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11

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2篇)

1.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XX县2020年饲料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全面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提升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整治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行为,着力构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饲料及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和饲料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力争全县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二是确保饲料产品无违禁添加物、饲料企业生产无安全责任事故、7月1日后饲料中无禁止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三是实现宣传到企率100%、审批办结率100%、发证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1.按照饲料行政许可要求,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工作,强化获证企业监管,规范饲料生产行为,净化饲料市场。

2.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排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把好进货关,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的行为。

(二)严打违法添加行为

1.做好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及依法打击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行为,例如一些牛羊养殖场(户)使用猪禽饲料饲喂牛羊的现象,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兽药、人用药及其他对养殖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扩大监测范围,加大检测批次,及时发现问题。

2.按照《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及其相关规定,加强对饲料配方、记录台账、饲料标签等的抽查,严格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

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要求,饲料生产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应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是否仍在销售或使用相关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的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添加行为。

(四)全面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通过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进一步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执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饲料企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意识。

四、工作安排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下旬)

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下旬-9月底)

饲料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难度大,务必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集中开展以下行动:重点整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规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行为、牛羊添加“瘦肉精”和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牛羊行为,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2020年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饲料行政许可工作,规范饲料生产行为,开展饲料经营门店排查和饲料产品标签抽查。

(三)抽查巩固阶段(10月-11月)

配合省市饲料管理部门人员对我县2020年饲料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四)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20年饲料生产、质量安全的成效与经验,系统梳理饲料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整治成效

县畜牧水产局成立饲料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胡如昌同志任组长,王勇为、胡国华、邹荣辉以及各乡镇(场)畜牧水产员、动检站长为成员,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场动物防检站、水产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统一部署,落实监管责任

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统一组织部署,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互通交流信息。从2020年9月开始,及时向市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要建立健全饲料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重视饲料行政执法工作,注重检打联动,提高执法效能。

紧紧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2.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关键词】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工作目标

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三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升,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3.工作任务

(1)突出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资格治理。 (2)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督检查。(3)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4)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5)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进度。结合永吉县农业生产实际,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探索和创新“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和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模式,推行 “企业+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实行“七统一”管理,即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6)抓好“三品”管理和认证工作。督促“三品”生产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采取监管与推动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三品一标”发展,提高“三品一标”认证率。(7)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与农技推广工作相结合工作。(8)加强质检体系建设。(9)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

4.工作措施

3.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工 作 方 案

2010年,全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继续贯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治理公路水上“三乱”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保持对公路水上“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以高压态势遏制公路水上“三乱”,确保全县公路水上交通安全通畅。

一、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部门要以国省道为重点,加强对县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等“三乱”易发多发区的监管,严禁有关部门上路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路段,要实施重点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各有关责任部门在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体系,不断巩固和深化治理工作成果。

2、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工作落实。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是对双牌水库水上运输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水上运输畅通和安全。

3、建立“绿色通道”,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畅通。要严格按照国纠办、交通部、公安部确保“绿色通道”的要求,对“绿色通道”运输车辆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凡造成“绿色通道”车辆滞留时间较长或造成损失的,一律视同公路“三乱”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从严查处。

4、加强对公路治限治超站点的监管,规范治超行为。公路部门要完善治限治超各项制度,严禁只罚不卸、收钱不开票、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的行为。县公路局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在治限治超中出现新的公路“三乱”。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站在树立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的危害性和反复性、复杂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分析产生公路水上“三乱”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健全公路和水上“三乱”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三乱”问题的办法和举措,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治理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实行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治理工作机构和机制,做到机构不撤,班子不散,人员不减。

(三)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治理工作落实。县治理办将继续落实月度检 查制度,每个月至少要进行2-3次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一次综合性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三乱”发生。

(四)严肃查办案件,遏制“三乱”反弹。各部门要继续加大“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生公路水上“三乱”案件的,要严格按照湘办电(1998)3号文件“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对那些因疏于管理、三乱案件频发或出现严重的公路水上“三乱”案件的部门,不仅要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责任部门有关领导的失职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2009年双牌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冬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周新华、县公安局局长夏宏斌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魏伟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优化办。

双牌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办公室

4.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保障在2012年里组织好农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和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促进农资市场继续发展,认真开展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的原则,突出重点、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组织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等非法生经营行为。通过加强指导服务,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提供市场秩序良好、产品质量优良的农业投入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能,保持依法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高压态

1势;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查工作,坚持检打联动,密切部门配合,深入排查和防堵假劣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确保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可控;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等不法行为。

三、工作重点

种子:以打击“套牌”假劣种子和未审先推为重点,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扎实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突出打击“套牌”假劣种子,强化深入排查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不出示备案证明经营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包装标签不规范、不依法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在备案环节加强审核检查,严格防止“套牌”、未审先推、种子、流入市场。在春耕季节,组织开展假冒及“套牌”生产经营、超品种审定适宜区域、已退出推广品种、侵犯植物新品种种子专项整治行动。

农药:围绕确保蔬菜、茶叶等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工作,加强农药经营环节监管,从源头上防堵假劣和禁用农药;大力推动农药分类经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连锁经营、优特农产品农药专柜经营,引导相关农产品限用农药不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区域经营。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禁用农药流通、使用,以及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现象;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抽检覆盖面,加大农药标签抽检和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甲

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在春、秋两大用肥季节开展肥料市场的专项整治,分别在2月、8月启动对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进一步加强复混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检时间适当提前,应当覆盖肥料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抽检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排查假劣肥料,坚决打击生产、经营无证(含登记证过期)肥料产品及质量不合格产品,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强化肥料登记工作,严格管理肥料的备案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的密度,保证农资监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坚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台账制度,确保开展工作有痕迹,发现问题有处理记录。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逐步解决本地农资市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二)完善质量抽检制度,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制定并组织落实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完善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机制,抽检机构要加强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衔接配合,共同研究确定抽检相对人和具体品种,增加抽检针对性,充分发挥抽检排查假劣农资的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以及关系优势特色农业产

业发展的重点投入品要进行重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处理。

(三)清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强化农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组织力量,逐一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不能达到或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加强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履行监督责任。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未经农业部门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农业行政许可的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四)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坚决查处违法行为。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对涉及面广、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严格执法,必要时可请求其他农业部门协助或者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

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移送公安机关。重大恶劣案件,可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五)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营造农资诚信经营氛围。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开展连锁经营,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积极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

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树立“以质量树品牌,以质量求发展”的诚信生产经营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制度,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做好售后服务。推动在农资各经营网点建设信息服务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警示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发布动植物病虫害预报信息和防治技术,对如何选购、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指导。要求农资经营者承诺不生产、经营违禁和不合格农资产品,引导其不在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区经营相关农产品限用的农业投入品。

(六)加强服务指导工作。采取深入田间指导、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措施到位。要依法将

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人,做到“不错位、不缺位、不越位”。要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办案经费,执法经费还没有纳入预算的要积极争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强化综合执法。以“五有”建设为抓手,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要切实负起农资打假牵头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三)积极宣传引导。加快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进程,逐步实现监管网络化和信息直报。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农资打假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信息,促进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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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2年XX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组织开展好第二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扎实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房屋市政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为: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二是组织观看专题片。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座谈研讨、心得交流、主题访谈等形式,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学习活动。

各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等活动。要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也可开设专题专栏、培训辅导、大讲堂、公开课等多种形式,推进重要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成效。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开设安全宣传展台,宣讲房屋安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管理、物业管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安全常识及遇险遇灾的自救互救方法,充分利用户外LED电子屏、封闭围档、施工现场等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制度规定、安全标语口号,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广泛宣传,切实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和我市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和省安委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105条工作举措。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公园、老旧危房、城镇燃气、窨井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管理,以案示警,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建筑施工、燃气、供水为重点,组织开展示范性演练,检验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生产XX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安全生产XX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XX行”活动主要内容为: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各单位要统筹推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和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开展,落实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二)、开展“安全生产XX行”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利用安全生产举报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12350”举报投诉热线及微信、微博等举报方式,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问题,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广泛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起“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我局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1.工作任务

1.1 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具体工作。

1.2了解和掌握国家农业部和广州及相关城市相关部门制订的具体方案和要求。

1.3 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在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和企业全面情况。

1.4 指导相关市(州)、县(市、区)开展相关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2.时间安排

2.1 2010年10月15日前,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地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省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供穗农产品情况。

2.2 2010年10月25日前,各市(州)农委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统计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3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各市(州)农委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对全省各地蔬菜生产基地和企业继续进行排查,发现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随时上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加入监管名单,立即对其进行全程监管。

3.组织领导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省农委统一领导并负责协调,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州)农委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开展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具体监管工作。

4.工作要求

4.1切实加强对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是今年继上海世博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确保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至关重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4.2切实掌握供穗农产品供应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定期清查,对已经准确掌握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信息的,要及时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并请各市(州)农委及时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上报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电话、邮箱。

4.3切实落实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凡有供穗农产品项目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强化执法监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及要求,明确措施,健全机制,监管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有供穗农产品生产合同、协议的县(市、区)农业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相关生产基地的监管,必要时要指派专业人员进行驻点监管。

4.4切实保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抓好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落实生产操作规程和农业投入品进货、使用记录制度;加强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其包装规范、质量合格;加大对供穗农产品检验监测力度,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达到农业部提出的“有记录、有检测、有标识”的三有要求,确保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组 长:于文波 省农委副主任

成 员:邬晓东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张永林 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处长

潘希波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站长

孙振天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站长

张辉 省参茸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邬晓东(兼)

成员:赵然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李小松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董广夏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员

徐建维 省农委农业处副调研员

柴秋泉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科员

乔冬云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科长

赵伟光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科长

冯家 省参茸办公室科长

7.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八次全会及省、市、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空气质量改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着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强化督察执法,着力深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提升大气环境治理效能,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完成市定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改善目标;完成“十三五”规划和市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从城乡基层单位和基础工作抓起,压实扬尘污染治理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全县建筑施工、公路、县城道路、物料堆场、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对未按要求落实抑尘措施的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冬春季节)、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严格按照省扬尘政策法律要求,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技术体系,推进治理精准化和规范化。(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政府)

2.强化工地扬尘综合治理。严格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对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验收八条要求,实施施工工地扬尘达标整治;对多次整改不到位、超标排放的工地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的一律顶格处罚。加快建设绿色施工体系,实施更为严格的扬尘管控措施。降低各类长距离市政、县城道路等线性工程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对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内部裸露土地全部实施人工草坪覆盖,对市政施工和道路交通施工等线性工程采用不低于800目的苫盖网进行双层履盖。严格落实开(复)工申请、验收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施工。(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工地

三类车辆:非道路,使用国四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运输车辆,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渣土车,国四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达不到要求,一律查封、处罚到位并强制报废拆解。(责任部门:各建筑工地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城中村和各镇建成区农户自建房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个人房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规(2019)XX号)文件要求实施管控,开展长期不间断排查,对违规建设造成污染或存在污染隐患的,要依法严查,责令限时整改。(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政府)。

3.裸土裸地治理。按照“宜硬则硬、宜绿则绿”原则,高标准做好硬化、绿化和苫盖工作。尤其要千方百计提高硬化率。对长期闲置(3个月以上)的地块以硬化绿化为主,苫盖为铺;对短期闲置(3个月以内)、短期可清运处置、围挡内裸露土地或面积较大的可用不低于800目的苫盖网进行双层覆盖,并保持常态。(责任部门: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收储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以上道路两侧界内、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废旧厂区、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闲散地和乡村道路两侧)。

4.强化道路扬尘管控。

严格降尘管控,主城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加强县城道路水洗机扫,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对主城区道路逐条进行走航监测,精准制定“一路一策”达标治理方案,降低城市道路扬尘。扩大水洗机械化清扫范围,提高对县城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主次干道及县城周边环城道路、背街里巷等清扫频次;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做好县城出入口及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保洁,参照城镇道路保洁作业方式,积极实施水洗机扫,逐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做好道路养护,及时处理修复路面病害,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积极实施普通干线公路生态修复绿化工程,改善公路沿线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5.停车场扬尘治理。对县辖区内的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改造提升,路面及停车位要硬化、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场区内要有喷淋设施。(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

6.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工作,工业企业料堆场物料储存落实《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有关要求,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根据物料性质、粒径等选择抑尘网苫盖,粉状、粒状物料釆用2000目、块状物料露天堆放需采用不低于800抑尘网苫盖,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

10在线监测设施(责任部门:县发改局负责铸造企业、县住建局负责商砼等建材企业、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砖瓦窑企业)。企业厂区内积尘要及时清扫保洁(责任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县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时清运。(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XX镇政府,XX镇、XX镇)

(二)开展散煤替代和清洁取暖专项行动

7.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以镇为单元整体推进清洁取暖。一是加强气源和电力保障。坚持多渠道拓展气源,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完善燃气管网和调峰设施建设,制定“压非保民”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清单;加快农村地区“电代煤”电网升级改造,确保农村“煤改电”电力供应(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双代”工作。县双代办牵头负责,制定2020年“双代”改造计划,任务分解到各镇,各镇按照县双代办下达任务目标按期完成,实现“双代”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政府)。三是各镇“双代”不能覆盖的区域(指孤寡老人等特殊用户)。保供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等洁净煤,实现清洁取暖(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四是严禁散煤复燃。各镇政府要不定期开展排查,确保辖区内不出现散煤复燃现象。各部门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对分包责任区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不出现散煤复燃现象;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数量多、整改不及时的分包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五是依法处置劣质散煤。要加强散煤市场监管,对无营业执照的非法散煤加工和销售点依法取缔;对合法散煤经销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抽检,依法查扣劣质散煤,对连续2次抽检发现经营不合格煤炭的,予以关停取缔。各执法部门查扣、没收的劣质煤由发改局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处理机制(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因煤质不达标、劣质散煤流通销售而造成空气污染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责任部门:县大气办)

8.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继续开展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行动,严禁已淘汰的燃煤锅炉复用,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确保动态清零。特别是要组织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的排查,发现使用燃煤设施按要求淘汰。对已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6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任务。现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9.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要严格落实“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完成市下达我县煤炭削减任务目标。强化源头管控,严控新增用煤,对新增耗煤项目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压减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及落后产能用煤;通过继续开展“双代”工作,有效减少民用煤炭消费总量。(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三)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0.大力提高铁路运输量。以推动公路货物运输转铁路运输为重点,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和比例。使用大宗物料企业的运输,原则上使用XX铁路XX站货场铁路运输。对不能使用铁路清洁运输的,必须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11.推进老旧车淘汰。

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X气领办〔2019〕XX号),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县城营运车、渣土运输车、环卫车、园林车、邮政车等车辆,6月底完成淘汰任务。2020年1月1日起,重点用车企业只能使用清洁能源或国五以上排放标准车辆。三类车辆:非道路,国四及以上或新能源;运输车辆,国五及以上;渣土车,国四及以上或新能源。达不到要求,一律查封、处罚到位并强制报废拆解。(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12.强力整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交警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并通过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在线监控设备(OBD)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一步规范入县口综合服务区的运行,增加进县货运车辆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组织对重点用车单位和重要物流园区进行入户监督抽测,依法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进行处罚,超过12小时排放检测仍不合格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建立超标柴油车及所属企业黑名单和信用惩戒制度,将半年内尾气排放超标被处罚三次及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列入“黑名单”并动态更新。(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13.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以建成区内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非道路,国四及以上或新能源。达不到要求,一律查封、处罚到位并强制报废拆解。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按照《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X政告〔2019〕XX号)要求的“禁用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及管理规定执行,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消除冒黑烟现象。(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开发区管委会)

14.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发改部门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黑加油点和黑油罐车;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油品运输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向社会公开。以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依法依规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非法经营站点车辆和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劣质油品管理,完善查处的劣质油品执法机关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审定、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机制。所有加油站(点)油气回收设施,全部实施三次油气回收,推荐中石油、中石化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

15.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

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成果,加强动态管理,保持严惩严治高压态势。规范“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对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坚决做到“两断三清”(断生产用水、断生产用电,清原料、清产品、清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改造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对标先进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禁止“一刀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回头看”,运用供电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无人机等技术加强排查和监管,坚决打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负责非法加油站(点)和粮食收购加工点的取缔工作、县住建局负责非法商砼等建材行业的取缔工作、县自然和规划局负责非法沙石料场取缔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非法散煤经营点的取缔工作、县交运局负责汽车维修行业的取缔工作、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所有园区内存在的“小散乱污”企业的取缔工作、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小散乱污”企业的取缔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配合执法部门督促“小散乱污”企业现场停水,并对使用的自备井进行封存、县供电公司配合执法部门督促“小散乱污”企业现场停电,并对企业用电设备加封加锁,杜绝跨区域供电。)

16.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对标标杆企业,引进先进治理技术,按照邯郸地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省工业炉窑标准50mg/m3、400mg/m3、400mg/m3加严至10mg/m3、50mg/m3、150mg/m3】,对两大行业7家企业【5家砖瓦窑、2家铸造等】建立清单,分行业开展专项治理,确保达到有组织超低化、无组织标准化、厂房本色化、地面绿色化、管理规范化、物流清洁化等“六化”要求。(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

17.开展粉状物料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集中实施石料厂、水泥制品、砂浆、搅拌站、免烧砖等行业涉粉状物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结合生产工艺、产能规模、污染特点等,实行粉状物入棚入仓,密闭运输。进一步规范无组织排放视频和PM10监控系统建设,规上企业全部安装使用到位。充分发挥监控平台作用,确保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管控。(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18.全力开展臭氧污染治理。认真落实《XX省重点行业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使用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实施低VOCs含量的替代,禁止销售VOCs含量高的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2020年10月底前钢结构行业涂装工序(防腐类别为C5除外)底漆、中间漆、面漆替代全部完成;工程机械(军用机械除外)涂装工序底漆、中间漆、面漆替代比例达到40%;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清漆、色漆水性涂料等低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汽车制造(罩光漆除外)、维修行业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电子、电气机械制造、塑胶行业逐步推广使用水性清洗剂(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无组织排开展整治,削减VOCs排放。督促企业提升VOCs处理工艺水平,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并根据企业污染排放控制水平,开展绩效评级,实行差异化管控。积极应对夏季臭氧污染,对涉VOCs排放行业企业实行错时管控。持续开展VOCs治理执法检查,将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存在敞开式作业的,末端治理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的企业作为重点,对不能稳定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生活源VOCs治理,主城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根据油烟排放量安装相应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治理全覆盖。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餐饮油烟去除效率不小于90%,餐饮油烟排放稳定达到1.0mg/m

3的标准,使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9.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回头看”,全面摸清2017—2019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积极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排污行为。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依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开展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20.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

进一步强化各镇政府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重污染天气期间派人驻村驻点,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运用卫星遥感、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等手段开展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火情。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大力宣传禁止生产和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严禁露天焚烧祭祀用品。(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谋划、组织推进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监测和执法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现场执法,配合有关部门执法工作;各镇负责各自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市管河道(其他河道按照属地管理由各镇负责)禁烧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工作;县住建局负责主城区范围内(不含城中村内)垃圾焚烧工作;XX镇负责城中村内垃圾焚烧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负责林业用地及林带、收储用地禁烧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以上道路两侧边沟禁烧工作;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及收储空闲地禁烧工作、宗教部门负责全县庙宇禁烧纸香、民政部门负责全县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工作。)推进桔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县城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桔秆和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

21.严控严管烟花爆竹燃放。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限燃管控,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政告〔2020〕XX号)要求执行,全年全县域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全县行政区域内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安局要严格执法,对发现违规销售和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为保卫蓝天做出贡献。(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销社、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政府)

22.开展农业氨排放控制试点。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粪污治理设施;确保2020年实现农田化肥使用量控制在市定目标内,氮肥当季利用率要按照要求逐步提高。实时追踪大气氨来源及评价减排措施有效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政府)

(六)统筹常态化生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

23.夯实应急减排清单。

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精准制定差别化减排措施,减少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不予以减排调控,引领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坚决禁止“一刀切”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

24.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接,早预判、早启动、早管控。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对不按照要求落实应急响应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应急响应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分析,不断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提升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空气质量保障中心)

(七)深化城乡共治和区域联防联控

各镇、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整体区域环境改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联防联控,减少区域传输污染。县大气办要及时与周边县进行沟通,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责任部门:各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管大气、管行业管大气,健全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机构和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突出目标引领,过程严控,进一步完善大气目标考核制度,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执法监管。

强化热点网格、分表计电、远程执法、无人机、工况法等科技监管手段运用,提升执法效能。开展专项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扬尘管控、“双代”改造、散煤复燃、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力度。对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镇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强化科技支撑。

一是大力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打通监控数据“信息孤岛”。深度融合各类环境监管数据,利用大数据,云算法,精准监管,精准锁源,精准打击。二是强化专家支撑。先河环保专家组要充分发挥好大气污染治理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全面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数据保障。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和污染源解析工作,统筹整合环境统计和全国第二次污染普查等环境数据,建立XX环境大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运用,进一步摸清区域污染构成、组分和机理,为大气污染治理和企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四)强化群众监督。

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积极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发挥好群众信访举报“前沿哨”作用,积极鼓励群众举报,主动出击、化解隐患。加大环境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绿色生活。用好舆论监督武器,对环境非法行为形成广泛社会压力。积极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工作。积极做好环保典型的树培和社会表彰工作,鼓励广大群众为环保做贡献。

8.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情 况 总 结

自2010年以来,我局根据州畜牧兽医局和XX县人民政府印发的《伊犁州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XX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兽药、饲料销售使用和各类牲畜饲养管理及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整治。有效预防了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1-9月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由县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30余次深入兽药饲料经销点、养殖户、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及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检查,并督促他们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检查兽药店43家、个体养殖户380户,查处违法案件6起,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了对奶牛养殖户和收奶站的监督管理,杜绝违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我县奶源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所有奶站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做到一站一表,建立健全档案。共检查、摸底20个奶站,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20本。并向全县收奶站共安排13名驻站质量监督员,对奶站生鲜乳收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2个因卫生环境不达标,记录不规范、没有个人健康证、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奶站限期整改。

在奶业监管工作中实行了两证一单(收购许可证、准运证、交接单)制度,没有两证一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鲜乳的经营销售,同时加大了日常的抽检力度,从而保证了全县奶业市场的安全。

三是加大检疫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耳标管理,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查处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的畜禽,并且对病死畜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严格畜产品类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强化畜产品检疫证明、票据查验工作,对未经检疫或检疫标识不明的畜产品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场。对无检疫证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畜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加大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我县东西两个报检点的作用,加强我县各活畜交易市场和屠宰点的管理,防止非法物质的添加的疫病的传播。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县专项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场进行了4次实地检测,检查活畜交易市场7个,检查屠宰场8个,共抽检育肥户400余户,抽检牛1140头,检查结果均为“阴性”,未检出“瘦肉精”成分。目前,全县已完成动物检疫26万头(只),其中:产地检疫13万头(只),屠宰检疫9万头(只),运输检疫4万头(只),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分别达到95%以上,有效杜绝了非法屠宰现象,没有出现违规出证和调出牲畜异地发病事件。

四是十一期间,全面检查,彻底杜绝违法行为可能发生的隐患。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由县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经贸局、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分2个组对全县13个乡(镇)场的兽药饲料销售点、养殖户进行了检查,重点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通过全面认真的检查,共检查兽药经营店与饲料代销点43家、个体育肥养殖户380户,同时填写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饲料添加剂督导卡500份,经检查,在全县未发现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县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县广播、电视通过三种语言向全县群众宣传我县开展有关生鲜乳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品及饲料添加剂的工作和宣传资料,并在电视节目中以三种语言发布了有关生鲜乳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品及饲料添加剂的公告。由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宣传队深入到13个乡镇场到兽药、饲料经销点和养殖户中通过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目前已发放宣传单1.4万份,与养殖户签订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责任书500余份,培训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销人员500余人,填写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饲料添加剂督导卡500份。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我县加大了信息报送工作力度,要求各乡场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出现的情况每周一报,确保信息的畅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养殖户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记录、用药记录不全,现已要求各养殖户限期补全生产、用药纪录,加强了监督管理。

二是部分兽药、饲料经销人员经销台帐登记不全,现已进行了专项整顿,各经销点统一了经销台帐。

三是缺乏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影响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我县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兽药、饲料销售使用和各类牲畜饲养管理及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整治工作。加大动物检疫工作力度和生鲜乳、兽药、饲料经销点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养殖户饲养管理的指导,确保我县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我县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让各族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畜产品,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9.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九

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维稳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月13日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维稳会议要求,国家、省、市、县“两会”即将召开,春节也将来临,加强我县“两会”和春节期间的维稳工作,是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体现。为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及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县教育系统安定和社会稳定,过上一个和谐幸福、稳定平安的新春佳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春节及“两会”期间,成立安全、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处置安全、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和信访维稳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克服麻痹松懈情绪,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春节及“两会”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外出旅游或探亲必需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明确交接人员,以利于安排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1、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建设平安校园活动领导机构,成立保卫科(组),下设护校队,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学校维稳工作。

2、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岗位责任。教育局和学校的领导要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使学校安全工作见成效,出成果。

3、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切实做到每项工作有检查,落实有反馈。教育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开展安全工作检查。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要深入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对确定的重点整治单位和重点整治问题实行跟踪督查,对整治不力的重点地区和重大问题,加大督办力度,限期整改,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强化管理,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

1、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落实学校治安保卫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保卫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日,门卫24小时值班、夜间巡查制度,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充分发挥学校保安和校园安全设施的作用,认真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做到发现及时,消除迅速。

3、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舍设备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按照教育教学的相关规程,做好体育课、实验课、活动课的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对财务室、微机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4、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校要按教育局的要求,对食堂和小买部进行认真检查督促,严禁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严禁采购和出售假伪劣、过期腐烂变质食物。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执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师生在校饮食饮水安全。

5、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传染病疫情传播扩散,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各校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按晨检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幼儿的晨检,对传染性疾病力求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6、深入开展矛盾和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调查了解校内及校园周边情况,对校内及校园周边高危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及时发现解决学校及周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及赴省进京上访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加强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管控。

7、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规范学生上放学乘车管理。严格车辆进出校门登记管理,严禁机动车进入教学区,严禁社会车辆、家长自备车进入校内接送学生。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在校外兜接学生的非客运车辆进行记录举报,同时通过与家长签订责任状、发告家长书、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有关安全防范知识、监护责任。严格制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教育学生不骑机动车,中学生骑自行车须经家长申请。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学校要认真,排查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将消防工作抓到实处,确保消防设施齐备,疏散通道畅通。

10、加强校舍、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排查工作,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

之中。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护能力

1、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按照“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的要求,强化督促和检查,开好中小学法制教育课。

2、加强师生思想品德教育,通过传统美德、礼仪宣传教育,树立尊师重教新风尚,建立学生与学生、教职工与教职工、教职工与学生的仁爱关系。

3、教育师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全面落实“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弘扬革命传统精神,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杜绝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培训。认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团队精神,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四、加强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

各学校领导要把2015年春节”和“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坚持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对紧急重大信访事项,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确保信息畅通。尤其是各学校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职工的动向,如有上访或群体性信访问题的动态,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值班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的,要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XX县教育局

二Ο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澂江县教育系统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维稳

工 作 方 案

10.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

印发《XX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XX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XX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国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我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阶段性目标

1.社会单位:要努力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2

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2.各级各部门:落实好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2010年,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订《“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基本需要的及时进行增建、改建、配臵或技术改造;2011年全面启动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2012年,公共消防设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基本需要。

3.农村社区:2010年,全县所有乡镇、街道依托综治、安监等机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完成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建设;50%的社区达到“四有”(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标准,70%的行政村达到“五有”(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标准。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80%的社区达到“四有”标准,90%的行政村达到“五有”标准。2012年,100%的社区达到“四有”标准,100%的行政村达到“五有”标准。

4.公安机关:2010年,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各类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将“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范围,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消防文职人员消防检查能力考核合格率达到30%。2011年,全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消防文职人员消防检查能力

考核合格率达到70%。2012年,公安消防部门基本达到规范化执法水平;消防文职人员消防检查能力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XXX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XXX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汇总与报送工作。

(二)全县公安、安监、经贸、综治、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财政、文广、卫生、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本行业、本部门构筑“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组织、督促所辖单位和下级机构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各镇要结合各地实际和重点工作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2年11月)。制定配套实施意见,各镇、各职能部门、各社会单位在县政府和县消

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具体措施。县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开展考核督导,及时通报各镇、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政府年终考核内容,每年开展考核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县政府组织对各镇、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公安消防部门对社会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及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做好迎接市政府总体验收的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臵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臵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臵“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县政府督促规划部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臵或进行技术改造。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

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同各乡镇、县直单位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推动社区、农村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鼓励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臵公共消防器材配臵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

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我县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年,县政府要组织公安、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

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

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消防消防站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在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的制度上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五、职责分工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经贸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企业等单位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提高青

少年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的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县公安局:建立消防、治安、内保、刑侦、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对各镇、各部门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督导和业务指导;加快推进消防控制室安保人员职业化进程;分级培养“四个能力”建设的“带头人”、“明白人”、“责任人”;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行验收;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防范纵火破坏和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维稳和治安防范工作范畴。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民政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督促指导养老院、福利院和各类社会福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单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臵能力,规范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的单位,消取其评优评先资格。

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安监系统构筑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构筑“防火墙”工程的督促和协调。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建设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城市燃气、公共交通、供排水等场所的公共设施隐患整治;依法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或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广电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对文化、娱乐等场所和电视台、广播电台、中转台等所属单位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单位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作为单位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年审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宣传平台,利用多种方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光。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商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和年审的重要内容;对未达到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流通领域内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依法予以处罚。

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质检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本系统技术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对生产领域内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依法予以处罚。

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旅游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星级宾馆等单位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将酒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或经公安消防部门通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按有关规定降低或取消星级资格,并限制其承接各种接待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县政府与相关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状,督促社

会单位、村庄、社区逐一签订责任书;要推动系统、部门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的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核验收,整体达标。县政府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县公安消防部门申报验收;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县政府组织考核验收。

主题词:消防 防火墙△ 方案 通知

11.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XX市东西部扶贫协作行动”精神,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字[20XX]122号)、《XX县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怀扶字﹝20XX﹞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多渠道拓宽我县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支持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超市等市场主体组织我县农产品直供直销北京市场,推动消费扶贫。

一是在北京市建设X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展销店,形成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购销机制,组织我县农产品定向直购直销北京市的学校、医院、机关食堂、社区等,逐步形成稳固的营销网络;二是通过宣传、包装、品牌培育等多种方式,发挥贫困村产品原产地、品种全、货源新等独特优势,做好农产品精包装和品牌设计,开展消费扶贫展销活动,展示推介我县农产品特色,扩大影响力、知名度。

二、消费扶贫模式

(一)商场超市直销。广泛

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北京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设我县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鼓励北京各大餐饮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先购买我县贫困地区农特产品。

(二)开展“四进”对接承销活动。政府牵头搭建我县和北京的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与我县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其选用我县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畜产品,供需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三)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项目实施单位协调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保值增值。

(四)电子商务营销。整合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电商扶贫资源,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村特色产品。借助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所搭建的电商平台,发挥北京和我县内各大农产品销售平台及淘宝、京东扶贫馆等电商平台的作用,扩大贫困地区农特产品销售规模。

(五)帮扶单位助销。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树立“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理念,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

三、项目资金来源

该项目利用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北京市帮扶资金,总投资300万元。

四、项目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在北京市建设X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展销店,农特产品体验店和展销店面积不小于50平米,补贴承办企业场地租赁和店面装修费用,按照70%的比例补贴企业场地租赁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70%的比例补贴装修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XX县企业进北京市超市发、物美、华联、华润万家等大型超市建设销售专柜,进场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本县农特产品进京销售,所产生的物流费用予以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支持本县农特产品宣传推广、包装、设计和印刷、检测、品牌培育、“三品一标”认证、SC认证及车间改造等相关工作,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企业农产品加工设备补贴。为了保证贫困户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后能够进入北京市场,对项目实施单位现有农产品加工设备进行技术更新,购进先进加工设备,对本县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企业20XX年新上的设备,按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农产品销售补贴。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向北京销售XX农特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实际收购额的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销售我县农特产品,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占比不低于10%,企业须提供和贫困户的收购手续及乡镇证明;

2、吸收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户数不低于20户;

3、吸纳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人数占本企业全部就业人数20%以上。

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可调整到别的需要补贴的项目。

五、项目资金补贴对象

在XX县注册并通过销售本县农特产品,促进农民增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

六、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

(一)北京市建设X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展销店场地租赁和装修费用补贴项目,承办主体的选择,由工信局在本县注册、有承办意愿的农业龙头企业中比选,比选结果经县消费(电商)扶贫工作专班批准确定。

(二)其他项目补贴的实施主体的确定。在XX县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凡是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均可向县工信局申请补贴,申请时限为本方案正式公布之日起到20XX年10月30日止。资金额度以本项目支持额度为限,按申请时间依序补贴,补贴完为止。

七、项目验收

县工信局组建项目验收组,对补贴项目进行验收,采取实地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实。补贴项目申报主体要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报补贴项目申请;

(二)工信局确认的申报主体申报时间认定证明;

(三)申报主体提供相应补贴项目的票据、合同等。

1、在北京市建设本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展销店、商超销售专柜的,提供租赁合同、工程合同、双方合作协议、有效费用发票等凭证。

2、本县农特产品进京销售物流费用全额补贴,提供有效费用发票。

3、支持宣传推广、包装、设计和印刷、检测、品牌培育、“三品一标”认证(已享受“三品一标”认证补贴的除外)、SC认证及车间改造等工作,提供有效费用发票。

4、支持企业农产品加工设备补贴,提供企业和销售商的购销合同、有效费用发票。

5、支持农产品销售补贴,提供销售合同和北京商贸公司、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结算的相关有效票据。

八、资金拨付

(一)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因项目需要确需调整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承办企业,与承办企业签署协议后,在确定企业已开工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预拨资金不高于30%,其余资金按照项目进度予以拨付,在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

(二)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和生活费用。自觉接受工信、财政、扶贫、审计、所辖乡镇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

12.年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二

为认真落实县委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回答好、践行好“五问一思”,我中心结合我县畜牧业实际情况,按照“四争”“五个一”等要求,特制订以下调研实施方案:

一、确立一个行业标杆:聊城市阳谷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行业学习标杆

1、背景原因

建设和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是实现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

2、方向路径

一是积极争取省“无特定动物疫病区”试点县建设,用好项目资金,健全动物防疫队伍,健全防疫法规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强制免疫疫苗冷链设施配备,健全疫情监测预警机。

3、预期效果

争取顺利完成“无特定动物疫病区”试点县建设,积累防疫体系建设经验。2021年全县畜禽应免尽免,群体免疫密度98%以上,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有效控制和净化动物疫病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4、责任科室防疫站

二、在提升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上重点突破

1、背景原因

生猪产业结构已升级,生猪养殖必须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转变,生猪产品也必须朝着优质、生态、安全的方向发展。

2、方向路径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生猪调出大县项目,预计安排奖励资金XXX万元。

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促进我县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对全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摸底排查,了解猪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加强指导服务。二是继续推进生猪大县规模猪场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三是与X农担和金融部门结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四是邀请大型养殖企业参与会议,协调好大养殖公司与规模猪场对接,共谋发展;五是推行监管指导,安装监控设备,实施安全生产,从而推动标准化水平提升,做出样板,带动全县生猪标准化发展。

3、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争取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取得新突破,生猪标准化生产出现新亮点。通过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提高生猪及其产品质量。有利于提高动物疾病综合防控能力,有利于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环境,有利于提高养殖效益,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

4、责任科室业务股

三、全面实施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

1、背景原因

我县畜牧业正在向绿色生态型转变,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已迫在眉睫,需解决好畜禽养殖量与环境容量相适应的问题,解决好畜禽饲养排泄物与土地种植消纳循环利用问题,解决好畜禽养殖粪污利用设施与养殖规模的匹配问题,解决好将粪污利用纳入养殖场全程管理不脱节问题。

2、方向路径

目前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正在顺利实施,我们在高标准完成项目实施的同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通过推行“12421”工程,进行雨污分流、种养结合、沼气发酵、有机肥加工等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推广,加强粪污综合利用。

3、预期效果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为我县及周边县区蔬菜、果树种植提供了优质有机肥,实现了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4、责任科室环保股

四、开展畜禽产品供应链一体化建设积累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推广

1、背景原因

保障食品安全,关乎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开展畜禽产品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工作,对于提升我县畜禽产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食品安全先进县,具有重要意义。

2、方向路径

我县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严格执行检疫实名申报制度,确保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应检尽检。所有猪、牛、羊、兔、鸡、鸭、鹅、等畜禽屠宰厂出厂的肉类及产品随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肉产品出具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为更好的将纳入设置规划的畜禽屠宰企业启动“集中屠宰、按标生产、品质提升、质量追溯、品牌经营、冷链配送、冰鲜上市”供应链一体化项目试点行动。我县将从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与提升、检测设施设备配套、冷链配送体系以及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方面对畜禽产品供应链一体化建设进行更好的提升。

3、预期效果

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强化主体责任,推行公开承诺;强化源头治理,保障产出安全;强化产销衔接,严格准入准出;强化索证索票,落实进货查验;强化批批检验,实施风险管控,建立从屠宰到市场全过程最严格的监管体系,实现上市食品合格率100%,不合格的食品不上市、不入户、不上桌,保证老百姓饮食安全,实现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4、责任科室屠宰办

五、争取全市粮改饲项目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1、背景原因

开展“粮改饲”是调整畜牧业内部结构的需要,是增加企业和农户收入的需要,是促进农业生产良性循环的需要。

2、方向路径

一是积极争取2021年全国“粮改饲”试点县项目,推动牛羊养殖业发展;

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全面宣传饲用玉米种植,推广种养一体化生产模式;三是推广养殖企业+种粮大户结合模式。

3、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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