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10篇)
1.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一
临安市住房保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着“民生安市”战略,以破解人民群众的“住房难”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按照“保障民生、服务中心”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和完善多元化城镇居民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到目前,已基本构建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解困房、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三房二金”五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开发保障性住房50万平方米左右,共投入资金8.1亿元。
一是健全住房保障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自06年至今,我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经济解困房销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安市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临安市2008-2010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临安市2008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计划》、《临安市2009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计划》等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拟定了《临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临安市人才专用房管理办法》讨论稿。
二是采取廉租住房保障,着力解决城镇最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我市自2006年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保障形式从单一的租金补贴配租扩展到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并举,保障对象从低保、特困家庭拓宽至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内住房困难家庭,截至2009年底,全市廉租住房享受家庭累计达到410户(次),其中实物配租39户(次),租金补贴(租金核减)371户(次),共投入资金370万元。今年,我市计划将城镇低保标准2.5倍以内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力争保障户数达到200户。
三是采取经济解困房模式,破解“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存在着“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群体,是住房保障工作的“夹心层”。为有效解决这类群体的住房问题,我市探索建立了经济解困房制度,采取“实物经济解困房”和“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建成经济解困房100余套,总面积8500余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1500万元;发放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12户,补贴资金60万元,累计解决了118户“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四是采取经济适用房模式,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自1999年以来,先后开发建设了“临安人家”、“吴越人家”、“昌化人家”、“苕溪人家”和第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建)在内的四期保障性住房小区,共投入资金7.5亿元。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标准内的平均房价一直控制在798~1880元/平方米之间,较好地解决了我市2000余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五是采取人才专用房模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为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人才兴市、民生安市”战略实施,我市积极探索企业人才住房问题新途径,起草人才专用房政策,以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政策洼地。同时,在新开工第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拟建人才专用房1.8万平方米,住房160套左右,投入建设资金4000万元,用以解决我市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临安市房改办
2010年6月25日
2.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二
(霍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7日
2011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的计划与时间要求,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主线,大力发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工程进展较为顺利。现将今年1-6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2011年,我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同心小区内,建设面积5453 m108套(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为5000m100套)。工程投资650万元,2011年5月18日开标,5月底前开工放线,现正进行基础部分施工。
2011年,我县计划新建500套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分解落实526套。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经济开发区(安园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曲酒分公司、安徽三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开发区和迎驾大道企业存量用地,设计总建筑面积25845m,总投资3800余万元。其中:县经济开发区316套;曲酒分公司108套;三阳光电公司48套;溢彩玻璃器皿公司54套。目前,县经济开发区316套正在平整场地;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曲酒分公司108套已经完成招投标,正在平整场地;其他二家企业正在进行
22图审、招标等前期工作。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2011年我县城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全年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不低于1500户,其中新增发放140户。
我县已制定本年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方案,将人均保障面积由上年度的13m提高到15m、补贴发放标准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元/m。目前,衡山镇10个社区(其中新增2个)和开发区城东社区已经受理补贴申请1310户,正在进行公示、数据录入工作。
3、实物配租情况
2011年我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目标任务为200户(套)。目前,上年度在迎驾厂苗圃建设的廉租房6、7、8楼144套已经竣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上年度购买的149套廉租房即将交付,正在积极制定配租方案。本月起至10月底前,在完成受理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将全部分房到户。
4、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开竣工项目信息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予以公布。
二、存在问题
1、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稍显滞后。县政府已经出台《霍山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2、我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虽然已经投入运行,但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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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存在系统运行速度慢、网管员操作不够熟练等问题,导致数据录入工作进展不快。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快2011年廉租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度,确保所有工程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2、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完成开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后期管理办法和经验。
3、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和安臵房建设进度,确保完成今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3.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三
2012-3-23 9:44:49
——2011年12月2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副市长 焦光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王清宪市长的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近三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三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情况
保障性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目标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全市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93.2万平方米、21063套,投资规模达34.45亿元,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廉租住房
三年来,我市以“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921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其中政府投资6969万元开工建设了3.91万平方米、730套廉租住房,现已建成418套,全部建成后实物配租率可达到80%。货币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市区保障对象由2009年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元提高到今年的8元,各县(市)也不同程度的提高到了5元左右,全市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29万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
三年来,全市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5.3万平方米、5413套,投资规模9.52亿元。其中已建成使用的11.5万平方米、1400套。全部建成后,我市已建档的8021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将基本解决。
(三)公共租赁住房
今年,我市首先在开发区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投资1.5亿元,规模为8万平方米、1600套,目前已开工建设。
(四)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
三年来,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住房136万平方米、12310套,投资规模22.73亿元,现已建成49万平方米、4530套,进一步改善了城中村和矿区的居住条件。
(五)限价商品房
我市沁水县、陵川县建成限价商品房1010套。市区限价商
品房建设正在筹备启动。
201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新开工13420套、完成投资11.07亿元。截止到11月底,实际开工13883套,占任务的103.5%,完成投资14.09亿元,占计划的127.3%,超额实现目标。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稳定住房价格工作领导组,统筹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王清宪市长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公开承诺新建保障性住房1.3万套。同时,市政府建立了住房保障和稳定住房价格年中检查和年终考评机制、约谈问责机制,全力推进。在这里,特别需要感谢的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作,多次进行督查,人大代表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有力地推动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三年来,全市累计划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100亩,超过城镇住房建设用地的50%。保障性住房建设、经营和管理环节涉及的有关税费严格按规定实行减免,累计减免税金、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1.3亿多元。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由财政保底足额拨付;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政府承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市政府累计投入经济适用住房配套资金3907万元。在市、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保障性住房项目累计争取国家补助资金21074万元,除城市棚户区补助资金外,其他资金在计划下达后立即拨付项目单
位或各县(市、区)财政。
四是完善政策体系。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晋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晋城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晋城市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等一些配套制度,编制了《晋城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初步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支撑体系。
五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核程序,经济适用住房对象资格认定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廉租住房对象资格认定在“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基础上,实行复核。配售过程各个环节全部阳光作业、公开抽号、现场公示,接
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现实需求仍有差距,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保障覆盖面相对偏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尚未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二是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随着一大批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需求很大,但供应明显不足。三是住房保障资金专户、住房土地储备制度还未建立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进一
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和2012年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晋城实际,“十二五”时期,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体思路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切合晋城实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
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缓解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几年我市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增加公共租赁住
房供应规模。
二要严格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政府将依据住房保障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要进一步增加政府投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20%;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
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近期,市政府要研究制定《晋城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晋城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配套措施,由相关部门设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建立土地储备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
四要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对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要开辟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理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环评、立项等建设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各项保障
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度。
五要加强分配运营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商品住房的,必须办理住房保障退出手续。新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自行上市交易,对需出售的,由政府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按程序予以安排。要加强保障性住房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优先安排困难家庭人员从事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近期,市政府对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全市拟计划新开工1.4万套保障性住房,并重点加大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其中:
4.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四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北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切实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及棚户区改造共五大项。
一、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
(一)廉租住房项目
廉园小区项目,计划投资6038万元,今年计划投资700万元,建设588套,总建筑面积29407平方米,资金已全部落实。上半年办理好立项、选址、用地批准书和初步设计的政府采购批复之后,从7月份起全力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环评、可研批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和监理、工程招投标、人防、报监和报建手续,尚缺消防审核意见; 9月20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600万元,目前进行基础设计变更,开挖基础。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公租房项目共建700套,总建筑面积42789㎡,总投资6706万元,任务分解到建设、卫生及教育系统。
1.房产局负责建设96套,总投资1075.5万元,今年计划投资250万元,总建筑面积5896平方米。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环评、可研批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和监理、工程招投标,人防、报监和报建手续,尚缺消防审核意见; 9月20日开工建设,开始平整土地,开挖基础,于12月7日验收基槽,目前已经完成投资200万。
2.环卫站负责建设100套,投资1118万元,建筑面积6544平方米。9月22日前已完成项目规划、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 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目前1#楼主体施工,2#楼基础施工。完成投资260万元。
3.卫生局负责300套,共13个子项目,分别由13个卫生单位建设。项目共建15幢楼房,总建设面积18217.28平方米。其中:
① 北海市合浦县精神病医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2.48万元,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共24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已完成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合浦房兴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已完成基础施工至正负零,目前正进行土方回填,完成投资30万元。
② 县人民医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35.05万元,建筑面积1673.68平方米,共24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已完成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广西廉凯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已完成基础施工至正负零,完成投资45万元。
③ 西场镇中心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1.24万元,建筑面积2874.72平方米,共48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合浦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打桩作业,完成投资60万元。
④ 石康镇中心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1.99万元,建筑面积2157.48平方米,共36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 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广西廉凯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验槽,完成投资25万元。
⑤ 山口镇中心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52.24万元,建筑面积1797.9平方米,共30套,项目总投资401.24万元,建筑面积2874.72平方米,共48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合浦房兴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验基槽,完成投资25万元。
⑥ 公馆镇中心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69.13万元,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共32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合浦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已完成基础施工至正负零,完成投资30万元。
⑦ 白沙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3.06万元,建筑面积719.16平方米,共12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合浦县房兴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验收基槽,目前进行设计变更,完成投资20万元。
⑧ 石湾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9.51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共20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广西廉凯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验槽,完成投资25万元。
⑨ 党江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3.06万元,建筑面积719.16平方米,共12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合浦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投资20万元。
⑩ 合浦县鼠疫防治站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6.39万元,建筑面积599.3平方米,共10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合浦县房兴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由于项目单位场地小,门口小,施工机械难于进入,目前正进行基础设计变更,完成投资15万元。石康镇十字路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2.97万元,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共12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合浦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投资20万元。沙岗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9.31万元,建筑面积1198.6平方米,共20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合浦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进行基础打桩作业,完成投资25万元。13 闸口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9.31万元,建筑面积1199.3平方米,共20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岩土工程勘探、环评登记批复、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完成公开招标,中标人为广西廉凯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项目已完善各种证件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验槽,完成投资20万元。
4.教育局负责204套,共8个子项目,分别由8所学校建设,投资1947万元,目前完成投资459万元。其中:
① 合浦县公馆中学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36套,建筑面积2130.66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336.64万元。目前基础施工,正在砌基础砖,完成投资46万元。
② 合浦县西场中学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24套,建筑面积1430.6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42.72万元。目前在建基础,完成承柱台浇制,完成投资47万元。
③ 合浦县山口中学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24套,建筑面积1436.2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29.47万元。目前进行第一层砌体。完成投资69万元。
④ 合浦县常乐中学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24套,建筑面积1430.6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25.57万元。目前进行了第一层砌体,完成投资68万元。
⑤ 合浦县石康中学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24套,建筑面积1416.4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26.53万元。目前进行第一层砌体,完成投资64万元。
⑥ 合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24套,建筑面积1430.6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26.83万元。目前进行第一层砌体,完成投资52万元。
⑦ 合浦县西场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24套,建筑面积1416.4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27.03万元。目前进行安装第一层天面钢筋,完成投资68万元。
⑧ 合浦县白沙镇初级中学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栋24套,建筑面积1438.2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32.02万元。目前进行砌基础砖,安装角柱模板,完成投资45万元。
(三)经济适用房项目
由县住房办负责,第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占地12921.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44平方米,323套,计划总投资2860万元。2011年新开工建设1幢72套。现已办理了环评、地震、人防等手续,9月28日已开标确定了施工单位。目前已经挖好一栋楼的地基。完成投资131万元。
(四)限价商品房项目
由县住房办牵头,县城投公司负责,主要是西门江拆迁回建公寓楼,共70套,总建筑面积9500㎡,总投资915万元,截至8月底已经完成了全部的投资计划,项目竣工。
(五)棚户区改造项目
由县住房办牵头,需要拆除428套(户),2万平方米。其中县房产局负责拆除230套,县机耕队负责拆除50套,县卫生局负责拆除31套,西门江拆迁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拆除117套。从2011年3月起至2011年7月为止,已全部完成2011年合浦县棚户区实施的改造拆除任务。
合浦县房产管理局
5.县住房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五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这一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即制定并下发了《XX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全政〔〕13号),特别是今年6月份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场工作会议在我县顺利召开之后,县委、县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由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了《XX县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在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全县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思想认识明确,职能部门工作积极主动。我县在年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廉租住房800套4万平方米,另外有1040套5.13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00套1 万平方米廉租住房、989套近1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在建,走在了全市8个县(市)区前列,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
(二)合理规划,领导重视。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正在组织编制《XX县“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为“十二五”住房保障明确工作目标。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早在即成立了XX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股及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资金专户,着力开展工作。
(三)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经验。在积极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纳入工程质量安全体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程“六制管理”,并建立了项目点联系人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注重实效,全力推进。按照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全县住房体系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扩大。同时做好年度提标扩面工作,自20至今,住房保障条件从人均10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收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234元提高到450元;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元/平方米提高到6元/平方米,对836户申请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其中实物配租411 户,发放租赁补贴425户。
二、住房保障工作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通过走访调研发现,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住房保障申报工作需要加强配合。由于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要性理解上的差异,加之受社区管辖区域及人员调整等因素影响。社区在年度提标扩面申报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吃不透政策等个别现象,导致部分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社区不让报,不完全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反而能申报,部分走访对象对此反应较为强烈。
(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是保障模式比较单一。目前我县仅开展了廉租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而经济适用住房尚未真正启动。二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缺少建设管理的专业人才,从政策制定、保障对象、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存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定困难的问题。四是后续管理滞后。通过走访调查普遍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心存疑虑,一些由住户负担的水、电、暖及物业等费用难以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在住房退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给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融资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我县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总量较小,政府储备土地有限、拆迁成本高、财政支出压力大的问题。目前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国家、省、市、县按比例的配套资金,要形成一种规范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融资渠道还需要一段时间。
(四)保障性住房设计不够合理。一是没有考虑配比建设一定数量的无障碍房,在今年分配入住时,承租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或残疾的,无法正常入住。二是房型设计二室一厅达不到10%,大部分为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走访对象反应在使用及功能上受限制。三是小区在公共使用空间考虑上不够合理,和苑小区、王曹小区的廉租住房底层设置了储藏空间,但没有残疾车、来访人员的车辆停放位置,给小区规范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五)基础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部分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及时配套有一定难度,供水、供气、供电得不到有效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
三、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县委、县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了今年工作目标绩核考核,同时与县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目前,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速度较快,在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应着手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机制,为解决中等以及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做好社区住房保障专职人员的培训工作,熟悉、掌握政策,把好申报关,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要尽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让老百姓充分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二)协调发展,科学编制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建议政府在今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保证规划编制的顺利实施。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配套资金力度。县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力度,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好项目资金。建议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的同时,也要足额配套,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使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计划整体有序推进。广泛动员并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投身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同时,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好用活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廉租住房租售并举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用出让产权的收入,缓解政府投资压力,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四)细化保障性住房设计,完善户型功能。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的要求,建议一是廉租住房中建设不于10%的无障碍房;二是户型设计应以二室一厅为主,可参照《导则》的推荐户型;三是在其他设计上,本着“确保使用、适度前瞻”的原则,取《导则》要求的中间值较为合理。
(五)完善措施,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可以实行出租与出售相结合的“租售并举”方式,按群众自愿原则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部分产权,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对这一现象我们要正确看待,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探讨,在不违背有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同时,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配建政策,做好商品房配建廉租保障住房等工作,普通商品住房中要配建不低于5%的廉租住房和不低于10%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套数套型面积、建成后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对没有按照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
6.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六
文号:甬建发〔2012〕77号 主题词:城乡建设 保障性住房△ 质量安全 情况 通报 发布日期:2012-04-25 发布机构: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访问次数:5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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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使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确保委总体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准备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浙建建〔2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甬建发〔2011〕131号)以及我委201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我委从3月28日到4月20日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共检查了全市11个县(市)、区和2个开发区的21个在建工程项目,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及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二是落实《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1〕170号)和《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建建发〔2011〕221号)的情况;三是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四是原材料进场把关情况,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观感质量情况以及实体检测情况等。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都能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程创优工作,质量安全目标明确,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如市安质总站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了全数检查,镇海区建交局在打非专项检查中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了6件非法建设案件,北仑区、鄞州区住建局对工程创优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推进等等,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尽管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较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做了不少工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个别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涉及重大变更的未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报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未按要求到岗履行职责,对现场情况不了解,质量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未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未建立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台帐。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不落实,本次检查共发现7个项目三级安全教育资料造假、8个项目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
(三)部分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滞后于进度,技术资料不完整,技术联系单签证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钢筋、水泥等原材料未及时办理进场报验手续、未严格按批次进行见证送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钢筋未按(GB50204-2002)(2011年版)要求做性能检测,非结构部位钢筋随意代换且未办理设计变更文件。混凝土、砂浆标养试件留置数量不足,现场临时留置环境不符合要求。
(四)部分混凝土构件存在露筋、裂缝、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等外观质量缺陷,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措施不到位。砌体砌筑未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未同时砌筑,顶部斜砌部位未留置施工间歇期,灰缝厚度控制不严格,水平灰缝平直度偏差较大。墙体临时间断处拉结钢筋留置数量不足,擅自使用冷拔低碳钢丝。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认真落实,部分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外脚手架连墙件的间距和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机械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未作保护接零,电梯井、楼层临边及楼梯、后浇带无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场把关不严,安全网上无阻燃标示,开关箱及部分规格的分配电箱未取得“3C”认证。在这次检查中发现滨州金汇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密目式安全网的阻燃标识不规范,现场试验达不到阻燃要求。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和个别检测单位的工作质量差。在这次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工地的物料提升机架体、曳引机与基础固定未按安装说明书、装拆方案和《关于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甬建发〔2011〕195号)的要求采用预埋螺栓等方式,仍然采用螺纹钢插筋焊接,井架在楼层开口处未采取加固措施。在杭州湾、慈溪和余姚的部分工地,建筑起重机械顶升后未组织验收直接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奉化市黄家塘经济适用房工地的检查中,井架高度为21.6米,但只设置了一道缆风绳、架体和曳引机采用螺纹钢固定,检测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结果为“ 经检验,该设备重要项目零合格,一般项目贰项不合格。综合判定该设备合格。”,且检测报告第2页中所有检测项目的检验结果和结论均为空白。
三、通报处理
在这次督查中,共发出19张整改通知书和停工通知书 份,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下列工程在质量安全方面管理规范,予以通报表扬:
(一)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余姚市金融中心大楼新建工程;
(二)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宁波东部新城A1-2a#地块公共租赁房工程。
以下工地存在的问题较多,质量安全隐患严重,予以通报批评:
(一)上海龙象建设集团施工的宁波杭州湾大众公寓项目一期工程;
(二)中慈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湾越溪湖畔小区;
(三)宁海华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宁海县原钢瓶厂地块租赁房工程;
(四)奉化市剡江建设工程有限工地施工的黄家塘经济适用房三期工程;
(五)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慈溪市科博文化中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于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引起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进行跟踪督查整改,确保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当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抓好“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工程创优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主体责任。结合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制度的执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凡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制度不落实及相关文件不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名造假、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工程,一律按规定暂停施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评价标准予以处罚和扣分。
(二)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管力度,减少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错、漏的现象,杜绝“三边”工程,督促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报审和备案,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桩基的检测,严格按图纸及相关的规范施工,狠抓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通病防治,以分户验收为手段,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管理,进一步改进施工工艺,全面减少渗、裂、漏等工程质量通病。
(三)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违规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分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对施工现场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肢解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处理,对相关的施工、监理企业的一律列入重点监管;对在非法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企业,一经发现,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工程,要及时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相关档案。
7.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七
2011-09-09 10:44:23来源: 大兴安岭行政公署
【专题】2011年龙江绘就发展蓝图
为全面了解掌握大兴安岭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环节的监管,发现和及时解决、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不按期开工、不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失职渎职、贻误战机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等各类问题,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地纪委监察局会同地区棚改办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一次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
这次监督检查主要针对2009年以来的我区建设实施的所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和泥草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依法拆迁、工程质量、公平分配六个方面的情况。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组织座谈、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形式。检查时间从8月27日开始至9月7日结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方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问题严重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在项目建设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8.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八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又是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目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与改善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土地公有”的制度下,住房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殊属性,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公民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同时,住房消费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从社会学角度看,一个居民是否拥有良好或社会所认同的最基本的居住条件,会影响其道德水平、社会行为规范,乃至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更好落实调控房价的政策。目前,我国商品房市场房价收入比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大量低收入家庭甚至部分中等收入家庭无力承担过高房价,房地产业已聚集巨大风险。这不仅严重影响居民消费预期和投资环境,阻碍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而且将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挤占中低收入阶层的生存空间。在这种背景下,2010年4月以来,政府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等宏观调控工具,连续出台“国十一条”、“国五条”、“国八条”等重磅调控政策,但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存在,调控形势依然严峻。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控政策,能够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住房供给数量,抑制居民对商品房的刚性需求,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抑制商品房房价的进一步上涨,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9.保障性住房 篇九
两会召开前夕,在新华网举办的有关调查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让百姓居者有其屋,受到网友普遍关注。这也成为正在召开的中国地方“两会”关注的重点。
一、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温家宝总理2011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内指出: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
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措施
10.保障性住房设情况简介 篇十
尊敬的督察组各位领导:
为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弥勒县委县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关注民生,自2006年以来每年均筹资建设一批廉租住房,通过强化管理,双轨运行,扎实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06年至201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2006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
2006年弥勒县廉租住房建设面积指标为1500㎡,总投资159万元。资金来源:省补助75万元,州补助30万元,县配套125.58万元。在建设过程中,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经多方论证,决定设计建设面积为2600㎡、46套房屋砖混结构廉租房。项目位于弥勒县环城北路北门新村68号,属拆旧新建项目,工程于2006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于2007年2月12日竣工交付使用。
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06年弥勒县廉租住房到位资金230.5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75万元,州级补助30万元,县级配套125.58 万元。经结算,2006年度建设资金总计建设支付资金230.58万元。
(二)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
2007年弥勒县廉租住房建设面积指标为2000m2,建设1幢、36套。项目于2007年9月8日开工建设,于2008年1月28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07年度廉租住房到位建设资金共计195.3万元,其中省级配套54万元,州级配套35万元,县级配套106.3万元。经结算,2007年度廉租住房建设总计支出建设资金195.3万元。
(三)2008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 1.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2008年弥勒县廉租住房建设面积指标为6000㎡,3幢6层、120套砖混结构廉租住房。项目于2008年7月23日开工建设,于2009年1月16日竣工。
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08年度廉租住房工程竣工时到位资金共计623万元,其中:中央配套180万元,省级配套120万元,州级配套60万、县级配套263万元。结算价为839.69万元,不足部分216.69万元由县级财政进行配套。
2.教育周转房建设情况
2008年教育周转房建设任务为7000㎡,建设地点在朋普中学,工程于2008年7月28日开工建设,于2009年7月31日竣工,结算价为860.84万元。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教育周转房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总计投入860.84万元,资金实行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其中,中央每平方米补助300元,省级每平方米配套200元,州级每平方米配套200元,不足部分为自筹,中央、省级、州级配套到位资金为490万元,其余370.84万元建设资金为自筹。
(四)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
2009年弥勒县廉租住房建设指标为51000㎡,其中:住建系统23000㎡(包括:2008年四季度新开工廉租房项目20000 ㎡,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3000㎡),教育系统11000㎡,卫生系统2000㎡,农垦系统15000㎡。
1.住建系统廉租住房工程建设情况(含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在建设2009年度廉租住房时,考虑到2008年四季度新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指标下达较晚(2008年12月底下达),基本与2009年任务重叠(2009年1月份下达),经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后,决定将2008年四季度新开工的20000㎡廉租住房与2009年3000㎡的建设任务合并设计,统一建设,共建设12幢、460套、23000㎡的廉租住房,户均50㎡。工程于2010年2月4日竣工验收,经财政局委托结算,结算价为3043.63万元。
2.教育系统周转房工程进展情况
2009年教育系统周转房建设任务为11000㎡,总投资1210万元,建设地点为竹园镇和虹溪镇,其中,虹溪镇建设2幢、120套,竹园镇建设3幢、192套,项目于2009年7月21日开工建设,已竣工验收并入住。
3.卫生系统周转房工程建设情况
弥勒县卫生系统周转房建设任务为2000㎡,其中:虹溪镇建设24套,项目于2009年8月3日开工,于2010年4月20日竣工交付使用,项目总投资为138.06万元。巡检司镇建设16套,项目于2009年8月4日开工,于2011年7月13日竣工交付使用,总投资为99.56万元。
4.农垦系统周转房工程进展情况
2009年农垦系统东风农场周转房建设任务为15000㎡,分 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20套,工程于2009年10月29日开工建设,2011年1月14日竣工验收分配入住,经审计总投资1127.7万元;二期工程建设180套,工程于2010年11月19日开工建设,于2011年8月22日竣工交付使用,总投资为2064.8万元。
(五)2010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
弥勒县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408套、17800㎡,其中:住建系统廉租住房建设176套、8800㎡,教育周转房建设192套、建筑面积7000㎡;卫生周转房建设40套、建筑面积2000㎡。
1.住建系统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4幢、176套、8800㎡,廉租住房项目位于弥阳镇中山路北延线,概算投资1540万元,建设用地面积4400㎡。工程于2010年8月8日开工建设,于2011年6月30日竣工验收分配入住。资金来源按照中央、省、州、县分级承担方式筹措,其中:中央配套资金44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88万元,州级配套资金88万元,县级需配套资金924万元。
2.教育局周转房建设任务为7000㎡,其中弥东中学建设96套,投资概算为431.4万元;东风中学建设96套,投资概算431.4万元,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3.卫生局周转房建设任务为2000㎡,其中东风中心卫生院建设20套,项目于2010年11月8日开工建设,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成投资172.78万元。朋普中心卫生院建设20套,项目于2010年9月10日开工建设,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成投资158.64万元。
4.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2010年,我县利用环城北路高危公产房用地启动建设34套、2幢、1892.76㎡的公租房,概算总投资310万元(不含室外道路、绿化费用)。工程于6月23日开工建设,于2011年6月30日竣工验收,于9月30日分配入住。
5.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情况
我县2010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10套、12042㎡,由江边林业局负责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六)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情况
1.我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30500㎡、610套廉租住房(周转房)。其中:住建系统廉租住房138套、6900平方米,教育周转房292套、14600㎡,卫生周转房180套、9000㎡,截止目前共完成投资1175.24万元。其中:
住建系统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138套、6900㎡,总投资1173万元,户均50㎡,工程于2011年5月13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房屋主体工程,正在进入装修阶段,累计完成投资970万元(含地勘、设计等资金)。
教育局周转房建设任务为14600㎡,其中巡检司镇小学建设2幢、3650㎡,朋普小学建设1幢、1825㎡,新哨中学建设2幢、3650㎡,新哨小学建设1幢、1825㎡,西一镇租舍小学建设2幢、3650㎡,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于8月25日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100万元。
卫生局周转房建设任务为9000㎡,经设计后总建筑面积为9318平方米,由竹园、新哨、东风、东山、五山5家卫生院负责建设,其中:竹园卫生院建设80套、4112㎡,于9月9日开工 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46.07万元;东风卫生院建设3122㎡、60套,于9月29日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22.34万元;新哨卫生院建设828㎡、16套,于8月26日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21.78万元;东山卫生院建设628㎡、12套,于9月27日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7.52万元;五山卫生院建设628㎡、12套,于9月26日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7.53万元。
2.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我县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为200套,为按质按量的完成建设任务,我县积极探索,形成了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的模式,利用北门村、建设巷55号等高危公产房用地和拖白煤矿生活区计划建设6幢、216套、14071㎡的公共租赁住房,概算总投资约2481.85万元,北门村片区于8月22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地基浇灌;建设巷55号项目于8月20日开工建设,现正在进行桩基静载实验;托白煤矿片区144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正进行基础施工。
3.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我县2011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50套,中央补助资金为88万元。因上级建设任务下达仓促,目前已落实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红交集团弥勒分公司承建的48套,现已完成规划选址、环评和立项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按当前各项目建设进度,至今年年底,我县可完成2011年各项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投资的60%。
二、采取的措施
(一)高度重视民生,加快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一是强化政府廉租住房保障职能。为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供应 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于2006年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弥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项目推进督办和抽查等相关监督体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狠抓施工质量和进度,以确保全县保障性住房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全县人民了解和掌握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二是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科学、有序开展,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制定出台了《弥勒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弥勒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弥勒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弥勒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程》和《弥勒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廉租住房公平分配和科学管理。按照各社区和单位申请情况合理分配房源,采取社区单位、公安、民政和领导小组层层审核,确保将保障房分配给困难家庭。同时进行逐级公示,接受全民监督,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及时组织社区和单位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分房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分配入住。
三是落实保障资金。根据近几年弥勒县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和居民住房状况,县委县政府根据“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尽可能纳入保障范围,为确保资金到位,县政府从2006年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了年度政府财政预算,2006至2010年,我县共拨付建设资金3400多万元,为确保资金完全用于廉租房建设,设置专户进行管理,做到专户专存、专款专用。
(二)多措并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一是探索保障性住房管理新模式。由于近两年采取廉租住房集中建设模式,现已初具小区规模,原来采用的自助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现阶段大规模入住的需求。为此,我县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对达到小区规模的和谐家园小区采用物业公司管理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物业管理费用由住户交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对不成规模的北门片区廉租房采取政府主导、住户参与的互助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从小区住户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负责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治安巡查和房屋租赁管理等工作。同时,与租住户签订《入住公约》,为广大租住户创造文明、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
二是规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启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建电〔2008〕143号)精神,结合《弥勒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确定的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及条件、发放标准、发放程序等规定,我县在对全县低收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2008年发放的租赁补贴标准为:无房户按家庭中领取低保人数每人15平方米的标准,每平方米补贴6.2元/月;有房户的按家庭中领取低保人数每人补足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差额部分,每平方米补贴6.2元/月。自2009年以来,我县又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又由每平方米补贴6.2元/月提高到每平方米补贴7元/月。三年来,我县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8.3万元。
(三)统筹规划,创新廉租住房建设方式。
近年来,由于廉租住房建设县级配套资金比例过大,给廉租 住房建设有序快速推进造成了许多困难。县委、政府针对这一问题,积极探索研究,通过采取规模化建设模式,将廉租住房小区外围土地拍卖用于开发商品房,土地拍卖收益用于补助廉租住房建设,在实现高标准、高品质规划建设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廉租住房建设成本。同时廉租住房与商品房有机融合,让低收入群体住房拥有与商品房住户同样的生活起居环境,减少贫富差异感。
(四)切实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细化工作职责。县政府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廉租房制度建设、资金测算、政策宣传、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对申请家庭的入户核查、项目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和资金划拨、统计报表等工作,确保了这项工作有序运行,规范操作。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都涉及到多个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县住建局、财政局等单位积极筹措,拨付资金,为建设廉租住房创造条件;县民政局、住建局、弥阳镇政府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对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和廉租住房政策的宣传工作;县国土局、住建局等单位在有限的土地储备中为廉租住房划拨、调整必要的建设用地,并适当减免相关费用。我县各级各部门始终通力配合,相互协作,互通情况,互告信息,共同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三是坚持阳光操作。按照全县政务公开的要求,在电视台和各社区宣传栏上向居民公开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我县通过电视面向全县公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严格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确定保 障对象,坚决杜绝虚报现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县级承担资金比重过大
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与中央、省、州承担比例相比,2006年至2009年已建廉租住房项目工程总投资为597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及道路配套设施、设备费用),其中:中央、省、州三级配套建设资金为1834万元,占31%,县级承担配套资金4136万元,占69%,县级配套比例过大,连年建设廉租住房导致县级财政较为困难,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建议上级加大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比例,使中央、省、州、县四级配套比例各占25%。目前,我县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级配套资金到位的只有中央及省级,州级配套资金尚未到位,为保正我县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按期完成,请上级尽快将建设资金配套到位。
(二)建设用地手续繁琐
廉租住房房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限长,且建设项目在开工前还须按程序完成各项前期工作,致使项目建设很难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开工建设,给建设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建议调整廉租房建设用地供给方式,使廉租房建设用地不占用县级建设用地批次指标,并开设廉租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以确保项目按上级要求时限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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