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习题

2024-08-16

审计准则习题(精选11篇)

1.审计准则习题 篇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收集、使用审计证据的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真相,形成审计结论基础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  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

(二)以实物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

(三)以录音录像或者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

(四)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口头证据;

(五)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六)其他证据。

第四条  审计人员收集的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客观性是指审计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

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之间有实质性联系。

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足以证明审计事项并形成审计结论。

合法性是指审计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种类,并依照法定程序取得。

第五条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

检查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书面文件的审阅与复核。

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

观察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书面或者口头询问。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证明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所载事项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发函询证。

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者另行计算。

分析性复核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者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项目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收集、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原始证据;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可以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

第七条  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第八条  审计人员收集的有关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计证据,应当由有关单位、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  审计人员对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原因和日期。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第十一条  审计组在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归纳、分析和判断,形成审计结论。

审计组对收集的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如果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进一步取证。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运用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审计证据相互印证、来源的可靠性程度。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审计证据经过鉴定、整理后,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在收集审计证据时,对认为必要的审计证据应当及时取证;在当时不能取得而以后审计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十五条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有根据认为被审计单位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和其他资料的,有权采取取证措施;必要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帐册资料。

第十六条  审计证据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归入审计档案。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2 月11日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审法发〔〕341号)同时废止。

 

2.审计准则习题 篇二

关键词:审计假设,审计原则,责任

1 具体概念问题

我们通常意义上讲述的审计责任指的是审计领域的从业者在承接委托的时候, 需要执行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还包括因为一些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社会群体遭受到的损害而需要担负起的相关责任等。它不单单只是一个单纯的知识内容中的定义, 怎样划分也是我们当前很多组织较长时间以来致力研究的事项。依照作者看来, 它是理论知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 要将其置于知识结构中展开研究, 要根据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明确对其责任的划分。

2 审计假设--审计责任的下限

我国的审计知识结构有很多组成元素, 其中审计假设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它是知识框架的根基部分, 而且也是我们最常使用的判定责任的参考信息。行业的专家夏拉夫曾经说过, 世界上存在的任何假设都和审计工作者的行使的权责有很紧密的关联;假如不能非常简单明了的表述出审计参照的假设, 那我们就无法非常有效地对从业者需要行使的权责制定制度。正是基于这种背景, 专家对审计的假设活动开展了非常深入的研究活动, 形成了可靠的假设结构。上述的假设包括责任的一部分内容。像是第一个, 财务的各类数据以及报表存在可以证明的特点, 因为它们自身能够得到合理的证实, 我们的从业者才可以通过相关的工序得到所需的资料信息, 然后针对公司的行为展开具体的判断, 判定是否存在不正当事项。所以, 通过上述的假设活动, 得到了证据理论、验证程序、概率论的应用和审计人员的责任界限, 即审计人员的责任是建立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是可验证的基础之上的。

除了上面讲述的一条假设之外, 我们还有很多假设事项, 比如, 如果没有非常合理有效地反面资料的时候, 接受审核的单位在审计以前界定为存在的合理的事项, 以后仍将继续合理存在。在我们的工作者审计单位财务的期末余额项目的时候, 早就对初始余额进行了真实性的假设, 要不然就需要对它开展有效地证明活动, 但是它又和之前的资金额度有很大的关联, 此时我们需要有效地向前推算, 那么我们的工作者的工作就会是非常繁琐, 而且无序的。在此之后的一些相关专家, 比如英国著名的汤姆学者以及加拿大的这方面的专家安德森等很多人多是在我们上述的假定思想之上进行研究的。因此, 我们发现审计假设给我们明确责任带来了很多必要的理论支持, 如果不存在它, 那么我们的责任就不可能得到合理的确定。

3 审计准则———审计责任的上限

我们站在审计的高度上来综合的分析, 我们单纯的遵照相关的规则并不就代表着我们将工作开展到最优秀的程度, 相反的我们做的只是符合了最基本的事项要求而已。不过站在责任的高度上来讲, 我们上述的最低要求在一定意义上是责任的最高要求。这是因为通过它我们可以得知, 审计工作已经符合相关的各项规定, 我们的从业者已经认真有效的完成了自身的任务。我们会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具体事项开展调查活动。

之所以我们将审计的相关规定当成是责任的最高上限, 除了上面讲述的原因之外,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就是当前形式下的审计规定已经明确的界定了我们的从业者的具体权责和义务等。加拿大曾有专家说, 如果把审计的规定分成三种, 那么它主要指普遍的规定, 以及外勤和报告的规定等, 这几个方面存在的意义是更好的将从业者的责任表述出来, 比如责任指的是何概念, 它是用来做什么的以及它存在的意义。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 (ASB) 也规定:“由委员会颁布的审计准则和程序应: (1) 定义审计责任的性质和程度; (2) 向审计人员提供履行其责任即对财务报告表述的可靠性发表一个意见的指导。”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审计实务委员会在《国际审计准则———指导审计的基本准则》中指出:本准则阐述的基本原则, 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和执行审计业务应时刻遵守的规定。

1941年2月, 鉴于报表使用者对报表信息真实性的强烈要求,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5EC) 发布了第21号“会计系列公告”, 公告要求注册会计师 (CPA) 说明“是否按公认审计准则进行审计”。AICPA进一步发展了公认审计准则的概念, 并在1948年设计出了九条公认审计准则, 包括一般准则、现场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但是, 公众对公认审计准则并不满意, 认为这些审计准则并未对CPA提出全面的要求, 特别是缺乏对CPA责任的说明, 于是AICPA在1954年又增补了一条新准则, 规定审计报告应就财务报表发表一个总的意见, 或者说明不能发表意见。根据这一准则, 在任何情况下, 审计人员一旦与财务报表相关联, 就应说明他的工作的特性及承担责任的程度。由此形成了影响整个审计界的十条公认审计准则。可见, 明确审计责任已经成为制定审计准则的重要目标。

4 因为实际情况的原因, 易于出现期望差值

我们通常通过审计工作的研究意义来断定该行业的存在是为了开展何种形式以及内容的活动, 而且我们也针对此了解了责任涉及的领域, 也就是从业人员应该担负何种的责任等。社会需要以及审计水平会直接的作用于审计的目的, 前一种因素会给目的以指引的影响, 而后一种是起到非常关键的约束力。不过审计水平和我们的需要两者间会有很大的距离, 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期望差值问题。

3.审计准则习题 篇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使领导班子在思想上重视对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审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将“贯彻执行新准则促进质量上台阶”纳入全局主要工作日程。二是通过《铜川日报》刊载审计准则知识问答,扩大审计准则的宣传面。三是建立学习制度,在全市审计系统开展了学习审计准则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规定每年对审计准则及相关审计法规集中学习不少于10天。先后三次就审计准则的学习进行专题辅导,并派出人员参加省厅的学习培训。通过局域网络、专题研讨和案例剖析等途径,大力培训审计干部,促进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内容,把握新旧准则的区别和衔接,并将学习审计准则与当前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审计准则的新精神、新内容及时贯彻到审计业务工作中去。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准则实施

一是认真落实省厅的八项制度,我们先后修订制定了《铜川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七项制度。2012年根据省厅印发的四项制度,我们修订印发了《铜川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制定印发了11种主要审计文书及其参考格式和9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统一了审计文书格式。二是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完善审计机关层级监督机制,推动“依法、程序、质量、文明”审计。三是大力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新《审计准则》颁布后,结合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我们新设立了审理稽核科,配备了三名专职审理人员,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了审理稽核科的职责,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开展审理工作,逐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明确审理工作标准,提高审理工作质量。四是探索建立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质量包括准则执行的岗位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三、加强审计资源管理,保障准则执行

一是提升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前期立项调研,发挥好审计项目计划的引领作用,明确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覆盖面,发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相关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工作,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高计划编制与下达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所需审计资源和关键时间节点,提升审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强化审计统计数据有效分析利用,更好地为审计业务工作和有关领导提供参谋服务。

四、加强审理稽核,推进准则落实

一是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建立了以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审计业务科科长、审理稽核科、各主管领导为责任主体的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并明确了审计组长审核、业务科长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二是由审理稽核科具体负责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促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审理稽核科定期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各业务科室通报,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五是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对部分审计项目开展了审计实施现场审理工作。

五、加强审计业务考评,促进准则全面执行

4.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篇四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

第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工作,并遵守国家审计准则。

第四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

第五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第七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忠诚老实,不得隐瞒或者曲解事实。

第八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特别是作出审计评价、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时,应当做到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合理运用审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得对没有证据支持的`、未经核清事实的、法律依据不当的和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符合规定的学历,通过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具备与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并保持和提高职业胜任能力,

不得从事不能胜任的业务。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机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参加审计机关举办或者认可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活动,学习会计、审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新知识,掌握与从事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外语等技能。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应当达到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对其执行职务时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在执行职务中取得的资料和审计工作记录,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审计的权威,不得有损害审计机关形象的行为。

审计人员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由所在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5.审计准则考试重点内容 篇五

1、准则的适用范围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2、约束性条款、指导性条款含义

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3、基本审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审计人员应当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

严格依法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

正直坦诚就是审计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不屈从于外部压力;不歪曲事实,不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客观公正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勤勉尽责就是审计人员应当爱岗敬业,勤勉高效,严谨细致,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保守秘密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其在执行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于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4、应向审计机关报告的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三)对曾经管理或者直接办理过的相关业务进行审计;

(四)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5、审计计划中的必选审计项目

(一)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应当审计的项目;

(二)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要求审计的项目;

(三)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对必选审计项目,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

6、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五)审计工作要求。

7、审计通知书的内容

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和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还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

8、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包括审计事项和根据本准则第七十三条确定的审计应对措施;

(四)审计工作要求,包括项目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等。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对整个跟踪审计工作作出统筹安排。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

9、审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四)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

(五)预算、计划和合同;

(六)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

(七)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数据和历史业绩;

(八)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

(九)专业机构或者专家的意见;

(十)其他标准。

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持续关注标准的适用性。

10、应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情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发生变化的;

(二)审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重要审计事项发生变化的;

(四)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审计组人员及其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的;

(六)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

11、审计实施方案的审批权限

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经审计组组长审定,并及时报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备案。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

12、审计证据的含义 是指审计人员获取的能够为审计结论提供合理基础的全部事实,包括审计人员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和对确定的审计事项进行审查所获取的证据。

13、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的含义

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真实、可信。

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审计人员在评估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和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决定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

14、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方法

(一)检查,是指对纸质、电子或者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或者对有形资产进行审查;

(二)观察,是指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者执行的程序;

(三)询问,是指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有关人员了解关于审计事项的信息;

(四)外部调查,是指向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第三方进行调查;

(五)重新计算,是指以手工方式或者使用信息技术对有关数据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核对;

(六)重新操作,是指对有关业务程序或者控制活动独立进行重新操作验证;

(七)分析,是指研究财务数据之间、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对相关信息作出评价,并关注异常波动和差异。

15、对重要问题围绕哪些方面获取审计证据:

(一)标准,即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问题的依据;

(二)事实,即客观存在和发生的情况。事实与标准之间的差异构成审计发现的问题;

(三)影响,即问题产生的后果;

(四)原因,即问题产生的条件。

16、审计记录的三种类型

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17、各类审计记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①调查了解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情况;

(二)对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情况;

(三)确定的审计事项及其审计应对措施。

调查了解记录的要求:审计人员作出的记录,应当使未参与该项业务的有经验的其他审计人员能够理解其执行的审计措施、获取的审计证据、作出的职业判断和得出的审计结论。

②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事项名称;

(三)审计过程和结论;

(四)审计人员姓名及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日期并签名;

(五)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签名;

(六)索引号及页码;

(七)附件数量。

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审计过程和结论主要包括:

(一)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

(二)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

(三)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

(四)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

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审计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调查了解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一份审计证据材料对应多个审计记录时,审计人员可以将审计证据材料附在与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记录后面,并在其他审计记录中予以注明。

③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应当记载与审计项目相关并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下列管理事项:

(一)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措施;

(二)所聘请外部人员的相关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承诺情况;

(四)征求被审计对象或者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的情况、被审计对象或者相关单位及人员反馈的意见及审计组的采纳情况;

(五)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审计报告讨论的过程及结论;

(六)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 计项目材料的复核情况和意见;

(七)审理机构对审计项目的审理情况和意见;

(八)审计机关对审计报告的审定过程和结论;

(九)审计人员未能遵守本准则规定的约束性条款及其原因;

(十)因外部因素使审计任务无法完成的原因及影响;

(十一)其他重要管理事项。

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可以使用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机关内部审批文稿、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审理意见书或者其他书面形式。

18、审计组组长应当审核审计工作底稿的哪些方面:

(一)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二)审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

(三)事实是否清楚;

(四)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五)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是否适当;

(六)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审计组组长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下列意见:

(一)予以认可;

(二)责成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三)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19、重大违法行为含义 是指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涉及金额比较大、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20、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的线索,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一)增派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员;

(二)避免让有关单位和人员事先知晓检查的时间、事项、范围和方式;

(三)扩大检查范围,使其能够覆盖重大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领域;

(四)获取必要的外部证据;

(五)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六)提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和配合;

(七)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其他必要的应对措施。

21、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的起止时间;

(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四)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发表的评价意见;

(五)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六)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 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其他重要问题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意见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七)审计发现的移送处理事项的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但是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事项除外;

(八)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建议。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的,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有关整改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基本情况,以及被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问题承担的责任。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反映。

22、审计决定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的依据、内容和时间;

(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三)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被审计单位书面报告审计决定执行结果等要求;

(四)依法提请政府裁决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23、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的时间和内容;

(二)依法需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单位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事项的事实、定性及其依据和审 计机关的意见;

(三)移送的依据和移送处理说明,包括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说明;

(四)所附的审计证据材料。

24、审理机构审理的内容

审理机构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5、审理后采取的措施

审理机构审理后,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进行修改。

审理过程中遇有复杂问题的,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审理机构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理机构审理后,应当出具审理意见书。

26、整改情况检查报告的内容 检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检查时间、范围、对象、和方式等;

(二)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

(三)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事项的原因和建议。

27、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主审的工作职责及质量责任

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遵守本准则,保持审计独立性;

(二)按照分工完成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证据;

(三)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

(四)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审计组成员应当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一)未按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导致重大问题未被发现的;

(二)未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获取审计证据导致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的;

(三)审计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四)对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审计组组长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编制或者审定审计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三)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四)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五)组织编制并审核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专题报告、审计信息;

(六)配置和管理审计组的资源;

(七)审计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并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或者组织实施不当,造成审计目标未实现或者重要问题未被发现的;

(二)审核未发现或者未纠正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问题的;

(三)审核未发现或者未纠正审计工作底稿不真实、不完整问题的;

(四)得出的审计结论不正确的;

(五)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

(六)提出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者移送处理意见不正确的;

(七)对审计组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八)违反法定审计程序的。

审计组组长将其工作职责委托给主审或者审计组其他 成员的,仍应当对委托事项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成员在受托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组可以设立主审。主审根据审计分工和审计组组长的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起草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

(二)对主要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查证;

(三)协助组织实施审计;

(四)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五)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六)组织审计项目归档工作;

(七)完成审计组组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28、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及质量责任 审计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提出审计组组长人选;

(二)确定聘请外部人员事宜;

(三)指导、监督审计组的审计工作;

(四)复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

(五)审计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务部门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应当承担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审计实施和汇总审计结果的职责。

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组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一)对审计组请示的问题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

(二)复核未发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的;

(三)复核意见不正确的;

(四)要求审计组不在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中反映重要问题的。

业务部门对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汇总审计结果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项承担责任。

29、审理机构工作职责及质量责任 审计机关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审查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二)提出审理意见;

(三)审计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审计机关审理机构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一)审理意见不正确的;

(二)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作出的修改不正确的;

(三)审理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要问题的。

30、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不适用准则的情形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开展下列工作,不适用本准则的规定:

(一)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案件;

(二)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检查事项;

6.新准则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篇六

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公布日获知的期后事项,原准则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追加审计程序,并已作了适当处理,在标注审计报告日期时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签署双重审计报告日,即保留原审计报告日,并就该期后事项注明新的审计报告日;或者更改审计报告日,即将审计报告推迟至追加审计程序时的日期。

按照1332号新准则——《期后事项》的内容,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二是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对这两种情形,新准则中取消了在审计报告中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而要求采用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具体要求是:无论是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还是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相比之下,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在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内全面地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范围,而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仅反映有关的特定项目方面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显然,取消标注双重审计报告日期的做法意味着新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

标准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审 计 报 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ABC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二年×月×日

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1.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三、审计意见

„„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ABC公司在20×1年发生亏损×万元,在20×1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万元。ABC公司已在财

务报表附注×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二年×月×日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审 计 报 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除本报告“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万元,占资产总额的×%.由于ABC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前段所述未能实施函证可能产生的影响外,ABC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二年×月×日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AB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按权益法核算,ABC公司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将减少×万元,净利

润将减少×万元,从而导致ABC公司由盈利×万元变为亏损×万元。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受到前段所述事项的重大影响,ABC公司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ABC公司20

×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二年×月×日

4.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去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一段”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ABC公司未对20×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盘点,金额为×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40%.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

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意见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ABC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7.审计准则习题 篇七

2006年2月15日, 财政部颁布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简称“新审计准则”) 取代原《独立审计准则》 (简称“旧审计准则”) , 该准则体系理念新颖、层次清晰, 充分体现了国际趋同并考虑了我国国情。与旧审计准则相比,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新审计准则的灵魂。

传统审计风险三要素模型 (即: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体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审计思路, 在审计资源的分配上常常是面面俱到, 难以突出重点。其固有的内向型特点, 以分析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作为审计的基础, 使得审计人员很难发现上下串通的蓄意造假。

2003年10月,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通过了新审计风险准则, 将审计风险模型中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合并为重大错报风险, 以该审计风险模型为依据的审计方法称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我国的新审计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新审计风险准则。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指导思想是战略观和系统观, 要求审计人员不再只关注财务数据, 而应将被审计单位置于广泛的经济系统中进行考察, 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企业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上, 通过战略分析、流程分析和绩效分析深入了解企业及其环境, 了解企业内部控制情况, 从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入手, 找出审计的高风险领域, 再通过实质性程序得出审计结论。

从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全国检查情况来看, 新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总体来说, 新审计准则执行情况分为四种类型: (1) 没有执行; (2) 形式主义; (3) 力不从心; (4) 执行得比较认真。其中, 前三种情况占大多数。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 譬如实务指导少;执行成本大幅增长;与新审计准则一同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引入的一些会计理念如资产负债观、实体观、谨慎地采用公允价值等也导致对审计人员的“增负”;审计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深入领会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新审计准则中增加、修订的一些与IT相关的准则, 譬如IT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及审计应对策略、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以及IT对审计过程的影响和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 无疑对平时较少钻研信息系统的审计人员又是一大挑战。

二、我国审计软件的不足之处

我国审计信息化起步比较晚, 审计软件的开发、应用均处于初级阶段, 尚存在不少问题。近年来, 在“金审工程”的推动下, 审计软件才逐渐被应用到政府审计中。审计软件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审计软件开发方法落后。

虽然我国大规模开发审计软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 但从软件开发的技术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来看, 审计软件的开发水平仍相当低下。除少数主流企业之外, 大多数企业仍采用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 未能按照软件工程的要求来组织软件生产。软件开发不规范, 文档不齐全, 维护跟不上, 产品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主要表现为同一领域不同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普遍存在着数据结构不统一、术语与编码不统一、用户界面不统一等问题, 这极大地制约了审计软件的发展。随着审计软件生产规模的扩大, 这些问题所带来的危害性也被加倍放大。

2. 审计软件缺乏深入分析能力。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为出发点, 风险综合评估、分析与合理判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而这正是当前我国审计软件所缺乏的。我国大部分审计软件比较多的是执行账簿核对和简单的分析程序, 一般是将审计程序表中的审前数与以前年度审定数作些简单的比较, 计算几个简单的财务比率, 行业分析做得比较少, 更谈不上进行深入的分析。

3. 软件接口标准研究落后于实际需求。

审计软件运行的前提是获得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 不同财会软件厂商开发的产品普遍存在着数据结构不统一、术语与编码不统一的问题, 要想获取所需的审计数据, 只能针对不同的财会软件开发不同的软件接口。审计署、财政部组织编制的《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目前, 已有部分财会软件厂商正式通过国家标准符合性测试和认证, 但是, 软件要适应新标准尚需一个过程, 同时新标准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4. 联网审计模式应用较少。

目前我国审计软件主要是基于历史数据的查证, 比较多的是采用定期审计模式, 只在少数信息化基础好、审计质量要求高的行业采用联网审计模式。传统的审计方式在发现错漏、舞弊等问题时已经滞后, 难以挽回所有的经济损失。随着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会计信息的实时性不断提高, 对审计实时性的需求也必然不断增大。

三、对完善我国审计软件功能的建议

在审计国际化趋同趋势下, 美国SOX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使得美国乃至全球审计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SOX法案要求审计人员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评估和测试, 迫使很多企业通过完善自身信息系统来应对这一法案。在我国, 信息化也已成为一种趋势, 信息化的迅速发展, 使得审计工作的对象——生产经营的环节已部分或完全实现了信息化, 客观上促进了我国审计软件的发展。但由于我国审计软件所面临的外部空间和用户还不够成熟、规范, 在这种情况下, 就不能要求我国生产的审计软件与发达国家的一样完善。审计软件是伴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和趋于完善的。笔者认为, 应从以下几方面对我国审计软件功能加以完善:

1. 用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 来规范审计软件开发。

目前, 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用CMMI来规范软件生产过程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CMMI是一种为软件开发、系统工程及研发提供流程改进指导的框架, 通常被用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加快开发效率以及降低与开发项目相关的风险。CMMI的实施核心不在软件的开发技术层面, 而在于工程过程层面和工程管理层面。CMMI非常重视风险管理, 在实际项目开发过程中, 情况一直在改变, 而计划是固定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审计软件策划过程中做好分析和预测工作, 规避开发过程中的一些风险。由于软件开发环境越来越复杂, 因而要求开发队伍团队化、开发软件标准化, 用CMMI的要求来规范审计软件开发, 从而保障审计软件的质量。

2. 在审计软件中引入审计专家系统。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推行对审计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提高了对职业判断主体即审计人员的要求。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全程关注, 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很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而且要求他们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如经济法规、经营管理知识、生产工艺和流程、评估知识、风险管理知识等。审计专家系统以其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模拟人类专家解决问题的思路的优势, 来求解审计领域内的各种问题, 达到或接近专家进行深入分析的水平, 为审计人员开辟了一条既能保证审计质量又能提高审计效率的路径。在西方发达国家, 审计专家系统主要应用于审计计划的制订、重要性的确定、舞弊风险评价、内部控制分析、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等方面。审计专家系统的开发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而且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实践案例的积累, 我国在此方面还比较落后, 需要进一步加强。笔者认为我们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 加大人力和资金的投入, 在审计研究人员和审计实务专家的共同努力下, 推进审计专家系统的开发及其在审计软件中的应用。

3. 推进软件接口标准的研究。

《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标准规定了会计核算数据输出的两种格式:文本文件和XML (可扩展标记语言) 文件。XML的出现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它的应用不仅仅是为了标识语言, 更重要的是成为数据交换和处理的一个重要机制, 因为XML的数据转换机制基本上可以排除软件和硬件不同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使企业内部各部门以及与外部相关机构、组织、企业之间交换数据更为便捷。

应当看到, 这一标准虽仍没有将XBRL (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 纳入范畴, 但是其中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的XML Schema (gssm.xsd) 文件已为我国将来制定XBRL规范奠定了基础。XBRL是XML在财务信息交换方面的一种应用, 也是目前应用于非结构化信息处理尤其是财务信息处理的最新技术。XBRL以其便于跨系统的数据传输和交换、提高信息检索的准确度和精确性、拓展信息分析的广度和深度的优势, 一经问世, 便广受关注。但其要发挥优势, 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科研单位、软件厂商及用户通力协作, 以推动和加快XBRL规范的制定、推广和应用进程。

4. 开发网络审计软件, 积极推行联网审计模式。

网络环境下, 审计面临的不再是传统的交易模式和经营管理理念, 而是全新的网上空间。审计人员只有进行联网审计, 才能随时捕捉信息, 即时提供审计信息, 降低审计风险。联网审计模式的构建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 不仅涉及技术问题, 而且涉及相关管理问题, 因而应在资金、人员、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后期维护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整合。审计软件厂商要加大网络审计软件开发的投入力度, 实现审计从单一的事后审计向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向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相结合的转变。

联网审计模式下, 建立一个完善的大容量联网审计数据中心至关重要, 通过网络及业务管理系统, 录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信息, 将审计需要的数据集中起来进行分析, 寻找数据的可比性, 满足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需求。联网审计数据中心的建设需要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是制定连接各种网络的标准, 克服内部网、外联网、互联网等连接时因线路、设备、防火墙等各种硬件、软件原因造成的集成问题;第二是对数据进行整体规划, 包括对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审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以及数据存储、录入、交换和备份的规划;第三是数据传输过程中完整性和安全性的保证。一般来说, 审计过程中需要传输两类信息, 一类是可作为审计证据的文档和工作底稿, 另一类是从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中检索获取的数据。这不仅要充分利用硬件、网络、系统软件本身的安全功能, 更需要审计软件厂商通过研发, 利用审计软件的控制功能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注】本文系广东省教育厅科研课题 (项目编号:06ZD7-9002)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8.审计准则工作问题探讨 篇八

独立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和审计机构从事审计业务活动所应遵守的职业规范,是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提出的要求,是指导审计行为的一般准则和评价审计工作的标准。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使注册会计师及其从业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了规范和指南,也便于考核审计工作的质量,推动民间审计发展。

一、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超前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制定审计准则既要着眼于规范当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指导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实践,通过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解决现实问题,又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并且适应国内不断涌现的新知识、新制度、新法规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执业水平不高,对与国际接轨的独立审计准则理解不够,造成在审计过程中错误百出,从而使独立审计准则不能很好的执行。笔者认为我国审计职业起步较晚,审计理论知识落后,对国际先进的独立审计准则理解不够,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是做好后期的辅导和讲解工作。

(二)独立审计准则的操作性不强

从国内外审计技术来看,独立审计准则中某些内容只能原则性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时更多地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有些注册会计师认为:如果能对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等进行量化,独立审计准则的操作性会大大增强,可以省去许多职业判断的麻烦,同时在出现法律诉讼时也有个衡量标准。国外会计职业界也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增强可操作性,最好能把某些职业判断转化为定量指标。实际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一刻也离不开职业判断,用一个不变的数量指标来规范种类繁多的审计业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审计职业界不断地探索和完善。

(三)独立审计准则不能有效实施

1.经济体制引起的独立性和内部控制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所派生出的诸多问题极不利于独立审计准则贯彻和实施。其中突出的一点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挂靠体制,这一体制使会计师事务所及CPA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着一些与独立性有关的现象需规范和明确。例如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经济利益、亲属和个人关系;长期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还提供非鉴证服务。事实上,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审计质量是不可能有保障的。

目前不少企业不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经营,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带来了一定困难。例如我国的郑百文公司内部控制失败案,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及监督等五个方面都出现了问题,导致企业最终走向失败。此外,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后,CPA将要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更有效的审计证据,这会提高审计成本;而审计收费的提高不是会计师事务所单方所能决定的。因此,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及CPA可能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而使独立审计准则不能贯彻实施。

2.CPA职业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行业风气欠佳,尤其严重的是存在着职业欺诈现象,而且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原因之一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挂靠体制,使得CPA协会难以对事务所进行实质性管理,而挂靠单位对事务所的管理不按CPA业的要求进行,更多的是追求高收益。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健全。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数规模较小,规模较大的也仅有上百人,只有极少数达到几百人,这种状况不适于CPA协会对事务所的管理,而且使事务所不重视内部管理。三是部分事务所及CPA缺乏必要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或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较强,但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逐渐放弃了对高质量的要求。四是CPA知识结构不合理。独立审计准则以现代审计理论为基础,较多地借鉴了国际惯例。CPA不仅要了解准则,更要深刻领会并灵活运用准则,这就要求CPA具备一定的审计理论知识。然而目前我国CPA多数达不到这一要求,原因是他们多是从会计工作转到审计工作,从事审计靠的是会计经验,在对审计技术以及对审计的认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曲解,这一问题对独立审计准则实施的影响是最直接的。

(四)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缺乏一致性

在总则第2条中,独立审计被定义为:“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第3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对任何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的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的独立审计。”而准则第4条规定:“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带来一个问题:独立审计不但包括会计报表审计,也包括验资、盈利预测审核、破产清算审计等特殊的审计业务,这些业务也是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符合独立审计的定义,但审计目的又显然不符合第4条的规定。

报告准则第22条规定,“审计报告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等。”第23条规定,“审计报告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显然,此处的审计报告特指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报告,而不是针对所有审计业务而言的广义审计报告。既然准则序言和基本准则的总则中都明确了验资等特殊业务也属独立审计范围,那么,在基本准则的报告准则中,仅针对会计报表审计这种类型的审计进行指导,未免有以偏概全之嫌。

重要性准则“重要性的定义”在该准则第2条:“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这个概念高度抽象,对于“严重程度”没有量化,缺乏操作性,由此不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的要求都会不同,第2条针对的是哪类报表使用者,也就不甚明确了。

二、完善独立审计准则工作

面对上述种种问题,我们所能做的只有一点:克服困难,保证独立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全方位的配套措施。

(一)提高独立审计准则制定的合理性

1.加强独立审计准则的宣传和培训

宣传独立审计准则,一是针对CPA职业界外部的宣传,要使社会公众了解独立审计准则,了解CPA的工作性质及执业特点,以此优化CPA的执业环境;二是针对CPA职业界内部的宣传,通过宣传使事务所及CPA明确独立审计准则的性质、作用及权威性,不仅使其意识到“要我执行”,更要意识到“我要执行”。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势在必行,它有利于CPA事业的繁荣、发展,不执行独立审计准则,将严重限制CPA事业的发展,甚至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危及其生存,那么最直接的受害者是事务所及CPA。总之,通过宣传要使事务所及CPA对实施独立审计准则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独立审计准则的培训工作,具体可由中注协组织各地方注协代表参加准则培训,然后各地方注协组织其会员、事务所派代表参加培训,最后是事务所内部的培训。这是最关键的一环,其培训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准则实施的程度及CPA的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的培训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突出培训重点。

2.提供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独立审计准则的操作性差是国内外公认的,美国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美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公认审计准则(GASS)、审计准则说明书(SAS)及审计准则解释。从其内容来看,虽然GAAS和SAS是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权威性标准,但是,提供的指导却比人们所希望的要少。准则过于具体,将使审计工作由一项专业判断性工作变成一项机械的证据搜集工作。所以,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认为,从审计职业和审计服务对象两方面考虑,过于具体的审计准则恐怕比过于抽象的审计准则危害更大。如果注册会计师不顾具体情况,不把握审计准则的精神实质,照搬照抄,机械套用,就不能实现审计目标。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制定审计指南、出版行业出版物来指导具体审计工作。审计指南是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说明书的具体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内容比较详细,但权威性较小。所以我国可以在执业规范指南中尽可能的提供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二)保证独立审计准则的有效实施

1.加强独立性和内部控制

经济问题引出的主要问题是独立性、内部控制两方面。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及CPA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主要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挂靠体制产生的。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及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同时执行咨询服务和审计业务,而咨询服务的费用收入要比审计费用收入高得多,要为咨询服务确立职业标准很困难,各种形式的管理咨询活动的实施,与审计业务不相容,无论对职业的独立性或实务人员的独立性,均会产生重要的不利影响。所以笔者认为咨询服务和审计业务必须分拆。为了确保独立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此外,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可作为CPA协会对事务所进行业务检查的一部分,判断其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其执业资格。

2.提高CPA的职业素质

提高CPA协会的约束作用。各CPA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业务检查的范围,加强业务检查的力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其规律性的东西,向各事务所予以通报,使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若已超出CPA协会本身的处理权限,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做好配合工作,以保证独立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促进CPA事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CPA的业务素质。 一方面要严把“入门关”,确保新批准的CPA具有较高的素质;另一方面要做好后续教育,使从业的CPA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作法,以职业准则的形式对后续教育作出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CPA,暂停其下年度的执业资格。此外,对后续教育应注重其实效,例如由CPA协会或事务所组织CPA到其他所考察学习,若有条件可到著名的国际会计公司进行学习。作为CPA个人,要树立强烈的敬业精神,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学习审计理论,逐步丰富审计经验,并广泛涉猎相关领域,争取在实战中锤炼成一名国际水准的注册会计师。

(三)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

9.《国家审计准则》概括了什么 篇九

调查需求论可行(28、29、30)

按照程序来审定(31)

各类项目需统筹(32--36)

相关部门要协调(39、42、46)

计划内容有六项(37)

文字表格皆可行(38)

首长批准后上报(41)

按照程序作调整(44、45)

细化计划作方案(47--51)

检查评估报结果(52、53)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一节 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组长负责制(54、79)

按照规定发通知(55、56)

了解判断编方案(57--67)

文字表格都用上(81)

持续关注重要性

实施调整不间断(68--80)

方案调整视情况

备案审定分两档(78、79)

特别说明:

调查了解有特指,审前调查不再提;

审计风险重要性,量性区分具体定;

针对报表出意见,注协准则用得上。(71)

第二节 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依法取(82、83)

考虑适当充分性(84、85、86)

取证方式分三类(88--91)

取证方法有七种(92)

10.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习题 篇十

1.广胜公司200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显示,其应收账款余额为250000元,备抵坏账15000元。注册会计师小王运用所有的审计程序审核了上述两个账户,认为表述恰当,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但在2005年1月20日外勤工作尚未结束时,得知广胜公司的主要客户隆兴公司因遭受火灾而无力偿还应付广胜公司的债务。2004年12月31日的账面显示,当时应收隆兴公司的账款金额为60000元。现注册会计师小王与广胜公司的财务经理讨论有关火灾情况。小王认为:报表上要调整这一火灾损失,增加提取坏帐准备。而财务经理认为不应调整这一损失,因为火灾发生在2005年。

请问:

(1)小王应如何取得证据来证实这一损失确实发生在2005年?

(2)小王应如何处理比较恰当?

2.2004年12月31日,助理人员张玲经注册会计师王红的安排,前去光明公司验证存货的账面余额。在盘点前,张玲在过道上听几个工人在议论,得知存货中可能存在不少无法出售的变质产品。对此,张玲对存货进行实地抽点,并比较库存量与最近销量。抽点结果表明,存货数量合理,收发亦较为有序。由于该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张玲无法鉴别出存货中是否有变质产品,于是,她不得不询问该公司的存货部高级主管。高级主管的答复是,该产品绝无质量问题。

张玲在盘点工作结束后,开始编制工作底稿。在备注中,张玲将听说有变质产品的事填入其中,并建议在下阶段的存货审计程序中,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变质产品。王红在复核工作底稿时,再一次向张玲详细了解存货盘点情况,特别是有关变质产品的情况。对此,还特别对当时议论此事的工人来进行询问。但这些工人矢口否认了此事。于是,王红与存货部高级主管商讨后,得出结论,认为“存货价值公允且均可出售”。底稿复核后,王红在备注栏后填写了“变质产品问题经核实尚无证据,但下次审计时应加以考虑。”由于光明公司总经理抱怨王红前几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使得他们贷款遇到了不少麻烦。审计结束后,注册会计师王红对该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两个月后,光明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主要是存货中存在大量变质产品无法出售,致使到期的银行贷款无法偿还。银行拟向会计师事务所索赔,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核存货时,具有重大过失。债权人在法庭上出示了王红的工作底稿,认为注册会计师明知存货高估,但迫于总经理的压力,没有揭示财务报表中存在问题,因此,应该承担银行的贷款损失。

请问:

(1)引述工人在过道上关于变质产品的议论是否应列入工作底稿?

(2)注册会计师王红是否已尽到了责任?

(3)对于银行的指控,这些工作底稿能否作为支持或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的抗辩立场?

(4)银行的指控是否具有充分证据?请说明理由。

3.审计人员在对A公司2006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收集到以下6组证据:

(1)收料单与购货发票

(2)销货发票副本与产品出库单

(3)领料单与材料成本计算单

(4)工资计算单与工资发放单

(5)存货盘点表与存货监盘记录

(6)银行询证函回函与银行对账单

11.浅谈中国审计准则的修订 篇十一

[关键词] 审计准则 审计风险 国际趋同

过去十多年来,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直致力于审计准则的建设工作,陆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审计准则,这对于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化发展,以及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审计准则作为衡量与保障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权威标准,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一、中国审计准则建设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自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我国以规范行业管理和提高执业质量为目标,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章制度,并在审计准则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审计准则建设以及准则体系的基本建立,有效地适应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需要。审计准则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必备指南,成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依据,成为理论研究、教学教材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还是有关部门执法、判断注册会计师执业罪错的依据。

尽管审计准则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加快,以及企业经营环境的急速变化,中国审计准则建设面临着许多挑战:

1.行业面临的风险有日益增大趋势。管理层财务舞弊事件频繁爆发,如科龙事件等加大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风险,严重损害了成千上万投资者的利益,动摇了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和审计有效性的信心。

2.现行审计实务不能有效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现行审计实务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基础上,存在很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往往不注重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而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容易产生审计失败。

3.经济发展要求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经济全球化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打开国门,吸引外资,使经济的发展超越了国界。目前,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依存度日益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二、以制定审计风险准则为重点,创新审计准则体系

1.关于审计准则的建设情况。根据行业面临风险的特点以及国际审计准则的新进展,我们对我国审计准则体系中涉及审计风险的项目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的审计環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借鉴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基础上,以审计风险准则为重点,完善审计准则。

2.创新审计准则体系。从目前看,我国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类型较多,其中既有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内部控制审核等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又有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和税务咨询等不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还有特殊的鉴证业务,如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因此,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已经不能完全包容注册会计师各类业务使用的执业准则,需要对此进行改进。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新准则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以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的需要。执业准则体系应当涵盖注册会计师所有执业领域,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其中审计准则是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国际趋同努力的重点所在。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在对外宣传时,我们将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

3.改进执业准则名称。由于现行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务准则,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非审计业务准则从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分离出来,按照其业务特性冠以适当的名称。

4.完善执业准则编号。目前执业准则是按发布时间顺序编号的,看起来连续,但实际上是零乱的,没有内在逻辑。为了克服按时间循序顺序编号带来的弊端,我们拟按照会计科目编号原理进行编号。

三、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的问题

审计风险准则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与现行独立审计准则相比,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程序,更广和更深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

2.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时,实施更为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不得不经过风险评估,直接将风险设定为高水平。

3.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是一种判断,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不得将实质性测试只集中在例外事项上。

4.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

审计风险准则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审计失败发生的概率,增强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有利于严格审计程序,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有利于明确审计责任,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有利于促使注册会计师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

中国审计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审计准则体系。它的发布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泽霞:管理舞弊导向.审计研究,2004.5

[2]胡春元:风险基础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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