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技工院校专业比赛闭幕式讲话稿
1.全省技工院校专业比赛闭幕式讲话稿 篇一
全省技工院校学科带头人评选通知
来源: 教务督导 发表日期: 2011-9-30 阅读次数: 352
各单位、各教师:
现把全省技工院校学科带头人评选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标准积极申报,并在10月15日前把申报表填写好,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索 引 号:SJ014-D0100-2011-分类: 社保;厅业务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日期
: 2011年09月21日
名
称: 关于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函[2011]445号
主 题 词: 技工院校 专业带头人 申报评选 通知
内容摘要:全省技工院校开展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
关于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促进技工院校内涵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根据《关于实施“百千万”师资培养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人社发[2011]130号)精神,省厅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技工院校教师中开展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标准
江苏省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需符合以下标准:
1、从事技工教育8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教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专业理论课教师还需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被评定为市级或学校专业带头人。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近五年考核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一年为优秀,承担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班级或部门工作受到学校及以上表彰。
3、主持或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校内或更大范围推广。
4、专业课教师达到一体化教师要求,并积极承担理论、实习一体化教学;文化基础理论课教师,在搞好本学科教学的同时,应积极参与学生职业素质养成教育。
5、注重教学方法改革,具备运用信息技术能力,近五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学术业务讲座二次以上。
6、完成规定教学课时,所任教课程学期总评成绩及格率95%以上,指导学生或教师本人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得市级前三名或省级前六名及以上名次。
7、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研课题一项,成果通过鉴定;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研论文二篇以上,或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从事产品研发、教具开发、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积极开展师资培训,近五年成功培养二名以上青年教师,或在市级以上师资培训班担任主讲教师,或承担企业技师培训任务。
9、主动参加培训任务,近五年每年达到规定学时,专业课教师每二年参加生产实践不少于2个月,其中到企业实践不少于1个月。
二、申报评选范围
全省技工院校所有专业的在职专任教师。
三、申报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院校申报(9月20日-10月20日)
各技工院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实施“百千万”师资培养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申报评选标准”,并对照标准,按照在职专任教师总数1.5%-2%的比例,确定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评选表(见附件1),向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市级评选(10月21日-11月20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评选标准”,对各院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全市技工院校在职专任教师总数1.5%-2%的比例,确定专业带头人入选人员,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
3、省级备案(11月21日-12月21日)
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对各市评选材料进行备案,并在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广泛征求意见后确认评选结果,颁发专业带头人证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全省技工院校中评选专业带头人,是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工作,以专业带头人建设促进专业建设,带动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2、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选专业带头人在我省技工院校尚属首次,涉及面广,申报参评人员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力求公开公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选任务。
附件:江苏省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表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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