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汇报(精选10篇)
1.市城管局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汇报 篇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扫黄打非”工作汇报
根据《XX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20**年全市“扫黄打非”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任务分工,现将近期“扫黄打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根据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分工实际,局党组召开“扫黄打非”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开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黄打非”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严明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分局、中队、科室每月信息上报制度,并针对城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把握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全面落实日常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对城市的重点部位像汽车站、火车站、高架铁轨桥下,公园周边等部位实施高密度巡查,对销售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一律清理取缔,并将清理整顿销售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出版物的游商地摊纳入市容建设评估体系。对重点地段要求分局进行全面监控,并落实到人,加强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并采取守点和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为全市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注重宣传,建立长效监管。
各分局、中队、科室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舆论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加大了对“扫黄打非”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扫黄打非”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认同感,努力为XX市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和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和《法治株洲建设纲要》。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株政办函〔2013〕22号)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大局,按照强基固本、开拓创新的原则,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自觉地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年换届以后,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李平同志任组长,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每年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计划、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科室具体抓、全体干部齐参与的格局,为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明确工作任务。根据2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全市法制工作安排及《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株人社发2011]22号)要求,20**年7月19日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布置了20**年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政府和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20**年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3、严格绩效考核。4月份,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制定下发了《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株人社发2013]45号)和《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局把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点,“两项考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工作一起部署,考核同步进行,结果相互运用。我局印发的绩效考核办法的“工作目标任务”中,依法行政情况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占重要的比重,季度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奖励挂钩,并作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依据,建立了完善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对单位和个人出现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严格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切实加强了政策法规体系建立
1、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适应机构改革、资源整合、管理统一的需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依法行政,我局对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重新印发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和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2、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制定和印发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要求和程序,经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截止20**年10月,全局印发的21份规范性文件,法规科严把法律审核关,严格坚持了“三必须”程序(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局长办公会审议、局长签发),认真执行了“三统一”规定(报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定期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结果按时上报了市政府,同时,公布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3、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先后制定《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五项制度,切实规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行为。
4、梳理修订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切实做好省、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工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法颁布和“两局”机构合并的需要,在前两次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梳理、修订、调整、完善和公布了市人社局的行政执法依据。通过梳理,依法界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职权,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内容,完善了“权力清单”,全局共制定7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0项服务项目、26项社会保障经办业务、4项维权业务等59项权力运行制度和36项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5、检查《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为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3月19日制定《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3月28日和4月1日陪同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领导赴XX市、XX区和XX区检查。4月25日汇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查报告上报人大常委会。
6、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省厅和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布置,我局推荐XX区劳动监察大队为“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6月推荐五家单位为“2013-2015年全市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2.市城管局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汇报 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给我这个机会,让我代表市执法局直属大队女子中队汇报我们的工作。我们女子中队成立于2月27日,由十名女队员组成,平均年龄不到27岁,全部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肩负着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置业服务、违法停车处理、野广告号码追呼和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等职能。自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爱护下,我们以争创“三八红旗集体”为工作目标,按照市局“高标准建局,高效能运转,高水平执法”的工作思路,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公正无私、敬业奉献”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女队员认真负责、耐心细致、服务热情的优势,韧于行,忍于心,谦于度,柔于情,用尊重换理解,以真诚换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本职工作,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市民的欢迎。中队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并多次获得市局“先进中队”和“先进办案单位”等荣誉称号。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展巾帼城管风采作为我市城管执法工作的“阳光通道”和“服务窗口”,中队在争创“三八红旗集体”的过程中,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城管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了良好城管形象。第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城管形象。中队结合“三八红旗集体”的创建活动,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养队员确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进行换位思考,开展了“从执法对象看城管、从城管看执法对象”两个方面的大讨论活动,引导队员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贯穿于整个城管执法工作过程。同时在改善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开展了“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句问候”的微笑服务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女性特质,从言行举止做起,树立了良好城管新形象。第二、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加强思想引导,树立科学执法理念。在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活动中,中队紧扣主题,从自身做起,找原因,找差距,求变化,认真梳理“懒、散、推、脱、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又好又快”、“马上就办”工作思路,引导队员总结经验、反思教训,着力解决了“为何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确立了“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和谐执法”的新理念。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破执法矛盾难题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中队一班人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自觉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把一切为了群众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性化执法的工作理念。为此我们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怪话听尽,好话说尽,市民不理解,该做的事情却还得做,心里的苦水直往外冒,脸上却还得挂着微笑。目前正在开展的“置业服务”和“帮一扶十带百”活动,使执法人员与相对人之间变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正是贯彻落实我局人性化执法的亲民爱民政策的具体体现。为了方便经营业户办证取证,我们窗口的女队员亲自到各置业点去摸底调查、现场办证。一天走下来,脚肿了,腿麻了,回到家倒头就睡,感觉头才沾枕头,天就亮了。即使这样,也还有很多市民不理解,更有部分市民对此项工作不支持,偷偷的议论,说难听的话。冷言冷语扑面而来,像一把把钢针扎在了女队员的心里,但我们还得面带笑容,一遍又一遍地解释,眼泪只能忍到没人的时候流。大家当时真是既委屈又生气:论文化、论人品、论相貌,我们哪一点不如人家?要不是穿这身制服,干这个工作,怎么会受这份闲气?但是想到为了帮助那些下岗职工和一些进城务工农民解决生计问题,我们觉得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清楚地记得去年寒冬腊月的一天,空中飘着鹅毛大雪,天气特别的冷,我们的中队长宋晓燕为了及时的把办好的一批置业服务登记证送到经营业户的手中,一个人冒着严寒和大雪骑着电动车上了路。由于路上太滑,宋队长几次摔倒在地上,手上流血了、袖子也刮破了,但一想到业户那期盼的眼神,她又一次次的起身继续前行。当把最后一个登记证送完回到办公室时,我们都认不出她了!她浑身上下都是泥水,手上、脸上血迹斑斑,我们心疼地围着她问长问短,可她却轻松地说:“没事,权当看了看雪景。”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爱岗敬业模范从穿上这身制服加入女子中队起,眼泪和愧疚就一直伴随着我们。仲秋、国庆、元旦、春节„„还有许许多多特殊的日子,对我们来说都不再特殊;承欢膝下,侍奉老人,尽尽孝道,享享天伦,普通人家最平常的欢乐成了梦想;花前月下,儿女情长,柔情蜜语,耳鬓厮磨,那更是奢望。
3.市城管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 篇三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三、执法责任人制度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定
五、公务活动中严禁饮酒的规定
六、执法服装着装规定
平湖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行政法治要求,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逐级分解到执法岗位、落实到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的制度。
第三条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二章
行政执法目标
第四条 行政执法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第五条 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制订行政管理措施,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行为,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第六条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加强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配合和协调。
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章 行政执法责任
第七条 对主管实施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学习、宣传、执行的责任,行政首长对行政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有计划地组织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九条 做好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 传教育。
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应在颁布实施后的一个月内,组织制定宣传方案并实施宣传。
第十条 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一条 对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全面、正确地执行,不得断章取义、曲解法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推诿执法。
第十二条 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执行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职权。
第十三条 应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办理各项申请事项的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及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对属于本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范围内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范围内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对各类投 诉及时组织查处。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政务督查事项,注重办理时效,提高办理质量。
依法处理各类来信来访,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热情为群众办实事。
第十五条 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没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下属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的经费和奖金挂钩。
第十六条 在行政执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并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
第十七条 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由几个行政执法主体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的,应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十九条 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分解制度。实行执法岗位责任制,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定岗、定员,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执法工作标准、办理程序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执法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 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统计结果及分析材料等上报备案工作。
第四章 行政执法人员
第二十一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执法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法制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和法制监督人员。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行政执法岗位执行职务;
(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五)依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一)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行政执法主体自行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四)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并按规定着装或佩戴证章标志。
第二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和法律尊严的言论;
(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三)隐瞒或伪造证据;
(四)滥用职权,打骂、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六)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或拒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平湖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执法中的过错是指城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的程序和实体的规定,经上级机关、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撤消或纠正的全部或部分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条 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在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索贿受贿,造成过错责任的应从重处罚。
第五条 市城管办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执法中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法制机构为过错责任追究的工作机构,负 责处理日常事务。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由办公室具体执行。
第二章 过错责任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承担过错责任: ⒈ 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撤消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
⒉ 经上级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撤消或纠正的行政行为; ⒊ 违反规定管辖,不应管辖而管辖的;
⒋ 违反规定应当立案受理而不予立案或者不应受理而立案受理,造成后果的;
⒌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⒍ 利用职务之便,涂改、隐慝、销毁证据或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⒎ 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制作、提供虚假文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⒏ 未经批准,超越案件审理时限的;
⒐ 违法实施检查措施和执行措施,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⒑ 擅自使用或者损毁扣押财物的;
⒒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⒓ 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或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⒔ 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的;
⒕ 因其他原因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被确认的执法中的过错案件由法制机构制作《过错案件确认通知书》,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办理。
第八条 城管办对科、所队行政执法中的过错案件有确认权。
第三章 过错责任划分
第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不论是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行政执法中的过错的,均应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由于承办人员隐慝证据、提供虚假证据,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导致行政首长或上级行政机关决策失误,造 成过错的案件,由案件承办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科、所、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过错的由科、所、队长负主要责任,有关人员负次要责任。
第十二条 科、所、队提出的处理意见被上级机关改变后造成过错的,改变意见的上级机关领导负主要责任,有关人员负次要责任。
第十三条 科、所、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部分改变而造成过错的,由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承担被改变部分的责任。
第十四条 应当经过审批而不经审批作出的行政行为,造成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经审批的案件造成过错的,由审批人员或审批机关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造成过错的,由复议机关承担被改变部分的责任。
第四章 过错责任追究方式
第十七条 对过错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 ⒈ 批评教育; ⒉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⒊ 限期改正; ⒋ 扣发奖金;
⒌ 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⒍ 构成违法的给予纪律处分; ⒎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⒈ ⒉ 项所指情形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扣发三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⒊项所指情形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扣发一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⒋ ⒌ ⒏项所指情形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扣发二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⒍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扣发直接责任人六个月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主管领导扣发一至三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⒎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扣发直接责任人全年奖金,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 分。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⒐ ⒑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扣发直接责任人全年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主管领导扣发一至三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⒒ ⒓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扣发直接责任人三至六个月奖金。
第十九条 对于因玩忽职守造成过错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扣发九个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因徇私枉法,索贿受贿造成过错的,扣发全年奖金,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因业务素质不高造成过错的,可比照第十八条责任追究规定,从轻减轻处罚,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主观臆断办案造成过错的,可比照第十八条责任追究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上述情况造成过错的,除对直接责任 人进行处理外,还须扣除所在单位执法责任制考核的相应分数,造成损失时,由办先行赔偿后,责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第二十五条 过错责任人员在处分决定前已获得本年奖励、奖金的,应按处分决定的处理取消和追回。单位一年内过错案件达到百分之三的,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第二十六条 依据本办法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十七条 被追究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对认定的过错和处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作出处分的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在十五天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城管办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执法责任人制度
一、为促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提高综合执法的能力,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依据《平湖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办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执法责任人指本单位在执法活动中的负责执法人员。
三、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实行地段分片责任制,由执法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案件调查人员、案件审查人员、案件审批人员均为该案件的执法责任人。
四、案件的执法责任人有如下责任:
(一)调查人员:
⒈ 全面详细勘查现场和询问案件有关人员,并如实客观地制作笔录;
⒉ 向案件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⒊ 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所在机关备案;对现场收缴的罚款进行收缴并 按规定及时上缴;
⒋ 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审查和审批;
⒌ 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⒍ 按照规定使用统一执法文书;
⒎ 与案件当事人 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审查人员:
⒈ 审查案件超越权限范围;
⒉ 审查案件适用程序和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⒊ 审查案件证据是否齐全,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必要时应进行复核;
⒋ 审查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工作是否符合城管办有关规定要求;
⒌ 提出案件审查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审批; ⒍ 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审批人员:
⒈ 严格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⒉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案件进行处罚时,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⒊ 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区域的执法责任人有如下责任:
(一)每天坚持对区域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各种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
(二)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所在机关备案;对现场收缴的罚款进行收缴并按规定及时上缴。
(三)对一般程序的案件,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并制作笔录,并将调查情况报所在大队,由所在大队立案调查处理。
(四)按照规定使用统一执法文书。
六、按照城管办《考核评比制度》对执法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执法责任人进行通报表彰。
七、对执法责任人在执法过程中的过错责任按《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究。
八、本制度由市城管办负责解释。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定
为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正执法,切实做到:
⒈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办理行政案件;
⒉ 必须严格遵守办案原则: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内容恰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⒊ 对案件的办理应合法合理,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处罚幅度;
⒋ 办案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法制宣传,做到热情服务,不以言代法,不随意许诺;
⒌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发现案情,主动出击,及时查处;
⒍ 不得为行政相对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说情为之开脱责任,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并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
⒎ 注意办案过程中的保密性,内部讨论情况不得向外 泄露。
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形象,应做到:
⒈ 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徇情枉法; ⒉ 不得利用职权或执行公务之便索取或接受行政相对人钱物、服务,宴请及参加娱乐性活动;
⒊ 不准截留、短缺、挪用、私分,擅自处理罚没财物; ⒋ 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或打击报复。
三、城市管理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要热情为社会服务,热情接待群众 来信、来访、投诉,文明礼貌,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不得拖诿,刁难拖拉。
在公务活动中严禁饮酒的规定
为体现城市管理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规范公务工作行为,经研究,禁止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具体规定如下:
一、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
三、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与管理对象或工作对象饮酒;
四、严禁着制服在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饮酒;
五、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饮酒;
六、严禁与社会上有损城管形象的人员饮酒;
七、严禁在任何情况下酗酒。
以上规定自即日起实行,希各科室,队、所遵照执行。
执法服装着装规定
为体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公正、严肃的行政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结合城管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着装必须衣帽整齐清洁,帽徽、肩章、领花、胸徽、臂章应按规定佩带,执法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
二、着装必须做到仪表端正,男同志不准蓄胡子,留长发,女同志不准沈妆艳抹,不准佩戴耳环、项链等外露饰品。
三、执法制服不准自行裁改,以保证执法制服的统一规范。
四、城市管理执法制服不准私自转借,帽徽、肩章、领花、胸徽、臂章,凡退休或调离本局时,必须上交办公室。
4.市城管局工作计划 篇四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四个**”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局面的重要之年。2014年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围绕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市容环境秩序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手段,狠抓突出问题攻坚,改善城市环境薄弱环节,以数字化城管建设为抓手,狠抓长效管理落实,提高精细网格管理水平,通过努力,使热点难点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面貌保持整洁有序,长效管理推进基本落实,形成运转流畅、反应快捷、监管有力、管理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和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两个持续提升”。
2014年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网络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属地化管理。以提升属地化管理能力为目的,进一步强化区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强街道(镇)城市管理的基础平台,进一步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本单元作用,推进执法管理力量向基层、向薄弱地段延伸,努力使区级城市管理基础作用日益显现。二是推进一体化管理。加强市、区一体的城市管理网络和权责体系建设,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联动联合的运行体系。重点要明晰区与街道(镇)的职责职能,进一步完善区内一体化执法与管理架构。三是实施数字化管理。按照住建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市、区两级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重点开展基础数据(事件、部件)普查、应用软件开发、业务平台建设、组织机构构建等相关工作,力争年内建成并实现市区联网运行,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城”以片划分万米单元网格、“乡”以道路、集镇划分综合网格进行划片包干,确保各项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提升市容面貌
一是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三年整治规划确定的任务量,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整治,规范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管理等179项“九整治、三规范”项目,确保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市整治推进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指导、沟通、协调,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整治成效。通过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年内至少有1条道路或1-2个社区创成“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和“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二是深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市容薄弱环节脏乱差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重点围绕占道经营、夜排档、广告店招、道板违停、违法建设、抛撒滴漏、偷倒垃圾、市场周边等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市容环境提升改善。三是重点突出热点难点集中区域整治。围绕全市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集中区域,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开展“灭点”行动,年内每区完成对辖区内6个热点难点的攻坚整治,其中对2个最突出的疑难问题,由市区两级共同会商整治方案,并通过持续攻坚整治,逐个突破解决。四是重点突出社区环境连片整治。结合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治理等工作,继续实施社区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整治社区环境的薄弱点,确保全市社区环境整治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时,全面抓好社区环境连片整治成果巩固,落实长效管理。
(三)强化改造出新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市容亮点
一是深化主要道路包装出新。继续对辖区主要道路实施“包装出新”,各城区要结合古运河风光带建设,包装出新的重点可向古运河两侧的主要道路转移,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加强广告店招规划设置。强化城市综合体形象设计、规范实施工作,坚持新建区域广告店招提前规划设计,做到应设计尽设计。健全广告店招技术规范,为各级城管部门审批许可提供范例和导则,使门头店招设计和设置管理更加趋于规范。深化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组织开展广告拍卖、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出让等工作。三是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治理。以攻薄弱、重长效、创示范为目标,深化背街小巷综合治理改造活动,确保列入201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31条背街小巷做精做细、形成样板。同时,再确定28条(每区4条)背街小巷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四)突出长效管理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常态管理
一是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围绕“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对361条主要道路、背街小巷、重点区域,落实属地长效监管责任,加强每天巡查自纠,进一步提升发现率、覆盖率、整改率和巩固率。二是落实市容责任区制度。以强化违约查处、提升履约率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深化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道路范围,每区选取5条主要道路,进一步落实沿街单位和经营户的市容环卫责任,提升市容环卫管理社会化参与程度。三是坚持责任岗守点制度。对重点路段、热点地段,整治后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效的“五定”守点和“责任岗”等措施,通过加强守点巡查和执法整治,切实守住市容管理热点的整治成果。四是完善即时采集整改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容信息即时采集整改机制,加大市容信息员临时派工频次和轮岗流转力度,提高市容信息采集效率。进一步扩大样本框范围,并以此为单元网格加强定期巡查,提高市容问题即时发现、及时整改的效率。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专项采集力度,加强对未整改项目的考核,从而强化各地区、各部门的综合协调、高位监督和绩效考评。五是强化督查督办机制。结合投诉受理、日常巡查、检查考核等工作,对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通过明查暗访、督查通知、市容专报、直接查办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办到位。六是健全绩效考评机制。调整优化目标任务的考评内容和计分办法,更加注重对工作实效的检查考核,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目标。
(五)完善环卫收运体系建设,全面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垃圾分类试点有新突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2014年在完成全市147个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同比例扩大试点范围,突出做好每区2个新增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确保形成亮点和样板。二是背街小巷保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专业化保洁,完善市场化保洁运作管理机制,突出加强专业化作业质量检查和综合考评,进一步提升保洁管理成效。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率,在四城区推广小型扫地车,提升保洁质量。三是环卫基础设施有新突破。加大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的力度,积极争取资金保障,视实际逐年增加新建、翻建和改造公厕的数量。规范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运行,加强供水站、废物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整修和更新维护,提高环卫管理水平。四是垃圾终端处置有新突破。合理调配垃圾终端处置方式,最大限度发挥焚烧处置的能力,减轻桃花山填埋场压力。在此基础上,指导督促桃花山填埋场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并配合做好库区改造工作。推动建筑(装潢)垃圾处置场建设,年内建设1-2处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五是垃圾机械收集有新突破。在保持建制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从建成区向涉农地区全面覆盖,力争2014年实现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100%。
(六)狠抓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抓规范。按照“精简审批环节、缩短流转周期”要求,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升行政服务质量。以此为基础,重点抓好门头店招设计规划、依法许可后的规范设置,重点抓好新增公共停车泊位的联审联批、统一票据、收费管理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做到规范许可、严格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和流程,严格把握自由裁量的范围、标准和幅度,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合法、规范。二是抓公开。推行网上办案系统,督促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做到有案必立、有立必查、有查必果。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三是抓提效。依托网上案件报备系统,完善执法监督监管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立案报备、督查督办、指定管辖、案件移送等监管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七)注重各级城管队伍建设,努力塑造良好形象
5.市城管局2011年信访工作总结 篇五
2011信访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信访工作领导,热情做好群众信访接待,认真办理信访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11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认真主动作为
(一)加强信访工作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政委担任副组长,局直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科室提出信访工作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1-
签订了信访专项目标责任书。形成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共同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
(二)定期研究信访问题。我局按有关要求定期研究信访工作,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各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信访工作作为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大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今年,我局就“妈妈城管依法合同终止”等信访问题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和处置,全年召开此类信访专题会议12次。对于“解家岩棚户改造区内违法建房”等市领导批示件,都非常认真地进行了研究、办理,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对于上级来的信访件及重要群众来访,局领导均亲自批阅或亲自接待。班子成员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针对较为突出的信访问题,局领导亲自参与督查督办。
(三)健全完善机构机制。我局成立了信访和投诉接待室,由城管热线办负责日常工作,并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相关经费。结合信访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了局信访工作制度。结合我局经常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督查工作,同时开展了机关干部到县区下访活动。
二、及时解决,化解矛盾,预防到省进京上访
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工作接到了大量的群众来信(信函及电子邮件)、来电举报和投诉,我局均认真地登记、并按职能交办到相关的县区、直属单位和科室,督促其及时办理回复。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各类信访1668件,其中: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信访1167件,回复1167件,办结率100%;大话利州信访32件,回复办理32件,办结率100%;自今年3月份开通城管热线以来,共接到信访469件,回复办理469件,办结率100%。对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情况复杂牵涉利益面广的疑难信访案,我局采取多点下手、重点突围、群力攻破的方法,解决了多年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积案、大案。如:今年8月,我局对167名“妈妈城管”依法到期合同终止,部分人员不理解,进行上访。我局主动化解矛盾,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合同终止事件得到圆满妥善解决。由市委罗书记签批的“上西则天北路、则天南路有居民违规加层、搭建房屋”的信访件,我局立即对周某、漆某违法加层扩建行为进行了强制停工,为防止死灰复燃,我局派出城管支队专人5名跟踪加层建房户办理相关手续,对彩钢棚搭建户派出专人3名跟踪其自行拆除,直到达到效果跟踪人员才撤离,收到很好的效果。由马市长签批到市城管局关于解家岩棚户改造区内违法建房的信访案件,市城管局抽
调8名执法人员会同利州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20多名干部组成巡查组,实行“错时制”工作法,让棚户改造区内有偷建和抢建企图的人员无机可乘,违法建设活动很快得到遏制。对其他不属我局职能的投诉举报件,都向投诉人作好解释、导向或直接转办至有关部门。把矛盾化解在本级本地,消化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重访,进蓉、进京越级上访。
三、认真思考,谋划来年,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的信访工作水平,在2012年的工作中,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全局职工特别是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包括《信访条例》在内的信访法规、文件及制度。二是加强同县区及市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信访件的办理质量。三是加强对重点信访对象的法律政策宣传、思想情绪稳定以及帮忙解决困难等工作。
6.城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六
一、行政执法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城管执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截止12月底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0174件,一般程序案件1267件,合计收缴罚款1100多万元,以上罚款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如数上缴市财政罚没款专户。在开展执法工作中,截止12月底,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有32起,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7起,均按上级复议机关和两级人民法院的决定、判决执行。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
1、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大队)、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政策法规处作为依法行政的职能处室,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为了加强基层分局(大队)依法行政工作,在各分局(大队)设置法制科的同时还在各一线执法中队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审核员,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执法办案规范化的监督指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每月一点评、一诉一分析、一错一通报、网上办案信息公开),对案件办理、案件复议、案件诉讼中的错案进行分析、通报,通过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改进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二)强化指导。
为进一步实现依法行政要求,我局在加大了对市区各分局(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力度的同时,还强化了同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业务工作交流。
1、对各县(市)执法局相关专业问题的请示批复。就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婺城行政执法分局、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向市局上报的相关专业问题的请示,从专业性的角度进行研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批复。
2、对各县(市)执法局来人来电的具体个案探讨分析。就各县(市)行政执法局、市区内各分局(大队)在日常执法工作所遇到且反映的问题个案进行及时、细致的解答,并从法律层面上提供有关建议。
3、对市区“三改一拆”行动中重大拆违工作的现场指导。如金义都市新区的孝顺镇老铁路地块拆违,开发区分局的百事达地块拆违,金东分局的多湖中央商务区块征迁拆违。
(三)完善制度。
1、综合行政执法筹备工作开展以来,围绕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起草完善的主旨,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方案中拟划转职能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编办起草综合行政执法方案,多次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处罚“7+1”职能相关事项;三是对省编办划转的职能清单进行筛选、核对,包括条款的准确性、适用性等;四是组织各分局(大队)负责人对于与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行讨论,起草、出台适用于金华市本地实际的协作配合机制。
2、实施各分局(大队)执法办案“四项制度”。根据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各分局(大队)行政执法案件统计通报“四项制度”(每月一点评、一诉一分析、一错一通报、网上办案信息公开)要求,对各分局(大队)实行“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月通报,有效的反映各分局(大队)当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促进依法行政。
3、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效能,通过规范化中队创建工作,使中队基本达到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工作法治化、区域管理精细化、队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达到最大限度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四)严格审查。
对市局及下属单位民商事合同的审查备案。20xx年共审查备案合同7份,包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收费设施工程服务采购合同》,《金华市环城西路高铁站对面停车场监控及收费系统政府采购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维护技术服务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合同》,以及《宣传片制作协议书》2份。
(五)评查案卷。
20xx年我局分别参加了以下3次案卷评查:一是由市档案局组织,抽查了市局的行政许可类案卷及金东分局的行政处罚类案卷;二是由市法制办组织,抽查了开发区执法分局、婺城执法分局、金义都市新区执法大队的部分行政处罚类案卷;三是由省建设厅组织,抽查了开发区执法分局的部分行政处罚类案卷及由省、市法制办组织的20xx年度案卷评查。其中,婺城执法分局制作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浙金城法(婺城)决定【20xx】第065号)在市法制办组织的20xx年度案卷评查中被评为“金华市市级优秀案卷”。
(六)注重培训。
1、根据年初市局定下的全市、全局性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6次的要求,全局一年来共组织了6次大的培训,具体包括:零口供办案专题培训、法律风险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专题培训、“无违建”创建规划执法实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培训会、行政处罚网上监管与办理系统操作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了案件查办的工作业务水平。
2、召集各分局(大队)法制科长,开展了参与上级案卷评查、综合行政执法方案讨论、权利责任清单制定等专题业务培训。
3、在每月的局例会上组织专家进行月学法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从年初开始每月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局围绕月学法工作专题讲授相关内容。
4、组织了全市新招录人员和军转干部的执法证申领培训工作。近一年来,我处共组织全市新招录人员和军转干240多人次的业务培训,并参加了申领考试,现考试通过率为98%,较好的保持了持证执法规范。
(七)普法行动。
12月4日,在市人民广场,由市普治办组织的由各部门参加的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日的广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市局法规处派人参加并同时组织各分局(大队)法制科长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热难点问题作专门讲解宣传。同时就下一步即将实施的市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情况作宣传。咨询会上,我局参与人员分发宣传资料、政策法规及现场展板展示,达到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普治办的充分肯定。
(八)规范权力。
1、自觉接受上级法制部门的检查指导,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重大案件报备制度的相关规定,共上报备案重大疑难案件(个人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法人处以罚款50000元以上)33件,其中涉及对个人处罚的有10件,对法人处罚的有23件。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局经费开支、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收到各类信息公开申请24份,相关业务处室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回复。
(九)重点执法。
我局坚持以“改陋习、抓细节、克堡垒、标准化”12字方针为导向,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1、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精细管理。20xx年,8890智慧城管采集路段从180条增加至220条;截止12月31日,8890智慧城管系统共采集交办城市管理问题72225件,结案71727件,结案率99.43%。列入考评范围的220条主要路段,街面秩序明显改观,占道经营、物品乱推放、乱倒垃圾等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开展油烟噪音整治。一是开展“环保风暴”执法检查。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垃圾禁焚行动,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093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415家,限期整改281家,完成整改246家,行政处罚28200元。组织开展了市区“环保风暴”整治行动暨餐饮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整治专项督查,抽查了婺城区鼓楼里文化创意创业园7家餐饮单位及江南街道中村小区明伦街夜市烧烤疏导点整治情况。二是牵头开展餐饮业污染整治。研究完善了“六小行业”餐饮污染整治标准,拟制了《金华市区餐饮(饭店)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金华市区餐饮行业污染整治指导意见》,通过与各执法分局的指导对接,积极督促各分局落实排查摸底工作。截止12月31日,各执法分局共派出了1104 人次,排查 2213 家有证照餐饮单位。
3、开展“五禁”整治。一是以市区联动、部门配合的形式,在属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属地网格化管理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实现市区孔明灯禁燃禁放常态化管理。二是强力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垃圾焚烧、桥面钓鱼、路面抛洒、街面晾晒”等行为查处,并利用报纸、电视开展强势覆盖性专题报道,以及通过校讯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性宣传。目前,已查处车辆抛洒污染路面429起,处罚金额410700元;桥面钓鱼查扣钓具371件,查处焚烧垃圾行为29件,处罚金额3600元;8890智慧城管交办整改沿街晾晒衣物3969起。
4、开展马路菜市场整治。取缔了和信路保集蓝郡马路市场、金星北街、长宁路、三路口、古子城等马路市场,对曙光路、对山路等马路市场进行了常态化规范管理。督促各区城管办加强对街道、社区所属临时菜场、市场的日常管理,杜绝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发生。同时,突出流动摊点取缔查处,对擅自在重点商业街区、主要干道、公园广场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对临时市场、城郊结合部马路市场规范点贩卖活禽等流动摊点,一律取缔,已累计取缔马路市场11个,取缔流动摊点2137个,暂扣杆秤、电子称、三轮车等经营工具6000余件,责令店家消除占道经营行为1余次,处罚店家1200多家。
5、开展占道经营整治。一是注重沿街秩序的实时监管。与环卫部门协作加大日常保洁,狠抓突出沿“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严格规范各类早点夜市排挡经营时间、经营秩序,加大各类乱扔乱倒垃圾、污染路面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专业保洁单位做好市区各类牛皮癣清理工作,确保视觉效果良好。二是开展了市区早餐摊点(店)、洗车行业占道、夜宵摊规范、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疏堵结合等专项行动。8890智慧城管交办早餐点占道经营整治3128起,占道洗车整治630起,马路市场占道整治317起,夜宵摊点占道整治721起。早点摊纳入公司化运作或参照公司化管理219个。
6、开展户外违法广告整治。加强公益广告设置比例监管,根据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联合各区属地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局开展户外公益广告专项督查,现场交办户外广告问题达220余处,现场整改32处,规范落实市区大型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全年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广告4533处、共22281.95m2。其中墙体广告104处,739.2m2;店招广告 55处,606.8m2;立面广告4211处,17443.95m2;楼顶广告99处,3094m2;电子屏64处、398m2。
(十)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开好全国现场会。
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36.04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170.67%;累计完成“三改”1379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153.2%,其中城中村改造1045.84万平方米,完成率261.46%,旧住宅区改造630.38万平方米,完成率210.13%,旧厂区改造453.07万平方米,完成率226.53%。
10月17日,住建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治理违法建筑工作现场会,我市承办会议,义乌、浦江两地做了典型经验介绍,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得到部、省领导的高度肯定。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倪虹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目的是学习推广浙江经验,部署全国治理违法建筑工作。会上,陈部长就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五是要勇于担当。
2、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建设,顺利投入试运行。截止12月底,已累计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910家,实际开展收运885家。市区餐厨废弃物日均收运量达61.13吨,最高日收运量74.6吨,已累计收运8531.6吨。严格考核督促落实收运开展。合理制定各区月计划数和案件查处数。对拒绝签订回收协议的餐饮单位,发放限改通知书,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毕,对再次拒绝配合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严肃查究各类非法收运行为。依照《浙江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非法收运用于养猪、提炼粗油脂等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3、配合市区交通治堵工作,缓解停车难现状。着重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静态交通规划和管理、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人行道泊位施划等工作。20xx年,全局共采集人行道违章停车信息107683张,共处罚59503辆次,罚款额8576950元。市区道路停车收费泊位1995个,其中地感1959个,POS机180台,共上交财政停车收费额119.2万元。针对我市停车现状,结合实际,深入调研,《金华市区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分工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正式印发,在市区推进制定停车场建设管理新机制等八项“停车管理新政”。开发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整合金华市区72366个车位静态数据,对接了3000多个停车位动态信息数据,通过交通指数屏、整点电台播报以及智能停车诱导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向广大车主传送市区车位实况,缓解市区行路难、停车难现状。20xx年市区范围内共施划泊位3278个、非机动车停车线6405.6米、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标识(志)1238个、人行道公共(自备)车位编号4891个。
7.09年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计划 篇七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市新一届政府施政的开局之年,做好这一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XX年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围绕我市不断巩固提升全面小康建设水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更新管理和执法理念,创新管理举措,转变管理方式,探索和完善人性化、精细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全民化“五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效果,塑造城市管理和谐氛围,努力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有序和文明的市容环境,为我市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市容环境保障。主要目标是: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职能,探索区级大城管体制,发挥城市综合管理优势;健全“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不断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街道(镇)、社区下移,向新城区延伸,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化区域的全覆盖;继续推进实施老城区街巷综合整治和主要干道市容景观的提升工程,夯实市容环境基础,完善城市设施功能;探索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打造责、权、利相一致的市容环卫责任体系;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城管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提高城管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争取全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着力推进以下五项重要工作:
一、坚持人性化管理,大力推进惠民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市容环境品位和层次。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改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市容环境质量要求作为城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促进经济繁荣、保障居民生存权、满足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塑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一)大力开展各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基础和城市设施功能。坚持标本兼治、保持特色、群众参与原则,继续实施老城区街巷综合整治工程。会同各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以关注民生为目标,把切实解决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脏乱差等老百姓身边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作为重点,不断完善街巷综合整治方案。抓好工程进度安排、经费审核与拨付等工作,完成工程立项和公开招投标工作,对施工队伍的资质、信誉、力量把好关,严格按照《xx市城区街巷整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加强与水务、房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计划、资源,合理划分标段,周密安排工期,精心组织施工,努力把实事工程做得更实、更好,确保全年完成200条以上的街巷改造任务。以整洁美化市容、消除环境脏乱和管理盲点为目标,强化管理,科学管理,创新管理,大力开展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制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重点对北环路、南环路、西中市等市区主次干道及新改(扩)建的道路进行以整洁建筑立面、整治店招店牌、规范空调外机设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整治,不断夯实市容环境基础,提升城市设施功能,优化市民居住环境,从而达到方便群众出行与生活、展现城市精神与风貌、张扬城市个性与特色的目的。
(二)继续贯彻落实《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市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强化自觉维护市容、爱护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以提高市民对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知晓率和履约率为突破口,通过强化市容环卫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市容环卫责任执法、管理、监督机制,努力推动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并积极有序地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向各乡镇延伸。积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xx市城市容貌标准》,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促进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城市容貌达标活动,增强城市精品意识和创新观念,协同规划、市政、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有关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精心设计街景规划,注重城市景观提升和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塑造良好城市形象,努力形成融现代气息、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强化街道(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街道(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社区居委会在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自治能力。
(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建设“和谐xx”,城管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坚持堵疏结合,以和谐城管服务“和谐xx”建设。统筹兼顾市容与繁荣、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的关系,积极改变传统的思路单
一、简单堵截、以罚代管管理方式,实现向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疏堵结合管理方式的转变。摒弃管制做法,倡导疏导理念,根据《关于加强xx市市区疏导性临时经营场所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再开辟一批临时疏导点和便民摊点,实现统一设置、规范管理、有序经营,在规范市容环境秩序的同时,既解决部分本地下岗人员及无业人员的就业困难,又方便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改善执法方式,多做说服教育,规范引导,用心服务,塑造情系百姓、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二、坚持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就是要不断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提高标准、精细操作,实现长效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品位和层次。
(一)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按照城市管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制要求,继续抓好城市环境长效管理任务书的签订、履行和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运转协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紧紧抓住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和所属17个街道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对其他各市、区的业务指导;逐步完善市、区、街道三级考核机制,建立“日督查、周汇总、月小结,季度通报”制度,成立市、区两级市容环境综合督查小组,对市区主要街道、街巷新村的市容秩序、街巷保洁、便民摊点管理、乱涂乱贴整治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并以此作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照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批准的文件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XX〕17号)要求,建议修改《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17号令),积极推动落实到位城市规划、绿化、市政和环保方面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尚未落实到位的行政处罚权,不断加大城管综合执法力度。根据城市化发展进程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组建火车站地区、平江新城、沧浪新城、金阊新城4个城管执法大队,完成人员招聘、装备配置、培训上岗等工作。组建人才派遣制的市容环境管理员队伍,同时有序缩小现有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城管协管员队伍。全面建立街道(镇)城管执法中队,延伸城管执法触角,不断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街道(镇)、社区下移,向新城区延伸,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化区域的全覆盖。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为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高效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深化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要不断加强对“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职能,切实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人员到位等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保洁员的核心基础作用,有效整合城市管理力量,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细化网格区域,采取划片、分段、定点方式,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小组,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加大对“网格化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绩效考核,实现奖勤罚懒,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到XX年年底,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每个街道有2/3的区域实施“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吴中、相城、工业园区、高新区所有中心区域实施该模式,对中心区域以外的街道(乡镇)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逐步推进。
(三)强化市容规范管理,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巩固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和xx市“天堂杯”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创建成果,在进一步做精做细、做优做美上下功夫,在继续创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中寻求突破,力争到XX年底,全市共创建成功10条以上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按照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镇一级示范路、达标路的创建活动,力争每个建制镇均创建一条或一条以上示范(达标)路。完善和优化“红旗街道”的考核内容,科学修订评分标准,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红旗街道”考核评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不搞平衡,不搞“一团和气”,严格控制“红旗街道”数量,宁缺毋滥,把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效果突出和有典型示范作用的街道推上先进的位置;落实专门奖励经费,坚持按实绩分等级,拉开档次,奖优罚劣,使各项竞赛活动真正起到鼓舞先进、带动中间、鞭策后进的作用。抓好市级安全卫生小区的创建工作,作为创建“平安xx”和最适宜人居环境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程,XX年创建安全卫生小区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对全面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小区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市民群众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坚持信息化管理,稳步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推进数字城管建设,要坚持综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集成创新,实现实时、动态和高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稳步推进“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区、街道(镇)、社区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利用gps、gis、移动通信等现代技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城市管理数据中心和综合数据库,同时通过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部门之间的密切协同配合,基本建成“数字城管”模式,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业务处理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优质高效推进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大楼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方案,积极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和廉洁关,把城管信息指挥中心大楼工程打造成为优质工程、样板工程和廉洁工程。
(二)积极开展“数字城管”业务培训。“数字城管”信息工程建设的关键是打造一支能够适应信息化管理的专业队伍。要在全市城管工作人员中强化操作培训与实践指导,组织机关及一线执法人员对智能办公手机“城管通”的使用、城管业务操作系统的应用以及远程办公、在线审批等模块进行分批分员业务培训,使其尽快掌握数字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达到项目建设与业务培训同步进行,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制定严格的“城管通”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数字城管”一期的顺利运行,使日常行政行为和执法工作数字化、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组织各市、区对“数字城管”一期进行现场观摩研讨,启动三个城区数字城管业务平台建设,并对其他各市、区的方案开展调研、论证和咨询。
(三)全面提升城管行政执法效能。通过手持无线移动设备完成移动办公,包括现场执法取证、信息采集传送、现场文书打印等,有效提升城管执法效能。加快完成沧浪区和相城区110接处警二级平台系统建设工程,实现110数字指挥系统对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案件举报、受理和处理效率。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规则等,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新队员上岗集训和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适应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加大对城管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全面规范管理方式和行为,不断提升城管协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和城管队伍发展的需要,补充、修订城管执法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作风和效能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全力以赴做好轨道交通一号线施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查处违法建筑、乱停车辆、污染河道、无证摊点(夜排档)、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火车站地区、苏福路大润发周边、金门路(桐泾路以东)、东环路苏大以南(西侧)、娄门桥周边、何山路新区公园周边、齐陆路等地区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力求使市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观。
四、坚持市场化管理,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管理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
坚持市场化管理,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行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深化户外广告建设与管理服务市场经济功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一)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大力发展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探索和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整合城市区域内的社会资源,在管理方式上合理授权与分权,使市场运作机制深入到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清理乱涂乱贴、街巷新村环卫保洁等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的深入发展。在规范管理一百放心早餐摊点、牛奶摊点、自行车修理摊点等现有便民摊点的基础上,有目的地尝试在设置便民摊点工作中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达到进一步丰富日常管理措施和有效利用城市资源的目的。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的日常考核机制,实现奖优惩劣,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效果。
(二)不断提升户外广告审批服务与管理水平。以服务市场经济、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受理审批窗口的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审批流程,逐步下放审批权,不断加强对各区户外广告审批和管理的指导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对大型户外广告坚持与其他涉及部门会同办理。调整完善户外广告审批、验收、发证、到期续办的操作系统,户外广告资料实现内部联网、信息互通。继续推行和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建立市区户外广告资源信息的网络对外服务平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便利服务。广泛征求户外广告业主(发布)单位意见、建议,建立专家学者咨询制度,制订、论证并出台体现我市城市特色的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统一户外广告设置的依据、标准。根据市场需求,推广和使用户外广告方面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鼓励和支持霓虹灯广告和户外电子显示屏的建设,全面提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整体水平。继续开展户外广告的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监督执法的力度,调整和完善市区户外广告检查考核办法,形成职权利相一致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的措施,继续实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市、区两级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做好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的源头管理,强化图纸审查,推行责任承诺和安全责任保险,加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统筹开发和合理安排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控制和改造好古城内的户外广告资源,调整和利用好古城外户外广告资源,规划和开发三个新城区的广告资源。完善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和广告收益的管理等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户外广告的公开拍卖和公开招标工作,为广告市场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按照《xx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区公益广告的建设,全面完成公益广告建设的各项指标,统筹安排公益广告阵地资源,切实加大市民文明素质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坚持全民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城管效能和形象。
充分尊重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畅通参与渠道,倡导自我管理,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权利的实现。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走近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以“清洁城市、全民接力”为主线,深入开展主题公益行动。拍摄公益纪实短片,面向社会征集公益宣传语、漫画,组织公益展览;以喜迎奥运盛事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开展清洁城市公益劳动,大力倡导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市民理念,提升城管部门的公益形象,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维护城市清洁、珍惜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结合“城管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对学生及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规教育;开展“城管开放接待日”活动,邀请普通市民走近城管、体验城管、了解城管,最终理解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继续深化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xx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和《江南时报》等报纸专版以及电台《城管之声》专栏等宣传媒体主阵地资源,即时即报具有新闻和时效性的宣传报道,做深做广具有重大意义的新闻,全面反映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时事动态;根据年度全市城管工作重心,积极策划有深度、有份量、效果好的专题报道;积极、正面应对媒体曝光,及时加强沟通,积极解决问题,并将管理措施、整治情况及处理方法等及时回应媒体,以减少舆论报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改版市局门户网站,采用最先进的数据库,使部分栏目自动直接上传政府信息网站,以扩大日常宣传容量;建立与各市、区城管网站(网页)的链接,直接开放后台管理,增加在线审批和图片、视频内容,进一步完善网站服务和互动功能。
(二)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大力推进机关处室作风建设。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考核、检查、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把责任落实到实处。坚持把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成果,加强对已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完善并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定,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学风和文风。总结机关处室作风建设评议试点经验,大力推进机关处室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管理和执法理念,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意见,努力为市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办好实事,以城市管理的实效取信于民,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部门的满意度。
(三)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城管部门政务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提高会议质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制订环境整治建设工程操作规程,加强对整治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实施“阳光操作”。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城管执法队员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持政令畅通。加强对城管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扩大效能督察范围,加大效能督察频率,增强效能督察机构和队伍,加强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市容管理员、城管协管员工作形象、遵章守纪、工作实效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完善奖惩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充分运用行政监察手段及时发现、提出和督促整改问题。
8.市城管局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汇报 篇八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加强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
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同时,强化工地源头管理,加强监管力度、严把审批关,督促工地强化内部管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逐步促进工程运输行业规范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各区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洒滴漏、车胎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2、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严把资格审核和现场核查关,凡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4、年内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的记分公示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单位违反工程运输安全规定、违反市容环卫责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扣分,对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采取社会公示、一定期限内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输处置许可证等措施。
5、做好建筑垃圾安全运输管理联动工作。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或者运输单位,在安全隐患整改期内,暂缓发放该整改车辆的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暂缓发放该整改单位新增车辆的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暂缓批准该整改单位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6、建立健全在建工地市容环卫责任制度。与全市在建工地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确保签约率达到100%,并督促工地方认真履行好市容环卫责任。
三、工作步骤
1、摸底检查阶段(3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各类在建工地逐一统计,建立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有专门的清洗设施,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3)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不具备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的单位处置。
(4)用于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5)工程车辆应该按照下列要求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洒、滴、漏;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类形式、各种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由各区以块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对没有按照检查标准整改到位,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追究责任。督促辖区建设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工程运输承包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手续是否齐全。环卫部门严把资格审核和现场核查关,发现有审批资料不齐、车辆违章达到规定分值等情况的,不予审批,并将该车辆情况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9.城管执法局群众工作汇报 篇九
关于开展群众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群众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城管驻社区、服务零距离”为切入点,以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为突破口,构建群众工作平台,拓展群众工作渠道,完善群众工作体制,有效实现了群众工作新提升,为城市管理和执法为民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一、坚持四个到位,保障工作开展
局党组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把群众工作摆在与城管执法同等位置抓好落实,紧抓不放。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群众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了领导力量、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三落实。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把群众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管区、中队、科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工作部署到位。制定完善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群众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群众工作,确保群众工作扎实推进。四是考核奖惩到位。把群众工作纳入各管区目考评,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和问责制,有力促进了城管执法工作。
二、强化三项措施,增强工作本领
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群众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工作措 1
施,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一是抓学习提素质。把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和政策作为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学习一次,机关、科室、中队每周五下午进行集中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抓培训强本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百姓城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赴济南、青岛、寿光、高密城管执法部门参观学习考察5次,投入培训经费近万元,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工作素质,增强了依法行政和群众意识。三是抓制度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管执法人员日常行为“十不准”》、《工作日中午禁酒》、《指纹考勤》、《千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群众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创新四个载体,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完善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思路,自觉深入群众,紧密联系群众。一是实施“城管驻社区”。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搭建为民服务的平台,我局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了城南、城西、城东、城北和开发区五个管区,实行中队驻片办公和“点对点服务、面对面管理”,进一步拉近了与社区、群众的距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赢得了广大群众广泛赞誉。二是抓信访投诉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市长公开电话,落实局长定期接访日制度,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对涉及城管执法方面的群众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科室负责、中队落实制度,实行
四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稳定、包解决问题、包息访罢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潍坊、**市长公开电话108件,局投诉举报电话150余起,信访件2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在市直部门中名列前茅。三是抓党务政务公开。实行工作制度上墙和公示栏制度,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局网站积极办理网友留言和举报投诉,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网友留言回复近20条,公开工作制度5项。四是抓关爱扶贫活动。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我局组织机关干部20余人前往**镇搞好扶贫抗旱工作。投资2万元新打机井5眼,扶助困难户26户;在扶贫助学活动中,领导带头捐款,共捐款8000余元,救助特困学生40名。在包村扶贫工作中,捐助2万元帮助**街道****庄村打岩深井一眼,新上自来水。
四、注重四个结合,维护群众利益
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立足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反响强烈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
(一)与市容管理工作相结合。全市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建设文明城乡动员会后,我局立即行动,迅速掀起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高潮。一是加强了对商贸城至银座商城周边等重点商业区域的整治。通过制定《关于对商贸城到银座商城周边秩序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和《**市商场路中段商业
街区管理办法》,增设专门执法中队,配备执法车辆,该区域的整治成效明显,一个管理有规可循、商业繁荣有序、功能区划分合理、车辆停放规范、无流动摊点和店外经营、无乱贴乱画、夜景靓丽的商业示范区呈现在了市民面前。二是全面整治市区交易秩序。以大城埠集市和棉纺厂民生市场管理为样板,重点对天地商业广场、贾戈立交桥底集市、葛庄、永乐官庄、温家坡子、青云学府门口等集市、摊点群实行了规范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对市区棉纺厂、教师公寓等7处民生市场进行划线、定段管理,严防占道经营。三是加强对时令瓜果摊的规范管理。坚持“尊重民意、疏堵结合、服务便民”的原则,借鉴济南城管“西瓜地图”做法,在市南区次要道路胡同头和背街小巷设置20个“时令瓜果”集中经营点,在《今日**》刊登公告和“时令瓜果地图”,并加以规范,定点、定时、划线管理,做到既不影响市容秩序,又满足水果摊贩进城经营生计需要。同时我们在市容管理中坚持把服务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摆在重中之重,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残疾人提供公益性岗位20余个。
(二)与违建查处搞好结合。一是牵头搞好违法建设联合大检查活动。积极发挥牵头部门的主导作用,通过印发、电视台播出、报纸刊登《关于在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通告》,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多次召开违法建设普查协调调度会议,及时掌握普查情况,重点对2010年以来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在建和已完工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普查,检查不留空白、执法不留死角。二是全面
做好违法建设的处置工作。按照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对违法建设普查处理的意见,全面抓好落实。对责令拆除的严重违法建设严格按照程序、联合相关单位搞好拆除活动,不留余患;确定进行处罚的,严格按照标准处罚到位;责令其停工的坚决控制住,把市里的违建查处意见落实到底。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以控为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一区三边两开发”、企业车间、村民建房等存在的违法建设项目实施红、橙、黄三级管理。对建成区、路边、田边和景区周边以及房地产开发和以村居名义的开发,墨溪河两岸和沿路视线范围内的严重违法建设进行重点管控,一旦发现,立即拆除;对发现的一般违法建设实施严管重罚,震慑违法行为;建立案件审批委员会制度,每周一次集中调度、研究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处理情况;落实违建查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80余起,拆除52起,申请法院执行12起,有力地维护了全市规划建设秩序,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城乡建设环境。
(三)与整治露天烧烤和店外餐饮搞好结合。夏季来临之前,我局早下手、早动作,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下达决心、提高要求,强化措施,主攻夜市管理,关闭部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烧烤门头,从根本上杜绝占道露天烧烤和店外餐饮扰民现象。一是加大宣传。通过印发《至烧烤业户的一封信》、组装宣传车巡城宣传,印制、电视台连续一周播出、《今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市
区市区占道露天烧烤和店外餐饮的通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让业户知晓、群众知晓、社会知晓。二是疏堵结合。按照不扰民、不破坏环境卫生、不再主街道两侧的“三不”原则,在充分听取民意、论证、调研的基础上,在市郊边设置了5个露天烧烤集中经营点,以满足业户的生计经营和市民的夜生活需要。三是调整力量。将市容管理6个中队、治安中队投入到整治露天烧烤一线,强化执法、强化督查、强化宣传。以管区为责任单位,强化管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执法责任制,违建查处和市容管理中队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在整治过程中,对执法现场进行全程录像,坚持文明执法,保存执法证据,对违章业户予以曝光,确保整治效果。经过前期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现在,街道两侧的露天烧烤现象已基本消失,达到了“有门头的烧烤店室内经营、集中经营区线内有序经营”的良好局面,有效净化了城市环境,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潍坊市城管执法局也给予充分肯定,并号召其它县市区城管部门前来学习。
(四)与队伍建设搞好结合。以迎接建党90周年和“创先争优、强堡垒做先锋”为契机,按照《**市公务人员日常行为“十不准”》的要求,狠抓了《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指纹考勤制度》等制度,坚持文明执法,打造和谐城管;在叫响“城市文明卫士”优质服务品牌的基础上,确立打造“城管进社区、服务零距离”的服务品牌;履行党员干部承诺,结合“万名干部大走访”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同一线执法人员一起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到路段、市场、村内现
场调查、现场办公、现场决策、现场督查,主动上门服务,解决群众难题;坚持每月一次领导点评制度,对中队的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点评,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围绕市里的有关活动,推荐了8名先进人物,全局上下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干部和队伍作风建设成果初步显现。
10.市城管局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汇报 篇十
这次党务工作培训班安排了两天时间,时间比较多,有充分的准备,办得好不好,大家去感悟。针对这次培训,我讲三个问题:
一、培训的意义
为什么办这个班,党组怎么考虑的?主要有四点理由:
一是提高整个系统党建工作水平的需要。
要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什么是科学化?科学化是系统的提法,当然包括很多内容。从严治党,首先要提高党务工作水平,来加强局系统的党建工作。科学化有个最重要的课题,就是实事求实的问题,要立足于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新目标的要求,实打实地抓。二是促进整个系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需要。
我们整个局系统现在处于承上启下、开拓创新的新阶段。城管系统的工作怎么发展,我们要认真研究思考。过去常规化、行政性的管理办法多,法律性、技术性、经济性的手段用得少;过去搞突击性、运动式、经验性的城市管理办法,应转换到经济、法律还有技术的手段上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例如我们搞智慧型城市,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智慧型城市管理,就是数字化城管信息化平台。我们每个管理者如何适应新形式,每个城市部件我们都要了如指掌,要提高到这个层面上来。三是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突出问题的需要。
我们城管局整体状况和基本面是好的,但不排除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四个问题:第一,城市管理理念上僵化保守。按智慧型城市的要求,城管秩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户外广告、亮化美化等怎么搞,研究了吗?有实施方案、有具体思路吗?第二,工作本领不足。我深深地感觉到,有些干部工作本领不够。我来了这么久,这个问题有切身体会。第三,工作作风漂浮懒惰。党员干部存在漂浮甚至有些懒惰的现象,这是问题,但不是主流。第四,执法上有失控出位的地方。在城市理念上、工作本领上、工作作风上、执法问题上,我们城管系统存在这四大问题。正是基于此,所以我们要通过党务工作这个有力的抓手、基础方向和引领,来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来增强干部队伍的素质,来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增强党务干部工作能力的需要。
我们在座的都是党务干部,党务干部都是“一岗双责”,党务干部的能力要做到四条:第一要熟悉党章;第二要明确职责;第三要举措有方;第四要确保效果。党章是党员和党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党的宪法,党务工作者如果连党章都不熟悉,怎么能当好一个党务干部呢。学好党章是前提,明确职责是根本,举措有方是基础,确保效果是目标。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举办培训班。二、培训的目的我觉得这个培训班要解决这么三个问题:
一是单位的职能职责要搞清楚。
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在哪里?……等单位的职责,都要搞清楚。二是党建工作的载体要搞清楚。
要清楚通过什么载体来实现我们党的建设工作目标。如“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三创”,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科室、创优质服务品牌;“三评”,自评、领导点评、测评。三是制度机制要搞清楚。
城管局过去搞的我还是持肯定态度。那么通过什么制度和机制,使我们的党建工作常态化、经常化、有效化?应该从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和机制、创先争优的制度和机制、三会一课的制度和机制等方面着手。上述三个问题就是我们党员的工作,有基础有方向;我们基础方向在哪里,就是让我们的党务工作有的放矢,就是让我们的党务工作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员干部素质提升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党建工作有声有色。我还讲得直白一点,为什么把这三个问题并列来讲,就是让我们党务干部明白一个道理:党建工作一定要立足单位的工作实际来开展,脱离单位工作实际就是无的放矢。这是我的体会和理解。我们的党务培训班要解决什么问题?搞两天,我很迷茫,不知道这个党员培训班要解决什么问题。我说到下面去看,看各单位是怎么搞的,找到什么载体,比如路灯把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这就是亮点,只有把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有力推进本单位的工作,这才是党建工作的水平。如果脱离单位工作职能职责,那是形式主义,不管是什么典型,我今天给它下个结论:路灯如果做到了这点,就是城管系统的亮点;如果不能把党建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那就不是亮点。我们的党建工作是为工作服务的。
三、培训的基本要求
我跟你们做动员培训讲话,实际上是探讨交流学习个人想法。针对这次培训,我提三个基本要求: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人要有“四个清楚”:看得清楚、想得清楚、说得清楚、干得清楚,如果看不清楚、想不清楚、说不清楚、干不清楚,就说明要改进思维方式。党建工作到底怎么搞,我到畜牧局当“一把手”,原先讲过这么几句话,把思路搞清楚,把亮点搞清楚,把重点搞清楚,把队伍建设搞清楚,我就把这四个问题搞清楚。到城管局来,我也有四句话:第一要把环境搞优;第二要把队伍搞活,如果干部不干事,出事,这个“一把手”就没搞好;第三要把保障搞实,要有政策保障;第四要把局面搞稳,单位不能出事,不能出安全责任事故,不能出社会治安这些方面的问题。“一把手”怎么当?有些人当了一辈子“一把手”,搞不清楚,当然不是说我搞清楚了,我在研究、在提升、在不断思考这个问题。所以要坚持问题导向,才能够达到培训的目的。
二要坚持深入思考。读书加思考,才是学习;读书如果不加思考,不是学习。这里我不详细讲了。
三要坚持学用结合。学是为了用。鲁迅说,误别人时间是谋财害命。如果说两天培训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起不到任何作用的话,那么这个培训班办得是枉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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