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共12篇)
1.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1月15日,五原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针对辖区商业路段交通拥堵的现象,组织民警深入沿街店铺开展交通安全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宣传民警手拿交通安全知识、规范停车、《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走进隆兴昌大街沿街店铺,每到一处,宣传民警都热情地向店铺内的商户分发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单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业主交通安全意识。民警们深入浅出的进行宣传教育,通过讲解辖区新近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让市民深刻体悟“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重要性,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每当路经沿街商铺时,民警都要逐一走进店内,分别向经营人员和顾客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这一新颖的宣教形式,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吸引了不少行人驻足观看。“今天学到了不少交通安全知识,以前都不知道不系安全带的严重性,今后开车一定系好安全带才出发”店铺老板纷纷表示。责任编辑:
2.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二
⑴交通路况的今非昔比:随着车流量逐年剧增, 高速公路也面临扩建, 而且已有监控点的分布密度不高, 促使整体道路流量监测, 信号控制, 车辆定位, 车辆监控等业务需求升级, 而且城市主干线的车道扩充, 基于车道的高密度布控等都触发了监控市场新的需求。
⑵监控业务需求的升级:早期交警的道路监控类项目, 受当时的技术, 产品限制, 主要采用的是模拟视频的接入方式, 图像清晰度不够, 往往不能通过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细节, 现存大量的监控项目, 已不符合如今交警的高清监控要求
⑶旧有项目周期更换:高速公路的监控设备, 由于设备的正常老化, 每隔5-6年将会改造与更换, 现今改造高峰期已经来临, 除了正常的维修、维护之外, 技术的发展也会促使监控产品的大批量更换
⑷国家大力扶持:智能交通是“十二五交通规划”的重要扶持产业之一, 有大量的专项资金投入
以上四个方面促使了交通道路监控市场在2012年迎来较大的发展, 市场项目也是爆发式增长, 而且这种业务需求, 将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
从网络形式上, 虽然PON的组网结构已经成熟, 但交警业务的高安全性要求对PON组网依然谨慎, 而一贯使用的点到点式接入模式一直受到交警行业的信任与青睐, 这就需要从交警业务应用的实际情况出发, 选择相对来说, 稳定性更好的一种接入解决方式。交通行业应用主要可分为两大部分:城市交通和城际交通, 不但需要传高清的IP视频监控, 还会需要到一些232/485数据, 开关量等综合业务。
从目前的产品形式上看, 如果需要采用点对点的高稳定接入方式, 主要可以选择光纤收发器, 视频光端机, 工业交换机几类产品。工业交换机, 虽然可以取得非常好的产品稳定性, 但造价较高, 光纤收发器缺少多业务接口, 而视频光端机的稳定性, 业务接口, 性价比相对来说能够满足交警的业务需求。
视频光端机作为接入设备为何能够提供产品的高稳定性, 在交警的室外监控中, 不但能够多业务混合传输, 还能够有效降低产品故障率?
这是因为视频光端机采用先进的无压缩8bit或10bit取样编码, 高速DSP等一系列数字技术和时分复用TDM技术以及光波长复用WDM技术, 具有较大的动态范围和较高的接收灵敏度, 是以一种的透明传输的光设备。监控点上摄像头的视频信号在视频光端机中首先要进行数字化处理, 即通过抽样和量化编码实现模/数 (A/D) 转换, 然后利用高速数字复接技术将多路数字视频信号或数字音频、数据等信号复接成高速码流, 再利用高速数字光传输平台进行传输, 这种技术的应用, 使得大量的视频、音频、低速数据、高速以太网数据等可以轻松地复接到一个高速数字码流上稳定传输。
加上数字电路本身在可靠性、稳定性和可重复性方面的优势, 使得视频信号在传输和处理的过程中受到畸变失真和干扰的影响较小。而且此类设备, 市场上的中高端厂家基本上采用的是专业的工业设计, 工业级芯片, 全表面贴装, 以及先进的开关电源, 能够确保机器在各种复杂的工作环境中, 苛刻的光纤链路下能够高质量, 无故障长期运行。
根据项目的应用场景和特点, 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类。
1 城市道路十字路口“X+1监控”项目
此项目主要是交警系统对整个城市所有十字路口的细分化监控需求之一, 旧有监控基本是模拟监控接入, 发生事故往往不能清晰分辨事故的具体过程, 特别是十字路口属于事故多发阶段, 是交警重点监控区域之一, 但此项目有两个显著的应用特点, 这也是来自于交警的实际应用需求:
⑴城市十字路口4个方向, 每个方向必须有一个高清摄像头进行定点区域监控, 留待图像存储, 后期取证
⑵十字路口还必须有一个模拟视频, 可以实时监控路面状况, 需要覆盖范围广, 摄像头能实时转动监控角度。
如图示, 采用的是高清监控和模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 高清用来对重点区域进行定点监控, 而模拟监控用来实时查看路况, 满足了交警的“高清取证, 实时监控”的路口监控需求。现有的设备厂家, 由于有“多以太口需求”接多个高清枪机, 提供的方案基本是采用两套设备:视频光端机+小交换机进行解决, 成本高, 故障点多, 而一体式的视频光端机解决方案如下:
如图所示, 在“监控点一”, 采用了台式设备独立放在室外设备箱中, 可同时接入4个高清枪机和一路标清的模拟球机, 简化了前端设备的数量, 同时还提供了多业务数据接口, 接入音频, 信号控制, 报警等信号, 一台设备就可以实现道路监控点的多业务应用, 再加上视频光端机设备的工业级设备性能, 易安装易维护, 可以极大降低整体项目建设成本。
2 道路高清监控项目—车辆/路况监控
交通道路监控的细分化应用之一, 不同于路口监控, 卡口监控, 这是针对道路不同路段实时路况的监控, 监控道路的实时情况, 来往车辆信息 (不仅是拍车牌) , 车辆定位跟踪等, 基本每个车道有1-2个高清摄像头。对监控图像的要求较高, 以往采用的也多是模拟视频监控方式, 满足不了交警”分辨车内驾驶员信息”的监控要求, 实际应用场景如图所示:
⑴每个路段监控点, 是根据车道划分, 通常情况下, 总共需要4-8个高清摄像头
⑵还需要数据接口传输雷达测速, 照明, 防盗报警灯信息
以前这种高清的道路监控项目, 较多采用收发器方式接入或是用工业性交换机, 但随着道路监控业务类型的增加, 但需要进行高清拍照, 还需传输一些雷达测速, 信息控制信号, 报警信号传输, 流量监测, 车辆定位等, 收发器与工业交换机已经满足不了业务需求, 这需要“多以太口+数据接口”综合设备, 也可以用视频光端机进行满足, 如图所示:
前端监控点采用一台视频光端机, 只带多路以太+多路数据接口的设备, 就可以把4-8路高清枪机通过单芯光缆传输回交警监控室, 方案非常简单, 而且成本相比工业交换机有非常大优势。从目前交警在道路监控点的摄像头数量看, 4-8个FE接口基本满足需求, 对于常用的雷达测量, 联动报警, 信息显示等功能, 视频光端机设备内置的2-3个数据口基也可以针对性的满足交警业务需求。
3.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三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骑车时被杜某开车碰倒,人未伤着但车被碰坏。杜某可能是害怕被扣分,就提议私了,并答应为我买辆新车,我表示同意,就没有报警。可在撤离现场后,他就反悔了,只同意负责修理。对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我很气愤。请问,对这种“私了”未了的事故,能否再请求交警部门处理?
读者 黄勤
黄勤读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以“私了”。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包括两种:一是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二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
对允许私了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在履行中又产生纠纷的,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前提是能够提供证据或者交管部门能够查清事实。《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条规定:“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请求交管部门处理,或者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法律规定了上述两种处理措施,但均必须有证据。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进行私了时,不仅要有书面赔偿协议,而且双方应当就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碰撞部位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共同签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潘家永
我堂弟能否分得我父亲的遗产
编辑同志:
我叔叔及婶娘三年前都去世了,留下儿子小山和三间破瓦房。小山当时只有8岁,由于没有其他亲人,我父亲便把他收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今年初我父亲也去世了,留下部分遗产,由于小山不是继承人,我们便没有给他分遗产,他竟扬言要告我们。请问,我堂弟能否分得我父亲的遗产?
读者 王杨
王杨读者: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规定,你的这位堂弟的确不是法定继承人,按常理说他无权分得你父亲的遗产。但是由于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并依靠你父亲扶养,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规定,你的这位堂弟属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即你父亲)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因而他可以适当分得你父亲的遗产。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冯云虎
4.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四
作者:毛朝臣
摘要:杭州市城市道路大规模的整治,改善了市区交通状况,但大量工程至今都还没有结算完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都共同指责杭州市交警支队验收的做法。笔者尝试从法律角度分析杭州市交警支队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验收的依据,分析“交警验收”工程移交的实际属性,说明有关主体对该问题认识混淆不清,实际执行中产生负面影响。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交警验收”,工程移交
一、引言
道路是供各种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根据道路的不同组成和功能特点,把道路分为公路和城市道路两大类。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称为城市道路。《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以道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和交通功能为基础,同时考虑对沿线的服务功能,将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城市道路工程是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杭州市自2007年以来以“十纵十横”等为代表的道路整治工程,就使近几年杭州的道路交通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但这些工程也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笔者在办理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许多2007年、2008年、2009年的工程,到现在工程款都还没结清,基本上都卡在所谓的“交警验收”上,交警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交警验收”是属于工程竣工验收还是工程移交问题,认识上非常模糊、混乱。笔者尝试从法律的角度对此作一些探讨,谨表管见。
二、杭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目前做法
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许多项目的工程结算都已经五年以上了都还没有了结,建设单位拖延审计是一方面,有些项目审计结果都出来了,又说“交警验收”没通过,档案验收没通过等之类的说辞,说工程竣工验 1 / 5 收还没有完成,不能支付工程款。对这问题,施工单位的许多人员也是认识不清。
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2000年1月30日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体现在竣工验收方式上,由过去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表现为以前由政府质监机构核验质量等级发证,现在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确认结果后报政府(通过职能部门)备案的方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明确了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等质量责任。
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目前杭州市的做法是,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再向交警支队申请验收,并将资料移交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派人现场查勘,认为没问题了,发给《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和《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移交协议》,接收工程。从杭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开资料看,杭州市交警支队这项职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是规定道路建设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完毕后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从内容看,适用范围比较窄。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扩大,在第三款规定:“新建、改建道路时,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监控、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这是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都要参与验收。从该条文文意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参与竣工验收,那说明组织竣工验收的还是建设单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是参加竣工验收的一方参与者,而不是说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之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再进行一次单独的竣工验收,而且是决定性的一次验收,如 2 / 5 果这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就没有什么必要了。
三、杭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目前做法的弊端
目前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做法不但超出了法律的规定,相对于现在的竣工验收方面的制度安排,更是是一种倒退行为。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以来竣工验收方式的改变,目的是改变之前政府监督机构(质监站)变成质量责任主体之一,反而推掉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不利于政府监督工作的执行,同时还失去了政府监督的执法地位。条例的施行,明确了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也摆正了政府监督机构的委托执行地位。但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在的做法,却是与当初的立法意图相违背。该领域相关单位,包括交警支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都对该问题认识不清,甚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是认识不清,造成杭州市区的这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并没有认真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甚至不组织验收,只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盖章。因为在建设单位看来,反正你交警部门还要验收的,我自己组织的又不算,你们交警部门搞的验收程序需要我提供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我就按你要求提供,剩下的是你们的事情。交警部门对于自己在做的是对工程的竣工验收,还是作为日常管理部门接收工程项目,认识模糊,甚至是混淆在一起。
四、对“交警验收”的分析
从交警支队自己公布的办事指南及受理材料文本看,竣工验收、移交验收概念同时使用。一方面申请单位要提交的材料里需要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另一方面申请单位要填写《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报批书》。验收通过后,最后发文是两个,《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和《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移交协议》。这样的做法可以理解为,既有竣工验收也有工程移交两个程序,只是为了方便,把两个程序合在一起;也可以理解为,所谓的竣工验收实际上是工程移交前,接管单位的核验工作,只是在这里错用了竣工验收的概念,实际上是移交验收。就好比工程实务中把工程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叫做档案验收。不管是那种情况,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都是不适当的行使行政权力,造成了有关民事相对人的困惑。在施工单位与建设 3 / 5 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里,双方都在抱怨交警支队的不当行为,干扰正常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
五、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与交警组织的竣工验收这两种竣工验收的异同
我们这两种竣工验收的异同,1、相同的是:两者所使用的名称都叫竣工验收,申请方提交的许多基础材料都是相同的或类似,如:施工图,设计变更单,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合同,工程联系单,原材料进货凭证、质保单及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总结,监理总结、竣工图等。
2、不同的是: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进行竣工验收的申请,文件形式是竣工报告,并且一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图、施工总结等竣工材料,建设单位在约定时间内召集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的结果文件是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工程移交给建设单位,然后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支付。而交警组织的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文件形式是《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报批书》等材料,其中也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验收通过后出具两个文件:《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和《杭州市道路(立交或桥梁)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移交协议》。其结果与工程是否可以移交给交警部门有关系,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就可以将工程移交给日常管理单位——交警支队。
六、结语
经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有关的是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交警组织的竣工验收实际上涉及的是工程移交前的审核,与施工合同的履行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建设单位不能据此拒绝支付工程款。而目前的司法实践,虽然没有去理清两者的区别,但还是认为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这份竣工验收证书证明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是禁止的。交警支 4 / 5 队作为行政机关,不能在管理中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力。既然《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是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就只能是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在该程序中提出自己的意见,而不是另起炉灶,凌驾于该竣工验收工作之上另搞一次竣工验收。交警部门应该理清法律关系,分清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的关系与区别,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避免对有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造成困惑于混乱。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工程》,王榃主编,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7,书号:ISBN978-7-114-09853-6.2、《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模式——质量监督机构再造研究》胡明著
5.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五
交警大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自查情况汇报
来山
课 件 w w 5 K J.o m 5 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执法自查的情况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二年的实践检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还常常遇到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现将我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情况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新中国建国50多年来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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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发展水平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吸收合理因素,注入以人为本的立法观念,在立法的目的、指导思想、法律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上,比原来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很大的进步,使我国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我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和部署,立即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宣传,对执法民警相关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在民警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2004年元月以来,大队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民警集中学习,为提高全队民警的学习热忱,及时为民警解疑释惑,在大队领导轮流辅导的同时,还请来局法制室的民警、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来队授课。为加深对该法的理解与适用,大队对照《交通民警执法手册》,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了对比学习,使每个民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省组织的民警岗前培训考试中,我队全体民警取得了良好成绩,民警合格率达到100%,省交警总队颁发了培训合格证。2004年以来,大队先后选送优秀骨干民警10余人次到南充、成都等地参加了车辆驾驶人管理、车辆检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知识培训,取得了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为了防止在新旧法律交替过程中,发生因为对新旧法律理解记忆上的差错,大队还专门搜集整理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记分标准、违法代码、地点代码、警员代码、机构代码,印制成册,发给每一位执法民警。在县保险公司、县公安局、县客运公司联合组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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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向社会开展普及宣传活动。自《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我队就组织警力深入城乡,面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出动警力856人次,宣传车376辆次,设立咨询站点86个,制作展板139块,悬挂书写宣传标语212幅,张贴宣传画330幅,印发宣传单48000份,送发宣传手册10000册,播放宣传光碟260余场次。围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在公安部交管局发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通知后,我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五进”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活动中,大队以中队为单位组建了“五进”活动宣传队,配备了宣传车,制作了宣传展板,并充分发挥讲座、图片、标语、资料、影视录相的作用,充分利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的各种会议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培训23期。2005年5月份,大队把近年来县内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制作成大型展板,配合公安部交管局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图片,在全县47个乡镇进行巡回展出宣传,送法下乡活动受到人民群众欢迎。2005年11月,我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了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作文竞选活动,我队参评全市的15篇作文,经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审定,其中获得一等奖2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3名,组织奖1名,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的佳绩。同时,大队还在天桥小学专门为学生设置了学习《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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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交通安全法》活动室,在全县国、省等主要公路沿线书写了岩标,与县广播电视部门配合,先后在县电视台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专题节目6次。初步建立了以乡村、社区为重点、以交警为主体、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阵地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大队办公室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及时做好信息交流工作,仅2006年1-4月,调研、通讯、新闻、工作经验达到56篇次。
(三)紧密配合抓好宣传工作。为切实搞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大队主要领导积极向县公安局建言献策,迅速在全县各乡镇派出所实行了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新举措,从而杜绝了管理上的死角和盲区。2005年以来,大队与县政府、县安监局联系,在全县推行了乡镇交通安全监督岗制度,把全县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落实到乡镇领导头上。同时与县教育局联系,深化了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建设,以天桥小学为试点,在全县各中小学校推行了路队制。再者,大队还定期与县内二所驾校联系,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驾驶人培训的必学、必考内容。
二、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情况
(一)建立预案及联系会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大队及时制定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突预案》、《道路交通事故追逃预案》,并结合大练兵活动对工作预案进行了演练。为防止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通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信息,探索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大队积极商县安监局、公安局建立了十三长会议联系制度,为有效遏制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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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理交通管理收费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大队对所有的收费项目进行了自查和清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继续收取的收费项目及时进行了取缔(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费、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对清理后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报经物价局审批后公布上墙,在群众监督之下执行,彻底杜绝了乱收费现象。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队专门成立了法制室,并选派了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担任法制员,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和处理,严格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办事,与工商银行协商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同时加强了各类票证的管理,严格实行领用、销号制度。大队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网络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基础上,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对每一个工作细节进行了详尽的规定,确保交通事故处理公开、公平、公正。大队还制定了民警路面执法执勤规范,对着装、用语、手势、证件佩戴等进行了规范。
(四)狠抓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高度重视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二年来,大队定期对全县国、省、县、乡道路的安全隐患和客运公司、客运站点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和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多次批示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落实,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任务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截止目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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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新增安全防护墩860个,新增交通标牌87块,施划交通标线1.5万米。今年4月县政府投资30余万元在城区增设了交通信号灯,现已正常投入使用,群众反映良好。与此同时,大队还与县安监局、教育局配合对城区相如小学、实验小学等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规范、设置和完善。
(五)加大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大队把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工作之重,针对各个时期交通管理的重点及时开展了整治行动。
1、整治了县城交通秩序。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对车辆乱停乱放、客运车辆沿街揽客、机动车乱鸣笛等违法行为灵活地进行了人性化处理,即以教育为主,一般不作处罚。我队仍然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对城区交通秩序进行了整治。一是警力到位。大队每天7:00—22:00派出警力坚持在城区15个小时的巡逻,真正做到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二是整治到位。我们在随时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下,还按照县人大、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城区定期开展了集中整治,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白玉方向客车长期不进站,在站外揽客这些本来属于交管所管理的问题进行了整治,在对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乱调头、乱鸣笛整治中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教育为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由于极少数驾驶人法制观念淡薄,仅教育无法触动灵魂,因而在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后反弹现象时有出现。
2、加大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为了加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队继续落实领导包客运企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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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包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大队成立了“领导包客运企业民警包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350余台客运车辆逐台分到每一个民警进行交通安全监管,凡逢节假日民警都要深入到客运企业与承包的车辆车主、驾驶员进行安全谈话,坚持把客运安全做到车头、人头。
3、加大农村交通秩序的整治。大队积极推行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交通安全责任制,县政府还适时抽调交警、交管、农机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分片区开展整治工作。切实把农村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到了乡镇,各乡镇把责任的落实与否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标准之一,并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考核,让官帽和安全责任连在一起,从而调动了县级各职能部门、乡(镇)、村领导的积极性,在交通安全管理中各尽其责,出现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
三、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普法教育机制不尽合理,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上,缺乏全民性,没有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目的。主要表现在相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行动还不够到位,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安全和权益的意识还不够到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新的法规实施以来,只有公安交警等主管部门组织了宣传活动,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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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宣传贯彻法律认识跟不上,没有很好履行职责,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学生对新的法规只局限在知道有这一部法律,对具体内容知之甚少,给执法人员查处和严格执法带来了困难。
(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滞后,管理手段现代化水平低。目前,县域经济发展迅猛,城乡道路四通八达,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相对缓慢,管控手段落后。主要表现为部分道路尤其是县乡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城区交通标志尚不完备,交通要道和重点路段的电子监控系统没有建立。管控手段和方式落后,失管漏控路段事故多发,给侦破、查处案件,追究认定责任带来难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但在贯彻执行时,往往是某一执法主体或单个执法部门在单打独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有效地形成合力,削弱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制约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交警执法难度大。新法规出台一年来,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良好的遵法、守法氛围。一些特种车(军、警、急救、抢险等)因自身的特殊性,驾驶人员不依法驾车行驶,有的单位特别是有行政或执法权的职能部门,驾驶人员特权思想严重,违法行驶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人一旦被处罚,不是态度蛮横,就是四处托人、找关系,要求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出租车、非法营运车(摩的)、非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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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驾驶人员出于个人利益或行驶方便,往往不顾行车安全,违法驾驶、违法停靠、随意调头、强行挤占机动车道等现象严重。这部分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加之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实力相对较低,对交通事故赔偿能力较弱,违法后不愿接受处罚,蛮横阻挠有关人员执法,致使道路交通执法人员产生畏难情绪,放松管理,造成依法处罚不力,从而使这些车辆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极大隐患。农用车辆普遍存在手续不全,驾驶人员技术欠缺,违章驾驶、违法上路行驶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这些车辆管理权限不明确,往往是车辆未经检验,驾驶人员未取得合法驾驶证件,就上路行驶。新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农机部门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移交有关手续,但有关部门和领导态度不坚决,行动缓慢。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交通法规体系有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针对全国情况而设立,在总体上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规范,原则性、概括性较强。对具体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罚、究责等方面,规定不细,缺乏操作性。在相关的法规释义或细则没有出台情况下,部分违法人员有意规避法律,逃脱制裁。特别是新法中取消了主要责任人交纳交通事故押金条款,执法人员依法扣留车辆时限缩短,造成事故中受害方医治费用落实困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七十五、七十六、九十八条中,虽然规定了“国家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保险公司适用的保险法规与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相吻合,实现相应理赔十分困难。目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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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网络站前,各级政府相应的社会救助机制不完备,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只停留在书面意义上。在这种状态下,极易使事故双方矛盾激化,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同时,部分公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发生事故后,在双方既不愿接受执法人员调解,又不愿走法律诉讼渠道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执法者经常成为矛盾的焦点,对维护公安交警执法形象和保护自身安全都有十分重大影响。
四、对深入宣传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道路交通安全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关系千家万户,政府应当担负起宣传教育的重任,将其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范畴,制订规划,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建立机制,改进宣传方式方法,搞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强化政府职能,理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落实责任制。为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配合不力,独家单干等问题。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对重点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各部门共同筹划,着重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在依法行政上,要发挥领导作用,推行过错问责制,避免有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对公路危险点、段或区域;事故易发或多发地点、段;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保护等等,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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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确保领导、责任、措施到位,查处追究到位。
(三)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总则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目前,我县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滞后,与经济快速发展的步调不一致。为从根本上遏制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在今后的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中,各级政府要事先组织建设、交通、公安、规划等部门进行论证,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建设,同步检查验收。
(四)增加管控系统科技含量,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动交通运输业兴旺发展,路网建设面广量大与管控手段落后、管控压力增大的矛盾日渐突出。今年以来,我县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0余起,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失。因此,单靠人为管控、疏导等老办法,已不能适应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目前,城区主要路口已经安装了五处交通信号灯,它对缓解城区交通阻塞,提高通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个交通信号灯路口没有安装违章监控系统,使部分交通参与者有恃无恐,执勤人员在时还能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一但执勤人员不在,部分驾驶人就肆无忌惮。所以,提高公安交警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能力,必须要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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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山
6.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六
为创建更加浓厚交通安全社会舆论氛围,推进各项交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10月26日起,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行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开展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共治合成战等攻坚战役的顺利开展。
在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利用农村交管站、劝导站,迅速动员“两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结合近期各地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超员车,以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印制宣传单,组织农村“两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并进行劝导。同时,进一步开展对运输企业约谈。支(大)队领导组织民警走进企业,进行紧急约谈,并发放责任告知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利用微信运输企业责任人群、GPS监控责任人群、监控人员群、重点驾驶人群、车主群,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提示。还利用短信平台开展集中预警提示,充分利用12123短信平台及短信公众平台、交警“双微”平台、公路LED显示屏、新世纪广场大屏幕、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开展对“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驾驶人违法提示,以及点对点的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7.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七
汉江发源于陕西省汉中市,是长江的最大支流。汉水上游区域泛指丹江口水库以西的广大地区,包括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的一部分县区。由于汉江上游流经汉中盆地,水流湍急,水力资源丰富,故以上三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众所周知,南水北调工程是举世瞩目的世界水利工程。其中中线工程计划2014年汛期后全线通水,平均每年可调出水量141.4亿m3,一般枯水年(保证率约为75%)可调出水量约110亿m3。中线工程主要向河南、河北、天津、北京4省市沿线的20余座城市提供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将大大改善供水区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我国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保持汉江中上游的水质,使北京等广大地区的人民从2014年起喝上甘甜、健康、无污染的水不仅是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广大学者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那么如何保持水源地的生态平衡呢?由于20世纪以来,城市排出的大量CO2等有害气体,所造成城市热岛效应,会影响区域内气温升高,降雨减少,极端天气与自然灾害频发。对此众多学者开始关注生态城市这个新的研究领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很有价值的研究和阐述。交通系统作为城市系统中的一个复杂部分, 在建设生态城市中起着关键作用,例如交通网络臃肿无力,交通拥堵,所造成的超量碳排放是危害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作为汉水上游的汉中、安康、商洛三座城市来说,生态城市的建设速度与水平将直接影响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质。本文以南水北调的中线水源地城市汉中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汉台区为例,用直线运动模型和图的支配集的定义分别研究了生态城市视角下的城市交通信号灯和交警岗哨设置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改进方案。
1 主要研究内容
1.1 问题的提出
图1是汉台区中心城区的主要交通地图(来自百度),在汉台区的中心城区中共有天汉大道,西一环,东一环,兴汉路,莲湖路等街道24条,有南北向街道12条,东西条12条。本文将选取北团结十字、北大街十字、天汉路十字三个交叉路口,分别用字母a,b,c表示,研究其交通信号灯设置是否合理,交警的岗点的合理设置对于及时解决交通拥堵和及时处理各种交通事故有着重要意义,那么交通岗点设置是否合理呢? (假定每个交叉路口有一个岗,或与它相邻的交叉路口有,且不考虑路长)
1.2 问题分析
由于汽车在城市中行驶时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停止,遇到绿灯通过,遇到黄灯时开始刹车,我们就简单的把它看成一个直线运动,由于通过交叉路口的车流量可以通过统计方法求的,而信号灯中在各交叉路口不同方向绿灯停留的时间是已知的,故我们可以通过直线运动模型将绿灯持续的时间段内的理论上不同方向最大车流量算出,然后将其与我们实际统计的车流量进行比较,如果实际通过的车流量小于理论最大车流量的话,就认为预先设定的绿灯持续时间合理,反之,亦然。
对于交警岗点设置问题,由于道路在不考虑街道宽度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其抽象成一个图论模型,那么问题就转化成求解图的最小支配集问题。
1.3 问题解决
对于问题1通过建立相关的直线运动模型来解决。问题2用图的支配集来研究。
1.3.1 基于直线运动模型计算的交叉路口通行量与信号灯设置合理性分析
设x 轴表示车辆行驶的道路,原点o 表示交通灯的位置,x轴正方向是汽车行驶方向,以绿灯开始亮为起始的时刻。
设 Sn(t) 为红灯前等待的第n辆车在启动后t时刻,沿x轴正方向位移。
则第n辆车在x轴上的初始位置为:
Sn(0)=-(n-1)(l+d)t (1)
其中:l为每辆车的长度, d 为相邻两车的间距。
假设汽车由绿灯开始亮到t时刻为一个先作匀加速直线运动,再作匀速直线运动的过程,并设a为汽车的加速度, V*为城市道路行驶车辆的最高速度。则汽车由启动到速度达到V*匀加速直线运动所需时间为
此后为匀速直线运动, 行驶路程为:
Sn加速=V*(t-t*n) (3)
其中:
综合实际调查数据,我们令l=4m、d=1m、a=2m/s2、t′=1s、V*南=17m/s,V*中=14m/s,V*北=11m/s,V*西=11m/s,则得到t*n=6+n,因为道路通向行驶的车道有,所以:
n南
最后将各交叉路口的绿灯时间代入公式(5) ,得到各个方向绿灯持续时间内可通行的最大车流量,如表1。
1.3.2 基于图的最小支配集的交通岗点设置
图1为汉中城区主要街道,字母A,M,N,O,J 表示的是已经设立交警岗的交叉路口,现在我们建立图论模型如图2。图论中支配集的定义如下所述:设S是图G的顶点组成的集合,如果G的每一个顶点要么在S中,要么与S中的顶点相邻,则S是G的支配集。元素数目最小的支配集称为最小支配集。图2中的点A,M,N,O,J表示已设交通岗的十字或丁字路口,由支配集的定义知,在A点的交通岗将支配 A,B,L,这几个路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在A点的交警会去处理,写出集合形式便是{A,B,L}同理得到如下的支配集{M,B,L,J,N},{N,M,Q,C,O},{O,N,D,P,U},{J,K,M,Q,I},显然图中的点除R,F,E,X,W,U外均被支配,点W在实际街区中表示汉丰路与新汉路的丁字路口(被称为牛家桥),由于历史原因汉台区的街区建设发展不平衡,北团街十字以东的东部街区人口占城区人口的40%,而贯穿南北的望江路,凉州路等主干道却迟迟没有建好,据调查不少居住在东关旧街的市民在上班高峰期就是通过一些很狭窄的小巷到达莲湖路,再穿过建有大型农贸市场,宽度不足10米的汉丰路后到达汉兴路的,使得牛家桥路口的人流量在高峰期达到每分钟200人以上,而从七里、铺镇来的农民常驾驶大功率摩托通过牛家桥,很容易造成这一路段交通拥堵,事故频发,故应在点W,即牛家桥,设立交通岗,这样不但满足W点的所处的牛家桥的交通管理需要,也可以使点X,E,U的交通境况被及时掌握,人流快速被疏散。同理也应在点G,即东一环与南一环的交汇处设立交通岗,及时防范和处理环城路上大型货车带来的交通事故。
2 结论
通过上面的研究得知,汉台区主城区个别交叉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交通岗设置也有待进一步优化,那么为了改进现有的交通信号灯系统,降低因交通问题所带来的城市生态危害,建立绿色汉中,保持汉江水质。对此我们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1)为了使大部分的车辆在不同路口都能较好地顺利通过,减少停车次数,不同交叉路口在红绿灯起始点亮时刻就要有次序的进行,并不是所有交通路口红绿灯在同时刻点亮,而是下一路口红绿灯点亮时刻要延迟于上一路口一定时间,这个时间要根据车辆在此相邻路口间的车辆平均行驶时间来确定,这个延时量可根据经验统计数据来衡量。
2)淘汰部分陈旧的交通信号灯设备,采用新型智能交通信号设备,使得交通信号灯可在不同的时段采用不同的控制模式。在 23:30 -5:30 时段由于车流与人流量小,故采用夜间控制模式;在其它时段采用智能模糊控制模式。
3)实现交通路口的网络化管理,使用交通诱导方法,在每个路口利用大型 LED 显示器提示下一路口的车辆通行情况。这样,驾驶员可根据此路口的提示提前选择自己要行走的道路,而不是赶到路口后发现堵在那里, 进退两难,使得秩序更加混乱。
4)树立市民市内出行,尽量不使用私家车的理念,来减少车流量,防止交通拥堵,减低碳排放。
5)健全建立各种交通岗位管理和运行模式,根据不断变化的城区交通和街道建设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岗点设置。
摘要:以南水北调的中线水源地城市汉台区为例,用直线运动模型和图的支配集的定义分别研究生态城市视角下的城市交通信号灯与交警岗点设置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方案。
关键词:生态城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信号灯,交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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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八
关键词:教学活动 交通安全教育
近年来,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已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积极在教学活动中大力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内在教育因素,防患于未然。
一、在课堂教学中渗透
课堂教学是教育的主渠道,这并非是某个领导或教师决定的,这是教育规律。课堂教学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的环节蕴含着不少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等资源,教书与育人犹如形与影、光和热、密不可分。对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而言,课堂教学有其特殊的意义,为其它渠道所不能替代。因此,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如:五年级社会课中中有认识道路交通标志的内容,教师除了让学生懂得这些标志的作用外,还让学生认识交通标志,并引导学生用手势示范,指挥交通。另外,通过学生分组扮演违反交通规则的生活小品,激发了学生的表现欲,激发学生学习社会知识的浓厚兴趣。在巩固知识的同时,还增强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在教材延伸中感悟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材料,它蕴含着许多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供我们挖掘利用。如:四年级自然常识《野外自然考察》一课,教师在组织学生讨论野外考察的内容、考察的工具、考察的方法后,启发学生设计考察的方案时,还要注意什么?学生说要注意安全,在马路上不能追逐打闹、不闯红绿灯,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显然,课题中蕴含着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由于教师教书不忘交通法规的渗透,将教材得以延伸,学生在无意中接受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又如:二年级数学有一道应用题:某段公路上有小轿车48辆,大客车27辆。小轿车比大客车多多少辆?教师在学生解答了这道题后,教师引伸到:在大桥上,小轿车和大客车都可在自己的机动车辆道上行驶,如果没有划分大、小型机动车辆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小轿车可以超大型客车,大型客车要予以礼让。这样,学生在学会计算的同时,又学到了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延伸了教材内涵,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
三、在主学科中强化
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途径多种多样,但我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小学思品课和社会课(以下简称两课)是学生接受交通法规知识最主要的途径。“两课”内容决不是德育目标的简单堆砌,而是一门具有丰富教学内容和隐性教育因素的独立的主学科。因此“两课”教师也要熟悉大纲,钻研教材,也要把握知识点和能力点,使交通安全知识得到有效的强化。在教学设计中,执教者要不断转变观念,改变脱离实际单纯灌输的陈旧方法,坚持“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还可采用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趣味性的组织教学。如:课前实地考察、调查和课内讨论、交流、演小品、知识竞赛等,更好地调动学习积极性,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念。
四、在课外活动中设计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结合班队活动、课外活动进行有机穿插渗透交通安全实践教育,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一位辅导员在组织少先队举行《安全骑车》中队主题活动时,辅导员让队员自己设计活动方案,分头收集资料,汇报交流,整个过程都由队员们自己完成。通过这个活动,队员们既巩固了已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又能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体现了队员的主体作用和自我教育的功能,受到队员们的热烈欢迎。又如:针对六年级有一部分学生对骑自行车发生兴趣,班主任利用活动课给学生上了一节情趣盎然的活动课《交通安全教育一一安全骑自行车常识之一》。在活动课上为学生播放车祸光盘,让学生亲眼目睹了不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发生的车祸,给少年儿童和家庭造成的痛苦和不遵守交通法规骑自行车的危害。在活动课上同学们认识了有关骑自行车安全的零部件,亲自动手检修自行车,模拟十字路口指挥交通,规范骑车行为等,学生在轻松愉快中受到教育,在实践操作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在警示教育中引导
学校还要结合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向学生宣传交通法规和学校要求,不厌其烦地提醒学生遵守交通安全,定期为学生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录像,聘请交警来校做报告,在社会多方面加强安全警示教育的同时,教师要因势利导,不失时机地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前几年,我县蟒岭山区的某镇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骑摩托“骑”出的赔偿案,双方闹上法庭,依法判决后《商洛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均做了详实报道,我校积极组织学生进行警示教育,不仅使未成年人了解自己没有驾驶机动车辆的资格,而且还明确了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应承担的后果和责任。同时还使我校学生养成了乘坐车辆以前一定要确认驾驶人员准驾资格的良好习惯。
六、在社会课堂中实践
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校,它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教育资源,我们应不断开发利用。双休制的实行,给学生休閑的时间多了,我们可因势利导,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把学到的知识用于为社会服务,造福于社会。如:每年5月5日交通安全宣传日,开展叫“小手拉大手,共筑美好氛围”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小卫队、小卫士走上公路,挥动小黄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协助交警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让小卫士们像交警叔叔那样,精神抖擞,严格执法,不准非机动车辆超过停车线、行人靠右走等,用自己稚嫩的小手拉起粗壮的大手,共同筑起维护交通的长堤。学校还可组织学生开展“向不文明告别”、“规范骑车、行人行为”等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学校、家庭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统一步调,共同育人,面对纷繁复杂的交通形势,切实维护孩子的安全。在家庭和学校的共同教育下,互相了解、沟通、支持。学校通过专题讲座、汇报课、座谈会等形式的实践活动,充实法规知识,提高认识。另外,根据社会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向家长及时宣讲交通法规和学校的要求,提醒家长为了孩子不仅自己须遵守交通法规,还要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家长也根据学校要求,主动不进校门接送孩子,接送车辆和人员都在规定的地方以外,保证学生队伍畅通无阻。除此之外,家长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经常向学校提建议,共同搞好交通安全教育。
总之, “交通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让学生从学法、知法、守法到讲法,自觉维护交通法规,成为社会的好公民。“交通安全教育”不能搞形式化,搞说教,要根植于全校师生的日常行为之中,要落实在课堂教学之中。各学校要经常认真分析本校学生交通安全的现状、隐患和原因,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防范事故苗子。
9.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九
一、大队基本情况
(数据省略)
二、主要工作成绩
今年7月份,大队人员调整后,迅速确定了“建一流警队,创一流业绩,一年创建全省一等平安畅通县,三年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的工作目标,创新明晰了“五化五提升”的工作思路。大队支委带领全体民警,埋头苦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不断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工作预安制度化,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积极推行工作预安销号制度,提高了执行力。事前预安促任务。出台了《月工作预安落实销号制度》,每月由大队将各项工作预安至下属各单位。8月份,车管所对刚启动摩托车上户业务的六中队预安办理摩托车上户登记120台,六中队克服地处偏远、业务生疏等重重困难,当月完成摩托车上户登记136台。事中督导促进度。由预安办对预安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掌握工作动态,月末通报全队,每月定期队务会议,对工作预安落实销号情况进行集中讲评,督促工作进度。事后销号促落实。将工作预安销号纳入单位综合考评,对预安工作未及时销号的,当月扣分通报,并继续挂号、限期完成,直至销号。为防止考核不实,制定了复核追责制度,对预安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从严追责。
(二)安全宣传社会化,提升交通文明程度
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提升交通文明程度。借东风强保障。以全县“三创四化”(创卫生县城、创文明县城、创省级平安畅通县,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活动为契机,争取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与交警直播室,在106国道县城区南门口建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电子广告屏,整合“三联”(联防、联管、联治)工作和三类协管员(交通、城管、治安协管员)300余人,强化了安全宣传社会化保障体系。借平台营氛围。有效运用电视、广告牌、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宣传交通安全新闻事件、法律法规、案例剖析等知识,在交通频道制作专栏58期,在城区增设宣传专栏27个,上门送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交通安全宣传手机短信5万多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借他力聚合力。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创四化”要求,联合县直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大规模开展交通违法规劝活动。7月份,县委书记邝邹飞、县长胡湘之先后带领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城区开展交通违法规劝活动,主要规劝行人横道不走斑马线、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7月以来,全县县级领导分片分线带领有关部门上街规劝交通违法行为万余次。
(三)路面控制常态化,提升道路畅安水平
坚持上路执勤,加强路面控制。警力常屯路面。城区开展早勤,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学校门口设置10个固定值勤点,每周一至周五早上上岗值勤。镇区定点值勤,由各交警中队在辖区集镇镇区设置值勤点,在逢墟、重大活动等交通重要时段,定时定点值勤。夜间轮流巡逻。每天夜间由1名大队领导带队对106国道与县城区主要街道巡逻。整治常除乱源。先后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三无”摩托车专项整治、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县城区“三创四化”交通秩序整治、乡镇镇区交通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查纠交通违法4万多起,处罚近万余人次,其中涉牌涉证1105起,查获盗抢机动车5台,两项工作指数均位居全市第一。联治常排隐患。联合公路、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危险路段、事故黑点与客运企业、营运车辆、校车联合开展排查,排查危险路段18处,事故黑点2处并全部治理到位,清理路障25公里、消除“光头路”10公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台客车与25台校车下达了消除通知书。另外,今年来,县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500多万元,新增6处交通信号灯控设施、增设标志标牌356块、施划标志标线万㎡,19个乡镇镇区的标志标牌标线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了路面管控保障体系。
(四)队伍建设正规化,提升交警整体形象
严格按照“三基一化”工程建设要求,不断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交警队伍整体形象。坚持制度建警。以《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为蓝本,制定了11项内务管理制度,对执法执勤、纪律作风、内务卫生、窗口服务等队伍管理各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坚持培训提质。强化政治培训,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民警开展《正规化指南》学习应用培训。深化业务培训,举办业务培训班5期,分期分批组织各个业务岗位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强化随岗轮训,改每月一训为每周一训,对全队变换岗位的民警进行了一次随岗培训。坚持规范执法。开展了以“执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的执法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着力排查治理执法问题200余处。推介执法先进典型,确定一中队事故处理岗为示范执法岗,单永杉等3名民警为执法标兵。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过错的2位民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各扣除执法养廉基金200元。坚持示范引路。按照“树典型、创示范、示范引路、争创一流”的队伍建设思路,以二中队为示范创建单位,大力开展“亮化工程、多能工程、制度工程、新措工程”四大工程建设,致力打造示范交警中队,高标准引领交警队正规化建设。9月25日,副支队长李阳专程到二中队视察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决定近期组织全市各大队前来参观推广。
(五)便民利民最大化,提升群众满意率
以深入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前移窗口解民难。大力推行摩托车管理向中队延伸,把车管窗口最大限度地向老百姓前移,在5个农村交警中队启动摩托车上户办证业务。推行“流动车管所”服务,定期深入乡镇村组、企业单位上门为群众办理牌证,让广大百姓享受到“家门口”车管服务。拓宽业务排民忧。拓宽车管业务服务,争取小车上户落户攸县,开通了申请驾驶证、行驶证换证、补让等业务。拓宽事故处理业务,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处赔工作机制,方便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拓宽违法处理服务,在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设立了异地违法代办窗口,为老百姓处理异地违法提供方便。优化服务暖民心。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老百姓可以在任一业务受理窗口一次性办结业务。广泛推出服务举措。推出了上门、预约、延时、留办、代办等服务举措,极大方便了群众办证办事。
三、国庆安保工作情况
国庆期间,大队根据省市交警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攸县实际,按照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畅安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倾力维护,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了平安祥和的国庆长假。10月1日至10月9日,共出动警车156台次、出动警力396人次、完成各级保卫活动12批次。国庆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大的交通堵塞。
(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9月27日下午,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就双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所有副大队长就各自分管的事故预防、秩序维护、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违法处理、情报信息等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详尽地明确了各单位及所有民警的工作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全体民警取消休假,大队机关及基层中队除值班人员外,其他警力全员上路,全力以赴保畅安。
(二)加强路面秩序维护,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一是大队抽调机关、一中队全体民警和菜花坪中队部分警力共38人,集中在县城区巡逻值勤。二是大队机关每天安排4名民警在队24小时值班、4名民警在g106线全日巡逻;各中队一半以上警力铺在路面,负责各辖区双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三是由三中队、六中队与酒埠江风景区四个派出所实行联合执勤,倾力做好景区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三)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重点车辆安全大检查。由法宣股牵头,针对目前攸县公路客运车辆均已承包经营,以及学校校车、幼儿接送车辆均为个人所有的现状,对辖区内的重点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没有消除安全隐患的营运客车、校车和危运车辆和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驾驶人上路。并从查重点车辆交通事故成因入手,倒查管理民警管理职责是否到位;从查管理民警与管理车辆和司乘人员见面率,重点车辆信息更新率,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许可入手,确保重点车辆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事故隐患路段排查。由事故股牵头,各中队配合,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隐患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旅游景区、重大活动场所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是否完善,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四)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由巡逻队牵头,各中队配合,以g106线、s212线、s315线、网酒公路、宁排公路,各农贸集市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点段为整治重点部位,以机动车涉牌涉证、“三无”摩托车、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采取设置固定卡点、流动巡查、统一行动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日至9日,共查纠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处罚102起。
(五)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短信等新闻媒体,大规模开展交通宣传活动。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9月25日开展了“喝酒不开车平安迎国庆”主题宣传日及宣传周活动,在宾馆、客运公司及主要路段悬挂35条宣传横幅、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深入开展“十大劝诫”亲情提示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餐馆、酒吧等楼堂馆所通过发放反酒驾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劝诫活动。
(六)唱好压轴戏,确保返程高峰期交通安全与畅通
10月6日,接收经市支队转发的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长假返程高峰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于当天下午5:00召开大队领导与中层负责人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并对全体民警进行定岗定点定责。10月7日开始,全体民警取消备勤,全部按部上路巡逻执勤。10月7日以来,全县没有发生死伤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任何交通堵塞现象。
(七)开展同步督察,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0.交警部清明节交通安全工作简报 篇十
一是提前谋划组织动员。清明节前期,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急剧增多,道路客运量将大幅度增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3月28日上午,大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大队领导进行了动员讲话,要求全体民警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务必圆满完成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会议还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流的变化,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科学合理安排警力。总结去年清明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近期道路交通状况,大队将警力向扫墓、进香、春游等活动交通出行量较大的省道及县乡道路倾斜。同时,加强公墓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检查,安排好停车场地。
11.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十一
[摘要]先对我国城市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作了分析,然后对国内交通安全教育体系现状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国内交通安全教育体系改善建议。
[关键词]交通安全;教育体系;问题;对策
一、我国城市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根据国内现行制度,各地交管部门每年上报年度本地区交通事故数量及伤亡数量,这个数据是考核交警年度工作的指标之一,与交警年度考核息息相关。根据公安部每年公布的数据统计,机动车迅速增长而每年的万车死亡率卻在下降,好似我们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卫生部门也有一个统计数据。卫生部门要统计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在死亡类别的“损伤”这一项下面,就有“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小项。根据《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统计结果显示,2005年到2013年,每10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仍呈现上升趋势。而相应的公安部的统计数据则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根据世卫组织发布数据,中国2010年道路事故的死亡人数超过20万人。而同一年中国的官方发布数据仅约6.5万人。差距之大,令人震惊。
近几年公安交管部门已经着手纠正交通事故统计不实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内部基本掌握了比较确的数字。至于这个数字是多少?交管部门敝帚自珍,对外讳莫如深。数据难于公开,严重影响了国人对国内交通安全情况的认知。没有准确的数据就没有相应的政策,数据隐瞒的背后是对交通安全预防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是对生命的漠视。
整理2014-2016年某市9000多起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事故特征以找出交通事故预防策略。
从发生事故的年龄结构来看,主要集中在21-50岁人群,此部分人群是社会中坚力量,该年龄段正是创造财富最多的时候。仅2015年一年,某市事故导致的死亡人口损失的潜在生产寿命年达2.2万年,为社会少生产GDP约13亿元。其中还未包括重伤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等其它费用。不仅如此,死亡及重伤事故发生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是灭顶之灾,许多家庭因此失去收入能力,还要承担照顾伤残成员的额外花费,多数家庭此后不得不靠借贷度日,大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远高于可计算的经济数字。
从事故者驾龄来看,2016年某市1-5年驾龄人员最多,发生事故数也最多。从不同驾龄的百人事故率来看,1年以内及6年以上驾龄事故率较高。1年以内新手因操作不熟练,突发情况下应急操作容易失误导致事故多发。6年以上驾龄者事故多发则多因自信过高麻痹大意。
从机动车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上道路行驶、逆行、超速行驶、违法会车、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是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从非机动车事故原因来看,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违法占道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等违法行为是主要因素。表面上看都是由于当事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但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国内交通安全教育体系的不足。
二、国内交通安全教育体系现状问题
(一)驾驶员安全教育体系存在盲区
根据某市2015年交通事故原因统计,63%的事故原因归结于机动车驾驶员各类违法行为。表面上看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泊导致的,但从根源上讲,应在于国内驾驶员安全教育的不足。传统的驾校培训及驾考内容往往只注重车辆驾驶技术的培训,忽视安全教育的培训及守法意识的培养。另外,拿到驾照之后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几乎处于空白状态,4年驾龄之后驾驶员百人事故率随驾龄增长迅速,驾驶员后续教育重要性应引起重视。
(二)企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从万车事故率来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的万车事故率可以达到小汽车的5-10倍,对此部分车辆司机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此部分司机由于长期跑运营,对交警管理工作规律和管理漏洞了如指掌,想法设法逃避管理部门的检查,光凭交警有限警力很难对其形成有效管理。
目前企业安全教育多不成系统、流于形式,部分企业组织管理松散、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安全监管不力,驾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其主要根源在于企业驾驶员违法行为后果多由个人承担,对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追责不够,企业领导本身安全意识不足,对安全事故预防所知不多等原因。
(三)民众安全教育效果甚微
根据某市2015年交通事故原因统计,78%的故事由违法因素导致。民众安全教育的不足不仅使得事故发生概率加大,且在交警进行违法处罚时容易引起警民矛盾。
目前民众安全教育对比以前虽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传统说教形式的宣传容易空洞乏味而流于形式,教育效果甚微,应与时俱进,由专业人员积极探索科学、有趣味、形象的宣传方式,做到寓教于乐、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三、国内交通安全教育体系改善建议
(一)驾驶员安全教育
对于新进驾驶员:改革驾考内容,融入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建议首次考驾照学员第一堂课程便应该是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各类常发交通事故视频宣传片,让学员了解开车存在的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意识。由教练讲解分析事故成因,吸取事故教训,学习避免事故发生的安全习惯。
对于培训机构:重点加强两类人员培训,一是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教育重要性认识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方能抓好诸如结业鉴定、制定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营造全校师生共同学习安全教育的良好氛围等工作。在学驾培训全过程中发挥管理人员对安全意识教育的保障作用。二是加强教练安全教育培训。对教练员进行全面培训,建立考核制度,培养合格的教练员。帮助教练员树立和贯彻以培养安全驾驶意识和文明驾驶行为为核心的驾驶素质教育理念,掌握安全驾驶的新知识和新技术,是加强行业安全教育的首要环节。
(二)企业安全教育
企业负有社会安全责任,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单位承担制和安全事故单位责任制可以大大提高企业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从而提高其对员工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安全教育单位承担制:加强对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及责任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建立企业安全教育制度,由政府专业人员制定教育方案,企业负责执行管束。例如,政府请道路交通安全专家分类整理不同车型易发事故类型相关视频,发放给企业并监督企业管理者及驾驶员定期观看。
安全事故单位责任制:企业对单位车辆安全事故附有连带责任,交警惩罚驾驶员的同时对企业实施积分惩罚制度。例如,最难管的快递行业电动车违法行为,如果在快递员出现违法行为时,采用监控抓拍,达到一定数量对企业进行严厉惩罚,则可以促使企业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违法管束,从而获得良好效果。当然,具体细则需深入研究后确定,此类制度细节决定成败。
(三)与执法结合的民众安全教育
12.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篇十二
随着各类公路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机动车辆的普及, 交警道路交通管理的任务日趋繁重;同时, 道路和机动车辆相关的交通事故和违法现象逐年上升, 这给交通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破坏了稳定有序的交通秩序。“科技强警, 向科技要警力”是目前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各类交通事故和违法现象的有效手段。
随着G P R S、C D M A等移动接入技术和公共移动通信网络的不断成熟, 越来越多基于这些移动通信网络的应用已经投入商用, 这一切都为公安信息移动应用提供了承载网络。同时通过近年来的建设, 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建立起车管、驾管、交通违法、事故等一系列信息系统, 对各类交通参与人和车辆有着完整的信息记录。在具有数据、承载网络的基础上, 加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着工作地点流动, 工作时间不定, 移动信息要求较高等特点, 适合交警工作使用的移动警务系统的建设开始逐步在全国部署。目前在北京、广东等部分城市的公安部门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移动警务系统的应用, 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 交警移动警务系统主要功能是使交警能在现场快速辨别假机动车牌证、假驾驶证、走私机动车、盗抢机动车、非法拼装机动车等的违法违章现象, 最大限度的遏制各种违章、违法行为, 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另外, 路面执勤民警在交通违章业务处理时, 可以通过目前的移动警务系统实现违章信息的实时上传, 从而大大简化了违章业务处理的流程, 提高警务处理的效率。
随着移动无线网络带宽的提高、3G移动通信系统的即将部署和移动终端信息处理能力的不断增强, 脱胎于传统网络视频监控技术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成为了目前监控领域的热点。相对于那些专业而神秘的监控产品而言, 如果能用手机实现移动视频监控的功能, 就有可能使得专业的视频监控获得更加广泛的应用, 从而把网络视频监控推向移动视频监控的新高度。
在已有的移动警务系统上集成移动视频监控技术, 能够使目前的移动警务系统获得更多丰富的功能, 尤其在道路管理和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等场合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致力于探讨移动视频监控技术在移动警务系统中的应用以及该系统在使用中存在的安全性问题的研究。所以本文对目前交警移动警务系统的建设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
1 手机视频监控技术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图像处理技术的迅猛发展, 网络化的视频监控技术和相应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 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教育、政府、娱乐、医疗、酒店、运动等各种有视频监控需求的领域。
近年来, 有线专用网络监控、互联网监控、无线网络监控等方面, 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 为网络化视频网络监控的进一步发展做了很多铺垫。但如何实现监控的便捷性则提上了日程, 传统的在监控室里面对专业监视器或电脑显示器浏览各个画面的模式对于专业用户是一种必须, 但对于移动性要求比较高的用户来说则显得可行性不大。相对于那些专业而神秘的监控产品而言, 如果能用手机实现移动视频监控的功能, 就有可能使得专业的视频监控进入寻常百姓家, 更有可能引发民用视频监控市场的兴起, 监控市场的二次革命或许由此发端。
目前, 制约用手机实现移动视频监控的技术障碍已基本克服, 中国移动g p r s的数据网络下行实测带宽能稳定在20kbps至22kbps, 中国联通cdma的数据网络下行实测带宽能稳定在40kbps。手机处理器的能力足够强, 能完成视频解码。手机厂商把手机的开发平台公开, 提供开放的开发平台, 这样便于手机增值业务的开展, 这也为开发手机视频监控提供了开发平台。特别是中国将在2008年开始将有多家电信运营商开始运营3G, 移动网络的下行带宽大大提高, 这将近一步突破移动视频监控技术推广使用的瓶颈。
移动视频监控技术主要由摄像头、视频编码器、流媒体服务器、管理服务器和移动智能终端组成。摄像头采集的视频数据通过视频编码器的编码, 使得原始视频成为适合在网络上传送的标准格式。流媒体服务器接收到移动智能终端的视频请求后, 从相应的视频编码器上读取标准格式的视频码流, 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送给终端。管理服务器实现摄像头、视频编码器等资源的管理以及视频用户的管理和认证功能。
2 移动视频监控技术在交警移动警务中的应用
目前, 交警移动警务系统主要是借助于先进的G P R S/CDMA无线通讯技术, 采用WVPN (无线虚拟接入) 、通讯模块鉴别授权、无线通讯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 实现移动用户与全国公安网的安全接入, 将现有的公安网内部信息资源实时便捷的提供给路面执勤民警。移动警务系统的拓扑结构如图1所示。
通过移动警务系统, 路面执勤民警可以实时从信息中心获得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等交通管理的详细信息, 使其能在现场快速辨别假机动车牌证、走私机动车、非法拼装机动车、未按期年审、盗抢车辆等违法现象。利用移动警务系统, 路面执勤民警可以实现交通违法业务的自动化处理, 一方面可以实时将相关违法信息传递到公安网内部的业务数据库中, 从而提高违法处理效率。通过移动警务系统为全省警务车辆提供GPS定位信息传输的通道, 实现对车辆的状态监视、信息服务、部分遥控操作, 接收报警求助功能。车辆的位置、速度、运行方向等状态在监控中心的电子地图上直观显示。
如上可知, 目前的移动警务系统主要传送的是文字、图片等信息。随着“科技强警”的不断深入, 各地公安系统建立了大量的视频监控系统, 打击路面各类犯罪现象和道路路口交通流量的实时观察。对于路面执法的交警而言, 能及时通过监控视频了解路口的交通流量, 从而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合理的组织和疏散车流, 就能大大提高路面交警道路交通流管理的工作效率, 从而提高整个城市的通行能力。显然, 目前的移动警务系统还不能给路面的交警提供这类实时的视频信息。在现有移动警务系统的基础上引入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 可以把公安网络中已部署的视频监控信息及时传送给路面执法的交警。交警只要通过软件升级的移动智能终端, 就能查看各个相关道路路口的交通流量, 及时组织道路交通。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如图2所示。
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只要在原有移动警务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支持移动视频服务的流媒体平台、认证管理平台和资源管理平台, 同时, 在移动智能终端上安装移动视频播放器, 路面交警就能用移动终端通过流媒体服务器访问与视频编码器相连的摄像头, 获得相关路口的实时视频。
随着各类公路的建设和机动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根据实践经验,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及时、高效的组织救护和疏导能大大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需要很多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处理, 及时把事故现象的视频信息传达到相关处理人员成为有效降低损失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的移动警务系统还没有集成事故现场视频的采集和实时传送的功能。同样, 只要在现有的移动警务系统上集成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 就能解决交通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这一关键问题。用于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的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如图3所示。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通过带有无线接口的移动视频编码器, 把事故现场的视频通过移动网络上传到视频监控中心。在监控中心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就能看到事故现场的实时视频, 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同时, 现场的视频也能通过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传送给不在监控中心的其他领导人员和赶往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 使得这类人员能实时获得事故现场的视频。所以移动视频监控子系统的引入能大大提高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的效率, 降低事故损失。
3 移动视频监控技术使用的安全性问题
公安信息系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 同时信息是要求严格保密的, 因此对系统的安全性有很高的要求。移动警务系统是对现有公安信息系统的有效扩充, 在带来路面交警执法方便性的同时, 该系统也给现有的公安信息系统引入了新的安全隐患。随着移动警务通系统的广泛使用, 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成为了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国家2002年下发的文件, 国家重要职能部门不能够直接与互联网互联互通, 需要在两网间进行物理隔离。而移动终端需要对处在公安系统内部网络的数据进行访问, 避免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非常重要。
移动视频监控技术应用于交警移动警务系统时, 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移动视频监控系统一般通过公安无线接入网子系统实现与公安信息系统的信息传送。为解决系统的安全性问题, 可以在公安无线接入网和公安内部信息网络之间增加物理隔离网闸, 实现内外网的逻辑隔离, 无穿透性TCP/IP连接, 同时采用了白名单的安全策略, 有效提高安全级别。
网闸设备能够抵御DDo S攻击, 能够杜绝已知未知的蠕虫木马对内网的侵害, 对于病毒, 可通过对数据库传输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过滤, 能够防止对数据的越权篡改和删除。具有防攻击、防泄密的特性, 能够满足公安系统的安全需求, 同时也符合国家对涉密网络的安全防护要求。在增加物理隔离网闸设备保证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访问安全性问题的同时, 也要对使用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路面交警进行严格的用户账号和权限管理。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访问视频设备时, 要先进行严格的身份认证和权限限制。通过这些手段, 可以比较有效地保证移动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时的安全性问题。
4 结语
随着“科技强警”策略的逐步深入实施, 先进的移动通信技术和公安内部网络中丰富的数据库信息系统相结合而产生的交警移动警务系统是目前公安信息系统建设的热点。本文通过深入分析目前交警移动警务系统的现状, 提出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 集成移动视频监控技术, 给路面交警提供相关道路路口交通流量的实时视频, 从而大大提高交警道路交通管理的效率。本文也提出在集成移动视频监控技术后, 移动警务系统能够较好地协调各种力量, 及时对交通事故应急情况进行地处理, 减少交通事故带来地损失。同时本文也对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也作了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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