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管理规定

2024-06-16

留样管理规定(7篇)

1.留样管理规定 篇一

产品留样考察规定

1.目的:建立一个留样考察制度,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的稳定性。

2.范围:所有本公司产品。

3.责任:QC 化验员。

4.内容:

4.1 化验完毕,由签署产品合格报告的化验员,按照规定的留样量留取样品(见附表),留样样品应有代表性。

4.2 产品留样考察分一般留样与稳定性留样二种。一般留样样品只留样无特殊情况基本上不考察,只有当质监部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下达考察命令。稳定性考察留样按规定进行考察检测。

4.3 所有产品均应留样。稳定性考察品种于每季分别抽取正常生产 3 个连续批号(新药品种抽取 5 个连续批号)作为稳定性考察样品。

4.4 质监部凭成品留样通知单向车间抽取规定数量样品。

4.5 稳定性考察一般以室温观察为主,质监部认为有必要时可选择高温高湿条件进行加速试验,加速试验通常以40℃恒温,75%相对湿度,考察三个月。

4.6 普通药品的留样期限为四年,有效期的药品,留样期限

为有效期后一年。

4.7 稳定性考察测试间隔时间为:第一年,每隔三个月考察一次,一年后每隔半年考察一次,至考察期满为止;新药留样考察品种在 1 个月、3 个月、6 个月各考察一次,以后每隔半年考察一次,至考察期满为止。考察测试项目除按质量标准全部检验外可另增内控项目,加速试验的考察方案,另行制订。

4.8 产品稳定性考察方案由质监部会同生产部制定,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质监部负责实施。

4.9 留样考察室应及时填写留样考察记录,每季度对每一品种的留样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并作文字小结,经质监部负责人审核后分别报送总工程师、生产部、销售部及有关车间。

4.10 留样考察期间,若发现样品在有效期或负责期内质量发生变化,应立即填写留样贮存期间质量变化通知单,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报告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部、销售部和有关车间,同时对变质产品留样进行复查,对查出的变质产品,应按照成品销售记录和产品批号,查明销售去向,主动予以回收处理。

4.11 留样考察期间,要认真研究产品质量情况及影响产品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暂时不

能解决的问题可作为下一步质量攻关课题。同时,要负责研究产品质量标准的指标设置和检测方法技术,为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提供依据。

4.12 用于留样考察的留样数量,一般留样考察品种,应不少于三次检验用量;质量不稳定的产品、新产品等重点留样考察品种按不少于检验数量的 10 倍量。

4.13 留样管理中应按每个样品的规定复测日,于该日之前 3天通知有关化验员,并给予足够的留样样品,做好测试前的准备。

4.14 化验员复测完毕,应去管理员处在台帐上登记、签名,保存测试原始记录归档。多余样品归还管理员,管理员再放入留样室内。

4.15 留样管理员应对留样室的留样程序、清洁及留样样品的使用与收回负责。

2.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二

一、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二、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三、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 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0-10C,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四、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五、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3.食堂食品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三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2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尝试,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尝试,教师陪餐并按《食堂食品食品留尝试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三天中午)。

4.留样观察制度 篇四

1.目的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期限、留样方法及使用、废弃等各项管理制度,为产品质量稳定性提供依据

2.范围

2.1所有成品、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

2.2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认为有必要留存的样品等

3.职责与权限

化验室负责留样并观察。

4.内容

4.1QA经理选任留样管理责任人(以下称“责任人”)并赋予其任务和责任。

4.2责任人登记留样台帐,进行留存样品管理及留样的检验及留样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并准确、真实地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4.3责任人始终维持留样间的清洁,留样设施不得影响样品质量,责任人应定期记录贮存条件(温度、湿度)及贮存状态,有异常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4.4留样数量

4.4.1成品留样应满足留样期间所有检测的需要。

4.4.2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以全部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的两倍为准。

4.4.3半成品的留样数量一般以主要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为准,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4.5留样方法

4.5.1留样分重点留样和一般留样两种。

4.5.1.1 重点留样

----除每批正常留样外,每月重点留样一批,作为考察样品用

----新产品试产前头三批应做留样观察

----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应做重点留样考察

编号:xxx/QC-07-2010

4.5.1.2一般留样

----生产正常

----稳定的产品

4.5.2由化验室向车间发放留样通知单,派专人抽样。

4.5.3样品按包装或摸拟包装状态贮存,按不同品种、生产批号及生产保管,便于查找。

4.6留样的检测

4.6.1所有产品的留样,均应按照内控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测。

4.6.2一般留样只做感官检验、理化检验。

4.6.3留样的检测频度为首次、3、6、9、12、18、24、36月。

4.7留样期限

保存到有效期限或使用期满后一年为原则,但技术中心质量处认为必要时可增减留样时间。

4.8其他留样使用情况

4.8.1处理用户投诉时,为分析投诉原因的试验。

4.8.2其它由技术中心质量处许可使用时。

4.9留样的销毁

各生产批次的留样,在期满后,自留样柜内取出,在QA人员现场监督的情况下予以焚烧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

4.10记录的保存

留样的管理记录保存到留样保存期满后一年。

本标准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提出

5.食品留样操作规范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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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14-11-26 23:26:00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菜肴,需由专人采留样品1份。

1.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2.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4.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5.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h,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

6.25、食品留样卫生规范 篇六

1、目的

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安全,预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实施食品留样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食堂后厨工作全体人员

3、职责

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品留样专项工作,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并对留样工作承担管理职责。

4、具体规定

4.1、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菜肴,需由专人采留样品1份。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4.2、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4.4、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4.5、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4.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h,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

4.7、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5、纠正措施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附件

7.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篇七

1、餐厅为顾客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餐厅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无关的其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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