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精选4篇)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篇一
张宋小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
组长:单宣德
组员:王希栋保合志李少霞魏玉梅
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综治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根据上级综治部门的工作部署,拟定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安排,并加以落实。
三、认真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达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认真做好“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五、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密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减少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七、组织一定力量做好看护或巡逻检查,发现有危害治安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亦可临时处置或参加堵截、追捕
案犯。
八、如发现犯罪分子的作案现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组织好有关人员按照现场保护的基本要求,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九、加强对教职工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主动为教职工排解纠纷,保证大量纠纷能够及时发现,就地解决,使大量濒于激化的纠纷得以制止,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十、对学校外租房屋和暂住人员要加强管理教育,登记注册,并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
十一、消防工作常抓不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十二、逐级组织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或无违法犯罪合同书,做好月检查、季考核、年奖惩兑现工作。
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年初有书面规划、半年和年度有书面总结,年底有奖评。
2011年9月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篇二
南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1‟9号
关于开展南平市中小学幼儿园 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甘肃“11.16”幼儿接送车重大交通事故后,12月12日,江苏省又发生一起校车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校车安全工作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两起有关校车的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预防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从12月14日至12月20日,由南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
二、检查地点
各县(市、区)以及部分乡镇、学校、幼儿园。
三、人员组成及分组
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1名处级领导带队,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抽调3名有关部门人员,每组3-4人。
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市公安局领导带队,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派员参加。地点:顺昌、邵武、光泽;
第二组:市教育局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派员参加。地点:延平、建瓯、建阳、武夷山;
第三组: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派员参加。地点:浦城、松溪、政和;
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学校。具体检查路线安排由各督查组与县(市、区)商定。交通车辆由带队单位负责,联系安排工作由各级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有关文件情况
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安„2011‟38号)、《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南教安„2011‟59号)等文件,开展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日常管理、检查和专项整治、隐患整改情况。2.检查学校校车和学生接送车日常安全监管情况
(1)公安交警部门对校车进行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安全检测、标识或标牌喷涂(张贴)记录、驾驶人资质审验的档案台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登记情况;依法查处校车违章违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记录及抄告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学校情况;校门口及附近交通道口交通秩序整治情况;
(2)教育部门及学校对校车审核、驾驶人准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隐患排查、一车一档、标识或标牌喷涂(张贴)、专人跟车查验、校车维护保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交通安全教育、校车超员超载和改装拼装的情况;
(3)交通运输部门对专业运输企业与学校已签订承运协议的营运车辆的资格审查、监管情况。
五、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县(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校车、学生接送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2.实地查看、暗访调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乡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地区,特别要针对有接送学生的民办幼儿园,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3.及时反馈、加强指导。督查组要及时向当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参加督查组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设 区市公安、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做好工作衔接。
2.要认真做好情况汇报和数据统计工作。各县(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乡镇和学校都要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提供开展校车、学生接送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工作台账等相关备查材料。
3.各督查组要突出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不走过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4.各督查组要做好检查情况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迅速形成书面督查情况报告,于12月22日前提交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冯 磊 电话:8827535,8801558 邮 箱:npjydyk@163.com 注:此通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下载,分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成员单位。
南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篇三
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拟定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和计划。
3、协调、督促、监察学校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对学校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及校园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5、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6、积极配合家长及时纠正在校学生的不良行为,确定帮教对象,开展后进生、劣迹生的帮教,促进帮教对象的转化。
7、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篇四
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各有关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县委关于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当好县委、县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谋和助手,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2、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措施;
3、制定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
4、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2、负责“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村镇选点备案,指导“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工作规划和目标的实施;
3、负责新农村建设的调查及政策研究工作;
4、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宣传、经验总结、工作总结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目标表彰工作;
5、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信息交流;
6、负责协调有关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督查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度,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检查验收和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每次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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