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的格式(精选15篇)
1.议案的格式 篇一
议案涉及的内容必须系该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否则便无权审议。但由于该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不同,议案的`内容也就有所不同了。
议案的结构一般是由议案的种类决定的。
1、平日议案。其写作一般与政府正常公文写作一样。
2、会议议案。会议议案大致包括以下内容:文头、案由、主送机关、主体、提议案单位、日期、审查意见等。
文头。常以“某某某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式样。文头纸业已开式固定。
案由。即标题,一般由议案提出机关名称、事由及文种名称组成。事由部分要把该议案的核心内容表达出来。
主送机关。议案的主送机关只能是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即与人民政府同级的权力机关。
主体。主体部分包括理由、内容、解决办法、程序要求。
提议案单位或代表。提议单位要和主送机关平级,提议案的代表若联名提出则要将所提代表名称都列上。从实际情况看,议案提议机关与该机关首脑同时署名的也多见。
日期。即所提议案提交主送机关的日期。
审查意见。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所通过的“决定立案”还是”不予立案“的意见。
除行政公文”议案“外,党派,群众团体也使用议案提请组织审议事项的,但两者依据不同,前者依法律程序,后者则根据本组织的章程。
议案组成格式
“议案”一般由公文常规的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落款亦分上、下款。
标题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议案>的议案》,发文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文种”即“提案”。
正文
从内容上看,由提请审议内容、说明(缘由、目的、意义、形成过程等)和要求组成。从形式上看,除多以“要求”结尾外,可以从提出审议事项开头,然后加以说明;也可以在开头说明议案的缘起或目的意义或形成过程,然后再提出审议事项,再结尾。
落款
上款,即收文机关,某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有的要写明某次或第几届第几次会议。下款,发文机关和行政首长签名,另行写提请审议的年月。
2.109件议案建议的故事 篇二
林业的代言者
十年来柏广新提交的议案、建议可以分为政策法规建言、生态建设、森林经营、林业产业发展、森工企业改革转型、改善民生和支持地方建设等七大类。其中,分量最重的还是关于林业的议案、建议。
柏广新告诉记者,自己5岁来到林区,就一直与长白山林区联系在一起,至今已经52年。无论在延边林管局,还是到吉林森工集团工作,他始终坚持一个信念,就是要对得起全国人大代表这份职责和荣誉,对得起选举他的人民,对得起党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这片大森林。
在这109件议案、建议中,共有16件议案和建议,是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公司法》和涉林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言,力图使这些关系到林业和森工企业发展的法律条文与时俱进,更好地为林业事业保驾护航。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是东北、华北乃至东北亚的生态屏障,也是我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木材产量一度占到全国产量的半壁江山。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目前的产量只是以前的十分之一。在国家木材需求缺口越来越大的情况下,通过科学经营森林提高木材产量,确保国家木材供给安全,是所有务林人的职责所在。从2007年开始,柏广新多次提交了关于加强速生丰产林建设,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的建议,并在2008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向温总理递交了一封信,阐述可以通过对部分低质低效商品林进行改造改培,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的意义和方法,用10%的林地解决100%的木材供给,从根本上减轻森林承载压力,解决我国木材需求缺口问题。温总理对此事非常关心,看过信后亲自写下批示。国家林业局的领导也非常重视,积极落实总理的指示精神,研究在东北、内蒙古地区发展速生丰产林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实施意见,国家林业局还充实了速生林办公室的机构建设。
从1998年我国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工程区出现了森林资源恢复性增长、林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职工生活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柏广新动情地说,作为来自基层的林业工作者,我深切感受到了天保工程给林业和林区带来的福祉,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区人民的关怀。为继续深入实施和完善天保工程,在天保一期工程即将结束的时候,他陆续提交了《关于国家继续实施天保工程的建议》、《关于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关于加大抚育力度、提高固碳能力,建立森林抚育补贴制度的建议》、《关于剥离国有森工企业自办学校的建议》和《关于天保工程区第一期一次性安置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建议》等多件同天保工程有关的议案和建议。这些意见在天保二期工程中都有所体现,如中央财政对天保工程项目实行全额补助,取消了地方配套;大幅度提高了森林管护、公益林管护费用标准和森工企业社会保险补助标准;增加了中幼林抚育和森林改造培育补助等。
柏广新成长在林区,出身于工人队伍,林业一线油锯绞盘、营林清林等各种工作都干过。从上世纪60年代初到现在,经历了吉林林业在各个时代的发展和变迁。这种经历让他时刻关注和思考如何让林区职工群众致富的问题。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柏广新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所有制模式“国家控股、全员入股”实行这一模式,既可以确保国有经济的基础地位,又可以富裕广大职工。
柏广新指出,国有企业的财富原本就是由企业员工通过劳动创造的,特别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实行高积累低工资的发展模式,其资产积累中本身就有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员工入股企业,成为企业的股东,就是实现了对企业资产在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真正意义上的结合。同农民“分田到户”类似,“国家控股、全员入股”模式,实质上就是通过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实现“分股到人”,有力解决了传统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通过大家结成利益共同体,互相合作、互相监督,迫使经营者必须要搞好企业,对国有资产和小股东负责,在根本上消除了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痼疾。柏广新代表把实行“国家控股、全员入股”模式以建议形式提交到全国人大,认为该模式应该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主推形式。
十年来,柏广新提交了大量事关林业产业和民生建设方面的议案和建议。特别是根据森工企业经营和林区建设的实际,提交了《关于恢复实木复合地板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关于延用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政策的建议》和《关于解决国有林区职工住宅危房的建议》。目前实木复合地板的出口退税比例从5%提高到9%,人造板也实行了80%的固定退税。同时,从2009年开始,国家正式启动了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目前全国近百万户林区群众住上了新居。
在采访中,柏广新代表特别指出,中央的这些惠民决策主要来源于党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来源于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主渠道反映和努力,他只是尽了一点人大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公民公寓法建议引热议
2010年关于房价问题在全国引发热议,百姓买不起房怨声载道,中央体恤民情开始严厉打压房价。在那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一份《关于制定<公民公寓法>,建立公民住房基本保障制度的议案》受到各大媒体的关注。它的提出者就是柏广新。
柏广新把“为国效力、为民造福”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而百姓住房问题是事关民生的大事,通过一年的思考、调研和完善,柏广新提出了这个议案。他觉得商品房和基本保障房是两个范畴的事,前者由市场决定,后者由政府提供保障。
针对《公民公寓法》,柏广新代表告诉记者,制定《公民公寓法》把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整合进“公民公寓”中,建立统一、科学、完整的公民住房基本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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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广新认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供需关系出现严重不平衡,商品房价格始终居高不下,远远超出社会大众的承受能力,“房价过高”、“住不起房”已经从单纯的经济问题演化为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一段时期以来,国家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措施对商品房价进行宏观调控,各地也相继出台了限制房价的政策规定,要把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彰显出政府抑制房价的信心和决心。但同时需要明确的是,调控房价和让广大民众“住有所居”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就算商品房价微涨或者不涨,很多社会群体依然买不起房,单纯采取限制商品房售价的方式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公民的住房问题。
柏广新告诉记者,他所说的“公民公寓”是指国家所有,公民租赁,循环使用,政府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通过公民申请和国家审批,以租赁和货币补贴方式,向年满23周岁以上的公民提供的公民基本生存保障性质的住房。公民公寓实行申请、审核、轮候和退出制度。公民原则上向户口所在地政府申请公民公寓,外地常住人员达到当地政府规定暂住年限也可在当地申请。申请公民按照轮候顺序和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入住时签订公民公寓租赁合同。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商品住房后,或死亡后,公民应当退出公民公寓。“公民公寓”可先在城镇试点,在条件成熟后,城乡逐步全面推开。同时国家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公民公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国家及各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中,力争通过十至二十年的努力实现全体公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柏广新认为,从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实际看,制定出台《公民公寓法》,整合现有各种保障性住房,建立公民住房基本保障制度是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目前来看,建设保障性住房最大的障碍是资金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
为此,他建议发行公民公寓(公租房)福利彩票,拓宽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渠道,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加快公民公寓(公租房)建设速度。
柏广新告诉记者,我国彩票事业已经发展了27年,彩票品种不断增加,技术革新速度加快,销售网点逐步扩大,彩民群体日趋成熟,发行基础较好。2010年我国彩票销售额达到了1662.48亿元,是国家对保障性住房财政投入(792亿元)的2倍多。慈善是福利彩票的核心价值,发行以加快建设公民住房基本保障制度为目的的公民公寓(公租房)福利彩票,充分体现了彩票事业的正当性和公益性,能够激发广大彩民的热情,积极踊跃购买,在短期内募集到相当数量的资金,弥补因中央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数量不足遗留的资金缺口,对公民公寓(公租房)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大大提高公民的居住水平,造福广大人民。
柏广新代表说,每年收集、整理和提交议案、建议的过程,就是我不断充实、不断学习和不断提高的过程。随着一次次到基层调研,一次次倾听基层群众意见,一次次和专家、领导探讨,使他对所提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不断充实、逐步升华到理性思考。柏广新代表所提出的这些议案和建议都是来自实践、来自基层、来自百姓,都是在反映实情,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生态补偿金、天保工程补贴标准、职工安置费、林业棚户区改造、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实木复合地板和人造板退税问题等等,都陆续得到了妥善解决。
109件议案、建议是柏广新十年全国人大代表生涯的最好的总结,而接下来的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又将召开。作为新一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柏广新将在未来五年进行什么样的思考?又将带给我们怎样的议案、建议?我们将拭目以待。
3.议案的格式 篇三
一、代表议案的实际涵义与现状
所谓代表议案,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理论上代表议案包括修改宪法的议案、选举案、质询案、罢免案、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议案、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提出的一般性议案。但实际情况并没有如此复杂,除了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一般性议案外,其他特殊议案②的发生概率极低,不具有研究的典型性与普遍性。
在缺乏组织性行为与非特殊情况下,代表大多集中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司法案件、建设项目与预算调整方面提出议案,虽然对于司法案件与建设项目能否成立为代表议案颇有争议,但实际情况却是在代表议案中大量发生。很显然,目前代表议案的实际涵义被代表们赋予了比较宽泛的一般议案的含义,而目前的法律制度并不比代表认识更明确。在宪法的原则规定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将几类议案放在不同章节,似表明了对于一般议案与特殊议案区别的立场,地方法规则是依据各自的情况,有的地方取广义概念,如山西等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规定;但大部分地方则依然比较模糊,如江苏、贵州等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的规定仅笼统规定代表有权就“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议案。笔者认为,由于特殊议案不具有普遍意义,将代表议案的实质涵义限于一般议案既符合当前情势,也具研究与规范的实际意义。
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提出代表议案以来,代表议案的数量处于不断上升的过程,特别是近年来,攀升幅度越来越大。以第六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数为例,如下表:
统计显示,目前代表一般议案正处于高涨阶段,显示了代表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的不断提高,也是代表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结果。但由于宪法规定的代表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不易把握,相当多的代表议案并不符合代表议案要求,只能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例如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大会收到代表议案61件,其中有28件转作建议处理,占45.9%;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收到代表议案488件,其中有394件转作建议处理,占80.7%;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收到代表议案611件,其中517件转作建议处理,占84.6%;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大会收到代表议案830件,其中有730件转作建议处理,占87.9%;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收到代表议案1050件,其中712件转作建议处理,占67.8%,以上数字还不包括大量重复的代表议案。可见,代表议案数量越来越高,但能够立案由专委会初步审议的比例却总体上越来越低,而经过专委会审议建议列入大会议程并且列入大会议程的数量则更少。
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应当受制于严格的程序,议案经以法定的方式提出后,必须先经过逐一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任何一件议案都不仅仅要牵扯到代表本人,还要牵扯到议案审查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等诸多方面和程序。不符合议案标准的数量如此庞大与不断增长的态势,直接导致了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审议中无效劳动的增加,甚至不堪重负,难以保证代表议案的审议质量。
但是,就目前代表数而言,代表议案的数量还越没达到应该达到的数量,假定每位代表平均每年认真准备并提出三件左右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议案将达到一万件左右,而不是现在的一千多件。可见,对于代表议案数量的增长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采取适当措施利用代表议案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发展而不是人大工作的负担。
二、代表议案的分析模式与问题
代表议案合理模式的制度设计是以代表的高度责任心和具备较高代议素质为前提的。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仅作了比较简约的规定,部分地方虽以地方性法规对代表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专门立法,但在代表议案的合理模式方面制度设计仍不详尽,代表议案合理模式并未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
代表议案的合理模式包括合理的提出与合理的处理两个方面。代表合理地提出议案,是正确行使代议制中代表权利的必然要求,是代表个体素质与整体素质的充分反映,体现在规范的形式、合法的内容、正确的认识、合理的思维等诸多方面。代表议案得到合理的处理,是正确保障代表法定权利的必然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合理性的证明,体现在对代表正确行使权利的保障、对代表不适当行使权利的合理制约、对代表议案法定性和严肃性的维护等诸多方面。
关于代表议案合理的形式与内容要件,宪法与法律均有不同程度的规定,但其形式要件与内容要件是否得到尊敬、遵守与运用,不仅决定于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而且受到代表认识角度、思维方式与代表议案处理程序的制约。如下表:
自觉性低 代表权利 自觉性高
权利来源 高数量+低质量 高数量+高质量
低数量+高质量 高数量+低质量
制约度高 处理程序 制约度低
研究与设计代表议案合理模式的目的是发挥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上的重要作用,追求高质量的模式才是合理模式。从上表可以看出,代表议案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主要受到代表行使权利的自觉性和代表议案处理程序的制约程度的影响,而代表行使权利的自觉性是决定因素。在代表素质不可能及时提高与普遍提高的现状下,合理地设计代表议案制度亦能比较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如何在提高代表议案质量的前提
下适当保有代表议案的数量。
但在目前情况下,代表对议案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议案处理程序还缺乏足够的了解,所提议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代表的知情权还未得到充分保障,代表议案的针对性不够强等,使代表议案的作用发挥受到极大的制约:部分代表对议案规范与作用不甚了解,在满腔热情地提出后采取放任态度;大会主席团面对数量庞大的代表议案无能为力,在尊重与放弃的两难中采取转移劳动量的下策;制度设计对于代表权利能否制约莫衷一是,维持现状只有让非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工作人员分权。而合理模式的设计却遭遇保障代表权利使之虚化还是制约代表权利使之有效的两种理念的矛盾冲突。
在制度设计并不完备的情况下,代表采集议案的方式各行其是,内容五花八门,而又彼此影响,因此,部分代表抱着各种心态尽可能提出议案,甚至在媒体追捧下为了争当“议案大王”而滥凑数量的个别代表也不鲜见。当代表议案提交后,唯一有权处理的大会主席团没有合理授权的法律规定,负责议案实际工作的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囿于习惯方式的樊篱,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代表议案不能作废,事事请示大会主席团事实上却不可能,只有自作主张地将部分甚至是大部分代表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三、代表议案的历史趋势与解决
民主的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代表议案是代议制民主的产物,它因为民主需要而产生,同样也因为现实的需要而发展。代表从现实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提供的客观条件以及追求民主发展的愿望出发,从价值、制度、组织以及具体的建设项目等方面提出安排社会政治与经济生活的愿望,从而形成特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代表议案。历史与现实的发展证明,社会发展需要代表们的广泛参与,代表需要通过议案的方式表达意见、提出愿望。
但前文所述的代表议案的现状与已经呈现的规律并不等于其历史发展的趋势。因为在现实情况下代表议案的发展状况已经引起了高层领导和广大代表的深切关注。所以代表议案在经过二十年的充分实践后,必然会产发深度的理论探索,觉醒代表的责任意识,催生相关的法律规定,使代表议案的质量产生一个全新的飞跃。
代表议案的发展是整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系统化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来说,代表议案存在问题的解决与合理模式设计,要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要符合代表比较习惯的方式和中国的政治文化,要适应代表文化素质与法律素质逐步提高的现实,要利于发挥工作机构的助手作用。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代表议案的合理内容,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议案实行废案制度。
目前困扰代表议案的主要问题是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加强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明确规定代表议案的内容范围,准确规范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全国人大代表议案为例,代表可就宪法第六十二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关于修改宪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议案,关于重大事项决定的议案和关于宪法及法律执行情况的议案等;规定除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投资金额巨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的重大变化,国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外,规定代表不得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地方事务、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事务、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具体司法案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福利等具体事务等提出议案。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签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以及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直接作为废案处理,不予审议。
其次,要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参政议政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于代表议案实行奖优罚劣。
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代表议案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保障代表这一权利的充分实现,列入大会议程并经过大会审议通过的代表议案,有关单位必须认真予以实施。
但如何合理提出议案,不断提高代表议案的质量,关键在于代表的法律素质与文化素质,在于代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人大常委会和各代表团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培训,使代表明确议案的基本要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议案。不断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使代表提出议案时能够从本行政区的大局出发;努力保障代表的代表性,提倡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避免狭隘地局限于本部门本单位甚至是个人的小利益;引导代表依法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避免通过代表议案方式影响司法独立;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心,鼓励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方式采集代表议案;强调代表客观求实和依法履职,认真思考,深入调研,使所提议案合理合法适当。
对提出重大议案,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代表或者代表团,予以通报表扬。贡献突出的,由国家予以奖励。但对于多次提出与事实不符的议案,或者多次提出废案的代表和所在的代表团,也应当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切实保障议案能充分反映代表的真实意愿,对于采取欺骗或者威胁手段,强制代表提出议案或者强制代表签名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所在单位或有关组织应当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要进一步发挥工作机构的作用,适当授以权责,协助代表提高议案质量,对代表提交的议案实行初步审查。
4.辞去董事的议案 篇四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xx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高德柱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高德柱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高德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德柱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法定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德柱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楠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楠女士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请予审议。
附:张楠女士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农村教师的议案 篇五
主办:教育部
会办:中央编办 财政部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第一提案人:九三学社中央
内容:
当前,我国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情况仍比较突出,农村教师队伍综合建设水平特别是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仍然比较低。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国民素质提高,甚至关系国家整体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问题主要表现在:
1.师资力量匮乏。目前,学校教师编制数量依据师生比,这一方法在班级学生满额情况下适用,但在一些农村,班级学生数在十几人到三十人之间不等,编制数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足编缺人”问题普遍。又因近10%的教师由于借调、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小学教师总量严重不足。
2.结构不合理。第一,年龄结构不合理。据统计,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比例在34.9%到41.3%之间。第二,学科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体美等课程缺乏专业教师,一般由语文、数学老师兼任,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第三,学历总体偏低。目前,第一学历专科的占1/3左右,中专的占1/3左右,其余则是由民师转正而来(多为初高中毕业)。第四,知识老化,观念陈旧。因工学矛盾或经费问题,农村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教师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第五,从教条件差。农村教师待遇相对较低,有的学校教学功能用房尚无法保证,为教师提供午休、居住条件更难,缺乏足够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建议:
1.调整编制核定办法。对师生比、班师比、学科、教辅人员等情况综合核定,避免“足编缺人”,为充实农村小学师资队伍提供政策依据。
2.调整农村小学布局和规模。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学校覆盖范围、规模适当性、长远发展等因素,对农村小学布局、规模进行调整,改变现有农村小学过于分散和规模偏小的状况,调高建设标准。对覆盖范围较大的学校,由政府投入购置校车解决学生上学的交通问题,辅以寄宿制方式。
3.改善教师从教条件。首先,保证农村小学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城区同级教师收入水平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必要倾斜,完善津补贴标准和绩效工资评定标准。其次,学校不能为教师提供生活或休息场所的,建议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驻地为走教教师建立生活周转房;乡镇驻地离学校较远的,应提供通勤车解决教师的交通问题。最后,荣誉表彰要向农村小学教师适当倾斜,确保每年各类表彰中农村小学教师获奖比例不低于城区小学教师获奖比例。
4.实行城乡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为均衡教育资源,应建立统一的教师轮岗制度并纳入法治轨道。合理、有序、长效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机制,辅以配套的保障措施,对缩小城乡小学教育差距,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5.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基础教育经费目前主要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投入较少。限于财力,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难以完全满足基础教育的需要。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改变现有“人员少,年龄老,条件差”现状,亟须中央财政加大投入。
6.民众否决市长议案 篇六
涨工资的真正推手是洛杉矶市市长贾希提。按理说,为民众涨工资是件好事,民众理应全力支持才是。然而,贾希提的“热心”却遭到了人们的非议。
在一些市民的眼里,贾希提为民众涨工资有自己的“小九九”,那就是想让他们官员的工资跟着“浮”起来。
以美国旧金山布伦特伍德市为例。该市市长鲍勃·泰勒全职上班,月薪一千四百三十九美元,每小时8.3美元,低于加州九美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布伦特伍德市家庭年均收入八万八千三百零六美元,人年均收入三万两千八百一十八美元,比市长的工资多得多。
若不是为自己涨工资埋“伏笔”,那么贾希提市长的“热心”为什么遭到非议呢?问题出自贾希提为民众涨工资的理由:洛杉矶大量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涨工资就能解决贫困问题。
大多数市民认为贾希提有点头脑发热:他的出发点是好的,解决了部分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的困难,但也影响了其他民众的正常生活。
有专家分析认为,工资水平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市长不应干预。因为最低工资上涨,所有一切都要跟着涨,经济运行成本增加,企业减少雇人或逃离洛杉矶,会导致经济衰退。经济衰退了,贫困人口也会扩大。这种做法急功近利,会导致顾此失彼的不良后果。
反对派人士说得更难听:贾西提市长不是为洛杉矶人民的长远利益负责,而是为自己的选票胡来;他是想讨好民众,最终是冲着州长、参议院甚至美国总统的位子去的。
也有人说,市场的变数大,现在就通过一项2020年才执行的议案为时尚早,也不切实际。只能说贾西提无事找事,提前秀一把自己而已,我们没必要与他较真。
后来,这项议案无果而终。
良政,不是问政于某些官员,而是问政于民,问政于市场。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曾说:“我们更应警惕一些头脑发热的官员掌控公共政策的危险。很多时候,我们的勤政是败在热心上的。”
【原载2016年第1期《华人时刊》】
题图 / 涨工资 / 谢正军
7.章程的议案 篇七
xxxx年二月十四日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加删除线部分为删除内容;加粗字体部分为新增内容)原条款 修订内容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一节 股 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的占用即冻结机制,若发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监事会应依据事实和证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的占用即冻结机制,若发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监事会应依据事实和证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六十七条 对于股东大会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或监事会的提案进行审核,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或监事会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
第六十七条 对于股东大会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或监事会的提案进行审核,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或监事会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七十六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七十七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八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九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八十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七十六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七十七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八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九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八十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八十一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五)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六)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七)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八)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九)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六)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九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 。
第九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第六节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第六节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本章节删除。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一百零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第一百零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八)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按照章程规定,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及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按照章程规定,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及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一节 董 事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不专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不专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
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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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诚信的议案 篇八
鉴于此,从学校的角度探索大学生开展诚信教育的对策,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了如下建议,可以说颇具使用价值。
第一,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无信不立”的信用道德观念。
第二,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档案。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能只停留在道德教化的教育层次上,还应当在实施教育的动态过程中,适时把握学生的诚信状态。内容应包括:大学生本人承诺书、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品行说明、学习成绩、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信用记录等。
第三,建立切实可行的诚信评价体系。基于诚信档案,对学生诚信状况按级别科学分类,定出可操作的量化考核标准,建立诚信测评体系。
第四,完善的诚信监督和惩罚机制。高校的纪检部门建立科学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约束学生的行为,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诚信品质。每年定期检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诚信品德的评价状况,收集师生反映的情况汇报。
9.两会议案、提案如何处理 篇九
答:首先,我们要区分议案和提案这两个概念。议案是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这是反映人民意愿、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途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参会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其内容涉及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
提案是政协委员、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政协提案实行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
除了议案,人大代表还可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单独提出,也可联名提出;可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相关方面必须研究处理并答复。
在人大议案提出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由本次大会审议后,各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表决议案采取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它方式,由主席团决定。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近些年,人大代表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加强监督,从1987 年到2006 年代表或代表团提出的要求制定监督法的议案有200多个,参加的代表有4000多人。其后,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各起草出一个监督法草稿或草案,直到十届全国人大期间,监督法终于问世。
政协提案提交大会后,设在全国政协机关的大会提案组会第一时间看到,首先对提案进行分类、立案、转信、撤并案。此后,提案还要进行多次审查。主要是看它是否符合立案要求,还要根据提案所提建议,看应交由哪个承办单位来办理。每年两会结束后,一般在3月底,全国政协会举行一场提案交办会,承办单位汇聚而来,各自领回自己的提案。提案进入承办单位后,各单位一般根据提案内容和各个业务司局的职责再进行一次交办,确保让最专业的人去办理提案。提案办理后,会形成一份答复,交到全国政协提案委和提案人手中,这就是办复率。
全国政协去年以来经审查立案的5403件提案,经过174家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截至今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396件。但办复并不意味着采纳,另据统计,5396件办复提案中,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4.2%。
比如,有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关于警惕和防范党政干部出入“私家会所”发生腐败问题的提案,中央纪委认真研究提案建议,会同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反“四风”的重要内容,并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作出部署。
10.议案的回复 篇十
您好!您在xx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繁荣发展群众文化、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建议》已转至我局,我局对您的提案十分重视,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答复。在此,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甚好,现作如下答复:
xxxx年,我县开展送戏下乡305场,送书下乡15523册,送讲座展览38场,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文化活动,投入在10万以上,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文化活动20场,县域间相互交流文化活动20次,受众达到20万人,开展20学时以上的群文培训人数近3000人。
一、我县群众艺术团建设蓬勃开展
xxxx年以来,在全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xx“文化名县”建设深入人心,基层群文活动如火如荼。县文化馆依托全县业余文艺骨干,率先成立“信合”群星艺术团,立足馆办活动主阵地“周末大舞台”,开展“十万农民种文化”活动,群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xx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各镇(街道)均成立了艺术团队,全县基层文化活动呈现出蓬勃的生机。近年来,我县坚持“以县带镇、政企联姻、加强管理、发展提高”的工作方针,积极组建县、镇二级群众业余艺术团,并以此为平台,吸纳社会各界业余文艺骨干参加,使之成为繁荣群众文化的有生力量。目前,全县共建有14个艺术团,其中乡镇(街道)艺术团9个,发展会员1600多名,形成了以中青年为骨干,老、少艺术团相结合的格局。xxxx年至今,各艺术团创作节目100余个,为群众演出近500场次,受到广泛好评。
二、“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特色逐步形成
xx县共有9个镇(街道),各镇(街道)都成立了各具特色的业余艺术团,如大云镇花乡艺术团、姚庄镇桃乡艺术团、陶庄镇汾湖艺术团、西塘镇五姑娘艺术团、干窑镇窑乡艺术团、天凝镇蒋家漾艺术团、惠民街道文化艺术团等。这些团队的组建,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除建立各有特色的艺术团之外,每个镇(街道)每年都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节会活动。魏塘街道社区文化节,罗星街道动漫节(甜瓜节),开发区惠民街道企业文化节,西塘镇国际旅游节(顾锡东戏剧节),大云镇杜鹃花节(葡萄节),姚庄镇桃花节(黄桃节),天凝镇篮球文化节,陶庄镇了凡“善文化”节,干窑镇窑文化节等一系列活动,为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大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从而更好地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三、文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xx县在增加文化设施硬件建设投入的同时,将群众文化建设摆上了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重大演出活动党委、政府相关领导都到现场指导。为鼓励群众文艺创作,xx县出台了两年一届的政府“红杜鹃奖”、一年一度的新农村题材优秀文艺作品奖,xxxx年还开展了县十佳优秀文艺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对优秀业余作者和基层文艺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我们将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加大培养艺术团人才和节目创作力度,活跃城乡文化阵地,为人民群众奉上健康丰富的精神食粮,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不知您对上述答复是否满意。也许您有更好的办法,请来电或来信告知,以便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群众文化建设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谢谢
11.增补董事的议案 篇十一
鉴于公司董事xxxxxxxxx提出辞职,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将低于 5 人。同时,公司于 xxxx 年实施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经完成增发股份的登记及资产的过户,公司主营业务也相应变更为手机业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董事会人数增加至 8 人。根据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的推荐并经董事会审查,现提名xxxxxxxxxx为公司董事候选人;xxxxxxx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该等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补选及增选董事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2.“两会”IT界提案议案集锦 篇十二
发展壮大本土产业,坚强支撑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构建安全网络,推进信息化,除了加强领导体制,强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重大政策外,要特别重视和加强本土信息技术领域的企业和自主产业发展,以形成对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强大支撑。对政府及产业相关部门的具体建议如下:充分信赖、依靠、支持产业各领域龙头企业,通过营造有利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依托龙头企业开展国家重大专项、进一步完善政策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成为世界级企业,并带动产业整体发展;积极实施国家和国计民生重要信息系统的国产化替代策略。应用和产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明确的方案和具体的实施路径。政府和公共组织、国有企业的IT采购要倾向国产产品与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
智慧城市的智慧来自大数据
智慧城市在炙手可热的同时,也是乱象隐现。在某些城市,现阶段的智慧城市甚至只停留在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没有规划和应用的支撑,导致大量的基础设施荒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孙丕恕认为智慧城市的智慧来自大数据。大数据是智慧城市的一个基础,没有大数据,智慧城市就是一个空架子。大数据将极大提高智慧城市政府部门的决策效率和服务水平。智慧城市的建设首先需要一个“智慧政府”,大数据使数据共享成为可能,政府各个部门的既有数据库可以实现高效互联互通,极大提高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办公能力,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大幅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而开放数据是数据挖掘的重要来源,城市数据来自市民和政府,城市数据服务于市民和政府。只有开放数据,才能使智慧城市的数据收集更全面,才能让数据更好地服务于智慧城市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
建议航班等大数据公开使用
程序员出身的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今年作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对拥有的大数据公开使用,如公共汽车、航班等到站信息等,这样更多的IT企业才可以用移动互联网来更快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雷军分析说,此次在李克强总理的工作报告中共提到“改革”77次,涉及互联网行业的字数不多但信息量巨大。他认为大数据国家战略应从国家层面上重点考虑数据主权、数据创新能力、关键技术、人才、数据研究、覆盖全行业的产业链、法制环境支持等几方面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深圳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
保护大象、食品安全监督、打击网络犯罪
马化腾因病缺席“两会”,其议案涉及利用互联网推进食品安全等三方面。一是呼吁禁止象牙非法交易,保护大象。中国已超日本成为全球最大象牙非法消费市场。保护大象工作迫在眉睫;二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提高食品安全方面大有可为;三是打击网络犯罪,为移动互联网发展保驾护航。
全国政协委员、苏宁创始人张近东
电子发票应和纸质发票一样
苏宁创始人张近东提出了三项提案,涉及电子发票、母婴食品、信息安全。其中,针对“加快法律法规对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进行界定,明确赋予电子发票在报销、核准上的法律效力,并尽早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以便更好地推动电子发票的尽快普及”这条,张近东对外回应说:“这绝对不是针对某个企业,作为两会代表,任何提案都是面对社会与国家,尤其是面对保护消费者这点。”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
教育资源免费上网及国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航天领域
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制订相关政策,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负责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推动各学校将其教案、课件、试题等资料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免费公开、共享,来有效化解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水平不高的问题,避免公共教育资源的浪费,促进教育平等。“互联网是上天赐给中国的一个机会,互联网会使中国变得更强”。在政协记者会上,李彦宏更是直言。
此外,李彦宏的提案中还涉及到了航天领域,他认为,中国航天与美俄欧等世界先进水平仍有不小差距,甚至在某些技术领域还落后于日本。针对这一现状,李彦宏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一方面通过政策修订简化火箭、卫星等的研制、生产与发射审批流程;另一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火箭、卫星等的研制、生产和发射业务,加深航天事业对民营企业的技术和人才开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航天企业的合作,推动航天产业发展,促进航天技术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
13.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篇十三
议案是具有提案权的机关或符合法定数量的个人,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属于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并被法定机构决定列入国家权力会议议程,在一定时限内进行审议的议事案。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和意见的总称。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议案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或者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以上、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5人以上,或者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县、市、省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提出;而建议的提出,不受代表名额的限制,一名代表可以提出,二人以上也可联名提出。
2、时间不同。议案的一般应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所规定的议案截止日期之前提出;而建议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可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又可在闭会后提出。
3、内容不同。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事项,而建议的内容可以是同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范围内的事项。
4、要求不同。一个议案包括题目、提出议案的理由、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和措施等,而一个建议仅要求有题目和具体意见即可。
5、程序不同。列入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议程的议案提交会议讨论表决,由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或人大常委会委员过半数通过即可;而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或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即可。
6、效力不同。议案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更改,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而建议是交有关机关研究办理,没有法律约束力。
7、答复形式不同。议案的执行情况必须向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而建议只答复提建议代表本人即可。
14.留守儿童的议案 篇十四
1、数量多,共有12223人,留守儿童比例为金字塔形,在园幼儿最高50.4%,义务教育阶段为31%,高中占19.4%。
2、分布广隔代监护多:全县30个乡镇都有留守儿童,其中90.8%是隔代监护。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亲情关怀缺失,心理健康堪忧。
2、道德塑造出现危机,价值观扭曲。
3、学习成绩普遍较差。
4、安全隐患多。
三、几个建议: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关注留守儿童成长的协调机制。
2、建立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的协调机制。
3、切实加强资金投入,做好关爱儿童的“链接”工作。
15.呼唤“促进信息无障碍产业”议案 篇十五
如今,IT技术已经深入应用到各个行业、整个社会都在走向信息化、网络业已融入普通人的生活。不过正常人自由享受这些技术时,还有大量的残障人士徘徊在信息无障碍的门外。有数据显示,国内的视觉残障人有1200多万,只有千分之一的视觉残障人使用电脑上网。
目前,中国残疾人数量近8300万。而在“信息无障碍”的定义中,还有更多人在圈定范围内,包括身体机能差异人群(如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基础环境差异人群(贫困、贫困边缘人群)、文化环境差异人群、行为习惯差异人群、以及特定时间和地点获取信息有障碍的正常人群,如开车时无法打电话,移动中无法使用互联网等。按这样细致的划分,未来还有许多其他人群和应用场景被纳入“信息无障碍”的范畴。
然而,这项公益性极强的产业,发展却异常缓慢。记者连续参加了两届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每年遇到的都是相同的企业、相同的人物,感叹也大同小异:都几年了,国内的信息无障碍产业依然举步维艰。
探究这个产业发展缓慢的原因,首当其冲还是标准滞后。美国早在1998年就规定,IT产品服务供应商必须满足信息无障碍的标准,其后德国、英国等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法案,日本在2004年也对信息无障碍的标准做出了相关规定。如今,在这些国家,信息无障碍产业的发展都正如火如荼地发展中。
回看国内,2006年,我国才开始着手建立《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框架》,而直到2008年,针对残疾人的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才正式发布,整体的体系框架的出台依然遥遥无期。对任何一个产业来说,标准是产业链形成的第一步。如果没有标准,更勿论依照标准而生的各项应用。
作为产业而言,“信息无障碍”对企业而言还处在投入巨大、回报很小的时期。而政策支持的缺位更让这些企业要么望而却步,要么蜻蜓点水。资金实力有限的企业有心无力。一而那些财大气粗的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也仅仅停留在尝试阶段,还有不少只是借“信息无障碍”作作秀,打打公益形象,真正下定决心要深入挖掘其商业价值的企业屈指可数。
更让人揪心的是某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对信息无障碍的投机态度。乘着2008年残奥会的东风,针对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应用一度增加飞快,那一时期的发展景象用门庭若市来形容一点不为过,语音读屏软件、盲文刻录机、生产点显器等也都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但奥运一过,这些话题就与“信息无障碍”一起迅速冷却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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