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文艺协会章程

2024-12-11

学院工会文艺协会章程(精选10篇)

1.学院工会文艺协会章程 篇一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团委学生会文艺部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团委学生会文艺部1

上篇:章程

文艺部是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活泼 有效的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的职能部门。

一、落实学校党委、上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的文件精神,具体负责省、市

级各项文艺活动的选拔和竞赛工作。

二、对外加强与兄弟院校的文化艺术交流。

三、计划、组织、协调各级学生组织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四、与学院的其他各系文艺部保持联系,配合学院文艺工作,反映同学门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

五、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学院的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六、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

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八、协助各系部学生会文艺工作的开展。

文艺部部长职责

一、配合政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

学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

二、组织力量创作反映校园文化生活的文艺节目,挖掘和培养文艺骨干,提

高我院的文艺水平。

三、了解院系的文体活动。

四、负责系列文艺活动工作,完成学院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演出。

五、负责部内月度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和评比工作。

六、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终写工作总结。

七、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文艺部委员/干事职责

一、负责本班例行的文艺活动。

二、及时发现并选拔文艺骨干。

三、组织开展特色文艺活动,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平时多和其他部门成员

及其系文艺部沟通、交流。

四、配合部长工作,及时完成部长安排的任务,以及协助其他各部及团体开

展文艺活动。

五、负责学院内例行的文艺活动。

六、负责院内文艺活动的宣传和组织系列活动。下篇:管理

为了加强文艺部的内部管理,更有条理,更高效率的开展各项文娱活动,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协调内部分工,更好的团结内部成员,特制定文艺部内部管理条例: 例会制度

院文艺部单周一举行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三次不到者出名。无故迟到者须说明理由,若确实有事不能来时应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若当时事情紧急,事后应及时补上假条。例会实行轮流主持制度,每次例会由部长,副部长轮流主持。

严格遵守例会纪律,开会时态度认真严谨,做好会议记录,讨论时发言踊跃,积极主动,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活泼性。每次会议必须有专人做会议记录。职责

1.实行部长负责制。文艺部的一些决策和方案经全体成员商讨后由部长向常委及主席团汇报,最后决定。

2.经学生会、主席团选拔的2个副部长,根据他们的各自的特点让他们各尽其职,各抒己长。并将文艺部分为策划、节目、外联、后勤四个组,每个副部分管两个组,并将新招的成员按各自的特长分到这四个组中,另文艺部下设的礼仪队、舞蹈班、分别由两个副部分管,一个副部分管礼仪队,另一个副部分管舞蹈班,部长统管,以便日后方便开展工作,节省人力物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以形成一个积极向上,氛围良好的团体。

3.实行监督制。部内任何成员都有权利监督其他成员的工作表现。部长、副部实行双向监督。

4.部内成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做好文艺部的各项工作,以组为单位,具体落实到人。部长、副部布置工作时,无论简繁,不准出现推脱现象。以认真负责,尽心尽力的态度完成任务。

5.任何成员都有维护本部门乃至全院的荣誉责任。注重个人言行、不做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及损坏集体荣誉的事情。员关系

部内任何成员之间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对常委、部长、副部要尊重,对干事要关心。避免出现部内关系不和等不良现象,及时作好各干事成员的思想工作。

文艺部各成员之间是平等的。职务的高低只是分工不同,各成员在工作上是伙伴关系,生活上是朋友关系。

文艺部各成员要处理好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广泛团结一切力量,促进文艺部与各部门之间的友谊,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考核标准

每次参加活动的出勤率。每次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对工作的积极性。

每次参加活动时迟到、早退现象。对文艺活动方面有比较好的建议。

在院举办的各项活动中参加表演节目的成员或者获奖的成员。在学院的每次活动中得到表扬的成员。以上七条为文艺部成员考核标准,2、3、5、6、7为加分;

1、4为扣分。一个学期20个周,每个周给每位成员加2分的基础分,思想道德2分,工作表现情况6分,最后折合成附加分。奖惩制度

1.惩罚制度:违反例会制度和考核标准,将有警告、严重警告、除名通报。2.奖励制度:评优、评干、先进实践个人、颁发聘书。

3.开会缺席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活动缺席扣3分,活动迟到早退扣2分 其他

1.文艺部将设置一个意见薄,文艺部的干事及各系的广大同学都可以在意见薄上提出有利于文艺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改进和完善。2.文艺部将不定期的开展一些内部休闲娱乐活动,以增进大家的友谊,以增进部内成员彼此的了解。

虚心向别的部门,别的学院乃至别的学校学习,取长补短。可与其他部门举办联谊活动,丰富工作经验。

文艺部内严禁不团结,拉帮结派,凡是出现这种情况将直接除名报系上。

礼仪队

学生礼仪队是一支具有礼仪服务功能的学生文化队伍。针对美的主题,展现美的风采,体现当代女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素质,服务于学校。为了做好礼仪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纲

湖南中医药大学香型湘杏学院学生礼仪队在组织关系上是属于湖南中医药大学香型湘杏学院院团委的学生组织。

湖南中医药大学香型湘杏学院学生礼仪队(以下简称本队)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按照实际需要负责相关的礼仪工作;开展特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和校园生活。

第二章 组织结构

本队组织管理机构(理事会)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队长的职责:负责礼仪队的招新及日常训练,主持本队会议 副队长的职责:协助队长开展工作。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队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接受培训和参加本队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享受院级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有对本队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2)义务:遵守本章程;积极完成本队委托的任务。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招新

(1)每学年开学初开展招新活动。

(2)拓新对象:自身素质良好的低年级女生。

(3)形式:自愿报名。(4)经面试后择优录取。第二条 培训

(1)由队长和干事对新队员进行仪态、化妆等培训,介绍工作经验。(2)有条件时请专业人员进行集体培训。(3)定期开展新旧队员的训练。第三条 活动

(1)经院团委批准,委托本队协助的活动,组织者应提前三天将工作要求(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等)告知队长,队长提前两天落实工作到队员,并向组织者交付工作名单。若发现礼仪工作有实际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组织者协调。

(2)活动由队长或队长委派的正副组长负责,带领队员进行迎宾、引导宾客、签到、颁奖等工作。工作后进行口头总结。

(3)重大活动由队长书写总结。

第四条 纪律

(1)队员每学年至少参加四次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不能达到此要求者,队长有权取消其队员资格。

(2)迟到或者早退学年累计三次或以上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3)无故不参加活动又不提前告知负责人者,即作自动退队处理。

(4)出队不积极多次请假者,给予适当的扣分。

第五条 退队

(1)如有实际情况需要退队的队员可向队长提出书面申请,由院团委批准后准予退队。

(2)本科四年者通常视为自动退队。

(3)如申请留队,经队长批准可留队。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1)活动经费由礼仪队管理,如有实际需要由队长或副队长向负责部长申请。

(2)服装、礼仪鞋由礼仪队管理,活动前由队长借用,做好登记,服装应在活动后交还。

第五章 选举及会议制度

(1)队长和干事由前任队长提名或推荐,经半数以上队员通过后产生。

(2)重要活动的计划需理事会讨论通过。

(3)补充或修改本章程需由队长提出草案,全体队员2/3以上通过。

第六章 礼仪队队员守则

(1)队服,鞋子在学期初分给每个队员,在学期末收回。在此期间,队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队服,鞋子,不得外借。若有损坏或丢失,队员应承担责任。(2)接到礼仪工作,队长提前三天发通知。每个队员都必须回复是否能出礼仪,不能出队的要说明原因。最后队长将在能出队的队员中适当选择需要的人数和确定组长,并将出队的最终名单发给全体队员。已确定出队的队员,若有突发状况不能出队,要自行在出队前找其他队员替补。(3)出队时,队员要做到以下要求: ① 队员必须穿上队服,高跟鞋,和丝袜。② 队员出队统一梳盘发。

③ 化妆方面,要求淡妆。擦粉底、腮红和口红等。

④ 不戴任何饰物,例如耳环、项链、手链,手表、眼镜等。⑤ 带队的组长到场后要了解清楚工作内容,然后分配好每个队员的工作。

⑥ 队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早退,认真完成任务。

⑦ 出队时,须把手机调至关机或震动状态。并且始终保持举止得体大方。

(4)每次完成出对任务后,组长要向队长提交一份出队报告。并且根据出队评分表对队员进行打分,每个队员同样对组长进行打分。组长收集所有评分表,出队后2天内交给队长。

(5)在工作中,包括参加各项活动、礼仪培训,出席会议,礼仪队成员必须按时到场,队长如实填写出勤表。

(6)任何队员不能私自穿礼仪队的队服和鞋子或外借礼仪队队服、高跟鞋,为任何没有经过申请的社团或班级出礼仪;队员没有权限批准礼仪申请,所有出队工作需经正规程序;不得以学校名义私自在校外从事礼仪活动。

(7)非出礼仪期间,不能随意穿队服。身着队服时,不能做有损礼仪队形象的事情。

(8)队员不得随意改变发型

第八章 奖惩制度

(1)惩罚制度:违反例会制度和考核标准,将有警告、严重警告、除名通报。(2)奖励制度:评优、评干、先进实践个人、颁发聘书。

(3)每位礼仪队员每学年基础分1分,队长1.5分,活动分:出勤一次加0.2分(4)违反各项纪律按干事折合附加分扣分。

2.文艺团章程 篇二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院大学生的素质拓展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努力铸就“永争第一”的土建文化和发扬“钢筋混凝土”精神,更好地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全面展示我院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成城建学院文艺团(以下简称文艺团)。

第二条文艺团活动宗旨是:通过对艺术相关知识学习和演出活动,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陶冶情操,追求卓越,丰富大学生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广大同学的文化艺术修养,创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培养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文艺团的根本任务:积极开展各类有组织、有意义、有层次的文化艺术活动,选拔优秀队员,通过美育培训、社会实践、艺术熏陶等形式提高队员的文化艺术品位,进而带动全系整体文化活动上层次、上水平。创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第二课堂文化和校园文化,丰富同学的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条文艺团的团训是:“刻苦训练,拓展素质,完美演艺,永争第一”。团员的要求是: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吃苦耐劳,团队第一,追求卓越,争创佳绩。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文艺团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独立开展活动。

第二条艺术团聘请艺术指导,指导日常训练,院学生会对文艺团活动实行监督。

第三条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由院学生会任命团长一名,副团长2名,各队长一名。团长负责处理文艺团内部各项事务,协调全局工作并兼艺术总监,及时向院团委老师汇报。

第四条文艺团按项目分属,设歌唱队、舞蹈队、综艺队队、礼仪队。各队实行队长负责,处理队内各项事务并及时向团长汇报。

第二章 艺术团团员

第一条:团员条件:

1、在院全体学生。

2、思想品质优良,自愿遵守文艺团各项规章制度。

3、专业基础较好,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刻苦努力,表现良好。

第二条 团员录用

1、团员录用的原则是:自愿报名、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2、每学年新生进校后招聘新团员,经考核合格后,填写团员登记表,成为艺术团成员。

3、每学年结束前对团员进行调整。

4、结合日常训练、演出的表现不定期地进行团员调整。

第三条团员必须严格遵守艺术团章程和章程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服从艺术团统一指挥,须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团员必须尊重艺术指导,虚心求教,刻苦训练,努力提高。

第四条团员经训练,达不到预期要求,以致影响艺术团(队)训练进度,文艺团(队)长在召开艺术团(队)工作例会,征得所有文艺术团负责人同意后,可予以劝退。

第五条团员升至高年级后,根据学习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艺术团审批,可考虑其离团。

第六条艺术团团员实行期末考核。考核依据团员的成绩和训练演出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第七条建立团员档案管理制度。被文艺团正式录用的团员,艺术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第八条艺术团团员实行训练考勤制。考核标准依据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团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监督批评的权利。

(2)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参与训练和学习的权利。

(4)申请随团参加比赛活动的权利。

(5)鼓励各组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积极热衷于自己所在组的项目。

(6)有自动退出文艺团的权利。退团时应向团长提出合理的理由并递交书面申请,经队长、团长、同意后方可退团。

第二条团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文艺团章程。

(2)遵守代表团规章制度、执行团队的决议,服从团队领导的义务。

(3)按时参加训练及艺术团安排的各种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4)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

(5)积极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第四章 评优制度

第一条在每学年末在文艺团内进行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

第二条文艺团内的任何一个团员都能参加评选。

3.学生会文艺部章程 篇三

会文艺部章程

第一章

基本总则

第一条:本部门正式定名为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机械系学生会文艺部(以下简称“机械系文艺部”)。

第二条(机械系文艺部的职能):本部门在机械系学工办的监督管理下开展活动,以承担机械系学生会及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长大工院”)院学生会下派的的工作为主,组织机械系文艺类活动,服务于本系学生们的课余生活,更好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为目标。

第三条:本部门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和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效地策划、组织和开展机械系各项活动,务求工作生动活泼稳健扎实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本部门坚持“团结协作、携手并进”的原则,积极与机械系学工办、院学生会,校内各学生组织及协会共同协作,互相取长补短,密切配合。

第二章

工作准则

第五条:机械系文艺部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机械系学生会及本部门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六条:机械系文艺部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七条:机械系文艺部各成员应与学生会各部门和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第八条:机械系文艺部全体成员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学习优秀,两者相互促进。

第九条:机械系文艺部干部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塑造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机械系学生会和长大工院形象的事。

第十条:机械系文艺部干部要积极配合机械系学生会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的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三章

工作目标

第十一条:在加大力度搞好长大工院机械系一直以来举办的各类大型文艺活动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所举办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出更具有内涵的文娱活动,把校园的文娱活动搞的多姿多彩,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第十二条:通过各种活动使整个学院的气氛更加融洽,温馨,使来自不同地方的同学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第十三条:给拥有不同特长的同学提供一个施展的机会和空间,尽量让每一位同学都可以找到展示自我的机会和空间,同时,还为我院开展一系列文艺活动提供优秀人才,代表我机械系参加社会活动及一些兄弟院校的文娱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章

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四条:文艺部采用部长负责制。部长对机械系文艺部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

第十五条:部长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机械系文艺部所有成员应对机械系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工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

第十六条:各成员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第十七条:文艺部开展活动时,如需帮助,应与本学院学生会其它部门通力合作,所有文艺部成员应积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协调配合其工作。

第十八条:文艺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在继承以往优点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第五章

部门纪律

第十九条:在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常委的指导下工作。常委和部长不定时开会,对前段时间内所做活动做出总结,并对下一个活动的可行性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在下一次例会上和部员一起交流。活动结束以后尽快将活动总结书上交学生会。

第二十条:如遇有急事无法参加每周例会或活动的,须提前向部长提出,在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二十一条:准时上岗出勤例会,不无故迟到、早退,有急事者提前一小时请假。所有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活动。出勤要求:机械系文艺部活动或者会议,无顾不请假缺勤满三次者辞退。请假超过十次者辞退。出勤时间要求:平时开会要提前10分钟到。

第二十二条:机械系文艺部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周一次,总结上阶段的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每次开会,应对会议精神和内容做好记录(每次例会由轮值记录人员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部门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二十四条: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尊重他人的发言。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时间若无特殊情况以30分钟为准。第二十五条:每学期开始,由部长应出新学期书面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由部长做出这学期的工作总结。

第二十六条:文艺部举办完活动后,负责人应写出本次活动的策划、流程和总结材料,并应及时向机械系学工办报上该材料。通过后再执行。

第二十七条:每次活动以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力求以后的工作有所进步。(总结500字以上)

第六章

招新与换届

第二十八条:根据本学院学生会决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采用公开招聘的方法从新生中招收新成员。

第二十九条:新成员需填写申请表、面试通过者可以加入本部门。新成员由本部门部长、副部长和机械系学生会审核,受全院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条:招新结束后,由机械系宣传部贴出海报通知全院同学。如无异议,公告一星期以后成为本部实习部员。本部门实习期为一个月。若在此实习期间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录用。第三十一条:文艺部部长副部长应至少有一年学生会工作经验,在学生会中担任干事及以上的职务。要求对从事的工作充满热情。部长及副部长要能为本部干事做出表率作用,能带领该部门完成相应部门的职能。干部的选择方式为竞选演讲,从现场表现和平时工作考评两方面综合考虑,并结合主席团意见,择优选出部长1名,副部1~2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机械系学生会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制度中条款若需改动的,需经部门内部商讨修改。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机械系学生会文艺部

4.工会章程 篇四

1.工会是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 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2.工会要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 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

3.工会要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 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4.工会要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 劳动权益。

二.工会的建立: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工会主席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女职工人数较多,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增设女职工委员,工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成立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消和合并工会组织。

三.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5.惠利工贸工会章程 篇五

惠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是石河子市惠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自愿结合的法人群众组织,是会员利益的代表。惠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惠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会是公司工会会员的合法代表,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其任务是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的参与、维护、支持、建设职能,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凝聚力、竞争力不断提高。建立会员和企业经营者的良好信任和沟通体系,使会员安心稳定工作,使企业平稳持续发展,使企业和会员双方达到双赢。

第一章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惠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2.协助、配合公司管理和建设,维护总经理在公司工作中的权威;

3.代表员工进入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4.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5.在本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建立工会组织,对其工会负责人的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实行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和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负责会员建卡工作,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思想,开展群众性的优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工会生活和女工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3.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她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经常了解女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

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工会小组职责

1.通过建立工会小组正常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活动采取学习、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其他活动等多种形式。

2.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

“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

“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的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的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员工必谈、对刚入会的员工必谈;

“四互助”:指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

第四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制度

一、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审议决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5.依法选举、更换公司董事会的员工代表;

6.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三、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反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四、员工董事的产生:

(一)公司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员工董事不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员工董事应由能够代表员工利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员工所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素质的员工担任。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者,不得当选为董事或监事;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工会组织员工提名,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四)员工董事在任职期间和离任三年内,公司不得因其履行职务(除个人行为过错外)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岗位变动。

五、适应公司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

六、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

第五章、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司工会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

资产是指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材料等。

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工会的库存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工会的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事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做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负债管理

负债是指工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

工会应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三、预算制度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前,财务委员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实上报。

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2.拨交经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等。

会费收入为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

拨交经费收入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

上级补助收入为上级工会的各项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为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预算支出包括:

1.会员活动费;

2.员工活动费;

3.工会业务费;

4.上缴经费支出;

5.其他支出等。

会员活动费为用于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

员工活动费为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工会业务费为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上缴经费支出为按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其他支出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四、决算制度

工会经费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在未经批准之前,称为决算草案。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新年的元月编制上决算,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须将上的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在1月15日前上报。

五、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主管财务工作的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2.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3.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六、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本公司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积极主动交纳工会会费。

3.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工资收入按基本工资计缴,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计在内。工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额。

4.工会会费每月交纳一次,以增加会员的组织观念。

5.保留会籍人员不交纳会费。

6.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7.长期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工会会费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8.工会会费由工会小组负责收取,并交给公司工会。

9.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季公布,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接受审议。

第六章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公司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组织。

三、要求加入工会的员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见上条。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工会会员调离本公司,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公司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样处理。

九、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建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十、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

十一、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上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核准。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交纳会费。

十二、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七章 附则

一、如涉及其他条款,未在本章程中描述的,参照《中国工会章程》。

二、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惠利工贸有限公司工会。

三、本章程的修改和更新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同时交由工会代表大会批准。

6.学校工会章程 篇六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学校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学校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会在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师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基层群众组织。它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党组织的领导,遵守和维护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条 学校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推动工人阶级方针的落实,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会员,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学校持续发展而奋斗。

第四条 学校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我校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六条 教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和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

三、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自己的意愿或批评、建议。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实行的各种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的讨论。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参加工会组织的政治、业务和工会基本知识学习。

二、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发扬互助精神,参加互助互济。

五、遵守工会规章,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交纳工会会费。

第九条 会员转会、退会、自动退会、开除会籍,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办理手续。

第十条 学校工会要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第三章 工会组织

第十一条 学校采取工会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结合的办法,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工会代表大会的职权,负责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学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二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与教代会换届同步。 根据《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代会代表按教职工总额10%推举产生。学校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名,工会副主席1名,工会委员3名,下设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各设主任1名,委员2名。

第十三条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教代会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会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会员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做好有关评优评先工作。

五、对教职工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支持会员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开展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六、办好会员集体福利事业,改善会员生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七、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九、组织会员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四条 工会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学校有关方面如有违反教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现象,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二、学校有关方面如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侵犯教职工会员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有关方面认真处理、予以纠正。

三、学校行政辞退、处分教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

四、工会有权派出代表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或监督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等,并发挥应有作用。

五、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改进、新建工程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有权提出意见,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处理。

六、如工会与学校有关方面就某种部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工会有权向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申诉并可要求仲裁。

第十五条 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替补制,必要时由工会委员会提名,报学校党委批准,交教代会表决通过。经费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学校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处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经审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女教职工委员会是在学校工会委员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教职工组织。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人选,由学校工会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提名,由女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女教职工委员会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根据有关女教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团结和带领女教职;工进行健康的活动。

第四章 工会工作者

第十七条 学校工会工作者指:工会正、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经审委员会成员,女教职工委员会成员等。工会工作者均为义务兼职。

第十八条 工会工作者因参加工会会议或者工会组织的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九条 工会工作者是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经济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意愿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

第二十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由学校党总支向教代会主席团召开当选工会委员会议,产生候选人名单,交教代会表决通过。其选举结果应报市教育工会批准。工会主席、副主席实行任期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工作者任职期间,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待遇。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事先征得学校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五章 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二十二条 学校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

一、学校行政给予的经费补助。

二、其他收入。

第二十三条 学校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工会经费的使用,在确保完成规定的经费上缴任务的基础上,采取工会相对独立支配的方式:

一、学校行政对工会的补助经费,应由学校行政提出支配方案,经工会同意予以支配。

第二十五条 工会财产指学校工会依法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它由学校工会委员会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第六章 附 则

7.正中公司工会章程专题 篇七

2014年 元 月 2 日讨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工会主席:向彪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本会是恩施正中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自愿结合的一级工会组织,实行代表制,代表会员和职工的权益。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工会义务;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彻执行党的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局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团结和动员职工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第五条 工会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企业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六条 坚持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密切联系,依靠会员职工开展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增强工会的活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模范职工之家。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企业职工,承认工会章程,由本人自愿申请,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经本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

第八条 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第九条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十一条 会员调离本公司,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公司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样处理。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上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核准,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四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十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三

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第十七条 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4. 依法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

5.听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 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二十条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要经常向各工会小组通报情况,听取各工会小组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见,选举工作按《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本会实行替补制。

第二十三条 本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向本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幕期间,向本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提出,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本级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

组织设置

第二十五条 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8人,主持工会工作。

第二十六条 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第二十七条 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第二十八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

第二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三十条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第三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六章

主要职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会主要职责:

1、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3、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5、配合公司行政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6、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7、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协商协议等。

8、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女职工不受歧视、虐待、摧残、迫害。

9、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第三十三条 工会主席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代表员工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宣传委员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及会员关系管理;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宣传;开展优质服务创佳活动;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第三十五条 工会生活、女工委员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尽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第三十六条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国家的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工会小组坚持“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

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的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的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员工必谈、对刚入会的员工必谈;四互助: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

第七章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资产管理,指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

第四十条 工会会费:企业按员工月工资总额2%拨付工会经费;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每月一次,工资收入按基本工资计缴,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计在内。

第四十一条 预算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编制预算草案。

第四十二条 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独立管理原则,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使用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报销时,必须有正式单据,单据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主管财务工作的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第四十三条 财务公开,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八条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4年 元 月 2 日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恩施正中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恩施正中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8.学院工会文艺协会章程 篇八

[工会领导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的讲话(共2篇)]篇一:工会领导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的讲话

工会领导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同志们:

惠风和畅春潮涌,欢歌高唱颂英雄。在这美好的夜晚,我们欢聚一堂,举办xx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庆贺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xx周年“劳动者之歌”文艺晚会。

首先,我代表市总工会,向全市广大[工会领导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的讲话(共2篇)]职工及所有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劳模先进人物和全市“十大技术状元”,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时代大潮中,全市职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xx市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xx市的职工队伍不愧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值得信赖的主力军。

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我们打造了实现价值、展示风采的最佳舞台。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全市人民一道,高举旗帜,胸怀大局,开拓进取,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最后,祝全市广大职工群众节日愉快!

谢谢大家!

篇二:工会领导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的讲话

[工会领导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的讲话(共2篇)] 工会领导在庆“五一”文艺晚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同志们:

惠风和畅春潮涌,欢歌高唱颂英雄。在这美好的夜晚,我们欢聚一堂,举办xx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庆贺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xx周年“劳动者之歌”文艺晚会。

首先,我代表市总工会,向全市广大职工及所有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劳模先进人物和全市“十大技术状元”,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时代大潮中,全市职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xx市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xx市的职工队伍不愧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值得信赖的主力军。

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我们打造了实现价值、展示风采的最佳舞台。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全市人民一道,高举旗帜,胸怀大局,开拓进取,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最后,祝全市广大职工群众节日愉快!

9.青年志愿者协会文艺晚会策划书 篇九

一.活动意义: 为加强机电青年志愿者协会文艺娱乐活动的开展,凝聚志愿者的精神和加强各自的了解,特举行这样的一次文艺演出。活动成员主要是由协会成员以及每个班的想积极参加的同学组成,希望每个班能够积极的参加,这不仅是体现一个协会的荣誉,更代表这我们机电院的风采。

二.活动开展:

1.武汉科技学院十佳志愿者评选晚会演出,机电院出一个节目,要求体现志愿者风采以及机电风貌的节目,具体的是节目需严肃,表达人间有情等思想。12月5日(世界志愿者日)之前彩排。12月11号晚上演出。

2.机电工程学院志愿者协会迎新年文艺晚会:协会内部的节目,目的是为了加强志愿者与其他同学之间的交流和体现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节目的内容不限,要求不限。举行时间(12月25号晚上7:00—9:00)

3.对十佳志愿者文艺晚会,需要挑选我院最好的节目,希望大家积极为我院争光!

电的风采表现出来,将我们的形象宣传出去。三.时间推进表:

2009年11月26日 周四下午三点 节目海选地点:03—514 2009年11月27到12月23号 各班负责人督促好各班节目的准备 2009年12月19号7:00—9:00 十佳志愿者文艺晚会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2009年12月25号下午

信息部部公益部负责将晚会现场布置好,并将所有的工具准备好 地点:03—514

2009年12月25号晚上7:00—9:00 晚会正式举行宣传部做好拍照灯光等 2009年12月25号晚上9:00 志协部负责将会场清理干净 四.活动前期:

1.每个班推选1—3个节目,供协会选拔。每个班参加节目的人由每个班的志愿者负责人带领到指定地点参加海选。

班。

3.公益部督促各班将节目准备好,保质保量。确定主持人。

4.信息部通知各班活动的当晚除组委干事和影员外,一个班可以带4到5名同学参加晚会。12月23号之前。

5.活动部将物品买好,并做好各项记录。开发票。6.外联部做好拉赞助的一切事务。五.活动进行时: 1.布置会场 2.组织好各班人员 3.活动互动

4.晚会结束之前颁发给09年志愿者协会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奖品 六.活动后期:

活动部干事做好总结1—2份 各个部长做好总结

于12月31号晚上9:00发给会长 要求1000字电子档 七.物品清单:

另外的消费个部长仔细思考后提出来,另行统计 八.活动人员安排:

九.注意事项;

1.应急小组,志协部,负责晚会的各种突发情况。2.尽量别浪费,体现优良品德。3.活动需尽量以最好的结局完成任务。4.各个干事各司其职。十.活动最终效果:

希望在这次活动中,体现出同学们的激情与风采,在这美好的大学阶段留下最美好记忆。加强机电工程学院大一和大二同学的交流,体现同学们之间的和谐与相互帮助。

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将志愿者这一美好的形象展示给大家,希望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大家能够过得非常的快乐与充实。

熊雪平机电工程学院志愿者协会

10.某企业工会章程 篇十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本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本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本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本工会在促进公司稳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努力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职工队伍的长期稳定。

本工会支持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公司建立友好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工会的各项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并在上级工委和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一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公司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

6、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经济,学习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职工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提出。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七条 本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工会委员会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八条 工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九条 本工会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员。经费审查员负责审查本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条 本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工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各一人。

第十二条 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十三条 工会全体会员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

第十四条 工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员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每届任期三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十五条 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公司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十七条 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

第十八条 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车间建立车间工会委员会。

第十九条 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按应领工资额的2%缴纳的会费。

2、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的经费。

3、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

4、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 统一领导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会员监督的经费审督体制。

第二十二条 工会经费、财产和上级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上一篇:九年级家长会活动方案下一篇:教师读书体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