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

2024-11-03

装修管理(精选8篇)

1.装修管理 篇一

万达广场装修管理手册(2009)

1、装修监管

收楼后的用户,一般都要对房屋进行程度不同的二次装修。其中有产权人自己装修,也有使用人装修。但无论属于哪一种装修,他们都将给物业管理工作在安全。环境、消防等诸多方面带来许多问题。如若对其监管不力将可能酿成事故并造成损失。因此,对于二次装修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阶段性工作,也是较为复杂和困难的管理工作之一。

管理公司对用户装修之管理,主要针对以下方面进行监控:(1)建筑物结构

各装修工程可以在其自身单元内进行非结构变更,但不得开凿、损坏任何承重墙、梁、楼板、屋面及其他任何破坏楼宇结构强度的行为。(2)建筑物立面及景观

对于建筑物是否封闭阳台及如何封闭、建筑物外墙怎样安装空调及如何排放冷凝水、建筑物外墙能否安装广告及天线等都必须统一规划,严格监管。(3)消防

二次装修动火作业现场之保护措施,消防设备的保护、阻燃材料的使用及防火处理、消防系统的变动及申报等都是装修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4)安全管理

二次装修阶段,施工单位多且人员复杂,期间最易发生窃案。对于施工人员的进出、留宿的管理及24小时日常巡查将是安全管理重点。(5)环境保护

装修期间对于可能造成的墙面、地面、电梯轿箱等污染应加强监管;对于二次装修垃圾应辟专门堆放场地并集中清运;对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以免施工噪音对他人构成滋扰。(6)公共设施

特别注意检查已落成交付使用的公共建筑、道路或公共设施、设备,包括配电箱、消防栓箱、公共照明、公共管道、公共电路、安全监控装置等,有些需要贴上封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连接公共设施,如电路、下水道等,也不得导致排水管道系统、化粪池、隔油池等阻塞或削弱其有效运用。遇损坏戓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漏水、渗水、管道堵塞等,要予以处罚并予修复。(7)检查、验收

对于装修单位,管理公司应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用户的改动、改造尤为注意监督。

以下为住宅及商铺装修巡查、验收之注意事项,以示参考。住宅单元装修巡查验收之注意事项

1.0 进入新现场前仔细查看图纸及审批文件,做到心中有数。2.0 进入装修现场后,应按审批内容逐项检查,并应注意:

2.1 隔墙材料:用防水材料或空心砖、轻体墙等(木器必须按规范涂上消防局认可之防火漆)。

2.2 天花材料:用防水材料或防火处理。

2.3 电气线路改动:需套PVC管,配电箱内空气开关型号、位置是否正确,出线线径是否合理等。

2.4 地面:检查该业户有否在允许范围内对地面内对地面进行改动,如洗手间、厨房等地面改动,必须按规范做好地面防水处理,并约会管理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2.5 墙面:墙面以涂料为主。如贴墙纸则必须是阻燃墙纸。

2.6 给排水管道:给排水管道如有改动,需检查其是否照图施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接口部分会否漏水,有否损坏立管及原有管道。

2.7 空调安装:检查主机是否在指定位置安装,地脚螺栓需加装防震垫片,空调排水不能直接排至户外,需利用厨房、洗手问或阳台地漏排水,主机如需挂墙或搭架安装,需用不锈钢材料。

2.8 大门(进户门):如更换大门,需提供乙级防火门证明,否则不准更换。2.9 防盗门:必须选择管理处指定之款式。不接受其他款式,防盗门不能超出门框范围而凸出走廊上。

2.10 窗户防盗网(栏):新装防盗网必须在窗户内。

2.11 外露平台:外露平台如有装修,需查明是否得到管理处/发展商批准。3.0 任何违章工程必须尽快记录下来戓拍照存档(如有需要),及汇报上司做进一步行动。

4.0 竣工验收:验收时二次装修小组最少2位成员在场,其中有1位是初审核单元图纸之同事,验收时按装修审批之项目及要求并结合巡楼报告检查该户之装修状况。如发现有不合格,则当场指出需如何整改,签发《整改通知书》或《违例装修项目说明》,整改后再行验收,直到合格。商铺装修巡查验收之注意事项

1.0 进入新现场前仔细察看图纸及审批文件,做到心中有数。2.0 进入装修现场后,应按审批内容逐项检查,并应注意:

2.1 隔墙:必须使用阻燃型建筑材料,如石膏板、泰柏板、空心砖等,严禁使用木板等易燃材料隔墙。

2.2 墙面:可使用ICI等涂料或阻燃型材料,如防火板,阻燃墙纸等,使用面板装修时需在底板做防火处理。

2.3 地面:不可损坏原地台,如有给排水管路经过,必须做好防水,并经工程部验收。

2.4 天花:必须使用阻燃型材料,如石膏板、矿棉板等,严禁大面积使用木板,天花高度一般在2.5~2.7米之间,一般不接受不装吊顶之申请,如安装封闭型天花,则必须在天花上所有闸阀处留检修口。

2.5 烟感:每一个封闭间隔必须装一个或多个有效烟感(Net≤80平方米)。如间隔墙高度低于天花50厘米或以上,则可和附近之烟感共用,所有烟感必须离开空调出风口、回风口最少50厘米。

2.6 喷淋:所有喷淋管道必须油红色防锈漆。用吊码稳固安装,不准使用铁丝、电线等悬挂。所有管路接口不得有渗、漏水现象。喷淋头必须离开石英灯等高温光源最少30厘米,以防过热爆裂(有效温度为68℃)。

2.7 电气:所有线路需套PVC管。天花上线管需用吊码固定,不能用铁丝、电线等悬挂。更不能悬挂在消防管、空调管上。检查配电箱内空气开关型号、位置是否合理,动力线路需有漏电保护,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不得共用零线。2.8 中央空调:检查所有二通阀及电磁阀是否正常工作。电气接线是否正确,保温是否全面。新加之风机盘管可否轻易抽出马达,以便于清洗。检查排水管之坡度是否利于空调排水。2.9 灯箱:灯箱只能用镂空刻字方法装饰,灯箱电源须加定时器。未经许可,不能悬挂招牌等在公共部分。

2.10 大门:一般情况下,大门不能更换。如见有更换,需及时查明上报。3.0 任何违章工程必须尽快记录或拍照存档(如有需要),及时汇报上司做进一步行动。4.0 验收:

4.1 验收时二次装修小组最少2位成员在场,其中有1位是初审核单元图纸之同事,验收时按装修审批之项目、要求并结合巡楼报告检查该户装修状况。如发现有不合格,则当场指出需如何整改,签发《整改通知书》或《违例装修项目说明》,整改后再次验收,直到合格。

4.2 联系消防、空调项目承判商,并同检查消防报警、联动系统,空调系统需开机运行24小时,检查是否运作正常;检查电力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给排水工程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如有)。

4.3 管理处可作审批装修项目验收;涉及消防项目验收,惟以政府消防部门验收结果为准,并据此批核竣工/开业与否。2.装修管理文件

在装修管理工作中,管理公司常常编制《装修指南》等管理文件及有关管理表格,其在方便用户装修工程进行时同时也规范和严格了装修管理。以下为某大厦部分装修管理文件,以示参考。

一、装修指南 装修指南 1.0 前言

本指南载列的重要资料,只供业户及业户所雇之设计师/施工单位作参考之用,而本指南内所有规则及条款亦旨在帮助业户更有效而迅速地规划装修。业户在详阅此份指南后,请在本指南的承诺书上签署盖章,承诺遵守本指南内所列一切规则及条款。业户亦有义务通知其受雇之设计师及施工单位必须同样地遵守这些规则及条款。

虽然本装修指南的内容是经过细心编写的,但它不能成为任何要求或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管理处或其代表对可内容中诠释的任何误差,并不会构成或因些而负上任何责任。此外,管理处亦将按情况需要保留权利作出一切适当之修改。所有业户的设计方案和图纸亦必须获取管理处书面批准方可进行装修工程。2.0 图纸及技术资枓

以下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助业户所雇的设计师开展工作。2.1 图纸

2.1.1 公制1:400比例的楼层平面图。

(注意:上述图纸中的资料只反映有关单元之完成情况,但如有任何资料与现场不符,发展商及管理公司将不会负上任何责任。业户及其受雇之设计师及施工单位应在现场核实所有图纸中的资料及尺寸。)2.2 电力

2.2.1 各商铺分电表由发展商提供,独立安装于指定的位置。2.3 消防

2.3.1 商场设有全自动喷淋系统。

2.3.2 商场内设有消防栓、水龙带及水枪、手动报警按钮和警铃、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2.4 共公广播系统

2.4.1 商场设有公共广播作紧急广播使用。2.5 楼层承载

2.5.1 商场各层之允许标准承载是:3500kg/平方米。2.6 电话系统

2.6.1 场商己安装好直线电话插座,由总接线房接至每一商铺内。2.6.2 业户如须对现有电话线路进行整改,必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2.6.3 各商铺之内已预留一条备用电话直线讯号线,以方便业户向电信局申请额外的直线电话。2.7 空调系统

2.7.1 商场设有中央空调系统,各商铺均设有盘管机供应冷气,供应时间为商场之开放时间。2.8 汽车停泊区

2.8.1 广场地库设有收费的社会公共类停车场供客人使用。3.0 申请装修程序

3.1 业户必须提前二个星期向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务请必须递交一式六套比例1:50或1:100的依照下述要求的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如有必要,业户将被邀请与管理处有关工程师进行磋商。以下为所须递交的图纸:(1)平面设计图(2)商铺立面图(3)空调安装图(4)电力照明设计图(5)给排水设计图(如有)(6)铺面设计图(7)天花平面图(8)消防设计图

3.2 在接到业户所递交的申请及图纸资料的14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管理处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户对其装修申请批准与否或提出修改的要求,如管理处认为所递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戓认为业户的方案需要作出修改,业户必须重新递交有关图纸,并依规则重新办理该项申请。3.3 所有商铺业户必须将装修方案递交政府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以符合政府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4 商铺的移交日是依入伙通知书内所述的日期开始。但申请装修及重新递交资料所需时间,并不影响这移交日的开始。

3.5 在未收到管理处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前,业户不可开始装修工作。而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不会因管理处书面批准而表示业户不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3.6 业户装修工作开始之前,业户代表必须出席管理处安排之会议,以确保业户清楚管理处对以下方面之要求。(1)保险

(2)装修施工人员的个人操守及监管(3)运输装修材料方式(4)泥头及垃圾清走方法(5)管理处与业户紧急联络方法(6)装修管理 3.7 装修管理费

业户于收到书面批准后,必须交付装修管理费(审批及监督有关装修工程),收费标准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应以支票或现金交到管理处财务部。3.8 装修押金

业户于交付装修管理费的同时,亦需要业户所雇之施工单位交付装修押金,用以支付装修过程中,该施工单位未能于装修工程完成后清理遗下废物所必须缴付的清理费用或因装修工程而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的修补赔偿费及违章罚款等。收费标准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方法与3.7相同。如果押金不足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处有权追收不足金额;同时,如果当装修工程未完成或未经管理处检验合格,而装修押金出现不足时,管理处亦有权向有关施工单位要求补回不足的装修押金。

当装修工程完工,并经管理处有关人员合验合格,认为满意并书面确认后,装修押金在扣除所需的费用后,余额将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3.9 装修泥头费

为方便各业户堆放装修垃圾,管理处将在广场内设置一专用装修垃圾站,并统一清运,业户交付泥头费,收费标准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方法与3.7相同。

3.10 装修方案

装修方案应包括下列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3.10.1平面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1.1 总体布置包括橱窗和储物地方。

3.10.1.2 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管理处将不予以批准阻碍通往走火通道的布局设计)。

3.10.1.3 地面装修类型、地台用料及其水平,如地台填高,请说明其填料之密度及重量。如用地毯,须符合消防规范。

3.10.1.4 摆放重型设备如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置、底部面积和重量,及设计院签署确认适应广场楼层允许承载重量的签署证明及审批。3.10.1.5 拟摆放的高设备如高柜的位置。3.10.1.6 各门之物料,旋动方向及门洞大小。

3.10.1.7 如需要装设结构组织(例如鱼池、土建装饰),请提交其结构图。3.10.2 商铺立面图清楚显示:

3.10.2.1.用料详情(务必符合消防安全)。

3.10.2.2 橱窗和招牌的设计及安装方法,包括字体、店徽及色彩设计。3.10.2.3 各间隔及立面详情。3.10.3 空调安装图清楚显示:

3.10.3.1 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3.10.3.2 各盘管机及风管的改动。3.10.4 电力照明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4.1 总开关的规格及位置。

3.10.4.2 最高用电电源/功率,以及分项功率计算。3.10.4.3 铺内电器电源、插座的线路走向。3.10.4.4 铺内照明(包括铺面)的线路走向。3.10.4.5 电话插座位置。

3.10.5 给排水设计图清楚显示(如有): 3.10.5.1 给排水的管道走向。3.10.5.2 给排水管道的材料规格。3.10.5.3 给排水管道的施工方法。3.10.6 铺面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6.1 商铺大门的物料、旋动方向、样式。3.10.7 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3.10.7.1 拟装吊顶(假天花)类型、布置及高度,不装吊顶(假天花)之装修方案通常不予接纳。3.10.7.2 照明位置。

3.10.7.3 消防喷淋头原来的位置及更改后位置。

3.10.7.4 消防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3.10.7.5 出风嘴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3.10.7.6 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大小。3.10.8 消防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8.1 消防栓位置。

3.10.8.2 消防喷淋头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喉管大小及走向。3.10.8.3 消防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4.0 装修规例

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应由在注册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业户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同时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所有消防、空调、供电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及石油气管道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处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处联系取得以上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及其联系地址和电话。

4.1 装修范围

4.1.1 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1.2 对商铺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装修,不得凿除原结构水泥面层。4.1.3 除了商场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如未经本处及发展商审批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如字体等必须得到管理处的审批。在没有得到管理处的书面批准前,铺面及橱窗一律不能安装闪灯。

4.1.4 商铺大门不得向外伸展至公共走廊或电梯厅,更不能妨碍楼道通行和消防通道。

4.1.5 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任何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箱。

4.1.6 外门窗不得改动。不得在玻璃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外墙玻璃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商铺的内间隔亦不得固定在外墙玻璃上。

4.1.7 不能改变防火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4.1.8 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4.1.9 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等。4.2 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4.2.1 土建方面 4.2.1.1 墙体

①铺内装修时,严禁凿打结构墙体、梁、柱、板等部位。

②严禁装修外墙及公共走道部分。所有外墙之业权属发展商,故未得发展商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墙装修或悬挂招牌广告。室内装修(包括各种招牌及广告)亦不能凸出至公共走廊范围。③未经批准,严禁拆除室内隔墙

④业户需做铺内隔墙,应提前向管理处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空心砌块、泰桓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如果是木柜架或板墙,则须涂上防火漆。未经审批,禁止在室内进行隔墙。4.2.1.2 地面及楼面

①铺内地面、楼面严禁打凿、开沟铺设管线。地面如需铺设磨光大理石或花岗石,须保证地台与公共走道标高一致。

②卫生间及厨房地面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48小时灌水试验,合格后,经管理处监理人员签字同意才能铺设地砖。

③在室内装设吊顶(假天花)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制及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生口)。

④所有木制吊顶(假天花)须涂上防火漆。4.2.2 电气方面

4.2.2.1 各商铺的动力用电,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如业户进行特殊装修(如经营酒廊、舞厅等)而需特别的动力用电,须向管理处申请,经批准,按供电局标准缴付超出部分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4.2.2.2 广场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线路,如需重新布置电器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用电网的容量,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4.2.2.3 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到最佳状态,装修时不得擅自移位、修改。4.2.2.4 商场弱电箱容量设计已满足商铺功能要求,不得擅自改动。

4.2.2.5 商场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除商户广告招牌经管理处批准外,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加装任何灯饰及饰物。4.2.2.6 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上钻孔时,须与管理处联系,以防钻坏暗配管线。不得改动天花内的任何水管。

4.2.2.7 一切喷淋系统的改动,在完工时整个系统必须完全符合现行的政府条例和规定。在整个商铺内的所有喷头扩散器水平线以下必须经常保留至少0.5米的空间。灯具与消防喷淋头、烟感探头必须保持规范要求的净距离。

4.2.2.8 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并按有关规定要求。4.2.3 空调安装

4.2.3.1 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及维修空间。4.2.3.2 不得改动风管、水管、不得弄破风管、水管保温铝箱,吊顶(假天花)龙骨至少低于保温管5厘米,不得扣在保温管口。4.2.4 管道系统

4.2.4.1 石油气管道属特殊管道,严禁业户擅自改动,如确需改动或移位,需申报管理处,由管理处联系管道石油气公司做专门处理。4.3 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4.3.1 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与报批手续相同。4.3.2 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20:00时。

噪音管制:所有发噪音的装修工程必须在上午9:00以后、下午17:00前进行。4.3.3 材料及垃圾清运

4.3.3.1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按指定电梯清运,清运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22:00时,并自行运至管理处在广场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4.3.3.2 装修材料运输必须使用指定电梯运输,不得运输超长超宽超重材料;运输材料的最大长宽高重要求为:长1米、宽1.5米、高2.2米、重900千克。在运送货物时,不得使用装有金属车轮的运货手推车。

4.3.3.3 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商铺内,不得放置在公共走廊戓任何公共地方。

4.3.4 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违者将照章予以罚款。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完全由业户负责修复和赔偿。4.3.5 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业户必须在商铺内设置足够的手提灭火器。4.3.6 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在消防管理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4.3.7 装修期间,商铺的所有玻璃门、玻璃橱窗都要以漆上后油漆或贴上白色防火胶板之木板遮盖,且在向商场公共走道方向之木板上贴上管理处指定的“装修工程进行中”字样告示,并关闭商铺大门,以免尘土飞扬影响他人。4.3.8 业户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商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处安排修理,而所有修理费将再加上15%的行政费,概由有关业户负责支付。

4.3.9 装修前业户必须清点商铺内设备、设施清单,以及其规格、数量,并列清单签收。业户在装修施工期内对商铺的保安负责。

4.3.10 装修申请核批后,业户戓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出入证押金、装修管理费和泥头费,并把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管理处,及随时按实际情况补充或更改以保证准确无误。4.3.11 任何管理处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处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之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管理处概不负责。

4.3.12 业户应对商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管理处并不负上任何责任。

4.3.13 如有必要,管理处始终有权要求业户对已审批及完工的工程作出改动,业户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所须改动。

4.3.14 在施工前,业户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受益人指定为管理处,第三者责任保险额每一个案最少人民币100万元,并出示保单证明。

4.3.15 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业户必须在商铺外张贴由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管理处人员检查。

4.3.16 所有装入商铺的家具都应在商场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处认为这工作可能会影响其他业户,则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时间或地点完成。

4.3.17 业户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4.3.18 业户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之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亦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绝对禁止赌博、饮酒。

4.3.19 业户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与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予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解决,严禁在大厦内发生打骂行为。5.0 装修程序流程图 装修程序流程图

1.管理处向业户讲解装修申报程序,发放装修指南及装修申请表,要求业户准备下列资 料:

1)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预算书。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中所列项目,提供须政府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之申报内容。

1.管理处审查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如有必要,将邀请业户与管理处工程师磋商。

2.核验政府有关部门批文,收存副本。3.管理处通告业户装修方案的审批意见。4.业户、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施工协议书。

5.管理处和业户现场核验商铺内设施设备,填写淸单备案。

1.业户和施工单位到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和泥头费,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及交纳出入证押金。2.管理处核验公众责任险保单证明。3.管理处向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

1.管理处监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情况。

2.如检查发现违规,依装修违规处罚条例处罚违规业户。

1.业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合格后将报告副本交管理处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处验收。

2.业户、装修施工单位、管理处按批准申报的项目共同核验,若管理处认可满意,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否则,要求业户进行所需更改。

1.管理处清退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收回出入证,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清退装修押金。

6.0 装修违规处罚条例

管理处对违反规例的业户戓其雇之承建商,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责令停工; ●责令恢复原状; ●扣留戓没收工具; ●停水、停电; ●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每项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具体罚款标准如下:(按以上条款可同时并处)

6.1 如业户及装修施工人员违章施工时,管理处将按以下项目每项处以500~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当事人亦须将损坏部分修复原状,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1.1 擅自移动电话线路。

6.1.2 擅自移动保安对讲机线路及位置。6.1.3 擅自移动电视天线插座位置和线路。6.1.4 损坏公票设施或有不文明现象。6.1.5 擅自在主梁和墙体剔凿致使钢筋裸露等。6.1.6 过道和外墙受到损伤。6.1.7 擅自拆除间隔墙。

6.1.8 擅自将防盗门装山规定的位置外,将窗花装出外墙及将防盗网装出外墙。6.19 擅自拆除室内配电箱,改动线路或加装电表。6.1.10 擅自改动供水系统等。6.1.11 擅自装设招牌。

6.1.12 擅自在铺面及橱窗安装闪灯。6.2 如业户及装修施工人员在以下项目违章施工时,管理处以每项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当事人亦须将损坏部分修复原状,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1 业户未经管理处审批同意,私自动工装修。6.2.2 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6.2.3 因装修而使楼板结构面层受损。6.2.4 因装修而造成商场幕墙玻璃受损、渗水。

6.2.5 私自加设檐逢、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6.2.6 进行室内间隔房间时,未按规定采用轻型材料。6.2.7 装修队及施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搭接公共电器。6.2.8 安装空调时,违反空调安装规定。6.2.9 私自改造了液化石油气管道等。

6.2.10 私自改动风管、空调水管或消防喷淋管。6.2.11 私自改动烟感报警系统。

6.2.12 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戓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箱。6.3 如业户及装修人员触犯下列条款,管理处将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6.3.1 出入广场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出入证、衣冠不整及劝阻不听者。6.3.2 不遵守规定的装修作息时间,造成其他业户投诉的。6.3.3 使用电梯运输材料违反有关规定,经劝阻不听者。6.3.4 在公共走道堆放工具、物料。7.0 承诺人

本人 为××广场 座 层 号 单元/商铺×的业户,现申明已详阅此份装修指南,已经明白并承诺遵守装修指南中所列全部规则及条款。

业户签署:

或公司印章:

日 期:

二、装修协议书 装修协议书

甲方:××××管理处

乙方:(业主名称)寓所单元 装修施工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住户的利益,保障小区内各物业单元的结构安全,管线、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物业外观的统一,并使各单元的装修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工程造价预算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管理处管理要求的设计、预算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2.按《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中“装修管理收费标准”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和泥头费,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3.向乙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装修违规处罚条例”的各项规定。4.严格要求乙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查验乙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方未按审批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装修违规处罚条例”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及暂住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装修违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5.如因乙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他住户的利益受损或危害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责任。6.乙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佩戴《出入证》,不得穿拖鞋出入,禁止在室内抽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所造成之后果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副本),检查合格后,装修人员方可退场。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管理处 乙方:

代表签署/签章: 代表签署/签章: 日期: 装修施工单位:

代表签署/签章:

日期:

三、装修许可证 装修许可证

※写字间/商场/公寓 楼 单元业主/租户:

经审查,为阁下进行室内装修的施工队具备资格,符合条件,准以施工,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单位名称: 装修负责人: 紧急联系电话:

有关阁下装修中的设计、用料、间隔均需以中国现行消防法规及市公安消防局之规定为准,公安消防机关在施工验收中指明,需整改项目业主及装修单位应遵照执行,负责整改

××管理处

年 月 日

2.装修管理 篇二

1.1 设计前的准备阶段

(1) 通过各渠道收集优秀设计单位中优秀设计师资料, 如有条件尽量整成资料库, 把各类型的设计单位及设计师资料分类归档, 资料需尽量全面, 不限于成功案例、擅长风格、收费标准、设计周期等。

(2) 根据自身的项目特点及预算情况选择适合项目设计的设计师, 设计师的选择中, 我们不否认知名度高的设计师的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都比较强, 但他们的设计收费及设计周期相应的都较高和较长。因此这个阶段设计管理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及分析能力, 从众多的优秀设计师中选择适合的设计者来承担项目的设计。

(3) 考察设计单位成功案例的配合度, 很多优秀设计单位中的主创设计师会因为设计案子过多, 经常会遇到设计师无法及时变更图纸或是进行现场指导, 所以在确定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前一定要充分了解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的档期及其它成功案例的配合情况, 如果选择境外设计师, 还需要考虑语言沟通等会影响项目设计的因素, 从而才能应对项目设计过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2 精装修设计的监督及审定阶段

(1) 对于设计进度的把控。装修住宅的设计方案需在土建施工前确定, 以保证土建施工能满足精装修的要求, 避免因为装修而导致土建大规模的改动。通常来说, 精装修图纸的设计进度跟不上总控计划, 虽有设计院的原因, 但很多时候是房地产自身反复调整造成的。从精装修住宅的整个设计流程来看, 依次是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吊顶图、立面图。平面布置图直接影响着今后的使用功能, 方案效果图决定了装修的效果, 这两个阶段的成果是后续设计的设计基础, 它确定了功能定位、设计风格、分区及室内交通组织流线, 对设备系统的配置给予初步的组织, 因此, 在平面图与效果图阶段论证和修改的时间比较多, 而吊顶图和立面图两个阶段的工作量很大, 如果在吊顶图和立面图完成后, 再提出调整平面布局, 设计修改量是比较大的, 将影响整体出图的时间。

(2) 确定标准。通过市场调查研究, 结合装修的流行趋势, 明确销售对象, 确定装修标准。其装修水平至少应达到购房者所期望的档次和标准。精装修项目室内设计工作前, 设计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组织营销、策划、成本等部门一起完成市场精装修需求调查和项目成本控制, 完成对工程装饰内容的装修标准定位, 确定项目是高端还是中端、或低端的装修标准, 为《室内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材料设备选型提供依据。

(3) 设计图纸应符合各项法规。设计图纸应符合各项规定。装饰设计通过对原建筑图的布局进行分隔, 形成若干个空间, 对原建筑设计的变动是比较大的, 因此建设单位应将装饰设计的图纸送原建筑设计院各专业审核, 确认平面布置、设备安装等的变动与建筑、结构等设计无冲突。此外, 还必须得到消防和规划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使得设计符合规定, 满足今后验收的要求。

(4) 做好与各专业设计的协调、沟通工作。装饰设计除了建筑、结构、水、暖、电外, 还会牵涉到与智能化、空调、新风、吸尘、地暖等专项设计的交叉配合, 譬如装修确定某个房间、某个造型吊顶的标高时, 除了需要考虑美观和使用要求外, 还要考虑结构高度、设备管路及桥架的走向及布置等各种因素。因此作为建设单位来说, 设计协调的工作量很大, 在遇到需要多专业解决的问题时, 需要及时组织所有相关专业参加讨论, 使得各方能清晰地明确意图, 以利于设计推进, 避免在实际出图过程中, 各个设计专业相互推诿, 影响设计出图的时间。最终能做到将已定各管线图合并, 出具一张能反映所有管线走向图纸。

(5) 图纸空间尺寸与部品部件规格的吻合关系。图纸空间尺寸要与部品部件规格吻合。精装修住宅在设计前应当及时了解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库产品的规格、样式、品质及安装方式, 尤其对于厨房、卫生间的设备, 必须通过排列后才能确定空间尺寸, 并此确定设备尺寸, 否则容易出现洁具、厨具进场后不够尺寸安装的情况。

1.3 精装修样板房的评审阶段

在项目设计完成后, 通常对于精装修项目, 开发商会选择有代表性的户型制作样板房, 以实景板房进行设计评审, 以确保大面积精装施工的方向性和总体效果。样板房完成后, 为了保障大范围精装修房装修效果及可行性, 需要对已完成的样板房的效果做一系列的评定。重点有如下环节:整体风格的审定, 需要评定是否能够达到购房者的要求。装修造价的审定, 需要评定是否按限额设计的要求, 控制装修的总价, 是否满足房价的标准。施工过程及施工材料的优化, 这是设计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 从而能更好的提高装修品质, 并且降低施工成本。制定精装修房的交房标准。

2、关于做好房地产住宅精装修项目设计管理的探讨

2.1 确定好装修设计单位

实践表明, 不管是什么工程项目, 要达到有效管理这项工程项目的目标, 最为重要的就是加大力度对其设计进行管理。就房地产住宅精装修项目而言, 在完成其主体工程设计以后, 就一定要着手落实好装修设计单位。作为设计装修单位, 不仅可对整个住宅套内的所有平面布局实施最佳优化, 而且还可对整个住宅套内的所有水电末端进行最佳优化, 此外, 设计装修单位还会结合住宅项目具体情况, 制定出相应的最佳精装修优化方案;与此同时, 房地产开发商可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计装修单位来相互补充这些精装修优化方案, 通过相互补充来促使装修方案逐步完善起来;在此基础上再根据精装修图纸的具体要求, 来对整个住宅套内的诸如给水和排水点位、开关插座位置等进行有效确定;尤其是对不同施工环节的衔接问题, 一定要予以重点解决好, 在整个房地产住宅项目实施精装修过程中, 一定要确保土建、装修不发生相互脱节这种情况, 以此来实现整个住宅套内的所有空间布局更为科学、更为合理。

2.2 做好设计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设计之前, 有关房地产开发商所提供的材料库的产品规格、产品样式、产品品质以及产品安装方式等, 精装修设计人员一定要进行深入了解, 特别是在确定有关卫生生间和厨房设备的空间尺寸之前, 一定要先对这些设备进行排列之后方可确定, 这样就可有效避免厨房用具、洁具进场以后因尺寸不符而无法进行正常安装等情况的出现。此外, 为有效确保土建施工能达到精装修的要求, 在实施土建施工之前, 一定要先把精装修设计方案制定出来, 这样就不会因装修需要而让土建施工出现较大规模的改变。

2.3 把建筑做法标至精装修完成面上

在实际当中, 就精装修施工图和土建施工图而言, 它们的设计是由不同设计院来完成的, 故许多土建建筑做法不同于精装修要求, 因而要求把建筑做法表中的有关墙面、地面及顶棚的建筑做法在精装修完成面予以标注, 这样可确保各个施工单位能对精装修做法有个较为深入的了解。

3、结语

总之, 住宅精装修设计管理工作可以提升工程项目的效果, 提高房地产的信誉和销售, 也为购房者提供更加合理、舒适的生活空间, 因此, 提高精装修设计管理水平, 促进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朱金华.论家庭装修如何杜绝火灾隐患[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08 (S1)

[2]高英强.家居装修设计与社会责任[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9 (04)

3.建筑装修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 篇三

摘要:在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中,以工程质量控制为核心,对工程的质量通病进行防治,提高装修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是建筑装修施工永恒的主题。从施工质量的多个方面来探讨建筑装修施工的质量控制。本文结合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关键词:装修;建筑工程;质量控制

前言

随着人们对生活与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建筑工程装修质量普遍受到重视。在工程建设中装修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但对工程质量评优影响很大,对使用及居住也有很大的影响。而装修工程要整改和修复,也会给使用单位及业主单位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在装修施工中要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改进。随着住宅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工艺水平在发展,原材料不断更新,对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也有新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装修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但对工程质量评优影响很大,对使用及居住也有很大的影响。而装修工程要整改和修复,也会给使用单位及业主单位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在装修施工中要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本文结合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1、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

建筑装修是敷设于建筑表面的装修层,所以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必须以结构主体为载体才能进行施工。其施工受到建筑空间的限制,施工中工序平行、交叉、搭接频繁,交叉施工,造成不安全因素多。同时建筑装修设计风格各不相同,装修材料品种繁多,使建筑装修施工工艺呈多样性,也就是说,同一空间的施工要通过多道工序、多种工艺来完成,而同一道工序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施工工艺来达到相同效果。施工工期短、质量要求标准高。当前装修工程手工操作多,机械化程度偏低,虽然近几年已采用了一些较先进的机具。但人工劳动强度仍然较大,不安全因素多,生产率不高。另外,随着装修标准的提高,现在建筑工程造价中,结构、设备安装、装饰的比例已达到了3:3:4,对于高档次装修工程的造价比例有的已超过了50%。

2、装饰工程主要存在的隐患

2.1结构自身隐患:大多数装饰工程是在土建完成后才进行施工,在装饰过程中,破坏结构的现象极其普遍,拆除或削弱承重墙,在承重墙上开洞,或在多孔板上固定膨胀螺栓等,装饰施工时由于未进行协调预埋处理,对结构的破坏现象较严重。

2.2安全隐患:玻璃幕墙及相关装饰材料,因其外表华丽,观感效果好,对于提升建筑品牌,增加城市景观有明显的作用,受到城市装饰行业的广泛使用。但由于结构设计构造措施较少,连接强度和耐久性隐患多。

2.3火灾隐患:建筑火灾时有发生,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使用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同时还必须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把关验收,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2.4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

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的有机结合。

2.5社会监督。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要完全靠社会监督来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

3、加强建筑装修质量控制的措施

3.1 制订质量控制方案

装修工程开工前,实行图纸会审制度,图纸未经会审,坚决不允许施工,做到尽可能地减少图纸上存在的错、漏、碰、缺,实行图纸质量连带责任制,以增强会审各方责任心,防止图纸会审流于形式,造成变更、返工,影响工程质量。根据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承诺、工程的特点编制出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监理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制度及管理架构健全。建议推行各装修工序的样板引路制度,严格按《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要求的内容,对容易出现的各种质量通病问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审查好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各种专业施工方案,从源头上、从制度上规范样板引路的运作。装修工程依据项目施工图纸分专业,分单体,列出样板分项,明确样板实施地点、部位、时间、验收标准,做好每个样板间,如:砌体样板间、抹灰样板间、面砖镶贴样板间、门窗样板间、吊顶样板间等,之后才以点带面进行铺开作业。

3.2 严控材料质量

装修材料是装修工程的重要物质基础,正确地选择和使用装修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由于我国目前建材市场管理不严,很多装修饰材料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在强调环保与可持续发展观念下,对主要装修材料要由监控小组共同把关要通过招标优选厂家加強材料检查验收,确保优先使用质量好、价格低、无污染的装修材料。装修主要材料要在规格、品种及环保方面满足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特别是满足国标《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使用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工程装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的有关记录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严禁擅自变更设计特别是在装修材料的使用上不经许可不准代换。

3.3 优化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建筑装修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的。工序质量是基础,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要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首先必须控制工序的质量。要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施工工艺规程是进行施工操作的依据和法规,是确保工序质量的前提,人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必须加强质量检验工作,对质量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质量动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随即研究处理,自始至终使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满足规范和标准要求;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为了保证工序质量而进行控制的重点或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以便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进行强化管理,使工序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同时设置质量控制点。首先对施工的工程对象采取全面分析、比较,以明确质量控制点。尔后进一步分析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造成质量隐患的原因,针对隐患原因,相应地提出对策、措施予以预防。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的有力措施。根据工程的特点、重要性、精确性、质量标准和要求,可能是结构复杂的某一工程项目,也可能是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一结构构件或分项、分部工程,也可能是影响质量关键的某一环节中的某一工序或若干工序。

3.4 实行动态监控

全方位检查施工质量要及时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时检查或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进行动态监控的方法有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目测法、实测法和实验法”三种。“目测法”就是采取“看、摸、敲、照”来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其中“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如内墙抹灰大面及阴阳角是否平直,地面是否光洁平整等:“摸”就是进行手感檢查,如涂料有无掉粉,水泥墙面、地面有无起砂等:“敲”就是运用检测工具进行音感检查;通过声音的虚实、清脆与沉闷来判断装修质量:“照”就是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用镜子或灯光照射进行检查。“实测法”就是通过使用有关检测仪器。用现场实测的数据与有关规范数据相对照来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试验法”就是通过采取实验检验手段来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对隐蔽工程及工序间交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工序不得隐蔽。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3.5 加强室内装修环境的质量控制

除了上述所说的选用绿色材料外,同时要从施工各个工艺环节人手,制定具体的环境管理方案,并纳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尽量选用无毒、低毒、无污染、少污染的施工工艺。比如装修施工时尽量减少现场制作家具、造型门、套口等,推广使用免漆板和成型家具板。饰面装饰推广使用免漆板可减少现场喷涂施工污染,成型家具板的使用可减少胶粘剂用量。如果建筑室内装修,当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时,宜先做好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当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3.6 强化设计、施工人员的培训

装修工程施工面广,涉及工序多,质量要求高;加之装修行业是新兴行业,不仅专业施工人员少,而且专业设计人员更加匮乏。但是当前我国装饰工程行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大多数技术人员是从土建工程中分离出来的,他们是在实践中摸索经验,在失败中逐渐成熟,装修专业人才极少。由此可见,高等学校应加速对装修专业人才的培养,装修企业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是提高装修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

4、小结

在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场必将进一步拓展,面对日趋繁荣的市场环境,施工单位赢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在今后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一定要注重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并且加强有效的监管,进而才能在建筑行业中赢得良好的口碑和业主的信赖。总之,建筑工程装修施工中必须采取主动控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措施。方方面面均需有所准备,同心协力,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房屋建筑工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项目投资能否成功,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房屋建 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项 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生产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本文以笔者就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对施工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内容、方法、出现的问题及措施、管理各方主体的职责作了扼要的说明,本文从质量控制入手,详细阐述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方法及保证措施,并对实际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特点,质量控制原则和质量控制因素等内容进行分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房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方法。在质量控制中尤其强调了对项目团队的建设这一特殊因素的控制和重新认识。提出了人是施工过程的主体,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促进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理念。

参考文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李继业,王仲发.装饰工程质量问题与防治[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王玉兰,钟示生.浅谈装饰工程的施工管理[J].山西建筑,2006,32(11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物业装修管理方案 篇四

为指导业主/住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申报与开工

1.业主/住户(装修人,下同)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施工队伍入日向物业管理处书面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非业主住户进行房屋室内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装修人的室内装修,应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3.需改动消防设施的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批。

4.装修施工队伍进场前,要将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管理处。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人证出入。

5.装修人的室内装修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施工要求

1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不得改变进户门窗设计。

3.小区严禁对私自对阳台进行封闭,严禁在屋顶平台上搭设违建。

4.大件装修工具及装修材料不得进入电梯,从楼梯上下。容易跑冒滴漏的装修材料和垃圾进人电梯前必须包装好。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垃圾的时间为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晚上19:00~21:00。

5.装修施工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擅自关闭和他人共同使用的水电总开关。发出噪声的装修施工机械在晚上21:00~早上7: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使用。

6.装修施工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90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期的,装修人要向物业管理处申报。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要严格按批准后的装修方案实施,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的检查和监督。2.装修要注意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如需用动火(电焊、氧焊)要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装修材料堆放必须听从管理处统一安排,砂、水泥必须袋装存放。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楼梯、过道。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堆放于管理处指定的位置。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

四、装修保证金

为保证装修按规定进行,装修人和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元/户收取。

五、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装修人应书面通知管理处进行验收,管理处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规定等。经验收通过,退回装修保证金。

六、违规装修责任

1.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保证金的处罚。

2.装修施工中如施工单位违规操作,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3因装修人的室内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施工单位装修人向装修施工企业追偿。

4.因装修施工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5.1)因装修施工不慎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诺全部赔偿责任。2)做好装修申报登记和审批工作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装修工 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装修申报工作,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申请表”在装修申报登记时,物业管理公司要对业主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规定及有关资料。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预防措施

1、加强装修管理常识及违规装修问题的宣传工作,加强装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主动宣传工作,告知业主违规装修的严重性及物业管理立场,避免可能由此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从而也大大降低物业管理难度。

2、加强装修巡查工作,一经发现违规施工,现场要求停工整改,工作开展受阻时,立即汇报上级领导,请求支援,必要情况下联系保安部、工程部现场协同配合。现场遇业主情绪较为激动时,不能与业户争辩过多,坚持原则,应尽量让业主发泄完心中的不满后再与业主耐心解释。

法律依据:

1、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如: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2、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业主、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范围、方式等口头或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3《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经验和点评:

1、加强装修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装修监管力度,第一时间发现业主违规装修,早发现早处理,降低装修管理难度。

2、加强装修材料放行管理,杜绝违规装修材料进入小区。

3、沟通时不卑不亢,坚持原则,尽最大可能制止此类严重违规现象,以免后期业户装修效仿,导致后期物业管理工作更加难以控制局面。

物业装修房屋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管理?

1、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并加强巡查。

2、业主房屋出租时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告知吗?物业出租的,业主应当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将物业承租人,出租期限,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的约定等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⑴、拆改房屋承重结构;⑵,侵占,损坏物业的功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⑷、违法法理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⑸、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或者市容坏境;⑹、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⑺、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⑻、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⑼、违反规定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辆;⑽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第五十九条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七)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十二)损毁树木、园林;

(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 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因上述行为导致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违规装修处理办法

为保证绿地之窗房屋的安全和房屋设备的正常使用,保持环境优美整洁和楼宇外观的和谐统一,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对装修巡视中初次发现但还没有造成实质性破坏的违规行为,经责任者及时纠正后,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对未办手续私自装修或经制止仍未纠正并造成房屋、设备实质性损坏的违章装修行为,责令其停工,进行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停工后,应按下列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一)、私自装修者,应补签装修协议,并缴纳装修违约金200元;私自加、改装修协议项目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项缴纳装修违约金20-100元。

(二)、有下列情况者,必须责令其恢复原状,并缴纳装修违约金200-2000元:

1、拆改有承重作用的部位(承重墙、承重梁、围护墙等);

2、未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3、违规剔槽、打眼;

4、未经许可拆改管线及终端设备;

5、影响楼宇外观的装修(形状、颜色、规格、材质等),外观包括墙面、窗扇等从外部可视的部位;

6、私改电表箱内电路;

7、破坏、私改空调采暖系统;

(三)、对无法恢复原状且对房屋结构安全构成影响的部位,需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其损坏程度,并缴纳2000元以上的赔偿费,申请鉴定费用由业主承担。

四、对损坏公用部位和公用设备、设施的行为应照价赔偿。对私自接电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视情节严重,责令其恢 复原状并缴纳20-200元的赔偿费。

六、因装修造成自用部位和设备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由业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七、因装修造成毗邻房屋受损,由责任人承担毗邻房屋受损部位的修复费用。

5.商铺装修管理协议 篇五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xx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6.装修管理规定 篇六

一、装修申报:

1、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住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连同施工图纸和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资料,送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2、装修申请时,请将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等报送备案(单位资料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各种管线图、电器图、送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取得必须的批准。任何违反法规条例的改动,均需立即更正,所需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2、接到业主/物业使用人递交的装修方案三天内,物业服务中心做出答复是否同意业主/使用人提交的方案。

3、通过审核的室内装修工程,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修公司负责人应同时在“住宅装修审批表”上签字、签章。

4、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计算)4.00元/㎡(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装袋,放置指定地点,由物业统一清运),运送装修材料的电梯电费及保养费150元/户,装修期管理服务费按使用物业标准收取,签署装修施工责任书,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缴纳出入证押金(10元/证),工本费(5元/证),获取装修许可证。

三、施工:

1、为确保小区楼宇及设施的质量标准,所有楼内的功能系统(智能、通讯、网络、燃气、消防、管道)的施工,须由指定承包商进行,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部分的施工必须由经过物业服务中心审查合格的装修单位进行。

2、为了维护小区业主安全,方便管理,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确定某一时间内进入小区的施工单位数量。

3、所有施工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审批的方案进行,不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查批准,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并遵守如下条款:

(1)不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公共设施、不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外观或进行扩建、拆建,损害房屋结构,影响楼宇环境整体规划;不改动外墙装饰色彩;不准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梁柱、承重墙;住宅地面装修不损坏原水泥浇筑面;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能超过6厘米,以免增加楼宇重量。

(2)不改动上、下主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及地面防水层、如确需改动厨房、卫生间,必须对管道部位做加强防水三次,然后做好地面防水层(三遍以上)并进行3天闭水实验;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单位负全责。

(3)安装空调主机须按预留指定位置安装,不允许随意安装,避免影响楼宇美观及品质。施工应注意安全,安装必须牢固。

(4)本小区的外飘窗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按统一要求在窗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将阳台改为封闭式推拉窗,阳台安全防护须采用隐形报警防盗网,不使用钢性防盗网,以免影响楼宇统一外观。

(5)隔墙应使用轻质防火材料,卫生间沉箱一律要求用珍珠岩、陶粒轻质材料填充。(6)其他要求按《江军苑室内装修指南》执行。

4、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的处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装卸,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地点位置来进行装卸和

堆放,垃圾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理外运。严禁在公共场地或影响行人安全和小区环境卫生的地段堆放和装卸,室内卫生间须安装临时蹲便器,严禁在公共区域楼梯间大小便,违者按规定处罚。

(2)装修中用可、易燃材料时,须做好消防防火工作(自备灭火器)。否则,发生事故者,后果自负。

(3)施工中严禁从楼上往下抛弃任何物品;不损坏公共设施、共用管线、道路绿化;严禁利用公共场地、楼道走廊堆放物品或搭建任何临时性建筑物和障碍物。

(4)装修施工用水、用电、不得私自去户外接驳,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窃水窃电罚违约金。如装修造成管道渗漏、堵塞、停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5)装修材料和垃圾搬运,石灰浆、散装水泥、散装沙必须使用装有防护的运载工具,不得洒落,否则,不能使用电梯运送,违者罚违约金;有异味、易泄漏的材料禁止使用电梯。若因装修搬运不当造成电梯、通道墙面及设施损坏或肮脏,均由该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或清洗修复。

(6)业主/物业使用人及装修公司应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楼宇墙面、电梯箱内乱涂乱画,张贴广告等,违者罚违约金。

5、限时施工,不超时施工、作业,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四、验收:

1、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指针对施工行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和工程现状的确认),但不承担装修工程质量的责任。

2、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使用人告知物业服务中心派人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可以在全部装修工程竣工之前单独进行。

3、在进行厨房、卫生间、阳台及其他重点用水部位的防水施工时,必须通知物业服务中心,防水施工完毕后,闭水试验三天,由物业服务中心验收无漏水现象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重作防水,材料及其他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4、隐蔽工程(预埋管线)必须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安排拆除隐蔽部分的遮盖物,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

5、消防变更工程由业主向消防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后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合格证明,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同业主、施工单位一道验收,若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凭竣工验收表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住满六个月时若无上述问题,业主凭保证金票据、验收表到财务部领回装修保证金,若有上述问题,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五、违章装修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对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7.浅议全装修住宅项目管理 篇七

一、全装修住宅定义

2002年7月19日建设部颁布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材料、部品技术要点》, 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以及采用相关技术标准的指导性文件, 为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交付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明确提出了商品住宅全装修又称成品房, 是指房屋交钥匙前, 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 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购房者无需二次装修即可入住, 简称全装修住宅。

二、住宅全装修的优缺点

1、住宅全装修的优点。

(1) 为业主节省单个装修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2) 避免业主自行装修时改变房屋结构、更改排水管线、供暖设施等危害主体结构的现象; (3) 避免二次装修时造成的噪音和环境污染, 提高了生活质量, 有利于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治安; (4) 减少业主与装修部门及邻里之间的纠纷, 有利于社会和谐; (5) 对整个住宅小区来说, 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工作, 提高了住宅整体质量水平; (6) 提高新建住宅的建造效率, 促进节能住宅和智能住宅的建设; (7) 全装修模式有利于对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推广, 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 促进住宅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及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转变; (8) 装修房的装修费用包含在房价内, 可以申请按揭贷款, 工程用建材实行集团批量购买, 其价格远低于市场价, 为业主减少装修成本。

2、全装修模式的弊端。

全装修模式不可避免存在一些缺点: (1) 全装修属于大众化生产, 对于业主而言, 菜单有限, 装修千篇一律缺乏个性; (2) 对于开发商而言, 增加了工作内容, 风险增加。全装修模式使开发商的资金投入增加, 同时面临着承担全装修房质量的责任。

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更注重项目管理, 以提高顾客价值为己任, 开发出让顾客满意的全装修住宅。

三、项目管理措施

1、选择合理的合同模式。

合理的合同模式, 有利于规避风险, 提高质量, 提高管理效率。传统的装修项目合同结构模式有平行发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建设部2003年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PM (项目管理模式) 和PMC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是今后发展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还有一种广泛应用的模式是CM模式。

无论采用PM、CM还是PMC, 为项目提供管理服务或是进行管理承包, 都在项目中引入了专业化、高水平的项目管理,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整个项目的管理水平, 体现项目管理的价值, 减少项目风险, 为全装修住宅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提供良好保证。

2、注重过程管理。

全装修过程管理主要是通过标准化的方式来实现, 包括管理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房地产开发商要把能够为顾客创造价值、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强顾客忠诚度, 并带来公司经营成功、实现增值的主要住宅开发和服务过程确定为价值创造过程, 具体包括:投资决策、产品决策、项目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外部资源整合五个主要过程。这些过程要求包括质量、效率、成本、周期、应变能力等方面, 能够指导过程的设计并有利于对过程实施状况的跟踪监测。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周例会、月度、季度经营分析会、战略务虚会和每年至少一次的管理评审, 对各过程要求及其对应的目标、绩效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识别对过程要求变更的需要, 确保其与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协调一致, 确保全装修住宅满足客户需求。

3、加强全装修设计管理。

全装修设计主导装修项目全过程, 直接面对购房者, 是决定工业化装修程度和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是选择装修材料设备的依据, 同时也是施工的依据。全装修设计的好坏是决定全装修住宅成败的重要一环。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 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选择设计单位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为宜;设计报价不应作为选择设计单位的重要依据, 而应侧重于设计单位的设计创新能力、人员配套情况、类似工程经验、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优先选择具备设计和施工双重资质的设计单位。

(2) 推广全装修标准设计。设计师要尽可能贯彻执行《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实现模数化设计, 工业化装配;设计深度要满足施工需要;材料、设备的采购纳入设计程序。

(3) 加强全装修设计的质量控制。必须对设计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即对设计过程中各阶段目标进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和事后审核的控制管理。

(4) 加强全装修设计的成本控制。采取方案竞赛或招标的方式进行设计发包, 控制合理的设计费用;推行限额设计, 合理分配资金;协助设计师选择装修材料、设备;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4、加强资源整合。

资源整合包括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两部分。内部资源是指公司内部的成本、采购、工程、设计、营销、客服等几个部门所有资源的总和, 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公司层面的管理层面整合;各部门核心主力操作人整合;各部门辅助后备人整合。外部资源是指装修总包、装修监理、材料供应商、分包施工单位等, 围绕装修项目进行合作的各个公司的总和。在整合外部资源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注重挖掘、培养合作单位的管理水平;理念灌输、做虔诚的“传道士”, 如引导装修生产方式的提高, 客户导向的意识等;寻找工业化程度高, 质量有保证的材料部品;培养装修总包在整合各分包商方面的能力;采取措施加强对装修总包稳定、现场装修工人稳定方面的控制;加强过程评估和后评估工作。

5、建立样板房先行制度。

样板包括户型样板、施工样板、工序样板、开放样板、材料封样。户型样板由设计部提供初步施工图, 开始户型设计样板的施工, 再对装修户型样板进行风险评估, 制作施工图, 再以施工图为依据安排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由总包单位牵头, 召集各分包进行管理组织配合方案的制订、工艺标准的确定;工序样板由监理单位总体负责, 总包单位及相关分包单位参与其中, 进行方案的制订、工艺标准的确定及样板的施工。样板房先行制度是在户型样板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 调整设计效果;在施工样板过程中检验施工单位整体施工水平及管理水平, 按照户型施工图进行施工, 避免系统性错误;工序样板指导施工单位的大面积施工, 同时明确了工序的验收标准。

6、注重成品保护。

质量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据调查, 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中, 70%与产品保护有关。在全装修体系中, 建立标准的施工流程和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 提升产品质量, 提供客户满意的全装修产品。

产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遵循施工与保护一致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及物业细部检查时, 装饰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 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 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产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拆除;注重产品保护材料的重复利用。

四、结语

8.精装修交付住宅的精细化管理 篇八

精装修住宅的定义

《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指出“:装修一次到位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即通常所称的精装房。

设计阶段的管理

1. 开发商应将楼盘策划等文件翻译成适合设计人员阅读、理解的文字并全面详尽告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把开发商的理念、市场与消费者的认识转换在设计方案中。

2. 增加菜单选择式的装修方案,为购房者带来更多的个性化选择,在建筑细节中体现较强的人性化特點。

3. 图纸的设计质量将直接决定今后施工项目管理的难度。因此,应把握好审图环节及图纸交底。设计单位可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特别是工作面交叉部位的处理,此种做法更利于易管理与施工。

招标阶段的管理

1. 选择适合项目的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是重中之重。招标阶段往往花费较多精力,目前开发商普遍采用选择与一些有实力的承包商、建材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关系的做法,通过合作来集中优势,发挥1+1>2的效应,也是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2. 精装修涉及到的材料繁多,同类别材料在市场上种类多、质量参差不齐。有经验的开发商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材料的具体品牌和规格型号,且应在招标过程中进行材料封样。另外,建议橱柜、卫浴、地板、衣柜等客户较为敏感部位采用一些知名品牌,保证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注重品质的提升。

施工阶段的管理

1. 前期准备

(1)土建与装修界面移交:将交接面工程验收标准体现在合同中,明确土建总包将毛坯房交付给装修单位的交付验收流程标准。在移交验收过程中加强监控、明确质量责任标准、减少中间移交纠纷。避免原土建质量因素带来的后续装修问题无法追溯的问题,从而提升工程的整体品质。移交验收完成后,须办理移交签字手续,装修单位须承担接收后相应的质量责任。(2)材料管理:材料进场时,施工方按照规范要求将材料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进行审核,监理人员依据样品和有关技术指标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杜绝不合要求的材料入场。 对于进场材料按规定应进行抽样复试的材料,严格按规定比例、抽样方法进行抽样送验,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 样板房施工

(1)装修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做装修样板房,大面积施工时应贯彻样板引路原则,装修样板房的作用如下:检验设计实际效果;发现设计不完善地方后可继续深化;提前熟悉施工工序等。(2)样板房施工完毕后应组织验收,开发商应召集设计单位、装修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将检查验收后的结果详细记录,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完善,并形成最终装修设计(施工)方案,作为今后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的依据。

3. 验收时应注意的细节

(1)执行工序交接验收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实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2)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是装饰质量控制的关键过程,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封闭施工。(3)执行“一房一验收”标准,每个房间都应该有详细的验收记录。

4. 成品保护

(1)据不完全统计,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绝大多数都是由成品保护不当造成的。成品保护的好坏是企业管理水平与文明施工的间接体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多单位、多工种及多工序交叉作业,成品物件极易受损且难以完全修复,形成永久的质量问题。(2)成品保护费用应在合同中单独具体体现、成品保护的措施及方法应有具体要求。(3)成品材料运输、搬运、堆放应按照成品保护要求执行。(4)设立成品保护专(兼)职人员,对成品保护进行巡视监督。

5.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健康越来越关心,对室内环境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关注,国内每年装修的住宅成千上万套,绝大多数住宅都有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目前空气质量检测的一般项目包括游离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中等,尤其以甲醛超标最为严重。由于目前大多数家庭在装修后是自己找机构检测,因此选择一家正规、可靠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至关重要。

售后保修服务

1. 精装修住宅的售后服务应建立保障体系,开发商必须向小业主提交装修质量保证书,其中应包含装修明细表、装修平面图和主要材料及构件的生产厂家,并严格执行相应的保修期范围内的责任与义务。

2. 目前的精装住宅维修,绝大部分采用过于繁琐的多级追责体系,维修周期较长,易引起小业主不满。应制定一种全新的保修模式,在开发商、精装施工单位、材料商之间实现一定程度的"责任绑定",共同为精装修住宅的质量负责。

结束语

在施工技术普遍相差不大的前提下,精装修住宅如何提高精细化管理是提升精装住宅品质的关键因素。据住宅产业化趋势及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精装修住宅交付是大势所趋,只有提高精装修住宅的精细化管理,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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