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2024-10-05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精选12篇)

1.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一

加快推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制度

岑巩县发展改革局

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建立项目督查检查制度

根据各部门每年年初与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力度,把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作为县委、政府的督查内容和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督查、督办。由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批示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情况由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向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并对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定期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建立项目建设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部门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挂钩联系责任制,各项目单位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位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考核目标”的要求,研究提出建设项目挂钩联系方案,报县委、政府审定。挂钩领导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落实土地、规划、环保、供电、供水等建设条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快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建立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为调度会和专题会两种形式,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有关副组长主持召开。参会人员原则上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每次会议根据议题确定具体参会单位和人员。调度会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协调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中的投资计划、建设资金、项目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解决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包括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法人组建、资金筹措、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等。

调度会和专题会不能议定或需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调度会主汇报单位为县发展改革局,其他参会单位可作补充汇报;专题会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主汇报单位,一般情况下,综合性的问题由县发展改革局主汇报,专业性的问题由相关部门主汇报。专题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有关部门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后,呈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需要提请专题会议研究的问题,根据所涉及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牵头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是本部门研究的正式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牵头主办部门应将建议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情况及时送县发展改革局研究协调提出主导性意见,再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提请调度会和专题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报送领导小组及参会部门。调度会和专题会要拟定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四、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顺畅的联络制度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及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业主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依职履责、办事负责,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的同志担任,不得敷衍应付。负责每月26日前向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本月的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预测分析下一个月的预计完成情况。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必要时可直接送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尤其是与发改、统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向县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工作需要,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布,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五、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制度

(一)各部门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个别特殊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予以办理。

(二)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需要调研的问题和建议,由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工作。

六、建立固定资产投资考核问责制度

成立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年初各部门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县政府网站、岑巩县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对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工作完成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2.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二

为解决市区建设工程按预拌砂浆进行设计标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盐城市建设局于日前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盐建招投[2010]1号,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不但明确了传统砂浆与预拌砂浆的对应关系以及施工做法、技术要求、材料用量及质量验收标准应当执行的规范, 而且明确了市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重点监管工程范围, 同时要求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合力推进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在文件颁发前, 市建设局还专门召开了3次专题座谈会和研讨会。

3.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三

一、关注民生,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保证党始终与人民群众共命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主要体现在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因而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社会变革中起决定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群众观点—一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备,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不懈奋斗。无论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还是改革开放,都是为了顺应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历史表明,只有深刻认识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们党才能得到人民的充分信赖和拥护。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价值观对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具有导向作用,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挥正确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凡是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以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都是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关注民生,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符合人类历史活动的基本规律,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定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最高的价值观,必将带动全体人民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向前推进。

二、关注民生,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进行。保证党始终引领中国社会发展进步。

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种矛盾的存在发展决定、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因此,我们在观察处理复杂问题时,就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如果不分主次,抓不住中心和关键,“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不可能把事情办好。

我们党始终根据不同历史阶段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来确定党的中心任务,并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围绕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中心任务,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成为民主革命、民族解放、联系群众的先锋;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落实发展第一要务,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新形势下解决我国主要矛盾的体现,是始终围绕党在新时期的中心任务而开展的,体现了党在不断发展着中国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实现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与动力。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主要依靠改革来实现。改革是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展开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发展。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工作的强大动力。关注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即通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三、关注民生。必须准确把握时代脉搏,保证党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

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到本世纪初,我国人均GDP达1000美元,我国总体上步入小康社会,但是是不全面的、不协调的、低水平的小康社会。随着近几年的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提出社会建设要着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了从实际出发。这也是无产阶级政党正确地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正确判断时代特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目标任务,是关系到马克思主义政党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党根据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和中国人民的根本要求,依据发展变化的实际,明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目标和任务,不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指明前进方向。意识具有能动作用,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意识,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把以人为本写进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必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智慧,促进社会的发展。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联系的环节,实质是“扬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创新意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十七大提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与十六大提出的“建立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是一大发展;十七大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相比是一大发展;十七大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求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与十六大提出的“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相比是一大发展。总之,关注民生是十七大报告的亮点之一,它的提出符合人民的需要,符合时代的需求。

四、关注民生,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保证党始终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这就要求我们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即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学会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4.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四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发布日期: 2011-02-12 阅读次数: 43 发送邮件

(黔府办发〔2010〕12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规范和简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程序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规范和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一)审批制项目。

1.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各级发展改革、经济信息或经济贸易部门,下同)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2.对于投资额度不大、技术单一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先行出具同意项目先期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项目单位据此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3.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的项目视为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规划,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后按规定报批。政府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二)核准制项目。

项目单位直接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受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三)备案制项目。

项目单位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

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项目,不再审批开工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审查。

二、实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限期办理制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公正透明、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各项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一次告知制度。

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所涉及的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审阅,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限期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当场或者在三日内一次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限等统一印制成书面材料提供给项目单位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为加快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限期办理制度。

各部门必须按照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时限的要求,加快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1.实行审批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许可四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①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移民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移民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①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城乡规划、公安消防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②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发展改革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各级国土资源、建设、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资源、建设、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林业、城管、安全监督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实行核准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项目申请报告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

(1)项目申请报告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①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移民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移民部门,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城管、安全监督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实行备案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备案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

(1)备案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备案有关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后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备案申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林业、城管、安全监督、移民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指挥和统筹协调。审议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重要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各地、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筹协调解决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关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根据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全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向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负责本辖区内投资项目的谋划和储备。组织指导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报批等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三)发展改革部门: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拟订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并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组织和申报国家补助投资项目。

(四)财政部门:增加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性资金。加强对财政性投资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经济信息(经济贸易)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更新改造项目。组织协调工业投资项目实施。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按规定办理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许可、拆迁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

(七)国土资源部门:衔接平衡建设项目用地总量,按政策规定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按规定权限办理用地预审、正式用地等手续。

(八)环保部门: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九)水利部门: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源工程流域规划、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涉水事项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水利投资项目实施。

(十)林业部门: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林地使用等涉林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林业投资项目实施。

(十一)移民部门:按规定办理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十二)统计部门:依法及时调查、收集、整理、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开展相关监测和分析。

(十三)公安部门: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炸材使用手续。

(十四)公安消防部门: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消防审查等手续。

(十五)卫生部门: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评价等相关手续。组织协调卫生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十六)文化(文物)部门: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文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十七)人防部门: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人防审查等手续。

(十八)电力部门: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用电手续,保障建设项目电力供应。按照电力市场需要,规划主电网布局。

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快办理涉及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四、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及考核制度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由省领导小组每年初将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地、各部门。各地、各部门按照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与省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省领导小组按照责任书要求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进行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追究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督查内容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二)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小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批示的办理和落实情况;省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情况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并向省领导小组报告。各地、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定期在省级媒体上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

五、建立项目建设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为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一)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有关部门、各市(州、地)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挂钩联系责任制。

(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位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考核目标”的要求,研究提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挂钩联系方案,报同级党委、政府审定。挂钩领导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落实土地、规划、环保、供电、供水等建设条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快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六、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制度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个别特殊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予以办理。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需要调研的问题和建议,由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调研工作。

七、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信息联系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业主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每半个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必要时可直接送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向省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工作需要,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布,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5.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审批的对策研究 篇五

加快项目审批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环境,促进弋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听取部门、乡镇和企业对加快项目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加快项目审批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围绕项目审批,县有关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今年以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在加快项目审批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提升选商引资软环境、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审批现状。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共设办事窗口38个,涉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35个。根据省法制办公布县级层面的行政许可项目共有340项,其中进驻中心309项(直接办理的242项,受理的67项),在分中心办理18项,在局本部办理11项,下放至乡镇受理和基层站所办理的2项,行政许可项目进驻率达96.1%,窗口授权率为90%。在全省尚未完成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的前提下,我县现存非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436项,其中进驻中心办理的226项,在局本部办理的210项,项目进驻率为51.8%,窗口授权率为78.8%。按《江左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要求审批事项进驻率及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比例均达90%,我县目前非行政许可项目的进驻率、窗口授权率远低于90%的标准。

(二)审批改革现状。今年以来,围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并实施了以下改革内容:一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初,根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县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此次清理从非许可项目调整到日常管理事项的有37项,取消非行政许可5项,下放12项,合并8项;删除不具备审批性质日常管理事项43项。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就扩权项目进行了分类处理,对下放的项目,落实承接科室和责任人,制作事项服务告知单;对取消的审批项目,进一步强化服务和监督;对合并的审批项目,及时调整审批流程,确保审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探索中介机构改革。今年3月份由县纪委牵头先后二次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及工程建设领域的中介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在弋县范围内有业务量的中介机构共121家,其中注册地在县内的有38家,县外的有83家,而涉及能评、消防、安评的中介全部属县外。2014中介办件量为22898件。其中:县内中介办件量为19698件,占86%;县外中介办件量为3200件,占14%。根据调研的情况,结合外地的先进经验,启动中介机构的改革,初步拟定了我县中介机构的改革方案。三是简化行政审批前置。今年对进驻“中心”具有审批职能部门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安监、工商、国土、环保、经信、气象、商务、水利、卫生、消防、建设、发改等12个部门从前置审批的材料、时间、环节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调整,35项涉及前置的审批事项中,共合并1项,审批承诺时间从516天缩减到483天,缩短了33天,减少审批材料8份,一些部门在特定条件下取消了前置审批,如水利部门提出对年取水量在50万吨以下的取水许可项目,一律取消水资源论证报告前置审批,为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减少了环节。

(三)审批服务现状。多年来,我县在项目审批的服务上不断创新和完善。一是创新服务机制。传统的审批模式是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分别受理、分头审批,周期长、速度慢。去年以来,以组合形式推出了集联合服务、联合协调、联合预评、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验收、联合监督于一体的“七联审批”服务新机制,此举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实施“七联审批”后,在图审、测绘、验收等环节的项目审批时限从原先的197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16个工作日,行政审批提速增效达92%。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在原先“四证联办”基础上又增加了统计证,正式升级为“五证联办”。从原来的在工商、质监、地税、国税、统计等五个窗口分别申请,到现在的申请人只需按服务告知单一次性提交资料,跑一个窗口,即可同时办理“五证”。据统计,新设企业审批办证递交材料从原来23份减少到现在的10份,审批环节从原来的5个窗口减少至现在1个窗口,审批时间从原来平均5天办结压缩为现在的30分钟左右,实现了“统一告知、集中受理、内部流转、一次缴费、一窗发证”的流程。三是拓展服务渠道。针对选商引资新落户的项目和不熟悉项目办理流程的业主,建立了全程代理员工作机制,每个乡镇(开发区)配备选商引资项目全程代理员,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工作。行政服务中心推出了首席代理员制度,每个季度通过对首席代理员的培训、横向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发挥全程代理员在选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县乡镇代理员队伍已由原来的11名扩充到现在的45名,今年1-10月共全程代理项目193个,其中外资项目19个,具体代理事项达1857项。

二、制约分析

我县这几年虽然为加快项目审批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服务绩效与企业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程序烦、资料杂、前置审批乱的种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项目审批速度。概括起来,在加快推进项目审批中主要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职能归并不到位,授权不到位。2013年我县开展“两集中、两到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的是通过改革明确窗口的职责权限,做到授权充分、到位,真正实现窗口“项目、人员、审批权”三到位。但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涉及部门利益,少数部门在现实操作中遇到了一定的阻力,改革成效有折扣。从项目审批的现状来看,由于非行政许可项目全省尚未完成清理,目前我县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的进驻率仅为51.8%,窗口授权率为78.8%。从人员到位情况来看,目前进驻中心人员的非在编比例高达56%,远远高于省规定的非在编人员比例低于15%的要求。非在编人员比例高、非行政许可项目进驻率低造成了日常审批环节增多、效率不高,如:一些审批部门审批职能归并不到位,事项没有向行政许可科集中,仍然分散在相关科室和相关分管领导;还有一些部门项目虽然进“中心”了,但担负相应审批职责的科室或人员没有进驻,授权不到位,审批签字仍然在部门,从而致使窗口只充当收发室,群众办事两头跑,既影响了办事效率,也对发展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前置审批项目多、部门多。目前我国涉及前置审批的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约有200多件,前置审批的设立与客观实际存在着脱节,部分审批部门间的项目审批存在环环相扣、互为前置等等,从而造成前置审批项目多、部门多。我县涉及项目前置审批有发改、环保、经信、商务、水利、卫生、消防、建设、国土、安监、工商、气象等12个部门,涉及事项34项,需要提供前置材料330份。如:工商营业执照审批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或项目有150多项,经国家工商总局一再压宿后的前置审批事项也有112项,涉及卫生、环保、消防、公安、安监、文化、质监等3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仅以生产型企业为例,一般的企业都有噪音、尘染、排污等,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有80%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加上部分业主对项目前期审批的重视不够,从而造成办证过程中资料缺失、重复往返、办证成本提高。

(三)中介管理不规范,缺乏竟争性。目前我县涉及审批业务的中介机构数共有121家,县外就有83家,县内只有38家;从现象分析,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善,服务承诺不规范,缺乏竞争机制,部分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仍然依托原主管部门的关系在中介市场上包揽业务,如房产测绘、气象防雷等,另外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中介主体资格不合法,无照经营和未经登记核查擅自从事中介业务的现象常有发生,造成收费标准不规范,收费名目较多、较乱,中介费用比较高。这些已成为制约行政审批提速提效的主要难点问题之一。

(四)全程代理缺位、效率不高。目前,乡镇、平台的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员均是身兼数职,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平时自身工作任务重,工作精力不够,导致部分乡镇的全程代理工作则成为了“副业”;还有部分全程代理员为聘用人员,工作做多做少一个样,工作缺乏积极性,导致乡镇的部分政府投资性项目无人代理,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来了排不上号的局面,特别是中小企业项目更加难找代理;另外代理人员的流动性过大,新的代理员业务接不上而出现代理断层现象。与此同时,县内有偿中介与项目业主接触时,过于夸大其代办能力,导致部分业主宁愿花钱买服务也不愿申请无偿代理,这些现象直接影响着我县招商的服务品牌和项目审批的效率。

三、对策建议

为了打造“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的弋县速度,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软环境,确保项目审批工作正常、高效、便捷运行,现就如何加快推进我县的项目审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一系列要求,继续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来抓,突出创新破难、提速增效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

1.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县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向行政许可科集中,行政许可科向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进驻率和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事项均达90%以上。建议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审改办、法制办对项目的进驻、授权率定期进行跟踪并向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反馈,以形成长效机制。

2.积极推进中介机构改革。对全县涉及审批环节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改革,及时出台关于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培育中介组织,打破垄断、鼓励中介机构公平竞争发展。

3.建立备案和准入制度。今后,县级部门凡需调整或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应向县审改办申报,由县法制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需调整或新增非行政许可事项,由各相关部门申报,县审改办审核,并报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我县审批流程,不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打造“办事最快”的服务型政府。

1.出台投资项目全流程快速审批实施办法。针对前置审批项目多、部门多、项目审批受、办分离等问题,应强化对项目的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议制订出台全流程审批、联合协调、园区前置审批等措施。对企业投资项目从核准(备案)到施工许工,采取“联审、联办、宽进、简批”的原则,使县级政府部门审批时间压缩到33个工作日,实现项目的提速增效。

2.创新联审联办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七联审批”工作机制,扩大项目审批服务内容和审批流程的再造,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网上审批机制,逐步实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方式,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3.探索建立项目代办制度。针对全程代理缺位、效率不高的问题,探索建立“项目代办中心”,配备专职代办人员,设立全程代办窗口,对县内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引进的大好高项目和达到代办标准且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专职人员免费代办服务,其他未达到标准的项目由各乡镇(开发区)的全程代理员实施全程代办。

(三)强化考核,狠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来强化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我县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1.抓窗口。现行的窗口管理模式,日常工作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为主;人员考核、评优工作以县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这种“双轨制”的管理模式,势必会造成窗口工作人员抵触、敷衍的情绪,同时也使窗口的现场管理缺乏有效的抓手。为了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建议从2014年开始将窗口现行的“双轨制”管理模式调整为“单一制”,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优统一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以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实行一事一评的评价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窗口的授权率,严格控制非在编人员比例,按省相关文件规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非在编比例不得高于15%;进一步增加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抓手,考虑到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的特殊性、责任性,建议恢复或适当提高工作人员考勤和考核奖励标准(周边地区:每月400元-600元)。2.抓考核。县有关部门不仅在思想上要真正重视,而且在行动上要真正落实,操作上要真正到位。建议从2014年开始把审批项目的进驻率和授权率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的综合考核之中,加强结果考核运用,确保服务效能再提升。

6.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六

随着气候逐渐变暖,促进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球各国重点开展的工作。在此背景下,通过林业碳汇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拓展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铜鼓有着丰富的林业资源,在低碳时代迎面而来的今天,越早进入碳汇市场越早受益。

一、碳汇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碳汇,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涉及林业、农业、能源等16个领域。在林业中主要体现为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所谓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测定林木可吸收的二氧化碳总量。但并不是现有森林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储存都可以称为林业碳汇,必须通过实施项目来增加森林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和储存才可产生。专家研究表明,森林每年每生长出1立方米的蓄积量,平均吸收 1.83 吨二氧化碳,释放出 1.62 吨的氧气。森林几乎可以被称为天然且最经济的“吸碳器”和“固碳机”。林业碳汇是目前应对气候变化最经济、最现实的手段,也是国际社会公认减少二氧化碳的有效途径。

(二)碳汇交易。碳汇交易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各国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规定,创设出来的一种虚拟交易。卖方,指通过实施碳汇开发项目从而产生碳汇的业主,将开发的碳汇在交易所挂牌出售。买方,即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在无法降低国家规定的碳排放标准时,可以采用购买碳汇的方式抵消碳排放量。买卖双方的这种交易就是所谓的“碳汇交易”,老百姓通俗地称为“卖空气”。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9个碳汇交易试点中心。我省于2016年8月正式成立了江西省碳排放交易中心,初步确定了170多家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企业名单,今年起省内可开展碳汇交易。

(三)开发流程。林业碳汇项目从开发至交易共有6个步骤,时间跨度预计为10-15个月,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0―20年。步骤依次是:开发―审定―备案―监测―核证―签发。1.开发。由项目业主委托咨询机构,依据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项目设计文件。2.审定。项目设计文件完成后,递交由国家发改委备案的第三方审定机构进行审查、网上公示等。3.备案。对于通过审定的项目,组织专家组评审,递交地方和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4.监测。项目获得备案后,即表示如果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业主或委托咨询机构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5.核证。项目业主按照监测报告计算碳减排量,并按项目设计中预定期限接受核证机构的核证,并出具减排量核证报告。6.签发。获得核证报告的项目,即可以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签发核证碳减排量。发改委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没有异议后,即签发减排量并进行登记备案,便可以此参与碳市场交易。

二、开发预期分析

(一)开发意义。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林业碳汇既符合建设生态文明的需求,又能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一是能提高对森林的认识。以往大家只知道树木的经济价值,通过林业碳汇可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森林的生态价值。二是能促进林业发展。通过林业碳汇可以筹集包括全面封山育林资金在内的林业发展资金,促进林业发展。三是能促进农民增收。农民不仅可以得到森林经营的收入,还可以得到较为可观的碳汇利益。四是能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通过林业碳汇,能够促进广大民众树立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和生态文明的理念。

(二)碳汇测算。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铜鼓县为例,按照碳汇开发的有关条件,可重点开发的碳汇项目主要有三大块。1.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据理论测算,全县可用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森林有109.06万亩,其中,天然林70.51万亩,人工林38.55万亩。按实际可开发面积80%计,可开发87.25万亩,平均按每年每亩减排0.5吨二氧化碳估算,每年可实现碳减排量43.62万吨。2.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据理论测算,全县可用于竹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毛竹林有45.65万亩。按实际可开发面积80%计,可开发36.52万亩,平均按每年每亩减排0.5吨二氧化碳估算,全县每年可实现碳减排量18.26万吨。3.小水电发电项目。根据《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小水电开发也可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据理论测算,全县现有装机小于1.5万千瓦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小水电站近80座,总装机容量5.2万千瓦。平均按每年每千瓦减少2.5吨二氧化碳估算,每年可实现碳减排量13万吨。

(三)碳汇估价。按国家碳汇开发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新的碳汇交易政策还未出台前,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竹林经营碳汇项目、小水电发电碳汇项目的碳汇交易追索期可至2005年(县林业局对接合作的江西埃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可运作追索至2009年,至2017年总共为9年),保守估价为每吨20元。如按当前碳汇交易试点的相关政策和市场价格(20元/吨),铜鼓县的碳汇交易估价测算情况为:森林经营碳汇,年估量43.62万吨,年收益872.4万元,9年收益7851.6万元;竹林经营碳汇,年估量18.26万吨,年收益365.2万元,9年收益3286.8万元;小水电发电碳汇,年估量13万吨,年收益260万元,9年收益2340万元。合计,全年碳汇74.88万吨,年收益1497.6万元,9年收益13478.4万元。

(四)开发成本及风险。1.开发成本。以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为例,项目规模在20万亩及以下的,至第一次减排量备案签发止,大致需45万元―60万元,以后每一次(大约每3年或每5年一次,下同)减排量监测核证需20万元;20万亩至40万亩规模的,大致需65万元―80万元,以后每一次减排量监测核证需25万元;40万亩至70万亩规模的,大致需85万元―100万元,以后每一次减排量监测核证需30万元。2.运作方式。经县林业局与江西埃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初步接洽,有两种合作运作方式。一是所有成本由县级承担,开发公司只作为技术中介服务方,收取一次性技术服务费,不参与碳汇交易收益分配。二是开发公司作为全风险大包干方式合作开发(我省已实施的项目都是采用合作方式),县级不承担费用,但公司按照4:6分成(我县6成)比例获得碳汇交易收益。3.开发风险。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建设风险。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生长量的变化、森林火灾、病虫害等,影响预期碳汇估量。二是政策风险。面临国家政策的调整、交易规则的变化,比如《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只施行到2017年5月31日,有效期过后碳汇交易追索期可能有调整。三是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项目开发最大的风险。价格上,全国9个试点交易中心近三年碳汇价格在15―50元/吨间波动;需求上,包括林业在内的16个领域的碳汇开发项目,林业碳汇的交易量只占到10%,市场风险较大。

三、相关意见建议

一是注重统筹协调推进。今年起,全国统一碳市场将启动,各省市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今后一段时期内,碳交易市场将会迎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时期。我省森林资源丰富,具有非常大的开发潜力,建议:成立省级层面的碳汇开发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省碳汇开发工作。重点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指导林业资源大县的林业碳汇项目的储备和开发,避免各地各自为政和恶性竞争。

二是加强减排企业核查。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省,省党代会提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实现宏伟蓝图的有效途径。建议:省里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核查?w系,完善碳排放交易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的生产、能耗和碳排放核查,确保碳排放交易市场需求。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林业碳汇项目虽然意义重大,但实施起来是一项系统工程,成本偏高、程序复杂、技术较强,需要专业技术公司和人才等长期跟踪服务。建议:省里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包括政府管理部门、相关企业、林农等对象的培训与指导,促使培训对象深入了解林业碳汇相关理论和方法,对林农还要加强林业碳汇生产的技术指导,做好生产技术准备。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逐渐被公众所认识,但是林业碳汇等诸多新名词与气候变化的关系,广大公众还不是很了解。建议:在全省范围加大碳排放权交易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程度,正面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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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七

到2015年,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所有县(市、区)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 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60%的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6 000元。

从2011年起,各地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每人2 500元以上。

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11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每亩提高至19元。

对欠发达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实行倾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要求,加大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力度,积极引导城乡建设更多利用低丘缓坡的非耕地。

省里在安排支持村域经济发展项目时向人口规模较大、产业特色明显或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倾斜,对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各地要优先将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少数民族乡村、革命老区乡村列为扶持对象。

8.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八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1年3月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双百”大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全市民生工程工作会的工作安排,我局精心谋划、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通过市中区及市级部门的支持、配合,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有序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今年列入全市重点项目的城建项目共11个,总投资1020.33亿元,计划完成投资23.1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99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7.21%,基本达到进度要求。

(一)嘉州绿心公园。一是绿心环线道路。路基工程已完成65%,桥梁工程已完成1座小桥和1座供涵,其余两座桥梁下部结构已完工,预计工程7月底竣工。二是竹公溪路改扩建工程。现正在进行涵洞施工、路基换填、排污管沟施工,预计8月底竣工。三是环境整治和景观打造。绿心环线景观工程比选确定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正在编制招标文件。绿心路景观工程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进入施工监理招标。

核准、选址意见书,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了可研、环评、林保、水保、勘测定界、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等单位。

(六)中心城区沿江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工程测量工作已结束,按照长委对工程行洪批复提的新意见,将与乐山港码头一并规划,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七)岷江东岸展诚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沟儿口村2、3组已完成线外河滩地权属确认,拟定线外29.13亩河滩地补偿方案。任家坝村5、6组完成150多亩的河滩地确权的基础资料,拟定收储下清方案。完成对45间门市的勘丈。13家单位土地臵换工作正在积极协调之中。

(八)岷江二桥拓宽维修工程(含滨江路下穿)。已完成代理机构比选,正在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九)南北大道(青衣江大道段)。目前已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预计上半年完成,下半年启动可研等前期工作。

(十)畅通工程三期。包括中心城区牛咡桥物贸大厦、凌云大厦外等4座人行天桥(或下穿隧道)和对中心城区茶坊路、通悦路、百禄路部分人行道进行压缩,拓宽车行道,并增建临时停车位。目前,正在进行中心城区人行天桥规划方案编制。

(十一)旧城风貌整治。已完成长青路、柏杨西路风貌整治方案。

二、民生工程推进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1年,市本级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6816套(新建廉租

2011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共7627户,已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县)。今年资助额度和标准,以及新建和改扩建比例省上尚未确定,待确定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同时,按照彦蓉副省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正与市编办、市财政衔接配臵乡镇规划设计管理员有关工作,确保5月底前完成,切实解决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问题。

三、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1-2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17亿元,同比增长55.62%;商品房销售备案面积56.85万m,销售金额21.87亿元,其中商品住宅销售备案面积54.18万m,销售金额20.15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96.17%、171%、109.03 %、193.3 %。1-2月商品住宅销售均价3720元/ m。

中心城区1-2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78亿元,同比增长35.05%;商品房销售备案面积24.79万m, 销售金额11.63亿元,其中商品住宅销售备案面积23.29万m,销售金额10.9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47.65%、237.1%、190.04%、301.1%。1-2月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4684元/ m。

(二)发展态势分析

虽然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压,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直击投资、投机性需求要害,非居住性质购房需求受到遏制,但从我市房地产投资、销售、价格情况来看,受新政影响不大,项目建设程序严格、环节繁多,要通过立项、可研、规划、设计、招标等众多环节,开工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影响了工程进度,导致实物工程量不足、工程形象进度滞后,后期施工压力大,工期矛盾十分突出。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作,合力解决征地拆迁难

为解决征地拆迁难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建议由市征拆办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和市中区各级组织有针对性地分项目成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组,攻坚破难,确保项目用地及时交付使用。

(二)强化融资主体,尽快落实土地资本

加快推进项目速度,建设资金按时到位是关键因素之一。建议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按乐府函„2010‟195号要求,统一报征绿心环线外2000亩和青江片区火车站周围3300亩土地,尽早完善相关手续并注入城投公司,以便开展融资工作,确保建设资金需要。

(三)建立工期倒逼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9.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九

为加快推进我乡城镇化建设进程,提升城镇化建设发展水平,经党委政府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3月10日,《石岗乡关于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出台并下发至各相关办公室。

《实施意见》就我乡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机制、考核办法等予以明确并进行细化。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大力实施‚10+1‛工程建设同城镇化协调推进,推动全乡城镇化向质量内涵提升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建设发展之路。实现到2010年末,全乡城镇化水平达到18%,2012年,全乡城镇化水平达到25%以上,到2020年,全乡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力争实现场镇建成区面积达到40000平方米,人口达到8000人;初步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场镇体系。

到2030年,力争实现场镇建成区面积达到60000平方米,人口达到1万人的场镇框架。

‚10+1‛城镇化发展战略

‚乡镇‘10+1’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就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以乡镇作为责任主体,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在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及拓展筹资渠道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使得项目推进良好,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主动

介入从项目规划审批、建设资金争取和建成后的运营管理都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全乡‚10+1‛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我乡‚10+1‛工程于2008年2月正式启动,预计3年之内全部完工,总投资近1000万元,工程共涉及8个项目。

乡镇建设‚八个一‛要求

10.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要把上饶建设成为赣浙闽皖四省交界的区域中心城市和快速发展地区的战略定位,突出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迅速拉开城区框架、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把中心城区建设成到2020年人口达到50—70万,城区面积达到60—80平方公里,远景按140平方公里控制的大城市;以上饶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上广玉信弋铅横”等小城市群的建设,形成绿色空间分隔、快速通道相连、功能设施互补的半小时经济圈城市群;进一步促进鄱余万等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发展;重点建设县城镇,高度重视中心镇、中心村的发展,形成层级合理、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立足经营城市,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促进城市资产整体增值;破除城市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深入推进城建事业各项改革,激活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全面提升上饶城市整体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2005年,全市城市化率要在上年25%的基础上提高3个以上百分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控规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城区控规覆盖率达到80%,重点镇总规的修编和镇区详规全部完成,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年内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率达到30%。2005年,城市土地资产经营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计划收储土地5000亩,出让土地1800亩,预计土地出让总收入9.45亿元;城市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力争达到60亿元,较2004年增长33%,其中市本级力争达到30亿元,较上年增长36%;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达到25亿元,较上年增长47%;其中市本级达到12亿元,力争较上年增长33%。房地产投资规模适度增长,全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达到24.20亿元,增长1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7平方米,人均增长2平方米;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绿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人均绿化面积达到8.8平方米;深化城建事业改革,做强做大城建企业,2005年全市建筑业产值力争达到5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市本级争创全省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力争2005年我市进入全省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行列。玉山、万年、婺源3县2005年也要进入省园林城市行列,其他县(市、区)今年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确保2006年全面进入省园林城市行列。扎实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创评活动。2005年市中心城区确保达到C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广丰县确保达到D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德兴、婺源、玉山、上饶县、余干、鄱阳等县达到D类城市四等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2005年,城建工作要“主攻重点、凸显亮点、关注焦点、破解难点”。“主攻重点”就是迅速拉开城市框架,形成城区道路骨网架。重点是打通对外的快速通道和连接点;“凸显亮点”就是实施好广大市民十分关注的、能迅速改变城市面貌的重点工程;“关注焦点”就是要切实重视和解决好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城市发展后里弄小巷通行不便、城市管理滞后、城区违法建筑严重等突出问题;“破解难点”就是要破解城市化加

快的过程中建设资金少、征地拆迁难、工作进度慢等难点问题。

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工作,主要是尽快实现与上饶县城区的拼盘接轨,打通与广丰县城的连接点,实施好倍受市民关注、倍受干部关心的十大重点工程。即:动工建设凤凰大桥(含槠溪河东岸景观改造)、动工建设三清山大桥、改造滨江西路与上饶县连接点(含双塔景观改造)、改造水南街东环路及与上广大道连接点、改造城市中心广场、动工建设行政中心大楼、建设三江污水干管、建设市垃圾处理厂、新改造122条里弄小巷、续建信江南岸道路景观改造等十项重点工程。同时,稳步推进其他各项建设项目。

县(市、区)城建工作要以县城为核心,以拉开城市道路框架、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网络为重点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跟进市场、学校、宾馆、医院、体育、文化等社会配套项目,强化县城功能,同时提高以城市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的城市环境建设的水平,实现城市资产的整体增值。2005年重点指导、支持34个财政收入过400万元、镇区人口8000左右的重点镇、门户镇、边贸镇,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实行政策倾斜、完善基础设施,开展以“五个一”为重点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城镇集聚效应。重点指导100个人口超3000人的中心村,从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强指导,在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努力提高全市城市化的水平。

四、主要举措

1、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加快城市发展的巨大合力。

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城市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拉动财政增长、增加就业岗位、凝聚群众人心、展示对外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牢固树立“抓城市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城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的思想,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城建工作的领导,从总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快推进城市化战略。

进一步加强对上饶市中心城区建设工作的管理,成立市中心城区建设领导小组。在上饶中心城区远景控制的140平方公里范围内打破体制局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土地资产管理,实现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在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信州区、上饶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以及监察、审计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市中心城区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土地资产管理,特别是要调控好半小时经济圈城市群的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计划,协调好中心城区和半小时经济圈城市群之间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实现中心城区范围内市、区、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统筹城镇发展的领导机构,重点研究解决城镇发展过程中城镇发展战略、城市建设重点、建设资金来源等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对城建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市发展和改革、财政、监察、民政、劳动、电力、交通、水利、工商、银行、电信、移动等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围绕加快城镇建设,加强支持、配合、服务,形成巨大的工作合力。

加强对城市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授课培训、外出挂职、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从事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开拓型的城市工作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进一步加大规划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

2005年,市本级重点进行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市土地储备规划、上广玉信弋铅横半小时经济圈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新火车站片区发展规划及中心区详细规划、铁路既有线及老城区控规、三江河堤道路及环境景观设计、上饶市山水格局控制性规划、城南污水专项规划、槠溪堤环境景观设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区主要街道广告规划等十五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编制修编后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的重点片区规划、重点景观规划、城区交通规划、重点集镇详规、一般建制镇总规、中心村规划等等。要牢固树立规划的精品意识、文化意识和超前意识。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让公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努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指导、管理。充分发挥上饶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综合调控作用,建立委派城市规划督查员制度和城规委例会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县城镇、重点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加强城市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市中心城区着手规划建设上饶市规划馆,加强城区道路命名工作,进一步改善规划部门的工作条件,做强做大规划设计产业。各县(市、区)也要加大规划投入,制作城市发展规划沙盘模型,建好规划展示场所,加强和充实规划部门的工作力量。

加强规划审批的民主性、科学性。县(市、区)要成立和加强规划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吸收专家型人才参与项目审批,强化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执行全程监督,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水平。

突出城市规划批后管理。重点开展整治城市市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掀起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市貌活动的高潮。以查处党员干部违法批地、占地建房为突破口,明确管理责任,严肃执法纪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建筑行为。

3、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在继续推进续建项目的基础上,2005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加大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要突出加快建设对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突出对中心城市发展有关键作用的项目,突出对城市形象和城市面貌有较大改善的项目,突出市场化经营、社会化运作的项目。2005年市本级在抓好十大重点工程之外,还要进一步加大以道路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城市丁字路、断头路,逐步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的水、电、气、路、灯、树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城区内功能性大市场、自来水、煤气、电力以及城市防洪、垃圾净化、污水处理、集贸市场、公厕、公交候车亭、学校、医院、体育、文化等社会配套工程,通过重点工程建设,带动新行政新区、水南片区、三江片区、老城区、新火车站片区的内生性发展。

2005年要继续下大力抓好城市绿化工作。重点搞好城市出入口和连接点、城市主次干道、市区内景观节点和机关单位为主的庭院绿化,建设一批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和开敞休闲空间。市区主要搞好高速公路东入口、三清山大道东连接点、东环路上广大道路口、滨江

西路与上饶县连接点、南环路、东环路、森林公园入口服务区等城市出入口和连接点的景观改造,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开敞休闲空间。同时开工建设双塔公园、森林公园、紫阳公园,继续建设好信江南岸的滨水景观长廊。同时要注重城市亮化、美化工作,对重点街道、重点建筑、重点景观要进行亮化、美化,使城市景观发生持续变化。各县(市、区)也要对照园林城市的目标,开工建设好一批城市景观工程,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各县(市、区)也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自身优势及城市基础条件,立足强化功能与扩大规模,确定一批自己的城建重点工程,要对照园林城市的目标,开工建设好一批城市景观工程,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各级领导要强化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责任意识,加大对保护工作的投入。市中心城市和有特色的县城、古镇、古村落在制定和修编规划时,要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界线,特别是对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核心地段以及风貌协调区要切实加以保护。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修缮我市优秀的历史建筑,传承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制定城市“紫线”规划,按照“重点保护、重点发掘”,实行“点、线、面”保护的要求,为城市发展提供文化张力,增强城市独具优势的竞争力。

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以及廉政责任制。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严格工程招标管理,严禁议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严肃查处转包或违法分包。严格工程监理,全面实行监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责任制。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从严控制变更设计,严格按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予决算审查。加大对工程质量管理力度,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接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4、规范征地拆迁安置和社会保障,提高做好城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认真研究制定市区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建立被征地农民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依靠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小区安置、留地安置等多种办法,科学指导征地拆迁工作。

改进安置方式。实行城市规划区居民拆迁户货币补偿安置为主,失地农民住宅小区安置,规划区外农民建房小区集中安置,提高拆迁安置的工作标准。加快城市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步伐,逐步解决好经济困难户、拆迁户等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

5、改革城建投融资体制,畅通城建资金渠道。

大力推进城建企业改组改制,组建城建集团,做强做大建筑企业和建筑产业。进一步创新城投公司的体制机制,推行城投公司股份多元化改造,做大融资平台、提高动作水平,推动城投公司加快发展。加强城建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大力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系统的联系,争取银行对城建的资金支持。同时集中捆绑一批项目资金投入城市开发建设。真正做到用好上级一块、盘活自己一块、激活民间一块,做大城建资金蛋糕。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出让,运作好城市土地资产,积极探索广告经营权、冠名权等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延伸资源等的经营新路子,为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6、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推行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

中心城市要打破城市发展体制的束缚,实行“一城三区”发展模式,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城市管理督查和行政处罚权。进一步增加城市管理经费,对城市日常管理实行重心下移,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定量考核,调动属地管理主体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从转变社区职能入手,切实加强社区办公场所、办证场所、办事场所等基础条件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全面推进以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发展经济、稳定社会、造福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大力开展各种方式的城市管理竞赛活动,推行以奖代补,奖罚分明。继续加强五城同创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7、积极培育,加强监管,保障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控制非住宅和高档及大户型住宅房。加快重点居住小区建设。市本级大红鹰香溢云天、带湖花苑、月泉花城等十大重点房地产项目要加快推进。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力度,不断做强做大住房公积金规模,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力度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做强做大房地产业。各县(市、区)要十分注重培育房地产市场,出台鼓励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制定房地产开发计划,加强总量调控,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8、加强土地资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城市土地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全面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采矿权市场化动作改革,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集约用地、科学用地、依法用地”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用地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制定出台鼓励县(市、区)加大土地整理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在用地上向县(市、区)重点工程、县城所在集镇和列入市政府重点指导的重点镇倾斜。开展工业园区存量土地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企业用地行为。按照“集中布局、集约用地、集群发展”的要求,以单位投资强度、开发时限要求为标准,进一步依法规范企业用地行为,盘活土地存量,使园区建设、城市建设互为促进、共同发展。做好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的衔接协调工作,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科学制定出让计划,控制出让总量,加强城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高出让土地质量,实现城市土地资产价值最大化。抓住城市土地价这个关键点,充分发挥地价杠杆作用,进一步经营好城市土地资产。

9、加强中心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大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把好环保审批关。推行重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工程的系统性、科学性。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实施《上饶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以及《上饶市城区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大力改善中心城市

环境质量,实现中心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到2005年底,上饶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信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稳定在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确保中心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10、统筹城乡发展,让城市文明梯度推向农村。

加强对县(市、区)城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综合部门和建口单位,要从项目建设、投资管理、道路建设、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培育房地产市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加强环境建设、做大住房公积金、搞好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各县(市、区)城市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破解难点,解剖麻雀,加快推进各县(市、区)的城建工作。

要从政策上加强对县(市、区)和示范镇、中心村的扶持。要从规划指导、土地指标、重点项目资金等方面倾斜,集中资金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村镇”、“优美乡镇”、“优美乡村”等创建活动,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

11.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十一

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大政发〔2007〕9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沿海经济带、打造“五点一线”对外开放新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开放进程,促进沿海经济带快速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沿海重点发展区域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辽政发〔2006〕3号)和《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决定》(大委发〔2007〕21号),现就扶持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享受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管理权限。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设立县级国库,实现财政独立;花园口工业园区依行政管理体制确定情况实行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办法。

二、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上述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在建设期内给予贴息补助。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以2006年为基数,3年内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企业上缴市本级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市财政给予全部返还,主要用于支持园区的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其他重点工业园区按现行规定办理。

四、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发〔2006〕26号文件所列范围,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含在建和新建),3年内免收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国家管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费额由所在重点区域财政承担;涉及省级、大连市级以及县级管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费额免收。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新发生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此政策执行。

五、鼓励企业及机构到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投资,对新进入企业,市政府根据《大连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指导意见》(大财企〔2005〕191号)和《大连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企〔2005〕487号)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由市经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六、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内兴办的业经大连市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程序及条件可比照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认定程序及条件办理。其他重点工业园区参照执行。

七、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内新建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市政府通过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八、市政府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内创办的出口加工基

地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此类企业购买知识产权、出口产品升级、新产品研究与开发、农产品的开发与培育、开展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对外宣传与推介、参加国际专业展览会等费用,市政府以外贸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给予重点资助。

九、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

十、各级政府通过建立融资平台引导各家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采取设立产业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组织银团贷款等方式,加大金融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开发项目支持力度。

十一、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投资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落户大连市区。

十二、将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急需人才列为大连市年度人才引进的重点,实施“项目、区域人才支持计划”,开展定向人才服务。上述重点工业园区企业急需但不符合落户主城区条件的外地在职专业技术人才或应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并将户口落户主城区。到园区就业的产业技术工人,可享受市政府相关人才政策。

十三、支持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开展职工培训,建立培训基地,为企业培训所需合格的技术工人,市政府设立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可给予一定补助。

十四、为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工作的外商办理2—5年长期签证,并为符合条件的外商争取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十五、支持长兴岛港、庄河港申请设立开放口岸。逐步将我市“大通关”的各项优惠政策延伸到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通关环境。

十六、本政策意见适用范围:列入大连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一岛十区”,即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工业园区以及旅顺经济开发区、双岛湾石化工业区、营城子工业园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海湾工业区、松木岛化工区、瓦房店工业区、皮杨陆岛经济区;列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的金州经济开发区、炮台经济开发区;大连太平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庄河临港工业区、黑岛循环经济区。

本政策意见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12.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汇报 篇十二

近年来,南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助推生态经济发展,掀起了新一轮建设发展高潮。

一、工作情况

(一)城镇规划日趋完善。编制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南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等综合性规划,县城住房建设规划、县城排水体系规划、城市绿化规划、燃气管道规划、公交规划等专业性规划,重点工程、住宅小区、机关院落、工厂、学校、市场、城市景观、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规划,县城详规覆盖面达到85%以上。青树嘴等3个乡镇完成了总体规划修编,以总体规划为面、专业规划为线、详细规划为点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生态宜居建设持续推进。为主动对接中央、省市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和《南县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加大了建设投入。2011年全县完成建安产值7.4亿元,较上年翻了一翻。县城垃圾处理厂即将竣工投入使用,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快速推进,投资近6亿元的兴盛东路一期商居 1

工程建设已完成工程量的60%。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县城面貌已发生巨大变化。建成区面积近13平方公里,人口12.5万人,全县城镇人口25.1万,城镇化率达36.7%。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承载功能显著增强,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制镇和乡集镇建设得到较快发展,2011年小城镇建设投入1.1亿元,完善了道路硬化、垃圾设施、给排水、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改变了镇容镇貌。尤其是省级重点镇茅草街镇,通过几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湘北地区水陆交通和工业重镇。

(三)城市管理成效显著。我县坚持日常管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部门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区域自治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城市秩序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清洁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化”管理(精细化、机械化、社会化)深入推进,“四化”建设(绿化、亮化、美化、净化)进展顺利,“六乱”现象有效遏制,城市管理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持续保持省级卫生县城荣誉。农村清洁工程深入推进,集镇和村庄环境明显改观,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二、工作设想

(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一是高度重视规划。按照规划先行、建设有序、管理严格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二是

注重规划的适用性。规划编制要切合本地实情,能科学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实际。我县是受洞庭湖经济圈及常、益、岳等城市交叉辐射的次中心城市,接受长江黄金水道直接辐射。规划可定位于把县城南洲镇逐步建设成为农产品深加工、集散与流通,商贸发达的湖乡田园城市。尚未修编总体规划的乡镇,今年完成规划修编。三是突出规划的特色性。乡镇规划编制要结合本地的民俗风情、特色文化、历史积淀、地理风貌、建筑风格、产业发展等要素,既突出湖乡特色的共性,又突出地方特色的个性。如厂窖镇宜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上,突出红色旅游这一个性特点。四是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所有建设规划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审批,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加强监督,确保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二)着力推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近几年来,县城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乡镇建设发展缓慢。目前我县已把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一是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供水排污、道路交通、路灯绿化、垃圾处理、供气供电等方面全力争取项目,加大建设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承载功能。二是要盘活闲置的固定资产和土地。将闲置资产依程序处置变现和开发利用,增添小城镇建设发展后劲。三是要激活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向乡镇集镇延伸,加快棚

户区改造,合理引导乡镇有序进行房地产开发。四是推进农村“四改”进程。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改水、改卫、改橱步伐,倡导发展农村庭院生态经济。

(三)以卫生城镇标准加强城市管理。县城、乡镇分别以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进行管理,争创2-3个省级卫生城镇。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搞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处理厂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城市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精细化、机械化、社会化管理水平。三是继续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旧城区供水管网,优化人居环境,增强承载功能。四是建设样板街、示范路,打造城市管理亮点,构建文明、和谐、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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