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给水泵检修规程

2024-11-29

锅炉给水泵检修规程(5篇)

1.锅炉给水泵检修规程 篇一

水泵定期保养规程1.0目的

确保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2.0适用范围

所有大厦安装的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补压泵、排污泵、空调水泵。

3.0职责

由管理处维修人员负责水泵定期保养。

4.0内容

4.1生活水泵和空调水泵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4.2消

防水泵和喷洒泵每一个月、补压泵每二月进行一次试运行,运行时间10-15分钟,消防泵起动时在管网顶部试消火栓出口喷水射程达6M以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4.3排污泵、潜水泵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4.4水泵保养时应把与泵体相连的2米范围内阀门、压力表、管道等随泵同时保养。

4.5泵体的保养

4.5.1检查泵体应无破损、铭牌完好、水流方向指示明确清晰、外观整洁、油漆完好。

4.5.2补充润滑油,若油质变色,有杂质,应予更换。

4.5.3检查盘根密封情况,若有漏水应增加或更换石棉绳填料。

4.5.4联轴器的联接螺栓和橡胶垫若有损坏应予更换。

4.5.5紧固机座螺丝并做防锈处理。

4.5.6生活水泵和空调水泵因运转频繁,每年应拆开联轴器两端轴承进行清或更换。

4.6电机的保养

4.6.1外观检查应整洁,铭牌完好,接地线连接良好。

4.6.2拆开电机接线盒内的导线连接片,用500V兆欧表测试电机绕组相与相、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0.5兆欧。

4.6.3电机接线盒内三相导线及连接片应牢固紧密。

4.7相关阀门、管道及附件的保养

4.7.1各个阀门的开关应灵活可靠,内外无渗漏。

4.7.2单向阀动作应灵活,阀体内外无漏水。

4.7.3压力表指示准确,表盘清晰。

4.7.4管道及各附件外表整洁美观、无裂纹,油漆应完整无脱落。

4.7.5点动判断水泵转向是否正确,若有误应予更正。

4.8控制柜的保养

4.8.1断开控制柜总电源,检查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应灵活可靠。

4.8.2检查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电器接触线头和接线端子的接线螺丝。

4.8.3清洁控制柜内外灰尘。

4.8.4合上总电源,检查电源指示应正常。

4.9保养完毕起动水泵,观察电流表、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

4.10观察水泵运转应平稳,无明显振动和异声,压力表指示正常,控制柜各电器无不良噪音。

5.0主要水泵保养项目

5.1SB单吸清水离心泵保养项目及要求见表

序号

维护项目

操作要求及技术要求

1

检查填料函

本泵采用填料函密封时,必须注意填料的松紧,太松漏水太多影响性能,在正常时,漏水量应在每分60滴左右,滴水为正常,周围溅水就不正常

2

检查机械密封

本泵在采用机械密封时,切忌断水情况下运转,调试时也只可作瞬间点动,该机械装置在正常运转时会有少量滴水从挡水圈前流出,当漏水量较多时,应检查磨擦环,检修或更换该机械密封正常情况下寿命为8000小时,一般不必整套更换只要调换动环和静环这一对磨擦环即可

3

润滑轴承

本泵采用进口SKF系列轴承半封闭型,出厂时已加高温润滑脂,可连续运行2年以后,以后每年需加润滑脂一次

4

检查叶轮清理

异物

如遇特殊情况,水泵叶轮损坏或轧入异物,需检查清理,则需拆下轴承体和尾盖,向后面拉出轴和叶轮,泵体及进出水接管不必拆动

5

检查易损件

泵的主要易损件包括弹性联轴器,机械密封,动静环,O型橡胶卷,轴承,叶轮螺母,填料压板等,维保时应注意仔细检查,如损坏应及时更换

1.质量记录表格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验证记录表

2.锅炉给水泵检修规程 篇二

日期:2010-10-25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2005]22号文要求,由福州市建设局组织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福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程实践经验,吸收借鉴省外的好做法,并结合实际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有6章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分类、工程设计、工程材料及设备、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本规程仅适用于福州市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省内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在执行本规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告省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组织单位: 福州市建设局 编制单位: 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

编制人员: 邹一平罗蜀榕 林瑞良 林 峰 宋建东 王希俭 郑文芳 谢德玲 肖友淦 林光信 陈志宏 卓 雄

主审人员: 陈 芬 程宏伟

审定人员: 刘德明 陈晓凤 陈礼洪 林小洛 唐丽虹 王仁聪

邱福强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供水安全、卫生、适用、经济,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福州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室外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省内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1.0.3 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做到安全适 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水质污染、保护环境。

1.0.4 本规程规定所用的所有可能与水接触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影响水质,各项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 价标准》GB/T17219-1998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规范 的要求。

1.0.5 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 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未经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不得在 工程中使用。

1.0.6 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凡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规程。2 术语、分类 2.1 术语

2.1.1 水厂输水干管 delivery pipe 由自来水厂向城区市政给水管网输送自来水的管道,简称出厂干管。出厂 干管管径一般在DN600及DN600以上。2.1.2 给水主干管 main supplying pipe 转输输水干管来水的给水管道。给水主干管管径一般在DN400及DN400以上。

2.1.3 配水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pipe system 从给水主干管引出、向接户管配水的管道。配水管管径一般在DN150~ DN300。

2.1.4 环状管网 pipe network 配水管的一种布置形式,管道纵横互相接通,形成环状。2.1.5 树枝状管(网)branch system 配水管的一种布置形式,干管和支管分明,形成树枝状。2.1.6 引入管 service pipe,inlet pipe 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普通 用户引入管管径一般在DN150以下;大用户引入管管径一般不超过DN300。2.1.7 接户管 building unite pipe 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直接与建筑物引入管相接的给水管道。2.1.8 单路进水 single inlet 用户只设一条接户管的给水方式。2.1.9 双路进水 double inlet 用户设两条或两条以上接户管的给水方式。2.1.10 贸易结算水表 commercials balance meter 供水企业用于与用水户进行水费结算的水表。2.1.11 用户 user,consumer 贸易结算水表所对应的部门或单位、集体、个人用户的统称。2.1.12 用户给水管道 user pipe 贸易结算水表后的供水管道,产权归业主,维修管理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 相关单位负责。

2.1.13 给水管道附属设备 attachment of water-supplying pipe 给水管道中用于配水、安全、检测、计量等要求所设置的设备。主要的给 水管道设备有:阀门、消火栓、市政取水装置、排气阀、泄水阀、水表(或流量计)、倒流防止器、水锤消除设备、测压、测流装置等。2.1.14 给水管道配件 water-supplying fittings 指给水管路中的转变连接配件(简称配件),用于管道走向、管径与管材 的变化,管道引出分支管,管道与阀门等设备的连接。2.1.15 给水管道标识物 water-supplying marker 用于标识管道位置、管径、埋深的标志桩、警示带与示踪带等。

2.1.16 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 attaching building of water-supplying pipe 用于保护管道和管道设备砌筑的构筑物,主要有:阀门井、管支墩、水表 井、水表箱、排气阀井、排泥湿井、消火栓井、市政取水井(箱)等。2.1.17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接入以叠加方式来提升供水压力、向用户(或高位水 箱)供水的具有智能化调控功能的装置。2.1.18 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民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 或自然分界线所包围、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 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 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2.1.19 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包围、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 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2.1.20 居住组团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2.1.21 混合型住宅小区

既有多层、中高层住宅,又有高层住宅的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商业与住 宅合建的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2.1.22 用户的立户

指用户向供水企业申请用水并装设单独的收费计量水表(贸易结算水表)及由此建立相应的用户收费账号和用户名称的过程。2.2 分 类 2.2.1 住宅类别 1 低层住宅

一层至三层的居住建筑。2 多层住宅

四层至六层的居住建筑。3 中高层住宅

七层至九层的居住建筑。4 高层住宅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注:本规程中将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统一简称为多层住宅。2.2.2 综合楼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2.2.3 商住楼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多层或高层建筑。2.2.4 用水性质分类 1 临时性用水

指向用户工程施工提供的城市用水。2 永久性用水

指满足用户功能使用的城市用水。2.2.5 用户分类 1 施工用户 指申请施工用水时所提供的水表用户收费账号与名称相对应的用户。2 集中用户

指贸易计算总表用户收费账号与名称相对应的集中用户。3 消防用户

指从市政消火栓上取水、满足城市消防需要的部门。4 市政用户

指从市政取水栓上取水、满足城市绿化、浇洒道路需要的部门或单位。5 住宅小区公共用户

指住宅小区内部的公共用户,包括小区内部承担消防、景观、绿化、卫生 等公共用水水费缴交单位,其中消防用水包括室外消火栓、室外消防水池、室内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等的用水。6 个人用户

指具有独立产权的单元或独立住宅用户。3 工程设计

3.1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1.1 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文件一般由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部分文件组成。对于小型简单工程(非水厂输水干管)设计,参照本规 程可适当简化,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3.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要求。应能满足投资估算、经济评价、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 送审等要求。

3.1.3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要求。应能满足控制工程投资、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 标及施工准备等要求。

3.1.4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要求。应能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管材、配件制作及工程验收等要求。施工图主要内容包括: 1 图纸目录

包括图纸名称、图幅、张数和备注。2 设计说明

1)应注明设计的依据文件、定线的批准、管道走向、管径及管长、管材 及接口方式、防腐措施、管沟断面及基础处理等; 2)应说明所套用的各种标准设计图; 3)应说明管道试压等级和施工注意事项; 4)应有图例说明;

5)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设计,应说明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供水区域划 分、楼盘的工程概况、水表选用等内容。3 材料与设备表

应编制管道材料及设备表、建(构)筑物一览表。4 市政给水管道平面图

宜在1:500(或1:1000)比例的带状现状地形平面图或规划道路平面图上设 计。带状图宽度,以能标明管道相对位置的需要而定,宜为管道两侧各50m 以内或道路两侧红线外各10m范围内。平面图的设计内容应包括: 1)管径;

2)现状道路或规划道路中心线或测量中心线,中心线桩号,中心线的折 点坐标;

3)现状及规划市政给水管道的内容;

4)管道与道路中心线的距离或与永久性地面构筑物的相对距离; 5)管道折点坐标(或以桩号、路中距离代替),管道中线的方位角; 6)管道上的节点布置和节点大样及索引; 7)相交或相近平行的其他管道现状; 8)指北针方向、相关道路名称。5 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平面图

包括住宅小区或工业区等,宜在1:500比例的小区总平面布置图上设计。平面图的设计内容应包括: 1)管径;

2)水表口径、水表的用水性质;

3)管配件名称、管道支墩形式、消火栓的位置; 4)小区内各座建筑物的编号、层数、名称及相对标高; 5)管道上的节点布置和节点大样及索引;

6)泵后加压管、室内消防管、室外消防管、区域室内消防管等其他管道 现状及规划;

7)指北针方向、道路名称。6 横断面图

综合表示各种管道的相对位置关系,包括道路横断面图,小区室外管道横 断面图由规划设计部门提供,市政道路管道横断面图由道路方案设计部门 提供。7 纵断面图

市政道路管道应设计管道纵断面图,纵断面图应与市政给水管道平面图相 互对应。以平面图管道对路中心线的投影为横轴,横轴的比例应与平面图 一致(1:500或1:1000);以高程为纵轴,纵轴的比例为1:100或1:200。纵 断面图应标注:

1)设计控制点、管件等位置和桩号;

2)现状或规划地面高程、管中设计高程、管顶覆土厚度(或埋设深度);

3)管径、管材、管道坡度;

4)管件规格和数量、构筑物规格和数量; 5)管道基础型式;

6)管径>DN800的管道,在纵断面图上应标出地质钻探的位置及地质状况。节点大样

包括管道组合节点、非标管件加工、管道交叉处理及穿越河道、铁路与公 路等特殊地段的管道施工大样。9 支墩、井室结构图

包括支墩、井室工艺结构图及钢材(钢筋、板材)用量表、混凝土用量表 等。10 制图标准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制图标准。3.2 水量、水质和水压

3.2.1 设计用水量应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水资源状况、气 候、用水习惯等,根据现行国家用水量标准、规范中用水定额的要求,本 着节约用水原则,综合分析确定。主要由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民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工业企业用水量; 4 绿化用水量;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6 道路、广场用水量; 7 公共设施用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3.2.2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8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 规范》(2001年)等要求。其他给水系统水质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的 要求。

3.2.3 设计水压应结合供水区域地形地势、建筑物高度等现状,根据现行 生活、工业及消防给水等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综合分析计算确定。3.3 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设计

3.3.1 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年版)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3.3.2 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给水专项规划与市政管网布局现 状综合考虑,并进行水力计算。

3.3.3 水厂输水干管一般不宜少于两条,当有安全贮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 措施时,也可修建一条输水干管。输水干管和连通管管径及连通管根数,应按输水干管任何一段发生故障时仍能通过70%的设计流量确定。负有消防 给水任务时,还应包括消防用水量。

3.3.4 市政给水干管宜布置成环状,城郊及允许间断供水的区域可布置成 树枝状。在树枝状管段的末端应设泄水阀。

3.3.5 市政给水管道宜布置在人行道、慢车道或绿化带下,宜与道路中心 线或主要建筑物呈平行敷设,并尽量减少与其他管道的交叉。

3.3.6 市政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的净距应符合相关规范的 规定。

3.3.7 市政给水管道覆土深度应根据车辆荷载、管材强度及与其它管道交 叉等因素确定。行车道下的管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m。3.4 建筑及小区给水管道工程设计

3.4.1 建筑及小区给水管道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4.2 用户申请施工用水时,应先确定永久性供水方案,并根据永久性供 水方案确定小区接户管位置及管径。

3.4.3 用户申请永久性用水时,应完成小区内供水系统的设计,其供水系 统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宜采用“ 一户一表”。

3.4.4 承担小区主要供配水任务的市政配水干管宜在小区周边布置成环状,小区室外给水管宜从两个或两个以上方向的市政配水干管上引水,应尽 量减少过街横管的数量。

3.4.5 小区室外给水干管宜布置成环状,小区支管和接户管可布置成树枝 状。小区室外给水干管宜结合用水大户、消火栓等分布情况合理布置,宜 以最短距离向用水大户供水。

负有室外消防给水任务的室外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 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树枝状。

3.4.6 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宜布置在人行道、慢车道或绿化带下,且宜与道 路中心线或主要建筑物呈平行敷设,并尽量减少与其他管道的交叉。3.4.7 小区室外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的净距应符合相关规 范的规定。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m,且不得影响建 筑物的基础。

3.4.8 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覆土深度应根据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 等因素确定。行车道下的管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m,绿化带下的管顶覆 土深度不宜小于0.6m。

3.4.9 建筑及小区的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压力直接供水。市政 给水管网的水量、水压周期性或经常性不足时,应根据城镇供水条件、小 区规模和用水要求、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等综合分析确定增压供水 方式。

3.4.10 建筑及小区的不同用水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接户管后分 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系统,并分设水表计量。

3.4.11 多层住宅1~3层(含架空层)生活给水系统宜由市政供水压力直 接供水,市政压力无法直接供水的采用增压系统供水。

3.4.12 多层住宅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标准,并 结合市政供水压力,合理确定供水方式。

3.4.13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若技术、经济 上允许,可采用独立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3.4.14 建筑及小区内严禁设置直埋式地下生活饮用水池。建筑物内的生 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 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它用 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

3.4.15 工业等非住宅类小区供水系统应参照住宅小区的设置原则合理确 定。

3.4.16 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从市政给水管网接入的双路供水水源,宜 按下列顺序选择: 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分别由两个水厂供水。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在建筑物或小区的两侧,均由一个水厂供水。3 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在建筑物或小区的同向两侧,均由一个水厂供水。4 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在建筑物或小区的同向一侧,均由一个水厂供水。3.5 阀门设置

3.5.1 给水主干管与配水管网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分段和分区检修的阀门。给水主干管上任意两个相邻阀门之间不宜超过三条配水管,且阀门设置 间距不宜大于1km。给水主干管变径处需要设置阀门时,宜设置在小口径管段上。3 给水主干管分支与配水管的连接处,宜在配水管起端处设置阀门。4 配水管网阀门间的管段上消火栓数量不应超过5个。小区室外环状管道 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数量不宜超过5个。

3.5.2 阀门宜优先选用闸阀。DN600及DN600以下宜采用软密封闸阀(或称 弹性座封闸阀,下同);DN300及DN300以下应采用软密封闸阀; DN50及 DN50以下分支管上,宜采用铜质闸阀。受场地或安装条件限制时,DN600以 上阀门可采用蝶阀。

3.5.3 蝶阀安装时,启闭阀板的主传动轴应垂直地面、方芯端朝上方。3.5.4 DN600及DN600以上蝶阀的管段附近,宜设置DN600的检修人孔。3.5.5 DN400及DN400以上阀门应设置伸缩器。阀门和伸缩器宜分别为独立 成套设备。

3.5.6 DN50及DN50以下阀门宜安装于阀门箱内。DN300及DN300以下阀门设 置于人行道时宜安装在阀门套筒内,设置于非人行道时应安装在阀门井内。DN300以上阀门应安装在阀门井内。

3.5.7 DN50及DN50以下的水表前阀门宜采用抽杆式铜闸阀,装设于水表箱 内。DN50及DN50以下的水表后阀门宜采用黄铜截止阀,装设于水表箱外。DN50及DN50以下的止回阀宜采用黄铜止回阀(硬密封),装设于水表后。3.5.8 DN50及DN50以上的用户水表前阀门宜采用加密表前阀,阀体可根据 实际情况选用软密封闸阀等型号,并增设密码操作控制装置。3.5.9 阀门公称压力应不小于1.0MPa。3.6 排气阀设置

3.6.1 在输水干管、给水主干管和配水管网的隆起点及平直段上每600~ 800m应设置排气阀。

3.6.2 排气阀前应设置检修阀门。检修阀门宜优先采用闸阀。受安装高度 限制无法安装检修阀门时,可采用自带检修阀门的排气阀,或采用对夹式 蝶阀代替闸阀。

3.6.3 排气阀口径应根据干管口径和排气时间综合确定。3.6.4 DN600及DN600以上干管的排气阀可结合检修人孔设置。

3.6.5 在易产生水柱拉断水锤处,宜在管道上方三分之一管径位置增设大 口径的快速排气阀。

3.6.6 排气阀公称压力应不小于1.0MPa。3.7 泄水阀及泄水管设置

3.7.1 输水管道、给水主干管和配水管网低洼处及阀门间管段低处宜设置 泄水阀和泄水管。其数量和直径应通过计算确定。

3.7.2 泄水管必须专用,不得从泄水管上接入用户管或兼作其它用途。3.7.3 泄水管受地形条件限制无法直接排水时,宜设置排泥湿井,将泄水 排入湿井,用水泵抽排至井外。3.7.4 泄水阀规格宜按表3.7.4选用 表3.7.4 泄水阀选用表

给水管管径 ≤DN400 DN500 DN600~DN700 泄水阀规格 DN100 DN150 DN200~DN250 给水管管径 DN800~DN900 DN1000 ≥DN1200

泄水阀规格 DN250~DN300 DN300~DN400 DN400~DN500 3.8 消火栓设置

3.8.1 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两边及十字 路口附近设置消火栓。

3.8.2 消火栓距道路边缘不应超过2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两个消 火栓的最大间距不应超过120m。

3.8.3 市政消火栓导管宜从配水管上接出,其管径不应小于DN100。消火 栓导管上的软密封闸阀应带有明显的启闭标识。

3.8.4 市政消火栓可选用地上式或地下式,设计时应综合市容、消防、维 护管理及地下水位等因素选用,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地上式消火栓。3.8.5 地下消火栓井井底宜设反滤层,井盖板上应有“消火栓”或“消防 ”字样的标志,并喷红色油漆明示。3.9 市政取水点设置

3.9.1 市政取水点的设置应由用水单位提出申请,经供水企业管理部门核 准后方可设置。

3.9.2 市政取水点宜从配水管引出,导管管径不应大于DN100;导管上应 设辅助阀门、倒流防止器和计量水表。取水点位置距道路边缘不宜超过 2.0m。

3.9.3 市政取水点应采用防盗型地面式箱体,箱体应有明显标识。3.10 防止水质污染措施

3.10.1 城市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3.10.2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尽量避免穿过毒物污染及腐蚀性等地区,当条 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10.3 局部给水管道按规划管径施工,在未形成环状管网或用水量未达 到规划水量引起流速偏小时,应在适当位置增设临时放水点。

3.10.4 室外消火栓布置在市政给水管网上时,应确保管道系统不因室外 消火栓长期不用而影响供水水质。消火栓接生活与消防合用管道时宜直接 相接,接管长度不宜超过6m。

3.10.5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产生虹吸回流而受污染,生活饮用水管道 的出水口、贮水池、水箱等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3.10.6 从市政给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 上设置倒流防止器。倒流防止器设置应符合倒流防止器产品标准中有关规 定,倒流防止器应设置于计量水表后,应明露设置且易于排水。1 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 2 从城市给水管道上直接吸水的水泵,其吸水管起端; 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观赏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 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 充(补)水管上; 由城市给水管直接向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 或密闭容器注水的注水管上; 垃圾处理站、动物养殖场(含动物园的饲养展览区)的冲洗管道及动物 饮水管道的起端; 绿地等自动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其管道起端; 7 从市政给水环网的不同管段接出引入管向居住小区供水,且小区供水管 与城市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时,其引入管上。3.11 测压、测流点设置

3.11.1 为了对供水管网的压力、水量分布进行监测,并分析各条管道的 通水能力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和产销差时,设置测压点、测流点。3.11.2 测流点应根据城市规划及实施情况综合确定,符合区域测流要求。测流区域的划分宜以市政给水主干管(在市政道路上)为分界,自然划 分为不同的测流区域,或以一次性成片开发建设的区域为测流区域。每个 测流区的范围宜控制在1km2以内,每个测流区域设2~3个测流点。3.11.3 在DN400及DN400以上给水管上设置测流点时,宜装设插入式流量 计或管道式流量计。测孔宜设在直线管段上(上游直线段不小于30倍管径,下游直线段不小于10倍管径)。插入式测流孔可兼作水样取水点。DN300及DN300以下且不承担转输水量的给水管上设置的测流点,宜装设WPD 型水表。

3.11.4 测压点应设于给水干管的交叉点附近、大用户的分支点附近、水 厂、加压站及管网末端等处,邻近的市政消火栓可作为测压取水点。3.11.5 测压点、测流点的设置应由供水企业管网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 确认。

3.12 小区计量水表

3.12.1 在小区的进水总管上应设监控水表。设在负有室外消防给水任务 的小区进水总管上的监控水表,应选用WS型DN150或WS型DN100垂直螺翼式 水表或WPD型水表(DN150以上)。

3.12.2 小区内应按不同性质、不同最终用户分别设置贸易水表,实行“ 一户一表”计量。

3.12.3 住宅分户立管应出户,水表宜出户集中安装。屋顶消防水箱应设 置计量水表。

3.12.4 建筑物内水表规格宜按下列使用场所确定: 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等用水量均匀的建筑按设计秒流量选定水 表的常用流量。住宅及旅馆等用水量不均匀的建筑按设计秒流量选定水表的过载流量。3 12.5 小区接户管水表规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按接户管的设计流量选定水表的常用流量。需通过消防流量的水表,应以生活用水的设计流量叠加小区一次消防所 需的最大消防流量进行校核,校核流量不应大于水表的过载流量。3.12.6 在具有最低小时用水量的确切资料时,最低小时用水量不宜小于 水表的最小流量值。

3.12.7 用于水池的计量水表,应按管网压力、水池容积、最高时用水量 等因素来确定水表规格。3.12.8 水表类型选用 常用水表:用于贸易结算的普通水表,其计量精度应选择B级及B级以上。C级水表:用于居民“一户一表”及小流量的商业用水,口径DN15~ DN20。复式水表(子母表):用于非集中水池的供水区域,且时变化系数较大 的用户,如中小学、游泳馆、体育馆、戏剧电影院、展览馆等。设消防专 用管网的小区,在进水总管上设置的公共用水水表应采用子母表。4 WPD型水平螺翼式水表:用于管径大于DN50的小区测流、集中供水及夜 间有一定用水量的用户,如采用水池供水的住宅建筑、办公楼及医院、宾 馆、招待所、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学校(内有教职工宿舍)、施工用水、娱乐场所等。WS型垂直螺翼式水表:用于消防水池补水管、直接增压进水管、居住小 区接户管。预付费水表:用于管理上需要预付水费的用户,基表应为C级水表。7 远传集中抄收水表: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及高层建筑用户,基表应为C级 水表。超声波、电磁流量计类水表:用于大口径用户、用水大户及测流、监控 水表等。

3.12.9 DN50及DN50以上的水表,无自带滤网等过滤设施的,应在表前装 设过滤器,安装位置应满足水表的表前直管段长度要求。3.13 给水管道标识物设置

3.13.1 埋地给水管道应设置警示带。警示带上沿长度方向每隔800mm应标 有特殊标识。

3.13.2 DN100及DN100以下管道的警示带,应在管道正上方200mm处铺设; DN200~DN400管道,应在管道正上方300mm处铺设;DN500以及DN500以上管 道,应在管道正上方500mm处铺设。

3.13.3 采用非金属管材的地下给水管道,应在紧靠管道外壁上方同时埋 设金属示踪线,可采用8#镀锌铁丝,具体做法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3.14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3.14.1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满足安全供水、环保节能、管理方便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及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网叠压供水 技术规程》的规定

3.14.2 设备的入网应有利于城市供水管网的发展建设和监测管理,保障 供水卫生、安全和满足用户的需求,不应对城市供水产生不利的影响。3.14.3 小区给水系统采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时,可选择直接增压或增压 至屋顶水箱的供水方式。

3.14.4 小区采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时,应根据小区设计流量、增压装置 吸水管径、吸水长度以及市政供水管网管径、供水负荷、接管点压力等因 素综合确定设备参数。

注:直接增压供水方式的,设计流量为设计秒流量;增压至屋顶水箱的供 水方式,设计流量为最大小时流量。

3.14.5 符合表3.14.5-

1、表3.14.5-2的小区,宜优先采用直接增压供水 方式。不允许长时间间断供水或有水量调节要求且符合表3.14.5-3的小区,可采用增压至屋顶水箱的供水方式。增压至屋顶水箱的供水方式也可用 于多层住宅建筑二次供水旧系统的改造。

3.14.6 医院、化工厂、有毒有害物资仓库等有可能对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的单位以及不允许停水的单位,禁止采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表3.14.5-1 叠压供水技术参数选用表 户数 设计流量 水表 口径 泵前吸水管径 吸水

长度 市政供水管径 接泵前市政供水管负荷 接管点压力 L/s m3/h mm mm m mm MPa 10 1.87 6.72 DN40 ≥DN50 ≤100

≥DN150 流速v≤0.91m/s 水力坡降≤11.2m/km ≥0.16 20 2.72 9.81 DN50 ≥DN65 3.41 12.29 DN50 ≥DN65 ≥DN200 流速v≤1.01m/s 水力坡降≤9.15m/km

4.01 14.45 DN50 ≥DN80 50 4.56 16.42 DN80 ≥DN80

注:设计流量按设计秒流量计,采用概率法,按双卫(淋浴器和浴盆)、无集中供热住宅,每户卫生器具设置情况为:厨房龙头1个、淋浴器1个、浴盆1个、洗脸盆2个、低水箱坐便器2个、阳台龙头1个、洗衣机龙头1个。单户卫生器具总当量7.45。户

数 生活用水

最大水量 水表口径 泵前吸水管径 吸水 长度 市政供水管径 接泵前市政 供水管负荷 接管点压力 L/s m3/h mm mm m mm MPa 10 1.87 6.72 DN40 ≥DN50 ≤100 ≥DN150 流速v≤0.91m/s 水力坡降≤11.2m/km ≥0.16 20 2.72 9.81 DN50 ≥DN65 30 3.41 12.29 DN50 ≥DN65 40 4.01 14.45 DN50 ≥DN80 ≥DN200 流速v≤1.01m/s 水力坡降≤9.15m/km

4.56 16.42 DN80 ≥DN80 户数 设计流量 水表 口径 泵前吸水管径 吸水

长度 市政供水管径 接泵前市政供水管负荷 接管点压力 L/s m3/h mm mm m mm MPa 10 1.51 5.43 DN40 ≥DN50 ≤100 ≥DN150 流速v≤0.91m/s 水力坡降≤11.2m/km ≥0.16 20 2.19 7.88 DN50 ≥DN50 2.73 9.84 DN50 ≥DN65 ≥DN200 流速v≤1.01m/s 水力坡降≤9.15m/km

3.21 11.54 DN50 ≥DN65 50 3.63 13.08 DN50 ≥DN65 表3.14.5-2 叠压供水技术参数选用表

注:设计流量按秒流量计,采用概率法,按单卫(淋浴器)、无集中供热 住宅,每户卫生器具设置情况为:厨房龙头1个、淋浴器1个、洗脸盆1个、低水箱坐便器1个、阳台龙头1个、洗衣机龙头1个。单户卫生器具总当量 5.0。

户数 设计流量 水表

口径 屋顶水箱容积 泵前吸水管径 吸水

长度 市政供水管径 接泵前市政供水管负荷 接管点压力 m3/h mm m3 mm m mm MPa 10 1.0 DN20 0.5 ≥DN32 ≤100 ≥DN150

流速v≤0.91m/s 水力坡降≤11.2 m/km ≥0.16 2.0 DN25 1.0 ≥DN32 30 3.0 DN25 1.5 ≥DN32 40 4.0 DN40 2.0 ≥DN40 50 5.0 DN40 2.5 ≥DN40 60 6.0 DN40 3.0 ≥DN40 70 7.0 DN40 3.5 ≥DN50 80 8.1 DN40 4.0 ≥DN50 90 9.1 DN40 4.5 ≥DN50 100 10.1 DN50 5.0 ≥DN50 表3.14.5-3 叠压供水技术参数选用表

注:

1、按每户3.5人,用水量标准300L/人.d计算。

2、设计流量按最大时用水量计,时变化系数Kh取2.3。4 工程材料及设备 4.1 管材、管件及设备

4.1.1 输配水管道材质的选择,应根据管径、工作压力、外部荷载、耐腐 蚀,管道敷设区的地形、地质,管材的供应,按照施工方便、运行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可采用球墨铸铁管、钢塑复合管、PE给水管、玻璃 钢夹砂管等管材。

4.1.2 输配水管材、管件、设备、内防腐材料、承插管接口处填充材料的 卫生性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7219-1998的要求

4.1.3 DN1000及DN1000以下的球墨铸铁管宜选用T型橡胶圈接口,DN1000 以上的球墨铸铁管宜选用K型橡胶圈接口。弯管等特殊配件可采用K型接口 或自锚式接口。

4.1.4 穿越河道、铁路等采用焊接钢管的,应采取加强级防腐措施。焊接 钢管内外壁应经喷砂除锈(Sa>2.5级)。

DN500及DN500以下钢管内壁采用水泥砂浆或在工厂内进行FC-17环氧涂塑,漆膜厚度不小于350um;DN500以上钢管内壁采用FC-17环氧涂塑,漆膜厚度 不小于350um。

明露钢管外壁喷涂底漆氰凝3道,漆膜厚度不小于200um,面漆用有机硅丙 烯酸3道,漆膜厚度不小于230um;埋地钢管外壁刷环氧煤沥青漆四油两布。

4.1.5 抢修及临时用水时使用的DN80以下管材宜采用钢塑复合管(内衬PE),卡箍式接口。

4.1.6 采用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机或顶管施工时,宜采用钢塑复合管(内衬 PE)、PE给水管或其他新型管材。

4.1.7 排气阀的检修阀门应采用手轮操作;其他市政道路及小区室外输水 管道的阀门应采用方芯操作,安装时方芯应朝上。管材、配件及设备等选 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4.1.8 给水管道工程附属构筑物上的井盖宜采用防盗型球墨铸铁井盖(含 井座,下同)或其它非金属井盖,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等。4.2 入网水表基本要求

4.2.1 普通水表必须是取得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 许可证》的生产厂家产品,IC卡水表还应符合《建设事业IC卡应用技术》 标准CJ/T166-2002的要求。

4.2.2 用于水费结算的水表或其他流量仪表,须经供水企业计量部门或其 指定的计量部门的验证,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入网。

4.2.3 智能水表包含预付费水表及远传水表等,技术性能除应满足一般水 表的要求外,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远传输出系统由远传输出、传输连接及远传读数装置组成,远传输出装 置不应改变水表的计量性能。远传输出装置应便于更换、安装及维护,并设防护装置。3 远传装置的传感器性能应可靠、满足使用年限要求。远传输出装置、连接电缆、电缆密封装置应具备IP68的防护等级。5 智能水表数据交换位置应满足水表安装要求。4.2.4 智能水表的功能要求: 自带电源的智能水表应具有可靠的供电性能。2 预付费水表充值操作应方便、可靠。3 应具有防窃水的功能。4 水表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8。5 预付费水表的执行装置应安全可靠。6 应具有抗电磁干扰的能力。7 可实现多费率的计价功能。8 应具有安全可靠的水费提示功能。带有通信接口的智能水表除了应保证交换数据的安全性外,还应具备兼 容性。智能水表的管理操作系统应安全、可靠、可升级换代并具有兼容性。4.3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入网技术要求

4.3.1 设备外箱应采用防潮、防水、散热结构,满足室外安装要求,防护 等级应符合《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4208-84中IP24级的规定。4.3.2 设备应采取接地、绝缘、抗干扰等安全措施,并设围栏等防护设施,应保证居民偶然靠近不会产生人身危险。

4.3.3 设备应便于施工、安装和维修。设备的水泵接口、易损部件接口、预留进出水管均应采用快速接头连接。大型柜(箱)的制造应在顶部加装 吊环、吊钩。

4.3.4 柜(箱)的内部配件应装配合理、结构紧凑。

4.3.5 管材宜采用流体输送用无缝不锈钢管、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或薄壁不锈钢管。

4.3.6 配套水泵机组过流部分及配套阀门应为不锈钢材质。

4.3.7 设备操作和数据显示应采用中文显示人机界面(HMI),应具备供 给操作人员与设备对话的界面终端,可监视设备运行状况与运行参数,设 置运行相关的参数。界面操作应能设置不同等级的权限。

4.3.8 设备应预留数据远程监控接口。接口采用当地供水企业统一的通讯 协议,应能实现数据采集、远程参数设定,具备故障报警、数据存储等功 能。

4.3.9 增压至屋顶水箱的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水位控制功能:当屋顶 水箱水位降至设定下限水位时,自动开机;屋顶水箱水位升至设定上限水 位时,自动停机。

4.3.10 增压至屋顶水箱的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时间控制的功能:当 达到设定运行时间时,系统应能自动检测屋顶水箱水位,不在水箱高水位 时自动启动运行,屋顶水箱达到高水位后,自动停机。5 工程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1 给水管道施工应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遵守相关设计变更 制度。

5.1.2 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应按现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及相关给水管材对应的技术规程执行。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安全、防火和卫生标准、规范的规定。

5.1.3 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开工报告表及工程施工预决算。5.1.4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管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 用户接水施工与停水方案; 3 管道试压、消毒及冲洗方案; 4 报废管道的回收与废弃方案。

5.1.5 实行包工包料的项目,应根据规定的管材、管件及设备的标准进行 采购。供水企业或其他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项目或由政府采购的项目,施 工单位应编制工程管材、管件及设备使用计划。

5.1.6 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月、季、年报表,应定期向供水企业提供工程 施工进度报表、竣工资料、旧管拆除与废弃资料等。

5.1.7 给水管道穿越地面障碍、道路、河流、铁路等不适合地面开挖施工 的场所宜使用非开挖施工技术。

5.1.8 给水管道施工遇有其它管道、电缆、构筑物或文物古迹时,应采取 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及设计单位协商处理。

5.1.9 管道经过农田、穿越铁路、道路或河道时,应事先征得相关单位批 准,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所占用的农田、铁路、道路或河道,并按相关 规定设立标识桩、浮标等。

5.1.10 给水管道工程的线路测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固定水准点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 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并用水准导线同固定水准点连接。3 测定管道线路的中心线和转角,必要时应测量有关的固定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连接点的位置和标高。管线同原有地下管线、电缆及其他构筑物的交叉处,应在地面上设立专 门标志。校测新建管道同旧管道连接处的高程位置。6 定线测量应记录,并记明所有水准点的连接线。

5.1.11 给水管道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毕后进行管道试压、冲洗、消毒前 应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供水企业职能部门参加检验。5.2 沟槽开挖与回填

5.2.1 一般稳定的土壤管道沟槽断面形式有直壁、放坡以及直壁与放坡相 结合等形式,管沟断面形式确定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施工设备、土质条 件、沟槽深度、气象条件和施工季节等因素综合确定。沟槽放坡按《给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的规定执行。

5.2.2 管道敷设在地下水位较高、软土、不稳定土层内,需要进行施工排 水和设置槽边支撑。施工技术及措施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268-97的有关规定。

5.2.3 管道沟槽应按设计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挖,人工开挖且无地下水时,沟底预留值宜为50mm~100mm;机械开挖或有地下水时,沟底预留值不应 小于150mm。预留部分在管道敷设前由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

槽底为岩石时应将岩石挖深不小于150mm,挖深部分用砂砾石回填密实。5.2.4 沟槽开挖时应严格控制沟底标高和防止扰动沟底原状土,局部超挖 部分应回填夯实。管道基础或垫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应符合 相应管材技术规程的要求。

5.2.5 沟槽应在管道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及管道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回 填。回填时应留出管道连接部位,连接部位应待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再行 回填。

5.2.6 沟槽回填的材料、做法及密实度等应根据设计及相应管材技术规程 的要求进行。

5.2.7 敷设在车行道下的管道,应以中砂回填到稳定层,稳定层及路面结 构根据道路设计要求进行。

5.2.8 管道敷设于小区绿化带时,应采取防沉降措施。5.3 管道安装

5.3.1 给水管道所用管材、管件及设备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具 有出厂合格证,有损坏迹象或超过规定期限的,使用前应经鉴定或复验。5.3.2 易损管材与管件,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严禁受震或碰撞,在使用 前应作外观检验,必要时应进行试验。

5.3.3 管材及管件应采用兜身带或专用工具起吊,装卸时应轻装轻放,运 输时必须垫稳、绑牢,不得相互撞击;接口及钢管的外防腐层应采用保护 措施。

5.3.4 管材堆放宜选择位置合理、平整、坚实的场地;堆放时必须垫稳,堆放层高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及相应 管材技术规程的规定。

5.3.5 管道安装前,宜将管材、管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摆放,应便于 起吊及运送。

5.3.6 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高压 线下作业必须符合起重机作业与线路间安全距离的规定。

5.3.7 管道应在沟槽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安装时承口朝向施 工前进的方向,在斜坡地段承口朝上坡。

5.3.8 管道铺设或安装中断时,应临时封堵管口。大口径管道在施工暂停 后,应及时用葫芦固定住管道、防止滑移。

5.3.9 管材下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沟内运 管不得扰动天然地基。

5.3.10 管道安装时必须将管中心、高程逐根调整正确。5.3.11 雨天不宜进行接口施工,必须施工时应采取防雨措施。

5.3.12 冬期施工管口表面温度低于-3℃时,不宜进行膨胀水泥及水泥砂 浆接口施工。冬期施工不得使用冻硬的橡胶圈。

5.3.13 管道所采用的管件及设备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管道的试验压力。闸阀安装前应进行开启检验。

5.3.14 已验收合格的管材、管件及设备存放过久或损伤,使用前应进行 复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5.3.15 球墨铸铁管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球墨铸铁管安装前应进行检查,管道表面不得有裂纹、影响使用、凹凸 不平的缺陷,不得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应进行插口校圆、切管、水 泥砂浆内衬的修复及承插口打磨等准备工作。直线铺设的球墨铸铁管容许管间间隙宜符合表5.3.15-2规定。表5.3.15-2 直线铺设的球墨铸铁管容许管间间隙 直径(mm)容许间隔(mm)直径(mm)容许间隔(mm)DN100 18 DN700 26 DN150~DN200 20 DN800 27 DN250~DN300 22 DN900 32 DN400 24 DN1000 34 3 沿曲线铺设的承插式球墨铸铁管,接口允许有一定的借转角度。承插式 球墨铸铁管允许借转角度应符合表5.3.15-3的规定。

表5.3.15-3 沿曲线铺设的承插式球墨铸铁管最大借转角度 管径

(mm)最大借转 角度 管径(mm)最大借转 角度

DN100 4°00′ DN600 2°00′ DN150 4°00′ DN700 2°00′ DN200 4°00′ DN800 2°00′ DN300 3°00′ DN900 1°30′ DN400 2°30′ DN1000 1°30′ DN500 2°30′ DN1200~DN1500 1°30′ 承、插口连接后,应检查连接间隙。沿插口圆周用金属尺插入承插口内,直到抵达胶圈的深度,所测得的深度应一致。

5.3.16 钢管安装应符合现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236-98的要求。钢管的内外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 应检查钢管内外防腐层,有缺陷的地方及焊接点周围应根据原防腐标准进 行修复。

5.3.17 PE给水管、钢塑复合管、玻璃钢夹砂管、铜管、不锈钢管等管材 安装应符合对应管材技术规程的要求。埋地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的外壁 应按设计要求作防腐处理。设计未说明时,可涂刷环氧树脂类的油漆或热 沥青两道。5.4 附属构筑物

5.4.1 管道及管件的支墩和锚定结构应位置准确、锚定牢固。

5.4.2 支墩应在牢固的地基上修筑。当无原状土做后背墙时,应采取措施 保证支墩在受力情况下,不致破坏管道接口;当采用砌筑支墩时,原状土 与支墩间应采用砂浆填塞。

5.4.3 管道支墩应在管道接口完成、管道位置固定后修筑。管道安装过程 中的临时固定支架,应在支墩砌筑砂浆或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拆除。5.4.4 井室净尺寸应便于管件和阀门的拆换,井壁离法兰接口的距离不应 小于250mm,井底与管外底的净距不宜小于200mm。

5.4.5 管道穿越井壁应采取措施,确保井室与管道有一定的间隙,间隙之 间应采用可塑性或半刚性材料填充。

5.4.6 路面上的井盖应与路面齐平,高度允许偏差±5mm;非路面位置的 井盖高出地面不应大于50mm,且应以0.02的坡度作好井口护坡。5.4.7 在含水土中,井室外表面采用加防水剂的1:2水泥砂浆抹面,抹面 高度应比地下水位高出250mm。

5.4.8 砖砌井室内的砖缝,砂浆应饱满,内壁采用原浆勾缝。5.5 支管、接户管连接

5.5.1 接户管应在配水管接出。特殊情况需要从DN500及DN500以上给水干 管分接时,应经当地供水企业批准后实施。

5.5.2 支管、接户管的连接宜在已施工管段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合格后进 行。

5.5.3 从已通水运行的给水管上接出时,宜优先采用不停水施工方法分接 接户管。施工时应采用工厂制作的专用设备,如马鞍箍、分水鞍等。5.5.4 在管道的弯头和弯曲段上不得开孔分接接户管。5.6 水表安装

5.6.1 水表安装场所应清洁干燥,便于安装维护、查抄表,防止人为损坏、腐蚀污染、泥砂或虫类侵蚀。

5.6.2 水表表壳上箭头方向应与管道内的水流方向一致。

5.6.3 安装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并将水表进出口的封堵盖拆除。5.6.4 水平安装时,标度盘应向上,不得倾斜;倾斜、垂直安装时,标度 盘朝上,表轴和管道中心线必须保持同轴心,不应有倾角。5.6.5 安装应符合水表特性要求,上、下游直管长度应符合要求。5.7 管道试压

5.7.1 管道全部回填前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应采用水压试验法。

5.7.2 金属管材试压管段长度不宜超过1.0km。非金属管材试压管段长度 不宜超过0.5km。

5.7.3 管道试压前应编制试压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管端后背堵板及支墩设计; 进水管路、排气管管路及排气孔设计; 3 加压设备及压力表选用; 4 排水疏导管路设计及布置。5.7.4 试压管段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按设计要求对全部管道(除接口外)进行回填; 管件的支墩、锚固设施应达到设计强度,未设支墩及锚固设施的管件,应采取加固措施; 所有敞口应封堵严实,不得有渗水现象; 4 不宜采用闸阀做堵板; 不得连接消火栓、水锤消除器、安全阀等附件。

5.7.5 管道试压前充水浸泡不少于12h。管道充水后应对未回填的外露连 接点(包括管道与管道附件连接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渗漏应进行排除。5.7.6 充水装置应在整个试压管段的最低处,充水时应尽量缓慢,在试验 管段的上游管顶及管段中的凸起点应设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全部排除。

5.7.7 试压管段两端应设置压力表,最低点的试验压力应按《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及相应管材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5.8 冲洗消毒

5.8.1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后,竣工验收前应冲洗消毒。

5.8.2 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以流速不小于1.0m/s的冲洗水连续冲洗,直至出水口处浊度、色度与入水口处冲洗水浊度、色度相同为止。5.8.3 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5.8.4 管道应采用含量不低于20mg/L氯离子浓度的清洁水浸泡24h,再次 冲洗,直至水质管理部门取样化验合格为止。6 工程竣工验收

6.0.1 管道工程施工应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隐蔽工程应经过 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给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及相应管材技术规程的要求执 行。

6.0.2 除了满足国家及福建省所规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外,给水管道工程的 竣工验收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试验记录; 3 管道的位置及高程的测量记录; 4 混凝土、砂浆、防腐及焊接检验记录; 5 管道的水压试验记录; 6 中间验收记录及有关资料; 7 回填土压实度的检验记录; 8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0 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 11 用户管道安装应有立户登记资料。

6.0.3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 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竣工预验 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 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0.4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并在质量竣工合 格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竣工资料综合验收。施工及监理单位应在竣工预验收 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竣工综合验收的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现行《 建设工程文件规定整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资料审核、整理、归档、备案。6.0.5 管道工程中测压、测流点、阀门、消火栓、井盖(座)由建设单位 组织专项质量验收。供水企业应对阀门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并录档管理。

6.0.6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管道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3.热工检修规程 篇三

第一篇、热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热工与其他车间相关设备的划分

第二章、热工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班长

第二节、设备主检人

第二篇、热工设备启停操作规程

第一章、热工电源停送

第二章、热工仪表启停

第三章、自动保护系统投入解除 第三篇、热工工作基本制度

第一章、定期维护检查制度

第一节、自动保护系统维护检修

第二节、压力差压系统维护检修

第三节、温度系统维护检修

第四节、分散控制系统控制柜

第二章、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章、缺陷管理制度

第四章、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运行质量指标

第五章、备品备件及材料的管理制度

第六章、控制系统维护指导

第七章、UPS维护指导

第一篇、热工岗位职责

第一章、热工与其他车间相关设备划分

1、压力、差压及其他测量仪表,以一次取样门为界,一次取样门以前的取样设备及管路由

设备及管路所在车间负责,一次取样门后由热工负责,如接到热工设备上去的只有一个阀门,则与一次门同。

2、流量表用节流装置(孔板、喷嘴及环室)。由主设备车间负责装卸,检修及更换衬垫,热工负责设计和质量、检查、新装环室,法兰由热工设计,有车间安排加工或外协。

3、氧量装置,取样装置及以后设备属热工。

4、温度取样:凡承压部件上安装的热电偶、热电阻和水银温度计的底座及保护管,由主设

备车间负责拆卸,热工负责检查和备品。高压保护管,玻璃杆温度计(包括带金属壳温度计)属设备所在车间。

5、执行器后的第一整杆为界,此调整杆属热工。被操纵的风门、阀门及风门连接的第一个

拐臂,均属主设备车间。

6、汽机主汽门,机械转速表,发讯元件的装卸属汽机车间负责接线,校验与维修属热工。

7、电调阀的调试工作,由阀门所在车间和热工共同进行,密切配合所在车间提供阀门开、闭终点位置,热工负责调整开关机构。

8、发电机测温系统以发电机端子为界,端子后由热工负责,端子排的引线,测温元件由热

工电气共同安装,热工负责校验。

9、主辅机设备上使用的就地压力表,热工负责拆卸、维修、校验。

10、由400V的热工电源、电动阀门柜电源、UPS电源、电缆属电气,电气值班人员负

责停送电。

11、控制室模拟上热工设备(表计、开关等)监视器应由运行人员负责监视,检查运行

情况。热工负责维护。

12、热工设备的机械零位,报警值的整定,电源停送,设备缺陷处理等,非特殊情况下

其他班组人员不得自行处理,而应及时通知热工人员。

13、DCS系统及PLC控制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控制状态的信号接入与引出以机柜的端子排为界。机柜内部到端子排由热工负责。端子排以外由电气负责。

第二章热工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班长

1、班长必须每日巡回检查现场,查看有关运行记录及缺陷,及时组织缺陷消除工作。

2、依靠群众,经常听取设备主人的意见群策群力。

3、要亲自组织和参加班内重点工作,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重点项目按计划完成。

4、要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以身作则。

5、要每天组织召开班前回,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班委会及班务会,在上述会议上,要对本班

人员的政治思想,生产计划,安全情况,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好人好事。

6、搞好班组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班组人员工作能力,主持并检查班组人员的工作。

7、要全面掌握各机组电源系统各有关班组的热力测点系统和自动保护系统,并熟悉所有设

备的检修规程,提高技术水平。

第三节、设备负责人(主捡)

1、设备负责人根据班内安排,在机组启动中应到现场检查电源,仪表保护自动等投入情况

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2、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企业管理,不断提出合理建议。第二篇热工设备起停操作规程

第一章热工电源停送

1、热工电源柜、各分路电源,各仪表电源及UPS电源、汽机保护电源,在接到厂有关部门通知开机准备后,由各班组设备负责人主检所管辖设备电源检查送电。

2、热工仪表系统各级电源,在计划、小修时,可根据检修需要,由检修人员停、送电。在机组处于检修情况下。一般不停电,如检修需要停电在检修完后,即将电源送上。

3、运行中仪表设备申请停电检修时,按工作联系制度规定执行,运行人员通知需要消缺设备的停电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手续,但停电时,要与监盘人联系,对于与自动保护有关的设备停电检修,需先由运行人员或热工人员切除有关保护系统后,方可停电。电源开关切除后,需用验电笔测试,工作完后,恢复原来运行情况。

4、电源开关设备损坏后,应立即处理修复,除特殊情况下不可随意接线或借用其他开关电源,更不准用导线将开关短路。

5、在运行中,开关保险断或单极自动开关。自动跳闸,又未发现异常现象,可在跟换一只或重合一次。若保险仍继续熔断或自动跳闸,必须检查原因处理后,方可送电。

6、设备主检人,应经常检查开关的标志是否完好,标志丢失或不清楚的就立即补上写清,每天检查一次,在停送电时,要看清楚电源标志,在电源标志不清,又不熟悉情况下不可送电。

7、热工人员必须熟悉热工电源系统及开关所在位置。

第二章热工仪表启停

1、仪表有关电源启停,按第一章热工电源停送电规程有关条文办理。

2、差压变送器的启动操作:

(1)检查一次门是否打开。

(2)检查平衡门是否打开,正、负压门是否关闭。

(3)检查二次门接头的泄露等。

(4)检查变送器电源、零件是否正常。

(5)①、开负压门,②变送器排汽,(特别是低差压变送器)③关平衡门,在此项操作中,必须注意观察输出电流的变化不应超出4mA

(6)开正压门。操作完后,再检查输出电流。

3、差压变送器的停用,关正压门,开平衡门,关负压门,停电源。

4、差压变送器排污

(1)汽压在0.5Mpa时,可进行排污,汽压大于1Mpa后,不可排污。

(2)排污前,关正负压门,开平衡门。

(3)排污门打开后,待热水排除以后,即可关闭排污门。如不畅通,待管子冷却后再第二次排污。肆

(4)如与管子冻结或堵塞时,不可将排污门全开,排污门开后开后,工作人员不可远离,以便一旦畅通后关闭。

(5)排污后,待管子冷却后,才将表计投入。

5、压力变送器启动操作

(1)二次门关闭,接头放松若干圈,检查零位,不会零时应作检查调整,带正迁移的应符合迁移后的零位。

(2)上紧接头,打开二次门,同时观察输出电流的变化,(不应有以最大摆到负值的现象)。6、压力变送器的停用,关闭二次门,停电。

7、压力变送器排污,关闭二次门,其他同第四条(1)(2)(3)(4)(5)有关规定。8、大、小修后,在机组启动中各压力、差压变送器启动投入顺序;

(1)除氧器上水时,除氧器给水有关表计启动,并检查所有其他变送器排污门是否关紧,压力变送器可启动投入。

(2)锅炉上水时,将给水流量变送器及电接点水位表启动投入。

(3)汽机盘车前,将汽机油系统等表计启动投入。

(4)锅炉上完水后,将汽包各水位差压计启动投入。

(5)其他变送器均在汽包压力0.3~0.5Mpa时完成排污,并启动投入。

(6)机组达到额定参数后,水位变送器进行迁移调整。

9、机组因事故或缺陷临修而停机时,变送器各管均不放水,仍保持投入状态,机组再次启动,在锅炉点火升压的检查所有变送器应在投入状态,对停机过程中,因检修需要,变送器表管过水的,按第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10、在运行中检修

(1)凡需关闭一次门检修的,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2)凡属于压力,保护有关的表计需检修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通知有关班组将有关自动、保护报警解除,待检修完后在通知有关班组恢复自动保护(报警)。

(3)在运行中发现排污门漏,应关闭一次门,进行排污至无压力时。在进行检修。检修后2小时左右再将表计启动投入,一次门不严时,留待停机后处理。

4.检修工操作规程 篇四

1.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2.上班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进入工作现场检修时必须戴安全帽, 夜间检修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3.检修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设备发生故障的检查和修理方法

4.工作时应精神饱满,按作业标准作业,严禁酒后上岗,班中饮酒,落实岗位责任,杜绝违规违标作业.5.对所分管的设备及配套设施,应经常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点巡检工作,如实填写点巡检记录

5.锅炉工操作规程 篇五

1.烘煮炉前的准备与检查

1.1 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下列各部零件:

1.1.1炉排片有无拱起或走偏现象;

1.1.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和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10㎜;

1.1.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是否良好;

1.1.4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支轴处应保持相等;

1.1.5检查炉排片转动有无卡阻现象。

1.2 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轴有无严重弯曲。

1.3 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

1.4 炉排风道调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

1.5 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阻等弊病。

1.6 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运转要正常。

1.7 人孔、手孔是否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

1.8 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1.9 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1.10 省煤器是否严密,烟气通是否畅通。

1.11 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

2.烘炉

对新砌筑的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即烘炉。

2.1 烘炉的最初三天,将木柴集中在炉排中间,约占炉排面积的1/2,用小火烘烤;将烟道挡板开启1/6-1/5,使烟气缓慢流动炉膛负压保持在0.5-1毫米水柱,炉水70-80℃。三天以后,可以添加少量的煤,逐渐取代木柴烘烤;烟道挡板开大到1/4-1/3,适当增加通风;炉水温度可以达到轻微沸腾。在整个烘炉过程中,温度必须缓慢升高,尽量保持各部位的温差较小,膨胀均匀,以免炉墙烘干后失去密封性。

2.2 烘炉的时间与锅炉容量、形式及炉墙的干湿程度有关,一般小型锅炉为4-7天,较大的锅炉为7-10天;如果炉墙潮湿,气候寒冷,烘炉时间还应适当延长。

2.3 链条炉排锅炉时,应将燃料分布均匀,不得堆积在前后烘处,并定时转动炉排和清除灰渣,以防烧坏炉排。

3.煮炉

3.1 煮炉时,先将碱性溶液加入锅炉内,使锅炉内的油脂和碱起皂化作用而沉淀,再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煮炉加药量见下表:

药品名称铁锈较少的新锅炉铁锈较多的新锅炉有铁锈和水垢较多的锅炉

氢氧化钠2-34-55-6

磷酸三钠2-33-45-6

注:单位为Kg/吨炉水。

3.2 如无磷酸三钠时,可用无水碳酸钠代替,用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3 煮炉方法

3.3.1将两种药品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

3.3.2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3.3.3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有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

3.3.4煮炉一般需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持8.小时,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保压8小时仍密闭炉膛过夜。第3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小时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3.3.5待炉水冷却到低于70℃即可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

3.4 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有烘炉的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

3.5 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

3.6 煮炉合格标准

3.6.1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

3.6.2锅筒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

3.7 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箱和省煤器集箱的人孔和手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

4.升火

4.1 锅炉升火前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4.2 将已处理的水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

4.3 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4.4 开后点火门,地炉排前端放置木柴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后,开始手工添煤,关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机量,使燃烧趋正常。

4.5 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从冷却到气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时以4-5小时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2小时,热炉不短于1小时。

4.6 升火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时需进行排污。

4.7 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气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4.8 升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4.9 当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5.供气

当锅炉内气压接近工作压力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要稳定,其操作步骤如下:

5.1 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

5.2 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5.3 全开阀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现象等情况。

6.给水

6.1 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若未开启应全部开启。

6.2 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6.3 开动电动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6.4 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再停电动机。

7.排污

7.1 排污时首先将慢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以便预热污管路,待管路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7.2 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门,排时应注意:

7.2.1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7.2.2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7.3 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情况下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7.4 关闭排污阀后,在离开第2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模,是否冷却,恕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8.停炉

8.1 临时故障停炉

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等情况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

8.1.1先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8.1.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8.2 暂时停炉

8.2.1停炉前根据用气情况,可以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引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8.2.2锅炉冷却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8.2.3停止供气后,使气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气阀及烟气调节门。

8.3 长期停炉

8.3.1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

8.3.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气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8.3.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8.3.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8.4 紧急停炉

8.4.1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

8.4.1.1锅炉气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气,但气压仍继续上升。

8.4.1.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8.4.1.3锅炉水位迅速下降,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

8.4.1.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时。

8.4.1.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8.4.1.6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8.4.1.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4.1.8烟道中的气体发生BAOZHA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

8.4.1.9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8.4.2紧急停炉的程序

8.4.2.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8.4.2.2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8.4.2.3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箱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8.4.2.4打开放气阀把气排出。

8.4.2.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气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9.锅炉运行中的操作调整工作:

9.1 锅炉运行中,司炉工必须根据燃烧方式不同,做到勤看火、勤联系和勤调整,保持锅炉燃烧正常,使蒸发量与负荷(用气量)相适应。

9.2锅炉运行中,必须保持气压、水位和气温正常,使气压维持在规定压力±0.5公斤/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使水位保持在水位线上下各50毫米内。

9.3保持锅炉主要附件灵敏可靠。

9.3.1压力表:定期冲洗存水弯管,防止堵塞失灵,装有两只压力表的锅炉,应经常查对两只表指示的压力数值是否一定,如发现指示压力不同时,要立即检查原因,予以消除。

9.3.2安全阀:每班或每天做一次手动排气试验阀的阀芯和阀座粘隹,造成动作失灵。

9.3.3水位表:每班至少应冲洗1-2次水位表,以保证指示的水位准确可靠,如发现玻璃管显示的水位不正常,水线停滞不动或界限不清时,应及时冲洗。

9.4 对锅炉应进行定期排污,每班至少排污不超过给水量的5℃。

9.5 保持锅炉部件干燥和锅炉房整洁,对注油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缺油现象必须立即补油或注油,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司炉人员须持有司炉操作证,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二、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准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6、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8、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如遇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如发现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八、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收发室工作制度

收发室是负责全校报刊、杂志等订阅、收发及各类邮品邮件收发工作的主要部门,是学校党政办公室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仔细地做好收发工作,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为加强对收发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上级邮政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擅离岗位并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二、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邮件丢失、损坏现象,如有发生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三、收发室是学校的窗口之一,收发人员应文明服务,有问必答,对查询邮件者应热情接待。

四、收发

收发是收发室的主要职责,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地做好收发工作,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及时将文件、报刊发放到领导办公室、各部门。收发室属经济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收发工作间。

1、报刊杂志类

报刊杂志类以订户的定单为依据,由收发人员投入分配给用户的信箱,订户凭信箱钥匙自行开箱领取。领取报刊杂志时,应及时清点,若发现短缺可向收发人员询问。凡委托订阅的,由收发人员负责与邮政部门联系解决;自行订阅的用户收发室可帮助联系,由用户与邮政部门联系解决。

2、平信类

收发人员按平信所写地址分配到各室。收件人收到信件后,一旦发现信件并非寄给自己时,应主动与收发人员联系,并保持信件完好,退回收发室。

3、挂号信、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等的处理

收发人员接收上述邮件时,必须认真核对,详细登记、签收,并对签收后的邮件负责。

客户领取上述邮件时,必须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方可领取。无有效证件,收发人员应拒绝发放。学生领取上述邮件时,也必须由班级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领取。

对挂号类地址不详的邮件,收发人员应立即帮助查阅,尽快核对后发给收件人,对无法查实的应尽早退回邮递 人员按邮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对因证件不全、地址不详等原因不予发放的邮件,受件人不得强行要求领取,更不得无理取闹。

五、订阅

我校各单位(部门)、教职工个人、在校学生均可委托收发室订阅各种报刊、杂志,也可自行订阅。

凡委托收发室订阅报刊杂志的,由收发室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订阅后的收发工作;凡自行订阅的单位或个人,由订阅人负责办理相关订阅手续,并在办妥后将有关单据交收发室,以作收发依据。

六、收发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每日上班时应将工作人员标牌挂在胸前。

七、工作中遇到突发或紧急事件须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

八、收发室人员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有事须向上级领导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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