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分行关于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1.广安分行关于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一
关于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行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管理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肃支付结算纪律,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完善了支付结算制度,支付结算业务办理合规合法,提高了支付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我行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检查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坐班主任、主管行长、行长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登记簿和可疑交易登记簿,对现金支付2万元(含)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 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即企业支取2万元以下现金由管户信贷员审批;2至5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加注意见,信贷部主任审批;50至10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主管副行长审批;100万元以上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行长审批,最后由财会部门审核把关,对企业签章在验印系统中进行验印核对,对超过限额的现金支票对持票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支付结算制度执行情况。我行依照《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结算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结算票据要素进行审查,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对开户企业印鉴进行电子验印,对验印结果无法自动有效进行人工验印的加盖经办人签章确认;按总行规定对结算业务收取相关手续费,无多收或少收情况;及时做好查询查复工作,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查必相符,无压票、任意退票、无理拒付、截留挪用客户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问题,做到了结算无差错,计息无串户,存款无透支;坐班主任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对资金汇划等重要会计核算事项进行审核授权,对贷款审批手续、信贷资金的用途、流向、要素的完整性和企业存款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把每日工作中的重要 事项在《坐班主任日志》上进行登记;按月向开户企业发放对账单,对企业存款、贷款分户账进行核对,并及时收回,对账单收回率达100%,做到了银企账务核对相符,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银行电子对账系统的对账、按月核对同业往来款项、按日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按季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利息。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行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行现共有账户575 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214个、一般存款账户24个、专用存款账户335 个、临时存款账户2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部分老棉花、粮食企业改制后企业已不存在,现在所少账户资料无法进行补全,已报人民银行进行备案),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臵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支付高息及手续费、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临时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我行在为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严格按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的原则进行。在票据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和《票据法》等操作规程要求,认真审核处理各项业务,对客户办理的每笔支票、汇兑业务全部进行电子验印,对大额 提现和汇兑在公民身份核查系统进行客户身份验证,对于因为系统原因造成的业务异常现象均能在规定时间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没有异常挂账现象。
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我行共办理现金支票业务2585笔,金额48203万元;转账支票业务796笔,金额31577万 元(跨行支付321笔,金额13248万元,其中:办理支票影像截留业务32笔,金额256万元);汇兑3184笔,金额229639万元(现金汇款45笔,金额7.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5笔,金额700万元。
四、支付系统管理及支付信息报送自查情况
(一)支付系统管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行已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截留系统。在系统运行管理方面,我行严格按照《中国现代化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没有违规操作现象,各网点支付系统均按要求设臵了操作员和业务主管岗位,对于跨行支付业务,操作员根据支付金额大小,以5万元为分界点,发起大小额实时支付贷记业务,所有贷记业务由业务主管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授权发送,如果是5万以上的大额支付贷记业务,业务主管再通过人行大额前臵机进行授权发送,业务流程符合内控管理要求;操作员密码设臵规范,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进行了更换;按要求及时打印了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操作日志、查询查复登记簿等资料,并按年装 订归档;我行指定专人实时通过“18015报文监控”、“35027小额报文监控”监控本行的汇划报文,如出现异常情况,都及时向上级行进行了汇报。
(二)支付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人行和上级行信息报送要求,我行在月末、季度末均能按时报送《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统计月报表》、《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统计季报表》、《支付工具结构情况季报表》,并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来看,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办理规范,但也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各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六、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特点积极想办法、定对策,多跟企业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行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发行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发行的企业形象。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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