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17篇)
1.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一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二
今年以来,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夷陵区全力加快小额担保贷款融资工作, 有效解决了创业者融资难问题, 推动了全民创业深入发展。元月至六月, 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2笔1638万元, 累计发放总量突破1.6亿元, 当期数额及贷款总额都位居宜昌市前列。
该区借助大型招聘活动、创业培训班、门户网站、乡镇平台加大宣传政策力度, 使小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模式, 已有627人圆了创业梦, 带动周边2600多人再就业;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 层层审核把关, 杜绝不良贷款、不实贷款, 全区小额担保贷款还款率一直保持在100%;积极调整人员分工新组建“创业指导中心”, 安排专职人员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贷款申请、贷款审核、贷款发放、后续跟踪指导等一条龙服务, 进一步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和创业成功率。
统计显示, 该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8962户, 新发展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61家, 1000万元以上企业27家;上半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54亿元, 同比增长26%;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03亿元, 同比增长18%;完成财政总收入24.84亿元, 同比增长19.7%, 居全市首位。
3.政策解读:小额贷款担保新政策 篇三
近两年,随着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逐年得以优化。根据全市居民创业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全市整体创业活动率为7.4%,创历年新高,但资金短缺仍成为制约市民创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精神,切实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新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扩大政策的惠及面。较之于现行开业贷款担保政策,这项被部分专家称为“力度前所未有”的新政策主要呈现出“提高”、“扩大”、“前移”、“突破”的特点。
关键词一:“提高”。个人免担保贷款一向是诸多创业者趋之若鹜的方向。此次新政策将个人免担保贷款额度从目前的7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目前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两个“提高”的同时,还允许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申请小额贷款担保,与沪上其他从100万元起贷的贷款融资项目实现了有效衔接,为部分白手起家的创业者以及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的小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关键词二:“扩大”。创业初期的3年间是创业风险高发时段,为帮助创业者顺利渡过这个阵痛期,新政策将开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从目前1年内的创业组织扩大到3年内的创业组织,即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3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享受开业贷款担保。
关键词三:“前移”。“我有好的项目,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就是不知去哪里筹集启动资金”——针对许多有志创业的青年人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困境,新政策吹出春风,将小额贷款担保的扶持阶段从“创业后”前移到“创业前”:即对于上海市户籍的青年意向创业者,可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只要所持的创业项目经专业论证通过后,即可获得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年的个人免担保的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
关键词四:“突破”。青年大学生是最具潜力的创业群体,为解决当前青年大学生的就业创业问题,此次新政策在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方面进行重点突破,首次将在上海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纳入开业贷款担保的对象范围,对于其在毕业两年以内在本市注册开业的,通过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的方式,也可以享受到开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支持。
申请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以及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经办银行提供有效的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可免于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10%的有效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20%的有效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及以下的,申请人应提供不低于贷款额30%的有效担保。
上海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开业贷款担保时,须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这里的第三方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人除按照原开业贷款担保申办流程进行申请外,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第三方身份证、第三方单位职工证明和由第三方签字的《开业贷款反担保协议书》。
4.小额担保贷款须知 篇四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除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外,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为16至60岁,女性为16岁至55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条件,在本辖区内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和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其创办的企业或实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并能提供反担保的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优先满足高校毕业生(指毕业高校毕业生或两个内未能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贷款需求。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其工商登记注册人与申请人、贷款人相符(合伙经营的,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伙经营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律(属特种行业的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其从事的经营项目与登记范围相符。
4、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还贷能力和落实反担保措施。
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须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军人自谋职业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证》、返乡农民工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
四、贷款额度和期限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在5万元左右,妇女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可展期一年。
五、贷款利率和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财政全额贴息(微利项目是指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房屋、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之外的所有项目)。展期或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补贴。
六、担保方式
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提供反担保。
1、第三方反担保人以工资担保。反担保人对象为:本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供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创业人员或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货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经社区、担保机构等相关资质部门评估认可后,可做为抵(质)压品。
3、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4、帐目真实、信用度高的前提下创业人员之间可联保或“企业+创业者”反担保。
5、产权、股权、应收帐款、商标、专利等动产无形资产反担保。(注:2、3、4、5项担保目前我县暂不执行)
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
贷款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青年创业联合会会员贷款须经团县委推荐)、人社部门审查、邮储银行审批核贷
联系地址:临泉县就业办公室(城中南路广播电视台北)咨询电话:0558-6405658
填表说明
1、申请书填写须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用黑色墨水钢笔填写或排版打印。
2、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无”。
3、本申请书是贷款申请人贷款提供担保的重要文字依据,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文字叙述和相关数据均应简洁、明确、真实、可靠。
5.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免息) 篇五
一、小额贷款政策依据:
主要按照赣人社发[2012]48号、赣财金[2014]3号文件执行。
二、小额贷款扶持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稳定的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或种养殖业,能够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复转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人员、返乡农民工、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等自主创业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8大类)。关于创业人员年龄界定:
我省文件规定:“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即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农村户籍女性创业扶持年龄以55周岁为上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除外)。城镇户籍女性退休年龄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年龄为准。
三、小额贷款扶持类型
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类型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个人(微利项目)及合伙经营,另一类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一〉个人(微利项目)
包括: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二次扶持
1、个体经营是指从事个体经营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微利项目包括种养殖业;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是指:合伙经营或组织起业创业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备案的;
3、二次扶持是指: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并按时归还贷款的个人和合伙创业者,在经营同一项目的基础上,可视其经营规模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情况,确定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县劳动部门、县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三〉小额贷款申请人及其创业项目的认定
一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只适用在我省范围内从事自主创业的各类人员。不论创业者是本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身份,都可以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是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只适用于法定年龄内人员,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稳定工作的各类人员。有稳定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在扶持范围之内。
三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只适用于自主创业期间,自筹资金不足的各类人员,尚未开始生产经营的项目不在扶持范围之内。
四是个人创业从事微利项目的才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范围扩大到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之外的所有项目。
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额度
1、个人(微利项目)的贷款额度
(1)个体经营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3)二次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只贴息不提供担保。
五、贷款期限
1、个人创业项目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六、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
〈一〉个人(微利项目)反担保
1、信用担保
(1)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
(2)本县经济效益好、工资收入稳定企业正式职工。
2、抵押担保
(1)商品住宅等固定资产抵押(非按揭);(2)借款人建设用地(非抵押)。
3、质押担保 借款申请人股票、存单、债券、其他有价证券(视有价证券评估值而定)
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有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种养殖业承包合同、相关职能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店面、超市柜台租赁合同,自用房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6、反担保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反担保人收入证明及承诺书;
8、其他相关资料。
〈二〉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材料
1、合伙经营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2、法定代表人和其合伙、组织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全体成员签订的连带责任协议和成员中2人以上的有关身份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种养殖业承包合同、相关职能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办的经济实体与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吸纳安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发放凭证;
6、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含股东或董事会、合伙人同意申请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条款或决议);
7、企业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8、房产、土地等抵质押资料;
6.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意见 篇六
一、建立*市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信用社及各承办银行、市担保中心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会议,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制定、实施和业务开展;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补贴和奖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业培训,指导社区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有关贷款推荐手续;市担保中心负责贷款审核、考察、核保、审批、贷款管理、清收、担保基金管理。承办银行负责核贷,配合协助市担保中心对贷款逾期人员依法起诉工作。各部门按期向市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报告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动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为小额贷款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新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模式。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一是自愿申请。必须在申请人户籍或现居住地(房权所有者)进行申请,由该社区进行推荐,以便于了解申请人经营能力、家庭状况,便于管理和回收贷款。二是加强区、县劳动就业部门、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职责。采取谁推荐,谁负责管理、清收的原则。建立推荐、已贷款、到期、逾期人员台账;建立贷前考察、推荐,贷后跟踪管理和清收等工作制度。三是担保中心负责受理社区推荐手续,进行审核、考察、核保、向银行承诺担保,指导各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事务站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行贷后管理和贷款清收;对不履行担保贷款协议和还款承诺逾期人员依法起诉。四是经办银行按担保金1:3的比例负责放贷,并积极协助市担保中心对逾期人员依法起诉等工作。承办银行对贷款到期前30日内向借款人发出《到期还款通知书》,提前告知,以便及时还款。待贷款到期日,借款人仍未还款,由承办银行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划代偿,并将代偿人员名单,告知市担保中心,由市担保中心、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事务站实施清收。待收回贷款后,再归还担保基金账户。五是采取灵活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期限、额度的范围内,根据贷款申请人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经营能力等条件,采取灵活放贷。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创业成功,有发展前景,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的个体经营户和吸纳就业人数多,资信程度高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二次贷款。六是承办银行、市担保中心、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实行统一制式表格及传递手续,确定统一时间交换有关数据。拟定每月5号前交换商约的各项数据,在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传递审核、审批财政贴息手续,每月10号前担保中心将上月经办行贷款人员花名册通过区就业局反馈给社区保障事务站,便于做好跟踪管理工作。七是减化审批程序。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推荐;区就业局审核;担保中心承诺担保;承办行放贷。
三、联合制定措施,推动小额担保贷款良性循环。
一是联合制定“回收办法”,加大清收力度,建立长效回收机制。由劳动部门牵头,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承办银行、担保中心配合,联合制定《*市小额担保贷款回收办法》,使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借款人贷款到期不还贷,由财政、银行及有关单位协助,扣除反担保人的工资代偿,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形成小额担保贷款良性循环。二是加快信用社区建设,降低门槛。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银行、担保中心联合制定我市《创建信用社区办法》,可先在市内三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扩大。三是启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增强就业倍增效应。由劳动部门牵头,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承办行联合制定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市人民银行负责确定开展此项业务的承办行。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所需的担保基金和贴息工作。劳动部门审查小企业和职工身份。
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额度和期限,全面贯彻小额贷款政策。
一是扩大担保贷款人员范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石银发[20*]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冀劳社[20*]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并扩大贴息范围和提高贴息比例。二是扩大担保贷款区域范围。按照冀劳社[20*]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在年底前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各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同级财政筹集担保基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对回收率达90%以上的县(市),市财政按每年回收额度不低于20%的比例以奖代拨,并入县级担保基金。对20*年底前已批未贷的人员,经再次考察后,按不高于20000元,期限不超过两年放贷。
五、进一步完善反担保措施。
一是信用反担保。本市县(市、区)的国家公务员,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市劳动保障局认定的有稳定收入的行业,具有正规招聘手续,在本企业连续十年以上工龄,经劳动部门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干部职工,可进行信用反担保。二是存单反担保。借款人以本人名义或第三人在银行存入借款本息金额作为反担保;经第三人同意以其在银行存款的存单作为反担保,金融机构配合解决存单止付问题;到期还款后,银行将所存入该银行金额及利息返还借款人。三是建立反担保合同的核保制度。担保中心经办人、借款人、反担保人,三方在场签订担保合同按手印,反担保人单位在合同上加盖法人公章,并证明反担保人是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六、加强小额贷款与创业培训结合。
7.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七
关键词: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信用社区
小额担保贷款是一项以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的政策性信贷业务, 旨在通过政府担保政策的扶持帮助使下岗失业人员从金融机构获得小额贷款进行自主创业。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 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对象除了包括: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现在又新增加了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失业人员。
1 黑龙江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现状
截至2008年年底, 黑龙江省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已为13个地市和52个县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等四类人员发放微利项目贷款7.1亿元, 省财政厅拨付中央财政小额贷款贴息资金9334万元, 使近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直接就业, ;累计扶持和带动的就业人数超过20万人。黑龙江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1.1 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远不能满足需要
截至2008年5月,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360多万人, 未安置的82万人, 如果其中有1/4需要贷款, 每人按2万元计算, 则需要41亿元资金, 实际贷款规模与估算的需求差距太大。从与其他省市的比较来看, 江西省到2008年3月, 全省共发放小额贷款8.86亿元;同期黑龙江省下岗失业人员数目是江西省的3倍, 而小额贷款的规模却未超过江西省。
1.2 小额担保贷款的覆盖面较小
小额担保贷款推行之初, 其对象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后来又扩大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近几年来求职人员的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 目前需要小额贷款援助的还有复员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其他人员, 所以小额贷款的覆盖面太小, 不能满足需要。江西省在2004年就已将贷款对象扩大到城镇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2006年, “零就业家庭”成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都可以得到小额贷款的扶助。黑龙江省虽然也在扩大小额贷款的覆盖面, 但进展不快。
2 制约黑龙江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发展的原因
2.1 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条件苛刻
在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之初, 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回收, 各地相关担保机构在提供贷款担保的时候往往都要求下岗职工提供反担保。除了反担保要求以外, 有的地方还要求申请贷款的下岗职工有营业执照和经营场地。虽然在2002年下发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担保机构必须要求下岗职工提供反担保措施, 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是有包括哈尔滨在内的许多地区要求下岗职工提供反担保。下岗职工本身就是弱势群体, 又要去找一个有稳定收入的人提供反担保, 又要自己花钱去租场地, 办执照, 这样的要求能达到的真是少之又少, 直接造成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出现“无人问津”、“屡遭寒流”的现象。
2.2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积极性不高
小额担保贷款属政策性贷款, 而由商业银行来承办, 因银行办理小额贷款的收益与成本、风险的不对称, 其积极性自然会受到影响。如根据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 财政予以贴息。但在实施过程中, 贴息资金经常不到位。如齐齐哈尔市从开始发放小额贷款到2007年末财政应贴息额为147万元, 但实际到账的仅为9.7万元。由此可见, 小额担保贷款还是有其致命的缺点, 商业银行对其的发放慎之又慎。
2.3 贷款程序复杂, 涉及部门之间缺乏协调
从经办手续的角度,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比较复杂, 完成整个流程不仅需要较长时间 (正常办理的时间为一般在1个月左右, 但实际情况是至少两三个月, 甚至半年以上) , 且相关文件表格就得复印报送多处, 成本很高, 这也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者的积极性。由于小额担保贷款是由财政贴息、拨款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对社会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政策性贷款, 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都十分繁琐, 业务筹办需要由财政、银行、经贸和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因此, 相关政策部门的基础信息沟通工作至关重要。
2.4 小额担保贷款缺乏担保支持
小额贷款由政府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按照担保资金的5倍发放贷款, 因此, 担保资金越多, 贷款的规模也越大。目前黑龙江省由于担保基金的不足, 制约了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如哈尔滨市, 2006年末全市共筹集担保基金5000万元, 全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近15万人, 有贷款需求并且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按30%计算, 每人贷款需求按1.5万元计算, 全市小额贷款需求大约67500万元, 而5000万元的担保基金按放大5倍全额贷款也只有25000万元, 只能满足贷款需求的37%。
3 黑龙江省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创新
3.1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扩大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核心是解决风险补偿问题。在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办之初, 政策明确规定由财政部门设立担保基金, 委托担保机构运作, 以分担银行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对于已经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 反担保不能超过下岗失业人员实际贷款额的30%, 而且,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健全信用制度的前提下, 逐步取消反担保。对于尚未落实担保机构的地区, 财政可以将担保基金直接存入银行, 由银行自主发放贷款, 一旦贷款出现损失, 经办银行承担20%, 另外80%从担保基金中直接扣除。在财政承担的80%损失中, 省级财政承担10%, 地级以下财政承担70%。这样, 银行、省级财政和地市县财政就有效实现了风险共担。而且, 银行直接审贷, 效率也提高了。三部委的文件在风险担保方面, 已经做出了很大的改进。所以, 在黑龙江省适时的取消反担保已经有了政策保障, 有利于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 促进贷款发放。
3.2 借鉴“后续支持模式”
“后续支持模式”的基本运作模式是:科学的贷款机制——经营能力培训——后续支持平台。
所谓科学的贷款机制, 就是建立劳动、担保机构、银行三位一体的贷前审核、贷中考察、放贷快捷的机制。三位一体的科学机制做到了劳动、担保、银行同时考察, 共同商量放贷金额。对于没有把握的项目进行二次考察, 反复斟酌, 避免失误。这样一来在发放贷款时便可以清晰的把握借款人的借款用途, 市场前景, 有助于贷款的及时、快捷的发放。
所谓经营能力培训, 就是对取得小额贷款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提高他们的创业和经营能力。经过调查发现, 凡是申请小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经营的项目都是生存型项目, 在商业竞争中非常脆弱, 抗风险能力差。因此, 提高他们的经营能力非常重要, 关系到他们创业的成败。引入SIYB培训模式。SIYB培训是国际劳工局为帮助小企业发展, 促进就业, 专门研究开发的一系列培训小企业家的培训课程, 它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和“扩大你的企业”4种培训课程。这套培训课程专门培养潜在的和现有的小企业创办者, 使他们有能力创办切实可行的企业, 提高现有企业的生命力和盈利能力, 并在此过程中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目前, SIYB培训已经成为国际劳工局的创业培训品牌, 在全球80多个国家使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受到各国的普遍欢迎。
所谓后续支持平台就是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小额贷款人员提供互相交流、反映情况, 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可以根据小额贷款人员的要求, 在人力资源促进会下成立创业协会, 有组织地开展活动, 努力为提高他们的产品竞争能力服务。
从“后续支持模式”中不难看出, 对于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已经不再是单一的一个或简单的几个, 而是扩展到相关的一系列方法综合使用, 其中包括贷前审核、贷中考察、创业培训、经验交流等方面, 如果能够把加大宣传力度, 协调部门关系也纳入其中, 这种模式将更有效的发挥作用。
3.3 建立信用社区
信用社区是指在原有社区基础上建立的以强化城市社区居民诚信意识、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推动城市信用环境建设为目的, 以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请为原则, 以宣传诚信、引导诚信、监督诚信为手段, 在各地政府、金融机构、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共同创建的一种新型社区形式。
总结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障碍, 不难看出这些问题与障碍大多与两个字有关——“诚信”, 所以解决了诚信问题便解决了问题与障碍的根源。为了更有效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建立信用社区有着极大的必要性。
3.3.1 通过信用社区进行宣传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难的原因之一是宣传力度不够, 许多下岗职工并不知道有小额担保贷款这回事。还有一些下岗职工受传统思想的影响, 认为贷款就意味着负债, 他们宁愿清贫也不愿背着债务去生活, 因而小额担保贷款在发放时就会首先失去一部分借款人。信用社区在这方面可以说是一个极好的平台, 社区是直接接触居民的机构, 他们了解所辖居民的自然状况, 通过社区可以向居民普及金融知识, 对小额担保贷款进行有效宣传, 避免宣传漏洞的发生。
3.3.2 通过信用社区进行创业培训
信用社区在对下岗职工进行创业培训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很多城市的社区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 专门配备了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人员对下岗职工进行技能培训, 帮助他们正确把握市场脉搏, 并对他们创业时遇到的问题进行跟踪服务, 使创业的下岗职工能够经营一些盈利的项目。通过信用社区对下岗职工进行的创业培训可以有效的提高他们的还款能力, 降低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 有利于小额担保贷款的继续发放。
3.3.3 通过信用社区解决反担保问题
很多地区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时因为诚信问题而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而寻找反担保无疑是给下岗职工带来了又一重困难, 很多下岗职工都是因为无法找到反担保而不得不放弃小额担保贷款。建立信用社区可以有利于保证下岗职工按时还款, 因为社区比较了解所辖居民的信用状况, 它可以通过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来记录居民的诚信情况, 可以通过帮助和监督的方式保证下岗职工在创业时正确经营, 专款专用。对那些社区最“知根知底”的下岗职工和那些系统地经过创业培训的下岗职工, 社区可以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代替反担保, 从而真正解决反担保难的问题。
3.3.4 配合商业银行及其他部门完成担保贷款回收工作
在担保贷款到期时, 信用社区可以配合商业银行完成回收工作。银行履行基本的催收义务后, 如果没有成效或者无法联系借款人, 会向初审贷款的街道、社区提供欠息人员名单, 社区了解其所辖下岗职工的工作地点, 工作状况, 通过电话或现场催收的方式要求借款人还款, 这样要比银行直接催收效果更明显。
3.4 建立社区银行
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 缺乏一种专门服务于家庭居民的金融机构, 我国的商业银行虽然也对家庭提供一些金融服务, 但其主要还是针对于大型企业进行贷款, 这样的定位使得商业银行对个体居民的情况没有一个系统完善的衡量标准, 当个体居民申请创业贷款的时候, 商业银行对其资信无从下手也是必然。在这方面, 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国外建立社区银行的做法。
在国外, 小额贷款的发放大都由民间金融机构来完成, 民间金融机构是与正规金融机构比较而言的。社区银行便是民间金融机构的一种, 这种银行是指那些资产规模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在美国, 数量众多的社区银行为当地中小企业、居民家庭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日本, 社区银行对当地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一般占其全部贷款的70%~80%, 其平均收益率一般都高于大的商业银行。
在孟加拉国, 自乡村银行创立以来, 小额信贷受到了当地穷人的热烈欢迎, 近6成的借款人和他们的家庭已经脱离了贫穷线。这个模式被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 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是一种非政府组织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创建于1974年, 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转化为一个独立的银行。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是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户组织, 要求同一社区内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人口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 相互帮助选择项目, 相互监督项目实施, 相互承担还贷责任。银行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发放无抵押的、短期的小额信贷, 但要求农户每星期分期还款。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在放贷的同时要求客户开设储蓄账户, 存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必须购买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股份, 从而成为银行的股东。迄今银行已经向大约660万人贷款超过57亿美元, 其中的贷款人97%是妇女, 已还款50亿美元, 还款率近99%。
社区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个人消费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来说, 可以借鉴一下国外的经验, 在原有商业银行的基础上, 结合上面提到过的信用社区, 发展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家庭居民的社区银行, 不但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建设, 而且可以为我国居民个体贷款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增加方便的获取途径。
参考文献
[1].王元刚.小额担保贷款中的“后续支持模式”——贵阳市小河区的调查报告[N].中国劳动保障报, 2005-01-15
[2].陈天宇, 温跃.创建金融业的信用社区——人行青岛分行努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N].金融时报, 2005-10-25
8.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八
关键词: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 (2011) 17-0163-02
近年来,一些农民、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由于无抵押物或抵押物存在瑕疵,难以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影响了其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开展,贷款难成为制约当地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2009年7月23日,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与屯昌县富通三农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三农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开辟了屯昌县银保合作的先河,拓宽了农民、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渠道。富通公司的成立,对促进屯昌县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回顾富通公司贷款担保的实践过程,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三农产业也面临着更大的发展契机,如何防范担保风险,实现担保公司的可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产业,是当前地方三农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
一、富通三农贷款担保公司发展概况
富通三农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公司”)是屯昌县目前唯一的三农贷款担保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是为中小企业、种植业、农户、经商户贷款提供互助担保①。该公司本着“以信为本,聚智创新”的理念,致力于现代金融手段服务三农。2009年7月23日,富通公司与屯昌县农信社签订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在屯昌农信社投入担保金420万元,为用户提供担保贷款,截止2010年12月,累计发放303户、总金额为4044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为241户农户提供涉农小额担保贷款3578万元。②这有效缓解了屯昌县部分槟榔、橡胶加工户,商业经营户,农业种养户等资金短缺的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经营能力,有效地推动了屯昌县农民增收。
富通公司的担保贷款业务具有贷款手续较为简便、抵押物要求较低、可进行信用担保、利率优惠成本低等特点,弥补了商业银行三农贷款的不足,受到广大农户和个体经商户的欢迎,成立以来,不良贷款率和逾期贷款率双双为零。鉴于富通公司在支持地方三农经济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积极作用,其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鼓励和支持③,并日益成为屯昌县三农小额贷款的重要力量④。在下一发展阶段,富通公司将依法扩股增资,投入更多担保资金,携手更多的金融机构⑤,稳健经营,为农产品加工、冬季瓜菜种植、农产品养殖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促进屯昌县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富通三农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富通公司的成立,改变了广大农户抵押无物,担保无门,贷款难等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农户增收,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但回顾一年多来富通公司的担保工作实践,还明显存在一些问题。(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效率有待提高。富通公司现仅有员工7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经济师的仅有1人,占比为14%,其他人员均未从事过金融业务,金融专业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合规性操作意识较差。人员素质的欠缺,导致其不能有效收集、分析、管理客户信息资料与风险报告与指标,这不仅容易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而且会制约其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员工较少,业务量大,加上专业化人员的欠缺,在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时,一些统贷项目难以及时上报,整体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内控管理随意性强,运营风险高。首先,从富通公司的出资结构看,股东共有3人,其中一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公司也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内控管理的随意性可见一斑;其次,从信用担保对象的选择来看,富通公司目前信用担保的对象基本上局限于认识的人士及业务合作伙伴,这从一定程度上来看似乎风险可控,但这也蕴藏了一定的机会和道德风险。加之我国全社会诚信意识依然薄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又相对滞后,农户和农村企业信用覆盖信息的不对称加大了贷款风险;[1]第三,从贷后监测的执行情况来看,富通公司本身并没有一套较为完备可行的贷后监测制度,对贷后监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加之人员配备不足,贷后监测工作基本流于形式。第四,从风险承担来看,根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银行和担保公司都应承担与其利益相当的经营风险,但富通公司承担了全部风险。
(三)外部监管主体缺位现象严重。从法律地位上来看,富通公司属于一般企业法人,但是其所经营的又属于金融业务,这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管以降低风险,但就目前富通公司现状来看,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管。一是屯昌县金融合作办公室作为县政府协调金融部门的专事机构,目前会进行一些不定期的检查,但更多的是对富通公司进行金融指导。同时,金融办在进行检查时没有程序和制度可循,也未做检查记录,监管工作流于形式。二是银监会、人民银行等专业性监管机构部门缺位,造成监督空白,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监管工作则缺乏金融专业性,对金融风险控制影响甚微。
(四)政策扶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作为三农贷款担保机构,富通公司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也享受了一些优惠,但就其可持续发展而言是远不够的。一是税负问题。目前,屯昌县对富通公司发放的5万元以下涉农贷款采取免税政策,但富通公司此类贷款仅占全部涉农贷款笔数的5%,实际享受到的优惠很少。富通公司从事的主要是金融业务,但却是按一般企业纳税,税负过重也影响了其可持续发展;二是政府奖励问题。鉴于富通公司在弥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屯昌县政府2010年给予了15万元的奖励。但这与其所发放的涉农贷款总额比较而言,奖励偏低,而且除此之外,富通公司没有再获得其他任何奖励和优惠。因此,政府应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三、富通三农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员工队伍专业化学习和培训,完善人才引进制度。一是定期举办金融专业化学习和培训班,邀请农信社信贷部门人员讲解信贷知识,传授办理信贷审批经验,不断提高员工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员工的风险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减低操作风险;三是要要根据业务发展状况,逐步扩大员工数量,注重引进金融和担保专业人才,不断优化员工结构,做到专人专岗,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建立并完善人才引进和储备制度。目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逐步深入,热带农业产业建设的兴起催生了更多农村金融需求,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正逐步进军屯昌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富通公司应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以应对竞争和挑战。
(二)健全并完善内控制度,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一是要加紧制订并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妥善分权,明晰权责,设立监事进行内部自我监督,避免“一言堂”和“越权”现象;二是是强化贷后管理,不断完善贷后监测制度,实行监测负责制,联合其他监督力量,确实保证涵盖贷款投放、去向、使用的全程定期监测;三是是对熟人和关联人信用贷款担保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逐步杜绝这类贷款,以降低潜在的信用风险。同时尽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征信制度的制约,不断优化信用管理。四是要提高风险意识,逐步避免全额担保,不断完善与农信社的银保合作协议,确立双方合理分担贷款风险的原则,建立共赢的合作关系。
(三)严格监管程序,构建科学的外部监管体系。一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订严密的监管制度和程序,严格依法行政,避免监管流于形式。二是要将富通公司纳入现有金融监管框架中来,同时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构建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外部监管体系。其中,人民银行作为重要监管部门,要对担保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包括担保质量和效果,承保能力是否超越自身实力的可能,其他业务经营是否合法等,从外部监督公司经营的稳定性。[2]三是合作银行要强化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保证金存储等方面情况的管理和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抓整改落实,以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
(四)注重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完善“政府注资机制”,注重对担保公司的资金支持,拓宽担保公司的融资渠道,逐步扩大其担保规模;二是地方政府应以更大力度对富通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参照利差减免其营业税、所得税的征收,逐步扩大免税支持范围;三是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财政状况,明确担保公司补贴和奖励标准,按时按期按量从财政资金中拨付担保公司补贴和奖励基金;四是按照《海南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担保公司按标准申请奖励和补贴,充分调动他们服务“三农”的积极性;五是政府应注重对担保公司债权的保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和人民法院共同开通担保公司债权追索的绿色通道,尽可能实现便捷高效。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课题组.快速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与风险防范分析——以新疆巴州为例[J].金融发展评论,2010,(7).
9.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资料 篇九
一、操作程序(小额担保贷款分两种方式:担保贷款和自贷贴息)
(一)担保贷款:申请人将下列资料交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由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经办银行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申请人创业项目贷款金额和期限提出建议,经县人劳局和县财政局联席会议审定同意后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落实1名信用担保人(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经济效益好的内资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并提供信用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填写《汉阴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协议书》(需信用担保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汉阴县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人资格审核表》(需信用担保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汉阴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申请表》《汉阴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审核表》各一式3份交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担保贷款额度为2-5万元,期限2年,到期不展期。
(二)自贷贴息:申请人将下列资料交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由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申请人创业项目贷款金额和贴息期限提出建议,经县人劳局和县财政局联席会议审定同意后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选择方便的银行自行进行贷款,并填写《安康市创业人员自行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审批表》一式3份,经贷款银行盖章后连同本人《借款合同》(复印件)及《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交回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备案,不按时备案的,不予贴息。上述程序完成后,申请人应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到贷款银行结息的机制票据(手工填写的票据无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每半年按规定为申请人报销一次贷款利息,不按时报送票据的,不予报销利息。自贷贴息为2-8万元,期限为3年。
二、提交资料
1、申请人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并取得的结业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2、自行贷款申请书1份(打印件,需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创业项目情况、贷款金额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是下岗职工的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是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提供退役军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和《安康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是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安康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其毕业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安康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证明;
5、申请人经营项目的创业计划书;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10.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报告 篇十
临澧县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我叫×××,男,土家族,高中文化程度,已婚,家住本县安×××××××××,家庭人口4人。现在×××经营水果、蔬菜、肉菜,家庭资产无负资产,为了扩大规模,特向贵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万元,期限两年,愿以自家房产做为担保。
特此报告,恳请批复
申请人:×××
×××年×××月×××日
创业项目计划书
一、创办项目
水果、蔬菜档
二、地址
××××××××××××
三、基本情况
主要经营水果、蔬菜、肉菜,有员工×人,年收入×万元。
四、可行性分析
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万元,主要用于扩大经营品种规模或流动资金。
五、风险评估
本店具有风险小、利润高、消费者多、收回投资快的特点。
六、社会效益分析
11.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十一
[关键词]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消极担保条款合同
世界经济一体化浪潮的推进,使得各国的金融管制日益放松,国际资本市场投融资机制更加灵活,金融交易空前活跃,这就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间接投资提供了机遇。国际商业贷款具有资金使用自由、贷款金额大、周期长、费用合理以及资金供应充足的特点。利用国际贷款对于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借用外资总额逐年增长,现已累计债务融资4194.2亿美元。但是,由于各国立法内容各异,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可能适用中国法,也可能适用外国法,我国企业自主进行国际贷款活动时,存在法律风险,所以必须加强对相关国际及外国法律规范的研究,而消极担保条款就是国际商业贷款合同中应当引起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消极担保的定义和渊源
消极担保条款(NegativePledge),又称消极担保、禁止性誓言,是指一方当事人(债务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债权人)许诺,非经该当事人的同意或符合一定的条件,不为第三人创设担保利益。消极担保制度的作用在于使借款人在负有多项债务的情况下,未经第一债权人同意,不得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藉以维护借款人财产的完整性,并且用其自身所有财产的信用担保债权人,特别是第一债权人的借款安全和利益。
一般认为,消极担保方式最早起源于美国,发端于普通法的浮动担保。北美殖民地时代流行借款人以其全部资产为贷款的清偿设立担保,而此时的英国奉行在个别财产上分别设立担保。在两者冲突和磨合之下,为了防止借款人在其各个独立的资产上另行为第三人设立担保从而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当时流行于北美的贷款合同创设了这样的条款: “非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在其财产上为他人设立任何担保利益。”这就是消极担保条款的最初表现形式。
而消极担保贷款在国际商业贷款领域内的发展则是与战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同步的,随着国际商业贷款市场的主要主体逐渐由主权国家向主权国家之外的经济实体(包括跨国、跨地区的金融组织和商业银行等形态的经济组织)过渡,国际金融交易日趋频繁和复杂,消极担保条款也得以介入国际融资领域。因为,在仅仅凭借借款人自身的偿债信用来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的情况下,对于贷款人来说最为重要的是限制借款人在本贷款债务之外的创设或维持担保的能力。否则,贷款人不能控制借款人以其自身财产或通过其他途径创设担保,且贷款人不能就借款人已经设立了担保的财产或已经出售的财产求偿。因为担保之债的受偿权利优于无担保之债的求偿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对于无担保贷款人是不利的,在借款人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形下尤为突出。因此,订立贷款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确立消极担保条款是较为理想的一种选择。
二、消极担保的适用范围
消极担保的典型约定是,在贷款偿还前,借款人不得在其财产或收益上设定任何债权、抵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这样就保证了贷款人行使其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权利不致于被排列于没有担保物权的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之后;防止了借款人以同一财产和收益设立多重物担保,以保证先受物权担保的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间接地限制了的借款人过度举债。但是,如果借款人是母公司,下属一个或多个子公司,那么母公司在借款协议中确认的消极担保条款是否及于子公司,或者说子公司能否以自身的财产为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关联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呢?这就是消极担保的适用范围问题。
母公司与子公司事实上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不同的法律人格与独立的利益归属。母公司在借款协议中确认的消极担保条款设立了一项义务,这项义务如果适用于约束子公司,事实上是为贷款合同主体之外的第三人设立一项义务,即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超越了合同订立的双方而适用于第三人,这种做法与合同之债的相对性原理是相悖的。但另一方面,毕竟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如果母公司借款协议中的消极担保条款不适用于子公司,在母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非提供担保难以筹到适宜的资金的情况下,母公司为了遵守消极担保条款不能在自己的财产上设立担保,母公司就可能通过安排其子公司以子公司的财产为贷款提供第三人担保的方式对外借款,从而实现规避法律的目的。这样既降低了母公司的资产质量,加大了贷款偿还的风险,又可能造成债权人之间的不平等,应当加以制止。所以目前国际商业贷款领域普遍采取了在贷款合同的消极担保贷款中加入对子公司的约束的做法,即一般规定如下:“借款人本人,并确保其现在或将来的子公司不得在其各自现在或将来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或收入上,设立或允许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利益。”该条款的规定没有直接要求子公司承担义务,避免了约定的无效,又在实际上通过借款人作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实现了要求子公司承担义务的目的。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消极担保和在贷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生效前借款人设立的担保的关系问题。消极担保效力不涉及贷款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立的物权担保,在消极担保条款订立之前既存的担保利益不能取消,消极担保条款在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因为要求借款人取消已经存在的担保,对于先前成立的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为此要求借款人提交既存担保利益的清单,以防止借款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全部财产作为担保物为第三人设立担保并且日后不得擅自变更;然而有些国家却认为消极担保具有追溯力。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企业在签订国际商业贷款合同时,必须对对方的法律制度具备充分的了解,知己知彼,防止在准据法是对方法律时出现法律风险。
三、消极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
消极担保条款在保障贷款人利益的同时,限制了借款人的创设他债务的担保能力,必然束缚了借款人的融资能力,实际上它并不能够有效地规范协调多个债务之间的有关担保事项和促进借款人的偿债,因此在实践中确定了一些特殊事项作为排除消极担保条款适用的事由,其根本目的在于为借款人的日常经营考虑。例如,法定担保利益不能因贷款合同双方的约定而予以规避,消极担保条款不能对抗法定留置;替代担保和购入财产上的担保不违反消极担保的约定;其他的如为不超过一年的短期债务而设立的担保利益,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抵消权,借款人可以为限制贷款人行使抵消权而为没有担保的债权设立担保等也是允许的。近年来,世界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调整政策,在特定情形下放弃它们在消极担保贷款项下享有的权利,以鼓励私人资本和各国出口信贷部门在中欧、东欧及前苏联各国开展项目融资。我国企业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争取这种安排,以充分发挥消极担保条款的效能。
在消极担保条款未获履行的情况下,涉及违约责任问题。国际商业贷款实践中,因借款人违约向第三人提供担保,贷款人所能得到的救济须根据合同准据法而定,一般情况下,对于借款人违反消极担保条款的救济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如果正在设定担保权益,那么贷款人可向法院申请发布禁令;二是借款人如果已经设定了担保权益,贷款人一般无权要求撤销,但可以要求贷款加速到期,或者停止向借款人继续贷款。如果其他债权人明知借款人有消极担保的义务却仍接受其担保权益的,贷款人还可向第三人提起侵权之诉。
在实践中,时常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即借款人在设立消极担保后,又将其财产设立了抵押,那么,消极担保债权人与抵押权人能否平等受偿借款人之财产呢?由于消极担保贷款人无法要求借款人将拟作为抵押的标的物提前公示,故消极担保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借款人的诚信。如果借款人未将存在消极担保条款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尽管消极担保条款订立在先,也难以对抗善意的抵押权人,换言之,消极担保债权人无法请求享有与抵押权人平等的受偿权。反之,如果抵押权人确知在其抵押权设定之前已有消极担保条款之存在,则抵押权人非善意,故消极担保债权人应有权请求与抵押权人就抵押标的物平等受偿。
中国法律未明确规定消极担保,但亦未禁止。笔者认为,从尊重当事人合同权利及国际通例的角度出发,应当对消极担保持积极肯定态度,但不应违反中国法之强行性规定。首先,不得约定以设定消极担保的形式而限制第三人行使留置权。因为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尽管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但总体来看,约定排除留置当属例外。借款人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履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可能依法对第三人形成留置权,如借款人以约定排除留置权,则违反法律之规定。鉴于留置权这种法定担保的性质,未约定排除留置权也不应认为是违反了消极担保条款。其次,“不得允许有利于其他债权人的担保之存在”之约定,不对已存在的积极担保产生法律影响。因为借款人无权解除已依法成立的担保法律关系,无论其许诺与否,未经已存在担保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解除。对于在消极担保设立之后,借款人又与第三人设立积极担保,从而使贷款人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只能是借款人的违约行为,而一般不应影响其后设立的积极担保效力,因为消极担保缺乏公示程序,第三人在不知已存在消极担保的情形下,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故应规定借款人告之义务。否则,贷款人可以借款人违约为由行使相应的救济权利。
12.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十二
关键词: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探索,实践
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全国妇联、财政部、人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重大惠民政策, 是推动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自主创业就业的一项惠民工程。武威市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以来, 解放思想大胆创新, 用足用活信贷政策, 创新工作运行机制, 研究完善措施办法, 形成了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户三者相结合的利益共同体, 保证了贷款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取得了显著成效, 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产生了小贷款、好项目、大发展的社会经济效应。截至今年5月15日, 全市注入担保金3.9769亿元, 申请贷款7.9498万户;审核办理6.8147万户, 约占全市总农户的19%;放贷5.8406万户、21.73亿元。武威市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 创下了地级市中贷款数额第一、受益妇女人数第一两项全国纪录。得到了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国妇联称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甘肃走在全国前列, 武威走在甘肃前列。”笔者就武威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了探讨。
一、主要做法
㈠领导高度重视, 狠抓政策机遇2009年7月, 国家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对妇女从事家庭手工业、种植养殖、家政服务等26种微利项目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甘肃省成为全国首批9个试点省份之一。武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紧紧抓住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利时机, 用足用活国家政策, 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作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惠民工程来抓。2009年10月, 武威市凉州区作为甘肃省12个试点县之一, 开展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 当年贷款627.5万元。2010年5月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培训会后, 武威市迅速在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一区三县全面推开, 并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作为主要工作, 与全市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全面开展。
㈡广泛宣传动员, 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武威市认真学习宣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 采取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 典型示范引导等多种形式, 大力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重大意义、操作程序、贷款用途, 让妇女群众真正掌握贷款政策, 提供思想认识, 激发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发家致富的热情。
㈢建立组织机构, 创新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办、妇联统筹、多方协作、共同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区 (县) 、乡两级成立以区 (县) 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分别任组长, 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财政、妇联、劳动、担保中心等部门和信用联社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加强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对妇女申贷条件、担保形式、申贷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贷款申办程序、贴息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相关部门 (单位) 职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细化工作职责, 严格审批程序, 开展“集中申报、集中评议、集中审核、集中公示、群众监督”的“四集中一监督”活动, 形成群众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 增加办理透明度。逐级落实审核责任制, 农户申请贷款, 由村级组织负责人、乡镇包村干部和包村领导逐级初审, 经乡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发放领导小组审核, 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复核签字后, 报区妇联审核, 区上担保中心出具担保证明, 金融机构予以放贷。全面推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 采取先为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户办理贷款手续, 农户持有贷款卡, 密码由乡镇管理, 适时解密放贷, 确保了所贷资金全部用于创业发展。
㈣健全工作制度, 凝聚工作合力为进一步规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探索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 形成了分工合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切实为广大妇女创业就业做好服务。建立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其纳入相关部门 (单位) 年终考核指标, 形成了合理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了信用等级制度、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规避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 加强对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评估, 促进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良性循环。
㈤积极争取支持, 解决实际问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需要各方的支持大力。去年以来, 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省妇联的领导同志多次率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进行调研指导。针对担保机构界定过窄、难以向农村延伸贷款的问题, 省妇联、省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汇报争取, 专门下文给予解决;针对担保资金筹集难的问题, 经省政府同意, 整合部分项目建设和农业发展资金, 用做担保;针对放贷资金不足, 人民银行加大了再贷款力度, 信用联社和各经办银行通过内部拆借等多种渠道筹措放贷;针对县区财力不足, 垫息困难, 省财政厅预拨周转金及贴息资金8400万元, 支持及时结算贴息。针对信用社放贷资金不足、存贷比超过警戒线的问题, 支持解决放贷资金不足的难题。同时, 调度政府可控资金, 加大资金注入力度。
㈥创新担保形式, 探索运行模式面对筹资渠道单一、担保资金少与群众贷款创业积极性高的矛盾,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从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日光温室项目补助资金中预借1.8亿元、省财政厅预借2000万元, 共2亿元作为担保资金, 有效解决了担保资金不足的问题。及时成立兴农担保中心、再就业信用担保中心, 探索开展了联户自筹担保、信用担保。当前正在积极探索用设施农业等资产抵押担保。根据农户发展设施农业需要, 按计划预借设施农业补助资金, 由乡镇通过农户联户担保形式集中到县区级担保中心担保, 动员和鼓励农户以多户联保的方式进行担保, 乡镇、村干部出资抵押担保。同时, 以县区级担保中心为平台, 探索建立乡镇担保分中心, 实行农户出资担保, 乡镇分设账户, 利益风险共担的运行模式。
㈦针对贷款需求, 扩大金融机构参与面针对贷款需求大和金融机构放贷资金不足、放贷速度慢的实际问题, 在起初由凉州区信用联社一家办理基础上, 遵循金融工作规律, 适时增加农行凉州支行参与办理。2010年区信用联社放贷12.2亿元、农行放贷7600万元。今年, 在原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 扩大兰州银行武威分行、建行武威分行参与办理。为方便经办银行在基层开展业务, 分乡镇、按区域明确金融机构放贷范围, 根据各金融机构放贷进度进行及时调整。为了解决银行基层网络不全, 放贷受限的问题, 破解手续多、效率低的问题, 由经办机构补助一定的贷办费用, 委托所在乡镇或信用社代办业务。同时, 整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等各类涉农资金4亿多元存入参与办理的金融机构, 为放贷提供资金支持。
㈧降低信贷门槛, 放宽担保条件
1. 取消反担保。
在工作一开始, 从规避信贷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角度出发, 采取第三方个人担保、联户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等四种担保形式, 但农村妇女缺乏提供反担保的基本条件, 武威市及时调整政策, 放宽担保条件, 对搭建日光温室、发展暖棚养殖的农户, 全部取消反担保。
2. 提高信贷比例。
为使农户有更多资金投入生产, 与金融机构协商, 将信贷比例由1:5提高到1:10。
3. 放宽申贷户年龄。
结合农村劳动力年龄特点, 及时将贷款人年龄由20岁~50岁扩大到20岁~55岁, 仅此一项就增加贷款农户2120户1.06亿元。
4. 提高担保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由最初的人均最高5万元提高到8万元, 对农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大户等, 人均提高到10万元。
5. 扩展贷款项目范围。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 不断扩展妇女小额担保资金用途, 由开始阶段的日光温室、暖棚养殖等设施农业建设扩大至小饭桌、商铺、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农家乐等26个微利项目, 促进千家万户“小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
㈨开展“一门式”服务, 提升办理效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程序规范、申报严格、面广量大, 特别是工作推行之初, 因涉及部门较多、办理网点分散等, 出现了群众办事不方便、办理速度缓慢等问题。为方便群众, 提高办事效率, 凉州区推行了“一门式”集中办理的服务模式。由乡镇、村组、基层信用社确定专人提供代办服务, 帮助农户填写贷款申请, 规范基础资料, 乡镇、村组通过集中申报、评议、审核、公示后, 乡镇安排专人送至县区“一门式”办理点, 一次性审核审批, 区妇联、人社局、担保中心和信用联社实行集中办公, 设立集中办理点, 进行“一门式”服务。同时, 县区在各集中办理点及营业窗口充实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从早8时到晚10时实行“三班制”办公, 人停“章”不停, 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放贷。集中办理以来, 平均每天审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最多的一天达4827万元。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缩短到1周。
㈩选准放贷项目, 选好实施业主武威市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作为中心环节, 确定以发展节约水、易实施、见效快、高回报的设施农业为支持的重点产业, 各乡镇按照日光温室和养殖暖棚建设规划, 选择致富能力强、带动作用大、信用记录良好的农户做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实施业主, 扶持其建设日光温室或养殖暖棚。城郊乡镇可按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26个微利项目推荐项目实施业主, 由经办金融机构调查核实后放贷。使重点治理项目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有效整合、双助双赢, 实现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与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机统一和互促共进。一是严格贷款使用管理。对申贷农户采取贷前签订建棚协议、张榜公示、收取建棚抵押金, 村组保留取款密码等措施, 促使及时如约建棚。对贷款农户跟踪检查落实,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 组织专门力量清查清理, 对不按协议建棚或将贷款挪作他用的, 及时中止协议, 收回贷款。二是全力扶持贷款项目发展。从谋划指导入手, 制定了设施瓜菜、暖棚养殖、日光温室葡萄产业和栽培食用菌发展规划。从改善基础条件入手, 整合农业项目资金, 集中解决设施农业发展的水、电、路配套。从为农户提供科技支撑入手, 实行了部门包抓技术服务责任制, 开展了多层次、全覆盖的技术培训, 实现了每个家庭都有一名技术人员包户服务, 确保农户当年贷款建棚、当年扣棚定植、当年收入万元以上。从解决农户销售难入手, 大力拓宽销售市场, 引进和培育产品营销及加工企业, 成立运销专业合作组织100多个, 与北京、新疆等地2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稳定的销售通道, 产品远销中亚等国。
(十一) 强化风险教育, 加强风险防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是信贷资金, 只有确保金融机构收得回, 才能真正使这项好政策健康持续实施。从启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之初就及时着手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强化群众诚信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群众, 认清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特性, 增强诚信还贷的自觉意识。二是建立信用评定制度。广泛开展还贷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与信用乡镇、村组和农户的评定相结合, 对信用好的实行政策倾斜;对有不良记录的不予贷款。三是打造先期还款的样板示范点。以相对集中的设施农业示范区为对象, 选择经营效益好、信誉度高的农户, 培育一批能够提前3个月~5个月还款的示范户和示范点, 在全社会营造诚信还款的浓厚氛围。四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从规避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人手, 明确了各个单位部门在贷款审核发放、管理、清收等方面的职责。各县区政府成立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风险防范领导小组, 靠实乡、村干部工作责任和风险防范责任, 采取“谁审批签字、谁负责回收”的终身负责制。积极探索开展风险抵押, 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按照农户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缴纳风险抵押金, 实行连带责任。推行政府与农户共同投入办理农业保险和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提高农户防灾减灾能力。
二、主要成效
㈠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推动了设施农业的大发展。以凉州区为例, 2010年凉州区新建设施农业0.306万公顷, 累计建成1万公顷以上。据测算, 仅此一项, 农民户均增收3300多元, 实现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与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等各项工作的“共赢”。同时, 争取了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2010年放贷12.99亿元, 国家贴息约1.08亿元, 相当于2010年凉州区财政收入的14.4%。
㈡促进了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大规模、大范围发放, 有效解决了发展农村经济缺少资金的困难, 有力地推动了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 支持了农村妇女创业致富。2010年, 全市开工建设设施农业0.538万公顷, 相当于前4年总和的80%。今年计划新建设施农业0.6万公顷, 截至5月15日已开工0.24万公顷, 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策的实施, 为妇女创业就业增加了新的经济支点, 带动了凉州区15万名妇女创业发展, 有力地激发了妇女创业热情, 提高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地位, 增进了家庭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㈢收到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 极大地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把妇女额担保贷款工作同正在实施的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结合起来, 积极发展节水高效农业, 既达到了节水目标, 又提高了单方水效益, 促进了农民增收, 实现了节水增收目的。同时,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实施, 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促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 确保了国家重点生态安全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为确保“决不能让民勤变成第二个罗布泊”做出了重大贡献。
13.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十三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协议书
协议编号:庆担协小(2007)号
担保申请人(甲方):
身份证号:再就业优惠证号:
住址:电话:手机:
营业执照号:营业地址:电话:
提供担保人(乙方):庆元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邦宝电话:0578-6220127
开户:庆元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134701
开户:农业银行庆元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9-***
反担保人(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电话:手机:
工资账户开户行:账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以内、期限为壹拾贰个月以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甲方与贷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期限不得突破本协议约定的范围。
第二条由丙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三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如甲方未按时清偿借款,致使乙方被贷款人扣款偿还甲方借款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及丙方追索。追索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乙方被贷款人所扣款项在未受清偿前以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计息.。
第四条 乙方有权检查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财务、经营状况,并查阅有关资料。
第五条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借款使用及效益情况。
第六条 甲方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如果转变用途或者有意逃债的,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如本协议系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情况,致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的,为无效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未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据此协议要求乙方提供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不能提供反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或期限超过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或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权将甲方借款逾期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的签订并不代表担保行为的成立、生效,乙方的担保行为须得乙方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文件上签字、盖章之时起成立。
第十条 本协议纠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庆元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1-
甲方(公章):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05年月日
14.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十四
一、佳木斯市中小企业创业带动就业现状
自开展创业工作以来, 全市新涌现创业“老板”6483人, 激活民间资本8.8亿元, 带动就业7.3万人, 全市创业行动对就业的贡献率为50.4%, 今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5.1%。
创业培训孵化是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今年上半年全市就举办创业培训班348个, 培训10 439人, 培训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校园和进乡村活动。在全市33个街道和198个社区搭建了下岗职工劳动技能和创业培训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政府组织就业、担保、农村信用社等部门, 开通了佳木斯市小额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大厅, 为贷款者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最快20分钟就能拿到贷款。仅去年以来, 已为8149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亿元。市政府拿出1 000万元、各县拿出500万元作为创业周转金, 为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扶持。目前已为96家中小企业投放创业扶持资金1 920万元。在省内率先成立了首家汇信小额贷款公司, 已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 860万元。
政府实施创业服务优化工程。成立了市、县两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22家, 组织劳动、税务、工商、中小企业、卫生等部门联合办公, 开展“一站式”服务, 为创业者搭建了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专家评析、创业培训、融资服务、政策咨询、创业孵化、后续服务等“八位一体”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
二、佳木斯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小额担保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待业人员、有就业意愿的人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发放的贷款, 不是一种救济, 是为了促进有能力的自谋职业, 自主创业, 并且组织起来创业, 是对诚实有信、有就业愿望的人提供的贷款, 由担保机构担保。为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更好地支持全民再就业, 2006年, 由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佳木斯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佳木斯市小额贷款“一站式”服务开通。符合条件的群众, 即时办理放款, 最快放款时间达到20分钟。市就业局还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 降低了门槛:贷前入户审查取消了, 夫妻间财政供养人员也可以提供担保, 领取住房公积金和持有银行贷记卡的人员也有担保资格。贷款除了面向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低保户和失地农民也将受惠该项政策。同时, 《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开展为下岗失业人员承担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通知》下发, 组织号召全市干部“一帮一”担保对接。对接对象可以自选、贷款人自荐, 还可以靠组织介绍。全市已有5088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实现担保对接。佳木斯市还建立培训、孵化、创业“一条龙”体系, 以创业培训零收费、创业指导零距离、创业扶持零水分、创业孵化零回报, 形成了佳木斯市特有的“四位一体”促进创业模式。
三、佳木斯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 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性与承办金融机构商业化经营理念不一致。小额担保贷款缺失对商业银行的正面激励机制, 额度小、相对分散、难成规模, 无法从经济利益上刺激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
第二, 贷款限额过低与实际需求数额过高形成反差。由于受地方财力的制约, 小额担保资金相对不足, 贷款额度一般在5万元以下, 其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第三, 贷款风险防范难。贷款用途难以监测, 银行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 检查中发现, 一些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从事经营, 更换经营地址、经营项目和联系电话等现象更是非常普遍, 导致银行无法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还款意愿, 无法采取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佳木斯市小额担保贷款的几点建议
第一, 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办此项业务, 努力改善金融服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及深入社区的金融机构分支网点应积极开拓金融服务市场, 有效承担部分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对于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 经办银行要建立从贷前辅导、贷款受理、审查担保、贷款发放到贷后管理的一整套操作流程, 提高操作的规范性。
第二, 风险防范与风险分担并举, 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一是逐步放宽反担保要求。规定除财政统发工资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外, 反担保人员还应扩大到学校、医院等其他事业单位和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人员。二是创建信用社区, 最终取消反担保。开展创建信用社区的试点工作, 积极开展个人诚信意识教育, 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 把小额贷款的申请、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各街道社区。对社区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不再要求提供反担保。三是利用个人诚信系统, 缓解信息不对称。四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有关政策, 经办银行、各级财政分别按比例承担, 有效实现风险共担。
第三, 个人贷款与再就业基地贷款相结合, 发挥再就业基地的带动效应。对此, 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采取差异化策略, 对那些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 但苦于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下岗失业人员, 用小额担保贷款的方式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对于不具备创业能力的下岗人员, 利用小额贷款创办再就业基地实现再就业, 充分发挥了再就业基地的带动效应。
第四, 小额担保贷款离不开持续的财政资金注入。小额担保贷款的社会公平目标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运作是两个激励不完全相容的机制。由于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 如果担保基金不能及时补充, 贴息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无疑会影响商业银行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性, 影响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其实, 小额担保贷款在商业银行的参与下已大大减轻了政府负担, 政府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摘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 也是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的一个主要增长点。进一步完善佳木斯市小额担保贷款的对策是: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办此项业务, 努力改善金融服务;风险防范与风险分担并举, 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个人贷款与再就业基地贷款相结合, 发挥再就业基地的带动效应
关键词:中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
参考文献
[1]王颖驰.关于佳木斯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探讨[J].资治文摘 (管理版) , 2010 (3) .
[2]王鹏, 韩浩.金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机会分析[J].中国劳动, 2011 (9) .
[3]王颖驰.书写北国就业新华章黑龙江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巡礼[J].中国就业, 2012 (3) .
[4]张忠慧.黑龙江省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创新的探讨[J].工业技术经济, 2010 (2) .
15.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汇报材料 篇十五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汇报材料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解决妇女在创业就业资金瓶颈难题,扶持妇女就业创业。7月,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决定将妇联组织纳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的扶持政策。为了尽快让这项惠及广大妇女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县妇联高度重视,克服困难,迅速启动,把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写入工作计划。
自今年元月工作启动以来,县妇联通过开展调研、加大宣传、协调配合、着力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在全县广泛宣传开展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通知》精神,蔡主席及时向县委、县政府的分管领导汇报,并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和全县乡镇妇联主席会议会议,研究和吃透中央和省里的文件精神。蔡淑华主席在会议上强调,落实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是帮助解决农村妇女当前就业创业最根本的现实问题,是妇联组织又一项为妇女姐妹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各乡镇妇联主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这项工作,确保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有序有效实施;必须严格把好第一关,学习掌握政策,增强实践工作能力;要深入调查,一定选出本乡镇最好的项目,使每一份贷款真正达到扶持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的目的;要建立督办机制,各乡
镇妇联每周上报一次工作动态,县妇联不定期下发通报,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县妇联明确专人负责,全力保障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大力宣传。县妇联通过在电视台播放游走字幕、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方法,大力宣传中央贴息政策,做好前期摸底、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我们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积极与劳动局、财政局、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正在会签中,前期协调工作己准备就绪,相关部门表示,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四是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妇女借贷现实需求。按照省妇联小额信贷工作会议和市妇联的要求,我们前期与基层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摸底排查工作。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县妇联在全县19个乡镇妇联主席参加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
息工作会议上要求,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把符合条件,有贷款意愿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表等基本情况调查表等基础材料逐级上报到县妇联办公室。县妇联正在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梳理、分类和建档。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相关政策的业务培训。我们已经和劳动部门商定,拟在8月份对全县、街道和乡镇妇联干部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业务培训,对贷款的对象、条件、流程进行详细的解析。力争做到妇联干部人人懂政策、熟流程,为妇女申领贷款解难答疑。
二是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准备在广播、电视开办《妇女创业新政策解读》栏目,对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进行解读,全面介绍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的申贷流程、申贷条件、资金使用要求和贴息范
围等主要内容,让更多的妇女受益。三是准备在县妇联、农村信用社设立妇女信贷业务咨询点,帮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消除疑虑,积极申请小额信贷,让广大妇女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
四是争取在7月底前全面启动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妇联组织服务和推动妇女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克服困难,力争尽快启动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并在全县全面铺开。
五是完善出台农村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细则。出于稳妥和可行的考虑,我们前期起草的实施细则还需完善和补充,我们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尽快出台农村妇女小额担保创业贴息贷款的实施细则。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为了保证贷款资金回收率,我们不敢把贷款轻易放给特别贫困的申请人,而洽洽需要帮助的人群,就是这些贫困妇女;
2、因为此项工作也刚刚开展,大家都在摸索工作经验及方法,贷款不能及时的在最需要之前发放到户;
16.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篇十六
县人事局:
我是==镇登仲村8**组((的人员,为了解决再就业问题,现准备
投资小百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十万元,可自筹资金五万元,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五万元。
我愿意履行借款人义务,保证按时还本。请予审核并向相关部门
推荐为盼。
申请人:2012年7月9 日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高焕英),女,1979年3月11日出生,现住址:乡城县香巴拉镇登仲村阿拉组。
合伙人:乙(白木次真),男,1987年12月15日出生,现住址:乡城县香巴拉镇登仲村阿拉组。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百货项目,总投资为10万元,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5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50%、50%。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白木次真(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高焕英(签字或盖章)
17.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 篇十七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于2003年12月正式启动, 业务开办以来, 银行、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经过近六年的努力,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已成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扶持政策, 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2009年8月末, 全市已个人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4898万元, 余额达40407万元。投入的贷款主要分布在农业、林业、餐饮、交通运输、服务等行业和领域。
(一) 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稳步
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发展, 为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自业务开办以来, 普洱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人数和放贷金额连续五年实现了翻番, 贷款已覆盖全市的9县1区, 财政投入的担保基金由2004年末的322万元增加到2009年8月末的1630万元。截至2009年8月末, 全市已累计对个人发放39246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余额已由2004年末的175万元上升到2009年8月末的34755万元, 直接扶持的自主创业人员累计由2004年的94人次上升到2009年8月末的10955人次 (笔) 。特别是2009年以来,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等现实问题, 普洱市金融机构积极加强与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9]4号) 及《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工作相关要求, 深入领会和把握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的精神实质,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的金融服务, 积极构建和谐金融,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快速增长。其中2009年1至8月, 累计发放5718笔、26397万元贷款, 分别占贷款累计发放笔数和金额的52.2%和67.3%, 贷款发放进度和资金扶持力度明显加大, 金融扶持弱势群体政策效果明显显现。实施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直接和间接地带动了一大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对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增长、拓宽就业渠道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镇沅县王荣斌、沈国会夫妇2005年单位改制后双双下岗, 向农村信用社申请4万元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办起了根雕加工厂, 在自主创业的同时, 吸收了10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截至2008年底, 资产总额已达20万元, 年收入10万元以上。
(二) 运用小额担保贷款的平台作
用, 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 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 更是承载就业的重要载体。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解决经济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六年多来的实践证明, 有效扩大就业必须全面、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就业的拉动辐射作用, 为多层次、全方位带动和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再就业, 普洱市金融机构积极加强与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 注重研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融资及担保问题, 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服务平台,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 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为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普洱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从2007年3月正式启动,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和发展, 全市扶持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规模和效益进一步得到扩大和提高,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2009年8月末, 普洱市工行、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累计对辖内43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了5652万元贷款, 吸纳安置2000多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 各级财政共投入贴息资金16.9万元。
二、制约业务发展的因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普洱市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开展为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和支持创业促就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运作情况看, 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一) 地方财力有限, 担保基金规模小, 制约了贷款的有效投放
普洱市属少边穷地区, 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2008年, 全市地方财政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3.70亿元, 全年财政支出却达59.34亿元, 重点用于行政管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基本建设等领域。由于地方财力困难, 政府投入的担保基金额度小,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贷款的有效投放, 致使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不能及时得到贷款支持。截至2009年8月末, 全市筹措的担保基金仅为1513万元, 而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余额已达31380万元, 平均放大倍数已为担保基金的20.7倍。普洱市贷款额度原则上按担保基金的1—5倍发放, 从筹措的担保基金与下岗失业人员 (目前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862人) 人数对比看, 二者差距较大, 担保基金难以满足众多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及高校毕业生等的贷款需求。
(二) 工作量大, 管理成本高, 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小额担保贷款的贷后管理, 是关系到贷款的风险防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是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小、工作量大、环节较多、手续复杂, 经办人员在审查借款人资格、信用状况及发放贷款时, 很难对每个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 加之由于下岗失业人员流动性大, 经营地分散, 情况复杂, 加大了跟踪管理及清收贷款的难度, 经营管理成本较高。二是由于借款主体为弱势群体和小型微利企业, 发放对象一般为从事服务、餐饮、修理等行业的人员, 从事行业复杂, 资金投入后在短时间内难以产生效益, 达不到扶持效果, 且下岗失业人员具有分散性、流动性的特点, 就业创业预期收益难以确定, 未来收入难以估算, 贷款风险程度较高。
(三) 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进展缓慢
按照稳步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 普洱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曾就信用社区建设开展过前期调查, 并初步确定了信用社区建设方案, 但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由于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进展缓慢, 不利于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 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普洱市就业再就业政策效应的进一步发挥。
(四) 政策宣传不到位, 创业培训力度不够
一是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 部分急需资金扶持的下岗失业人员对相关政策了解甚少而得不到相应的贷款支持;二是下岗失业人员大多数文化程度低, 缺乏专业技能和创业的勇气及潜力, 虽然各级劳动部门都在开办创业培训, 但由于针对性不强, 导致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能力差;三是创业培训内容简单、重复, 一般仅局限于维修、服务、餐饮等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 加之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大多不熟悉经营之道, 一旦经营失败, 将给贷款的回收带来一定困难。
三、促进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 积极筹措资金, 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贷款需求, 积极调整支出结构, 按担保基金的放大倍数规定, 合理安排资金, 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 确保更多的失业人员享受到优惠政策扶持。
(二) 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进一步完善再就业培训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涉及财政、银行、劳动等多个部门, 仅靠个别部门的努力难以奏效, 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 各司其职,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创业促就业的长效机制, 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可持续发展。劳动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培训机构的作用, 通过提供各种创业及技术培训等服务, 把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培训有机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 从根本上降低贷款风险和损失, 真正发挥政策扶持效应。
(三)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 或深入社区等多种形式, 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 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 让下岗失业人员明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
(四) 进一步加快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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