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公司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2025-01-31

支公司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精选8篇)

1.支公司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篇一

区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更好服务X追赶超越发展,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工作方针,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细化“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消费维权新机制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全方位提升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水准,社会监督水平、政府监管效能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全县追赶超越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现在起到2020年末,利用三年多时间基本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覆盖,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力争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县,形成一套符合X实际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个环节、不同层面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消费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

(一)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显著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社会各界依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全县消费者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82%以上。

(二)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生产经营单位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更加完善。市场主体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进一步强化,一定规模、重点行业、电商、景区和放心创建示范街区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消费纠纷和解率达85%以上。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消费者投诉方便、快捷,行政调处机制更加高效,行政调处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消费争议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解决消费纠纷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维权机构机制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更加有效。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参与机制全面形成。全县各类投诉站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优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自律作用不断凸显,主管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落实到位。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效,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协调联动、运转高效。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企业示范引领、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广泛监督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

三、创建内容

通过逐年深化、持续拓展的方法,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作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落实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为基础,逐步向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县推进。

(一)消费安全放心。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水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国家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组织和指导经营者制定切实可行的人体健康、生命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安保措施具体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

(二)消费质量放心。积极开展打假扶优,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提升商品质量合格率。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消费品质量追溯制度。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严格执行经营商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停止销售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产品质量。严格落实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全面执行“三包”和“召回”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及时有效处置质量应急突发事件。

(三)消费价格放心。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管理经营者价格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以及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法定价格措施,按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依法严厉查处操纵价格、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变相提压价、强迫高价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消费服务放心。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落实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确保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五)消费维权放心。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门。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调解消费纠纷。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协调联动、依法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指导仲裁机构依法依规从事消费纠纷仲裁业务,公平、公正、快捷、高效仲裁消费纠纷。建立健全消费纠纷案件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以经营者为点,行业(市场)为线,镇(街道)为面分类制订创建达标标准,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分步组织实施,有效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到2020年末,经过考核验收和社会测评,创建指标值基本达标。

(一)树立典型。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引导维权成效好、消费者认可度高的企业、行业、区域作为创建重点,分类制定创建标准,按照标准筛选部分行业、市场主体、街区、景点等作为创建放心消费单位,重点指导,精心帮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采取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打造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先进单位,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指标体系。

(二)全面推进。在典型引路的基础上,扩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围绕食品药品、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商品房等重点商品,汽车维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通信、互联网等重点行业,非现场购物、预付卡消费、投资理财、旅游出行等重点领域,农村、城乡结合部、景点景区、校园周边、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创建工作按照每年分解下达主要创建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对参创企业、行业、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授予“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个体户)”、“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市场)”、“放心消费示范(镇、街道、景区)”等称号;对达不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不得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推荐对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统筹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统一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通报各地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技之春、宪法日等重大活动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互联网等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目标,做到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影响,提升消费者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三)整体联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职能法定原则,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多创共赢的局面。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机制。各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在政府统一主导下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创建工作例行会议和创建工作情况通报、创建工作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以制度促规范。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创建主体要有创建机构、创建方案、专职人员、创建职责、资料台账、创建活动、创建经费等,推动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放心消费创建的考核,将创建工作逐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推进。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开展明查暗访和综合评价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对完成创建任务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努力不够、达不到要求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2.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常识 篇二

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由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最先是在苏州市开始的一项旨在提高苏州市整体消费环境的活动,得到了李源潮同志的高度重视,2007年被列为省政府50件实事之一,省政府决定用3到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徐州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制定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掀开了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序幕。我区连续三年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科学发展考核。

二、活动的意义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统一的需要,是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切实解决民生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需要。

三、活动的内容

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活动的目标

一共有八大目标: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

五、活动的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企业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主体,也是创建活动的基础。完善内部质量管理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让广大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满意。

3、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为主要创建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张创建活动的内动力,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

4、探索“放心消费”长效机制。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5、整合社会资源。加快为民服务热线协作联网、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

6、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3.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年来,海头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巩固点、深化线、拓展面”的创建工作部署,围绕“同建和谐新赣榆 共创放心消费城”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延伸创建活动范围,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从镇驻地到乡村的全面落实覆盖,加大对农村群众放心消费的宣传教育,强化行业消费环境整治力度,培育了一批市、县级食品放心消费示范村和示范店,形成了创建活动点、线、面相互促进发展的良好格局,提高了海头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现将近年来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政府重视,构筑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保障

在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镇加大了政府重视程度,成立了以分管镇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学习对照《赣榆县“放心消费示范县”区域镇测评考核细则》和《部门工作责任分解表》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研究制定了《海头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创建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及时组织召开了全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与工商、农技、卫生等创建活动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创建活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在政府领导下、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较好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为了提升社会各界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知晓度和参与度,我镇通过召开区域创建动员会、组织消费维权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 1

材料、张贴放心消费标识和提示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仅2010年我镇就在204国道与海港路路口多次更换宣传横幅,更换标语。通过这种形式使辖区每一名经营者,每一名消费者都知晓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开展行业整治,创建和谐的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质检配合,狠抓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镇农技中心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通过执法单位的严格执法,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及违禁兽药、农药在市场上销售。加强对农产品的定期不定期抽检,及时掌握药物残留情况并反馈给生产者。

二是加强流通环节放心消费工作。工商部门严格落实流通经营自律制度。引导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实施进货检查验收、购销登记台帐、索票索证、食品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自律制度”,确保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实施食品销售和食品车辆双备案管理。食品批发经营户统一使用工商部门监制的食品销售三联单,彻底解决了零售经营户进货台帐登记难的问题,建立了食品溯源体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农村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共32家食品经营户被授予县级“食品安全创建示范店”称号,4家被授予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海头工商分局在无照经营、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共取缔无照经营户40余户,引导规范办照70户;共抽检农资、钢筋、电线、建材等各类商品20余批次,对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立案查处十余起,全方位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了食盐安全村创建。目前全镇碘盐覆盖率达97%以上,零售店销售碘盐合格率达100%,村居民户使用碘盐合格率达98%,镇、村、工厂(作

坊)、零售店签订食盐安全承诺书,中小学碘盐知识教育覆盖率达100%,农民碘盐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食盐终端零售网络守法经营100%。

四是加强餐饮环节放心消费工作。以学校食堂、流动摊点和餐饮业为切入点,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海头高级中学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均达到了100%。卫生监督部门工作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农村餐饮安全监督。年户均监督2次,监督覆盖率达100%,确保了农村餐饮卫生安全。

四、发挥现有的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举报网络作用,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和举报,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

着力加强各类维权组织之间横向沟通和协作,增强维权服务效能。在参创村、社区、行业和企业中建立健全12315联络站、消协投诉站、监督站,开展了“投诉不出门、件件有落实”活动,以强化企业自律和方便消费者投诉,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共设立村级消费投诉29家,受理投诉14件,解决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

通过近年来放心消费工作的创建,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区域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乡镇、社区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最基层单位,也是消费纠纷等民间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区域。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放心创建活动,更好地宣传党和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可以使创建活动得到最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拥护和参与,从而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通过创建,还可以深入推进区域消费环境整治,强化区域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担心的消费热点问题。

二、认真选择确定区域创建试点单位。

我镇认真总结以往企业、行业、社区创建试点经验,按照“兼顾城乡、优化布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城乡不同区域特点,以城区、社区和行政村“两条线三层级”为主线,选择有区域特色、品牌经济发展好的村、社区开展创建试点,循序渐进,全面推开,如海后村的连云港苏鲁海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和海前村的繁荣街。

三、创新区域创建活动方式。

区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的特点。因此抓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注重抓好四个方面的结合,即创建与推动经济发展和服务农村发展相结合,与推进消费教育相结合,与相关部门开展的消费环境整治相结合,与开展的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相结合。抓放心消费创建要注重发挥好镇政府的领导作用;注重发挥好各类维权机构的作用;注重发挥好群众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4.滨州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象标识 篇四

及宣传语征集评选结果公示

滨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象标识和宣传语自2017年9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集以来,截止2017年10月15日共征集形象标识4个、宣传语259条。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专业机构人员组成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经过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后经评委会一致审查通过,最终确定滨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象标识一等奖1名,宣传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一、形象标识一等奖

作者:闫凤双

二、宣传语

(一)一等奖

诚信滨州,消费无忧(作者:王文英)

(二)二等奖 1.助力放心消费,添彩诚信滨州(作者:杨广胜)2.同谱放心消费曲,共筑和谐滨州梦(作者:鞠小林)

(三)三等奖

1.享受放心消费,感受和美滨州(作者:王锋)2.古韵滨州魅力无限,放心消费精彩有约(作者:羊汝仙)

3.绿色滨州诚无限,放心消费乐有约(作者:张小惠)4.“滨”至如归服务,“州”到放心消费(作者:高殿玲)

5.放心消费,阳光滨州(作者:李文成)

三、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当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 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创意说明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已认可本方案内容。4.该批获奖作品在公示期间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获奖作品如存在涉嫌抄袭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直接取消该作品的评奖资格。

公示期: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 7日 联系电话:0543-2228727 邮箱:bzsgsjxbk@163.com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七路612号市工商局2019室 邮编:256600

5.支公司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篇五

创建“食盐安全、放心消费”活动情况汇报

一、公司简介

江苏省井神盐业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控股的国有股份制公司,企业位于淮安市楚州区城市西郊、里运河和京杭大运河之间的工业规划区内,以制盐、热电经营为主业,经十多年发展,公司目前资产总额为66700万元。企业真空制盐能力达到160万吨/年,年发电18000万度,是江苏省目前规模最大、热电配套齐全的井矿盐生产基地。公司于去年底投资6800余万元,兴建了江苏省规模最大的食盐配送中心,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年可产小包装食盐30万吨。公司主要生产食用盐的60万吨制盐生产线,其与裸盐接触的制盐主要设备全部采用防污染、无毒无害的不锈钢材质,从源头上保证了盐产品感观质量合格。公司连续五年获得全国轻工系统“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并在2005年荣获轻工总会首届卓越绩效型企业称号!

二、活动创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草案)文件精神,为积极响应省、市盐务管理局在全系统内开展的“食盐安全、放心消费”活动,井神公司自二00七年九月份以来在公司内部开展了“食盐安全、放心消费”活动,现就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发动 “食盐安全、放心消费”这既是国家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重托,也是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公司总经理对省、市盐务管理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食盐安全、放心消费”活动很重视、很支持,对省、市盐务管理局下发的创建活动文件均作了重要批示,对食盐安全硬件投入所需资金及时给以批复。公司经理层深刻地认识到该创建活动的开展,能进一步促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提高食盐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级领导层抓食盐生产过程安全的意识。为此,公司总经理多次亲自召集会议,对开展“食盐安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步骤作了深入地阐述,对公司开展创建活动作了详细地布暑,对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给予协调解决。在创建活动中,公司领导多次过问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有时利用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和解决食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各部门也都分别在部门会议上就公司开展创建活动对员工作了充分地动员和宣传。公司职能部门适时地下发了《“食盐安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员工应知应会》,并对公司过去已发布的食盐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一步培训,在全公司内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为使全公司“食盐安全、放心消费”活动有效开展,公司在二00七年九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印发“食盐安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并用红头文件下发至各部门。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着力解决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难题,在创建活动方案中,根据省、市盐务局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提出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创建活动开展步骤,明确了各活动步骤开展的牵头部门及责任人,从而保证创建活动在公司内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建立健全食盐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在三鹿奶粉中被查出有毒成分后,公司一方面对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中的卫生指标迅速拿到当地卫生部门去检测,另一方面,对原有的食盐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回头看”,修订了《食盐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新制订了《食盐追溯性管理规定》,下发了《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从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上构筑食盐安全防范体系。为保证制度执行到位,在活动创建期间,公司职能部门对每一个食盐安全制度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认真地培训学习,牢固地树立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除此之外,公司领导还在每周调度会上布暑食盐安全事宜,各分厂也不定期地在分厂例会上关注食盐安全相关事宜,持续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食盐安全意识。

(四)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各分厂、各部门对创建活动中识别出的食盐生产污染源安排相关岗位人员每班监控,部门专职质管员定期检查,确保各污染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在活动创建期间,我公司总计查出食盐安全隐患127个,职能部门对查出的食盐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以文件形式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目前95%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技改项目,责任部门也都有了暂时地控制手段,确保食盐生产安全。

(五)公司总体食盐质量水平

当前,我公司食盐质量优、一级品率达99.2%,食盐出厂合格率100%,在政府技监和卫生部门对我公司食盐质量的历次抽检中,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加碘均匀度被省、市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多次给予肯定和赞许。盐产品中卫生指标自我公司生产以来至今,从未发生不合格现象,全部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量范围内。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公司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各部门能够严格贯彻执行!

在“食盐安全、放心消费”创建过程中,公司投资6800余万元,兴建了近3.5万平方米的30万吨食盐配送中心,彻底地改变了过去公司库容长期紧张的局面,为食盐按类别、盐种和等级堆放作了有力地硬件投入。

(六)公司规范经营和优质服务建设情况

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盐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食盐生产计划,把向市场供应合格碘盐视为公司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能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府、行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管理,对在监管中提出的问题,公司职能部门能主动、积极、有效地组织整改,从而使得公司企业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

公司将服务人员的职责、服务流程和服务用语悬挂在营业大厅中,对服务人员注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规范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力争为用户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准确和更规范地服务!公司盐产品在装卸过程中,服务人员在船(车)装好后,每次对每船(车)驾驶人员就盐产品运输过程质量保证给以提醒、叮嘱和检查,为公司食盐到港完好率达98%以上,持之以恒地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七)投诉处理和应急机制建设

公司有专门部门负责客户意见的收集、整理和传递,规定了服务人员的职责、服务流程和服务用语,同时公司内部还制定了《顾客投诉处理规定》,规定了顾客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对用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对客户提出的每一起投诉,公司处理人员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多年来用户对我公司处理投诉的速度和结果均感到满意!为保证发生食盐安全事故时做到有条不紊地应对处理,公司制定了食盐安全预案和《不合格食盐召回管理程序》,对应急情况下的各部门职责、处理步骤和信息报告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八)井神公司在食盐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做法

1. 对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采购实行严格管理。为确保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供方持续具有食品安全的保证能力,我公司对供方不仅要求其具有规定的资质,而且对其评价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即使被评为合格供方,对其供货质量每年也要定期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保持合格供方资格。公司《质量手册》中规定绝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更改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地。多年来,我公司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全部在合格供方处采购。2. 食盐包装物和添加剂实行每批检验。对采购回来的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公司规定在入库前每批均要检验,只有经检验合格后,仓库部门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为了使产品入库检验做到有据可依,公司职能部门制定了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检验规程,明确规定了检验项目、抽样量、合格判定准则等,在公司现有能力下,对食盐包装物和添加剂中的卫生指标采用验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控制方式,同时,将其不定期送样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委托检验。多年来,我公司所购食品添加剂中的卫生指标,全部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3. 对食盐包装物和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贮存和保管。我公司有专门的编织袋库、片料库、纸箱库和食品添加剂库,库房贮存条件全部符合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其中对亚硒酸钠的管理还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实行“五双”管理。4. 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和追溯制定了严格的文件规定。公司对添加剂溶液的配制实行专人配制,有专门的溶液配制作业指导书和溶液配制记录,确保配制过程做到卫生、安全、规范和可追溯。5. 在三鹿奶粉被查出三聚氰胺有毒成份后,我公司在追思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决定今后对公司所有食品添加剂和食盐包装物中的卫生指标实行批批送检!6. 为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公司保卫部制定了严格的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来公司办事,实行由部门负责人到门卫来领人制度,进出车辆实行登记、教育、限制进出数量等手段,从而保证食盐生产免受外来干扰。7. 为确保裸露盐生产区域安全,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选拔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正义感的员工在裸露盐岗位工作,公司、分厂领导不定期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工作、生活中顾虑,并想方设法给以解决,为他们在岗忠于职守、安心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凡公司裸露盐生产区域均实行加门上锁、关窗、隔断等手段,实行密闭生产,对确需进入裸露盐生产区域进行维修、施工的人员,一律实行工作票制度和来人签名登记制度。只有在工作负责人按工作票中要求做好了防污染措施,工作许可人方可允许其施工,同时施工过程中岗位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食盐生产安全和有问题可追溯。

(3)为防止别有用心之人破坏公司食盐生产环境,公司除采取以上手段外,还在裸露盐生产区域安装了摄像头,全公司裸露盐生产区域全部安装了摄像头,总计安装了60个,对裸露盐生产区域实行连续的电视监控,此举对别有用心之人有震憾、威慑之作用!

6.支公司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篇六

一、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组织街内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街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100%,街内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

2.街内经营户证照合法有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按核定项目依法经营。无店外经营和流动经营。

3.街道和营业店面整洁卫生。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街内环境亮化、美化、绿化,交通秩序良好,户外广告手续齐全、内容合法,醒目处有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和消费者申(投)诉指示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

4.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认真执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违规物品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5.街内经营户诚信经营,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公平买卖,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6.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哄抬物价、搞不正当竞争。7.街内经营者配备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做到秤准量足。

8.街内经营者自觉落实“三包”规定,顾客购买大件商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保修一条龙服务。

9.街内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10.街内营业员衣着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服务规范。11.街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点),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不出街区,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12.街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二、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乡镇(村)考核验收标准

1.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有办公场所及活动经费。创建目标纳入乡镇(村)发展规划,每年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考评、有总结。

2.乡镇(村)创建宣传氛围浓厚,乡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80%以上,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3.乡村生产、经营户能严格依法生产、经营,自觉执行国家有关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4.乡村经营户坚守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品买卖明码标价,计量准确,公平交易。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5.乡镇(村)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6.乡镇政府、村委会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店创建活动,严把食品质量关,无重大食品(餐饮)消费安全事故发生。7.乡镇政府、村委会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无集体投诉案件。8.积极组织或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消费环境治理,每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少于2次,无地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公共服务场所、餐饮及食品、药品经营户持证、照率达100%。

三、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街道(社区)考核验收标准

1.街道(社区)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有办公场所及活动经费。创建目标纳入街道(社区)发展规划,每年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考评、有总结。

2.街道(社区)创建宣传氛围浓厚,街区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80%以上,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3.街区生产经营户能严格依法经营。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国家有关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无重大消费安全事故发生。

4.街区经营户坚守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品买卖明码标价,计量准确,公平交易。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5.街区内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6.街道(社区)政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店创建活动,社区食品放心店达食杂店总数的80%以上。7.街道(社区)设有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无集体投诉案件。

8.积极组织或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消费环境治理,每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少于2次,公共服务场所、餐饮及食品、药品经营户持证、照率达100%。

9.街道(社区)服务收费规范。做到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四公开”。

四、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农资)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经营规范,有完善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重特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2.证照齐全,并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

3.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严格遵守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公示上墙。

4.所销售的商品标识合法,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

5.诚信经营,恪守承诺,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商业欺诈行为。

6.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任何费用。

7.经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定量包装商品,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做到称准量足。

8.有与经营的农资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能正确指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商品。9.经营店面布置整洁,商品陈列整齐,服务态度良好。

(三)经营者应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自觉执行国家“三包”规定,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依法对消费者损失给予赔偿。自觉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消费争议,做到投诉不出店门,一般性投诉三日内有答复,一周内解决问题。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餐饮)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江苏省餐饮计量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本地区的餐饮和卫生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把关责任落实到人,正常运作有检查、有记录、出现问题有处理结果。保证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冷藏、储存、加工过程和经营环境的卫生安全保障等各项制度。生产人员保证按各项制度和规范进行操作,无经销假冒伪劣和国家禁止经营食品的行为,无经销过期或变质食品和原材料的行为;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提供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并进行定期检测;对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进行消毒、保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

4.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店堂内应明示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明码标价率达100%,并向购买其食品或者接受其服务的消费者出具合法凭证。建立餐饮计量管理制度,实行菜单、主料净含量标注。营业员实事求是介绍各类食品,不做虚假宣传。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强化食品从业人员自律和规范。企业应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岗位技术素质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没有无证上岗现象;上岗人员应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并佩带服务标志,信守职业道德,服务操作规范。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公开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作出明确答复,对确因食品与服务质量和计量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解决。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六、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食品)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行业内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恪守诚信为本、道德兴业的原则,树立以人为本、公平竞争、关注健康的行业风气。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标准,切实加强食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记录,没有发生过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有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食品的行为。

3.食品生产经营户证照齐全,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纳入QS目录管理的食品应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者加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持整洁的生产经营环境。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和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卫生、计量和环保等规定要求,定期检测,并能提供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5.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明码标价,一货一卡,秤准码足;不虚假宣传,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无偷逃税款、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6.注重员工的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必要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商品知识、岗位技能、服务技能、安全卫生等知识的培训,建立科学规范的各岗位服务流程。从业人员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三)经营者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依法对消费者损失给予赔偿。自觉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消费争议,做到投诉不出门,一般性投诉三日内有答复,一周内解决问题。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七、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蔬菜)考核验收标准

1.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行业内蔬菜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2.蔬菜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供应,提升蔬菜行业产品档次,打造无公害蔬菜品牌,搞好菜篮子工程,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3.规范蔬菜的加工、生产、流通秩序,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广泛深入地开展蔬菜行业放心工程。从对蔬菜种植田间的管理控制、对种植户科学种养的指导,到对上市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基本实现蔬菜生产到流通的全程质量控制,各市区蔬菜批发市场及有蔬菜批发业务的农贸市场100%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率达80%以上。

4.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宣传推广无公害蔬菜诚信示范基地。对无公害蔬菜产品实行认证制度,从生产基地到流通领域全程实行档案跟踪制度,实行农产品的可追溯性。确保上市蔬菜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

5.无公害蔬菜基地及批发市场均制定并落实对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处理办法,防止农药超标蔬菜二次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6.蔬菜行业协会要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内部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加强蔬菜无公害化管理,指导会员做好流通领域无公害蔬菜的销售。

八、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粮油)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行业内粮油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粮油管理,确保生产、批发、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竭诚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2.经销、批发企业严格实行六项自律制度,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

3.批发交易市场粮食质量检测合格率达100%,科学保管粮食面积达到80%,粮食仓储开展“一符四无”,“四无”粮仓达95%,粮油加工企业“QS”获证率达到100%,无陈化粮加工产品流入食用消费市场。出售的定量包装粮油商品净含量合格率达95%以上。

4.粮油经销企业证照齐全,明码标价,计量准确,不虚假宣传,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公开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解决。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九、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通信)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依法规范本单位的经营行为。制定、实施符合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规范》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为用户提供满意服务。2.保证通信和服务质量。经营者应提供优质的通信网络,高效的支撑系统,完善的维护规范和全程全网全天侯的业务保障。应建立、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服务质量发展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实施。近年未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重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事件。3.服务行为规范。落实首问负责制、首知负责制、对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无推诿现象。店堂“服务承诺”、“资费标准”上墙,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使用规范的电信业务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在合同中有减轻或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条款。

4.服务计量准确。认真执行计量法,用于结算的计量器具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

5.收费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无违规收费行为发生,收费规范率达到100%。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6.促销行为规范。营业厅内开展的各项促销活动必须依法、规范进行,不做虚假宣传、演示,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促销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和承担售后服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通信产品和促销礼品进店。7.文明经营、热情服务。经营管理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标志统一,营业场所环境整洁,提供服务座席、话单打印、宣传资料等必要的服务设施。

(三)经营者应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在营业厅内公示咨询服务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设置值班经理台席,负责处理消费者对有关服务、质量、价格的投诉,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水、电、气供应)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经营。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障居民所需的水(电、气)供应,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100%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用于结算的计量器具经质监部门强制检定合格,按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进行结算,不非法转嫁管损、线损、路损。近年未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重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事件。

2.诚信经营。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格式合同,不强制消费者接受其它服务或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3.加强自律,履行承诺。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和自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外作出服务承诺的,应当兑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4.提供优质服务。经营管理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做到培训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标志统一、环境整洁。保障服务质量,不得擅自中断服务,因检修等特殊原因需中断服务且范围较大的,应及时通知事故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发布公告。检修、抢修应在公布的承诺时间内完成。

5.重视安全保障。建立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经营设施和环境的安全保障,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安全应急、消防演练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特种岗位员工须经考核后持证上岗。6.规范收费。严格按国家制定的政策和标准收费,各项收费内容有据可查,没有多收、乱收费现象,收费规范率达到100%。对用户提出的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受理后48小时查清予以答复。

(三)经营者应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或在营业厅设置值班经理台席,负责处理消费者对有关服务、质量、价格、计量的投诉,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一、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旅游)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活动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做虚假广告宣传。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合同,对合同中已作出的承诺自觉兑现。

2.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旅行社与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旅游路线和产品的“四统一”制度。

3.提供优质服务。服务人员(导游)着装整洁,并佩带标志牌,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礼貌待客,认真准确地回答消费者(游客)咨询。导游服务规范,执行导游任务带有“任务单”“旅行社旗”等必备项目。每辆旅游车上至少配备1名导游。导游在工作中应做到勤勉尽责,不得擅自更改旅游活动项目,不得降低服务标准。不得私自索要、收取回扣、小费。4.保障旅客安全。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到位,定期检查、保障旅游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注重员工和旅客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旅客安全事故赔偿机制,切实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5.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并在营业厅内公示收费项目,不得以回扣等手段强拉客源,杜绝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定时汇总分析服务质量信息,对常见的服务质量问题从根本上采取解决措施。对上级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转办的旅游投诉能积极配合调查,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建有旅游者投诉档案和客户档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二、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旅游景区)考核验收标准

1.领导重视创建放心消费旅游景区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制定符合本旅游景区实际情况的创建规划和具体措施。有统一领导,有分工负责,有检查落实。创建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景区环境优良,卫生整洁。旅游景区内树木、花草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死树和大面积斑秃现象。文物古迹保护良好,无乱建庙宇、破坏文物和景观现象。各类游览指示标牌齐全、整洁、完好、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符合法律规定。景区有专业保洁队伍,地面、道路、台阶、庭院、绿地及各种公共设施保持清洁。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公厕数量与接待能力相适应,设施完好,地面无污物、积水。化粪池清掏及时,无外溢现象。垃圾倾倒有固定地点,不污染环境,垃圾箱、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整洁。灭蚊、蝇、鼠、蟑工作达到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3.提供优质服务。旅游景区内各项服务符合操作规范,服务人员着装整洁,并佩带标志牌,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礼貌待客,认真准确地回答游客咨询。各项收费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不以回扣为手段强拉客源,搞不正当竞争。景区显要位置设置景区全景导游图,各个路口有完善醒目的导向路标。公共场所、安全通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引导牌、解说牌等各种公示标牌有规范的中英文文字说明。有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适合景区规模的停车场,并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

4.依法规范景区内经营商贩的经营行为。景区内商店和摊点按核准的经营范围、方式、地点亮证亮照经营,景区内无无照经营、强买强卖、尾随兜售、欺行霸市、欺诈消费者现象。景区市场、摊点设置合理,管理有序,经营规范,符合各项规定。文明经商,无出售淫秽、迷信商品现象,无未经批准从事文物购销活动现象,无从事算命、卜卦和其他封建迷信活动。景区内商店出售的商品明码标价,并使用统一标签。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无短斤少两现象。食品销售严格执行国务院食品安全特别规定,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商品现象。饮食摊点经营者仪表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易受污染食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景区内经营性照相点经营规范,人工布景不得破坏自然景观。

5.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有专职保安队伍,每天定时巡视、值班,无重大治安案件发生。配备与景区规模、特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设施保持完好有效。禁火区域、地点、场所有明显标志,无火灾隐患。景区有地域界限标志,有安全提示警示牌。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游人通道有专用标志,严禁车辆通行。山路险段有明显的警示牌,设置牢固的防护栏,并有专人维护疏导。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启用需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检修、维护。景区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从业人员持证达标上岗。企业通过强化职工业务技能和岗位规范的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员工规范培训率达到l00%,岗位规范知晓率达到100%,岗位规范执行率达到95%以上。

7.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景区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站(点),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做到投诉处理不出景区,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投诉结案率达到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

十三、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洗染)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有关行业标准或规范,按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洗染服务项目。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使用规范合同。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不得有减轻或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对合同中已作出的承诺自觉兑现。

2.店内环境整洁。落实“门前三包,店内达标”责任。店招、店牌无缺字、残字、错字,店内装修整洁,做到亮化、美化。

3.提供优质服务。营业员衣着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诚实守信。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的衣服时,应做认真的检查,向消费者说明衣物存在的问题、加工服务后的效果和应收费用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后,开具票据,同时应在票据上注明衣物的瑕疵,以及加工服务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衣物保值加工服务时,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协议,加工服务费不超过保值额的5%,经营者对保值或非保值加工服务的衣物造成损坏、灭失的,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保证加工和服务质量。承接洗染业务的经营者(洗染店、饭店等)应配备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环保要求的洗涤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有进货、验货的相关手续,并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台帐。严格按照规(约)定的质量和服务要求提供服务,不得随意改变加工方式、服务方法、更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洗涤剂。因经营者私自改变加工方式、服务方法或使用伪劣洗涤剂,造成衣物损坏或其它损失,影响衣物使用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5.重视安全。经营单位安全防卫制度落实,消防、防盗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三)行业协会及业内各经营单位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能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调解,让消费者满意。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十四、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网吧)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从业人员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2.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诚信服务。

3.亮证亮照经营。经营者证、照合法有效并悬挂在显著位置,经营的内容必须与证、照核定的内容与范围相符。

4.计时收费装置系统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5.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禁止虚假标价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6.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规定接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在营业场所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相关禁入标志。

7.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建立有关上网信息记录台帐。8.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行政部门举报。

9.保障经营环境安全。网吧内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10.营业环境整洁。落实“门前三包,店内达标”责任,门店招牌无缺字、残字、错字,店面店堂整洁、卫生,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对公众聚集场所的要求。

11.营业人员衣着得体、举止端庄、用语文明、待客热情、态度诚恳。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12.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服从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在店堂醒目处设置消费者投诉台,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及时答复,认真处理,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十五、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家具)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生产、加工、销售家具的生产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生产、经营。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家具的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无偷逃税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2.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家具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严格执行“GB18584-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按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确保产品安全、环保性能达标。

3.规范经营行为。规范产品标识标注,不弄虚作假;规范广告行为,不以虚假的宣传和演示欺骗消费者;规范价格行为,陈列出售的商品按物价部门要求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物价部门监印的标价牌,价格表示真实明确,销售的商品按要求开具发票,标明家具的成分质地和件数;规范合同行为,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不得有减轻或免除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内容,对合同中已作出的承诺自觉兑现。

4.提供良好的经营服务。经营环境(场所店堂)整洁、卫生。经营管理人员、营业员文明经营,礼貌待客,统一配带服务标志,公示服务和咨询电话。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5.履行“三包”和售后服务责任。严格执行家具商品“三包”和售后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主动承担“三包”义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

(三)行业协会及业内各经营单位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能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调解,让消费者满意。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十六、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美容美发)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和行业服务规范,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美容美发服务项目,亮证亮照经营。从事一般美容服务的,不得从事属于医疗手术范畴的整容项目。

2.提供优质诚信服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对服务项目和所使用的美容美发产品实行明码标价,按规定收费。给消费者使用的产品需标明产品的含量(用量)、产地、使用期限等,坚决杜绝使用“三无”及伪劣产品、过期变质产品,不得对产品和服务的功效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做到不欺诈消费者。

3.店堂环境卫生整洁,工具、用品坚持一客一消毒,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从业人员资质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没有无证上岗现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5.用预缴费形式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必须与消费者签订有关协议并开具发票,在协议中须明示经营者违反协议需承担的责任。

(三)行业协会及业内各经营单位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能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调解,让消费者满意。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十七、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装修装饰)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装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行业公约和行规。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装修装饰业务,亮证亮照经营,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诚信经营,兑现服务承诺。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正当竞争,不欺行霸市,不相互拆台。广告内容依法、规范,不做虚假宣传、演示,广告宣传中有承诺内容的必须兑现。尊重和维护业主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不偷工减料。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和标准,不施工扰民,不随意破坏房屋主体结构。4.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环保的有关规定。禁止采购、使用非环保产品和不合格原材料,工程竣工后要进行环保检测,检测结果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

5.节约资源、能源。设计施工中充分体现节约、环保理念,推广工厂化生产、现场装配,节省用户开支,节省成本。

6.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合同内容表述准确,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合同,确保合同履约到位。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公开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作出明确答复,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解决。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八、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百货商场)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企业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能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树立履约守信的良好形象。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目标的建立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日常管理规范,工作检查、考核到位,质量管理有效。

4.严把商品质量关。履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商品质量。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无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国家禁止经营商品的行为。5.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场所的环境整洁有序,员工服务热情、文明、规范,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注重员工教育培训,员工规范服务达标90%以上,消费者对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6.价格、计量行为规范。认真执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卡,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行为。严格依法计量、称重,定期组织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确保称准码足。

7.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履行《消费者作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严格执行国家对部分商品制定的“三包”规定,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认真受理消费者对本商场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8.重视安全保卫,应急管理措施到位。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十九、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超市)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超市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卖场内创建宣传氛围浓厚,从业人员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树立履约守信的良好形象。

3.严格商品准入,完善台帐管理。建立商品准入备案台帐,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对入市商品(食品)100%进行索证、索票,内容齐全、有效,资料归档规范、有序。

4.狠抓商品质量、计量管理。对重点入市商品建立质量、计量自检与抽检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及办法,严禁超保质期和标签不全的商品(食品)和缺斤少两的定量包装商品上市。建立农副产品上市复检制度,场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室(点)和技术人员,建立检测台帐,公示检测结果。建立健全问题商品召回、下柜、退市制度。对报损销毁的不合格商品做到有鉴定、有记录、有台帐、有结果。

5.价格行为规范。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卡,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欺诈消费者行为。

6.促销行为规范。场内开展的各项促销活动必须依法、规范进行,不得有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行为,促销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和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7.完善售后服务。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规范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设立消费者维权投(申)诉机构,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消费者投诉一般情况下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十、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药店)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2.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有严格的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以及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药品销售及处方、特殊药品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制度。没有经销假冒伪劣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

3.规范进货渠道,严格质量验收。必须坚持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对与本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将有关资料存档。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有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做到票据合法有效,票、帐、货相符。并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

4.建立购销台帐,完善台帐管理。各类购销台帐记录真实、规范、完整、资料档案有专人保管。不合格、过期药品的确认、报告、销毁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5.实行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药品分类存放、贮存、养护。销售药品时,处方药要经职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

6.合理定价,杜绝药价虚高。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对药品、药械价格的规定,做到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公平买卖。开具销售凭证。没有因价格问题被物价部门处罚的记录。

7.计量准确,不短斤缺两。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严格依法计量、称重,定期组织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确保秤准码足。8.规范药品和药械广告。在新闻媒体及店堂内发布的药械广告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做虚假宣传引诱或诱导消费者购买。不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药械。

9.加强员工管理。药店执业(从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药学技术人员需变更注册的,必须及时到药监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营业员应经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10.提供优质服务。营业员能热情服务、语言文明,正确指导顾客购买药品,正确介绍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诱导、误导顾客购买。店堂内应明示服务公约,公布投诉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11.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药店应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并能对投诉问题进行定期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十一、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工业品)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创建活动宣传,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入场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100%。

2.依法经营。市场主办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市场经营管理活动。场内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并按核定项目经营。

3.严格入场经营户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的交易秩序。市场主办者应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并督促其悬挂于显著位置,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建立入场经营户资料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归档规范。场内交易做到划行归市、分类设摊,陈列整齐有序,各类商品明码标价,计量准确,公平买卖,经营者诚实信用,不弄虚作假欺骗顾客,不哄抬物价,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市场经营户违章违法率低于10%。4.严把入市商品质量关。市场主办者应与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订立入场经营合同,约定上市商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的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产品。并约定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指导场内经营者对入市商品进行索证、索票,对重点商品建立购销台帐。在经营活动中无欺诈消费者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发生。

5.场内环境整洁,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市场开办者应加强对市场内各项经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过道畅通。建立消防、卫生、安保等制度和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6.提供优质服务。市场主办者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入场经营户和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定期对入场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场内“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公示市场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事项、文明经营户以及违规经营户退场名单。设置市场商品行情公布栏,公布场内商品行情,设立市场服务台、意见箱、投诉电话、复验计量器具等设施,方便消费者。

7.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严格落实国家对部分商品制定的“三包”规定,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站(点),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消费者投诉一般情况下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率达90%以上。二

十二、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农贸)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入场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100%。

2.依法经营。市场主办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市场经营管理活动。场内经营者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并按核定项目和许可经营,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应悬挂于经营场地显著位置,市场主办者应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并督促其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

3.严格入场经营户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的交易秩序。建立入场经营户资料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归档规范。场内交易做到划行归市、分类设摊,陈列整齐有序,经营者诚实信用,各类商品明码标价。计量器具由市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做到计量准确,公平买卖,不弄虚作假欺骗顾客,不哄抬物价,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市场经营户违章违法率低于10%。

4.严把入市商品质量关。市场主办者应与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订立入场经营合同,约定上市商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的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产品。并约定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指导场内经营者对入市商品进行索证、索票,对重点商品建立购销台帐。对问题商品建立退市、召回制度。设立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区并设置明显标志,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和工作室,并指定专人开展正常的检测工作。

5.场内环境达标,应急措施到位。场内基础设施达到星级文明市场标准,服务设施规范,门前“三包”达标,设有停车场所,车辆分类停放整齐有序。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垃圾;下水道无积污和异味;柜台无杂物堆积。家禽区有专用封闭场地和加工场地、有冲水设施;水产品设活鱼池,供水、排水设施良好;熟食设置封闭式营业间,具备防尘、防蝇、防污染能力。场内过道畅通,建立消防、卫生、安保等制度和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

6.提供优质服务。市场主办者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入场经营户和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定期对入场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场内“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公示市场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事项、文明经营户以及违规经营户退场名单。设置市场商品行情公布栏,公布场内商品行情,设立市场服务台、意见箱、投诉电话、复验计量器具等设施,方便消费者。

7.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严格落实国家对部分商品制定的“三包”规定,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站(点),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消费者投诉一般情况下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率达90%以上。二

十三、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考核验收共性标准

1.企业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企业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100%。

2.依法、诚信经营。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树立履约守信的良好形象。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目标地建立商品质量、计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日常管理规范,工作检查、考核到位,质量管理有效。近年未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重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

4.严把商品质量关。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商品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规定。无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国家禁止经营商品的行为。无重大消费安全事故发生。5.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服务场所的环境整洁有序,员工服务热情、文明、规范,注重员工教育培训,员工规范服务达标90%以上。

6.广告内容依法、规范,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公平买卖,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7.价格、计量行为规范。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卡,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严格依法计量、称重,定期组织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确保秤准码足。

8.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合同内容表述准确,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合同,确保合同履约到位。

9.重视安全保卫,建立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应急管理措施到位。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10.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7.支公司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篇七

2008-2011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汇报

四年来,我行业在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和市工商联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全体同仁团结努力、严格自律,先后在全省同级行业组织和工商联系统取创造了“六个第一”,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1、2010年1月20日,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新沂分会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商会成为全市第一个在县区成立分会组织的行业商会,也成为唯一一个在分会组织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行业商会;

2、为丰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式,从2010年3月5日起,我行业在全省同行业中率先成立了十大放心消费异业联盟,并先后在开元迎宾馆、海天假日酒店、中汇国际会议中心等处开展了10多场砍价会和大型团购会,效应轰动省内外,多个地市的行业组织来人、来电观摩学习;

3、2010年6月2日,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受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办委托,在徐州饭店召开表彰大会,对建材家居行业内的30家放心消费单位进行了表彰;这也是我市第一家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单位进行集体表彰的行业组织。

4、2010年7月7日,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地板专业委员会被市放心消费创建办推荐为全市行业商会中第一个开展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活动的专业委员会;

5、2010年8月30日,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副会长单位--鹏博装潢公司和菲林格尔地板徐州运营中心被推荐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试点企业;一个行业组织内同时有两家单位上省榜,这在我市是绝无仅有的。

6、我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成果被刊登在省放心消费创建网站上;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网站.放心消费栏目也于2010年5月20日开通,月访问流量超500人次。该栏目的设立,在我市行业组织中是第一家。

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全省同行业唯一

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市工商联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商会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逐步走向高潮,在暖通和地板两个专业委员会的示范带动下,全行业的420名成员全都参加了行业创建活动。2009年2月17日,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代表徐州市各行业组织接受了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督察团的检查和验收。省、市领导对我商会的创建成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3月,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被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办评为了“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行业”。这是当年全省工商联系统唯一的一家商会组织,也是全省家居装饰行业唯一的一家,在徐州市各类行业组织中排名第一。商会成员--红地球装饰和彭城五交化公司等两家创建活动试点单位也双双荣获“徐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鹏博装饰公司等

28家单位荣获“徐州市家居装饰行业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到2009年底,我商会创建活动的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全部完成,首批30家会员单位全面达标的任务如期完成。第二阶段的创建计划也已经在2010年初开始全面启动,暖通和地板专业委员会的30家会员单位率先开展了争创“徐州市放心消费示范行业”的活动。5月27日,市放心消费创建办领导先后到我商会的部分试点会员单位进行了综合督察和验收,并对地板专业委员会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也对地板安装工持证上岗培训和国家考核的办法进行了肯定。6月2日,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受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办委托,在徐州饭店召开表彰大会,对我市建材家居行业内的30家放心消费单位进行了表彰。

2010年8月30日,由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推荐地板专业委员会争创“徐州市放心消费示范行业”的申请报告,得到了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领导的肯定。徐州市鹏博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和菲林格尔木业徐州运营中心也分别于2011年3月15日被省创建办分别授予了 “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江苏省放心消费先进单位”;箭牌卫浴、大自然地板等15家会员单位被徐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授予“2010徐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6月,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暖通专业委员会和新沂市分会又各有10家会员单位获得了“徐州市家装行业放心消费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自2011年3月底止,我市家居装饰行业共有100家单位达到或通过了行业以上放心消费达标考核

验收,其中:有 26家单位获得了徐州市级以上放心消费单位荣誉(我商会20家);24家会员单位获得了行业以上放心消费单位称号(我商会会员20家),50家单位通过了行业放心消费达标考核。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一致努力,我们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任务一定会圆满完成。

二、规范行业举措全国同行业领先

为了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也为了把行业规范制度做得更加完善,2009年底以来,我商会与市劳动局、市房管局以及市工商联职教业商会开展合作,率先在全国同行业中开展了“安装工持证上岗培训和考核制度”,2010年5月,来自暖通和地板两大类别的80名安装施工工人先后接受了为期3个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操作考核,并光荣地领到了徐州市第一批由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而参加安装工培训合格的企业也全都被授予了“安装工持证上岗规范企业”的牌匾。

“安装工持证上岗培训和考核制度”的推行,在全国同行业中开了先河,先后受到了省、市两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国13个地市的同业商会来电来函,表示要来徐取经和学习;包括国家、江苏省和徐州市工商联的网站都登载了相关的消息和介绍;全国各地的20多家新闻网站纷纷转载。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达到高潮。

事实证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职能和监管机制,而且还可以提高安装工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

德,切实维护家装业主和会员企业的利益。

“安装工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制度”和“安装工持证上岗进小区制度”活动,实际上是我们在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行业市场的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推广,能够真正达到规范行业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真正目的,将徐州家居装饰行业打造成为名符其实的“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行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推行安装工持证上岗培训和安装工持证上岗进小区制度。商会将整合全体会员合力,和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协会结成共建对子,我们想象出租车行业司机的驾照一样,将“安装工持证上岗进小区”活动推行到每一个新上房小区,2、商会计划联合徐州市的三十家业主委员会,组织成立徐州家装业主维权保障服务中心,切实保障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安装工持证上岗培训制度”和“安装工持证上岗进小区制度”的优势,引导广大消费者选购“放心消费单位”所经营的商品,让消费者自己亲身体验“放心消费单位”和“放心消费品牌”所带来的方便和实实在在的效益,从而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真正深入到千家万户中。

3、为进一步将“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行业”的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引向深入,行业商会已决定:2011年内全力把暖通专业委员会打造成“徐州市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把“安装工持证上岗培训考核

制度”纳入到我市“家居装饰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动态考核之中,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和考核,对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今后,凡是不采用安装工持证上岗的任何单位,坚决不能参与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更不能参与行业评优,只有这样,才能坚定不移的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扎实地进行下去。

4、充分发挥行业商会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行业率先推行“明码实价”制度,让价格回归诚信充满曙光,给消费者吃上“定心丸”,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谢谢各位领导给予指正!

徐州家居装饰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

8.支公司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 篇八

在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贯彻落实省、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全县上下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同志们:

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全县上下扎实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工作。刚才,工商局滕局长代表县创建办对前一阶段的启动工作和下一阶段的活动安排作了一个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下面,我就我县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工作,打造 绿色宝应,放心消费 品牌,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是今年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政府将这一活动列入到50件为民办实事之中。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就我县而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狠抓农产品源头治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规范商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扩大的消费需求相比,在市场消费环境、消费安全、消费维权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个别领域、个别行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因此,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不仅是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同时也是提高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的现实需要。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1、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 全面小康新宝应 的内在要求。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县委十届二次会议上,县委明确提出了力争2016年、确保2016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个目标,是一个统筹宏观与微观、城市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与生态环境、消费环境全面发展的、以人为本的综合性、系统性目标。大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基本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一致的。在基本生存资料得到满足和初步达到小康后,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的方向,就是不断拓宽消费领域,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全面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与优化正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进展的标志之一。因此,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基本要求和基础性工作。

2、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平台。消费是人的基本需求,消费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消费环境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和健康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去年以来,国内相继发生了 欧典地板、北京苏丹红鸭蛋、上海多宝鱼抗生素残留、湖北武汉人造蜂蜜 等影响较大的社会事件,直接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县正加快由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转变,经济实力明不断增强,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能力也随之迅速提升,消费结构、消费层次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立足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开展好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让 放心消费 活动成为有效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基础平台。

3、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是建设 诚信宝应,落实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俗话说,商无信不盛,市无信不兴,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一个地区市场化、信息化和法治化水平的综合体现,反映着一个地区市场经济形态的发育程度、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法律制度的成熟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程度。近年来,我县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打造 诚信宝应,努力提升对外形象,其中消费诚信是一个重要方面。但近年来我县市场上不断暴露的消费问题说明,我们的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市场监管还不到位,需要常抓不懈,标本兼治。通过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严重、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食品、药品、农资、商品房等重要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按照建立 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 的市场监管体系的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引导经营者自律守法经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是打造 生态宝应,提升我县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相继拿到了首家国家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首批国家生态示范区、荷藕原产地保护、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宝应有机农业核心区等一块又一块金字招牌,目前正着手联合商务部下属的全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联合会共同投资打造国家级有机食品批发市场。可以说,有机食品产业是我县弥足珍贵的黄金产业,生态环境是我县最为宝贵的响亮名片。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们把这次创建活动的主题定为 绿色宝应,放心消费,目的就是通过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认证和有机产业市场培育工作,在保证老百姓 菜篮子 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放大我县的资源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明确目标,狠抓关键,大力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具有宝应特色的较为科学和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形成一批 放心消费 单位、放心消费 行业、放心消费 乡镇、放心消费 街道,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省、市 放心消费 城市之一。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创建活动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制定指标体系,加强工作指导。今天的动员大会后,就标志着我县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指标体系,把指标体系作为指导、考核、评估、监督创建工作的根本依据,按照边建边创、边创边建的原则,分阶段地实施指标体系规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并在创建实施过程中,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订整改。同时,要建立相应配套的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充分激发各地、各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以宣传教育为抓手,通过公益广告、维权宣讲、媒体报道、广场咨询等各种形式,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广泛宣传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培育放心消费文化,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激发社会大众的创建热情。县 放心消费 创建办公室要在媒体上设立 放心消费 创建专栏,向全县消费者传播消费信息和维权知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强推霸王条款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及时进行查处、曝光。创建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的着重点始终放在消费者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消费难点、热点问题上,每年为群众办几件影响广、效果好的实事上,让创建的成果惠及于民,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关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创建办下发的《宝应县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分解表》作了明确,这里我再重申一下:先行试点的一个镇和五个行业牵头部门要按照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镇、本行业的创建工作,确保今年年底达到创建标准,为明年整体推进发挥模范作用。对先行示范点,县文明办要主动参与、具体指导;宣传部门要搞好宣传造势,落实好实施单位和具体地点;西安丰镇作为先行试点镇,要为各镇的创建工作树立一个样板。工商部门要抓好安宜市场、叶挺路商业一条街、农工商超市的试点工作;药监部门要在抓好兴宝大药房试点的同时,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商贸部门在抓好餐饮协会试点的同时,加强对肉制品、豆制品等加工食品的管理,实施 放心肉、放心豆制品 工程;卫生部门要围绕放心餐饮加强对宾馆、饭店的检查,开展好 透明医疗收费、诚信医疗广告 的创建活动;教育部门要推行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创建 规范收费学校 活动;县环保局要做好查处取缔产生污染扰民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有证有照的工商经营户工作,加强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的规范管理;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和规范;文化部门要加强网吧的规范管理;通信部门要规范收费和服务。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监督作用,制定本行业行规公约,协助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各行业的管理。各级消费者协会要依法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四要突出创建主体,推行公开承诺。商品经营者是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商家的积极性,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在商界推行 放心消费 倡仪、公开承诺等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提高商家的自律意识。要大力开展 六抓 工作,即抓组织,着力提高组织程度;抓制度,逐步建立有效管理制度;抓落实,实行产品质量与价格公开;抓规范,不断丰富完善创建内容;抓创新,努力优化服务承诺内容;抓改革,引入竞争淘汰产品机制,努力力实现 三个转变,即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随意公开向长期公开转变,由重视结果向重视过程转变。

五要深入开展创建,探索长效机制。创建是手段,放心消费 是目的。要加快建立和实施源头控制机制,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努力建立起市场引导、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 安全过滤 机制,形成无缝对接的 监管链。要搭建企业信用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等级评价、分类管理等制度,实现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要整合维权网络资源,县工商、质监、农林、食品药品、卫生等部门要加快为民服务热线的协作联网,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和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能力,认真落实职能部门、企业及其他主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确保 放心消费 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是关系到宝应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备受全县人民关注。这次创建活动时间跨度长,前后历时三年;参与面广,成员单位涉及到全县所有乡镇、33个职能部门和单位、数十个行业协会;工作量大,各项目标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加强领导,加强协调,加强督查,形成强大合力,扎扎实实推进。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要按照 政府领导、部门推进、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的创建原则,着力构建部门牵头、县乡联动、条块结合的领导体系。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已成立了全县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县工商、质监等33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及检查督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具体的创建工作,同时,明确联络人,并将领导小组及联络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前上报到县 放心消费 创建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创建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创建活动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本部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始终把监管市场、规范秩序、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包括领导小组成员会、联络员会、工作例会、专题情况通报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特别要建立重点案件督查通报制度,形成完整的案件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要建立部门案件管辖权争议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协作责任制度,彻底解决部门执法交叉和矛盾问题。建立和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商品标识制度,确保出入平安。今年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要针对我县食品、药品、农资等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2次以上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要加强督查,保证工作成效。要建立目标考评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强化检查督促,强化跟踪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县 放心消费 创建办公室要对照上级要求,将创建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分发到各乡地、各部门、各行业,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职责、定进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做好创建活动的跟踪督查工作,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乡镇、部门和成绩突出的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对目标任务完成不达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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