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2024-12-18

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精选15篇)

1.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一

关于组织申请2011至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至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制额度的通知》(鲁教财字〔2011〕20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申请2011至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

我校2011至2012学年在校的山东省籍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次不再受理其申请:

(1)学生当年已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区)的。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

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程序

1.4月15日-18日,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信息;

2.4月19日,各学院组织各班级进行评议,并根据分配名额和班级评议结果审核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3.4月20日-22日,学院公示;

4.4月25日16:00前,各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及相关汇总信息通过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3.009sky.cn/LoginSchool.aspx)进行报送;

5.4月29日,学校汇总学生信息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8月份,申请贷款学生需提供《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上注册后下载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与共同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精神,准确把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好本次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工作;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其责任;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时间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过时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4.各学院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诚信教育活动,保障活动效果,让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个人信用记录以及不讲诚信对个人、学校、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

5.济南校区、泰安校区由校区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2.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二

近年来, 农村信用社落实国家政策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 立足农村、以农为本, 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在完善农村金融, 促进农业发展发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实施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完善, 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简化农民贷款手续, 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重要保障。因此, 探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及现状分析

(一) 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信社将辖区内农户分为不同信用社等级, 并据此给予不同贷款额度, 向农户发放不需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999年末农村信用社作为正规金融机构逐步开展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并迅猛发展, 并占据了农村金融领域的重要地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适用于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它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其发展不仅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对农村金融支持措施的落实效果, 而且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加大了支农信贷投入, 提高了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

(二) 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现状分析

目前推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广泛, 主要解决农民生活、生产贷款, 又有经商、个体企业贷款中的资金问题, 信用户凭贷款证 (信用证) 办理贷款。信用户的评定根据信用状况、家庭现有资产, 以及收入状况为依据, 不同的等级可核定不同的信用贷款金额, 采取“一次核定, 随用随贷, 余额控制, 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实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我国扶贫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伴随着农村信用社而存在。在此间也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政策调整和信用社的信贷体制调整, 但是基于我国国情其覆盖面积和所发挥的实际功效还是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农户的具体发展需要。

三、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 农户小额信贷制度在“期限、额度、利率”设置不科学

一是贷款期限设置不合理, 同农业的产业周期不匹配。信用社的农户小额贷款期限较短, 最高为一年, 而且普遍为1—3月发放, 10—12月到期, 与农副业生产周期产生冲突, 资金周转缓慢, 当年贷款必须当年回笼, 未设置一个同贷款项目实施周期吻合的收本收息周期。二是贷款的授信额度低于农户期望的额度。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 信用社从自身利益出发, 为降低信贷风险, 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度的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小额农贷的具体额度虽然有所上调, 但整体水平偏低、地域性差异大。小额度的贷款难以满足部分农户专业化生产的资金需求, 抑制了农业经济多元化发展。三是贷款利率过低。小额信贷奉行福利主义, 缺乏金融手段, 难以较好的弥补所需成本及损失。一旦政府补贴撤出, 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性不能保证, 导致无法为农户提供可持续服务。

(二) 操作流程存在问题

一是农户贷款档案不完善, 摸底情况不真实, 导致冒名贷款。一份真实、合规、完整的农户贷款档案是贷款评级、授信的出发点, 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根基。二是客户级别评定、授信不准确, 授信额度与实际信用额度不相符。在发放贷款中, 对客户的评级、授信过高, 严重超过了其所能承担的信用额度, 造成了贷款信用风险居高不下的局势, 严重影响着贷款质量和可持续性。三是贷款到期农户抵触偿还采取“转贷”方式。调查表明,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中, 多数为到期后“转贷”。更严重者不按合同正常结息, 最后拒绝还款。经过多次“转贷”, 自己为信用社结息比贷款本金都多, 情绪抵触, 干脆不再偿还贷款, 因此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性提高。

(三) 信贷队伍管理水平低

信贷队伍不完善, 宣传不到位, 农民文化水平低, 信息渠道闭塞, 导致农户对信用贷款业务不了解。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淡化小额贷款的政策性, 从自身利益及风险考虑, 推广动力不足, 违背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承担风险与利益不对等, 积极性难以保证, 从而信贷工作难以进行。

四、防范措施

(一) 分类对待, 灵活制定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一是在贷款额度上, 对农户承贷能力和用途划分不同的额度标准, 满足农业产业化条件下农民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授信额度分类做适当的提高。贷款超过授信标准, 可采取联保、担保、抵押、质押等贷款方式。二是在贷款期限上, 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等决定, 可适当延长个别贷款期限到3年, 解决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衔接问题。三是小额贷款利率应依照“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按对农户的信用风险评级确定贷款利率, 对信用好的优质农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等方式, 而对信用评级较差的农户实行高利率。

(二) 严格操作流程

一是对辖区农户或个体种养殖户逐户摸底建立信用档案, 严格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和资料归档四个阶段对农户信用等级认定, 并按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配以授信额度。二是贷款用途必须合理。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 如购买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用款;购买农机具, 如: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款等。三是贷款使用后的跟踪监测以及贷后评价分析, 根据评价结果更新以往的信用等级评定记录。完善的操作流程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有效的降低风险率, 做到此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 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完善操作中的疏漏

一是培养专业信贷人员素质,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贷款人员档案并核实, 分析贷款评级及授信额度的准确性。拒绝骗贷, 以防冒贷。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如评级制度、授信制度、贷后管理制度、贷款收回责任制度等, 防范不良贷款的产生, 把好贷款关, 确保贷款合法、合规, 合同内容完善、要素齐全, 确保每笔贷款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明确贷款收回责任人, 要杜绝“借新还旧”及其它方式贷款转办, 彻底消除部分客户抵触还贷的思想。四是提高信息化建设, 改进信贷管理水平, 建立市场—信用社—农户—信用社—市场的信息渠道, 进一步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保障。

五、结语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经济发展、改革的浪潮中不断完善和优化内部的管理机制, 走上正规、快速发展的道路, 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贡献力量, 立足“三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摘要: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实施对于解决农民贷款难,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促进农村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在新形势、新政策的浪潮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无论是在制度设计、操作规程以及推广过程方面要做出新的改革。本文阐述了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作用以及发展现状, 分析了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户小额贷款,村信用社,存在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1]姜艳灵.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运行机制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 2007.

3.信用贷款:门槛低更易申请 篇三

那么,“信用”到底是什么呢?信用,是你良好的征信记录。历史的贷款记录、信用卡还款情况,随着央行征信系统的全面使用,良好的征信记录是你拥有信用的重要标志;信用,是你稳定的收入状况,收入代表着你的经济来源,也代表着你未来的还款能力。

同样,职业因素也能够为信用加分,良好的职业背景、公司的实力有助于更容易获得授信。有的人会说,金融机构太过“势利”。但是如果我们从风险的角度来考虑,职业的稳定性意味着收入的可持续性,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授信的风险,这种设置也就容易理解了。

正是由于基于“信用”而存在的风险因素的不同,与房产抵押类的消费贷款相比,信用贷款的利率定价普遍高出不少(特定目标群体的贷款除外),这也符合了依据风险来定价的原则。对于贷款人来说,贷款的门槛较低,容易申请,但需要付出更高的利率成本。

代表产品1:宁波银行 “白领通”

市场上的信用贷款品种繁多,以宁波银行“白领通”为代表的产品,利率上更加有优势,在确定授信额度后,贷款利率是按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左右,且无需提供抵押物、质押物。但是,并非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到这一贷款。“白领通”的客户对象是公务员、教师、医生或其他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电信、电力、金融、律师、会计师等银行规定行业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以及世界500强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职业的筛选其实还是风险控制的一项手段。稳定的职业有利于确保贷款人的还贷能力和持续性,也保障了信用贷款的安全可控。

对于上述目标群体的客户来说,在进行“白领通”的申请时,提交相应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资产证明等)后,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实际状况,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贷款人可以通过柜台或是网银办理借款的手续。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3年。但对于单笔贷款使用来说,最长的期限为1年。在贷款期限内贷款人可以按月只付息,到期时一次性偿付所有的本金。当然,这一业务也支持“随借随还”,也就是说贷款人有多余的资金时,可以随时进行提前还款或是部分提前还款,利息都是逐日按贷款余额来结算的。

除了利息本身外,“白领通”收取一定的年费,如10万元贷款每年的年费为300元。不过,近期宁波银行正推出“免3年年费”的优惠活动。

另外,“白领通”客户如果在宁波银行拥有存款,亦可以作为存款贡献积数,对应部分的贷款利率将得到优惠。

代表产品2:外资银行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

对于一般的受薪人士,也可以寻求信用贷款的支持,如几家外资银行所推出的信用贷款产品已经为很多人所熟知。这类贷款的特点在于受众面广,大部分拥有固定收入(月薪高于4000元~5000元)的职场人士均可以申请,审批手续简单,不需要再提交抵押、质押或是担保,但相对来说,利率水平也比较高。

如渣打的“现贷派”是最早推出的信用贷款产品。“现贷派”主要针对职场人士的消费需求,如购车、家装、进修、旅游等等,贷款的额度通常由贷款人提供的收入来决定,一般为月收入的6倍,最高可以达到50万元。贷款的期限从6个月~5年不等。对于贷款人来说,可以申请单笔贷款,也可以申请“激活贷”,也就是申请一定的贷款额度,在6个月的有效期内激活可用额度后即可使用贷款。贷款的资金可直接提取到贷款人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来使用,但银行有权利要求贷款人提供使用用途的相关证明。

“现贷派”目前使用的是月利率的计息方式,基本的月利率标准从1.75%到2.05%不等,折算为年利率的话为21%~24.6%,要视贷款人的资质状况、所申请贷款的年限来具体确定。不过,现在渣打也正推出利率优惠的活动,贷款人有可能获得7折、8折或是9折的优惠利率,以最低的月利率1.75%来计算的话,最低年化利率为14.7%。

还款方式上,“现贷派”使用等额本息的还贷方式,对于部分使用“现贷派”6个月以上的优质客户,还可以“充值贷”的方式将已偿还的贷款重新贷出来使用。

此外,花旗的“幸福时贷”也是主要提供给职场人士的信用贷款产品。一般来说,固定收入达到4000元即可申请这一贷款,贷款额度主要依据贷款人收入来确定。对于一部分职业,如教师、医生贷款额度可略高,“幸福时贷”的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50万元,贷款期限从6个月~4年不等。

“幸福时贷”给予贷款人的是单笔贷款的资金,资金使用时有两种方式:一是借记卡支付,也就是贷款资金可通过在POS机上使用借记卡来进行使用;另一种方式是提取到账户中进行使用,但为了规范资金用途,银行也要求贷款人在贷款获得2个月内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全额使用贷款资金,并保留相关用途的证明文件。

代表产品3:中银消费金融“新易贷”

其实,在银行之外,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与服务也值得贷款人关注,在贷款品种、贷款范围、利率及还款方式上,消费金融公司亦有不少新的突破。

如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所提供的“新易贷”,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产品,面向的群体包括拥有固定收入的受薪阶层,以及在上海拥有房产的自雇人士(如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其中,受薪阶层只需在上海的现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月收入大于2000元即可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自雇人士则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证照、验资报告、公司或个人的银行流水等。“新易贷”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达到30万元,可以通过银联的POS终端使用或是提取现金到中行的借记卡上。对于提取现金的需求,在进行贷款审核时还需要提交符合要求的资金使用用途材料。

“新易贷”信用贷款属于单笔贷款,贷款的期限有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种,贷款年化利率有两档,分别为年化利率15%及19.8%。还款方式上较为富于特色。除了传统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外,中银消费金融还可提供“轻松还”,这种方式下,贷款以两年为期,12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月只偿付利息,第一个周期末偿还贷款额度的50%,第二个周期按照贷款余额计息,在期末时偿还剩余的贷款。如果在贷款中途,贷款人希望提前还贷可以随时办理,不会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及罚息。

4.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书 篇四

合同编号:

个人信用贷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地址: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付至本合同第四条指定的帐户之日,若该日期晚于该贷款款项划离乙方帐户之日的,则以该贷款款项划离乙方帐户之日为乙方放款日。

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第二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计息,贷款月利率为。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始日起,按贷款期限计算,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第三条 费用

1.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贷款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贷款手续费:按贷款金额计算,即人民币,甲方授权乙方发放贷款时直接自贷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延迟还款手续费:如甲方申请延迟还款,甲方应按申请延迟还款的时间和本合同贷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的手续

费,若甲方申请在贷款起始日或之前延迟还款,甲方授权乙方在发放贷款时直接自贷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若甲方申请在贷款发放后的第若干期延迟还款,延迟还款手续费将由甲方在申请时一次性缴纳现金。

2.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贷款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行政管理费:每月按贷款金额计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即每月人民币

第四条 发放贷款

1.甲方授权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户名:

帐号:

2.实际发放金额以本合同所附借据为准。

第五条 还款

1.还款日:甲方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

金及利息,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共分期偿还。还款日为每月与乙方放款日之相对应日期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若还款当月无与乙 1

方放款日相对应之日期的,则以该月最后一个公历日作为该月之还款日。乙方可于放款后向甲方书面通知乙 方放款日和甲方还款日。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每月偿还本息合计=/贷款期限

每月还款额=每月偿还本息合计+每月应付行政管理费

3.甲方每月还款额: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计算公式,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各期的还款额为:人民币

4.甲方同意每月还款额按以下先后顺序分配:

支付行政管理费 支付利息 偿还本金 支付罚息、手续费、复利

5.提前还款

甲方向乙方申请并经乙方同意后,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其金额按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计算。乙方应根据附件《提前还款清算表》以甲方还款时间计算提前还款款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费、延迟还款手续费、行政管理费、罚息、复利和其

他所应付费用。如甲方对有关费用计算存在异议,有权向乙方查询。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贷款。

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如提供的资料涉及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姓名、住所、职业和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如甲方系两人或两人以上,则每一借款人对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

费、第一期延迟还款手续费、行政管理费、罚息、复利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的偿还均负有不可撤销的共同和连带责任。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为自身债务或第三方债务提供任何担保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乙方的权利、义务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贷款审查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除可将该资料用于评估甲方贷款资格外,并可将该

资料用于市场推广或提供给征信机构。乙方有权主动收集甲方资料,对甲方进行信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征信机构查询甲方的信用信息。

如甲方向乙方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或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能提前30日

通知乙方其为自身债务或每

三方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贷款提前到期,自乙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甲方应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甲方收取其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费、延迟还款手续费、行

政管理费、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针对甲方拖欠上述款项的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或通过乙方委托的收数公司进行催收,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乙方采取上述催款方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了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讨。

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

将甲方一切资料在乙方及其认为

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及推荐产品之用,必要

情况下可委托第三方使用甲方资料进行市场调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甲方未偿还或未全部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行政管理费的,乙方有权对逾期未还贷款按日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乙方有权对逾期未付或未全部支付的行政管理费以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为每日。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违约使用的部分按以上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

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任何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合同附件

贷款申请表、借据、其他借款凭证、《提前还款清算表》、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或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十一条 送达

1.甲方对其以任何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的甲方通讯地址均予以认可,乙方如需

给予甲方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则可向甲方最后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在投邮后三日,该书面通知或文件视为已送达对方。

2.甲方发送给乙方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于乙方实际收到时视为送达。

3.如本合同甲方为两人以上,则乙方发送给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一旦送达甲方中任何一人,即视

为已送达甲方全体,甲方中之任何一人不得以未收到相关通知或文件为由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减轻或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授权人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5.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的特点分析 篇五

一、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主要为农村社员服务

随着社全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农村资金短缺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想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资金不可能也不现实;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又主要投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城镇经济建设。所以, 农村的资金供求矛盾主要由农村自己解决。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架和现状看, 筹集农村资金的任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来完成。事实上, 农村信用社也正承担起这项种任.据统计, 到2010年末,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放各项支农贷款62900亿元, 从全国看80%的支农贷款、70%的乡镇企业贷款都是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

二、贷款投向分散、用途广、种类多

目前, 我国的农村经济是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市场经济模式。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农村区域里.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投向呈现出分散、用途广泛、种类多的持点。

(一) 贷款的服务对象多而散

目前,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成为农村信贷的主要投入对象, 除此之外, 还有社区内的其他农民家庭, 各种各样的乡镇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与农村经济密切相关的各种经济联合体、这些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对象多而分散。

(二) 支农贷款投向面广、种类繁多

农村是一个地域概念, 是—个包罗万象的经济环境, 加之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对象的特点, 因而也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用途十分广泛。以农业贷款为例, 就包括农、林、牧、副、渔业贷款, 为社员及农民家庭的生产、生活贷款、消费贷款等、这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 具有很大的不同。这是由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对象的特点决定的。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民家庭, 以及以农业为依托的中小企业、家庭小作坊。他们既是生产单位, 又是生活单位, 生产状况受自然因素影响大, 农民的收入低而不稳定, 需要农村信用社在为他们提供贷款时, 方方面面都能照顾到, 所以, 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用途广、种类多。

三、支农贷款期限长、利率低、风险大

季节性、缓慢性、分散性、不平衡性以及风险性是世界各国农业资金占用和周转的共同特点, 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 就使得农业贷款具有了期限长、利率低、小额和需要担保以防御风险的共同特征。农业是利用动、植物的生命机能和外界的自然力, 通过人们有意识的劳动去强化控制生物的生命过程, 来取得符合社会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生产部门。因此, 农业不仅要受到外界自然力的支配, 还要受到动、植物自身生长发育规律的制约。农业生产的季节性, 决定了农业资金以及支农贷款资金在一年当中占用和周转、投放和收回的不均衡, 农业生产的周期一般较工商业生产周期要长, 因而也就觉得了资金周转缓慢、贷款期限较长的特点。除此之外, 由于农业企业与工商企业相比, 具有规模小、量多、资金分散的特点, 因而就使得支农贷款具有使用分散、数多、金额小的特点, 另外, 农业生产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大, 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丰歉大小年的差别, 都使农业投资有较大的风险性。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不仅活劳动得不到补偿、有时甚至连物化劳动也无法全部收问。加之农业生产力水平低, 平均利润率均较低, 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利率不仅低于工商业贷款利率、而且要求具有一定的担保、抵押物, 以降低支农贷款所承受的风险。

四、支农贷款以农业为主体, 根据资金实力, 兼顾其他

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和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 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应该优先安排对农村种养业的贷款, 其资金发放的程序是:农民、农业、农村经济。这也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发放是以农业为主体, 然后再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 为其他产业部门或其他企业发放贷款。农村, 是一个广阔的地域概念。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 把农民、乡镇企业手中闲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又投放于农村, 是支农的重要力量, 这是农村信用社的一个艰巨任务。但是, 在农村经济中, 除了农业这个主体以外, 还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服务行业等经济部门, 这样就构成了以农业为主体、以农村工商业为两翼, 产、供、销紧密结合, 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衔接、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格局。这样, 农村信用社的信支农贷款在完成主体的农业贷款后, 又涉及到了农村经济更为广泛的经济领域。这是农村信用社信贷活动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也是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合作金融发展的必然结果。支农贷款支持农业发展是根本, 农村产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其两翼以致全方位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农村信用社既要做好在生产中支持大农业的协调发展, 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同时, 还要根据自身资金实力以及组织管理的辐射能力, 做好在流通领域中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副产品的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 使农村经济中的生产、流通相互促进, 产销、产中、产后配套一条龙服务, 支持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忠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1, 6第一版.

[2]梅兴保.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0, 9.

[3]张桥云.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年修订版.

6.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六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成因;不良贷款清收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各类银行逐步实施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方法”,这种方法是针对所有金融机构贷款的,并依据其风险程度将其划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所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是指农信社依据贷款五级分类法所划分的次级、可疑及损失贷款。在判断贷款风险程度,认定不良贷款时,主要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还款意愿、贷款的担保、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和银行信贷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一)借款人原因导致不良贷款

借款人原因主要是借款人由于道德原因对信用社进行欺诈获得贷款, 或借款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风险或损失,主要包括借款人欺诈以及借款人经营管理不善。

借款人欺诈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即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与借款人恶意欺诈。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从而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借款人恶意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并且贷款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类欺诈行为主要是企业以正当经营为由, 骗取信用社贷款。

借款人经营管理不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借款人财务结构安排不恰当,有的借款人财务管理能力比较弱,债务更新时间不衔接,扩张业务时故意留缺口, 希望以拖欠的做法来解决问题等等。二是借款人对市场和行业变化缺乏适应性。现在经济变化很快,如果没有盯住市场需求以及竞争对手的变化, 在明天或不久的将来就可能丧失市场份额和偿债能力。三是借款人管理薄弱。借款人往往会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或经营管理水平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造成经营亏损或破产。

(二)信用社自身原因导致不良贷款

信用社已形成的不良贷款中,除借款人原因外,还与信用社自身操作原因、道德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以及缺乏优秀人力资源等因素有很大的关系。

一是信用社的操作原因。主要包括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查不严与贷后管理流于形式。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查是贷款业务的首要环节,但我国很多信用社在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查中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对借款人、担保人的相关信息了解不详细,对贷款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不严。信用社各类贷款客户众多,贷后管理工作比较复杂,很多信用社往往存在着资料移交配合不力,档案管理不规范,抵押物审查不规范等问题,从而会导致大量不良贷款的产生。

二是信用社的道德原因。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的粗放式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 内控风险防范也存在着诸多漏洞, 导致信用联社内部个别人员有寻租的机会。有些道德缺失的贷款经办人员为了私利, 明知借款人提供的是虚假材料而不指出, 或者教唆贷款申请者开假证明假报表、故意伪造相关材料, 以骗取信用社信贷资金。还有个别领导, 通过职权指使或施压给基层贷款部门和信贷人员, 对不合规定的企业或高风险项目进行过度授信。

三是信用社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基础差、底子薄、管理体制特殊,情况也很复杂,我国很多信用社还没有从原来的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里走出来,严重制约了信用社发展的步伐。体现在管理层风险内控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系统的信用社内部风险控制体制以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原因。

四是信用社缺乏优秀人力资源。信用社的很多员工素质都有待提高,其职工培训质量也普遍不高,主要的问题就是是员工招聘供求不平衡, 对优秀员工招聘的针对性不强。

(三)其他原因导致不良贷款

导致我国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除借款人和信用社自身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 如政府不当干预、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因素和市场变化【5】。政府干预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 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因素,也是形成我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原因,如借款人的生老病死或丧失劳动能力和还款能力时,另外还有自然灾害、气候突等不可抗力因素,也会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或收成不好, 给农户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以至于无法按期还贷。市场变化造成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农户贷款,其原因只要是农户对市场行情的错误估计和盲目跟风,造成某种种植物供大于求或品质较低,导致大量产品滞销或低价处理。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的难点以及清收办法

清收不良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信贷管理制度,加强了行业的自律管理,通过多方努力,探索多种方式,寻找各种清收渠道,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纪律、教育等各种手段加大了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如何有效地开展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显著压降不良贷款余额,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既是农村信用社多年来的老问题,又是破解农村信用社发展难题的新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难的原因

信贷人员工作消极。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尤其是负有不良贷款责任的信贷人员工作消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不良贷款的收回。随着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持久进行,清收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障碍越来越多,出现了信贷人员对陈欠贷款清收不积极、人情贷款不敢清收、新官不理旧帐、思想麻痹、放松管理等消极表现。

政府干预导致依法收贷难。目前,农村信用社对部分不讲诚信企业的贷款采取了诉讼保全等措施进行依法清收,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司法环境不理想,部分政府及司法部门虽然口头上支持信用社依法清收,但在实践操作中遇到信用社贷款诉讼往往是站在地方企业的角度干预执行或消极执行,使信用社陷入胜诉多但执行艰的境地,贷款难以收回。

收回抵押物变现难损失大。实践清收中,抵押物变现难、损失大,主要是因为收回抵贷物时造成部分贷款本息损失,而且抵贷物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损失,并且很多抵押物都出现有变现困难,从而形成了资产的二次流失,最后还有是抵贷物处理难,很多收回的抵贷物多是房屋、车辆和机器设备,处理时附加收费较高,处理时变现较难。

收贷时间因素也有影响。资金的运转与滚动都是有周期的,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农业生产也是有周期的,其借款资金的投入与产出受到影响的因素较多,其产品因生产的周期不同,资金回笼的时间也各异,导致了大部分贷款申请期限要跨公历年度,与产品资金回笼的时间不相和谐,有悖于贷款的初衷和放贷的目的,而如果以贷收贷、以贷收息后形成的不良贷款清收更难。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办法

虽然近年来我国不良贷款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不良贷款仍然威胁着我国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定。采取合理的清收办法化解不良资产,应坚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加强自身管理,增设管理风险贷款的审批决策机构,设置专门部门如资产保全或资产管理部承担具体管理职能,又要加强对不良企业的分类管理,对不同的原因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

贷款清收要积极主动。主动出击法是指责任信贷员主动深入到借款人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催收贷款的方法,信贷员应经常深入到客户中去研究实际问题,本着先易后难,先好后差,先小额后大额,先近程后远程,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寻找切入点,坚定信心,反复多次的开展工作,并在所到之处一定要签发催收通知书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以达到管理贷款、提高质量、收回不良贷款的目的。

贷款清收要参与核算。贷款管理人员与客户的工作关系,应当是合作的、友好的,及时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帮助客户客观分析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而参与到经营核算中去,提高客户盈利水平,降低客户的经营成本,并积极关心客户的措施落实情况,力争取得成效,促进不良贷款的收回。

贷款清收要借助关系。对借款人配偶、亲属要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选择出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由其单独与借款人谈还款问题和利弊分析,劝其归还贷款,也可以共同与借款人讨论贷款问题,寻找出还款的最佳途径。

贷款清收要化整为零。良贷款往往是本金归还不了,利息也越欠越多,困难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单一考虑贷款本息一次归还问题,应当化整为零。视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每隔一段时间,就还一部分贷款本息,利随本清。签定归还贷款协议书,分步进行。既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又能逐步归还贷款,直至贷款本息还清。

贷款清收时还可以通过追究担保责任、处置抵质押品,并实行黑名单公示,最后还可以通过采用仲裁诉讼等方法来促进不良贷款的清收。总之,事物是变化的,清收不良贷款的方法也应多种多样。因而贷款清收方法也应该注重多样化与实践性,用于创新,让更多的好方法服务于金融领域,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三、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应采取的主要模式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清收的方法也要因企因事因时制宜,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经验,借鉴以往同行在不良贷款清收中的一些理论模式,提出相对全面完善的五种主要模式以供各地农村信用社在清收不良贷款中借鉴参考,也希望能借此引起理论界的重视。

一是不良贷款责任人清收模式。不良贷款责任清收即核实贷款责任,实行连带清收。即按照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流程,对各个环节中涉及的调查、审批、贷后管理以及担保、介绍等责任人,按照尽职免责、有责必究的原则,确定责任人应承担的清收责任,负责清收已形成的不良贷款。在实践工作中,对近年来形成的不良贷款,可以采取领导带头、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奖惩措施等办法,促进不良贷款相关责任人加大清收力度,对不良贷款及时予以清收。

二是招标外包清收模式。招标外包清收模式即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中,引进运用招标方法,利用社会力量,解决农村信用社对通过自身难以收回的不良贷款。按照谁收回谁受益的原则,利用利益机制刺激社会各界参与清收,以最大限度帮助农村信用社收回不良贷款。

三是政信合作清收模式。即通过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调动公、检、法、司及工商等部门的力量,形成清收合力,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这种模式尤其对清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贷款有良好的效果。各级农村信用社应注重通过不断地向各级政府领导汇报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对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重要性,以及对加大新的贷款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争得政府对清收不良贷款的支持,取得不良贷款清收效果。

四是仲裁诉讼清收模式。就是农村信用社利用法律手段,对不履行合同约定,不讲诚信、欠贷不还的“赖债户”、“逃债户”、“钉子户”依法进行起诉,收回所欠贷款本息。在利用仲裁诉讼模式清收不良贷款时,应注意做好三点切实保护农村信用社利益,即慎重起诉、开展诉前分析并依法收贷判决的抵贷物资。

五是盘活资产清收模式。即农村信用社对部分企业在通过改制过程中“悬空”的贷款,采取跟踪关注,沟通感情,做好思想工作的措施,落实债务盘活信贷资金,达到降低不良贷款的目的。

这五种不良贷款清收模式主要是针对基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提出的,每一种清收模式适应的环境以及条件都均有不同。不良贷款责任人清收模式对于所有的不良贷款清收都能够适用,可以大大减少信贷人员在放贷时对贷款的审核力度以及增加信贷人员收贷时的积极性;招标外包清收模式适用于通过信用社自身努力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政信合作清收模式通过与政府的合作对不良贷款进行清收,尤其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不良贷款清收有良好效果;仲裁诉讼清收模式是法律手段,主要针对“赖债户”、“逃债户”、“钉子户”;盘活资产清收模式适用于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不良贷款清收。因而,不良贷款的清收会根据情况不同而应该采取不同的清收模式,有的不良贷款还可以结合多种模式进行清收。

四、总结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主要采取“贷款五级分类”方法进行界定,其形成既有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原因也有政府干预等其他原因。不良贷款的清收存在着抵押物难以变现、时间周期等难点,因而对不良贷款进行清收时要积极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在清收时要对症下药,采取相应的方法措施。在不良贷款清收时既要治标,采取不良贷款责任人清收模式、招标外包清收模式、政信合作清收模式、仲裁诉讼清收模式、盘活资产清收模式等,也要治本,从源头上控制好贷款风险,尽量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

参考文献:

[1]蒋桂湘:我国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研究[D],广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2]吕莉萍:关于治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几点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4.11.

[3]原韬: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风险控制体系研究[D],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 2009.

[4]刘莉、陶廉静:农村信用社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的建议[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4.02.

7.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七

关于开展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顺利推进我校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时做好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及合同续签工作,切实加强贷后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财[2010] 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及学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 2012年秋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工作

在2012年6月底以前,按《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渝财教 [2009]45号)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负责完成本院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并负责将本院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后交学生本人,由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提交给当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高校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以上材料均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由于各区县资助中心要求不完全一致,若还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请与当地区县资助中心联系。

三、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2012年合同续签工作 自2008年秋季学期以来,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是按“一年一签”模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方便学生,简化手续,借款学生和家长可凭已签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区县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乡镇或居委会签章)后,直接续签2012年贷款合同。如学生(或其家长)本人因故不能返回家乡,可由其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后,授权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四、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开发行[2008]271号)文件规定,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是开发银行固定提前还款日。需提前还款的学生,请直接与当地区县资助中心联系。

五、切实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1.强化生源地贷款合同《回执》管理工作

《生源地贷款合同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是国家开发银行审核贷款材料的必备资料之一。各二级学院应在“绿色通道”工作程序中,安排分管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在在校生注册、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按要求收集、汇总后按规定时间上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将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输入该系统,导出回执。希望各二级学院党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否则,后果自负。

2.切实做好贷款风险防范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将毕业生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及毕业生去向)输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届时由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完成该项工作。

六、切实加强政策地宣传力度

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全校学生知晓相关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且需要贷款完成学业的学生了解政策并熟悉操办流程,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前期工作顺利完成,促进校园和谐。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资助管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 通知

主送:各二级学院

抄送: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

重庆三峡学院学生处 2012年5月2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

2.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五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 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

8.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八

加速贷:如何申请农村信用社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那么,如何申请农村信用社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下面加速贷给大家分析一下: 适用对象 低收入农户 产品介绍

由当地扶贫办与相关乡镇共同联合推荐客户,银行对适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实际经营或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资金需求给予支持。培植自己的客户,缓解低收入农户的贷款难的问题,提高银行的社会美誉度。产品功能

低收入农户贷款主要是解决低收入农户在艰难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及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帮助低收入农户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产品特点

加速贷官网

1、利率优惠。一般以基准利率发放贷款,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农户在归还贷款时,利息直接从扶贫办开立在我行社的账户中扣取,减轻农户的负担;

2、期限灵活: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根据借款人生产周期长短确定;

3、贷款额度:原则上掌控在3万元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具体发放贷款金额视借款人创业投入资金情况而定;

4、贷款方式:3万元以内的可以采用信用方式,但应视借款人的具体情况确定,3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采用保证或抵(质)押方式。办贷流程:

1、当地扶贫办与相关乡镇共同联合推荐客户;

2、银行对客户的经营真实性、经营状况进行审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审查审批;

9.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九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调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1—0040—02

2004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4]25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即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贷款,其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此文件已执行五年有余,我们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时机已成熟,应该及时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公平竞争,促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更上一层楼,并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一、辖内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管理的基本情况

海口中心支行辖区共有农村信用联社19家,截至2009年10月末,各项存款为199.81亿元,比年初增加41.24亿,各项贷款为98.69亿元,比年初增加22.7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78.62亿元,比年增加18.74亿元,中期贷款20.06亿元,比年初净增3.98亿元。

自利率市场化以来,辖内各农村信用联社均参照人民银行下发的模板制定了相应的贷款定价管理方法,从调查情况来看,我们认为,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较好,一是在内容上较为全面,易于操作。可根据地区差异以及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贷款定价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客户与信用社商业合作程度、客户信用等级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来制定。二是审批有序,辖内农村信用社在省农村信用联社的统一领导下,定价流程较为统一和规范,形成了目前的多级审批制,有利于利率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与增加支农资金供应情况的认识

(一)放开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有利于加快推动利率市场化步伐

1.放开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是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内容。从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农口部门和农村信用联社有关负责人认为放开贷款利率上限能增加支农资金供应,提高农信社支农服务积极性。他们均意识到放开贷款利率上限,有助于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步伐,更好地运用利率杠杆优化配置农村地区有限的信贷资金资源,提高各行业、企业的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2.放开贷款利率上限,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积累贷款定价经验,提高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运用、分析和控制能力,有利于现阶段全面实施农村金融利率市场化。从2005—2009年海南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分布的监测情况看,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高度集中在基准利率的[1.5,2.0]之间。因此,进一步放开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从而刺激农信社用足利率政策,全面实施贷款定价办法,积累贷款定价经验。

3.现阶段,海南省农村地区并未呈现农信社信贷资金垄断经营致使贷款利率偏高的情况,有利于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的形成。从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农信联社均表示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后不会出现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情况,同时还认为现有农户贷款利率水平适中,因此将保持现有农户贷款利率水平不变。由此可见,尽管海南省农村地区金融主体少,但是并未形成农信社垄断当地信贷资金经营导致贷款利率偏高的局面,因此有利于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的形成。

(二)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可增加支农资金供应

从调查情况来看,农口部门和农信社有关人员通过进一步的实地调查研究后一致认为,放开利率上限对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支持三农具有积极意义,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放开利率上限可以为部分高风险项目获得贷款支持。二是增大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三是信用社可根据风险状况为不同贷款灵活定价,这就发挥优胜劣汰市场化自然选择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四是可压缩高利贷的生存空间。

(三)放开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时机已成熟

1.即使放开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其原执行的贷款利率定价制度不会发生较大改变。自从2004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农信社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至基准利率的2.3倍,拥有贷款利率定价权的农信社并未用足这一利率政策,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一直集中在基准利率的2倍以下。因此,当前贷款利率在2.3倍以上的资金占比较少,现行的贷款利率政策在满足当地农村、农业、农户经济的资金需求量方面较为适度、合理,即使放开其贷款利率上限也不会影响其原执行的贷款利率定价制度。

2.放开其贷款利率上限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在人行各县市支行的指导和协助下,海南省农信社联社已再次完善制定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但此次调查显示,包括各县市联社在内的法人机构社还无法灵活执行定价管理办法。然而只要农信社能够结合实际进行贷款定价,加强利率定价管理,严格贷款手续和程序,强化风险评估,提高利率风险控制能力,那么放开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条件便已具备。

3.在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完全取消的环境下,央行可通过“窗口指导”等政策手段引导农信社继续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调节不同类别借款人的贷款利率。

三、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1.可能加重农民的利息负担。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农信社对三农贷款的利率将出现走高,少数地方可能会出现一浮到顶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2.受贷款定价自主性的影响,信贷风险有可能进一步加大。一是贷款利率上浮过高会出现“利率虚高”问题,导致农户还款付息难度加大;二是基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监控机制不健全,利率定价行为可能潜在暗箱操作或“人情定价”,利率寻租现象可能扩大,加大道德风险。

3.社农关系受到影响。农村信用社“立社”于农村,服务于三农,如果贷款利率上浮过多,可能挤出部分低风险的借款人,从长远考虑,可能影响信用社发展后劲。另外,利率上浮过多,也可能导致一些农户产生“畏贷”心理,甚至对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产生疑虑,进而影响农村信用社与农民的密切关系。

四、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步骤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消除社会各界疑虑。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上限,本是利率市场化的组成部分,但可能被一些人解读为变相提高三农贷款利率。因此,应该注意政策出台前期的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该政策出台的氛围,降低各界对该政策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2.全力支持和科学督导,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农信社的“窗口指导”作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农村信用社应全面加强利率政策宣传与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农村信用社确立起以经营效益为核心和以利率风险管理为重心的现代金融理念,帮助和指导辖区农村信用社切实加强成本管理和经营效益分析工作,完善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的定价机制,使资金成本管理对金融产品定价发挥出积极作用。

3.建立利率内部协调机制 。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必然造成利率的频繁变动,利率风险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健全内部利率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规避市场利率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对放开的贷款利率上限,需要有一套严密、科学、权威性的组织体系和决策机制。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应在县联社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部门。由该部门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操作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对贷款利率水平和利差最低水平做出限制,制定既有利于市场竞争,又有利于收益最大化的合理的利率水平;负责利率风险评估和防范,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各种利率风险方面的信息,便于做出合理决策。同时要加紧会计制度、信息采集方式等方面的建设,通过收集各种信息,对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分析可能带来的风险,通过市场风险规避交易手段减低风险程度。

4.策略地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贷款定价要考虑五个因素:一是资金和服务成本;二是拟获取利润;三是企业形象,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形象的体现,较高的定价往往要有明显优于同业的服务水准为后盾;四是根据对客户群体的细分,较高的定价将会使优质客户无法接受;五是贷款利率须与资金和劳动力的相对价格相适应,利率应低于投资一般收益率。总之,要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筹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分摊,建立综合的测算体系,以灵活定出合理价位。具体方式以采用基础利率加点模式为佳,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作为基础利率,每笔贷款根据其违约风险和期限风险的大小,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或乘以一个系数来确定。

参考文献:

[1]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改革的现状与对策——对运城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能力的调查[J].华北金融2007,(4).

[2]安徽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研究[R],2007.

[3]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的难点及对策[J].西部金融,2007,(7).

[4]欠发达县域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理性思考[J].华北金融,2007,(7).

[5]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模式探索[J].财贸研究,2006,(6).

[6]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状况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5,(5).

[7]关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调查与思考[J].黑河学刊,2005,(4).

[8]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问题研究综述[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6.

10.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十

一、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意义

(一) 优化了农户和信用社的关系。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必须深入农村, 走村串户, 切身实际地了解农户的状况, 拉近了与农户的距离, 树立良好的威信, 截至2011年底, 平山县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25万份, 占当地有效的农户总数的80%。

(二) 加快了信用社自身的发展。

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 扩宽了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渠道, 促进了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 截至2011年底, 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项存款增幅32%, 各项贷款增幅25%, 盈利增幅了156%, 同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促进了不良贷款的清收, 据统计, 截至2011年底, 村委会帮助我们信用社盘活不良贷款占总不良贷款的27%。

(三) 改善了信用社外部环境。

“信用就是招牌, 信用就是资金吸引器”,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提升了农户和信用社的关系, 提高了农户的信用意识, 使得“言必信, 行必果”的观念深入人心, 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 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四) 推动了当地农业经济发展。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手续简便快捷, 只要符合“三农”条件在合理贷款需求下均可办理, 相当于“哪里有需求, 信用社雪中送炭, 解决燃眉之急”, 为当地农户脱贫致富开辟了道路。至2011年底, 平山县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全部的农业贷款的72%, 惠及当地80%的农户。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实施中存在的困境

(一)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很大的风险点。

1.自然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借款人主要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 农业生产收益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 但是一旦遇见自然灾害, 必然会转化信贷风险。

2.信用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担保贷款, 再加上借款人的信用属于变数极大、无法控制的因素, 因此信用风险就成为了最大的风险点, 一旦出现不利于还贷的因素就使得债务链断裂, 贷款偿还失去约束力。

3.管理风险。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 加上平山县属于山区, 农户居住分散, 对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难度高、监督工作难以有效跟进, 导致管理散漫, 不能及时地建立风险预警, 控制风险。

(二) 客户经理人员少, 任务重。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评级在整个风险控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必须全面深入农户调查, 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良, 然而平山县农村信用社一名客户经理负责4个村1, 000多户, 900多万元贷款农户贷款, 其中小额贷款600多户, 500多万元。在庞大的工作量下, 出现了一部分农户的信用等级确定是由村委干部推荐确定, 一部分农户评级由关系网确定, 使得评级出现片面性和失真性, 使一些信誉差的借款人鱼目混珠, 获得贷款, 而使得真正要需求符合资格的借款人拒之门外。

(三) 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小。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财政、税收、资金支持等配套扶持政策和风险分担机制, 不能给信用社提供有力的后备支持。

三、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困境的对策

(一) 提高效率, 加大科技投入。

科技兴社, 我们应该加大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网络建设, 实现档案、台账、报表的电子化操作, 通过网络系统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实时发放、日常管理和网络跟踪, 同时加强客户经理的计算机技能, 减低管理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二) 完善环节,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从调查、评级、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归还这六个环节, 环环相扣、节节衔接、丝丝入扣。我们要按照环节制定相对应的规章制度, 要求客户经理按照步骤办事, 严格执行贷款审查制度, 坚持准入标准, 认真建立农户档案, 科学评价客户, 合理确定信用等级和额度。

(三) 明确责任, 建立相互制约机制。

一是真正地做到岗位明确, 责任分明。要求调查岗、授信小组审批岗、主任委员会、风险委员会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做到各司其职;二是实行贷款责任人、贷款损失赔偿金和贷款终身负责制。每笔贷款发放, 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 谁在哪个环节出错哪个环节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高各级责任人的贷款发放责任心。

(四) 加强管理, 提高客户经理素质。

我们要组织客户经理学习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观念和守法意识,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强化客户经理的职业素质, 做到信贷资产“量”和“致”相统一;二是深化客户经理的等级管理, 防止形式主义。根据客户经理的贷款拓宽额度、利息收回率、贷款收回率、贷款不良率、中间业务收入额等指标, 分成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 按照等级发放等级的绩效工资;三是增加客户经理数量, 大胆引用大学生, 不要拘于干信贷必须要求有信贷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五) 选好对象, 源头控制。

我们建立农户信誉卡, 把年龄、教育年限、信用社服务水平、非种养业收入、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农业支出、自营支出8个因素纳入其中。其中:年龄、教育年限、贷款利率、信用社服务水平4个因素与农户违约呈负相关, 也就是说这些指标越高, 农户的违约度也就越低;而贷款期限、非种养收入、农业支出、自营支出4个因素与农户违约呈正相关, 也就是说这些指标越高, 农户的违约度也就越高。因此我们在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时, 要注意:第一, 注重考察农户的非种养收入、农业支出、自营支出, 这些收支影响程度很大;第二, 我们应该考虑农村的现实情况和农民的实际状况, 适当给予农户贷款利率优惠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第三, 考虑农户的一些家庭特征, 如年龄、教育年限等因素进行考察。

(六) 建立农户征信系统。

现在我们有个人征信系统, 为什么不借鉴一下, 建立农户的征信系统呢?我们应该在个人征信的基础上结合农户的特殊性, 形成统一的行业性的评价标准。

(七) 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尽快落实小额信贷的政策扶持。

一是当地政府牵头试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 用于弥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形成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损失;二是建议税务部门对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和非农业贷款实行差别税率政策, 或免征支农信贷收入的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 从利益上对信用社的资金运用进行鼓励、引导和调节;三是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 完善农业贷款担保体系。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主要为农户提供互助性的保险以及为信用社贷款提供保险业务, 增强农户风险承受能力。

摘要: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已有一些时日, 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解决了辖区内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同时优化了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 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欢迎, 但是由于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上仍存在许多风险点, 现对存在的风险及对策进行分析, 以便于更好地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为服务“三农”创造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魏灿秋, 罗怡.全面实施农户小额信贷的困境和出路[J].财经科学, 2005

[2].朱决胜.新农村建设期待小额农贷持续发展[J].金融与经济, 2007

11.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十一

重庆平安银行经营性贷款申请条件、手续

额度范围:10~500 万元

受理地区:直辖市-重庆 还款方式:分期还款

费用说明:参考月利率 0.75% 贷款期限:12~36个月

放款时间:17个工作日(审批为10个工作日)产品特点:抵押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有抵押物、房龄不超过15年、估值65万以上

1、房龄要求:最长不超过15年

2、抵押物坐落区域:重庆主城九区

3、估值要求:最少65万元以上

4、抵押物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其他辅助证明(连续最近6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

4、抵押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物所有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及结婚证原件

贷款特别说明:正规贷款成功前不要支付任何费用

此产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专门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出的用于解决中短

加速贷官网

期经营资金周转、日常支付结算和财务管理的综合金融服务产品

12.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十二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对策

近年来, 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支付结算渠道实现快捷畅通, 经营状况显著改善, 资金实力和支农信贷投放大幅增长, 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但是在农村信用社快速发展的背后, 不良贷款始终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一个瓶颈。不良贷款已经成为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重大威胁。

一、农村信用社现状

立足县域、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源, 目前, 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服务覆盖范围最广、机构及从业人员最多、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最专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2011年全国农村信用社新增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分别为7374亿元和3093亿元, 期末余额同比增长19%和15%, 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表 (法人) 统计显示, 2011年第四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 其中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1%, 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6%, 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8%, 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6%, 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11年年末, 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5.5%, 比上年末下降1.9个百分点, 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远远高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虽采取了一系列的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存在前清后增问题, 不良贷款管理仍然是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重点。

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

(一) 县域经济基础薄弱, 贷款风险较大。

县域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 种植业和养殖业易受气候、市场行情及病虫害影响, 企业规模小, 财务信息不透明, 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其次, 农业生产周期长, 资金周转速度慢, 而农村信用社贷款期限不合理, 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存在矛盾。

(二) 政府不当干预及政策性影响因素。

为振兴地方经济, 发展区域产业, 地方政府指令农村信用社向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该类贷款没有相应的财政资金保障, 又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 一旦发生亏损, 贷款就可能形成不良。个别农户还把政策性贴息贷款当成是国家的扶贫款, 认为不用归还。2000年以前, 地方政府出台各种产业政策, 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农村信用社向农户和乡镇企业提供贷款, 因大部分项目没有发展前景, 后受经济影响企业不能正常运转, 大部分贷款难以收回, 形成不良贷款。

(三) 借新还旧现象普遍, 借款人信用意识不高。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 只办理借新还旧。信贷人员为避免贷款形成不良, 甚至主动要求客户办理展期或借新还旧, 在办理借新还旧时未能按要求压缩贷款本金, 从而延迟风险暴露, 掩盖贷款真实风险。

(四) 信贷人员数量少且素质不高, 不能满足信用社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农村信用社贷款笔数多, 金额相对小, 信贷人员人均管户多, 使得贷款管理比较松散。农村信用社存量不良贷款中有一部分是原信用站发放, 信用站撤站后,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 造成不良贷款。另一方面现在信用社客户经理大部分年纪偏大, 对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掌握不够, 合规意识淡薄, 部分信贷人员缺乏职业精神和敬业精神, 只顾眼前利益, 不关注潜在的风险。

(五) 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贷款未按要求执行面签。

调查人员未尽到调查义务, 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审查不严, 盲目发放贷款。同时, 假冒名贷款屡禁不止, 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 损害了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 也影响了客户的切身利益。

(六) 贷后管理不到位。

重发放, 轻管理, 重规模, 轻质量。贷款发放后, 信贷人员不及时进行贷后管理, 贷款到期也不及时进行催收, 抵押物得不到及时处置, 致使抵押物错过最佳处置时机, 部分贷款丧失诉讼时效。

(七) 借款人原因。

主要包括借款人打工举家外出、疾病或意外伤残、生意失败或产业亏损、恶意欺诈等情形。

三、解决不良贷款的相关对策

(一) 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

对客户经理要严格把关, 防范品德不良人员进入信贷队伍, 多选用一些综合素质较高人员担任客户经理。多创造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及交流机会, 提高信贷人员贷款质量第一的观念和保全资产的素质, 对一些好的清收办法和经验积极推广。

(二) 积极清收存量不良贷款。

对存量不良贷款, 一是要下大力气清收, 二是要尽力将贷款搞活, 三是清收要彻底。

1. 降低不良贷款偏离度, 加大对隐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

在贷款五级分类认定中, 操作人员能力和主观认知对认定结果有一定的影响, 同时, 不良贷款率为信用社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降低不良贷款率, 操作员人为调整了贷款形态, 导致部分贷款分类不准确, 形成隐性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偏离度, 积极消化和清收隐性不良是打好清收攻坚战的基础和关键。

2. 通过多项举措, 清收化解不良贷款。

清收措施主要有依法收贷、代理清收、打包转让、以资抵债、核销等。对职工自贷、担保、介绍贷款, 要求限期收回。对外出打工人员尤其是举家外出借款人, 通过村委会或借款人亲戚等渠道催收。

3. 积极与当地政府、法院、公安、检察院沟通。

通过与政府、法院、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 借助行政和司法力量, 集中打击不良贷款中的“钉子户”, 力争达到“清收一户, 教育一方, 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 严肃问责, 严格控制新增不良。

信用社要加强信贷管理, 提高贷款发放和管理的质量, 只有严格控制新增不良, 才能从源头上解决不良贷款问题。

1. 认真做好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信贷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 是信贷发放的基石。调查必须坚持双人、实地原则, 调查报告必须按实际情况撰写, 调查内容必须全面详实。避免因人情贷款忽略贷前调查, 将贷前调查走过场。

2. 强化审批职能。

贷款审批是贷款流程管理的重点, 群策群力和防范超权贷款是贷款审批的初衷, 审批小组成员要严格把关, 对明显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拒绝审批。严禁向有存量不良贷款人员发放贷款, 严禁向有表外挂息单位和个人发放新增贷款。

3. 认真落实抵押担保手续。

严禁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资格和实力, 有不良记录企业及人员严禁作为保证人。规范抵押办理程序, 抵押登记信贷人员必须亲自办理, 抵押物必须合法、合规、容易变现。

4. 切实做好贷后管理。

要按规定做好贷后检查工作, 对即将逾期或已逾期贷款及时下发催收通知书, 对需要公告催收的及时公告催收, 对抵押贷款及调查发现贷户有还款能力的及时向法院起诉执行。同时, 加大检查力度, 规范展期和借新还旧行为。

5. 密切关注贷款用途及支付环节。

监控借款人贷款用途去向, 发现贷款用途不实和挪用贷款用途, 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执行处罚, 并通知借款人在规定时间改正或提前收回贷款。贷款发放环节严格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办理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

6. 强化制度约束, 严肃责任追究。

通过制度建设, 落实贷款赔偿, 对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者进行追究, 将违规发放贷款及员工行为排查中被列为重点的客户经理调离信贷岗位,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充分体现多劳多得。

信用社需要进一步步完善考核机制, 建立一套科学、公平的正向激励与负向惩罚相结合的考核体系, 调动每一名员工的积极性。对清收回不良贷款人员加大奖励力度, 对形成新增不良贷款责任人加大考核和监测力度, 将奖惩结果在内部定期公开。

(五) 出台征信管理相关规定, 以充分利用征信体系。

征信系统有利于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也有助于信用社准确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规避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现已积累了一些征信管理经验, 积极利用征信系统是农村信用社的现实选择。

参考文献

[1]马国峰.浅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J].时代金融, 2011 (3) .

[2]魏岩.县域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防范[J].现代金融, 2012 (1) .

[3]胡文明.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认识和思考[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 (5) .

[4]谢承恒.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探析[J].当代经济 (上) , 2010 (3) .

[5]朱桂水.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 (下旬刊) , 2010 (3) .

13.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十三

近日,阿里的芝麻信用开始公测,不少人在朋友圈和微博上晒阿里给自己打了多少信用分,网络上掀起了晒芝麻信用分的高潮。

据悉,芝麻信用在租车、租房、婚恋、签证等多个领域商定了合作伙伴。比如芝麻信用分较高的用户可享受出境免签证,网购可先试用后付钱,贷款利率有优惠,租车订酒店免押金,机票退票极速退款等多项服务。那么申请贷款时,芝麻信用能代替央行征信吗?

针对此问题,据淘钱宝了解到,目前,芝麻征信等民营征信机构无法和央行的征信系统对接,普遍存在选取维度不够、数据源有限等问题,一人被多家征信机构打分,分数有高有低该信哪一家的问题。星城银行业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包括阿里、腾讯在内的市场主体开始进入个人征信体系,但现阶段要获得金融资源,最为重要的依然是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至于将来,是否会成为银行贷款的依据,仍是未知数。

业内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芝麻信用分是否会有这么大的魔力,要看芝麻信用能否与央行的征信系统对接。毕竟传统银行跟互联网在部分业务上是有竞争的,如果央行没发文就认可了芝麻信用,感觉是给民间征信机构抬了轿子。

因而,对于个人申请贷款起到实质性作用的还是央行的征信报告。鉴于以往不少用户往往是在出现办不下房贷和信用卡等情况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出现不良记录的情况,用户最好经常查询信用报告,做到有备无患。

14.农户申请小额信用贷款办法 篇十四

一、总则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小额贷款)是指信用社对农户在授信限额和期限内发放的不需要担保的贷款。由农户户主承贷,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发放小额信贷,坚持农户自愿原则;遵循安全、有效、快速的原则;树立“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经营管理理念。

严格授信管理,实行“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一 次 授信、限期有效、余额控制、随借随还、周转使用的管理模式。

实行贷款证管理。小额信贷按户核发《贷款证》,实行一户一证,凭证放贷。实行转账制度。借款人应在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贷款发放后转入借款人存款帐户后方可使用。

二、贷款对象和条件、期限

小额对象仅限于户口在农村、且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常住农民,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口在本乡范围内;

(二)承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家庭成员品行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资信状况较好,信用等级达到四级以上;

(四)承贷人且有一定技能,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和能力;

(五)家庭成员愿意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六)能自觉接受信用社的检查监督。

贷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的用途或项目周转期限,以及借款人的综合还款能力 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信用评级

农户信用评级是发放小额偿贷的基础和前提,未经评级或评级未达到相应级次的,不得发放小额信贷。

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是指在对农户调查基础上,依据经济实力、经营能力、信用品行等因素,综合评价其资信情况。

评级指标体系分为农户基本情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偿还能力和品行信誉五大类,各类指标又分设若干具体指标,并设定相应的指标值和分值权重。根据测评综合得分,将信用级分为四个等级,即:

一级,综合等分在90分以上(含),属“应重点支持对象”;

二级,综合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属“可积极支持”的对象;

三级,综合得分70分以上——80分以下,属“可支持”的对象;

四级,综合得分60分以上——70分以下,属“限制支持”的对象。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表明资信情况“差”,不予定级。

评级有效期,原则上一级、二级、三级有效期为2年,四级有效期为一年,评级有效期满需继续贷款的,应重新评级。

四、授信额度

小额贷款实行授信管理,总量控制,我社小额信贷最高限额为:一级信用户20000元,二级信用户10000元,三级信用户5000元,四级信用户3000元。

五、承贷人(借款人)须提供的证件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二)借款人私章、存折。

六、操作流程

小额信贷基本操作流程是:申请→调查→评级→授信→核证→授权→放款→贷后管理与收回。

七、信贷员职责范围

罗汉村、镇江村、厚坪村由石岗信用社信贷员经办;

两河村、天星村、鹿坡村、田树村由石岗信用社信贷员经办;

明水、四方、瓦坪、昙花村由明水信用社信贷员经办

15.信用社贷款申请书(2012) 篇十五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海南省

利率市场化是利率改革的最终发展方向。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基本上建立了适应市场供求关系的较为完善的贷款定价机制。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改革已于2001年3月开始试点, 但同国有商业银行利率改革进程还有相当距离, 更远远落后于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目标。这不仅制约着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和贷款结构的调整, 而且还与国家关于农信社改革的助推措施及惠农政策相悖。在当前农信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时期, 中间业务尚不发达, 贷款依旧是主营业务, 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的一项重要工作, 毫无疑问成为农村信用社提高经营效益、竞争能力和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稳定的迫切需要。

一、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总体情况

1.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共有19个县 (市) 联社, 其中有6个在富裕地区 (分别是海口市、三亚市、海口城郊、琼海市、万宁市和澄迈县联社等, 都处于沿海地区) 。2个在中等发达地区 (文昌和儋州市联社等, 处于沿海地区) 。11个在贫穷地区:东方、昌江、乐东、定安、临高、屯昌等联社 (以上属于省级扶贫县市) 和保亭、琼中、五指山、陵水和白沙等联社 (以上属于国家级扶贫县市) , 分别处于沿海、山区、平原和内陆地区。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共有232个法人机构, 388个营业网点 (其中法人营业网点232个, 非法人156个营业网点) , 其中:信用社分社131个, 储蓄所125个。干部员工2 771人, 在岗员工2 864人 (其中93人为临时工) 。截至2009年10月末, 各项存款为199.81亿元, 比年初增加41.24亿, 各项贷款为98.69亿元, 比年初增加22.73亿元, 其中短期贷款78.62亿元, 比年增加18.74亿元, 中期贷款20.06亿元, 比年初净增3.98亿元。

2. 海南省民间借贷与农信社信贷之间的替代情况。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经济撤退及贷款权限上收, 促成了农信社在县域经济以自身“支持三农”的优势强化了其利率定价的垄断权, 由于缺乏充分竞争, 为其垄断经营提供了充分的空间。辖内信用社筹集资金能力较弱, 增加了营运成本, 各社利率最高浮动采用50%, 最低采用20%向上浮动, 没有执行利率下浮政策。由于信用社贷款利率偏高, 手续烦琐, 而民间借贷利率高, 手续简单, 从而促进了民间借贷市场的交易。据调查, 海南省民间借贷主要发生在城区, 并以一年期借贷为主 (月利率30‰~50‰) , 而广大农村发生的民间借贷活动, 金额要远远小于城区民间借贷金额, 而农信社网点主要分布于广大乡镇农村, 基本不影响农信社的信贷, 即对农信社贷款的替代作用不明显。

3.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情况。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主要根据贷款种类、期限, 在人民银行规定利率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上浮, 其定价公式为: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 (1+浮动幅度) 。这种贷款定价方法考虑的是信用社面临的各种贷款风险、成本、贷款规模和利润计划。在无其他因素前提下, 这种方法还是比较适合农村信用社现状的, 能较好地满足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的需要, 但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

二、贷款利率定价制度建设情况

1.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各联社已制定并执行农村信用社

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主要是依据央行利率文件精神, 参照海口中支的利率培训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坚持贷款人和借款人互惠互利的原则, 按照行业、市场、资金成本以及贷款户的信用度、贷款用途、对象和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评价, 较合理、较科学制定贷款定价管理办法。

2. 差别化情况, 主要体现在服务区域和对象上。

在农村地区重点是对三农的服务, 对该类贷款利率的定价原则是少浮动或不浮动, 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工作方针, 有效减轻农民负担, 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在城区, 主要服务对象是个体工商户、居民、公务员、中小和微型企业等, 这类对象主要视风险、成本等程度, 适当上浮利率水平, 做到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匹配。

3. 组织架构的情况。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各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体系全部是由联社审贷小组、基层社审贷小组、信贷员三级机构组成。联社审贷小组为贷款定价的管理和决策机构, 由联社主任担任组长, 由分管副主任和资金营运部、财务会计部、资产保全部、稽核部等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订贷款定价管理办法和组织执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等。基层社审贷小组、信贷员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 结合联社贷款定价管理规定, 合理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

4. 贷款定价方法。

海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主要采用在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浮动的利率定价方法。只有三亚农联社是根据三亚地区的行业特点, 按照“最优贷款利率定价法”, 制定了《三亚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 并在基层试点社成功启动。该《办法》明确了贷款定价的基本原则, 包括遵先原则, 即对同一客户后发放的贷款与前发放的贷款的利率应保持一致、信用原则、效益原则、市场原则, 规定了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确定了贷款利率的计算公式及浮动系数。

以海口市农村信用联社为例, 贷款利率分类浮动情况 (见表1) 。

5. 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按照人行海口中支的有关贷款利率定价模板和工作要求, 及时制定利率管理办法, 要求各基层信用社严格执行, 并做好动态跟踪调查和分析工作。

从执行情况看,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正常贷款的浮动区间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0.9~2.3倍, 即最大可以下浮10%, 上浮130%。从区域情况看, 农村地区和涉及三农的对象实行向下浮动、不浮动和少浮动;市区和中小和微型企业以及风险较大的, 实行较大上浮, 以达到通过定价机制覆盖贷款风险的目的。如海口市农村信用社主要贷款利率定价指标情况 (见表2) 。

三、海南省农信社贷款定价办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

1. 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能力。

在利率各指标的测算过程中, 信用社实现了完全撇开现有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的定价方式, 按照各类相关指标进行测算, 确定了最优惠利率, 并根据历史数据和当年利润目标具体测算了相应的调整点数, 这是农村信用社逐步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的有益尝试, 反过来可以有力地推动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风险资产管理, 降低成本费用, 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2. 差别利率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在实施过程中, 企业贷款由于其风险的差异性导致了利率的差异性, 优良客户和风险较小的客户贷款利差约在3个百分点左右, 农户贷款的利差约6.5个百分点, 从而有效地体现了择优扶持、区别对待的信贷原则。

3. 有利于培育核心客户群体, 构建贷款营销战略。

新的贷款利率管理办法要求根据不同贷户的资信状况、经济实力, 制定出不同的贷款利率, 更加灵活, 利率定价的空间变大, 有助于培育优质客户, 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为信用社抢占黄金客户市场制高点奠定了坚实基础。农信社实行新的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后, 对经营管理较好、资信等级较高的客户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吸引当地许多优质客户前来办理业务, 并受到了客户的好评。

4. 有效抑制了借新还旧、展期等短贷长用现象。

新的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对客户不按期归还借款的行为实行惩罚性利率, 一般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促使贷户按期归还贷款, 从利率定价机制上抑制了贷款展期的不正常现象。同时, 通过贷款利率定价, 企业了解了贷款利率定价过程, 提高了企业及农信社谈判能力, 无形中促进了企业还贷意识。

5. 有利于提高辖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实施之前,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工作比较紊乱, 各法人社各自为政, 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机制, 这对农村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十分不利。《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实施之后,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轨道, 辖区各法人社形成了统一规范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机制, 对提高辖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这方面的效应作用比较明显。

6. 有利于促进辖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走向市场化。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使辖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在遵守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的基础上, 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还可以根据不同客户对象、贷款品种、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风险种类、目标利润、经营策略等, 在进行成本、风险、收益等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进行贷款定价, 有利于推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工作走向市场化。这方面的效应作用正在显现。

四、农信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的矛盾和问题

从海南省农信社贷款利率定价的实践看, 海南省农信社应按照市场化要求浮动定价, 尽管农信社贷款利率被允许在0.9~2.3区间内浮动, 农信社基本上还是“盯住”央行基准利率, 按照固定的幅度被动浮动, 利率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科学管理办法, 利率定价比较僵化, 未能建立信用评级和记录, 难以充分体现利率政策改革初衷, 利率定价机制的建立与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影响了农信社利率杠杆作用的有效发挥。

1. 贷款定价机制不健全, 资金定价能力低。

目前, 农村信用社贷款没有充分从客户的承受力、信用状况、地理区域、贷款用途结构等因素制定执行不同贷款利率标准, 利率执行档次少, 没有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作进一步具体细分, 没有科学地测定每一笔贷款合适的资金价格, 导致一些优质客户受低利率的吸引流失于信用社, 转向其他渠道借款。同时, 农信社目前在农村基本处于垄断地位, 贷款定价可以单方面说了算, 但随着市场的变化, 农信社的垄断地位必将发生改变, 而农信社在利率管理机制上还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应对措施。利率改革使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利率拥有较大的决定权, 而信用社还未形成完善的资金定价体系, 确定利率水平还带有一定的主观盲目性。特别是利率定价的灵活性和约束性没有形成很好的互动, 缺乏制度化的定价程序, 随意性较大, 这就使得农村信用社主观确定的利率水平难以真正体现市场均衡。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大, 使利率改革的政策效应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2. 农信社现有技术支持和职工队伍素质不能适应市场定价的需要。

一是计算利率浮动幅度时需综合考虑企业信用等级、资产负债比率、贷款担保方式、企业入股、单笔贷款额度等因素, 由于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程度低, 信贷管理基本上靠手工操作, 对企业信用评级尚未全面展开, 难以借助现代科学手段准确确定贷款利率;二是信用社职工素质差, 难以应对较为复杂的利率定价机制。目前农信社队伍建设滞后, 干部职工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信贷人员金融理论知识薄弱, 业务水平低。而贷款定价管理综合性强, 如授信评级事宜, 涉及千家万户, 全凭各自的理解, 难于把握, 难于操作, 稍有疏忽就会产生偏差和误导, 给信用社经营带来损失。三是缺乏专业化利率定价管理人才, 客观上不能较好地进行风险控制和科学操作。现有的人员主要从事利率政策的执行, 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管理人才严重短缺。

五、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改革的几点建议

1. 人民银行要全力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 加强对农信社利率定价指导, 促使农信社尽快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目前信用社改革正在进行之中, 人民银行应积极参与到信用社改革进程中,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分析和解决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规范和指导信用社改革工作。同时, 随着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进一步扩大, 基层人民银行必须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定价指导。一是要加强培训、宣传利率政策力度, 使信用社认清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趋势, 并逐步确立以效益为核心、以利率风险管理为重点的经营理念;二是要积极督促信用社切实加强成本分析和管理, 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和分级授权体制, 完善科学的金融产品定价体系, 发挥好成本管理对产品定价的积极作用;三是要切实做好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监测, 一方面要做好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的监测反馈, 为上级决策当好参谋,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民间借贷利率监测, 为农村信用社制定利率浮动幅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 增强利率定价的科学性。

农信社要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结合海南省农村实际, 区别贷款性质, 调整相应利率基数;针对不同类型客户, 拉大利率差距;要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对农业贷款浮动利率执行充分考虑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 坚持让利于农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 对小额农户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助学贷款、农民创业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品种, 采取不浮利率或下浮利率的政策, 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弱势群体的发展。对于企业贷款或投资型贷款, 则应提高贷款利率。要根据不同客户状况, 市场的差异和变化等进行科学的贷款风险定价。即按贷款质量风险定价, 按产业分类风险定价, 按贷款期限风险定价, 按客户信用状况风险定价;依据风险度的高低来决定贷款投放额度和利率浮动幅度, 避免贷款利率“一刀切”或“一浮到顶”的问题, 真正使利率杠杆作用得到发挥。

3. 农村信用社要强化内部管理, 逐步建立起以安全为前提, 以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三农为目标的贷款定价机制。

农信社应按照客户给银行带来的收益、信用风险等逐步建立以效益为中心, 科学合理、高效协作的产品定价机制。要根据不同客户状况, 市场的差异和变化进行贷款定价, 通过利率传导机制来量化贷款价格、识别规避风险、整合信贷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要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 从审查管理程序、风险限额、风险定价、利率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保证利率风险管理的序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增强自身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4.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一是要引进人才, 尤其是资金管理、计算机程序应用、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可通过引进人才和定向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以满足贷款定价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强信贷业务人员培训, 全面提高信贷人员金融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确保贷款定价政策能在基层得到正确落实。

5.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农村信用社应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 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促进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的规范化管理。人民银行可把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执行情况结合起来, 为监督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提供必要的制约条件, 增强执行利率的透明度, 实行公正评议, 公开定价, 在了解市场的基础上, 占领市场份额。

参考文献

[1]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问题的思考[J].当代经济, 2007, (3) .

[2]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问题的思考[J].金融经济, 2007, (11) .

[3]关于对加快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的思考[J].经济师, 2008, (12) .

[4]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济南金融, 2006, (11) .

[5]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机制的调查与思考———以广西梧州为例[J].广西金融研究, 2008, (2) .

上一篇:工伤保险学习资料下一篇:2015石人沟小学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