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2024-09-0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共9篇)(共9篇)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皖建质安„2011‟5号

关于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工程质监站(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强化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工程质量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巡查计划安排,经厅领导批准,我站组织工程质量巡查组,于2010年12月20日至24日对安庆和宣城两市及所辖的枞阳、广德县进行了住宅工程质量和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巡查。巡查组听取了两市(县)建设管理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抽查了6项在建住宅工程(有3项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并对两市(县)共9家检测机构的行为进行了检查。现将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突出了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两市(县)检测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检测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实施了监督检查。检查分两个小组同时进行,一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一组检查检测机构行为。此次巡查在检查方式上较以往作了改进,如通过随机巡查确定受检项目,增加对同一小区不同单体施工作业面的检查,对检测机构原始台帐和试件进行比对等;在工程实体检查中使用混凝土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楼板测厚仪进行实体检测,使检查能更加客观反映工程质量实际情况。

从巡查情况看,两市工程质监站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采取随机巡查或专项检查,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和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多数检测机构注重加强检测行为和检测工作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检测不合格情况报告制度,配合监督机构加强对进场钢筋质量的监管,及时有效阻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检测结果能够较真实反映建筑材料和实体的质量情况。

(一)积极争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机构建设。安庆市下辖8个县(市),各地发展不平衡,在国家取消监督收费后,为保证监督工作正常开展,安庆市质监站积极主动工作,在安庆市建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多次向市编委协商汇报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2010年由市编委出台•关于印发†安庆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明确将各县(市)质监机构列为管理型事业单位,其经费列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目前已基本解决了安庆所辖7县1市质监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宣城市质监站经市编委批准,现已更名为“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为副县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名。目前,宣城市所辖的宁国、泾县、绩溪、宣州质监机构也已解决经费保障问题。

(二)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力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两市、县2010年均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宣城市全年对检查发现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共41次,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采取简易行政处罚程序,对32家不良责任主体实施了经济处罚48.5万元。广德县将检查发现有较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家施工单位和三家监理单位清除出本地建筑市场,2009和2010年对14家不良责任主体实施了经济处罚29.7万元。安庆市质监站每周两次开展工程质量巡查,实行巡监分离,即巡查人员不参与本人监督项目的巡查,2010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了122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对6个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和网上曝光。枞阳县质监站全年对在建工程开展混凝土强度、砌体砂浆强度抽测227次,责令工程责任主体将抽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项工程墙体拆除返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积极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宣城市住建委今年印发了•关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建设单位增加资金投入,设计单位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并对图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质量通病防治具体要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该•规定‣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近年来,广德县也相继出台了•广德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指导意见‣和•广德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此次在宣城和广德抽查的三项工程,实体质量抽测结果均较好。安庆市针对外墙保温施工引起的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规定外墙保温必须进行防水、抗裂处理。

(四)认真执行检测不合格情况报告制度,有效阻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两市、县的9家检测机构都建有不合格检测结果台账,采用电话、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属地质监站报告不合格结果,巡查组通过核查属地监督机构的接收记录,验证检测不合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巡查组在宣城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查看造册登记的检测不合格报告记录本就有14本,反映出该市不合格检测结果管理工作细致扎实。宣城市元正检测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区、市监督机构和分管领导同时报送不合格结果,形成了多层次监管不合格材料的良好格局;宣城市在严把材料质量关上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如对混凝土、砂浆试块检测异常的进行实体相应部位验证检测,钢筋检测发现异常由检测机构现场补抽试样,节能保温门窗全部采用检测机构现场抽样等,这些都是保证检测结果真实可靠的有效措施。

(五)加强建筑钢筋质量进场复检活动监管初见成效。本次巡查检查了检测机构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筑钢筋质量进场复检活动监管的通知‣(皖建质安[2010]13号)的情况,9家检测机构中8家已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调整钢筋原材检测报告内容。施工现场及抽查各检测机构在检和备检的钢筋试件,均未发现存在热轧光源钢筋二次加工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巡查也发现一些问题,检测机构行为方面的有些问题还较为突出和严重。巡查组对安庆市的1项保障性住房工程签发了巡查整改意见书,要求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并予以不良记录;对宣城市1项保障性住房工程签发了巡查意见书,要求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巡查组对4家检测机构签发了4份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当地质监机构对存在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立即督促整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方面

1、安庆市葇岭小区7#楼抽查一根已覆模的三层框架柱,经现场拆除模板检查发现:箍筋绑扎混乱,有的甚至无绑扎,有近40cm区域内无箍筋;对地下室柱混凝土强度进行回弹检测,现龄期砼强度推定值20.8MPa和23.4MPa,低于设计C25要求;抽查4处现浇板负弯矩钢筋间距均偏大,35处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厚度均偏大,不符合规范允许偏差要求。

2、宣城市夏渡新城小区30#楼阳台栏板分布筋在砖砌体上植筋,存在安全隐患;砌体工程局部存在透明缝、瞎缝和假缝现象。

(二)检测机构行为方面

1、安庆市九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标养试块实有数量少于检测台账登记数量,安庆市恒远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新友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有限公司也存在混凝土标养试块、水泥试件实有数量少于检测台账登记数量问题。分别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第三十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现依据查实情况,建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对3家检测机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记不良记录,处理情况于处罚生效后10日内报送我站登记销案。

2、抽检不合格检测结果台账发现,安徽省广德新友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全年混凝土、水泥、砂浆试验结果无一组不合格登记,安庆市九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混凝土强度试验、安庆市恒远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水泥试验年初至12月21日也都未见一组不合格结果登记。上述三家检测机构的混凝土、水泥、砂浆检测不合格率远低于所在地区的不合格率正常水平。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各市工程质监站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依法对住宅工程实行强制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扎实做好质量通病防治和分户验收工作,保障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让群众住上放心房、舒心房。

(二)各市应加强对县(区)站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应定期对所辖县(区)开展工程质量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工程质量隐患,防止较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市、县监督机构应加大对检测机构执行不合格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检测结果的不合格率是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客观公正的标志性指标,各地应将对检测行为的检查纳入定期巡查,针对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实行常态化监管。

(四)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保证送检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取样的真实性是保证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前臵条件,各市县监督机构应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明确各方责任,定期检查,狠抓落实。

(五)加快推进检测机构的数字化改造和数据实时监管。市县监督机构要加强组织和指导,加快检测机构的数字化改造和重要数据实时监管的工作进度,将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检测数据纳入实时监控范围,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及时发现和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附件:、四季度巡查发现质量问题情况汇总表

2、四季度巡查发现检测行为问题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1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会上作的《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好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报告中提出,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促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保持房地产投资规模适度增长;更大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深化改革, 加强住房政策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会议要求,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着力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是, 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实物方式为主, 结合发放租赁补贴, 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住在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30万套。

二是,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 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以合理价格促进销售;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形势的监测分析;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职责;继续深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是, 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加快规划审批工作, 重点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完善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四是, 力争建筑节能取得新突破。制定建筑节能三年规划。全面推进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大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力度。

五是,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完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 强化对住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巡查监管。完善招投标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六是, 推动法制和工程标准建设。抓紧研究和启动住房保障、城市房地产管理、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 加快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

七是, 维护建设领域社会稳定。防止在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 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就业, 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增强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八是, 认真做好汶川地震灾区重建相关工作。做好实施城乡规划、组织技术援助、加强工程监管等灾区重建工作。

会议还强调, 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会议在总结回顾去年工作时指出, 2008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 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 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做出积极贡献。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救援;精心组织过渡安置房建设, 建成过渡安置房68万余套, 面积达1330万平方米;及时修订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编制完成国务院部署的灾区城镇体系、农村建设和城镇住房建设等三个专项规划。

二是, 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了国发[2007]24号文提出的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的目标。

三是,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针对性增强。去年以来, 进一步强化了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分析和监测, 各地方、各部门落实中央的调控政策, 房价快速上涨势头得到遏制。2008年12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明确了降低住房交易税费、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等政策措施。

四是, 城乡规划管理取得新成效。扩大了规划督察员派驻范围, 已向34个城市派驻了50名规划督察员;推进了中国和新加坡天津生态城的规划建设。

五是, 建筑节能工作有所推进。2008年城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符合节能标准的比例超过80%。北京、天津等12个示范城市, 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2960万平方米。

六是, 城乡建设管理水平有一定提高。2008年全国36个重点城市实际处理污水量、削减COD数量和运行负荷率分别比上年增加了约16.1%、15.7%和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七是, 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2008年全国建筑安全形势总体有所好转, 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23%和2.27%。

八是, 法制和标准建设步伐加快。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部门规章4部, 批准发布标准143项。

九是, 反腐倡廉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

会议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一认识, 坚决做好保增长有关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 分析研究重大问题, 推进改革和创新。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郭允冲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的报告。

郭允冲指出, 2008年,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维护党的纪律, 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较好落实;二是贯彻《工作规划》,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三是强化教育引导, 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有所增强;四是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进一步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五是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 惩治腐败的威慑力有所增强;六是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七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郭允冲指出,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 对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更是一项新课题、新任务。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 提高认识, 进一步坚定做好工作的决心;要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要准确把握特点, 明确部机关、部直属事业单位、部属协会学会、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四个层面”不同工作重心;二是要重点抓好市一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三是要重点抓好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住房公积金四个行业反腐倡廉建设, 要深化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四是要继续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查办案件上下功夫;五是要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执行情况、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住房城乡建设权力运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充分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能。

郭允冲强调, 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一是推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服务;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加强思想理论教育、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三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努力提升全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四是立足防范, 加强源头治理,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努力维护行业及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积极参与行风评议工作, 推进12319服务热线建设, 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主持会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大卫、齐骥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厅长、纪检组长, 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 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中央有关部门有关局、室负责同志,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局) 负责同志, 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负责同志,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同志, 以及部分城市 (州) 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三

一、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着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加强干部的宗旨观教育,努力建设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奋发有为、堪当重任的领导班子,打造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要深刻理解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我们的职责是向人民负责。每位干部、每位公职人员,都要注意把责、权、义务、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心里多装着人民群众,多想着自己的责任义务。

二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热爱本职、爱岗敬业,把做好本职工作当做事业来追求。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不能眼高手低,要尽职尽责,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对于分管的工作,要有“守土有责”的精神、独当一面的能力、追求卓越的目标,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懈怠、不推诿,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工作大局为重、以团结和谐为重。要正确处理“公”和“私”、“大局”和“小局”的关系。

四是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与周边省份的发展速度相比还有距离;我们的能力和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们的作风,也还存在着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有危机意识,有危机意识才能有竞争意识。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和戒骄戒躁的优良作风,不能追逐名利、贪图享受。要克服“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心态,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要敢于创新、敢于突破,自觉站在时代发展的潮头思考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二、抓住重点,在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上求突破

河北省委、省政府把清理房地产业审批和收费,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第一刀”,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思想上、工作上迅速跟进,全程参与、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态度坚决。多次召开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强调厅机关、市县各部门必须做到带头清、带头减、带头提高审批效率。此次清理精简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审批用章、收费,建设系统分别占到65%、46%和58%。

二是核查认真。厅法规处全员参加,8个职能处室专人负责,夜以继日地配合省政府审查组进行清理核查,反复调研论证。我们负责的《审批流程图》先后修改38稿,高质量按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电视电话会后,我们立即向全省建设系统发出通知,提出五项具体要求。同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对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收费情况开展拉网式督查。

三是带头落实。我们对所有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全部压缩了50%以上,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研究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制度。针对精简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较多的情况,认真研究转变管理方式,做到精简审批但不精简责任,下放权力但不放松监督。

三、完善制度,在“服务窗口亮起来”上下功夫

一是着眼于戒庸争先,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按照目标细化、任务量化、责任硬化、进度时段化的要求,对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把工作进位争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二是着眼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将厅属单位全部纳入标准化管理,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后勤管理标准化、固定资产标准化、重点工作动态考核标准化。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行政审批电子化、审批过程透明化。积极建设省级城乡规划信息系统、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建设系统网上统计体系,促进了工作由繁到简、服务由窄到宽、效率由低到高的转变。

三是着眼于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我们提出了“符合受理条件的材料按时转接率100%,争取实现工作零失误、服务零投诉、打造省直一流窗口”的目标。目前,已在窗口设置了饮水机、触摸屏、阅报栏和等候区,将办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实行工作A、B、C角制度(A、B角审查,C角复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深化改革,在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上见实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肩负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的重要职责,群众关心、领导关注。加大改革力度,研

究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拓展发展空间,多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实事,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的要求和目的。为此,我们把改革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改革创新,在实践中锻造作风,在破解难题中提高能力。原建设厅在机构改革中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后,我们从四个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即强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体制改革,构建以廉租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新模式;强力推进规划设计体制改革,构建开放竞争、选优选佳的规划设计市场新机制;强力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政府主导、功能强大的城建投融资新体制;强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责任明确、管理精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为此,我们研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大幅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增加廉租住房数量,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投资、有限产权、自主认购的廉价房保障新方式。

二是加快旧住宅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旧住宅小区改善重点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统筹规划、综合整治,达到住用安全、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宜居目标。棚户区改建和城中村改造,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全方位招商引资,推行货币化补贴,努力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同步解决好城中村村民社会组织形态和个人身份的转变。

三是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拉动房市回暖。引导房地产企业开辟中小城市市场,扩大房地产市场总体规模。

作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四

建干院培„2011‟5号

关于举办2011年“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

格考试考前辅导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11年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举行,为满足各单位考生应试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作为部直属的专门从事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单位,针对考生工作忙、时间紧、复习内容多等实际情况,通过总结近年来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特别结合2010年学员考试反馈情况,与资深专家反复研讨,优化培训方案。现决定继续举办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前辅导班。本班选聘具有良好口碑和实战高通过率的培训专家,根据一级建造师考试范围和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通过要点精讲和系统串讲相结合的强化培训, 帮助考生全面了解考试要点,明确解题思路,掌握考试技巧,迅

速提高应试能力,使其顺利通过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二、培训内容

公共课:《建设工程经济》、《项目管理》、《工程法规》

专业课:《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各专业满60人开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一级建造师考前辅导班报名回执表

公共课:A、建设工程法规B、项目管理C、工程经济

填表说明:请在所学科目内划“√”,并注明所学专业,将此表 正确填写后传真至招生办010-58681423或发至邮箱jgyjzspx@126.com。联系电话:010-58681422联系人:赵斌 ***

备注:(1)报名后1-2个工作日内请将培训费汇入辅导班指定 帐号,以便我处及时确认您的当期参训资格及后续事宜。

(2)汇款时请注明“一级建造师”字样及学员姓名。

(3)培训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两张。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五

(京建质〔2009〕383号)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质〔2005〕999号),保证新建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以下简称分户验收)的责任人。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包括以下人员:

(一)建设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二)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专业人员等。

(四)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

(五)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分户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设单位应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前,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主体结构工程观感质量、结构尺寸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工程观感质量、主要部位净尺寸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三、在分户验收第一阶段开始30天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完成《分户验收工作方案》。

《分户验收工作方案》应明确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和人员职责、两个阶段的验收工作组织程序等内容,确定每一套住宅和公共部分工程的检查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并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同时应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四、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与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对应关系,并应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在附件中单独列明)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分别予以明确,以备分户验收时进行检查。

五、工程监理单位对分户验收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分户验收情况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在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含对分户验收进行评估的结论,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对单位工程每一套住宅和公共部位进行验收。

七、在分户验收的检查验收过程中,应对涉及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作为主要检查验收项目,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制冷、通风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八、分户验收工作组在检查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上述检查验收项目,应逐项对照住宅工程相应检验批质量验收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验收,并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的相应位置填写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的编号。

(二)对于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并应分别采取实测实量,以及查验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报告等手段进行检查。观感检查项目应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平整、垂直、标高等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使用靠尺板、水平仪和尺子等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三)对于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应在检查点位上做出明显检查标识(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查验收符合)。根据实际检查情况,检查标识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住户编号、房间位置、检查项目内容、实测实量结果、对应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观感质量检查结果、使用功能质量现场检查结果,以及检查验收结论等内容。

(四)检查标识可采取印章、不干胶标贴等形式制作,相应检查内容可手写,同时应能够保持其牢固和耐久性。主体结构工程检查标识应保留至下一道工序施工。其余检查标识应保留至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前。

(五)对于已全部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到位的住宅工程,上述检查标识有可能影响工程装饰效果时,应采取在住宅户内显著位置设立检查图表等形式标明检查结果。

(六)对发现的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不符合相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工作组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处置记录》,书面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应经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或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九、分户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二)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三)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工程质量检查结论与相对应的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一致,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齐全。

(四)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工程的观感质量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共同确认为合格。

(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检查合格后,已在检查点位上做出了明显检查标识或设立了检查图表。

(六)对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毕,且已经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或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重新检查验收合格,并形成整改处置记录。

(七)建筑物外墙显著部位已镶刻符合要求的工程标牌。

十、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按本通知要求履行职责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建委责令改正。

十二、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日以后开始分户验收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2009年7月1日前已经开始分户验收但是尚未完成分户验收工作的,可以按原规定执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质〔2006〕139号)、《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补充表格的通知》(京建质〔2007〕1285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质〔2005〕999号)附件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停止使用。

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3.《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处置记录》

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六

《意见》提出,到2008年年底,建设领域实现节约1, 600万吨标准煤目标,其中: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现节能800万吨标准煤;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现节能300万吨标准煤;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发展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建筑中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300万吨标准煤。

《意见》要求,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全力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节能水平,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要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有条件地区要研究制定新建建筑节能65%的强制性标准,并颁布实施。

《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工作;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公共建筑空调节电管理;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点评:

7.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篇七

开展情况的汇报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遏制伤亡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我局8月份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全市201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教育和督促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8月5日,组织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二、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根据市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全市建筑施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当前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对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加强施工防水、电焊切割等动火措施的审批,做好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材料、密目安全网的防火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期间,已检查市直管在建工程项目22处,查处消防安全隐患40条(次),已督促各工程参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排查整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事故隐患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完毕的加强日常监控,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相关责任人、值班人员手机及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救援队伍,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及时有效组织救援。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等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臵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26日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报告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全市安全工作会议,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民政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本着最大限度地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吉林、黑龙江国家储备粮库以及厦门公交车燃烧事故的惨痛教训,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针对夏季火灾、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等事故易发期,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参加局领导4人,干部25人,分5个检查小组,分别检查了民政福利企业26个、社会福利机构10个、灾民活动板房集中安臵点5个、办公场地4处、家属院1个,查出隐患85个,整改隐患76个,投入整改资金316700元。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5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会,向全局干部职工认真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和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精神,总结了我局今年以来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我局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通报了近期全国几起典型火灾事故和我市当前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学习传达了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就下一步全面抓好全局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福利企业、中心敬老院、社会托老院、殡仪服务站、局级机关、局职工家属区、各灾民板房安臵点从认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强化督查加强执法等方面着手,大力抓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抓好全县各福利企业和社会托老院《2013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落实。进一步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防生产事故等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人人是宣传员,个个是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中,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严防大小事故发生。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我局先后下发了针对全市福利企业的《关于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针对全市中心敬老院、社会托老院的《关于切实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8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我局在相关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局福利企业管理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科、局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同志对全县民政系统涉及到的企业、事业单位、局机关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我局向市政府递交了《安康市民政局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特别对福利企业易燃有毒原材料、产品生产厂家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着重进行了督促整改,增添了防范措施,本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我局还将督促有关福利企业、社会托老院继续投入,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设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有力提高了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我局在本次排查整治活动中,利用民政工作集会、文体活动、福利企业职工和全县村组干部培训、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广泛开展了夏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悬挂标语33幅、张贴宣传画40张、出黑板报35期、出动宣传车5台、培训职工1937人、开展安全咨询2100人、发放宣传资料500份;营造了夏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使干部职工掌握了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鼓励干群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增强了干群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我们还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组织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以“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书籍,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警示语,看一部安全生产警示片,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等群众性活动。坚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争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四、坚持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做好了必要的应急准备工作

我局建立了民政系统信息畅通机制,保障干部职工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善了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处臵预案,通过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抗灾救助信息报送制度和维稳制度,严格落实了防洪、节假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以及大假封车制度,加强了车辆管理和驾乘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能及时妥善处理民政相关应急工作,能切实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防灾减灾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安康市民政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五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报告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我局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基层各单位防火能力建设,提高全局防控事故能力,努力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8月份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主管局长主持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认真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动员全系统、全行业力量,深入排查文化系统各单位以及行业监管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防患于未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加强对全系统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处分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局上下以及所管辖文化经营场所至今未发生一例消防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继续保持几年来的良好势头。现将8月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8月以来,我们多次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研究,我局专门下发了工作方案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重点、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经费保障、责任追究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及监管场所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查,采取积极主动的防范措施,明确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从源头抓起,坚持预防为主。在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管理上,努力引导行业监管场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场所审批时,我们坚持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前臵,才给予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在核准演出活动时,也以场所消防安全合格为前臵。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演出场所的核准,歌舞厅的申办、演出活动的核准,一律由我局派驻在市行政审批大厅的审批窗口扎口管理。

(三)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加强宣传教育,大造活动声势,宣传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和宣传面扩大,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要工作

8月以来共开展日常检查行动7次,检查行动由主管副局长带队,以及全体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分别对市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市文管所等单位和重点部位以及市区部分网吧、歌舞演艺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

对我局基层单位的检查过程中,市博物馆有较大安全隐患,由于周围的土地使用权和林木管理权划分的不清楚,无法建设围墙的安装监控设施,监管责任无法明确,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隐患,有待市委、市政府解决。市博物馆由于楼层消防设施老化,存在消防喷淋停用的问题,我们都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在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检查中其中部分文化经营场所存在消防设施不够完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的问题,部分小酒吧无安全管理制度,我们都进行了严格的处罚和处理。

我们在检查中对上述单位和场所的安全保卫机构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安全现状和隐患情况、安全防范设施和消防设施维护情况等逐项进行了检查和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限定,没有发现问题的明确提出加强防范措施。通过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我们做到了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市文化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当前文化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向好,但是仍然存在着个别问题需要解决,不能盲目乐观。我局继续严格监管,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安康市教育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为进一步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我局在月初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我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我局站在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高度,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机构,各基层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制定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召开专门工作会议5次,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基层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8月7日召开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李局长对前一阶段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通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基层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一岗双责,加大自查、督查的力度,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玩忽职守现象从严处理,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采取措施、取得实效

8月初,教育局成立六个检查组、一个督查组和一个综合组,对全系统40个基层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围绕疏散通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识、逃生器材、消防水源、各种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开展疏散演练的实际情况。每个检查组由局长、科长亲自带队,昼夜查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舍得投入资金,把一切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对安康中学、高新中学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24处,当场整改15处,限期整改9处,投入资金56万元。目前为止还有部分单位没有消防水源,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通报,对在活动中流于形式的单位领导进行谈话,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能及时整改或者动作缓慢的调离工作岗位,确保教育系统火灾形势稳定。

安康市教育局 2013年8月23日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报告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刻汲取连续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8月份,我们把全部力量都集中在了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上,真正目的是通过这次全省乃至全国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打基础、补漏洞、上层次,实现全系统无重大隐患、无安全事故发生的预期。具体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行安全隐患大整改。根据隐患的不同情况,务实地将其划分为3日内、6月底前、9月底前三个整改时段。市直11家医疗卫生单位共有消防控制系统6个、消火栓470个、喷淋系统5套、烟感7套、应急灯723个、安全标识664个、监控室7个,器材完好率仅达95%。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婴医院和市胸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全部签订。截止目前,患整改率达90%以上,力争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完善推行系统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在市卫生局建立了22个安全生产档案,涉建5个卫生行政部门、11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1个行业医院、5个民营医院,各基层单位共建立安全管理档案2850个,普遍都建立了系统台账,并将其作为追责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年度目标。另一方面,反复开展了培训和演练。8月14日,市卫生局举办了市直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培训会上,消防支队教官结合所存在的隐患问题阐述了火灾的危害性和举办这次消防安全培训班的重要性,讲授了火灾危险特性、消防安全知识等课程。利用投影、电子教材等方式,回放了众多火灾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典型重大火灾案例入手,为培训人员讲解了初期火灾的预防与扑救、逃生与自救、发生火灾如何报警、以及灭火剂的种类和性能、常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消防知识,使现场培训人员对消防知识有了基本的了解。整个培训活动秩序井然、氛围浓厚。真正使参训人员在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参训人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消防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为确保消防安全打下了基础。会后各单位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的人员又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专项培训。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保卫科长、后勤科长、档案管理作业人员共120人参加培训。

三、完善印发了安全控制机制。8月中旬针对全市卫生系统895条安全制度,我们专门聘请了市级的安全专家,对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公共卫生、生物安全、信访维稳等细则进行一次修订。修订后为600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全系统照此标准,通过建立系统控制体系,在全行业开展达标行动,1%的漏洞就是100%的不安全,把切入点放到问题、隐患和差距上,实施危机缺陷管理。把控制标准70%用在事前、20%用在事中、10%用在事后控制上,以防为主,以治为本。在消防安全方面,推行“前臵责任追究制”,把责任追究提前到事故发生之前,把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隐患按事故发生处理,对单位和个人,实行即时问责。

和谐是最佳环境,稳定是最高责任,平安是最大幸福。我们将坚持行政作为、实行精细管理、打造安全文化为重点,以“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如临深渊”的危机感,从零做起,慎始慎终,努力实现我市卫生事业的安全发展。

安康市卫生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安康市旅游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安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我局近日来开展旅游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8月份,全面督促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们集中开展了两次专项检查。目前,正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旅行社的安全检查。我们重点检查了全市17家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情况;是否租用有资质的信誉好的汽车公司和车辆;是否按规定投保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等情况,从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了旅游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还对旅行社自身日常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电器使用超负荷、办公电器使用不规范、防火器材不全等问题,当场进行了整改。

二是加强星级宾馆的安全检查。我们重点检查了全市4家星级宾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情况;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审核、验收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食品卫生安全等。并结合公安消防、工商、卫生等专业部门的检查意见,加强调度,做好隐患登记,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三是加强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市2家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情况;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汉江河堤段防护栏、警示牌、安全岗、紧急救援电话公告牌的设立等情况。目前,我市的瀛湖翠屏山庄A级旅游景区处于停业状态。为此,近一段时间,我们在要求自查的基础上,主要是强调消防安全为主,检查宣传、警示、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灭火装备及灭火队伍建立情况。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预案,指导各旅游企业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初期火灾的处臵能力。要求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同时,加强对境外旅游团体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安康市旅游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安康市国资委新一轮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总结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近期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国务院、省、市均做出了重要批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在前段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在本系统内迅速开展新一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周密部署,迅速向各监管企业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围绕此次检查工作重点,《通知》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要求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三创一办”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情况。各监管企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纷纷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根据此次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要求,以下几家公司做了重点检查:

(一)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工地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持证上岗特别是特种岗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并对外来承包单位员工进行了上岗培训,与外来承包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监管协议,督促承包单位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市政办对在建工程创业大厦施工情况进行自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臵消防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各种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爆破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对各种爆破器材的规范管理,消除隐患;同时施工单位已完善对深基坑、满堂脚手架塔设等专项技术方案的审批论证,完善超标超危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论证,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安建集团针对4个在建工程按照此次检查的要求,一一细化梳理,将各项工程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生产规程执行情况、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意识

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我委监管各企业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动员企业职工认真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并用典型事故教育员工,提高员工防范事故意识。例如,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班组利用白班班后1小时,长白班每天组织1小时集中学习《三大规程》,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丰富安全知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主的安全培训和学习,以开展师代徒、老代新的方式,在班组生产过程中进行应知应会学习。

四、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到位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检查,各监管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梳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例如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安排安全职能部门负责落实。为切实做好自检自纠工作,采取了“三查”的具体措施,即安全部门加强日巡查、厂二级单位自查,厂工会、厂办、厂安全科、厂保卫处、厂“三创一办”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组成联合大检查组深入二级单位逐个检查,把交通运输、预防火灾作为重点进行检查。高新区杨晨饲料有限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公司董事长亲自带领公司安委会成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整治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我委在组织各监管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还及时向各监管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认真做好雨季、汛期、高温季节、中秋、十一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安康市国资委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安康市粮食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安全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布署局职能科室迅速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一、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

市粮食局成立了粮食局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粮食经营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先后召开4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指示精神,周密部署在全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检查包保组,与企业签定责任状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市粮食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四个检查包保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确保大检查、大整改取得实效。同时与行业管理的粮食企事业单位全部签定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从7月下旬开始,局长亲自带领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对粮食企业进行了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现象,还重点排查了配电室、变压器、烘干塔、锅炉房、电机设备等,发现一般消防安全隐患24个,已经要求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8月份以来市区粮食经营企业共投入安全隐患整改资金13万元,其中安装监控设施3家,购买消防水泵5台,消防水带500米,灭火器78个,消防沙5车,消防水桶8个,更换电表箱4个等。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演练工作,不断提升粮食行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一是加强宣传,形成浓厚安全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到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的文件通知后,粮食局主管局长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相关科室迅速组织了落实,并成立了粮食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粮食经营企业也都分别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根据各单位的特点,扎实开展了活动。二是常抓不懈,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我们对企业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具体工作人员及粮食保管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共培训人员50多人,并进行了答题考试。

三是警钟长鸣,认真搞好应急演练。为切实加强粮食企业安全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和防范自救能力。8月份,我们指导企业进行了防火应急演练活动,三个国有粮食企业全部开展了安全防火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防范、遏制事故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

个别规模以下民营个体粮食经营企业负责人重经营轻安全意识仍然存在,加之基础设施简陋,专业人员缺乏,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8.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厅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厅直单位,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开服务过程中,依法向社会公众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厅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应做到“合法、真实、便民、及时”。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实行源头管理,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同步实施。各类信息形成前,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保密审查”的原则,由主办处室(单位)在提交办公室审核的同时,就是否公开、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等提出初步意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所有以厅名义发文的文件,在拟稿环节必须标注公开属性,即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中的一项。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文件正式印发时,应标注信息公开类别。

一般信息由办公室审核确认;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业务信息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厅分管领导审定;涉及敏感问题或者重大事项的信息,应当经厅务会议研究决定。如有必要,由厅办公室上报省保密局和住建部进行认定。

第六条 保密审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和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二)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事项,应报有确定权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涉及业务工作的,要听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与有关部门协调会商;

(五)对密码电报、标有密级的文件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密码电报确需公开的,经发电单位批准和保密审查后只公开电报内容,不得公开报头等电报格式。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第八条 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组织协调各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受理、分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和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审核;

(五)督促、检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推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六)承担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为:

(一)信息中心负责厅门户网站的技术保障,收集、编辑、发布、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在厅办公室的指导下,编制、发布厅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二)厅法规处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协调、配合相关处室、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各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各厅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章 公开内容与范围

第十一条 厅机关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类:厅机关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权责清单、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等(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

(二)规范性文件:厅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包括业务文件和政策解读等(责任单位:法规处、文件的起草牵头处室、单位);

(三)规划和计划类: 1.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责任单位:规划处);

2.厅机关组织编制的省内跨行政区域规划(责任单位:规划处);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专项规划(责任单位:计财处、行业主管处室和单位);

4.计划:厅机关制定的各行业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处室、单位)。

(四)行政执法监督类:

1.厅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处室、单位);

2.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业普法的有关制度规定(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处室和单位、法规处);

(五)行政许可类:

1.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办理机构及其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表格或者示范文本、审批结果(责任单位:审批办、注册中心及相关行业主管处室、单位);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目录、依据、标准(责任单位:行业主管处室和单位)。

(六)其他:

1.厅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办公室); 2.厅机关财政资金信息,包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招标采购、集中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责任单位:计财处);

3.依法应当公开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统计数据信息(责任单位:计财处、行业主管处室和单位);

4.各类评比、表彰结果(责任单位:评比、表彰的组织处室和单位);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住房城乡建设信息(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第十二条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规定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十四条 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可以予以公开。

虽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四章 主动公开方式、时限和要求 第十五条 属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各处室、单位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

(三)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四)公告栏、公开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

(五)政务公开指南或办事指南;

(六)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十七条 信息中心和厅直单位的网站管理部门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承办单位应向网站管理部门提供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单位负责同志的审批意见。网站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第五章 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第十八条 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设在厅政务服务大厅,并由专人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细则第十二条申请 获取政府信息时,可以在窗口当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窗口代为填写),也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电子文本格式可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下载,以方便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

厅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窗口接到申请后,应在当日内将申请送厅办公室办理。

第二十条

厅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厅领导批示,并在2个工作日内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

第二十一条

承办处室、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提出办理意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厅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厅办公室审核、分管厅领导审签后,于收到申请后1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承办处室、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因正当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正信息或调整申请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第二十三条

申请处理:

(一)收到申请后,承办处室、单位要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二)对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并明确可以依申请公开的,应在办理期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三)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办法;

(五)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 予公开的理由;

(六)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七)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八)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受理。

第二十四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书面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予公开。但是,经承办处室、单位提请厅务会议研究决定,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按该信息存在的实际状态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申请人搜集信息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政府信息已移交省档案馆的,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厅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

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第三十条

厅办公室组织信息中心每年对各处室、单位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次总结通报。厅人事处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第三十一条

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对应栏目空白或未按时间节点更新的,依申请公开承办超时或不愿办理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信息公开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附则

9.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篇九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系统,珠海市

1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信息平台概述

规划建设管理业务系统供规划建设局的各级领导和业务人员日常办公使用, 它可以完成从报建到发证的全部表格方面的业务工作。如提出规划设计要点, 填写经办审查意见, 逐级审批, 部门会签, 发“两证一书”等。珠海市城乡规划建设统筹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由五大工程N个主要子系统组成, 如下图 (图1) :

2“一张蓝图”工程建设内容

2.1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思路与内容

通过业务调研与分析,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从业务上涵盖从规划—建设—房产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 具有典型的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管理的特性。为此, 本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的思路将围绕工程建设生命周期这条主线来进行整合, 实现工程项目从规划—建设—房产全过程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以及动态监管。

2.1.1 核心理念: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管理

中国BIM联盟通过对大量BIM相关资料以及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软件应用状态的调查和研究, 提出中国BIM的技术路线应该是以中国工程建设现有应用软件为基础实现BIM, 核心是将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应用数据通过多级沉淀入库, 建立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BIM数据库, 这样既能调动各方积极性, 充分利用我国已有资源, 又可以延续专业人员的应用习惯。目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批准立项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珠海市住规建局是实践BIM的沃土, 也是难得的机遇。

2.1.2 创新资源整合框架思路

本项目是在BIM思想指导下, 按照创新资源整合的方式, 从管理创新、技术整合模式创新和数据应用创新入手, 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分行业对现有业务和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进行重新建设、改造和整合;建立全局统一的规划建设房产大数据中心, 依据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将各个业务系统的管理数据向规划建设数据资源中心进行沉淀积累;基于大数据中心抽取各类业务管理数据, 形成决策支持数据, 通过报表、GIS、BI、三维等多种技术方式进行数据展示、分析与利用并为各业务间协同工作提供共享数据, 满足贯穿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业务办理需要;建立全局统一的集成整合平台, 实现各个业务系统之间的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

2.1.3 资源整合平台技术架构

平台采用理正新一代SOA架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打破原有的开发平台模式, 将技术元素和业务模型相结合, 实现技术要素的资源化, 系统提供了基于工业化生产模式的资源化构建技术真正做到面向对象的服务和多元异构系统的整合, 并支持云平台技术, 易于系统维护人员和实施配置人员快速掌握, 自身驾驭。

2.1.4 数据资源中心“一库三平台”架构

本次系统建设将按照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管理思想, 建立全局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并不是一个或一组单纯的数据库, 它是一个数据管理系统, 是一套软件平台, 即“一库三平台”架构。“一库”即核心的数据资源库, 用来存储经过分析、处置后的有价值的管理结果数据资源;“三平台”即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管理维护平台、数据共享应用平台, 分别解决数据的来源、管理、应用问题, 构成数据资源生命周期的一个闭环。

2系统创新

通过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 促进了管理创新、实现了应用创新。

2.1管理创新

工程生命周期 (BIM) 管理使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国家经济特区率先实现了围绕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房产三个阶段的统筹管理和数据资源整合, 实现了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内外双核”管理, 即对内实现数据资源的整合, 对外实现数据资源的服务。

2.2 应用创新

业务一体化:通过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规范了住规建局工程项目业务流程, 增强了各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之间的横向联系, 把本来业务之间存在的自然联系通过平台串联起来, 实现了互联办公与协同工作, 提高了工作效率。

城乡一体化:充分整合现有资源, 构建“市局、规划分局、规划所”三级规划审批机制, 共享全局数据资源、技术资源, 实现业务三级协同, 提高了审批效能, 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

数据一体化:通过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建立了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 消除工程项目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孤岛, 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金的严重浪费, 减少了反复录入、反复扫描上传, 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换。

平台一体化:通过集成平台的建设能够实现所有业务子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

3 项目目标

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 以“智慧珠海”发展规划的落实为契机, 以创新管理为突破, 以现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系统为基础, 坚持全面性、系统性、兼容性和拓展性原则, 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管理、3S、3G、MO等多种新技术, 搭建系统集成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平台, 移动办公平台;在此基础上, 完成数据资源整合工程、系统集成整合工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监管决策工程、标准规范工程五大工程建设;达到行业管理集约化、资源整合标准化、服务渠道多样化、审批管理智能化、监管决策科学化, 实现基于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管理 (BIM) 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动态监管。

4 示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4.1 数据资源整合工程

数据资源整合工程是本项目的最重要的工作和目的, 核心是按照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思想, 将目前分散或独立的数据进行整合统筹管理, 建立全局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 覆盖规划、建设、房产、住保及行政办公等所有业务, 实现面向业务和适用对象的数据应用。数据资源整合工程主要包括: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维护平台建设、数据资源采集平台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平台建设。

4.2 系统集成整合工程

系统集成整合工程正是为了解决政府在其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所逐步形成的多应用系统资源分散运作和分别管理的状况, 实现系统的统筹管理。

系统维护定制平台支撑各类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为目的的一套解决方案, 其中管理信息系统底层平台基于统一资源对象配置管理模型, 可以构建如事项驱动模型、简单表单列表管理等各类业务定制工具。

4.3 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主要是根据整合的需要对现有的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使之适应集成整合的需要和工程建设生命周期管理监管的需要。主要包括:规划业务管理子系统、规划GIS“一张图”子系统、事务管理子系统、移动办公子系统、对外服务子系统、网上报建子系统、综合智能检索子系统。

4.4 监管决策工程

在规划建设一体化平台运行使用中, 逐步积累了海量的规划建设管理数据, 包括将数据分为现状数据、规划编制数据、业务数据、文档资料数据、共享数据、其他数据等。随着业务系统成熟应用, 为辅助领导决策, 需要建立全局统一的综合监管、决策分析平台, 充分利用规划建设数据资源中心的各种数据, 以列表、统计表、统计图、报告、GIS二维图形, 基于门户配置、多屏显示等, 活灵活现地展示全局系统各类业务数据, 随时掌握业务动态, 实现对全局各项业务工作的综合监管和决策分析。

4.5 标准规范工程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体化平台建设, 是在BIM思想指导下,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对全局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再造, 并整合所有现有系统及数据, 建立全局统一的规划建设数据资源中心, 进而实现统计分析决策。这个是一个非常浩大、复杂而困难的工程, 为了能够确保系统建设顺利, 在软件系统开发之前和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需要提前制定各种标准规范, 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管理业务标准规范、数据标准规范及平台建设管理规范三个方面。

5 结语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是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最成功的应用领域之一, 对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提升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以及促进科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同时, 通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平台的运行使用, 规范了我局规划、建设、房产业务流程, 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提升了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信息化水平。

参考文献

[1]程瑛颖, 侯兴哲, 肖冀.一种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状态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电测与仪表, 2013, 50 (572) :87-92, 120.

[2]程瑛颖, 吴昊, 杨华潇, 等.电能计量装置状态模糊综合评估及检验策略研究[J].电测与仪表, 2012, 49 (56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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