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导师

2024-06-27

西北民族大学导师(精选7篇)

1.西北民族大学导师 篇一

附件:

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建设科学发展长效机制

—在西北民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德安

尊敬的郝文明组长、尊敬的沙玛加甲处长、张剑辉同志、同志们: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在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第十三指导检查工作组的精心指导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要求,以“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发展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为载体,周密细致地动员部署,系统深入地学习调研,全面深刻地分析检查,扎实有效地整改落实,圆满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任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根据国家民委和部属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三指导检查组的要求,结合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度,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下面,我代表学校党委对我校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准备阶段

1、思想高度重视

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开始前,学校就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3月上旬,学校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党委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和部属高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培训班的会议精神,并专题研究了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达成了共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从而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组织全力保障

学校成立了中共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金雅声和校长赵德安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督导组、专家工作组、学生组、离退休组等七个工作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3、责任落实到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了本单位(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小组,书记和党员院长任组长,参照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部门)的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党政领导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此外,学校还确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

在做足做实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后,学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了“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发展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这一实践载体;梳理出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概括为“六个围绕、六个着力”;制订并上报了《西北民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得到了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工作组第十三工作组的充分肯定,并于3月17日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至此,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准备工作全部顺利完成。

(二)学习调研阶段

2009年3月17日,学校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启动。通过广泛思想发动,全校31个党总支和直属支部、124个党支部、2995名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参加了学习调研阶段的活动,取得了实际成效。

1、精心组织学习培训

学校和各党总支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订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学校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的群体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确保了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学校党委精心设计调研方案,坚持全面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调研与各学院、各部门调研相结合,以校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领题调研、专题调研、选题调研等方式,扎实做好调研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在“是否科学发展、能否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调研过程中,共召开座谈会50余场次,参会人员达1500多人次,形成了8项重点调研专题报告。校属各单位也分别召开座谈会80余场次。通过召开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梳理出93件相关提案。此外,还通过意见箱、电子信箱、网络征询等各种反馈渠道,征集到2000多条意见和建议,并从中梳理出100余条。学校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总结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并在不同范围内进行调研成果交流。

3、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

结合学习和调研成果,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认识问题为目标,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校按层次分别举行了以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的研讨会、校党委专题研讨会、全校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交流会等各种形式的讨论活动80余场次。

4、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学校开通了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组建了宣传信息员队伍,建立了信息定点报送制度,编发学习实践活动《简报》,校报制作了学习实践活动专刊并开辟宣传专栏,各学院、各单位也利用单位主页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学校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5、坚持边学边改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校党委结合学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学以致用、边学边改,不断改进工作,力求取得实际效果。针对3月份敏感节点可能对学校稳定产生的不利影响,学校采取得力措施,校党委以文件形式制定了防范突发群体性事件和维护稳定的规定,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和谐稳定;针对大学生就业困难的严峻形势,学校认真调研,制定了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计划,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针对依法治校、和谐校园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西北民族大学关于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的若干意见》等。通过边学边改,使师生员工看到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初步成效,增强了党员投入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分析检查阶段

1、继续深化理论学习

在学习调研阶段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党员干部研读中央指定的学习内容,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学习研讨交流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等多种学习形式,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贯彻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按照学习安排,利用各种载体,把学习落到实处。

2、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为实现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在分析问题、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明确方向、重在议决大事”的目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预备会,为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根据第十三指导检查组的批复,学校于5月7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3、形成较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一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和参与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党委书记金雅声同志先后4次主持召开会议讨论、修改分析检查报告、撰写提纲和草稿,召开5次征求意见会,听取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征求意见“求广”,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专家及教师、学生及后勤职工代表、职能部门及学院负责人和离退休干部代表等400余人参会,同时委托各学院和教辅单位组织召开20场座谈会,参与人员达600人次,求民意、集民智,十易其稿,最终形成群众评议稿;三是分析检查报告在“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发展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方面,基本找准了问题,摸透了原因,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分析检查报告的形成,使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认识上有了新提高、在解放思想上有了新突破、在谋划发展上有了新举措,为下一阶段开展整改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扎实开展群众评议

校党委严格按照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第十三指导检查组的具体要求,精心设计评议内容、方式和流程,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学校印发了《关于召开学校分析检查报告测评大会的通知》,并于6月10日召开群众测评大会,共有来自16个方面的204人参加了测评大会。经统计,“对分析检查报告总体评价”为“好”的175票,占85.9%,“较好”的27票,占13.2%,“一般”的2票,占0.9%,总体满意率达到99.1%。

5、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总结边实践

针对师生反映强烈、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校党委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总结边实践,明确了近期做好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和师生员工关心的几件实事:加大2009年教学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教学经费逐年增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继续推进榆中校区三期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和部分专业课时津贴核算系数的局部调整工作;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尽最大的努力提高就业率;针对南山路修建而提出历史遗留土地问题解决方案和增加教职工住宅总体面积的方案;投入经费改善离退休老同志活动条件;增加学生奖助学金额度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做好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工作和新一轮学位点的申报工作等。

(四)整改落实阶段

1、坚持理论学习贯彻始终

在整改落实阶段,全体党员坚持理论学习不放松,在继续深入学习中央规定必读书目的基础之上,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5月2日在同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5月6日视察中央民族大学时的讲话和5月7日在高校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有关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入思考在新形势下学校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夯实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论基础,使学习实践活动与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为做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精心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在深入研究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着“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发展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的实践载体,围绕着“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和“办什么样的民族大学,怎样办好民族大学”两个根本问题,从着力落实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重大事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意见比较集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确定了30多条具体整改事项,制定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的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做到了“四明确一承诺”。

3、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主要还是要通过解决问题来体现。针对分析检查报告中查摆的问题,区分问题的轻重缓急,从广大师生员工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办好的事项入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在整改落实阶段,集中力量解决了“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等15件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要求和学校实际,把解决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以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问题解决,把解决问题过程中形成的好办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进行巩固和推广。因此,学校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和明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流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修订和完善工作职责,确定各项工作流程。另一方面,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按照“废、改、留、立”的原则,对1978年以来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各单位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延伸性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在此期间,对全校的57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西北民族大学公有住房租住暂行规定》等15项,修订《西北民族大学学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22项,新制订《西北民族大学普通学生违纪预警暂行办法》等20项。

二、主要做法

(一)创新实践载体,彰显西北民大特色

学习实践活动伊始,学校一方面借鉴试点高校的经验,一方面集思广益,经党委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了“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发展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这一实践载体,并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这一载体既有高等学校和民族院校的共性,又有西北民族大学的个性。它指明了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三大基本任务和学科与专业的内涵与外延,又突出了新形势下办好民族高等教育的时代任务。既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又包含了“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办出特色、服务民族”的办学宗旨、“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黄土地精神和黄河精神”的办学精神、“依法治校、以德治教、从严治学”的办学思想,有精神特质又有实践内涵,突出了学校要发展、要科学发展、要高质量发展这一现实任务。校党委审时度势,顺势引导,将全体教职工尤其是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注意力都吸引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的民族大学上来。学习实践活动犹如及时雨播撒在了干旱的大地,迅速渗入全体教职工的心间。

(二)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学习实践活动开始以来,学校各级党组织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采取了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宣讲团等多种学习方式,切实把学习培训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自学,学校要求党员重点学好规定的书目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到领导干部通读“三本书”,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还要写调研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二是集中培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辅导报告20场,结合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动脑筋思考问题,理顺思路,提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措施;三是专题辅导,学校邀请校外领导和专家作辅导报告12场,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先生、全国人大代表于洪志教授、兰州大学王学俭教授的报告深受师生欢迎,取得了预期效果;四是集体研讨,通过开展座谈、讨论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查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五是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各学院、各单位进行宣讲。

(三)准确查摆问题,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5月7日下午,学校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金雅声同志首先代表学校党委班子做了剖析发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围绕思想认识、目前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根源、今后努力的方向等主要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发言,班子成员之间开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此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能够深入查找问题并深刻剖析原因,谈问题到位,有问题不回避,发展思路清晰,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预期目的,并为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部属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十三指导检查组组长郝文明同志和中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国家民委党组成员杜鹃同志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四)聚焦实践载体,开展特色活动

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按照国家民委和教育部的要求,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新中国成立60 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辉煌成就的宣传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宣传教育、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以及和谐校园建设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广大师生举办报告会、演讲会、理论研讨、知识竞赛、书画征文、歌咏比赛、文艺节目、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激发了各民族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进一步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各学院和有关单位也围绕着学校确定的实践载体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活动。校团委和各学院还结合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计划,根据学校、学院、班级特点,组织学生党员开展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五)发挥高校优势,服务地方发展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学校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围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同调研、攻关,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一是为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等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通过对甘肃华羚乳品集团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调研,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甘肃省干酪素行业科技创新及产业升级的调研报告》,并提出了研制高附加值的“水解乳蛋白和细胞用培养基”产品的创新方案。二是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学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向甘肃省政协推荐专家赴甘肃民族地区,开展“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项目。三是学校应甘肃省夏河县委邀请,派法学院教师赴夏河县做“青少年政策法制教育”主题宣讲活动。为夏河县藏中同学作了《关于加强藏区中学生思想政治建设 践行国家各项法制政策的思考》的讲座,受到当地政府和学生的好评。

(六)召开中国共产党西北民族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 学校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西北民族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转化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动力,用学校科学发展的成果来检验和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7月10日—12日,中国共产党西北民族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和办学经验,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常委和党委委员。第五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的基层建设,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七)认真组织开展总结测评

8月28日下午,学校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满意度测评大会。会议由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德安同志主持。赵德安校长在会上就学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测评的意义和重要性、测评的要求和方法等三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说明。现场发出295张测评表进行测评,收回295张。经统计,“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满意度达100%;“关于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广大党员受教育”满意度达99.66%;“关于领导班子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满意度达99.66%; “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学校工作”满意度达99.66%;“关于解决突出问题”满意度达99.66%。对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评价”的满意度为99.66%。

三、初步成效

﹙一﹚深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校牢牢把握“党员干部受教育”这个基础,深化理论学习贯穿始终,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一次系统的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教育、大普及。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学校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在“是否科学发展、能否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的问题上形成了五大共识:在发展理念上,一定要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人才观、质量观统领学校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党的民族教育方针;在发展战略上,一定要坚定不移地以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民族大学为目标,坚持“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办出特色、服务民族”的办学宗旨,实现在“十一五”期间把学校建成“五个基地”的战略目标;在发展方式上,一定要紧紧抓住“巩固提高,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在发展要求上,一定要围绕“西北”、“民族”、“大学”做文章,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准确定位,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在发展主体上,一定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体作用,以人为本、助人成功、内涵发展、质量至上、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

(二)不断解放思想,进一步理清了学校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健全了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

学校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个核心,及时掀起了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进新一轮思想解放的过程,在理清发展思路上实现新突破,在机制体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1、明确了学校科学发展的思路

学习实践活动期间,通过前期座谈会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环节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思路。西北民族大学的科学发展,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抓在手上;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为重点,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推出高层次科研成果,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注重实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工程;加大改革力度,在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中有新的突破;以提高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推进党建工作上水平。

2、提高了领导干部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校院两级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影响学校科学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学习调研,在关系到学校科学发展的重大课题上摸清了情况,发现了问题,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通过深入学习和专题调研,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高了驾驭全局、把握机遇的能力;在工作中认真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能力;在改革发展中以人为本,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了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

3、健全了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着手做好修订和完善“三大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结合工代会、教代会、思政工作会、综合治理大会征集到的意见,按照“废、改、留、立”分类,对现有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系统清理。包括:完善行政、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学校管理和后勤如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的机制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有效途径,明晰权力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深化学校岗位设臵管理改革,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干部、教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实施量化科学管理;建立更加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校地校企合作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明确两校区定位,建立更加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保障和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及相关配套措施。

(三)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了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学校把广大师生员工的建议和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努力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让广大师生员工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1、办了几件师生员工迫切希望办的实事

学校抓住重点,做了几件师生员工迫切希望办的实事,包括:加大2009年教学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教学经费逐年增长;制定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计划并开展了系列活动,投入15万元制作开通了“西北民族大学中国职业指导教师备课系统”、“大学生职业导航系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继续推进榆中校区图书馆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榆中校区办学条件;针对依法治校和谐校园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西北民族大学关于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的若干意见》;召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暨管理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做好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工作和新一轮学位点的申报工作;做好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制定民族花苑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针对南山路修建而提出历史遗留土地问题解决方案和增加教职工住宅总体面积的方案;改善两校区教职工文体活动和学生课外活动设施和条件,增加学生公寓配电量,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需要;增加学生奖助学金额度,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等。

2、着力维护学校稳定和促进校园和谐

学校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主渠道”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重点,结合民族院校学生实际开展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学生成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自觉奋斗的可靠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采取一切办法,深挖潜力,克服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困难,力保食堂价格相对稳定,赢得师生的一致认可,切实维护了校园稳定;学校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管理,狠刹歪风,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教风,构建更加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学校深入贯彻“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校园和谐稳定的问题,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以庆祝国庆6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我爱我的祖国”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等活动,全方位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在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7月6日上午,校领导班子成员就分赴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深入各学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召集学生代表座谈会,讲明事实真相,明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7月8日下午,学校在城关校区礼堂东厅召开维护校园稳定专题会议,就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等工作进行相关部署,确保校园和谐稳定。为了保证新疆籍学生安全抵达新疆,学校还专门派出了由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保卫处、学生处组成的护送小组,经过2000多公里的漫长旅途,将我校新疆籍学生安全平安地护送到乌鲁木齐,保证了学生的安全。

3、建立健全领导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员工的长效机制 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学校实行了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校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相关工作制度:制订了《西北民族大学两校区办公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校领导两校区夜间及周末节假日值班的制度;健全了“校长见面日”、“教师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相关制度;制定并公布《西北民族大学校长信箱管理办法(试行)》,构建领导与师生沟通交流的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将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供校领导阅示后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答复;此外,校领导还经常深入食堂和学生宿舍,倾听同学们的心声。通过多种方式完善领导、管理部门与同学们互动的平台,征求关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管理水平、改进服务态度、改变机关作风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解决了许多师生关心的问题,提高了学校的凝聚力,增强了对学校的认同感,深受师生的好评。

四、努力方向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了领导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基本实现了“明确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的主要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和国家民委的要求相比,与基层群众的希望相比,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深度、思想解放的力度和认识问题的高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尚不平衡,部分单位存在着学习不精、调研不深、分析不透、措施不力、实事不多等问题。学校将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再厉,继续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保持和发扬业已形成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

(一)继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学校将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进一步用好校、院学习实践活动期间的调研成果,认真抓好《西北民族大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努力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高水平民族大学的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努力巩固和提升学校内涵建设的水平

就是要进一步围绕“培养什么样人,怎样培养人”、“办什么样的民族大学,怎样办好民族大学”这两个根本性问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人才观、质量观统领学校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巩固提高,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把发现、培养、引进杰出人才作为科学发展和内涵建设的战略任务,营造激励人才成长的有利环境;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加快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质量评价体系,注重大学文化建设,形成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找准自身的相对优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依法治校,以德治教,从严治学,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弘扬先进的校园文化,创建和谐校园;深入研究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找准办学定位,创新发展理念,注重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民族大学,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

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的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能力,创新机制,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着力解决提高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以及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不断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厘定学校的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监督权力;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学生党支部建设,探索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新途径;探索转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学校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总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周济部长在部属高等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深化改革促进高校科学发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学习实践活动中创造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逐步形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我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国家民委、部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三检查指导组对我校的学习实践活动给予了一贯的关注和支持,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借此机会,我代表学校以及全校师生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此外,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牺牲大量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顺利进行作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同时,各教学单位对学习实践活动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协助。我谨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对你们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谢谢大家!

2.西北民族大学导师 篇二

关键词:苦咸水淡化,反渗透 (RO) ,自备水站

西北民族大学新校区的水处理工程由我院承担, 为了确保工艺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甘肃省膜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现场实际和原水水质报告做了一些工艺分析和比较, 顾及环保和成本投资, 确定了工艺设计方案。

1 系统设计介绍

1.1 源水水质特性

水温 15℃-25℃

源水主要水质指标:

TDS:4358mg/l

SO42-:864mg/l

CL-:1050mg/l

浊度: 52NTU

总硬度:2101mg/l

总铁:0.040 mg/l

PH: 7.33

F-:0.15 mg/l

NO3-:42.1 mg/l

可溶性SiO2: 14.03mg/l

细菌总数: 490Ccfu/ml

大肠菌群: <2

比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理化指标。

可以得出: 源水浊度超标, 盐含量超标, 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1.2 系统工艺流程

根据原水水质, 确定以下工艺流程:

原水 (管道) —无阀滤池 (接触混凝) —调节水箱—供水泵—换热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碳吸附器—精密过滤器 (加阻垢剂和酸) —反渗透膜组件—产品水 (加次氯酸钠消毒) —送用户。

2 水处理间平面布置

除淡水池、原水池和潜水泵外, 所有设备皆在水处理间呈[ 型布置, 淡水池离出水管约5米, 整个工艺布局比较完美, 连贯, 较好的利用了室内空间。

3 工艺总体描述

本系统工艺由四部分组成:

1.预处理部分;

2:RO脱盐部分;

3:后处理及消毒系统

4:电气控制及检测部分。

为了保证系统出水水质和整个工程质量, 系统中关键设备与部件 (如高压泵、计量泵、膜元件、PLC等) 选用进口产品, 其他选用国产优质品牌产品。

4 工艺说明

4.1 预处理部分

预处理的作用主要是:

去除悬浮物固体颗粒、泥沙和部分胶体物质, 去除大分子有机物质、微生物;防止反渗透膜元件表面结垢 (包括因浓缩而出现铁铝化物等的结晶) ;保持反渗透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和装置产水量稳定。降低出水浊度, 使出水浊度<1 NTU, SDI<5。

考虑到原水浊度较高为52 NTU, 水带有少量泥砂因此预处理采用两级过滤, 一级接触混凝 (无阀滤池) 过滤, 二级多介质过滤器过滤和活性碳吸附。使出水SDI<5, 达到反渗透膜组件的进水水质要求。预处理部分介绍如下:

4.1.1 无阀滤池

作为预处理的第一步, 主要用以去除胶体物质、悬浮物固体颗粒、泥沙、部分大分子有机物质及微生物。因为原水浊度为52NTU, 考虑到对方的投资成本和工艺特点, 采用接触混凝过滤, 在无阀滤池前加混凝剂, 降低原水浊度, 使出水浊度<10NTU。

无阀滤池处理水量>70m3/h, 选用1台φ3200无阀滤池。

4.1.2 调节水箱及供水泵

调节水箱的作用是储存一定量的原水, 以提供稳定的供水, 进一步稳定水质。调节水箱的出水经供水泵提升至后续处理单元。

调节水箱选取20m3PE水箱一只。

供水泵采用卧式离心泵2台 (一用一备) ,

流量:70m3/h 扬程:34m 为后续处理提供必要的流量和压力。

4.1.3 换热器

为使反渗透系统出水水量运行稳定, 考虑到西北地区冬季较长, 天气寒冷。为使水温达到20℃左右。选热交换器型号为BR0.2A, 换热面积为6m3, 材质为304不锈钢, 换热介质用90℃热水。经长期运行得:产水量波动小, 水质稳定, 操作压力基本恒定。

4.1.4 多介质过滤器与活性炭吸附器。

为使出水浊度<1NTU, 达到反渗透系统对进水浊度的要求。作为预处理的第二步, 主要进一步去除胶体物质、悬浮物固体颗粒、泥沙、部分大分子有机物质及微生物。采用石英砂过滤器与活性炭过滤器串联, 通过过滤截留与吸附作用不仅可以达到上述目的, 而且对于铁、锰等也具有较好的去除效果。活性炭的使用, 可以有效预防地下水受到污染后水质变化的影响, 同时可以改善处理水的水质条件, 对反渗透的稳定运行非常有利。

多介质过滤器处理水量>70m3/h, 选用1台Φ3000双层滤料过滤器, 流速为10m/h。

活性炭过滤器处理水量>70m3/h, 选用1台Φ3000活性炭过滤器。流速为10m/h

过滤器滤料为精选石英砂与优质果核壳类活性炭。

反冲洗则采用两台供水泵并联共同工作来供给。

4.1.5阻垢剂投加装置。

为防止RO膜元件在选择透过淡水的同时, 其浓水侧溶解固形物浓缩, 出现因浓度积大于溶解度平衡常数而结晶析出, 在RO膜表面结垢, 影响RO膜的脱盐率、水通量、运行压力等性能参数。如果出现细小晶粒而不能及时处理的话, 溶解固形物会以其为结晶核心, 使结晶粒增大, 从而其结晶棱角会刺破膜表面, 损坏反渗透装置, 因而在反渗透装置前设置阻垢剂加药装置。阻垢剂采用水处理专用阻垢剂。由阻垢剂供应商提供计算。

经现场确定, 加药量量为:2mg/l

反渗透系统配置阻垢剂加药装置1套, 选用进口米顿罗计量泵。

4.1.6 加酸调pH装置。

投加盐酸调整pH值, 使浓水的LSI指数小于0.5, 以防止碳酸钙、碳酸镁等物质在膜面沉淀, 保证反渗透系统的安全运行。加酸量为 30mg/l。

反渗透配置pH调节加酸系统1套。选用进口米顿罗计量泵。

4.1.7 精密过滤器。

为进一步改善反渗透进水的物化指标, 确保反渗透工艺稳定运行, 在多介质过滤器与活性炭过滤器之后, 设计采用精密过滤作为最终的预处理手段, 使RO进水达到浊度低于1及SDI<3的水平。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5μm~10μm。在正常工作情况下, 滤芯可以维持7~8个月以上, 当过滤器进出口压力差达到0.1MPa时进行更换, 以便能在清洗滤芯时达到满意的恢复效果, 减低运行成本。精密过滤器的处理水量为70m3/h, 选用5μm精密过滤器一台。精密过滤器规格:Φ600×H1200 38芯 (40”) 。

4.2 反渗透脱盐部分

反渗透是系统脱盐的核心部分, 选型的合理与否不仅直接决定系统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而且关系到反渗透装置的使用寿命。 反渗透系统产水量≥50m3/h 。

反渗透部分主要包括:高压泵、反渗透装置、化学清洗装置等。

4.2.1 高压泵

反渗透膜元件对水中的离子具有选择透过性, 因而在反渗透浓水侧和产水侧存在着渗透压差, 这样就必须要有外界的压力来克服渗透压差才能够使反渗透装置正常工作并达到设计要求, 外界的压力通过高压泵来提供。

高压泵采用3台丹麦格兰富立式多级离心高压泵 (CR32-14) 并联 (两用一备) , 其具有运行压力稳定, 噪音小, 使用寿命长等特点。使进水压力达17MPa。

4.2.2 反渗透装置。

膜组件选用美国陶氏公司的BW30-400产品。反渗透装置配有相关的流量计、压力表、电导仪、取样装置和相关的控制元件。反渗透浓水侧设置电动排放阀, 在反渗透装置开启前进行低压冲洗和停用时置换膜元件内的浓水, 防止停用后无机盐在膜元件内沉淀。经相关软件计算比较后, 确定采用54根膜元件, 9支8040型玻璃钢膜管, 承压2.8MPa, 6:3排列。

4.2.3 化学清洗装置

反渗透装置的预处理设计越趋于完善, 膜元件清洗的次数就可以减少, 但是完全保证膜元件不被污染是不可能的, 当系统出现压力升高, 产水量降低, 脱盐率下降等特征时, 就必须考虑对反渗透膜的化学清洗, 首先应判断发生污染的性质和位置, 然后采用相应配套的化学药剂溶液, 通过每段反渗透组件留有的清洗接口进行清洗。

清洗装置由清洗泵、清洗箱以及相关的流量计、压力表、精密过滤器、阀门、管路系统等。系统压力上升15%, 进行化学清洗, 经现场确定:6个月需清洗一次。

化学清洗装置一套。

清洗系统规格如下:

清洗水箱 PE 3m3

清洗泵采用卧式离心泵1台

流量:40m3/h 扬程:34m

清洗过滤器 Φ400×H1700 18芯 (40”)

4.3 后处理及消毒系统

4.3.1 消毒灭菌系统

为使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数, 采用化学法复合二氧化氯发生器对产品水进行消毒处理。

二氧化氯发生器:有效产氯量为:50g/h。

4.3.2 加碱调节PH系统

因反渗透出水显酸性, PH<6.5为使出水水质PH值达到生活饮用水指数要求, 对产水加纯碱, 使产水PH达标。

4.3.3 淡水池

收集反渗透出水, 设置1000 m3水池, 池内配置液位控制, 可根据液位的高低自动控制反渗透系统与中间水泵的启停, 并具有报警功能。

4.4 电气控制及检测部分

为使系统正常连续自动运转。电气控制部分包括控制与保护电路, 采用PLC可编程序控制器控制, 具备手动运行和自动运行两种运行方式。自动运行方式下, 由水箱水位控制其相关系统的工作状态。

反渗透装置设置仪表盘和操作盘, 在仪表盘上可读出系统主要监测数据, 如流量、电导率、压力等。在操作盘上启停装置和相关的电动阀门, 控制装置的运行。同时反渗透装置还具有定时自动泄压冲洗等功能。所有电机具有过载保护。

系统设有缺水和超压保护, 当供水压力低于允许值时, 反渗透设备自动停机, 避免由于给水压力过低造成对高压泵的损害;当高压泵出口压力高于最高允许值时, 反渗透设备自动停机, 操作人员解决问题后重新启动, 避免由于操作压力过高造成对高压泵、膜及压力容器造成的损害。

高压泵和加药泵联动, 当反渗透设备开机时, 自动加药, 当反渗透设备停机时, 加药泵自动关闭。

经一年多的运行:产水水质指标如下

TDS: 98 mg/l

SO42-: 9mg/l

CL-:24mg/l

浊度: < 1NTU

PH: 7.33

NO3-: 7.6 mg/l

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细菌总数: <7cfu/ml

大肠菌群: 未检出

系统出水优于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理化指标。

5 运行经济分析

5.1 电费

装机功率:60kw, 若电费按0.65元/kw·h计。

每吨淡水的电耗费用为:

(0.65元/kw.h×80kw) ÷50m3/h=1.04元/m3

5.2 消耗材料

(1) 膜元件:

平均每年更换33%, 约18支/年, 单价:6100元, 则成本为:6100元/支×18支÷ (1200m3/日×365日) =0.25元/m3

(2) 精密过滤器滤芯连续运行的情况下一般三个月换一次, 单价:

30元/支, 则成本为:30元/支×60支÷ (1200m3/日×90日) =0.016元/m3

5.3 药剂费用

(1) 阻垢剂:品牌 :陶氏膜专用CP115

按3g/m3 (原水投加量3ppm) 计, 单价50元/kg, 则吨水 (淡水) 成本为:

(50元/kg÷1000g×3g/m3) ÷75%=0.22元/m3

(2) 反渗透清洗药剂:

反渗透清洗周期为六个月, 清洗药剂费用为2000元, 则吨水 (淡水成本为:

2000元÷ (1200m3/日×182.5日) =0.01元/m3

总的运行费用为: 1.04+0.25+0.016+0.22+0.01=1.536元/m3

6 总结

反渗透法用于苦咸水淡化有产水水质好, 运行稳定, 其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但需注意以下几点:严格控制阻垢剂和酸的投加量和投加情况, 防止结垢发生, 定期清洗, 对预处理严格监控, 这样才能长期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周本省.工业水处理技术, 2002年5月第二版.

3.论西北民族关系 篇三

[关键词]民族关系;特点;影响因素

一、相关概述

(一)民族关系

民族关系是一个民族日常生活中极其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与其他民族一起交流、交往过程中的社会关系。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民族关系就伴随着多民族国家的存在而发展延续。民族关系是一个民族在其本民族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与本民族或者其他相关的民族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往以及相互影响产生的一种历史和现实关系,民族关系包括了与当地本民族与其他地区本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还包括与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与民族有关的一切社会关系。

(二)西北民族地区概述

西北民族地区是一个具有较多少数民族聚居的大区域,主要包括甘肃、新疆、宁夏、青海、陕西。西北民族地区除了陕西省之外,其他地区都聚居了大量的少数民族,其中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藏族、回族、维族、哈萨克族等,其中既包括了诸多西北独有的少数民族,也包括俄罗斯族、哈萨克族等跨境民族。

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西北民族地区除陕西省外各民族人口的概况基本如下,甘肃省的汉族常住人口为2300万人,人口占全省人口的9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40万人,占9%。青海省汉族为298万人,占53%;其他民族为264万人,占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族约874万人,40%,其他民族约为1300万人,占总人口的60%。宁夏回族自治区汉族人口约为400万人,约占65%;其他民族人口约为223万人,占35%,其中回族人口为219万人,占34%。

二、西北民族关系的特点及其内容

西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特点鲜明,内容较广,这些特点以及内容使得我们更好的认识西北民族地区的各种民族关系。

(一)西北民族关系主要具有民族性、历史性、发展变化性以及具体性。

西北民族关系具有民族性即西北地区不同的两个民族或者两个以上民族,其少数成员与其他民族成员之间相互交流、交往过程中,各民族成员都具有强烈的本民族认同感,从而引发的各自不同的民族意识、民族观念、民族情感等具有民族性因素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才能被认定为民族关系问题。

西北民族关系具有历史性主要指西北少数民族在中华上下五千的历史上经历了各种融合、分裂以及发展历程,形成今天的各个少数民族。从新疆少数民族来看,维吾尔族是回鹘在经历唐、蒙元、清代、民国时期与突厥、蒙古等民族融合交往最终形成的。从甘肃独特的东乡族来看,其在历史上曾被称为东乡回回、东乡蒙古、东乡土人等,其曾与回族、蒙古、土族等民族在一定时期内有过交流和交往。在西北民族地区每个民族都有他与其他民族在历史上有所交往,这些民族的民族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历史的文物。

西北民族关系的发展变化性主要是指民族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产生新的民族关系问题。进入社会主义的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已经没有阶级性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已经在本民族自身以及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交流、交往发展中得以改善,得以调解。就西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主要为西北少数民族以及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与西北民族地区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民族的发展变化过程中,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民族共同努力推进民族地区发展,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

西北民族地区的具体性,可以认为是一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或者是同一民族不同时期的民族关系。在西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由不同的民族所体现出来的,可以反映不同民族之间的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状况以及表现在不同民族文化上的民族情感等。同一地区的不同民族在地域上也有相似的民族情感,与不同地域的不同民族同样存在不同的社会问题,民族关系。西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具体性同时可以看做是同一地域的民族情感等因素。

(二)西北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

西北民族关系主要是以西北所聚居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民族这一个人类共同体,是由不同民族的人群所组成。在民族形成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之间形成的各种关系,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各种关系结构。西北民族关系主要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了西北民族政治关系、西北民族经济关系以及西北民族民族文化关系。

1、西北民族政治关系

西北民族政治关系,即一个民族的成员在社会生活中,在某个民族的民族权利或民族利益下形成的,以国家政治强制力为保障和分配权利为特征的一个作为政治主体的民族与另外一个政治主体的民族关于民族之间的政策、权利发生的一切关于本民族利益的关系。西北民族政治关系有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同一民族不同地域的民族之间和发展状况不同的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民族政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在民族政治权利以及民族利益保障等地方存在某种程度的不同,这种种不同通常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的不同来表现出来。同一民族所在的地域不同,导致的经济发展、生产生活方式不同,而导致不同的民族关系。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发展状况不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导致所享受的民族政治权利和民族利益不同,因而导致民族政治关系的不同。

2、西北民族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即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生产关系,也是最基础的一种关系。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关系。在民族经济关系,就是不同的民族之间在生产生活中,在不同民族之间形成的这种民族关系。西北民族关系,是在西北地区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不同民族形成的经济活动中的民族关系,这种关系是西北民族地区社会生活中最为基础的因素。西北民族地区,每个民族的经济活动各不相同,这就导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民族经济不相同,从而影响了民族文化、民族生态环境等民族发展因素。

3、民族文化关系

文化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种模式或者人们生活的这些模式被赋予的符号,其包括了语言、文字等精神文化以及与人们现实生活相关的物质文化等。文化关系则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在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上产生的社会关系。西北民族文化关系,是西北民族地区各个民族在生产、生活形成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活动中产生的这种有关民族的社会关系。不同的民族文化在不同的地域对本民族产生不同的影响,不同的民族在同一地域同样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民族文化是多样的,民族文化关系同样存在多样的。研究民族关系,要注意民族文化的关系,就需要注意不同民族之间的不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等。只要充分的认识到西北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关系,才能更好的建设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西北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影响因素

民族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影响民族与民族之间社会交往的问题。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其独特性,影响西北民族关系的各种因素也随着这种独特性而不同。

(一)民族自身因素

民族自身因素,就是组成一个民族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可以称为民族组成的要素,同时决定了民族发展的各种因素。影响西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民族自身因素主要包括了西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民族观念、以及表现在民族四要素共同文化上的民族心理素质。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程度的民族感情,不同的民族感情导致少数民族对待本民族不同的民族意识、民族观念,从而导致共同地域上的不同民族产生不同的民族心理素质,最终使得西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复杂性,导致民族关系构建的困难。民族自身因素是导致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因素,因此民族自身因素的变动,会引起民族关系的外在表现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西北民族地区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对西北民族地区的民族关系变化同样给予高度的重视。西北民族地区民族自身因素将促进西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成员的民族自豪感、民族自信心的加强,对本民族的各种民族权力和利益更加关注,更好的维护本民族的民族利益,以及本民族的社会稳定环境,促进民族关系更好的发展。

西北民族地区民族政治因素的不同,使得西北地区各个民族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与其他民族形成不同的民族关系。

民族政治因素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在国家政治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管理民族地区所制定的各项政治制度、以及在民族地区设置的政治机关等等。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较多,国家根据历史和现实的制定的一系列民族政策,设置民族机关。在西北民族地区,就有两个民族自治区,多个民族区域自治州,还有多个民族自治县。

(二)民族地区社会因素

西北民族地区地处祖国的边疆地区,面积大约34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30%。西北民族地区,地广人稀,物产丰富,但是这也是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人文环境中主要是与人生活相关的一些因素,例如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民族文化等。

自然环境因素主要是指西北少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对西北民族关系产生的影响。在民族发展过程中,由于自然环境引起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对民族关系有一定的影响。自然环境的不同,会导致不同民族之间生活方式的不同,会引起民族之间的一定的矛盾,会导致民族关系的一度紧张。相反,相似的民族生活环境,会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宗教信仰的因素,主要是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对民族关系有不同的作用。而风俗习惯则主要是指少数民族民众在衣食住行方面的各种不同。比如说大部分藏族是不吃鱼的,而回族和维族等则是不吃猪肉的。西北地区,少数民族较多,形成的社会因素就大不相同,在民族发展的过程中,就需要更加关注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因素。只有关注这些因素才能更好的发展西北的民族关系,维护我国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更好的发展。

(三)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这里主要指国际环境下的因素,其中包括了全球化因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跨国民族因素以及世界宗教因素。

1、全球化因素

在全球化的脚步下,西北民族地区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既全面的发展,又遇到更大的挑战。各个不同民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经济水平,这些发展都会对西北民族地区的民族关系有很大的影响。有的民族发展水平较高,民族社会环境较为稳定,有的民族地区发展水平不高,民族群众生活质量较低,相对应的民族社会环境较为复杂,社会不稳定因素较多。民族关系相对应也不是很和谐。因此,全球化的因素下,西北民族地区的民族关系发展需要更加细致,经济的发展,更需要关注。

2、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随着苏联解体,以美国为首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西方国家,一直以人权的口号干涉别国的内政,破坏别国的民族关系。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以及乌克兰危机等都是西方国家破坏别国的民族关系,干涉别国的国家内政。在中国西北民族地区,西方国家一直操控着疆独和藏独的势力,制造很多藏族、维族等的各种民族矛盾。因此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一直是影响我国民族关系的重大因素,尤其在西北民族地区,藏族大量聚居、维族主要聚居地。这个敏感地带,尤其需要关注。

3、跨国民族因素

跨国民族,即统一的民族认同,但生活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两者所属的民族生产生活都具有相似的方面,其国籍却并不相同,居住在两个国家相交界的地方。

我国56个民族中有30多个民族属于跨境民族,其中在地处边疆地区的西北少数跨境民族就有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俄罗斯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乌兹别克族、回族。这些民族与境外国家的本民族和平跨居。跨界民族在民族政治、民族关系、国家领土中具有独特的决定作用。跨国民族对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领土、政治、民族关系等都会起到某些促进或阻碍的作用。跨国民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和国内的少数民族一起维护同一民族的基本利益而维护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稳定。但是,在一些方面,跨国民族会受到境外民族的蛊惑做出破坏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以及破坏国内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因此,跨国民族因素对西北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4、世界宗教因素

世界宗教因素主要是国外的一些政府、政党组织利用宗教问题来制造民族冲突、民族矛盾,或者利用宗教旗号来干涉我国民族地区的政务。西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广泛,但主要民族的宗教信仰是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常常打着宗教的旗号,利用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干扰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社会生活等方面。西北民族地区,由于伊斯兰教信仰和藏传佛教信仰的广泛,促使少数民族地区在其伊斯兰教信仰的名义下,做出极端的表现,并且这些活动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当前影响西北民族地区的宗教势力主要表现为泛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原教极端主义以及少数的藏传佛教因素。对于西北民族地区而言,主要的问题在于,民族地区的民族分裂分子与境外的反华人士相互勾结制造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友好关系,制造民族问题。

西北民族关系的建设需要不仅需要从自身因素出发、还需要考虑社会因素以及外部因素。只有建设好西北地区民族关系,才能够称得上全面构建和谐的社会。只有民族地区发展了,才能称为全国得到全面的发展。因此构建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当前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汪春燕.论城市化与民族政治关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9.

[2]高永久.民族学概论[M].南开大学出版社,2011-7

[3]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4]韦国友,罗树杰.新中国成立初期改善民族关系的措施[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8-5.

[5]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球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N].国家统计局.2012-2

[6]吴月刚,中和.民族关系影响因素[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3.第12--18页

[7]徐黎丽.论民族文化与民族关系的互动影响[J].西北师大学报,2005-3.第93--95页

作者简介

陈芳园(1990—),女,汉族,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在读硕士。

基金项目

4.西北民族大学导师 篇四

民大发〔2013〕12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学校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学校组织或承办的,学校各类学生参加的各类考试。

第三条 学校对违规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为学生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有效的申诉途径。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享有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对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章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

第四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四)在考场或者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五)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有其他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三)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四)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五)有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并二次重犯的。

第六条 考生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一)干扰考试工作,纠缠、威胁、诬陷评卷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的;

(二)有第四条或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拒不承认错误,不服处理,干扰考场,肆意纠缠、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监考人员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或当事人打击报复的;

(四)作伪证者。

第三章考试作弊的认定及处理

第七条 考生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三)组织或参与团伙作弊的;

(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五)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六)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七)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八)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九)在试卷、答卷(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十)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十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十二)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行为的;

(十三)有其他考试作弊行为的。

第八条 学生因在考试违纪或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如再次考试违规或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章处理程序、审批权限和申诉保障

第九条处分程序。

考试违规行为以监考人员现场认定的事实为依据。根据考场记录和主、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考试工作人员提供的材料,考生考试违纪、作弊,由教务处认定,将认定结论转交(通报)相关学院,学院根据教务处认定结论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认定,并参照以上程序处理。

第十条考试违规学生处分的审批权限,参照《西北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 考试违规受处分学生的申诉,参照《西北民族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西北民族大学办公室

5.西北民族大学导师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西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专、兼职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为了鼓励多渠道争取科技经费,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科技工作的顺利开展,发展科技事业,推动科学进步;为了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水平和影响,实现科技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7-6-2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3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国科金发计[2002]61~6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以及国家及甘肃省对于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管理是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处、各学院、部(所)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是管理全校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校自选项目的依据。各院、部(所)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 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跨校际、跨学院、跨学科综合性项目,应明确牵头单位,各有关单位有义务共同配合牵 1 头单位,牵头单位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以保证项目顺利实

施。

第五条 承担国家级综合性大项目(重大、重点、支撑)的子项目,在进行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等科技指标认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子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对待。可根据研究任务分别签订子项目合同,明确相应的责、权、利,研究经费按承担工作量划分到相关承担单位,并列

入本单位科研业绩统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在学校领导下,我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实行科技处、院、部(所)和项目组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 科技处代表学校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全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全校科研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组织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和分配立项项目资助经费;负责检查及成果验收;重点突出科研计划目标的实现。凡学校教师和科技人员承接的科技项目,必须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统一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第八条 各院、部(所)主要职责是:根据自身学科发展规律与特点,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项目下达后,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开题研究,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各院、部(所)要指定一名院长或副院长(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科技工作,并设臵一名科研秘书(或 2 兼职),具体负责科技档案的归档、成果鉴定及奖励申报等

工作。

第九条 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是:选题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准下达后,抓紧组织实施,按规定支配和使用项目研究经费,对项目的学术、技术及计划的执行与完成等情况全面负责,对于取得的成果,如不涉及保密问题,应及时整理出版、发表或推广,按科研档案管理要求建档,做好项目验收、鉴定和成果报奖的准备工作,协调处理项目组内的关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

查。

第三章 项目的来源、级别及分类

第十条 按科研项目的来源将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

横向项目。

(一)纵向项目包括:国家、国务院各部委、省市各厅、局、委下达的科研项目。

1.国家级项目:参见《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

法》

2.省部级项目:参见《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

法》

3.厅局级项目:参见《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

法》

(二)横向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或与有关单位协作的课题。

1.合作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参与兄弟单位综合性重大项目合作取得的项目。

2.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三)校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第十一条

按研究工作性质,科研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三类。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项目”均指以“西北民族大学”为项目主持单位(第一承担单位)或国家级综合性大项目(重大、重点、支撑)的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综合性大项目的子项目负责人为本校教职工申报获准

立项的各类项目。

第四章 项目的申报与立项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采取分,不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原则上每年只受理一次。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受理起止时间严格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四条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科技项目的立项通知及选题,由相应的部门征集和发布。科技处及时向学校各有关部门转发各项计划和相关文件,并在科技处网页上及时公布项目信息。各学院、部(所)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通过基层审核后汇总到科技处。

第十五条

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科技项目,按如下程序评审立项:

4(一)项目申请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科技处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及填表要求(或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原有工作基础、具备的实验条件,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请书》,报所在院、部(所)初审。

(二)院、部(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必要时召开基层学术委员会或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认具有较高学术或应用价值,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基本条件的项目,认真负责地提出初审意见,集中送科技处汇总。在无申报限额的情况下,各单位原则上应将申报的项目全部推荐给科技处。项目评审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立项的背景与理由; 2.立项的科学意义; 3.完成项目的可行性;

4.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 5.前期工作基础及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 6.项目负责人的学术水平及组织能力;

7.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三)科技处对各院、部(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或论证,经主管科研的校领导批准后,统一上报项目主管部门,经一定审核程序,得到批准通知,方为立项。在无申报限额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将申报的项目全部上报给项目立项部门。

第十六条 申报校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和我校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的需要,鼓励学科间交叉;(二)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最终提交的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三)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正在承担各类纵横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学校中青年基金项目。

第十七条

申报校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按如下程序评审立项:应首先向本院、部(所)申报,由本单位初审,有限额且申报人数超过限额人数时应召开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单位初审后提交科技处。科技处经形式审核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后产生立项项目建议名单,报主管校长审定批准。批准立项后,由科技处向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院、部(所)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项目负责人签定协议。

第十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以合同代立项。校内各部门与校外单位签订科研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一律以“西北民族大学”的名义,并加盖“西北民族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贸易型经济实体所签的横向科研合同,应到科技处备案。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部门和单位不得以部门或单位的名义对

外签订科研合同。

第十九条

科技处根据签订的科技项目合同正本,列入学校的科技计划,受理科技项目成果的鉴定、登记、报奖以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

第二十条 横向技术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成果归属条款。我校具有所有权的科研成果,向外单位转让时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技术成果转移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一条

办理横向科研合同,按如下程序评审立

项:

(一)项目负责人从学校科研信息网上下载合同格式文本,填入经双方商定的技术合同内容交科技处预审;

(二)项目负责人将经双方商定的技术合同正副本,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和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经项目负责人和我校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西北民族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合同经双方(或多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三)双方(或多方)签订合同后,把两份合同正本交科技处编号立项,经费进入财务处帐号,由财务处提供财务管理与服务。

(四)合同经双方(或多方)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校项目承担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承担履行合同的直接责任。变更或终止项目合同,需征得学校同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变更或终止合同协议后,由当事方签订书面协

议。

第二十二条

对获准资助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到科技处和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各项指标开展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条

获准资助的项目及经费必须纳入学校科技计划,经费必须全部进入校财务处账户,否则学校将不予承认,不给予经费配套和出具有关证明。

第五章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类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一个项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的研究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任务,具有一定的组织

和指导能力。

第二十五条

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重大科技项目可以分成若干有相对独立研究内容的子项目,并相应分解研究经费,每个子项目设负责人一名。子项目的设立须由总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工作需要与科技处商定,子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总项目负责人签订计划任务书(参照总项目合同格式),经总项目负责人与子项目负责人双方签字并报科技处批准、备案后

生效。

(一)项目负责人享有以下权利:

1.主持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确定项目组成员及其分工; 2.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项目研究经费和由项目而获得的各种合法收入的分配和使用;

3.提出项目仪器设备的选型、实验室改造的设计方案; 4.决定项目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的鉴定(评审)、登记、归档、申报专利和报奖等事项中主要完成人员的署名,协调与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在发表时的署名。

(二)项目负责人承担下列义务:

1.对项目按计划完成负主要责任;

2.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负主要责任;在不违反科技经费管理及财政纪律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有权自主使用研究经费,并自觉地接受依托院、部(所)、科技处、财务处和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

3.对项目实验的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校保卫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4.按规定、按时向学校或项目下达单位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或提交结题报告以及其它资料;须按项目下达单位以及科技处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种报表,由科技处汇总审核后报项目下达单位。对无故不按要求报送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罚;

5.对项目组成员的学术道德负监督责任,并对科研成果

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培训、病休、调动等)离开项目组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安排合适的人选代理,经所在院、部(所)审核后报科技处审批;离岗一年以上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院、部(所)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经过科技处审核后,报项目下达单位。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收回剩余经费;项目负责人虽离岗,但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指导课题组工作,并书面承诺按期结题的,所在院、部(所)酌情可以不更换项目负责人,但需通过科技处报项目下达单位同意。

(四)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无故拖延研究计划、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科技处与所在院、部(所)协商后,有权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或中止项目的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组组建时要遵循人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精干的原则。各学院、部(所)主管领导应按自愿原则、有利于研究工作顺利开展以及培养队伍的原则,在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的基础上,选择研究人员组成项目组,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有权撤换不合格或工作不努力的成员,在组成项目组时应保证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报科技处备案。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人数及主要成员应符合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报科技处备案。

第二十七条 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院、部(所)签署具体意见后报科技处,科技处上报项目下达单位,经对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变更项目负责人;(二)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

(三)改变项目的名称;(四)改变最终成果形式;(五)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六)变更项目管理单位;(七)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八)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

(九)中止项目协议;(十)撤销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六章 项目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项目的监督与检查在两个层面上开展工作。

(一)项目的日常监督与检查:

1.项目负责人要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自我管理,组织项目组成员按计划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2.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所)要将各类项目纳入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计划,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重点做好检查工作,对项目的进展、取得的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进行统计、总结;

3.科技处对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依托院、部(所)单位科技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项目监督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及时且不得干扰和

干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学校统一检查: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按时间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科技处每年12月将对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均进行年终书面检查;对重点项目及国家攻关、省部级计划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不合格者,将中止经费的使用。项目所在院、部(所)和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配合,汇报真实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并须在每年的11月30日以前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并报送相关阶段性成果。

检查的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检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给项目提供了必要条件

(如时间、调研方便等);

3.检查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到了科研工作上,开支是否

合理;

4.检查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

是否已开展,情况如何。

第二十九条

科技项目应按申请时的预期时间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三个月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科技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院、部(所)、科技处签署意见后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延期时

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十条 在检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科技处可报请项目下达单位批准作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二)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三)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

(四)剽窃他人成果;

(五)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

(六)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七)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三十一条

因故须中止的科技项目应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项目组写出总结报告、作出财务决算并上交余款。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新

项目。

第七章 项目验收与结题

第三十二条

项目验收结项:

为了科学地评估各类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完成后,均需进行验收和结项,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

(一)承担的各类纵向项目,鉴定验收方法按项目下达单位的管理办法执行;承担的各类横向合同项目,按合同规定范围执行,合同没有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一般情况下完成的项目研究成果属自然科学类的,以科技部关于科学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进行鉴定、结项;属社会科学类的成果,以项目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检查、鉴定和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验

收。

(二)项目验收包括技术成果验收、固定资产验收以及财务决算,有关项目验收工作要同时进行。项目验收要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合同文本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

定的考核目标为依据。

(三)项目结项的程序如下:

1.研究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结项申请表》,并认真撰写结项申请报告,包括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成果目录,经所在院、部(所)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技处审

核。

2.科技处根据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审核项目完成情况,确认已完成计划任务后,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成果鉴定(评审)的要求准备总结材料。

3.项目总结材料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报送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需按要求重新修正;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鉴定或评审。

4.科技处对结项申请审查后,报项目下达单位审查。5.项目下达单位审查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所)、科技处、项目下达单位分别在《鉴定结项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已出版专著和研究报告等5套、未出版专著等完整的誊印稿1套),及时报送项目主管单位验收。报送验收的成果必须确属与立项项目研究内容一致的研究成果。

6.验收通过后,项目组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办理结项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或项目完成较差者,三年内不受

理其新的项目申请。

(四)申请验收结项的项目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鉴定获得通过并符合程序,免予鉴定的有比较充分的证明材料;

2.经审计的检查,项目经费使用合理;

3.鉴定成果确属此项目组的项目研究成果,没有异议和纠纷;

4.鉴定结项材料齐备,符合规定要求。

(五)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未完成申请书预期成果目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成果毫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4.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粗略修改后重新验收; 5.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6.有严重抄袭行为,或剽窃他人成果;

7.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

8.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

线;

9.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三十三条 校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验收和结项:

(一)校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验收专家的选定:

1.科技处根据有关专家库,组织验收时随机挑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专家组由5~7人组成;

2.项目组成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专家,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所)及机关处室参与验收的专家人数不能超过2人;

3.项目组可推荐参与本项目的验收专家名单,专家组由

科技处确定;

4.验收组织者须对专家的人选、验收过程中的具体内容

严格保密。

(二)校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验收,直接结题,但仍须填写《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验收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科技处:

1.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的;

2.获准更高一级项目立项的;

3.公开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三篇及以上或被SCI(自然科学类)、48种人文社科权威期刊(人文社科类)收录一

篇的;

4.项目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和转化的; 5.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

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6.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

认可的。

第三十四条 项目成果鉴定: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成果鉴定评价体系,注重成果质量,注重实际价值。

(一)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成果鉴定范

围综合考虑。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注意保存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档案,包括:开题报告、可行性报告、合同书、协议书或任务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实验、分析、测试等原始记录;工作手册及有关会议记录;阶段工作报告;专题总结、论文、设计、工艺、技术规程;典型实物、样品照片;成果评价意见、鉴定材料、有关奖励材料等。在项目完成后,装订成册,归档建立成符合要求的科技档案报科技处。

(三)成果鉴定前应审查以下内容:

1.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

务;

2.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

3.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经费开支合理合法;

5.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臵标明“××基金项目”字样;

6.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

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四)成果验收鉴定程序:

1.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科技处向项目下达单位索取并填写《结项审批书》,经科技处和财务处审核合格后,连同5套最终成果报送鉴定组织者。2.鉴定组织者对《结项审批书》和最终成果进行审查,最终成果须符合批准的设计内容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最终成果和《项目鉴定表》送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验收鉴定。

3.鉴定专家委员会评审后需在《项目鉴定表》上写出文字评语,提出成果等级建议。

4.鉴定专家将《项目鉴定表》和项目成果等材料及时返回鉴定组织者。鉴定的时间,专著类成果一般不超过2个月,研究报告、论文类成果一般不超过1个半月。

5.鉴定组织者汇总鉴定意见,计算分值,确定成果等级,并根据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的多数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鉴定。

6.鉴定组织者要及时将验收鉴定结论通知项目组及所在单位。鉴定未能通过的,允许项目组在一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第三十五条 成果最终鉴定通过后,由项目下达单位验收结项。验收结项材料应包括:一份《结项审批书》原件,五份《鉴定表》原件或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三套最终成果(专著打印稿可1套,待正式出版后补送8套)。验收合格的,颁发《项目结项证书》。

第八章 成果管理与成果转化

第三十六条

研究成果属职务技术成果,成果的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研究成果申报奖励的,应根据各部门制定的奖励条例进行。涉及专利成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西北民族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项目研究成果应根据有关规定报送项目主管单位外,凭结项材料(结项申请书l份、成果2份)在一个月之内到科技处办理项目成果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按《西北民族大学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填报。

第三十八条

成果转化与产权保护:

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应用

性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

(一)应用性项目除按照以上要求结项外,项目组还应进一步做好应用、推广工作,直至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凡积极参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并取得效益的专兼职科技工作者,将按照《西北民族大学科技奖励办法》及《西北民族大学科研业绩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应得的奖励和待

遇。

(二)学校鼓励项目成果转化,向教育教学转化,为培养优秀人才服务;向决策咨询转化,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服务;向社会转化,为提高全民族人文素质服务;向文化产品转化,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服务;向企业转化,为企业科技进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服务。

18(三)学校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资助项目优秀成果的出版,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具体参见《西北民族大学学术成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四)为了使学校知识产权得到更好的保护,凡符合申请专利要求的科技成果必须申请专利,专利的申请按有关专利申请办法办理,学校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具体参见《西北民族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西北民族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五)对项目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时进行登记、申报、归档,维护学校的权益。具体参见《西北民族大学科研成果登

记管理办法》。

第九章 项目计划的编制

第三十九条

为了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便于开展科研工作的量化统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学校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处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编制科技发展计划,并下达给有关学院、部(所)实施。

第四十条 所有项目必须编入科技发展计划,否则,由此影响到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科技工作量计算、成果登记、成果评审以及奖励申报等工作时,责任由项

目负责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

科技发展计划是学校开展科技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部(所)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

照计划进度开展工作。

第四十二条

加强计划管理,保持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或改变计划,则须在科技处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下达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批准

后方能改变。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单独承担的项目,由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跨单位合作项目,由主要负责单位牵头组织落实,明确分工及要求,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各承担方的权利和义

务。

第十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四十四条

科技经费分指令性和非指令性两大类。全部纳入学校的科技经费统计范围。

(一)指令性科技经费包括:

1.学校承担的国际、国家或地区项目经费。如欧盟项目、中美、中英、中加等合作项目、西部高校校园网络建设项目

等。

2.国家民委、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及重点研究方向建设经费。

3.各类纵横向自筹项目及学校各类配套经费。4.专项科技经费:校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学科学术带头人配套经费、博硕士青年教师科研启动经费。

5.各种收入转入的科技经费,如各学院发展基金用于科

技的经费。

6.借贷款科技经费:指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向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贷款并必须偿还的科技经费。如科技创新工程一、二期项目,日元贷款项目等。

(二)非指令性科技经费指由个人自由申请获得的校外纵向、横向(含国际合作)科技项目经费。

第四十五条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

(一)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参考项目下达单位公布的经费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需要编制项目概算;所在院、部(所)及科技处对建议资助金额进行复核,上报审批。

(二)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按批准的资助金额编制项目预算,并根据要求填写回执,于规定时间内将列有预算的回执报相关下达单位。凡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寄回执者,按下达项目的管理办法处理并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责

任。

(三)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并应根据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对主要用途和理由进行详

细说明。

(四)项目预算的编制应接受所在院、部(所)和科技处的指导和审核。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一般不能调整。确因项目研究需要进行调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

行核批:

1.项目预算总额调整,应当按照程序报项目下达单位批

准。

2.项目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调整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额10%的,应按程序报项目下达单位批准;未超过项目预算总额10%的,应报科技处批准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

(一)项目经费由科技处、财务处共同管理,项目经费按不同项目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由财务处按各类经费的开支范围进行统一监督使用。科技处建立“西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簿”。在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其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即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处审核分类计账、报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截留或挪用。如发现有签订假项目合同套取学校配套资金或有意转移项目资金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填写《项目进展报告》,说明研究进度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报告情况的项目,缓拨续拨款;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自行中止研究工作或项目负责人因调离甘肃而无法完成的项目,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款项;对违犯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者,视情节开取责令纠正、停止拨款、撤销资助、通报批评、不准申报各类新项目等措施予以处理。

(三)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做出经费决算报告,并会同所在院、部(所)及财务处清理历年收支账目,如实编制《×××项目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接受管理部门检查。最后由财务处出示证明,经所在院、部(所)签章后报送科技处存档。纵向科技项目课题财务决算由科技处上

报项目主管部门。(四)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需接受资助单位和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的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学校将每年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受资助者和依托院、部(所)须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所)要协助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妥善保管经费开支的各种凭据,以备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以及项目下达单

位的审查。

(五)因项目组不认真执行合同,违背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前提放宽经费使用范围和提取劳务酬金,由此而引起的违约和还款问题,由该项目组负责人承担责任和负责

偿还。

(六)在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违反本办法和财务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冻结经费,中止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

(一)学校承担的各类项目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定。其中承担的各类纵向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按项目下达单位的管理办法执行;承担的各类横向合同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按合同规定范围执行,合同没

有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项目经费由项目组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项目组保证项目完成,并承担相应责任。科技项目经费支出,原则上要与任务书(合同书)中的经费开支计划和科技工作进展相一致,即以研究期限为准,经费支出与时间期限、任务完成量同步。(三)项目负责人在科技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限于项目研究直接需要的费用。非指令性科技项目经费实行项目包干,但用科技经费所购臵的设备(除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所购设备归对方所有外)必须到国资处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之后,才能予以核销。

第四十八条 指令性科技项目经费(包括学校配套的各

种事业经费)的使用。

(一)指令性科技项目经费不提管理费、不提劳务费、不支付招待费和礼品费、不计入科研津贴分数。

(二)学校各类配套经费(含纵向自筹项目经费)、中青年科研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科技工作必需的科研业务费(差旅、资料、学术交流、调研、文印等)和实验材料费等。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学校配套经费在1万元以上的,应不少于10%用于购臵图书资料;自然科学类学校配套经费在2万元以上的,应不少于10%用于购臵图书资料,不少于20%用于购臵仪器设备。在科研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所购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分别报图书馆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上帐,由项目负责人以领取方式安排使用与保管,项目所在单位监管。要求按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范围使用。

(三)各类纵向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额度为:

1.国家级项目: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自然科学

类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

2.省部级项目: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自然科学

类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厅局级项目: 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自然科

学类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四)指令性科技项目经费一般按下列范围使用:

1.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臵

费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3.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应当严格控制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并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因项目研究确需开支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经科技处和国际处及主管校长审批

后,报相关下达单位批准。

6.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臵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费支出。因项目研究确需购臵的,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并依托学校报相关下达单位批准后方可购臵。购臵计算机、打印机、25 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刻录机、录音机等费用属于设

备费。

7.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咨询费的支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特殊情况需单独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科技处和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支付,但总额不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

8.印刷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9.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包括出版补助、项目中期成果的论文版面费、不能列入设备费的办公用品费等,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单独

核定。

10.成果鉴定费:是指在项目结项时对项目成果的政治和学术质量进行评估所发生的费用。按相关下达单位的要求执行,一般每位鉴定专家的劳务费根据最终成果类别和字数掌握在300~800元。因成果质量问题需组织第二次鉴定发生的费用,从尚未拨付的项目经费中扣除。

第四十九条 非指令性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一)非指令性科技项目经费进入学校帐户后,学校按1:1配套的经费需按指令性经费管理使用。

(二)非指令性科技项目可视工作需要按进度提取最高不超过总经费20%的人工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人工费用指用于项目研究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的劳务酬金和加班费等(包括研究生助研补贴)。纵向 26 项目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纳税由财务处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执行。

(三)非指令科技项目经费一般按下列范围使用,但各类费用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额度。范围如下:

1.科技业务费

(1)分析、检测费。

(2)上网查询费、电话费(含移动电话费)、邮资费、交通费(含出租车费)。

(3)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接待餐费和礼品费等。(4)调研费:指为完成研究任务而必须进行的国内社会调研费用,其标准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调研差旅费不得用于项目 组以外的人员。

(5)差旅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国内社会调研等活动开支的差旅费、住宿费。涉及港、澳、台的调研差旅费须经科技处和国际处及主管校长审批。

(6)会议费:指为完成研究任务所必须进行的小型会议所开支的费用。包括会务费、会议资料费、会议室租金、餐饮补助等。伙食补助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7)资料费、上机费:指研究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图书、文化用品等费用,复印、打印、翻译、翻拍、胶卷冲洗等费用,计算机录入费、软件设计费。

(8)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特殊情况下不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

(9)印刷补助费:成果印刷费、论文版面费、学术

专著出版费、审稿费等。(10)成果评审、鉴定费用:含查新(检索)费、专家评审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为完成研究工作而举行的小型研讨会议费用。

(11)专利申请费、维持费用及知识产权事务费。2.实验材料费:科研用消耗性材料、试剂、药品等购臵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和运杂、包装费。

3.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费。

4.仪器设备费:项目专用仪器设备费和运杂、包装、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计算机、打印机、冷冻(冷藏)机以及特色专业所需的录音、录(照)像、演奏等设备经所在院、部(所)和国资处验收登记后也可在科技经费中开支,并列为学校固定资产。大型仪器设备应充分利用本单位、本地区现有条件,一般不得购臵。5.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装修等费用不得列入科技经费开支之内,6.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资助项目研究试验工作的开支费用。

7.管理费:指项目代管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条件和服务而提取的费用。管理费按非指令性科技项目经费的10%提取,即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均从到位经费中一次性依立项合同额提取10%作为科研管理费。此科研管理费,其中4%由财务处划拨科技处使用,1%作为财务处的财务管理费用,另5%由财务处划拨至承担科研项目的所在院、部(所)使用。若项目负责人对提取科研管理费提出异议,学校可不 28 提科研管理费,但同时取消1:1项目经费配套。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提取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四)非指令性科技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后,结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用于课题的续研及预研。结余经费的使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项目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 购臵的仪器设备,必须由项目所在院、部(所)统一登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按国资管理有关规定填写入库单和固定资产单,办理有关验收、入库等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经费。

第五十一条

项目鉴定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将所购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在一年内分别移交图书馆和项目所在院、部(所)统一管理,但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由图书馆和项目所在院、部(所)与项目负责人订立优先借阅和使用的有关规定。所购臵仪器设备,有因超过使用期限而丧失效能、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因国家标准改变,导致不能继续使用等情况,应及时到国资处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颁布《西北民族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民院科研字(1990)06号,《西北民族学院科研项目、成果管理暂行办法》民院科研字(1994)02号,《西北民族学院科研经费管 理暂行办法》民院科研字(1994)02号,《西北民族学院科研经费申报与管理条例》民院科研字(1995)05号,《西北民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民大科技字(2005)

01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并适时提起修

6.西北民族大学导师 篇六

晚会目标:迎新晚会节目应是丰富新颖的,多些互动,多些大家都喜欢,有共鸣的节目,能促进同学之间和老师的情谊,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新的起点有新的目标,激发他们潜力,创造自己的未来,展示西北民族大学校学生会的特色、树立西北民族大学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推广西北民族大学校学生会的理念、扩大西北民族大学校学生会的影响。

主题:

一、整体情况

1、时间安排:晚会具体时间

2、地点:晚会具体地点

3、主办单位:西北民族大学校学生会文艺部

4、协办单位:具体的赞助单位

二、工作人员、演员及各个负责单位 工作人员:西北民族大学校学生会

指导:

总策划:

导演:

顾问:

演员:西北民族大学校学生会学生 第一组(文艺部、宣传部)任务:

1、负责晚会节目的排练和选择以及彩排工作

2、晚会节目单报到学院并打印

3、准备好主持人的形象设计及台词;

4、准备好晚会所需的一切服装道具;

5、联系好演员化妆单位。

第二组(实践部)任务:

1、为晚会的进行提供赞助商家

2、负责学院承诺给予赞助商的服务工作。第三组(秘书部、学习部)任务:

1、提前准备好请柬并送完请柬

2、挑选出礼仪人员

3、准备好会场服务物品,如水杯、茶叶等

第四组(组织部、生活部)任务:

1、舞台搭建

2、舞台灯光设备、音箱设备的安装;

第五组(体育部)任务:

1、晚会期间,负责会场纪律维持、会场后勤保障以及处理紧急情况,保证晚会取得圆满成

第六组(权益部)

1、化妆室、换衣间的选制

注:

1、负责单位的任务发生冲突时,要保障第一组的任务顺利完成。

2、负责单位的任务发生严重冲突时,将重新调整各组人力资源;视情况可随时启用第5组。

三、晚会流程

整体流程:观众入场完毕、会场一切准备工作就绪—主持人宣布晚会开幕—领导致辞—节目—赞助单位介绍—节目—互动活动—节目—主持人宣布晚会闭幕—观众退场(工作人员留下)

四、节目单

五、面向对象

本次晚会的面向对象以全校老师、学生。

届时,将邀请我校领导和老师、其他学院的代表出席晚会。

六、资金预算

用途金额:(单位:元)

单项预算表:(略)

总预算:(单位:元)

七、资金来源

赞助商家及金额:(单位:元)为赞助商家提供广告宣传 晚会现场宣传

八、应急控制

节目应急方案:

台上一个节目演出时,其后的两个节目在后台准备,前一节目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出演时,下一个节即时跟进。

任一节目在演出过程中发生失误或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时,由节目的领演人迅速组织演员重演此节目;重演仍出现问题,则该节目立即退场,视具体情况决定其再次重演或取消。

其它紧急情况发生时,由第5组负责处理。

九、晚会会前及会中工作细则一览表 1 发送请柬工作

2礼仪到岗发放节目单 会场服务器具(茶、水等)互动工具准备工作互动奖品发放工作 引领观众进场入座搬运学院器材借用所需工具工作 10 舞台搭建工作灯光安装调试工作音箱设备调试工作准备互动奖品 化妆室换衣间搭建工作化妆工作 服装道具准备工作搬运桌椅及电脑背景布置工作赞助商的服务工作赞助商接待交流工作换衣间服务人员到位维持秩序工作人员到位舞台道具服务人员到位照相工作人员到位 电线及器材看管人员到位预演节目准备工作 27 进出口控制工作 注:

1、各部长负责人代表自己所在的部;

2、各负责人在尚未开展自己的工作或完成自己的工作时,请自觉参加其他负责人的工作以加快整体工作 程。

十、晚会会后工作细则一览表

次序工作内容时间控制负责人所租服装道具的整收与送还 2 借用学校的服装的整收与送还 借用学校的音箱设备的送还 晚会结束立即送还灯光设备的摘收与送还 会场服务器具及礼仪服装整收 化妆间、换衣间的处理工作 晚会结束立即开始台灯及背景布置处理工作 晚会结束立即开始舞台拆卸工作 晚会结束立即开始桌椅及电脑收送工作 会场卫生清理工作 晚会结束立即开始 注:

1、各部长负责人代表自己所在的部;

2、晚会结束后立即开展清理会场工作;

3、各负责人完成自己的工作即可离开会场。

十一、会后总结

鼓励晚会的工作人员大胆创新、献计献策、团结协作、奋力拼搏。

晚会结束后将对此次晚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

西北民族大学城关区小学生会文艺部

7.西北民族“花儿”审美意蕴探讨 篇七

一、“花儿”旋律特征的审美意蕴

(一) 旋律特征中完整性的审美意蕴

无论是何种艺术形式的旋律表现都必须强调其完整性, 因为这种完整性能充分满足人们的艺术审美需求。因此, 从“花儿”的旋律特征来看, 完整性也是其重要的审美内容之一。“花儿”中所谓的完整性具体表现在其旋律的完整、统一以及其与音乐更方面的相互协调和结构的规范严谨。就整体来看, “花儿”的旋律特征相对较小但其完整性却显得较为突出, 各环节直接的衔接也显得非常紧密, 从其内涵来看其往往具有着非常丰富的艺术性特征。

(二) 旋律特征中音乐性的审美意蕴

音乐性是所有音乐形式都必须具有的特征之一, 因此, 作为西北民族典型音乐形式的“花儿”也有着其所独有的音乐性, 而音乐性的产生于旋律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往往需要依靠旋律的波动予以呈现。当然, 要凸显音乐旋律特征中的音乐性审美意蕴并不完全需要依靠旋律中强烈的对比性, 平和平稳的旋律同样能对其音乐性进行充分的展现。比如“花儿”中“咿呀咿呀”和“尕阿姐令”这两首, 一首利用高唱低回的展现了爱情的跌宕;一首又凸显了平稳安定的情绪。

(三) 旋律特征中主题性的审美意蕴

利用旋律中的主题也能有效的对音乐的审美意蕴进行体现, 且这一主题在音乐中往往没有特定的形式, 尤其是在“花儿”中其往往会以原本的形态又或者是转变之后的形态呈现。在“花儿”中主题也是能给予听众最为直接的音乐形象, 这主要是因为主题往往与听众的思维之间有着密切额关联, 因此, 对主题进行充分的利用也能利用其在听众思维方面的影响力来帮助听众明确音乐的旋律, 并使在脑海中产生形象的画面感。

(四) 旋律特征中技巧性的审美意蕴

不同形式音乐的演唱往往都需要其独特的技巧, 演唱者的技巧越高超其对音乐形式的表现能力也就更加的强。在“花儿”中, 对同一音乐的演唱, 演唱者所使用的技巧不同其所表现出了音乐形式也大不相同。因此, 技巧性也使“花儿”旋律特征中审美意蕴的一种呈现方式, 不仅体现了民族艺术的特殊性, 也能有效体现演唱者独有的演唱技艺。

二、“花儿”艺术形式的审美意蕴

(一) “花儿”艺术形式中朴野美的审美意蕴

西北民族“花儿”多用于情爱内容的表现, 因此, 其演唱大多在环境非常开阔的山野之中, 并充分传达着歌曲演唱者自身真挚的感情。也因此, “花儿”被禁止在村庄尤其是亲属间演唱, 而这也充分体现了这一音乐艺术形式的朴野性, 且也有只有环境开阔的山野中之中, 才能使演唱的形式更加坦率并衬托出演唱者对爱情勇敢与真挚的追求。在这一独特的音乐形式中, 人们既可以感受到西北民族人们尤其是青年男女对封建思想的抵抗, 也可以充分体会他们对封建礼教反抗的心声, 更能体会其对心爱之人所立下的真挚誓言。而在环境开阔的山野中对这一音乐的演唱也充分展现了西北民族人民对待感情大胆和质朴的性格特征, 以及以及面对艰苦环境时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对爱情和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憧憬。

(二) “花儿”艺术形式中的苍凉美的审美意蕴

受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影响, 西北民族人们的生活往往显得非常艰辛。“花儿”在这一背景下的传唱也往往对当地的气候、环境等有着不自然的流露, 且对当地人们的生活等也有着一定的影响。然而, 尽管生活艰苦但西北民族的人民仍以其自身所具备的顽强性在创造着其民族的独有文化, 且也在不断的磨砺中形成了坚韧、淳朴的性格特征, 而这些也都充分呈现在了“花儿”中。就“花儿”这一艺术形式的发展来看, 受地区环境、人们生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苍凉特征在其中。从历史的发展来看, 西北民族自古以来便受到各种形式的压迫, 从环境特征来看该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都相对恶劣, 这也使西北民族人们本身的性格就较为特殊, 而在这一环境中得以发展的“花儿”更是体现了其艺术形式中独特的苍凉没的审美意蕴。

三、结语

“花儿”作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其重要的艺术价值, 对此, 我国的艺术工作者除了要对艺术价值进行深入的挖掘之外, 还应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 或者是从创新的角度出发在对民族艺术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对其内容和形式进行丰富, 并促进该音乐形式艺术性的不断丰富, 以更好的促进该传统艺术形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华荣.“花儿”对西北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作用[J].甘肃社会科学, 2014, 02.

上一篇:汉语桥比赛演讲稿下一篇:大学生励志英语演讲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