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事业单位申请书(精选11篇)
1.放弃事业单位申请书 篇一
放弃中标申请书
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我单位在2017年8月19日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库工程施工投标中,经评审我单位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由于我单位所投项目经理因腰椎间盘突出(省立医院诊断证明书)无法坚持工作,鉴于以上原因,我单位申请自愿放弃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库工程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对贵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标单位:山东聊城信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
2.放弃事业单位申请书 篇二
目前, 北京市已选出2 4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 首批试点单位涉及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都市型生态农业等领域。
在资金方面, 试点单位可择优选择重点项目向北京市发改委提出资金支持申请, 相关部门将按技术升级、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优先支持。在投资补助上, 试点单位经审核可优先安排申请国债资金补助;或对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给予直接投资补助, 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 0%;享受贷款贴息的优惠, 根据投资方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按照贷款实际到位和支付利息情况, 优先给予贴息支持, 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按规划进度和要求完成试点项目建设、达到相关标准的单位, 北京市发改委还将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标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3.放弃事业单位申请书 篇三
所有权人放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时,不少不动产登记机构都主张,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程序,将该财产判决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对此,笔者想谈谈不同的看法。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涉及的“财产无主”,是指该财产所有权人不明,或者没有所有权人。反过来,所有权人不明,或者没有所有权人的财产,被称作“无主财产”。“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认定的财产主要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一般不能成为认定无主财产案件涉及的对象。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无主财产”,则应当是房屋及其该房屋占有的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程序,源于上个世纪特定年代国家行政机关的“无主财产代管”制度。新中国成立后,至1982年以前,国家当时的政策规定,“无主财产”由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公产、财政、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公告代管。公告代管经一定期间后,由前述行政机关宣布将其收归国家所有。
1982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号令公布,自1982年10月1日起试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12章“特别程序”第5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首次将原由国家行政机关处置的“无主房产”,划归由国家审判机关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公布后,国家行政机关从此无权决定“无主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1991年,国家在全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础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国家对该法作了局部修改,2012年又做了全面修改。1991年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保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创立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法律制度。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章“特别程序”第5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191条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该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该法第193条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与此同时,还有以下法律对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无主财产”所有权归属,做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1款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关于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的物权登记,笔者观点如下。
第一,所有权人放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房屋所有权人是确定的,该房屋还不是“无主财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财产无主”的书面申请。
第二,所有权人放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后,房屋所有权灭失。房屋所有权灭失后的房屋,是确定无疑的“无主财产”。对于确定无疑的“无主财产”(即,该房屋并非所有权不明,而是该房屋根本就没有所有权人;下同),人民法院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否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登记,无意义。
第三,所有权人放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后,房屋所有权灭失。房屋所有权灭失后的房屋,是确定无疑的“无主财产”。对于确定无疑的“无主财产”,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得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首次建立了“不动产登记簿”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按照“物的编成主义”生成。所有权人放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仅仅是注销该房屋所有权,并非是注销该房屋。只要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房屋没有灭失,该“房屋登记簿”自始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权决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第五,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规定,不能解决所有权人放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形成的“无主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对此另行作出规定。
4.员工放弃社保申请书 篇四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昆山卓玛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签定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进入昆山卓玛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申请和要求: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的款项,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保险。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如若因社会保险事宜要求公司做出经济补偿的,公司有权从本人薪资中扣除保险的金额。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申请人(签字):
公司审批人: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5.自愿放弃社保缴纳申请书 篇五
致:
郑州黄旗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郑州市社会保障局:
郑州黄旗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据《郑州市社会保险条例》、《河南省社会保险条例》等政策,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因本人在郑州黄旗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为,故本人现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
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家属日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郑州黄旗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或抗辩、申诉。口说无凭,特立此申请书为证。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6.决不放弃 篇六
首决不放弃
语
本刊编辑部
2010年4月5日下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抢险救援现场, 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决不放弃、决不抛弃, 坚定信念, 义无反顾、毫不松懈地继续加大对井下所有工作面的搜寻工作。”此时, 华晋焦煤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经过了8天8夜的救援, 被困井下的153名人员中已有115人获救。骆琳局长说:此次事故救援创造了两个奇迹, 一个是被困人员的生命奇迹, 一个是中国事故救援的奇迹。
自3月28日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发生以来, 被困井下的153名矿工的生命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心。8天8夜, 井下矿工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他们“坚持, 坚持, 再坚持”, 终于迎来了救援人员, 成功升井。8天8夜,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 决策部署和实施救援方案有力有效, 排水、通风、生命探测, 各个环节紧密相扣, 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无论是井下矿工, 还是救援人员, 对生命的尊重坚定了他们“决不放弃”的信念。
决不放弃是一种精神, 是一种信念。当我们遇到困难, 遇到挫折的时候, 决不放弃的精神信念会支持着我们, 无惧困难, 永往直前。在这种精神信念的支持下, 奇迹才会被创造。这次事故救援的奇迹, 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决不放弃的精神。但是, 这一精神不仅仅体现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中, 在我们平凡的工作中, 很多时候, 很多方面, 都会闪耀出它的光芒。
3月下旬, 记者来到南京市安全监管局采访。南京市安全监管局是在2005年组建的。建局以来的5年时间, 正是南京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时期, 安全监管工作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在此期间, 许多重大建设项目在南京上马, 这其中就有京沪高铁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长江隧道、南京长江四桥, 以及南京的多条地铁建设项目等。有的工程项目涉及多个部门, 监管职能交叉, 职责不清;有的工程项目存在监管“缺位”问题。面对困难, 南京市安全监管局没有放弃, 他们强化市安委会的职能, 将原有的18家成员单位增加到57家, 按照全部纳入、分级监管、行业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对市、区县政府、各部门及各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责任与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南京所有的重点工程都实行了“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 定期互通信息、交流经验、解决难题。对京沪高铁大胜关长江大桥工程, 他们实行了“现场委托执法”的办法, 授予铁路部门现场的几名安监员“南京市安监局现场执法队”的大旗, 赋予了他们监管权。安全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每个月也要到现场去检查, 解决了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缺位”的问题。所有这些工作, 只有一个目的, 就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
7.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篇七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公司(________________)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并已将缴存公积金的相关信息详细告知本人,经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即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公积金的权利。本人慎重承诺:此行为纯属个人要求,日后因此发生的任何与住房公积金相冲突的事件由本人自己承担,均与公司无关。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和要求公司作任何经济补偿。
申请人:
8.母亲的放弃 篇八
一
从湖南安化县高明村到安化县城, 然后从安化县城到长沙, 再从长沙到大连, 将近3000公里的路途, 罗瑛坐了两天一夜的车。本来, 大连方面让她坐飞机, 可是一听价钱她拒绝了, 说能省就省吧。
坐在座位上, 汗还没擦干, 罗瑛的眼泪就掉了下来———不出来不知道, 原来世界这么大。她的湘儿从那个穷乡僻壤走出去, 真是太不容易了。
两年前, 乡亲们在村口敲锣打鼓地给湘儿送行, 嘱咐他:“好好读书, 将来接你妈去城里享福。你妈一个人把你拉扯大, 不容易!”
两年后, 乡亲们在村口含着眼泪给罗瑛送行, 告诉她:“一定不能放过那个撞人的司机, 他把你们这个家都给毁了!”
二
到了大连火车站, 湘儿的老师、同学, 还有公交集团的领导以及那个肇 (zhào) 事司机小付都来接她。公交集团和校方都为罗瑛安排了宾馆, 可是罗瑛却要求先去司机小付家看看, 让其他人先回。
对于罗瑛的要求, 大家唯一能做的就是满足。公交集团的领导对小付说:“不管人家怎么闹, 你都受着。人家唯一的儿子没了, 怎么闹都不为过。”
罗瑛去了小付的家。50平方米不到的房子住着一家五口———小付的父母和小付一家三口, 孩子刚上幼儿园。就在小付的媳妇不知道该跟罗瑛说什么好时, 罗瑛说:“你们城里人住的地方也太挤巴了。”
罗瑛的话让小付媳妇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她借机诉苦:“从结婚起就和老人一起过。我们都是普通工人, 哪买得起房子?一平方米一万多的房价, 不吃不喝两辈子也买不起。”罗瑛惊呆了:“一万一平方米, 就这跟鸽子笼似的楼房?”小付媳妇说:“可不是。小付一个月工资两千不到, 一个月只休三天, 没白没黑地跑, 跑的公里数多就多赚点, 跑的公里数少就少赚点。从干上公交司机那天起, 就从来没有睡到自然醒的时候, 生生落下一个神经衰弱的毛病。这些年, 他也没跟家人过过一个团圆的节日。现在可好, 又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小付媳妇干脆放声大哭起来。
罗瑛见状, 赶紧对小付媳妇说:“姑娘, 大妈想在你们家吃顿饭。”小付媳妇赶紧擦干眼泪, 忙不迭地让小付出去买菜。可是, 罗瑛坚决不同意, 她说:“家里有啥就吃啥。”
吃完饭后, 罗瑛要去湘儿的学校看看。从进门到离开, 关于湘儿的死, 罗瑛一个字都没提。
三
湘儿的同学领着罗瑛, 把湘儿生前上课的教室、睡觉的寝室等有过湘儿足迹的地方都走了个遍。校方为罗瑛联系了强大的律师团, 主要目标有两个:一是严惩肇事司机, 二是最大限度地争取经济赔偿。
罗瑛没见律师团, 只是把湘儿的系主任叫了出来, 跟他说:“湘儿给你们添麻烦了。我还得继续添个麻烦, 帮我联系殡仪馆把湘儿的尸体早些火化了。再派一个和湘儿关系最好的同学, 领着我和湘儿把大连好玩的、他没去过的地方都转转。其余的事, 我自己来解决, 不能再给你们学校添麻烦了, 也不能再让孩子们为湘儿耽误学习了。”系主任还想说什么, 罗瑛说:“湘儿昨晚托梦给我了, 孩子就是这么说的, 咱们都听他的吧。”
罗瑛把湘儿的骨灰盒装在背包里, 像抱着一个婴儿一样, 用一天的时间把滨海路、金石滩和旅顺口都走了一遍。
一天下来, 湘儿的同学把眼睛都哭肿了, 可是, 罗瑛一滴眼泪都没掉。湘儿的同学对她说:“阿姨, 你就哭出来吧。”罗瑛说:“湘儿四岁没了爸爸, 从那时开始, 我就没在湘儿面前掉过眼泪。孩子看见妈妈哭, 那心得多痛……”
四
第二天, 校方四处找不到罗瑛。原来, 她一个人去了公交集团。对于她的到来, 集团做好了各种准备, 他们已经将公司按交通伤亡惯例应赔偿的钱以及肇事司机个人应赔付的钱装在了信封里。家属能接受就接受, 接受不了那就走法律程序。
为了不使气氛太紧张, 集团领导没让小付露面, 几个领导带着一个律师来见罗瑛。领导们做好了罗瑛痛不欲生、哭天抢地的准备———从下车到现在, 罗瑛表现得过于平静。他们知道, 这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反正他们人多, 每个人说一句好话, 也可以抵挡一阵。
罗瑛和公交集团领导的见面没超过10分钟, 掐头去尾, 真正的对话不过五分钟。罗瑛说:“我请求你们两件事。第一件, 希望你们别处分小付师傅;第二件, 小付师傅睡眠不好, 你们帮我转告他一个偏方———把猪心切成片, 再加10颗去核的红枣, 拌上盐、油、姜煮熟, 早晚热着吃, 吃一个月左右, 肯定管用。”集团领导一时反应不过来, 罗瑛顿了顿, 说:“湘儿给你们添麻烦了。”
罗瑛走了, 对集团领导非要塞给她的钱, 她怎么也不肯收。她说:“这钱我没法花。把小付师傅的那份还给他, 其余的你们给司机们吧。城里车水马龙的, 行人不容易, 开车的也不容易。”
五
罗瑛走了, 比来时多了一件东西, 那就是湘儿的骨灰。她小心地把湘儿抱在怀里, 看上去像一尊雕塑。
公交集团上上下下全震惊了。不久, 集团出资, 买了整整两卡车的米、面、油向高明村进发。尽管走之前, 他们就知道那是湖南一个偏远的农村, 可是, 到了目的地, 还是被那真实的贫穷惊呆了———破败的房屋与校舍;孩子们连火腿肠都没见过;罗瑛家的房屋由几根柱子支着, 摇摇欲坠。
罗瑛带着公交集团的人, 挨家挨户地送米送面送油。她说:“你们看, 我说的没错吧, 这些人的心眼儿好着呢。”
一行15人走的时候除了留下回去的路费, 把其余的钱全拿了出来, 大家恨不得把罗瑛一年的吃穿用都准备好。
时至今日, 那场车祸已经过去五年了, 但依然有大连人络绎 (yì) 不绝地来到高明村, 不光是公交集团的人, 还有对此事知情的其他人。他们不光去看望年岁渐长的罗瑛, 也为那个村庄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投资、修路、建新校舍……
9.放弃是最美的爱 篇九
这句话,在微博上看到,一时击中心门,转发之,并附上自己的心声:“多么温暖而充满力量的话语!谨致我心目中永远的男二号们。”
不久前在电台听到一首无名歌,前两句是这样唱的:我的字典里没有放弃/因为已锁定你。多么信誓旦旦、令人感动的宣言啊!可我却一直对这样的执著不以为然。如果真的爱上一个女孩,能不能一直陪在她身边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她是否真的快乐,真的幸福。放开执著的心,给她自由,让她选择自己所爱的人,过自己选择的生活,才是最大的爱和祝福。
10.放弃事业单位申请书 篇十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秦皇岛市有限公司
本人进入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公司根据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通知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在充分了解到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清楚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权利、义务及不购买社会保险可能存在的风险后,仍然决定放弃公司给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现就本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相关事宜做出如下申请和说明:
一、因个人原因,经本人申请,公司同意不强制为本人在社保机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而由本人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申请要求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本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相关部门对公司的处罚),与公司无关;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后,不得以公司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赔偿金,否则公司有权从本人薪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四、本人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后,如需要公司为本人补办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经书面申请后,公司应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协助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全部社保费用及社保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全部由本人承担,如未支付相关费用,公司有权拒绝协助补办相关手续,因此所导致的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在工作期间,如本人申请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申请后次月起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相应的参保费用;
六、本人申请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附: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相关保险证明
申请人签字:(手印)
11.不为“时尚”而放弃“永恒” 篇十一
简单的智慧
在古代,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教师范读, 学生认字写字, 熟读背诵, 自悟自问或适度讲解等, 经过这样“简单”的四五年教学后, 无论入学的是一字不识的孩童, 还是目不识丁的青壮年学子, 都能认能写, 圣人之言能背能述, 积累如此丰富而准确, 难怪不少人后来成为了“有学问”的人, 这样简单的做法, 成效竟然如此显著, 由此可见, 简单中蕴含着智慧。
反观我们今天的阅读教学, 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 也存在着环节越来越多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学习, 有多少学生是语文素养高“有学问”的人呢?看来并不是教学环节越多效果就越好。“贪多务广”, “终日勤劳, 不得休息, 而意绪匆匆, 常若有所奔走追逐, 二无从容涵泳之乐”。汲取传统阅读教学的简单智慧, 就要求我们要为阅读教学消“肿”, 降要求, 减目标, 删环节, 倡方法, 求效果, 当然这并不是说越简单就越好, 关键是有“效”, 我们反对无效繁琐的教学设计, 同时也强调“简单”的意图并不是为简单而简单, 而是要倡导教学环节的实用和有效。
“懒人”的哲学
“懒妈勤快儿。”纵观传统阅读教学, 还真是运用了这样的“懒人”哲学。读是学生自读, 背是学生自背, 悟是学生自悟, 教师还真是有些“懒”!细细体会这样的方式, 我们便会发现教师的“懒”其实是有意要学生“读多自晓”、“读多自悟”。试想, 如果教师勤快了, 多讲多灌, 学生可能无事可做, 只有“懒”了。传统阅读教学并不拒绝讲解, 但强调教师讲的时机, 也就是要等到学生需要讲解时才讲解。
语文教师应汲取传统阅读教学中“懒人”的哲学智慧, 在学生面前做“懒人”, 正确的做法应是张扬学生的自主精神, 把课堂还给学生, 给学生留足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自主活动。孟子说:“自得之, 则居之自安;居之安, 则资之深;资之深, 则取之左右逢其源。”我们强调学生自主, 并不是教师不钻研教材, 不认真备课, 也并不排斥合作、探究。
“呆板的”窍门
传统阅读教学强调学生多读, 其程度甚至可以用“呆板”来形容。这里的多“读”包含了“多诵读”、“多背诵”、“广读书”三层意思。经过实践, 我们便可以发现传统阅读教学重视诵读看似“呆板”, 实则是培养学生语感的窍门。
传统语文教学在强调多诵读的基础上, 还强调多背诵, 诵读要到“滚瓜烂熟”。当代著名学者、国学大师张中行先生进一步点明熟读成诵的功效:“你不读, 获读而不熟, 有了意思, 可用的表达框架茫茫然, 拿起笔就难以得心应手。反之, 多读, 熟了, 笔未着纸, 可用的多种表达方式早已蜂拥而至, 你自然可以随手拈来, 不费思索而顺理成章。”张先生的这段论述不仅是他个人的成功经验, 也是对传统阅读教学“熟读成诵”方法的肯定。我们多体会“呆板”的熟读成诵的要求, 就能体会到它在培养读写能力及语文综合素养方面的重要性。
《中庸》把“博学之”放在读书的突出位置, 然后是“审问之, 慎思之, 明辨之, 笃行之”。“课标”推荐读物及课标教材选文, 都是被公认的经典之作, 是学生语感能力形成发展的宝贵资源和凭借, 因而, 我们的语文课必须要让学生多读多诵, 把学生对课文的熟悉程度当作阅读课评价的第一个指标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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