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建设电厂批复

2024-12-10

同意建设电厂批复(共6篇)

1.同意建设电厂批复 篇一

湘发改社会字[2012]42号

关于同意新建湘东区救助站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湘东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建立湘东区救助站项目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流浪人员救助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局在湘东镇大江边村原敬老院内新建湘东区救助站。该项目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和自筹。其它手续按照规定办理。请认真做好工程设计并报我委,加快其它前期工作,使项目尽快实施。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和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基建 湘东区救助站 立项 批复 抄 送:湘东土地分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水务局、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区财政局、湘东镇人民政府

2.同意追加经费批复 篇二

你省《关于请求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的报告》(青政〔1993〕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1600万元。由国家计委分两年拨付:1994年400万元(先按计划安排,在年度执行中视工程进度再考虑适当追加)、1995年1200万元。

二、对维修经费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并保证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省里自行解决,中央不再负担。

三、塔尔寺维修工程定于1995年底完工。请你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文物法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成。

国 务 院

3.同意专项规划批复 篇三

绍兴市中心城市停车场规划将分为三类停车分区,分别采用不同的停车管理措施。通过合理预测规划年度停车需求,对停车场进行规划布局,有效解决城市静态交通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挤。该规划对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缓解停车供求矛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绍兴中心城市快速公交线网规划结构为“二纵、三横”,快速公交线路共五条。规划主要依据客流廊道、居民出行空间分布特征和道路状况,科学合理确定线路具体走向,尽可能连接主要客流集散点。

4.同意区划调整批复 篇四

温瓯政〔〕43号请示、温瓯政〔2003〕66号文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3〕192号),市人民政府同意瓯海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西岸乡、五凤垟乡、北林垟乡建制,并入泽雅镇。调整后,泽雅镇辖81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源口村)。

二、撤销新桥镇、娄桥镇、梧埏镇、南白象镇、茶山镇、三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瓯海区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新桥、娄桥、梧田、南白象、茶山、三垟6个街道办事处:

(一)新桥街道办事处:辖原新桥镇5个行政村、5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站前路(原驻地不变)。

(二)娄桥街道办事处:辖原娄桥镇15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娄桥村振兴街3号(原驻地不变)。

(三)梧田街道办事处:辖原梧埏镇13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梧埏街村梧埏大道(原驻地不变)。

(四)南白象街道办事处:辖原南白象镇7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鹅湖村新象街1号(原驻地不变)。

(五)茶山街道办事处:辖原茶山镇14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茶山村梅泉路90号(原驻地不变)。

(六)三垟街道办事处:辖原三垟乡11个行政村,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垟河村三垟大道897号(原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瓯海区辖景山、新桥、娄桥、梧田、南白象、茶山、三垟7个街道办事处,瞿溪、郭溪、潘桥、泽雅、丽岙、仙岩6个镇;24个居民区、251个行政村。区域面积614.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7.59万人。

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适时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5.同意方案调整批复 篇五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穗府报〔〕211号)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广州增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广州增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3.4698公顷;调入地块中位于荔城街道的面积为37.3666公顷,位于石滩镇的面积为16.1032公顷;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51.269公顷(含耕地4.8177公顷),建设用地1.6618公顷,未利用地0.539公顷。

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53.46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中位于增江街道的面积为9.5175公顷,位于石滩镇的面积为43.9523公顷;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53.4698公顷(其中耕地27.5376公顷)。

二、请你市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等部门的要求,确保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制定并落实补充耕地质量提升方案,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项目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的,须依法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如需采伐林木,还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6.同意设立电站批复 篇六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成立联圩镇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二级电站建设项目部的请示》(新水文〔〕73号)收悉。为顺利推进联圩镇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二级电站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联圩镇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二级电站建设项目部,项目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项目部主任由聂庸担任,副主任由蔡志坚、陶端华、罗晓斌、涂全福、杨海担任,张学球、熊春根、程振辉、万赛银为成员,项目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站,由熊春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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