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2024-12-21

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4篇)

1.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篇一

规范支出行为 促进乡镇卫生院良性发展

-------------------------编辑:王菲 文章来源:会计网校哪个好新浪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综合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必须建立在生产发展提供的物质文明的基础上。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卫生院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显得日趋迫切。虽然政府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量下降,收入徘徊不前,收不抵支,效益低下,甚至出现倒闭和半倒闭状态面貌最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如何从财务支出的角度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行为,加强支出管理,从而使乡镇卫生院在开源增收的同时,达到节流的目的,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卫生局对此作了有益探索,收到良好效果。

一、概况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是豫北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70多万人口,90%以上的人员在农村。由于财政经费供给不足,乡镇卫生院资金紧张,经营困难,设备短缺,在该县17个乡镇卫生院中有近一半卫生院靠血压计、听诊器和体温计为患者诊断疾病,相当一部分卫生院的X光机、B超、生化等诊疗设备年久失修,疲劳运转。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因资金短缺无法落实,人心不稳,人员流失严重,人才青黄不接,在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523名职工中,本科生只有1名、专科生61名、中专学历179人、高中及以下学历231人;副高职称2名,中级职称15名初级职称259人、无职称196人。房屋因年久失修,危房面积达15%,大部分卫生院入不敷出,效益低下,多数卫生院人均月工资在200元左右,有的甚至只有几十元。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该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卫生院的支出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在2003年年底总体上实现扭亏为盈,年末实现收支结余56.2万元,2004年末实现收支结余年65.2万元,2005年末实现收支结余97.8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做法:

1、实行定额管理,控制公共费用支出。

为减少乡镇卫生院费用支出,控制过高的医疗成本,县卫生局针对卫生院财务管理中支出漏洞多、浪费现象严重等问题,对卫生院支出的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业务燃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等三项公共费用实行定额管理。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以上三项公共费用支出不得超过业务总收入的13%,对超出部分谁支出、谁承担,严格控制卫生院公共费用支出。

2、规范工资分配方案,增加分配的透明度。

为增强各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其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较好的体现出每个人的劳动价值,针对卫生院工资分配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县卫生局制定了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工资分配方案。明确规定:卫生院领导工资由预付工资、岗位津贴和业务提成三部分组成,年终根据千分考核情况,把卫生院分成五种类型,卫生院类型不同,工资待遇不同,业务收入不同,提成比例和奖励不同。一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120%,二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100%,三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90%,四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80%,五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50%;副院长和会计分别享受院长工资的80%和75%。一般职工工资的发放,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由院领导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方可执行。防保人员的工资除每人每月执行260元预付工资外,每年年中和年末对其工作进行两次全面考核,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为一类防保站,人员工资可按档案工资的100%发放;总分在75——85分之间的为二类防保站,人员工资可按档案工资的80%发放;总分在60——75分之间的为三类防保站,人员工资可按档案工资的50%发放。除此之外,防保站长分别享受所在类型档案工资的15%、10%和5%的岗位津贴。为避免卫生院收不抵支现象的发生,县卫生局根据各卫生院的业务收入状况,规定了各卫生院年终收支结余率,一般控制在5%到10%之间,为保证卫生院良性发展从资金积累上创造条件。

3、加强财政补助和防保收入的管理,确保两项资金合理使用。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和防保收入两项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乱花乱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县卫生局设立专用账户,对其实行封闭运行。明确规定:卫生院对两项资金只有使用权,没有管理权。财政补助收入首先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剩余部分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和房屋修缮。防保收入主要用于防保人员工资支出和防保工作的开展,不得挪作他用。这项措施的实行,为保证离退休及防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消除离退休人员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稳定防保队伍,促进防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卫生院的进一步发展从自身环境上奠定了基础。

4、实行“一集中一公开”制度,严把财务支出关。

为及时掌握各卫生院每月的收支情况,防止假数字、假报表现象的出现,减少非业务性开支,县卫生局成立“一集中一公开”财务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对卫生院的支出实行“一集中一公开”管理制度。按照“审核——批复——报销”程序,卫生院把每月的收支票据由会计整理后,于当月25日到县卫生局统一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开支单据加盖印章,准予报销;对违规的浪费行为给予纠正和处理。特别是三项公共费用超过规定比例的卫生院,实行零招待费和燃料费。审核结束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卫生院本月的收支情况、院领导成员个人收入情况等内容在卫生院公开栏内公布。对于公开的内容,县卫生局和卫生院派专人监督,严格审核卫生院支出,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5、加强药品管理,杜绝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针对部分卫生院存在的药品购销中吃回扣、药品质量无保证等不正之风,县卫生局对药品采购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药品管理。明确规定: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次购进药品必须征求临床医生的意见,由临床医生写出进药计划,经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审批后,至少有3人以上到证件齐全的药品经销单位进药。对擅自购进药品超出临床用量,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的责任人,给予失效药品金额20%的罚款,对药房管理人员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6、实行院长任期审计制度,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资产不流失,防止贪污、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站站长实行院、站长任期内定期审计和调离审计制度。每年两次对卫生院的固定资产增减、药品盈亏、往来款项、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问题较大的违法违纪现象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这项措施的实施,为规范卫生院院、站长的经济行为,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搞好年终考核,规范财务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支出,县卫生局严把年终考核关,每到年终县卫生局都组织财会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支出、药品综合差价率、收支结余、净资产、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逐项考核,最后评出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前三名,在全年的卫生工作会上进行表彰,使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为进一步规范卫生院的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卫生院良性发展从经济管理上创造条件。

三、取得的效果和体会

1、对卫生院支出实行定额管理,控制了三项公共费用支出,降低了非业务性开支,堵塞了各种漏洞,从资金上保证了卫生院正常业务的开展,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据统计,2003年该县17所乡镇卫生院三项公共费用支出占业务总收入的12%,2004年为10%,2005年为8%。连续三年逐年下降二个百分点,减少支出7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减少32万元,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

2、规范卫生院的工资分配方案,增加了工资分配中的透明度,改变了卫生院过去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分配制度,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达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充分调动了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卫生院的良性发展从人力资源上创造了条件。

3、加强对卫生院财政补助和防保收入资金的管理,使“两项”资金合理使用,保证了离退休和防保人员的工资待遇,为维护卫生系统的稳定,促进预防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该县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三年来该县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收入除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外,购置救护车1辆、洗胃机、监护仪、妇科治疗仪、手术器械和微机等专用设备9台(件),修建房屋1,772平方米,安装小型锅炉3套,为卫生院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从硬件和自身环境上创造了条件。

4、对卫生院支出实行“一集中一公开”管理制度,使卫生院的财务收支活动置于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院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基本上杜绝了卫生院原来存在的公款消费、乱支乱花等浪费现象的发生,达到了沟通干群关系,人人关心卫生院发展的目的。

5、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使药品采购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增加了药品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有效加强了卫生院药品的管理,使卫生院采购的药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既提高了药品资金的周转率,又杜绝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6、实行院长任期内审计制度,提高了院长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卫生院的发展。

7、对卫生院的年终经济考核与表彰,在检查规范卫生院支出行为的同时,有效调动了财务人员加强经济管理的积极性,为卫生院的良性发展从经济管理上奠定了基础。

2.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篇二

法人治理也称为公司治理或法人治理结构(英译为Corporate Governance)。它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运行形式。狭义的法人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法人治理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资金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企业作为法人,即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以行使权利,承担责任。

当前,公司法人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课题,也属于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公司治理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原因在于良好的公司治理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微观基础,不仅影响到企业和个人,也影响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增长。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夯实企业竞争力的基础,既可以保障投资者权益,又可以吸引投资机构和个人资金通过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流入企业,转化为生产发展资金,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规范的法人治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组织制度设置上有合理的组织机构,这是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所组成。股东大会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公司的大政方针。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选出的代表股东利益的若干董事组成。董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最关键的一环,董事个人的能力、素质和品质是决定董事会能否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的最重要的因素。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经理人员组成。这些高层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拥有对公司的管理权和代理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察机关,享有监督董事会、董事、高层经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的权力及审计公司财务的权力。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股东大会负责。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首先就要把上述这些组织机构依法建立起来,使它们责权明确,各司其职。

1.2 权力设置上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制衡关系,为处理好公司事务中各种托管或委托管理关系等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治理结构,必须从明确区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和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入手,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董事会受全体股东的委托来管理企业,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便形成了信托代理关系。由于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企业的一些重大项目决策,一般不直接管理企业,因此会聘用具有管理才能的高层经理来直接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高层经理与董事会之间便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而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负责,主要监督董事会、董事经理层、高级经理的履责行为和经营行为。这种委托、授权、分权、制衡的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关系,构成了股份制企业的主要关系网络,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核心,为维护股东权益、促使公司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1.3 为公司经理人员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催化剂

经理人员作为股东的代理人,他本身并不具有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的激励和约束。在公司制企业中,作为投资者的股东,其利益目标就是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而经理人员的利益目标则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就是让作为代理人的高层经理人员在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条件下,享有充分的经营管理权,又能使其尽职尽责地履行对受托人的义务,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

2 不规范的法人治理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危害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核心机制是委托、分权、制衡,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集中体现,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上市公司在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分离的基础上,不同组织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公司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以及为了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其中,知情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而知情权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正常化。

本文以某上市公司为案例,深入剖析公司控制权与法人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实践,研究探讨规范法人治理在上市公司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而明确规范的法人治理是上市公司健康运作和管理的重要保证。

2.1 缺乏规范的法人治理,在治理结构关系不清晰的情况下,不能充分披露公司信息,相关公司机构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

某上市公司原由地方政府控股,1995年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我国首批计划指标类上市公司,公司上市后,控股权和控制权不断发生变化。

1999年地方政府将该公司40%控股权转让给某中央企业,成为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不久,该央企因自身原因决定退出公司控股权,地方政府有关方面选择了某民营企业作为公司控股权承接方,采取了先由地方两家国企向该央企收购股权,并为潜在受让方(该民营企业)代持的方式,签订了代购协议,该民营企业通过地方政府和两家国企向公司派出了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实际控制经营着公司。

但是,作为义务收购方的地方政府和两家国有企业,以及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该民营企业均没有真实披露代持股的关系,并且故意向监管部门、公司和投资者隐瞒相关事实。由于股权和实际控制权严重缺位脱节,大股东缺位,实际控制人越位、错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机构不能正常运作,股权关系不明晰,投资人和经营者责权不分明,作为义务控股股东的两家企业难以真正履行国有出资人的职责,公司不能如实披露投资人与实际控制人的真实关系,投资人知情权被剥夺,致使公司背离法人治理轨道,逃避管理机构的监管,实际控制人借机实施了一系列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规律,结果该上市公司先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2.2 错位的实际控制人管理,代替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治理,使得治理结构形同虚设,计划、决策和管理层级多

实际控制人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从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就是公司的潜在或未来股东,应该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要求,对企业实施法人治理。但由于股权变更不能一步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同时,由于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遵循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客观要求,大股东不履行法定义务,实际控制人越位超前掌控,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控制、管理、代替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造成公司运作屡屡违规,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同时,更是严重阻碍公司的健康发展。

例如,案例中原实际控制人在实际控制经营公司两年半期间,通过贸易、工程合同的方式,占用公司财产上亿元;不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利用公司为其自己为法人的企业提供巨额银行贷款担保。导致该上市公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任何发展,生产经营资金持续紧张,机械设备维修所需的备品配件和生产设备运行所需燃油料货款长期拖欠,甚至出现连续几个月员工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的困境。生产严重下滑,生产经营连续亏损。公司2004年至2007上半年,实际亏损累计金额约1.5亿元,占用公司资金和利用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超过3亿元,公司损失超过亿元。股东权益损失严重,市场反应强烈,该上市公司已面临被“ST”和退市的风险和破产边缘。

2.3 由于对经理层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经理层不能勤勉尽职,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经营管理职责和义务;而上市公司则成了任人宰割的“唐僧肉”

上市公司经理班子是公司的执行层,根据法人治理要求,必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公司经营管理,实现董事会既定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因此,公司经理层应该是稳定的,而且是一个有很强执行力的、团结的经营团队。可是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随意的指挥下,该上市公司企业管理乱象丛生,经营管理人员更迭频繁、政出多门、朝令夕改,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致使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令不行、禁不止。在这种胡乱治理和混乱管理下,公司员工普遍思想涣散,对公司的前途没有信心,完全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歪风邪气盛行,存在不同程度的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现象,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2006年至2007年,公司涉及各种法律案件近10起,涉案金额达3亿元。到2008年年底之前,公司几乎所有的银行账户和土地资产均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由于银行贷款被实际控制人大量占用,导致了公司资金极度困难,资金链面临断裂,生产经营难以运转。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004年的39%急速上升到2007年上半年的71%,公司处在资不抵债的境地。

以上3个方面,是造成公司法人治理不能规范运作的三大危害,是阻碍法人治理的硬伤,颠覆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宗旨,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3 防病治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是有效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并能够与企业管理互动的治理结构系统,是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3.1 明晰稳定的股权、准确到位的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最重要的构成部分,是控股股东实现对上市公司控制管理的重要途径。控股股东如果没有明晰稳定的股权、准确到位的控制权,将难以履行其控股股东职责,难以控制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公司治理混乱在所难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彻底扭转案例中上市公司混乱和危险的局面,在公司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上级党委政府果断决策,统一部署,2007年6月顶着重重阻力,排除各种干扰,通过精心策划、组织实施,稳妥、合法、有序地收回公司控制权,下决心彻底挽救内外交迫、债务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濒临退市边缘的该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权收归国有后,该上市公司直面严峻形势,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整顿,彻底整改。公司一手狠抓治理整顿、拨乱反正,积极处理历史问题,坚决规范公司治理,彻底理顺股权关系;一手狠抓企业管理、内部改革,扩大生产、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向管理要效益,当年就实现了扭亏为盈。

同时,该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监事会的组织机构,2007年6月下旬,公司组织召开了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立即召开会议,重新聘任了总经理等经营班子,产生了新的公司领导集体。重新成立的公司机构,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大政方针,实行同股同权的表决原则;董事会聘用经理层,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决策权;经理层作为执行机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负责上市公司的日常事务;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察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董事和经理层实施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各个治理层责权明确,各司其职。

3.2 依法处理公司的遗留问题,规范公司法人治理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奠定基础

企业在发展运营中应当始终坚持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经理层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守法经营。如果公司治理不规范,将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引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使企业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无从谈起,终将被市场大潮淘汰。

案例中上市公司在实际控制权收归国有后主动开展内部审查,发现了原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巨额资金及利用公司为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在向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原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严正交涉,原实际控制人被迫归还部分占用资金。随后,公司通过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稳妥、有序地采取了据理谈判、诉讼仲裁和刑事立案等手段和措施。2008年8月,公司和原实际控制人等8方签署了解决近1亿元占用资金清理归还协议书。原实际控制人通过债权抵冲债务、以房抵债和现金支付等方式归还了占用该上市公司的全部资金及利息。2008年9月,原实际控制人归还了公司的担保贷款,法院撤销了银行对公司的起诉和查封资产。同时,还以债转股的方式解决了该上市公司历史上的重大担保责任。

至此,该上市公司所有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得到了解决,扫清了企业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奠定了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体系运营,获得了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业内的肯定,成为了上市公司拨乱反正、规范治理的成功案例。

3.3 全面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加强企业风险控制,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经营状况,实现扭亏为盈,业绩连创新高

案例中该上市公司2007年6月控制权成功收归国有,2009年9月控股权成功到位,成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该公司在规范治理方面认真总结,吸取之前的深刻教训,全面开展了自查整改。公司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控股股东真正到位,履行国有股份出资人职责,董事会、监事会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及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监督和制约,经理层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职责,部门的执行力得到有效强化。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重新制定、整理、修订了300多项制度,建立了各层次和类别的管理流程。公司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每一项公告,同时重点做好日常法律风险控制,在处理完重大遗留问题系列法律案件后,已连续多年无新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在新的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经营管理,2007年下半年,公司实现了扭亏为盈,业绩稳定增长。公司从2004年至2007年6月的3年半亏损1.5亿元,到收归国有后的2007年7月至2012年底的近6年累计盈利2亿多元,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股东权益和国有资产增值数倍。

3.4 只有规范法人治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平台,才能使企业做大做强

案例中该上市公司在股权关系彻底理顺后,又着手实施向控股股东定向增发、收购大股东优质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控股股东也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资源,积极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产业。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该上市公司将焕发新的生机,迎来跨越式的发展。

综上所述,从案例公司的经验教训和实践证明,明晰稳定的股权、准确到位的控制权、规范的公司治理、守法的经营管理是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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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维安.现代公司治理研究:资本结构、公司治理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4]宁向东.公司治理理论[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6.

[5]赵立新,程绪兰,胡为民.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

3.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篇三

一、民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战略谋划,实用性不强

信息系统建设中由于缺乏战略规划,没有充分考虑业务部门的需求,没有对企业业务流程进行专门的梳理和优化,将软件产品中“最佳流程”生拉硬套应用在企业中,结果导致应用系统对业务支持的灵活性差,业务部门人员感觉使用非常不方便,最终导致业务部门拒绝使用应用系统,使应用系统被束之高阁。

(二)形成信息孤岛,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所谓信息孤岛,是指在一个单位的各个部门之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门与部门之间完全孤立,各种信息(如财务信息、各种计划信息等)无法顺畅地在部门与部门之间流动,这样就会形成信息孤岛,这是重硬轻软、重网络轻数据的表现。在“体检”活动中,专家发现企业各个应用系统已经建立不同的数据库,但各个数据库自成体系,数据互相之间没有联系,编码和信息标准也不一定统一,使得各个应用之间彼此独立,信息不能共享,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

(三)重复投资建设,制约发展水平

重复投资是信息化建设中的常见问题。重复建设导致企业投资的大量浪费,有些企业用户甚至极端地把信息化建设比喻成为一个“投资黑洞”。

(四)缺乏统一规划,资源难以整合

在信息化建设中,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充分考虑业务战略的发展,导致信息系统不能有效落实企业的发展战略,甚至成为企业战略落实的障碍。

二、民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问题的对策

(一)做好需求分析,积极适应市场变化

民营中小企业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不同的工作性质对电子商务的需求也不相同。要想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必须分析本企业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一是生产加工消费品的企业。这类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用来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包括耐用消费品和日用消费品。这类企业需要将一定的原材料加工成为消费品,然后通过销售渠道到达消费者手中。特点是原材料供应商数目少,比较稳定,而客户群体较大。因此,可以先对原材料订购活动的电子商务化、企业内部信息化和产品销售的电子商务化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根据企业规模和电子商务系统的效益评估,确定使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提供的平台还是自建自营电子商务平台。

二是生产加工中间商品的企业。这类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数目都比较少,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目标应该是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与供应商和客户的联系,提高订单的管理效率、准确率等,可以在开展公司内部管理信息化的基础上开展B2B电子商务。

(二)结合自身特点,完善各种组织

当民营中小企业分析确认自己开展电子商务的需求和明确目标后,应该有一个组织机构来实现电子商务的目标。目前,多数民营中小企业没有电子商务部门,而有些有电子商务部门的企业也多以一个企业中层的形态出现。企业要开展好电子商务,必须设立电子商务总监职务,全面负责电子商务的统筹工作。

(三)组织分析论证,明确发展战略规划

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一定要有明确的战略规划,在分析企业电子商务需求、可行性和目标的基础上,制定明确的战略规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信息化,这样做,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电子商务没效果等问题,让企业少走弯路,有效地利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软件来扩展企业销售,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四)注重效果评估,及时排除发展障碍

对于电子商务的开展,应当设立效果评估机制,战略规划任务分解细化以后,形成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完成的具体情况和实现的效益应当及时评估。评估的目的首先是检验电子商务工作的进展;其次是在已经开展的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未来的改进意见;再次是能够对开展电子商务所产生的效益进行准确统计,便于管理层进行决策;最后是对电子商务互动的开展形成一种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工作不断改进。

总之,电子商务作为利用互联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等高新科技手段开展的商务活动,因为其所利用的工具的强大先进性,必然成为人类未来社会一个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发展趋势,并积极探索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只有这样,在未来的发展中才不至于被淘汰。

4.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篇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5、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确定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法人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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