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2024-11-01

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共13篇)

1.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一

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

镇坪县教育系统2013

学校目标考核暨校(园)长、领导班子

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为推动我县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实现教育强县目标。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各学校和校长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高中、全县各初级中学、各镇中心小学(含白家小学)、各幼儿园、师训教研中心。

二、考核内容

(一)目标考核

目标责任考核实行百分制。各初中、小学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学校综合管理考核(60%)、教学质量考核(30%)、社会评价(10%)共3项;师训教研中心、各幼儿园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综合管理考核(90%)、社会评价占(10%)共2项;县高中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高考任务(70%)、普高招生任务(10%)、职高招生任务(10%)、社会评价(10%)共4项。

1.学校综合管理考核按照《镇坪县中小学校考核评估细则》、《镇坪县幼儿园考核评估细则》、《镇坪县师训教研中心考核评估细则》进行考核(县高中除外)。2.教学质量考核按照《镇坪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估细则》进行考核(县高中、幼儿园、师训教研中心除外)。

3.县高中完成或超额完成高考任务、普高招生任务、职高招生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指标的分别按照实际完成任务指标的百分比进行计分。

4.社会评价。由两代一委评价、家长代表评价、镇党委政府评价和局领导班子评价四部分,分别按3:3:2:2的权重计算得分。

5.加、减分按照《镇坪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师训教研中心工作考核加减分办法》进行。

(二)校(园)长考核

校(园)长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为校(园)长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工作实绩占60%,德能勤廉考核占20%,民主测评占20%。

1.工作实绩考核以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为依据。2.德能勤廉考核按照《2013年镇坪县校(园)长德能勤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民主测评考核由学生代表测评,教职工测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镇党委政府领导测评,教体局党委测评四部分,分别按5:5:5:5的权重计算得分。

(三)学校领导班子考核

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为本班子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工作实绩占60%,德能勤廉考核占20%,民主测评占20%。

1.工作实绩考核以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为依据。2.德能勤廉考核按照《2013年镇坪县学校领导班子德能勤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民主测评考由学生代表测评,教职工测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镇党委政府领导测评,教体局党委测评四部分,分别按5:5:5:5的权重计算得分。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并重。平时考核由县考核办安排,由县教体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考核;集中考核(集中考核在每一暑假前进行)由县考核办牵头,统一抽调相关人员进行,纪检监察干部全程监督,主要考核学校工作完成情况及校(园)长、学校领导班子履职情况。集中考核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是召开工作报告会。听取被考核学校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校(园)长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二是民主测评。发放民主测评表现场进行民主测评。三是考察核实。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被考核单位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核实任务完成情况和反应突出的问题。四是分析评价。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绩分析,集体评定考核得分;对校(园)长和学校领导班子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做出基本评价,形成考核评价报告交考核办。

四、考核等次的评定

(一)各学校目标考核等次评定。根据学校目标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全县4所初中,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最后一名不受奖;全县所有中心小学(含白家小学),设立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最后两名不受奖;全县所有幼儿园,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最后一名不受奖;县高中、县师训教研中心根据其目标考核得分情况进行表彰: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一等奖,90-94分的为二等奖,85-89分的三等奖,85分以下不受奖。

(二)校(园)长和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

1、校长考核等次的评定。根据校(园)长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25%以内。当校(园)长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直接评为优秀等次。

2、领导班子考核等次的评定。根据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全县各初中、小学、幼儿园评选4个优秀领导班子(初中1个,小学2个,幼儿园1个),6个良好领导班子(初中1个,小学3个,幼儿园2个);县高中、县师训教研中心根据其综合考核得分情况确定相应等次,达到一等奖的评为优秀等次。学校领导班子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

(三)学校中在党风廉政、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双创”、信访、计划生育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目标综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校校(园)长和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以及学校后备干部梯队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与学校领导班子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绩效工资、评优树模等挂钩。

(一)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县高中目标综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奖励学校6万元,师训教研中心目标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奖励3万元;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县高中目标考核获得二等奖的奖励学校5万元,师训教研中心目标考核获得二等奖的奖励2万元;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县高中获得三等奖的奖励学校3万元,师训教研中心目标考核获得三等奖的奖励1万元。(奖金主要用于表彰奖励学校教职工,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考核奖励细则,按《细则》考核后予以表彰奖励。)

(二)评为优秀校(园)长、主任(指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学校目标综合考核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学校,对学校领导班子采取组织调整措施;目标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对学校校长和领导班子进行训勉谈话。

(四)所需奖金由县财政统一核算发放。

六、考核纪律和监督

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对各镇、各部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二

1.转变管理理念, 让阳光洒向教师

(1) 变“刚性管理”为“柔性管理”。现代管理之父亨利·法约尔提倡:要待员工有礼貌、关心员工, 注意研究员工的行为、个性、能力和工作情况, 甚至研究他们的利益。教育管理也一样, 管理者只有尊重教师才能赢得教师的充分信任。在此理念引领下, 我们倡导柔性管理。比如我们把推门检查改为敲门指导, 推门检查强调的是检查, 带有强制性、突击性、不信任感, 而敲门指导强调的是指导, 体现的是尊重、人性化、宽容, 能让教师感受到工作的愉悦。

(2) 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我园教师身份分公办编制内教师和自聘教师。教师间客观存在的身份差异、同岗不同酬的待遇差异, 势必造成自聘教师心理上的落差与情绪上的不满。为此, 我们在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上作了一些尝试, 努力做到平等与公正。

首先是用人制度的改革, 遵循“人才平等”原则, 让优秀的自聘教师感觉有动力、有盼头。如我园有多位自聘教师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 一位自聘教师被教育局任命为总园教务主任, 这些举措让自聘教师有了被尊重的感觉。其次是分配制度的改革, 遵循“同岗同酬”原则, 制订了一系列的保障举措, 包括自聘教师的福利、职称评定、工资晋升等, 使自聘教师的待遇得到有效的保障。

2.改善组织氛围, 让阳光温暖教师

(1) 营造阳光校园文化:和谐、幸福。我们倡导“快乐一家亲”的校园文化, 引导教师以幼儿园整体发展为重, 讲团结, 会合作, 懂谦让。班子成员做到补台不拆台, 普通教师做到能看到别人的优点, 让“团结就是力量”成为全体教师的共识。

我们为教师创造快乐工作的环境, 如开展“我身边的好老师”“阳光教师新形象”等论坛活动, 营造“心灵氧吧”, 塑造教师阳光的心态。与此同时, 我们还积极关心教师的身体状况, 帮助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 让教师感觉幼儿园就是她们靠得住的娘家。

(2) 组建阳光教师社团, 创新团队活动模式。我们以“发现智慧、分享智慧、放大智慧、收获幸福”为出发点, 主推阳光教师社团建设。社团的功能是:为教师们搭建施展才华、放松心情、交流协作、成就幸福的舞台, 创设一个宽松且有竞争力、自主又不失引领性的温馨工作环境, 为教师们的幸福人生奠定基石。社团有专业类社团, 如声乐、美工等;有生活类社团, 如育儿俱乐部、美容养生等;有体锻类社团, 如羽毛球、乒乓球等。社团每周活动一次, 活动内容每学期初由全体社员制订, 中途可调整。活动经费由社长预算, 报总务主任、财务室核准, 园长签字后下发。

3.实行阳光评价, 让教师变得阳光

(1) 阳光评价目标。阳光评价的总体目标是: 激发潜能-追求最佳工作状态-享受职业幸福。阳光评价以多元化评价为本, 重在激励引导, 以求在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同时, 每位教师都能寻找到个性化的发展道路。

(2) 阳光评价指标。“阳光教师”拥有丰富的内涵:面对孩子, 要有阳光般灿烂的笑脸;面对家长, 要有阳光般真诚的交流; 面对同事, 要有阳光般温暖的态度;面对教育, 要有阳光般平和的心态;面对教研, 要有阳光般积极的态度; 面对发展, 要有阳光般不息的能量。我们把爱心奉献、运动健美、艺术审美、友善和谐、积极进取、智慧育人、成熟名师等七个方面设为特色达标项目, 并分别以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阳光寓意, 设计相应的“小太阳”徽章, 奖给特色阳光教师佩戴。

(3) 阳光评价方法。本着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显性评价与隐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集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我们制订了阳光教师考核评价办法, 从不同的角度审视、评选出我园星级阳光教师, 颁发“七彩阳光特色教师”奖章, 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三

一、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

1.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2.加强乡村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3.大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支持媒体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等活动,树立师德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4.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乡镇中心学校完善党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二、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5.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课程方案,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

6.加大免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完善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有关政策,持续为乡村学校输送具有本科学历的高素质师资。鼓励地方政府与师范院校合作,免费培养专科层次乡村教师。

7.继续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全省中小学教师,加大公开选拔乡村教师的力度,持续为乡村学校输送“下得去、留得住”的师资。

8.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支持国贫县、连片贫困县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

9.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争取中央财政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10.完善师范生支教和顶岗实习制度。鼓励高校与地方政府和乡村学校合作建立支教实习基地或协作区,扩大乡村教师到高校脱产培训和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顶岗实习的规模。

三、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11.切实提高乡村教师收入水平。落实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三项津贴补助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教师,可重复享受上述津贴补贴。

12.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13.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省级财政将根据各地情况给予奖补。各市、县(区)政府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鼓励地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建设公租房。

四、保障乡村教师编制

14.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成班率较低的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不低于1:1.5予以保障。对工勤岗位、部分管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占用教职工编制。

15.完善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率。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

16.切实加强编制管理。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教职工编制。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逐步补足配齐乡村公办幼儿园教师。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

17.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坚持“重师德、重奉献、重坚守”的原则,制定符合我省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

18.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不把发表论文作为必备条件。

19.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参加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时,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六、推动城乡教师交流

20.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定期交流轮岗、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组建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

21.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对在原籍以外县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申请调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的,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有编有岗的情况下,要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

七、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22.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23.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教师校长全员培训的主体责任,按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建立在自主选学基础上的360学时全员培训。

24.加强县级乡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各市、县(区)要积极推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科研、电教等相关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使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成“多功能,大服务”的乡村教师培训基地,提高县级教师培训能力。

25.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快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设施建设,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

26.加大“省培计划”经费投入。组织实施“万名乡村音体美教师培训计划”,为每所村小至少培训合格的音体美教师各1名。“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主要向乡村教师倾斜。

27.改进乡村教师培训模式。采取骨干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校园长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28.省级每年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及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在教育系统各类评比表彰活动中,单列乡村教师指标并予以倾斜,评优比例为城区教师评优比例的2倍。县级要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及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29.建立教师休养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邀请一批优秀乡村教师代表到省内职工疗养点休假疗养。鼓励支持各地每年安排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休假疗养。

九、强化保障措施

30.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

31.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2.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以及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4.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四

第三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

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第二章资格认定条件

第六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七条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

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第九条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三)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资格认定申请

第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第十二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

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对合格者颁发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第十五条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二)要求填写。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必要时,有关单位可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向任教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七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费用。但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缴纳认定费用。

第四章资格认定

第十八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九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小组,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

第二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权限,认定相应的教

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拟受聘高等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本行政区域内经过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五章资格证书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人具备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教师资格管理数据库。

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六条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二十七条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青年教师指导制度及实施办法 篇五

为了帮助刚踏上教师岗位的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决定对这部分教师实行辅导制度。

一、凡新来我校教龄不满三年或初次任一年级教师工作的青年教师。由学校委派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二、指导教师的工作分为教学指导和班主任工作指导,由学校委派教师担任。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作好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把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

2.帮助被指导的青年教师(以下简称新教师)树立专业思想,提高师德修养,做到热爱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3.帮助新教师总结工作,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对表现优异的或有较大问题而又屡教不改或不接受指导的,均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参加对新教师的考评工作。5.教学工作指导内容。

(1)帮助新教师钻研教学大纲、熟悉、理解教材,熟悉学生,指导备课,研究教法,使新教师在三年内能胜任有关教学任务,或胜任新年级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听新教师的课不少于规定数,听课后要及时指导。平均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3)按标准审阅新教师的教案,并按规定签名,如有不合格教案,应责令其重写,并审阅。

(4)指导新教师进行命题,评卷和评讲。(5)指导新教师开展学生课外活动。6.班主任工作指导内容。

(1)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团队组织。(2)帮助新教师熟悉班主任日常工作内容。

(3)培养班级干部,做不同学生的思想工作,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方法。(4)组织班会,主题班会,学生课外活动。(5)家访,开家长会。(6)如何写学生评语。

四、新教师职责:

1.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主动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2.在进校后的第一年内,必须提前一周写好教案,每个教案均应送指导教师检阅,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签字后才可以进课堂上课。

在第一学年年终经考评为合格,第二年开始可根据指导教师的安排送审教案。但每周不得少于一个教案,若第一学年考核不合格,仍要按原办法送审教案。

3.在一学年内,每周听辅导教师的课不少于2节,第二、三学年每周听课不得少于1节。

4.在班主任工作见习期间,认真学习班主任理论,深入教室、深入学生,努力掌握班主任工作规律,担任正班主任时,要主动听取指导教师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主动开展班级工作。

5.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学生课外活动。

五、实施办法:

1.指导教师由新教师选择或学校委派,一般由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担任,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二级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的任期一般为三年,若指导教师有不称职或不履行职责的,可中途更换。

3.指导教师每学年要拟定其具体指导工作要点,学年末要提出被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报告,作为考核教师的依据之一。

4.新教师要依据指导计划制定本人的提高计划,提出要达到的目标,每学期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5.对指导工作的考核。

(1)对新教师的考核按《学校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2)对指导教师的考核由学校科研处执行,考核内容是检查指导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主要是查阅有关资料,征求新教师意见,及平时学校对工作的检查情况。(3)对双方的考核结论均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六、青年教师中凡不尊重,不服从指导教师,经教育又不改的,该青年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6.教师进修学校证书管理实施办法 篇六

区教师进修学校证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证书管理,严格控制证书发放数量,结合学校近几年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严禁借竞赛、评比搞以权谋私、厚亲近友等不正之风。如发现有此类现象或经举报查实,将收回证书,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以上各项活动所颁发奖项,须经学校班子会集体研究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学校校长签字后,严格按所设奖项数量领取证书。学校领导班子对各科室需发证奖项每学期集中研究一次,时间大致在每年6月和12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研究解决。

5.领取证书时必须严格按领导审批的数量履行登记手续,将获奖人姓名、单位、获奖等级、证书编号、领取时间等信息准确记录以备核对检查。

7.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七

以北师大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梁威研究员的北京市和全国“八五”、“九五”、“十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数学分层测试卡》为实验载体, 我们将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作为明德小学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的一个子项目, 目的是要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和评价思想, 使教师尊重学生的发展差异, 通过动态、多层次的评价调动学生数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增强他们数学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提高他们的数学学习能力, 促进明德小学数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008年, 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正式启动, 每年会在4、5个省确定100所明德小学作为“种子”实验学校在北师大的引领下开展项目实验, 以有效地提升明德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截止到2014年, 共有4个批次、18个省 (直辖市、自治区) 的400所实验学校参与了北师大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

一、教师专业发展与项目实施

为了更好地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根据项目推进的实际需要, 北师大项目组制定了系统的三年实施方案, 分阶段开展项目培训、赴京观摩、实地指导、远程指导、混合式研修以及项目总结等活动。

调研活动可以了解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 培训活动可以引领教师进行学习, 观摩活动可以开阔教师的视野, 而指导活动可以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可以说, 明德项目的实施就是要发现并培育一支优秀的“种子”教师队伍, 引领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的发展。

1.调研了解教师专业发展需求

为了深入地了解明德小学实验校的发展状况、数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以及学生的数学学习情况, 全面地掌握一线实验教师的实际需求, 并为今后的项目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组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 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需求等进行调研。河北、山东、安徽、山西等省的调研结果显示, 教师希望参与的进修方式是能够与专家进行交流, 其中30.23%的实验教师选择“听课、听专家评课”, 30.12%的数学实验教师选择“听讲座, 并与同行专家交流”。可以看出, 大部分教师希望参与有专家引领的进修方式, 获得专家的指导。

在教师专业成长的形式方面, 38.76%的数学实验教师选择“教研活动”形式, 25.68%的教师选择“课题研究”形式, 19.62%的数学实验教师选择“自主学习和研究”形式。这说明大部分教师还是希望通过外界的帮助来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2.项目培训引领教师学习

项目启动培训是项目实施的起点, 能够明确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帮助教师理解项目实验的核心理念和关键内涵是培训工作的重点。因此, 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 项目组会设计相应的培训方案, 完善培训课程, 赴各省开展省内项目培训。项目组会采取讲座、研讨、座谈与教学观摩等方式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背景、意义、内容介绍、数学课堂教学新理念以及《数学分层测试卡》的使用策略和使用方法等。

多种形式和内容丰富的培训可以帮助实验人员初步理解项目实验的核心理念和思想, 明确项目的实施目标, 逐步地引导教师转变教学理念和行为, 使实验教师了解正确使用《数学分层测试卡》的方法, 为项目的具体实施奠定基础。

3.赴京观摩开阔教师视野

农村小学教师的学习机会少, 明德项目则为广大教师提供赴京学习的机会, 帮助他们开阔眼界。实验教师会走进北京市优秀项目实验学校, 进行听课与交流, 进一步学习北京市项目实施的经验, 开阔自身的视野, 开拓项目实施思路, 更好地改进自身的教学, 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在赴京观摩中, 广大教师“走出来”, 带着自身在教育教学中的困惑, 怀着对新知识的渴望走进北京市的小学课堂, 直观地了解北京市教师《数学分层测试卡》的使用方法与策略, 激发对自身思维和观念的反思, 从而进一步激发自身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4.专家指导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观摩后, 项目组会组织项目实施指导组专家赴每所实验学校开展实地指导。在下校指导的过程中, 实施指导教师会按照项目组的要求, 深入学校, 开展联片教研活动, 进行听课、评课与座谈, 全面了解实验校使用《数学分层测试卡》的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情况, 对《数学分层测试卡》的课堂使用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特别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决, 并对项目实验的进一步开展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在实地指导之外, 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 项目管理组还会协调实施指导组对各省的实验校进行日常的远程指导。实施指导组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实验教师进行沟通与交流, 了解项目实验的开展情况, 有效地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可以说, 指导对项目实验的深入开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教师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数学分层测试卡》中“分层评价、关注差异”的教育理念, 更加明确《数学分层测试卡》的使用方法, 进一步了解如何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二、教师专业发展与项目支撑

明德项目在项目实施中会围绕教师专业发展开展各项活动, 有步骤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会基于教师的专业成长进行安排和设计, 有力地推动教师的发展。教师的专业成长离不开活动的引领, 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支撑条件和保障。

1.为教师搭建展示与交流的平台

为了促进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的深入实施, 进一步推广项目实验, 展示实验教师的风采, 北师大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组会组织指导经验丰富的北京骨干教师赴明德优秀“种子”实验校开展混合式实地指导。

混合式指导是指采取先进的视频技术, 现场项目组专家会亲临指导, 多地区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共同参与。为了使指导更具针对性, 发挥指导的最大实效, 项目组会精心设计混合式指导方案, 组织指导教师将项目培训、听评课有机地结合起来, 由当地实验教师上观摩课, 结合课堂教学实践, 项目组专家与各分会场通过视频进行点评、指导和互动, 拉近项目组专家和各地明德小学的距离, 使联片教研活动的主题更加鲜明, 活动内容更加丰富, 活动辐射范围更加广泛, 让专家与教师一起体验在数学课堂上使用《数学分层测试卡》的整个过程, 从而真正地参与听课、评课和反思活动。

2.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从对明德小学教师的前期调研结果来看, 数学实验教师教学困难的原因各异。值得注意的是, 仅有7.27%的教师认为是自身原因导致教师教学困难, 其中包括3.39%的教师认为自己的教学能力亟待提高, 2.67%的教师认为自己对新课程的理念有些困惑, 1.21%的教师认为自己的学科专业知识不足。另外, 35.75%的教师将导致教学困难的主因归结为教学资源的不足和指导、帮助的缺乏, 其中包括15.27%的教师选择“教学设备不足”, 12.24%的教师选择“教学材料不足”, 8.24%的教师选择“缺乏参考书籍”。

随着明德项目实验的不断深入开展, 实验教师们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资源帮助自身学习, 更好地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为此, 在明德项目实施过程, 项目组注重资源建设、录制优秀课例资源、建设项目网络资源、编写工作快讯等, 为广大教师提供多元的学习渠道, 为学习、交流与分享研究成果搭建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不仅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良好的土壤, 也为各个实验省、学校、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与互相借鉴起到桥梁的作用。

3.为教师专业发展建立项目管理规范

为了保证项目实验规范有效的开展, 项目组还为实验校和各级数学教研员分别研制了学校课题负责人手册和教研员手册, 明确项目实施的重点, 规范项目实施的过程, 保证项目实验的顺利进行。

此外, 项目组还注重增强实验校的档案意识, 引导实验校做好项目实验的档案工作, 通过实地指导和远程指导的形式, 督促实验校积极做好项目档案的建设工作, 规范项目实施。

通过规范项目的实施, 引导实验校对项目实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科学的实施, 不仅可以促进项目实验有效的开展, 还会为学校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提供很好的示范, 有力地推动学校课题研究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打造“种子”教师, 引领、带动区域发展

北师大明德小学数学能力提升项目以《数学分层测试卡》为载体, 能够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 培育优秀的“种子”教师队伍, 从根本上促进明德小学教育教学发展, 对农村教育的支持模式也由“输血”变为“造血”。

1.教师专业素质得到提升

这一项目的实施可以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 改进他们的教学行为, 促进他们的发展, 使他们能够在教学中注重面向每一位学生, 尊重发展差异, 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进步, 将课堂还给学生, 将成功给予学生。调研显示, 在备课时, 能够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和学业程度的数学教师已从实验前的12%提升到74%, 90%的学生认可并喜欢这样的教师。

针对数学实验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 我们还从组织课堂讨论、讲课明白易懂、运用积极语言以及鼓励学生解决问题等4个指标进行考查。结果显示, 教师课堂教学行为除组织课堂讨论一项得分率较低外, 为69.4%, 在讲课明白易懂 (88.5%) 、鼓励学生解决问题 (87.2%) 以及运用积极语言 (78.1%) 上的得分率均在78.0%以上。这说明多数数学实验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能够得到学生的认可。

总之, 通过项目的实施, 一支关注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能够主动学习、自觉研究的优秀“种子”教师队伍得到培育。目前, 各省都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种子”教师, 他们正在为本校和本地区项目的顺利开展发挥着引领和示范的作用。在他们的带领下, 项目学校的教师和当地其他农村小学的数学教师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了提升。

2.教师的转变促进学生的成长

通过项目的实施, 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发生转变, 教学能力得到提升, 这使学生的学习自信心有所增强, 数学的学习兴趣有所提高, 数学的学习能力和水平也得到提升。第二批5个省的调研结果显示, 使用《数学分层测试卡》, 可以调动学生数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提高他们的数学学习兴趣, 增强他们数学学习的信心和能力, 提高他们的数学成绩。调研报告显示, 实验学生的数学成绩显著提升, 项目实验校学生与对照组学生相比, 其平均成绩高出2.6分, 在测验各个内容维度和能力水平上均优于对照组学生。

调研还显示, 实验学生对数学学习的态度更积极, 有更积极的学习情绪体验和学习内在兴趣, 他们与数学教师的关系也更亲密, 更愿意对教师的教学作出回应, 对自己与教师的关系感到更满意。

3.建立“种子”教师队伍, 引领实验区教育的整体发展

在北师大明德小学数学项目组的支持和引领下, 一些“种子”实验学校涌现出来。学校通过开展项目实验, 已经培育出一定的成果, 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教师。以此为基础,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 实验区已经开始自主开展应用《数学分层测试卡》的推广实施活动。一些地区还会联合非“种子”学校, 甚至是非明德学校开展观摩教学、集体研讨、联片教研等活动, 宣传项目实验的理念, 展示项目实验的成果。这些活动会促进项目实验的深入开展, 为当地教育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升作出较大的贡献。

4.探索出“以项目为载体”的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培训模式

总结明德小学学生数学学习的特点和规律, 探索出适合明德小学教师需求的、成熟有效的培训模式和方案, 是项目实施中所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到目前为止, 数学项目组已经形成“以项目为载体”的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培训模式, 即包括以一个可操作性较强的项目为核心, 进行较长期的边学习、边研究、边总结的培训模式, 在整个过程中运用集中培训与下校指导相结合、专家讲座与课例分析相结合、说课与听评课相结合、集体备课与实验教师做课相结合等多种方式。

8.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稳定教师队伍,昭通市从2013年起实施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

一、改革措施和主要做法

(一)加强项目实施的保障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昭通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编办、昭通学院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昭通市免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昭通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培养计划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年度免费师范生学科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的安排;编制部门负责做好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培养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昭通学院负责做好招生录取、协议书的签订、学生培养管理及承担经费的落实等工作。各县(区)政府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分解并制定所在县(区)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需求计划,做好考生组织报名、签订就业协议书、上报考生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工作期间的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每月补助一定的生活费,每生每年平均的经费补贴额度为10 000元。建立以昭通市人民政府、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所在县(区)政府和昭通学院三方共同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招收的200名免费师范生所需培训经费200万元,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所在县(区)政府和昭通学院按4∶4∶2比例分摊。市、县(区)培养经费由市、县(区)财政按照各年度各县(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数测算,分年度拨付昭通学院。昭通学院承担的资金由昭通学院负责落实。

(二)积极创新免费师范生培养机制

一是明确招生范围和对象,确保生源质量。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招生原则上以本县(区)生源为主,本县(区)报考生源不足时,面向全市其他县(区)参加当年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凡填报昭通市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是达到当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二本线以上的考生。市内其他县(区)生源地考生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县(区)普通高中学校任教。

二是实施订单式培养,培养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免费师范生实施订单式培养,以培养普通高中教育合格师资为目标,以服务和满足县(区)普通高中教学为根本,培养一批留得住、教得好的普通高中教师。按照“择优录取、协议定向、免费培养、考核合格、落实就业”的原则进行。在招生环节上,由昭通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及各县(区)实际需求,结合学校当年专业设置情况确定学科年度招生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报昭通市政府同意后,分年度、分学科、分专业上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纳入年度招生计划。昭通学院按照批准的年度学科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县(区)根据确定的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宣传动员考生报考,并落实培养经费和有关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定向就业县(区)教育局安排至当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定向就业县(区)的教育、人社、财政和编制等有关部门做好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的接收工作。

三是强化实践环节,实施“3+1”培养模式。免费师范生学制四年,实施“3+1”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校学习,最后一年在定向就业的县(区)的高中顶岗实习支教。免费师范生学籍纳入国家正规学籍管理,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普通本科生相关政策待遇。昭通学院负责免费师范生学科专业建设,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调整课程体系,优化师资配备,突出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训练。并制订专门的免费师范生管理办法,加强对免费师范生的管理。定期与市、县(区)编制、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沟通,展示培养成果。同时,对免费师范生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对学业成绩不合格、有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及时予以淘汰。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及相关定向就业资格自动取消。为提高免费师范生的实践教学能力,免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年前往各县(区)定向就业的高中顶岗实习支教。具体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由市教育局、昭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缩短服务期限,职后就业保障更趋人性化。免费师范生实行定向就业,服务年限短,并鼓励报考研究生。免费师范生新生入学时,昭通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及其担保人与定向就业县(区)教育局、昭通学院共同签订《昭通市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生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按协议规定,由定向就业县(区)教育局直接安排至当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与国家政策不同的是,昭通市只要求免费师范生在任教学校工作6年以上。同时,鼓励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及在基层服务期间在签订回定向单位就业协议的前提下报考研究生。昭通市级财政为被录取的研究生提供15 000元/年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由原协议县(区)教育局安排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也可由市教育局根据需要安排到市内其他高中学校任教。

二、推广意义

一是有利于吸引优质生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中,把昭通市作为乌蒙山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随着昭通城镇化、产业化两翼齐飞发展思路的深入推进,科技和人才越来越成为竞争制胜的关键,加快昭通教育改革与发展显得愈发重要和紧迫。昭通市的贫困,说到底就是群众受教育水平低,高素质人才匮乏。昭通学院作为昭通市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的优势,大胆借鉴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有利于吸引优质生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二是有利于解决“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缓解高中教师压力。截至2014年,昭通市有普通高中专任教师5 098人,教师缺口较大,培养大批留得住、下得去的优秀普通高中教师成为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关键,而单靠对外引进是远远不够的,即便短期内能够引进来,也很难留得下、稳得住。因此,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利于艰苦边远地区和学校解决“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缓解高中教师压力。

9.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九

根据我县今年的教育事业规划、人员编制和教师需求情况,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应往届本科、专科和幼师毕业生中实行竞岗考试,择优招聘教师、校医共200名。其中,高(完)中教师92名、初中教师100名(部分招聘的教师需到师资紧缺的农村中小学支教4年,详见岗位设置表),校医5名,幼师3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1、教师招聘对象:

(1)“211工程”、“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2)本县户籍已到我县报到的全日制师范类(国家任务生)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幼师毕业生(不含2009、2010、2011年放弃分配的人员);

(3)已与县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校医招聘对象:本县户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或本县生源全日制国家任务生的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招聘对象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各类毕业生学历层次以报到证的学历层次为准。

(二)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有全面履行受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饶平县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一、二、三、四、五》。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者须按招聘岗位报考,并于8月11日—13日到以下地点报名:

1、本县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到各生源地中心小学报名;

2、“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和已与教育局签约的高校毕业生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3、校医报考对象到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报名。

(二)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4、填写《饶平县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5、“211工程”、“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6、报考校医岗位的国家任务生和已取得执业助理医生资格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须填报《报名表》,相片背面应写上姓名、报考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

三、资格审查

各报名点应于8月14日上午将考生报名表及有关材料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查,县教育局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准考证。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各报名点派专人于8月16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应聘者于17日上午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基本能力;应聘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病例分析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急救处理能力,传染病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等。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考生的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聘用人数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岗位限额数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将在饶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饶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

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人数按考生面试的情况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属往届毕业生的,体检时需提交计生证明材料。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通过饶平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招聘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的原则。按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聘用。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其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如招聘岗位限额数末位出现总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并列时则一并聘用。

(二)凡经招聘上岗者,按竞岗报考的岗位聘用,其中与县教育局签约的考生经考试合格者按协议岗位聘用。为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的需求问题,部分招聘的教师须到师资紧缺的农村中小学支教(详见岗位设置表)。凡报考岗位涉及支教对象的,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支教单位,若支教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支教工作要求如下:

1、支教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接收支教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接收支教单位的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而努力工作。

2、支教期限为4年,支教人员应按规定期限支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结束支教工作。支教人员支教期满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者,按期回招聘单位工作。经考核基本合格者,再延期支教一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再安排回招聘单位工作,给予重新定岗定位。

3、支教人员支教期间,基本工资和县财政拨款的各项补贴在招聘单位领取,其余补贴由接收支教单位支付;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及工资管理等人事工作由招聘单位承办;考核在招聘单位参加,自我鉴定体现在支教的工作表现情况,并由接收支教单位核实,提出考核意见。符合上岗退费条件的支教人员,其上岗退费的有关手续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

4、接收支教的单位要关心支教人员,妥善安排好支教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为支教人员提供必要条件。

凡定岗招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4年且表现好的方可申请调动。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人员,按上岗退费协议的规定执行。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师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

(五)凡被招聘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期满经县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转正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对象属国家任务生而尚未办理户口农转非的,须自行到县公安部门办理转户方可聘用;招聘校医属成人教育类毕业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吸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属农村户口的县公安部门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

(七)未被招聘的师范类本、专科和幼师毕业生(含往届),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县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管。

附件:《饶平县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一、二、三、四、五》(点击打开)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班组建设实施办法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搞好班组建设,提高公司班组管理的整体水平,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班组的团队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小单元,是职工劳动、工作的场所,是企业各项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条班组引导职工树立知识观念、创新观念、竞争观念,引导职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

第四条班组带领职工全面完成分厂(部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计划,完成分厂(部室)下达的质量、安全指标。

第五条班组引导、鼓励职工大力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培养职工的创新能力。

第六条班组教育职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第七条班组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和民主生活会,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实行班务公开。

第二章班组机构

第八条组建班委会,一般由组长、副组长、工会组长以及党团组长组成;组长由行政任命和民主推荐相结合,副组长、工会组长采取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党团小组跨行政班组建立的,党团组长进入所在行政班组的班委会。

第九条班委会负责安排、布置各项生产任务,按照进度要求组织生产,控制质量、安全指标,完成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班组设立民主管理员,配合班组长搞好具体工作,一般有:现场管理员、技术质量员、设备安全员、学习宣传员等。

第三章班组长职责

第十一条做好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组员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搞好班组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任务按要求完成。

第十三条组织组员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开展岗位练兵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组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根据班组实际,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提高班组的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技术标准,遵守工艺纪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资消耗。

第十六条搞好安全技术教育,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坚持民主管理,实行每月述职制度和班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组员职责

第十八条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上道为下道服务、辅助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自己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认真消化工艺,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完成和超额完成质量指标。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搞好安全整洁生产,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认真学习科学技术、业务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随盘合格证和各种帐卡,保证帐、物、卡相符。

第五章班组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条班组民主管理内容包括:

(一)落实公司及本单位职代会精神;

(二)讨论班组生产作业计划;

(三)讨论审议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举措;

(四)讨论审议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有关事项;

(五)选举班组长和工会组长;根据班组长的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第二十四条班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民主管理会。民主管理会决定的事项,未经班组民主管理会讨论同意,任何人不能修改。

第二十五条班组民主管理会的召开由工会组长负责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议题由工会组长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与班组长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班组必须实行班务公开,坚持做到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公开,组员个人出勤情况公开,产品质量完成情况公开,工具材料消耗情况

公开,个人工时(或生产计件)完成情况公开。

第六章班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由班组长牵头,建立有党、工、团组长、积极分子为骨干的班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第二十八条采用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方式,对职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十九条引导职工参与班组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访谈活动和“送温暖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第三十一条寓教与乐,开展适合班组特点、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

第七章班组技术进步

第三十二条坚持以岗位为主、以提高操作技能为主,组织职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

第三十三条同单位协商,利用工余时间,请技术人员或设备技安员系统讲解班组内的生产技术工艺标准、所用设备构造和操作方法,掌握多种技能。

第三十四条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技术、技能、业务培训,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操作技能。

第三十五条结合生产实际,积极组织和引导职工参加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职工的创新能力。

第八章班组质量安全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技术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程序,持证上岗率100%,杜绝无证上岗。

第三十七条班组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安全、质量考核,未经考核合格人员,不得安排独立从事生产和管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生产、检验和试验所用的设备、仪器,要合理使用,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计量器具和试验装置必须定期进行鉴定,并具有有效的鉴定证明文件。

第三十九条认真执行安全三检(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积极整改不安全隐患,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十条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分析活动,查找在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解决问题。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工程评标实施办法 篇十一

【关键词】工程评标;实施办法

一、专家评议法

由评标委员会预先确定拟评定的内容,如工程报价、工期、主要材料消耗、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事项,经过对共同分项的认真分析、横向对比金额调查后进行综合评议。

二、最低投标报价法

这种方法是以评审价格作为衡量标准的,选取最低评标价者作为推荐中标人。评标价并非投标价,它是将一些因素折算为价格,然后再计算其评标价。评标价的其他构成要素还包括工期的提前量、标书中的优惠、技术建议导致的经济效益等,这些条件都折算成价格作为评标的折减因素。对其他可以折算为价格的要素,按照对招标人有利或不利的原则,按规定折算后,在投标报价中增加或扣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门做必要的价格调整,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须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门进行价格折算。

三、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将评审内容分类后分别赋予不同权重,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对各类内容细分的小项进行相应的打分,最后计算的累积分值反映投标人的综合水平,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书为最优。

1.比较内容和标准的设定。(1)技术标和商务标标准分值或权重的设定要依工程项目大小而定。由于较为简单的工程项目评比要素相对较少,通常采用百分制法评标,但应预先设定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满分值;大型复杂工程的评审要素较多,简单的百分制法不能满足要求,需将评审要素划分为几个大类并分别给予不同的权重,每一类再采用百分制记分。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分值的分配比例应按照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的不同来具体设定。(2)评审要素的设定要合理。为了能够对各投标书进行客观公正的比较,应合理地选择对招标工程有较大影响的要素并对其进行比较,既不要过于简单使条件不好的投标人中标,也不应过于繁琐,导致评审重点不够突出。(3)评审的分值分配范围要标准细化。为了保证评标委员会之间主观评审的差异不致过大,分值的分配范围应有细化标准。

2.商务标的评分办法。报价部分的比较按照评分基准不同,可以划分为用标底作为衡量基准、用修正标底值作为衡量基准和不用标底而考虑投标人报价水平计算衡量基准三大类。(1)以标底作为标准值计算报价得分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首先用标底作为衡量标准,以预先确定的允许报价浮动范围(例如偏离标底上为3%,下为5%)筛选入围的有效投标,然后按照评标规则计算各项得分,最后以累计得分比较投标书的优劣。应注意的是,若某投标书的总分不是很低,但其中某一项得分低于该项及格分时,也应充分考虑授标给此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2)以修正标底值作为报价评分衡量标准的综合评分法。以标底作为报价评定标准时,编制的标底有可能没有反映出较为先进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导致报价分的评定不合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采用标底的修正值作为衡量标准。此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著作中也称为“A+B”值法,“A”值反映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水平,可以是简单算术平均值,也可以是加权平均值;“B”值为标底。按照淘汰报价不合理的投标书、计算报价项的评分基准(或称为最佳分点)、计算有效投标书报价项的得分三个步骤开展。步骤一:淘汰报价不合理的投标书。步骤二:计算报价项的评分基准(或称为最佳分点)。步骤三:计算有效投标书报价项的得分。(3)不用标底衡量的综合评分法。前两种方法在商务评标过程中对报价部分的评审都以预先设定的标底作为衡量条件,如果标底编制得不够合理,有可能对某些投标书的报价评分不公平。为了鼓励投标人的报价竞争,可以不预先制定标底,用反映投标人报价水平某一值作为衡量基准评定各投标书得报价部分得分。但仍然设置一个标准值,视报价与其偏离度的大小确定分值高低。采用较多的方法包括以下两种:

一是,以最低报价为标准值。在所有投标书的报价中以报价最低者为标准(该项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按预先确定的偏离百分比计算相应得分。但应注意,如果最低的投标报价与次低投标人的报价相差悬殊(例如15%以上),则应首先考虑最低报价者是否有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竞标,若报价的费用组成合理,才可以作为标准值。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中经常采用合理最低价评分法评标。评审投标报价时不仅注重总价,更注重价格构成,各投标报价工程量相同,价格构成清晰可比,便于进行投标的响应性和报价合理性的评价,各投标人的优势体现在报价中,使报价结合质量及工期的综合合理低价评价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编标、串标、抬标等不良现象,避免了工程造价被恶意扭曲。所以,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标底价仅作为市场参考价或业主的拦标价。

12.石化振兴规划实施办法有待细化 篇十二

2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石化调整振兴规划指出, 石化产业资源资金技术密集, 产业关联度高, 经济总量大, 对促进相关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振兴石化产业, 必须在稳定石化产品市场的同时, 加快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布局, 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

规划中除了“保持产业平稳运行、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大力推进技术改造”等六条总则之外。仅在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部分中明确指出, 停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等煤化工项目。

规划提振业界信心

对于规划的出台, 大多石化、化工企业均表示, 规划指明了石化产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 对石化产业是重大利好。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会长李勇武表示, 在当前的背景下, 规划无疑将对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 将大大增强产业应对危机的信心和勇气,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形成一批综合竞争力强的大型石化企业集团;有助于进一步理顺化肥、成品油定价机制, 完善市场经济体系。

规划明确提出, 将制订出台企业联合重组的政策措施;采取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等方式支持中央企业集团实施兼并重组;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实施技术改造, 调整产品结构。李勇武表示, 这些政策有助于优势企业整合业内资源, 扩大市场影响力。

石化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俊贵说, 规划不仅着眼于帮助石化产业抵御当前金融危机, 而且着眼于产业的长远发展。在产值、利润多年实现两位数增长的同时, 石化产业资源短缺、结构性矛盾等一系列问题也日益突出, 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振兴规划为解决这些问题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路径。

而来自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和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专家则表示, 期待着调整化肥农药生产结构、完善化肥淡储制度实施细则的出台。

技术改造促结构调整

石化协会副秘书长孙伟善说:“规划不仅要解决当前金融危机的事情, 是将近期和远期相结合, 带着解决当前内需不足的问题。首先提的是调结构, 并对一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而业内人士也表示, 规划提出将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增加技改投入, 这将助推石化、化工产业技术及产品升级。

李勇武指出, 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是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依托。为提高石化行业技术水平, 鼓励大型炼油、乙烯、化肥等产业技术规模化和集成化, 加强高端石化产品等领域关键和前沿技术研发。规划提出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 对其进行扶持。

李勇武认为, 规划的制定不是简单地通过上一些项目来拉动经济发展, 而是以结构调整作为目标, 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 通过产品结构、工艺路线、产业布局、企业结构等的调整来实现整个石化产业结构的调整。规划十分重视发展高端石化产品, 将重点支持一批合成纤维单体、工程塑料、特种合成橡胶、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等的发展。

石化协会科技部主任助理王秀江表示, 协会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工作也很重视, 今年协会的工作重点是制订《石油和化学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石油和化工产业振兴支撑技术指导意见》。

记者从石化协会获悉, 该协会将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并将于6月前完成《石油和化工产业振兴支撑技术指导意见》的编制和征求意见工作, 推广一批技术较成熟、见效快的科技成果, 帮助企业争取技术改造专项。

与此同时, 石化协会还将积极推进结构调整, 促进产业经济振兴, 于5月底完成《石油和化工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初稿, 7月份召开行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会。

大项目带动产业升级

据相关渠道获得的规划细则内容显示, 总体目标为石化产业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总体发展速度相协调, 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 到2011年增加值达到1.75万亿元。

除了总体目标外, 规划还制定了三年的阶段目标:2009年保持平稳运行, 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以上;2010年油品质量升级工作基本完成, “十一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2011年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基本完成, 产业聚集区资源配置不断完善, 体制性和政策性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0%。

据了解, 一批重大在建工程和重大新开工项目也被纳入规划中。从规划提出的重点支持项目中可以看出, 炼油、乙烯、二甲苯 (PX) 、精对苯二甲酸 (PTA) 、化肥、烯烃等产品将受到直接支持。

据记者了解, 未来将抓好的重大在建工程中炼油乙烯项目包括:广东惠州1200万吨炼油, 新疆独山子1000万吨炼油改扩建、100万吨乙烯, 福建炼化1200万吨炼油改扩建、80万吨乙烯, 天津1250万吨炼油改扩建、100万吨乙烯, 广西1000万吨炼油, 镇海100万吨乙烯, 抚顺80万吨乙烯, 大庆120万吨乙烯改扩建等。化肥项目包括:云南云天化120万吨磷铵, 青海中信国安100万吨钾镁肥, 新疆库尔勒80万吨尿素。

13.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篇十三

校政教〔2012〕28号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是保障学校整体教学工作质量的基础环节,也是对教师个人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为有效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的积极性和提高教学效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发展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原则;坚持按不同学科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生、同行、教学督导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评价的原则;坚持激励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价的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主要针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从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课堂教学主要包括: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等;实验教学主要包括:课前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改革创新;实习教学主要包括:教学准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程设计主要包括:文档质量、设计质量等;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包括:选题质量、能力水平、成果质量。

三、评价的对象

以学期为单位,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为对象,对承担本专科教

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六、政策和措施

1.学年或内两学期最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学年或教学工作考核为优秀;学年或内两学期最终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教师,学年或教学工作考核为良好;学年或内两学期最终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学年或教学工作考核为合格;学年或内两学期最终评价结果有一学期为不合格的教师,学年或教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2.各学院可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奖励政策。

3.各学院对最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要求,并追踪考察。若连续两学年或最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停止教学一学期,限期整改或参加培训。之后,经学院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承担教学任务。

3.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晋升职称以及教学标兵评选的基本依据。

七、其他

1.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两年内(四个学期)、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责任人一年内(两个学期)教学工作评价结果不能为优秀。

2.因教学工作出现差错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学期教学工作评价结果不能为优秀。

3.学年或教学工作量没有达到定额者学年或教学工作评价结果不能为优秀。

4.不服从学校或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者学期教学工作评价结果不能为优秀。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实施办法》(校教[2007]46号)同时废止。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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