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2024-10-04

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精选8篇)

1.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篇一

合作框架协议书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方:

方:

为了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切实帮助大学生们提高创就业能力,落实项目,形成集金融服务、创业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政策服务等系统化的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指导服务体系,开辟一个从学习到实训,最后成功创就业的系统,同时为社会民营企业家规划一个完善的、实现从政府到学校,再到大学生和企业家所有参与者都能成功体现各自社会价值商业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互惠互信的原则,就双方战略合作相关事宜,做出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校、企联合合作平台。

第二条 合作关系:优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通过甲、乙双方的合作平台,实现平台的金融服务、创业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政策服务的目标。

合作框架协议书

第三条 项目合作方式:通过项目,组建甲、乙双方的合作平台。具体实施方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必要授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已履行必要的内部批准手续,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乙双方保证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与其自身已经签署的合同、协议或承诺相冲突。

3、甲、乙双方将积极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履行一切必要程序以促使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项目顺利完成。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除按照应适用于一方的法律或股权交易规则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或为了项目的经营目的或本协议的目的外,如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披露、或允许适用或披露、或允许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适用或向第三方披露项目的任何保密资料和/或在项目业务过程中可能从另一方取得的技术资料,但上述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保密和/或技术资料或其他资料及披露行为:

(1)、经合法的披露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资料;(2)、一方以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3)、向项目的会计师或任何政府部门或主管机构披露,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披露;

2、甲、乙双方应尽其合理之努力,确保那些可以接触保密资料

合作框架协议书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人履行有关的保密义务;

3、任何一方应对自己或从自己获得保密资料的第三方,因使用或公开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资料,而给项目或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本协议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后两年内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约定;

2、如甲、乙双方违反其作出的保证、声明、确认与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给对方或项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向对方就其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的一方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2、受影响的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的,不承担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或消除后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管辖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2、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合作框架协议书

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附件相关约定及其他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一致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同时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签 章)

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

2.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篇二

近日,昆船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机场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研发、系统集成的昆船逻根公司与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在昆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北京博维公司是国内以维修维保机场设备、承接机场专业工程和空港设备开发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中外合资公司,具有丰富的机场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经验,拥有一支由1700名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运营维护经验扎实的员工组成的专业化队伍,长期致力于机场行李处理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和市场开拓。昆明昆船逻根机场物流系统有限公司是英国LoganT eleflex(UK)Ltd.与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专注于机场行李处理系统方案设计、产品制造和系统集成的中外合资企业,通过丰富的全球行李处理系统集成经验与本地高质量的制造和服务的完美结合,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有竞争力的和可持续服务的行李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在机场行李处理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改选升级、备件研制、运行保障、技术应用、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C

3.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篇三

李纪恒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两所高校长期以来给予云南发展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在奋力夺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征程中,云南最缺乏的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迫切需要加强与高校的密切合作。他指出,大学是城市智慧的心脏,是引领文化的先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此次来京与高校商洽省校合作,就是为了寻找云南跨越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在与中国人民大学座谈时,李纪恒对多年来省校开展的多领域合作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共建一批省级一流学科,培养共建一批人文社科创新平台,深入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合作研究和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使云南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理论联系实际,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学科建设的重要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说,此次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智力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中国人民大学学科特色鲜明,办学优势突出,非常注重与地方发展相结合。作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省份,云南加速发展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跨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中国人大高度重视与云南的合作,将以认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协议各项内容的落实,举全力推动协议落地生根。

在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座谈时,李纪恒指出,云南是中国航空业的发祥地之一,建设民航强省是云南人民的百年梦想。相信随着此次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在云南与北航之间友好合作架起新的桥梁。热切期盼双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深化产业、教育、科研、人才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希望北航在科研成果转化、专利技术转让等方面给予云南更多支持,在推动云南建设民航强省、助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方面加强深度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张军说,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掀开了北航与云南合作的新篇章,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北航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优势,推动北航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北航将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云南,推动云南在教育、人才、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全面提升。

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四

甲方:内蒙古日出东方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赛罕乌拉国家级生态自然保护区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新医药产业。鉴于甲方是以中药材的种植、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以及为中药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发展的大型专业公司,并且拥有自己完善的销售体系和强大的市场销售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乙方拥有大面积得天独厚的原生态的自然资源,并且能够为甲方提供土地资源、野生资源和林下资源保障和支持。共同推动内蒙古中药材产业做优、做大、做强。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在协议执行中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目的和宗旨

甲、乙双方要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优质的土地资源,按照高起点、高效益、高附加值的原则,建立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集科研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绿色、有机优质中药材示范基地,满足国内外中药材中、高端市场的需求。实现原生态自然资源与中药业、农牧业和谐发展的“共赢”局面。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 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 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合同的基础。

二、战略合作关系及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定期进行信息交流。乙方授予甲方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双方确定区域确定业务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平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全流程设计,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乙方对通过甲方了解到的相应国家(或区域)等中药材的相关信息,信息共享,但乙方须对以上信息负严格保密责任。

2、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在中药材种植、旅游观光、特色养殖业、林下经济开发等方面展开合作。

1、中药材基地建设。

种植基地:五年规划(2015年—2019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基地发展计划,2015年先发展种植基地500亩,为种苗基地建设打基础;2016年种植面积发展到10000亩;5年内发展到100000 —200000亩。具体操作速度、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合作方式:

第一阶段:甲方提供种子、种苗及全程技术跟踪指导。乙方负责土地资源提供。甲方确保种子的基源性,指导科学化种植,并负责产品的整体销售。做好第一产业中药材种植。

野生基地:在乙方保护区内野生中药材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人工抚育和补载,确定为一个或多个野生中药材抚育和半野中药材生基地。乙方无偿提供该区域使用权。

第二阶段:甲、乙双方同意,经过第一阶段的实施,双方可进行产品的研发和加工环节。也就是进入第二产业。

第三阶段:双方进入全产业链的整合:就是实现第一产业的中药材种植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高度融合与产业整合,形成完整的中药材全产业链,进行立体开发,呈现良性联动和互动大好局面。

前景价值分析:该项目通过通过三个阶段,可以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高度融合与产业整合,并实现跨界经营,最终实现产值空间和利润空间的融通。并作为核心竞争力,保障该项目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2、建立中药材百草园项目。甲、乙双方共同选择适合观赏的多种中药材生长的荒山、荒坡,建立中药材百草园项目基地。

具体工作由甲方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乙方无偿提供荒山,种植以观赏价值高的开花类为主的中药材,在其具有药用价值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可观赏性和旅游观光的价值作用,为项目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点。

3、开展特色养殖合作。甲方在保护区双方确认的区域内,开展具有该区域特色的野猪、鹿、野鸡、狍子等特色养殖项目,乙方无偿养殖用地及相关手续等服务。

4、林下资源的经济开发。甲、乙双方充分利用保护区内丰富的山野菜等资源,打造原生态的特色品牌,开拓国内外的中、高端市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年可以对乙方进行拜访、考察,以便于双方确定项目的顺利推进,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可以根据对项目的推进阶段和实际出现的情况及时向乙方做出反馈,乙方应对甲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按双方约定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具体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产品。

2、如甲方要求,乙方应配合接待甲方客户的相关考察,乙方承认并尊重甲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接触和泄露上述信息。

3、乙方有责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其种植阶段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不得私自进行销售。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 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将自动顺延或。

七、对于协议执行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制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甲、乙双方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 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五

甲方:上海宝山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石路1688号 负责人:张君

乙方:宝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25号 法定代表人:李鉴戎

鉴于:

甲方是宝山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龙头,智慧型的现代化产城融合新公司。乙方是注册在园区内的,有着多年建筑建造及施工管理经验的大型集团企业。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推荐符合需求的园区内项目工程建设业务,乙方拟通过与甲方合作,以园区为平台承揽园区内工程建设业务。双方同意:乙方应将其在甲方园区内承接项目的税金落地宝山工业园区。

2、甲方可根据园区内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托乙方对园区内正在开发或将开发的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支撑、程序检查、质量监控、工程节点把控等,保证园区内的项目顺利进行。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机制

双方同意,以本框架协议为依据,建立由双方人员共同参加的合作小组,由双方指定人员对口联络,开展定期交流,形成协调制度,共同推动业务合作。

三、其他

1、鉴于合作项目性质,双方应遵行保密规定。任何一方对获悉的对方任何非公开信息和资料以及其他与合作项目相关的情况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双方的保密义务亦不因本框架协议未能履行、违约等任何原因得以免除。

2、本框架协议所涉内容由双方共同遵守,若有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6.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六

方: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第 1 页

共 6 页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项目合作的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双方在重庆地区各自掌握的的资源优势,让广大重庆市民享受双方提供的创新优质服务。

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是:确立双方项目合作的各项基本原则,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实施双方合作项目。

三、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

甲乙双方确定:“天翼·交运通”相关业务为双方进行合作的基础。

四、合作的总原则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确立“行业互补、共创增值、共谋发展”为合作的总原则。

五、合作内容及形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各自拥有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资源共享、复合营销合作、宣传渠道、电子商务合作、店面渠道与交通资源结合、消费者行为分析服务、公务员、楼盘业主、企业员工集客资源共享、高端客户资源共享、积分合作、双方卡片整合、联盟合作商户、营业用软硬件设施设备,技术条件等)开展合作。具体单项合作项目的形式、内容、期限等,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单项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双方合同的内容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协作并由甲方提供其客户资源和公交IC卡收费系统的建设和投入;乙方利用甲方已建的公交IC卡收费系统发展天翼·交运通UIM手机卡;

第 2 页

共 6 页(2):双方共同建设空中充值平台和圈存平台。(3):双方共同建设增值业务平台、网点。

(4):在双方系统完全融合的情况下,乙方的天翼专营店可代理城卡电子科技公司售卡充值,甲方的直属和代理网点应优先选择乙方提供VPN专线服务,但其中所涉及的POS机等设备由甲方提供;

(5):甲乙双方共同发行联名卡或UIM-PASS卡。甲方可作为乙方的资源性合作商,双方共同推进双方业务的市场拓展。

(6):甲乙双方高端客户资源及客户应用环境共享。

(7):甲方以集团及其公交系统的客户资源关系带动公交系统内成员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电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天翼交运通。

(8):甲方可充分发挥在集团内部优势,在公交及相关附属车载系统上提供乙方产品的相关业务宣传。

2、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共同与第三方协商单项合作项目,签订单项合作协议。

六、合作双方的主体资格

甲方: 是拥有城市通卡运营、软件研发及销售业务经营资质的国有控股企业。

乙方:是拥有电信全业务经营资质的、、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

七、关于发挥双方资源的整合优势

为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发与拓展互补性产品及服务,发挥双方资源整合后的跨行业增值效应。

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开放相关业务,本协议的应用业务推出必须

第 3 页

共 6 页 分别通过甲乙双方的相关业务测试后,方能正式投入应用。

八、关于本协议的市场营销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制定统一的市场营销计划,各自指派负责人以落实该计划的实施,并时时向对方通报业务发展情况。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应积极拓展合作思路,在本协议框架下,积极协商单项合作项目内容,细化合作细节。

2、甲、乙双方新设、更新、升级现有设备、资源、系统、服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完善相关合作对接,更新工作。

3、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获得本框架协议、单项合作协议及合作项目中相关事宜的审批,使双方合作得以顺利进行。

十、关于本协议的性质

甲乙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的合作至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为排它合作性质,甲方不得与其他通信运营企业进行合作在公交领域发行各种形式的联名卡。

十一、协议实施的组织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以正式公函形式指定专人负责,抽调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合作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任何一方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如有变动,应当即时通知对方。当“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将争议提交给各方的专门负责人进行会商。

第 4 页

共 6 页 当各方的专门负责人仍就争议不能达成共识时,各方的专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将争议向各自的分管领导人汇报。

十二、协议对外宣传事宜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使用各自惯用的宣传方式和媒介在自身资源上宣传甲乙双方合作内容。

十三、关于本协议的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任一方在本协议中涉及到得项目开发、测试、运营过程及其他相关工作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与技术资料严格保密。

任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四、关于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实施期间,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势,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本协议的免责条件

对于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甲方的的记录和数据的丢失、损坏以及由此导致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乙方的的记录和数据的丢失、损坏以及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关于本协议所列条款的变更

第 5 页

共 6 页

甲乙双方约定:任一方要变更本协议所列条款,均应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七、关于本协议的附加协议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实施期间,因情势变化,双方可以签订本协议的附加协议。本协议的附加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的期限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的期限为伍年。从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履行本协议的合同期限超越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顺延至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履行本协议的合同期限。

十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二〇一〇年

二〇一〇年

第 6 页

7.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篇七

中广传播集团作为国家广电总局直属企业, 负责CMMB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的全国运营, 在中国境内向机构和个人用户提供CMMB移动广播、电视、数据等信息服务;面向手机、PMP、PND、车载影音系统、平板电脑等小屏幕接收终端提供点对面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服务。而作为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 飞思卡尔凭借在i.MX系列应用处理器领域的成熟技术和强大优势, 为汽车和消费市场提供更高性能、更低成本的嵌入式半导体产品, 从而为消费者带来更丰富的多媒体体验。

飞思卡尔亚太区网络及多媒体部副总裁赵柏峻表示:“中广传播集团是CMMB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全国运营机构。其网络具有覆盖广、成本低、安全稳定的特点, 具有完善的内容播发平台与客户服务体系。飞思卡尔是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 我们很高兴此次结盟, 相信双方会共享信息资源和服务体系, 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内的营销渠道优势, 通过优势资源整合为双方的共同客户群创造价值, 进一步增强客户忠诚度。”

中广传播集团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孟斐表示:“我们与飞思卡尔公司的合作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中广传播集团主要承担我国CMMB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项目的投资、运营、系统设计等相关技术开发和信号传输服务, 与国内、国际上的主要汽车制造商均已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飞思卡尔致力于推动微控制器技术的发展, 是各种汽车微控制器解决方案可靠的合作伙伴。我们希望能够以此次合作为契机, 深入推广物联网终端, 特别是车联网终端领域的‘三网融合’。”

飞思卡尔与中广传播集团希望通过本次合作, 共同推进“三网融合”在汽车和消费电子领域的应用, 同时进一步完善CMMB产业的生态链。今后CMMB在车载市场的表现值得期待。

关于飞思卡尔i.MX系列微处理器

飞思卡尔i.MX应用处理器面向大量消费电子和嵌入式市场的生产商, 可以通过飞思卡尔半导体的第一款集成了混合信号技术的i.MX应用处理器来降低成本和简化产品设计。飞思卡尔基于ARM的i.MX多媒体应用处理器具有出色的性能, 并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支持随身享受丰富的多媒体内容。i.MX应用处理器系列包括基于ARM9、ARM11和ARMTM Cortex-A8/A9核心技术的各种处理器, 可用以支持消费电子、汽车、自动化和工业市场新型应用, 全面满足性能和效率的极高要求。

8.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篇八

本期“特别关注”栏目推出《京津冀档案部门携手合作共谋发展》一文,刊载了参加签署档案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的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的贺词和北京市档案局(馆)局(馆)长吕和顺、天津市档案局(馆)局(馆)长方昀、河北省档案局(馆)局(馆)长魏四海的重要讲话。三地档案局(馆)的领导共谋发展,分别就诸多方面的合作交流了意见,创新性的工作机制令人振奋,对三地档案部门加强合作、协同发展的美好前景充满了信心。

文件风险评估是文件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课题。ISO/TR18128:2014标准的制定,为信息化建设背景下组织有效开展文件过程和文件系统的风险评估提供了指南。本期“理论探讨”栏目刊载的《及其借鉴》一文,就该标准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等展开了详细论述,旨在确保文件能持续地满足组织业务活动的需要。《大数据影响下档案学发展趋势的思考》一文,就学界的热点话题——大数据,从其概念特征、档案实践、档案科研的角度出发,提出档案学领域探讨大数据的必要性,并分析了大数据时代档案学的发展趋势。

本期“业务研究”栏目分别围绕我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微信作为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基于档案元数据的电子文件自动鉴定、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以及高校特殊载体档案的管理策略五个话题,刊登了相应的专题文章,展示研究成果并与业界同仁交流探讨,共同分享对档案业务的思考……

今年九月是纪念九一八事变爆发83周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勿忘国耻、振兴中华!本期“档案文化”栏目围绕这一主题刊发了特约稿件《九一八事变与北平抗日救亡运动的兴起》一文及《被遗忘的旅途——九一八事变后的平沈通车》等相关文章,意在警示国人居安思危。“探究查考”栏目登载的《故宫博物院藏古建类玻璃底片的价值发掘与整理、保护、数字化》一文,展示了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珍贵文物——玻璃底片的档案价值,一张张难得一见的清末皇室成员和古建类玻璃底片成为本文亮点,突显其珍贵的研究价值。“域外采风”、“点击馆藏”等其他栏目亦有佳作刊登。

上一篇:8大自然的声音教案下一篇:27ke1课 矛和盾的集合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