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的几种认证

2024-08-09

食品企业的几种认证(精选7篇)

1.食品企业的几种认证 篇一

申请有机食品认证企业

申请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单位),须按《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涵盖

如下内容的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是阐述企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质量体系和质量活动的纲领指导性文件,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了恰当的描述,是质量体系建立和实施中所应用的主要文件,即是质量

管理体系运行中长期遵循的文件。质量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概况

(2)开始有机食品生产的原因、生产管理措施

(3)企业的质量方针

(4)企业的目标质量计划

(5)为了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管理的措施

(6)生产过程管理人员、内部检查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7)组织机构图、企业章程等

(二)操作规程

所有的操作规程都是为了将《质量保证手册》具体化的程序和方法的文件,必须经过企

业内部的共同讨论通过并切实地实行。

1)作物栽培部分

(1)作物栽培部分操作规程

①种子和种苗的选定及处理方法

②田地的准备方法

③播种及育苗的方法

④基肥和追肥的制作方法

⑤基肥和追肥的施肥管理方法

⑥病、虫、草害防除的方法

⑦包括豆科作物在内的轮作制度

⑧对来自水源及周边的污染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⑨异常和办理发生时的处理或报告方法

⑩收获的方法(包括防止与普通农产品混合的措施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2)原料收获的管理规程

①收获方法

②有机原料识别批次号编号方法

③从收获到出货的各道工序的批次号编号管理方法

(3)收获后的各道工序的规程

①从田地到加工厂的运送方法

②加工厂的接货检查程序

③筛选、加工、清洗的作业程序

④临时保管方法(与普通农产品的区分方法、有机标志等)

⑤包装程序

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

(4)出货规程

①保管方法

②出货的程序(如何与普通农产品的区分方法)

③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5)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

①使用前的清洗方法

②维修方法

③灭菌消毒方法

(6)客户投诉的处理

①投诉的处理方法

②投诉处理记录的完成方法

③投诉原因的调查、改正及预防措施

(7)给认证机构的报告及接受检查规程

①认证机构的检查计划

②年度栽培计划、实际栽培结果、收获累计、生产损耗及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分客户的

销售业绩

(8)记录管理规程

①完成和修订各种规程及文本数据的方法

②完成、修订后的新文本的使用方法

(9)内部检查规程

①内部检查的实施计划

②内部检查的责任和权限

③发现问题时的纠正措施

④改正措施效果的验证方法

⑤生产过程的检查实施程序

(10)教育、培训规程

①必要的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目的

②认证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的参加情况

2)生产加工部分

(1)有机食品的年度生产计划

①有机食品的年生产计划的制定

(何时、何地、谁、怎样决定了什么计划)

②计划变更的程序

(2)原材料的入库及保管

①原料入库时确认内容

②品质检查的方法和合格与否的判断标准

③不合格原料的处理

④合格原料的识别及保管方法

⑤记录的名称和方法

(3)机械设备的维修及清洗

①使用前后的清扫、清洗方法

②机械和器具的维修方法

③消毒方法及消毒后处理、对其效果的确认

④使用药剂的清单

⑤记录的名称和方法

(4)批号管理

①有机识别用的货物的批次号编号方法

②从原料到产品出货的各道工序的货物批次号编号管理方法

(5)出货

①产品的检查方法及标准

②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③合格产品的保管方法

④出货程序(与普通农产品的区分、向运输人员的交货)

⑤记录的名称及方法

(6)卫生管理

①工厂内外及相关设施的防虫防鼠方法

②对外委托单位的选择标准

③使用药剂的清单

④记录的名称和方法

(7)投诉的处理

①接到投诉时的对策

②投诉原因的调查、改正及预防措施

③记录的名称及方法

(8)给认证机构的报告

①同意接受注册认证机构的检查

②年度栽培计划、实际栽培结果、收获累计、生产损耗及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分客户的

销售业绩

(9)记录管理

①各种规程及文本数据的完成、修改方法

②完成、修改后的新版文本的使用方法

③记录名称

(10)内部检查

①内部检查的实施计划

②内部检查员的责任和权限

③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措施

④改正措施效果的验证

⑤记录的名称

(11)合同内容的确认

①合同及定货要求事项的确认方法

②要求事项的传达及通知事项

③合同内容及定货要求发生变化时的措施

④记录的名称

(12)教育、培训

①必要的教育、培训内容和目的

②认证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的参加情况

(三)记录的完成和保存

文本及数据、数据类文件的管理规程(保存时间3年以上)。

(四)内部检查

1、内部检查监督方法规程

2、对操作规程进行定期重新审阅、修订的规程

3、对生产进行检查和确认并提出改进意见的规程

4、对各类记录进行确认、签字认可规程

(五)合同内容的确认

为了确认和履行合同及定单要求的规程。

(六)教育和培训

对本企业参与有机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成员进行的必要的教育和培训规程。

二、生产过程控制体系

遵循《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体系:

1、产品必须来自己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

生天然品;

2、加工产品所用原料必须来自己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

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3、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

准:

(1)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

素、食品添加剂等,而普通食品则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物质;

(2)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

(3)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跟踪管理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一个

转换期。

4、有机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更强调环境的安全性,突出人类、自然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整个生产过程采用积极、有效的生产措施手段,使生产活动对

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追综体系

(一)追踪体系的概念

追踪体系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Codex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对可追综系统的定义表述“食品生产、加工、贸易各个阶段的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可追踪系统能够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追踪检查产品,有利于监测任何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通俗地说,该系统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

可以进行追踪的系统。

有机食品的可追踪是指对从最终产品到原材料以及从原料到产品的整个过程,根据生产日期、生产及加工记录、原料到货记录、仓库保管记录、出货记录等各种记录和票据必须是

可以追踪调查的。

1、追踪体系是一个记录保存系统,可以跟踪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全过程。

2、是有机生产的证据。

3、是检查员评估是否符合有机标准的重要依据。

4、是生产者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5、对于同时进行常规生产和有机生产的生产者,追踪体系尤其重要。

6、参考有机认证中心建议生产基地农事活动记录表,建立跟踪审查系统。

(二)追踪体系的好处

追踪体系的确立能带来如下的好处:

1、最终产品出现违反准则的情况时,能方便对违规事项的原因查找。

2、原因找到后,使需要回收货物的量最小。

3、消减回收费用。

4、因为能清楚地掌握原材料的出处,所以能分析、辨别所用原材料的风险度。

5、能在记录上使最终产品的品质保证成为可能。

6、符合ISO9000系列及HACCP的要求。

反之,如果产品未确立追踪体系时,一旦其最终产品发生问题就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三)追踪体系的因素(种植业部分)

1、地块分布图、地块图

清楚地显示出地块的大小和方位、边界、缓冲区及相邻土地的状况,显示作物、建筑、

树木、溪流、排灌系统及明显标示等。

2、产地历史记录

1)产地历史记录能详细列举过去的作物种植和投入物的使用。通常包含地块号、面积、

有机种植或常规种植,作物品种和每年的投入物,投入物使用的数量和日期。

2)新购买或租借土地的生产者应要求得到原所有者签署的记录以前种植过程的陈述文

件(3年内)。

3)有机种植者全部名单。

3、农事活动记录

全部有机种植者、农事活动记录是实际生产过程发生事件的评细记录,如施肥、除草、防治病虫害、收获的日期的形式、投入物记录、天气条件、遇到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4、投入物记录

1)投入物记录详细记录了外来投入物的购买,包括种类、来源、数量、使用量、日期

和地块号的信息。

2)这些信息可记录在上面所说的产地历史记录和农事活动记录中,也可记在专用的投

放物记录表上。

3)记录应和地块号相关联,可以从收据和标签上加以区别。

5、收获记录

1)收获记录应显示地块号、收获日期、数量、等级等。

2)收获记录可以包含在农事活动记录中,也可单独记录。

6、贮藏记录

1)贮藏记录包括贮藏场地、方法、数量及地块号。

2)批次号可以在贮藏时产生。

3)贮藏记录应反映贮藏场清洁卫生条件。

7、销售记录

1)销售记录包括发票、收据、定单等等。显示销售日期、等级、批次、数量和购买者。

2)销售记录应指示哪些产品是经过有机认证的,证书号、销售者的地址。

8、批次号

1)次号是与生产地联系起来的代码。

2)批次号在有机食品的鉴别中,起着重要作用。

3)批次号的确定没有特定的标准,但一经确定就应连续使用。

4)批次号应指明地块号、收获日期等要素。

9、经认证的投入物

所有在产地中使用的投入物,必须经认证中心须认可或得到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

(四)追踪体系的要素(加工部分)

1、有机原料的收购、运输和储存。

2、加工过程。

1)是否和其他原料混合。

2)必须熟悉从原料到产品的整个加工过程。工艺流程包括原料来源及处理加工方法和

包装。

3)加工者和申请者要递交工艺流程图,检查员就是通过流程图核实产品的相关信息,

以及批次号。

4)包装。

3、仓储。

4、产品的销售。

5、批次号

1)批次号在有机产品加工中起着重要作用,加工者把批次号作为质量控制(QC)的目

的。一旦发生了质量问题,制造者就能把发生问题的产品分离出来,以便管理。

2)批次号一般由生产的日期等要素组成。加工者的批次号编号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

但应建立统一的批次号编号规则。

3)批次重新组合,就应分配新的批次号,并和前一次的批次号一起记入记录文件中,

以便保证跟踪的完整性。

7、装箱单(B/L)

装箱单是产品从一处转运到另一处的文件,包括了装载日期、原地点、目的地(接受者的姓名、地址)、产品描述、数量、批次号、运输工具、装卸者姓名。并在B/L上注明是经

过“有机认证”的。

(五)有害物质控制及卫生管理

1、加工常规产品的加工者在进行有害物质控制和卫生管理时,应以文件的形式记录应

采取的附加措施,以保证有机产品在存储和加工时不会受到污染。

2、在检查生产记录时,应同时检查与同一生产进程式相关的有害物控制卫生管理文件。

以确认跟踪记录与有机成品的一致性。

要注意“记录和记忆的区别”:

记录必须是在某一事实结束后尽快地将该事实记载下来,在实际工作结束后过了一个星期的就不叫记录,那只是记忆了。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有可能搀杂进新的信息。

这就是失去了记录的意义。为了保证确保作为证据的能力,也需要尽快地作记录。

 

2.盘点企业常用的几种绩效考核方法 篇二

在企业管理咨询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关注绩效考核,但是他们对考核的看法存在偏见或误区,实际上,绩效考核有很多种方法,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所需要的。

1、工作标准法,把员工的工作与企业制定的工作标准、劳动定额相对照,以确定员工业绩。优点在于参照标准明确,评价结果易于作出。缺点在于针对管理岗位人员的标准制定难度较大,缺乏可量化的指标。

2、排序法,把一定范围内的员工按照某一标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的一种绩效评价方法。其优点在于简便易行,避免了趋中误差,缺点是标准单一,不同部门或岗位之间难以比较。

3、硬性分布,此方法和排序法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是将限定范围的员工按照某一概率分布强制分布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避免了大锅饭,缺点在于概率假设不一定合乎事实,不同部门或范围中的概率可能不同。

4、关键事件法,指记录那些对部门或企业效益产生重大积极或消极影响的行为。考核者必须把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所有关键事件都记录下来,其优点在于比较客观,缺点在于工作量大,而且还需要一个量化的过程。

5、目标管理法,其基本特点是考核者和被考核者一起制定工作目标,并且指导和协助其完成目标,并不断修正目标。这使考核者和被考核者的关系从单纯监督与被监督转变为顾问和促进者,促进了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的实现。

6、360度考核法,此方法是结合上述多种方法,通过不同的考核者来进行考核,在考核指标选择上尽可能量化,同时结合目标管理和一定程度上的硬性分布和强制排序。缺点是考核工作量较大,考核周期难以选择。

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适用的考核方法也不尽相同,实际上尽管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考核方法,但是其本质上是相通的,都是用科学的方法对员工的工作进行量化的评价。

目前的人力资源实践中,出现了考核要求简单化的趋势。原因在于360度考核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而且很多时候以季度和月度为考核周期时间太短、过于繁琐。

因此在实际操作我会建议企业采用如下基本思想:

1、考核就是为了客观的量化评价,因此对于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以产量、销售额等定量考核为主;

2、对于其他部门一般员工,不采用360度考核,而是进行适当简化,突出管理链,以直接上级的考核为主,配合强制分布进行考核,在最终考核上个人考核与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相关,绩效不同的部门之间强制分布的比例不同;

3、对于部门经理级人员,采用360度考核,同时个人考核和部门考核一致;

3.食品企业的几种认证 篇三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果蔬汁生产企业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3号)

为了规范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认监委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果蔬汁生产企业要求

目 次范围 61 规范性引用文件 61 3 术语和定义 61 4 前提方案 62 6 产品检测 65 7 记录保持 6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相关法规和标准 67 附录B(资料性附录)相关标准 6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果蔬汁生产企业要求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果蔬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技术要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前提方案、关键过程控制、产品检测和记录保持。

本文件是GB/T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在果蔬汁生产企业应用的专项技术要求,是根据果蔬汁行业的特点将GB/T 22000在本行业要求的具体化。本文件适用于果蔬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与自我评价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也可用于采购方对此类食品提供者的评价和实施第三方认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上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使用其最新版本。

出口果蔬汁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

GB 1917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发酵法)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789 软饮料分类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中未注释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9001-2000和GB/T 22000中相关术语相同。

3.1果蔬汁 vegetable and fruit juices

从一种或多种水果(蔬菜)中榨取或提取的汁液,一种或多种水果(蔬菜)的可食部分制成的浆液,或者是这些汁液、浆液的浓缩物。

注:本文件所指果蔬汁包括GB10789中定义的果汁(浆)及果汁饮料(品)类和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品)类等。

前提方案

从事果蔬汁生产企业,除根据GB/T 2200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还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4.1 人力资源

4.1.1 食品安全小组

食品安全小组的组成应满足果蔬汁生产企业的专业覆盖范围的要求,应由多专业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卫生质量控制人员、果蔬汁生产工艺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原辅料采购、仓储及运输管理等人员。

4.1.2 人员能力、意识与培训

影响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能。

4.1.2.1 食品安全小组应理解HACCP原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

4.1.2.2 应具有满足需要的熟悉果蔬汁生产基本知识及加工工艺的人员。

4.1.2.3 从事果蔬汁工艺制定、卫生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

4.1.2.4 生产人员熟悉人员卫生要求,遵守前提方案的相关规范要求。

4.1.3 人员健康与卫生要求

4.1.3.1 直接从事果蔬汁生产、检验和管理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卫生要求和健康检查规定。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调离本岗位。4.1.3.2 生产、检验、维修及质量管理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的人员应穿戴本厂规定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必要时加戴发套,调配室的工作人员有必要时还要带口罩。进入车间时应先洗手、消毒。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卫生间或离开加工场所。在更衣室、车间以及设置在车间内的休息室内不得吃食品、吸烟,与更衣室相连的卫生间内不得吸烟。

4.1.3.3 不同卫生要求的区域或岗位的人员应穿戴不同颜色或标志的工作服、帽,以便区别,不同加工区域的人员不得串岗。

4.2 基础设施与维护

果蔬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础设施和维护保养应至少符合《出口果蔬汁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的第6章或 GB 12695的第4章、第5章、第6章的要求。

4.3 操作性前提方案

果蔬汁生产加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制定易操作可行的书面卫生管理文件,识别并评估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通过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进行控制,明确其实施的职责、权限和可执行频率,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操作性前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内容不少于以下几个方面:

4.3.1 接触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或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3.2 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和安全。

4.3.3 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4.3.4 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洗手间设施的清洁。

4.3.5 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4.3.6 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

4.3.7 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

4.3.8 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4.3.9 包装、储运卫生控制,必要时应考虑温度。

4.4 产品追溯与撤回

4.4.1 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追溯管理程序,以确保从原料到成品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主要包括原料、辅料和包材的验收、清洗剂、清毒剂、半成品、成品等入(出)库规定;标签的管理;产品批次管理;成品检测报告;运输过程的记录保持等,实现从验收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出厂后的追溯。

4.4.2 企业应建立产品撤回程序,包括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与客户的沟通,收集顾客反馈单,收集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包括数量、包装及规格、质量指标(包括特殊指标的检测方法等)、交付等。接到客户投诉时,相关部门应收集证明性资料和图片,按照溯源管理确认责任并制定处理方式,对于进入流通领域的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及时、快速、完全的撤回。

关键过程控制

5.1 原辅料验收

5.1.1 生产用原料、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进口国卫生要求,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原料和辅料中农、兽药残留超过有关限量规定的禁止使用。原辅料的采购需符合采购标准,投产前的原辅料须经过严格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原料不得投产,应明确标示“检验不合格”并作隔离处理。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原辅料贮存场所应有有效的防治有害生物孽生、繁殖的措施,并应防止其外包装破损而造成污染。启封后的原辅料,未用尽时必须密封,存放于适当场所,防止污染,并在保质期内尽快使用。易腐败变质的原料应及时加工处理。需冷冻的原辅料,贮存温度应保持-18℃以下,需冷藏的原辅料,贮存温度应保持0℃~4℃,冷库应有自动记录装置。

5.1.2 加工用的果蔬类原料,应采用新鲜或贮藏的成熟适度、风味正常、无病虫害及霉烂果、符合加工要求的果实。果蔬类原料应来自安全的收购区域,其原料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进口国的要求。加工用的干果品原料应干燥、无霉变、无虫蛀。

5.1.3 加工用的原果蔬汁、浓缩果蔬汁应符合GB 17325或合同要求,风味正常、不变质并符合安全卫生的相关要求。

5.1.4 严禁使用我国、进口国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特殊用途的饮料中严禁添加我国颁布的禁用物品和国际组织颁布的禁用药物。饮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和进口国有关食品卫生要求规定。

5.1.5 果蔬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酶制剂、净化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食品卫生要求规定。

5.1.6 饮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或进口国的要求,加入饮料中的二氧化碳应符合 GB 1917的规定。

5.2 清洗消毒

5.2.1 应定期对场地、生产设备、工具、容器、泵、管道及其附件等进行清洗、消毒,清洗应采用CIP和COP系统,并定期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测。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应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规定。车间应设置专用的工器具清洗、消毒场所。

5.2.2 清洗、拣选、粉碎、榨汁、浓缩、调配、过滤、灌装、封罐、杀菌、装料、包装、制冷等工序,应按照规定严格清洗消毒,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5.2.3 灌装饮料前的空瓶、瓶盖均应清洗干净。工厂应制定洗瓶、盖操作工艺规程,规定碱度、浓度、温度和浸瓶时间,并定时检查、化验,洗净后的空瓶、盖必须抽样作细菌检验,菌落总数不得超过50个/瓶(罐或盖),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洗净的空瓶(罐)应有专人负责检瓶,并经过最短的距离输送到灌装机。

5.2.4 过滤器应定期更换滤膜、滤棒、滤芯等。封盖机于生产结束后应彻底清洗轧头、卷轮、托罐盘等易受饮料污染的部位。每日生产结束后,糖液过滤机、榨汁机等均应拆除清洗。

5.3 杀菌

5.3.1 各种饮料的杀菌根据原辅料、工艺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技术。采用加热杀菌工艺时,应按不同种类的产品杀菌要求制定有科学依据的杀菌工艺(如巴氏杀菌、超高温杀菌、二次杀菌)规程并正确实施,同时做好自动温度记录及相关记录;采用非加热杀菌工艺时,应采取无菌灌装工艺或其他可控制污染的灌装工艺。

5.3.2 杀菌工序应有温度、时间、压力的记录或图表,并定时检查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5.4 包装的要求

5.4.1 包装(灌装)用的玻璃瓶、金属罐(桶)、塑料容器、无菌袋、无菌纸盒、PET瓶、复合软包装容器以及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进口国的规定。预包装容器不允许回收使用。

5.4.2 产品包装(灌装)应在专用的包装间进行,包装(灌装)间及其设施应满足不同产品,需无菌灌装、低温灌装或常温灌装的应满足对包装环境温度、湿度的要求。产品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5.4.3 应设专人检查封口的密闭性,灌装后杀菌处理和不杀菌处理的产品,其卫生指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5.4.4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产品检测 6.1 企业检验机构

6.1.1 果蔬汁企业应设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卫生检验机构,包括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实验室、设备、人员、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各种记录。对于输美的果蔬汁企业,果蔬汁产品属于非稳定货架期和热浓缩范围的须提供相关病原体的数量减少100 000倍的验证。

6.1.2 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仪器、设备应有合格的采购渠道、存放地点,标记标签、使用方法、校准记录。

6.1.3 实验室检验人员的资格、培训应符合技术工作的要求;各种记录准确、真实。

6.1.4 实验室应有独立的、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的文件化的实验室管理程序。

6.1.5 检验仪器的计量应符合GB/T 22000中8.3的要求。

6.2 委托检验

6.2.1 委托社会实验室承担果蔬汁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6.2.2 受委托的社会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完成委托检验项目的实际检测能力。

6.2.3 生产过程中直接关系到安全卫生质量控制等时效性较强的检验项目,如微生物等关系到对产品准确评价的检验项目不得对外委托,应由企业设置的实验室自行完成。

记录保持

对反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其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的程序,并贯彻执行;所有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果蔬汁产品涉及的质量安全方面记录应保存2年。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出口饮料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789 软饮料的分类

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15091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

GB 16741(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SB/T 10197 果汁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198 浓缩汁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203 果汁通用试验方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相关标准

GB 10780 婴幼儿辅助食品 番茄汁

GB 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GB/T 18963 浓缩苹果清汁

GB/T 19080 食品与饮料行业GB/T 19001-2000应用指南

GB 19297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SB/T 10089 浓缩柑桔汁

SB/T 10199 苹果浓缩汁

SB/T 10200 葡萄浓缩汁

SB/T 10201 猕猴桃浓缩汁

SB/T 10202 山楂浓缩汁

NY/T 96 柑橘原汁

NY/T 97 柑橘汁

NY/T 98 柑橘露

NY/T 99 柑橘水

NY/T 100 山楂原汁

NY/T 101 山楂汁

NY/T 102 山楂露

NY/T 103 山楂水

NY/T 104 梨原汁

NY/T 105 梨汁

NY/T 106 梨露

NY/T 107 梨水

NY/T 108 葡萄原汁

NY/T 109 葡萄汁

NY/T 110 葡萄露

NY/T 290-1995 绿色食品 橙汁和浓缩橙汁

NY/T 291-1995 绿色食品 番石榴果汁饮料

NY/T 292-1995 绿色食品 西番莲汁饮料

CAC/XOT06-1989 食物与饲料的分类

CAC/GL 012-1991 水果汁标准

Codex Stan 44-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杏子、桃和梨饮料标准

Codex Stan 45-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橘子汁标准

Codex Stan 46-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葡萄柚汁标准

Codex Stan 47-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柠檬汁标准

Codex Stan 48-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苹果汁标准

Codex Stan 49-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番茄汁标准

Codex Stan 63-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浓缩苹果汁标准

Codex Stan 64-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浓缩橘子汁标准

Codex Stan 82-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葡萄汁标准

Codex Stan 83-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浓缩葡萄汁标准

Codex Stan 84-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浓缩布鲁斯卡甜葡萄汁标准

Codex Stan 85-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菠萝汁标准 Codex Stan 101-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非多汁黑加仑汁标准

Codex Stan 120-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黑加仑汁标准

Codex Stan 121-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浓缩黑加仑汁标准

Codex Stan 122-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某些小水果的浓汁标准

Codex Stan 134-198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某些橘类水果汁标准

Codex Stan 138-1983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浓缩菠萝汁标准

Codex Stan 139-1983 加工用含添加剂的浓缩菠萝汁标准

Codex Stan 148-1985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番石榴汁标准

Codex Stan 149-1985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芒果汁标准

Codex Stan 161-1989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水果汁标准,不包括在个别标准中

Codex Stan 164-1989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其他未涉及的水果汁标准

Codex Stan 179-1991 只用物理方法保存的蔬菜汁通用标准,不包括在个别标准中

4.食品企业的几种认证 篇四

1. 检针标志认证检验  由于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善,服装等绗缝制品中往往会有残断针(包括缝针、大头针等)存在。20世纪80年代,因服装中残断针所造成的消费者伤害事件频频发生,这促使日本**以立法形式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以加强对残断针的控制。根据日本法规,生产、经销的产品如有残断针存在,其生产者、销售者都将受到重罚,如给消费者造成伤害还要进行赔偿。日本服装进口商为避免因残断针造成经济损失,不仅要求生产商在产品出厂前进行检针,还专门设立检品工厂从事检针工作。对经检针合格的产品,悬挂或加贴检针标志。       2. "Q"标记认证检验  "Q"(Quality)标记是日本的优质产品标志。由对纤维制品检查具有丰富经验的、公正的第三者代替消费者对制品进行综合检查,对品质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产品加施"Q"标记。该标记的管理按"Q"标记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则进行,对产品的检查由有关纤维制品的检验机构进行。其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布料有无疵点、裁剪、缝制、辅料及整理是否良好;

二、尺寸检查,按JIS规格检查,JIS规格没有的产品按标记检查;

三、性能检查,检查布料的色牢度和水洗尺寸变化;

四、加工处理剂检查,检查有无有害化学物质;

5.有机食品认证必备条件 篇五

1、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具备的条件;(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4)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有机产品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5)申请认证的产品种类应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

2、认证委托人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合同等。

(2)认证委托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当认证委托人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生产、加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生产单元或加工场所概况;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品种及其生产规模包括面积、产量、数量、加工量等;

同一生产单元内非申请认证产品和非有机方式生产的产品的基本信息;

过去三年间的生产历史,如植物生产的病虫草害防治、投入物使用及收获等农事活动描述;

野生植物采集情况的描述;

动物、水产养殖的饲养方法、疾病防治、投入物使用、动物运输和屠宰等情况的描述;

申请和获得其它认证的情况。

(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等;

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划,包括对生产、加工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生产方式、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有机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

(5)本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计划,上一销售量、销售额和主要销售市场等。

(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及认证机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的声明。

(7)有机生产、加工的管理体系文件。(8)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

(9)当认证委托人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认证委托人与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复印件。

(10)其它相关材料。

有机产品认证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提交《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以及《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要求的文件,提出正式申请。

(2)申请人按《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第4部分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2.文件审核:

(1)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合同评审和文件审核。

(2)审核合格后,认证中心根据项目特点,依据认证收费细则,估算认证费用,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

(3)若审核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4)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5)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3.实地检查:

(1)企业寄回《检查合同》及缴纳相关费用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4.编写检查报告: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并提交给认证中心。5.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报告提交颁证委员会。6.颁证决定:

颁证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

(1)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标准,颁发有机证书。

(2)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证书。

(3)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有机转换产品”销售。

(4)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标准要求,颁证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7.颁证决定签发:

颁证委员会做出颁证决定后,中心主任授权颁证委员会秘书处(认证二部)根据颁证委员会做出的结论在颁证报告上使用签名章,签发颁证决定。8.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产)品标志使用章程》的要求,签订《有机食(产)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有机转换标志的使用手续。9.保持认证:

(1)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在新的里,认证机构会向获证企业发出《保持认证通知》。

(2)获证企业在收到《保持认证通知》后,应按照要求提交认证材料、与联系人沟通确定实地检查时间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6.有机食品认证收费管理细则 篇六

有机食品认证收费管理细则

1、总则

1.1为了规范有机食品认证,规范认证收费行为,维护认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细则。

1.2本细则确定的收费项目 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9)1610号] 的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制订。

1.3本细则适用于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以下称认证中心)开展的认证收费。

2、收费原则与用途

2.1认证中心本着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

2.2认证收费主要用于与认证有关的认证人员培训、办公、宣传、颁证委员会工作等费用及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维护费用。收费收入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

3、收费项目及标准

3.1有机食品认证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申请费、初审费、检查费、注册费、监督检查费等。

3.2抽样检测费。

3.3收费标准(见附件1)

4、收费方法

4.1申请者与认证中心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后,应预付附表1收费标准一览表中第1项、第2项费用及第3项费用的50%,余款在现场检查结束后付清。

4.2 抽样检验费由认证中心指定的检测单位按国家规定收取。

4.3检查员差旅、食宿费由申请者据实支付。

4.4 本规则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本价格,每年的认证收费根据认证评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因素重新核算。

附件 1

有机食品认证收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RMB)

1申请费500元

2初审费1500元

3检查费3000元*X

4注册费1800元

5监督检查费3000元*X*10%

6抽样检测费由认证中心指定的检测单位按国家规定收取

7年度管理费(暂不收)年销售额的 0.2-0.5%

X 为生产规模及工艺复杂系数,核定方法参见附表2

附件 2种植业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

规模(亩)<10001001-3000 >3001备 注

X 345 根据工艺复杂程度,X略有调整野生资源采集及其初加工产品 规模(平方千米)<100 101-200 >201备 注X 345 根据工艺复杂程度,X略有调整水产品(野生捕捞)及其初加工产品 规模平方千米)<50 51-100 >101备 注X 345 根据工艺复杂程度,X略有调整水产品(养殖)及其初加工产品规模(亩)<10001001-3000 >3001备 注X 456 根据工艺复杂程度,X略有调整畜产品(放牧)及其初加工产品规模(头)< 2000020000-40000 > 40001 备 注X 567 根据工艺复杂程度,X略有调整加工产品规模(吨)< 50005001-10000 > 10000备 注

X 567 根据工艺复杂程度,X略有调整农药及肥料规模(吨)<1000010001-20000 >20001

X 567

7.有机食品认证 篇七

同样的食品,只要标注“有机”,价格就要贵出一大截。可是,由于监管尚不完善,一些农场、中间商和商家打着“有机”幌子骗钱或个别认证机构“只要花钱就能买认证”的传言不绝于耳。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有机产品将全面加贴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方便地追溯到手中一袋有机大米的“身世”。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相关通知明确,实际上从今年3月1日起,该部门已经正式启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有机产品生产企业应在销售的有机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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