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2024-06-09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共9篇)(共9篇)

1.单位更换公章介绍信 篇一

我____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同意我下属单位,____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海淀第一科技分公司成立并同意其刻制公章壹枚,并委托____金雨方海刻字有限公司【人名】同志前往贵局办理审批刻制事宜,请予以接洽办理。

此致

敬礼

____

______年11月29日

单位更换公章介绍信范本

____公安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因长期使用现已磨损,我公司申请重刻一枚。现委托我公司员工【人名】同志(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办理审批手续。 请予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年月日

单位更换公章介绍信

__________公安局治安大队:

我单位因工作开展需要,现介绍__________同志前去办理刻章备案手续。望给予办理为盼。 需刻制印章名称如下:

中共__________镇委员会委公章、____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公章共计(大写)贰枚。

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加盖手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单位更换公章介绍信格式

____市公安局历下分局: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介绍 同志(身份证号码: )

前去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需刻制印章名称如下:。 财务专用章、公章 共计 (大写) 贰 枚。

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加盖手印)

2.私盖单位公章之法律责任 篇二

案例:王某系某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三年多,前段时间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裁员,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王某经咨询律师后认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但苦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好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遂寻找机会偷盖单公章,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公司要求其离职的证明,并利用该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问题:私自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是否有效,应承担何种责任

法律分析:

1、分析私盖单位公章证明的效力

私盖,即为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加盖,首先单位是不同意加盖的,如同意不会发生私盖;其次证明的内容是否属实,单位是否认可,如证明内容属实,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没有其他违法的目的,虽然私盖公章的行为违法单位的管理制度,但其行为违法性值得商榷;如单位认可证明内容,则问题容易解决,如单位不认可证明内容,须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并有可能面临被单位追究责任的风险。

2、私盖公章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

1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公章管理制度 篇三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部门、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对所有印章的管理。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刻制

第三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条 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哈尔滨市公安局备案。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第六条 未经公司董事长、行政副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启用

第七条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八条 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章 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第十条 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一、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二、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三、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四、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五、公司章程、协议。

六、员工调动。

七、员工的任免聘用。

八、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第十一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一、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二、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十三条 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第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第五章 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副总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第十六条 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总监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第十八条 印章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印章的保管。

二、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三、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第六章 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第十九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人负责管理。

二、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部门专人负责管理。

四、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备案。

五、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六、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第二十条 印章的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二、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三、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四、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五、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各部门分管副总及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六、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行政副总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七、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八、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九、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二十一条 印章的保管

一、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四、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六、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由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第七章 公司印章的停用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一、公司名称变动。

二、印章使用损坏。

三、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二十三条 印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本公司人事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本制度执行之前已生效或正在履行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纠纷的处理依本制度之规定。

哈尔滨海润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二 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后附:

4.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篇四

社区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和社区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维护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印章的使用管理要坚持“依法自治、明析责任、审批用印”的原则。

2、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委会确实能够证实的情况;

(2)经过社区居委会申请或核实的各业务条口的工作报表;

(3)街道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需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

(4)证件丢失类证明,原则上以个人声明丢失或挂失为主,社区一般不再出具相应证明;

(5)居民要求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时,必须提交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并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关于需证明事项的有关信息;社区必须对需要证明的情况进行详细核实,确定无误后方可证明或盖章,社区主任签名。

3、社区居委会印章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指定专人保管,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如有遗失,应及时向街道报告。

4、严格审批程序,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凡涉及重大问题需经公示或由居民会议表决的,应待公示结束或表决通过后盖章。如违反程序,公章管理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盖印章。

5、印章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用印份数、签批人、经办人员、申请用印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用印登记册年终归档以备查考。

6、社区加盖印章前要对所盖印章的文书内容进行认真审阅,确保内容真实有效,不得在空白的信笺、表格上盖章。

7、社区公章不得无原则使用,遇有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

5.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以单位名义上报的文书,包括各类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报表等,代表幼儿园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相关材料,与我园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责任状等。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等必须由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提出书面申请,由园长签批后盖章。

3.凡在幼儿园重要数据、发布信息、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责任状、介绍信等材料上加盖公章的,须由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4.一般性报送材料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园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盖章。

5.严禁在空白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协议等上面加盖幼儿园公章,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园长审批后盖章。

6.对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禁止加盖公章。

7.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园领导签批的《公章使用申请单》,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8.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园领导说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按照审批权限及时补办手续。

9.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务必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要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公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公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1.财务专用章、图书管理专用章、固定资产管理专用章、工会章、党支部章等印章仅限对口业务和内部使用,不得对外作为公章使用。

三、公章的保管

1.幼儿园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未经园领导批准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门章和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4.公章遗失或被盗,及时上报并声明作废。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滨城区教育实验幼儿园

6.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篇六

第二条 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 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分为公告类和知会类两种。公告类文件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公告第×号)”进行编号,知会类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知会第×号)”进行编号。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四条 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第五条 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时使用公章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诸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经业委会会议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六条 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 严禁将公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人随身携带公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业委会会议批准方可带出。

第八条 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公司行政公章管理制度 篇七

为加强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章的刻制 公章的刻制需写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刻制。2 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章刻制好后需要由行政人事部门备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启用。4 因公章磨损或者其他原因损坏,需要刻制的,需要按照以上规定重新办理。

二、公章的保管 交接和停用 公司行政公章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保管 行政专员负责公章使用,人事专员负责公章的保管。公章保管需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领用日期、收到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行政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处以50元罚款。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并交接签字确认。下列情况 公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的公章送行政人事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三 公章使用

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签订合同等一律加盖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2 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单位证明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行政人事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行政人事部门有权拒印,并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罚款。

8.公章使用制度 篇八

一、总则

项目部公章是公司授权项目部在项目实施公务活动中的有效印鉴,是项目部内部管理行驶职权的标志。为加强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技术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施工措施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领导所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项目部行政公章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设计来往函件内部制度管理使用。

三、职责

1、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项目经理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2、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项目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3、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

(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四、使用规定

1、公章的保管:项目部公章由项目经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2、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批准,项目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

3、公章的使用由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使用《公章审批单》。

4、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5、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经项目领导批准后的《公章审批单》,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6、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项目部负责监管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办理接收公章手续,公章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7、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核并会签(合同、协议会签单),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8、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经项目领导批准,符合要求后盖章办理并登记。

9、严禁在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10、对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11、公章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对错盖的文本及时办理。

12、公章如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

五、公章的销毁

对作废、被损坏的公章,由项目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然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最后请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公司统一办理销毁。

S301桃山至黄口段改造工程(07+08)标项目经理部

9.公章管理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中心管理,规范中心对外联络,特制定闸北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章管理制度》。中心公章管理制度,将作为中心长效管理机制,贯彻始终。

1、中心公章印有“上海市闸北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字样;

2、中心公章由中心办公室管理;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对外联络或下发通知,需中心办公室向中心主任请示,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4、各部门使用公章,需在中心办公室登记;

5、因个人原因,需使用中心公章,需向中心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中心主任签字后,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并登记;

6、加盖公章的重要材料,中心办公室需备案。

此公章管理制度自2001年9月开始试行,2002年1月正式执行

公章管理制度

1、“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公章、“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合同专用章”归口由院长办公室管理;“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设计文件专用章”、“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试验检测专用章”归口由计划经营室管理。

2、凡使用单位公章、专用章,一律办理用印登记。

3、用印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用印。

4、加盖单位公章、专用章必须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不允许用印人员自己加盖。

5、各科室公章管理参照以上执行。

七、院属各公司、监理事务所、鸿通中心均应参照设计院执行,建立健全文秘工作和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学院各系、所、中心、办公室公章、专用章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时一律办理用印登记,填写《用印登记表》。目前我院各类印章包括:学院章、学院党委章、学院团委章、教学科研办公室章、资料中心章、各系(所、中心)章、院系负责人人名章等。

2.使用各类公章,均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使用学院或学院党委公章,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使用教学科研办公室章等职能科室和各系(所、中心)章,需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使用院系负责人人名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或授权。

3.公章应经常清洁,加盖公章要图案清楚、端正。

4.发展教职工、学生入党材料,向上级党委有关部门行文以及对外政审等有关函件,经院党委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盖学院党委章。

5.本院师生员工办理私人取款(物)、挂失、开介绍信等事情,需持相关证明(学生要持学生证),由院办负责人批准,盖学院章。

6.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及成绩证明用章,须经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盖教学科研办公室章。

7.各级各类公章需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公章如有遗失,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8.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虚体研究单位,公章应暂存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代办用章手续。用章手续同上。

9.工作人员使用公章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严禁以任何理由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表格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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