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

2024-07-26

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精选10篇)

1.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 篇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第二条第三条

法。

本办法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符合《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并同时提供与工程量清单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投标工程,业主应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工程量的风险。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报价内容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并与标书一起密封。

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报价,应当使用经***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测评合格的计价应用软件。

第四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可设拦标价,拦标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大于拦标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商务标不在进行评审。拦标价应依据河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综合基价及其计价办法的规定编制,材料价格应按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价格执行。

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算主要材料风险系数: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且工期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风险系数可按1%~3%计取,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且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其风险系数可按1%~5%计取,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3、采用可调价合同的工程不得计取风险系数。

第五条

投标文件的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两个阶段。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逐一审查的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抽量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第六条

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发生下列情况者,按废表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二)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

(三)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七条

规费(社会保险费、定额测定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省现行的综合基价及其计价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参与商务标评分。

第八条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价基准价的确定及评分原则:

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总报价低于基准价下浮值时【下浮

值=评标基准价×(1-F)】,或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委会员应按废标处理。F值的取值范围,应根据工程规范、结构类型和各地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房屋建筑工程6%~10%;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12%。

有效投标人的总保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视工程具体情况 确定。

第九条、投标人的投标保价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经营管理的基础上,且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降价理由的投标报价按零分处理;

(一)固定资产不折旧(或已提够折旧);

(二)某种材料尚有剩余不计材料费;

(三)周转材料不摊销(或已经摊销完毕)。

第十条、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采用综合评议和计分作出“可行”和“不可行”认定。对技术标“可行”和“不可行”有意见分歧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认为技术标“不可行”的,应提出不可行的原因和理由。当技术标认定“不可行”的,其商务标不在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认定为“可行”的,其商务标按有效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主要材料项目、措施费项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依据招标文件规定10~20项,分析综合单价构成是否合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有效投标人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分值为基价。当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低于基准价12%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超过取数量的50%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

2、主要材料项目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抽取5~15项,分析单价构成是否合理。主要材料单价按有效投标人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投标人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12%的材料数量超过抽取数量的50%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

3、措施费项目按有效投标人措施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其准价,低于基准价标价20%的措施费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

以上三项中有一项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按费标处理。

第十一条

采用综合计分法评标的,评委会员应从三个方面进行评标。

综合计分法是指评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商务标的权重占60%,技术标的权重占25%,综合标的权重占15%。

(一)技术标的评标标准:(100分)

1、主要施工办法

15~20分

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5~6分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5~6分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6分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8分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8分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6~8分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7分

9、施工总进度标或施工网络图

9~11分

10、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

和管理措施

8~10分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8~10分 以上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二)综合标的评标标准:(100分)

1、项目班子的配备70分

(1)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历的得20分,没

有地得10分;

(2)项目经理两年内业绩、信誉、履约情况

10~15分;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15~20分;(4)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的得3~7分;

(5)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资历5~8分。

2、企业在建筑市场活动中行为规范(主要指质量、安全、招标投标活动),无不良行为的得10分、有不良行为(整改、整顿、降级)在整改期内的得0分。对不良行为的认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3、业主考察12~20分。

(三)商务标的评标标准:(100分)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40分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及评分原则参本办法第八条。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5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依据招标文件抽取10~20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在基准价+15%~-12%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每项得平均分,共计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主要材料单价15分

主要材料项目单价依据招标文件抽取5~10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在基准价+15%~-12%范围内的单价,每项材料得平均分,其计1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4、措施费报价20分

措施费报价按有效投标报价措施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在基准价下浮20%范围之内的最低措施费报价得20分,低于基准价20%的措施费报价得5分,高于得分最高报价20%的措施费报价为零分。

其他措施费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措施费得 =20-[(投标措施费报价—最低措施费报价)/最低措施费报价]*100*1。

第十二条

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25%+商务标得分*60%+综合标得分*15%。

第十三条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下(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平标委员会由七名以上(不含七名)评委组成时,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本办法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必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评委。

第十五条

各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尽快制定出本市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参照执行。

2.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 篇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业内普遍评价认为,这一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发生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同时也表明,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开始驶入国际惯例的轨道。那么,建设工程领域这一新的计价规范的实施究竟会给市场带来什么,又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1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

2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就是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在发出招标文件的同时,向各投标人(施工单位)发放由招标人编制的拟建工程项目的统一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竞标,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依据有关要求,按照统一的工程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将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招标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实物工程量和技术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数量清单。投标人则完全依据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市场、风险以及本企业的综合实力,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进行投标报价。这样就给了企业灵活自主的报价空间,充分体现企业自己的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并促使企业在施工中加强管理、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利用企业自身的特点,使企业在投标中依靠实力竞争。

3 目前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足和缺陷

首先应该重视现行预算定额对于项目的划分过细,过于繁琐的问题,这个问题可能会造成工程量清单的形成仍过于依赖定额,并且阻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因此必须改进定额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使其符合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清单列项相对粗放的要求。其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后,特别容易出现标底编制单位放松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情况。因此必须重视编标工作的精确性和严肃性,加强对编标单位行为的规范,制定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要求,对必须包括的内容予以一定的强制性;同时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疑义时,可以提出书面疑问,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以及有误差的项目应及时加以更正,并以书面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合法利益。一旦中标,除非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将不予调整,这样既提高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度,又方便了工程竣工结算。

4 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

4.1 转变观念,与时俱进

长期以来,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为工程计价人员所熟悉、掌握与运用,可谓是根深蒂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社会上流传着“定额无用论”,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定额计价作为一种计价模式,今后将继续存在于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即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它仍是一种补充方式。定额的作用,还体现于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计价规范》中,招标工程如设标底的,它是编制标底的依据,也可作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业主预测工程投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法院和仲裁机构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等等,均离不开定额。所以说,定额作为一种反映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平均消耗量的指标,将在经济工作中长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新旧计价方法交替之际,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4.2 工程造价,人才为本

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多能”的复合人才来充实企业。这就刺激了从业人员要练就终身学习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懂得国际工程造价操作理论与实务,技术综合能力强,只有这样的专业人才才能善于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他们是企业发展和行业振兴的必备人才,也是保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条件。

4.3 工程信息

收集、整理建筑工程信息,尤其是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的市场信息,建立工程信息服务体系。

5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深化设计,保证设计质量

5.1 强化设计深度

工程计价是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控制起着关键作用。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设[2000]41号)对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本人认为,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1)审核设计方案的合理性,避免在施工阶段产生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动;

2)审核设计的安全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控制工程量,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3)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降低设计错误率,优化设计方案,以便校正、补充、完善设计图纸,从而强化了设计深度,保证施工图纸设计的完整性,以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的需要。

5.2 推行设计图纸预审制度

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招标人召集监理、施工方面的专家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审。针对施工图中存在的,诸如数据差错、材料设备技术参数不明确、前后矛盾、描述不清、含糊其辞等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及施工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予以明确。推行设计图纸预审制度,不仅较好地弥补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完善了设计文件,而且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可靠依据。

5.3 规范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是使工程造价提高的重要因素。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程变更往往较多,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材料替代等不可预见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此,严格执行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办法,明确制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规定签证权限范围。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其中,涉及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等重大设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于现场费用签证,我们认为,额度在2 000元以内的,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会同造价专业人员及建设单位代表审核后签证;额度大于2 000元而小于20 000元的,另需总监和建设单位领导签认;额度在20 000元以上的,先由造价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审核,然后提请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论证审批。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越大。只有这样对每一项工程的变更都做到严格控制,才能使施工图预算不突破概算,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使工程量清单计价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是建筑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新规范,更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做足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以适应我国改革需要及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摘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探讨了目前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足和缺陷,提出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以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管理

参考文献

[1]袁建新.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M].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3.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分析

工程量清单的造价管理作为当前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行业整体的影响不言而喻。造价管理模式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其发展趋势极其迅猛,该管理模式不仅能将工程量清晰、完整的展示给相关企业,同时实现对造价管理的成本控制。

1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简称,同时也是工程项目的主要研究对象。所谓“造价管理”即是成本管理也是总体价格管理[1]。根据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规定,造价管理具体分为两方面:其一是工程项目投资或建设成本,指正在进行的某项工程长期支付或分期支付的资金,主要包括:建筑管理费、建筑材料费、建设设备费、预备管理费、以及固定资产等,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是指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的总费用。其二是是指工程项目在实施之前,涉及到的土地、设备、员工工资等方面,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是一种特定的管理模式,由承包方和投资者通过竞标或其他交易方式,根据市场价格形成的管理体系。

2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工程管理招标活动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提高的严格的、完整的工程量明细,根据市场发展行情和本企业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自主投标[2]。工程量清单管理属于成本管理,要求在管理中上下思路一致,有效的控制消耗量,建立形象透明性的造价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正确报价,在市场竞争下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

3 工程清单的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程清单造价管理体系趋于完善,逐渐适应了当前工程管理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管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给造价管理带来不小的挑战。以下将对当前工程量清单的造价管理进行合理的分析:

3.1 准确性差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管理模式中,其中的工程量是报价的基础,在管理中起到辅助作用,仅供管理人员参考,实际工程量要以工程竣工时实际用的工程量为准,管理体系的漏洞给他人带来可乘之机,很多工程量清单统计人员在管理中不以实际工程量为标准,导致现有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清单量存在很大的偏差,准确性差,给实际工程量清单带来不必要的问题

3.2 标底作用不明显

当前很多招标单位为了替身自身经济利益,在招标过程过程中设立最低标底,将实际标底降到最低,作为唯一的衡量依据,其失去了本身的含义,在管理中逐渐被淘汰[3]。标底作为工程量清单标价的最高上限,如果超过标底,则将其视为报废标处理,阻碍了整体投标管理体系的发展。在管理中尽管已经调整了报价方式,但是由于报价准确性差,标底作用不明显,导致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系遇到了很多困难,未来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4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

针对当前工程量清单造价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求工程管理者从当前施工水平出发,在管理中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当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认识到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寻找解决方法,提升管理效果。

4.1 控制工程变更

在工程管理中,变更建设模式是影响工程量清单造价管理的关键所在。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大幅度的调整工程量,改变建设方法,会严重影响整体资金流动关系,导致造价管理失去原有的管理意义。为了防止工程量出现变更,影响整体建设进程,要求在管理中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变更。为了防止变更,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前,整理出规范的施工模式,根据相关管理体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变更管理方法,加强对事前控制、事中管理和时候事后完善,在工程建设中如果出现重大事故,必须变更工程实施进程,要经过施工管理单位工程师审核,由投资方确定立项后才可以实行工程变更。

4.2 加强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造价管理体系的完善,要求在管理中加强对造价管理的监督。造价管理人员是管理中重要组成人员,要求在管理中深入到工作的前线,对施工行为、施工进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资料,将资料统计起来,作为日后的管理资料。同时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对现场管理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把握。

4.3 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工程整体预算作为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体生建设有重要的影响。要求在造价管理中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从发包阶段到施工阶段以及最后的结算阶段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4.3.1 发包阶段

在实行工程量清单管理后,很多编制人员没有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导致最后结算结果出现科学性错误。要求清单编制人员认识到标底的作用,制定正确的标底,根据相关计算体系计算出合理的标底工程量,根据项目清单量将标底项目进行整合,通过合理的判定方法能减少招标编制人员的工作量,提升管理工作效率。

4.3.2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体系。在施工阶段要建立完整的立项报告,经过工程师的审核,保证改项目切实可行,经过投资方的认可方可实行[4]。其次在施工阶段,及时核对工程量的变更,对有可能引起报价调整的因素进行合理的分析。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对施工材料进行规范化保护,严格控制现场签证、额外费用支出,尽量做到先算账,后结算的管理理念。

4.3.3 结算阶段

结算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关键所在,要求对结算阶段的各项因素进行系统化的调整。对工程预算进行逐项查证,在审核阶段,要严格记录施工程序、验收记录、变更手续,按照原有的设计要求核对各个环节,在此基础上确定工程的总体造价,提升审核质量,有效发挥监督人员的监督核查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5 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造价管理是工程体系的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在管理中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既要保证投资方清晰的了解工程体系的整体运作程序,又要对建设中各项资金变动进行合理的控制。针对当前工程量清单的造价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求工程项目管理者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对发包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进行合理的监督,及时寻求解决方法,提升施工进程,提高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戚安邦,孙贤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与方法[D].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1(10):20~22.

[2]吳建东,吴健.浅析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应用[J].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03):90~92.

[3]龙奋杰,郭华峰.我国建设项目投资失控的原因与对策分析[J].建筑经济,2010(03):40~42.

4.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 篇四

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

1.1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其中“工程直接费”可以理解为定额中的直接费。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不象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很可能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1.2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并逐渐推行最低投标中标法,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与其他行业一样,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很大程度上应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单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体现,招标投标也失去了意义。

1.3 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也就是说投标时的单价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改变的,如果谁改变了,该次招投标就会受到质疑。

2.工程量清单下造价控制的四个阶段

2.1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了解行情有很多途径,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不要认为这一阶段是可有可无,其实是很重要的。把计划订好,把预算打足,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往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点,麻烦就会减少一点。

2.2 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

2.2.1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关键。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完美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全面的招标文件,全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其结果会突破预算,失去了当初招标投标的意义。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比较含糊,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工程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另外协商单价的争议。类似这样的文件漏洞,往往成为投标单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容易陷入投标单位先以低价中标,然后再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

2.2.2 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

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有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两遍与刷三遍的单价是不同的;用高档牌子与用一般牌子的单价也应该是不同的。又如人工挖孔桩子目,包括淤泥、流沙处理措施费与不包括的单价应该有所不同,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作为造价控制来讲,不能不引起重视。

2.3 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的工作是落实第二阶段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

2.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就好象足球比赛中的“临门一脚

”,如果把握得不好,也会全盘皆输,功亏一簧。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计算增减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在这一阶段里,可能会遇到施工单位追加工程造价的申请或索赔,这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里,是很

正常的现象。作为造价控制,可以实施反索赔行动,这同样也是很正常的。

3.结语

以往定额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是以第四阶段为重点,而工程量清单报价下的造价控制却是以第二阶段为重点。

5.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造价管理 篇五

摘要:工程投标要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方法,尽量使承包人在中标以后尽可能早地收回资金,尽可能多地收回资金。工程施工阶段要根据最优化的施工方案对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做好严格管理,同时做好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外界因素影响等的记录和确认工作管理。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要根据前期的记录并确认的与合同不一致的条款进行索赔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管理

目录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三、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一)人工费的管理

(二)材料费的管理

(三)机械费的管理

(四)其他费用的管理

(五)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

(六)合同的管理

四、清单计价模式下,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五、结论 参考文献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并在确保

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是各级工程造价部门、投资者一个比较关注的问题。建设工程造价,一般是指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建设者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政府和业主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是我们工程造价专业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现就此谈以下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表格,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做法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核算出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列入招标文件中;投

标方以自身企业人员素质、机械设备情况、企业管理水平等技术资源为依据制定综合单价,清单项目的实物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就等于清单项目计价总和。然后再考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金等其他因素后进行投标报价。

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是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造价管理。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要坚决地把传统模式下的把控制重点放在项目实施阶段,转移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上来,并对各个阶段均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造价管理和控制方法,尤其是项目的决策和设计阶段。从而实现由以前的被动消极地反映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估价活动,发展到能动地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

二、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施工企业报价之前,要以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为依据,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多数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是招标单位的事,其实不然,有许多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要审查工程量清单,若投标单位没有审查,则清单编制有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现在,越来越多的招标单位在清单编制说明中补充了以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或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可见,对清单 的审查也是投标单位不可忽视的工作。

清单项目的特征会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只列主体项目,围绕该主体项目施工的附属项目内容,主要项目特征的描述,随主体项目名称一并反映出来,构成组合并计算综合单价的依据。施工企业据此来确定完成该主体项目所需要的具体的“工程内容”并计价报价。如:市政管网工程管道铺设中的钢管铺设,清单只列主体项目“钢管铺设”,而围绕其主体项目的其他附属工程:垫层、基础、防腐、保温、试验等工程内容,均通过主体项目特征来表达。但限于设计深度和清单编制者对《计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项目特征描述常会出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如果报价之前发现此类问题,也应及时与招标人澄清。否则发承包双方会因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是否已经(或应该)包含在主体项目的报价之中存在异议,而发生不必要的结算纠纷

《计价规范》第4.0.3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同时,在第2.0.3条还规定:“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通常,施工企业投标计价时见到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是表示主体项目工程数量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表示各项措施项目名称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此,施工企业不便直接计价报价。计价时必须将每个清单项目,根据其结构特征或施工工序进行分解,直到分解为若干项目具体的“工程内容”(相当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时的分项工程或定额子目)才可以计价。因为根据制定定额的基本原理,不论是企业定额还是预

算定额,都是以一个最简单的施工工序,和最基本的计量单位来测算并确定其消耗量的。而清单表达出的却是由若干项“工程内容”综合而成的,某个主体项目的工程数量或措施项目的名称。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确定“综合单价”的过程中,不但要研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而且还必须研究其“工程内容”和各自的消耗量。这个消耗量应当是企业定额规定的实际施工消耗量,应当包括施工、运输、安装等方面的所有损耗。

为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企业对内还需进行单价的合理分析与确定,以确保报价的整体竞争力。在总标价无多大出入的前提下,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将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单价调整得略高于正常水平,另一些则略低于正常水平。投标企业中标以后可以在合同履行前期就能够收回比常规报价所能得到的更多的工程款,尽量实现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如果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还能使企业实际结算款项比报价单的款项多。

实现“早收钱”。虽然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合同法》第286条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但是尽早收回工程款项、减少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仍然是当前每一个承包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因此,在工程开工以后,除预付款外,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钱。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在投标时报价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先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低。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财务

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只要保证整个项目最终能够盈利就可以了。

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资金压力的问题,还能使承包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就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人永远处于收入比支出多状态下,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人手中,减轻了承包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压力,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实现“多收钱”。根据计价规范第4.0.9款规定,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应按照实际调整。因此如果承包人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就可以获得多收钱的机会。例如,某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为1000m3,经过对图纸工程量的审核,有绝对的把握认为数量应为1500m3,那么此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面的单价由10元/m3提高到13元/m3,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就会比一般的报价赚取更多的钱。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比实际的工程数量要多,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数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这样投标时好象是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完成那么多工作量,就会赔很少的一部分。同样,通过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确信通过后期的运作可以进行变更,那么对很有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的报价就应该做适当的调整,以便取得更好的效益。

三、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在正常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的工程,工程造价已基本确定,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动时,才进行调整计算。因此,实施工程

量清单报价的工程,其成本要素的管理重点,就是在既定收入的前提下,控制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成本支出。

(一)人工费的管理

人工费支出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15%-20%,且随市场价格波动而不断变化。对人工单价在整个施工期间作出切合实际的预测,是控制人工费用支出的前提条件。人工费用控制指标,主要是从量上加以控制,重点通过对在建工程过程控制。

首先在月初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出合理的用工数量,结合市场人工单价计算出本月控制指标。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工程分部分项,对每天用工数量连续记录,在完成一个分项后,就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用工数量对比,进行横评找出存在问题,办理相应手续以便对控制指标加以修正。每月完成几个工程分项后各自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用工数量对比,考核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这种控制节约用工数量,就意味着降低人工费支出既增加了相应的效益。如果包清工的工程,结算用工数量一定在控制指标以内考虑。确实超过控制指标分项工日数时,应及时找出问题的工程部位,及时同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人工费用支出中,要杜绝没有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支出,因为这些支出意味控制指标的失控,减少已取得控制成果。

(二)材料费的管理

材料费用开支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60-65%,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点。材料费用受材料供应方式影响,主要为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从采购角度讲,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一般都是价格已经确定,而

有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就存在材料价格高低的问题。因此,承包人在采购过程应该降低材料单价。在上月末对本月施工分项所需材料用量下发采购部门,在保证材料质量前提下货比三家。采购过程以工程清单报价中材料价格为控制指标,确保采购过程产生收益。对发包人供材供料,确保足斤足两,严把验收入库环节。从施工管理角度讲,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质量方面的程序文件,做到材料堆放合理布局,减少二级搬运。具体操作依据工程进度实行限额领料,完成一个分项后,考核控制效果。要杜绝没有收入的支出,把返工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因为返工不但增加材料费用成本,而且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为以后招揽工程必然带来负面的影响。月末应把控制用量和价格同实际用量和价格横向对比,对超额使用的材料数量要落实清楚,对存在材料差价的问题,应尽快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下材料费用管理的重点,是为整个施工期间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储备物优价廉的材料。建立自己材料供应基地,减少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率,加强施工过程材料可利用率。延长自有周转材料使用寿命,对租赁的周转材料依据施工周期,精确计算使用天数,不需用时及时退回租赁单位,减少占用天数。

(三)机械费的管理

机械费的开支约占建筑产值的8%-10%,其控制指标主要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出使用的机械台班数。由于机械一般是承包人自有的或承包人从外边租赁的,其价格一般不会变化,因此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用量的控制。对于租赁的设备,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作到设备的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特别是合理安排大型设备进出场时间以降低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做

详细台班记录,对于发生发包人方或其他外界非合同因素迫使机械不能正常运行使用,如现场停电等,应在当天同发包人办好现场签证手续。月末实际使用台班同控制台班的绝对数进行对比,将量差分析发生的原因。对自有或融资租赁的设备,更应作好日常台班记录,注意日常维护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保证每天满负荷运转,少作无用功。

(四)其他费用的管理

除了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以外,施工过程中需要控制的费用还有管理费用、临设费、税金、保险费。这部分费用在中标后以后就成为既定的数,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节约管理费用是重点,制定切实的预算指标,对每笔开支严格依据预算执行审批手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作到高效精干,提倡一专多能。对办公费用的管理,从节约一张纸、减少每次通话时间等方面着手,精打细算,控制费用支出。

2、临设费管理的重点,依据施工的工期及现场情况合理布局。尽可能就地取材搭建临设,工程接近竣工时及时减少临设的占用。对重复利用的临设材料每次安、拆要高抬轻放,延长使用次数。日常使用及时维护易损部位,延长使用寿命。

3、对税金、保险费是国家政策严格控制的费用,应依据工程进度款及时上缴。

(五)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的实际情况或发包人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做法、材料代用等,引起设计变更;同样对施工

图以外的内容及停水、停电,或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等都需要办理工程签证。首先应有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人员作好工程量的确认,如存在工程量清单不包括的施工内容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将需要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落实清楚;其次预算人员审核变更或签证签字内容是否清楚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在投标时的报价是建立在既定的施工方案基础上。最后,施工方案的改变更是对工程量清单单造价的修正,造价人员应及时地编制变更及签证后的变动价值,反映工程真实造价构成。

(六)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是业主和中标人为完成法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签定严密的施工 承包合同,并在实施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很好地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合同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经常能引起结算纠纷的工程量错误、漏项,业主可通过确定合同价的计价方式来避免。对于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其单价要根据以下原则处理: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该工程量价格的,按已有的价格确定;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该工程量价格的,可按类似的价格确定;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该工程量价格的,由投标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业主协商确定。

在约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施条件及其变化趋势,准确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变化的合同条件,并明确一旦这些条件发生变化时的价格调整方法。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工程内容,在协议条款中要确定定价的方法和原则。尤其要重视合同中专用条款的约定,对通用条款中的一些条件要在专用条款中加以补充、细化,使合同条款意

思更加准确、责任和权利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如:不可抗力的界定标准、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改变程度等等),这样就会使结算纠纷大大减少。

在合同签定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同时要建立技术档案。要运用目标责任管理、落实合同中造价的控制目标,将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落实到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和人员,并严格执行合同原则和内容。对合同执行情况要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以明确合同双方职责。

四、清单计价模式下,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由于清单描述不清楚造成的结算矛盾。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中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发承包双方应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准,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签证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同时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

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工程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费用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虽在投标人报价中但与投标人无关。竣工结算时,变更的造价可以从预留金中支取。变更造价小于预留金额的剩余金额仍归招标人所有,变更造价超过预留金的部分应由招标人承担。

施工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量变更,承包人应按有效变更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价款变更,经发包人确认。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由承包人提出价款变更报告:发包人

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如未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千万要注意的是价款变更的有效性。因为你超过了日期,发包人认为工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费用,那样的话,损失可大了。

结算时一定要按照清单规范进行,同时要注意同种名称不同规格的差异性。同样是门,由于尺寸不一样,价格相差很大,所以在结算时要注意。

结算时要客观地计算工程量。比如土建工程中钻孔桩基础工程.实际结算时是按实际长度计算,不要加定额中规定的0.5m。其综合单价已包含损耗的价格。

五、结论

清单计价法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确定的工程造价,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的发挥。同时,它增加了招标、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项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产生。另外,它还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制、企业竞争,使企业要不断的进取,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以在同行业中永远保持领先地位。

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后,工程投标要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方法,尽量使承包人在中标以后尽可能早地收回资金,尽可能多地收回资金。工程施工阶段要根据最优化的施工方案对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做好严格管理,同时做好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外界因素影响等的记录和确认工作管理。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要根据前期的记录并确认的与合同不一致的条款进行索赔。总结起来就是“早拿钱,多拿钱,管好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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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慧.李秀峰.浅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措施和方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6).[6] 袁建新.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三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7] 袁建新.建筑工程预算.第四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8] 李剑锋.工程定额原理.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9] 刘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10] 崔军.国际工程承包总论(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11] 姜慧,赫强.工程造价.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6.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篇六

建筑合同是参建各方进行项目建设与结算价款的主要依据, 具有极强的法律约束力, 随着《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陆续颁布, 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进入法制化的新阶段。然而目前工程合同相应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 严格遵循合同约定的意识淡薄, 合同管理面临着困境。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相比具有量价分离的优势, 有助于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完善, 能够有效改善合同管理的法律环境, 增强风险管理。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概述

早在2003年, 我国开始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将量价合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转变为量价分离的模式, 逐步实现了计划模式到市场模式的更新换代。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 需要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措施与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统一计算规则的全面成本管理模式, 能够有效控制质量, 从根本上放开价格, 引导企业合理报价, 从而形成有序的市场环境, 建立科学、规范的计价模式。我国的清单计价模式主要是单价合同, 计价时需要计入工程费、项目费、税金等工程量清单上项目对应的所有费用。目前工程建设监理还无法适应全方位项目管理的工作要求, 工作性质与水平依然止步于质量监理阶段, 没能完整体现高智能服务的最高宗旨。因此合同管理的改进需要在借鉴国际上成功经验的同时, 立足实际情况, 主要做好工程价款、工程结算方面的探讨和研究。

1.2 合同管理

1.2.1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招标围绕工程量来进行, 一旦中标需要投标人按照所报价款签订, 如果出现工程变更将对合同条款造成影响。

1.2.2 清单计价模式采用单价合同, 由于工程量清单详细说明了工程需要的工程量, 是重要的结算依据, 必须采用适合计价方式, 清单计价必须涵盖技术、风险、质量等方面的全部费用。

1.2.3 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 单位直观、简单, 可以明晰清单项目的消耗和资源, 并且清单报价确认后将直接确定竣工结算, 相对比较固定, 另外合同价计算十分便捷, 工程师能够在施工期间依据工程进度报表及时准确的拨付进度款, 结合计日工单价确定变更价及索赔费用, 承包人能够在工程结算阶段根据竣工图纸等资料确定实际完工量, 调整不符的单价, 从而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

2. 编制合同范本的建议

2.1 基本编制理念

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 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负责工程价款支付, 因而发包人的资金能力与承包商的利益紧密相关。同时承包商需要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建设, 因而承包商的建设能力与发包人的利益紧密相关。由此可见,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工, 必须在合同中公平、平等的制定发包人资金安排、风险分配等条款。

工程量清单报价需要招标人结合工程施工图纸等内容, 按照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规定提供实物工程量、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而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实力、工程情况、竞争情况、各种风险因素等情况, 自主填报包括工程成本、利润等单价、汇总价的清单。这种方式区别于传统的定额报价方式, 因此要求发包人、承包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方面相关的事项, 对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价款调整、工程价款纠纷、承担风险、工程竣工价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险费用、工期奖惩价款及合同相关担保价款的处理方式予以确定。

2.2 合同范本方式

在我国,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可以根据工程特点选用以下方式:

2.2.1 固定总价方式, 对于工期短、合同总价小的工程适用固定总价方式;

2.2.2 固定单价方式, 对于工期长、合同总价大的工程适用固定单价方式, 双方应明确综合单价的风险范围及费用算法, 并约定风险范围外的调整方法;

2.2.3 可调价格, 双方明确综合单价等的调整方法, 将法律、国家政策、价格调整、设计变更、更改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考虑进去, 以便于合理调整价格。

工程变更是难以从根本上避免的问题, 容易导致合同价款争议, 发生变更时可以考虑以下方法予以解决:

a.如果合同中存在适用的价格, 应按照既有价格变更价款;

b.如果合同中存在类似工程的价格, 应参考该价格变更价款;

c.如果合同中不存在适用的价格和类似工程的价格, 双方可提出变更价格, 经协商确认后予以执行;

d.如果合同中不存在可参考的价格, 双方又没能达成共识, 可以申请相应的管理机构, 或根据合同约定的解决程序予以处理。

2.3 争议处理思路

合同主体间的关系需要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建立, 当出现争议时, 需要坚持效率优先原则, 尽量避免消极等待的现象, 积极解决争议, 避免争议给合同双方主体带来更大的损失。

2.3.1 需要正确认识索赔, 施工索赔需要合同双方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收集和准备各方面的证据材料、谈判协商, 若争议交由仲裁需要各方在争议解决上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以及财力, 因此需要正确认识索赔, 索赔是借助合同、法律武器保障合同各方的合理合法权益, 索赔是一项双向的行为, 其依据需要是合同、法律法规等文件, 其目的是补偿索赔方的损失。

2.3.2 需要正确处理索赔, 出现争议时, 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 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

3. 合同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 合同管理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3.1 招投标程序的综合评分法等无法体现投标报价的竞争性。

3.2 合同双方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缺乏专职机构和人员, 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3.3 合同范本和清单计价规范存在不相符的问题。

3.4 纠纷解决途径少, 缺乏相应的机构。

为解决这些问题, 需要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a.针对综合评分法无法体现竞争性的问题, 应推行最低标价法, 逐步采用合格低价中标法, 采用暗标方式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 不仅能够严格评审投标人, 还能选取低价中标人, 提高投标竞争性;

b.针对合同双方不重视合同管理的问题, 需要单位领导、相关人员加大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 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培养相应人才, 督促监理单位参与合同管理;

c.针对合同范本与清单计价模式不符的问题, 需要逐步完善清单计价模式相匹配的合同管理体系, 以适应建筑市场的迫切需要;

d.针对合同纠纷的问题, 需要健全合同调解和仲裁体系, 鼓励相应机构的建立和业务的开展, 拓宽纠纷解决途径。

4. 总结

7.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 篇七

工程量计价模式和定额计价模式的不同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市场上的工程量清单一般应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方式,所谓综合单价包括了工程项目中直接、间接费用,技术费用和税款。这样更易于结合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来参考管理各种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上常见的计价模式和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存在两种特点,首先,计价工作以工程量和价钱分离开的形式为依据和原则进行处理,以保证公平合理。其次,是其综合性的管理模式,对工程量进行控制,对价格进行指导,费用则采取竞争。

2.定额计价模式

定额计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各个方面的价格,实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价格相对统的模式,其中,人工、材料采用静态价格,采用一系列计价基数作为直接费,以类别进行分类计算之后统一收取。可是在定额计价模式中以文件的形式发放的调整基价的调价系数总是不能及时发放,因此导致不能与市场实时统一,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定额计价模式使部分价格固定化背离了工程建筑的真正价值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因更切合实际,还按照量与价分离的基本特征,使得市场供求合理,工程建筑贴近真实价值。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统一报价的依据,公平竞争

竞标者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可以得到公平的报价竞争平台,计价规范的范围扩展到了全国,计价规范中使得工程项目名称统一、工程计量单位统、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由此实现了清单项目工程量的统一,为全国建设市场的统奠定了基础,同时高效防范部门垄断和地区的封锁现象。

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包含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出准确、详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单位的职责,同时招标单位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提高招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工程量清单具有公开透明性,这就减少了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贿赂他人、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机率,工程量清单约束、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不道德行为。投标单位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来计算单位工程的成本和利润,综合考虑,精心挑选出经济高效的施工方案,同时也要考虑企业预算资金来确定施工人数、施工机械和材料,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节约资金开支,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完善市场竞争条件。

2.承发包双方风险合理分担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签订的时单价合同,公平的将建设工程中的风险分配给了承包商和业主。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业主承担在工程中漏算项目量的风险。而单价的风险主要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要合理计算施工费用和利润等问题,要全权制定并负责工程量清单中的成本和费用的问题。

3.有利施工合同的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方式,综合单价主要体现在招标中报价,当中标后,报价就会被当做签订合同时的根据确定下来,工程结算时依据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清单中对应的单价之积,明确了工程造价,即使工程量有所变化,也可以快速计算出来,就依据变化后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之积计算,这样在结算时就避免了对工程造价的议论。

工程造价管理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建设招标过程中发挥纲领的作用,对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起重要作用,控制着施工过程的造价。完善优秀的招标文件不光对体现业主的想法有利,还可以保障工程施工的进展顺利,同时也严格监督着工程质量、控制着工程造价。不合格的招标文件会给施工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可能会引起业主和中标单位之间纠纷问题,造成建设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使招标失去了最根本的意义。

在招标和投标过程中,应该对招标文件认真的进行编排、分析,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投标书要求的相关格式都应仔细分析。当中一些条款是和工程造价有关,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各阶段造价都以此为根据,所以更应该仔细分析、认真对待。其次各个条款之间要做好衔接以避免制造矛盾。

2.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是施工项目中从头到尾贯穿其中的管理措施,从工程设计到工程全部都竣工结束。它经历了资金的投资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招标投标阶段、工程的施工阶段和工程的竣工阶段。通过事实实践证明,工程造价最关键的阶段就是资金投资工程设计阶段,因为这一部分的内容涉及到资金投资的问题,所以造价管理在中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这阶段应充分应用优势选取其中最优化的方案,保障后期执行中风险最小化。工程造价是在如今社会发展形式下,按照经济规律,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法,高效的管理手段,发展性的管理方式有效地控制、确定造价。

结语

8.屋面防水工程量清单 篇八

1、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⑴斜屋顶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⑵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的面积。

⑶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屋面刚性防水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的面积。

3、屋面排水管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无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

4、屋面天沟、沿沟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铁皮和卷材天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5、适用范围

⑴“屋面卷材防水”项目适用于利用胶结卷材进行防水的屋面。

⑵“屋面涂膜防水”项目适用于厚质涂料、薄质涂料和有增强材料或无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屋面。

⑶“屋面刚性防水”项目适用于细石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块体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刚性防水屋面,

⑷“屋面排水管”项目适用于各种排水管材:铸铁管、PVC管、玻璃钢管等。

⑸“屋面天沟、沿沟”项目适用于水泥砂浆天沟、细石混凝土天沟、预制混凝土天沟板、卷材天沟、玻璃钢天沟、镀锌铁皮天沟等;塑料沿沟、镀锌铁皮沿沟、玻璃钢沿沟等。

6、有关项目说明

⑴抹屋面找平层,基层处理(清理修补、刷基层处理剂等)应包括在报价内。

⑵檐沟、天沟、落水口。泛水收头、变形缝等处的卷材附加层应包括在报价内。

⑶浅色、反射涂料保护层、绿豆砂保护层、细砂、云母及蛭石保护层应包括在报价内。

⑷水泥砂浆保护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可包括在报价内,也可按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⑸屋面涂膜防水需加强材料的应包括在报价内。

⑹刚性防水屋面的分割缝、泛水、变形缝部位的防水卷材、密封材料、背衬材料、沥青麻丝等应包括在报价内。

⑺排水管、雨水口、箅子板、水斗等应包括在报价内。

⑻埋设管卡箍、裁管、接嵌缝应包括在报价内。

⑼天沟、沿沟固定卡件、支撑件应包括在报价内。

9.建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篇九

1、工程计量程序

按照施工合同文本要求,工程计量一般程序是:承包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八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照约定的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工程计量依据(1)质量合格证书

(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3)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3、工程计量的方法(1)均摊法

均摊法是指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照合同工期平均计算。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宿舍和一日三餐,保养测量设备,保养气象记录设备,维护工地清洁和整洁等。这些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每月都有发生,所以可以用均摊法进行计量支付。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住宿合同价款额是10000元,合同工期是10个月,则每月计量、支付的工作量为:10000元/10月=1000元/月。(2)凭据法

凭据法就是按照承包方提供的凭据进行剂量支付。如:提供建筑工程险保险费、提供第三方责任保险费、提供履约保证金等项目,一般按照凭据法进行剂量支付。(3)断面法

断面法主要用于取土坑或填筑路堤土方的计量。对于填筑土方工程,一般规定计量的体积为原地面线与设计断面所构成的体积。采用这种方法计量,在开工前承包商需测绘出原地形的断面,并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作为计量的依据。

(4)图纸法

在工程量清单中,许多项目都采取按照设计图纸所示的尺寸进行计量,如:混凝土构筑物的体积、钻孔桩的桩长等。按照图纸进行计量的方法,称为图纸法。(5)分解计量法

所谓分解计量法,就是将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方的资金流动。

4、工程价款的结算

4.1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4.2工程价款支付方法和时间

按照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和时间一般划分为四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和返还保修金。

4.2.1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照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然不能按照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2.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照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价格调整确定的合同价款,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2.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 天起按照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4.2.4保修金的返还

工程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5、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费用的支付 5.1工程支付的范围和条件 5.1.1工程支付的范围

FIDIC合同条件所规定的工程支付的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 工程支付 清单费用 清单以外费用 工程量清单 工程变更 成本增减 费用索赔 承包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 保留金 迟付款利息 违约罚金 工程费用

暂付费用 违约费用

一部分费用是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承包商在投标时,根据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报价,并经业主认可的费用。

另一部分费用是工程量清单以外的费用,这部分费用虽然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规定,但是在合同条件中却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它也是工程支付的一部分。5.1.2工程支付的条件

a.质量合格是工程支付的必要条件 b.符合合同条件

c.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师的变更通知

d.支付金额必须大于期中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 e.承包方的工作使工程师满意 5.1.3工程支付的项目(1)工程量清单项目 a.一般项目的支付 b.暂定金额 c.计日工

(2)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a.动员预付款 b.材料设备预付款 c.保留金 d.工程变更的费用 e.索赔费用 f.价格调整费用 g.迟付款利息 h.违约罚金

5.1.4工程费用支付的程序(1)承包方提出付款申请

工程费用支付的一般程序是:首先由承包方提出付款申请,填报一系列监理工程师指定格式的月报表,说明承包方认为这个月他应得的有关款项。(2)工程师审核,编制期中付款证书

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全面审核,修正或删除不合理的部分,计算付款净金额。(3)业主支付

10.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 篇十

摘要:为了保证市场经济稳定发展,优化建筑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竞争手段与方法,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模式应运而生。对此,本文就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进行分析,为完善建筑市场招投标竞价秩序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招投标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模式;工程招标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计价模式也在不断的变化,在建筑市场,基于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方式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引起我们的重视,不断的加强对其的研究,相信随着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利用,招标投标制度将会更好地为我国的市场经济服务。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征及目标要求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是根据相关单位的施工图纸、预算及计算等具体细则,将工程项目的的具体内容及特点性质等进行整合,然后纳入工程量清单中,以此作为工程招标文件,为投标方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通过这种招投标手段,可以減少不同投标方在清单报价上存在的异同,也可以减少其他各项内容存在的差异。总体而言,这种方式可以明确清单的单价和总价,同时可以促进招投标双方的合同协议达成及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与竣工。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招标方可以充分利用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数据信息,了解不同投标方的整体实力,从而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企业,其不仅可以促进市场良性发展,还能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中标企业的工程量清单可以真实反映企业实际能力,也是对投标企业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

1.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标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投标企业利用建筑市场参与投标竞争,根据施工合同完成工程,以达到获取相应利益的目的,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提供保障。反之,招标方就能够从中获得各方面非常满意的工程,同时在后期的运营和使用阶段,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此同时,与传统计价模式比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方式的优势更为突出。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同时可以结合当前高新技术成果,实现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招标的信息化、网络化及动态化,从而更好的控制工程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以此实现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另外将工程清单项目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对各单元的施工工序、施工质量实施实时监测,有利于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同时,招标方可以利用投资分析技术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和预测,有利于工程造价目标的实现。

2、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现实阻力。人们受传统思想观念的约束和影响,新的招投标方法难以主动推行和尝试,这将制约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工作的开展。

2.2工程量计算方法造成的影响。目前许多地区所试行的办法仍然选择与现行计价定额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把原定额相关项目进行简单的划分、整合。这样容易造成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所含的内容模糊,使其项目划分、计量方法、计量单位三者难以统一,不利于投标企业进行投标。

2.3、许多企业的企业定额尚未形成。许多建筑企业因尚未形成能够表现本企业技术资源优势、先进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内部定额(企业定额),他们仍采用预算定额价来计算直接费,然后依此为基础并按有关规定计取其它费用、利润、税金等,考虑有关的调价政策和优惠折扣系数,从而形成综合单价。这样计算出的综合单价,不能明显体现建筑企业个性特点和市场竞争性。

2.4现行评标办法的弊病。现行的评标办法往往容易造成由于投标企业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科学管理方法大大降低工程造价(可能与其它报价相差甚远)而落标,有失公正。

2.5相关从业人员素质的影响。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对各个环节的人员素质要求很高,而目前从事这方面工作的造价人员从学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都有待提高。

3、加强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标管理

3.1实现标准化的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必须由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保驾护航。必须强调的是,当前在我国的建设领域,一些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亟待完善之处,政府部门在实施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手段,所以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首先应制定与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向配套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消耗量定额计算的详细依据。其次还应不断完善已有的传统计价模式规定,使其能够与时俱进,适应当前市场的需要。

3.2加强招投标方的管理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管理,一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管理,二是对投标报价的审查。(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管理。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工程项目造价的核心,而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工程量清单,是计价的依据来源,所以应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管理。首先,在编制清单的时候应严格结合招标需求,所有的类目与细则,均应以确定的、标准的语言和数据进行表述说明,做到不重不漏。此外还应具有前瞻性,一旦在过程项目的施工中发生了清单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时,业主便有可能面临索赔,或者使项目难以按期完成,进度落后。所以,适当的前瞻性能够在工程量清单现有的内容基础上合理增设一些有可能在发生的项目,使业主方的损失减至最低。(2)严格审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查的范围应该涵盖项目整体造价、每个分项的单价等。在某些情况之下,投标方往往使总价保持恒定,而将变化范围不大的单价压低,将其余的单价提升,以达到结算时追加款项的目的。所以必须避免忽视单价,只看造价的做法。(3)标底编制的管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对编制标底的管理也应严格,必须详细了解各项因素的当前市场价格,并通过调研走访了解价格的变化,从而在造价方面有所依据。实际编制的过程中,应保持人材机消耗量恒定的同时,以当前的合理市场价格来形成工程量清单单价,从而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对清单项目进行界定的时候,一方面应对所有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另一面还应使合同的明细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严格一致。在对各项分类进行计量的时候应该选择国际通用的计量方法与计量单位,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换算与调整。

3.3提高招投标管理人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现代管理工作要求基建工作招投标管理人员及概预算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基本建设的程序,知晓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其能以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为宗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3.4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提高评标的科学性。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弊端,有些工程招标人也发布了公告,开展了登记、审查、开标、评标等一系列程序,表面上按照程序操作,实际上却存在着出卖标底,互相串标,互相陪标等现象。有的承包商为了中标,打通业主、评委,打人情分、受贿分;或者干脆编造假投标文件,提供假证件、假资料;甚至有的工程开标前就已暗定了承包商。一些业主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标过程中自由性、随意性大,规范性不强;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所以,要体现招标投标的公平合理,评标定标是最关键的环节,必须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利用工程量清单来有效地解决以上遇到的一些问题,提高投标的效率。

总之,在实际推行工程量清单模式下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如对工程量清单模式与计价规范化的重视和认识情况;与该种模式相配套的各项要求是否完善;施工工程合同编制模板、内容、管理等方面是否完善等;这些因素都将影响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因此,只有不断完善、创新和尝试,认真注意每个细节,把握重点环节,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才能发挥投资资金的最大化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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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凌展发.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中介机构的工程招标及工程造价管理[J].广西城镇建设,2011,(8).

[3]梁志斌.关于工程量清单在工程招标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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