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实验小学岗位聘任考核办法

2024-07-14

区新实验小学岗位聘任考核办法

1.区新实验小学岗位聘任考核办法 篇一

学校干部聘任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建立我校干部工作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发展,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一支“肯干、敢干、能干、有序、大度”的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

二、考核内容

1、基础性部分:

(1)干部完成基本工作情况考核:根据干部岗位职责要求,考核干部履责

情况。

(2)干部管理能力考核:对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计划制订、组织实施、检查评价、反馈调节”四大环节的执行能力进行考核。

2、发展性部分:

(1)自主计划性工作考核: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对

干部自主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过程生成性工作考核:根据学校工作生成性特点,对干部承担自主计

划工作以外上级分管领导布置的生成性工作完成性情况进行考核。

3、特色性部分:

由学校对中层干部在一学期中所做出的有特色的工作,经校务会议认定后进行评语性考核。

三、考核方法:

1、每月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确定干部月考核项目,由主管领导进行考核。

2、每学期末由教代会代表按“德、能、勤、绩、廉”五个项目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综合测评。

3、中层领导的考核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考核为D等的要提交校务会议讨论,校务会议研究确立后要与中层干部本人谈话。

4、每自然年末,由学校综合中层干部自评、月考评、学期考评情况,对中层干部做出总体评价,填入干部考核登记表,记入档案,并做为中层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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