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2024-08-01

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精选20篇)

1.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一

文化传媒公司与影视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1月13日,文化传媒公司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协会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京举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李伟,全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孙亮,集团总经理王玉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主任吴伟安,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会长梁刚建,集团财务总监杜春跃参加了签约仪式。王玉君在签约仪式上致辞,文化传媒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广鹏代表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广播电视报曾经是家喻户晓的主流家庭媒体,由于晚报及都市报的崛起,一线城市的广电报逐渐淡出了读者的视野,但在二三城市仍然非常活跃。目前分布在各省市的广播电视报高达230家,总发行量高达1500万/周。

此次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探讨、调研基于跨区域联动、媒体联合经营、深度开发基础上的新模式、新媒体项目。根据用户需求,运用最新技术及理念,推进广播电视报的转企改制和产业发展;同时,运用资本手段整合国内优质广播电视报,并通过品牌包装、资金注入、人才引进等方式,帮助广播电视报做大做强,打造区域强势文化品牌。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文化传媒公司拓展产业布局的重要步骤,是践行集团“十二五”规划确立的孵化产业板块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国家文化产业改革政策的重要举措。这也将为集团文化产业板块快速发展开辟全新空间。

2.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二

近日,昆船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机场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研发、系统集成的昆船逻根公司与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在昆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北京博维公司是国内以维修维保机场设备、承接机场专业工程和空港设备开发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中外合资公司,具有丰富的机场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经验,拥有一支由1700名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运营维护经验扎实的员工组成的专业化队伍,长期致力于机场行李处理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和市场开拓。昆明昆船逻根机场物流系统有限公司是英国LoganT eleflex(UK)Ltd.与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专注于机场行李处理系统方案设计、产品制造和系统集成的中外合资企业,通过丰富的全球行李处理系统集成经验与本地高质量的制造和服务的完美结合,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有竞争力的和可持续服务的行李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在机场行李处理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改选升级、备件研制、运行保障、技术应用、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C

3.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三

2009年7月15日,浙江省政府与海航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浙江人民大会堂举行。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浙江省政府副省长王建满,舟山市市长周国辉,海航集团董事局董事长陈峰、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健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此次浙江省政府与海航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一是利用浙江港口岸线等资源,发展修造船业务,推动浙江船舶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共同打造现代化修造船产业集群;二是加快发展浙江现代航空业,扩展航线网络,建设功能完善的航空大港;三是加快浙江现代物流基地建设,建设集聚辐射功能较强的港口物流枢纽,共同打造现代化的综合物流体系。除此之外,双方还将在金融服务业、旅游业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

作为海航集团的重点产业,大新华物流集团在此次签字仪式上与舟山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利用舟山的港口、岸线资源发展国际战略物资储运、分拨、期货、交易中心,大新华物流连同海航集团在舟山推动金融投资、旅游和新能源等产业的发展;大新华物流集团还与舟基集团签订舟山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舟山同基船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及30条散货船舶的造买合同。

《船舶工程技术手册》征订启事

《船舶工程技术手册》由德国汉堡的海港(Seehafen)出版社组织德国船舶工程界汉斯海利希梅厄彼得先生和弗兰克勃尔恩哈特先生等21位技术权威,历经数年编写而成。该手册是船舶工程领域的又一经典巨作。现在,该手册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联手《船舶工程》杂志编辑部引进版权并翻译,计划于2009年年底出版。

本书主要面向船舶行业中的工程技术人员、船舶航运者、监管和检验人员以及培训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设计者和顾问等,旨在为业界提供切实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全书共分14个章节,内容涉及轮机制造、动力推进、导航、船舶电站、检测与控制、保障与废弃物排放、空调与通风、船舶制造、消防与安全救生、船舶维护、设备故障分析,以及相关的管理条例与标准文献等,全文近1 100页,内容翔实,目前国内该领域尚无如此篇幅的巨作。该著作对了解先进的船舶设备技术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书名:《船舶工程技术手册》

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3-87743-822-0

价格:人民币580元(包含邮费)

联系人:应龙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851号《船舶工程》编辑部,邮编:200032

电话:021-64416392

传真:021-54595766

4.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四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增强徐家汇商圈的辐射范围,提升服务能级,推进徐家汇商圈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促进徐汇区现代服务业和商贸零售业的蓬勃发展。双方按照“资源共享、客源互流、优势互补、发展互惠”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框架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发挥甲方雄厚的商业资源优势和乙方丰富的网络资源及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能力,形成战略联盟。双方就甲方旗下开发、管理的商厦、酒店和商务楼三大商业形态,本着密切协同,优势互补的理念,共同推进并加快徐家汇商圈信息化工作,为徐家汇商圈提供统一的基础通信服务、增值信息服务及基于行业应用的商务信息化服务。

二、合作目标

乙方通过现代化的通信网络和信息化技术,整合徐家汇商圈内的各类商业商务资源,为甲方(含下属单位)提供徐家汇商圈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在信息通信服务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通过提升面向商家和顾客的人性化、差异化服务和面向企业内部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能力,力争在2012年将徐家汇商圈打造成集“欢乐购物的体验区”“环境优越的商务区”“方便舒适的休闲区”为一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智慧商圈”。

三、合作内容

乙方依托强大的网络资源和全业务的经营优势,全方位的满足甲方

1、的通信需求。同时,凭借丰富的信息化实施经验,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应用和支持。全面提升徐家汇商圈的管理服务效率,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展现甲方在上海商业圈中优质的商圈形象。双方合作项目如下:

 由乙方投资为徐家汇商圈建造国际领先的数字通信网络和服务设施,通过高

速的光纤和无线网络覆盖,为大量先进应用奠定基础。乙方承诺将结合当前网络覆盖要求,并考虑到未来4G市场的长远覆盖需求,在徐家汇商圈地块内的商厦、商务楼和酒店等重要区域进行FTTB、FTTO、FTTH、PON等网络资源和室内无线综合分布系统建设,同时辅以公共热点及主要道路的热点覆盖工程。力争在2010年底前实现徐家汇商圈内6幢商厦,2幢商务楼、3家酒店的全光网覆盖。到2012年底实现徐家汇商圈区域全光网覆盖目标。 乙方运用先进的通信业务和基于3G移动通信技术为甲方进行通信网络的升

级改造,提升通信质量,降低整体通信成本,实现区域内固移融合的统一通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对商圈内各办公区域的固定语音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过PBX交换机的设备更新、增加中继线、WAC业务以及CDMA移动手机业务等手段实现各办公区域固定语音系统与移动电话的网络融合。达到商圈内企业与企业之间,员工之间,办公区域之间的短号互拨、快速转接、内部会议电话等功能。力争2010年底前实现下属3家企业的语音固移融合应用。2012年底实现下属所有企业的语音固移融合应用。

 乙方作为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为甲方及下属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提供全力支

持,提供各类企业信息通信服务,巩固甲方在行业信息化中的领先地位。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可在甲方已建的综合办公应用系统、商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进销存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等)、BtoC电子商务网站等各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基于3G移动通信应用。满足甲方随时随地的办公需求。力争2010年底前为100~200名商圈内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基于手机的无线办公应用。2012年底前实现贯穿各个管理层面的普及应用。

2、为迎接即将召开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双方共同努力,力争在世博

会开幕前完成徐家汇商圈内斯波特大酒店和天平宾馆精品酒店的打造。进一步提升徐家汇商圈内宾馆酒店的信息化服务水平。为实现目标,双方共同推进以下VIP服务:

 搭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乙方基于IPTV、宽带运营、信息展示终端平台的互

动电视技术开发出多媒体营销、管理和服务平台,满足高端客户视频点播、旅游导航、网上世博等服务需求。

 提供酒店租机服务:乙方为酒店提供移动手机终端。酒店可向客人提供手机

租用服务。该服务可以满足手机终端与酒店固定电话互连,实现移动分机功能。满足客人即使不在房内,可通过该手机接听客房内的电话的需求。 长话包天套餐:乙方采取国内长话包天的优惠套餐资费,为酒店降低通信成本。同时通过长途包天的活动,谢祖酒店吸引更多的客人入住,带动酒店的入住率,提高酒店竞争能力。

 提供天翼对讲通信服务,快速提升酒店服务水平:乙方充分运用移动通信网

络技术为酒店度身定制天翼对讲通信服务,用户通过按PTT键瞬间即可与其它用户快速建立连接实现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间的集群通信。对讲与移动电话整合,既能打电话,又能对讲。能够很好的支持酒店在世博期间高效的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整体规划设计,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3D等IT技术,在徐家汇商厦的基础上打造“徐家汇网上商城”。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的信息化应用扩大徐家汇商圈的影响力。通过双方合作,力争在2010年初步建立基于电子商务(BtoC)模式的商务网站。“徐家汇网上商城”主要的服务内容如下:

 “网上招商”服务:“徐家汇网上商城”可为甲方及下属企业的招商部门提供

网上招商、3D区域呈现等。

 “商家信息发布”服务:“徐家汇网上商城”可为商厦及各入住商家提供信息

发布、新品推出、活动公告平台等应用。

 “移动支付”应用:探索商城一卡通与移动支付相结合的新型支付方式,实

现商贸流通服务过程中资金结算的便捷、高效和安全。

 “销售管家”服务:乙方基于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为商圈内各商家提供销

售信息和数据采集服务、业务调度服务以及基于互联网终端(PC)的销售数据统计分析服务等,以满足各商家高效管理及经营管理人员随时掌握市场营销动态的需求。

 “客流管理”服务:在各商场启用视频客流数据采集和客流量分析系统,使

得商城管理者更好地掌握徐家汇商圈各商场的客流情况,便于进行经营定位,有效引导人流,分析商圈的经营状况,营销活动效果评估及提供公共安全预警。

4、为进一步保持徐家汇商圈内商务楼的高端定位,乙方将充分发挥运

营商网络优势,使得商圈内的商务楼在信息资源提供和信息化应用方面走在同行业前列。为商务楼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全面的信息化资源。帮助企业实现办公、商贸信息化。打造多信息化、智能化的“数字楼宇”。为实现目标,双方在以下项目进行合作。

 双方优势互补,将商圈内新建(改建)楼宇规划、建设成为高起点、高标准的“数字楼宇”。乙方积极参与徐家汇商圈旗下新建(改建)楼宇的通信配套、智能楼宇等信息化建设。通过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为甲方出谋划策,对目标建筑的信息化、智能化提升提出建设性建议和可行性方案,投入项目专项成本,协助甲方提升目标建筑的服务能力。甲方为乙方提供商业平台和客户资源,协助乙方提高目标建筑的业务占有率和业务收入。

 双方共同探索,通过共建信息化资源平台,满足商务楼内重要企业的信息化

应用的同时增加双方的收益。双方可选择如下项目进行合作:

 共建商贸公共信息平台:商品需求、物流信息、商贸监测等公共商贸信

息服务平台。

 合作共建呼叫中心或数据中心。

 合作共建会所视频监控(会议)中心。

 合作共建实现“物联网”动态管理的“云计算”中心。

四、机制保障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针对各合作子项目(计

划)派专人组成虚拟团队负责制定详细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项目。

五、甲方的权责

1、甲方承诺投入必要的资金和人员进行基础调研和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徐

家汇“智慧商圈”各信息化子项目的目标实现。

2、甲方在新建(改建)项目中将乙方作为优先合作伙伴,为乙方免费提供

各类通信接入机房。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在各信息化子项目中的实施,给予乙方顺利施工提供

便利条件。包括免费向乙方开放各子系统的接口;城市光网、无线覆盖等建设中所需的用电、用水等。

4、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下属单位优先选用乙方提供的语音、数据、移动

等电信业务。在所管理的物业中,优先向入驻商家推荐乙方的业务与服务。

5、双方共同策划徐家汇商圈各种形式的商业活动。甲方利用各种形式的媒

介资源为乙方提供形象宣传。

6、双方定期组织行业信息化推进沟通交流,以各种形式保持长期友好合作

关系。

六、乙方的权责

1、乙方承诺投入专项资金,在甲方的通信网络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语音交换机改造等方面提供支持。

2、乙方承诺组建专业化团队,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积极推

进徐家汇“智慧商圈”各信息化子项目的目标实现。

3、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VIP服务保障。包括7*24小时的服

务,专设的维护经理、提供技术支撑、新业务的体验等。

4、乙方负责牵头加快基础通信网络建设,光纤覆盖方面加快“城市光网”

建设,实现徐家汇商圈内的商厦、酒店和商务楼宇光纤全覆盖。无线宽带方面不断优化完善3GWIFI网络,实现徐家汇商圈无线宽带全覆盖。

5、双方共同策划徐家汇商圈各种形式的商业活动。乙方为活动提供必要的通信服务及信息服务。积极发挥美罗3G新媒体展厅的综合功能, 提供品

牌宣传支持。

6、乙方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信息化推进沟通交流活动。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

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2

年12月31日终止。

甲方: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5.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五

本框架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订: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具有丰富的城市综合体投资经验及商业资源,乙方为江西省内具备较强经济实力和开发经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经友好协商,甲方愿与乙方共同投资合作本协议项下项目;

2、甲方与乙方此次合作,旨在____市___ _区依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约__ _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项目土地”),并最终由乙方独立开发本协议项下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相关规定,就双方合作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名称暂定为“城市综合体”。拟出让宗地总面积约 亩,四至为:,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的具体情况以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或政府正式文件确认为准;

2、本项目现已经由甲方委托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某个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在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通过向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的形式,对位于某个区的上述地块享有优先权益;

3、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发起人,已经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全部权证、协议等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背景,包括其前景与风险,并且继续愿意参与本项目。第二条 合作的前提条件

1、项目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同于或优于附件1所列之规划条件;

2、项目土地为净地,即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或附着物全部拆迁安置完毕;

3、项目土地可作为独立宗地,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项目土地受让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会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同时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具体以招标拍卖挂牌或政府正式文件确认为准)。第三条 合作模式

1、甲方与乙方在双方认为条件成熟后可以共同投资组成项目公司共同经营本项目,双方暂定共同投资组成两个项目公司分别开发南北两个地块(南北两个地块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的具体情况以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或政府正式文件确认为准);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各为人民币8000000(捌仟萬圆整),用于开发南地块组成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项目公司1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捌仟萬圆整),项目公司1以甲方、乙方、公司三方共同投资组建,其中 公司占注册资本5%的股权,甲方占注册资本30%的股权,乙方占注册资本65%的股权;用于开发北地块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项目公司2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捌仟萬圆整),由甲方、乙方两方共同投资组建,其中甲方占注册资本35%的股权,乙方占注册资本65%的股权。以上两个项目公司(包括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全部注册资金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应出资部分由乙方出借给甲方,双方另行订立借款协议,具体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2、成立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依照政府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所载明的内容和要求投标、竞买拟出让地块;

3、若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顺利投标、竞买到拟出让土地,以出让人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为准(中标人或竞买人为项目公司1或项目公司2),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对价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分别以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所占的30%和35%的股权直接抵作乙方向甲方出借用于甲方向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出资的借款,甲方以其在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中认缴或实缴出资额作为股价向乙方转让其所占的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的股权,在甲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1所占股权时,公司无条件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所占股权后,股权转让款直接冲抵本条第1款甲方向乙方所借款项,甲方收回借款协议以及向乙方出具的资金收条,借款协议、收条作废,甲方无需向乙方归还所借款项,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受让股权的所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因办理股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分别由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承担;

5、除非因甲方明示不愿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权,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其向甲方出借的借款,不得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归还借款;

6、若最终项目公司投标、竞买土地失败并收到出让人退还的投标、竞买的保证金后,项目公司1和项目公司2决议解散项目公司,甲方在项目公司所占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直接抵作乙方向甲方出借的借款,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借款,不得向法院主张要求乙方归还借款。第四条 项目转让对价

1、鉴于甲方已向 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3000000(壹仟叁佰萬圆整),并前后共计投入近15000000(壹仟伍佰萬圆)各类费用及大量人力物力,并基于甲方历史积累的各种资源方取得该项目的优先权益,政府承诺的地价也显著低于当地市场平均水平,项目开发前景较为乐观,乙方基于独立开发的诉求,自愿在顺利取得项目对应土地后(以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为准)向甲方支付总价为 万元的对价以获得独立开发权;

2、在项目公司正式组建前,甲方根据乙方诉求,配合乙方向当地政府争取如下事项:

2.1 规划指标调整; 2.2 税费和配套费减免; 2.3 争取项目配套物流仓储用地。上述事项如取得成果,分别调整本条第1款所述对价,具体对价调整方案,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在第六条所述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

3、对价的支付方式:在顺利取得项目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一次性支付项目咨询费及管理费,具体细节在上述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并在第六条所述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第五条 特别约定

1、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为便于后续操作,原则上不发生除土地投标、竞买证金外的其他费用;

2、项目公司的财务印鉴,甲方、乙方各执一枚;

3、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第六条 正式协议

1、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协议时予以补充或修改;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需在正式合作协议中明确,如正式合作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3、如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前无法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本框架协议丧失效力。双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本框架协议同时废止;

4、在签署正式协议之前,甲、乙双方均有权就合作模式的合规性、项目土地、对方企业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双方均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正式开展本项目合作。如任何一方做出否决的决定,则本框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排他性与替代性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在以下较晚的时点之前具有排他性: 自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1、甲方、乙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现有股东在本合作过程中不能够单方面与其它合作方另行谈判或订立合作协议或类似协议。如本框架协议终止或排他过期,本排他性条款亦自动终止。相关各方届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均可以在签订正式协议时指定关联公司按照本协议原则条款与对方签署正式协议。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本保密条款适用对象为本项目合作各方及其关联公司,公司现有股东,还包括参与项目合作事宜的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应将本框架协议全部内容以及协商、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收到或取得的有关任何信息和文件视为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合作过程各方互相披露的信息和资料仅为本协议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未经保密信息所有方同意,任一方不得为非本协议目的使用、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但(1)向商务部门、工商机关等有关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文件;(2)向其律师、会计师、顾问等披露;(3)依照各方所适用的法律及其它规定要求进行的批露除外;

4、资料的返还或销毁。如果合作项目未能完成,合作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的信息的义务;

5、不公开条款。合作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告投资事项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披露有关投资事项的信息和资料,但有权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公开的除外。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项目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具体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并在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中具体约定。对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参与本项目和/或为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该方自行承担;

4、除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外,本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合作正式法律文件签署之前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附件1: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6.垃圾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六

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广安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处置,清洁美化当地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吨/日,总投资暂估为万元。项目计划分期进行,其中: 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建设方式: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广安爱众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移交。

第二条 项目公司现状

(一)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

(二)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为,项目公司于

成立

(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亿元,实

收资本为万元

(四)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五)项目公司现股东及股权结构:。

第三条 合作投资方式

(一)甲乙双方同意组建投资联合体,按照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移交该项目。

(二)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改组原项目公司,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亿元,项目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及相关技术产权投资,占新项目公司%的股权;甲方以截至合同生效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投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进行投资,占有新项目公司%的股权。

(三)该项目总投资为亿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占总投资的%,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乙方承诺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万元应按时足额投入。

(四)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投资、建设、经营该项目。

第四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总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承担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前期政府批文、法律文件的办理。

2、负责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政府关系的协调。

3、本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的配合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3、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位项目公司资本金。

第六条 乙方投入的项目公司资本金到位后,甲乙双方即开始办理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八条 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开展合作前期工作,双方投资合作细节,由双方再行协商,待与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再签订正式的投资合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方:

法 定 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7.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七

会上, 粤澳双方首先回顾了“十一五”期间粤澳合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并围绕《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主线, 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双方合作方向和重点。其次, 双方高层共同出席《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的第一批落实项目: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启动以及珠海竹银水源工程竣工仪式。

其中, 由横琴新区出地、澳门出资, 粤澳双方共同打造的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 将整合广东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优势和澳门科技能力和人才资源, 吸引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总部聚集, 打造集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科技转化、健康精品研发、会展物流于一体的国际中医药产业基地, 以及绿色地道药材、名优健康精品的国际交易平台;珠海竹银水源工程则将大大提高澳门及珠海西部供水系统调咸蓄淡能力、基本解决每年枯水期咸潮对珠海、澳门两地的影响。

在出席仪式上,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表示, 在粤澳双方的共同努力下, 粤澳合作内涵不断拓展、深化, 首批工程的启动和竣工更是标志着澳门已经迈出“适度多元化”的第一步。

合作务实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2010年3月, 粤澳双方高层在北京会晤达成研究制定《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共识。其后一年, 粤澳双方共同起草《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并于当年12月获国务院审定同意。框架协议明确了新时期、新形势下粤澳合作的发展定位、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宏观战略, 分8章38条全面涵盖粤澳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各合作领域, 明确了合作开发横琴、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与便利通关、社会公共服务、区域合作规划等重点内容, 提出了共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区等一系列具体、务实和可操作的合作举措。

全面覆盖, 开创澳门发展新局面

对于《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正式签订,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表示欢迎。他说, 这是粤澳双方探索合作模式、细化合作项目、争取政策支持的重要体现, 随着协议内容的逐步实施, 将在重点合作领域为澳门适度多元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横琴合作开发探索新模式

框架协议提出“合作开发横琴”, 珠海发挥横琴开发主体作用, 澳门从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全面参与, 共同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同时, 建立粤澳合作开发横琴协调机制, 支持横琴新区与澳门有关政府部门直接沟通具体合作事宜。框架协议确定, 共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区, 明确了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休闲度假区、文化创意区、中心商务区等合作重点, 成为粤澳合作实实在在的载体和平台。

对此, 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表示, 澳门土地资源宝贵, 通过在横琴开发5平方公里的合作产业园区, 将进一步拓展不同领域的产业发展。粤澳联席会议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从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开始, 其次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作为带动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驱动器。

2、旅游合作深度整合

旅游是澳门的优势产业, 也是广东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框架协议明确了建设以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为龙头、珠海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为节点、广东旅游资源为依托的世界著名旅游休闲目的地的发展定位;同时, 把旅游合作作为产业协同发展的第一条, 提出了“促进旅游资本融合, 发展区域旅游企业集团”的政策;创新性地设计了“澳门历史城区—开平碉楼—韶关丹霞山”的“一程多站”世界遗产旅游专线产品;提出了“研究推动广东国民旅游休闲卡在澳门发行使用”, 确立了共同编制旅游合作规划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共建旅游产品营销网络和共同开拓海外旅游市场……

可以说, 粤澳旅游合作已经进入深度整合、形成规模效益、以具体合作项目为载体的全新发展阶段。随着各项规划和政策的逐步落实, 相信粤澳共建世界著名旅游休闲目的地必将华丽呈现眼前, 粤澳旅游合作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前景。

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对此也表示认同, 他说澳门是一个旅游城市, 在过去十年取得一定的发展, 但要构建和打造世界旅游休闲中心, 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通过协议, 澳门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一方面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质量, 同时还要加强一些综合性项目, 令旅客把澳门作为旅游目的地。在未来一年, 澳门政府将推行一系列计划, 特别是向葡语系国家、欧洲及北美洲地区进行旅游推广。此外, 澳门会与广东共同构建旅游培训基地, 务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3、会展合作错位发展

会展业是澳门重点发展的主要产业, 也是广东的优势产业。发挥协同效应的关键在于“错位发展”。对此, 框架协议进行具体阐述, 提出从会展规模、类型、目标客户等方面错位发展, 采用同期会展、联合会展、巡回会展等模式, 推动两地差异化办展, 形成互补的会展集群, 并共同开拓欧盟、东盟与葡语国家市场。

对于如何避免区域恶性竞争、形成良性互动成效一直是区域合作的难题, 粤澳双方以实际行动阐释了“合作共赢”的理念。既“支持澳门会展企业进驻广东”, 也“鼓励广东品牌会展在澳门设立分会场”;既“为广东进入澳门的展品提供通关便利”, 也“协助澳门会展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开设外汇账户”。可以说, 只要双方齐心协力、良性互动、错位发展, 粤澳会展业的蛋糕将越来越大, 双方会展企业的发展空间也将越来越广阔。

4、中医药产业优势互补

中医药产业合作是粤澳产业合作中最具特色的领域, 澳门中医药具有研发基础和对外优势, 广东中医药的产业化优势明显, 两地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如何彰显中医药合作的特色, 框架协议提出了一个比较系统的合作思路:一是要研究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 形成中医药产业合作体系;二是要探索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及规律的产业化标准;三是要加强相关认证制度和品牌建设, 提升中医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四是要加强高等院校合作, 共同培育中医药人才。

目前, 两地政府合作开发的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已经启动。

5、金融合作探索新领域

金融是现代服务业的代表性行业。加强金融创新与合作, 对粤澳双方提升经济发展层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框架协议立足粤澳两地金融业发展现实, 突出在部分金融业务领域的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提出“探索推进粤澳资本项目交易使用人民币结算”, 支持“粤澳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分支机构”, 支持探索双方企业跨境抵押申请贷款方式等政策。梳理以上政策可以发现, “相互开放、互设机构”是粤澳金融合作的明显特点, 这也是粤澳双方积极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有力尝试。

同时,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 澳门将在横琴金融创新取得新突破。“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探索在横琴开展个人项下人民币与澳门元、港元在一定额度内的双向兑换试点”、“探索在横琴推广使用多币种金融IC卡”等政策的出台, 为横琴金融发展乃至横琴总体发挥提供良好政策框架, 也为澳门金融业界进入横琴创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对此, 澳门银行业普遍欢迎, 认为在框架协议的指导下, 本澳银行业将在横琴新区离岸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资产抵押互认、银行科技资讯后台服务中心等各类创新性金融服务方面与内地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

6、24小时通关便利惠民

澳门回归以来, 粤澳两地的基础设施对接和通关便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拱北口岸也成为国家进出境重要口岸。但总体上看, 粤澳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和通关便利与当前合作的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此, 框架协议浓墨重彩从交通“硬件”建设和通关“软件”建设两方面进行布局。

在“硬件”方面, 大力推进港珠澳大桥、广珠城际轨道、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交通项目建设, 并加快拱北口岸改扩建工程、调整珠澳跨界工业区口岸功能, 加快横琴口岸建设等口岸基础建设项目, 通过推进基建项目提速, 为粤澳两地融合奠定基础。

在“软件”方面, 提出“延长口岸通关时间, 争取拱北口岸实现24小时通关”, “率先在珠澳跨界工业区专用口岸通道探讨两地申报单证统一”, “探索一次性临时过境车辆管理”, “制定并实施澳门机动车进出横琴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具体政策, 大大便利两地民众的往来, 更是为打通“阻塞”、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进行有益的探索。

7、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经济社会的发展, 人才是根本因素。只有教育水平的提升, 不断培育新型人才, 区域发展才具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对粤澳两地来说, 加强教育培训合作是双赢选择。双方将在基础教育、推动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资源等方面相互开放, 同时澳门将逐步对在广东就读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澳门幼儿及学生提供学费津贴, 标志着粤澳两地共同向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迈出了第一步。

同时, 双方还将以建设横琴澳门大学新校区为契机, 推进粤澳高等教育和科研合作, 共建实验室和研究中心, 打造粤澳产学研合作平台。澳门政府将向就读澳门大学等澳门高等院校的广东学生提供奖学金。在职业培训方面, 澳门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 培养举办旅游、酒店、会展、创意设计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8、文化创意融合两地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是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新兴产业。2010年, 澳门成立文化创意发展委员会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总体看, “相互投资”、“相互开放”、“资源共享”是粤澳文化领域合作的鲜明特色, 既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合作开辟空间, 也为两地民众享受丰富多彩文化生活提供良好条件。

框架协议还对两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进行具体谋划:一是发挥政府引导和扶持作用, 完善文化创意合作机制, 制定扶持政策;二是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 鼓励双方企业相互投资, 既鼓励澳门企业投资广东文化产业园区, 也鼓励广东企业到澳门投资。三是运用粤澳两地丰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 开发更有吸引力的文化产品, 共同开拓文化消费市场。四是加强文化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 联合举办文化艺术活动, 建立文化资源共享体系, 推动文化场馆相互开放。

9、扶植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离不开广大中小企业的积极参与。框架协议专门列出“中小企业发展”条款, 强调依托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 共同推动和支持两地中小企业提升发展。

框架协议提出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一是内销市场, “支持澳资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 形成内销品牌”, 二是人才技术, “支持两地中小企业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 发展高附加值项目, 合作发展品牌经营”;三是质量提升, “允许有产品内销的广东澳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四是企业融资, “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 原则上适用于广东的澳资中小企业”。此外, 在物流等产业方面, 框架协议专门提出“支持澳门企业到广东开展港口物流、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化建设等投资合作”, 为澳门中小企业发展拓展空间。

10、生态建设宜居家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框架协议十分重视社会民生诉求, 着重在区域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福利方面拿出举措, 力求在惠民利民方面见成效。

在区域环境保护方面, 双方将从更高的层面和更大范围统筹考虑区域生态资源保护:一是要推进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治理珠澳跨境河涌污染, 使“水更清”;二是要建设跨境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走廊, 加快环珠江口跨境区域绿道建设, 使“地更绿”;三是要共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执行更加严格的机动车、船舶排放标准, 使“天更蓝”;由此逐步建立“水、林、气”等方面的立体生态体系。同时, 双方还确定了未来对保澳供水、供电的任务, 明确提出建设珠海竹银水源系统工程, 探索区域供水一体化衔接, 探讨加强电网联网, 强化澳门水电气供应保障体系。

十项措施全面、系统地覆盖了澳门的各行各业, 在国家“十二五”开局之际, 澳门也将沐浴春风, 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指导下, 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8.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八

李纪恒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两所高校长期以来给予云南发展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在奋力夺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征程中,云南最缺乏的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迫切需要加强与高校的密切合作。他指出,大学是城市智慧的心脏,是引领文化的先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此次来京与高校商洽省校合作,就是为了寻找云南跨越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在与中国人民大学座谈时,李纪恒对多年来省校开展的多领域合作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共建一批省级一流学科,培养共建一批人文社科创新平台,深入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合作研究和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使云南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理论联系实际,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学科建设的重要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说,此次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智力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中国人民大学学科特色鲜明,办学优势突出,非常注重与地方发展相结合。作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省份,云南加速发展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跨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中国人大高度重视与云南的合作,将以认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协议各项内容的落实,举全力推动协议落地生根。

在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座谈时,李纪恒指出,云南是中国航空业的发祥地之一,建设民航强省是云南人民的百年梦想。相信随着此次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在云南与北航之间友好合作架起新的桥梁。热切期盼双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深化产业、教育、科研、人才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希望北航在科研成果转化、专利技术转让等方面给予云南更多支持,在推动云南建设民航强省、助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方面加强深度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张军说,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掀开了北航与云南合作的新篇章,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北航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优势,推动北航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北航将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云南,推动云南在教育、人才、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全面提升。

9.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九

甲方:内蒙古日出东方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赛罕乌拉国家级生态自然保护区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新医药产业。鉴于甲方是以中药材的种植、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以及为中药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发展的大型专业公司,并且拥有自己完善的销售体系和强大的市场销售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乙方拥有大面积得天独厚的原生态的自然资源,并且能够为甲方提供土地资源、野生资源和林下资源保障和支持。共同推动内蒙古中药材产业做优、做大、做强。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在协议执行中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目的和宗旨

甲、乙双方要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优质的土地资源,按照高起点、高效益、高附加值的原则,建立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集科研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绿色、有机优质中药材示范基地,满足国内外中药材中、高端市场的需求。实现原生态自然资源与中药业、农牧业和谐发展的“共赢”局面。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 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 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合同的基础。

二、战略合作关系及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定期进行信息交流。乙方授予甲方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双方确定区域确定业务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平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全流程设计,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乙方对通过甲方了解到的相应国家(或区域)等中药材的相关信息,信息共享,但乙方须对以上信息负严格保密责任。

2、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在中药材种植、旅游观光、特色养殖业、林下经济开发等方面展开合作。

1、中药材基地建设。

种植基地:五年规划(2015年—2019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基地发展计划,2015年先发展种植基地500亩,为种苗基地建设打基础;2016年种植面积发展到10000亩;5年内发展到100000 —200000亩。具体操作速度、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合作方式:

第一阶段:甲方提供种子、种苗及全程技术跟踪指导。乙方负责土地资源提供。甲方确保种子的基源性,指导科学化种植,并负责产品的整体销售。做好第一产业中药材种植。

野生基地:在乙方保护区内野生中药材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人工抚育和补载,确定为一个或多个野生中药材抚育和半野中药材生基地。乙方无偿提供该区域使用权。

第二阶段:甲、乙双方同意,经过第一阶段的实施,双方可进行产品的研发和加工环节。也就是进入第二产业。

第三阶段:双方进入全产业链的整合:就是实现第一产业的中药材种植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高度融合与产业整合,形成完整的中药材全产业链,进行立体开发,呈现良性联动和互动大好局面。

前景价值分析:该项目通过通过三个阶段,可以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高度融合与产业整合,并实现跨界经营,最终实现产值空间和利润空间的融通。并作为核心竞争力,保障该项目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2、建立中药材百草园项目。甲、乙双方共同选择适合观赏的多种中药材生长的荒山、荒坡,建立中药材百草园项目基地。

具体工作由甲方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乙方无偿提供荒山,种植以观赏价值高的开花类为主的中药材,在其具有药用价值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可观赏性和旅游观光的价值作用,为项目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点。

3、开展特色养殖合作。甲方在保护区双方确认的区域内,开展具有该区域特色的野猪、鹿、野鸡、狍子等特色养殖项目,乙方无偿养殖用地及相关手续等服务。

4、林下资源的经济开发。甲、乙双方充分利用保护区内丰富的山野菜等资源,打造原生态的特色品牌,开拓国内外的中、高端市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年可以对乙方进行拜访、考察,以便于双方确定项目的顺利推进,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可以根据对项目的推进阶段和实际出现的情况及时向乙方做出反馈,乙方应对甲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按双方约定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具体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产品。

2、如甲方要求,乙方应配合接待甲方客户的相关考察,乙方承认并尊重甲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接触和泄露上述信息。

3、乙方有责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其种植阶段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不得私自进行销售。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 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将自动顺延或。

七、对于协议执行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制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甲、乙双方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 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0.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双贏”的原 则,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在人才交流与培训、企业发展规划与决策咨询、科技研发、实验室共建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一〕、共同参与、科学发展原则:遵循科研规律,实现共同发展,形成共同经济利益体。

(二)、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发展。

(三)、长期合作原则:合作双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广泛持久地开展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合作内容

(一)、人才交流与培训

1.甲方聘请乙方高级专门人才为甲方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对甲方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进行指导。甲方派出相关专业教师到乙方挂职锻炼,乙方提供相应条件。

2.乙方可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聘请甲方相关专业的教师为公司的兼职研究人员、技术顾问或管理顾问。

3.甲方充分利用其优势资源为乙方开展干部短期培训、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非学历教育等。

(二)、发展规划与决策咨询

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要推荐有关专家为其制定合理的科技、产业等 发展规划。

2.甲方为乙方在发展过程中提供法律、政策、企划等咨询服务,为乙方在企业转型、技术攻关等重大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和意见。

(三)、科技研发

充分利用甲方的科技人才优势,结合乙方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共同 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与应用、学术交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工作。甲乙双方就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研发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并联合向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为乙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促进纯钛及钛合金熔炼技术的发展。

根据乙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帮助甲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帮助乙方解决产业优化中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以及企业的具体技术工艺问题和管理问题,把xxxxx的技术成果优先提供给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实验室共建

整合甲、乙双方的优势资源,结合企业生产与研究需要,乙方提供一定资金共同建立相关技术领域研究的实验室,利益共享,责任均担,合作共赢。

(五)、其它合作事项,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协商开展。

三、资源共享,全面合作

甲方为乙方开放有关实验室、研究室与技术中心,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为生产和研发提供便利,乙方给予相关的技术服务费用。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全面合作

四、建立定期访问机制 双方建立互访机制,加强合作,增进友谊,协调解决合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和具体事宜。

五、由双方共同合作研发的科研成果、工艺及产品等成果共享,未经 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泄漏或转让第三方。

六、双方商定的科技协作项目、人才培训、企业发展规划与决策咨询等,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 各项合作项目能顺利开展。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I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X 年,到期后根据合作情况,经友好协商后再进行续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11.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一

该协议的签署,超越了以往银保合作仅仅是保险业务代理关系的合作模式,将合作范围拓展到了资金网络结算、融资业务、基金业务、银行存款、投资理财、保险资产托管、信息技术、保险保障服务、银行卡业务等多个领域,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在这次签约仪式上,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经理吴焰均表示,今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借鉴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积极探索合作新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内涵,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共同携手开创银保合作的新局面。

交通银行重新组建20多年来,在竞争中不断创造和扩大自身优势。交行拥有分布广泛、布局合理的分销网络和极富价值的客户群,形成了产品覆盖全面、科技手段先进的业务体系,通过传统网点“一对一”服务和全方位的现代化电子服务渠道相结合,为客户在公司金融、私人金融、国际金融和中间业务等领域提供全面周到的专业化服务。目前,交通银行总市值已进入全球银行业前40位,正发展成为一家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治理完善、机构网络健全、经营管理先进、金融服务优质、财务状况良好的具有百年民族品牌的全能型现代化金融企业。

12.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二

蒙西水泥集团市场总监朱先胜、总工程师李学勇等, 中材装备集团副总经理隋明洁、科力公司总经理边汉民、市场营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梁栋、备件公司副总经理刘长雨、椿本公司副总经理吴卫国等参加了仪式。隋明洁与李学勇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隋明洁副总经理介绍了集团的整合运营情况, 并就集团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备件供应、系统解决方案做了简单的介绍, 希望中材装备集团通过进一步的努力, 加强与蒙西水泥的沟通, 进一步加强对蒙西水泥的售后服务, 为蒙西水泥进一步提升提供新技术装备、解决方案以及备件仓储, 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

13.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甲乙双方的优势,更好地开发广西污水处理相关项目,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广西地区或其它地区的项目争取业务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资源争取项目,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争取项目时,项目的前期费用均由乙方支出。在乙方争取项目时,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甲方的工程底价加上乙方提成比例组成项目对外最低价,高于对外最低价的利润部分由双方平均分成。其中,乙方提成比例按业主付款比例支付。

三、争取到的项目由甲方实施完成。

四、当争取到的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项目所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共同解决。

五、甲乙双方在争取项目时,应严格保守甲乙双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各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六、其他事宜

1、该协议书仅为合作意向,其具体合作方式等待双方争取到项目后,签定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作全面的约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1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四

甲方:山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核新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山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为充分发挥招商引资职能,更好地搭建中核新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我省企业的跨省合作交流平台,实现互利共赢。经甲乙方商定,建立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甲方作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派驻长三角地区的官方机构,利用自身优势,为乙方及时“腾笼换鸟”,提供适宜承接项目的经济开发区域与经筛选过的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合作。

二、甲方帮助协调山西各市及委、办、厅、局等单位与乙方在项目对接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甲方配合当地经济开发区域合作企业,为乙方投资项目提供优惠政策、优质的服务,以及全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四、甲方持续地为乙方投资项目进行前期的项目对接、联系和陪同乙方进行实地考察,协助做好正式签约以及落地的相关工作,做到全方位、全程的跟踪服务。

五、乙方(副总以上)须在甲方陪同下开展考察洽谈。并坚持参加甲方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和座谈会、洽谈会等活动。

六、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合作伙伴,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劳务输出等方面形成强强合作,共同搭建全方位合作平台。

七、甲乙双方享有所有在长三角地区的引资(签约、履约、落地、开工)成果,确保项目落地有声,见到实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此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甲方代表(签字)

15.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五

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代表着江森自控旗下约克与首旅酒店集团的首次大范围合作。作为国内大型的综合性旅游上市公司,首旅酒店集团在国内管理的酒店数量逾170家,涵盖五星级到经济型各类酒店。

由于酒店规格与年限的不同,首旅酒店集团管理的位于北京的这13家自营酒店采用了不同品牌的制冷设备,机组设备的情况不尽相同。因此,约克的技术专家团队针对每个酒店的情况,为首旅酒店集团定制出切实可行的服务与维保计划。实际上,提高制冷设备的能效对于整个建筑物的能效提升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专业的维修、保养服务能够帮助冷水机组延长使用寿命,从而为酒店的客人打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长期以来,凭借在楼宇自控及空调制冷领域的

16.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六

双方将在按需印刷出版理论研究、装备制造、商业模式构建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以期为出版行业提供国产按需印刷和按需出版一体化解决方案,对按需出版商业模式进行研究与应用示范,促进中国按需出版业的发展,推动中国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融合发展和新闻出版业的产品重构。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隶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新闻出版专业研究机构。其在承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的大量科研项目的同时,还承担着国家社科基金、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科技部等部委的国家级项目,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企事业的战略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北人集团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印刷机研发制造基地,拥有丰富的印刷设备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经验,产品覆盖印前、印刷及印后整个印刷链条,近年来与国际知名公司展开技术合作,拥有与国外从事数字印刷的企业合作的丰富经历。当前,北人集团公司正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推动,开发与合作相结合,力争做按需印刷出版整体方案解决者。

双方将共同组建按需印刷出版联合实验室,共同推动我国按需印刷出版的发展。

17.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七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经甲方和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

(一)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二)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免费在其网站上为甲方开设各种专题栏目,免费为甲方做各种宣传。甚至乙方的网站名称、品牌都可以打上甲方的名义免费为甲方进行产品宣传、和品牌塑造。

5.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项目合作

1.双方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以两家公司的名义一起去承接各种的项目。包括项目前期的公关、需求分析、投标、方案制定等一系列市场活动,以及中标后双方共同开发直至项目交付为止。

2.项目中标后统一由甲方来跟客户签定合同,客户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将来不会单独与客户签订各类合作协议。

3.合同签定后乙方转化为甲方的OEM合作方,由甲方将项目的某些功能模块以外包的形式分发给乙方来开发,项目交付后统一贴上甲方的品牌商标。

(四)咨询服务

乙方提供端到端的咨询服务能力及不断扩展的IT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能力,能够帮助甲方实现业务目标。为此乙方可以有偿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软件技术服务:依托公司强大的软件技术实力和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为甲方软件应用系统正常、高效运行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2.软件工程、开发流程的培训和咨询服务:结合实际项目,为甲方提供完整的敏捷开发过程全程跟踪和指导,关注开发流程中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帮助甲方提高端对端交付能力。

3.信息化应用培训服务:定期为甲方举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提供培训教程、教案,通过网络进行学习;辅助甲方对信息化应用提升水平进行评估。

(五)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18.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八

**2013活动合作框架协议

甲 方: **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广告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接待中心

签订日期: 2013 年 月 日

活动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活动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活动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合同的执行工作;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活动要求准时到达指定的场所,按照规定的执行内容及标准开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

(2)乙方负责组织经过良好培训的工作人员按计划执行以上活动,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活动中乙方负责活动现场组织、维护现场秩序、提供相应设备;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制作活动过程中使用的物料;

(3)活动现场的所有制作物及宣传品摆放,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4)活动现场道具发生变化,乙方需保质、及时配合甲方完成;(5)乙方落实解决合作过程中关于电源、场地占用及其他需要向市容、交通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申报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的疏忽与遗漏,造成活动进行中出现相关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6)在活动期间因不可抗力引起非乙方应付的责任,使得本协议终止或无法执行。受阻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应支付费用与原已支付的费用按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为履行此合同所做的前期投资可按双方认可的金额予以补偿;如甲方同意延期执行本协议,则应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期限内继续执行此协议。

活动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活动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签约日期: 年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19.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九

顾学明表示,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同样也是我国正式启动“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一周年。这十五年,各成员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习近平主席在刚刚结束的塔什干峰会上也指出,上海合作组织开创性倡导和践行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这与我国提出的“丝路精神”交相辉映。相信通过上合组织合作平台,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上合国家必将阔步走进开放、融合、和平、繁荣的新时代。

顾学明说,2015底,商务部研究院被中宣部确立为“国家高端智库”。在“一带一路”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智库间的合作已成为影响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通过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将推动我院与上合国家政府及智库的交往,促进双方在上合经济合作发展等问题的探讨和交流、加深沿线国家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理解和认同。”顾学明说,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我院与上合组织国家及其智库进一步交流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推进我院“一带一路”问题研究。

20.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认定 篇二十

航运实践中,多有托运人基于与承运人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之签订长期的运输代理协议,在协议中对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框架约定。界定此类协议的法律性质,应以当事人签订协议时的真实意思为标准。若当事人签订协议时有意向表明将来须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确定的,则该协议为预约。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限于合同文义,应综合考虑双方继续磋商权利义务的必要性、协议签订后的履行行为及涉案纠纷发生前的交易惯例或业务操作惯例等因素。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

〖案情〗

原告:上海泛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3日,原、被告双方签署“出口运输代理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办理70DZ石油钻机壹套及部分石油井设备配件自中国上海港/天津港运至伊朗阿巴斯港的货运事宜,纠纷解决方式为诉讼。同年4月29日,被告与原告就出运第二套钻机设备签订“租船协议”,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

双方分别于同年8月9日和年底签订“8.9协议”及“履约协议”,明确约定被告承诺运至伊朗阿巴斯港或霍梅尼港的后续三台钻机设备(每台11 000立方,正负5%)交由原告承运,运费为41.50美元/立方,运输合同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不变。

被告于2012年3月20日就出运至伊朗阿巴斯港的MAPNA项目的钻机设备,首次向原告询价,要求分两批出运,原告更改运费为46.50美元/立方,且款项一个月内结清。该钻机因技术原因迟延出运,被告于2012年6月19日对该台钻机再次向原告询价,原告未予以答复,该钻机最终由案外人航通公司承运。

被告于2013年11月21日就出运至伊朗霍梅尼港的NIDC项目的钻机设备向原告询价,原告于同月25日回复,但并未给出具体报价,被告于同月27日电邮邀请原告于28日参加招标就海运协议进行洽谈,原告前往但仍未报价。

原告诉称: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委托原告承运后续钻机导致原告遭受巨大利润损失,为此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利润损失132 000美元。

被告辩称:原告未提供其因运输事宜另行租船等成本支出,无法计算可得利润,且本案“8.9协议”、“履约协议”非完整的合同,仅为预约条款,不存在可得利益损失。

〖裁判〗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运输的目的港为伊朗阿巴斯港或霍梅尼港,故本案具有涉外因素。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中国法律,故确定以中国法律作为审理本案的准据法。

关于双方签订的协议性质是“预约”还是“本约”。据“8.9协议”及“履约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可知,双方需在钻机实际出运时订立新合同,以最终明确双方间货物运输的具体内容及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从当事人的磋商、履行行为及业务操作惯例等可以看出,双方就特定出运的钻机无论是在已决条款还是未决条款中均有需磋商和调整的意愿。因此无论从合同约定还是从双方行为均可认定,双方签订的“8.9协议”和后续的“履约协议”应为“预约”。

关于原告诉请的利润损失。本案中双方签订的“8.9协议”为预约,即使被告有缔约过失,也只需向原告承担信赖利益损失,即原告为同被告签约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原告诉请的利润损失系以本约的全面履行为基础计算原告可能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得出,不属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畴。故该诉请不应在预约违约请求赔偿之列。

〖评析〗

本案系因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认定引起的纠纷。实践中,多有托运人基于与承运人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之签订长期的运输代理协议。协议中对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框架约定,具体航次运费则以实际运输时另行约定为准。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框架协议中对运费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相对确定。在该类案件中,正确地识别和界定框架协议的性质成为确认其效力的关键。我们认为,该类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合意缔结而成的合同,应从合同内容确定性、双方履行行为、当事人交易习惯等方面综合考量,探究合同双方缔结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而确定合同的法律性质。

一、海上货物运输中框架协议的法律性质

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不应一概而论,应首先界定框架协议的性质是“预约”还是“本约”,从而确定框架协议合同效力以及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的约束力。预约是相对于本约而言的,是当事人以订立本约为目的而事先订立的合同。201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首次在法律上正式承认预约,确认了预约作为一种合同形式的基本性质。

预约以订立本约为目的,但其自身具有相对独立性。预约有明确的双方或多方订约主体,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其成立也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故其本质为形式完备的合同。有的预约中条款非常详尽,将未来应由本约规定的内容几乎都在预约中作了明确约定,导致在案件审理中难以对合同进行定性。我们认为,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系预约还是本约的根本标准应当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若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有意向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则该合同为预约。当事人的意向性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解读双方之间已达成框架协议的书面约定,分析双方是否有将来订立新合同的意向。本案中“8.9协议”明确了拟进行运输的货物出运货量、目的港、相应的海运费金额、款项支付条件及逾期付款的相应罚息,具备了正式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当事人在该“8.9协议”中同时约定,运输合同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条款不变。在“8.9协议”签订前,原告为被告出运两套钻机至伊朗,双方就第一套钻机签订了“出口运输代理合同”,就第二套钻机签订了“租船协议”,该两份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差异较大,且纠纷解决方式亦有不同。因此,“原合同”指代不明,有待于双方在将来进一步明确,以最终确定具体的运输权利义务和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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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当事人签订框架协议后的履行行为等客观事实,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1)从合同磋商的必要性层面,判断该框架协议是有待于进一步磋商还是可直接履行。本案中,尽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数额明确的海运费,但并不意味着合同价款内容的完整。即使海运出运总量和目的港相同,因被告钻机设备构造的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陆路运输包干费。故陆路运输包干费会根据货物出运时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整,仅凭“原合同”不足以确定具体金额。合同内容需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合意确定。

(2)从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的行为层面,判断双方是为订立本约而继续磋商还是对合同约定的内容实际履行。该标准的审查不仅有助于判断合同的基本性质,也有助于判断违约的责任主体和对损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本案中,被告并未直接按照原协议运价交运货物,而是向原告再次询价,原告在回复中以船价和油价上涨为由调高了相应的承运单价,这些行为足以说明双方仍在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积极磋商,并非径行履行原协议。

(3)从双方交易惯例层面,判断签订正式合同是否为双方交易之必要。本案中,从被告通常的钻机出运的业务操作惯例来看,其出运的每套钻机均有相对应的正式合同签订。

二、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

损害赔偿系民法之核心。本案中的争议在于违反预约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即限于信赖利益损失还是可及于可得利益损失。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是指意欲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对订约对象合理善意的信赖,而自身支付了一定的成本,由于对方当事人没有遵循其信赖关系,信赖一方可以请求对方予以弥补因信赖而遭受的不利益。所谓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在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债权人可以获得利益,但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未获得而遭受的损失。

笔者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约的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而违反预约的损害赔偿则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理由如下:①信赖利益损失是明确的已发生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损失是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在预约阶段,当事人一方为签订本约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实际花费了一定费用,若当事人拒绝签订本约,则此部分损失可以确定。另一方面,虽则预约已签订,但本约是否成立尚属未知,当然不能据此主张可得利益的损害赔偿。②当事人签订预约的目的在于在将来某一时间与对方签订本约,其所能期待的也应止于与对方在特定日期签订本约;至于将要签订的本约的内容,以及本约签订后是否会得到双方全面履行均不确定。综上,可得利益应系基于本约而言,本约既未签订,自然不存在可得利益损失,更谈不上进一步确定损失金额。本案中被告的赔偿范围应仅限于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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