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共11篇)
1.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篇一
中工网讯 (记者 陈微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克日研究拟定了《2015年全省社会养老保险包办打点事变要点》(简称《要点》)。提出,为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包围范畴,本年年底前,我省垣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人数将力图到达1320万人。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认真人昨日先容,本年,我省社会养老保险将以推进全民参保挂号打算实验、做好构造奇迹单元养老保险包办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包围范畴,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确调养老金定时足额发放,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打点。
《要点》指出,我省本年将总结推广洛阳市试点履历,稳步扩大全民参保挂号打算试点范畴,将试点扩大到全省50%阁下的市县。继承以中小企业以及农夫工、机动就业职员和间断缴费职员为扩面重点,进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固定和扩大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全包围成就,全力进步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参保率和续保率。2015年年底,介入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人数到达1320万人。
在养老保险费征缴和清欠方面,我省将类型征缴打点,完美征缴措施,整理接纳企业欠缴根基养老保险费,全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622.7亿元企业养老保险预算征缴使命。
据相识,客岁我省垣乡住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43.8万人,领取报酬1253.8万人。本年我省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切合前提的城乡住民,尤其是中青年广泛参保、续保,选择高等次缴费。研究银行代扣缴费方法的可行性,确保缴费安详高效。增强小我私人账户打点,为参保职员实时建账、类型记账和举办拭魅账打点。
[河南:力图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底达1320万]
2.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篇二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十七大的表态意示着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前进。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关,代表着中国最高的民主形态。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显示着中国人民真正平等地行使民主权力。那么这种平等的权力迟到了吗?
一、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差异
从1953年2月11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开始,即规定了城乡人大代表可以代表不同的选民人数——自治州、县、自治县为4∶1,省、自治区为5∶1,全国为8∶1。《选举法》随后虽然经过了5次修改,但最终于2004年修改时,维持了1995年2月28日由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的《选举法》所确定的城乡人大代表比例制,即农村选民的选举权被统一规定为城市选民选举权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要选举一名同级的人大代表,农村人口要4倍于城市的人口。选举是平等的,不管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选民,每个选民的选票是同等的,即每人在数量上都平等地拥有一票,没有谁有特权比他人拥有的更多;但是,事实是,这些选票等票不等值:同样选举一个同级人大代表,如果在城市需要100张选票那么在农村则需要400张选票。
二、 原先不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解释
对不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解释主要表现在这两方面:一是,我国农村的选民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这种论调遵循的是密尔所提倡的观点:“尽管每个人应当有发言权,然而每个人应当有同等的发言权则是完全不同的命题”[1]。因此,密尔建议给那些在知识和才智上有能力的人以复数投票权,使其意见有较大的分量。如今平等的民主选举反对复数投票,人大代表的选举虽然信仰平等投票,却也相信“完全排除对共同事物的发言是一回事,根据其对共同利益的管理的较大能力让别人有较大分量的发言权则是另外一回事”[2]。等票选举似乎掩盖了复数投票的表象,但是却难于隐藏不等值的事实——这也正是复数投票所追求的较大发言权的本质。农村与城市4∶1的规定,直接地表明农村的4票值等于城市的1票值,如果同是一票,则城市选民的发言权是农村选民的4倍。
农村选民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这种解释在早些年代似乎还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原因是民主当时刚刚扎根于中国,大众特别是农村的群众还缺乏普遍的民主认识;同时,当时农村的整体文化水平确实比较低。但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随着民主思想的传播和民主实践的进行,这种解释已是不攻自破。
另一种解释则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镇相对农村来说,人口较少,而城镇在我国各地又往往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工人以及各界代表人物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如果人大代表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成分就会是大多数来自农村,工人以及其他各界的代表比例就会是很小,从而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的广泛性,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3]。毫无疑问,这是很有说服力的。以1953年为例,我国当时的城镇人口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6%,如果农村与城市的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等则人大会议就是农民代表的天下,既无法体现工人阶级的领导性质又排挤其他各界的代表在人大的名额。但是此种解释忽视了这样的问题:如果说因城镇是“中心”而其选民能够享有较大的票值的话,那么农业(农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理应更该拥有同等的权力。如果说城镇是工人和各界代表集中居住地而享有4倍于农民的票权的话,则意味着人大代表的选举权是依附于选民的特定身份。毫无疑问,这是与平等的选举原则相背离的。
显然,上述两种解释是从中国社会的现实条件来解释中国的民主政治,是实事求是的表现,具有难于否认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单从民主理论来看,这种解释有悖于人大选举的平等性,难于用来解释为什么不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三、难于自洽的民主:城乡人大代表代表不同的选民人数
民主是什么?“从字面上看,民主是指‘人民的权力’,权力属于人民”[4],在词源学上则表现为人民的统治;所以科恩把民主看成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成员的决策。在当今以领土为标志的民族国家中,民主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就是平等的投票,以达到每个公民所表达的偏好都应当在决定最终方案中得到同等的重视。我国当前农村与城市的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不同人口数使得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民主理论面前难于自洽。民主是以正常人都有资格进行自我统治为前提的[5],达尔称之为强势的平等原则。每个具有公民资格的正常成年人都具有平等的民主权利,它不因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别或是素质差异而否认或者剥夺他平等的民主权利,也不因为了某种功利的目的或是彰显某种特性而牺牲这种权利。所以,只要符合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都具有平等的选举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所以,在我国只要符合民主资格的公民都具有平等的一票选举自己的人大代表,而且这一票必须要得到同等的考虑,等票等值才是真正的平等;可事实就在于农村与城市的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差别,人大民主等票不等值。
四、另一种解释
城乡人大代表代表着不同的选民人数是否就说明了我国人大选举是不民主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民主总是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差距的,不应以“差距”来否认现实的民主性,只能用不断成熟的民主基础来填补这个差距。
1.民主的实现是一个过程
民主不是一蹴而就的成绩,而是在历史的单行道中缓慢地前进。古希腊城邦开启了民主的大门,但是整个希腊的城邦制度的生长过程就如顾准在《希腊城邦制度》中所说的那样,是遵循着“神授王权——贵族阶级寡头专政——僭主政体或立法者和民选调解官——民主政体”这样一个发展脉络。海外殖民打破了原有的血族关系转向契约形式造就城邦。虽然古雅典是民主的代名词,但是雅典的民主是奴隶主的民主,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奴隶、外邦人、妇女和儿童都被拒绝在民主的门外,只有成年男性公民是基于能力上的平等按照社会阶层的比例实行公平统治。民主在它发展的开源就表现了强烈的排他性,但是它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得到完善。妇女的选举权,平等的普选权,都是一个逐渐的发展过程。英国议员的选举是在花费近200年的时间从贵族的游戏迈向平民的权利,从城市的特权普及到农村的选举权。
3.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篇三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地税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规定,现将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原来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8%、12%的用人单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5%,个人缴费比例8%不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20%(含个人缴费比例8%)不变。
二、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至2408元。
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工作,尤其要以《社会保险法》为依据,加强政策宣传,全力完成企业职工全员足额参保缴费任务,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附: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4.关于企业职工代表 篇四
(一)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方法
(一)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
企业职工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行使自身民主权利的过程。为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产生出客观公正及符合要求的良好结果,就必须制订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程序和方法。只有程序、方法的科学及实施的规范有效,才能确保客观公正地
产生出符合职工群众愿望的高素质的职工代表。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在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的规定,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般要抓好制定选举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直接选
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成各代表团(组)等几个阶段的工作。
(1)制定选举方案。选举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举,制定具体选举办法。选举方案由企业工会负责组织制定,向同级党委汇报,然后提交上届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及有关党政工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正
式行文将方案发到各选区单位。
(2)组织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要把选举职工代表的过程作为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掌握好职工代表的条件,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态度来选好职工
代表。
(3)酝酿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也可以自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然后通过协商,综合平衡,确定
正式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参加选举的职工人数须超过所在选区职工总数的2/3以上,候选人须获得选区职工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大型企业或集团,可以在分厂或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对于企业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也应分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
参加选举。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职工代表大会(或厂工会),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
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
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二)企业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方法
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法一般是采用差额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法。
(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单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不等额选举。选举职工代表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这样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使选举人在选举中有所选择,以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上去。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
(2)直接选举是指由选举人直接选出代表的一种选举方法。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进行直接选举,把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和投票权落实到广大职工手中,由他们民主选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这样既有利于密切被选举人与选举人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选举人对被选举人进行监督,从而增强被选举人对选举人负责的责任感,同时也可避免领导指定或变相指定代表的做法,使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基础不被削弱。
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式一般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谓无记名投票即秘密投票。就是在选票上不记投票人的姓名,选举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不公开地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这种投票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由选举人自主地选出最满意的人担任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是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而必须采取的一种选举投票方式。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注意事项
为健全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车间为单位,(大型企业也可由分厂、分公司为
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应在包括公司内部、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范围,按各层面人员比例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四)、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
(三)、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其职责是:
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
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
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
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
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四)、职工代表团(组)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人员一般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是职工代表的企业党政负责人和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等组成。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占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比例一般为5%—20%)及名额分配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按班组、工段或分厂、车间划分各选区,制定选举办法。
2、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代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酝酿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分配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也可用举手表决方式。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是: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竞选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5.优秀企业职工代表提案 篇五
提案人:xxx
附议人:xxx
目前福州、佛山地铁等项目区间施工的模式下,项目规模变大,工作量增加,迎检接待任务重,对外协调工作量大,工程技术、商务概算、安全管理、项目总工等有经验的管理人员缺乏,目前已经满足不了项目管理工作需要。随着分公司今后项目规模和数量的不断增加,分公司应该在积极解决现有紧缺人才的同时,超前谋划,尽快引进、培养和储备相关管理人才,以保证人才需求。
1、分公司现有人才引进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从社会招聘、学校订单培养、劳务队伍中引进优秀人才都可以,只要是装备公司需要,就可引进,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人才培养的梯队建设,重要岗位要有针对性的增加配置,比如设备、安全的管理人员,指定兼职的人员协助干好相关管理工作,可以避免出现人才断层。
3、公司内部择优现场培养,寻找感兴趣,又有相关专业能力基础的员工按照分公司的一、三、五人才规划,让他们充实到项目管理中来,必要时提拔到管理岗位,避免出现人才短缺现象。
4、管理人员走出去学习和培训
6.现代企业中如何做好职工代表 篇六
现代企业中如何做好职工代表
宣其明
摘要:本文从提高现代企业中职工民主管理出发,围绕企业经济建设为中心,确保企业良性发展为主题,以提高职工民主管理积极性为手段,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热情,达到全面营造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建设和发展的新局面。
关键词:企业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职权引言
现代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即需要科学严谨的规范管理,也需要文明和谐的民主管理,因此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也就因运而生。
中国工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因为它的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成员,工会的基本职责是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工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企业工会主要职能是: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养,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工会又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我国基层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所不能替代的。
职工代表是由企业成员按照有关规定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他们参加企业事务管理。职工代表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职工代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职工代表不仅代表着职工的利益,也代表着职工的智慧,是职工的代言人,企业决策的参谋。职工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要做好一名职工代表,熟知职工代表的条件及其权利与所须尽的义务是非常必要的。
2.1 职工代表的条件
凡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也就是说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2.2 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有权参加对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2.3 职工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义和要求,勇于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宣传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4)对本选举单位职工负责,定期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2.4 职工代表的职责
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征求和注意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和途经及时反映。
2)收集职工群众意见,就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多提提案,提好提案。
3)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认真代表职工群众参与提案落实检查工作。参加民主质询等活动。
4)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评议和监督。
5)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民主管理活动,贯彻职代会的决议。
6)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优秀的企业文化培养合格的职工代表
3.1组织培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事水平
在现代化企业中,职工代表的参政议事水平是决定职代会质量的关键,因而,企业的工会要重视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增强职工代表的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选区群众代表的意识,帮助职工代表掌握职代会参政议事的基本规则,学习现代企业制度相关的管理知识、掌握改革改制的政策法规,帮助职工代表学会调查研究,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积极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在重大方针政策出台、职代会换届等情况下,及时安排对职工代表的专项培训和普及培训,以保证审议质量。
3.2赋予责任,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热情
职工代表的素质与责任要求其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实践者,职代会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也是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舞台和行使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权利的场所。一个有民主意识的职工代表就应当敢于参与、善于参与,而不是坐会、听会,把代表资格当作荣誉称号。一个会参政议事的职工代表必须懂得民主参与的规则,严格遵循这种规则,而不是把民主看作是一种随意性强,会叫会争、发泄不满的场所和形式。作为一名合格的职工代表应当努力具备代表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和学习意识。
3.3给予信心,重视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行为
作为企业工会和行政领导,要重视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行为,并充分给予支持和肯定。要求职工代表通过“听、问、看、议、写”来履行自己的权责,即听:认真听取主管领导工作情况的介绍和职工群众的反映及意见;问:了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看:深入选区现场实地调查研究;议:寻找问题的结症,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写:写出检查意见报告,综合检查情况和职工群众意见,向职代会汇报。切实做到肯讲、肯听、肯记、肯改、肯总结,真正体现职工代表敢于参政议事、善于代表管理的风采,促使企业不断走向良性循环。良好的综合素质造就合格的职工代表
4.1 职工代表应当具有代表意识
职工代表是代表了一定数量的职工群众来参与企业管理,同时维护企业管理的公正。所以在参与过程中,必须充分代表群众意志,充分反映民情社情,要注意克服个人意志与小集体利益,必须具有良好的代表意识。在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的同时,要把党政关注的重点、职工反映的难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有机地形成职代会工作的结合点,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2 职工代表应当具有大局意识
作为一名合格的职工代表,要及时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对政治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了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状况,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本单位的真实情况,积极参政议事,建言献策。在参政议事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的关系、企业全局与选区局部的关系、支持改革与保持稳定的关系、探索试点与规范程序的关系,只有大局稳定发展了,局部利益才能随之水涨船高。
4.3职工代表应当具有管理意识
职工代表参加职代会民主管理的各项活动,主要是围绕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的,作为职工代表必须学习和研究经济管理,学习和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学会对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学习和掌握企业管理的有关知识,使提出的问题、建议、意见贴切时代现实,有针对性。
4.4职工代表应当具有学习意识
身为职工代表,只有不断地为自己充电,开阔知识眼界,创新思维,创新观念,才能增强参政议事的能力,才能善于在职代会上说理充分、事实有据地发表见地,并影响和取得代表的共识。不做随大流、和稀泥,轻率表决的糊涂代表。要充分利用企业文化的育人功能,职工代表首先要认同并融入企业文化,通过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技能及管理水平,增强职
工代表在激烈竞争中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在工作技能、业绩上要始终处于第一梯队,树立职工代表在广大职工心目中的良好代表形象。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合格的职工代表
5.1 加强制度建设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凡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非公有企业也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此来保障职工享有对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2加大力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落实职权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核心,要特别重视职代会对重大决策的审议建议权,职代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审议,是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必要措施,是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的必要途经,提高对重大决议的审议水平。另外还要充分重视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的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保障在制度上规范职工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5.3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规范
职工代表应当在职代会上正确、客观地反映民意,体现公正,要切实维护职代会的权威性、严肃性,不能随意变更职代会组织形式,变更审议程序等,保证职工民主权利在制度上得到落实。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配以高度的执行能力,推动企业不断前进
6融洽的团队关系促成合格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良好的自我形象是与职工群众人际交往的基础,有了基础,职工代表还必须掌握一定的交谈技巧。走近职工,不脱离团体,引出民声,反映职工心愿,形成和谐的企业环境,繁荣企业经济,这是一名合格职工代表所体现的基本价值。
6.1 尊重他人,融入团队
身为职工代表,一切活动的开展都必须是从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角度出发,关心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要努力塑造职工
代表的良好形象,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旺盛的斗志,奉着一心为企业的精神,扎实、诚恳的工作。要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交往,促成良好的团队氛围。在工作中,尤其是在与职工群众沟通、交往中,要尊重他人,虚心、用心地对待每一件事。同时也要克服自负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客观的摆正自己,正视自己的短处,学习别人的长处,不断提高交往能力。做一名职工群众信得过的职工代表。
6.2关心职工,关心企业
一名合格的职工代表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要理直气壮地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化建议不断使企业的运行得到优化,要善于调查研究,主动掌握并理顺自己职责范围工作。要特别留意身边那些需要组织关心和帮助地弱势职工群体,适时地给予反映与帮助。同时要积极鼓励周围职工围绕企业展开管理、技术、生产、安全等方面地探讨,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柬言,于此也为自己提供了参政议事地素材。
7结束语
在现代企业中,职工代表首先要统一思想,要站在企业全局工作的高度,持续增强做好企业发展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落实好职代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企业良性发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依照法规政策和依靠职工群众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改革力度和发展速度与职工承受程度之间地关系,切实维护在推进企业改制同时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促进企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职代会代表读本》作者李毓毅2001.06
2)《我谈治班之策》作者夏晓凌2002.0
13)《工会小组长学习问答》作者蒋达祥2005.01
4)《企业工会工作手册》作者陈乐洋、张安顺2006.10
7.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篇七
第一部分 首届四次职代会工作回顾
20xx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形势的严峻压力,贵阳供电局全体干部职工上下同心、团结一致,在“四个更加注重、四个着力”的指引下,在“创先”的契机中,实践“保安全、优电网、添绿色、强基础、重和谐”五个关键,为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示了当代职工的精神风貌。
一年来,在上级工会和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各基层分工会的支持下,局首届四次职代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贵州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工作的大局,致力推进民主管理创新,圆满完成了职代会各项目标任务。
一、实现“四结合”,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20xx年,我们结合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各项目标任务,大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在规范程序、丰富内容、拓展形式、创新载体方面下功夫,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由点到面不断拓宽,从单位向车间班组纵深发展。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促进了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四个结合:
1、把民主管理制度与落实职代会职权相结合。首届四次职代会共征集、办理职工代表提案9份;进行第二轮《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组织职工代表参加局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暨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召开生活福利专委会和职代小组长联席会,审议通过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宜;接待来信来访6次,及时反馈、回访,切实保障职代会各项职权得以落实。
2、把民主管理效果和“四好”班子建设相结合。在“四好班子”建设中,把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职工群众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对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把民主管理内容和局中心目标任务相结合。职代会积极审议局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定期公布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让职工了解、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情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
4、把创新民主管理载体与信息化“登高”相结合。结合局信息化“登高”计划的深入实施,充分利用“工会管理信息系统”这一载体,在各信息模块实现民主管理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内容真实准确,为民主管理搭建了资源共享平台。
二、再扬抗冰精神,做好人文关怀,发挥工会组织在关键时刻的“温暖”作用
在《贵阳供电局抗冰保电倡议书》及《关于在抗冰保电工作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通知》号召下,全局干部职工再扬抗冰精神,不畏艰险、不辞艰辛,与冰魔顽强斗争,圆满完成了抗冰期间的保供电任务。
局工会积极配合局抗冰保电应急指挥部,服从应急组织工作组的指挥。作为后勤保障组成员之一,提前部署,及时安排,灵活调整,做好了应急物资的供应和分发,为各车间、分县局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了足量的方便面、面包、牛奶、矿泉水、咖啡等应急食品,购进各类食品总额达14.5万元。同时,局工会和基层分工会加大抗冰慰问力度,为一线抢险职工送去姜汤、盒饭、防寒帽、棉被、大衣等最实在的“温暖”。
三、围绕中心工作,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建功立业成效显著
以劳模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教育引导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引导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中,认真选树贵阳市劳动模范、贵州省学习型班组等劳模和先进典型,召开“做平安卫士、创平安班所”农电工表彰大会。
以“百万职工大练兵”为主题,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结合局各项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贵阳电网调度联合反事故演习、局通信联合反事故演习、输电线路技能竞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知识竞赛、农电基础管理知识竞赛等,为广大职工岗位成才创造条件,极大地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学习动力。在贵州电网公司20xx年“安康杯”系列劳动竞赛中,职工们齐展风貌,摘金夺银,荣获“110千伏线路带电作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县级供电企业变电运行岗位技能竞赛”一等奖、“首届变电检修工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交通及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二等奖;1名职工荣获“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称号,1名职工荣获南方电网公司“技术能手”称号,2名职工荣获贵州省“技术能手”称号,1名职工荣获贵州电网公司“技术能手”称号。
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以班组为源头,以车间为单位,扩大“工人先锋号”的创建范围,建立丰富的创建载体,赋予创建活动新内涵。20xx年,我局共创建贵州电网公司工人先锋号4个,局级工人先锋号25个。
扎实推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结合重点工作,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选11个职工成果参评“贵州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开展QC活动,在提高班组建设水平同时,号召班组实现技术创新;征集年度工会调研论文13篇,并参评贵州电力工会优秀调研论文。
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台阶。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安全风险体系建设、“安康杯”劳动竞赛、职工代表安全检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劳动保护监督职责。
四、激发职工自主学习力,推动“创争”活动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大“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的力度,让职工在读书自学活动中掌握科学技术知识,在实践中提高劳动技能、岗位技能,培养职工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1、以“职工书屋”建设为“创争”打造坚实的群众基础。积极开展送书籍、送知识、送文化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全年,向全局职工发放各类书籍上千册,促进各基层分工会大力开展书屋创建活动。白云供电局“职工书屋”被贵州省总工会命名为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两份女职工作品被推荐参加全省“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体会”女职工读书心得优秀作品征集。
2、以“创争”成果见证学习型组织打造成效。参加贵州电力工会召开的“创争”活动研讨会,分享我局的“创争”经验和所得。年末,各基层分工会汇报“创争”成果总计32个,全面展示了学习型组织、知识型个人的创建成效。
3、以建设学习型班组为载体,夯实管理基础。以深化班组文化、培养职工兴趣爱好为核心,积极开展人机工效、音乐欣赏、职工素质提升、新闻摄影、产业(企业)舞蹈编导培训、电力系统工会劳动保护等职工培训,注重征集职工感兴趣的培训项目,深入推进学习型班组建设,城北分局、信息通讯中心荣膺“20xx年贵州省学习型班组”称号。
五、履行维护职责,极力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1、关注用工状况,调解劳动纠纷。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农电管理维稳工作系列活动方案,深入县级供电企业对农电工思想状况进行调研,与行政有关部门商议拟定适合企业实际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加强入会工作,促进维权维稳。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构建了上级工会、本级工会、基层分工会的三级工会服务体系,让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的家。实现了基层工会职工入会率、符合建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建会率、基础工会法人资格证登记率三个100%。20xx年,成立局多元产业工会,隶属贵州电力工会直管,同样实现了多元产业职工入会的100%。
3、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加强人文关怀。坚持开展送温暖、送清凉活动,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20xx年,“送温暖”、困难职工慰问21人次,发放慰问金23900元;开展“金秋助学”,资助困难职工子女11人次,发放助学款9100元;“抗旱救灾献爱心捐款”共计22.72万元。
4、丰富职工慰问方式,增强企业向心力。开展“亚运保电慰问”工作,为广州保供电职工、贵阳保供电职工及职工家属带去企业的关怀。在特殊节日对职工生日、职工遗孀、坚守生产岗位的职工送去温暖。组织先进模范和抗冰功臣赴上海世博会进行考察学习。
5、维护女职工权益,加强女职工工作建设。推荐女职工参加南网公司巾帼示范标兵培训班、贵州省总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贵州电网公司“塑形象·展风采”女性形象礼仪讲座。在南方电网公司女员工知识竞赛中,多名女职工获奖。“三·八”节期间的女职工登山和慰问活动得到女职工的广泛拥护。
20xx年,我局被评为“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充分肯定了我局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上取得的成效。
六、陶冶职工文化生活情操,加速企业文化建设
营造和谐的南网文化,提高执行力。将南网特色的共同愿景、价值观以及管理理念深入融会到我局文化建设中。以大力弘扬南网文化为重点,通过南网文化内训师巡讲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形成了具有贵阳供电局特色的“和谐”文化体系。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娱生活。在“20xx年度全省工会文体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的激励下,充分发挥职工文体协会作用,“全员健身·情系亚运”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参与人数达八百多名。在贵州电网公司“强党性、守纪律、廉从业、做表率”职工文艺汇演中,职工表演的音乐情景剧摘得桂冠;职工羽毛球队、网球队喜获贵州电网公司“同心结南网、携手迎亚运”比赛团体第一、双打第一的.好成绩。南方电网公司职工摄影作品征集备受关注,38幅优秀职工作品选送参评。
七、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局工会以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入查找和全面梳理工作中的不足,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坚持党的“依靠”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当好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提高服务职工的能力。
二是牢固树立“融入中心做工作,服务大局谋发展”的指导思想,认清工会在发展大局中的使命和责任,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工会干部作风建设和教育培训,各级工会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是深入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创建“模范职工小家”,为职工营造舒适、安心的工作、学习环境,进一步提高建家工作的水平。
五是进一步完善工会财务管理,抓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做到工会经费及时、足额缴纳。通过工会财务工作会的召开对新会计制度及税务代收经费制度进行培训,规范经费管理。
六是提高“工会管理信息系统”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完善信息的录入和更新,保证系统的全面、可靠运行,实现工会信息的资源快捷共享。
各位代表、同志们,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拼搏和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工会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行政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局职代会和局工会,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和工会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职工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8.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篇八
颁布时间:2003-6-12发文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2003年6月12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劳动法、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工代表
第七条 依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 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具体选举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
第九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第十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经营状况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罢免程序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确定。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 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者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百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百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十人;二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一千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四百人。具体人数可结合企业实际在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作出规定。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并根据需要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或者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七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七日前向职工代表公开会议的议题。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列支。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一条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方案,裁员分流方案,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及奖惩办法等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的意见。
(六)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职工协商代表。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二条 城镇集体、集体控股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具体职权内容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定。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订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方案。
(三)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实行厂务公开及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四)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职工协商代表。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条例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的,企业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视为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二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对企业以及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企业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
第五章 企业工会组织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 企业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活动,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素质;
(五)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征集职工代表的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七日内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一)拒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二)不按本条例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
(三)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不提交的;
(四)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的;
(六)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对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本级人民政府对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对侵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及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等违法违纪行为,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会有权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通报工会。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工会组织及职工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申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子公司、分公司、车间和企业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及其他形式对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业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9.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篇九
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有效地预防重特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发生,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全总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代会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要求,群众监督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职代会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重要规章制度和措施进行审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其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够有效地集中职工群众的智慧,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尊重职代会按照法律规定做出的决定,对于集中群策群力,落实群防群治,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民主决策作用。
1、要切实履行职代会的审议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做到具体、清楚、明确,便于检查落实。
2、职代会要认真审查企业针对预防和整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审查安全投入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3、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做到三同时,即要有工会(职工代表)参加,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
4、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出现重大职业危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职代会做出报告。
三、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管理作用。
1、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通过审议集体合同草案,依法设定集体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条款,依法确立企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权利。
(1)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和条款是集体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集体合同中的安全目标设定,劳动条件改善,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等要力求量化、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同时也可设专项的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以便于监督检查、考核落实。
(2)设定劳动安全卫生条款或专项集体合同既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又要充分体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要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收集分析职工群众在劳动卫生安全方面最关心的问题,扎扎实实地为职工办实事。要从企业实际出发,针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应重点防范的部位与环节,通过平等协商提出计划和方案,及时整改和治理。
(3)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1)及时向职工通报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公布有关资料和情况,为职工代表提出提案创造有利条件。
(2)做好提案初审、整理、输送工作。对涉及面广、群众呼声强烈的重要提案,企业工会要作为大会议案,提交职代会讨论,形成决议;对属于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提案,要严格规定期限,并由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及时检查提案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3)要把提案征集工作与合理化建议活动结合起来,对解决安全隐患重大问题的提案人要予以奖励。
3、加强和改进班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工作。(1)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要交班组职工讨论,班组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要交班组职工审议,通过班组安全日活动,定期研究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现状分析和民主评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和责任人提出批评;讨论班组安全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实行全面考核。
(2)民主选举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定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学习本行业本岗位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卫生知识,不断增强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检查班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安全先进、标兵班组活动,查隐患、反违章、添措施、保安全,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证安全的良好群众基础。
四、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1、企业安全生产必须按照厂务公开的规范要求,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实行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2、发挥井口工作站的群监作用,群监网员要加强活动次数,提高安全监督效能,及时发现隐患,勇于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做到防患未然。
3、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其相关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促进和推动企业领导人重视安全,真抓实干。评议时,一是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界定领导成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担负的具体责任;二是看企业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真正把安全责任放到重于泰山的地位,在保证安全投入、解决存在的问题方面采取了切实措施;三是要看企业安全措施是否取得实效:企业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职工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逐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五、工会要切实发挥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1、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对职代会工作成效有着十分直接的作用。职代会闭会期间,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安全生产巡视检查活动,并形成制度。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职代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合同中安全生产条款的有关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和现场作业情况。安全巡视活动要坚持检查问题与落实整改并重;坚持检查工作不影响正常生产作业。工会在组织巡视前应向企业党委汇报活动计划,与行政沟通,取得支持和协助;活动结束后及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2、工会要主动向党委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要积极协助企业行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为构建安全生产提供坚固的安全保障。
10.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篇十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公司,向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主题是《团结和谐,埋头苦干,为开创公司发展改革稳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2005年工作总结
2005年,是新公司整体合并的起步之年,是迎来新机遇新发展的希望之年,也是取得显著成效的丰收之年。一年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兰州石化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两兰”整体合并的重大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精细管理、创新创效、安全稳定”的工作方针,加快机构体制和同业务整合,调整理顺各项专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聚精会神抓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以赴保稳定,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全面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方针目标。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1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42.5,较上年增长59.5,账面亏损3.28亿元,剔除集团公司政策因素,完成考核利润2435万元;企业增加值10.76亿元,以增加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人均6.67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5.03亿元,工业销售产值14.9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38亿元;实现各类税费2.32亿元。多种经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1亿元,创效1623万元。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整体合并进展顺利,公司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
集团公司关于“两兰”整体合并的重大决策,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有利于集团公司在兰州炼化企业的统一协调发展;有利于为建设兰州大型石化基地提供保障;有利于兰炼兰化走出困境,做优做强;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地区稳定。“两兰”整体合并,使新公司资产总额、经济总量、技术实力及在省市和中国石油内部的整体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公司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成为公司全年工作的头等大事。[找文章到范文搜 fwsir.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是迅速完成了两个班子、两套机构和两套人员的安置。5月12日集团公司宣布公司领导班子之后,新公司领导班子连续3天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党组重大决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为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公司开展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方式的调研活动,认真研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中统一、精干高效,职责清晰、设置合理,分工明确、细化管理,权责一致、幅度适宜,以人为本、相对稳定”的基本原则,按照“不以减员多少为标准,而以细化管理、人员到位为目标;不以减少机构数量为标准,而以分工科学合理为依据;部门设置不以任何一家为主,而以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为目标;不从基层抽调新人员,也不给基层分配人员;不搞下岗分流,但可以作合理安排”的思路,对公司机关实行相关职能部门整体合并、集中办公,保证“日常工作不受影响、机关人员人人有岗”。公司于5月26日宣布了机关部门设置和领导干部的任免决定,共设置8个党群部门、14个专业职能部门和两个临时办公室,6月10日实现了两个机关人员平稳安置和重新上岗,共安置机关工作人员363人。
二是积极推进内部相同业务整合。在完成两个机关和直属单位机关整合的基础上,公司坚持“成熟一个、整合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分三批进行了合并。首先进行了两个信息中心、两个国际事业公司、两个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合并,其次是技术中心、物流分公司的合并,第三是教培中心、生活服务公司、客运分公司的“三合一”、工程公司的“四合一”,先后将58个基层和机关部门附属单位整合为27家单位。在业务整合中,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地配合和落实公司决策,充分体现了大局意识;整合单位的新班子认真分析单位现状,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确保了合并与生产经营“两不误”。
11.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篇十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职代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职代会积极支持公司依法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责,组织和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精神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公司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公司职代会正确行使职权,为公司职代会履行职权提供必要的保证。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六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公司行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三)听取和审议公司提出的经营责任制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评议、监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五)依照法律法规,经公司与公司工会协商确定需由公司职代会行使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 按规定对有关事项形成决定、决议,是公司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集中体现。公司职代会工作应遵循民主程序,凡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各类报告、方案、规定等事项,应在不违反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于会前印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企业,关心企业,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能够积极反映和表达职工的意见和愿望,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具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有一定的文化、政策水平和表达能力。
第九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属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按照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
第十条 公司职工代表应由一线职工、技术业务管理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等按照一定比例组成。其中:公司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市分公司总经理)的比例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一线职工和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5%;工会干部、青年职工、女职工、劳模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替补制。职工代表要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职工代表退休、调离、解除劳动合同,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所在单位补选。
职工代表如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失去职工信任的,由选举单位按民主程序予以撤换,另行补选代表;如发生违法犯罪或严重违纪,取消其代表资格,缺额由所在单位补选;经常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严重失职的,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职工代表的撤换需由代表所在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工会同意,按民主程序做出撤换决议,并补选代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公司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讨论有关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公司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有关公司职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活动。
(四)评议、监督公司领导人员。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公司职代会的决议,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公司职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关心企业的发展,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五)支持公司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权威和形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公司和工会协商确定。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可以在会上发表建议和意见,但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按照地域或单位分为若干代表团。各代表团选举团长1人。代表团团长实行常任制。代表团团长在任期期间因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变动或其它特殊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原职时,由原单位工会委员会提出调整建议,提请公司职代会或职代会主席团会议通过。代表团团长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本团职工代表按时参加公司职代会;
(二)负责召集和主持各职工代表团会议;
(三)组织本团职工代表讨论、审议公司职代会议题;
(四)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议题、议案;
(五)传达公司职代会精神,检查、监督公司职代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职代会每五年为一届,定期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八条 公司职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 成员必须从同届正式职工代表中产生。主席团在会议期间负责组织领导工作,闭会期间负责解决临时重要的问题。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提请职代会讨论的议题;
(二)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三)审议大会决议、决定;
(四)听取各代表团和专门委员会的汇报;
(五)主持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六)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主席团会议商定,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主席团成员由各代表团团长、公司领导、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委员会主任、一线员工和先进模范人物等组成。主席团成员的产生,由工会与公司
协商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公司党委同意,在公司职代会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公司职代会在职权范围内所决定的事项,未经公司职代会同意,无权修改。
第二十条 公司职代会做出决议,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公司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第五章 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专门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工作机构,在大会期间接受职代会领导。
第二十二条 公司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福利委员会和提案审查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7—9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聘请非职工代表参加,经公司职代会通过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期间如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工会予以调整,待下一次公司职代会确认。专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一)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处理职工代表提案情况;
(三)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各专门委员会分工范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四)办理公司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职代会与工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工会是公司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公司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组织和会同提案审查委员会征集、整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公司职代会议题的建议,主持公司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
(三)主持公司职代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
(四)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公司职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六)报告上次公司职代会以来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
(七)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八)组织开展公司民主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四条 释权属公司工会。第二十五条 通过后施行。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修改权属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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