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股东决议

2024-07-15

注销公司股东决议(共9篇)(共9篇)

1.注销公司股东决议 篇一

翔宇世纪旅游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翔宇世纪旅游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月日

2.注销公司股东决议 篇二

一、判决无效的情形

一般的思路有三种, 一是认为股东签名被伪造, 导致股东的股权被转让与法律规定相悖而无效; 二是适用合同法第48 条, 认为伪造股东签名的人属于无权代理而无效; 三是适用民法通则第55 条, 认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 那就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该股权转让当然就属无效了。

这种处理结果与法律是不相符的, 原因在于: 此处并不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因为被伪造签名的股东并没有意思表示, 没有签名, 就个人意志的体现。此处亦不是无权代理, 因为在无权代理中, 如果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不予追认, 则其效果是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但在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仍发生效力。而在未经他人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若是该被伪造签名的股东不同意, 即不追认, 就不可能在出卖自己股权的人与第三人之间发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

二、判决有效的情形

思路通常为: 将股权被处分人与他人之间达成的事后调解协议视为该股东对前述行为的追认, 从而适用合同法第48 条的规定认为该股权转让行为有效。

法官的处理与法律是不相符的, 原因在于: 在我国合同法中哪些情形处于属于效力待定, 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如果不属于规定情形, 则不得得出相应的结论。事后达成的调节协议是新合同的产生, 其与前述伪造股东签名私自处分行为应该认为为两个独立的行为, 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那么对于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效力问题, 我们正确的处理思路应该是:

首先要区分决议的内容是涉及公司事务还是个人事务。若是决议的内容与股东个人事务无关, 亦不至于剥夺股东的表决权, 即该股东参不参与表决不影响决议通过, 部分股东伪造其他股东签名对部分事项进行变更形成一个书面决议, 实践中此类伪造股东签名的决议目的大多是为了应付工商登记, 使登记方认为确有开会的事实, 属于微小瑕疵可忽略, 不影响决议的结果, 法官应考虑缔结成本, 直接驳回诉讼请求更为恰当。

若是想通过伪造签名达到是决议通过的表决权比例, 而该决议的内容涉及的是公司事务, 如增减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等事项, 此时该伪造签名的行为可被认为是违反程序性规定, 属于可撤销的情形。但法官可综合考虑撤销决议对结果是否有实质改变意义, 谨慎否定决议效力, 尊重公司的经营判断法则, 不应过多干预, 如此伪造签名的决议已经通过实施给公司带来巨大利益, 撤销不仅没有意义更有违于公司设立的本意, 毕竟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若是想通过伪造签名想达到的目的是剥夺股东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与股东切身利益有关, 如解除其任职资格、剥夺其认购新股或分红权利、处分股东股权或者转让自身股份剥夺股东优先认购权, 笔者认为, 这些情形都属于重大程序瑕疵, 这些行为基于没有该股东的意思表示而不成立;或者另外一种路径是直接认定其无效, 因为任何处分私权的行为都必须经过本人同意, 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应多为公司经营事项, 除非股东同意, 否则不得在股东会上处分股东私权, 这种决议不是股东会应当商议的事项。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22 条虽较之以前有所进步, 肯定了股东会决议瑕疵救济, 但是仍不够彻底和完善。笼统地将股东会程序违法律违章纳入决议可撤销范围, 也没有确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独立瑕疵地位, 过于粗糙且不够严谨, 必将引发许多显失公平的案件。

因为瑕疵不仅有内容瑕疵与程序瑕疵之分, 即使同是程序瑕疵也有轻重之别, 对实体权益之影响更是程度不同, 如在德国法中, 程序瑕疵会细分为重大程序瑕疵和微小程序瑕疵, 前者认定为无效, 而后者则属于可撤销。对于重大的程序瑕疵我国法律还是属于可撤销的情形, 其显然与法理讨论的结果不一致。

另外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应该成为独立的瑕疵类型, 单独救济才方显公平, 避免审判实践中的矛盾和混乱。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区别股东会决议之瑕疵类型和适用范围, 有理有据的甄别股东会决议的效力状态, 构建完善的股东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 协调与平衡各方权益, 促进公司这个利益集合体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韦姣娇.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探究[D].中国政法大学, 2007.

3.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 篇三

出席会议股东:、、本次股东会于 年 月 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会成员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人,代表公司股东 %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 %同意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如下:

1、审议确认公司清算组于 年 月 日出具的清算报告。

2、依据《中华人民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注销。公司注销后,公司的一切文书资料和财务帐册等由 负责保管。

3、公司注销后,公司公章由 负责交回公安局销毁。

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

4.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四

一、确定公司登记事项为:

1、公司名称:北京XX建材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xx区xx街XX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资本:认缴100万元。

5、经营范围:销售:钢材、水泥、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电工器材、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农畜产品收购(法律、法规禁止的、凭许可证经营的项目除外)。

6、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公司由自然人股东xx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出资期限: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

7、公司不设董事会,由xx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聘任xc担任公司监事。

8、公司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xx

5.保证担保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五

股东会决议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达州市百事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四川省鸿光矿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占公司出资总额的 100 %,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的章程规定。

四、议题:关于为向 达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申请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决议

经公司各位股东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股东会一致同意我公司为向达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12 个月,贷款用途为资金周转。

股东签字:

四川省鸿光矿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

法定代表人:

6.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清算程序 篇六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__________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 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2___年___月___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解散事宜,截止2___年___月___日,与公司解散事宜相关的清算工作、债务债权登报公告、税务注销及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

办理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待定,看情况)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5、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可能价格不理想; 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变,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存心放弃,或股东间难以协调。

公司怎么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被注销的区别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公司被注销是相互联系但又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联系在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此时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灭,不再从事任何活动。二者的区别在于:

①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营上体资格被强行剥夺,不能进行经营活动,但是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仅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而公司被注销后,法人主体资格已不存在,已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就如同人死了一样,已经没有任何行为能力。

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公司名义起诉、应诉;公司被注销后,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院能够将诉状送达给公司,但是如果有人起诉已经注销的公司.法院会以被告小存在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

③从实体上说,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前,仍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被注销后,除负有清算义务的董事或者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再向已经注销的公司主张权利.也不能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2、哪几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存在下列几种情形时,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经过清算后;

(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不想继续经营,完成清算程序后;(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完成清算程序后;(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在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股东拟彻底结束公司时,在完成公司的清算程序后,即可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3、公司办理注销应提交哪些文件? 一般来说,公司注销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作出的公司解散决议或者公司解散决定。如果公司是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登记机关撤销的,还应提交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经过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大会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确认。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在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因公司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须提交以上所述的第(4)、(5)、(6)项材料,但应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

7.新注册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七

股东会决议

江苏绿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2014年07月0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股东某某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公司下―步经营发展事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公司不设董事会,同意选举某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同意选举某某为公司监事。3:同意选举某某为总经理。

4: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有关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8.注销公司股东决议 篇八

(公司变更/备案参考格式)

一、会议时间:XXX×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注:通常为(原)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四、会议参加人员:股东××、××、××(注:股份公司要说明:①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前XX天(临时股东大会需提前15天以上通知,股东大会需提前20天以上通知),以XX方式通知所有股东参会;②实际到会股东人数,代表公司股份数及占总股本比例;③公司董事、监事参会情况。)

五、会议内容:

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第X章第X条,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注:提交新章程的,可表述为:“同意修改并通过公司新章程,共计X章X条。”)

2、(阐述修改变更/备案事项),如:

(1)同意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住所/(全体或XX股东)出资时间/营业期限变更为:XXXX。(注:涉及多个项目变更的,需逐条、分别阐述。)

(2)(股权转让)同意公司股东××将所持有的本公司××万元股权转让给××;同意公司股东××将所持有的本公司××万元股权转让给××。

(3)(法定代表人变更)同意XXX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并免去其职务,重新选举XX为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注:若有董事会,可表述为:“同意XXX、XXX辞去公司董事并免去其职务,增选XXX、XXX为公司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XXX、XXX、XXX、XXX、XXX组成”(董事备案)。同时,需另提交一份任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董事会决议。)(注: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以此类推。)

(4)(监事备案)同意XXX辞去公司监事并免去其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监事(注:a.若有监事会,则再加上一句:“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XXX、XXX、XXX组成”;b.若监事会主席变更,需另提交监事会决议。)

(5)(经理备案)同意XXX辞去公司经理并免去其职务,重新聘任XXX为公司经理。(如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则经理后加“(即法定代表人)”)。

(6)(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XX万元减少至XXX万元。减少的XX万元注册资本中,由股东XXX减少XX万元,由股东XXX减少XX万元。

(7)(增加注册资本)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XX万元增加至XXX万元,新增的XX万元注册资本中,由股东XXX认缴XX万元,出资方式为XX,认缴期限为XXXX年X月X日;由股东XXX认缴XX万元,出资方式为XX,认缴期限为XXXX年X月X日。

(注:若同时有多个项目变更/备案,可在一份股东会决议上逐条载明。)

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9.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九

1、本股东认缴出资人民币xx万元,并保证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时间内缴付。

2、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3、本股东如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4、本股东保证守法经营,信守承诺。

5、本公司设执行董事兼经理一名,由xx担任。

6、同意聘任xx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7、本股东李颖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只办理唯一一个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8、本股东xx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以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0、本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1、制定本公司章程,章程共九章三十三条。

12、同意委托xx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股东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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