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2024-07-25

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共11篇)(共11篇)

1.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一

江西赣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辖18 个县、市、区,1 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 3.94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 845万,是客家人的主要聚居地。该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目前全市城市化率仅有20%,农村人口占80%。2004 年9 月,在中央文件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之前,赣州市委、市政府积极适应形式发展,制定出台了《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决定用五年时间开展以村镇规划、“三清三改”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的“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实验活动,走出了一条具有赣州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一、赣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赣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

(一)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在村庄规划编制方面。赣州计划用3 年时间(2004 年—2006 年)完成所有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乡镇和中心村编制较高起点的规划(五图一书),一般村庄编制简易规划。对于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地建房;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新村镇规划选址原则上安排在荒山荒坡,并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在民房建设方面。按照符合规划、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各具风格、分户推进,不搞强迫命令。要求规划部门设计1000套实用美观、式样各异、具有客家民居风格的房型无偿供农民选用(现已设计150套),避免千村一面。破旧房拆除后不能复耕的由集体统一收回,流转给其他农户按规划要求建房。在基础设施服务方面。赣州计划用五年时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通电、通电视、通电话,基本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自来水普及率达80%,通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到 80% 以上,卫生所普及率达到80%。同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合理布局教育、商贸网点,健全和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配套功能。

(二)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目标,发展新产业。通过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健全市、县、乡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围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建立健全良种繁育、科技推广与创新、农业信息服务和市场营销四大体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做大做强果业、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四大主导产业,支持发展烟叶、工业原料林、草食畜禽、特种水产、竹业、黄鸡等区域特色产业,实施“一村一品”、“一县(乡)一业”发展战略。按照“一个产业一个思路、一套实用技术、一套扶持措施”的要求,大力发展“龙头企业 + 农户”、“合作组织 +农户”、“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龙头企业 +担保公司 +合作组织 +农信社 +农户”、“股份合作社 +加工企业 +农户”、“农业专业协会 +产销组织 +农户”等不同形式的产业模式,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扩大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实施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标准体系,形成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促进农业向专业化生产发展。积极与改水、改厕、改灶相结合,大力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等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培育新农民。以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每个县建立一个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每个乡镇建立一个职业培训基地和一个主导产业培训基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和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的培训力度,计划5年内培训农民200万人,让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普遍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大力发展劳务中介服务组织,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 1—2 个劳务品牌,促进农村

劳动力由“离乡不离土”向“离乡又离土”转变,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劳务产业格局。

(四)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组建新经济组织。按照多形式、多类型、多途径的发展路子,采取松散型与紧密型、初级与高级相结合的方法组建农村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比较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力争覆盖全市60%以上的农户。加强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性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组织效率和带动能力。全市重点抓好40 家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操作能力,强化农民的互助合作意识;安排专项资金,完善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五)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先导,塑造新风貌。一是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在农村全面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工作,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改善农民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三改”(改水、改厕、改路)工作,争取五年内村组道路畅通,农民全部喝上洁净的自来水或山泉水,实现人畜分离,用上水冲式厕所;大力实施“改灶”工程,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设备,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二是抓好农村思想道德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市农村开展以建好一所“道德夜校”、栽种一片“道德林”、建成一堵“道德墙”、建立一册“道德簿”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进村户、文明育新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庄”、“农民致富能手竞赛”等系列活动以及“五好文明家庭”、“四进农家”评选活动;组建农村新风理事会、农民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查赌禁赌会、“五老”宣传队等群众组织,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以及“文明信用户”创评活动,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着力形成健康、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平安新农村。三是加强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广“一片耕地、一座水库、一片山林、一处村落”的生态村发展模式。力求全市60%以上的村镇达到文明村镇标准。四是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乡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每个村建起一个文化室、活动室或图书阅览室。逐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功能,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习惯,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创新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的方式方法,丰富农民文化生活,陶冶农民情操,增长致富技术能。五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认真做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不断探索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办法;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结合“空心房”改造,探索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农村“二女户”、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扩大村干部养老保险的试点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争取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六)以“三民”活动为抓手,创建好班子。一是着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努力提高乡镇政府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把先进性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新农村建设这个舞台锤炼和检验党员干部的先进性,通过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先进性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开展大规模的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组织、指导、带领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实施乡(镇)村干部农业知识技能“过关”制度,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从2005年起,分五年从全国选拔1000 名大学生,安排到乡镇工作。四是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完善和推广“民情日记”、“民情反馈卡”、便民服务中心、“民情110”等亲民、为民的好做法,建立以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机制。五是实施以村级党组织建设为主题的“堡垒工程”和农村党员“先锋工程”,巩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赣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效

新农村建设启动以来,赣州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村镇规划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共启动了4025 个村庄整治建设点;完成了 264 个乡镇总体规划、1046 个行政村共计16794个村庄规划的编制;“空心房”改造面积达410 万平方米,其中按规划重新安排农民建房4800 户,面积72 万平方米,节约土地7020亩;清除了大量的垃圾、污泥和路障,拆除废弃牛栏、猪圈、茅厕7.9万间,面积130.3 万平方米,完成6718 个村庄的改水,改厕10.3万座,完成通村公路3580公里。目前赣州农村乱搭乱建的房子和土厕所消失了;牛栏、猪栏被统一易地重建,人畜不再混居;新修了环村水泥路、排水沟,昔日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现象不见了;有的村庄配备了农民健身器材,有的则修建了农民休闲绿地,农民的精神风貌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二是新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脐橙、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四大主导产业,以及烟叶、工业原料林、草食畜禽、特种水产、竹业、黄鸡等六个区域特色产业的规划基本完成;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和措施逐步落实,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产业的推动效应日渐显现,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快,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8.1%。

三是新经济组织稳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全市新建立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314个,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3049个,联结农户56.2万户,占市农户总数的35.1%。

四是新农民培育力度加大。通过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全市共培训农民52.56万人次,其中农实用技术培训33.23 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9.33 万人;“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一名中专生”计划顺利实施,已招收大学生667名,中专生403名。

五是新风貌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文明村镇 5个、省级文明村镇30 个;创评“文明信用农户”10.4 万户;该市首创的“关爱留守孩子工程”在全国推广;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有新进步。

六是“好班子”建设明显加强。顺利完成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启动了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了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考选了190名大学生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广泛开展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化“三民活动”,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为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农民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切实改善和密切。

三、赣州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为让广大农民享受到现代文明成果、过上富裕殷实的生活,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反复强调要坚持“三个防止”,即防止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镇建设、防止政府包办代替、防止急躁冒进,做到“三个符合”,即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不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符合当地群众的利益愿望,不搞强迫命令,不做表面文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搞无效益的产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让农民得到实惠、受到农民广泛欢迎的政策措施,筹措投入了大量资金,补助了大量的物资,从“三清三改”起步,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解决农民群众一家一户想干而干不了的事情。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通过“三清三改”,60 多万农民饮上了干净水、用上了卫生厕、走上平坦路,人居环境有了较

大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品位有了显著提高,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农民主体、政府推动。农民是新农建设的主体,也是受益者。农民的主体地位不仅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尊重,更要通过新农村建设得以体现。从新农村建设启动以来,赣州市十分注重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一是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发言权。如在进行村镇规划时,吸收村民代表参与,既加强对农民的规划意识教育和规划知识培训,又增强了农民对规划的认同感,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二是让农民群众在新农村中享有决策权。比如,在确定示范点的过程中,一改以政府确定示范点的方式,组织农民自愿申报和建设改造项目,由农民群众自己决定是否申报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政府根据群众积极性的高低,确定示范点或给予项目支持。三是建立农民民主理事权。通过在村庄中选择一些有公心、愿意为村民服务的人员组建成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四是建立鼓励农民出资投劳机制。创新政府的资金项目支持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实物补助,并与农户自主完成的工作量挂钩。这种奖勤罚懒机制,有效激励了农户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政府推动,重点是宣传发动、物力、财力支持和技术指导。市、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并把村镇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免费为村庄和农户建房提供规划。同时,采取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截止2005 年12 月份,全市己累计投入新村镇建设资金7.9亿元,其中财政安排1.6 亿元,专项资金投入1.2亿元,社会筹措资金(包括农民自筹)5.1亿元。

(三)科学规划、先易后难。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赣州市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克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编制村庄规划,而且大多都达到了“五图一书”或“三图一书”标准。在搞好规划的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引导农民到规划区内建房,拆除“空心房”、流转宅基地,改造旧村落,建设新村镇;另一方面开展对农村违规批地、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查处一批乱批乱建的行为,遏制了一户多宅、挤占耕地建房的现象。同时,严格规划管理,各乡镇都成立了规划管理所,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把村镇规划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了“先规划后建房、未规划不批建”。在村镇规划建设中,坚持“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三配套”的村镇规划建设理念。“一个保留”,即保留农村历史文脉,传承客家建筑文化、彰显赣南客家文化底蕴,注意保护山体、河流、水塘,凸现田园风光,避免城乡一体化变为城乡一样化。“两个坚持”,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不搞千篇一律。“三个不”,即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三配套”,即基础设施配套、房屋设计配套、社区服务配套。在搞好村镇规划的同时,以“三清三改”为切入点和突破点,不失时机地着力推进村庄整治和改造,探索总结出了五种村庄改造建设模式。

(四)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在工作路径上,首先是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村民自主推选有威望、有能力、公道正派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工人、老教师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通过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实现村民的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其次,在新农村示范点的建设中,采取“统一扶助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办法进行推动。“统一扶助标准”,就是根据本地农村实际和自身财力状况,确定建设项目及补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定点”,就是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自主向政府申报,农民自愿参与率高的村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政府对示范点进行项目建设补助。“实行以奖代补”,就是改变过去政府资金拨付办法,以“实物补贴”的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这既使政府投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又使农民成为投入的主体和受益的主体;而且政府补助的实物,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以降低成本、确保质量。—“农民自主建设”,就是村庄的整治改造、“三清三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建设,都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来组织实施,做到建设资金由理事会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由理事会签订、工程进度由理事会督促、建设质量由理事会监管。如在改路中,一些地方通过理事

发动群众先清理路障、整好路基,再由政府补助水泥、按施工标准硬化路面,节省了不少投资;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推行“五步决策法”,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保证规划的正确执行,使广大村民既成为规划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又成为规划的监督者和受益者。同时,还立足欠发达地区农村实际,积极探索了一些花钱少受益面大的技术路径。在改水中,采用无塔式多户集中自动供水、单户加装气压泵自动供水和引用山泉水三种改水模式,让农民用上洁净卫生的自来水;在改厕中,推行“三格式无害化”、“沼气池式”和“双瓮式”厕所,以及小型玻璃钢整体化粪池厕所。这些模式和技术,因成本低、效果好,深受农民欢迎。

(五)整合资源、齐抓共管。一是强化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党建、组织、农业和规划建设的领导为副组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指挥、调度和协调,并整合了市、县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新农村建设承担全面责任。二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市、县、乡万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指导参与新农村建设;建立“一村一名”指导员制度,按照自愿服务的形式,向全市所有的行政村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三是广辟资金渠道,千方百计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各县(市、区)不但挤出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而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帮建扶贫、以工代赈、农业以及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专项资金相对集中捆绑使用,建立了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广辟资金渠道。2004 年9 月至今,全市累计整合资金5 亿元投入新农村建设。四是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尽其所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支持和服务。比如,动员组织全国各地大学生暑期到赣州参与新农村建设社会实践;开展新农村建设对口帮扶活动,要求城镇教师和医生轮流到农村支教支医;组织赣州在外公职人员和在外创业务工人员支持家乡的新农村建设,他们纷纷捐钱捐物、献计出力,成为赣州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

本期发:区大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2.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二

1 坚持政府领导, 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

坚持政府领导, 广泛凝聚社会力量, 建立健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是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安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 将此项任务纳入到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 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动员会, 并根据工程进度多次召开推进会, 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保证。各乡镇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 构建了三级工作网络, 形成了“政府发动、电力推动、乡镇主动、群众互动”的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格局, 保证了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时, 积极营造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氛围, 通过媒体、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 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电气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县重要路段、街道、乡村张贴标语170余条, 设立宣传专栏47处, 发放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资料万余份。

2 实施规划先行, 引领高标准建设

在农网规划过程中, 该公司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兼顾“系统性、经济性、先进性、协调性、动态性”, 确保电网布局更合理、更坚强、更具现代信息化。组织各级各类人员, 根据社会的要求、电网的发展, 认真制定安福县电网五年规划,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五年规划的基础上, 按照《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 制定《安福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三年规划》 (2010~2012年) , 计划投资约9 000万元, 彻底解决因低电压、电力输送“卡脖子”、小水电上网“瓶颈”等一系列制约农村电网的难点、热点问题。

积极采用农网适用技术, 规划中充分考虑负荷特性, 注重电源布局, 在两个输送距离较远的乡镇彭坊、竹江分别新建一座35 k V变电站。在主网架规划上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在瓜畲乡建设一座220 k V变电站。所有35 k V变电站除双电源供电外, 相邻变电站之间实施“手拉手”工程, 在农村偏远地区大量采用单相变压器, 在一时难以解决低电压的地方广泛采用无功补偿装置。目前, 全县35 k V及以上变电站达到N-1准则比率为100%, 城区10 k V线路全部实现“手拉手”。

3 立足标本兼治, 打造坚强智能电网

通过一期农网改造后, 有效解决了农村电网薄弱、安全性不高、供电能力差、管理体制不顺、农村到户电价高等突出问题, 使农村电气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由于改造投入资金不足, 且经过近10多年的运行, 2007年以后, 电网已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为此, 该公司以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为切入点, 累计投入资金6 000余万元, “对症下药”治理电网薄弱环节, 为安福县新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先后新建了苍坑110 k V变电站、武功山35 k V变电站, 并对所有变电站进行了综合自动化改造, 对原有35 k V及以上的线路进行了全面更新改造, 解决了部分区域用电难的问题;为发展县域烟业产业化发展, 陆续改造寮塘、严田、洋溪等乡镇烟农生产供电线路, 助力烟农经济创收;开展低电压综合治理工作, 对全县132个台区15 000余户进行了低电压改造, 基本消灭了全县低电压现象;在部分区域实施了光纤通信以及集抄工程, 并在10 k V主线上投运了40台远程操作断路器, 提高了供电网络技术含量。

4 突出高效规范, 提高电网科技水平

3.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三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江西地处中部,又是林业大省,在新农村建设中担负着极为重要的使命。江西的林权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助推器,对于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样本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江西林权改革;新农村建设;启示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4年开始试点、2005年全面铺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2006年,林改配套改革在赣全面启动,进一步唱响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主旋律。光阴荏苒,一场山乡巨变。今天的江西大地,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好,农民更富裕。

江西的林权改革引来了全国的广泛关注。2007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江西考察时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2007年5月中旬,中央党校、国家林业局以及湖南、安徽、云南等近20个省的专家、同行,纷纷前来考察、学习。中央党校调研组这样评价江西的林改,“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林业本身,不但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而且对加快包括林业在内的整个农业现代化进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解剖江西的林权改革,对

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具有样本的意义及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江西林权改革的主要经验

由于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的效果,江西省在改革的具体实施中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实际、具有成效的措施。

1.精心设计,分步实施

为了稳妥起见,江西省林改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先试点,后推开。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准备后,2004年9月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正式启动,铜鼓、黎川、武宁等7个林业县先行试点。主要内容包括,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试点至2005年4月底基本结束。通过试点,进一步统一了改革的思想认识,坚定了推进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探索了改革攻坚的路子,完善了推进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4月在全省全面推开。

2.还权于民,民主推进

江西省在林改中,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决策权交给群众,充分体现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保障广大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际操作中,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要求必须做到“两个2/3”,即召开村组会议讨论改革方案时,必须由2/3以上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到会,林改方案必须由2/3以上的到会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统一才能通过。为了对历史负责,同时要求坚持“四签两不准”。会议通知要签收、开会要签到、林改方案要签字、票决要签名,不准搞代签名、不准用铅笔或者圆珠笔签字。坚持“两榜定案”。制定方案之前要张榜公布山林权属现状,勘界勾图之后要张榜公布林权落实的户主姓名、坐落位置和实际面积等。通过这些措施保让广大林农在林改中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了改革内容和过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规范操作,依法有序

江西省在改革中根据林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专门制定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操作规范》,对确权发证的范围和对象、发证机构的组建、林权边界勘察的步骤以及发证资料的建档、工作质量的检查、发证之后的后期管理等,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各地也从自己的实际工作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按照这些规范和制度进行具体的改革操作,保证了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

4.加强保障,稳定和谐

为了不被群众误解,防止大规模的乱砍滥伐。江西省有针对性地做了两项工作。一是把宣传发动工作彻底做到位。各地通过各种手段、形式、方法,将改革的意义、政策、措施、原则、办法、过程等说深说透,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二是把山林纠纷调处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坚持分工负责、分级调处。在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民间调解机制的作用,成立了“三老会”(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林改理事会等组织,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整体推进,完善服务

林权制度改革是以完善林权制度为核心的,但又不是仅仅限于林权制度,必须整体推进。为了取得预期的改革效果,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以完善服务为宗旨的配套措施。具体讲就是“一个中心,六大体系”。一个中心,即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有了自主权的林农有山林流转的现实需要,他们有计划地在一些重点林业县建立一批符合市场经济特点的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或林业要素市场。六大体系是:(1)森林资源管理体系;(2)林业政策法规体系;(3)林业投融资体系;(4)科技人才服务体系;(5)新型林业产业体系;(6)林业支持保障体系等。通过建立“一个中心、六个体系”,达到整体推进、完善服务的目的。

二、江西林权改革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江西省通过改革,确立了集体林的经营主体,明晰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保障了收益权,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森林资源的潜力得到有效释放,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江西的林权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助推器,对于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林权改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江西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省份,素有“六山一水两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省国土面积2.5亿亩,全省2/3的国土面积是山区,林业用地面积为1.59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3.5%;活立木总蓄积量3.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0.05%;全省4200万人口中,2/3的人口在山区农村,林农有3000万;全省99个县(区)中2/3的县(市、区)是重点林业县,,2004年全省林业总产值307亿元……林业、林区、林农这“三林”问题是江西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实现了林农奔小康,就抓住了江西奔小康的大头。因此,林业在江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

2.林权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江西省通过林改,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造林难、抚育难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从“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很多地方出现了“争苗造林”。资金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林业投资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林改更使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民间资本大举进入林业。林业投资由原来的以国家集体投资为主向企业和个人投资为主转变,各种非公有制主体投资林业快速增加,逐步实现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的历史性转变。非公有制林业投资总量增加,据调查,林改以来全省新增非公有制林业投资项目769个,计划投资达48.0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3.06亿元,占计划投资的68.8%。在非公有制林业投资中,加工业投资占主导,占61.5%。社会造林面积显著增加,2004年全省社会造林面积只有121.20万亩,林改后的2005年全省社会造林面积达到了213.13万亩,增长了75.85%;2006年社会造林面积达到了273.30万亩,比2004年增长了125.50%。

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林改让林农真正得到了实惠,特别是在广大山区,林业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过去林农税费负担重,林农没有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江西林改伊始,试点地区就把减轻税费作为林改工作的切入点,减轻税费,全面取消了除育林基金、检疫费以外的一切涉林收费项目,让林农在林改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仅2004年,江西全省林改政策性让利就达7.52亿元,2005年让利11.27亿元,2006年让利14.61亿元。据调查统计,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370.26元,比2004年增加91.93元,增长33.03%。2006年达到490.70元,比2005年增加120.44元,增长32.5%,比2004年增加212. 37元,增长76.3%。林改激发了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林木、林地全面升值;荒山拍卖由林改前的平均每亩50元提高到120元,有的高达200元;荒山租赁由林改前的每年每亩不足8元提高到20多元;毛竹的年租金由林改前的每亩15元上升到58元。农村基层财政明显增收,农村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农民由主要种植粮食等作物向种植苗木、花卉、香菇等多品种发展,绿色食品以及生态旅游等林业新兴产业方兴未艾,打破了林区“独木支撑”的经济格局,林业产业活力明显增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了森林资源的资产化,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林权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找到了有效途径

通过林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得到改善。随着林改的不断深入,农民从林业上获得的收益在不断增加,许多地方出现了返乡务林和改行务林的现象,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林业生产的转移。可以说,这次林改为推动全民创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平台,林业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林业劳动力总人数明显增加,据调查统计,2005年全省从事林业生产人员112.03万人,比2004年增加16.61万人,增长17.41%;2006年全省林业从业人员达135.51万人,比2005年增加23.48万人,增长20.96%,比2004年增加40.09万人,增长42.01%。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得到改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了森林资产,增强了道路、自来水、电网、绿化等公共设施的建设能力,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村社会福利、保障和基层民主管理、乡风文明也得到改善。

林改前,多年来由于林业体制机制不顺畅、管护不到位,乱砍滥伐、乱垦滥占、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此次林权改革,林农爱林护林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林农的自觉行动。农民保护森林的自觉性极大提高,护林难、防火难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2005年,全省森林案件发生数同比下降45%,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分别下降56%和74%,违章运输木材案件下降22%。通过权改,江西解决了5万多起山林纠纷,调处率和满意率都超过90%,有效地消除了林区不稳定因素,林区治安明显好转,林政管理秩序井然,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

4.建立长效机制,把林改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中

新农村建设不是新村建设,其核心是为农民建立长效的增收机制,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将林改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大林权制度及其配套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力度。林权制度改革及其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其他方面的改革,为推动整个农村改革的深入,将起到非常重大的作用。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产权制度、市场制度、组织制度等等一系列的改革,包括如何去改革政府的管理制度,如何来改革要素市场,如何去完善金融支持农业的制度,如何来发育农民的合作组织等等。集体林权改革进程中反映出来的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如何认识深化农村改革构成一个很重要的蓝图。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把林改主动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践表明,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林业产权,减轻了林业税费,打破了木竹垄断限制,激活了经营机制,规范了森林资源流转,林业发展出现了林地林木全面升值、林农收入大幅度增加、群众造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喜人局面,充分说明了林权改革为江西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与农民增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为广大山区新农村建设带来了新的突破,林改已经成为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程宇航:加快我国林业发展的关键在深化改革[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08(6).

[2]江西省统计局: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增收专题统计调查报告[Z].2006(8).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08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号为08gqyj11。

4.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四

华南农业大学调查团队成员:谢安仁、周维、吴胜清、张凌云、蔡晓莹、李婷婷、邓葵璋

【摘要】:

本次调查的主题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服务农村促和谐”,梅州市大埔县长教村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我们主要调查梅州市大埔县长教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对搜集的资料汇总分析,为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并为当地建设新农村提供一些实际可行的新思路、新方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政府规划管理 泥石流 基础设施 规模经济 吸引投资 增加就业 人才交流和医疗合作 精神文明

生态旅游

一、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调查主题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服务农村促和谐”,调查报告《梅州市大埔县长教村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

为了响应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做好我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本着“贯彻科学发展观,服务农村促和谐”的理念,我们组建团队到梅州市大埔县长教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调查。

我们主要通过立足当地实情,深入了解当地情况,亲身体验农村生活,联系当地村委,走访农户,搜索长教村有关资料,考察该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对搜集的资料汇总分析,为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

这次调查活动也提升了团队成员的自身价值,培养了队员艰苦奋斗的作风,升华队员的思想,增强队员的政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进而更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结合所学专业知识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提出一些实际性的建议,全面提高队员的素质。

二、长教村概况

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长教村是一个山区农村,现有约100户人家。该村是一个典型的人口流出地,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外面打工或读书了,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小孩和妇女。

该村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种植水稻、苦瓜、南瓜、冬瓜、蜜柚、板栗等。该村没有工业或加工业,没有集体经济,农民自己生产的粮食供养自己家庭,也就是以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为主。

该村是华侨之乡,村里的一些基础设施,如公路、桥梁是华侨捐资建设的。

5.关于战旗村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五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简介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必将极大地促进农村的发展和建设。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经济上就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来提高农村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务农劳动者的收入。在社会事业、文化事业等方面可以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来实现。新农村的新,新在农村的发展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通过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使农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农村社会能够实现和谐。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农村观,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要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观念。要跳出“就三农抓三农”的传统定势,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格局中,把农村进步放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中,把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进而统筹规划政策、公共资源、基础设施及产业布局。近几年,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四.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

(一)调查时间

2011年8月10号-13号

(二)调查地点 郫县唐昌镇战旗村

(三)调查对象

当地自然环境、房屋等生活保障、当地政府的政策、经济来源比重等。

(四)调查范围

郫县唐昌镇战旗村及其周围

(五)调查方法

察看、走访、上网查资料

(六)调查内容

我家在郫筒镇,那里也曾经是一个落后偏僻的地方,原来也只有几个国营企业带动着,但自从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我们镇和周围的镇、村发展得极为迅速。

下面就我所在郫县唐昌镇战旗村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查来举例子吧。

战旗村是被成都市列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的第一个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示范点。该村新型社区建设采取了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企业注入资金的方式,组建农业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集中全村土地,采取自主开发和对外招商等方式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现全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按照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方针,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三个集中’”的总体战略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唐昌镇党委、镇政府突出优势,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出“搭建村、企、农三者合一、互动发展新型体制,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互融共进和谐家园”的“战旗村新农村发展模式”,2006年战旗村被列为成都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示范村、郫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试点村。

一、村企互动,完善农村生产经营新体制

战旗村拥有集体企业7家,民营企业5家,现有集体资产12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0万元,货币资金460万元。2006年,全村集体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200 万元,实现利税400万元。该村对村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实行村企统一管理,通过资产运作,每年可实现集体经济收入近60万元。在村组织和企业间建立有组织、经常性、紧密型的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以企带村、以工补农,村、企良性互动的循环经济发展,初步探索出龙头企业带动绿色无公害蔬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以及农副产品产、加、销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二、企农合一,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

战旗村采取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企业注入资金的方式,组建农业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逐步集中全村土地,采取自主开发和对外招商等方式,整体打造1500亩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全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合作社采取“农户入股保底,收入二次分成”的分配方式,有效弥补了双层经营中“统”力的缺失,农民增收链条得以延伸。农户可从合作社获得稳定的“三金”收入。

三、民主监督,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新机制

村上成立由村民代表为主体,村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村委干部等15名人员共同组成的村民主监事会,采取定期列席村内重要会议、开展咨询活动、检查重要事项、参与社会评价活动等方式,对村集体资金使用安排、重要工程项目及承包方案、村内公益事业兴办、社会保障救助等全村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自主开展监事活动,使村民主监事会真正成为村内重大决策的“评判人”,村民利益的“守护神”,基层民主科学管理的“推动者”。

四、文明进村,培养造就高素质新型农民 利用高校资源,开展校村结对共建。依托县内高校,实施“高校+支部+农户——推进城乡一体化·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在全村开展校村结对共建、大学生进农家、大学生与农户结对子等活动,通过实施“智力支农、文化助农、技能帮农”,收到了“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高农村文明程度”的良好效果,“大学生进农家”荣膺“2006中国十大政府创新典型”。

五、强化服务,构建阳光村务

健全“三站合一”,推行“四大服务”。依托县、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将战旗村信息服务站、便民服务点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站有机结合,实行“三站合一”,全面推行涉农审批事项全程代理服务、农户需求型参与式服务、重大产业化项目集中推进服务、农资技物配套服务等“四大服务”,服务和方便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发展村内公益事业。在村民聚居点建立标准化卫生站和幼儿园;在全村实施“阳光工程”,村集体每年为村民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年向村民发放人平40元的以工补农款、年满60岁的老人发放人平160元的养老补助金、入托儿童发放人平60元的入托补助。

六、美化环境,建设和谐家园 开展“靓丽村庄”环境整治活动。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方式,健全环卫工作机制,制定环卫清扫制度,落实环卫工作人员,集中处理村、社生活废弃垃圾,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投资100余万元,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统一改造,拆除乱搭滥建建筑4处,新改建房舍5000平方米,绿化环境600平方米,硬化道路、划分行车标志线2.5公里,铺设柏油路面10公里,清理整治渠系6公里。通过综合环境整治,战旗村已初步呈现出“村洁、路畅、水净、景美”的新面貌。

可见战旗村围绕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拓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构建绿色生态之镇已经获得了很大的成就,效果很显著,有着立竿见影的作用。如今,这里的农产品供给也已基本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在农产品总量增加的同时,品种增多,品质改善,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均衡供给能力增强。相信战旗村也能够带动其他周边乡镇发展,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他的建设者——最广大劳动人民的力量。我们必须要增加农业投入,特别是农业科技投入,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等措施。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农民的政策措施,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将广大农村人民团结起来,从自身发展出发,科学技术武装头脑,走社会主义新农村新路。

从马克思时代早期的探索,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取得的最新成果。科学的生态文明观念正在逐步的形成,而我们必须要在这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社会主义发展服务。

6.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的中心工作.为了了解掌握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我镇于近日就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XX镇,辖8个村,农业人口7533户2.96万人,农村劳动力1.2万人,全镇总面积45.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3万亩,农业生产总值 1300万元。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县对“三农”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完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我镇有五个“新农村”试点,分别分布在碧石、沙田、十六都、溪头四个行政村五个试点自然村。这些试点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十六都村组织实施“三清、三改、三通”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以来,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变,青山绿水,沿河路绿树成萌,环境优美,公路畅通,是个人见人赞的好地方。

我镇新农村建设虽取了一定成效,但与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二、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农村生产力低下

我镇的农业总体是还是粗放生产,产业化基本未形成,农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都处于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出外打工,农村劳动力大部分外流,“留守”的农民大都是老、弱、妇、幼。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田只能粗放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工,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

(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

我镇除了十六都村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他村村容村貌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于各种因素,老百姓响应不积极,“六改四普及”难度大,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还不够,有些农民在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观念,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上级党和政府的大事,个人存在不愿让利、不愿筹资的思想。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但“理事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改水、改厕、改栏工作进展缓慢。

(三)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由于财力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

1、农田水利设施薄弱,镇、村投入资金有限;

2、交通基础设施落后虽有所改善,但通达深度、通车质量都存在较大问题。且镇村都面临通村公路的养护资金紧缺的困难。

(四)社会各项事业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镇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扰,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善。农民缺乏最基本的文化活动,“六合彩”等赌博活动有抬头的趋势。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完善、强化、落实扶持农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持续增长机制。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要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其次,加强对农民的文化、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操作技能,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率,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二)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改善农民人居环境

要根据现有特点,对各村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建设,要在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民房设计上充分体现农村特色和地方特色,注重与自然相和谐。重点整治脏乱差,加大宣传力度,转变镇村干部工作作风,耐心做好引导、疏通工作,认真按照“三清、三通、三改、三规范”的要求,进行一次村庄整治建设。成立“村民理事会”,并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加快“六改四普及”步伐,集中力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村容村貌,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促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三)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滞后的瓶颈制约。树立“建设大通道、发展大产业”的思路,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

建设,实现“村村通”,自然村内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四)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7.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七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江西,乡村旅游,历程,模式

江西省乡村旅游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 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历程。各地开发经营者经过艰难探索, 摸索出了一些发展乡村旅游的模式, 本文旨在对江西省乡村旅游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模式作一小结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

一、江西省乡村旅游发展历程回顾

1. 自发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中期)

改革开放以后, 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城市居民生活消费不再仅仅满足于衣食住行, 而转向高层次的旅游活动, 回归大自然, 向往田园的愿望日益强烈。20世纪80年代后期, 受深圳荔枝节、成都郊区农家乐和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郊区观光采摘园等的启发, 南昌、赣州、九江等城市周边地区开始出现农家乐、采摘园、观光农庄、钓鱼场等形式的乡村旅游项目。尤其是农家乐这种富有乡土气息的旅游方式正好满足了城里人回归自然、亲近自然的心理需求, 吸引了众多游客, 也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看到了经营农家乐的甜头, 广大村民纷纷加入经营者的行列。但总的来说, 这一阶段的乡村旅游仅是一种自发的、独立的、分散的、以单个的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的旅游接待活动。

2. 快速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2005年)

20世纪90年代中期, 乡村旅游这一新的旅游形式逐渐蔓延到江西省各个中小城市、一些县城的周边地区和一些旅游景区周围。乡村旅游类型逐渐由单一的农家乐、采摘园、观光农庄、钓鱼场等向多样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投资、经营主体也向多元化发展, 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以及外商都积极参与投资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旅游服务项目日益丰富, 服务设施日益完善, 服务水平逐渐提高, 对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乡村旅游在一些山青水秀、生态优良、古村落和古建筑遗存丰富的地方得到迅速发展, 如婺源就先后开发了江湾、鸳鸯湖、李坑、晓起、大鄣山峡谷、彩虹桥、文公山等十多个乡村旅游景区。为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相关职能部门对乡村旅游采取了“先发展后规范”的指导方针, 对其开发和经营介入较少。

3. 规范发展阶段 (2005年——)

2005年以来, 江西省乡村旅游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蓬勃发展。一些乡村旅游点开始实行规范管理, 管理者开始注重提升层次, 塑造形象, 打造品牌, 乡村旅游开始走上正规化的道路。乡村旅游日益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2006年, 江西省旅游行业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2006·江西——中国最美乡村游”主题, 注重发挥旅游产业促进和谐社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功能作用, 积极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省旅游局会同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时出台了《关于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着力打造绿色家园,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指导全省发展乡村旅游工作。同时, 省旅游局还制定了《创建江西旅游强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及检查标准和《江西省农家旅馆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评出星级农家旅馆116家, 启动了创建旅游强县试点、农家旅馆星级评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 并于2007年12月命名南昌安义古村群等53家乡村旅游点为“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举办的婺源中国乡村文化旅游节, 使江西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全省各地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涌现出婺源江湾镇、李坑村、宜春温汤镇等一大批乡村旅游先进典型, 形成了多种多样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二、江西省乡村旅游主要发展模式

从江西各地乡村旅游的开发实践来看, 江西省乡村旅游的主要发展模式有以下六种。

1. 乡村度假休闲型 (农家乐型)

以农户家居和农、林、牧、渔及园艺等农村资源为载体的“农家乐”, 是现阶段江西省乡村旅游的基本形式。农家乐模式是指地处城镇周边的乡村, 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条件, 以乡村生态景观、乡村文化和农民的生产生活为基础, 以家庭为具体接待单位, 开展旅游活动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具有投资少、风险小、经营活、见效快的特点。其典型代表有庐山区赛阳镇金桥村朱家垄花卉苗木旅游点、湘东区麻山镇幸福村、泰和县楠木岭邱老根休闲山庄、万载县康乐人家农庄等。

2. 依托景区发展型

依托景区发展型是指把附近旅游景区的部分服务功能分离出来, 吸引周边农民参与旅游接待和服务并向游客提供旅游商品及农副产品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通常出现在一些重点景区附近, 有较大的游客量, 周围农民具备较强的旅游意识和服务意识。其典型代表为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温汤镇等。温汤镇以政府为主导, 依托明月山风景区的良好客源条件和自身的资源优势, 抓好规划设计, 提高城镇品位, 优化村镇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 调动群众积极性, 旅游业不断发展, 温汤镇也由过去的一个山区小镇一跃成为全国重点镇、示范镇, 全省经济发展百强镇。

3. 旅游城镇建设型

旅游城镇建设型是指在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 把旅游开发与城镇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建设旅游小城镇, 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模式。这些乡镇一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 另一方面具有比较独特的旅游资源, 对外地游客有较大的吸引力。这种发展模式的典型有江西省婺源县江湾镇等。在旅游发展中, 江湾镇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完善基础设施, 保护好古村落和当地人文与生态环境, 改变过去农村脏、乱、差的现象, 编制《江湾旅游规划策划及村镇总体规划》, 构建集镇区道路框架, 实施供水排污、广播电视、电信电力等配套工程, 对非徽派建筑进行改造, 绿化、亮化、美化镇容镇貌, 既达到了小城镇建设的目的, 又实现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4. 原生态文化村寨型

原生态文化村寨型是指保护和利用当地原生态的居住环境、建筑、歌舞等, 因势利导开发旅游, 促进乡村发展的模式。独特的村寨文化是进行这种模式旅游开发的基础, 其典型代表有婺源县李坑村、吉安渼陂古村、乐安流坑村和安义古村落群等。李坑村利用保存最多最完好的古建筑、山区罕见的“小桥流水人家”的绝妙景观和丰富的民俗文化、历史文化发展旅游, 年接待游客达60万人次, 全村因旅游人均增收2500元, 产业结构得到调整, 公益事业迅速发展, 精神文明显著提高, 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得以促进。

5. 民族风情依托型

民族风情依托型是指少数民族农村地区, 以独特的民族风情为基础, 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 引导少数民族农民参与旅游开发, 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以一定规模的少数民族人口和独特的民族风情为基础。其典型代表有资溪县新月畲族民俗文化村、贵溪市樟坪畲族风情旅游区等。近年来, 樟坪畲族乡围绕旅游兴乡战略, 巧打“民族”牌, 挖掘自身的少数民族特色, 增加了交恋 (锁歌) 采茶、马灯舞等少数民族民俗表演, 烹制少数民族菜肴, 开发乌饭等传统食品和棉线编袋、麻线草鞋、扁篮、踏板鞋等传统手工艺品, 唱响畲族山歌, 建造畲族文化图腾广场、山哈宾馆、修竹山庄、民俗文化村等人文景观, 实现了畲乡经济新的跨越。

6. 农业观光开发型

农业观光开发型是指利用农业生产过程的知识性、趣味性、可参与性, 开发规划出观光、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 满足游客需求, 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临近城镇、客源市场潜力大;二是交通便利, 可进入性较好;三是农业生产知识性、娱乐性、参与性强。其典型代表有高安市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婺源县金山生态茶业观光园、婺源县生态渔业观光园等。金山生态茶业观光园是一个集有机茶生产和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茶业观光园。游客可以游览翠绿的茶园, 静心品茶, 还可自摘、自做茶叶, 观看制茶表演和茶道表演, 开展垂钓及其他休闲娱乐活动。生态渔业观光园原为国家级荷包红鲤良种场, 现已发展成为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服务、生产经营、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实体。

三、江西省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展望

如前所述, 江西省探索出了发展乡村旅游的六种主要模式, 但从各种模式下的主要旅游产品来看, 观光型旅游产品仍然占据着乡村旅游产品的主流。随着人们旅游需求的不断变化, 单纯的观光型旅游产品将难以适应需要, 江西省乡村旅游将朝下述模式发展。

1. 农旅结合的复合型开发模式

农旅结合的复合性开发模式是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乡村旅游资源的主要吸引对象为附近城市居民, 只要具备一定的地缘优势和资源基础, 交通便利、客源条件较好的城镇周边地区都能开展, 因此一般的乡村旅游地难以形成垄断性竞争优势。乡村旅游也不是暴利项目, 不能奢望高门票收入。加之农村经济基础薄弱, 难以对抗投资的高风险性。因此, 为乡村旅游探索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非常必要。亦农亦旅、农旅结合的复合性开发就是一种可行性很强的发展模式。以农求稳, 以旅求富, 一次投资双重收获, 能降低投资风险, 调动更多农民搞乡村旅游的积极性。

2. 参与式度假农庄开发模式

随着人们旅游经历的增多和旅游经验的积累, 旅游者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满足于只是匆匆的游览景点, 而是更加注重放松身心。人们在周末和节假日走出家门, 到城市效区或乡村地区度假, 呼吸新鲜空气, 放松心情。消费观念的变化, 将使人们度假旅游的需求不断升温。乡村度假农庄可不断的招徕回头客, 吸引人们重复消费, 游客基础性花费相对较多, 多用于娱乐、康体、购物, 而用于游览的费用相对较少, 这有利于实现乡村旅游的经济带动效应。在度假农庄, 将不再刻意进行人工景观的设计, 而是真实展示乡村景观的本来面貌。度假农庄在功能上也较目前的度假村更强调参与性与体验性。城镇游客可以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简单农活如耕作、浇灌、采摘、种菜等, 也可以参加日常性的家务劳动如推磨、烹任等, 在度假农庄里享受质朴悠然的田园生活。

3. 综合化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综合化是江西省乡村旅游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目前, 江西省乡村旅游开发正从观光旅游和休闲农业为主, 向集观光、考察、学习、康体、休闲、度假、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型方向发展, 以满足现代旅游者日益多样化的旅游需求。乡村旅游各种开发模式之间的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 例如, 度假农庄除了接待一般的旅游者外, 还可能提供会议和其他商务服务, 而传统的农业观光开发型乡村旅游景点则在原有的观光基础上, 推出科学考察等项目, 一些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主要卖点的乡村旅游点也将把目光投向文化内涵的挖掘上, 向游客展示当地传统文化, 并提供学习、康体、休闲等服务。

总之, 复合型、参与式和综合化是江西省乡村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只要把握住旅游者心理的变化特点和市场竞争的变化趋势, 乡村旅游开发经营者就一定能探索出合理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开发出受适销对路的乡村旅游产品。

参考文献

[1]张广瑞:2007年旅游绿皮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2]夏林根:乡村旅游概论[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 2007

[3]杨达源:乡村旅游开发理论与实践[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5

[4]李天元:中国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4.3

[5]邹统钎:北京市郊区旅游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 2004.11

[6]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组委会:中国国际乡村旅游发展论坛文集[C].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6.8

8.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八

关键词: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中圖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9-0175-02

一、引言

概念的界定:社区与公益性文化事业

关于社区的界定。“社区”一词最先发端于西欧国家,源于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德·腾尼斯所著的《Gemeinschaft und Gesdlschaft》。根据主流社会学的定义,社区主要是由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所组成,并且其成员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具有强烈的归属感。在我国,社区一般是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为单位,集生活、娱乐、休闲、活动、学习于一体的功能区域或生活共同体。以居委会为单位社区称为城市社区,而以村委会为单位的社区则称为农村社区。

公益文化事业是指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对应,主要着眼于社会效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为全社会提供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领域。公益性社区文化活动,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文化活动。

调研的方式与方法:3—8月,农工党苏工院支部全体成员深入10余个社区和单位,分别是石路街道佳菱社区、友新街道友联第一社区、北园社区、红庄社区、枫津社区、福新社区、大观名园社区、教育院社区(石湖之韵)、彩香街道运河社区、彩香一村三区社区、双桥社区、国际教育园南区、润达社区、苏州美术馆、苏州市文化馆、苏州名人馆、苏州市图书馆、苏州市博物馆等。调研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开展,共实地察看调研点10余个,分市直、乡村两个层次,较全面地了解市区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发展的基本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了社区党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和居民的意见建议。

二、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及开展现状

(一)文化设施方面:各个社区或多或少都有文化活动场地,走访调研的10余个社区共有文化活动场地8 795余平方米。主要有文化活动室、棋牌室、阅览室、体育健身房、书画室、媒体播放室、市民广场等,其中市民广场占地约7 080平方米。各个社区都很重视健身器材的添置,社区室内健身器材都比较健全;除少数社区外,有阅览室的社区有9个,每个社区平均能够提供10种左右的书刊、报纸,有的有图书馆的社区能够提供几十种报刊供阅览。彩香一村四区社区、润达社区还提供上网,红庄社区开辟了媒体播放室用于播放地方戏曲、传播吴地文化。社区宣传栏:一般有阅报栏、科普栏和文化长廊。文化长廊红庄社区有40多米,其他社区也有,多少不等。

(二)文化活动队伍方面:各个社区都有业余活动团队,10余个社区共有各类活动团队43个,平均每个社区近4个团队;团队多的达10个,少的也有2个团队。这些团队是社区里业余爱好相同的人在社区引导下自发组建的,它们能够获得社区有限的资助,参与社区重大活动,丰富社区居民业余生活,是社区文化活动中的主要力量。一般社区有腰鼓队、舞蹈队、合唱队、戏曲队、象棋队、乒乓球队、拳操队等,有的形成了特色如友联第一社区的曲艺队,大观名园社区的凡人工作室。

(三)文艺团队活动形式:一般参与社区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各个团队还有固定时间组织活动,都比较有规律。社区一般开展居民喜闻乐见、便于组织开展的广场舞,有的还开展趣味运动会,一日游等活动。特色比较鲜明的有大观名园社区的凡人工作室,这是社区内的书画爱好者、摄影爱好者、雕刻爱好者、风筝爱好者、宫灯制作爱好者组成的凡人工作室,有着不同的爱好的人们,在这区提供服务的这个平台上,平时聚在一起交流心得,制作作品,为社区文化增添了一抹亮色。还有彩香一村四区社区的收藏协会(邮政、酒文化、红色收藏),每一季度有一个主题收藏展。

(四)社区公益性文化的资金来源:社区公益性文化活动开展、组织建设、设施建设资金,一般以自筹为主,捐助和上级拨款为辅。设施经费由上级部门拨款建设,如小区健身设施。其余主要由联建单位和居民自愿捐助相结合。社区在公益文化建设上无固定支出预算,财政也不提供固定经费,经费来源一般以项目申报资金。牵涉到图书馆建设等大型公益设施建设有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作保障。有实体经济作支撑的农村社区资金相对充裕,城区社区资金相对紧张。一般社区年活动经费城区在2 000—4 000左右,农村社区如吴中区的红庄社区年投入在70 000元左右。

三、优势与成绩

调研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切实完善服务体系,注重培育公益性文化事业,着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我市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苏州图书馆是文化部命名的一级公共图书馆,现有43个分馆,覆盖了苏州市区7个区的40余个社区,如以每个社区6 000人计算,覆盖人群25万8千;43个分馆和总馆之间纸质书刊实施通借通还,数字资源全市共享,做到了免费借阅书籍、免费共享数字资源、免费阅览报刊,体现了公益事业的公益性、公平性。苏州市共有博物馆40余家。公立博物馆都做到了免费开放。2011年苏州市整合“苏州市文化馆”、“苏州美术馆(颜文樑纪念馆)”、“苏州艺术馆(吴作人纪念馆)”、“苏州版画院(苏州桃花坞年画博物馆)”4家事业单位,成立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挂“苏州美术馆”、“苏州市文化馆”、“苏州名人馆”牌子,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形成了公共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公益文化中心体系。

四、苏州市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期间,大家普遍感到,虽然我市公益性社区文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

(一)公益性社区文化活动条件建设很不平衡,基层管理和服务队伍都很薄弱。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和新老住宅区,尤其是老城区社区空间紧张。以北园社区为例,北园社区有居民9 996人,活动场所面积150平米左右,人均仅0.015平米,只够20~30人活动,而且还要被分隔在不同的空间内。本来老城区社区办公场所就小,活动场所更局促,但有限的空间还被各行政部门下放的事务所占。老城区空巢老人多,幼儿多,他们更需要有一个公共活动平台,一个交流的平台。吴中区的红庄社区,单市民广场就有4 000平方米。其次,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偏重于中老年人,青年人和未成年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市区多数社区缺少市民广场、文化舞台、篮球场等群众文体活动场所。阅览室普遍挤在社区办公区,缺少专用房间、书架、桌凳等设施,且书籍种类不全、数量不多、更新不及时。我们调研的社区中有3个社区没有阅览室。

(二) 公益性社区文化活动经费缺乏。首先,政府投入少,虽然比过去有所增加,但缺口很大,有的社区反映办公经费都紧张,哪有经费投入到文化建设上,有的靠向共建单位筹款和居民捐款。有的社区几乎没有自訂报刊可供阅读,靠上面摊派的报刊维持阅览室的阅读,有的社区甚至没有阅览室。其次,公益性社区文化活动的条件建设欠账太多,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直没有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分布不均衡;基础设施总量不够,已经建成的许多设施存在着使用面积或配套条件不达标的问题;学校等社会文化设施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相反,社区文化活动普遍苦于没有场地。

(三)公益性社区文化设施在教育机构建设中出现盲区。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财经学校、苏州建设交通学校三所学校没有图书馆。 市政府要求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财经学校、苏州建设交通学校共享苏州市职业大学的图书馆。苏州市职业大学图书馆实际面积只有33 443平方米,现有阅览座位3 550个;加上其他三所院校的设施,国际教育园南区四所院校图书馆现有面积30 833平米,阅览座位约5 000个左右。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修改稿)》规定每4人配备一个阅览座位,建筑面积要求每生2平米。目前四校师生数38 140人,实际需要建筑面积76 280平米,阅览座位9 535个。由此推算,国际教育园南区四所院校图书馆实现共享还缺面积45 447平米的建筑和4 535个阅览座位。

五、对策建议

(一)科学决策规划,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服务体系

针对目前街道和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普遍存在的使用面积和配套设施不达标问题,尽快制定《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增加“文化事业主管部门必须参加小区建设工程达标验收”条款,进一步明确其权威性、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

解决市区基层文化活动无场所或场地小的问题。应编制《我市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文化馆和图书馆的达标建设,并把街道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二)优化资源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志愿者群体共同推进的作用

充分利用我市高校院校多、专家学者多、名人多的资源优势,鼓励专家学者名人走进社区,面向居民,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法律、科技、文化、艺术、健康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讲座活动。

(三)加强对公益性文化工作的领导,制定评价办法,完善考核指标,明确目标责任,严格奖惩制度

加强领导,成立全市公益性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统筹部署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部门在公益性文化建设方面所承担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益性文化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落实措施,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公益性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完善以社区居民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社区文化活动评价体系。把公益性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四)加快建设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把现有文化资源(特别是图书馆资源)进行数字化整理,并通过互联网络等现代交流方式向居民开放。

参考文献:

[1] 河源市社区文化建设调研报告[J].河源论坛,2009,(6).

[2] 北京市政协专委会.关于加强首都公益性社区文化建设的提案[EB/OL].北京广播网,2011-01-07.

9.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九

一、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

二、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处理好农村人才开发与整体人才开发的关系。农村人才开发是整体人才开发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组织部、人事局既是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农村人才开发工作的参与部门。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我们注意协调与组织部、人才办的关系,在农村人才开发工作中形成认识上的共识。我们积极主动向人才办汇报省里关于农村人才开发工作的要求部署,提出我市的工作思路打算,市人才办将农村人才开发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工作总体格局中加以规划、指导、重视。目前,人事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党管人才”原则统揽下,具体负责农村人才开发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三是处理好局内科室职责关系。农村人才开发工作涉及人事部门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单靠某一个科室无法完成好工作任务,必须明确内部的分工和职责。因此,我们制定了我局农村人才开发工作的分工方案,对局内相关科室在农村人才开发工作上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局内由政策法规与人才规划开发科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进一步整合了市人事局内部工作力量。

三、创新培训机制,提升人才素质

二是注重培训与生产需要相结合。我市各县区大力推行“支部+协会”、“协会+农户”、“基地+协会”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专业(行业)技术协会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生产所需,通过对农户推广优良品种、提供行业技术培训、统一组织销售等方式,促进农村人才的成长,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明显。200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82元,比上年增加367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市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有力推动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是注重培训与职称认定相结合。我市坚持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业务能力考核和职称评定有机结合起来,并对农民的培训和职称评定一律免费,在评审的对象、方法、程序和条件上进行了改革,为更好地激励农村人才成长作初步尝试。目前,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我市已有277名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的农民被评审认定为农民技师,为我市农村人才开发探索了一条新的途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市的农村人才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如有关职能部门的认识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农村人才工作还未完全打开局面;对农村人才开发投入不足;对农村人才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推进农村人才开发纵深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人才服务和智力支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提高农村人才开发工作重要性认识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才激励机制

为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和辐射影响效应,我们把对农村优秀人才的表彰奖励作为农村人才开发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我市农村优秀人才的选拔和表彰制度,对具有管理才能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把他们纳入农村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逐步建立农村人才开发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各区(县)、乡(镇)继续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农村优秀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我们已计划于2006年开展我市首届农村优秀人才的评选表彰,通过宣传和树立典型,起到“培养一批能人,带动一方百姓,搞活一片经济”的效应。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农村人才开发投入

人事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继续坚持政府财政安排投入和社会各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人才开发。要积极协调农村人才开发联系会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大农村人才开发的政策投入、信息网络建设投入和项目投入,积极争取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人才开发,确保在经费上给农村人才开发大力支持。

五、进一步完善农村人才评价评定制度

10.关于江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已经从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多种模式的“试点村”建设及变革,在给农民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这些纠纷一方面妨害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另一方面也给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难题。本调研报告主要立足于密云县新农村建设的实际,从考察新农村建设中各类纠纷的基本情况及农村的司法需求入手,分析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完善审判工作模式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建议。

一、涉新农村建设纠纷基本情况(一覆盖领域广,案件数量消长趋势不平衡

2006年至2009年11月,密云法院共受理涉新农村建设案件2304件,其中刑事案件67件,民事案件1776件,商事案件223件,行政案件238件。(具体情况如图一所示

涉新农村建设案件类型分布广泛,覆盖民事、商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但以民商事案件居多,占到80%以上。同时受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进展影响,每一类案件收案数量在同一呈现不同的消长趋势,呈现不平衡态势。如行政案件(主要是

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出现逐年递减趋势,而民商事案件总体表现为上升趋势。(如图二所示

(二纠纷类型集中,新型纠纷带动传统农村纠纷增长

新农村建设中产生的纠纷80%以上为民商事案件,主要集中于承包地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排除妨害、相邻权纠纷等,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行政案件98%以上是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此外,房屋拆迁补偿等新型纠纷带动传统农村纠纷如分家析产、继承、离婚、赡养等随之增长。

(三农村基层组织涉诉较多,成为主要纠纷主体

农村基层组织成为主要纠纷主体,集中表现为以下纠纷:一是因村经济合作社非法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二是因农民拒绝腾退征用土地或拆迁房屋引发的征地补偿或拆迁补偿纠纷;三是因节能炕等基础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农民人身受损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等;四是村委会在组织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对村民房屋造成损害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五是村委会在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时因雇员受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等。

(四涉及村民众多,群体性纠纷频发

在新农村建设尤其是旧村改造过程中,群体性纠纷频发。在土地流转或搬迁的过程中,部分农民基于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同意征地补偿数额或“重置房”分配标准而拒绝流转或搬迁,并常常聚众以直接阻挠施工的方式加以对抗,少则四五户,多则上百人。

(五诉讼途径解决少,诉前协调化解多

对于新农村建设中诸多纠纷,法院一般采取“谨慎立案”态度,注重诉前调解,将较大部分纠纷化解在诉前。据初步统计,该院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约3273起,占全部纠纷总量的60%,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仅占40%。(如表三所示

二、新农村建设形势下农村司法需求考察

本次考察共走访了7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由反馈意见整理和数据统计分析来看,农村司法需求的基本情况如下:(一便民诉讼方面

调查发现,新农村建设纠纷发生后,在解决途径上,79%的人选择诉前调解,即通过村干部、司法所、镇政府等单位调解,仅有21%的人选择诉讼。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立案不方便、手续繁琐等。在便民联系点、巡回审判点的使用上,仅有30%的人知晓便民联系点,有55%的人知晓巡回审判,他们表示希望进一步推广这两项措施,丰富便民服务职能,如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简单纠纷等。在立案方

面,73%的人反映存在立案困难,如因需提交材料把握不清往往需要多次往返等;对于立案便民措施,知晓程度偏低,只有26%的人知道巡回立案、函件立案,48%的人知道电话立案。他们提出,希望强化立案导诉职能,扩大巡回立案等便民举措的适用范围,减轻诉累,方便诉讼。

(二公正裁判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有79%的受访者表示愿意采取调解方式,仅21%的受访者倾向于接受判决。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调解解决问题快,不会激化矛盾,有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相处,且调解协议履行较好,而对司法判决则持怀疑态度,认为审判效率偏低,审理周期过长,有一定的随意性且法官有时与一方当事人关系过于密切有偏袒嫌疑等。他们表示希望法官多以农民群众能够理解、接受的方式审案,进一步改善庭审作风,平等对待诉讼当事人,提高庭审效率,在裁判文书中将道理说清,耐心解释裁判依据和结果,及时消除困惑,公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高效执行方面

在调查中,仅有26%的受访者对执行工作表示满意,44%的受访者表示基本满意,30%的受访者表达了对执行工作的不满。原因是:他们认为执行时间太长、效率不高,少数执行法官态度较差,且无法很快获知执行进展等。他们提出,希望法院能够出台执行方面的便民措施,如在派出法庭设立一个能够快捷执行的机构等,方便执行申请人快速申请,减少耽搁和奔波,并希望法官们加强对申请人的诉讼指导,更多地获知如何申请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确保执行成效的诉讼法律规定,尽快告知执行进展,采取更加有力、快捷的手段执行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案件,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审判职能延伸方面

关于审判职能延伸,有88%的受访群众表示希望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如在每个村建立一个专门的法律咨询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定期开展“送法

下乡”活动,发放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法律宣传册、组织旁听庭审“就案讲法”等,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有59%的受访群众表示,法院应当在农村土地管理、集体产业经营等方面加强对村委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的法律指导。另外,还有18%的受访群众希望法院能够充分参与诉前调解,尤其是突出发挥派出法庭的作用,与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协调化解新农村建设中的多发性纠纷,如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及因改水、改厕等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等,并做到既能消除纷争,又能维护邻里情谊与农村和谐。

三、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一审判工作能动性不强

密云县新农村建设经历着从“试点村”逐步推进的过程,纠纷并未全部呈现,仍有部分纠纷处于潜伏状态。对此类“潜在”纠纷,审判工作基本上停留于“有诉即理”的消极被动状态,关注甚少。如旧村改造中的物业管理问题。旧村改造一般实行整体搬迁,由平房搬到楼房,村里承诺水电费、物业费全免。但这种承诺是暂时的,等到村民们适应小区生活之后便会收取物业费,农民们能否同意? 再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旧村改造试点村将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给集体,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作为股东享受股权收益。如果出现侵犯股东权益问题,如不分红,农民应如何维权?这些“潜在”纠纷是关系新农村建设能否平稳过渡的关键,如不及时关注并加以提前预防将会妨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诉前调解工作尚未形成规范机制

由于受人员配备数量少、激励考核机制不到位等因素制约,诉前调解工作呈现出应急性、临时性、被迫性等特点,没有形成开展工作的制度性规范,缺少与基层民调组织的沟通联动,尚未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机制,严重制约着涉新农村建设纠纷的诉前化解工作成效。

(三诉讼便民举措效果不佳

由于法院对诉讼便民举措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农民当事人对诉讼便民举措和设施的知晓率很低,使用率也不高,使这些举措的诉讼便民效果大打折扣。同时便民联系点、巡回审判点等便民诉讼设施的职能范围也比较狭窄,局限于法律咨询、立案指导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希望低成本、便捷、快速解决争议的需求,要进一步拓展职能范围。

(四基层审判设施落后不能满足需求

某些派出法庭落后的审判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如密云法院双井法庭,随着辖区内“文明生态村”建设等一系列新农村建设工程的火热进行,收案数量逐年递增,但法庭的审判设施依然落后。法庭目前没有独立的办公楼,租房办公,面积小,只有一个办公室,审判法庭较少,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受到很大制约,既不能满足高效办案的审判需求,也难以满足众多当事人要求旁听案件庭审等司法需求。

(五法官处理纠纷能力有待提高

与传统农村纠纷相比,涉新农村建设纠纷呈现出不同特点,纠纷的化解效果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需要法官从新农村建设大局出发,结合法律精神、地方政策及村规民约等对涉新农村建设纠纷进行稳妥协调处理。而审判实践中,部分法官对辖区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建设情况、相关政策规定缺乏了解。办理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案件时,无法从全局出发统筹考量,仅着眼于个案办理,机械适用法律规定,一判了之,只追求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无法彻底消除涉

案争议,纠纷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审判延伸服务领域过于狭窄 除通过审判方式解决纠纷外,目前法院提供审判延伸服务的领域比较狭窄,在形式上只限于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在内容上主要针对传统农村纠纷,直接 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不多,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弱。而受历史传统、经济状况、法律意识等因素的限制,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如新 农村的法制网络建设、村民自治的制度化、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规范化、整 体搬迁入住楼房的产权界定等。通过多种方式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是法院继续 拓展

审判延伸服务内容的重要领域。

四、完善服务新农村建设审判工作模式的对策建议 完善服务新农村建设审判工作模式的 服务新农村建设审判工作模式 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此,审判工作必须以能动司法理念为主导,建立联动型、保障型、引导型、辅 助型审判工作模式,切实解决传统审判工作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新农村 建设形势下农村的司法需求,提高审判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 性。

(一)建立联动型模式,以多元联动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

1、构建纠纷信息互通预警机制。法院可联合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定期召集参与工程实施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及村基层组织召开涉新农村建设纠 纷信息通报会。由法院向与会部门通报近期诉前化解或审结的涉及新农村建设的 纠纷基本情况,跟与会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各类纠纷成因、处理难点等,从司法角 度向有关部门提出纠纷预防的具体建议及对策,将纠纷消解在萌芽状态。

2、规范诉前纠纷化解机制。在涉新农村建设纠纷高发地区的派出法庭,专 门成立诉前调解工作组,制定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台帐,并加 强与基层民调组织的联动。对于涉及人数较少、争议事实清楚的简单纠纷,征求 当事人意见后,直接分流到基层民调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解决,法庭派一名 法官进行指导,对合法有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出具调解书给予确认,实现诉前 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努力降低纠纷成诉率,提高诉前纠纷化解成效。

3、确立涉群体纠纷联动应对机制。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获知涉及新农村建 设的群体性纠纷信息后,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诉前化解稳控方案,并联合新农村 6 建设有关部门及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多方参与协调矛盾,采取“分别工作、个个突 破”的方法,抓住矛盾焦点,对涉纠纷当事人分别进行释法疏导,争取以非诉讼 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无法诉前化解的纠纷及时立案,并组成专门合议庭进行集中 审理,统一审判思路与调解策略,快审快结,使涉群体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4、推行重点纠纷回访互动制度。对诉前或诉中以调解方式处理的调解协议 履行情况不稳定、存在深层次矛盾的重点纠纷定期进行回访,加强与纠纷当事人 的沟通互动,及时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纠纷化解实效,对仍未履行的当事人 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履行,对于回访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同新农村建设主 管部门、农村基层组织等一起协调处理,彻底消除纠纷隐患,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建立保障型模式,以便民服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有效实现

1、加强派出法庭审判设施建设。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形势下辖区农村的司法 需求及相关纠纷发生与收案情况,对派出法庭审判设施的诉讼便民服务能力进行 统一评估,对于不能满足司法需求的落后审判设施,进一步优化法庭的设置和布 局。同时积极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增加审判设施的科技含量,如配备远程立案设备、案件流程查询设备,推广建设“数字法庭”,采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提高审判 工作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农村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为涉新农村建设纠 纷的及时、高效化解奠定良好基础。

2、启动“立审执”便民诉讼机制。立案方面,加强对上门立案、电话立案 等便民立案方式的推广,设置专人负责涉新农村建设案件的导诉,如讲解诉讼常 识、协助申请司法救助等;审判方面,设立涉新农村建设小额诉讼案件速裁庭,提供“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服务,加大对典型案件巡回审判力度,对、举证能力较差的当事人给予必要的诉讼指导,主动进行判后释法答疑,促进纠纷 的高效化解;执行方面,建议授予每个派出法庭“小标的”案件或简单案件执行 权,设立执行办公室,配备一至两名执行官,直接受理此类案件的执行申请,快 速、高效执行,保障农民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尽快实现。

3、构建司法便民服务网络。根据收案情况及预测,在纠纷或不稳定因素较 多的旧村改造试点村设立便民联系点。可由法庭派专人每周定期到联系点办公。便民联系点除继续承担立案、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等职能外,还要充分发挥深入 7 农村的优势,拓展职能范围。如指导基层民调组织调处简单民事纠纷,走访村基 层组织了解新农村建设的进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掌握辖区的纠纷状况,收集 农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需求等,同时定期开展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 普法宣传,释明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等,积极构建以法庭为中心、以便民联系点 及巡回审判点为依托的集便民诉讼、民意沟通、法制宣传于一体的司法便民服务 网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三)建立引导型模式,以司法指导引领新农村建设规范前行

1、引导县级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为保证新农村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出台的 合法性,法院可在有关县级政府部门拟作出某项新农村建设规划或出台相关政策 时主动介入,结合法院近年来处理相关案件或纠纷的基本

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 具有参考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引导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民主、规范、科学决策,形成合法有效的建设规划和政策文件,确保县域新农村建设在法律规 定的轨道内规范、有序进行。

2、督导乡镇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与经管站等乡镇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基层组织涉诉情况,以司法建议等形式督导乡镇有关部门 落实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承担的监管职责,如加强对村委会民主选举及村务管 理的规范指导,加强对集体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行为的审查备案,加强对村委会 雇用的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 合作组织如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督指导等,保证新农村建设工程及与新农村建设 相关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3、指导规范村民自治管理。法院可与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涉纠纷较多的旧 村改造村签订“法制共建协议”。由法院协助“共建村”梳理与村民自治管理相 关的“村规民约”,如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议事规则等,对缺失或违法的 内容指导其修订,使各村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同时指导各村开展乡村法制文化建设,如设立法律宣传栏、建立法律报刊室、开设法律学习班等,增强农民自我维权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形 成平等、文明、规范的乡风村俗,建设民主、和谐新农村。

(四)建立辅助型模式,以“能动调研”助推新农村建设平稳发展

1、加强审判工作方法调研。设立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组,对法院受理 8 或诉前化解的几类典型新农村建设纠纷的化解效果及涉诉信访情况进行重点回 访调研,分析此类纠纷调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相关审判庭进行反馈,集中研究整改方案,形成科学的审判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审判人员从大局出发调 处纠纷的能力素养,并及时总结纠纷化解的成功经验,积极构建应对涉新农村建 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2、主动提供司法调研服务。对新农村建设中涉群体性纠纷如房屋拆迁补偿、征地占用补偿等,法院可以在工程项目实施前提前介入,为相关部门提供司法调 研服务。如由法院事先调研农民对占地补偿标准及“重置房”分配的意见等,并 结合之前此类纠纷的司法处理结果,提供“司法论证”意见,协助其对可能会引 发大规模矛盾冲突的占地或拆迁补偿协议等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提前扫除阻碍 工程进展的纠纷性障碍。同时要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潜在的

11.关于我县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思考 篇十一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永嘉;

中图分类号:G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永嘉乃千年古邑,文化资源丰富,文风昌盛,积淀深厚。在这片历史悠久而又神奇美丽的土地上,名胜古迹星罗棋布,文物瑰宝琳琅满目,民风习俗情趣独具,文化艺术绚丽多彩。芙蓉村古民居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东瓯文化遗产之精华,是当今世界不可或缺的一笔精神财富。

一、当前我县文化建设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新农村文化建设得到较大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永嘉县委和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农村文化工作不断出现新气象,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

去年,永嘉县文化部门精心组织了党与民心贴心“走进企业、走进校区、走进珍溪、走进社区、走进古村落、走进革命老区、走进重点工程”等一系列文化下乡活动,就像一阵阵春风,把文明之风吹到农村,吹进人民的心田,为传播楠溪耕读文化,作出了很大贡献。今年,永嘉县委宣传部决定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年”活动,将开展“七个百”下基层文化服务活动,即开展100场文化下乡演出,开展100场形势政策宣讲,播放100场科教电影,创建100个综合图书室,组织100场文健身农运会,开展100场普法教育活动,创建10件文艺作品。

二、我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文化工作虽有喜人的一面,但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农村的一些新问题令人担忧。

(一)个别地区的农民文化生活贫乏,形式单一,设施落后。活动内容和形式过于陈旧,缺乏创新;群众文化生活匮乏等突出,难以满足日益富裕了的广大群众对文化的多方面需求,群众呼声强烈,在不少地区,农民除了看看电视,听听广播以外,很少有什么其他文化娱乐活动。不少农民往往通过打麻将,玩扑克牌打发日子。

(二)重经济轻文化现象普遍。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城乡差距日益拉大;不少乡镇领导只抓经济,忽视文化,对文化建设没有考虑,或者考虑较少,导致了农村山区文化建设处于滞后状况。

(三)基层文化站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全县38个乡镇有9个乡镇没有文化站专职人员。而且在职的文化干部98%由于生活待遇问题,几乎脱离文化事业的工作岗位,长期被其他部门借于他用。大部分乡镇文化站办公场地简陋,公共文化设施一片空白,成了“空壳站”。

(四)基层文化人才队伍薄弱,业务技术水平差,文化素质不高,且严重老化。全县文化站71人中,大专文化57人,高中文化28人,初中文化6人,有中级职称10人,初級职称47人。文化员中40岁以上有20人。这样的人员结构,不利于文化事业建设,同时,群文队伍的新鲜血液无法得到补充。甚至出现一些专业人才流失现象。乡村业余文化骨干年龄老化严重,随着民间老艺人的相继去世,一些民间艺术品种已经消亡或濒临消失。如:载歌载舞,轻快活泼的永嘉茹民戏,据说我县如今已寥寥无几,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应坑乡叠罗汉也已在几年前就消亡了。

三、加强我县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当前,我们已进入经济促进社会、城市反哺农村,努力实现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新农村文化建设,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民群众基本温饱后激增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破除和抵御农村落后、愚昧、低俗的恶风陋习,提高群众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农村持续协调发展。从长远和发展计,加快新农村文化建设,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将其提上日程,摆上位置,真抓、力抓、抓好是当务之急,也是文化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目前,我县农村文化需。求自主性、参与性增强,广大群众已不满足有所“看”,更加追求有所“乐”。各级应把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切实加大投入,逐步改变群众文化活动场地、设备、器材和现代传媒、网络等硬件设施严重不足的状态。上层应变“蜻蜓点水”的“送”文化为实实在在的“建”基础,多给以物、资投入。基层要将农村文化建设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同时,要通过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渠道投入,加快农村文化基础建设。就当前来说,乡(镇)村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是抓好“一站一室”的建设。应采用新建、改建、共建筹办解决有站无舍、有室无舍问题。进行分类指导,使文化建设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如我县上塘、瓯北、桥头等三镇被列为省东海明珠规划,乌牛、桥下等二镇被列为金海岸文化网工程规划。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省级、市级以上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省级水平的文化站应建有一座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活动楼,一座600个座位的影剧院及面积100平方米,藏书5000至10000册的图书馆。市级水平的文化站建筑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要达到这些标准,任务十分艰巨,有关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增加投入,并鼓励集体、企业、个人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资助文化建设,力争按期达标。有的地方乡镇文化站单独建设有困难的,文化部门可联合有关部门共建综合性的文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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