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2025-01-30

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8篇)

1.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篇一

医疗质量考评与内部公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内部的公示或通报,促进科室之间的相互学习,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开展质控活动,进行自查自评,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评估改进效果,召开活动总结反馈会向全科人员进行反馈,并将自查报告上报质控办。2 职能部门:

2.1 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药剂科、信息科、院感办、防保科、门诊办、医调办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主管工作(包括质量与安全指标)进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汇总,落实量化考评,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科,考核结果直接与科室及其科主任、护士长的绩效工资挂钩。每季度对本部门主管的工作质量与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并交报质控办,质控办结合各部门上报的分析报告,每季度形成《质控工作简报》向全院公布。2.2 各职能部门及时将考核结果以专题会或通过OA网等形式向全院公示。

2.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篇二

1医疗风险理论

1.1医疗风险的定义:医疗风险对患者而言是指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可能导致其损害或伤残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医院而言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其医疗失误、过失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的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1]。

1.2医疗风险的特点。 (1) 客观性:医疗风险它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 虽然医学科学技术、医疗设备在不断发展进步, 但医疗活动永远存在人们不可知的领域, 只要进行诊疗活动, 就会有风险, 因此风险发生有其客观性。 (2) 不确定性:在整个医院系统中, 医疗风险随时可能发生, 可能发生在诊断治疗的各个环节, 贯穿于医疗活动始终, 是一种随机现象。 (3) 可控性:医疗风险对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都具有潜在的伤害性, 但医疗活动的实施者和对象是人, 医方加强管理, 强化服务质量, 患方要提高认识, 医患双方积极沟通配合, 因主观因素导致的医疗风险会得到控制。

1.3医疗风险的成因。 (1) 客观因素:疾病的发生发展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 个体的差异使得治疗结果不能确定。有许多疾病是目前的医学水平无法解析的, 这必然使得医学存在未知的风险;政府作为医疗风险管理的主导者监管漏洞,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也使得一些正常医疗行为不受患方所理解。客观因素导致的医疗风险医方不可控。 (2) 主观因素:从医方来看, 一是医院管理层面, 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风险识别和处理不到位;药品和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二是医务人员层面, 部分医务人员责任性不强, 存在医德医风问题, 诊疗水平不足, 服务态度不好, 医患沟通不到位, 风险意识不足等, 都是导致医疗风险的隐患[2]。从患方来看, 主要是存在认识的误区。一是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过程、医疗后果的信息缺失或不完全, 媒体的不良影响, 使其对诊疗结果期待值过高[2], 对医务人员盲目信任或抵触, 对医疗方案不配合等, 是造成医疗风险增加的重要原因。二是由于医患沟通过于形式化或格式化, 医患沟通不深入, 使患者及家属对不可避免的医疗风险和医务人员过错所致的医疗风险, 不能够区别对待, 对医疗风险认识有限或片面。主观因素导致的医疗风险是可控的。

2医疗风险内部防控管理

2.1医疗风险内部防控管理的目标。 (1) 预防为先:医疗风险管理重在预防, 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积极改善服务态度, 严格落实医疗操作规程, 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积极预防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 有效规避风险发生。 (2) 事后控制:医疗风险不可能杜绝。因此, 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早期识别和评价风险, 在风险发生时积极响应, 及早妥善处理, 有效控制影响, 尽可能地降低风险事件发展对医院、医护人员造成的危害。

2.2医疗风险内部防控管理的措施。 (1) 提高人员素质, 培育风险意识: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与态度, 医风医德与医疗技术, 都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与医疗风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因此对医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要坚持经常, 培训应坚持全员额、全要素、全方位的原则。一是要加强医风医德及责任心教育;二是要强化风险意识培育;三是要促进业务素质持续提高[3]。 (2) 完善规章制度, 坚持按章行医:一是坚持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依法执业管理, 严格监控医疗过程中的重点流程、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和重点时间。二是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病历质量上, 加大监控力度, 充分发挥科室质控员职责;诊断治疗质量上, 充分发挥科主任技术权威的作用, 把住诊断治疗关;严格药品管理, 加强医疗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临床和辅助科室之间互相监督。 (3)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 加强医患有效沟通:医患双方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使得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认识存在偏差。医务人员有义务帮助患者提升认识。一是注重沟通的“有效性”。医务人员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 尊重患者的各项权利, 充分履行告知义务[4], 注重向患者传达有效信息。二是注重公众医学知识和医学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 (4) 建立预警系统, 完善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置机制:目前国内有学者借鉴其他行业风险管理成熟的经验及风险预警机制模型, 结合医疗风险的特点、种类和成因, 以科学的分析和信息化管理方法为手段, 探讨建立了医疗风险预警信息系统[5]。同时医院应成立风险管理部门, 完善风险危机处置预案, 提高应变和危机处理能力。一是及时准确地对风险的发生进行识别。二是快速有效地对风险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 使风险对医院、医师的影响最小化。三是客观全面地对风险的发生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 提出整改意见, 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修正风险处置预案, 提高危机处置水平。

摘要:目的 探索医疗风险及内部防控, 积极预防医疗风险。方法 介绍医疗风险的定义, 分析医疗风险的特点和成因, 提出医疗风险防控管理的措施。结果 重视医疗风险及内部防控管理, 积极预防, 可有效降低医疗风险。结论 医疗风险成因复杂, 但可防可控, 医院从内部着手,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服务质量, 赢得社会信任, 可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关键词:医疗风险,医疗事故,事故防控

参考文献

[1]薛澜, 张强, 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1-21.

[2]周丽春, 阿依努尔.医疗纠纷的引发原因及防范措施探讨[J].人民军医, 2011, 54 (5) :444-445.

[3]王治国, 王美霞, 于林凤, 等.关于新时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J].人民军医, 2012, 51 (8) :776-777.

[4]中华医学会伦理学会, 大连医科大学.履行知情同意原则的指导意见[J].医学与哲学杂志, 2006, 16 (3) :78-80.

3.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 医院内部管理 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

医疗纠纷的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充分体现了病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针对容易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我院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加强医患沟通,履行告知义务:①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注意沟通技巧。要充分体现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方便患者、服务患者的人文精神。②患者有知情同意的权利,院方有告知的义务。一份来自于某三甲医院的投诉案例统计资料表明,在2001年全年投诉案例中,因知情同意权引发的案例占了70%以上[1]。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2]。履行告知义务时,应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注意说话方式和态度,作好患者的思想工作,解除其心理障碍。切忌使用“没事”、“不可能”、“一定会”、“没问题”等不负责任的话。对于一些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等,要详细告知患者或家属,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经告知对象审阅后签名或签章以示确认。另外,还必须签署各种知情同意书,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医患沟通记录等。

对照“医院管理年”标准,我院还结合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了患方住院授权委托书兼承诺书、医患双方行风建设责任书,彻底杜绝了收受红包、接受病人宴请等劣行。通过互相监督,达到共同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我院地处城乡结合部,经济欠发达,病源多半来自农村,文化程度偏低。为解决这一现状,自2004年7月起,我院成立了客户部,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厅设有导医咨询台。由導医人员主动、热情地协助病人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为进一步方便患者,我们不断改善服务流程,施行了划价、收费一站式服务,从而大大缩短了病人就医时间,得到病人及家属的好评,赢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充分体现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方便患者、服务患者的人文精神,客户部人员每周不定期到临床科室,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征求患者对医院各部门的意见或建议。每次随机发放25份问卷,收回后进行分类汇总。客户部主任将每周的调查结果在行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并责令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纠正不足,旨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更要注重服务质量。结果病人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态度满意度平均达95%,对管理、后勤、医疗收费、医技的满意度平均达90%以上。在患者出院后的3天内,客户部将对其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达85%(因有些患者无联系方式或电话号码有误)。从而既了解了出院病人康复情况,体现人文关怀,又为健康宣教做了普及,还为医院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重视重点科室建设及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院除分批选派人员到省内知名的三甲医院进修学习外,2006年1月我院还率先推行“师带徒”的带教方式和开通了远程网络继续医学教育,让更多的医务人员在不走出医院大门的情况下就能学到新技术、新知识,减少了医疗隐患,为提高医院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

加强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意识,重视医疗法律文书的书写质量:经常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成立协调办,专门解决各类医疗纠纷,派出专人参加学习各类医疗纠纷的培训会,并回院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学习和交流。重视医疗法律文书的书写质量和内涵质量,成立了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委员会,每月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科室,科室针对本科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各科成立了QC小组,完善了科内质控体系,对医疗、护理质量实行院、科两级管理,严把医疗、护理质量关。

坚持业务查房和行政大查房,排除隐患:医院制定了以业务院长为首的每周业务查房和每月1次的院行政大查房,重点检查“四合理”(即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病历书写质量、病房管理及急救药品、急救设备、服务态度、行风巡查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现场办公,效率优先。以此督促各临床科室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医疗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充分体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但是,医疗大环境的恶劣制约着医院的发展。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最大的热点问题,呈逐渐上升趋势。据我院“协调办”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院发生医疗纠纷7起,造成赔偿的有2起;2005年发生医疗纠纷12起,造成赔偿的有4起;2006年则上升至15起,造成赔偿的有3起。虽然医疗纠纷仍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与恶劣的医疗大环境相比,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在当地医疗机构中相对较少。作为性质特殊的医疗卫生事业,要彻底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创建“平安、诚信医院”,我们呼吁政府的投入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以及医改的不断完善,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张宝珠,刘鑫,主编. 医疗告知与维权指南.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 1,31,37

4.保险公司内部整改报告 篇四

一、责成xx负责人进行深刻检讨,并根据监管机关处理意见予以相应处理;

二、责令xx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直至通过监管机构合 规检查;

三、针对全省机构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需要变更职场 的机构严格监控,分支机构的变更和撤销的申请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相关公司的内控制度)各分支机构变更职场严格按照此程序进行,艰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省公司紧急发文通知各级机构,再次重申合规经营 的重要性,明确各项监管制度、审批流程,明令机构负责人严格按照监管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各分支机构设置、变更和撤销过程中,对不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当的机构和部门,分公司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筹备、开设、变更、撤销分支机构的,由分公司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三级机构负责人承担。分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追究责任人责任。

五、xx分公司指定专人针对全省机构负责人召开机构合规经营管理再培训,强化机构合规管理,全面深入学习《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法》及《xx机构管理办法》等外部监管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及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培训考评和验收,其他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保证培训效果,确保机构负责人将合规经营视为机构工作第一要务。

特此汇报 xx公司xx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篇二:关于保险代理业务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

关于保险代理业务自查自纠的整改报

一、2011 机构运营及保险代理业务经营情况 2011 本机构主营业务规模、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 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实现的代理保费、手续费收入、代理险 种及各险种手续费分析。

二、2011 与保险机构合作情况 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情况;2011 年合作业务量前五位保险 机构及业务情况。

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本机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宁波市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 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代理业务自查自纠工 作的具体情况。

四、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包括问题表述、相关 数据及原因分析。

五、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或下一步将采取的具体整改措 施。篇三:银行 保险 渠道整改报告 **新疆分公司银行保险

关于对**银行银代服务工作的整改报告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 **银行保险自2004年进驻新疆,便与**银行新疆分行展开了银代业务合作。在前期的合作中,双方本着互利互惠,携手共赢的态度共同致力于银代业务的提升和发展。业绩不断增长、保费平台不断提升,从合作伊始的800万元平台跨越到1.3亿平台,创造了银代业务的合作高峰。2008年,在我公司销售产品结构进行调整的情况下,依然突破了8000万元大关。可以说,双方共同缔造了一次次辉煌,取得了不匪的成绩。

进入2011年,我公司在**渠道银代业务持续下滑并呈现颓势,09年全年业绩仅为5800万元,较历年下滑明显。对此,**新疆分公司从总经理室至银保上下高度重视并产生了严峻的紧迫感。**作为我公司一直以来最大和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业绩的大幅下滑和诸多情况的发生为我公司银代业务发展敲响了警钟。对此,我公司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不足。**新疆分公司银行保险系列在2011年中,因银保第一责任人调任总公司,在高层级沟通方面有所欠缺,同时各机构人事调整较大,影响了业务的发展。此外,在对**的服务

工作过程中存在人力不足、人员素质较低、团队管理存在缺陷等问题也直接造成**业绩下滑明显。对以往的种种问题,我公司已深刻反思,对于前期工作不到位,给**银行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为有效弥补前期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影响,保证双方业务的顺利、稳步进行,促进业务的长远发展,重塑**银行与我公司的合作观念,针对前期出现的种种问题,我公司已全面,有效的开展了整改工作:

一、实施水龙头理论

重新调整团队,吐故纳新。将团队中与公司经营理念背道而驰、工作态度和作风存在问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低下的团队负责人和客户经理进行淘汰,同时吸纳优秀人,进行团队的重新梳理。目前,银保团队梳理工作已顺利完成。

二、人力大幅扩充 为弥补人力短板,我公司以于2011年10月起,在全疆范围展开了人员招募工作。目前,**银保全疆销售人力已达450人。此外,在此次人员招募过程中,我公司严把招募流程并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招募人员的综合能力、人员素质、服务意识、业务能力等各方面水平能够充分满足服务需要。

三、强化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

为保证我公司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我公司已就新进人员进行了多轮的全方位培训工作。从金融、保险知识到产品,从销售业务技能到售前、售后服务等进行了全面的岗

前培训。同时,分公司银保部已拟定了2010年培训计划,将会对客户经理进行高密度的反复培训,确保各项能力不断提升。

四、**营业部架构的建立

今年,总分公司在销售人员架构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各机构特别建立了**营业部,专项服务于**渠道。乌鲁木齐地区在现有**渠道下,细化为三个营业部,分区、分网点对**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在营业部人员配备方面,我公司在全疆范围内特别甄选精英人员调入**营业部,将银保部的最强业务阵容全部配备至**渠道和营业部,保证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目前**渠道及营业部人员均已到位。

五、明确制度,建立客户服务体系

为保证服务高质量,确保客户和渠道充分满意,银行保险部特别制定了客户经理服务制度,对客户经理网点跟进、销售流程、售后回访及客户问题处理等均进行了明确规范,使全疆银保有法可依,同时严格执行、赏罚分明。为配合**2010年业务,特别是期缴业务的增长,我公司要求所有**渠道客户经理必须实现驻点经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均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同时,专门将客户服务部门划归统一管理并进行人员调整,保证售后服务周到,令客户满意!银保客服能力大大增

强。

六、加大投入

对**渠道加大政策的投入。在政策方面向**渠道给予大力倾斜,在人力资源等方面以**渠道为优先渠道。特别针对**渠道制定独立的业务合作方案,全面提升全疆各**渠道客户经理以及**各层级销售人员的业务积极性,促升业务.七、强化公司内部督导 针对**业务,进行强力督导。派专人对**业务精细到以日为单位进行独立的追踪工作,同时在周例会、月会中将**渠道各项业务指标进行单独考核,以保证全疆银保上下对**渠道的绝对重视。对于业务竞赛方案等活动,进行专项追踪,并定期向**进行数据的报送。

八、建立沟通常态化 2010年,**新疆分公司各层级将定期、频繁的与**的业务沟通、汇报等工作,加强层级交流,以满足**不同时期业务服务工作的需要。

新疆分公司上下将严格执行总、分公司和**的各项要求,全力弥补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承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的销售流程,本着客户为上,渠道为本的经营理念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各项服务,不断强化**与**之间的良好关系、携手共赢的合作方针,在2010年实现双方银代业务

复兴,同时也希望**银行能一如既往的对我公司给与帮助和指导。**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分公司

2010年1月篇四: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

(一)系统性原则。制定全面系统的风险排查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风险排查工作。

(二)全面性原则。风险排查应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环节、各个业务领域,各层级分支机构,并对每一类风险及可能引发风险的可疑业务、可疑人员、重点内控风险点进行严格细致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有效。

(三)及时处置原则。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类重大风险,应当立即采取预防和处置措施,防止风险扩散蔓延。

(四)持续优化原则。风险排查内容和排查方法应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优化,确保及时发现各类潜在风险隐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第五条 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由总公司牵头组织实施。人身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在总、分两级成立风险排查工作小组,明确风险排查的组织机构、参与部门、责任人员及各层级机构的相关责任。各公司应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切实有效的风险排查制度,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以及具体工作流程。风险排查过程中要留存工作底稿和有关数据资料,确保排查工作过程可重现、可复查。

第六条 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保险资金案件风险。梳理各类案件线索并对较明确的案件线索组织排查,特别是要排查保险机构内部工作人员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挪用、侵占客户资金及诈骗保险金的案件线索。

1.挪用客户保费;

2.利用伪造、变造保险单证或私刻印章等手段进行保险诈骗; 3.利用虚假或重要空白单证进行保险资金“体外循环”; 4.私自将客户保单退保获取退保金; 5.伪造客户签名、印鉴将客户保单质押贷款套取资金; 6.侵占、挪用或非法占有客户理赔、退保、给付资金,冒领生存金; 7.挪用、非法占有公司营运资金; 8.以保险公司名义或办理保险业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活动; 9.投保人利用保险进行洗钱,或保险机构员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协助他人利用保险进行洗钱。

(二)财务管理风险。重点排查人身保险公司因财务管理问题可能导致发生司法案件、引致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风险隐患。1.未严格执行收付费管理制度,现金收费、大额转账未采取有效手段对客户身份及交费账户进行识别;

2.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或公司员工代客户开立、保管收付费存折或银行卡; 3.基层机构和业务人员私设“小金库”; 4.直销业务虚挂中介业务套取佣金及手续费; 5.管理人员侵占佣金及手续费; 6.编造假赔案、假业务套取公司资金、费用; 7.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费用; 8.虚列销售人员人数或绩效、奖金等套取费用。

(三)业务管理风险。重点排查人身保险公司销售活动中因销售行为不规范可能导致发生司法案件、引致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风险隐患,特别要排查因销售误导、满期收益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等原因,可能引发公司及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突发出现投保人集中退保或要求给予满期给付金之外的额外补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风险。1.私自将客户保单转保为其他险种; 2.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及保险代理机构不具备销售资格; 3.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将保险产品当做储蓄存款、理财产品销售,隐瞒除外责任、犹豫期客户权利、退保损失以及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等保险条款重要事项等销售误导行为; 4.培训课件以及对外宣传资料存在不实、夸大等误导性表述,对销售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不符合监管要求; 5.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或代理机构擅自设计、修改、印制宣传资料,擅自使用含有误导内容的宣传资料及产品信息;

6.未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个人新单业务进行100%回访; 7.回访品质控制不到位,回访过程未对投保人进行身份识别,或因回访语速过快、对多个问题合并提问及回避客户提问等导致回访失真; 8.客户投诉及回访问题件未及时妥善处理完毕。

(四)内控管理缺陷。重点排查人身保险公司在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及风险隐患。

1.不相容岗位未实施人员分离; 2.业务财务系统未实现全封闭运行,未对补录、修改等特殊性操作建立有效的内部管控制度;

3.重要单证未进入单证系统管理,或者未实现系统实时管理,对重要单证未定期盘点、定期核销;

4.保单未全部实现系统联网出单,或者单证系统未与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实现对接; 5.保险机构及工作人员私刻、伪造公司印章,省级以下分支机构行政用章、合同专用章未上收一级管理,印章使用未实行严格审批登记制度; 6.客户信息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客户信息泄露风险。

第七条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定期对单证印鉴、可疑人员、可疑业务线索以及相关内控制度开展排查。各公司应当根据具体业务及公司内部管控情况,明确风险排查的具体标准及抽查比例,细化排查业务流程及各项指标。排查方法可以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对单证印鉴进行排查。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定期对重要单证进行清理核销。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对单证、印鉴及相关接触人员的经办业务进行排查: 1.存在长期未核销单证或单证去向不明的情况,应对未核销及去向不明单证进行排查;对单证遗失较多的团队、个人和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排查; 2.存在遗失印鉴情况的,应对相关部门、机构及有关人员经办业务资金去向进行调查; 3.分支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应对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排查; 4.有线索表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从业人员私刻印章,变造、伪造保险公司单证的,对其经办业务进行排查。

(二)对可疑人员线索进行排查。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对有关人员领用的单证进行排查,对其接触的业务进行复查,对有关客户进行回访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排查: 1.销售从业人员展业活动较为频繁,但业绩靠少量保单长期维持相对均衡水平,或业绩较高但保单继续率指标较差;

3.销售从业人员与客户存在经济债务纠纷; 4.基层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有1-2人且长期无调整; 5.保险机构销售从业人员被客户或其他销售人员、公司内勤投诉次数较多; 6.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销售从业人员及续期收费人员经常代替客户办理变更交费账户等客户重要信息,代办金额较大的退保、理赔、给付业务,或者使用银行卡为客户刷卡交费的。

(三)对可疑业务线索进行排查。存在以下情况的,应通过客户回访或其他有效方式对有关人员经办业务进行排查:

1.不同投保人保费来源于同一交费账户; 2.多批次不同投保人的保单退保、理赔等资金支付对象为同一账户; 3.退保、理赔、给付、分红等资金支付给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外的人; 4.存在大面积犹豫期内撤单情况; 5.同一客户投保单、投保提示书、保险合同送达回执等业务档案上签名笔迹明显不同; 6.投诉、咨询及失效保单回访中发现客户称已交费且能够提供交费记录,但业务系统无记录;

7.对大额退保、赔款、给付业务抽取一定比例客户进行回访; 8.对未实现收付费全额转账的保单抽取一定比例客户进行回访; 9.对投保人年龄较大且交费期限较长的保单抽取一定比例客户进行回访; 10.客户信息不真实的,对该销售从业人员或代理机构经办的业务进行抽查回访。11.发生大额保单质押贷款的,抽取一定比例客户进行回访。

(四)对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进行排查。排查要求、排查方法及排查结果报送另行规定。

(五)对重点内控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内控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对可能引发公司发生重大风险的业务环节及操作流程进行排查整改: 1.保险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兼任多个不相容岗位; 2.保险公司外勤人员兼任收付费、单证管理、外勤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 3.系统操作权限的设置和岗位牵制存在问题,如:一人持有多个不相容岗位的系统用户名,不同岗位系统密码未妥善保存,对具有较高系统操作权限的人员缺少监督,存在越权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权限处理业务情形; 4.销售人员或者工作人员私自留存客户身份证、保险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5.可在业务系统外打印收付费环节凭证并可在系统中事后补录; 6.业务财务系统约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及理赔给付去向账户名称可以为非客户本人; 7.对内或对外使用的产品宣传资料、各类培训资料存在违规、失实或易造成重大误解内容;

8.未建立产品宣传资料、各类培训资料的审核及管理机制,或已建立但与监管规定不相符或未严格执行; 9.未建立产品说明会的审批、管理及巡查/暗访制度,或已建立但与监管规定不相符或未严格执行;

10.公司业务系统不具备客户信息真实性自动提示、校验功能; 11.未建立一年期以上个人新单业务100%回访的有效机制,或虽已建立但并未严格实施。第八条 人身保险公司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后,应针对具体的风险项目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其中,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应在排查发现之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对于因内控缺陷导致的风险问题,应当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指标考核、优化管控流程、完善信息系统等措施加以解决。

第九条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整改效果。对实际效果不佳的整改措施应及时调整修正,确保风险消除或可控。

第十条 对于排查发现重大案件及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篇五: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 论文摘要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为实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企业高效运作的基石,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应对经营风险最有效的办法之一,能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助于保险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进而有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影响因素

目 录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及作用............................................3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3

(二)内部控制在企业中的作用.........................................4

(三)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5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以及问题揭示.................................5

(一)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5

(二)中华财产保险龙泉支公司简介.....................................6

(三)中华财产保险龙泉分公司内部控制的问题以及分析...................8

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改造方案....................................10

(一)公司所处环境分析.............................................10

(二)内部控制机制改造思路.........................................11

(三)内部控制机制改造建议.........................................12

四、结论...........................................................13

五、参考文献.......................................................14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

引言

进入21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国外的保险公司进入了国内市场,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空前激烈,同时由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不仅涉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且日益受到投资环境、货币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面临着如何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问题。因此保险公司应切实研究风险防范的办法和途径,积极防范和化解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增加市场竞争力的前提和保证。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及作用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 system)的概念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迄今为止最权威的内部控制的概念是由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以下简称coso报告),该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总结为:“内部控制是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为达到下列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

这个定义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几个特点: 首先,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它蕴含于管理层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中,直接影响企业实现其目标的能力。

其次,内部控制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不仅包括企业董事会、经理层,也包括企业其他人员。内部控制是通过企业所有员工的言行得以实施的。

第三,内部控制只能为实现企业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而不能提供绝对的保证。这是因为内部控制存在它自身的局限性:首先,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时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原则。这意味着企业不会为建设内部控制提供过高的成本;其次,内部控制依赖企业各级人员去执行,而人为的错误和失误是很难避免的,这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失效;再次,两个或更多人联合欺诈将使内部控制失效;最后,经理层具有越过内部控制系统的权力,内部控制对他们的作用有限。这些局限使内部控制只能就企业目标的实现向经理层和董事会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四,内部控制的实施是为了实现三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目标:①经营目标的实现;②财务报告的可靠性;③法律法规的遵循性。

(二)内部控制在企业中的作用

内部控制的演变历程和国内外的内部控制实践都证实,内部控制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制度基础,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管理的历史和实践也反映出企业一切工作都无法脱离内部控制而存在,企业的管理工作实际上是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开始的,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无法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因而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企业高效运作的基石,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企业需要大量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以及非财务会计信息,因为投资人、管理者、债权人、顾客等相关利益主体需要借助财务报表来评估企业业绩,以便决策。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及非财务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和汇总过程得到有效控制,使会计信息及非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和疏漏,进而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2.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

企业在从事经营和其他特定活动时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确定了企业在遵循性目标中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企业遵纪守法的记录,会极大地影响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内部控制是管理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的,是法律法规、政策等在公司内部管理中的具体体现,规定了公司业务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程序和措施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设计并执行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控制程序或流程,可以对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及各流转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对各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及时发现贪污盗窃、违规处理成本费用、偷税等不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3.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 企业各项资产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物质基础。若企业对资产的管控不健全,可能会造成企业财产物资被盗窃或滥用,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要求公司的各项交易事项必须依据管理部门的一般和特殊授权执行,其中当然包括购置、计量、使用、处置资产等一系列有关资产的交易事项,使各项交易均在管理者控制之下,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各项资产的购置、计量、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内部控制还要求企业按照适当的时间间隔,将资产的账面记录与实物资产进行对比,并对差异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进一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地纠正各种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防止或抑制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营私舞弊等行为,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可靠。4.保证公司经营的效率与效果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利用会计、统计、业务等各部门的制度规划及有关报告,把公司的财务、业务、销售等各部门及其工作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的作用,以顺利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同时,严密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合理的奖惩制度,能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并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潜能,从而促进整个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在保险公司的具体应用,是由保险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建立并实施的,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机制。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要素也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但由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因此对其主要的经营活动需要实施特殊的控制活动,具体来说,包括承保控制、销售控制、理赔控制、投资控制、资产接触控制、偿付能力控制、会计控制、客户服务控制、再保险和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以及问题揭示

5.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篇五

2018年保险中介高管考试内参复习试题

判断题

对的打“A”,错的打“B”(每题1分,共100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可以同时接受多家保险人的委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期间超过二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保费部分后,将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的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十年()。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了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若进行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保险公司董事会决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保险费的差额不得低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全额退还保险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在二年内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在二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除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外,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公积金()。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若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保险高管考试内参复习题库

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按照约定享有受保障的权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工商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外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可以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6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保险人就必须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合同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若要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应当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付条件或者附期限。()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外,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交纳保费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了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虽然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但保险人不应当

保险高管考试内参复习题库

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险合同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若进行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保险公司董事会决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被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特种行业准入证,并凭特种行业准入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对具备保险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除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外,还应该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保证保险标的安全义务的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违反规定的保险公司作出限期改正的决定后,保险公司在限期内未予改正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选派保险监督管理人员和指定其他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组成整顿组织,对该保险公司进行整顿()。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保监会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期限届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承保顺序依

保险高管考试内参复习题库

次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保险公司除可以经营财产保险业务或人身保险业务以外,也可以经营再保险业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外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受益人与投保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60.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受益人。()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保险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但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会因接管而变化()。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64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赔偿金。()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股票、金融债券、城市基础建设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代表机构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保险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保险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的任职资格。()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可以不注销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按照约定享有受保障的权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可以同时

保险高管考试内参复习题库

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社会保险金。()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但可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保险人就必须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公告制度。()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以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保险监督机构依法宣告破产()。

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手续费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解散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93

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拒绝、阻碍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法给予行政管理处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

保险高管考试内参复习题库 的寿命和身体()。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补充协议。()98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服务至上的原则,不得从事降低服务质量的竞争()。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一经发现,将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模拟试题答案

B 125

B 84

A 15

B 84

B 14

B 37 7

A 44 12 B 44 17 B 34 22 B 95 3

B 87 8

B 117 13 A 44 18 A 32 23 B 7 4

A 37 9

B 101 19 B 49 24 B 125 14 A 98、99 5

B 23 10 B 44 15 A 55 20 B 32 25 B B 13 31 A 15 36 B 127 41 B 117 46 B 141 27 B 1 32 A 95 37 B 17 42 B 77 47 B 30 28 B 13 33 B 16 38 B 23 43 A 69 48 A 39 29 A 84 34 B 23 39 A 15 44 B 10 49 A 77 30 A 13 35 A 16 40 B 89 45 A 67 50 B 92

A 22 56 B 7 61 B 55 66 A 80 71 A 12 52 A 147 57 B 42 62 B 145 67 A 145 72 B 83 53 A 81 58 A 7 63 B 58 68 B 9 73 B 13 54 B 56 59 A 48 64 B 65 69 B 81 74 B 125 55 A 96 60 B 52 65 B 106 70 B 93

B 100

6.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篇六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处以()万元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处以()万元的罚款 A.5-30 2-10 B.5-50 2-30 C.10-30 5-20 D.10-50 5-30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 第2题:(3分)

以下哪些吉林驻地机构的开业申请不是由吉林省保监局受理的()A.中资公司支公司 B.中资公司中心支公司 C.外资营销服务部设立 D.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 第3题:(3分)

现代财产保险制度始于()A.火灾保险 B.人身保险 C.海上保险

D.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

第4题:(3分)

狭义的保险法一般仅指()A.保险合同法 B.保险特别法 C.保险业法 D.社会保险法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 第5题:(3分)

我国的飞机保险中的基本险别不包括()A.飞机机身险 B.第三者责任险 C.旅客责任险 D.承运货物责任险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 第6题:(3分)

依我国国内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在下列选项中,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是()A.因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B.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C.被保险货物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

D.由于被保险货物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 第7题:(3分)

保证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A.债务人 B.债权人 C.保证人 D.被保证人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 第8题:(3分)

在性质上,保险业法一般被视为()A.社会法 B.综合法 C.公法 D.私法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 第9题:(3分)

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为()A.人民币亿元 B.人民币2亿元 C.人民币5亿元 D.人民币10亿元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 第10题:(3分)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 第二题:多选题 第1题:(4分)

利润损失保险既赔偿毛利润损失,又承担营业中断期间支付的必要费用,具体包括()。A.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B.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C.佣金损失

D.毛利润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正确答案】:ABC 【答案分析】: 第2题:(4分)

确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主要方式有()A.按账面原值确定 B.按重置价值确定 C.按比例计算

D.由保险人自行确定

E.按投保时实际价值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ABE 【答案分析】: 第3题:(4分)

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有()A.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B.由保险人自行确定

C.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 D.由保险人按最近6个月的账面平均余额确定 E.由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的账面平均余 【正确答案】:AC 【答案分析】: 第4题:(4分)

从财产保险经营内容的整体和某一具体的财产保险业务经营内容出发,财产保险的复杂性体现在()。

A.保险经济价值不平等的原则的复杂性 B.投保对象与承保标的的复杂 C.承保过程与承保技术复杂

D.保险标的的各种财产物资及相关责任复杂 E.风险管理复杂 【正确答案】:BCE 【答案分析】: 第5题:(4分)

根据火灾保险的实践,火灾保险具有()特征。

A.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陆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种财产物资 B.火灾保险承保财产的存放地址是固定的,被保险人不得随意变动 C.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 D.业务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

E.保险风险相当广泛,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与多种意外事故。【正确答案】:ABE 【答案分析】: 第6题:(4分)

财产保险中的特约可保财产包括()。

A.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的财产,如古书,古画 B.价值高,风险特别的财产,如提堰、水闸

C.风险大,需要提高费率的财产,如坑井内的设备 D.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含租赁)和室内装修材料

E.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 【正确答案】:ABC 【答案分析】: 第7题:(4分)

不保财产是保险人不予承保的财产,包括()。A.价值高,风险较特别的财产 B.土地、矿藏、森林、水产资源等

C.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的财产,D.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等难以确定其价值的财产

E.违章建筑、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正处于紧急状态的财产和未经收割的农作物及家禽、家畜及其他家养动物 【正确答案】:BDE 【答案分析】: 第8题:(4分)

我国现行的财产保险费率采用的是分类级差费率制,具体包括()。A.工业险费率 B.社会险费率 C.仓储险费率 D.火灾险费率 E.普通险费率 【正确答案】:ACE 【答案分析】: 第9题:(4分)

财产保险综合险的条款责任包括()。A.违约和争议处理的责任 B.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

C.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D.列明的自然灾害

E.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BCDE 【答案分析】: 第10题:(4分)

银行综合保险承担()方面的保险责任。A.现金损失 B.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C.贵重金属损失险 D.雇主责任险 【正确答案】:ACD 【答案分析】: 第三题:判断题 第1题:(3分)

加油站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和意外保险两部分。【正确答案】:X 【答案分析】: 第2题:(3分)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V 【答案分析】: 第3题:(3分)企业财产保险中,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流动资产的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正确答案】:X 【答案分析】: 第4题:(3分)

在财产保险基本险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以及由于这些设备损坏引起“三停”而造成保险标点的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正确答案】:X 【答案分析】: 第5题:(3分)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不承保由于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的一切损失风险,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都承保。【正确答案】:X 【答案分析】: 第6题:(3分)

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电气短路或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物质损失,这项保险责任包括引起事故的电气本身的损失及由此波及到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正确答案】:V 【答案分析】: 第7题:(3分)

企事业单位或家庭个人自有、代管的一切有形财产,因发生风险事故、意外事件而遭受的毁损、灭失或贬值的风险,称为财产风险。【正确答案】:V 【答案分析】: 第8题:(3分)

在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与实际价值差距过大时,为使被保险人在损失后获得充分保险保障,可采用按重置价来确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正确答案】:V 【答案分析】: 第9题:(3分)

财产保险的1年保险期限是指从缴付保费的当日零时起,到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正确答案】:V 【答案分析】: 第10题:(3分)

7.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篇七

1 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现状

1.1 对于内部会计控制没有足够的重视

各保险公司普遍都比较认同建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意义及其必要性,然而因为市场竞争的需要,造成保险公司在自身规范的方面通常会陷入一个困境,由于有“老实人吃亏”的心理怯于在建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上动真格、出实招,害怕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在建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方面既有很深的顾虑同时也有着强烈的愿望。

同时,还有部分领导认为会计工作就是简单的提供报表、记账而已,对会计控制的作用认识不够充分。即便有些领导认识到了会计控制的重要作用,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也通常会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弃之不顾。

1.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的克隆化、统一化现象

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实行“条条管理”,也就是分公司被总公司管理,支公司被分公司管理的形式,在建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上,通常是由总公司进行制订,而分、支公司只需执行贯彻。总公司经由人员管理、系统授权等机制进行控制和管理,使得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统一性。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工作人员在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流动也越来越频繁,各公司为节约物力、人力,在建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上抄袭模仿状况较多,致使各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上大同小异。

1.3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上形成

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实行总分公司制,通常是总公司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分公司进行执行和贯彻,所以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基本上是健全的。会计内控流程已经逐渐形成,从财务审核、数据流转、单证打印、收付费、核保等已形成固有的程序。制度制定方面,管理的需要,各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常都以书面的形式实施颁布,有章可循。在组织机构方面,基本上各保险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组织机构比较完备。

2 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办法

2.1 深化会计检查制度,为内控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

对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来讲,深化外部监督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外部监管压力适当能够促进公司强化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当前由行业协会与保监会组织的检查为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

对于会计检查主要有两种检查方式,即非现场监控与现场检查。其中会计内控的现场检查所检查的主要是保费收入有没有如实地进账;有没有挪用挤占的状况;有没有和出单收入数不符合的状况;是否有巧立名目使用成本支出的标准扩大;业务代理费用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计提分配;理赔支出有没有按照一付一结一案。而非现场监控所监控的主要是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在把报表上面的原始数据输入进计算机数据库当中的同时,检测数据的正确与否,是否存在异常状况。

2.2 强化内部控制部门的力量,使内审作用得以加强

为了使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特殊作用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建立健全其内部监督机制,各保险公司必须切实强化内部审计力量。一是在机构的设置方面,应当将内部审计部门扩展到市公司,原因在于大部分的违规状况都集中在市、县公司,而市级公司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机构扩展后,人员配备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二是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追究责任制度,在内审过程当中所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同时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与机构责任,保证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落实到实处。

而审计人员独立性的问题,由于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是股份公司,因此在股份公司的董事会下面应当另设审计委员会,并且在审计委员会成员当中至少要有超过半数的人是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管理审计委员会,这样能够大大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使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得到切实的发挥。

3 结语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加强对于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公司竞争实力的增强提供必要的保障。必须要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权威性与稳定性,让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补充。

参考文献

[1]张紫艳,陶樱.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几点看法[J].山东交通科技,2005,(02).

[2]韩良.浅谈构建企业内控管理制度[J].市场周刊,2010,(09).

[3]韦小敏.申银万国完成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N].证券时报,2008.

8.关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 篇八

关键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险公司由于自身及外界大环境等各种原因,其内部控制存在很多问题。许多保险公司都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没有建立内部控制,有些公司就算建立了内部控制,控制水平仍然不高,这一点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①。我国目前尚未正式提出专门针对保险公司的权威性的理论与法律法规,多方面的因素在制约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从而制约着保险公司的发展壮大。因此,解决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对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和我国内部控制的发展和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部控制的概述

内部控制起源于上世纪40年代前,是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经营,并且防止错误和其他非法业务发生的一种业务流程。经过数十年的变迁,目的已变成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成果和效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中国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保险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内保险公司纷纷寻求境外上市。但是在境外上市后,面临的企业竞争压力增大,需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同时,企业上市后,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审计和监管,这也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保障企业质量”②。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我国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步较晚,与内部控制制度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由于保险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活动的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中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通过对保险公司的访谈发现,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控制环境不理想,风险评估意识淡薄,控制活动执行力度小,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缺乏内部审计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继续存在,势必会影响公司的发展。需要我们通过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对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控制环境设定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基调,影响职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塑造了企业文化,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在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进行调查时发现,上至管理层,下至员工,都存在一定的问题”③。

(二)风险评估意识淡薄

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企业,它有着独特的经营特点,即保险经营标的的特殊性,保险经营的负债性和风险性,经营期间的长期性,死亡风险发生规律的相对稳定性。因而,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需要主要管理保险经营中的风险,如决策风险、产品开发风险、业务管理风险、准备金风险等。在对保险的调查中发现,出于保险经营期间长,并且死亡风险发生规律相对稳定的缘由,公司的财务方面出现了责任准备金提存不足的问题。但是,公司却忽略了事件的发生同样有着不可预见性,因此,这势必会在责任发生时使公司承受巨大的压力而手忙脚乱。

(三)控制活动执行力度

公司的控制活动的执行力度还算是比较让人满意,公司的各项支出可谓是精打细算,笔笔记录在账。但就深入来看,还是存在不少隐患的。控制活动应该出现在整个企业内的各个阶层与各种职能部门,涉及的控制对象包括人、财、物、产、供、销等各方面。控制活动要讲求面的控制与点的控制要有机结合,内部控制才能发挥良好的效率。在这方面,保险公司似乎过于死板,眉毛胡子一把抓,控制的对象混为一体了。公司在对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关注度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内部会计的重要性。

三、改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加深企业文化

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需要管理者引导和全体成员广泛参与。从企业管理者到普通员工都要感受到企业风险文化的熏陶,在风险文化的指导下进行管理,自觉地按文化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渗透,使企业文化不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而是真正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增强企业实力。

(二)强化危机管理

公司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即管理层识别并采取相应行动来管理对经营、财务报告、符合性目标有影响的内部或外部风险,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风险识别包括对外部因素(如技术发展、竞争、经济变化)和内部因素(如员工素质、公司活动性质、信息系统处理的特点)进行检查。风险分析涉及估计风险的重大程度、评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考虑如何管理风险等。

面对保险公司出现的具体问题,应注意以下几点: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危机责任感,面对保险事件具有的不确定性,做好、做足责任准备金的提存;财务人员对疑难呆坏账要及时处理,避免呆坏账的出现和存在;对业务费用支出采取专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准确的记录每笔支出。

(三)加强制度建设

“严谨的内部控制,不仅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的有效控制,把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全面置于经济监控之中,并且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重要环节实行重点控制。面的控制与点的控制要有机结合,内部控制才能发挥良好的效率”④。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控制活动的重点。企业内部各环节的控制情况一般均以会计数据反映,规范而严格的会计基础工作是保证会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必备条件。控制活动要讲求面的控制与点的控制要有机结合,控制活动既要全面,也要有重点的进行。甄别风险,重新规范会计核算内容。(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注解

①王晓夏.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2008,34(23),12-23.

②刘照红.浅议新时期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33(21),27-54.

③杨莉红.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保障[J].内控研究期刊,2009,93(75),34-89.

④尹忠华.建立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65(76),39-54.

上一篇:企业服务理念的心得体会下一篇:播音主持社学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