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结通知

2024-08-27

安全总结通知(精选16篇)

1.安全总结通知 篇一

关于上报安全月工作方案总结的通知 各管理区、站、场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管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垦安发[2011]8号)文件精神,安全月活动现已经结束,现要求各单位将安全月的方案与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8月15日前报到安全生产月办公室。便于安全月办公室组织材料上报管局及存档检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电话;5700101 联系人;王春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二0一一年八月九日

2.安全总结通知 篇二

作为我国信息安全技术领域唯一的专业技术性学术会议, CISTC 2011将为业界专家、理论探讨、学术研究、技术实现、产品研发和政府、行业及企业用户信息安全人员, 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开放的交互平台, 共同分享和总结我国十多年来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成果, 反映我国信息安全各方面保障工作的总体情况, 探讨我国信息安全技术领域未来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在下一个十年发展中, 进一步提升我国整体信息安全理论和学术研究水平, 加速信息安全技术成果的转化, 在我国信息安全技术“产、学、研、用”领域, 不仅要为实现新的创新与发展, 更为我国信息安全技术领域的下一步发展储备技术实力, 为“十二五”期间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大会将编辑出版《“十二五”中国信息安全技术展望暨学术论文集》, 同时还将编辑出版《中国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成果文集》, 并将在大会上交流和介绍。

征文范围 (不仅局限于此) :

三网融合安全问题;计算机通信与安全;网络安全产品与设备;计算机安全、下一代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与网络管理、密码学、软件安全、存储介质、信息系统等级安全保护、雷达/通信/电子对抗、通信安全、灾备技术、云计算与云安全、物联网的安全、移动互联网的安全、数据安全与备份、企业信息化与安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内容安全、风险评估理论、方法、技术与工具;安全威胁的分析与建模;风险评估数据分析、转换模型及实现;网络攻防渗透测试技术、流程与平台;可信计算;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复杂信息系统安全隐患的建模、仿真与分析;系统与网络协议安全分析;系统架构安全分析;国内外风险评估标准和评价系统研究;面向业务应用的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漏洞态势研究;安全态势研究;电子政务安全;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新技术新应用信息安全态势研究;网络安全模拟仿真;网络攻防靶场研究、建设、实验和管理等技术;P2P、覆盖网安全;云计算与信息安全;Web应用安全;SCADA安全隐患分析;移动计算平台安全性研究;安全产品及系统的测试;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实施与发展现状等内容。

论文要求:

1.文章字数在8000字以内, 特别情况可适当放宽;

2.投稿格式为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投稿, 投稿稿件请用Word排版;

3.论文一律采用标准格式:

⑴标题 (英文) :居中;⑵作者 (英文) :居中;⑶作者单位、邮政编码 (英文) :居中;⑷电子邮箱;⑸摘要 (英文) ;⑹关键词 (英文) :⑺正文;⑻参考文献;⑼作者简介:不超过100字, 包括姓名 (出生年) 、性别、毕业学校、学历、目前任职单位、职称, 主要工作或学术业绩;主要研究或关注领域方向。

4.在论文后面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电子信箱。

5.作者本人对文章内容负责, 文稿自校;对来稿均必复, 来稿均将在4个工作周内通知作者其审稿结果。

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11年8月15日。

投稿信箱:cistc2011@126.com (请注明“CISTC论文”) 。

通信方式: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人:田老师;电话:010-88559483;传真:010-88558030。

中国信息安全技术大会 (CISTC 2011) 组委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

3.安全总结通知 篇三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4.安全总结通知 篇四

字)

《关于提报2014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5工作计划的通知,(4500字)》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http://]。

关于提报2014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5工作计划的通知(4500字)

xxxxxxxx公司

关于提报2014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与2015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为客观、全面总结企业2014年安

全生产目标完成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明确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与工作计划,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所有与xx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二、内容要求

应重点围绕公司2014主要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总结提炼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包括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安全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安全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挖掘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亮点。同时对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包括主要目标、工作思路、重点计划和措施等。(内容可参考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要。)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附件填写(附件二: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

划日程表、附件三:2015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对各项工作逐项分解、细分,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时间进度、输出结果。总结应力求精简具体、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三、提报时间

各单位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于1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总公司办公室。总公司将对报告组织评分,并将结果公示。

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要

附件二:2015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日程表 附件三:2015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要

1、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

总目标制定、总目标的部门分解、实施计划与考核、定期评估。

2、组织机构和职责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部门、班组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安全生产规章

包括对规章制度的评估、制定、培训、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培训效果的评估和改进。

6、生产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新设备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7、作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作业行为管理,警示标志,相关方管理。

8、隐患排查和治理

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等及隐患整改落实。

9、危险源监控

危(来自:)

险源辨识与评估范文TOP100,登记建档与备案,监控与管理。

10、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职业危害申报。

11、应急救援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综合与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与应急物资。

12、事故报告

建立事故报告机制。

13、2014安全生产工作亮点

提炼工作亮点,包括:时间、时间、参加人员、取得的成绩、评价

14、存在的不足

总结过去一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5.百日安全会战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五

公司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山西焦煤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好“百日安全会战”期间的系列活动,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活动主题,进一步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舆论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根据集团公司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我矿全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经矿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我公司开展2011年百日安全会战期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实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2010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着眼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广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矿井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开展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实践‘三不伤害’,加强班组建设,实现全安管理”的千人安全大签名活动。此项工作由公司团委负责,活动时间定为6月13日。

2、组织一次以“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活动主题的专

题牌板展。此项活动由公司宣传部、团委负责,活动时间定为6月13日。

3、组织举办井口“夏送清凉”活动(即:送米汤、送茶水、送绿豆汤),此项活动由工会女工部负责,活动贯穿“安全生产月”全月。

4、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保安全”井口慰问和以“生

命之歌”为主题的安全文艺演出活动,此项工作由公司女工部负责。活动时间定为6月中旬。

5、深入开展青监岗和安全生产示范岗竞赛活动;开展岗

员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青岗小分队“零点行动”、岗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这几项工作由公司团委负责组织安排。

6、继续做好“女工井口爱心服务站”的各项工作,每周三在井口开展活动。此项活动由公司工会女工部负责组织。

7、6月中旬,举办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女

工剪纸展,此项活动由公司女工部具体负责。

8、组织青监岗员、青工志愿者对山上的“安全第一、瓦

斯为天”进行一次粉刷,此项工作由公司团委负责。

9、举办“安全双送”活动,送安全祝福到井下,送安全

理念进队组活动,此项工作由公司团委负责。

10、组织举办第七届“中兴警钟杯”安全知识竞赛。此

次安全知识竞赛要以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知识为主要内容。此项活动由公司安监处、宣传部负责,时间定在6月下旬。

11、组织部门要引深开展党支部的“一区两无”活动,开展 “星级党员安全责任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12、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特殊工种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劳动合同条例》的学习,提高职工在特殊环境下的自救和互救能力。此项活动由职工学校具体组织。

13、继续开展好班组“三不伤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白国周班组安全管理法”,督导班组安全建设,选树20个“明星班组”,该项工作由公司宣传部、安监处共同负责。

14、认真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群监工

作,积极开展“反三违、查隐患”活动,这项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15、组织开展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6月

13日安全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不少于5项。

16、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开

展为期一年的矿井防治水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着手加强灭火、运输提升、机电管理、地面生产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确实抓好雨季“三防”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7、组织职工集中收看 “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

全发展、预防为主》及警示教育片《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和《泪的呼唤—讲述身边的安全故事》等事故案例教育片,此项工作由公司宣传部负责。

18、“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公司宣传部要编缉制作一

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宣传片,上报集团公司以备考核。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全面安排部署活动期间公司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侯万世

副组长:崔瑞军康汝明肖国庆

成员:付晶晶王向东王春维孟庆忠刘蓉

田翠萍孙彦奇赵保全成慧颖李廷进

谢满红赵燕鹏贾金虎时勇齐全

张兴贵雷灵俊张树林王建忠王国飞

李晓国马建平赵江森金晋刘灵旺

董晋山伏俊林宋继栋任继东赵亮

杨海滨周殿亮张国泉

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宣传部。

主任:付晶晶

成员:成慧颖葛林鹏程应荣覃 龙吴亦慧

五、活动要求

1、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公司宣

传部牵头,公司安监、组织、工会、团委、女工、职校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各自的活动方案,努力营造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全宣传高潮。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支部要深刻认识搞好“安全

生产月”期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义,加强组织,深入开展系列活动。

3、精心组织,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及基层支部要通过

多种形式及时反映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力求做到明确目标,扎实深入。

4、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积极协调,紧密配合,克服形式主义。公司宣传部和安监处,要做好整个“安全月”活动期间的指挥协调工作,使整个工作既能体现部门特色,又能形成整体合力。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公司党委要对各支部、各部门开展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工会、团委

6.消防安全演练通知 篇六

按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酒店冬季消防安全特点,现由保安部与人力资源部联合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演练目的:为使酒店员工在发生火灾时掌握灭火和自救的基本知识,避免或减

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做好酒店员工的消防教育工作,增强员工安全防火意识、自防自救意识,同时提高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特组织本次演练。

二、演练内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演练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时。

四、演练地点:酒店1号楼西侧空地。

五、参加人员:酒店全体员工(在岗人员除外)。

请各部门对此次消防演练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并提前10分钟到演

练地点集合。备注:

1、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告知本部门员工,按要求参加培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请于培训前24小时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2、请参训人员穿酒店统一的工服。

3、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7.安全总结通知 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 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 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

(一) 严格乳制品行业管理

各省 (区、市) 要认真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 对新建和改 (扩) 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严格进行核准, 突出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的审核, 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 不得予以核准。对已建乳制品工业项目, 要于2010年年底前组织完成重新审核清理工作, 届时达不到有关行业核准条件的, 由质检部门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

(二) 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

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 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 禁止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 禁止将乳粉再还原生产乳粉, 依法严格限制乳粉分装生产行为。质检总局要于2010年10月底前修订完成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 省级质检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要于2011年2月底前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 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名单;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当地政府要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 防止企业非法开工生产。

(三) 加强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 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 禁止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 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 防止其暗自收购, 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检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

(四) 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

工商部门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 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 严格按照许可项目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 一律依法吊销流通许可证。对未取得流通许可非法经营乳制品的, 要依法进行处罚。

(五) 严格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尽快会同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 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 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监测评估

(一) 加强对生鲜乳、原料乳粉和奶畜饲料的检验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 加大对生鲜乳的抽检频次和范围, 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食品加工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 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当地质检部门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加强监督抽检, 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

(二) 加强乳制品出厂和流通环节的检验

乳制品企业必须对每批出厂产品进行三聚氰胺等检验。当地质检部门要对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各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的抽检范围和频次。

(三) 切实做好风险监测和评估

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测手段, 合理布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 重点加大对乳品中三聚氰胺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频次;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卫生部通报抽检、监测信息, 卫生部要及时汇总分析相关疾病信息和抽检、监测信息, 一旦在乳品中发现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要立即组织风险评估, 科学发布预警;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 尽早消除隐患, 防止演变为系统风险。

(四) 切实提高检验效率

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 统一调配检验资源, 促进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集中力量做好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监督检验。各类抽检要随机进行, 不得事先告知企业, 特别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检查力度。农业、质检部门要建立健全本系统乳品质量安全异地抽检制度。要不断健全相关标准, 完善检测方法, 加快推广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快速检测技术, 提高检验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乳品追溯制度

(一) 建立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

质检、工商、商务部门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 详细收录包括银行开户名和账号在内的相关信息, 从2011年6月开始向有关乳制品进货单位提供验证验票查询服务。相关检验机构要在检验报告上注明查询方式, 并向有关进货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二) 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乳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 并做好各环节的衔接, 增强记录的可追溯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入乳制品时, 应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 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 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需要质检、工商部门和有关检验机构协助确认供货者资质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协助提供所需信息。发现虚假票证的,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发现乳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记录、造成产品无法准确溯源的, 或未验证产品真伪即购进的, 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 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为试点推行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 确保对产品在任何环节都能快速辨别真伪。2011年年底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和相关标准、法规的制定, 并逐步在乳品行业推行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四、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

(一) 加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力度

质检部门要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 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审核, 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 立即责令停业、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 严格落实驻厂监督制度

各市、县级政府要指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派员驻厂监督, 监督、指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特别要监督企业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 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确保驻厂监督制度落实到位。

(三) 强化流通环节监管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 明确监管责任人, 实行每周抽检;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经常抽检。质检部门要将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工商部门要督促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对不在名录内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检查、发出消费警示, 并追查来源、依法打击。

五、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乳品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

(一) 全面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

在省级政府统一领导下, 各市、县要明确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 统筹协调有关部门, 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非法制售三聚氰胺及其调和物“黑窝点”以及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黑窝点”;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常性排查, 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 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 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 加大案件侦办力度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在乳品或含乳食品中检出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 要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管部门要及时查清来源;检出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的, 有关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通报。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 对涉嫌犯罪的要迅速立案侦查;对跨省份的案件, 公安部要挂牌督办。地方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 由政府负责人统筹协调案件查处工作, 确保部门工作衔接顺畅, 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 加大惩处力度

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加大对乳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有关规定, 对违法生产经营乳品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从重进行行政处罚。

(四)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 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别要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和提供线索;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协防员、信息员队伍, 构建食品安全投诉网络。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新闻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同时要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 防止不实炒作。

六、严格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

(一) 企业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乳品及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加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 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激励惩戒措施, 积极推动乳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有关监管部门要抓紧建立所有乳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 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 同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 对其投资、用地、融资、信贷等予以严格限制。

(二) 地方政府对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 明确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要将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切实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依法落实各项监管及检验监测经费,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省级财政要切实做好质监、工商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市、县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乳制品企业的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定点包厂质量安全负责制, 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诚信记录, 确定本地区重点乳品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明确有关部门对其实施重点监管。要将定点包厂负责人、“黑窝点”清剿负责人、驻厂监督员等责任人名单和监管及检验监测经费保障办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办法等报上级政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 严肃追究责任。

(三) 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密切协调配合。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规划, 加快基层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要在保证本级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同时, 继续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 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 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安全管理通知 篇八

安全管理通知

年关将至,社会治安问题较为严峻,为杜绝各项安全隐患,提高防范意识,请各店铺同仁特别注意:

1、货场安全:上班期间加强商品管理,及时进行盘点、整理,掌握商品库存量;周末人流量较大,合理安排人员加班;若在发现可疑人物,不惊慌失措,保持镇定,及时通知商场保安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高峰期间多提醒顾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2、财产安全:各店铺收银台应特别注意现金管理,指定人员进行收银,(当日营业额每天及时到银行存好或商场店铺保险柜存放好)同事上班期间不要带过多的贵重物品和现金在身上,及时保证公司及个人财产安全;

3、人身安全:同事上下班途中注意人身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遇陌生人推销产品时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现店铺人员加班也比较多,上班时间比较紧,下班后好好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必要的活动尽量取消,安全笫一,谢谢大家支持!

特此

公告!

人力资源部

9.学校消防安全通知 篇九

床位数50张以上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和5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按照以下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9)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0)食堂、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11)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2)集体宿舍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3)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及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4)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5)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教职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6、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有无遗留火种。

7、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

(2)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3)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4)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5)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8、消防器材、设施隐患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b.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并落实管理责任。

c.学生公寓疏散门提倡使用推闩式疏散门。

(2)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a.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b.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c.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面检测;

d.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e.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3)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置

a.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设消防控制室,其他单位应设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设置直接拨打“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装置;

b.消防控制室应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按规定履行职责,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a.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b.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9、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10、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11、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13、在完善消防控制室档案管理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2、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教职员工组成,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教职员工组成。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每个梯队都分: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易发火灾的危险性,特别是要掌握实验室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火灾应对措施。

4、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人员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5、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对实验室火灾要分清着火物质种类采取相应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6、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7、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中心(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l、全体师生、员工通过演练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2、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视情切断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电。

4、疏散引导组要在灭火行动组开展灭火的同时,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特殊学生要预先确定专人进行照看;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5、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4)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6、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在l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7、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8、疏散引导组应及时清点疏散到安全地带的人数,对疏散出的人员进行安抚,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9、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l、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5)火警处置程序;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3、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或派出所民警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学校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5、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6、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专题教育、主题班会、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延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7、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并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8、教职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9、消防安全教育应使教职员工达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 , 组织疏散逃生。

10.安全总结通知 篇十

近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年”的相关工作, 下发了通知。通知强调了在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抓安全技术升级、抓重大隐患治理入手, 加强规划、法规、标准等措施的推动力度, 促进工业和通信业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各地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加强工业和通信业行业安全管理, 保障“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序组织、顺利推进, 并积极探索新体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通知还指出, 要结合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兼并重组,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 突出解决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升级, 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升整体工业安全生产水平。

11.“五一”安全工作通知 篇十一

各相关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和宣传橱窗的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安全知识,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使安全工作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得到全面提高。

三、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绝对安全。

1、深入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司机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

2、做好辖区内的企业、居民住宅、小学校及其它防火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提前安排好人力、物力,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火警,要迅速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要保证辖区内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3、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管,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12.放假期间安全通知 篇十二

放假期间安全通知 篇1

各系(部)、处室: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安【20xx】293号文件,结合学院9月24日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处室9月29日前对主管的教室、实验实习、学生宿舍、电线、电器等区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报学院安全办。

二、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9月30 日对全院安全进行检查,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用纸制报学院安全办。

三、各部门的贵重物资、重要部位要加强防盗工作,并安排专人守护。

四、保卫处在放假期间,加强门卫管理和重点部位的守护,加强夜间巡逻和日常的校园巡视,做好防火、防盗、防坏人破坏、防止非法组织进入校园活动。

五、学生处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协助各系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让留校学生愉快、安全地度过国庆假期。

六、总务处要做好假期中用电、用火、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加强食品管理,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

七、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师生员工安全工作责任心。

八、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联系电话:zz

特此通知

z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放假期间安全通知 篇2

各位同仁:

20xx年1月1日——元旦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

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合理地安排节节假日生产等有关工作,现将元旦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节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其它工作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2)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并要有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确保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请各部门将节日值班表于12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放假期间安全通知 篇3

亲爱的公司全体员工:

新春佳节渐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人员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20xx年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结合生产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

公司定于1月**日起开始放年假,年假共计XX天,截止时间为*月*日,*月*日正式上班。回家的员工建议通过各种途径提前预订好往返的车票,以免到时“一票难求”,计算好返乡的行程安排,并做好回家的理财准备;同时,公司要求所有的员工必须在*月*日到达深圳,确保*月*日能够正常上班;届时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逾期未到者按旷工处理。为了让不回家的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也方便公司在春节期间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特通告好下:

1、决定不回家并留厂的员工(包括外宿员工)如果仍未登记的员工,请尽快到各部门主管/文员处登记,登记时注明员工姓名及部门/级别以及是否在厂内食宿,是享用管理餐还是员工餐等。

2、各部门文员/主管请将增加的统计名单于元月XX日前将留厂人中名单交到行政部

3、行政部将根据留厂人员情况安排用餐及住宿保安相关事宜,请员工决定后再行登记

4、所有留厂员工在春节期间用餐不再扣除伙食费,由公司全额承担,除夕夜与大年初一中餐加餐。

5、留厂员工可以自发组织唱歌、跳舞、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厂内进行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违者将按厂规处理。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放假期间安全通知 篇4

各处室、级部、班级:

中秋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确保放假期间学校财产安全及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各级部、班级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及相应的法制教育,主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学生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外出活动安全、防火安全、网络安全、饮食安全等开展教育工作,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决不能有一丝一毫松懈,确保学生不到水边玩耍、不下水洗澡。

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充分利用教育媒介资源、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家长进一步增强节假日对孩子的监护意识,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要带孩子在池塘、水库、河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玩耍,严防假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各位班主任在放假前,制定一份学生假期安全公约,让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并签名。

二、加强值班,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13.安全总结通知 篇十三

2013年12月30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 ( 安监总统计﹝ 2013 ﹞ 13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4年3月至8月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目的是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 2009 - 2015年) 》, 科学评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 以下统称省级单位)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状况, 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措施, 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 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小组, 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会同职业健康司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成, 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省级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评估。评估指标包括: ( 一) 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 ( 二) 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指劳动者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或包含职业卫生内容培训的用人单位占审查单位的比率。 ( 三)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 ( 四)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 ( 五)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 ( 六)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 ( 七) 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采取资料审查与用人单位现场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14.安全培训通知 篇十四

为提高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杜绝安全类违章现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公司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计划于2017年6月19日举行危化品安全知识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6月19日(周一)13:00-15:00

二、培训地点:天泽工厂 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主题:《危化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培训讲师:蒋关军

五、参训人员:

精炼车间:王荣建、蔡觉军、刘华、张建(请各班班长再指派一人参加此次培训)加工车间:石瑛、王元军(请加工车间经理再指派各个小组至少1人参加此次培训)检测中心:陈平(请检测中心副主任再指派至少1人参加此次培训)安保部:黄强、李忠铭

技术质量部:何勇、古始良、王三刚、曾胜军 库房组:王满义、尚彬

六、课程大纲: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

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特性

3、常用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基本知识

4、危险化学品的防毒、防腐蚀

5、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了解

七、培训要求:

1、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

2、培训名单上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迟到、早退和缺勤。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者,需提前报部门负责人和天泽人力资源部彭瑶请假;、天泽人力资源部

2017年6月16日

15.消防安全通知 篇十五

各门店:

为确保各门店的经营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各门店执总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各门店执总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各门店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水、电、油、气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细化安全操作标准,做到事前控制,预防为主。各门店消防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务必在2013年3月1日之前上交公司办公室。消防预案中,对于重点安全部位必须定岗定位定则定人,消防机构健全,程序合理高效。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实战演练工作

各门店应加强全员和新入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战演练。要充分利用班前会、部门协调会、安全专题会等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灭火救灾等消防常识,不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四、加强重点场所及重要环节的监控和检查

各门店执总和保安部经理带队组织专班,针对酒店的重要部位如厨房、配电房、施工现场的消防死角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问题责任到人。

以上通知,望各部门认真执行,公司将不定时进行抽查。

武汉银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6.安全总结通知 篇十六

2011年6月2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1]1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公布施行以来, 对建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 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深化, 该法在施行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亟需通过修法加以解决。为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启动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工作,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要求各省局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上一篇:售后退换货标准下一篇:大区销售财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