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和养老保险(共14篇)
1.退休金和养老保险 篇一
关于开展201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和企业离退休、退职、遗属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确保离退休、退职及遗属人员养老金安全及时发放,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201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和企业离退休、退职、遗属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认证时间
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
逾期未按照要求进行认证的,将停发相关待遇,待认证后再按要求进行补发。
二、认证方式
1.人脸扫描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登录梨乡莱阳网(http://)政务公开—部门最新公开信息—右上角搜索栏里输入“认证”,点开第一个通知,也可关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看通知。具体操作为用手机端浏览器(不可使用微信二维码扫描功能)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身份认证APP(只限安卓智能手机下载)。在系统中输入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按照语音提示完成相应的动作,直至系统显示“认证成功”即完成2018身份认证。
2.异地协助认证。居住烟台其他县市区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也可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离休证》、《退休证》、《退职证》或《遗属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居住烟台市范围外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也可登陆梨乡莱阳网(http://)下载《异地居住退休退职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根据认证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或经办专章)后寄回。《异地居住退休退职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在通知左下角。
3.现场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本人(不包括离休人员及遗属),携带本人《退休证》、《退职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企业离退休、退职及遗属人员携带本人《离休证》、《退休证》、《退职证》、《遗属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人社局6号楼一楼人才市场进行现场认证或本 人携带上述证件就近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现场认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居住莱阳市本地行动不便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可由其家人到居住地社区或居住地村委会开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明》。携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送至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号楼二楼服务大厅19、20号窗口。
附件: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明》格式 2.市社保中心解答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热点问题
3.身份认证手机APP操作说明
莱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明
兹证明xxx是我社区(我村)居住人员,身份证号码:xxxxx,住xxx小区(本村)x路x号,现健在。儿女姓名xxx,联系电话xxxx。
莱阳市xx社区(村委会)
xx年x月x日
附件2:
市社保中心解答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热点问题
1.国外居住或探亲人员如何办理资格认证?
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到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并填写资格审核表。领事官员审核认定后,在表上加盖使领馆印章(设有领事部的使馆可使用领事部印章)。资格审核表需邮寄至社保中心。
2.住在国内烟台以外的人员如何办理资格认证?
认证人员可登陆梨乡莱阳网(http://)政务公开—部门最新公开信息—右上角搜索栏里输入“认证”,点开第一个通知,在通知的左下角下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本人持身份证和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就近的街道办事处办理认证,资格认证表需邮寄至社保中心。
3.不做认证如何处理?
未在认证期限内进行资格认证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文件规定,社保机构暂停支付其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对象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经审核符合继续领取养老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恢复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待遇。
4.冒领养老金的后果?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可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 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附件3:
身份认证手机APP操作说明
2.退休金和养老保险 篇二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口平均寿命延长, 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之前我国的养老保险运行双轨制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 而退休金却是企业退休人员的二倍。这种收支上的不公平是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相背离的。养老金计发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 由于统筹基金长期占用个人账户基金, 而个人账户仅仅是记账, 形成了“转轨成本”“隐形债务”。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增大, 财务长期可持续性支付能力紧张, 为了保障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阳光健康地发展, 在寻找改革突破口时就需要修改养老保险制度参数, 即降低养老金替代率, 提高缴费率, 提高退休年龄。我国缴费率相对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偏高, 企业负担过重, 不适合再提高费率, 而考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 我国总体的养老金替代率并未达到预期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 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国的人均寿命增长, 而通过对比国际养老保障先进水平的国家, 我国的退休年龄偏低, 而如果延长退休年龄达到5年, 将在短时间内有效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 使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制度上的过渡与革新。
二、延迟退休的负面舆情
(1) 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2年6月提出了“延迟退休”的解决方法以来, 引发了广泛的社会探讨, 一时间民众怨声载道, 负面呼声四起。有人说延迟退休对民众来说是一场灾难, 虽然有失偏颇, 但也反映了老百姓的一些心声。在腾讯新闻关于延迟退休的回帖中, 绝大部分网友都反对, 提到最多的是就业问题, 工会界称延迟退休或意味着每年会减少约700万个就业岗位, 可能给就业形势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还是挖掘年轻人才潜力, 这是社会保障乃至整个国家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2) 这对中低收入劳动者不公平, 中低层收入者扣除五险一金外, 实际收入不多, 面临各种各样的生活压力, 如房贷、供养老人、子女教育等。还有为数不多的下岗职工, 如企业有偿解除合同职工很难就业, 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年龄, 政策一调整, 对他们来说无疑就是雪上加霜, 是引起社会不稳的因素。
(3) 有命养社保, 没命享社保。现在, 我国公布的平均寿命是76岁, 那么接下来在不到10年的短短时间里能享受到几年国家的退休养老金呢?而对于交了几十年养老保险的人来说, 又何谈公平呢?
三、延迟退休实施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条件
我国退休年龄延迟的主要原因是人的寿命延长、受教育程度提高, 特别是劳动力供求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也有减少性别差异的原因, 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的手段, 所以应该顺应民意和民情, 加强政策目标的可实施性, 政策内容充分、完整, 有可操作性, 政策原则符合公众预期、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从而增加社会正能量。
为配合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顺利实施, 建议奠定一定的社会基础, 包括制度改革, 并与延迟退休政策同步进行。
(1) 2015年,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进行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率为20%, 个人缴费率为8%, 从而在制度和机制上化解了“双轨制”矛盾。
(2) 在我国已经完成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后, 由省级统筹迈向国家级统筹将是体现公平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将化解由地区差异而带来的养老金水平的差异, 使养老金水平更趋于合理。
(3) 针对我国现在退休政策的年龄差别, 适当延长女性工作者, 尤其是具有高学历、高级职称高级白领的工作年限, 延长如女性医生、学者、教授等职业的职场生涯。考虑女性的生理特点和承担人口再生产的重要社会功能, 进一步延长产假假期, 使延迟女性退休年龄与延长产假同步进行, 并相应由生育津贴基金补充延长产假期间的误工工资。
(4) 建立退休年龄约束激励机制是延迟退休政策得以具体实施的重要条件。退休年龄作为在职劳动者贡献时间长短与退休享受待遇的权值, 可以适当增加最低15年工作年限的约束与最高退休年龄的弹性激励, 进一步完善和修改我国养老金计发办法, 增加延迟退休或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权值。
(5) 进一步严格制定提前退休的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 减少因提前退休造成的社会不公平。
四、结论
总体来说, 随着延迟退休离我们越来越近,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们要广泛争求民众的意见, 加大宣传力度, 使民众科学辩证地看待延迟退休, 进一步制定延迟退休的具体方案, 兼顾以民众为主体利益的多方利益群体, 建立科学的生产关系, 有效完成社会养老保险的持续改革, 继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
2016年3月, 工会界以《积极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政策”实施》为题在政协委员大会上进行了书面发言, 延迟退休会对就业形势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目前来看试行弹性退休制度, 应以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为基础, 采用渐进式、差异化的退休年龄政策, 对不同类型的劳动者, 如不同工种、学历、职称、性别等采取不同的差异化管理的退休政策, 更好地满足民众多元化的需求, 最终使人民接受并从中获得实际利益, 国家繁荣稳定。
参考文献
[1]梅琼, 迟文铁.我国养老金缺口成因及对策分析[J].经济论坛, 2010 (9) :54-56.
[2]弹性延迟退休不能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J].人民论坛, 2012, (13) :71.
3.没有“退休金”古代也能养老 篇三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明朝以前,一般致仕的年龄为70岁。明朝起,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只要年满60,就鼓励退休。
对于古代普通百姓来说,养老以家庭养老为主,一家之内,晚辈有不可推脱的义务,而国家也有相应的政策法规。
周代开始出现初具规模的养老制度,对于如何养老规定得也很详细。首先是饮食方面,据《礼记王制》,5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细粮;6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肉,那时肉是很珍贵的;70岁以上的老人,要在他们的饭食中增加副食;80岁以上的老人,要让他们吃些珍馐美味;对90岁以上老人,考虑到此时行动多有不便,因此要在床前伺候饮食。当然,这样的规定主要针对王公贵族,对普通百姓来说,保证吃饱就很不容易了。
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
汉朝,推行“以孝治天下”,对养老问题更加重视,推行了一套特殊的优惠政策,也推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
孤寡老人到市场上做买卖,规定免缴纳租税。酒是国家专卖品,为了照顾孤寡老人,政府允许孤寡老人开设酒店卖酒。为确保养老制度的落实,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即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暴尸街头。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也是重罪,子女杀父母或祖父母,即使没有成功,也要被判处弃市之刑,殴伤长辈者同样要受弃市之刑。
汉朝最让老人有尊严、觉得幸福的地方,应该是发放“老年证”。当然,这种老年证不是今天这样的小本子,而是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
到了唐代,唐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出远门,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这样规定,是为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较好地解决了“空巢”现象。
此外,唐令还规定了“补给侍丁”制度。其内容是,对8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为他安排一个照料的人,90岁以上的安排两个人,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人。
唐代甚至还有“精神养老”一说。当时,流行一个名词叫“色养”。所谓“色养”,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不色养公婆,甚至可以成为休妻的理由。唐睿宗时的鸿胪卿李向秀就以妻子不能色养婆婆为名,毫不犹豫地將妻子休掉。
宋、明、清三代都规定免除老人子孙的赋税。《大清律》还规定,子贫困而无法赡养其父,导致父亲上吊自杀的,要按照过失杀父的刑罚,判处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为保证老人有子孙养老送终,北魏首创存留养亲制度,并沿用至清代。存留养亲是指犯人的直系亲属年老,但家中没有其他人可以赡养老人时,对于非犯十恶重罪的犯人,允许他们通过一定的程序得到从宽处罚,流刑可免发遣,徒刑可以缓期执行,让他们留下来照料老人,等老人去世后再继续服刑。
中国古代的养老以家庭为主力军,但国家绝不是仅仅制定了一些政策法规就袖手旁观了,国家养老也是古代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个朝代的养老方式各有千秋。
建养老院,起源于南北朝时期,高寿皇帝梁武帝萧衍在都城建康创办了“孤独园”,用于收留、赡养孤苦老人。真正让“养老院”流行起来的是宋朝,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的黄金时期。
到了明朝嘉靖年间,京城除了加大养济院的数量与规模,还定期轮派官员进行督查,看贫者和老者有无饭吃,有无制度上的弊端。
4.退休金和养老保险 篇四
网免费公文网
对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和建议2010-06-29 18:37:53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对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和建议对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和建议(2)
目前,我区在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有万人。自从去年7月1日,我市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以来,截止今年十月底,已有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我区47个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随着纳入工作的逐步深入,将有更多的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变成“社会人”。同时,伴随着社会进步,“空
巢”现象越来越普遍,据统计,我区退休人员中“空巢”家庭已占退休人员家庭的40%多。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日益弱化,退休老人特别是高龄退休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他们的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由此产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以家庭养老为核心,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通过专业化服务实体,为居住在家的退休老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不再是企业的退管机构,而主要是
来自社区的照顾。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意义
1、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今后企业工作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都将与企业分离,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就是企业退休人员的聚居地、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退休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
特点,而且还能给企业退休人员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是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举措。
2、实行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弥补和更新。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另一方面,也给退休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一双儿女要赡养四位老人,日常照料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果没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他们很难继续提供这种照顾。而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熟悉的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老。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的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和服务形式,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快乐生活。
3、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大量增加的照顾需求,其养老规模和能力又显得严重不足。目前,我区现有各类老年公寓16个,床位1024张。相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每百人只有2张床位。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同时,机构照顾比较高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受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对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专家指出,容易造成社会疏离、习惯性无助等问题。因此,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4、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让退休老人享受舒适安
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新时期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完善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娱乐和健身活动,在尽量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的同时,也尽可能地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使退休人员既能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克服脱离企业的孤独感和不适应,又能在宁静、舒适的环境下安度晚年。
三、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面临的困难
5.养老保险退休金如何计算 篇五
1.如何计算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100元 过渡性养老金包括两部分,其中100元是人人都享有的;其余部分只有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退休时才发给。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缴费年限是什么?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月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之前按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3.缴费指数是什么?
缴费指数分为视同缴费指数和实际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对应于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水平;实际缴费指数对应于实际缴费期间的缴费水平。缴费指数越高表示缴费水平越高。
月缴费指数=月缴费工资÷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与全部月缴费指数加权平均就是平均缴费指数。
4、养老保险领取地原则
6.退休金和养老保险 篇六
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养老保险改革,提前退休还是延迟退休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退休年龄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 【编者按】
劳动者多少岁退休,这是一项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有论者提出可以靠提前退休来缓解就业压力,但也有专家从确保养老金安全的角度主张延迟退休。
是养老保险改革,提前退休还是延迟退休着眼长期利益还是短期效果,是立于微观立场还是选择宏观角度,得出的将是完全不同的结论。《第一财经日报》采访了持有不同观点的四位专家,以呈现有关退休年龄的政策辩论。
■甲方: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
鼓励提前退休缓解大学生就业难
大学生就业所面对的最大理由是岗位需求不足,当前可以考虑提高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自然减员的速度,以吸纳一部分大学生就业。从理论上讲,我们应该用较高学历的大学生来替换目前较低学历的在职人员。
提前退休并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是对所有单位用人都适合。我认为应该以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为主,由国家制定激励性政策,一方面提高养老待遇,激励在职职工提前退休,另一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多招大学生。
我们最近的研究还发现,55岁以上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率近5年来有明显上升,这说明中国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相比偏低。这部分人退休之后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冲击了就业。所以与加快自然减员相配套的是必须进一步提高养老金待遇。
当然提前退休也是有成本的。因为提前退休的职工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所以用人单位需要负担这个时间差之内的生活费用。
通过提高自然减员的速度,通过激励性政策,让一部分劳动力退出市场,这也是民生开支。这种开支投资于人力资本,有助于提升用人单位的效率。所以政府也应该对此承担一部分补偿费用,其实这部分钱并不需要很多,但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社保和就业有时候是一对矛盾,从欧洲的经验来看,社保经常阻碍就业。研究社保的人从预期寿命延长以及基金平衡的角度会主张延长退休年龄,这是有道理的,也符合国际趋势。但从长期战略选择来看,还是应该就业优先,如果没有就业,社保就成为无源之水。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展新——
提高退休年龄的条件不成熟
国外特别是欧洲,劳动力市场参与水平不太高、养老金严重失衡时,最有可能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改革。但中国有着不同的背景。目前中国并不是劳动力短缺,养老金还有调节的空间。
如果中国现在提高退休年龄,比如提高到65岁,那么60~65岁这一群体找工作就更难了。
在劳动力就业如此紧张的情况之下,老年人推迟退休对于青年就业也有影响。在非常市场化的行业,他们会和年轻人一起找工作,而在非市场化的行业,比如机关事业单位、电力、银行等大型国有企业,提高退休年龄之后给新人腾出的位置就更少了。
我认为当前提高退休年龄的时机还没有成熟。当前养老金的收支状况还不是很糟糕,还可以把大量农民工和非正规就业者吸收到这个制度中来。而且更重要的,中国养老金并非独立运转,各级财政都可以拿钱出来补充养老金。
当前法律对退休年龄规定最不合理之处是,男女退休年龄(指工人)相差了10岁。
男女不同龄退休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公平的,男性退休晚贡献多,由于预期寿命短,总体拿的也少。而女性由于退休早,每个月拿的也少,也是不公平的。
我认为,如果就业形势好转,可以分两步走,把男女同龄退休先缩短解决了,然后再考虑延长退休年龄的理由。第一步对养老金也是有作用的,女性已占到了总人口的一半,提高她们的退休年龄也可以改善养老金的收支。
■乙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丽宾——
提前退休带动就业的效应不明显
如果要缓解就业压力,提前退休不是好办法。以前我们也曾实行过提前退休,当时主要针对国企的富余人员,政府把提前退休作为减员增效的手段。但由于带来很多理由,提前退休被叫停了。
当时虽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提前退休标准,但实际上很多单位口径扩得太大,甚至有人35岁就退休了,他们其实并没有退出劳动力市场,而且由于很多企业补偿金没有发放到位,这部分人生活没有着落,政府还要对他们进行低保救助,所以提前退休不仅没有起到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实际上增加了社会负担。
虽然现在就业形势严峻,但提前退休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因为它只是用一部分人替代了另一部分的岗位,而没有创造新的岗位。而且劳动力并不是同质的,老年劳动力和青年劳动力不可以简单替代。
用人单位出于劳动生产率的考虑可能普遍倾向于用年轻人,所以支持提前退休,而研究社保的人出于基金安全考虑,则会主张延迟退休年龄。我认为提前或是延迟的时间都不成熟,当前并没有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维持目前状况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
提高退休年龄可巩固养老金制度
劳动力就业和退休年龄政策选择,站在长期宏观的角度和站在短期的微观的角度来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就要看政府是站在那个角度作选择。
从制度长期的可持续性出发,必须调整赡养比。这是个“跷跷板”的游戏,一边是年轻人,一边是老人。如果不延长退休年龄的话,则或是加重在职者的负担,或是减少退休者的收入,而这两种结果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只能选择提高退休年龄。
就业和退休年龄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从来没有理论和实践证明,提前退休能够推动就业,而且从长期来看,提前退休对劳动力的挤出效应大于挤入效应。
几乎所有支持提高退休年龄的人都主张渐进的改革,即每年只提高一点,10年或是20年之后,达到提高到65岁的水平。由于每年只提高一点点,所以对于就业冲击并不会很大。
7.养老金对退休行为的影响 篇七
个人的退休行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养老金势必是因素之一, 养老金除了直接影响退休行为之外, 还与其他因素共同作用产生不同的结果。一般而言, 养老金计划会使退休年龄提前。养老金的计划类型和覆盖率会直接影响退休, 但养老金计划通过与个人的偏好、性别、经济因素、婚姻、教育水平共同作用则会产生不同的退休行为。
一、不同的养老金计划类型
不同的养老金计划对退休行为的影响。养老金计划有两种基本模型, 即缴纳确定制 (DC) 和给付确定制 (DB) 。缴纳确定制是企业在每个支薪期, 向员工的养老金账户提供一定的保险费, 账户中的钱被投资于某类生息债券。当员工退休的时候, 账户中的基金一次性转移给员工, 或者按年向员工支付特定数量的费用直至员工死亡。给付确定制下, 无论基金中的数额有多大, 员工都得到确定的收益。雇主负责补充基金所有的不足, 也同时获得所有的收益。
在缴纳确定之下, 一个人的工作时间越长, 其基金的预期价值就越多, 其养老金的价值是随退休年龄而递增的, 这可能会导致员工退休年龄的退后。而在给付确定制下, 养老金福利与退休年龄的函数关系呈现出倒U的形状, 也就是说推迟退休会导致预期价值的减少。因此员工会选择在其价值最大化的那一年退休。
二、养老金覆盖率
在探讨养老金覆盖和退休年龄的关系时, 笔者采用了Mitchell&Fields (1984) 模型。V代表终身薪酬的现值, L代表退休期间的年限, T代表死亡年龄, R代表退休年龄, Y代表终身收入的现值, P代表养老金福利的现值, 工人按照效用U (V, L) 最大化的原则选择退休年龄, 时间约束是L=T-R, 预算约束是V=Y+P。研究的数据来源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退休历史调查RHS (retirement history longitudinal survey) 。选取1969年 (起始调查年度) 58至63岁样本, 随后每隔两年调查一次直至1979年。采取的数据有三年的间隔期, 使不同年份变化的影响减少到最低。样本分析包含在私有部门工作很长时间的人。考虑下列工作是否被私人养老金覆盖:1969调查开始时的工作, 在此之前的工作, 最长时间的工作。养老金的影响因年龄和测量劳动力供给的尺度不同而不同, 为避免仅用一个尺度衡量, 四种标准被应用:个人是否不工作、是否全职工作 (每周多于35小时) 、是否职业工作 (持续十年以上) 、每周工作小时数。58至61岁男性、62至64岁男性、64岁以上男性的劳动参与率和在四个尺度上的表现是不同的。研究表明, 养老金覆盖可能引起提前退休, 也可能引起推迟退休, 视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综合影响而定。养老金覆盖带来50至64岁人更高的劳动力供给, 对62至64岁人的影响不大, 使65至69岁人劳动力供给减少。若假定养老金覆盖部门的总薪酬高于未被覆盖部门, 则对养老金覆盖部门的工人而言, 推迟进入养老金部门会导致中年以后劳动力供给的增加。若两种工作的总薪酬一致, 劳动力供给则与进入养老金部门年龄无关。
三、个人对收入和闲暇的偏好
微观经济学中的收入-闲暇选择理论, 主要描述个体消费这在一定收入水平条件下, 如何分配工作和闲暇现实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养老金的分析中, 认为劳动者效用随着收入的增大而增大, 劳动者转而增加了对闲暇的偏好。因此, 获得养老金的员工会减少工作时间的供给, 选择提前退休。美国学者的研究表明, 近几十年由于人们消费更多的闲暇, 这种可能的高产出被抵消了。在过去的30年里, 一种新的闲暇消费模式在一些西方国家出现了。这种模式就是早退休——人们在远不至于因年老而不能工作之前就退休。早退休表示的是由于缩短了雇员的工作寿命而增加了闲暇的消费。
四、性别
性别对退休行为往往有很大的影响, 那么养老金如何通过性别来影响退休行为呢?在英国的一项调查发现, 在DB计划下男性工作超过60和65岁、女性工作超过55岁的可能性低于在DC计划下。事实证明, 与男性相比在DB计划下选择在55-59岁之间退休的女性在D C计划下会更倾向于工作超过60岁。也就是说在DC计划下, 女性更倾向于推迟退休。为什么呢?一般而言女性退休前的工资水平低于男性, 同时女性的退休金的替代率也低于男性, 而在DC计划下没有对推迟退休的隐形惩罚, 退休越迟退休金就越高, 在这种情况下, 女性的替代效应要大于男性, 因此女性在DC计划下更倾向于推迟退休。
五、经济状况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 个人的实际养老金收入和工作总收入收入将会减少。如果养老金不随着通货膨胀而调整, 60岁时7%的通货膨胀率将会导致其有生之年养老金价值44%的减少, 14%的膨胀率将会减少62%的价值。养老金的减少将会促使推迟退休。工作收入的减少对工作时间既有正效应也有负的效应。养老金与工作收入的效应相累加, 可能会推迟退休。
参考文献
[1]、爱德华·拉齐尔.人事管理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8.殷实家庭的退休养老规划 篇八
48岁的江女士在某事业单位上班,每月工资收入3500元;在国企做高层管理的丈夫每个月有8000元的工资,女儿每月也有3000元的工资;家里每个门的各项支出10000元左右。女儿已婚并育有一子,1岁左右,江女士每月还要补贴孩子一些费用,大概2000元。
说起这种家庭,大家都认为江女士一家应是衣食无忧,富足有余,可偏偏江女士一家就是没存到什么钱,银行存款几乎为零。
江女士这几年把绝走部分资金投资到房地产方面,而其他方面的投资则从未涉足。2005年,她买了一个16平方米的铺面,总价约34万元;同时还购买了陵处夹层21平方米的铺面,总价约39万元。在近4年的时间里,不仅夹层的铺面一直闲置租不出去,一楼的铺面也只能收到每月700元的租金。
此外,江女士还在北京市区买了一套85平方米的小高层住房。由于地处海淀医,又紧靠大学,因此这处总价100万元的房产不仅买得比较划算,而且立马就租了出去。现在每月都有3000元的租金汇入她的账户。
目前她伤神的就是想如何将自己投资的多处商铺盘活增值,同时,一家人也并未在保险方面有过任何计划,夫妻两人退休养老该如何筹划,更让自己担心。
资产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江女士银行存款及其他投资性资产几乎为零,家庭资产全部集中在房产上,共207万元,家庭没有负债。江女士家庭固定资产占比过大,资产过于集中,固定资产变现能力弱,流动性不足,家庭短期偿付能力弱。
2、收支情况分析
江女士夫妻二人收入稳定,而且每月还有不少的房屋租金收入。但家庭日常开销较大,现金流出量很大,年支出收入比例高达14.4/18.24=0.79,表现金净流入只有21%,也就意味着江女士家庭的现金大部分没有沉淀下来形成固定的存款,因此江女士总感觉没什么钱,银行也没啥存款。
3、房产情况分析
经过几次投资置业,江女士目前有两处商铺一处住房均作为投资使用,但商铺出租情况不乐观,不仅夹层的铺面一直闲置租不出去,一楼的铺面也只能收到每月700元的租金。如何盘活投资不当的商铺是一和值得再点考虑的问题。
家庭资产结构单一,家庭资产过下集中有一定的风险。
4、家庭保障情况分析
江女士和先生分别在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有基本的社保,但没有任何商业保险。没有完善的保险规划是不行的。建议江女士和先生购买部分投资分红型寿险和重疾险,提升家庭保障能力。
理财目标
1、盘活商铺,实现资产的有效增值。
2、合理规划,为退休养老做好准备。
3、构建完善的家庭保险机制,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理财建议
1、建议出售投资不当的商铺,获取更好的流动性。
房产属于不动产投资,江女士投资的商铺一直没有取得收益,属于闲置资产。不但没有产生有效的资产增值,而且影响了家庭资产的流动性。
针对此种情况,有两种可能选择:其一是关注求租信息或借助房产中介,尽早将闲置的夹层商铺出租,就算租金低于正常水平,也比闲置好,这样的优点是既可以取得少量收益,又可免除变更投资的交易成本,该商铺虽效益不好,但持有等待升值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缺点是没有解决家庭资产流动性问题;其二是在剔除交易费用后以较最初购入价不亏或略有盈利的价格出售夹层商铺,投资于金融资产,既可增加家庭资产的流动性,又可迅速盘活投资不当的商铺,化解集中投资风险。
如果出售,建议首先考虑出售没有产生任何收益的夹层21平方米的铺面,收回的资金约40万元留足家庭备用金之后,投资于收益稳定、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在适当的时候,再考虑出售16平米商铺。
2、适当削减开支增加储蓄计划,为退休养老做好准备。
江女士和先生均有稳定的收入,但现金流出量较大,年支出收入比例高达14.4/18.24=0.79,每年能够留存下来形成储蓄的理论比例仅21%,若剔除一些不定期支出,储蓄比例还会进一步降低。
拥有一定家庭资产的中年人,适当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是应该的,但在家庭现金流动性较为紧张时期,可以考虑适当削减开支,将家庭开支结构进行分析,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通过合理安排,预计家庭年节余额可达到5万元以上,至退休时(假设江女士55岁退休),可新增积蓄35万元左右,加上用出售夹层商铺的资金进行的投资已有近50万元的金融资产与两处房产(现值134万元),每年的投资收益与房产租金收入加上退休工资,足够支持夫妻俩有个安逸富裕的晚年生活。
在考虑流动性因素后,可将目前持有的活期储蓄部分购买货币基金,既保证流动性又获得高收益。通知存款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目前有部分银行开通了自动通知存款功能,兼具了资产的灵活性与收益性;债券基金、银行理财相对比较稳健,风险较低,是平衡性资产配置的重要选择;期缴型保险产品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保障。
3、合理规划,构建有效的家庭保障防火墙
由于江女士家庭基本没有商业性保险,夫妻二人即将面临退休,因此建议购买部分理财投资型保险作为基础。目前市面上的分红型、年金型、万能型寿险均适合养老保障需求,建议江女士选择购买以万能寿险为代表的储蓄增值型保险作为基础以解决后顾之忧。相比其他险种,万能寿险不仅可以实现“保本保收益”,还能够让客户资产保持增值。如中航三星家旺A(万能型),保底收益2.5%,月月复利,扣费也比较透明,该产品属于趸交产品,产品期限7年,正好江女士55岁退休时可以支取。
9.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 篇九
根据《关于解决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截至12月31日,男60周岁(含)以上或女50周岁(含)以上,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办理了正式录用或招收手续,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且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龄人员应自申请参保之月起向前按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即180个月),补缴时间最早不超过1月。
记者从相关部门得到回复,《通知》中所指“本市城镇户籍”,不包括“蓝印户籍”。另外,“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办理了正式录用或招收手续,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且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指的是曾在本市或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办理了正式录用或招收手续,后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相关管理规定被开除、除名或自动离职,连续工龄中断且未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所以像李女士这样的情况,无法在津补缴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
10.延迟退休,退休后如何领取养老金 篇十
大家都知道,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交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但是,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所以,延迟退休政策出来后,未退休这批人的领取年龄一定比已开始领取这批人的年龄大。
还有一点要注意:虽然15年后可以停交,但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更多相关内容,请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
延退方案预计出台
中国经济周刊讯: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召开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基于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提出的延迟退休政策,将分三步走:一是在实施上会小步慢行、逐步到位。比如每年往上调几个月。二是区分对待,分步实施。比如会选取现在退休年龄相对较低的部分岗位开始。三是会在之前做及时的公告,也会在方案出台前广泛地听取和征集意见。此前,在7月13日召开的20二十国集团劳工就业部长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预计今年出台。
更多相关阅读:2022年延迟退休方案正式实施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所所长金维刚27日在北京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将在明年正式出台。出台后会有五年左右的过渡期,或到2022年正式实施。
金维刚是在当天举行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在论坛演讲中,他表示,“十三五”时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去年改革方案出台后,还没有正式实施,今年将会正式实施。
他表示,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要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和法定人群的全覆盖。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计可以把5000万人纳入到这个体系里,包括3800多万在职和1500多万退休人员。
对于延迟退休政策,金维刚表示,由于目前退休年龄偏低,要适度的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实现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的办法。这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各类群体差异比较大,应该坚持以人为本,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情况,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尽量稳妥。
延伸: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引发的劳动纠纷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获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享有的一项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履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这类劳动纠纷案件时,应按纠纷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劳动合同中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而拒不交纳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教育企业行政领导,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并裁定企业行政负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义务。
(二)劳动合同中未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指明劳动合同的不完善之处、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及由此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并裁定企业应在一定期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补交养老费和滞纳金。
(三)企业以谈判时未讨论须承担职工养老保险费为由,拒不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明确指出,谈判时未涉及该项内容,并不能免去其法定义务和责任,企业仍有交纳职工养成老保险费用的义务。
(四)企业在职工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补回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清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裁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要求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坚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裁定其承担因不履行劳动合同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违约金,但不能支持企业要求职工交回养老保险费的决定。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退休后如何领取养老金方法
2.养老保险退休年龄2015最新消息
3.2015年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4.年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5.2015养老保险退休年龄
6.中国新的年龄退休规定
7.如果不注意这3点,退休后难领养老金
8.社保延迟退休时间表一览
9.2016渐进式退休最新消息:提前递进式领取养老金
11.退休养老规划你做好了吗? 篇十一
这是平安的一款主打养老险产品,属于终身养老保险,被保险人可以领取养老金至100岁。领取额度采取递增方式,首年给付养老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10%确定,每给付满3次递增保险金额的0.6%。越到后来领取的年金越多,88岁时给付相当于保额的祝寿金。
这款保险有20年的保证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期内身故,受益人可以领取未领完的保险金。
年金险产品一览之五:“安裕行”
中意人寿推出的这款年金保险领取时间也较早,从缴费期满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趸缴单从第10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每年均可领取生存现金直至88周岁,合同期满再送贺寿金。
这款保险具有豁免保费的特点,若被保险人在60周岁前不幸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则可以豁免续期缴纳的保险费。
年金险产品一览之六:“金利两全”
泰康推出的这款产品,从0岁至64岁均可投保,保障期间为终身。交费开始每满三年,按保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也可以选择60周岁领取保险金额的180%作为养老金。同时终身享受双倍保额的身故保障。
也许你的工资并不是很丰厚,也许你的孩子不一定非要去出国深造,也许你的家庭不需要这么多的生活支出。可是,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你算出的数字一定会让你吃惊。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问我很多理财规划的问题,里面涉及到家庭购房、投资金融产品、保险和整体家庭财富规划等等。但是,我想问问这些朋友: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20—30年后的养老问题呢?
很多朋友会说:我们单位每个月会帮我上养老保险,工资收入不错,有一笔丰厚的存款,还有一个听话的孩子,并且在房产和金融产品上的收益也不错。而且,我还有二十几年的工作时间才退休,我用担心什么养老问题呢。
26年将花掉270万元
可是,这样真的就有保障了吗?退休后肯定会生活无忧吗?让我们先来算一算:一个普通中产家庭将来20—30年后的预计支出情况。
我的一个真实客户,现在家庭月支出4000元;丈夫34岁,月收入颇为丰厚,有两套房子:一套72平方米,两年前买的,买的时候57万元,首付27万元,贷款30万元分10年还清,月还款3257元,目前出租,月租金3800元;另一套120平方米,买时的90万元已经还完贷款,自住。银行存款:活期5万元;定期(两年期)15万元。有一个5岁大的儿子,送到了一个高档全英式托儿所,一年支出25000元。那么,他在60岁退休之前的26年里,到底要花掉多少钱?
一个月4000元的家庭生活支出,小孩子一个月的学费大概在2083元。他公司要从他的工资里扣除“三险一金”的费用是744元+1200元。而且还有月供3257元(10年),也就是说,他将来10年内:共要还贷款390840元;生活花费480000+60000元(孩子长大也要花钱)。孩子因为可以上全免9年义务教育,不用计算,这里面还有一年是在托儿所,所以还要加上一年25000元。粗略计算:他在将来10年里要花费总计955840元。
那么剩下的16年呢?我们继续算,贷款还清了,房屋变成了资产,可以算到收入里面。那他的生活应该是在768000元+192000元(应酬、朋友聚会等等杂费的增加和一些旅游的费用平均1000元/月)+802000元(孩子上个好高中3万元/1年,出国学习13万元/1年,在家等工作1年消耗1.2万元),这16年的总花费数量是1762000元。
再加上头10年的消费,他在退休前总共需要花掉2717840元。不知道你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感觉?虽然上面的都是估算出来的,可是却很符合现在大多数中产们的消费观点。
退休前必须考虑的4件事
1、预计退休后的年支出情况
一般来说,退休之后我们日常的消费还是会相应的减少。基本维持退休生活的费用占到退休前月支出的70%—75%。这样我们也就可以算出预计退休后的年支出。
2、退休后的年收入情况
这块主要是由社会保障收入,雇主退休金,补贴,儿女孝敬,投资回报和其他收入组成。这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因为估算出这个预计总收入的总年收入,就可以用上面的年支出减去这一年度的收入算出到底你退休之后的生活如何?是净值,还是有缺口。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是富裕还是窘困。
3、通货膨胀
假如平均每年通胀率是6%,如果你将你的财富置之不理,那么,12年后通胀会将你原本的100万元蚕食一半,最终的实际购买力将剩下不足50万元。
4、增加你的净值或补充你的缺口
在这一部分里就可以依据你在退休前投资的回报总和加上你退休后的回报总和来减少自己维持退休后生活费用。
如果按上面算出的退休前你的花费,你在60岁以后,还有多少钱可以维持70%的基本生活费用呢?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为自己算一下退休前需要花掉多少钱和退休后又需要多少钱。也许你的工资并不是很丰厚,也许你的孩子不一定非要去出国深造,也许你的家庭不需要这么多的生活支出。可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算出的数字一定会让你吃惊。
商业保险VS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企业共同缴纳,而且在资金不足时,国家予以补贴。个人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进入个人账户。
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社会养老保险,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而商业养老保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产品不同而有所不同。
同时,社会养老保险是低缴费低保障,但保障相对稳定;而商业养老保险是高缴费、高保障。因为和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挂钩,所以,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
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所以,它注定只能从大众角度出发,注重保障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因此其保障水平比较低,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市场行为,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以及想要的养老保障设计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的缴费水平比社会养老保险高,相应的保障水平也高。并且,用户可以灵活地选择保障程度。
商业养老保险,也可以当作一种强制储蓄的手段,帮助年轻人未雨绸缪,避免年轻时的过度消费。
此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繁多,操作相对规范和安全,能较好满足个人养老需求,是比较实用的选择。
年金险产品一览之七:“辉煌未来”
这是中意人寿新近推出的一项教育年金保险计划——由两款主险构成。承保年龄均从出生满30天至10周岁,保障至28周岁。
第一款主险为:分红型少儿教育年金保险。这款保险在孩子18-21岁的四年间,分别给孩子提供合同基本保额的100%、110%、120%和130%作为大学教育金,同时给付现金红利;在孩子年满28周岁时,给付合同基本保额的300%,作为成家立业金。
第二款主险为:投连险。这款保险作为孩子教育金的补充,可在规定范围内随时增加保费,提高理财金额。同时,这款与中意少儿教育年金保险捆绑的投连险,成为了目前市场上初始费用较低的一个投连产品。
商业保险VS企业年金
商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一样,都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
而且,在市场化投资问题上,企业年金与商业保险也具有很大的一致性。
商业养老保险是按照大数法则,采用死亡率等指标进行科学精算,以此为基础收取费用和支付待遇,按照完全的商业方式进行运作和投资,并获得经营收益,不承担强制性的社会义务。
与企业年金不同的是,商业保险属于投保人个人的一种风险防范行为;而企业年金属于一种集体行为,而且,企业年金可以享有多方面的税收优惠,在投资范围等方面的监管约束也更强一些。
《钱经》提醒:
ATTENTION
近期推出的很多年金保险都增加了分红功能,保险公司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类产品增值方面的不足,希望通过分红来弥补。不过,分红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相对较高,近几年的分红收益也难以让人满意,已经连续几年在1%左右徘徊。
12.退休金和养老保险 篇十二
自20世纪90年代, 我国开始改革传统的退休制度, 并自1998年起, 全国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规范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的运作方式。2005年10月19日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原有的运作方式加以改革和完善。2004年5月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为建立中国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和运行中国养老金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基础。
退休养老金应主要来自于国家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 以及一些其他渠道的养老金。
1.1 基本养老保险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与社会统筹并用, 资金来源于财政支付、雇主和员工缴费, 通常由公共机构管理, 对个人权益不记录或者建立名义帐户, 仅记录权益而不对个人帐户资产进行实帐运营, 实际上是用在职人员的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在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需要。由于缴费单纯表现为成本和负担, 企业的积极性很难得到充分调动, 而部分积累型的养老制度, 则会使企业将
般和个别的有机融合。企业必须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 然后适当借鉴成功企业文化的合理元素, 努力打造个性鲜明的优秀企业文化。比如日本的索尼公司和尼桑公司, 虽然都同属于日本文化, 但它们的企业文化又是截然不同的, 索尼的企业文化是开拓创新, 而尼桑公司的企业文化则是强调顾客至上。所以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在共性文化的基础上努力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特有的优秀企业文化。
2.3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必须把握工作的核心和灵魂, 突出重点
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指出, 在诸多的矛盾中一定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 同时在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必须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一哲学原理运用到具体的企业文化建设中就要求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诸要素中, 必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 把握工作的核心和灵魂, 突出重点, 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建设好优秀的企业文化。因为企业文化的内容虽然非常的丰富, 包含了企业哲学、企业道德、企业形象和企业精神等等多个方面, 这些方面在企业文化建设中都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这些方面又是有重点的。企业文化建设不能是多个方面都重点抓的, 必须要有个重点, 这个重点也就是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核心和灵魂。在这些企业文化构成要素中, 企业精神可以说是企业价值观的集中表现, 也是企业发展的最大内驱力, 更是企业员工在长时期自觉形成的特有的精神理念, 所以企业其养老金政策与人力资源政策统一起来, 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服务。从2006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 表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到部分积累型的现代养老制度的转变, 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积累养老基金的积极性, 从而促进养老基金规模的快速发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 缴费每满1年发给1%。从2006年1月1日起, 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 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 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既定退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1.2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一种属于企业雇主自愿建立的员工福利计划, 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文化建设必须狠抓企业的精神建设, 这就是工作的核心和灵魂, 是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工作的重点。
2.4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不断创新
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 所以说任何一种企业文化都会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一种成功的企业文化虽然在形成的初期是正确反映了企业成员的动机和价值取向才形成的, 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 这种文化就会也随之表现出不适应, 这个时候企业文化建设就必须及时加以发展和完善, 扬弃旧的企业文化的同时逐步创造出新的企业文化, 只有这样, 才能建设好具有鲜明特色的优秀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吴长庚.用哲学的观点指导企业文化建设[J].当代矿工, 2009, (6) .
[2]张冠男.当代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的哲学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09, (5) .[3]周婷.科学发展观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的哲学思考[J].现代商业, 2007, (7) .[4]唐征友.儒家人本哲学思想在现代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价值[J].商场
现代化, 2007, (14) .
[5]肖宁.基于哲学视角下我国企业文化的建设[J].消费导刊, 2009, (06) .可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被称为养老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作为基础养老金的重要补充, 在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过程中, 不同于一般的福利计划, 因此政府应该极力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在未来拥有企业年金的客户可能分为两类:一类是随着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的启动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另一类是某些效益好的企业员工可能拥有各类补充养老保险。
1.3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统计, 2010年底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到30.8万亿元,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高达77%。目前个人储蓄虽然可以部分的缓解国家在养老问题上的压力, 但从长期看, 并不能实现养老的目的, 反而巨额的银行储蓄不能有效地转化为长期投资, 严重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增长与竞争力的提高。
2 退休计划的建立
退休计划, 即所谓的筹集养老金的计划, 需要在对特定人的养老债务精算的基础上, 筹集资金、投资运营和支付养老金, 做到收支平衡。从养老金的积累和消耗的角度来说, 一个完整的个人退休计划, 应当包括养老金积累阶段的职业生涯设计与收入分析、养老金消耗阶段的退休生活设计与确定养老金缺口的养老需求分析以及补足缺口所需资金部分储蓄投资设计, 个人的财务规划越早开始对养老金的累积越有利。
2.1 职业生涯与收入分析
职业状况对退休计划的建立是至关重要的, 它决定了一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多少, 决定了养老金积累能力的高低, 不同的职业会有很大的差异, 我们可以根据其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 社会平均的薪酬增长的情况, 估算其目前的收入水平以及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的水平:
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 (地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缴费年限%
所谓“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指数;“本人缴费指数”为“本人当月缴费工资”除以“当月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后的历年算术平均值。根据国家规定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最低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 最高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则本人缴费指数最小值为0.6, 最大值为3。经由以上公式计算可推知, 如果没有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员工退休后其收入水平将会出现大幅降低的局面。
2.2 退休生活的设计
退休意味着职业生涯的结束, 意味着养老金开始由积累阶段转变为消耗阶段。每个退休人员可能都会有一个退休后的生活计划, 我们可以根据其目前的生活消费支出水平, 综合考虑通货膨胀和费用增长情况, 预算退休后第一年的生活成本, 并根据其预期寿命以及支出项目的调整, 推算出个人退休时点所需要的养老金的现值, 从而确定养老金的需求量。
2.3 养老需求的分析
个人的职业状况及其相应的薪酬成长率决定了其退休后可以领取的退休金的数量, 而个人的退休后的生活状况及社会的平均通货膨胀率决定了退休生活的总需求, 两者之间的差距, 就是个人该自己筹备的退休资金, 即所谓的个人储蓄养老金。
2.4 个人储蓄性投资
在国家基本养老金与企业年金不足的情况下, 个人养老金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该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投资必须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基本原则, 通过构建投资组合, 合理地配置资产, 达到分散风险, 稳定收益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个人养老金的投资范围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储蓄存款, 虽然部分的解决的养老问题, 但是却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也将成为必然, 金融产品将曾出不穷, 建立类似于美国IRAs的个人退休帐户, 对于个人养老金的积累和资本市场壮大发展很有意义。
2.5 退休计划的影响因素
退休规划的理论基础是货币的时间价值, 决定了以下因素对规划的结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 薪酬成长率。 (2) 投资回报率。 (3) 通货膨胀率。 (4) 退休金积累时间。 (5) 退休后生活时间。通过职业生涯的规划提高薪酬的成长率, 通过合理的配置资产提高投资回报率或者通过延后退休的时间, 都可以减轻筹备养老金的压力。
2.6 退休计划的其他风险
在建立退休规划的过程中, 很多因素是基于对于未来的一种预测或者假设, 而未来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预测或假设与实际情况之间产生的偏差, 将会影响到整个退休计划的精确性, 从而形成了风险,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际寿命超过平均预期寿命而产生的养老费用的来源问题。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以及物质水平的提高, 人的平均寿命在不断的延长, 由此可能产生因活的过长而造成养老金不足的风险。 (2) 医疗费用支出。个人到退休生活晚期, 由于身体素质的下降, 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疾病, 由此产生大量的医疗费用, 造成养老金被过多占用导致不足。 (3) 通货膨胀水平超出预期, 引起物价的大幅上涨, 导致养老金不足风险。 (4) 有其他意外事件引发的大笔支出, 造成的养老金不足的风险。
因此退休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 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该退休计划按照原来的规划进行。总的来说,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下, “退休计划”就是为了将来有一个舒适而有保障的退休生活, 为了避免退休后陷入困境, 退休计划越早开始越好。
参考文献
[1]刘鸿儒.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与监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
[2]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中信出版社, 2004.
[3]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13.河北省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新政解读 篇十三
“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数,经人社部分核准退休了,可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还未发布,报酬无法计较,一时难以享受”。很多退休职员城市碰着这样的题目。
对此,《关照》划定,在昔时未发布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之前,不能实时计较报酬的糊口坚苦职员,可向报酬领取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预产糊口费。预产糊口费尺度凭证最连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均匀人为为参数计较,得出的本人基本养老金。待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发布后,报酬领取地社保包办机构按划定计较根基养老金,从核准计发根基养老金之月起对预产糊口费举办结算并补发。办理了在许诺报酬发放之前,退休职工的糊口题目。
参保职工衰亡,个人账户怎么办?
“未到达退休年数衰亡的参保职员,其遗属可依法担任个人账户储备额,但长短正式衰亡的,个人账户储备额怎样担任”?《关照》也在这个题目上给出了明晰的办理方案。
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参保职员在服刑时代衰亡或得罪刑律被执行极刑的,遗属不享受丧葬补贴金和遗属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担任。参保职员因失落被人民法院宣告衰亡的参保职员,遗属可享受职工丧葬补贴金和遗属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担任。参保职员再次呈现的,应将已经发放的衰亡报酬和个人账户资金退还社会保险包办机构。退还后,退休职员补发其被停息发放的根基养老金,在被停息发放根基养老金时代国度同一陈设调解根基养老金的予以补调补发;在职职员规复参保缴费记录,补记个人账户,继承参保缴费。
同时,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参保职员衰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补贴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再必要火葬证明白,只凭相干部分隔具的衰亡证明,即可到社保包办机构治理相干手续。
提前退休,非凡工种难以明晰怎么办?
哪些职员属于非凡工种职员,怎样治理提前退休?《关照》要求,各级人社部分应严酷凭证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各设区市企业非凡工种名录的关照》认定的非凡工种名录以及经省人社部分认定的企业非凡工种名录,在2015年底前完成对切合名录企业、企业的非凡工种岗亭、非凡工种岗亭的职工在岗职员名单、在岗事变变换等信息举办全面核实,为从事非凡工种岗亭的职工成立响应的档案,并成立非凡工种岗亭职员信息库。同时,成立企业非凡工种年度传递制度,每年第三季度对企业非凡工种岗亭信息举办一次全面清算传递。
14.退休金和养老保险 篇十四
在2016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上,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发表了文章《中国经济最大潜力在于改革》。这篇文章在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这部分中提出了“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 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其实早在2015年11月“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就已提到建议研究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也就是说, 如果这项政策付诸实施, 意味着退休后的职工仍需要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 不缴费的做法将成为历史。
依照我国当前的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缴费满规定年限的, 在退休后不用缴费 (未满年限的可缴至规定年限) , 并在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上给予照顾。退休职工大多属于老年人群, 一般情况下其患病较在职时期要明显增多, 而退休后收入也降低了, 所以这项制度的初衷是使得社会医疗保险能够倾斜于患病较多的老年群体, 发挥出应有的互助共济作用, 并且在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时, 决策层考虑到当时退休人员在旧体制下的工作期间, 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以及职工和国家之间的在职低工资退休保福利的隐性契约的存在, 综合这些因素, 退休职工不需再缴费。
然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的从2009年至2015年的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 近几年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从收支比上一年度的增幅看:2015年基金收支分别比上年增长15.5%和14.5%, 2014年基金收支分别比上年增长17.4%和19.6%, 2013年18.9%和22.7%, 2012年为25.3%和25.1%, 2011年为28.6%和25.2%, 2010年为17.3%和26.5%, 2009年为20.8%和34.2%。6年中有3年支出增幅明显大于收入增幅。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 (含个人账户) 来看, 2010至2015分别为4741亿元, 5683亿元, 6884亿元, 8130亿元, 9450亿元, 10997亿元。职工医保的累计结余确实在增长, 但从2011年至2015年的结余增长率却逐渐下降, 2015年达到这几年的最低率16.37%。很明显近年来, 在医疗费用大幅增加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的影响下, 我国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逐渐存在压力。
社科院在《“十三五”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思路与政策建议》指出, 长远角度看职工医保基金潜伏着严重的支付危机。在制度要件不变的假定下, 全国多数地区的职工医保基金将在2020年前后出现基金缺口。而且在我国, 地方各省市发展水平不同且差异较大, 许多地区医保基金其实并不充足, 甚至面临医保基金“穿底”的风险, 基金结余主要在北京, 广东, 上海等发达地区, 就如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指出, 2013年全国有225个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占全国城镇职工统筹地区的32%, 其中22个统筹地区将历年累计结余全部用完。医保资金在许多地区是不堪重负的。
以医疗保险金的收支压力为契机, 在“十三五”规划建议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发文中都提出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的建议。此项建议很快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社会各层都给出了各自支持或者反对政策的观点。本文基于中立的研究态度, 仅对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这项提议中的合理性成分进行论证。
2 理论支持
2.1 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义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 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 建立医疗保险基金, 用以支付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当被保险者发生疾病风险时, 将由所筹集的医疗保险基金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损失进行补偿, 起到风险分散的作用。所以社会医疗保险的本质是以强制性原则将社会公众纳入至医保体系之下, 运用保险学的大数原则将疾病风险在参保者之间进行分散。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同, 我国养老保险的统筹账户体现的是横向风险分散, 相当于由同时期的在职者为退休者供给养老金, 而个人账户是参保者在职期间的纵向地对其个人的老年风险进行平摊, 同时老年风险具有普遍性且可预测的特点, 所以养老保险的缴费与享受是以法定退休年龄为界限的。医疗保险虽然也是“统账结合”形式的, 即横向的社会统筹和纵向的个人积累结合, 但医疗保险的个人积累与养老保险是不同的,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无法做到长久的积累, 因为医疗消费会随时动用到个人账户的资金, 而且医疗保险是每个人普遍经历却是无法预见的, 也就是说人的一生都会经历疾病困扰, 但在哪个时点是无法确定的, 所以疾病风险的发生是概率性的事件, 以在职和退休作为缴费与否的依据与医疗保险的内涵显然无法相符。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使健康的参保者和患病的参保者之间的疾病风险得以分散的平台, 其着眼点在于疾病风险, 而不是像养老保险那样以老年为着眼点, 换言之, 尽管退休老人总体医疗消费较在职时期高, 但退休者未必健康状况差, 而在职者的健康状况未必好, 所以从医疗保险的定义看, 缴费不应以在职或是退休为标准进行划分。
2.2 相关法律法规的转变轨迹
1998年12月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标志着我国职工医保正式定型, 文件中的第六模块“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中关于退休职工的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并对其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而2011年7月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的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且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若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可以看出, 职工医保制度从最初的退休人员不缴费做法逐渐演变, 在社会保险法中定为退休人员要满足医保缴费缴满一定年限后才不缴费, 若不满足, 还需缴满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所以尽管有人指出若要实行退休缴费政策, 基于依法治国方针, 应该修改社会保险法, 然而修改法律会一定程度上损害政府权威。但是从上述两份文件的规定中可以看到, 随着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 法律不可能一成不变, 随着医疗保险支出的上涨态势及老龄化的深入发展, 社会保险法的条款比对1998年的《决定》已经有了调整, 即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而且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社会保险法》的条款需要得到调整, 比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并轨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规定, 拟增设长期护理保险的, 拟对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后的规定等。可见社会保险法的修改也是可预见的。因此从法律法规演变的内在逻辑可以看出, 职工医保缴费的规定, 在逐渐转变, 那么未来出于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的需要, 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作会适时逐步启动, 例如2016年7月, 北京市就率先在其“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中提出研究退休人员缴费参保的建议。
2.3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机制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模式借鉴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统账结合”模式, 即现收现付性的社会统筹账户和积累性的个人账户。但是总体说来, 由于医疗消费的特殊性, 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还是属于现收现付制, 即以当期平衡为原则, 每年筹集的基金基本用于本年开支, 即“以收定支, 收支平衡, 略有节余”。其中个人账户的设立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项创新制度, 借鉴了新加坡的保健储蓄个人账户, 并且是作为改革的“润滑剂”而产生的。当初的设想是为了使参保职工拥有个人可支配的医保账户资金, 提高其缴费积极性和个人节约意识, 然而个人账户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比如既有过度结余造成的浪费, 互助调剂性差的情况, 也有地区政策差异导致的“长期空账”现象, 使得个人账户形同虚设。
所以通过上面的论述, 可知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收支机制仍然是现收现付性质的, 而且医疗保险的消费贯穿一生, 包括在职和退休期间。假设在该模式下, 参保的退休职工不缴纳费用, 则其医疗保险费用是由在职职工的缴费来供养的, 但在并非所有在职职工能保证在职期间完全不发生任何医疗费用损失, 所以在职职工的缴费也同时是为自己而缴纳, 所以就如一些专家所言, 他们承受了双重缴费责任, 这对在职参保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3 实践意义
3.1 有利于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人力资源流动
《社会保险法》关于退休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是要缴满规定的年限 (通常是男25年, 女20年) , 若在退休时缴费未满, 则缴满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 劳动力流动已经成为常态, 转移接续难题成为人力资源流动的障碍, 同时阻挠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尽管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社部发[2009]191号) ,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试行) 》及《社会保险法》等文件对医疗保险转接问题作出了指示, 然而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较低 (主要是地市级) , 而且各地政策各有不同, 所以当参保者跨统筹地区就业时, 仍会面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具体说来, 跨统筹地区的劳动者, 其缴费年限在实际操作中却不能简单合并或折算, 导致衔接困难, 使得劳动者尤其是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受到损失。王宗凡认为城镇职工医保关系接续的障碍实质上医保统筹基金不能转移 (这也是职工在职期间的权益积累) , 造成了地方之间医保利益关系的不平衡, 即流出方得到了由退休权益形成的基金积累, 但无需承担将来兑现退休权益的义务, 流入方则不仅没有得到该职工单位缴纳的统筹金额却要承担将来的兑现退休权益、支付退休待遇的责任, 由于上述的文件只规定了个人账户转移, 加上地方本位主义的影响, 转移接续和异地报销也确实困难重重。
若实行退休职工缴费甚至是终身缴费政策, 则无论对于流入地还是流出地, 都有退休职工的缴费, 使得现收现付性质更加明显, 则这一步将成为解决医保关系转移困难, 异地结算困难等问题的突破口, 进而能够破除这一阻碍人力资源流动的障碍, 促进人力资源流动和配置的优化, 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2 有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实现制度的大整合。《“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八大报告等文件均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1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正式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了达成“全民医保”和医疗保险资源分配的社会公平正义目标, 今后居民医保也要和职工医保合并, 最终完成“三保合一”。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均实行终生缴费, 在最终达成“三保合一”之前的合并过程中, 若实行退休老人终生缴费有利于减少不合理的“职转居”现象, 并能在未来的筹资机制上实现并轨, 有助于医保管理的统一, 减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主观不公平感。
3.3 缓解医疗保险代际矛盾, 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 退休职工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但是目前的制度是由过去的公费, 劳保医疗制度转变过来的, 在旧制度下并无基金积累, 对于这类人群, 国家所采取的不缴费政策是基于其历史贡献以及过去并不是很高的人均寿命。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形势的变化, 我国人均寿命和医疗费用水平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2015年《世界卫生统计》, 我国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寿命已分别达到74岁和77岁, 均高出世界平均水平, 截至2015年末, 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2.22亿人, 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6.1%;我国医疗费用年均增长率为14.2%, 医保支出压力很大, 人社部副部长游均指出我国退休职工平均医疗费用支出为在职者的4倍, 占参保人约为四分之一的退休职工却消耗了医保支出的65%。
所以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退休职工的不缴费做法使得缴费的重担压在在职者身上, 且由于医疗保险的现收现付性质, 在职职工的缴费既是供养自己一代又供养老一代, 承担了双重缴费负担, 是把老龄化的经济负担承包给了在职一代, 这是代际上的不公平和矛盾。实行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 是缓解代际矛盾的方法之一, 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要件之一, 即医保制度既能满足当代人需求, 也能保证下一代人的权益不受损。
4 其他注意事项
4.1 完善制度比筹集基金的意义更大
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 任何所采取措施的实质就是“开源节流”。而实行退休职工缴费属于“开源”范畴。要实现长久性开源效果, 或者是提高缴费率, 或者是将医疗保险的制度覆盖面扩大, 然而在国家降低企业负担, 调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号召下是不太现实的, 而经过2009年开始的新医改后, 我国医保制度的制度覆盖率超过90%, 扩面也无法再达到良好的“开源”效果了。这时对在制度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却不用缴费的退休职工实行缴费政策, 实现“开源”, 显然无法让人信服, 并且出于社会保险刚性需求影响, 遭到反对就并不奇怪了。
杨燕绥认为,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推行退休职工缴费甚至是终身缴费是合理的, 而且有不少国家是这样的, 但她表示对用作缓解医保基金收支压力而言却是次优选择, 最优选择应该是要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把其中不合理的“水分”去除, 否则由于医疗服务供方或需方道德风险产生的诱导式医疗消费的无限增长, 是任何资金都难以填完的。
因此, 实行该政策, 达到退休职工和在职者的责任合理分担, 符合医疗保险的权利义务对应的参保者义务, 即完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的制度建设意义比“开源”效果更大。所以应该以这点为前提, 而不是因为医保基金缺口才实行缴费政策, 不然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原则相违背。
4.2 提高政府投入, 解决隐性债务问题
要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 势必要厘清政府, 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筹资不能仅靠单位和个人, 而要开拓多渠道筹资路径, 改变目前筹资单一化状况, 更重要的是政府投入需要增加。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归根结底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的, 政府的必要投入是不可缺少的。然而我国职工医保基金需待亏空出现时, 才由财政出面来补贴, 政府投入存在一定缺位, 在财政部2015年预算中, 财政补贴只占职工医保基金收入的0.8%, 政府在医疗整体投入中的占比不到20%。所以我国财政支出结构需要得到优化, 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的财政投入, 可以看出其中的上升空间还是相当大的。
同时还要注意隐性债务问题。在1998年正式发文建立职工医保制度之前, 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是职工和国家 (单位) 间以低工资高福利的隐性契约形式而建立起来的, 即使制度转轨, 使得隐性债务显性化, 并转嫁给了新的职工医保制度, 但这份契约仍然存在, 隐性债务问题要由政府来解决。董朝晖认为, 通过制度的改革措施即“制度内消化”是无法完全解决隐性债务问题的, 而是需要注入外来资金即“制度外消化”来作为转轨费用填补隐性债务, 政府可以发行债券融资或是划拨国有资产等。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约莫30年间, 国有资产积累了近6000万亿元, 过去职工的“缴费”可以视为融进了国有资产中了。
实行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政策之前, 需要政府主体责任的体现, 厘清医保关系各方责任, 妥善解决旧制度下的隐性债务问题,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新旧问题交织,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为后续改革 (缴费为其中之一) 奠定基础。
4.3 因地制宜, 因人而异, 做好缴费设计工作
网上民意调查发现大多数人不接受退休缴保的做法, 很大程度上基于缴费造成生活负担的担忧。对此, 需要合理设计缴费方案, 使人们能够认同并接受。
关于如何缴纳, 目前社会上有不同的建议:其一, 一种建议是, 职工在职期间的医保缴费属于权益积累, 若职工退休后继续缴费, 则应适当调低医保费率来做到收支平衡。
其二,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 退休人员只是缴纳个人负担的部分, 而不是全部缴费。我国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即使是终生缴费, 但实行的是“政府补助+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无论年轻或年老。所以, 即使退休人员缴费, 其费率应最多设定为退休金的2%, 约每人每月45元, 剩余约135元需政府补贴。
其三, 建议提高养老金, 来弥补退休人员缴费增加的经济负担。退休人员就可把增加的退休金部分, 用来缴纳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这样既可以不增加退休人员负担又可以实现职工医保的开源。因此, 该建议是实行医疗保险改革和养老保险改革联动。
此外, 王超群 (2013) 等建议实行退休职工分类缴费机制:对于养老金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缴费养老金标准的退休者的缴费, 可采取由政府按照最低缴费养老金的2%进行代缴, 而对于养老金水平高于最低缴费养老金的退休老人缴费, 可采取由个人缴费的方式。
5 结论
在2016年初, 针对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观点在社会上出现了激烈的辩论, 广大网民也反对这一政策的出台。不过本文认为不少人可能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特点及所存在的问题是不甚了解的, 部分媒体也出现以标题吸引读者的“标题党”行为, 存在误导人们认识的可能性。然而结合专家学者和人社部的回应, 该项政策的本意应该是作为建立一个合理公平稳定的筹资机制的一部分, 而且处于研究阶段, 并不是如人们所想象的那般, 会立刻按照某一费率“一刀切”地让所有退休职工缴纳费用。
这项政策需要配套各项改革措施才能实施, 例如“三医联动”改革, 法律修改, 公共政策听证问询等等, 所以它并不是孤立地来运行, 只是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综合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这点看, 改革的方向并没有错, 但是不能以医疗保险基金存在压力这个理由而让退休职工“掏腰包”, 这也无法让人信服。医疗保险毕竟还是社会保险体系的一支而不是广泛的社会福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需要每个参保者的权利义务对应起来。该政策的酝酿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就如上文所述, 北京市在2016年7月已经在着手研究这一政策, 作为地方上的尝试, 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及运行效果, 有待日后观察。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2015各年度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Z].
[2]李珍.社会保障理论 (第三版) [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13:220.
[3]林枫, 朱梦璐, 吴宝林等.再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J].中国卫生经济, 2016, (2) :26-28.
[4]文裕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适当缴费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 2015, (10) :91-93.
[5]王宗凡.医保关系转接难的症结与出路[J].中国社会保障, 2011, (3) .
[6]王超群, 张翼, 杨宜勇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老人终生缴费制研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3, (5) :79-85.
[7]杨燕绥, 于淼.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影响分析[J].中国医疗保险, 2014, (10) :12-15.
[8]杨燕绥.退休缴费是次优选择[J].当代工人, 2016, (7) :34.
【退休金和养老保险】推荐阅读:
北京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09-11
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11-14
什么是退休养老保险12-22
2023年退休人员涨工资 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12
公务员退休每月养老金01-05
青海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公布10-11
专家的分析:为了养老金有压力 延迟退休10-30
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