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精选11篇)
1.个人金融借款合同 篇一
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苏州市相城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冶 职务:董事长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湘洲路20号 被申请人
(一):江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某某 地 址:苏州高新区
被申请人
(二):江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某某 联系电话: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
被申请人
(三):陆某某,男,1972年11月13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59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塘南新村139幢501室 被申请人
(四):许某某,男,1980年11月28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港北53号
被申请人
(五):邢某某,男,1980年7月22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地 址:苏州市 申请执行依据: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13)相商初字第00299号判决书 申请执行事项: 1.被申请人一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利息89333.33元(截止至2015年2月20日),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3089333.33元,被申请人一同时应承担以本金3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1日起至被申请人一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 2.被申请人一赔偿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07900元; 3.被申请人二、三、四、五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案件受理费3302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诉讼费人民币38620元,被申请人一、二、三、四、五共同负担36810元; 5.被申请人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贵院所制发的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13)相商初字第00299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然被申请人未履行其到期法定义务,故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批准。
此致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苏州市相城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时间:2016年 月 日
2.个人金融借款合同 篇二
关键词:个人;借款合同;借条;实践性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合同法》第210条规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提供借款”这一支付行为的有无才是证明借款事实成立的关键,然而这一结论的得出也给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带来了诸多的问题。第一,贷款人持有的借条是有什么样的法律意义,借条在当事人风险的防范中有什么作用;第二,“提供借款”这一行为是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贷款人支付部分借款是否会构成根本违约,此时贷款人和借款人的风险应当如何防范;第三,这种规定是实践性的还是诺成性的,应如何认定,到底是维护了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还是增加了当事人履行合同的风险。其次是,对《合同法》第210条进行分析,明确其实践性或是诺成性的规定,在当代司法环境下应如何适用,才能在坚持司法自治原则的前提下,保护特殊利益的同时,防范风险,维护当事人双方的信赖利益。
二、个人之间借款合同风险的分析
1.借条性质的界定
在案件中如果不能正确认定借条的性质将会带来诸多风险,比如:其一,如果贷款人确实已经提供借款,而没有相关人证物证能证明“提供借款”这一事实,作为一个注重人事感情的国家,这种情况是个人借款的常有形态,此时如果借款人否认接受款项的事实,那贷款人的权利应如何维护。其二,在大多数的个人民间借款中,即使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下,考虑到借条最普遍的存在形式,如果借条真实有效,就作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这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也有很多借条不是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情况下所写的,进而也会损害借款人的利益。然而关于个人借款合同中借条的性质,法律规范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界也各执一词,有的学者认为,借条不是借款合同,出具借条这一法律行为的实质是规定借款人按约定利息和期限返还本息,而出借人则享有相应的权利。并且指出只要出借人出示的借条是真实有效的,他就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明他已经履行了借款合同中“提供借款”的义务。有的学者则认为借条仅是借款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还需举证“提供借款”这一事实,尤其是对于大额借款,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相关证据,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笔者认为,对于借条性质的认定,可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于一般的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仅是传统意义上一般消费性的借贷,而不是民间资本的借贷,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如果借条真实有效,则可直接根据交易习惯认定借款合同的生效,不需要贷款人再证明“提供借款”这一事实。如果借款人提出异议,如确实存在乘人之危、胁迫等情形,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借款人负举证责任。第二是,对于复杂的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也普遍存在着融通资本的性质,当事人有极大的营利性目的,此时如果将借条直接认定为构成借款事实的法律依据,则会损害借款人的利益,因此还需要贷款人“提供借款”的证明,同时也要综合考量借贷的起因、用途,借款人的出借能力、还款人的还款能力,出借人交付的时间、地点及交付方式等等。
2.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性质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实践性抑或诺成性特点,在我国法律已明确,即《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然而在适用上的模棱两可,使当事人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第一,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提供借款”是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如果是成立条件,则无形中扩大了对贷款人权益的保护,即使在贷款人不履行承诺或是部分提供借款,损害借款人利益的情形下,借款人也没有任何依据维护权益。第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并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将个人借款合同界定为实践性合同,尤其在当代有偿的、资本融通性质的个人借款合同中,合同的实践性势必会损害借款人的利益,亟需融资的借款人无任何依据能请求贷款人交付借款,只能等待贷款人主动提供借款,难以达成起初欲签订借款合同的目的。第三,如果将个人借款合同界定为诺成性合同,使贷款人在提供借款前没有考虑斟酌的机会,则在欠发达地区、小额的、人情性质的个人借款合同势必也会损害借款人的利益,没有保护特殊的群体的权利。因此在个人借款合同迅速发展的今天,明确界定个人借款合同的实践性或诺成性性质势在必行。
三、个人之间借款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从立法上来讲,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所呈现的风险与法律规范的缺失、模糊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法律规范的完善至关重要。应明确将个人之间借款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并将“提供借款”界定为合同的成立条件,同时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实践性的约定。随着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日益商业化,有偿性的商业化资本借贷也成为主要形式;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尊重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顺应金融经济交易习惯的形成,将个人之间借款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再在制度上进行设计,保护少数存在的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特殊贷款人的利益,已成为大势所趋。
2.完善司法审判
由于现阶段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法律规范的不足,司法审判在个人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有司法规范的框架下,应审慎认定借条的证据效力。第一,一般情况下应将借条作为认定借款事实成立的依据,只有在重大的、复杂的借款合同案件中需要贷款人证明其“提供借款”的事实。针对当事人依据借条起诉还款的纠纷,应否经借条作为认定借款事实发生的依据,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第二,审慎分配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提出抗辩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反驳证据予以证明。第三,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尤其是在大额贷款合同中,要综合考量债权债务人的关系、交易习惯、证人证言的可信度等方面,提高法官的业务专业素质,兼顾司法效率与公平。
3.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 篇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指定乙方将借款打入下列帐户,乙方将借款汇入下列帐户即视为完成交付: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______每天。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___(年、月、日)结息,结息日为。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以甲方家庭财产提供担保。
3、_________________自愿对本合同借款本息及乙方主张本息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提供连带保证。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已经征得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已经同意用共有财产为本合同提供担保;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家庭财产状况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主张债权时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四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
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一、您已经具有个人借款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二、您已经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经悉知其含义;
三、您已经确保提交给个人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四、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在合同上签字,并由您亲自在合同上签字;
五、您已经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地址:电话:根据借贷自愿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并保证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生意周转。
第三条 借款期限
1、乙方以现金方式发放甲方借款,甲方收到款项
后应向乙方出具借款借据。借款金额及发放起止日期
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以借款借据的实际时间为准。
2、借款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
第四条 借款利息支付及还款核算方式
1、借款利息按月计算,即每月利息,管理
费、调查费、和综合费用每月元,甲方自愿同意
在当月日前结清当月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
合费用。保证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专用帐户。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归还乙方借款,甲方应按合同期限足额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还款存入乙
方开立的专用帐户(帐户名称:,帐
号:,开户
行:)。
2、甲方如自愿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
部款项,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确
定同意后,甲方应另行补偿乙方一个月的借未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部分提前还款的双方另
行签订合同。
3、借款期限不足个月时间按个月计
算利息,逾期个月不足15天按半个月支付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逾期15天按一个月支付
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
第六条 抵押保证条款
1、借款人或保证人以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
权的财产全部权益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偿还本合同项
下借款范围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
2、本合同项下的自有房抵押物产权人抵押人保证人:抵押房产地
址,使用性质
为,房地产申报名称评估价人民
币。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或抵押人不得将担保房屋
进行转让、重复抵押、不得馈赠、不抵债等任何形式的处分或设置有碍乙方行使抵押权的限制。
4、本合同中借贷条款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
无效或部分无效,本抵押和担保条款仍然有效,借款
人和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范围和责任
1、抵押物与担保物的范围为甲方依照合同就返
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管理费、调查费、中介费、违约金、保险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
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评
估费、过户税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
担。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不可撤销地
保证同意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与担保物依约优先偿
付乙方的债权债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甲方抵押担保期间至本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贰年。
第八条 保险条款
1、借款期间,甲方和抵押人应按乙方的要求办妥
足额的个人贷款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保险单正本交
乙方保管,并不可撤销地保证同意该保险的第一受益
人为乙方,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借款金额的100%,保
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期限,并保证按时交纳保险费,直至债务全部清偿为止。
2、在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未还清之前,甲方无条
件地同意未经乙方书面形式同意申请不得以任何理
由提出变更受益人、中断保险或退保。否则,乙方有
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知道或应
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
赔。保险事故发生,如甲方未还清债务本息和应付款
项,乙方有权优先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扣除,用于
偿还借款本息和应付款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继续
向甲方追索,甲方应继续清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归还本金及
应付款项,任何一期款项未及时足额偿付即视为违
约,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逾期
借款金额加收50%计收违约金。
2、对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的部
分,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有权对逾期借款金额按照本
合同约定的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向甲方
加收50%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时偿付借款本金及应付款项不可
撤销地同意保证用本合同项下的自有房产抵押物的伍 年使用权作为偿还乙方借款本金、利息及应付款
项,并且无条件地保证乙方在此使用权期间的优先合法收益权。
4、本合同履行期内,借款人、抵押人在此自愿同
意,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乙方无需
通过诉讼、仲裁等程序,并有权依法直接处置、变现
或拍卖抵押物以实现债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
(2)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还款日3天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抵押担保及承诺;
(4)甲方或财产共有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
逃避债务;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将用于保证
本合同款项的物业、财产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
方式处分的;
(6)借款人或抵押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失踪
或丧失民事行为和劳动能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
让给第三人,甲方确认乙方转让权利时无需对其通
知。债权转让后,需要甲方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乙
方另行通知甲方。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依据《深圳市个
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范围,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3、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
力的公证。
4、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
息和综合费用等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
方催收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得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5、甲方同意并保证配合乙方就借款使用情况、财
产收入情况、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愿意直接接
受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7、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和综合费用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
位及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本上公告。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
时,向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与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
人签字加盖公章(公司)之日起即时生效,至借款本
金、利息和应付款项还清时自动失效。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5.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篇五
合同编号:2017121101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涞水县永阳镇西垒子村商业东路32号 联系电话: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涞水县永阳镇西垒子村北河庄正阳西二街3号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为,开户人为。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借款总额10%)及借款总额5%的赔偿,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6.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篇六
借款人名称(甲方)借款人地址借款人证件证件号码借款人通信地址
借款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贷款人(乙方)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公司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备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实际履行本合同所确
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1.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 甲方承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信息。
第二条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2.1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2借款期限为天:自年 月日至20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特别提示: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
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付息
3.1借款总利息为: 大写:小写:
3.2甲方付息采用:的方式
3.3 当借款日期不足一个月或不为整月时,按半个月计息(即15天内按15
天计息,超过15天不满整月按一个月计息)。
3.4 起息日从乙方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
第四条借款支付
4.1乙方在确认本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实际生效并持续有效后,即向甲方
支付所借款项。
4.2 借款人收款账户为:(甲方)
户名:开户行:账号:
4.3贷款人付款帐户为:(乙方)
户名:
开户行账号:
第五条借款归还
5.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还款付息。还款日以款项实际到达乙方
账号为准。
5.2贷款人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账号:
5.3甲方按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归还所借款项,甲方需考虑划款在途时间,若还款到达乙方账号的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时,借款结息日以款项实际到
达乙方账号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提前还款
若甲方需要提前全部还款或部分还款,应提前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提前还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第七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所借款项。
7.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7.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7.4甲方应承担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当甲方未按时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上述费用,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偿,并从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7.5甲方遵循乙方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其借款使用情况及其经营状况、收支情况进行的监督,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7.6甲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认为下列事项可能严重影响甲方偿还能力的,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在甲方提供新的担保之前可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如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担保,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对甲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案件、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甲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甲方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甲方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对其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7.7甲方必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并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
7.8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时,甲方需按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甲方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8.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挪用罚息)。有权按本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费用。
8.2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8.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付息还本的情况。
8.4乙方依据法律规定,对甲方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除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调查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信息。
8.5乙方有权随时检查借款用途、要求甲方提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其它乙方认为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报告,甲方不得拒绝。
8.6乙方在发现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导致丧失或即将丧失偿还能力时,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及处理
9.1甲方有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甲方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乙方认为影响债权安全的;
(2)甲方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其他担保合同中有违约行为,经乙方催告后
仍未按期纠正;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有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的。
9.2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并可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9.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时,乙方有权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并追究保证人连带担保责任。有权按照公证书委托书赋予的权力直接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4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1)逾期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逾期本金金额×逾期天数。
逾期贷款的罚息:贷款总额的‰天;逾期天数从应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
9.5因甲方违约,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催收费用、鉴定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9.6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甲方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若甲方无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并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乙方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及变更
10.1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办完担保手续后生效。
10.2合同的变更:对于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均应
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可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甲方已认真审阅本合同各项条款,乙方已向甲方做了详细说明。双方对合同所有内容不存在误解与疑义。
12.2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合同及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3任何书面通知均应寄送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签署日期: 2012年月日
7.个人简单借款合同 篇七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00元),借款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_____,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8.个人信用借款合同 篇八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 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 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甲方:乙方:日期:
个人信用借款合同范文三
编号:
甲方(借款人):_ ___ 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 _______ 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万元整。(小写: 元)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个月,自____ _年__月__日起至__ ___年__月__日止。
借款最后还款日为__ __ 年__ __ 月___ _ 日。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二)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 __ %的罚息。
(三)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每日_ __%的利息。
(四)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和拍卖甲方名下财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五)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同意并承担乙方催款期间的相关所有支出(如催款人工资,车费,电话费,饮食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用等一切费用),并且同意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三、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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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人额度借款合同 篇九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其中标注为粗体的为甲方特别提请乙方注意的关键条款。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条款做了详细的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贷款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名章):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借款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
配偶: (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10.民间个人借款合同 篇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11.个人借款合同(通用) 篇十一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借款合同1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xx),乙方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xx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xx%;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所有股份(占xx公司注册资本的xx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xx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xx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xx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xx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月x日x xx年x月x日
个人借款合同2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1、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3、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用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还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1、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3出借人(公司):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连云港市苏盛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大写):x元(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五)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
保证人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第三条出借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二)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借款人承诺
(一)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公司)。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金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质押财产进行抵偿、拍卖和处分,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即:违约金=借款总额×4‰×逾期天数;
2、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按约定计收双倍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
1、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属单方违约,除按约定退息外,另承担借款总额4%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分。
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借款人:
借款保证人:保证人: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4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_____个月,自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到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__________ 即(小写)_____%。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 _____份,(部门或单位)留存_____ 份。
出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5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息,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约定全部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借款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7甲方(借款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出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高于国家利率,如国家利率调整则在新规定上增加____%。
(四)本合同期限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同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它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账号:____电话:____
乙方(签字):____账号:____电话:____
丙方(签字):____账号:_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8借款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贷款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担保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用于企业流动资金。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50万元。
自收到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缴贷款。如经三分同意合同延期,应当签约延期合同。
1、借款方用房产(或者商铺、汽车、有价证卷、古董、字画等)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自然取消,归还抵押物。
2、借款方借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缺口,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经营。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担保人XXXX,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与乙方负责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款凭证、延期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证照,抵押物品登记表,公证书,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要件,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和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个人借款合同9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0出借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资金周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另开具收据给甲方。
二、借款期限为_六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借款 期内,乙方想提前还款的,则按六个月的借款时间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
三、借款月利率为2%即每月的利息为:__________。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即单个月___日前应付清两个月利息。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四、如果乙方不按时支付利息,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逾期每天则按所欠利息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如果乙方不能还清借款,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必须按本金和利息总金额的每天万分之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乙方自愿将权属自己坐落于来宾市西南一路37号的《百川德汇》楼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套商品房,房屋合计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栋号房号以甲乙双方所签的售房合同为准),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出售给甲方,甲方无需再支付该购房款给乙方,并于本合同签订当天,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1)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借款本金自动转为甲方付给乙方的购房款,则该房屋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2)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将上述的财产拍卖作清偿,清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且甲方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误工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自行处理上述的房地产或交给法院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利息及甲方为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的,乙方仍需向甲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直到还清债务为止。
(4)如果乙方能按期归还甲方借款的,借款期限届满,乙方还清款后甲乙双方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回乙方自行作废,仍由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及所有权。注销备案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出售给甲方的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即不存在将房屋向
个人借款合同11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个人借款合同12借款人:_____(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_____
贷款人:_____(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___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年。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
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3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样本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样本三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
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的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4合同编号:
借 款 人(全称):
贷 款 人(全称): 担 保 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 %,执行年利率 %。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其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1.4.2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执行年利率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浮动:
(1)自中国人民银行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
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2)利率调整以(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借款对应日的,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2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
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4.1.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息。
4.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3分期还款的,按□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期数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每期还款额=借款期数(1+期利率)-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三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
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15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鉴证人:(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因甲方经营上需要,原向乙方的借款到期延续,为共同遵守执行,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本次向乙方续借金额人民币(大写)为。前期借款利率到20xx年3月底前按期一次性支付完成。
本次约定续借款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2日。
1)本协议项下续借款的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半年结息1次。
2)本协议项下续借款按实际使用期结息,也可提前归还。
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前准备好足额资金,届时甲方应用货币资金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息,如有其他意向需经协商,以另行签订协议为准。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如有某一方违约,应通过双方上级主管公司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协调不成可直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 乙方:鉴证方:
签字: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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