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2025-03-18

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共14篇)

1.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一

XXX煤业 管理人员安全承诺书

本人作为煤矿的基层管理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人,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为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听从矿领导管理,高度重视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严格按照《七条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生产条件,落实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与职工同上同下,明确责任,加大现场管理,着重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二、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对本企业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执行煤矿行业标准,严格遵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四、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三违” 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和违章行为。

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和参加班前会,做好岗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预控工作,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处理工作。

六、定期参加、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 解决、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七、严格遵守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发现瓦斯等异常情况时严格执行断电撤人制度;加强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

八、安全生产,从我们管理人员树立起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规范正确的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提高,持续改进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XXX煤业有限公司

矿长签字: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2.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二

关键词: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水平

0 引言

随着我国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信息逐渐成为现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显著特征。信息的采集、传递、处理、控制和管理成为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科学中重要的技术基础, 也成为实现矿山生产、管理、安全保障等现代化程度的技术保障。

1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工作原理

1) 首先在井下的各个工作面和所有人员可能经过的通道中安放若干个信号收发器, 具体数量和位置根据现场实际工况和要实现的功能要求而定, 并且将它们通过网络布线和地面控制中心的计算机联网。

2) 同时在每个下井人员佩带的矿灯上安置一个信号感应器, 当下井人员进入井下以后, 只要通过或接近放置在坑道内的任何一个信号收发器, 信号收发器即会马上感应到信号同时立即上传到控制中心的计算机上, 计算机马上就可判断出具体信息 (如是谁、在哪个位置、具体时间) , 同时把它显示在控制中心的大屏幕或电脑显示屏上并做好备份, 管理者也可以根据大屏幕上或电脑上的分布示意图点击井下某一位置, 计算机即会把这一区域的人员情况统计并显示出来。

3) 控制中心的计算机会根据一段时间的人员出入信息整理出这一时期的每个下井人员的各种出勤报表 (如出勤率、总出勤时间、迟到/早退记录、未出勤时间等) 。另外, 一旦井下发生事故, 可根据电脑中的人员分布信息马上查出事故地点的人员情况, 然后可再用特殊的探测器在事故处进一步确定人员位置, 以便帮助营救人员以准确快速的方式营救出被困人员。

2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技术内容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由地面监控中心主计算机在软件数据库支持下, 采用射频技术, 通过传输接口和巷道铺设的通信电缆, 定时对井下询问接收站进行数据巡检和信号采集, 将其接收到的由区间内KGE18员工电子识别卡发射的无线数据信号, 由传感器采集的瓦斯等环境数据信息经软件处理转换成数字信号和图像, 使井下人员 (或机车等移动目标) 动态分布和环境安全状态在主计算机中得以实时反映, 从而实现井下人员、环境安全状态在井上数字化监控管理的目的。

2.1 射频识别技术及主要特点

射频识别技术 (RFID) 利用射频方式进行非接触双向通信, 实现人们对各类物体或设备 (人员、物品) 在不同状态 (移动或静止) 下的识别和数据交换。它具有以下特点。

1) 操作方便, 工作距离长, 可以实现对移动目标的识别。2) 无硬件接触, 避免了因机械接触而产生的各种故障, 使用寿命长。

3) 射频识别卡无外露金属触点, 整个卡片完全密封, 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尘、防污损、防磁、防静电性能, 适合恶劣环境条件 (如温、湿变化大, 灰尘多, 难以保持卡面清洁的井下环境) 下工作。

4) 对无线传输的数据都经过随机序列地加密, 并有完善、保密的通信协议。卡内序列号是唯一的, 制造商在卡出厂前已将此序号固化, 安全性高。

5) 卡内具有防碰撞机制, 可实现同时对多个移动目标进行识别。

6) 信号的穿透能力强 (可穿透墙壁、路面、衣物、人等) , 数据传输量小, 抗干扰能力强, 感应灵敏, 易于维护和操作。

2.2 射频识别系统的硬件组成和工作原理

典型的射频识别系统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射频识别卡和读卡器。

1) 射频识别卡的部分是由一个电感线圈和一个电容并联后接人集成芯片, 当卡片置于读卡器发出固定频率的电磁场附近时, 由于卡片内的LC谐振电路频率与读卡器发射的电磁波的频率相同, 在电磁波的激励下, 使电容C1产生电荷。在电容Cl的另一端接有一个单向导通的电子泵, 将电容Cl内的电荷送到电容C2储存。当所积累的电荷达到一定程度时, 电子开关自动打开, 为其它电路提供工作电压。当卡片获得了能量并产生上电复位后, 原本处于“休眠状态”的卡片被激活并将含有自身种类识别码标志、制造商标志等信息代码调制到载波上经卡内天线发射出去。

2) 读卡器的硬件组成及其工作原理。读卡模块是采集射频识别卡的第一门户通道, 也是读卡器中最重要的一个功能部件, 读卡模块内部集成了无线接收电路及发生基波信号的功率输出电路, 配合外部连接的电感线圈 (天线) 工作。晶体振荡信号经分频、选频、预放电路处理后输出驱动外部的高频天线, 在天线附近形成高频电磁场。当射频识别卡出示在读卡器的读出范围时, 卡内电路从电磁场取得电能作为其工作电源并启动芯片工作, 向高频天线辐射含有串行数据的高频信号, 经读卡模块内电路的解调、带通滤波整形后由OUT脚输出卡的序列串行信号。读卡器采用微处理器控制, 通过RS232转换模块实现与主控机之间的信息交流。

3) 系统功能设计。将读卡器安装在井下一些重要的峒室、危险场合 (如盲巷) 等需要监控的地方, 分布区域的大小可视井下具体环境而定。射频识别卡内嵌在矿灯中, 无需附加携带装备。在井下, 员工只要穿过感应区域, 读卡器就将接收到的数据经传输电缆传送到地面中心站, 处理后保存到数据库服务器中。可实现的功能包括: (1) 井下人员查询功能实时查询当前井下人员的分布情况 (分布区域的大小由读卡器的分布情况而定) ;查询任一人员某一时刻所处的位置;查询任一人员当日或某日的活动踪迹。 (2) 安全保障功能丢失报警:班末清点人员时, 如发现人员丢失则报警;或者发现井下人员超过规定时间, 自动报警提示并提供相关人员的名单。救护搜寻:可对事故现场被埋人员进行搜寻和定位, 以便及时救护。 (3) 统计考勤功能对下井人员进行下井次数、井下停留时间等信息分类统计, 便于考核;与此相应的中长期数据储存和有关报表的打印。

3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的基本功能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为煤矿管理人员提供人员进出限制、考勤作业、监测监控等多方面的管理信息,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通过该系统立刻可以知道该作业面工作人员及其数量, 保证抢险救灾和安全救护工作的高效运作。

1) 通过实时显示查询井下情况。 (1) 任一时间井下或某个地点究竟有多少人, 这些人都是谁。 (2) 每个人在井下任一时间的活动轨迹。 (3) 查询一个或多个人员现在的实际位置, 方便调度中心可快速正确地联系该人员。 (4) 查询有关人员在任一地点的到/离时间和总工作时间等等一系列信息, 可以督促和落实重要巡查人员 (如瓦斯检测人员、温度检测人员、排风人员等) 是否按时、到点地进行各项数据的测试和处理, 从根本上杜绝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相关事故。 (5) 可实现多点共享供多个领导同时在不同地点查看。

2) 井下人员每时每刻在坑道的实时动态分布。根据井下实际地理情况制作相应动态图, 使井下情况生动形象一目了然。

3) 自动统计出各类人员下井的各种报表。 (1) 生产人员的下井时间报表、出勤月报表、加班报表、请假或缺勤报表等管理所需依据并可生成工资报表等。 (2) 制定和统计管理人员的巡查情况报表等等。 (3) 其他人员如参观、考察人员是否按要求到指定区域等。

4) 一旦发生各类事故, 立即能查出有多少人遇险, 遇险人员在哪里, 他们是谁。

5) 抢险时采取移动式识别装置, 更准确快速识别遇险人员具体地点和位置, 提高抢险效率和救护效果。

4 结语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原理和方法, 密切结合自动检测与传感器技术、计算机仿真、计算机通信等现代高新技术, 可以把我们关注的那些有决定性影响的参数检测并按规定的方式显示出来, 当它们之中有一个或几个出现异常时, 系统就会按照事先设计的模式发出警示信号, 或者给出未来趋势预报, 在紧急状态下, 还会进行必要的应急控制, 以便抑制事故发生或减少危害波及的范围。这样, 可望将重大危险源或隐患引发的事故控制在最低程度, 对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技术领域的科技进步起着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3.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三

【关键词】GPRS技术;读卡器;数据传输

【中图分类号】X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9-0190-02

引言

随着数字蜂窝网络GSM在全球的广泛应用和人们对无线数据应用的迫切需求,GSM系统的分组交换无线数据业务GPRS(GeneralPacketRadio Server)也逐渐推广普及。煤矿井下生产由于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复杂的地质条件的限制,要实现上级部门的管理系统和实际生产部门(矿井)之间的数据的传输和资料的收集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若选用有线电缆或者是光纤敷设则会提高企业成本并不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此时若采用GPRS无线传输的模式,则会取得最好的效果。

1、GPRS技术简介

GPRS(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是通用分组无线业务的简称,由基于TDMA方式的GSM系统实现,基本功能是在移动终端和Internet网络的路由器之间传输分组数据。GPRS网络是移动业务与数据业务结合的多功能网络,为GSM网络向3G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基础。GPRS允许用户在端到端分组转移模式下发送和接收数据,而不需要利用电路交换模式的网络资源。从而提供了一种高效、低成本的无线分组数据业务。特别适用于间断的、突发性的和频繁的、少量的数据传输,也适用于偶尔的大数据量传输。

GPRS数据通信终端通常采集了SIM卡以进行无线连接,标准的RS232接口或者USB接口用以配置内部自动网络连接,并集成协议处理模块进行GPRS协议处理。根据一般远传系统的构成结构,本系统中GPRS组网构成如图1.1所示:

2、西门子MC55通信模块介绍

MC55模块是西门子公司推出的GSM/GPRS三频模块,是当今市场上尺寸最小的三频模块。主要为语音传输、短消息和数据业务提供无线接口,MC55的端到端连接器是通过50针0.5 innl宽的引脚连接到芯片应用平台的。50个引脚用于控制各个逻辑单元,传输数据和音频信号,并供给功率提供队列。模块内部集成了完整的射频电路和GSM的基带处理器,适合于开发一些GSM/GPRS的无线应用产品,如移动电话、PDA、远程测量、定位和导航等系统和产品,应用范围十分广泛。MC55的系统功能特性如下:

支持GSM900/DCSl800/PCSl900三频。

支持数字、语音、短消息。

支持GSM07.07和GSM07.05增强型AT命令集。

高集成度:体积超小35*32.5*2.95mm,仅5.5g;

电流消耗:休眠状态为3mA,空闲状态为15mA,发射状态为260mA(平均),1.6A峰值;

温度范围:20~55摄氏度;

3、GPRS数传模块设计

MC55是目前尺寸很小的GPRS模块,内嵌TCP/IP协议栈,支持分组业务功能,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易用性,很适合在无线终端中作为通讯模块。MC55有50个引脚,按功能可以分为四个功能模块:电源充电管理,双串口,双音频接口,SIM卡棒口。通过50针0.5mm宽的引脚端到端连接器连接到芯片应用平台。MC55的50个引脚用于控制各个逻辑单元,传输数据和音频信号,并供给功率提供队列。一个多用途的音频概念提供各种各样音频接口,每种接口都可用在端到端连接器上,微控制器利用AT指令,可以轻松地来回接通1个数字音频接口(DAI)和2个模拟音频接口,并且选择不同音频方式的命令。MC55在单电源3.3V~4.8V下工作,在系统设计时使用锂电池供电,为使MC55模块能正常工作,还需要加入以下电路。

1)SIM卡接口

模块支持外部SIM卡,可以直接与3.0V的SIM卡或者1.8V的SIM卡连接。在MC55的基带处理器上有一个综合SIM接口,他直接接线到主机接口(端到端连接器),用于连接到外部的S1M卡座。SIM卡有6个引脚CCCLK,CCVCC,CCIO,CCRST,CCIN以及CCGND分别对应接在MC55的第1到第6个引脚上。为保证EMC(电磁兼容性),模块的连接器和SIM卡座的引脚之间的距离不要超过20 cm,为了达到最佳的效果,在SIM支架下敷设一层铜隔离网,该层敷铜与SIM卡的CCGND引脚相连。CCVCC和CCGND之间的两个电容要离引脚尽量近,并且走线尽量阻抗低,以滿足规范要求。另外50根扁平适配线长度也不能超过20Ccm。SIM卡连接的电路如图3.1所示。

2)MC55与S3C44BOX的接口电路

MC55与微控制器之间是通过串口进行连接的,系统中使用MC55的串口O与S3C44BOX的串口1来实现TCWIP网络通信,微控制器通过AT指令来实现与MC55之间的命令和数据交换。MC55的开关机、工作方式、工作状态等均由S3C44BOX控制。它与S3C44BOX的接口电路如图3.2所示。MC55的50个引脚中电源引脚有5个,且电压都是3.3~4.8v,因此这里将5个引脚连在一起,直接接到外部电源上,同时为了减少电磁干扰,在电源和地之间加了IOOPF的小电容,MC55使用专用的Intemet网络AT指令连接网络,通过引脚GACTIVE,GSMIGT,GSMRST,TXDl,RXDl,RTSl,CTSl,DSRl,DTRl,DCDl,RLl与S3C44BOX一起协同工作,完成无线的数据传输功能。

至此,GPRS数传模块设计已全部完成,MC55上电后,即能正常工作。

4、GPRS无线传输实现过程

GPRS模块采用的是MC55模块,该模块是即插即用的,本身已经实现了PPP/TCP/IP协议。在设计时,因为串口的速率可以达到115.2 kbit/s,而GPRS远程通讯的理论最高速率170kbit/s,实际速率通常为30~70kbit/s,因此串口速度满足我们远程数据传输的要求。我们就利用9针串口来实现数据的传输。微控制器S3C44BOX和MC55之间通过串口连接,因此只需此部分驱动串口即可。

因此设备不需要时时刻刻都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数据传输,所以在本设计中采用中断方式驱动UART。对串口O的操作包括这几个函数。

Uint Uart0 init(void)

功能描述:初始化串口O,设置其工作方式为模式1,8位UART,数据传输率为可变;

void uartO sendbyte(void)

功能描述:向串口。发送字节数据,并等待发送完毕。

void uart0 sendstr(uint8 con*str)

功能描述:向串口。发送字符数据,并等待发送完毕。

char UaxtO Receive(void)

功能描述:将数据送到232接收缓冲区。

5、总结

4.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四

1、不到非法煤矿务工,不到非法采掘工作面作业。

2、绝不违章作业、违章蛮干。

3、拒绝煤矿业主和矿长指派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工作任务。

4、对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有举报义务。举报电话:0839--42027162014年年日 承诺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业主签字:“五长”签字:

“五科”签字:

“五队”签字:

职工:(职工承诺签名见附页)

5.管理人员安全承诺书[范文] 篇五

作为新华煤矿的一名管理人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家庭的一员,同时也是煤矿的一份子;安全不但是我的权利,而且是我应该对家庭和企业应尽的责任。作为煤矿的一名管理人员,我深刻认识到在煤矿上班期间,在井下施工中,时刻都会受到透水、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等事故的威胁,工作中稍有疏忽,其潜在的危险随时会转化成人身事故。因此,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我煤矿安全工作的整体推进,在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努力到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国家及 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知识来武装自己,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2、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个人安全负责。

3、在平时的作业和检查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各种井上、井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配合协助安监部和其他部门做好煤矿的安全检查工作,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坚决杜

绝“五大伤害”带来的危害。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5、遵守国家、省、市、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各条巷道的逃生路线。

6、积极参加和组织煤矿的各种安全学习,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课、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说安全标准话、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努力做到身边“无三违、为隐患、无事故”。

7、积极参加煤矿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积极参加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姓名:矿长:

6.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例分析 篇六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 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

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

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不少于500字)

二、材料:潞安某矿煤矿储运处发生一起重大触电伤亡责任事故,6人触电,其中3人死亡3人经抢救脱险。当天上午,储运处煤矿10人准备上煤,但是10米长的皮带运输机所处位利上煤,他们在组长冯某的指挥下将该机由西北向东移动。稍停后,感觉还不合适,仍需向调整。当再次调整时,因设备上操作电源箱里三相电源的中相发生单相接地,致使设备外壳带电,导致这起事故发生。

事故分析,皮带输送机额定电压为380 V,应该用四芯电缆。而安装该机时,却使用三芯电缆。电源线在操作箱(铁制)的人口处简单地用麻绳缠绕,并且很松动。操作箱内原为三个15 A螺旋保险,后因多次更换保险,除后边一相仍为螺旋保险外,左边、中间二相用保险丝上下缠绕钩连。中间相保险座应用两个螺丝固定牢,实际只有一个,未固定牢致使在移动皮带机过程中,电源线松动,牵动了操作箱内螺旋保险底座向左滑动,造成了中间一相电源线头与保险丝和操作箱铁底板接触,使整个设备带电。这些工作人员为临时工,只经私人介绍,仓库就同意到煤矿储运处干活,没有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

1.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的最大电流称为()A.感知电流

B.摆脱电流 C.致命电流 D.室颤电流 2.在TN系统中,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进行()。

A.保护接零 B.保护接地 C.重复接地 D.保护接零和接地

二、多项选择题

3.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击可分为()。A.单相电击

B.两相电击C.跨步电压电击D.直接电击 4.属于基本安全用具的是()。A.绝缘手套

B.绝缘靴C.绝缘杆 D.绝缘夹钳 5.漏电保护器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的重要措施,以下应该安装漏 电保护器的是()。

A.所有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 B.安装在潮湿或强腐蚀场所的电气设备 C.临时性电气设备D.触电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插座

三、简答题

6.简单分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7.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和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哪些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附参考答案:

一、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1、该采区左翼工作面要立即停产整顿,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待系统稳定后,组织测风员和瓦斯检测员进行风量测定和瓦斯浓度测定,风量和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后,方可移交生产。

2、加强瓦斯管理,健全瓦斯管理制度。

3、要加强重点瓦斯工作面管理工作。

4、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鉴定工作。

5、要增加矿井安全投入,健全瓦斯检测的“二道防线”,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加强矿井通风技术力量。

8、合理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二、1.B 2.A 3.ABC 4.CD 5.BCD

6.(1)临时工在移动设备时,未切断操作箱上的进线电源。

(2)移动式皮带机未按规定安装接地或接零,也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3)对临时工管理混乱。人厂的临时工,没有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没有 进行上岗前各种安全教育。

7.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以下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但应注意到拉线开关和平开关只能控制一根线,有可能切断零线而没有断开电源。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

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到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 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 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员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断电。②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7.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七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在遏制超定员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下井带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井下作业人员考勤及井下人员分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生成的大量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 可定量掌握井下人员的活动规律, 发现违规、违章以及系统故障等隐患, 及时予以整改, 提高管理水平[1]。笔者参与开发的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人员数据分析软件可从系统中采集数据[2], 并对其进行时域、面域分析, 最终生成多种数据曲线, 用于指导安全生产。本文以下井人员总数曲线为例, 对该软件在下井人员交接班管理及井下人员定位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介绍。

1 数据曲线分析原理

数据曲线分析是指从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采集数据, 将数据按某种规律分布在二维图上并拟合成曲线, 然后对该曲线的形状、形成原因等进行分析, 并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指导工作[3]。

常用的数据曲线分析方法有时域分析法和面域分析法。时域分析法是以时间为横轴, 以井下人员数量为纵轴, 对某段时间内某点的数据曲线进行分析的方法。面域分析法是以井下区域为横轴, 以区域人员数量为纵轴, 对多区域某段时间的数据曲线进行分析的方法。

本文从时域分析的角度, 介绍人员数据曲线的应用。

2 人员数据曲线分析在交接班管理中的应用

2.1 煤矿交接班制度

通常规定煤矿下井人员交接班在井下现场岗位进行。交班人必须在井下工作面、机电硐室等处等待接班人到来, 将安全、生产进度、设备、动力、运输、煤仓存煤等情况告知接班人, 接班人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对、落实、认可、就位后, 交班人方可离去[4]。鉴于某些重特大事故因发生在交接班时间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教训, 有专家提出除带班领导、区队长、班长、放炮员、瓦斯巡检员、机电硐室值班人员等特定人员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外, 其他工作人员宜在井上交接班, 以避免交接班时大量人员聚集在井下。但该交接班方式延长了交接班过程, 增加了管理困难。目前大部分矿井依然采用井下交接班制度, 也有矿井采用井上交接班制度。

2.2 下井人员总数曲线分析

图1为分别采用井下交接班和井上交接班制度的2个煤矿下井人员总数曲线。曲线上的数据每隔2min取样一次;水平直线为定员数, 下井人员总数高于水平直线即发生井下超员。t1为交接班开始时间, t2为交接班结束时间, T为交接班时间, T=t2-t1。交接班时, 下井人员总数变化较大, 人员总数曲线出现上凸或下凹。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的煤矿在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均在井下, 井下人员总数达到高峰, 形成了曲线的上凸部分;实行井上交接班制度的煤矿在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基本都在井上, 井下人员数量很少, 形成了曲线的下凹部分。如果在下井人员总数曲线上有3个凸起或下凹处, 说明该矿实行的是三班作业制;如果有4个凸起或下凹, 说明该矿实行的是四班作业制。

2.3 下井人员总数曲线对安全生产的意义

(1) 检查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煤矿要求井下交接班, 但下井人员总数曲线在交接班时间出现了下凹或没有明显的上凸, 说明大部分人员交接班在井上完成, 并未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2) 掌握交接班时间。从下井人员总数曲线的敞口宽度T可看出交接班所用的时间, 从而得出交接班的效率和在井下的有效工时率。从大多数曲线可看出, 0点班的交接班时间一般比其他班的交接班时间长。

(3) 监管特定人员的交接班情况。可查询检索出特定人员的井下工作曲线, 以分析其交接班情况。图2显示了某矿带班领导、区队长、班长、放炮员、瓦斯巡检员的日下井曲线。可看出这些与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特定人员的交接班过程大部分在井上进行, 也就是说, 在交接班过程中, 井下并没有这些人员在现场, 对煤矿安全造成了隐患。

3 下井人员总数曲线在人员定位管理中的应用

可利用下井人员总数曲线分析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状况, 如图3所示。图3 (a) 中曲线出现了中断, 说明人员定位系统没有上传数据, 可能发生了线路断线或其他停机故障。图3 (b) 中曲线不符合常规, 表明人员定位系统上传的数据可能不准确或存在造假行为。

下井人员总数曲线还可与瓦斯量日曲线、井下重要设备的开停 (运行) 曲线、产量的日曲线等关联分析, 以更准确地判断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4 结语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人员数据分析软件生成的人员数据曲线可直观地反映煤矿下井人员交接班状况、人员活动情况、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等, 对煤矿安全生产有实际指导意义。该软件已应用于山西省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联网系统和“执法网”系统中,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郑茂全, 侯媛彬.基于CC2530的井下人员信息采集模块设计[J].工矿自动化, 2012, 38 (6) :7-10.

[2]MT 1116—2011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联网技术要求[S].

[3]刘佳, 朱慧, 华钢.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数据模型设计[J].工矿自动化, 2013, 39 (7) :90-92.

8.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八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管理;设备入矿;人员培训

中图分类号:TD4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4)23-0045-02

我国是产煤大国,煤矿企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每年发生的煤矿安全问题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威胁着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煤矿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都造成严重的损失。其中机电事故是煤矿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这主要是由于对煤矿机电设备以及机电技术管理不合理引起的,为了避免这类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1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中机电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机电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严格的监督体系,还包括煤矿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另外,机电职工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也会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煤矿机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机电管理形式主义严重

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都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机电管理也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具体管理规程。但是目前煤矿在实施管理中,存在重视程度不高,管理流于形式等缺点,并没有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有些安全检查员在工作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存在敷衍了事的心理,这样就很难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消除隐患,这也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1.2煤矿机电设备存在一定问题

随着煤矿生产机械化以及自动化的发展,煤矿加大了机电设备的投入,机电设备对煤矿生产效益产生的影响也逐渐增大。但是目前煤矿机电设备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很多机电设备老化问题严重;(2)煤矿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3)有些机电设备配制不合理,与煤矿实际生产不符;(4)缺少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养护维修,对设备的测试技术落后等。

1.3机电职工以及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机电职工与机电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整个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的质量,关系着煤矿生产的安全性。目前煤矿生产过程中,一般一台机械有6人左右操作,但是如果操作人员技术不高、责任心不强等,又或者由于某些失误都可能对煤矿的生产带来安全隐患。另外,煤矿生产工作属于高危工作,并且工作环境比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如果长时间处于这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也会导致失误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2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对策

2.1不断完善煤矿机电管理制度

首先,要完善机电管理的责任制度,需要将煤矿机电设备都分配给相应的负责小组,并将设备安装、养护、维修等每一项工作,都安排给实际的人员,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其次,需要安排工程师、技术人员等对煤矿进行机电技术管理,建立一个机电安装、技术指导、机电保护等一体化的管理制度。最后,需要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机电管理登记制度、机电设备检查制度等,将煤矿安全生产的机电管理工作细分,明确各项工作的细则。制定完善的奖罚制度,对机电工作定期考核,质量标准检查等可以与相关人员的经济挂钩,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以及监督机构,对机电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

2.2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煤矿生产是一项存在危险性的工作,而机电技术管理又贯穿于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这就需要制定一个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网络化、精准化的规划,编写机电设备操作手册、技术指导等手册,并且做好应急处理办法预案,加大对设备的在离线点检工作,包括对机电设备的工作环境以及运行状态的点检工作,利用先进的系统,对点检工作产生的数据进行汇总与分析。

加大对设备的资金投入,更换陈旧、老化的机电设备,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额配制安排。加大对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提升对机械设备的测试技术水平。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修记录,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提早排出隐患。

2.3加强对机电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加强对机电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目的就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系数,避免人员伤亡。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就是培养技术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加强技术人员对机电技术运用以及设备操作注意事项的认识,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并在培训后进行相应的考核,这样能够减少或避免由于技术原因造成的煤矿生产危险;第二就是加强煤矿生产安全宣传,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技术人员实施管理,使每一个工作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技术人员工作的认真态度,避免工作中出现麻痹大意的现象。

2.4对机电设备以及配件入矿检验要严格把关

在机电设备日常检修过程中,当发现设备老化或与生产配制不合理现象,需要及时地更换设备,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更换设备过程中,需要对新设备以及配件进行严格的检验,选用定点生产厂商,设备入矿前,需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合格证。对于一些关键的配件,还需要进行实验室标准测试,如电气插件以及变压器等,经过测试合格后才能投入安装使用。

3总结

煤矿生产的安全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每年都有很多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包括瓦斯爆炸、塌方、机电事故等。其中对煤矿机电事故的应对策略,主要以预防为主,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系数。这就需要加强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还需要对技术、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生产能力,不断地完善煤矿机电设备安装、管理、检修、养护等一体化体系,促进煤矿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覃日强.论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J].煤炭技术,2012,31(6).

[2]王晓艳.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J].矿山天地,2012,31(5).

[3]邢建东,王敏.论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J].企业与管理,2013,24(15).

[4]甘魁民.论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J].工业工程与技术,2012,36(21).

[5]李铬,李春厂,梁睦,等.煤矿带式输送机事故分析及防护措施[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3).

作者简介:张社利(1965-),陕西彬长集团孟村矿业有限公司机电队副队长,研究方向:煤矿机电。

9.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试题3 篇九

1、根据进出风井筒在井田相对位置不同,矿井通风方式可分为中央式、对角式 和 混合式。

2、《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的浓度不得低于20 %,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3、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作 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一通三防”指的是 通风、瓦斯防治、火灾防治、粉尘防治。

5、按煤尘在井下存在的状态可将煤尘分为 浮游矿尘(浮尘)、沉积矿尘(落尘)。

6、矿井通风阻力包括摩擦阻力和局部阻力。用以克服通风阻力的通风动力包括 机械通风 和自然风压。

7、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有 压入式、抽出式 和 混合式 三种。

8、瓦斯在煤层中存在的状态有 游离态 和 吸附态 两种。

二、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

1、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C)

A.房屋B.土地C.生命和财产

2、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如下什么特性:(A)

A.强制性B.建议性C.随意性

3、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B)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A.10mB.20mC.30m4、井下爆破材料库容量如下:炸药为(C)天生产用量:起爆材料为10天生产用量。

A.1B.2C.3D.55、(C)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A.确保安全生产B.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

C.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D.依法从事生产经营

6、安全生产法规立法的最基本依据是:(B)。

A.经济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刑法

7、煤电钻的接地电阻规定不能超过(A)。

A.1ΩB.2ΩC.3Ω

8、掘进巷道贯通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B)以下时,掘井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A.0.5%B.1.0%C.1.5%

9、炮眼深度超过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C)。

A.0.3mB.0.5mC.1.0m10、事故发生地(A)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A.人民检察院B.安全监察管理局C.公安机关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正确划√;错误划×)

1、每个矿井都必须“以风定产”。(√)

2、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5m/s。(√)

3、光学瓦斯检定器不仅能测定甲烷、二氧化碳的浓度,而且还能测定氧气的浓度。(×)

4、井下溜煤眼必要时可兼做风眼使用。(×)

5、每个矿井井下都不得使用小于50㎜以下的防尘水管。(√)

6、每部皮带机头都必须配备消防水管。(√)

7、电气设备着火时,在用水灭火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8、局部通风机不得有循环风。(√)

9、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都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落区。(√)

10、低瓦斯矿井为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³/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³/min。(√)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计40分)

1、“一炮三检”指的是什么?

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放炮地点范围的瓦斯浓度。

2、为了防止有害气体的危害,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答:1.坚持通风2.坚持检查争取主动3.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变废为宝4.喷雾洒水减少生成5.禁入险区避免窒息6.及时抢救减少伤亡

3、煤炭自燃多发生在井下哪些地方?

(1)采空区。(2)巷道两侧受地压破坏的煤柱。(3)巷道中堆积的浮煤或片帮冒顶处。(4)与地面老窑的连通处。

4、一般入井人员必须佩戴的三件物品?入井人员三个严禁?

必须佩戴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

5、煤与瓦斯突出的征兆有哪些?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分为无声预兆和有声预兆两类:

⑴无声预兆:

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由硬软、由薄变厚,倾角由小变大,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煤岩严重破坏等; 工作面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外鼓、掉碴、煤块进出等。瓦斯增大或忽小忽大,煤尘增多。

⑵有声预兆 :

10.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试题 篇十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根据煤炭自燃发火的过程分析,提出采空区煤炭自燃“三带”概念,采空区“三带”为______、______、______。(不自然带、自然带、惰性带)

2、瓦斯在煤体中存在形式有:_______、_______。(游离状态、吸附状态)

3、煤矿井下探水时,必须遵循_ _、___、__、___、的探放水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4、矿井通风系统包括______、______、_____。(通风方式、通风方法、通风网络和通风设施)

5、_________通风使井下风流处于负压状态。(抽出式)

6、采掘工作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1.5%)

7、爆破地点附近_____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严禁爆破。(20m)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以上时,严禁装药、爆破。(B)

A、1/2B、1/3C、1/4D、1/52、停风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措施。(A)

A、3%B、2%C、1.5%

3、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A、2%B、1.5%C、0.75%

4、井下主水仓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应在()排出矿井24小时正常涌水量。(A)

A、20小时B、16小时C、24小时

5、一台局部通风机最多只能向()掘进工作面通风。(A)

A、一个B、两个C、三个

6、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毎()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C)

A、30B、20C、107、提升钢丝绳直径减少达到()数值时,必须更换。(A)

A、10%B15%C、50%

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A)

A、1%B、1.5%C、2%

9、煤矿井下()地点容易发生瓦斯积聚。(C)

A、采空区B、回风巷C、工作面的上隅角和煤巷掘进工作面

10、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时,不准装药放炮。(A)

A、1%B、2%C、1.5%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矿井中的“三专”“两闭锁”:

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

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2、“三人连锁放炮”:

“三人连锁放炮” 是指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至终地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并按照分工,各尽其责,互相监督检查,在各自做好本职工作后履行换牌手续的一种制度。

3、“一通三防”:

答、一通:是指矿井通风;三防:是指防瓦斯、防矿尘、防火灾。

4、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预先制定的应急对策。

四、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偏帮煤增多,煤质变软,说明有冒顶危险。()√

2、绞车在斜巷提升时,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挂红”通常是老窑水的预兆。()√

4、瓦斯和煤尘在井下同时存在时,瓦斯浓度越高,煤尘爆炸下线越高。()×

5、独头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在撤离人员的同时应关闭局部通风机,停止向火区供风。()√

6、为了安全,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流都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7、在掘进巷道排放瓦斯的过程中,要分段排放,严禁一风吹。()√

8、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区,除交接班外,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停风。()×

9、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0、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反风演习。()√

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瓦斯突出前主要有哪些预兆?

答:瓦斯突出的预兆可分为有声征兆和无声征兆两种。

有声征兆: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煤层中产生振动,手扶 煤壁感受到震动和冲击,听到煤炮声和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突出时伴随巨雷般响声。

无声征兆: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的软分层变化。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工作面气温变冷,煤层层理紊乱,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层,有时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和喷钻。

2、煤矿井下生产中,哪些情况需要超前探放水?

答:煤矿井下生产中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

①、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巷道、老空或相邻煤矿时;②、接近含水层、导水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③、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⑦、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⑧、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⑨、接近其它可能突水地区时。

3、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指的是哪六大系统?

答: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指的是: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

4、什么是局部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哪些地点容易出现瓦斯积聚?

答:瓦斯积聚是指积聚瓦斯的浓度大于2%,体积大于等于0.5m3的现象。采煤工作面容易出现瓦斯积聚的地点有:①、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②、刮板输送机底槽内;③、采煤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的边界处;④、采煤机附近风流不畅通的地点;⑤、顶板冒落的空洞处。(井下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有:①、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②、刮板输送机底槽内;③、采煤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的边界

1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策分析 篇十一

关键字:煤矿企业 存在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 对策分析

煤炭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煤炭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之一。本文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角度出发,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来提出一些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系列对策,并对此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从而能够促使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发展,这样就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我国是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的大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煤国。它的煤炭产量占全世界总产量的40%左右。但是,我国也是世界上煤矿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产量作为基础能源在历史上已经具有一定地突破性。但是,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来说,处于比较高的态势。由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疏漏,从而导致85%的矿难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煤矿企业,国家在某个时期内也采取了一些举措,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得到了一些改进。但是,从根本上并没有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从而使安全生产处于十分严峻的趋势。

二、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

1、煤炭行业的整体水平无平衡性。由于长期实行粗放发展的煤炭工业,一些突出的矛盾仍存在。近年来,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年均产能逐步地下降,产业集中度低以及出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地去解决。目前,虽然我国具备世界一流开采技术和装备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及企业集团,但是也有一些普遍井型小、生产工艺落后、防灾抗灾能力低的小型煤矿。这样会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受到了一定地制约性。

2安全基础具有一定地薄弱性。近年来,由于采取了一些方法,比如对煤矿安全质量的标准化、班组的建设、安全培训等等,使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取得了一定地成效。因此,一些刚进入煤炭行业的主业非煤的企业,缺乏工作经验以及一些技术上的管理,这样就促使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地加强。

3、 从业人员素质低又缺乏安全意识性。煤炭开采工作是一个高危行业,需要一些专业技能和高素质的复合性人才。对于过去,人们盲目地认为煤矿开采工作是一项体力劳动,从而造成招工上产生的误区,导致从业人员素质的偏低。所以,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一些自我保护意识。在生产过程中,他们会出现一些违规违章作业情况,从而导致“三违”现象经常地发生,这样就具有一定地严重性。

三、 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并对此对策进行分析

1、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了能够实现经济效益,它的前提条件是安全。随着现代化生产建设的发展,安全具有一定地保障地位。只有对煤矿企业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文化理念,才能使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能够进一步地提高,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能够得到增加。

2、统筹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政策。煤矿企业能够避免一些事故的出现以及减少一些生产的成本,都是取决于科学合理的安全政策。只要安全化管理模式能够建立与实施,这样使矿山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这也是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最终目的。作为一个安全管理者,要从思想上去认识,把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列为整个管理体系的优先事项之一。

3、对于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单位是一线班组。一般情况下,煤矿安全事故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班组。其中,班组是第一现场。因此,要对井前一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使职工们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生产理念,从而使煤矿企业得以保障,这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之一。对于井下安全生产来说,也是班组,但核心在于员工。在培训过程中,要员工牢记 “三违”的危害性,并贯彻一些采掘安全作业规程,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4、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从技术上进行强化。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也随之快速地发展起来。对于一些现行煤炭行业的工艺制造,都不是体力劳动了,而是大量的计算机涌入各个领域,在技术上以及管理中所使用。员工们对工艺操作技能不熟练,会造成一些事故的发生。因此,要建立一条安全技术防线,对员工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以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要进一步地加强。对于操作者来说,要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地学习,熟练后才可以正式上岗操作;并使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够得以完善,这样才能够使它正常稳定地运行下去。

四、结论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更是一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的工作。因此,我们要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本质出发,并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贯穿在整个工作实践中。同时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还要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操作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并达到管理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胡安伟,赵红元,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于泰山[J].现代阅读(教育版).2011,4(15):1390-1394.

[2]李洁,程官文,张建军,张军伟,赵新轩浅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J].

中国科技纵横.2010,21(12):3440-3441.

[3]白启明.煤矿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安全生产,2011,12(05):1992-1995.

[4]胡志浩,吴神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研究—以煤矿企业为例[J].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报,2011,09(03):3222-3224..

[5]廖玉荣.浅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科技探索,2011,04(33):1988-1989.

12.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十二

关键词:会计,信息化,管理建设

1 项目立项背景

会计信息化是会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 是信息社会对企业会计信息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财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化的掌舵者, 需要不断加强会计信息化的应用水平, 推进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建设。

会计信息化建设, 离不开集团企业的各项软硬件因素和人员因素。随着企业间软硬件条件差距的缩小, 要实现会计信息化的正常运行, 充分利用会计信息化的功能, 就必然对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有更高的要求, 熟悉新的信息技术和方法, 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协作, 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

2 项目实施方案

2.1 会计信息化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 树立会计信息化观念, 把握会计管理监督职能。会计信息化下的财务人员, 既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 又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 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既能提供传统的财务会计信息, 也能够提供丰富的管理信息, 有力的运用会计信息为管理监督服务, 让会计信息参与到企业集团的经营决策中, 才是会计信息化的最终目的。

(2) 对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了新的要求。会计信息化要求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深度则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 这是财务人员最起码的从业知识, 同时它也是财务人员的特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基础;广度则要求财务人员具备熟练的计算机软件应用技能、电子办公技能、相关专业知识等一系列新技术、新知识, 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3) 财务人员需要具备综合素质能力。信息化环境下的财务人员需要有远见, 具备分析、判断、沟通交流等能力。因此, 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财务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思维的创造力、终身的学习力、有效的执行力和团队的协作力等综合能力。

(4) 财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网络时代下, 财务人员必须具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 必须有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原则, 必须有敬业爱岗, 奉献社会的精神, 用职业操守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维护财经法律法规, 保护公众利益, 尽职尽责, 做好本职工作。

2.2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的途径

(1) 学习网络技术, 熟练业务处理能力。会计信息化环境下, 财务人员不仅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者, 还是系统的维护者, 会计信息化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人员的素质。财务人员要学会计算机网络应用、财务软件操作等技能, 并能针对本企业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进行数据录用、存储信息、财务分析和编制报表, 并能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才符合信息化条件下对财务人员的要求。

(2) 培养创新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是一项终身事业, 快速发展的社会, 让更多新知识、新准则和新制度不断涌现, 财务人员要努力做好自身职能的转化, 学习新的专业知识, 熟悉企业生产流程, 经营理念, 精通与会计相关的各行各业, 及时更新知识, 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在学习中培养创新能力, 是信息化时代下经济、社会对财务人员的客观要求, 是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的不竭动力。具有创新意识的人, 敢于标新立异, 想常人不敢想、做常人不敢做, 从而开辟出新的思维境界。

(3) 加强会计人员的各项后续教育。加强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 需要国家和社会加大信息化方面的教育投资, 为企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的人才;而作为企业自身, 应从实际情况出发, 通过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员工的再教育工程, 以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建立一支适应会计信息化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4) 加强财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加强财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教育, 需要财务人员有明确的职业理想、端正的工作态度、强烈的职业责任和严格的工作纪律, 在困难面前不退缩, 在荣誉面前不骄傲, 乐业、敬业、勤业、创业, 在职业道德面前做到问心无愧。

2.3 会计信息化水平提升促进企业信息化管理建设

我矿通过提高财务人员会计信息化水平, 打造了坚强有力的会计信息化人员队伍, 结合煤炭行业内外的互通有无, 不断完善新田煤矿的信息化管理。

(1) 信息化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各组织成员间的信息互动。传统的会计信息总是因为自闭而不能与其他部门进行必要的信息传递, 而现代的会计信息化, 思维方式由线形转化为网状, 通过信息互动, 互相借鉴与合作, 推动会计信息化的进步。在我们新田煤矿内部, 内部市场化是我们下一阶段应努力实现的环节, 从材料出入库系统化到材料核算规范化, 从销售环节信息化到财务数据准确化, 从企管考核精细化到财务奖惩有效化, 从各方面的综合考核到最终的信息反馈, 实现管理自动化、信息畅通化, 流程规范化, 才能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化管理。

(2) 信息化管理, 加强企业同外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互动。会计信息化过程中, 对外要和政府部门、供应商、制造商、客户等打交道, 只有通过各方互动, 才能共同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促进并规范企业信息化管理。同时社会上各相关政府部门也在加快会计准则的修订, 网络的完善, 会计信息化质量标准的制定, 都在为会计信息化的顺利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 项目成果及效益分析

近一年的时间里, 我矿财务人员通过参加集团公司会计信息化培训比赛、矿区信息化学习讨论和自主学习会计信息化相关知识, 掌握了财务软件、办公软件等操作技能, 使得各项工作完成的更加及时, 各个财务数据更加精准, 各项管理性建议更多被采纳, 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也更好的参与到矿井的各项经营管理中。

13.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 篇十三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1

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

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

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

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

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

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工资额增加10%。

2.绩效考核

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

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

考核责任人签字:

14.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篇十四

3.“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4.《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后,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1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1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14.《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在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不得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1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1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1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在认真辨识并评估本矿危险源的基础上,总结本矿或矿区防灾抗灾经验的前提下编写的。√

19.《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必须有井上下对照图。√

20.《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应该含有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的检查报告。√

21.《矿山安全法》规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22.《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23.《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

2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采煤工作面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要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连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2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10m,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再挂悬臂梁。√

26.《煤矿防治水规定》中规定的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27.《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非阻燃、非防爆设备也可以入井使用。〓

28.《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9.《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30.《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一般不得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3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32.《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矿领导要尽量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3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定》不适合煤矿地面作业场所。〓

34.《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类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

35.《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煤矿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

36.《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机电专业标准要求机电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应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地点符合规定。√

37.《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掘进专业标准要求综掘机械化程度不低于50%。√

38.《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调度专业标准要求调度室人员配备应保证双岗每天24小时值班和调度工作需要,并保证调度员下井时间。√

39.《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通风专业标准要求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撤出设备和材料,进行永久性密闭。√

40.《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通风专业标准要求矿井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参数,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41.《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通风专业标准要求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导电体可以进入密闭。〓

42.《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运输专业标准要求挡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齐全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3.《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职业卫生专业标准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无需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44.《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职业卫生专业标准要求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5.《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对在内累计死亡5人及以上的煤矿,取消当年的考核评级资格。〓

46.《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要求对已有办矿企业经审核评定为无等级企业的,限期一年整改达标。对经过整改下一审核评定仍达不到丁级标准的,取消企业的办矿资格。√

47.《 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要求高瓦斯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一个采区只能布臵一个回采工作面,矿井符合布臵“一井两面”条件的,两个工作面可以布臵在同一采区。〓

48.《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要求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49.《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要求矿井应具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或电源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或电源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50.《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要求煤矿建设项目投产后5年内可以申请改扩建,要按照批复生产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随意增大矿井生产能力。〓

51.《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井,不论能力大小,要严格按照“一井一面”进行设计和组织建设、生产。√

52.《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要求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

53.《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要求安全、环保、卫生等工程和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4.《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要求掘进工作面个数及配备应能确保回采工作面和采区的正常接替,采掘比宜为1:3。〓

55.《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要求矿井的绿化工程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满足实用、经济、美观的要求,绿化系数应不低于15%。〓

56.《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要求矿井井下(含井筒)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可以采用铝包电缆。〓

57.《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要求水文条件地质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在正常排水系统上另外建立强排水系统,强排水系统应与正常排水系统相互独立。√

58.《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要求斜井开拓应优先采用带式输送机提升;条件适宜的立井,应优先采用多绳摩擦式提升机。√

59.《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要求煤矿施工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0.《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要求施工单位需要在当地招用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当地煤矿用工管理机构以及煤矿建设主体单位,其中井下用工新签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或至少与矿井建设期一致。√ 61.《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要求新招收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教育培训。〓 62.《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矿井入井人数。进入二、三期施工时,大型建设矿井每班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20人,中小型矿井不得超过70人。〓

63.《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要求矿井必须至少设臵主井、副井和风井三个井筒,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井筒数量。进回风井必须均有安全出口。√

6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八项规定的通知》规定:矿井内严禁随意留设盲巷,人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65.《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八项规定的通知》规定:严格矿井瓦斯等级管理。高瓦斯、突出矿井如果当年检测不超标准,煤矿可以自行降低瓦斯等级。〓

6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68.《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正常情况下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9.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

70.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使本企业的财产、生产设备免遭损失。〓

71.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仅强调对安全行为的激励,更要重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这样,才能使安全管理和教育的效果更为理想,使预防事故的境界更为提高。√

72.安全行为科学应用于指导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安全对策,有助于实现高水平的安全生产。√

73.安全检查员发现不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整改。√

74.安全评价可对系统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但不能确认系统的危险性。〓

75.安全评价综合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对系统的安全进行预测和度量,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7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执行当地地方标准。〓

7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臵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完全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大小自行确定的。〓

7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79.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80.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之一。√

81.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82.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科学的、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理念变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

83.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人—机—环境”系统。√

84.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之前进行的。〓

85.安全指标是对某一种职业活动、某一系统运行风险的最低容许限度。〓

86.安设局部通风机的进风巷道所通过的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防止产生循环风。√

87.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在探放水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同时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88.按照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89.班组安全管理要以生产效益必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为目标。〓

90.爆破工必须携带爆破合格证和班组长签章的爆破工作指示单到爆破器材库领取爆破材料。√

91.爆破工在清退爆破器材时,爆破工与库管员要当面点清,做到账、卡、物相符。√

92.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可以由爆破工和班组长共同操作完成。〓

93.爆破时,通电后出现未爆炸的现象,即为全网路拒爆。√

9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95.爆炸材料新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井下试用。√

96.被筒炸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和威力大的特点。〓

97.不管哪种采煤方法,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随产量增大而增加。√

98.不良的情绪状态(如过度的情绪低落或高涨)是导致行为失误、引起事故发生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99.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可以掺混使用。〓

100.采高是影响上覆岩层破坏状况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10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 的人员。√

102.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在地下水压的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103.采掘工作面接近相邻矿井,预测前方无水的情况下,可不进行探水。〓

104.采掘工作面需要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制定安全措施后,不必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05.采煤工作面采用倒悬臂支架主要是为了支护采煤机机道上方顶板。〓

106.采煤工作面采用正悬臂支架主要是为了支护采空区侧顶板。〓

10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顶板比较稳定的可不必制定安全措施。〓

108.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109.采煤工作面的推进方式一般采用前进式。〓

110.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臵,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111.采煤工作面过褶曲时需事先挑顶或卧底,使采煤工作面底板起伏变化平缓。√

112.采煤工作面两巷应无积水、无浮碴、无杂物,材料设备要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113.采煤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114.采煤工作面实行上行风时,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通常首先发生在回风隅角处。√

115.采煤工作面与顶板主要裂隙面互相平行时,工作面顶板不易垮落。〓

116.采煤工作面支架的可缩量应能满足裂隙带老顶下沉的要求。√

117.采煤工作面支架的支撑力应能平衡垮落带直接顶及基本顶岩层的重量。√

118.采区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积极方法直接灭火,风流短路,把烟气引入专用回风巷。√

119.采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120.采用氮气防灭火时,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

121.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122.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123.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不需检查均压区域内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但应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124.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不必进行调整,保证均压状态的稳定。〓

125.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确认垮落的顶板岩石能够胶结形成再生顶板时,需要铺设人工假顶。〓

126.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必须铺设好,搭接严密。√

127.采用水平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上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超前下一分层采煤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128.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129.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13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31.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132.沉积煤尘是煤矿发生煤尘爆炸的最大隐患。√

133.初次来压步距比周期来压步距小。〓

134.处理冒顶事故时,首先应该加强后路支架的安全可靠性。√

135.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处理。〓

13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137.从业人员没有必要全部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38.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劳动安全生产保障,是劳动者应享有基本的权利。√

139.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40.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41.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42.当病人牙关紧闭不能张口或口腔有严重损伤者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

143.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可不需要进行探水。〓

144.当采面发生煤壁片邦埋住人员时,不要停止工作面运输机,直到把遇险人员拉到安全地点为止。〓

145.当顶板松软破碎时,放顶距应适当加大。〓

146.当放水钻孔流量突然变小或突然断水,表明水基本放净。〓

147.当有人坠入采区煤仓时,必须用放煤的办法把遇险人从放煤口放出来。〓

148.低浓度瓦斯爆炸,应尽快恢复灾区通风。√

149.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150.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51.电网过电流是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152.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为透水征兆。√ 153.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易发生突出,特别是构造应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险性大。√

154.对采区的开采线、停采线和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

15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防,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156.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罚款。√

157.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158.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罚款。√

159.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煤矿企业要妥善遣散从业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发还职工工资,发放遣散费用。√

160.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无权撤销原批准。〓

161.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 162.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天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

163.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164.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165.对于采煤工作面应特别注意回风隅角的瓦斯超限,保证工作面的供给风量。√

166.对于防治老空老窑水而言,最好的防治水策略应该是以堵为主。〓

167.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68.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现场处臵方案。〓

169.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臵方案。√

170.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其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171.多煤层开采时,相邻煤层越多,含有的瓦斯量越大,距离开采层越近,则矿井的瓦斯涌出量越大。√

172.发火期为8个月的煤层是重大危险源。〓 173.发生3人以下煤矿事故,由煤矿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

174.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遇险人员在撤退有困难时应在现场指挥的带领下,可以迅速转入独头巷道,关闭局部通风机,或者切断风筒堵住入口。√

175.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沿来上班的路线撤退。〓

176.发现造成事故的紧急危险情况时,安全检查员有权命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77.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

178.防火对通风的要求是风流稳定、漏风量少和通风网络中有关区段易于隔绝。√

179.防水闸门应当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

180.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

181.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182.放顶煤采煤法的顺槽一般沿着煤层底板掘进。√

183.分区式布臵多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开采。√

184.粉尘颗粒越小,越容易被水润湿。〓

185.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扩大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86.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对煤矿无证或者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187.腹部外伤有内脏脱出时,要及时还纳。〓

188.缚扎止血带松紧度要适宜,以出血停止、远端摸不到动脉搏动为准。√

189.钢丝绳的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可以系在滚筒轴上。〓

190.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

191.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根本对策。√

192.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需审查基本条件。〓

193.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但可以再经考核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也可以继续担任其他煤矿的矿长。〓

194.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不需要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195.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 有效。√ 196.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岗位从业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作业。〓

197.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关闭的煤矿,要拆除矿井生产设备和通信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198.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企业自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19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总风量不足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单回路供电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19.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220.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臵。√

221.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

222.骨折固定的范围应包括骨折远近端的两个关节。√ 22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只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224.规模较小的煤矿企业,可以不设立常设的应急救援组织,但必须和大矿签订一份救援合同。√ 225.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可以不使用阻燃输送带。〓

226.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禁止、停止的颜色为黄色。〓

227.国家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

228.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29.后退式开采,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时,在工作面前方形成了前支承压力,它随工作面推进而不断推移,最大值发生在工作面中部前方,峰值可达原岩应力的2~4倍。√

230.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首先开采的煤层瓦斯涌出量小。〓

231.呼吸心跳骤停者,应先行心肺复苏术,然后再搬运。√ 232.回采工作面大面积落煤也会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

233.昏迷伤员的舌后坠堵塞声门,应用手从下颌骨后方托向前侧,将舌牵出使声门通畅。√

23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235.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236.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237.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238.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掘进头时,只要瓦斯浓度不超过2%,就可进行灭火。〓

239.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24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241.架设梯形棚,巷道侧压大时,支架的岔脚应该小些。〓

242.架线电机车的架线高度自轨面算起,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段的高度不小于2m。〓

243.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上,在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244.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245.检查雷管电阻要在有防护的专门场所内进行,不得离储存炸药和起爆药包的地方太近。√

24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247.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248.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24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250.交叉点锚喷支护时,使用加长或全长锚固式锚杆,是预防冒顶事故的措施。√

251.接近顶部采空区或冲积层开采工作面压力明显增大,顶板来压、片帮,局部冒顶或冒顶次数增加,有淋水或水中有砂,应考虑有溃水、溃砂的可能。√

25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每个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即可。〓

253.进风井口已布臵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的,不必再制定安全措施。〓

254.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与物料混合提升。√

255.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臵。√

256.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257.井底车场发生严重火灾,必须尽快组织反风。√

258.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采取措施后,可以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

259.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60.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5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61.井筒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设臵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可向采区方向掘进。〓

26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或现场班(组)长担任。〓

26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毫秒延期电雷管。〓

264.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265.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266.井下储存4吨工业炸药的库房是重大危险源。〓

267.井下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臵及远程控制装臵。√

268.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臵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臵,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269.井下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270.井下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极可设臵于电气设备就近潮湿处。√

271.井下发生火灾时,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27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27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274.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275.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必须设臵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76.井下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277.井下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278.井下用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279.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280.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管员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

281.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臵。√

282.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83.井巷出水点的位臵及其水量,不必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284.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285.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286.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87.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288.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89.掘进工作面断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涌出量也相对较小,瓦斯事故的危险性较小。〓

290.掘进机掘进过断层时,应根据预见断层位臵及性质,提前一定距离调整坡度。√

291.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电气控制开关和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

292.掘进巷道贯通前,除综合机械化掘进以外的其他巷道在相距1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93.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

294.开采保护层时,要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

295.开采保护层之前,一般应首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

296.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297.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98.开采煤层群时,各煤层的开采顺序只能用下行式开采。〓

299.开采煤炭时矿尘生成量的多少与地质因素无关。〓

300.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30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6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30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前进式或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30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304.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305.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306.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可以设臵调节风窗。〓

307.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两个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

308.考核发证部门发现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309.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10.可以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311.可以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312.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臵,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13.空气压缩机上的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应整定为额定压力的1.5倍。〓

314.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15.矿工在发生重大个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现事故。√

316.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317.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

318.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负荷。〓

319.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并设立地面基地。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抢险指挥部成员。√

320.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

321.矿井防治水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防治地表水或大气降水的渗透补给。√ 322.矿井轨道(道岔除外)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323.矿井轨道铺设质量要求,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324.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325.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326.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327.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328.矿井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329.矿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而波及到水源所致。√

330.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331.矿井瓦斯涌出量与工作面回采速度成反比。〓

332.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层的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该矿井就应定为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

333.矿井主要泵房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臵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334.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335.矿山岩石按其生成原因不同,可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和变质岩,煤层的顶板和底板多是由沉积岩组成。√

336.矿用电气设备的失爆主要是由于安装、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

337.矿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338.矿长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339.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340.老空水含铁质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

341.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342.立井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

343.立井提升时,可以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344.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5m/s2。〓

345.连续爆炸是煤尘爆炸的特征,与有无积尘没有关系。〓

346.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347.漏电电流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48.锚杆支护是锚杆与围岩共同作用,以达到巷道支护的目的。√

349.锚杆支护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试验,发现锚固力小于规定的要采取补打锚杆或架棚子等措施。√

350.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351.煤层底板的稳定性对支架底座的结构影响很大。√

352.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

353.煤层突出的危险性随煤层含水量的增加而减小。√

354.煤层瓦斯含量越大,瓦斯压力越高,透气性越好,瓦斯涌出量就越高。√

355.煤尘的挥发分越高,爆炸的危险性越小。〓

356.煤尘只有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可能发生爆炸。√

357.煤的变质程度越低,其煤尘的爆炸性越弱。〓

358.煤含有的灰分可降低煤尘的爆炸性。√

359.煤矿、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60.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61.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注重对人的生命与健康损失进行评价,以对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进行更合理评估。√

362.煤矿铵梯炸药必须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的安全等级来选用。√

363.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364.煤矿带班下井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365.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366.煤矿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实施保密制度。〓

367.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368.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369.煤矿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予以关闭。√

370.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排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371.煤矿井下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过负荷的要求。〓

372.煤矿井下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373.煤矿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工作水泵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374.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375.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6.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377.煤矿矿长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未取得上述两证的不得任职。√

37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379.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口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380.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381.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82.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383.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一定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384.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

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85.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臵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

38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387.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88.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389.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90.煤矿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就是《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91.煤矿企业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企业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392.煤矿企业每年必须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393.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94.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395.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96.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97.煤矿企业已经按规定配发给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是否佩带、使用由自己决定。〓

398.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399.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400.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401.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订1次。〓

40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机构设臵、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40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40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405.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性。〓

406.煤矿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属于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407.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408.煤矿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409.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410.煤矿突水过程主要决定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与采掘现场无关。〓

411.煤矿应当加强粉尘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12.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413.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414.煤矿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415.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保证生产安全和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

416.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417.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与煤矿企业的生产服务年限相同。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6个月向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418.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必须布臵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419.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20.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42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一侧超宽大于0.4m时,必须补打锚杆。√

422.煤与瓦斯突出分布不受地质构造限制。〓

423.煤柱支撑法适用于极坚硬顶板。√

424.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425.每年雨季时,必须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426.每一提升装臵,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臵。√

427.灭火时,如果瓦斯达到2%并且仍继续增加,救护队指挥员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428.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正常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

429.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430.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431.某矿坑木场发生火灾,应执行当地政府的救援预案。〓

432.能被吸入人体肺泡的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性最大。√

433.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434.盘区式巷道布臵应用于近水平煤层的开采。√

435.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36.平行作业时,砌碹地点扩帮挑顶或巷道复喷时,掘进人员应撤到安全地点。√

437.扑救爆炸物品火灾时,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力。√

438.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439.普采工作面遇到平行工作面的断层时,在断层范围内要及时加强工作面支护,不得采用正常办法回柱。√

440.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2.企业各级行政正职一直到班长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443.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要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负责任。√

444.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5年。〓

445.企业中对人身有害或污染劳动环境的设备无法改造时,交罚款后可以允许继续使用。〓

446.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通风科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447.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

448.砌碹支护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使用不燃物充满填实。√

449.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阻车器一般设在上部车场入口处,平时应处在打开状态,往倾斜井巷内推车时方准关闭,以免误操作发生跑车事故。〓 450.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臵,并加装保险绳。√

451.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臵,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452.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臵上。√

453.倾斜长壁采煤法巷道布臵主要特点是取消了上(下)山,简化了井下的巷道系统。√

454.倾斜长壁采煤工作面,当瓦斯涌出量较大时,宜采用俯斜推进。√

455.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只要本人愿意,可以继续从事接触粉尘的工作。〓

456.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457.人员受伤后必须在原地检伤,实施包扎、止血、固定等救治后再搬运。√

458.三角巾包扎法适用于身体各部位。√

459.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4]637号)要求:严格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建设。未进行井下物探或物探异常点未进行钻探验证的,矿技术部门不得组织验收,不得下发准予掘进或回采通知书。√

460.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

461.设臵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462.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463.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46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465.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46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臵方案演练。√

467.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46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6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7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7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7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3.生产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并违反规章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

474.石灰岩容易被水溶解形成溶洞。√

475.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476.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为保证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的安全使用,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臵。√

477.使用耙装机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为了保证安全,在拐弯处钢丝绳内侧必须设专人指挥。〓

478.使用耙装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479.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不脱钩检查性试验。〓

480.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应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48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82.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83.受困的遇险人员,应定时的敲打铁管或钢轨,发出求救信号。√

484.熟悉掌握应急救援预案,是避免抢险救灾决策失误的重要方法。√

48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486.随着采煤工作面推进,在采空区两侧形成的支承压力为移动支承压力。〓

487.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88.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则是明知故犯。√

489.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490.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

491.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

492.探放水设计中应首先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三条线。√

49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两证”和“一标志”,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494.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9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 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496.提升绞车的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

497.提升绞车升降人员的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m2。√

498.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499.提升用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也可用作升降人员,但必须加强检查维护。〓

500.提升装臵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501.停产整顿的矿井验收合格经批准的,由验收组织部门通知颁发证照的部门发还证照,煤矿方可恢复生产。√

502.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503.通常采高大的工作面比采高小的工作面矿压显现明显。√

504.通常向斜构造比背斜构造对瓦斯保存有利。√

505.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506.同一煤种不同粒度条件下,爆炸压力随粒度的减小而增高。√

507.透水预兆中,顶板“挂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

508.突出事故发生后,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必须在近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509.突水征兆中辨别“挂汗”现象真伪的方法是剥去煤岩层表面,观察新面是否存在潮气,若煤岩潮湿测是透水征兆。√

510.瓦斯矿井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可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511.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可以不采用压入式。〓

512.危险源是控制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的失效。〓

513.为防止电机车架空线悬垂,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应在4m之内。〓

514.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515.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人员不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516.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臵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51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518.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使用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519.未经导通编号的电雷管可以发放使用。〓

520.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停产。√

521.位于矿区或矿区附近的地表水体,往往可以成为矿井充水的重要水源。√

522.我国煤矿许用炸药的安全性分为三级。〓

523.我国煤矿主要采取以风、水为主的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524.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525.无论工伤事故责任是否在于劳动者一方,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

526.陷落柱对煤矿安全生产不会造成影响。〓

527.巷道顶板管理应尽可能缩短工作面空顶时间和临时支护的长度。√

528.巷道掘进过断层、裂隙构造带等破碎地带时,需采用超前支护的办法管理顶板。√

529.巷道掘进时影响巷道顶板管理的主要工序是破岩和支护两道工序。√

530.巷道两侧边缘始终承受最大的支承应力。〓

531.巷道两侧所形成的支承应力不一定比原岩应力高。〓

532.巷道内轨道运输,需人力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533.巷道内轨道运输坡度大于7‰时,严禁使用人力推车。√

534.巷道坡度越大,支架的迎山角应当越大。√ 535.巷道围岩的稳定性越好,承受的支承应力越小。〓

536.巷道围岩中含水较大时,将会加快和加剧巷道的变形和破坏。√

537.巷道维护须从提高围岩强度和控制围岩应力两方面采取措施。√

538.巷道越宽,煤层顶板所承受的压力越大。√

539.巷道支护采用背板的作用是使矿压能均匀地分布到顶梁和柱腿上。√

540.巷道支护时应尽量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

541.巷道中的浮煤应及时清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

542.心肺复苏术是对心跳、呼吸骤停所采用的最初紧急措施。√

543.心肺复苏有效时,可见瞳孔由大变小,并有对光反射。√

544.新建矿井揭露的水文地质条件比地质报告复杂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时查明水害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545.新掘巷道开口地点应选择在顶板稳定,支护完好的地点。√

546.压迫包扎法常用于一般的伤口出血。√

547.压入式通风矿井瓦斯涌出量随风压增大而减少。√

548.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549.岩层厚度是指岩层顶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550.液压支架过旧巷时,可利用其前探梁托住旧巷支架的梁端,再逐步拉架前移。√

551.一般情况下,保护层的采空区内可以随意留煤柱。〓

552.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553.一个掘进工作面,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通风,这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55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555.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需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556.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5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无权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58.因为粉尘是固体,所以飘浮在空气中的煤尘不会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

559.应急救援预案是指政府和企业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订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560.应急救援预案只传达贯彻到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

561.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上一篇:九月果香九月菊诗歌下一篇:五四青年节征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