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2024-10-15

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精选4篇)

1.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篇一

怎样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填写技巧

(一)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因为他关系到业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每当评审时,大家都在期待评审结果,“我过关了没有”?却很少有人去问没有过关的原因。本文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的填写间题谈几点看法,但愿笔者的分析与建议,能对申报职称的同志有所帮助。正确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必须要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此表最直观地反映出本的基本情况,也是评委评议的参考物。如何评价一个人的业绩,主要从你呈报的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了解你。看你做了哪些工作,获得几项科研成果,发表多少论文,论文发表的载体一期刊是否是公开出版发行的,是否有IsSN或CN号。评委根据你的综合实力来确定你是否达到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要求。所以,这就要求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此表时,必须做到每个表格不漏添、不乱填,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反映出自己的工作成绩和科研水平川。在评审过程中,大多数同志能严格按照申报表的要求认真规范的填写,可个别同志仍存在不少问题。问题与建议

2.1 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写的不得要领有的同志对此项内容不够重视,工作总结了了数语,写的不得要领。其表现有3:一是把业务工作写成流水帐,某年某月做什么工作,发表什么论文,获得几项奖励等,对大量的原始材料没有进行归纳、总结、更没提炼,这如何让评委看出你的才能和水平呢?二是把工作成绩写成业务文章,理论性的东西太多,淹没实际工作中的成绩,给评委的感觉是内容空洞,误认为你工作成绩平平,不具备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要求。三是把发表的论文和获奖情况全写在此,对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没有任何文字表述。评委认为你连填表的基本要求都弄不清,科研能力从何而谈。有道是兵无常势,文无定法,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 按 时 间顺序来写,也叫纵向写法,主要是获得现职以来,在政治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果。通过文字表述说明自己己达到更高一级职称的要求,已具备晋升条件,这种写法的好处是脉络清楚。二是概括成几个方面来写、也叫横向写法:①政治、政策、理论方面水平的提高;②业务水平的长足进步;③近几年取得的成果和发表的论文;④其他方面的进步(如先进个人、模范党员等等)。这种写法的好处是条理清楚,让评委一目了然。不管采用哪种写法,只要你尽职尽责、工作成绩突出,方法得当,就一定能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闭。

2.2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一览表”写得不规范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委非常重视申报人发表的论文、著作和获奖情况。获奖证书是绝对不可少的,而且应当是级别越高数量越多越好。文件规定,晋升研究馆员,除具备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外,还要有国家级3等奖1项,省、部级2等奖1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的同志对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填写不准确;如在获奖等级栏内只填省2等,国家1等,但具体是那种奖项没写,是

科技进步奖?还是软科学奖?是优秀论文奖?还是科研成果奖?是政府奖?还是协会奖?这样写的用意令人费解。还有少数同志因没有科研成果就把:“模范共产党员”、“工会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等填在此。这样做效果非常不好,切记宁缺毋滥。

2.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篇二

一、填写要求及说明

请申报者对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认真按条件如实填报。1.申报学科: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及代码参照附件《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学科目录》(职称办网上下载,讲师不需)2.申报类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科研型(正常晋升、破格晋升、转评)3.姓名为两字的,中间不要空字符。如“张一”

4.时间填写要求应填全,如:1975年8月填入:1975.08。5.只有一个学历的填入“最后学历”栏,“第一学历”空缺。(最后学历,最后学位及毕业时间)

6.“外语语种”“计算机考试模块”栏分别填写外语语种和级别、模块数或免考,如:综合英语,A级,4个。免考理由“ 博士”或“英语专业”“计算机专业”“55岁以上” 7.“身份证号栏” 填入本人身份证号。

8.现职务栏分开填。现职务,原职务(同级别)及资格时间,聘任时间。如:(副教授,2005.10,2005.12)

9.近五年授课时数及年均授课时数:只填实际站讲台授课时数,不填其他工作量;(工作、上学其他分开填)

10.“教师资格”填入本人教师高校资格证编号。(**所授课及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

11.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2010-2014年度)

12.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要求分开填写,认真填写学习、工作简历的具体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在职、脱产等内容;必须填写专业名称;含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学习经历”从第一学历填起。

13.“辅系列登记表”中“专业年限”一栏填入所从事专业和从事年限两项内容。

14.“荣誉获奖情况”是指荣誉获奖情况。(省级以上奖励,申报讲师可填写校级)

15.教学奖、科研获奖励:要求填写奖励名称、时间、获奖名次、颁奖单位;

16.教研、科研课题:项目名称,批准部门、批准时间,本人角色、第几负责人、项目经费数,注意把重大科研项目和主持项目放在前面。(科研项目、教研项目分开填写)

17.论文、著作项目:把级别较高、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及独立完成、第一作者的填写在前面;刊物的名称、级别(主办单位)、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要填写完整;本人承担任务、角色、论文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计算。主办单位指主办学会而不是主管单位,(需单独分类检索,科技处审核盖章)*增刊、专刊一律不算。省教育厅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高等学校实行申报教师高级职务学术论文查重检索,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只递交查重检索通过的论文。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用查重,但需提供有资质机构收录检索报告,EI收录的会议论文不算。上报材料时需将学术刊物论文、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以及以及SCI、EI、SSCI、北大核心、南大CSSCI收录检索报告(每篇文章单独检索,学院、科技处审核并盖章)一同上报。

18.科技开发:要求填写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主要内容。19.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等均以原始证件为准。

20.凡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的教师以必须有学校教学指导与监督委员会的评价意见。

21.符合晋升条件及推荐理由一栏:对照相应晋升职务评审条件,经基层学院推荐评审,填写符合晋升职务的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其他应备条件之第几条等推荐理由。填写基层学院评委推荐投票数、投票时间、基层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职能部门集中审核说明

1.集中审核时间:9月11日---9月13日

审核地点:科学会堂10楼1011大会议室。

2.人事处审核内容: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及时间,外语合格证、计算机模块、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授课情况、年度考核、身份证号码等。

①人事科审核盖章:学院名称、出生年月,工作时间、年度考核,身份证号码,荣誉获奖、学习简历、工作经历等。(人事科 李永强)

②师资科审核盖章:学历、学位及时间,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授课情况,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号。(师资科 张静霞)

③职称办审核盖章:申报学科、外语成绩、通过时间、计算机模块、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等。(孙宗平)

3.教务处审核内容:教学考核审核盖章。《高等学校晋升教师职务教学评价表》、校教指委评价意见(分数,等级)(教务处张华、张伟杰等)

4.科技处审核内容:科研等成果、论文级别认定、单独检索页审核、盖章(刊物论文、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以及SCI、EI、SSCI、北大核心、南大CSSCI收录检索报告)

(科技处郝红霞、雷宏伟、张婷婷、董斌等)。

5.建议审核顺序:科技处—人事处--教务处(灵活掌握)。集中初审时可先填写1份《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职务申报情况登记表》(表四),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部门初审通过后,经复核无误后再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表六),最后一同盖章。

6.根据申报目录表,检查核对报送材料原件及审核盖章情况(范文荣、卫朝霞)。

7.单位上报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按要求统一交人事处职称办【科学会堂1006室(9月14-15日)[何志华],具体要求见有关报送及打印说明。

三、报送要求及打印说明

1.请将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审核盖章后的《山西师范大学教

师职务申报情况登记表》打印一式共5份(申报教师副高以上请用A3纸打印纸,申报讲师职务者请用A4纸打印)。其中:报人事处职称办4份;申报者个人1份备存。2.建议申报者个人请将审核后的《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职务申报情况登记表》电子稿文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姓名-晋升级别,(例如格式:文学院-张成功-教授)。由学院统一整理好文件夹发人事处职称办。

3.学院报送:打印纸质(盖章一式2份)和电子文件,建议电子文件夹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格式:“2015“学院名称”职称材料”,(例如格式:2015文学院职称材料);报送电子文件夹内容应包括以下2个子文件夹:(①“(文学院)单位申报信息”,②“(文学院)个人登记表”)

4.文件夹:①(文学院)单位申报信息,(命名格式:2015文学院职称材料)包括内容:(表一、二)

(文学院)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名单(表一)

(文学院)2015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表二)

5.文件夹:“②(文学院)个人登记表”,存放教师个人申报情况登记表(命名格式:文学院-张成功-教授)。包括内容: 《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表四)

6.《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表六)[参考上述登记表,按要求用兰黑墨水或碳素笔填写,与“登记表(表四)”一同复核盖章] 7.学术答辩材料,请单独装袋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答辩书1份;工作总结2份;答辩论文复印件一式5份; 8.材料报送时间:9月14日---9月16日 报送地点:科学会堂10楼1011大会议室。

9.学术答辩、表格下载及相关事宜等请登陆山西师大职称评审QQ群(348145025)或人事处职称办网页查阅。

(http://202.207.160.42/cmxy/renshiweb/index.asp)

联系地址:科学会堂1006室;电子邮箱:sxsdzcb2015@163.com 咨询电话:2051081; 联 系 人:张 宏 业

职 称 办

3.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篇三

条件细则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

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按相关规定,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继续教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育学分不作要求;履现职期间取得上一层次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免继续教育,未毕业的,提供相关考试成绩,每学年按5个学分计算;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按5个学分计算。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各年度有关具体规定为准。

第六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申报三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二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4.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3年。

(三)申报一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4年。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4年。

5.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四)申报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4.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学校(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或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县及县以下学校(单位)从事教学工作满20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五)申报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第四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评审三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基本掌握教育教学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第八条

评审二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任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三)能够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

第九条

评审一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全面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能按照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原则的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业绩较为突出。

(二)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一定经验。

(三)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高中)教师400学时;初级中学教师450学时;小学教师500学时;幼儿园教师200学时。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辅导员(含少先队、共青团、课外兴趣活动小组)等工作累计满2年。

2.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250学时,或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80天。

(2)履现职以来,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提供教育教学研究报告1篇),或参与完成州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

第十条

评审高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高中)教师400学时;初级中学教师450学时;小学教师500学时;幼儿园教师200学时。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辅导员(含少先队、共青团、课外兴趣活动小组)、学校中层以上管理等工作累计满5年。

(3)履现职以来,除小学(幼儿园)教师外,其他申报人员需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1篇),或参与完成州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县及县以下教师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

2.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200学时,或每年深入学校、基层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

(2)履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研究报告3篇),或主持完成州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主持完成县级或参与完成州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

第十一条

评审正高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一)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四)其他业绩条件: 1.专任教师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高中)教师350学时;初级中学教师400学时;小学教师450学时;幼儿园教师200学时。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辅导员(含少先队、共青团、课外兴趣活动小组)、学校中层以上管理等工作累计满10年。

(3)履现职以来,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学术论文3篇(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3篇),或主持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主持完成州级或参与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

2.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

(1)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200学时,或每年深入学校、基层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5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5次。

(2)履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篇(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教育教学研究报告5篇),或主持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2项(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主持完成州级或参与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2项)。

第五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本《评审细则》第六条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但业绩贡献突出,且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2.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

3.参与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5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2.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4.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独撰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

第六章

第十三条

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教师,可优先予以申报推荐。

第十四条

承担教学及学校管理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校级领导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中层干部其教学课时量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二。履行一级职称(职务)达到10年以上的小学(幼儿园)教师,2016年首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课时量可按不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计算;继续教育学分达到20分以上。

第十五条

延迟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情形和期限规定:

(一)履现职期间,未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者,每次延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称职)者,每次延期两年申报。

(二)党内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一年、一年半、两年、四年、五年内不得申报;行政受到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一年、两年、五年内不得申报。

(三)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四)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问题者,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通过的,取消通过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本《细则》所要求公开出版的专著,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范围。

第十七条

本《细则》中凡涉及“以上”的,均含本数。第十八条

同一事项多次获奖的,以其中最高奖项为准。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第二十条

4.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篇四

关于印发《河南省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5〕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实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河南省技工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4〕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技工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我省技工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第三条

技工院校教师的评价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师德、知识、能力、业绩为重点,注重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通,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方式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拟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教研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

上一篇: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预算管理下一篇:高三一轮病句专题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