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分类及报告制度

2024-07-29

传染病分类及报告制度(共11篇)

1.传染病分类及报告制度 篇一

法定传染病的分类及报告时限

我国于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传播速度及其危害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传染病。至2010年01月目前共有39种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2种。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乙类共计26种。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按一般流感报告)、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丙类共计11种。

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时限

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的报告时限: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2、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的报告时限: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3、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控制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非法定传染病也要报告。

幼儿(包括散居儿童、幼托儿童、学生)就诊时要问清楚,地址要填写详细,要写到学校,班级。

传染病报告检查时查:括号、处方、出入院登记、门诊日志、检验科、影像科等,所以门诊、检验科、影像科要有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要登记、报告。

抚松县实验中学

2.传染病分类及报告制度 篇二

从表1可以看出全国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的总体趋势是逐年上升。增幅主要集中在鼠疫、肺结核等传统传染病, 病死率在0.15-0.36之间波动。其他的传染病增幅不大或呈波动趋势, 有的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禽流感的出现具有偶然性, 但是死亡率相当高, 是前一类的200倍-300倍, 人禽流感的平均死亡率达到50%以上。

二、全国医疗卫生保障情况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每一项卫生支出都在增长, 卫生总费用上升趋势明显, 每年大约上升1000亿元, 2006年更是2000年的2倍多。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的增长尤为显著, 虽然个人现金卫生支出额也逐年上升, 但是比例在下降。国家和社会对于卫生的关注和投入都在上升。

全国卫生人员数的每一项指标都在呈上升趋势, 具体见表3。然而, 农村却恰恰相反。

表4中, 逐年下降的指标包括县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施数量和卫生技术人员数, 县卫生防疫站的技术人员数只有诊疗人次、住院人数和病床使用率在上升;特别是乡镇以下的医院中除了病床使用率呈上升趋势外, 其他所有的指标都呈下降趋势;和2001年相比, 2005年的所有指标都下降了。在人们都越来越倾向于信任城市的大医院而忽视农村小医院的现实之下, 病床使用率上升说明病床数量减少。人们将卫生的重心放在了城市, 农村的卫生关注度在呈下降趋势。

据统计, 2005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8659.9亿元, 城市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72.6%, 农村占27.4%。人均卫生费用662.3元, 比2004年增加78.4元。2006年卫生总费用中:城市6581.3亿元, 占66.9%, 农村3262.0元, 占33.1%。城市人均卫生费用1145.1元, 农村人均卫生费用442.4元。200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1289.5亿元, 其中:城市8754.5亿元, 占77.5%;农村2535.0亿元, 占22.5%。人均卫生费用854.4元, 其中:城市1480.1元, 农村348.5元。尽管我国的全国卫生总支出是以每年1000亿元左右的速度上升, 但都集中在城市, 在农村地区, 国家的卫生费用投入呈下降趋势;而且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将近城镇的2倍。

注:卫生人员数不含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从2002年起, 卫生人员数不再包括药检所、国境卫生检疫所、计划生育指导站和高中等医药院校人员;从2002年起按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士数统计;2005年人口系推算数。

像鼠疫、肺结核等传统的由于贫困、卫生条件差、卫生理念落后而导致的传染病, 大多发生在卫生条件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并且鼠疫、肺结核等传染病的发病率在所有传染病发病率中一直名列前茅, 此种类病的死亡人数也是远远高于其他传染病。

三、结论与建议

3.传染病分类及报告制度 篇三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要求,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员设置

1、刘长敏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设置张国柱为兼职疫情报告人。

3、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报告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检查指导全校的学生晨检及消毒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个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37.5度以上)、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学校领导、教办和街道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与宣传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课追查与登记制度。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我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3、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我校全体人员及家长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应严格执行病患学生复课证明制度,复课证明须由原诊断单位开出,并加盖诊断单位公章,由学校疫情报告人保存。

张八郢初级中学

2017年2月

晨 午 检 制 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班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及中午对本班在校学生进行晨检及午检。

二、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的原因。

三、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电话、异常情况以及就诊情况等。

四、对晨、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和现象,要及时、详细地报告学校卫生室;督促有关学生及时就医;在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出现相关疑似症状时应根据卫生室要求立即采取隔离及消毒等措施。

五、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做好跟踪记录

张八郢初级中学

2017年2月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张八郢初级中学

4.传染病分类及报告制度 篇四

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科主任、护士长、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八)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元坝区人民医院防保科

5.传染病报告制度 篇五

一、传染病登记和初次报告

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做到与挂号和处方签相符。初次接诊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必须在传染病登记本中做好记录,笔迹清楚,不缺项。同时立即按填卡要求填写完整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进行登记,以周为单位报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订正报告

责任报告人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因该传染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订正前报告病名)。

三、报告病种及时限

(一)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二)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三)遇以下情况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或院感控制科):

1、甲类传染病的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鼠疫、霍乱;

2、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

3、检诊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狂犬病、脊髓灰质炎(包括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炭疽、流行性脑膜炎、艾滋病、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白喉、百日咳、15岁以下新报告的乙型肝炎、急性血吸虫病、疟疾、其它当地新发或少见急性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传染病聚集性发病。

xx医院

6.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篇六

一、传染病防治法的制定与修订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二、传染病分类

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将丙类传染病中的肺结核列为乙类传染病管理,将新发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亦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丙类传染病:10种。

三、报告人

卫生部2003年第37号部长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四、报告时限

卫生部2003年第37号部长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甲类:城市2小时,农村6小时内;乙类:城市6小时,农村12小时;丙类:在24小时内报告

五、报告方式

37号部长令第十条、第17条规定的报告方式为:网络、电话、传真,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

六、院内报告方式

1、传染病报告卡。责任人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应项目齐全,有确切详细地址,14岁以下者注明家长姓名。

2、传染病登记本。上报的传染病疫情须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与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相符。

七、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规定:

1、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臵的;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

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2、降级、撤职,开除,吊销执业证书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第40条规定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节严重者,暂停执业6个月至一年以下,或吊销其执业证书

营山同仁医院

7.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篇七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一)责任报告单位职责

我院属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医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医务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防保组。防保组具体负责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配备疫情报告专用设备实行网络直报,设立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工作。

(二)责任报告人

我院执行职务的人员,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放射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首诊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的首诊负责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②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③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除肺炭疽以外的其他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④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所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SARS预警病例、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3)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5)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下列情形: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3.医院死亡病例

规定县级以下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的疑似、死亡病例,均要县以上专家组会诊后,由专家组提出意见再进行网络直报。

4.法定报告的性病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报告的八种性病为: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

5.规定监测病例

(1)发热病例。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和发热肺炎病例出院诊断情况的监测统计。

(2)AFP病例(14岁及以下儿童急性弛缓性麻痹)。(3)其他。

(二)报告时限

报告时限的计算,以门诊日志或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准。

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诊断后按规定的时限(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网络直报),同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的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按规定的时限(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临床初步诊断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时,要马上报告,由防保组在2小时内以电话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包括水痘、恙虫病和肝吸虫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不论甲、乙、丙类),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发现原因不 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报告程序 1.传染病报告(1)初次报告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初次报告”项),做好疫情登记,并立即将报告卡送交防保组的疫情管理人员。

(2)订正报告

责任报告人对已报告过的病例诊断进行更改(如疑似病例确诊、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分型或分类改变)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必须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填写、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项,填写新的“诊断日期”(确诊日期)和“填卡日期”;但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时,除将“病例分类”由“临床诊断病例”改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外,无需更改其他项目。

(3)死亡报告

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因该传染病死亡时,临床医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再次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 告卡》,进行死亡报告,卡上标识“订正报告”,同时注明“死亡日期”。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再次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对初诊死亡的病例无需两次报卡,在“初次报告卡”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用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即可。

(4)填卡要求

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填写,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及准确。

住院期间诊断为传染病时,必须立即报卡。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接诊医生要立即补填、补报《传染病报告卡》。

(5)结核病报告

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含结核性胸膜炎)的病人(实验室确诊、临床诊断)或疑似病人,临床医生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病人转诊单》。放射科X线诊断肺结核病例,由放射科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病人转诊单》。

(9)疫情报告卡的收集、报告

各科疫情报告卡的填报必须符合法定时限、方式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杜绝迟报、漏报、漏登现象。防保组每天到各科室收集一次传染病报告卡,各科室如发现法定传染病,须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通知防保组收卡,防保组收卡时,应在相关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立即向防保组电话报告并立即报送疫情报告卡。

(10)网络直报

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及时检查、审核报告卡,做好有关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应及时通知报告人补充、更正。

(11)重点传染病和爆发疫情的报告

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在发现以下传染病的确诊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诊断医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电话通知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中第①、③、④条要求紧急报告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分管领导,并向本院各科室发出预警信号。

①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禽流感; ②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登革热、流脑、乙脑、狂犬病、布病、黑热病、血吸虫病、包虫病、丝虫病,出血热、疟疾、麻风;

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④其余病种的聚集性病例(同一地方或学校、单位、家庭,一日内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5例及以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对报告的上述重点传染病的疑似病例,临床医生应尽快明确或排除诊断,及时在订正报告卡上填写疑似病例的转归情况,交防保组及时上网订正。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

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医务科、防保组。首诊医师应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钩选“不明原因肺炎”,填写“SARS预警病例”或“人禽流感预警病例”)送交防保组,防保组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当地卫生局。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正常班时间,首诊医生必须马上同时电话报告医务组。对其中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即时送交防保组。

防保组须马上核实情况,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报告方式(电话及传真)向所在地的卫生局、疾控机构报告。

4.值班期间的疫情报告 在节假日和中午、夜间等值班期间内发现疫情须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组,防保组在接到电话报告后须在2小时之内进行网络直报。

5.死亡病例报告

(1)对在本院门(急)诊或住院发生的所有死亡病例,诊治医生必须填写《死亡报告卡》上报防保组,由防保组进行网络直报。

6.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法定性病病人,首诊医生要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对艾滋病、梅毒、淋病病例,还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乙类传染病规定时限报告。

三、疫情登记

医院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防保组设置《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有关统计、登记表册,在相关临床科室设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内科专设《结核病登记本》,在检验室设立《检验登记本》,在放射科设立《放射检查登记本》和《结核病登记本》。

临床医生和有关医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详细填写有关登记本,订正报告时亦须及时登记。凡腹泻、艾滋病、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及AFP患者的化验单,开单医生必须填写详细地址,检验科室的《检验登记本》应登记上述病人住址。

四、原始资料的保存

《传染病报告卡》及报告记录等原始资料,由防保组保存;《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及《检验登记本》等有关登记本由各科保存;传染病反馈意见由检查科室、送检科室和防疫组各存一份。

五、考核与奖惩

医务科检查、督促各科疫情报告情况,组织漏报、迟报调查,进行专项考核奖惩。

凡发现不按规定报告疫情或不按规定登记者,按《郁南县平台镇卫生院强化组织纪律、加强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及《郁南县平台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卫生院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篇八

一、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二、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9.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篇九

一、诊所负责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员。必须将就诊病人信息在病历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做到与处方签相符。字迹清楚,不缺项。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三、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急性感染血吸虫病、丝虫病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2小时内向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卫生院)报告,同时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急性感染血吸虫病、丝虫病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及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急性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集中发病、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及已消灭传染病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电话通讯应于2小时以最快的电话通讯方式向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卫生院)报告,并于2小时内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10.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篇十

为提高我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传染病报告责任意识和报告质量,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我院的传染病报告培训工作主要由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负责,其它临床科室给予配合。

2对新上岗的临床、医技科室职业医生和进修医生及时进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岗前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包括辖区所有卫生室乡村医生和本院职工在内的全员培训。

3.培训内容应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规范。其中传染病报告病种、时限、程序、方式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等要作为培训重点。工作站新上岗人员要增加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和传染病信息常规分析等相关内容培训。

4.培训方式采取以专题讲座为主,以科室集体业务学习和网络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专业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

11.传染病报告制度111 篇十一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从地方到中央各级党政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施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对评价防治效果,开展检疫工作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疫情报告达到全、快、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时间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对诊治的传染病应及时、完整、准确的作好疫情登记和填写疫情报告卡。

三.传染病爆发流行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四.接到报告的疾控中心,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控中心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至当地政府。

五.各医疗单位,每周必须自查疫情报告情况一次,发现漏报及时补报,并于每月25日向当地疾控中心填报疫情报表。

六.每年10月疾控中心对所管辖区内的医疗单位按比例进行一次疫情漏报调查,根据上级的安排,定期开展居民漏诊漏报调查。

七.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邢台桥东赵荣军中医诊所 消 毒 隔 离 制 度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服装整洁,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和外出。

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每日用湿拖布擦洗,床、桌、椅每日擦洗抹布要专用。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应保持室内整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厕所必须保持清洁,便器应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三.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灭菌。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四.各种医疗用品使用后均要消毒。清洁用具应专用并每日用红外线消毒,每日用化学药物熏蒸消毒,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诊疗、换药、处置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六.已用过和未用过的物品有明显标记,并分开放置。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七.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敷料、棉球等医疗废物,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处理,决不能乱扔、乱放。

八.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应按常规隔离,病员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处理不得带出或给他人使用。

九,接触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穿隔离衣,戴口罩,穿工作罩,穿工作鞋。

十.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病员用过的物品应作特殊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邢台桥东赵荣军中医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针灸针、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锐器盒,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回收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放入锐器盒,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回收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邢台桥东李汉群中医诊所

医 师 工 作 职 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3. 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上一篇:怀念母亲的诗词下一篇:多媒体课堂教学设计方案--种子和幼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