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2024-10-27

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精选14篇)

1.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一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期末结课作业

题目:

学 院 名 称:管理学院

学 生 姓 名:大伟哥

专业及班级 :XX

学号:2009000

1XX大学教务处制

劳动合同签订现状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劳动合同法》自08年正式实施以来,到现在已经有三年半的时间,这一法律在社会的实施情况是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为了深入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现状,为了更好地了解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在现实中的应用情况,为了加强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学习,我进行了这次劳动合同签订现状的调查。

二、调查情况

调查对象主要是我身边的亲戚、朋友和学校的老师以及杂役工作人员,从中挑选不同工作性质的10人进行调查,他们有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有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有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还有学校雇佣的合同工。

对他们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进行调查,得到了以下结果: 本在次调查中,学生发现,签订劳动合同的占到90%的比例,虽然还有个别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并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仅仅是个别现象。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三年多的时间里,这一法律在社会的执行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效果。但是,这次调查学生也发现了几个现象: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较《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多了非常多。

根据调查发现,有些员工是在08年之前已经聘用,但是也是在08年之后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合同员工大部分都有保险,具体的保险种类囊括三险,具体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国有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这一性质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很好的。

企业和大部分劳动者都签订有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的年限也大多在2-3年之间。保险情况在这一性质的企业里有一个比较特有的现象。底层员工大部分都有劳动合同但是无保险;中层员工都有劳动合同,保险种类包括五险,没有公积金;高层员工大部分都是公司编制内的人员,编制内人员大部分人的合同年限是五年,保险种类包括五险一金。

3.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也普遍,只有少数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与员

工签订劳动合同。在私营企业里,享受公司提供保险的,大部分是中高领导干部,保险种类一部分是三险一金,一部分是五险一金,这一类视情况而定。

三、发现的问题

1.虽然调查结果显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是非常

普遍的现象,但是仍有10%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有20%的劳动合同中存在不合法的条款,甚至有10%的劳动合同不合法。

3.调查中有30%的人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不了解员工应有的权益,这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

4.调查的对象中没有人与用人单位发生过劳动争议,原因是正规的用人单

位不会侵犯劳动者的权益。而不太正规的用人单位在侵犯的劳动者的权益后,劳动者不能发现或不敢去申请仲裁。

四、调查及学习感想

随着《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从现实的情况看,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废止及工伤认定三个方面。因此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检查和举报投诉调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投诉案件,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努力搭建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平台,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现管理和服务重心的下移,发挥社区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墓础性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必要的投入,合理配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定期组织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劳动合同法》在我市的深入贯彻实施,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为富强和谐大高密建设贡献力量。

2.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二

新环境带来新问题

开展劳动竞赛, 是我国企业的优良传统之一。尤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十几年中, 大规模的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但近年来, 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 国有企业转轨改制, 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不断更新, 面对新的行业环境, 如何增产增效稳定发展, 如何探索和挖掘劳动竞赛在矿山施工中的潜力, 成为新形势下劳动竞赛的新问题。一是投入与产出的矛盾急需解决, 矿山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较大, 企业对项目投入几亿元的资金, 需要在短时间内收回;二是作业层劳动者的知识构成多样化, 在扩大经营范围中, 机械操作人员不断增加, 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不同, 为劳动竞赛的组织带来困难;三是机械设备出勤率影响竞赛效果, 工作环境不同使机械设备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 给竞赛带来不利条件;四是铲装设备与运输设备、钻爆设备成本增加与效益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劳动竞赛效果出现偏差;五是劳动竞赛的宏观目标与微观细节不协调, 往往上面轰动一时、基层敷衍了事, 不能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地抓落实。

新问题激出新举措

面对新环境带来的新问题, 笔者认为, 企业各级组织部门应不断总结经验, 深入基层抓调研, 积极帮扶引导, 促进劳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典型带动。

企业每年应评选出劳动竞赛优胜单位, 总结开展劳动竞赛经验, 并进行学习交流, 用足以起到激励作用的奖金奖励优秀单位, 树立劳动竞赛典型。

二是业绩推动。

企业应把劳动竞赛活动纳入各级领导业绩考核当中, 按照劳动竞赛活动内容, 实行职责目标考核, 推动劳动竞赛纵深开展。

三是部门联动。

劳动竞赛要深入基层, 扩大劳动竞赛活动范围,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部门之间、班组之间相互协调, 使企业全体员工都融入到劳动竞赛的氛围之中。

四是分配机制带动。

逐步完成矿山行业分配方案从传统工龄制到单机单车核算制和岗薪制的转型。分配机制的改变, 将使劳动竞赛更具有操作性。

五是同行业互动。

矿山项目的生产经营有其特殊的管理指标, 如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钻爆孔网参数、单耗、岩石硬度、爆出的效果等与机械车辆磨损和运输量均有很大关系, 用行业先进标准对关键指标以及相关指标进行考核, 将极大提高劳动竞赛效果。根据单位的实际, 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拜师学技解决各项难题, 也是一个好方法, 对劳动竞赛有很大的助推作用。

六是政策驱动。

企业应按照市场要求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劳动竞赛制度, 如制定劳动竞赛管理办法、“五小”成果管理细则、技术能手管理条例、劳动模范评比办法等等,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使劳动竞赛制度化、程序化、系统化, 从中挖掘能人, 吸纳人才。这些举措一定要融合到安全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开拓市场、增加效益、队伍管理等生产经营各领域中, 让劳动竞赛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新举措打造新模式

劳动竞赛是推动经济活动良性发展的一种有效管理工具, 其具体运作应是随着生产经营的目标变化而变化。只有不断创新形式, 不断提升标准, 不断减少成本, 不断增加效益, 矿山项目才能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竞赛发展新模式。新模式的打造, 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竞赛目标升级。

对于企业的每个工程项目来说都要有月计划、年计划, 都有产值、利润评估与达标值, 所有的竞赛指标都要及时调整, 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平均先进水平。在相关竞赛指标确定后, 能否按计划完成产值目标和取得丰厚的利润, 就要靠科学的组织安排和有利的措施落实。首先, 企业要根据总体目标把子目标细化分解到部门班组、单机车、每个操作者手上, 层层分解, 责任到人。其次, 奖励的公布要及时, 按照月季度的目标, 及时公布竞赛结果, 兑现阶段性承诺, 让员工对应得的奖励看得到、摸得着, 不努力就拿不到。再次就是确定技术攻关目标, 在实践中遇到难题, 提到攻关小组或招标攻关, 并承诺和兑现攻关奖励政策。

二是竞赛方式升级。

第一, 在宣传方式上要全方位多角度, 除以开会动员、标语、宣传栏、口号等传统方式为竞赛宣传武器外, 还应以电脑、电子屏等现代高科技产品为手段, 在员工集体会聚场所不间断播放, 形成浓厚的、持久的竞赛氛围, 实时跟踪、更新竞赛进展情况, 公布竞赛信息, 鼓励和激励员工们投入到竞赛中去。第二, 在组合方式上与班组建设相结合, 形成班组合力, 竞技在施工现场中, 忙碌在机车车间里, 思考在施工办法上。第三, 领导分工负责, 下基层、蹲现场、抓实事, 层层抓落实, 转变工作思路, 从细节小事抓起, 同员工同吃同住同工作, 融入竞赛的大氛围当中。

三是挖掘潜能, 攻克难关, 创新技术, 推进技术升级。

在竞赛中应充分发挥各类技术人员尤其应发挥高级工的作用, 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研究出降耗增效的新路子、新途径。

新模式引发新思考

要想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劳动竞赛活动, 必须注意三个环节:

一是要把劳动竞赛与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业务技能相结合, 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 才能真正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是要把劳动竞赛活动与考核奖励相结合, 不可单纯为竞赛而竞赛。竞赛、考核要凭数据说话, 要公正合理, 考核要严格认真, 奖励要及时到位, 表扬要有典型性, 奖金要有吸引性, 决不能照顾迁就、平衡关系, 要力促职工积极性提高, 而不能挫伤其主动性和能动性。

3.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三

我是某物流公司的小车驾驶员。由于我所在的物流公司运输业务激增,原有车辆不能满足运输需求,所以公司就从其他单位借来一批货车,安排我去驾驶货车。我发现让我驾驶的货车为拼装车后,就以上路不安全为由拒绝出车。之后,我所在的公司以我不服从统一调度,拒绝正常劳动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读者 郑伟丰

郑伟丰读者:

该物流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2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该法第100条还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见,公司要求你驾驶拼装车,违反了我国关于禁止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你对公司的指令不服从,拒绝驾驶拼装车上路,是依法行事,而不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纠正或者赔偿。

另外,假如你接受公司的指令,驾驶该拼装车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不但你本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关领导的指令行为也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安徽 潘家永

4.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四

课程代码: 1180

学年学季:20182 单项选择题

1、对于阻挠、刁难、殴打劳动监察员、妨碍监察公务等情况,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责任人员进行______。

拘留 行政处分 吊销执照 罚款

2、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强制执行 劳动行政部门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______是劳动权的核心。

休息休假权和劳动保护权 择业权和劳动报酬权 劳动保护权和职业培训权 就业权和择业权

4、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______。

14周岁 20周岁 16周岁

/ 16

18周岁

5、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_______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的两倍 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 当地平均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

6、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残疾人就业保障规定的说法是______。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在招聘、职称评定、生活福利等方面不应受到歧视 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采取分散就业方针

企事业单位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

7、下列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用人单位招收和使用未成年工,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禁止任何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8、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不包括_______。

生育休假 生育津贴 生育补助费

/ 16

生育医疗费

9、企业的下列人员中,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_______。

厨师 渔业工人 锅炉工 推销人员

10、以下不属于劳动者劳动权内容的是_______。

劳动者领取劳动报酬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 劳动者购买单位的住房

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处理

1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_______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监事会 董事会 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

12、地方总工会是______。

无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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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地方政府领导

13、下列关于劳务派遣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无须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参加派遣公司的工会,而不能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 劳务派遣公司要求劳动者缴纳岗位责任保证金的做法是合法的1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事项属于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是______。

社会保险 职业危害 工作地点 试用期

15、《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_______。

人身关系后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财产关系 经济关系 人身关系

16、劳动法律关系的______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 事实 原则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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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甲、乙两人在同一车间工作,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伤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处理意见

用人单位在对乙作出相应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乙所受的损失应由甲赔偿

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18、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_______;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19、下列表述不符合劳动合同特征的是______。

D.劳动合同是可能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实践合同 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

20、《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_______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劳动者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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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______。

10小时 24小时 36小时

48小时

22、有权实施劳动监察的机关是_______。

公安机关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机关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工会

23、某国有企业与任某签订了为期六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三年后,任某因严重违纪被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若其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的条件,则可以获得的失业保险待遇是______。

可以领取不超过其18个月工资的失业救济金 可以领取不超过其12个月工资的失业救济金 可以领取不超过其24个月工资的失业救济金 可以领取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2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_______付。

违约金 赔偿金 损失费 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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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集体协商代表的是______。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大会推选的代表 企业代表

26、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是______。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1年内 自调解不成之日起60日内 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27、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_______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百分之一百

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百分之一百以下 百分之五十

2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_______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年 二年以上

一年 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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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

乙公司与副总工程师李四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李四要求解约后给予补偿,公司人事部门称解约后与李四无合同则也无经济关系了

丙公司与办公司秘书王五约定:解约后永远不得泄露所接触的公司保密信息,否则须支付巨额赔偿金

甲公司可以与员工张三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到竞争对手大天公司工作,张三为公司车间普通工人

丁公司要求刚刚应聘到本公司从事普通岗位工作的赵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并有违约金条款,赵某有权予以拒绝

30、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______。

国际劳工章程 国际劳工标准 国际劳工条约 国际劳工宪章

31、李某与其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1500元,当地最低工资为1550元,半年前该企业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低于1600元,与李某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同工作的赵某的工资为1650元,张某依法可获得的工资最低为_______。

C.1500元 1600元

1650元 1550元

32、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起源于_______。

美国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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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德国

33、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_______。

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行为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丧失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违法行为

多项选择题

34、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范围,正确的有_______。

用工单位可以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只能在暂时性、一次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应当在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35、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具体赔偿内容包括______。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6、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下列_______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工作满半年

工作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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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距前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37、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有______。

出席工会召开的会议期间的工资 病假期间的工资

以被告身份参加人民法院诉讼活动期间的工资

探亲假期间的工资

38、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有______。

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支付工伤医疗费

支付经济补偿金

39、违反劳动纪律的经济处罚形式有______。

停发工资

降低工资级别

罚款

赔偿经济损失

40、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有权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______.齐某任职期满,单方要求所在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任某2012年5月任职某公司,一直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提出与企业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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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生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周某于1991年进入某企业,1998年辞职,2006年6月重新应聘该企业的销售业务主管。周某要求该企业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1、对于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包括_______。

哺乳期保护 经期保护

产期保护

孕期保护

42、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______。

劳动者连续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才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3、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_______。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

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约定

44、关于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属于工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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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工资可以是货币报酬,也可以是实物报酬

45、下列情形中属于劳动就业的有_______。

丁响应政府号召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下岗工人丙自办小食店月均收入1000元 某在校学生甲被聘为家庭教师

乙被某企业作技术顾问,月薪3000元

46、各国劳动立法的发展进程有所不同,但其共同的发展趋势是______。

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法产生影响 各国一般均规定了各项主要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 劳动法适用范围有所缩小

47、下列人员中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有_______。

重新就业动者

缴纳失业保险费未满1年的劳动者

自行离职的劳动者

移居境外的劳动者

48、以下哪些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_______。

军人优抚

劳动争议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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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

49、下列属于工作时间的有_______。

停工待料时间 病假时间

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

职工培训时间

50、下列关于劳动合同无效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_。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因张某提供虚假的清华大学硕士文凭应聘甲公司经理岗位,后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对其已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付工资

欺诈订立的违反劳动者真实意愿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51、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_______。

李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8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2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同定期限劳动合同

赵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约时,赵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2、下列已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包括_______。

某检察院聘请的门卫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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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民办高校教师

5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保密义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有______。

因负有保密义务而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保密义务仅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密义务不包括涉及知识产权的事项

保密义务必须支付保密费

54、下列情况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5、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养老保险的主要形式有______。

离职

退休

离休 退职

判断题

56、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共同点表现为调整对象相同。

A.√ B.× 主观题

/ 1657、2010年1月1日年至2007年12月31日,赵某在某公司工作,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公司对赵某进行了培训,支付培训费2万余元,并同时约定了3年服务期,以及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3万元。服务期第三年,赵某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合同,同时被要求赔偿3万元违约金。赵某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由企业作出的,不应再要求他承担违约金,而且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也无经济能力再来承担这笔费用。为此,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试分析:公司的仲裁申请能否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参考答案:

公司的仲裁申请不能全部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赵某因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此虽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关于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的适用情形之规定,公司有权要求他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培训费数额2万元平摊到其3年服务年限的每个月,将赵某已履行的服务年限相对应的数额扣除。

58、某制药厂与王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该厂选派王某去国外学习一项制药工艺技术,共花费人民币五万多元。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王某不得调离本企业,如违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王某合同期内,某合资企业以高薪聘用王某,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王某擅自离开该制药厂后,由于其他技术人员尚未掌握这种制药技术,使产品质量下降,在半年时间内造成大量产品积压,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人民币。为此,该制药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及合资企业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要求王某回厂履行劳动合同。

试分析:该制药厂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制药厂的要求合理。本案中,某制药厂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王某违反服务期约定,擅自离厂,属违约行为,理应赔偿制药厂的经济损失并回原厂工作。某合资企业以

高新聘用王某,事前未检查王某是否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构成了对原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9、试述我国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

参考答案: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有:(1)货币支付规则。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支付。

(2)直接支付规则。工资应当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其他人代领,用人单位也可委托银行代法工资。(3)全额支付规则。工资应当全额支付,不得克扣。

(4)定期支付规则。工资应当定期支付,必须在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的日期支付。

(5)定地支付规则。工资支付地一般为用人单位营业场所,除另有约定或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6)优先支付规则。企业破产或依法清算时,职工应得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必须优先受偿。(7)紧急支付规则。在职工遇有紧急情况以至不能维持生活时,用人单位必须向该职工预支其可得工资的相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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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试述社会保险制度与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区别。

参考答案: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并构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子系统,但三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

(1)实施的对象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以工资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为限;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则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帮助对象。

(2)实施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是依据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的法律事实而实施的;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实施则依据全体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及家庭成员的负担等状况而定。

(3)实施的条件不同。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制度,即劳动者必须履行缴纳保险义务,才能 享受社会保险;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实施,则不需要以缴费为前提。

(4)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于劳动者个人、社会(包括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或雇主)、国家三方共同负担;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基金则主要来自于国家或社会筹集。

(5)实施的时间效力不同。社会保险的时间效力从总体上说,是经常性、长期性的,就个别劳动者而言,是从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开始直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消失为止;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从总体上说,具有临时性和不固定性。

此外,还有保障水平不同,保障手段不同等。

窗体底端

5.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五

榆树培英小学李平

时间:第二学期(上半年)第 11 周内容:北师大版品社五年下第六单元《五一劳动节家务劳动——打扫卫生》。

形式: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布置学生留心观察父母亲,每天打扫卫生的过程。在劳动节这天,布置学生做一次家务劳动——打扫卫生,并根据劳动实践,写一篇日记或小作文,也可以制作成一幅绘画作品。

目的:

1.了解“五一”劳动节的来历,体悟劳动的艰辛。

2.充分认识劳动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劳动热情。

3.教育学生从小要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4.使学生体会到父母的辛苦,用实际行动回报父母,感恩父母。要求:

1.书面表达要完整,写清自己是怎样做的,有什么样的感受,语句通顺,表达真实。

2.绘画作品主题要鲜明,最好要图文并茂。

6.劳动法综合作业 篇六

年级 注:请每位学生用A4纸自行下载,于年月日前做完,上交科任老师。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的未成年人。

A、14周岁B、15周岁C、16周岁D、18周岁

2、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5年B、10年C、15年D、20年3、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及道德法》一般被认为是“工厂立法”的开端,也是现代劳动法的开端。

A、德国B、英国C、波兰D、法国

4、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派代表讨论劳工问题的会议是()年柏林会议。

A、1900B、1919C、1936D、19455、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A、2005B、2006C、2007D、20086、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A、宪法B、基本法C、民法D、刑法

7、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般要采用()形式。

A、书面B、口头C、公证D、登记

8、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A、10B、20、C、30D、609、有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B、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C、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D、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个月。

A、12B、6C、5D、3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三方性原则,即参加国际劳工大会需有()、()和()三方代表参加。

A、政府B、雇主C、资本家D、劳工

2、、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及()。

A、劳动者B、雇主

C、劳动关系D、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3、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劳动关系可分为()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A、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B、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

C、个体经营劳动关系D、联营企业劳动关系E、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

4、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B、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C、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D、事件E、行为

5、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劳动法律事实分为()和()两大类。

A、事件B、合同C、行为D、合法行为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

A、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B、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C、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D、保护雇主合法权益原则

E、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

7、我国劳动就业方针是()。

A、劳动者自主择业B、市场调节就业C、政府促进就业D、平等就业

8、下列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有:

A、劳动合同当事人 的基本信息B、劳动合同期限

C、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D、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E、劳动报酬

9、按照就业方式的不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

A.全日制用工合同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C.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D.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再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E、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填空题

1、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世纪上半叶。

2、在我国,集体协商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了事先未预料到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但中止协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天。

3、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工作的专门机构。

4、工资应当以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5、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伤亡事故的处理应当在日内结束,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的,在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日。

6、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7、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

8,在劳动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是对和的必要补充。

9、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及道德法》一般被认为是“工厂立法”的开端,也是现代劳动法的开端,这部法律颁布于年。

10、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四、名词解释

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2、竞业限制:

3、职工培训:

4.探亲假:

5、行政责任:

6、职工民主管理: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2、简述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3、简述劳动者休息时间的种类。

六、论述题(10分)

1、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2、试述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意义

3、试述实行集体协商制度的意义。

七、案例分析1、2003年6月,张某作为农民工与一家印刷厂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一条规定是“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签合同时由于张某生活窘迫,十分渴望得到这份收入较高的工作,考虑到自己年轻力壮,只要谨慎小心就不会出事,所以便怀着侥幸心理在合同上签了字。2003年12月,张某在操作切割设备时,左手的四个手指不慎被切断。事故发生后,张某先后住院治疗60多天,花去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6700多元。伤愈出院后,张某所在的印刷厂表示“企业只负担其住院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由职工自付”。对此,张某及其亲属多次找印刷厂要求支付医疗费,该厂则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支付。请就下列问题进行讨论:

1)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印刷厂与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

2)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其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本案应如何处理?

2、谢河与宏达医药公司于2000年8月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药品销售工作。2001年1月,该公司对所有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承包提成工资办法,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利润4000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这个基数可以领取基本工资和按比例提取个人所得。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公司将不发包括基本工资之内所有的工资待遇。谢河从2001年至2001年6月均未完成承包基数,结果未领到一分工资。谢河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遭到公司拒绝。谢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1)医药公司不计发谢河的工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本案?

7.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在丰台区2011年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数据[1]基础上,选择了13家机械制造企业作为哨点监测企业,包括3家大型企业,6家中型企业和4家小型企业,将其中全部电焊工作为锰作业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2012—2015年每年收集1次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

1.2 方法

采用原卫生部监督局《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中“劳动者健康基本情况表”“劳动者健康检查询问记录(问诊)”和“劳动者健康检查情况登记表”,对全部锰作业劳动者进行问卷调查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其工作场所中锰及其化合物进行采样、分析。

1.2.1 问卷调查

对锰作业劳动者调查内容分为基本情况、自觉症状询问记录和职业健康检查情况3部分,按照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必检项目,并选检尿锰项目对全部调查对象进行检查。所有问卷调查项目均由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完成,检查项目全部由用人单位自行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完成。

1.2.2 工作场所中锰及其化合物测定

在对锰作业劳动者工作岗位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个体采样和定点采样结合方法进行工作场所锰及其化合物采样,按照GBZ/T 160.1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锰及其化合物》的方法对样品进行分析。所有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均由用人单位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

1.3 统计学分析

全部数据录入Epi Data数据库后,进行质量核查,确保数据准确和完整;采用SPSS 13.0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2—2015年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工龄分布见表1。

2.2 自觉症状检出情况

自觉症状包括肌肉骨骼系统,循环、呼吸和消化系统,心理状况3部分。检出情况见表2。

2.3 心电图、血压和神经系统检查异常结果

见表3。

2.4 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

见表4。

2.5 工作场所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锰及其化合物(以Mn O2计)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短时间采样结果最高值4年分别为0.078、1.770、0.576和0.512 mg/m3。见表5。

注:由于2014、2015年职业健康检查没有选检尿锰项目,所以没有尿锰检查结果。

注:C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3 讨论

从4年连续检查资料统计结果来看,调查对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补入了一部分新入职人员,经调查发现,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因为调查对象对调查项目的实施不理解或者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主动参与性比较差,造成了一部分调查对象的流失,比如在问卷调查的现场就曾出现任凭调查员反复动员、讲解,调查对象始终无动于衷、对调查不理不睬的现象;而另一方面,与当前企业多种用工制度并存,员工流动性比较大有关,这点也得到了企业管理人员确认。连续4 a的监测结果并未发现锰中毒患者(包括疑似病例),从收集到调查对象的工龄和年龄构成来看,似乎对于把职业性慢性锰中毒作为目标疾病的监测项目来讲相对短些。一般认为,焊工接触锰致慢性中毒的发病进程较长,王广松[2]报道的216例锰中毒发病平均年龄为39岁,平均工龄为16.7 a。周伟民等[3]报道的北京地区39例锰中毒患者平均作业工龄23.4 a。

本次调查使用的自觉症状问卷虽然分为3个维度,但相对简单且覆盖范围较窄,因此反映出的问题较为有限。从自觉症状的检出情况来看,肌肉骨骼系统症状的检出率明显低于我们稍早些对丰台区机械加工行业工人调查的60.9%的检出率[4]。同时,循环、呼吸、消化系统自主症状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与电焊烟尘随着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有一定关系[5]。心理状态问题检出率较少,尽管有研究报道电焊工可有轻度焦虑和轻度抑郁,但下这样的结论尚有一定的局限性[6]。

许多调查表明,锰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是肯定的,心电图异常率与环境Mn O2浓度呈正相关,并随工龄的增长而增加,心电图异常与血压异常两者诊断符合率有相关关系[7],并认为高血压是电焊工的常见病[8]。在连续4 a的监测结果中,每年心电图异常检出率基本相似,同时,观察到高血压的检出率相对较高。尽管锰中毒是以神经系统改变为主的疾病,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神经系统检查对于神经科医生的水平和检查环境要求较高,在一般健康检查过程中很难准确发现明显的异常体征,血常规和尿常规筛查是职业病诊断的一个重要的辅助手段,对早期发现基础性疾病、筛查职业禁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血常规和尿常规异常率明显高于汤丽霞等[9]报道的机械加工行业电焊工8.53%和6.32%的异常率。由于所有数据都是收集后进行的统计分析,这一结果是真实反映或是另有其他原因我们无法进行评判。另外,我们观察到的ALT异常率明显高于北京地区普通人群健康检查8.52%的异常率[10],与锰对肝脏产生有害影响有关[11]。

虽然尿锰测定不是锰接触作业的敏感指标,但一些用人单位还是选检的尿锰项目。本次调查只有4例尿锰超标检出,远低于周伟民等[12]报道的13.97%超标检出率。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与工作场所中的锰浓度较低有一定关系。通常引起发病的锰空气浓度国外报道多在40~173 mg/m3之间,我国报道在3~30 mg/m3之间[13]。因此,控制和降低工作场所锰浓度是预防锰中毒有效的措施之一。

作者声明

8.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八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区别;联系;意义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1)11—0182—02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

1.二者的概念不同。劳动关系既有广义上的劳动关系又有狭义上的劳动关系,广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狭义上的劳动关系即劳动法范畴里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及与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而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依据劳动法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两者形成的前提条件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社会实际的劳动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中。社会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多种多样并且广泛存在的,其实人类只要存在劳动,就会必然产生各种社会劳动关系,但这些劳动关系并不能全部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只有已制定出劳动法律规范,经过一定的法律事实才能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立法的不断完善是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基本条件。

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一项劳动关系没有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那么这种劳动关系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只有那些被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劳动关系才具有权利义务的内容。

4.两者的效力不同。劳动关系是以既存的劳动为内容的事实关系,如果国家没有制定相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去调整,它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国家强制力约束。

5.二者的特征不同。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没有国家意志的介入,纯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的特征,国家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利益,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伸出了干预之手,使劳动法律规范体现为全面的国家干预性,如要求用人单位强制性参加各项基本保险制度,实行工时、最低工资,休息休假等。劳动法律关系实际上成为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

6.二者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是事实存在,也就是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一客观事实,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在国家干预为主导的条件下,它的具体形成必须以双方合法一致的意思表示为基础,是一种意志关系,是依据国家制定的法律形成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联系

1.二者均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也就是说劳动关系实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而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形成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二者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不管是在劳动关系中还是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平等的,都必须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法律关系一旦形成,其中一方——勞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或者劳动法律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这两种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必须依法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3.二者的关系主体相同。一方是劳动者,且劳动者必须是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及个体经营组织。

4.二者均是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须臾不可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二者就其本来意义说是一种人身关系。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所以,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这是一种通行着商品等价物交换原则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就此意义而言,二者同时又是一种财产关系。

5.体现在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也就是说,只有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才需要制定法律,经过法律调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1],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三、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意义

明确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

1.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与利益,充分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实现。只有经过法律调整的劳动关系才受到法律的约束,受法律的保护,依法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已经建立的劳动法律关系,无论是哪一方违反了劳动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中,一旦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即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以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与用人单位之间仅仅成立了劳动合同,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得不到保护,至少是很难得到保护。这就要求劳动者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要明确自己享有的那些权利和义务,一旦受到侵害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到有关部门去申诉,实现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明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

2.为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用人方面的制度基础。企业活力的源泉,是人的积极性的充分发挥,而人的积极性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在于劳动用人制度的改革[2]。明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有利于企业建立规范的用人单位制度,为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提供了重要保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并最终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形成新的经营机制。

3.明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方面,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律关系是形成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条件,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稳定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整个劳动力的形成才有可能。另一方面,如果想要切实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仅靠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手段是不够的,需要一个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是劳动关系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将劳动关系法律化的结果。

参考文献:

[1]贾俊玲.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42.

9.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 篇九

甲方:上海金灵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奉贤区海湾镇旅游区三村一号新村266号 经营地址:闵行区莘庄雅雅致路31弄3号203室电话:64136838邮编:201100 乙方姓名:性别:男身份证号:

户籍地:

根据建筑劳务市场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承担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为元/工日,每月15日前现支付。若遇上春节,须在春节前15天支付完乙方的应得工资。

2、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无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能力,适当调整乙方的岗位(工种)。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应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条件。

(5)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劳务作业人员《就业登记手册》和社会综合保险等相关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务工期间的各项行为应遵守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建筑劳务岗位职责。

(3)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自觉接受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乙方有遵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6)乙方在务工期间有获得上海市社会综合保险的权利,享有工伤和住院两项保险待遇。

五、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对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欺瞒的;(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消的;(4)乙方死亡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能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4)甲方不办理《就业登记手册》和社会综合保险等手续的。

4、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移交甲方。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违反本合同的处理办法: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政府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报工程报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合同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电话:

10.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十

1.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哪些亊项()。

a.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b.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c.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亊实、理由 d.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正确答案是: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亊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人收到开庭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a.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b.缺席裁决

c.另行确定开庭时间

d.视为已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3.当亊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収生法律效力。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正确答案是:15日。

4.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a.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収生法律效力

请选择一个答案:

请选择一个答案:

b.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双方当亊人均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另行作出裁决 c.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一方当亊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亊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是: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収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亊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収生劳动争议当亊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a.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人民法院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请选择一个答案:

d.工会

正确答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8-1 6.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亊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a.是本案当亊人或者当亊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c.接受当亊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d.私自会见当亊人、代理人

正确答案是:是本案当亊人或者当亊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接受当亊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私自会见当亊人、代理人。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亊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亊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亊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选择一个答案:

a.60、30 b.45、15 c.60、15 d.45、30

正确答案是:

45、15。

8.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亊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但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a.执行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金额 b.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c.当亊人申请必须先行提供担保 d.当亊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正确答案是: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当亊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9.収生劳动争议,当亊人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先到()申请调解。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a.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c.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10.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请选择一个答案:

a.60天 b.6个月 c.1年 d.2年

8-2 正确答案是:1年。

1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选择一个答案: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d.一年

正确答案是:一个月。

1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日期是()。请选择一个答案:

a.试用期满之日起 b.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 c.用工之日起 d.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

正确答案是:用工之日起。

1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支付。请选择一个答案:

a.办结工作交接时

b.劳动合同终止日 c.劳动合同解除时

d.用人单位下期工资収放日

正确答案是:办结工作交接时。

1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选择一个答案:

a.3

b.10 c.15 d.30

正确答案是:3。

1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的条款是()。请选择一个答案:

a.竞业限制条款 b.试用期 c.服务期

d.劳动合同期限

正确答案是:劳动合同期限。

16.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8-3

请选择一个答案:

a.六个月 b.一年 c.事年

d.三年

正确答案是:事年。

1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请选择一个答案:

a.60% b.80% c.90% d.100%

正确答案是:80%。

18.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选择一个答案:

a.三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正确答案是:三十日。

19.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请选择一个答案: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是:2个月。

20.甲先生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1000元,甲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先生在试用期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元。请选择一个答案:

a.600 b.800 c.900 d.1000 正确答案是:900。

8-4

劳动争议处理实务2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亊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但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a.当亊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b.执行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金额 c.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d.当亊人申请必须先行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是: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当亊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亊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亊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亊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选择一个答案:

a.60、30 b.45、15 c.45、30 d.60、15

正确答案是:

45、15。

3.収生劳动争议当亊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请选择一个答案:

a.工会 b.人民法院

c.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4.当亊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决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収生法律效力。请选择一个答案:

a.15日 b.60日 c.30日

d.90日

正确答案是:15日。

5.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収生法律效力

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b.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亊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c.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双方当亊人均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另行作出裁决

d.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一方当亊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5 正确答案是:调解书经双方当亊人签收后,収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亊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収生劳动争议,当亊人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先到()申请调解。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a.人民法院

b.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c.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d.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正确答案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7.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哪些亊项()。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a.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b.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亊实、理由

c.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d.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正确答案是: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亊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8.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亊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a.接受当亊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b.私自会见当亊人、代理人

请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c.是本案当亊人或者当亊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d.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正确答案是:是本案当亊人或者当亊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接受当亊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私自会见当亊人、代理人。

9.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害之日起计算。a.1年 请选择一个答案:

b.6个月 c.2年

d.60天

正确答案是:1年。

10.申请人收到开庭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请选择一个答案:

a.视为已向人民法院起诉 b.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c.缺席裁决

d.另行确定开庭时间

8-6 正确答案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11.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请选择一个答案:

a.事年

b.六个月 c.三年 d.一年

正确答案是:事年。

12.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选择一个答案:

a.三十日 b.十五日 c.六十日 d.三日

正确答案是:三十日。

13.甲先生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1000元,甲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先生在试用期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元。请选择一个答案:

a.800 b.900 c.1000 d.600

正确答案是:900。

1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选择一个答案:

a.两个月 b.一个月 c.半个月 d.一年

正确答案是:一个月。

1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的条款是()。请选择一个答案:

a.劳动合同期限 b.竞业限制条款 c.服务期

d.试用期

正确答案是:劳动合同期限。

8-7

1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请选择一个答案:

a.60% b.80%

c.100% d.90%

正确答案是:80%。

17.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选择一个答案:

a.15 b.30 c.10 d.3

正确答案是:3。

18.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请选择一个答案:

a.3个月 b.6个月 c.2个月 d.1个月

正确答案是:2个月。

19.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日期是()。请选择一个答案: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 b.用工之日起

c.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 d.试用期满之日起

正确答案是:用工之日起。

20.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支付。请选择一个答案:

a.劳动合同终止日 b.办结工作交接时

c.劳动合同解除时

d.用人单位下期工资収放日

正确答案是:办结工作交接时。

11.劳动关系和谐基础与保障 篇十一

劳动关系作为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社会和谐稳定程度的“晴雨表”。发展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是工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根基。

深化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

在国有企业中,依靠广大职工不应是一句空话和套话。它的内涵核心就是要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职工的人心、智慧和力量办好企业,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和基础就是深化企业的民主管理。

继续深化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政务)公开为基本的民主管理机制,是强化职工民主参与、保障职工在企业管理中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权、畅通职工诉求表达的渠道。屯昌供电局在企业重大问题、重要管理考核制度出台、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决策方面,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和职工专题座谈会等平台,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对话。近几年来,在推动县级企业基础管理达标、职工集资建房、目标管理和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薪酬制度改革、创达标优秀企业等方面充分体现依靠职工、深化民主管理的原则;在党务管理方面推动“以QC进支部、党员上讲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决策中充分依靠党员民主决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深化职工群众和党员在企业中的民主管理,实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保证了企业和谐、科学和可持续发展。

健全协商调处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

在企业中加强“利益协调、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三个机制的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倡导、组织、沟通、协商、纽带推动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保障。

平等协商,建立利益协调机制。以劳动关系各方平等协商为前提和基础,建立以集体合同制度为工作重点的利益协调机制。平等协商是集体合同制度中的关键环节,是体现集体合同企业和职工双方平等和公正的基础。工会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平等协商重点,推动企业和职工代表工资分配制度、收入水平、支付办法等事项平等协商。依法、平等协商并签订的集体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具有法律效力,对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工会组织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稳步推动集体合同制度在企业中广泛建立和不断完善。在推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考虑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不同需要,工会可尝试协调推进“三方四家”协商机制的建立,即由企业、职工代表(工会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构成的协商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相关组织的参与面,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多的资源。

协调疏导,建立矛盾调处机制。企业工会组织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争议调解机制,当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工会要保持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主动深入职工群众,当好广大职工的知心人,准确掌握本级基层单位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协调社会资源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配合本级党委、政府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主动预防、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完善工会法律援助与服务手段,向困难职工和被侵权职工及时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维权帮扶,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履行协商职责,通过协调社会资源,从制度建设、参与监督、协调处理、协商改进等方面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工会要主动参与人大、政协、政府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对劳动权益专项检查,借助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这个对职工受理投诉和帮扶服务平台,建立信访处理制度,及时跟蹤相关部门处理进程,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要通过倡导、组织推动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素质培训,保障职工的教育培训权利,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尊严体面劳动,促进企业、职工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双赢,真正构建“双关爱、双善待、双依靠”的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实现共同发展是和谐劳动关系最佳境界

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发展过程中,判断的标准在于能否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让职工在经济收入、个人价值、生命尊严等方面与企业获得同步享受,这是体现和谐劳动关系的最佳境界。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只要各级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功能,完善劳动关系的各项机制,协调好企业、职工的关系,构建出劳动关系双方 “双关爱、双善待、双依靠”,促进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就一定会多姿多态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12.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十二

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根植于行为科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人力资本所有权理论、经济民主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的运作状况在于相关理论的运用和发展,以下我们将阐述这些理论在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上的观点。

(1)行为科学理论。行为科学是在批判传统管理方式“泰勒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认为职工不是单纯的“经济人”,而是“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勇于承担责任并期望尊重和成功。强制性的控制、惩罚和威胁并不是促使人们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努力工作的好方法。企业管理者应使职工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和承担工作责任,并引导职工行为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结合。管理方式上应做到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物”为本;应从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研究,转移到对职工行为的研究上来;“独裁式”管理应以吸收职工参与决策的“民主”管理来取代。行为科学的管理思想和原则一般都是在实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取得了显著成果。美国的企业正是以这种理论为指导,创造了灵活多样的工人参与管理方式。

(2)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职工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之一,较高层次的职工参与企业治理意味着职工不但能够以职工董事或职工监事的身份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发表意见,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享企业所有权,这样职工对企业利益会更加关注。职工参与管理可减少委托人的监督成本和激励成本,降低代理成本,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长期合作会大大减少交易成本(杨瑞龙,2005)。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了企业的隐性保护,而无须担心过多的专用性资本投入会遭到企业的敲诈。共同治理模式使企业与职工、供应商、债权人等之间形成了一种隐性契约关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3)人力资本所有权理论。人力资本所有权理论认为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职工,特别是知识型、技能型职工不但要求在经济和社会权利上拥有与股东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要求得到法律上的保障。人力资本的非抵押性和流动性决定了对人力资本所有者只能激励而不能压榨,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对地位的变化增强了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谈判力,这也使得人力资本所有者———职工,参与企业治理成为了可能(周其仁,1996)。现代公司法认为公司是由物资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和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劳动力的商品化使得劳动力与物质资本一样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知识的专门化、劳动分工的细化、金融债券市场的活跃更使得拥有较高人力资本的职工相对稀缺,其经济价值的提升伴随的是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的上升。企业职工———人力资本拥有者和企业重要的相关利益者之一,参与企业治理,能有效的提高企业内部治理效率,并由此建立人力资本介入型治理结构模型(梁雄军,2004)。

(4)经济民主理论。又称“工业民主理论”,经济民主理论认为企业职工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企业与职工之间不是一次性的静态博弈,物质资本的单边治理模式偏离了现代经济民主的要求,只会引起不必要的劳资冲突,民主管理思想下的企业与职工之间是一种动态的长期博弈过程,因此双方都有意愿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种合作共赢的工作氛围(陆雄文,1997)。此外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生产工具的运用要求劳动者具备更高的技能水平、更多的自由处置权和更强的责任心,这也必然要求职工参与企业的生产组织和管理。

(5)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公司治理模式,因为传统公司治理模式是经营管理者的单边治理,是以股东利益和管理者利益的最大化为导向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益相关者,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权利配置的机制(青木昌彦,1999)。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重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避免单纯的股东治理或单纯的职工治理,才能使企业劳动关系从冲突与对抗走向协调与合作。

2 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下的劳资博弈

基于“经济人”假设的“泰勒式”管理方式是一种“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方式,它只看到劳动者具有经济利益的追求,忽略了劳动者在劳权及其他较高层次方面的需要,认为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可以通过强制性的管理手段或采取效率工资的方式来化解。然而这种视劳动者为机器“附庸物”的“独裁式”管理方式,却导致了劳动者与管理方之间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劳动者参与管理既是企业有效激励劳动者的手段,又是解决劳动关系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实行劳动者参与管理的好处对于理性的劳动关系双方来说是“公共知识”,但对于参与的广度、深度,参与管理过程中的管理权利资源重新配置,参与管理所带来的额外利润的分配等方面,企业劳动关系各方之间又会存在利益矛盾。从劳方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希望通过参与管理的形式获得更多关于企业方面的真实信息,以便在维护自身利益方面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另一方面希望以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委员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形式更多参与企业决策,改变以往被动管理的局面,因此对劳方来说有“不参与、部分参与、广泛参与”三种策略可以选择;从管理方的角度来看,通过与劳动者分享管理权利,既能够更科学做出决策,又可以使管理决策顺利的执行,但过分的权利分享会影响到管理者的权威地位和决策效率,因此对管理方来说有“独裁、民主、放任”三种策略可供选择。

2.1 劳资静态博弈模型的假设

(1)劳方采取“部分参与”策略付出的负效用为e1,额外产出为△π1,采取“广泛参与”策略付出的负效用为e2,额外产出为△π2,且e1

(2)管理方采取“独裁”策略付出的管理成本为C,采取“民主”策略付出的管理成本为C1,采取“放任”策略付出的管理成本为0。

(3)另设γ1为劳方在部分参与策略下可能获得的利润分享比例,γ2为劳方在广泛参与策略下可能获得的利润分享比例。

2.2 管理方与劳方的静态博弈得益矩阵为

2.3 结论

由得益矩阵我们可以看出,在“独裁式”管理方式下,由于劳动者努力工作的额外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劳动者不会主动参与管理或参与管理流于形式。管理方式的转变使劳方获得了参与机会,而参与的程度一方面取决于管理方的民主化程度,另一方面与劳动者的利益保障程度密切相关。对劳方而言,在管理方采取“民主”策略的前提下,若,则更愿意选择部分参与;对管理方而言,在劳方采取“部分参与”策略的前提下,若π+(1-γ1)△π1-C1>π+△π1-C1,则更愿意选择民主化的管理方式。因此最终的均衡策略取决于额外利益的大小与分享比例、管理成本的高低和参与的负效用大小。劳动关系双方的静态博弈中,管理方采取“放任”策略虽然无需付出过高的管理成本,但在长期来看随着劳动者组织力量的增强,在分享的比例上可能会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劳方存在关注短期利益的倾向,不注重资本积累与技术改进,必然会影响企业长期利润增长和竞争力的提高。

3 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的完善

3.1 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的形成是现代企业管理思想的必然

“独裁式”或称“泰勒式”管理方法不适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一方面是“独裁式”管理模式的监督成本过高,另一方面忽略劳动者需求的管理方式会导致劳资双方利益的冲突。即使劳动者愿意选择参与,但由于参与权益得不到保证,使得参与管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除了管理方与劳动者自身观念的转变以外,还需要从制度上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做相应的规范。劳动者参与管理是一种平等价值观念与和谐价值观念的体现,是调节劳动关系,消除劳动者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利益与思想隔阂的润滑剂,也是一种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

3.2 制度化劳动者参与管理

明确劳动参与管理的权力范围,包括知情权、平等协商权、决策建议权、关切自身利益的否决权等。制度化劳动者参与管理主要表现在扩大参与管理面,鼓励全员参与管理,发挥企业工会在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方面的优势,从法律上保证工会在这方面的权利。劳动者参与管理的渠道应该多样化、规范化,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委员会,试点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等。德国的“劳资共决制”最能体现职工参与管理的效果,由于“劳资共决制”已经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得到了严格执行,这样劳资之间产生冲突的概率大幅度降低。在我国《劳动法》、《工会法》等对“劳动者参与管理”有所涉及,但并不具体,因此可以借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企业实际使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化。依法组建基层工会组织,让劳动者组织起来,发挥民主管理权力才能切实维权。而工人董事、工人监事是劳动者参与管理的新形式,其中经工会成员民主选举的工会主席则成为工人董事或监事的代表。

3.3 创新劳动者参与管理的形式,使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健康稳定的运作

传统的劳动者参与管理是在企业方主导下的参与管理,参与的形式、参与的程度、参与的广度、参与前后权利的保障等方面都是由企业一方所决定的,劳动者没有实质的发言权,这种管理方主导下的参与管理,其效果是令人质疑的,因此必须创新参与管理方式,如实现劳动者参与管理与劳动分红、员工持股计划等相结合。共同治理模式下的员工持股计划,从制度上保证了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因管理方故意隐瞒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信息的行为而使劳动者的利益受损,因为作为小股东群体的劳动者可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对管理层的不信任。实证研究(姚先国,郭东杰,2004)也表明共同治理下的员工持股计划更有利于参与管理的实现,因此这也将成为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创新的方向。赵丽江、张远凤(2007)认为厂务公开是劳动者民主参与的基础,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企业改制与发展、企业领导班子监督与选择、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市场经济社会理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但市场经济时代同样也是法治经济时代,民主管理的完全市场化是不可取的,劳资力量的不对称性只会不断拉大,培育民主的氛围,创新民主管理的形式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一定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甚至某方面的强制性安排。宏观上的政策调控作用比较重要,如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监察实时通报机制、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机制等。

3.4 劳动者参与管理的机制建设

劳动者参与管理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与协作,这里涉及到广义的劳动关系主体如政府、工会、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政府主要提供法律保障和监督功能,实时进行有效干预。工会主要发挥着参与管理知识宣传、参与形式和内容、劳动者参与意识和能力培养等方面的功能,进行有效的指导和介入。企业主要发挥着提供劳动者参与管理的良好环境,配合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功能。只有三方的通力合作才有劳动者参与管理的累累硕果,才有持续和谐的劳动关系氛围。

摘要: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一种重要手段,现实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活动中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形式多样,产生了不同的效果。本文主要探讨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运作过程中的利益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提出了完善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几点建议,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劳动者参与管理,劳资博弈,劳动关系运作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奎因·米尔斯.劳工关系[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78-87.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46-54.

13.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案例分析作业 篇十三

【案例】

2010年03月01日,原告高某在被告A公司打工,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天,未签订书面合同。2011年03月05日凌晨,高某在工作期间被铲车车斗滚落的石头砸伤右脚,造成4跟趾骨骨折。公司安排高某以“杨某”的名字住院治疗,出院后即不再承认高某为其职工,否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停发高某工资。

被告辩称,高某是其公司一名员工的亲戚,寄宿在公司宿舍,还在公司食堂吃饭,高某受伤是其醉酒摔倒所致,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要求法院驳回高某诉求。高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被驳回请求。2011年07月,高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由于公司每次发高某的工资都是现金,公司没有留下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同时也没有为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任何招用、考勤记录。但高某曾在劳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后来因工资问题得到解决撤回投诉,法院根据高某申请,前往劳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了相关的调查笔录和撤回投诉申请,记录显示高某是公司职工。

法院根据调取的证据,认为高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遂判决确认高某在2010年03月至2011年07月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分析】

根据该案的情况来看,这里存在非常严重的劳动关系问题,对于公司和劳动者来说,都有需要总结的地方。从整体看来,A公司在案例中存在着弄虚作假以及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但是高某在加入公司时也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尽管最后高某能以法律武器为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但是如果在加入公司时就能发现公司的种种劳动关系陷阱,也会在身体受到伤害之前就能避免各种医疗的痛苦和诉讼的麻烦。下面就这个案例,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实施条例,对相关劳动关系问题进行梳理。

一、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案例中高某与A公司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天,未签订书面合同,已经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事,但是还没到违法的过程,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对于那些员工入职第一天因客观因素造成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是留有一个月的宽限期的,也就是说,A公司必须在与高某口头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动关系,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也能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根据案例的情况,高某2010年03月01日入职,只口头约定了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1年03月05日出事,均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形。假设在这一年期间内,高某口头或者书面申请A公司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均未得到满足或者未能实现的话,且高某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高某可以追究A公司2010年04月至2011年02月共计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要求自2011年03月01日起视为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高某便可以在诉讼中对这部分钱也可以进行合理的诉求。

至于在高某在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没有办法提交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而被驳回,也反映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时出现的问题。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在这里不能简单地进行无书面形式则无效的推理。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可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否定其效力,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此外,地方性法规如2001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2002年《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也有类似规定。从上述规定的内容看,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将其视其为无效,而是应当适用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规定采用列举式,属于开放式规定,说明任何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均可能被法院采信。在高某与A公司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法院调取的劳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调查笔录和撤回投诉申请,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高某来说,还应该有证据保留的一时,应该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公司在每月发工资时应备有支付凭证,双方签字认可。同时保留好公司制作的工作证、工装、饭卡等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物品。另外如果打工之初,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填写登记表、招聘测评表等文件时,注意复印保留,以作为确实参加公司应聘流程的证据等。

三、用人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该案例中,高某因为“在工作期间被铲车车斗滚落的石头砸伤右脚”,造成4跟趾骨骨折。但是公司安排高某以“杨某”的名字住院治疗,出院后即不再承认高某为其职工,否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停发高某工资。这种行为从一种角度来看,就是A公司从劳动关系风险规避的层面,欺骗劳动者,并且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典型的违反劳动法规的做法。所以高某在诉讼中,除了前述的除要求法院认定劳动关系、追讨双倍工资以外,还应该诉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追讨工伤待遇。当然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处理,工伤的确认,需要劳动监管部门与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予以承认,这需要做进一步的协商。一般情况下,在发生工伤时,应及时申请做工伤认定,否则也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案例中,总体看来,劳动者高某是受害一方,所以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之下,A公司是无法逃脱和规避它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在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道路上,法律就是阳光,法律就是利剑,时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任何企图逃避责任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14.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作业 篇十四

一、单选题(共 4 道试题,共 16 分。)

1.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政策的一部分,以下不属于社会保险特点的是 A.社会性 B.互济性 C.强制性 D.营利性 正确答案:D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由()规定 A.国务院

劳动法在线咨询 B.全国总工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 正确答案:C 3.王某在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选项所列哪一种方式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A.与王某经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B.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C.无需提前通知王某,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4.发生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下列哪项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协商 B.调解 C.仲裁 D.和解 正确答案:C 东财《劳动法》在线作业二

二、多选题(共 21 道试题,共 84 分。)

1.劳动合同内容有法定必备条款和当事人任意约定条款之分,下列属于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是

A.劳动合同期限 B.培训 C.社会保险 D.福利待遇 正确答案:AC 2.高某在调离单位时因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与单位发生了争议,对于这种争议高某可采取下列哪些途径解决

A.向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B.与单位协商解决

C.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C 3.劳动合同区别于民事合同,下列各项属于劳动合同特征的是 A.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B.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行为 C.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

D.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ABCD 4.失业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不同于经济学概念,具有下述特征

A.失业者仅限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保证其就业的劳动者 B.失业的表现形式仅以显性失业为限 C.失业必须是处于未获得就业岗位的状态 D.失业的表现形式包括显性失业和隐性失业 正确答案:ABC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造成严后果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主要包括包括以下 A.重大安全事故罪 B.违章冒险作业罪 C.妨碍执行公务罪 D.强迫劳动罪 正确答案:ABCD 6.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A.职工甲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 B.职工乙因偷窃自行车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C.职工丙怀孕

D.职工丁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 正确答案:AC 7.劳务派遣一般在()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A.长期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D.临时性 正确答案:BCD 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 A.担任审判员的

B.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C.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D.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正确答案:BC 9.下列关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异同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

B.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都是要式合同,但备案、鉴证或公证都不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 C.签订集体合同的劳动者一方不是单个劳动者,而是代表劳动者的工会 D.个人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约定可以高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正确答案:CD 10.劳动合同区别于民事合同,下列各项属于劳动合同特征的是 A.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B.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行为 C.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

D.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ABCD 11.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甲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乙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丙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事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下哦那个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

D.丁赢患病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 正确答案:CD 12.我国现行的基本工资制度具有多样性、结构性和等级性的基本特征,基本工资制度主要包括

A.效益工资制 B.等级工资制 C.岗位工资制 D.结构工资制 正确答案:BCD 1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A.做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B.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C.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D.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正确答案:ABCD 14.下列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说法,正确的有

A.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C.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D.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正确答案:BCD 15.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 B.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 C.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D.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 正确答案:AD 16.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的专项集体合同包括

A.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B.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C.社会保险和福利专项集体合同 D.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 正确答案:ABD 17.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 B.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 C.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D.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 正确答案:AD 18.下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不受限制 B.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C.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CD 19.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的是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C.某公司与其职工因补发津贴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产生的关系 正确答案:CD 20.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下列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B.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C.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D.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正确答案:BCD 21.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职工,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适当缩短工作时间,我国目前实行缩短工作日的情形包括

A.从事矿山、井下、高山、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劳动的劳动者 B.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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