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发展趋势

2024-07-26

私募基金发展趋势(共12篇)

1.私募基金发展趋势 篇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植物营养学分析及该领域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本文综合分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年来对植物营养学的`资助情况,并对我国植物营养学的研究现状、研究热点及发展趋势进行了讨论.

作 者:罗晶 申建波 杨新泉 Luo Jing Shen Jianbo Yang Xinquan 作者单位:罗晶,杨新泉,Luo Jing,Yang Xinqua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北京,100085)

申建波,Shen Jianbo(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100094)

刊 名:中国科学基金 ISTIC PKU英文刊名:BULLETIN OF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年,卷(期):20(2)分类号:Q94关键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植物营养学 现状 展望

2.私募基金发展趋势 篇二

关键词: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机构投资者

1 公募基金的发展趋势

1.1 公募投资范围得以扩充

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除了传统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外, 目前还可以投资在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非公开发行市场发行的中小企业债, 还可以投资一些衍生金融工具, 包括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

2014~2015 年随着新三板的加速扩容, 公募基金也可以直接投资新三板。 2015 年上证50ETF期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增添了一种非常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 公募基金也有了期权这种最新的风险管理工具, 随着金融创新工作的不断发展, 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在不断扩充。

1.2 联网金融蓬勃发展

自从余额宝和天弘基金联手进行商业合作, 将天弘基金从一个不知名的基金管理公司迅速成长为一个超大型基金公司后, 互联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作就开始升级, 特别是以货币基金管理见长的基金管理公司。 最近几年, 在互联网金融中发展起来的如众筹、第三方支付、P2P等模式, 在事实上表现出强大的生产力也对公募基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今后公募基金的资金募集、营销策划和实施会加大对互联网网络效应的依赖。 不仅如此, 借助于大数据分析, 公募基金甚至在投资研究和基金管理上都会有较大的变化。

1.3 优秀公募人才向私募转移

2014 年12 月21 依据Wind数据统计, 200 名公募基金经理年内离职, 而2012 年有111 位, 2013 年有136 位。 而2014年创出了基金业年离职人数的历史新高。2014 年离职人数创新高的主要原因是2014 年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正式纳入法律监管之下, 这让许多水平较高的公募基金经理看到了私募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 众所周知公募基金的激励机制远远不能充分调动基金经理的积极性, 但是私募基金特有的收益分成机制让不少优秀的基金经理趋之如鹜。 例如一个管理规模10 亿的一个公募基金经理, 如果在大盘一年上涨30%的背景下取得了30%的收益, 由于没有能够大幅跑赢指数, 所以奖金不会很多, 主要收入还是靠工资, 而基金经理的工资年收入也就是几十到几百万;但是如果是管理10 个亿的私募基金经理, 按照行规可以对收益部分提取20%的分成, 因此可以提到6000 万的收益提成, 对比而言私募基金的刺激无疑更大, 因此会有更多的优秀公募基金经理会转行到私募基金去。

1.4 竞争加剧, 创新求存

我国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接近200 家, 前十大公司管理的资金规模已经接近市场的一半, 而且对于基金公司发行基金产品, 证监会目前实行注册制管理, 那些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司就可以借助自己的优势巩固其在公募基金邻域中的地位, 后来者将面临极强的竞争。 新公司或者小的公募基金公司要想生存发展甚至赶超, 就要有自己的创新之处, 例如最近几年专注于在定增市场上作出特色的财通基金管理公司获得“定增王”的美称。 再如前海开源基金, 他们把握市场热点和投资者的心理, 依据行情的不同发展阶段推出具有一些阶段特色的基金产品, 如可转债基金、军工分级基金等适销对路的基金产品。 这些创新将在未来的公募基金发展中成为永恒的主题。

2 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

2.1 总体管理资金增速会快于公募

目前私募基金虽然在管理资金规模上远远比不上公募基金, 但随着中国开始进入发达国家的进程, 主要服务于高净值家庭的私募基金将迎来爆炸式增长。 2013 年底个人资产超过600 万的人数已达到290 万人。 由于近十年财富向富人集中, 所以服务于富人的私募基金的增长速度会远高于公募基金。

2.2 行业集中度会急剧提升

私募基金由于良好的激励机制, 使得优秀的私募基金管理者充分发挥其管理能力, 凭借其过人的管理业绩快速积累大量的资金和客户, 所以行业集中度会快速提升。 目前的私募管理公司数量众多, 管理水平良莠不齐, 但可以断言的是随着机构时代的到来, 那些管理水平低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会被逐渐淘汰, 而管理水平较高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则会积累大量的资金和人才。

2.3 大型私募公司公募化趋势

公募基金从1998 年开始发展, 经过近20 年的发展, 其监管制度、公募基金的内部控制、投资者保护和投研体系都相对完善, 但借助于法律地位的正式承认和良好的激励机制, 一些发展快速的私募基金的管理规模超过了500 亿, 超过了一部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规模, 2014 年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一些管理规模超过20 亿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在满足一些其他的条件下可以发行公募产品, 这个规定打通了私募走向公募的门槛。 毕竟私募基金的客户数量局限于高净值个人和家庭, 如果让水平较高的私募基金能够像公募基金一样向不特定的中小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话, 无论是募集资金的规模还是知名度的提升都是优秀私募基金所向往的。

2.4 对冲基金会快速发展

对冲基金作为一个可以综合使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杠杆操作的基金, 在发达国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私募基金类型。

随着2010 年股指期货上市以及2015 年期权交易的推行, 我国私募基金的风险对冲工具开始出现, 这为追求绝对收益的对冲基金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会。

2.5 私募基金形态升级

私募基金除了传统的形式外, 一些新的形态也开始走进中国私募市场, 最常见的是FOF基金和MOM基金。

FOF (Fund of Fund) 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也叫基金中的基金。 FOF基金的操作思路是先按照私募基金的募集办法募集一个叫母基金的资金池, 然后基金经理根据对大类投资市场的理解和判断, 分别决定在各个大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 然后对同一资产类别的投资再选取其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私募产品或者公募基金发行的公募产品, 力求尽量降低系统风险, 追求稳定回报。

所谓的MOM模式, 即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 (Manager of Mangers) 模式, 由MOM基金管理人通过长期跟踪研究, 挑选投资风格稳定、并取得超额回报的基金经理, 让这些最顶尖的专业人士来管理资产。 而自身则通过动态的跟踪、监督来管理他们, 及时调整资产配置方案。 MOM模式则是把资金分散给多个优秀基金管理人, 也就是说由选公司转变成选人, 相比变幻莫测的股票市场, 基金经理的业绩和能力要显得更加稳定且有迹可循。 从统计数据来看, MOM模式也确实显示出了长期稳定、高于平均投资回报水平的优势。 MOM模式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投资视角, 同时也为有能力的投资管理人提供了一个迅速成长的机会。 市场上有不少盈利稳定的投资顾问或成熟散户, 但资金量有限很难发展壮大, 对于这些人而言, MOM模式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业绩展示平台和资金融入机会。

参考文献

[1]陆正飞, 叶康涛: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解析[J].经济研究, 2004 (4) .

3.国内外基金发展趋势之比较 篇三

中国基金行业借助资本市场的繁荣和金融改革深化的演进获得了跨越式发展,不仅仅在公募共同基金方面,还包括人民币股权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中国国家主权基金等,分别以不同的组织形式建立,并以不同方式支持国家金融战略、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

以公募基金发展为例,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基金行业初具规模,共计60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公募基金511只,基金份额为23503.82亿份,资产净值合计为23590.0亿元。从基金股票投资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采掘业,机械、设备、仪表业仍是基金投资占比较高的五大行业;从基金规模看差异甚大;从各公司股票类基金份额变化看差异明显,除部分排名前列的基金公司获得净申购,多数基金公司为净赎回,业绩仍是影响份额变动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国内公募基金业现存问题

1.行业共性突出

迄今公募基金已经发展了11年,基金产品创新需求一再被推到基金公司面前。行业的同质化造成了基金投资策略趋同,仓位相似,重仓股集中,这也成为了基金行业的一大困境。由于基金投资策略的同质化,也令公募基金成为市场上最大的助涨助跌器。与此相对,美国市场基金产品类型多样,除了资本自由流动可以自由成立大量国际基金外,还有行业基金、另类基金等;债券基金中,国外债券市场的细分程度也更明显,而投资股票方向的基金,国外基金可以做卖空等等。因此,与国外基金业相比,由于市场发展完善程度差异,国内基金市场现阶段同质化现象明显。同时,国外基金各种费率也是灵活的,国内基金公司比较期待的费率创新,目前也难以实现。

2.行业费用收入控制

今年最受争议的问题是国内基金业可以根据基金规模收取管理费问题。目前,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被要求签定一个契约,在这契约中规定了无论基金盈亏都要收取管理费用的强制性条款。尤其在市场行情走低时,基金公司提高管理费比例从而保证了管理费收入。基金与业绩不挂钩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方式,违背市场化原则,成为今年行业热点话题。

3.股权激励的应用

以国外经验来看,固定管理费模式虽然在牛市期削减了管理人员的收入,但有助于防范投资管理人员不顾风险地博取高收益,在熊市期也能维持基金管理公司的稳定收益。但股权激励计划成为挽留人才必要手段之一了-短期看,可作为奖励手段,增强基金管理公司员工的收益;长期看,股权激励更能够从制度上督促和激励基金管理公司员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

从行业看,目前仍缺乏完善的基金业政府监管体系以及缺乏专门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三、国外Vanguard基金公司发展案例

1.公司介绍

Vanguard公司的介绍是这样的:巩固股东关注点是我们每日工作的指导:我们审慎的管理着基金,本着长期投资的目标和清晰的战略目标。我们征服了目标,提供具有竞争性的投资回报无论在同类共同基金方面还是被动型指标指数方面。

美国最成功的共同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5200亿投资者的资金,提供一套完整的家庭式共同基金管理包含从实体经济到债券基金;创立了Vanguard500指数基金,有效的股票投资组合可以跟踪整个市场,包含了103只本国基金以及最大US共同基金,Vanguard家族总是获得最低成本率。

2.公司发展

John C. Bogle于1974年成立了投资公司,其实自1929年始已开始了运作。自1924年美国第一支共同基金马萨诸塞基金的创立,Morgan意识到这种投资服务的机会和潜力,并于1929年7月成立了willington 基金。

从1950s到1960s初,Willington管理公司承担着基金资产的管理责任,基于四大原则运作:保守的投资策略,关注长久的投资表现,无任何相关或者姐妹的单一基金,以及复杂、组织良好的销售和市场队伍保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兴股票市场发展迅速。1960年末,公司的平衡型投资策略已被投资市场的经纪人们摒弃。Wellington基金,曾经平衡基金投资的佼佼者,业绩滑落至谷底。同时,Morgan决定从主动投资撤出,聘任Bogle管理基金。这位年轻人随即实施了一系列策略,包括基金业绩提升,加入投资商会,雇佣有实力且有经验的基金经理。

Bogle成立了Vanguard公司,并率先于1976年在美国创造第一只指数基金——先锋500指数基金。指数基金的产生,造就了美国证券投资业的革命,迫使众多竞争者设计出低费用的产品迎接挑战。

经过三十多年的考验和磨砺,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指数化投资方式在我国必将更为普及,积极指数化作为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对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也将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四、国内基金行业发展展望

随着2009年9月,国家计划部门已向国务院提交了监管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规定草案。国内私募股权行业在不远的将来也能够允许国内投资者参与到海外投资者所能参与的那些大型投资交易中,并鼓励国内私募基金人才代理本地投资理财,而不再只为外国人理财。

公募基金进入了高速扩张后的调整阶段,同时,随着09年《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相继发布以及部分产品的发布,意味基金专户理财正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4.私募基金发展趋势 篇四

一.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

(一)发展历程

1、第一阶段:上世纪90年代—2003年

该阶段,私募参与房地产市场多以项目开发合作为主要表现形式。从这一时期到2008年,我国私募的活动主体是外资主导的。它们通过与中国本土的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进行住宅和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双方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达到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互惠。

2、第二阶段:2004-2006年

这一阶段外资投资方式开始出现多元化的趋势,除去原有的合作投资之外,还加强了收购。收购的目标多锁定在一线城市最成熟的物业,收购形态以单栋为主,成交量小,规模有限。受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2005年基金投资和收购的重点开始转变。2004年主要目标是高档住宅,如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与复地合作投资复地雅园;2005年开始收购酒店式公寓、甲级写字楼和商业地产等,而这股热潮一直延伸到了2008年。

3、第三阶段:2006-2008年

这一阶段的投资的主要特点转向大规模收购,2006年约有150支地产基金登陆中国内地,如中东的地产基金Gateway Capital;全球排名前两位的工业地产商Prologis和AMB,全球排名第一的商业地产商Simon,美国地产开发巨头Hans公司,GE Capital地产投资部等;此阶段,收购物业的体量更大、范围更广;更多以资产包的形式来收购,而非单栋的物业;同时投资范围由原来的高档住宅、甲级写字楼和商业,拓展到工业地产,延伸至中介代理领域。

(二)发展现状

从2006年7月至今,我国的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迎来了一个较快速的发展时期。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现象是,从外资跟本土私募房地产基金数量以及融资量比重来看,近两年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行业格局,在行业进入突破性发展阶段,也已经悄然间完成了转变。2006年7月,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同年8月,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限外令”使得外资私募股权基金改变了直接收购投资的路线,转向参股房地产企业或参股房地产项目的股权投资策略。然而,有研究认为,“限外令”对控制外资投资我国房地产的作用有限。事实上,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才是影响房地产私募基金行业调整的关键所在。

金融危机爆发之初,房地产私募的融资额锐减,外资迅速离场,纷纷抛售持有的项目,内资趁机接盘。随后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下,2009 至2010 年上半年,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又借势反弹。2010 年更被誉为是国内房地产基金元年。据房地产投资基金联盟资料显示,2010 年全国房地产基金公司已达100 余家。2011年,房地产市场遭遇严厉调控,房企常规的融资渠道受限。在此背景下,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信托公司、PE 公司都纷纷设立房地产基金,私募房地产基金迎来了一波发展高峰。截至目前,国内房地产基金有近500 家。

通过对房地产私募基金在我国发展历程的回顾和现状的分析,不难总结出以下一些特点。其一,房地产私募在我国发展的初期,外资基金是重要的背后推手。外资利用其自身在资金运作方面的优势,结合投资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多元化投资方式,展现出了成熟投资者先进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但以规模衡量的介入程度不高,与我国严格的资本管制有很大的关系。其二,金融危机后,行业结构的转变,从侧面反映出调控背景下内地房企在资金面上面临的巨大压力。原有的融资渠道已不能够满足房企的资金需求,资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短时间内被极度放大。房地产私募在近两年的快速发展,是房企“另谋出路”,而非“主动求变”的结果。在之前的很多年里,拓宽融资渠道的呼声一直不弱,但从整个行业来看,迟迟没有大的动作,企业自身在创新上的惰性可见一斑。而这种惰性的背后,是整个金融体系被银行业垄断的局面。房地产眼下的困境,其实折射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健康、不健全。

(三)发展趋势

从目前国内的环境来看,未来3-5年,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都将维持一个比较良好的增长势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作为支持。首先,从需求的角度看,民间财富的积累客观上要求有新的投资渠道来满足投资者多样的投资需求。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年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35万亿元。伴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增长,投资需求也再不断积累,这一点从近几年理财产品市场的迅猛增长可以看出端倪。第二,从供给的角度出发,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水平高。目前国内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目标收益率一般在20-25%。稳定的、持续的高水平收益率能够吸引风险厌恶程度较低的投资需求的关注,对于帮助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最后,从市场的外部环境来看,政府目前对房地产行业在资金端的控制十分严厉,房地产行业的金融创新已经刻不容缓。房地产企业在优化资金来源结构的过程中,必定会见证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进一步发展。

二、面临的问题

在房地产私募基金行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制度和法制基础不健全、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完善的大背景下,这一相对新颖的投资方式所存在的问题正日渐暴露出来,在参与的各方、各个环节都有所体现。

(一)、参与者的局限性 1.1机构投资者参与受限

现阶段我国私募房地产基金的募集对象分散,可募集的资金规模十分有限。国外成熟市场的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诸如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可以提供与私募基金的特点匹配的长线资金。同时,除上述所提及的机构投资者外,房地产私募的募集对象还包括养老基金、退休基金、捐赠基金以及银行和家族基金等,不一而足。广阔的资金来源,为其房地产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在国内,虽然近几年来机构投资者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但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存在非常巨大的差距。目前我国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还存在诸多政策性限制。新《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可以投资于不动产”,但同时《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设立或参股投资机构。”这些都限制了金融资本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

机构投资者不能参与,直接导致私募基金把资金募集的集中对象转移到高净值人群上,而高净值人群虽然在风险承受能力上相对较强,但与机构投资者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方面,高净值人群在投资目标的选择上空间大,房地产私募基金20%左右的收益率,对其不能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加上地产行业的形势还未见明朗,高净值人群在资产配置上表现的更加谨慎。另一方面,从投资理性来说,高净值人群不能够与机构投资者相提并论,二者对风险与回报的认识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投资多为长线投资,投资体量大、时间长,唯追求稳定的长期收益的资金可以与其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高净值人群并不能够提供充足的长线资金,无法担当“战略投资者”的角色。

以稳盛为例,其所募集的人民币基金中,资金的40%来自于机构,60%来自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更倾向于存续期短,还本期短的项目,目前的这种投资者结构直接左右了投资目标的选择,进而造成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偏离本质的现象。名义上,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应以股权投资为主,但在实际操作中多做的是债权投资、过桥贷款。这种“明股暗债”的方式从长期来看并不可持续,房地产私募基金必将回归其本质。1.2过分依赖外部融资平台

由于融资渠道狭窄,以及基金募集的法律限制,房地产私募基金依托外部渠道,如商业银行的私人理财部、理财机构和信托公司等平台完成募资成为一种较为理想的途径。但是,这些平台自身的局限性,限制了房地产私募基金做大规模的可能。以信托为例,目前募资对象从地域上的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其他个别地区富有区域的私营企业业主。同时,法律上对集合信托计划在人数、信托合同数量上的限制,基本消除了扩大融资规模的可能性。融资渠道的匮乏并不难理解。在私募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非常明确地确认之前,私募做大规模的可能性极小。同时,我国金融业由银行垄断的格局在未来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实现融资方式、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仍需时日。1.3基金管理人专业程度不高、基金治理结构混乱

毋庸赘言,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投资项目的选择,相关文件的监督核对,到项目投资的督查等等。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程度以及职业素养和操守,直接关系到现实投资人的利益,因此对管理人行为的规范化是非常需要重视的问题。但是现阶段国内还没有形成一套对管理人的管理、评估系统。具体表现在国内非常缺乏专业程度高的优秀的独立管理人,很多私募的商业计划书都经不起推敲;另一方面,我国诚信体系缺失,投资者与管理人很难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信托关系。前者对后者的工作不放心、不认可,在投资之后,仍要参与自身财产的管理以及基金的运作,正因为如此,国内基金在募集上的近亲特征很明显,总是在熟人之间运作,很少有人能放心与完全陌生的机构或个人建立合作关系。此外,有的管理人以放弃某些管理权力为代价,进而获得更多的资金。这种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在治理结构上混乱的状况,会导致管理人在行使管理权限时产生懈怠,加大了基金的操作风险。

从国外经验来看,外资的私募基金一般不会参与管理,即便是绝对控股,它们也会把项目交给一线的房地产企业,表现出对专业的尊重。反观我国,每个发起单位都想参与管理,以便日后在资源控制上形成话语权,服务于自身的目的。例如,开发商在完全获得项目的管理权时,极有可能将基金募得资金用于解决自身一些有融资问题项目的困境,而将好的项目雪藏。结果是开发商从中获利,而投资者却没有得到好的投资收益。治理结构上的混乱,不利于基金长期的发展。

(二)退出机制不够健全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长期经营,而是要通过转让所投资企业的权益为投资者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这就必然要求市场提供退出机制。有效的退出能够使私募房基变现其投资,同时被投资房地产企业也可因为新的购买者而引入新的资金和新的战略方向。常见的退出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资本市场出售股票:这种方式针对基金对拟上市房地产公司的投资,国外的房地产私募托通过这种方式退出;

(2)房地产投资项目清算:以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某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销售后,基金根据投资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并分配利润;(3)原股东承诺回购:基金在投资之初即和原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回购方式(譬如回购时间和回购价格);

(4)企业间兼并收购:在有收购意向的第三方和被投资企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金实现退出;

(5)通过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退出:譬如, 在约定期限内能够上市,则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期限内不能上市,则由原股东按照每年约定回报对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然而,有研究表明,我国房地产私募与国外IPO 为主流退出模式不同。目前,国内基金主要是投资于项目,退出形式主要是物业出售和股权转让。具体来说,有直接买地、通过自己的开发队伍或与其他开发商合作,建成后出售退出的;有以较低价格收购物业,通过对其进行重新包装,再以较高价格出售获利的;最后一种是上文提及的以股权或债权形式提供过桥融资,帮助资金短缺的房地产企业完成土地收购和提供建设资金,达到一定条件以合作方股权回购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这与我国目前多层级的资本市场发育不够、企业市场门槛高、产权交易不活跃等因素有很大的关联。

(三)配套法律体系不健全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还属于较新兴的投资方式。虽然修订后的公司法给私募基金的存在提供了一些空间,但无论是《证券法》、《信托法》还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等,都没能确立私募基金明确的合法地位,没有从法律层面界定清楚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投资失利,投资者的权益在法律上的是没有强有力的保障的,只能归入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用来解释私募的高回报率。从普通合伙人的角度看,为了吸引投资者,私募管理人承诺高回报率,甚而约定保底条款。而为了兑现保底承诺,私募管理人参与内幕交易、非法炒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给市场秩序的稳定增添了隐患。从有限合伙人的角度看,私募没有明确的法律体系实际上增加了投资者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因而投资者会要求额外的风险溢价来做为承担风险的补偿。

(四)监管混乱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没有一个确定的主管部门,也缺乏明确完善的监管体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监管责任不明确。私募触及面广,涉及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外管局、税务总局、工商管理总局等各个部门,各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确,采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时造成协调和统一的难度;

(2)监管思路不开阔。目前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法规较多,但外资私募股权基金涌入中国后大多集中在大额并购和Pre-IPO等高利润领域,与我国促进高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监管理念不符,且持续引发社会公众对于外资基金介入国家命脉行业的担心,相应的监管方式考虑不足;

(3)监管措施不系统。实践中,我国对于私募基金采取功能监管的方式,即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私募基金的成立注册,涉及外资的私募基金监管由商务部门负责,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私募基金的由相应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负责审批。现有私募基金的规范,基本上是由各监管部门针对各自管辖的功能分别制定的,在募集方式、资金托管、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没有统一的规定,各部门监管规则的法律效力层级较低,而且监管标准宽严有别,导致私募基金监管混乱,不利于私募基金的长远发展。

三、我国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发展的出路

本轮调控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意味着过去、传统的发展模式的终结。唯向上游拓展房地产金融,多元化融资渠道;向下游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房地产企业才能适应未来的生存环境,谋得更长远的发展。诚然,私募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在现阶段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未来其必将成为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之一,这一趋势不容质疑。针对上文中提及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现阶段加强对私募基金参与者的管理

从投资者角度看,应加快放宽机构投资者的准入限制。事实上,机构投资者更广泛的参与市场活动,获益者将并不囿于私募基金。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以引导市场理性,并且在稳定金融市场,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增强金融创新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这对整个金融市场乃至国民经济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稳步推进资本账户的开放,在维持金融系统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境外投资者的准入,强化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同时利用外资带来的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外部资金的溢出效应。对参与私募基金的高净值人群,应强化管理,确保其资金来源与投向的合法性;加强投资教育,引导其投资需求合理化。

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应建立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查制度。股权投资基金是高度依赖于基金管理人的经验、眼光、判断等个人素质的行业,目前我国本土基金管理人在发现价值与创造价值的能力上尚显稚嫩,包括识别优秀企业管理者和商业概念、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组企业价值链等方面的竞争力,可考虑建立基金管理人资格审查制度,对其投资经验、相关专业资格学历进行审查,并根据其背景确立可以承接的业务性质和允许管理的资产规模。

(二)完善私募基金退出机制

首先,要构建与退出机制相关的法律制度,应尽快制定一部全国性的《产权交易法》。在规范现有的地区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全国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考虑主板市场发展的需要,并在上柜交易的资格、条件、监管等方面,体现场外交易市场的运作特点,并成立相关的交易资格认定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应尽快制定《兼并收购法》,为私募股权基金以并购方式退出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加以约束和规范。其次,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中小板和创业板等二板市场,但由于发展时间短,诸多的不完善使得私募退出的困难依然存在,完善的多层级的资本市场,是私募股权基金实现顺利退出的重要前提。再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鉴于中介服务机构在私募基金退出中的重要作用,应大力培育多种私募股权投资服务公司、咨询顾问公司、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为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提供市场信息、决策咨询和代理谈判等服务。(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从上文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即便2007年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为私募创造了生存空间,现阶段房地产私募乃至整个私募行业面临困境的深层原因都源自私募基金合法地位的缺失。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完善配套法律的体系是当前的首要任务。通过界定各方参与者的权责关系,为私募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给予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以保障各方的利益。在世界范围来看,美国的证券法律制度最先进。2010年7月美国通过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明确规定将私募基金纳入到法律监管范畴。同时法案第四部分专门针对私募基金规定了若干具体监管规则,并首次对私募基金进行了定义。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私募基金监管立法模式,将私募基金纳入投资基金法的监管范畴,将私募基金的地位通过法律明确,从投资人资格、数量,私募基金发行渠道、销售宣传方式等几方面具体界定私募基金。

(四)完善监管体系

构建一个完善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首先要确定一个明确的监管部门,并界定它的权限范围。同时要兼顾私募基金自身的运作特点,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如,由于私募基金的募集、设立、运行、退出等都和证监会的职能密切相关,因而由证监会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进行日常监管;同时赋予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等行政部门可以围绕证监会,辅助协助完成监管职能。其次,鉴于我国的基金交易市场还不够完善,许多投资者还不够理性,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可能给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带来影响的私募基金,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引导与监督,建立私募基金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待市场成熟完善后给予放松。

5.中国量子基金发展 篇五

据路透社报道,谁会成为中国的索罗斯量子基金?虽然国内对冲基金业才蹒跚起步,不少机构却已开始跃跃欲试,抢先推出对冲基金,期望能在未来建立领先优势.去年中国首次推出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使得对冲系统性风险成为可能,为资产管理业者打开另一片天空;而中国逐步增多的富裕人群,亦为对冲基金培养了庞大的潜在客户群.不过,单一的期指品种,受限的交易机制及空白的过往业绩纪录,均成为近阶段对冲基金快速发展的拦路虎.“2010年是中国对冲基金的元年,今後各种对冲策略将会起步.”易方达基金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刘震乐观预测,未来3-5年时间内,中国对冲基金的资产规模可能会达到3,000-4,000亿元人民币.不过,海外金融市场动荡仍让国内监管层心有余悸,在衍生品推广等方面小心谨慎.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对冲基金分析师卢加西就坦言,由于政策的限制,不指望两三年内对冲基金会有大的发展,“目前,对冲基金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自1949年诞生全球首只对冲基金以来,60馀年的时间里,全球对冲基金业规模已达2万亿美元,数量化投资和对冲已成为基金业的流行语.即使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遭受重挫,但这两年对冲基金业的资金规模增长迅速,已接近危机前水平.对冲是利用相反方向的产品头寸去抵消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以减少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常用的对冲策略包括市场中性、趋势交易、事件驱动等逾10种策略类型.由于高额的激励酬金,海外很多明星人物都独自创建了对冲基金,例如量子基金的乔治.索罗斯;文艺复兴公司的西蒙斯及这次美国次贷危机中凭借做空次级债一战成名的鲍尔森.不过,对冲基金往往会被政府和监管机构认为是历次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小荷才露尖尖角”

继去年小规模试点後,不少机构快马扬鞭,推出更多对冲基金产品.国泰君安资产管理公司今年初首次尝试对冲理财产品,发行首日客户认购额就近10亿元,超过原计划两倍,最终公司将募集目标提高至5亿元.易方达3月亦发行了公募基金业首只一对多的对冲产品;而在私募基金中,如广东民森和朱雀亦已发行或计划发行对冲基金.“我感觉国内基金业已到转折点,依赖规模和牛市来扩大收益,已成过去.今後需要从资产配置和真正的超额收益来求发展,科学化、量化和另类化更显重要.”刘震说.刘震曾任职于全球最大私募基金之一的德劭集团(D.E.Shaw)旗下量化对冲基金.归国後他加盟易方达,提前在对冲的产品人员配置、系统、策略及产品设计等多方面进行准备,预计年内公司还会有多只创新型对冲产品推出.目前国内首批对冲基金均采用了国际上最常采用的市场中性策略,即通过量化选出有望较股票指数获得超额收益的个股,随後在股指期货上做空,以回避股市系统性风险.理论上,这可令产品独立于指数,牛熊市都能实现正收益.国泰君安资产管理公司高层亦曾表示,今後公司可能还会有数个後续产品发行.预计该公司未来发行的采用市场中性策略的私募产品总规模,可达30-50亿元.在海外成熟市场上,对冲基金的投资者大多为家族基金、大学基金和养老基金,这些机构追求的是持续稳定的回报.虽然中国的投资者目前绝大多数是散户,不乏期望通过股市暴富的投机者,但随着富裕人群的增多,培育对冲基金的土壤正在形成.中国居民约30万亿元的储蓄存款馀额中,约八成掌握在20%的人群中.据估计,全国存款规模超过100万元的家庭,其存款总额已超过2万亿元.招商证券香港的投资管理部董事严中伶指出,中国有足够资金支持对冲基金业的发展,这类产品募集个几千万美元并不困难,几个富人就能达到要求.交易机制受限

中国对冲基金业的炫丽前景,已吸引不少华尔街华人精英归国,相当多基金公司建立了量化投资部.不过国内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使得这些海归人士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深圳一基金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监表示,与美国华尔街不同的是,中国要做对冲还有很多障碍,首先是无法T+0(当天回转交易),做空股票很不方便,可选择卖空标的数量和规模都太少,而且对冲基金通过量化选股并频繁交易的基本条件亦不能满足.“在华尔街,至少在中频以上,否则无法超过主动投资基金的,而在国内,操作一频繁,交易所就会来找你.”他说.目前券商、公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已获准交易期指,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交易期指的规定即将推出.不过券商自营和公募基金参与期指交易仅限套期保值目的,只有基金公司的专户及券商资产管理获准完全对冲.好买基金分析师卢加西指出,各只对冲基金所采用的量化策略是否可靠和优秀,能否或得超额收益,这都需要时间和业绩纪录来验证.而且国内尚没有转融通机制,融券没有那麽多的量,操作手法较为单一.“目前这阶段,还做不了太多的事,”他坦承,目前对冲基金只是新颖的卖点,用以吸引市场目光,更多是从营销的角度,将募集资金量提高.“新兴市场,暴涨暴跌,趋势较明确,不需要对冲.” 他山之石

其实,印度对冲基金业的发展或许可给尚处襁褓中的中国同业带来一些启示.2002年以来,印度股市约有40个月是下跌的,但印度的对冲基金业绩却跑输大盘,甚至在2008年大熊市中,其净值亦被腰斩,其应该具备的对冲风险功能基本失效.印度当地有200多个股指期货,避险品种不可谓不丰富.但当地对冲基金业者并不习惯完全在期指上对冲,不少基金经理仍停留在原先仅能做多(Long-only)的共同基金操作思路上;而且印度在融券方面亦不方便.这一幕与中国目前状况很相似.香港南方东英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进指出,“所有中国基金公司只有Long-only的投资者,一旦你转向对冲产品,你需要不同的投资哲学和技巧.” “做对冲不仅是靠对公司的理解,还要靠能力、经验、魄力、眼光,”严中伶表示,“做空需要具备与做多不同的个性和能力,有些人的个性不愿意去做空股票.看坏就不买,不太喜欢再去吐一口痰.”

6.私募基金发展趋势 篇六

发展投资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完善资本市场功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资本结合产业的重要形式,是资本市场中重要的机构投资人,它的发展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向、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培育优质上市资源,有利于推进产业重组和经济结构调整,它将是资本市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交易股权,按照基金所投企业的成长阶段不同又可以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夹层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并通过对所投资企业进行结构重整和生产要素整合,提升企业的市场价值,也能发展出大批优质上市公司资源。国内又有人将投资于技术和盈利模式都比较成熟的企业成长期的基金称为产业投资基金。

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意义

(一)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疏通直接融资渠道,改善资本市场结构。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过低,造成金融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同时又存在着中小企业、农村地区融资的困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形式,在寻找投资信息、管理投资项目等方面具有信息和技术优势。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引导资金流向,促进直接融资发展,分散银行体系风险,改进中小企业、农村地区融资。

(二)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推动产业重组和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有效整合资金、技术、管理等市场要素的金融工具,可在产业重组、自主创新等方面中发挥主导作用,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业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三)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化解宏观调控的负面影响,降低经济硬着陆风险。当前,宏观调控对于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经济结构性差异,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面临的市场环境各不相同,宏观调控政策难免会对一些特定行业、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通过微观主体引导资金的流动,与宏观调控手段形成互补,并一定程度上化解宏观调控负面影响,降低经济硬着陆风险。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是金融机构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的重要内容。目前,金融机构的资产仍较单一,金融机构缺乏多样化、风险分散的资产配置方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高回报、高风险的特点,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相关系数较低。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的不同,在贷款、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资产之间进行合理的配置,实现对风险的更有效管理。

7.以科学发展观看我国私募基金发展 篇七

经过多年的发展, 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等构成的, 具有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参与交易的产品主要包括票据、债券、股票、基金、外汇和黄金等, 基本涵盖了现货、回购、远期与期货等重要交易机制。

基金是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 可以分成多种类型。按募集方式来划分, 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类, 也就是说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 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 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 界定为公募和私募, 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二、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简况

我国的私募基金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异军突起, 虽然发展迅速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性支持, 其运行和发展始终以地下或半地下的方式进行。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萌芽阶段:

1993年至1995年, 是我国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萌芽阶段。这期间, 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从经纪业务走向承销业务, 大客户将资金交由证券公司代理委托投资, 与证券公司之间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 私募基金初具雏形。大客户的委托投资基金大多发展为隐秘的一级市场基金。为了吸引资金, 一些营业部, 利用自身优势在一级市场认购新股, 实现较高的收益率和低风险效果。

2.形成阶段:

1996年至1998年是我国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形成阶段。此阶段上市公司将从股市募集来的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 众多的咨询公司, 投资顾问公司以委托理财的方式设立、 运作私募基金, 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 私募基金逐渐成形, 开始初步发展。

3.盲目发展阶段:

1999年至2000年是我国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盲目发展阶段。此期间, 综合类券商经批准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股票市场的较高收益使得大批上市公司更改募集资金的投向, 私募基金的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 但更多地是以操纵股价等违规操作手法获利。

4.规范、调整阶段:

2001年至今是我国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逐步规范、调整阶段。股市持续低迷使得大批私募基金因亏损而出局, 大部分公司承诺的保底收益水平下降。在优胜劣汰之后, 私募基金正逐步走向规范。政策层面也有所松动, 开始逐步允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有限度地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私募基金操作策略有所调整, 如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

5.走向阳光化阶段:

2004年, 私募基金开始与信托公司合作, 推出信托投资计划, 标志着私募基金正式开始阳光化运作。

6.规范试点阶段:

2006年, 证监会下发了有关专户理财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 规定基金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 每笔业务的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 基金公司最多可从所管理资产净收益中分成20%。由于专户理财只向特定客户开放, 且有进入门槛、不能在媒体上具体推介, 事实上就如同基金公司的私募业务。

7.进入国际化阶段:

2007年, 《合伙法》颁布, 私募基金开始建立合伙企业, 标志着私募基金的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

三、我国私募基金可行性分析

经过证券市场近20年的发展, 我国发展私募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 无论是从市场的角度还是从技术管理角度看, 发展私募基金都具有可行性。

1.私募基金在我国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在我国20多年的经济持续发展中, 个人资产在急剧增长。美林银行发布的《2005全球财富报告》显示, 2004年全球拥有流动性资产超过l00万美元的富豪已经达到830万人, 其中我国有30万人, 并以极快的数字在提升。同时,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和经济运行结构的市场化, 社会上有大量闲散资金, 如教育基金、扶贫基金、互助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 都有保值增值的压力。私募基金的合法化, 将极大地满足这类客户的需求。

2.有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者队伍成长起来。

私募基金产权关系明晰, 利益约束硬化, 激励机制透明, 可以有效解决投资者和经理人的利益机制问题, 为优秀的人才最大潜能的发挥提供条件。因此, 私募基金的管理与运作实质上就是资本与智力相结合的过程。据调查, 目前地下私募基金管理层的整体素质较高, 其中博士和硕士所占比例相当高。在私募基金巨额收益预期的诱惑下, 不少证券行业的精英投身私募基金行业, 如券商的操盘手、研发专家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股评人士, 其专业知识深厚, 市场营销过硬。私募基金的投资理念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况, 趋势投资与价值投资、分散投资与集中持股、关注重组与关注成长性, 基金经理各有侧重。这为私募基金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才。

3.私募基金的内在规则已基本形成。

通过借鉴国外经验, 我国私募基金已探索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基金运行模式, 不少私募基金的内部运作甚至比公募基金更加公平严格, 更加接近国际水准, 部分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已开始运用美国的相关市场规则和公司管理章程。私募基金自身也在积极探索基金治理机制问题, 如一些地下基金邀请大投资者做基金的监管人, 大额投资须经投资人同意等。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风险分摊机制上, 中国地下私募基金还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即基金管理人一般持有10%的股份, 一旦发生亏损, 将优先被用来支付, 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的一致。

4.我国已存在大量带有私幕性质的理财产品并得到相关法规认可。

银、证、信、保等金融机构自行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 都带有“私募”性质, 并在各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制定的《金融机构从事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下统一理财产品的游戏规则, 如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计划。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也体现了私募的特点:其第4条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在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其第6条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 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 (含200份) , 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含5万元) 。显然这些规定都是针对私募基金性质的。

5.有利于金融风险的降低。

在我国, 由于投资渠道单一, 可供资本主体进行投资品种很少, 致使金融资源过分集中于银行。同时, 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体系非常不健全, 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存在, 致使银行部门在信贷过程中, 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如果发展私募基金,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 分流一部分银行存款, 分散银行部门部分金融基金。同时, 私募基金的灵活运作以及风险共担的运作机制, 可以有效的提高社会投资效率, 改善社会经济, 促进基金业的合理有效竞争, 可以在另一个层面上, 降低整个社会的金融风险。

6.有利于我国证券业界提升创新管理能力。

从长远来看, 私募基金将在投资理念、投资目标、投资手法等方面对券商产生积极的影响, 对券商业务国际化起到推动作用, 促使券商业务格局发生变化, 形成以企业再造为核心的“大投行”业务链和满足需求为目标的客户关系, 对券商形成资本品种创新的压力。

7.发展私募基金将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由于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私募基金的推出不仅增加了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品种, 也拓展了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另一方面, 随着私募基金纳入规范合法发展的轨道, 并且私募基金以其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机制, 将打破基金市场的垄断。引进竞争机制, 减少交易成本, 促进金融创新, 提高投资效率, 为我国基金市场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8.有助于资本市场多元化科学发展。

作为一个新兴市场,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短短十几年的建设, 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作出了重要贡献,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发展私募基金可以提高市场流动性, 私募基金的良性发展, 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发展, 建立我国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机制, 提高市场流动性。发展私募基金, 有利于发展多样化的投资者队伍, 优化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四、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前景

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 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 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在我国, 目前虽然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从事的集合证券投资业务却早已显山露水, 从一定程度上说, 它们已经具备私募基金应有的特点和性质。1996年我国的私募基金初具规模, 达到950亿-1100亿元, 1997-2001年私募基金每年净增加1000多亿元, 2001年达到顶峰7600-8800亿元。2002年以后, 由于证券市场不景气, 私募基金规模有所收缩, 但总规模仍在6000-7000亿元之间。中国私募基金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中的重要力量。但美中不足的是, 它们只能默默无闻地生存在不见阳光的地下世界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 中国基金市场的开放已为时不远, 国外基金可以进入中国市场, 未来市场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 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 应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 让其早日步入阳光地带, 这不仅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而且可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 减少交易成本, 推动金融创新, 并不断创造和丰富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 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私募基金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 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 不上市流通。在基金封闭期间, 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 封闭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 故运作期稳定, 无资金赎回的压力。 (2) 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 私募基金在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 加之政府监管比较宽松, 故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 收益回报通常较高。 (3) 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 故基金管理人的敬业心极强, 并可用其独特有效的操作理念吸引到特定投资者, 双方的合作基于一种信任和契约, 故很少出现道德风险。 (4) 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 能为客户量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 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除投资全球股市外, 还大量投资外汇、期货等, 创造了很高的收益率。 (5) 组织结构简单, 经营机制灵活, 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自由度高。相对于组织机构复杂的官僚体制, 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 私募基金竞争优势明显。

中国持续增长的经济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全球私募资本。私募资本过去数年在中国市场的投资收益普遍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 这正是吸引众多投资机构加快入华的主要原因。资本市场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作用越来越显著, 其功能的完善和创新发展已经成为今后相当长时期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私募基金是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发展私募基金成为了重要的任务之一。

五、总结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发展各类金融市场, 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的基础是金融产品, 没有产品就没有市场。资本市场就是依靠股票、股权、债券、基金、信托产品、长期信贷等等的金融产品或者说资本市场工具才得以存在的。因此, 只有加强私募基金监管, 使私募基金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才能为资本市场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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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符斌.关于我国私募基金发展趋势的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 2003, (5) .

8.基金理财仍是大趋势 篇八

受累于股市泡沫的破灭,如果从2008年初算起,那么去年所有的股票型基金没有不亏损的。面对自身的财富不断缩水,相信不少持有人对基金理财的看法又有了些动摇和疑惑。

那么让我们看看基金理财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其实投资工作也像医生、律师职业一样是一项专业服务。一般人都能理解,看病需要找医生,打官司需要请律师。证券投资呢,表面看谁都能做投资,其实不然,投资需要相当多的专业化知识以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做好。随着证券市场由资金推动型向价值驱动型的转变,要想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投资者必须对宏观经济变化、行业、公司基本面等有深入研究和把握。加上当前全球经济与股票市场的联动性越来越高,股票市场越来越开放,投资者不仅需要研究国内市场,可能全球市场的动态都要掌握,所以理财这行的专业门槛是一点也不低的,而且是越来越高的。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基金理财在国内发展的时间还不算长,所以这个行业仍有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地方。而且正如医生、律师有好坏一样,基金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良莠不齐。问题的解决应该是认真地选择信任的投资机构而不是否定行业的价值,正如对个别医生的不满意不应使人选择有病也不求医。客观地说,开放式基金是目前为一般投资者提供的最好的专业理财工具之一。首先,基金的信息披露和管理运作是目前金融机构中最严格和透明的,对这个行业的规范发展,投资者要有信心。其次。这些年里基金行业的专业价值也得到充分体现,基金行业作为重要机构投资者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比如在正确投资理念的培养上、在公司治理的完善上乃至良好股权文化氛围的营造上等等方面都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最后,中国基金行业的整体投资业绩更是不可否认的。这几年来大多数的股票型、偏股型基金都是跑赢市场指数的,作为明显对比的是,在成熟市场上,绝大多数基金无法跑赢指数。而中国市场相对并不成熟,其中很重要的一点表现就是中国市场上中小投资者还占到相当大比例,机构投资者的比例相对较小。在这种投资者结构下,“炒”股票的文化就不可避免地盛行。多数投资者买高不买低、市场越热越追涨、股票越便宜越不买的心态造成了市场一次次的大起大落。而身处其中的普通中小投资者又明显属于弱者,处于劣势,这样一轮轮下来的结果必然就是中小投资者整体而言大面积跑输了指数,这点相信很多中小投资者能够切身感受到。

9.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构建由联合社主导的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和行业指导体系,促进供销社联合合作,*****市供销社成立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确保基金合法、安全、有效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二条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每年从市财政“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注入基金,第三条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社有资产收入统筹部分资金注入。

第四条 县(区)供销社以社有资产收益统筹、发展收益等形式注入资金。

第五条 有供销社企业参股或控股的各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注入的资金。

第六条 其他合法收入。第二章 基金用途

第七条 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和股权投资等支持方式,专项用于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和扶贫、救济等其他特定项目的奖励扶持。

第四章 基金管理机构

第八条 为促进基金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组建“*****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年度计划安排、项目选拔、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基金账户暂时设立在*****市盛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亚公司)

第九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奖励和扶持项目的选拔评审、资金发放、跟踪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盛亚公司。

第十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会议,会议议程主要为:审核上年度基金实施绩效、确定本年度基金实施方案及基金奖励扶持标准等。

第十一条 县区供销合作社负责有关基金实施的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五章 项目申报

第十二条 根据“*****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扶持方向和扶持领域,由各县(区)供销社和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初选后,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扶贫、救济等特定项目的申报,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考察、初审后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 申请基金以奖代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运作一年以上;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3、供销社或所属全资企业对申报单位必须是控股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

4、申报期间应有项目投资(支出)发生额。第十五条 申报基金以奖代补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及《*****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报告或可行性论证报告;

4、近期财务会计报告;

5、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六条 申报基金资助扶持的项目应符合公益性原则。

第六章 项目评审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地评审等方式提出评审意见。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各类获奖项目。

第十八条 申报基金资助的扶贫、救灾等特定项目,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资助标准。

第七章 资金发放

第十九条 奖励和扶持资金由盛亚公司按照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直接拨付至获奖项目单位指定的账户。

第二十条 扶贫、救灾等特定项目的资助款由盛亚公司按照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八章 项目跟踪

第二十一条 在奖励和扶持资金发放六个月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相关项目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实施阶段该项目是否继续获得奖励和扶持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 基金宣传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各种形式对基金的实施、优秀项目等进行专题报道,提升基金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第十章 基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基金的增值由盛亚公司接受和管理,并开具相应票据。盛亚公司在财务帐户内设立基金专项科目,对基金增值及合理的基金运作经费支出实行专项管理,当年度支出节余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 基金应接受严格规范的会计和财务管理,设立独立的帐簿,各类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

第二十五条 县(区)供销社要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追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基金实施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对发现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范围使用、违反财经纪律、提供申请材料不实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收回奖励、扶持和资助资金。

第十一章 基金终止及清算

第二十七条 基金设立期间,如遇重大情势变迁,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以调整变更奖励、扶持、资助的金额和规模。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已完成基金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无法按照基金的原则、目标继续从事供销社系统的为农服务工作及特定项目扶持;

(三)基金发生分立、合并。第二十九条 基金如终止,应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共同组成清算组,对基金进行审计清算。清算期间,应继续履行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效协议。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0.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申报材料 篇十

一、《暂行办法》附件中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其中:

(一)上一会计报表纸质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无偿资助企业提供的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复印件。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

(三)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需提供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已发生的贷款凭证复印件。

二、该项目在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三、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完税证明,或企业全年完税税票复印件。

四、ISO9000认证等证书复印件(有证企业)。

附件二:各地区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企业项目资料要求

一、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表

一、表二)作为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

二、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

(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五)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增主要设备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八)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九)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十)企业上一会计报表和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十一)企业上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证明

(十二)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有证企业)

三、部分纸质资料填报要求

为确保上报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下述纸质资料必须使用由申报软件生成的打印件。

(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企业填写内容由申报

系统生成打印,专家评审意见、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在申报系统生成的打印件上填写。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项目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

(五)企业上完税证明汇总表。

附件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四、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六、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1.鹏华基金组合收益呈上升趋势 篇十一

“鹏华基金组合”的目标和定位在于把握行业轮动投资机会,同时均衡配置,并通过仓位控制组合风险。该组合涵盖了两只股票指数基金、一只QDII基金和一只债券型基金,占比分别为:鹏华国防分级母基金(160630)占比15%;鹏华资源分级母基金(160620)占比35%,鹏华信用增利债券A(206003)占比20%,鹏华全球高收益债(000290)占比30%。

今年以来,市场行业轮动效应明显,板块投资逻辑并未改变,其中国防军工、资源板块值得关注。在中俄联合声明和萨德事件,以及近期发布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之后,预计整体军工行业的发展将加快进度,军工改革的各个方面都有望获得新的突破,长期利好国防军工板块。借道鹏华国防分级(160630),有望把握军工行业成长的投资机会。此外,在供给侧改革的加速推进下,煤炭限产执行较为到位,而7-8月份是传统需求旺季,随着“金九银十”的到来,旺季需求改善预期有望催化资源板块的下一波行情。

“鹏华组合”中重仓的鹏华全球高收益债(000290),同样是QDII基金中的一款明星产品,不仅高频次大额度分红,更有优异的长期业绩表现。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鹏华全球高收益债人民币年化回报高达11.18%,大幅领先同期国际(QDII)债券型基金的平均回报率7.83%,在市场同类可比的十只基金中排名第一。此外,另一款债券型基金——鹏华信用增利债券A(206003)今年以来表现突出,也是资产配置不可或缺的品种。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鹏华信用增利债券A今年以来收益率为4.11%,在同类产品中排名12(共267名),是稳健型投资者的绝佳选择。

12.我国私募基金规范化发展研究 篇十二

目前, 我国的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宣传的, 私下向少数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富有个人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在我国的产生不是偶然的, 而是基于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宏观经济背景而产生的必然现象, 它是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金融市场日渐成熟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并且逐渐发展壮大的, 私募基金的产生是市场需求与供给共同推动的结果。

纵观我国私募基金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大致经历了下面四个阶段:1993~1995年为我国私募基金萌芽阶段, 出现私募基金的雏形, 这个阶段由于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经纪业务转变为承销业务, 需要定向引进大客户, 形成信任关系, 便开始接受委托代为理财, 形成了最初意义上的私募基金;1996~1998年为我国私募基金形成阶段, 此阶段产生的地下基金更接近于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 众多上市公司将闲置的资金交由证券公司管理, 出现了众多以委托理财方式设立的咨询公司, 投资顾问公司等;1999~2000年可以称为我国私募基金盲目发展阶段, 私募基金的规模急剧上升, 出现了多种不规范的“小作坊”, 其中很多私募基金以操纵股价等违规操作的手法取得利润;2001年以后是我国私募基金逐步规范、调整阶段。自2001年6月出台国有股减持政策后, 股市持续暴跌, 私募基金也同时遭遇重创, 纷纷逃离股市。2005年6月后, 市场环境逐渐好转, 私募基金再次如雨后春笋般顽强地生长起来, 其操作和管理也更趋规范化, 操作风格也有单一的坐庄跟庄发展为多种不同风格。2005年12月29日, 由中央财经大学李建军发布的国内首份《中国地下金融调查》, 调查显示:中国当时地下金融规模高达8, 000亿元, 其中私募基金占到6, 000~7, 000亿元。2006年以来的一轮大牛市行情中, 私募基金风生水起, 总规模或超万亿。可见, 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是惊人的, 其在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当前我国私募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法律缺失导致市场非正常发展。

对于采用以公司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 其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障碍就是双重征税的问题。根据《公司法》规定, 既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又要对公司个人所得征收所得税, 这无疑大大加重了私募基金的税负。此外, 较高的管理成本和繁杂的投资者变更手续也使得目前这类私募很难有较大发展。

对于民间以各种形式存在的“私募基金”, 其最大障碍就是合法化的问题。目前, 它们大都处于相关法律空白的状态, 这表现为多方面的问题:第一, 资金来源复杂, 部分投资主体不合格, 甚至有非法资金流入。第二, 缺乏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资格限制。第三, 目前的私募基金普遍承诺过高的保底收益, 加大了其运作风险。第四, 由于缺乏监管和信用体系薄弱, 私募基金经理侵占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2、市场环境不完善导致市场风险不可控。

我国证券市场从诞生到现在不过十多年的历史, 与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上百年的证券市场发展历史还远远无法相提并论。市场的不成熟、不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私募基金的发展。一方面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 其质量参差不齐, 很多不具备长线投资价值。虽然近年来随着市场牛市的发展, 已有不少较优质企业登陆A股, 一些在海外上市的企业也陆续回归国内市场, 但总的来看, 目前的上市公司无论在质量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和做空机制的缺乏, 使得私募基金缺少避险工具, 盈利模式单一, 只能靠天吃饭。私募基金的盈利模式应该是多样化的, 具体来说, 应该包括三种基本类型:投机型、投资型和套利型。而由于我国市场的先天不足、制度缺陷, 使得私募基金只能依靠股价的上涨来盈利。当市场形势比较好时, 私募基金往往能获得较大的发展, 规模不断扩大, 而一旦市场步入熊市, 多数私募基金则会离场, 甚至爆仓身亡。

三、对规范化发展我国私募基金的政策建议

1、完善对我国私募基金的立法。

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没有对私募基金做出任何直接的规定, 许多相关法律对私募基金的问题也总是避而不答。虽然法律的制定总是有滞后性, 但随着私募基金整体的不断发展壮大, 对其进行立法已显得必要而紧迫。

首先, 建立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准入制度。由于我国信用机制不健全、投资者整体不够成熟、新兴市场风险更高等原因, 我国应适当提高私募基金准入的门槛, 建立严格的私募基金准入制度, 并且对其设立采取登记备案制度。在私募基金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上, 一是要对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和范围作出认定;二是对合格管理人的条件作出认定。

其次, 应规范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在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上, 相关法律应明确其必须以“非公开”的方式进行募集。限制公开做广告, 禁止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一切公开宣传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招募广告。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 避免私募基金公募化, 避免私募基金从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的公众投资者处募集资金。

再次, 应规范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目前, 我国私募基金除了有官方背景的券商集合投资理财计划和信托型私募基金外, 大量的民间私募基本都是以契约型作为其组织形式。本人建议可以采取国外私募基金的主流形式有限合伙型, 由于它较好地解决了基金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较好地克服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因此应鼓励并引导私募基金采用这种组织形式。

2、应加强对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

第一, 要明确私募基金的监管机构, 组建全国私募基金业协会, 使之发挥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职能。采用以证监会为主、私募基金行业协会以及基金托管人为辅的监管模式;第二, 建立私募基金的备案制度, 为了便于监管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 控制私募基金投资风险的社会影响, 可以借鉴2004年美国SEC对私募基金备案规定, 要求我国投资者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管理资产规模超过一定规模的私募基金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第三, 对于我国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上, 我国应对其进行立法监管。目前, 私募基金投资者的资金大多数是合法资金, 但也有违规资金。对资金来源合法性的审查责任应交由监管机构, 在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时对其资金来源进行审核;第四, 规范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揭示以控制其风险。我国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方式可以采用国际已经普遍承认的披露方式和原则, 即既要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又要在信息披露频率上给予相对宽松的政策。

3、改善我国私募基金投资环境。

要促进我国私募基金的良性发展, 除了应在其相关立法上予以规范外, 还应该从改善我国私募基金的外部投资环境入手。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投资渠道狭窄等诸多问题, 使得私募基金没有良好的生存土壤。完善我国金融市场, 从而改善私募基金的生存环境, 应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 积极引导上市公司扩大分红比例。2007年政府的印花税收入达到创记录的2, 000亿元, 再加上交给证券公司的佣金, 使得交易成本远远高过上年上市公司的分红, 从而使股市成为一个负和的市场。这样的状况, 有可能助长市场的投机风气, 反映在股价上就是价格走势极不稳健, 容易暴涨暴跌, 从而股市难以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投资型的市场。对于私募基金而言, 这样的生存土壤会使得其具有操纵股价的倾向, 业内的投机风气难以改变。

第二, 发展多样化的投资工具, 并适时推出做空机制。目前, 我国私募基金一遇到股市步入熊市立即出现难以生存的局面, 从未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处境。我们应借鉴国外对冲基金成功的发展经验, 尽早推出股指期货和做空机制, 为私募基金提供避险工具, 使其具备更多的盈利模式和更顽强的生命力。

第三, 借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功经验, 考虑在主板市场里的部分板块和即将推出的创业板里试行引进做市商交易制度, 与现有的竞价交易制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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