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

2024-10-14

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精选11篇)

1.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

县政法委书记个人工作总结

县政法委书记个人工作总结2007-02-06 09:52:29

政法委书记个人工作总结

按照办发《××通知》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对照不求真务实的十种表现及廉洁从政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进行了深入查摆,为切实强化自律,接受监督,现将本人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作为全县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政法委的一班之长,我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无论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还是与人交往上,我都力求以自己的人格和言

行去熏陶感染每个政法干部。为更好的工作,更深层次掌握政治理论知识,用求真务实的思想去工作,在这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学习教育活动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并组织全体政法干警深入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不求真务实的十种表现确实是在我们政法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突出问题,可谓是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因此,作为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我认为必须要从思想上加以解决。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工作,自觉的把政法系统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置于呼兰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求真务实工作实效促进政法工

作,有力的为呼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从教育入手,切实增强政法干警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意识

在去年的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向全县政法干警明确提出,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要求政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以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全体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号召全体干警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同时,针对个别政法干部存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为民服务的宗旨不牢等问题,切实加强了党风党纪教育。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明确了分工,由各位副书记和政法委员会的各位委员相互配合、各负其责,认真组织政法各部门、全体干警系统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在政法系统开展了向汪洋湖、李庆长以及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效地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发表重要讲话后,我们又组织全系统及政法委机关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四个牢记”的深刻内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增强全县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初,中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后,我带领政法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和政法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全面系统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认真的讨论,对照不思进取、作风漂浮、好大喜功等十种表现,按照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四项纪律以及中纪委三次会议提出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要求,查找不足,深刻反思,使全体政法干部能够统一思想,加强自身求实务实,廉洁清正的约束。

(二)坚持从源头抓起,健全求真务实的规章制度

根据中纪委三次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县关于求真务实,廉洁清正等多项规章制度,我在政法系统明确提出:在求真务实和政法干部廉洁自律上,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不仅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和廉洁自律,还要对本部门的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负全责,对出现的问题,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主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又完善了政法各部门和政法委自身的目标管理、定期报告、监督评议、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努力把求真务实、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自觉行为的轨道,并同推行办事

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紧密结合起来,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加了政法机关高效务实,廉洁从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从严治警,推进求实务实、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

针对求真务实、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政法系统个别存在的不思进取、满于现状和违法违纪作为工作重点,大力进行了整改。去年下旬,针对个别干警弄虚作假等问题,我们组织专人进行了查处,公开通报一批有问题的案件和干警,并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在政法系统中引起很大反响。在创造法制优良环境上,认真组织个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了检查指导的力度,使各执法部门增强了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遏制了滥用权力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勒、拿、卡、要现象,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贯彻执行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上,我带领政法委

员会的各位成员把大兴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学习活动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全系统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兢兢业业地作好工作。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躁浮夸,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歪风。

二、密切联系实际,开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新局面

在实际工作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一班人严格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时刻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警示自己,用不求实务实的十种表现对照检查自己,发现不足及时纠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我们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干警实际情况,了解群众的反映,最大限度的为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按照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要求,把工作的着重点放政法队伍建设和警民

打防工程上,要求全体政法干部要切实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自我,扎实工作,为打造平安贡献力量。但我深知,政法系统队伍大、任务多、责任重,要真正使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求真务实、廉洁从政,除政治教育、纪律约束等,还必须各级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因此,我自××年月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来,严格恪守职责,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是我在乡镇工作多年,从乡长到书记,从熟悉工作到成为业务骨干,所取得的成绩和个人的进步,都离不开大家的帮助。由于这些年工作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帮助,我和很多同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真挚的感情,彼此之间难免有一些个人的交往。适逢同志生病、婚丧嫁娶等,我也通过适当的方式表达一下感情。我觉得,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对基层同志的关心、关怀。也有个别同志在逢年过节以访友的形式要向表达一

下心情,我都予以辞绝,对一时回绝不了的,事后我也采取办法妥善的处理。总之,我坚持警钟长鸣,保持清醒,不越雷池。

二是出于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防止不必要的影响,对于有些非公务的宴请场合,我均采取尽量回避、婉言谢绝的办法,推掉一些活动,也伤了个别同志的感情,主观上达到了个人的愿望,但客观上可能带来了某些不理解。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给予理解的。

三是我的父亲、兄弟等直系亲属都住在农村,在家乡务农。得知我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有的亲属来到县里找我安排工作,都被我好言相劝,一一拒绝,有的亲属不理解,认为我当上官忘了本,甚至怨恨我。尽管亲属说我不近人情,但是岗位和职责要求我,必须这样做。几年来,我没有安排一个亲属,目前,我的直系亲属仍在农村务农,妻子于年按乡镇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响应号召,提前离岗退休。

四是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时,均轻车从简,吃食堂工作餐,从未参加过高档消费,因工作需要或参加有关庆典活动时,一律谢绝所有馈赠。

五是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不经商、不搞特殊化、不准借权谋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对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防微杜渐。

三、找差距、抓整改,促进政法队伍的务实、高效、廉洁

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来看,特别是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和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我深深地感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对照十种表现、按照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整体来看,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创造法制优良环境还不够宽松,个别政法干部还存在着以权谋私现象。从自身来看,虽有自律的意识,但有时在处理具体事情上还掌握的不严格,个

别时候还有接受过同学、朋友送来的农副产品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塑造求真务实、高效廉洁,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形象,使政法队伍以良好的姿态、崭新的形象告别呼兰县,进入呼兰区,融入大都市。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不断改造自已的世界观、人生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为政法系统和全体政法干警做好表率。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坚持求真务实真正落在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上,把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等十种表现作为每个干部进步与发展的警示格言,使全体政法

干部时刻遵守四大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对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后果的,按照“热炉法则”,坚决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宽容。

(三)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廉政建设水平。认真履行“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准则,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贪赃枉法、执法不公、执法犯法、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等问题。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政法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通知的具体要求,把政法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阶段。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做一名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党和人民信的过 的领导干部。

2.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 篇二

一、调查对象及方法

(一) 调查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大一到大四年级的各个专业的本科生。

(二) 研究方法

通过概率比例抽样法, 根据各个专业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年级、性别抽出样本500份, 发放问卷, 回收有效问卷429份, 回收率为85.8%, 性别分配为男生246名, 女生181名;年级分配为大一115人, 大二126人, 大三114人, 大四72人。为保证问卷的客观性, 我们采取不记名的方式填写。

二、调查结果的统计与初步分析

(一) 心理咨询工作分析

在被问到“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过心理咨询”时, 通过面对面咨询和网络咨询的学生达到了19.4%, 说明我校学生已经逐步接受了心理咨询, 遇到心理问题时能主动地寻求心理咨询中心的帮助。但是没有一个同学进行过电话咨询,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校面对面咨询和网络咨询不收费, 打电话需要花费电话费, 而且每个咨询持续的时间都在1个小时左右, 对学生来讲这是一个不小的费用。另一方面心理咨询的接线员是我校心理协会的学生, 咨询的学生对接线员的业务水平可能存在怀疑。

从咨询效果来看, 63%的学生对咨询感到满意, 说明我们的咨询确实起到了作用。

(二) 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分析

在被问到“是否参加过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的团体辅导活动”时, 只有10.3%的学生表示参加过, 其余学生都没有参加过。参加过的学生中66%对团体效果感到满意, 说明我们的团体辅导活动得到了大部分参加过的学生的承认。

(三) 心理健康课程工作分析

在被问到“是否选修过心理咨询中心开设的心理健康课程”时, 只有5.6%的学生参加过, 因为心理健康课程每个学期规定的选修人数是有限的, 但是我们看到很多学生都是通过心理类课程来获得心理知识的, 而且56%的学生都认为有必要把心理健康这门课程设为必修课。所以, 我们应该利用好心理类课程, 扩大上课的学生数量。

(四) 心理健康委员工作分析

在被问到“如果遇到心理问题时, 是否会主动向心理委员求助”时, 35%的学生选择了会。对于“心理委员主要开展的活动”, 目前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还是以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为主 (67.8%) , 心理健康委员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从以上数据来看, 目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普及面不够, 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但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应该面对广大的学生。为了克服以上问题, 我们一定要克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表面化和热闹化, 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渠道着手, 把工作做细, 提高工作质量, 满足学生的需要。

(一) 个别心理咨询工作

从调查数据来看, 高校学生正在逐步接受心理咨询, 遇到心理问题时能主动到心理咨询中心求助, 而且63%的学生对心理咨询效果感到满意, 但是我们看到还有30%多的学生觉得效果一般。因此, 高校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使更多的学生接受心理咨询, 更好地提高咨询效果。

1. 加大宣传力度, 改变学生对心理咨询的错误认识。

目前还有一部分学生对心理咨询错在错误了解, 认为只有有心理疾病的同学才去做心理咨询。为了克服这部分学生的顾虑, 高校应该发挥各种宣传途径, 尤其是报纸和网络的作用。另外, 加大其他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材料的发放也有助于更多的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

2. 扩大心理咨询师的队伍, 提高咨询效果。

心理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等特点, 通过一两次咨询是无法真正解决的。有些心理问题需要长期咨询[1]。但是, 目前各个高校专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老师人数有限, 无法对学生进行过多次的咨询, 导致咨询的效果下降。为了克服这个问题, 各个高校除了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配齐专职咨询师外, 还应聘请适当的兼职咨询师, 最好能在精神科医院聘请有精神医学背景的专家。

(二) 加强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团体辅导以其独特的功能和方式在心理素质训练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既能帮助学员个人增强素质和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同时又能帮助提高团体的整体协作性和创造性, 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能力, 提高团队绩效[2]。因此, 团体心理辅导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主要手段。

在调查中, 只有10.3%的学生参加过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的团体辅导活动, 这跟学校组织的活动过少有关系。因此, 学校的团体心理辅导可以通过采取一下措施来增加辅导的次数。心理咨询中心老师主要负责带领治疗性团体心理辅导的团体, 成长性团体辅导的团体则交给心理协会与心理委员, 具体的操作方式是:首先, 由心理咨询中心老师根据每个年级的心理特点设计团体辅导活动, 然后把开展这些团体辅导的具体技术传授给心理委员。这样每个心理委员就都可以在自己班级中开展活动, 并鼓励心理委员根据自己班级学生的心理需求, 设计团体辅导活动方案。

(三) 提高心理健康课程的覆盖面

从调查数据来看, 心理类课程是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的主要途径, 说明了心理健康课程的重要性。但是, 从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 大部分的高校都把心理健康类课程设立为选修课程, 人数和规模都有一定限制, 满足不了学生的需求。调查也显示, 5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把心理健康课程设立为必修课。2009年3月份在南京大学召开的教育部会议上, 教育部今年也把心理健康课程的推广设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调研了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的模式。该课程开设9周, 18个课时, 1个学分, 内容为正确认识心理健康、自我认识、学习、人际交往、恋爱、情绪调节、珍爱生命、性格八个主题。大一第二学期开设, 9周为一轮, 共两轮。每个班180人左右, 三个老师各带3三个班级。此模式值得高校借鉴。

(四) 充分调动心理健康委员的积极性

为了真正把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到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个学生中, 在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中, 在高校的班干部队伍中应增添一个新角色———班级心理健康委员, 具体负责本班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3]。他们在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危机干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心理健康委员属于新生“事物”, 我们在对其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缺陷, 没有充分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和功能。为此, 对心理健康委员的管理需要我们边实践边总结, 从实践中总结经验, 以做到人尽其力, 力尽其责。我们可以采取举办心理委员工作经验交流会、建立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机制来充分调动心理委员工作的积极性。

摘要:本文作者通过对中国政法大学当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问卷调查, 从个别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课程、心理委员工作等方面分析目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 并针对缺陷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分析

参考文献

[1]张成山.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研究及对策[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 2003, 10.

[2]胡伟国, 王晓程.对当前高校心理咨询工作存在问题的探讨[J].温州大学学报, 2006, 6.

3.从行政法角度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篇三

关键词:行政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民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96-02

一、公民信息的概念、特征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公民信息保护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信息是一个国际性的词汇,在日本将信息称为情报,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资讯。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信息加以定义,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解:(1)公民信息,亦称个人信息。现有立法建议稿将公民信息表述为,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人事记录、招聘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1]52。(2)“信息是我们适应外部世界并且使这种适应为外部世界所感知到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信息是物质的一种普遍性和本质属性。事物的特征通过一定媒介使其他事物感知,这些能被其他事物感知的,表征该事物特征的信号的内容即为该事物向其他事物传递的信息”[2]1。因此,信息是公民特征的外部表现形式,每一个公民都通过这些信息表现出的特征与他人相区别。

公民信息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公民信息保护主体为自然人。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普遍将公民信息的主体限定在自然人范围,对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在立法上采取否定态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人和其他社会主体在民法上不享有自然人所享有的某些身份权利和人格,例如肖像权、名誉权等。法人具备的特征决定了其在被侵权时只能要求经济上的赔偿,而不可能像自然人一样具备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法人在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其他法律为依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公民信息具有可识别性。他人可以通过资料、数据等公民信息准确定位某一公民的具体身份、职业、家庭等个人关键信息。

第三,公民信息具有可积累性。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可以采集、加工信息,并在现实的活动中使公民信息所蕴含的价值得到实现。

二、我国公民信息保护现状

近年来,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信息侵犯公众人身、财产、隐私等权利的事件屡见不鲜,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正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与此同时,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措施来遏制这种情况的蔓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这种侵权现象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根除。在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民信息遭受商业利用、投诉无门

如今在网络上只要输入“购买个人信息”“车主信息”等关键词,就可以搜出数百个专门买卖个人信息的网站,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的现象已极尽猖獗。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医院、电信、银行等单位在开展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现象时有发生,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造成极大的威胁。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经历过垃圾短信、无名电话的骚扰;各种诈骗电话、短信的传播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公民个人信息价值在现实的非法活动中得到不断挖掘,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买卖甚至形成了专业化和规模化产业。人民网曾开展了一次有关公民信息泄露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网友曾遭遇个人信息被泄露;有94%的网友认为,当前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非常严重[3]。如何保护公民信息,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许多因为个人信息泄露受到损害的个人找商家维权,但由于力量单薄收效甚微;找行政机关投诉,因此类案件查处难度大、损失较小,往往仅得到含糊其词的答复。违法成本低使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难以得到根除。

(二)公民信息遭受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违法使用

1.行政机关在公民信息收集过程中缺乏必要规制,由于当前立法滞后、执法不力,行政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随时可以以本单位行政管理的需要为由进行,对于收集的程序、范围往往缺乏必要的规制,公民在面对行政机关收集信息时毫无发言权可言。这种话语权严重失衡的现实使得行政机关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时极易侵犯相关公民隐私权,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利益的失衡和冲突。

2.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信息。行政机关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时,经常会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开。当行政机关或个别工作人员向不法人员提供、泄露个人信息,或在公民信息公开的过程中缺乏必要防护措施,都将直接侵害公民隐私权并给不法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可乘之机。例如:在我们报考公务员、司法考试时,某些人事考试部门经常存在信息泄露,以至于考试还未开始或者成绩还未公布时,各种买卖答案、修改分数的垃圾短信就开始在考生中肆虐横行。

3.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有待完善。目前,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分散在不同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宪法》、《商业银行法》、《民法通则》、《传染病防治法》等。但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法律,现有的保护隐私的权法律往往是在其他法律中分散规定,相关规定也存在规定粗糙简陋,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与此同时,对于公民隐私信息范围的界定仍然较为模糊,难以规范政府及相关组织的行为。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侵害日益呈现隐蔽性、破坏性强的特点,这给法律的具体执行、证据的获取都带来较大的困难。因此在隐私权保护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显得尤为迫切。

三、完善公民信息保护相关机制的思考

(一)协调好公民信息保护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

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主要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信息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一切政府信息都应当向公众公开。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应当受到一定的规制,应当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务活动的过程中可能会掌握公民的个人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如若不对此进行一定的区分,将给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创造制度和法律上的漏洞,进而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坚持目的的明确性、合理性原则,对申请人申请目的、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相关信息公开的影响全面加以评估,以甄别和审查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合理,权衡利弊之后,再做出决定。

当然,我们在注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也应当坚持适度原则,对于公民信息进行保护固然是有其必要性,但同时也不能对公民信息过度保护,更不能以保护公民信息为名逃避信息公开责任,或以保护公民信息为由阻碍正常的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信息流动。

因此,在未来的立法工作中应将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未来将颁布的公民信息保护法律做到有效衔接。

(二)构建公民信息保护的预防机制

对于公民信息保护的预防机制主要侧重点在于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保存环节。本人认为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第一,信息收集一方在收集信息时应当向被收集人说明收集信息的法律依据、适用目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主体不提供信息的法律后果等情况,以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应当保证收集的信息在储存时完整、准确,公民作为个人信息的所有人有权对收集方在收集过程中因疏忽或其他原因产生的错误信息享有要求改正的权利。第三,收集公众个人信息时应当尽可能由本人直接提供,以免错误信息的采纳损害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查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已经成为一种昂贵的无形资产,现代商业竞争甚至演变为信息战争。各市场主体需要对大量的信息分析甄别以做出正确的决策。在这样的背景下,难免会有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政府信息管理在制度和具体执行上的漏洞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从而侵犯到其他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以后的立法或制度设计中,应当构建一套完整的预防机制。一方面,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正当目的。另一方面,通过立法设置一系列的查询程序规范第三人的行为,用程序上的正义保障相关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公民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制

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制主要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应当以政府作为监督管理的主导,设立专门负责公民信息管理的机构,并明确其权责。其次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的监督管理,明确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第三,引入公众参与,使公民个人信息主体享有一定表达诉求的权利,强化公众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公民作为公民信息主体可以行使信息自决权:一是阻止其公开,二是要求公共行政机关对权利人公开该公民信息。这样可以防止公共行政机关利用法律漏洞拒绝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者以公开为理由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自决权的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4]6。

(五)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力

随着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张,行政机关在收集、使用、公开公民个人信息时对公民个人信息也存在较大威胁。因此有必要为相关信息主体提供一定的权利救济渠道。这样一方面可以规制信息持有者,增加其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对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信息主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目前我国主要的行政救济渠道即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本人认为,当行政机关有以下行为时,作为信息主体的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救济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行政主体对不应当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公开;二是行政主体对信息主体要求修改其个人信息的请求不予答复或拒绝的行为;三是行政机关非法披露相关信息主体重要个人信息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周汉华.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王志荣.信息法概论[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3.

[3]李晓宜.九成人信息曾被泄露.信息安全进立法程序[N].人民日报,2008-04-16,(5).

4.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篇四

2011,孙万山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自己工作能力和水平,全身心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为水务局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贡献力量。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工作中,该同志利用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省、市级政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水务局政法工作创建活动相关材料10余份,使广大党员干部对政法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他经常与水政股、综治办同志深入到局所属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定期检查指导综治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赢得干群一致好评。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他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建设”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探讨新时期社会治安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他还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法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宣传综治措施先进经验。利用“法律广场”进行法律宣传,发放传单1万多份,为综治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目标明确,工作有力。作为水务局法治建设、平安

5.政法学院个人自传 篇五

自从1990年2月初进学堂,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到高中毕业时为止,每学年,我都被评为“三好学生”。这是动力,吸引力。1991年2月,我在村办幼儿园上学,担任班长一职,积极配合老师带领同学开展一些活动,并在上学放学路上极力为同学们的安全着想。或许在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既然老师信任我,那么我就决不可以辜负她的期望,细心认真的帮助每一位同学。小学期间,一年级我是学习委员,二、三年级我是班长。在此期间,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俨然就是一位正牌的小老师。现在想来,或许,应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习惯了严格要求自己,要让自己尽量做的完美,希望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一个可以说话,有思想的人。

很快,由于村里只有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于是,于1994年9月,我转入淮镇北街村完小读完了我剩下的小学五、六年级。在那一段时间里,我担任了卫生委员,一个或许不是那么显眼的职务,但我却干的那么认真!每天,当我看到干净明朗的校园,我便会觉得阳光明媚!而当偶然的一次值日生忘了的时候,我便会自己拿起扫把送同学一个干净的游乐场。那个时候,我知道了,能够看到别人笑也是一种美好的感觉,因为其实在那一瞬间,我知道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时光易逝。昨天我还在思考初中生活的丰富多彩,今天我已身临其境。就这样96年的那个金秋季节,我迈进了淮镇中学的大门。在那里,为了那一句“你的路,就是进一中,然后上名牌大学”,我一直努力着,因为我同样不想辜负了那个爱我如自己子女的数学老师的殷切希望。初

一、初二,我担任班里的语文课代表,以及数学课代表;初三,我则是化学课代表,数学课代表。在担任这些课代表期间,我尽职尽责的工作着,及时向老师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及时告诉同学老师的要求。在这三年的过程中,我在班里树立了自己的威望,因为我的表现赢得了同学们的信任。

三年一过,我如愿以偿考进了三中——那个我们那块小地方最出名的学校。名校或许真的有名校的风采,宽敞的校园,空气中洋溢着浓浓的学习气息,都时刻在提醒着我要牢记我的目标。平淡而真实的生活使我逐步懂得自我。高中时,当面对的是沉重的学习任务,我充分调动我的积极性,拟订了一套学习计划,我没有忘记我的至爱——书。我读名著,看历史,阅现实。我读完了《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乱世佳人》、《童年》、《我的大学》、《母亲》等名著。从这些书中,我让自己变的睿智,让自己的思想得到沉淀,我不再漂浮,因为我有了出发点,支撑点。

2002年我来到了湖北省武汉大学法律系,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法律院校。在大一的时候我加入了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认真的参加组织的每一次公益活动。在认真学习法律的同时我还学习了二级VisualFoxPro)语言程序设计。在暑假期间我还学习了网页制作,并给我父亲的公司设计的主页。

2003年我向党递交了申请书,现在已经是一名积极分子。我一定会用我的行动来证明现在的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我很明确的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我亦很明白明天对我们的厚望及呼唤,我不敢忘记,当我离家求学之时父母对我的反复叮咛,我没有忘记,我所追求的党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而我自认为,在每一份的思想汇报中,我都会脱壳而出一个新的我,而在此之后,我又会在不断的思考中成就一个更加完美的我。我始终坚信的就是,无论如何,完善的性格是我一生的追求。人无完人,但只要我可以做得更好,只要我可以凡事先为别人着想,只要我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可以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我就可以在不断的磨练中成就一个新的我。

2004年在我们的模拟实习期间我有幸被选为我们班的第四小组组长,在人组长期间我即使传达老师布置给我们的任务,协调每一位组员之间的工作。并成功了开了四次庭。其中的一个模拟法庭还获的了优秀奖,并产生了一名优秀法官。这次模拟实习使我的组织领导能力上升了一个层次,并得到了老师的高度评价。

6.政法大学个人陈述自荐信 篇六

我们眼下的社会,我们越来越需要自荐信,我们在写自荐信的时候要注意理由要充分、合理。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大学个人陈述自荐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政法大学个人陈述自荐信1

尊敬的各位公司领导:

你们好!非常荣幸,有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在此介绍自己。

欣闻贵公司正在招聘工作人员,这对于我来说是个非常好的机遇与挑战。我愿意接受贵公司的挑选。在工作中得到学习与锻炼,并且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与贵公司一起创造明天的辉煌!

我出生于甘肃武威,20xx年我在学院就读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目前我的专业课程已基本完成,成绩优异,有较强强的自学能力。我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正备考六级;已获甘肃省计算机二级证书。在校的四年内,我一直信守做事尽心尽力的原则,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积极投入实践,全面充实和发展自己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知综合能力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积极参加校、院的各级活动。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增长自己的专业知识,并达到了一定的效果。通过一系列的校内外活动,我也逐渐把握了人交往和沟通的技巧,学会了如何使自己处于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中。通过在校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理论指导实践的含义,并且确实以这个准则要求自己。在学习和活动之余我也积极充实自己,博览群书,丰富知识,而且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巧足以应付工作需要。

相信四年大学的磨练已将我锤打成为一名品德端正、意志坚强、思维机敏、处乱不惊,有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具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出色的大学生。相信我所具有的知识和处事能力完全可以胜任任何困难的工作,环境的艰苦并不能阻碍完成我要完成的工作。知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是具有综合素质的管理人才,因此我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阅读了大量有关物流、营销、企业管理WindowsXP、office、Photoshop、flash、CAD等应用软件,VFP等程序语言。

如果我有幸能成为贵公司的一员,我将把我所有的青春和热情倾力投入到我的工作中,取得应有的成绩,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真诚地期盼您的答复!

衷心祝愿贵公司发展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xx年xx月xx日

政法大学个人陈述自荐信2

敬爱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大学的一名应届毕业生,专业是财务会计,我希望能到您单位做会计及其相关的工作。

大学四年,我既注重基础课的学习,又重视对能力的培养。在校期间,我抓紧时间,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基础理论课的学习。同时,我也有计划地抽出时间去阅读各种书刊、杂志,力求尽可能地扩大知识面,紧跟上时代的步伐。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尽量去捕捉每一个可以锻炼的机会,与不同层次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使自己尽快地成熟。

现在我渴求能到贵单位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质的飞跃。

选择单位,工资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单位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单位正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地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xx年xx月xx日

政法大学个人陈述自荐信3

尊敬的xx:

感谢您百忙中来阅读我的信件。

我是xx大学xx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四年的大学学习生活,让我在专业知识、社会活动、团队合作等各个方面都有所收获。

四年xx专业的学习,为我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每年的实习经历让我从理论走向了实践,虽然没有正式的工作经历,但是我对于xx岗位的工作非常了解,可以在短期内完全适应并胜任。

我性格开朗,热衷于大学里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担任了校xx社团的学生干部,多次组织xx社团的活动,在活动的组织、策划中,培养了自己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锻炼了自己的组织策划能力,演讲能力等。我认为这些对于我胜任xx岗位的工作非常有帮助。我非常希望能够得到贵公司xx岗位的工作机会,加入xx公司这个大家庭,期待能与公司一同发展。另附个人简历一份。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关注。期待回复!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xx年xx月xx日

政法大学个人陈述自荐信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现出宝贵的时间垂阅我的自荐信,为一位满腔热情的大学生开启一扇希望之门。借此择业之际,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真诚地推荐自己。以下是我的自我介绍:

我是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大学期间,我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在系统学习了一些专业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积极的参加社会实践工作,锻炼了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

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使我培养了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同时在在团队合作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十分珍惜求学生涯的.学习机会,四年里本着严谨的求学态度,认真学习了专业知识,掌握了专业技能涉猎了丰富的相关课外知识。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四年的大学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取。在生活方面,热情待人,对于自己的过错勇于承担责任,受到老师、同学好评。能够吃苦耐劳、诚实、自信、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且脚踏实地的努力的办好每一件事。

一滴滴汗水是面对昨日舒心的微笑,也是走向未来丰沛的信心。我要用我那双冷静善于观察的眼睛,那颗真诚而热爱事业的心,用那双善于操作而有力的手,那双发誓踏平坎坷的脚一如继行的发扬对工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和对事业执着追求的精神,磨砺前行。

诚然,缺乏经验是我的不足,但我拥有饱满的热情以及“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人才济济,我不一定是秀的。但我仍然自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直是我的人生格言!

过去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实的内涵,对于实际工作我相信,我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随信附上个人简历,我真诚的希望热忱的心能得到贵单位的青睐!我相信,热忱开朗伴随着人生不断奋进中,一定会越来越精彩!

“给我一个舞台,送您一台好戏”这是我的承诺,也是我的决心。

热切期待您的回音!

敬祝: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xx年xx月xx日

政法大学个人陈述自荐信5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的求职信。我是一名刚刚从广东某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我的专业是软件工程。我很荣幸有机回向您呈上我的个人资料.在投身社会之际,为了找到符合自己专业和兴趣的工作,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谨向各位领导作一自我介绍。

作为一名软件工程专业的大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四年的学习生活中,我所学习的内容包括了从编程的基础知识到运用等许多方面.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学习,我对这一领域的相关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掌握,此专业是一种工具,而利用此工具的能力是最重要的,在与课程同步进行的各种相关时践和实习中,具有了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术.在学校工作中,加强锻炼处世能力,学习管理知识,吸收管理经验。

我知道计算机和网络是将来的工具,在学好本专业的前提下,我对计算机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并阅读了大量有关书籍,Windows98/20xx、金蝶财务、用友财务等系统、应用软件,Foxpro、VB语言等程序语言。

我正处于人生中精力充沛的时期,我渴望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展露自己的才能,我不满足与现有的知识水平,期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因此我希望能够加入你们的单位。我会踏踏实实的做好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竭尽全力的在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我相信经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一定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所给与我的关注,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屡创佳绩,祝您的事业白尺竿头,更进一步!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对我予以考虑,我热切期盼你们的回音.谢谢!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7.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 篇七

一、行政法对行政执法的要求

1. 行政执法在行政法上的性质。

行政执法是一个行政管理的概念, 在行政法当中, 行政执法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内涵基本相同。行政法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分为了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几个主要大类别。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的能够影响具体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一次性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构或者法律赋予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实施的能够对不特定对象在特定时间内产生普遍法律效力的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构内部实施的对内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从这三者的定义上可以看出,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复议以及行政执行等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规范等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指行政处分等行为。而行政执法的一般概念是指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为, 因此在概念范围上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当, 在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时应当按照行政法中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来进行。

2. 行政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

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组织、作用及其统制的国内法, 它通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为进行约束规范达到对公民私权利保护的目的一类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哪些行政机关、行政机构以及个人或者组织可以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的范围如何, 行政主体进行行政行为的程序应该如何进行, 以及这些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何。行政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其目的是通过限制公权力来保护私权利,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上包括以下内容。第一, 行政法规定了从事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权力,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行为, 并且承担行政行为后果的组织。第二,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主体的具体职权。行政职权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主体可以为某种行政行为的资格以及行使的方式与范围, 比如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 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了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进行警告、拘留以及一定范围的罚款, 如果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采取了其他类型的处罚措施或者超出处罚措施要求的范围的都是违法。第三,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主体从事行政行为的具体程序。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严格按照行政法要求的行为来进行, 否则就是违法。第四, 行政法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包括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的确定力和执行力和对行政机关产生的确定力等。如果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 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后又私自进行了更改就违反了行政法规定的确定力的要求, 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最后,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目的以及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范围, 如果超出这些也会造成行政违法。

3. 行政执法档案制度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行政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实践当中还需要结合实际进行理解。首先, 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主体的关系应当厘清。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是指法律法规赋予了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机构, 而非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只是代表该机关行为的人, 他的行为后果应当由该机关来承受。因此, 在有些地方的行政违法行为发生时, 以该执法人员并非正式员工来进行托词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只要是该机关派出的在机关的意思下工作的人员的行为后果都应由该机关承受, 该行为人为合同工或者正式工并无区别。

二、建立及意义

1.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建立要求。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制度的建立, 应当按照记录案件处理真实为目的, 将案件处理状况真实地反映到档案当中, 保持档案记录内容与执法过程相一致, 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法上对具体行政行为要求的几个要素都要体现出来, 建立这种制度就要求档案记录受到监督, 要达到这个要求, 其一要保证档案记录的规范化, 即档案要求的要点要记全, 既要记录处理顺利的过程, 也要记录处理出现麻烦的过程, 内容还要包括与执法对象发生矛盾的内容, 有这类内容的必须要求行政相对人签字。涉及罚款、警告、没收、扣押等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人身的强制性措施的, 必须经过行政相对人的签字或者画押方能入档。其二, 要求行政执法的人员要为两人以上, 如果一个人进行执法就不能达到相互之间的监督作用, 两人以上执法的档案应当同时签字方能入档, 如果出现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两人不同的意见也要强制要求写入档案。其三, 行政执法档案建立的行政机关或者机构对档案进行要在外部进行监督管理, 一旦执法档案形成并入档以后非经法定程序和管理部门的签章不得借出, 任何人员不得改动档案的内容。最后,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中也要求档案与事实保持一致, 这种一致性的保证决定了这一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部分地区的实践经验, 从档案时间上解决。任何执法行为在行为开始执法档案当中就必须写明时间, 在执法行为结束, 档案要记录下结束时间, 在这两个时间段中间的内容要当场完成, 不得后来补充进去, 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细致, 所有档案表明必填的内容都要填写, 否则就要按照对填写人不利的方式去理解, 这样就能够更好地促进执法人员能够认真记录档案, 能够保证档案的真实性。

2. 政法干警行政执法档案建立的意义。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对于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程、提高政法干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都具有积极意义。在依法治国的过程当中, 加强立法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基础, 在这个基础之上实现依法治国, 一方面需要增强人们的法律素养, 自觉遵守法律, 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办事;另一方面是执法机关在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过程当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 以法律作为最高的约束, 依法办事。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在多个方面都有影响。第一,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能够完善执法责任体制。当前行政执法过程当中违法现象呈现易发多发趋势, 要真正遏制这种现象就要加强执法力度, 明确行政责任。而在近期发生的一些案件来看, 许多机关出现问题以后出现捂盖子的现象, 不愿意将事故的真正责任人公布出来, 甚至在单位当中用临时工来代替, 这是违背依法行政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基本原则的。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能够很好地遏制这一现象。第二,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能够完善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一直是行政执法的一个难点, 也是行政执法产生腐败的原因之一, 然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使得不可能有一个机关在每次执法行动中都予以监督, 那么就只能通过制度来进行监督。任何一个执法行为其行为方式、过程都有法律进行规范, 因此, 只要这些东西能够记录到档案当中就能够对这些行为进行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也能够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 从整体上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力, 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第三,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能够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为行政执法产生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 不仅一些违法行政的现象会引起纠纷, 在一些合法行政的场合也可能因为行政相对人的不理解而引发纠纷。这些行政执法引起的纠纷在诉讼当中, 就需要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 这个最好的证据就是行政执法档案, 因此说,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能够保护执法干警和行政相对人双方的权益。最后, 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也能够很好地强化执法绩效考评体系。执法档案是对每天的每一次的执法行为进行记录的, 通过这些档案可以更加具体地对执法干警的行为和行为效果进行考评, 能够从源头进行考评, 将考评渗透到执法办案和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促进执法干警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 能够通过这种客观公正的考评机制建立更加客观的晋升机制和激励机制, 对推进依法行政具有积极效果。

8.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个人剖析材料 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上级公安部门要求,YQ县局开展了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暨夏季练兵活动,坚持“六个不动摇”措施,进一步深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推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和舆论支持。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召开本次专题生活会,我支部党员主要查摆出了以下问题:

(1)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够。深度和广度把握不够,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自学意识不够强。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没有落实到位,有时只注重实用,急用先学,不太注重知识的全面、系统学习。

(2)工作积极性不强,思路不够开阔。工作中不愿做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难以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碰到问题才急急忙忙找资料,寻求解决办法,对于没有碰到的问题,没有主动去了解。工作中缺乏主动新和创造性。

(3)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自我约束有所放松,在工作中有依赖思想,降低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没有很好地发挥号党员的带头作用。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对这次在分院党员中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中查摆出的问题,机关党总支及时进行了梳理,并召开了总支委员会,配合党组就教育实践活动从党总支工作出发制定了改进措施。

(1)继续在党员中开展忠诚履职再教育,使党员更加牢记“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首先,再学习党的重要文件。重点学习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同志关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等。其次,回顾分院去年和今年组织党员在延安、西柏坡、渣滓洞、高台等瞻仰革命遗址,缅怀革命先烈的“红色之旅教育”。要求党员每人书写心得体会,实实在在的强化干警的党性观念,使“忠诚”这一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深入开展廉洁执法教育,使党员干警牢记“廉洁”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重点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和从严治检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绷紧“廉洁”这根弦。

(3)切实加强党务工作,以党建工作带动队伍建设。加强党组织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和党支部干部在党的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进行党员队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造就既懂党务又懂检察业务的复合型党建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党员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全院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4)继续在党员中开展执法为民教育,使党员干警牢记“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首先,开展树立群众观念的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尤其是胡锦涛同志有关群众观点的主要论述,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党员确实能够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其次,继续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活动。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从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找原因,转变执法观念,改善自身的形象,彻底改变个别党员干警对待群众“生、硬、冷、横”的态度,做到个人有笔记,支部有记录,每个党员有提高。

9.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 篇九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政治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工作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般切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市委关于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统一安排,下面,结合我县政法工作实际,我围绕总书记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与大家共勉。

总书记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的总遵循。作为新时代政法战线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行动指南,践行恪守“五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到“五个始终”坚持,以刮骨疗毒式自我革命和激浊扬清式“延安整风”的政治姿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1、理论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

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

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

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一是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二、对照检查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

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

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对照检查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10.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 篇十

关于我国行政法的起源问题, 学界曾经有不同的看法。有法制史学者认为我国行政法在古代就存在, 而且已经有专门的法典, 例如《唐六典》《清会典》等。而这些法典只是在特征上与近代行政法不同。有宪法学者认为我国古代是不存在行政法的, 行政法是近代民主与法治的产物。两种观点可谓针锋相对, 何者为正确的关键点在于对行政法这一概念是如何定义的。

所谓行政法就是规定公共行政管理活动,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退则和原则) 的总称。不难发现周佑勇教授是从形式要件下的定义。换言之, 一部法律只要在形式上符合“调整公共行政管理”和“法律规范”两个特征即可称之为行政法, 并无实质要件要求。古代“行政法”可能符合形式要件, 但是不可能符合“实质要件”。而行政法的实质要件乃须体现民主与法治的精神。新中国成立之后, 党的领导人认为国民政府的政权是“反动”的, 法律作为政权统治工具, 于是毫无保留地废除了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因此, 新中国建立之后的行政法准确地来说应属于“产生”而不是“发展”。

不过, “随着高度集中的体制逐步形成, 行政法产生的基础逐步消失”。如果此时有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法, 也是属于国家计划管理和控制社会的手段。行政机关把权力深入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 不管是个人还是社会组织, 都被纳入到行政隶属的系统中。在这种体制之下导致的后果就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群不分、政经不分、政社不分”, 行政权不受任何约束。

改革开放之后, 传统的社会结构开始逐步“去行政化”。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民, 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人身隶属关系, 企业改制、事业改制等行政机关内部的变革转变了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等。国家不再是超越社会, 不受社会约束的“巨灵怪兽”, 而是我们这个世俗社会中维持公共秩序者;社会组织或社会成员也不再是行政组织中听凭摆布的孩子, 他已经或将要走出家庭, 自立门户, 成为社会生活中独立的主体。换言之, 国家与公民都是各自独立的、平等的主体, 国家也可以成为“被告”。随着《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相继出台, 我国行政法的发展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学界关于行政法核心概述

将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作为行政法核心去研究, 在当前的学术界是普遍认可的。由于行政权自身的特性, 不可能孤立的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 它必须与其他相关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才有意义。不管怎样, 行政法学终究还是权利义务的学科。学者们对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从价值考量、目标选择方面解读不同, 就会形成不同的关于行政法核心的观点。

“管理论”和“控权论”是对行政法的核心问题的传统解答。这个解答围绕着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展开。“管理论”认为行政主体与公民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 把公民置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 主张二者法律地位不平等, 强调维护行政特权。以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行政法理论体系, 我们称之为“管理理论”。“控权论”的学者多强调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 主张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来控制行政权, 认为只有行政权受到严格控制, 公民权利才有保障。其最大特点是突出监督行政的关系, 我们称之为“控权理论”。

“平衡论”的代表性人物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罗豪才教授。他在《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中认为, “……主体地位平等是现代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 就我国当前转型的社会形态而言, 首先要逐步提升相对方的法律地位, 使其成为独立的主体……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良性互动的平台, 必须保证行政法关系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

“公共利益论”的代表性人物为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叶必丰。周佑勇教授在他的《行政法理论基础诸说的反思、整合与定位》中认为公共利益本位论的基本观点是:从利益关系分析的角度出发, 认为行政法的基础是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又是对立统一的, 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 它决定着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性质和特点、内容和功能、产生和发展等。

三、我国行政法核心应为“控权论”

(一) 行政法的任务在于控制权力

在现代法治社会, 行政法的一切问题都可以从“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以及“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政府”中推演出来, 也即是说, 要讨论政府存在和运行的正当性问题。行政法的任务就在于如何将行政权力纳入法律规范范围之内, 当法律授予政府权力以后, 必须对其实施和运用实行必要的限制。因此, 行政法产生之后的最初任务就是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但是随着行政法的发展, 行政法的功能越来越广泛。行政法中包含的行政职能没有被消除, 而是被规范起来, 同时行政法赋予行政主体更多的社会职能, 诸如受益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职能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展, 不再只是管理民众和官员, 行政法之后承担着保护公民权利的职能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笔者不惮去评价上述学者关于行政法核心问题的见解, 无论是“管理论”还是“公共利益论”, 因为都有其合理的一面。需要指出的是罗豪才教授所主张的“平衡论”。该学说逻辑起点在于“正因为现在不平衡, 所以要追求平衡”。行政权和公民权两者虽然都有“权”, 但是一个是权力, 一个是权利。这就回到了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权力的特点是单向性的、支配性的。权利的特点是可选择性的、受益性的。当两者发生关系的时候, 权利如何去同权力平衡?因为权力运行条件就是需要不平等, 要公民权利去同作为国家权力之一的行政权相平衡, 这岂不是违背权力运作规律?

总而言之, 对于行政法核心问题的探索, 学者们在做着类似于“盲人摸象”的事情, 但是只要“摸象”的人越来越多, 这个问题的庐山真面目就一定能够揭开。

(二) “控权论”抑制我国行政权滥用

尽管我国行政权存在了数千年的历史, 但我国行政法存在至今却不到半个世纪。我国古代并没有产生行政法, 民国时期的行政法也只是“昙花一现”,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法是改革开放之后产生和发展的, 以《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出台为重要标志。正如台湾学者陈新民所言:“吾人回顾横亘数千年来的专制政体, 之所以为时代潮流所淘汰及为人所诅咒, 主因在行政权力的肆行不驯及无法或不愿以法规范来拘束之。古今中外没有一个专制独裁国家, 其特色不在于行政权力的滥用, 而为虎作伥地荼毒生灵, 迄今史册上犹见其斑斑血迹。”传统我国行政权一权独大, 立法权和司法权往往依附于行政权, 这容易导致行政权的滥用。一部中国行政权运行史, 就是一部权力滥用史。

不仅如此, 将行政法核心问题定义为“控权论”可以解决当下行政权过大, 立法权被架空, 司法权地位不高的尴尬局面。行政法核心问题并非一成不变, 而是应该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 当行政权控权这方面做得比较完善之时, 或许“公共利益论”“政府法治论”便成为了焦点。因此, 该问题是有阶段性的, 某个阶段解决了一种问题, 比如当下的行政权滥用问题严重———“控权论”———就是核心。

摘要:行政法被认为是近代民主与法治的产物, 是宪法在政府与公民关系问题上的具体化表现, 甚至是“小宪法”。关于行政法核心问题的研究, 涉及的是行政法哲学领域, 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如平衡论、管理论、控权论、公共利益本位论、服务论等等。笔者从我国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角度出发, 支持控权论的说法。

关键词:行政法的核心,我国行政法的起源

参考文献

[1]周佑勇.行政法原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5.

[2]罗豪才.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J].理论法学, 2002 (2) .

[3]张树义.寻找新的起点——关于中国行政法起源的思考[J].南京大学学报, 2002 (1) .

11.政法委个人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为扎实有效推进教育整顿深入展开,省公安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7月到明年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要迅速行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整风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全力抓落实、求实效,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江淮公安铁军,为更好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在查找问题上,我们主要采取了内部自查,互查与寻求社会帮查的办法,通过这些方法,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x余条,经归类、梳理形成以下共识:

一、存在问题

一在敬业精神方面,还存在jiqing不高,责任心不强,平时不注重学习,精神面貌不振,布置工作总是靠领导推着干,自由散漫,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问题。

二在职业操守方面,还存在执法为民思想根基不牢,不认真履行职责,有法不依,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公正,不公平。

三在服务观念方面,还存在对群众服务观念淡薄,重管理轻服务,对当事人耍态度,缺乏说服教育和沟通,不会做群众工作造成服务对象“窝火”现象的问题。

四在能力素质方面,还存在对涉及岗位的法律法规、业务钻研不够,运用不准,办事效率低、工作能力不适应的问题。

五在团结状况方面,还存在民警之间不和睦,人心向背,凝聚力不强、战斗力减弱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虽然我自身存在着许多不足,但我会以我的真诚、以我的执着,以我的热情,以我的勇气去拼,去搏,去奋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戒骄戒躁,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决不沾沾自喜,对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改正,力争尽快成为一名业务能手!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个人对照发言材料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于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以更加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按照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部署安排,以及公安部、省厅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要求,xx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本人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整顿活动,确实从思想、学习、纪律和作风上查找和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顿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思想作风方面:主要表现在思想紧迫度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有时候工作思路不清晰、方法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进程。

2、学习作风方面:主要表现在学习内容单一,综合学习不够,特别是在时间上难以长期保证。由于平时忙于一般性事务、会务比较多,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关于方针性和政策性的知识较多,关于理论性、业务性、经济性和法律性的知识较少,存在相关知识学xi不平衡的现象。

3、工作作风方面:因为工作量较大且工作单一,有时候难免有“慢、散、浮”等问题。服务态度有时不太好,有时工作忙,来办事的人多,做不到对服务对象心平气和,工作方法简单,有时说话不讲策略容易产生急躁情绪;没有很好地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走程序性的老路,没有特敢为人先的精神。

4、纪律作风方面:能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纪律条令的纪律要求,但纪律作风没有闪光点,不能够成完全体现出青年民警应有的朝气,带动作用力不够强。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认真梳理目前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接受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自我学习认识提高不够,思想缺乏更深层的磨练,是我思想得不到启发,创新意识不强的原因。

2、自我约束力不强,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是造成自己学习时间少、学习内容单一,接受知识不平衡的原因;

3、对自身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是工作中存在“慢、散、浮”的原因。

4、在遵守纪律方面思想单一,仅仅认为遵守好纪律就够了,没有对自身要求过多,遵守纪律缺乏主动性。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将朝以下方面努力:

1、加强思想政治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培训,珍惜每次政治理论学习机会,做到接触新知识和新理念,能动发挥创新思维,理清工作思路,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做到学有计划,内容安排合理,综合学习,不偏科。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握缓急,学有先后,以“缺什么,就先补什么”的原则,广纳知识,虚心向身边人学习,使自身综合素质能力不断提高。

3、工作上严于律己,加强自我约束,积极主动,及时高效地完成上级部门及本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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