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学校治安综治平安创建责任书

2024-08-05

2024年度学校治安综治平安创建责任书(共3篇)(共3篇)

1.2024年度学校治安综治平安创建责任书 篇一

综治和平安创建责任书

为不断优化我社区社会治安环境,打出“平安社区”的品牌,增强全体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强化社区综合治理,根据靖江市“建设平安靖江,创建最安全地区”文件精神,我社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组小组长,创建平安社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1、认真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确保重点人员不滋事,不发生自爆、自残、自焚等极端行为。

2、做好本组的治安工作,坚持佩戴袖套,边宣传、边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做好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私房出租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暂住人员登记率达95%,发证率达95%以上,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95%以上。

4、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做到发现纠纷苗头及时调解,确保不出小组,调解成功率达95%。

5、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定期走访,了解思想、生活情况,避免重新犯罪。

6、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对本组辖区内的网吧,有易燃、易爆的私营企业及居民户要进行宣传安全知识,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

二、社区居委负责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具体责任是:

1、对各组创建平安社区工作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事迹。

3、根据本责任书,社区居委创平安社区领导小组,制定百分考核细则,并纳入对小组进行百分考核范围,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年终给予表彰。

鑫叶社区服务中心

2.2024年度学校治安综治平安创建责任书 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亭湖建设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党政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亭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党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以及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亭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不发生执法人员作恶性案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

(三)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

(四)各镇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党委记

任综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各村配备综合治理的专职人员,定期研究综治工作。

(五)加强各镇综治办(创建办)建设。综治办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相对应的创建办(含综治办人员)人员分别达到综治办人员的2倍。加强对综治专职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加强综治办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六)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达到上级要求。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镇及大中型企业调解室的建成率达100%,并配备专职调解员。村民小组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站,建立健全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建立调解信息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八)加强以党委为核心的镇委会以及民调、治保组织建设。年底之前,所有的镇建立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处、外来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社区矫正、禁毒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综治办,人员配备、办公用房、装备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九)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村综治办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落实到位。

二、责任目标

(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处臵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围堵公路、冲击党政机

关和要害部位,教师集体罢课以及聚集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赴京集访和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赴京、省、市或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的自杀、自焚、自残或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的事件,赴京上访批次和来省、市集访批次低于上年。一旦发生重大集访和群体性事件能依法果断处理,不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散居社会境外人员有关数据资料要每年定期更新上报,情况力争做到详实、准确;明确专人,制定切实的防范措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十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检查督导,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臵。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民转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十二)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效果明显。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满意和基本满意度达90%以上。

(十三)深入推进平安亭湖建设。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严格检查督办。深入开展平安村、无毒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零犯罪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场所、平安大道、无

邪教村以及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继续坚持和推行党员干部义务巡防、契约化保险式联防、校园警务室建设,巩固、发展创建成果。辖区范围内平安建设覆盖率达100%。

(十四)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积极探索治安防范工作新路子。按照科技防范建设标准与要求,在完善和规范技防镇的基础上,新建一批技防镇、技防单位和技防户。按照平安创建考评标准要求,配齐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刑事案件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50万元以上的盗抢案件。不发生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特大恶性刑事-案件。

(十五)公共复杂场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力的查禁打击。不发生在盐城乃至全省有影响的突出治安问题。

(十六)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公共消防安全指标达到年均进度要求,火灾形势平稳,不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一千万以上的火灾事故;加强危险物品管理,不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巨毒、爆炸、放射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或致人伤亡的刑事案件或事故。

(十七)认真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

校长或辅导员并充分发挥作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落实对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措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在盐城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

(十八)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95以上,登记输机率达100。加强对房屋中介以及私房出租户的管理,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旅馆住宿人员登记验证率达100,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职业、房屋中介、建筑工地、市场以及旅馆住宿人员等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成率达90以上。

(十九)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不发生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多渠道、多形式安臵就业,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十)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二十一)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禁毒领导机构健全,禁种、铲毒工作要列入综治责任书。无毒村(单位)、无毒学校创建覆盖率达100%。

(二十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二十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完成市综治办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及交办的有

关事项。

(二十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为指导和推动全区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提供经验。

(二十五)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治盐城、创建合格村,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各村(单位)要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

(二十六)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平安盐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十七)开展 “平安盐城” 建设活动,要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确保“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十八)加强基础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单位财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

(二十九)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镇、单位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十)做好对平安盐城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

围。

(三十一)各村(单位)要确保专项工作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三、检查考核

(三十二)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区综治办会同区纪检、组织等部门按照《亭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组成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奖惩。

(三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区党委、政府,各村(单位)各执一份。

盐城市亭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盖章)

签字: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区公安分局

3.2024年度学校治安综治平安创建责任书 篇三

20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平安建设”新理念,紧紧围绕2011年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彰显特色,提升层次,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在更大范围打响平安品牌,展示**形象,为**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共同目标(60分)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20分)

1、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把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平时有措施、有检查、有工作简报,年终有总结。全年研究部署综治、平安创建不少于3次,大的检查不少于2次,并有资料可查。

2、制定本单位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与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签定综治、平安创建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专人负责平安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本单位平安创建典型经验,并报**局和所在片区综治办。

(二)、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25分)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责任制,单位内部设有专、兼职保卫机构,有专、兼职保卫人员,办公区和宿舍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重点防范部位(财务室、档案室)全部落实了技防措施。

全年无盗窃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交通安全0责任事故发生。

2、建立矛盾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和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经常化,有效化解本单位各种矛盾纠纷,全年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单位干部职工无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无“法轮功”练习者和其他邪教组织人员。

(三)、主动参与和支持辖区工作,深化平安创建活动。(15分)

1、服从街道、社区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集中行动,协助和支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在平安创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2、按市综治委要求,健全规范软件资料;按时参加综治工作会议、活动,认真完成辖市综治办、**局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责任目标(40分)

机关各科室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主动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防止泄密和文件资料丢失,加强机关院内管理,严格出入制度,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三、考核奖惩

1、本责任书总分为100分,年终考核达95分以上的为优秀,95--90分的为优良,90—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综治考核达80分以上的单位才能参加综合性先进评比,得分计入综合考评总分。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综合性先进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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