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08]419号
1.人社厅函[2008]419号 篇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业故事有奖征文
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520号)
(2010年10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要求,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氛围,帮助一大批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为生动反映各地创业带就业,特别是创建工作中的创业典型,使全社会能够有更多的人关注创业,促进创业工作进一步开展,部就业促进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就业促进会决定联合开展“创业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现就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弘扬创业精神 书写创业历程
二、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以创业者个人为主,兼顾从事创业教育培训、创业指导服务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创业案例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士。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征文来稿应反映真实创业经历,故事中的人物、事件等关键要素不得虚构杜撰。内容应重点反映创业及促进创业者的真实情况,有启发性、激励性、借鉴性。文笔要求生动活泼。
征文来稿篇幅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3张相关图片,图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尺寸在1600×1200以上;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于联系及核实;征文来稿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四、征文评选与奖励
对本次征文来稿的评选,将采取读者评价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读者评价,即由主办方将征文来稿上传至中国就业网()等网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读者评价。专家评审,即由主办方邀请有关方面专业人士组成征文专家评审组,在规定时间内对征文来稿进行评审。
对读者评价优秀且专家评审优秀的征文来稿,将获得优秀征文奖。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获奖征文,将在国家级媒体上刊登,同时将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结集出版。
五、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截稿(以邮件、传真、信函发出当天日期为准)。2011年1月,将对征文来稿进行评选。2011年2月,将公布征文来稿评选结果。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者、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创业群体以及从事创业教育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创业案例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士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确保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一批高质量的投稿。
(二)征文投稿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投稿邮件发至lmxz@mohrss.gov.cn,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创业故事征文”,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
2博客。请将参加征文的博客文章的网络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发至lmxz@mohrss.gov.cn,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创业故事征文”。
3传真。请将投稿传真至(010)84661160,并在首页题头处注明“创业故事征文”。
4信函。请将投稿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705室(邮编100101),并在信封背面注明“创业故事征文”。
各地在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中如遇有本通知未明确的问题,请径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咨询。
联系人:李红俊、刘静
电话:(010)84661163、84661168
二○一○年十月八日
【人社厅函[2008]419号】推荐阅读:
人社局政策10-18
人社信息系统11-01
人社局长供职发言06-25
人社局群众工作上传06-27
浙人社发221文件08-20
人社文明窗口事迹材料10-21
人社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06-13
街道人社所工作总结07-06
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09-13
金话筒主持人社培训策划方案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