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24-07-27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共9篇)(共9篇)

1.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一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学校(盖章): 姓名 苗政 性别 男 政治面貌 党员 1990、出生年月 05、01

大专 所在院(系)、专业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畜学历层次 牧兽医

迹 该生是高牧09—3班的苗政,该生自入学校以来在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并且特别注重综合能力的提高与发展,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条件的各种活动,经过近3年的大专生活,学习,工作,使该生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其中在思想方面,该生在入校不久后,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参加了2009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在短短的一个月,使该生对党,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且通过学习党的发展历程和党章等,使该生在思想方面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经过老师的教导,顺利结业并评为“优秀学员”。在学习方面,该生从不拖沓,抓住课堂45分钟,并做好课外的复习,勤学好问,知难而进,从不退缩,而且入学第一学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并获得奖学金,第二学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优秀班干部”并获得证书,第三学年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等在工作方面,该生自09年入学以来就一直担任班长,该生深知要想服众就先严格要求自己,完善自己,该生也是这样做的,通过与其他干部一起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比如:拔河比赛,导游比赛,冬至包饺子比赛,烹饪比赛,欢庆元旦,篮球比赛等,不仅让同学体会到了集体的温暖,而且还体会到了家的感觉,并且丰富了同学们的中专生活,更重要的是增强了班级的凝聚,该生思想进步,不断创新,在各个方面都有很大

进步,有资格当优秀毕业生,望领导批准。

院系意见

学校意见

教育厅意见注:

1、“学历层次”指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

2、“主要事迹”一栏由院、系负责填写;

3、此表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年月年月年月日日日

2.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二

主要事迹汇报

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活即将走近尾声。在过去的三年里,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我每一步都走的踏踏实实,并收获了辛勤耕耘的些许成绩。

思想方面:我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提升自己的觉悟,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通过认真的研读和领悟。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与理解。经过三年的历练,我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逐渐成长为一名自信、坚强、踏实、认真、严谨的中国共产党员。

学习方面:我从来不放松自己,在努力学好本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大量查阅科技文献,在完成自己课题的同时,积极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学以致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读研期间先后发表小论文一篇,申请专利四项,其中发明专利一项,现已进入实审阶段,实用新型专利三项,现均已授权。2012学年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并获得“四季沐歌”二等奖学金。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更加努力的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自己。

实践活动:作为一个研究生,我知道只学好文化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毕业生,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校区间我几乎参加了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2011年先后获得“河南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过去的三年里,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给我的课外生活平添几许亮丽的色彩;社会实践,锻炼了我的意志与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关于人生与生活的磨练。我学会了很强的自学能力和做人能力。而且可以在实践 中检验知识并不断发现自身弱点,并能及时的改正。课余生活给了我许多锻炼机会,让我从实践中不断吸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与入学时相比,今天的我更能沉着、冷静地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三

每位应届毕业生一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份表格包括封面、说明、基本信息页4面具体内容及封底,现将有关内容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所有内容均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工整、端正,不能有涂改。(注:除基本信息页第4面采用打印并加盖学院章的成绩单粘贴页外)

二、封面填写说明

1、“学校名称”统一填写“嘉应学院”;

2、“学校隶属”统一填写“广东省教育厅”;

3、“专业名称”统一填写“化学(师范)”或“应用化学”或“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4、“学历” 统一填写“大学本科”或“大专”;

5、“姓名”项按照本人情况填写。

三、基本信息页第1面填写说明

1、“姓名”、“性别”、“民族”项按照本人情况填写;

2、“出生年月”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 “1990年8月”;

3、“政治面貌” 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供选择项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

4、“健康状况”统一填写“良好”;

5、“学历” 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供选择项为“本科”和“大专”;

6、“生源地区”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即是高考前的户口所在地,格式参照“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

7、“入学时间”填写“2009年9月”或“2010年9月”;

8、“修业年限”填写“四年”或“三年”;

9、“照片”栏请粘贴好一寸的彩色照片;

10、“通讯地址”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嘉应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091班”;

11、“联系电话” 填写为本人的宿舍电话+手机号码,格式参照“0753-2182311、***”;

12、“邮政编码”统一填写学校的邮政编码为“514015”;

13、“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如下: 时 间 地 点 参加社会工作具体内容 2008年10月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小学 义教 2009年11月 梅州市梅江区鸿都小学 见习

14、“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如下: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及等级 授奖单位 2009年11月 三等奖奖学金 嘉应学院 2009年12月 优秀学生干部 嘉应学院

2010年5月 优秀团干 共青团嘉应学院委员会

15、“有何特长” 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如“擅长篮球、乒乓球等运动”、“擅长音乐”、“擅长手工艺制作”等;

16、“外语水平”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供选择项为“大学英语六级”、“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A级”和“大学英语B级”;

四、基本信息页第2—3面填写说明

1、“个人简历”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从初中或高中的学习经历开始填写(专升本学生须填写大专和本科的情况),格式参照如下:

自何时起至何时止 在何处学习(工作)担任何职务 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 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中学就读初中 学习委员 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 在广东省梅州市东山中学就读高中 生活委员 2008年9月至今 在广东省嘉应学院就读大学 班 长

2、“自我鉴定”栏填写从本人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概述,内容详实(尽可能填满所留位置),填写至基本信息页第3面“本人签名”处(签好本人姓名)及填写年月日为(2012年12月10日);

3、“本人求职意愿”栏填写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求职意向,如“中小学教师、企业文员等”;

4、“院系推荐意见”栏

请每位毕业生严格按照学院学工办审核并加盖辅导员签名章的“学院鉴定意见”内容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抄写在相应栏中,字迹工整、美观且务必不能出现错别字。

注:院(系)鉴定意见栏右下方的“年 月 日”栏填写为“2012年12月10日”,签章则由班级统一收齐上交学院后由学院老师盖章。

5、“学校意见”栏

不填(后期学院统一处理)

五、基本信息页第4面成绩表粘贴说明

学院教务秘书罗老师已将成绩表发至各班,直接粘贴上即可

建议每位毕业生将加盖学院章的成绩单原件自己保留,将加盖学院章的成绩单缩小复印(缩小复印的规格参照省推荐表基本信息页第4面成绩表的大小),并将成绩单复印件粘贴在基本信息页第4面成绩表栏且尽可能贴实、贴美观。

六、请各班完成《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五个项目后,以班为单位收齐每位毕业生的一份推荐表材料,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田师115)段建辉老师处。

七、学院收到各班的推荐表将尽快安排完善推荐表相关内容,最终完成后将会通知班级负责人来领取。

4.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四

1、云南省对本省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出省就业有何规定及如何办理出省手续?

(1)对云南省生源的毕业生: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以及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的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属本省所需的,原则上在省内就业;

(2)一般院校本科生,可在保证本省急需的原则下适当准予出省;

(3)专科及其以下放开;

(4)对本科及以上要求出省的毕业生,须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出省审批手续,须向省教育厅提供以下报批材料:①本人申请;②学校推荐表;③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地州市一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放行意见。在审批时,涉及计算机、英语以及其他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短缺专业的毕业生,还须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急需用人单位的意见后才能放行;

(5)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生应严格按合同就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出省者经审核批准后,还须按云价费发[1999]201号文的.有关规定收取教育培养费后方可出省;

(6)以上办理出省手续的受理时间为:毕业当年内。

2、云南省对非云南生源毕业生要求去云南就业的有什么规定?

(1)凡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和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的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以及到云南省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工作的一般院校本科毕业生,只要在云南省落实到就业单位的,本省不做任何限制,随到随派。

5.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五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做好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管理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教育改革、调整和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1998年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管理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1998年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安排,要以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方针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招生计划要与优化教育结构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紧密结合,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促进高、中等教育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高、中等学校办学条件以及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等因素,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并与本世纪全省高、中等教育发展规划目标相衔接,保证高、中等教育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1998年国家下达给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30600人(含大连3000人),中专招生计划41000人(含大连4000人),分别比上年计划增长8.1%和2.5%。

1998年全省增加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指标安排的原则:一是增加办学条件较好,社会急需专业的院校的招生,重点向本科层次倾斜,压缩本科院校中的专科层次;二是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对优化资源配置的院校予以倾斜;三是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四是用于国家部委所属院校扩大招收我省所需的工科类本科层次的学生。

具体要求如下:

1.积极稳妥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搞好和扩大高职班招生试点,深入研究高职教育有关招生对象、形式、考试办法、专业设置等方面的问题,使之区别于普通专科学校性质和办学模式,形成自身的特色。

今年高职班招生规模比上年有所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今年新增计划安排:一是提高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培养人才学历层次,以适应行业人才结构需要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学历层次的要求;二是按照国家提出的“三改一补”的精神,用于省内3所具备条件、基础较好的国家重点中专以及部分成人高校举办高职班;三是满足省内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发展高职的需要,以推动这些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高职班招生对象根据我省的实际需要确定,招收的“三校生”的数量占高职班招生总量的50%左右,以拉动全省职业教育的发展。

2.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逐步减少专科层次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数量。

3.继续稳定师范院校招生规模,控制医疗院校招生数量,优化结构,师范和医疗院校招生规模基本上维持在上年水平。为有计划地提高师资学历层次,今年增加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数量,减少师范专科招生数量。

4.鉴于全省目前还有一定数量的民办教师尚未转正,因此可少量招收部分民办教师。各地区在考虑民办教师招收计划时,除应征得当地市计委、教委、财政局同意外,还要对民办教师招收条件进行必要的限定。民办教师招收的对象限定为1986年12月31日前任教的民办教师。

5.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避免人才重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从1998年起,中等专业学校一律停止招收高中毕业生。

6.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中专招生“并轨”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相应配套改革措施,如设立苦脏累险专业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贷学金等,特别是要加强“并轨”后计划管理问题。一方面要保证定向招生计划的实施,另一方面要进行行业、地区间的统筹协调,缓解人才培养的条块分割与人才需求社会化间的矛盾。

7.为缓解就业压力,推迟就业年龄,减轻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压力,高、中等学校要挖掘办学潜力,充分利用办学资源,在完成省下达的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同时,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1至2年的职业技术培训。

二、做好1998年毕业研究生和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安置工1998年全省预计共有大、中专毕业生70152人(含自费毕业生),其中毕业研究生2230人,本科生23719人,专科生21988人,中专生22215人,与1997年毕业生资源数基本持平。随着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组、改制步伐加快,社会就业和再就业压力不断增加,今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1.199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继续坚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的方针,坚持“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方向,坚持“学以致用、人尽其才和优生优用”的原则。要确保辽宁“九五”期间支柱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艰苦行业及贫困地区对人才的需要。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积极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需要,拓宽用人渠道,鼓励毕业生到非国有经济的单位去就业。为增强我省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吸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1998年继续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实行公开考试、考核制度,选拔一部分优秀毕业生充实部队建设和公务员队伍;为培养年轻后备干部,选拔一批优秀毕业生下派基层锻炼;为积极吸纳硕士以上高层次毕业生来我省就业,凡事业单位接收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在编制定员内不受增人计划的限制,允许先进人再追加计划。

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坚持在教育部门和教学单位安排就业(师范院校招收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除外),对长线专业毕业生,在教育部门和教学单位安置确有困难的,经省、市主管毕业生就业的计划、调配部门批准,可安排到其他行业就业。

公安、司法等院校毕业生,原则上要在本行业内安排就业;工商、税务专业等行业性强的毕业生,原则上在行业内安排就业。

定向毕业生除家迁、升学、留校外,采取一次派遣的办法,派回原定向地区或行业(单位)就业。

委培毕业生除家迁、升学、留校外,原则上按委培协议派遣。确因委培单位关、停、并、转而不能接收的,应由原委培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经市级计划、调配部门核准,报省审批后,就地就近安排就业。对定向、委培毕业生,各市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改派,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有关地区和部门与学校联办的各类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按照招生时所签协议,回联办地区和部门就业。如因特殊情况要改变就业去向,必须由原联办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出具证明,报省主管毕业生就业的计划、调配部门审批。

对“并轨”院校毕业生,政府除对急需专业的毕业生进行少量调剂外,大部分毕业生在国家和省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对自费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在生源所在地区面向基层,自主择业。

乡企定向自费毕业生,按招生时所签协议及省政府有关规定,采取一次派遣到原定向单位的办法安排就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改变原定向单位安排。如原定向企业确属关、停、并、转无法接收的,由原定向单位的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采取就地就近,面向乡镇企业安排就业。

对省外院校和国家部委所属院校毕业生来辽宁就业的、国家部委在我省院校留成部分的毕业生、省属院校毕业生、市属院校省分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安排就业。市属院校毕业生主要在本地区内安排就业。

3.要继续坚持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落实毕业生就业去向。对于军工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毕业生,省将采取指令性计划予以保证。生源为阜新、朝阳、铁岭等市的毕业生,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前提下,力争本科层次毕业生的70%回生源地工作,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得随意出具改派证明。严格控制偏远地区毕业生资源向沈阳、大连流动。

各市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区街企业以及各种经济成分的单位就业。对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毕业生,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办接收手续及户粮关系迁移手续,保管人事档案,连续计算工龄,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各用人单位要合理配置和使用毕业生资源,要按学历高、中、低的梯次结构接纳毕业生,为辽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计划内安排的毕业生,特别是女性毕业生。

4.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与国家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政策相结合,将毕业生就业计划全面纳入我省控制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省计划安排的毕业生,各市不得以任何理由征收城市建设费或城市增容费。

5.加快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改革步伐,加快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工作。在招生工作全面走向“并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新途径。培育和建立以学校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程的要求,明确政府、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各学校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形式,对毕业生就业形势和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使广大毕业生认清形势,面对现实,务求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志愿和国家需要的关系,鼓励毕业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岗位去建功立业;学校要转变观念和职能,改变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毕业生分配依赖政府包办的局面,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克服招生与毕业生就业相脱节的倾向,统筹安排招生、教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积极负责地向有关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积极参与各种地区性的供需洽谈会,充分利用社会的各种就业渠道和就业信息,及时指导毕业生就业,尽快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机制。

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引导,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培育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首先要抓好所属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采取措施,以本行业为主,尽可能扩大安置范围。要下决心调整与社会需求不适应的学校和专业。

各用人单位要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接纳毕业生,加强毕业生上岗教育。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反馈人才需求信息,使学校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及时解决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6.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计划内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且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从安定团结以及为社会发展配置人才、储备人才的大局出发,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7.对自主择业的毕业生也要做好疏导、服务工作。要注意解决长期沉淀未就业毕业生数量逐步增多的问题,以缓解对整个社会的压力,特别要搞好“保底安置”。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严禁从地方利益出发、从本位主义出发,制定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相违背或抵触的有关规定。

8.加强对毕业生就业领域的收费管理。除国家和省里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毕业生进行有偿分配。对于国家计划安排的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不得征收任何费用。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领域收费的监察力度,对于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收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除没收非法所得上缴省财政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各学校和用人单位都要维护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严肃性,认真执行和落实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按有关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计划、调配部门审批。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计划执行的监控力度,在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毕业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6.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六

构建“育人用人一体化”就业模式

——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汇报材料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徐 方

2014年11月20日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

衷心感谢各位专家和领导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我们学校65%以上的学生来自省外。风华正茂的莘莘学子千里迢迢来到我们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我和雷书记作为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总对他们怀有一种感恩之心,同时也感受到肩负的责任。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不能给他们高楼大厦,不能给他们都市的热闹与便利,但我们一定要给他们一个有尊严的未来。好在教育部鲁昕副部长也说,“高楼大厦不代表办学水平”,学院的艰苦条件也成为锻炼学生石化特质的一种手段,我们努力培养他们在相对艰苦(需要倒班或户外作业)、寂寞(就业单位往往不在市区)的条件下,具有敬业、勤业、精业、乐业的意识和能力,在毕业时顺利就业和满意就业。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根据第三方权威机构麦可思公司对我院2011届和2013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质量的调查,毕业生月平均收入、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就业现状满意度分别高出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14%、8%和6%以上,受到学生、家长、企业、有关媒体的高度赞誉。

下面,我就学院就业工作理念及基本方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我院就业工作理念 我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特别是我们党政主要领导不断在工作理念和方法上反复总结、提炼和设计。我们在就业工作上的理念和方法可概括为“12345”,即“一个目标、二类顾客、三大工程、四个步骤、五精管理”。一个目标,是指一切为了毕业生顺利就业和满意就业,充分发挥就业在办学全过程、各环节中的导向作用;二类顾客,是指在人才培养和输送上,把毕业生就业单位当“顾客”,在教育教学的实施和就业服务上,把学生当“顾客”。这是就业工作的定位;三大工程,是指我们明确提出:就业工作对学院的生存发展是生命工程,对学生及其家庭的幸福是民生工程,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要求是系统工程。这是就业工作的意义和难点。四个步骤,是指对就业工作实行PDCA四个阶段闭环管理,循环往复,着力 建设招生、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这是就业工作的基本方法;五精管理,是指精确的就业导向、精准的办学定位、精细的人才培养、精明的就业服务、精心的创业培育。这是就业工作的标准。基于上述理念,我们在就业数量上,坚持“学院的1%(未就业)就是学生的100%(未就业)”,“学生就业一个都不能少”;在就业质量上,一是遵从国家对大型化、集约环保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注重学生健康幸福,把就业目标企业锁定为四大类,即国企、国企改制或合资公司、上市公司、国家级工业园区优秀民企,为了对毕业生就业负责,凡是来校招聘单位,我们都要派人实地考察,凡是毕业生相对集中的企业我们都要跟踪调查。二是关注学生家庭团聚、降低生活成本的需求,和企业稳定一线员工队伍的需要,推行“就业地生源”和“生源地就业”,受到企业和学生的热烈欢迎。

二、我院就业工作基本方法 我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不断凸显就业的导向功能,着力推进招生、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建设和延伸,并且强调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就业工作系统化水平。

(一)上下联动,党政高度重视,从源头上形成“全员参与一盘棋”格局。

第一,方针目标层层落实,效果说话,绩效兑现。学院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学校 “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方针目标,分解落实为有关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每学期召开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每周工作例会,讲评和督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共同担任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和检查全院就业工作,并设专职就业工作督导,直接归院长管理。学院雷书记,我本人,常常将校外会议、出差、学习等时间当作考察用人单位、收集用人信息的绝好机会,为有关部门提供了许多宝贵的信息和指导。每年的毕业季结束,我都会要求就业部门把该届学生名单及其就业情况报送给我,对于没有就业的每一个同学,都要查明原因,提出后续服务措施。以今年10月为例,我们对已离开原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情况进行分析,再次为他们提供了应聘机会。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每年都要带头到用人单位考察,班子其他成员也形成了将自身工作与招生、就业工作“绑定”思考的习惯。对上述工作的考核,我们以数据和事实说话,年终作为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予以兑现。

第二,人财物及制度切实保障,硬件达标,软件落实。2013年起,学院把申报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示范校作为重要目标。为改善就业工 作条件,学院挤出宝贵的资金,千方百计满足就业工作对硬件设施及有关软件条件的需求,如就业咨询室、面试室、创业街的建设,就业创业教研室的设立、就业创业指导师资的培养、目标就业企业的考察等等。尽管学院办学条件还比较艰苦,但始终坚持了就业工作人员编制不减,经费不少,标准不降,有关条件达到或超过上级规定标准。在制度建设方面,学院进一步完善了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联系专业系部制度、辅导员(或班主任)责任制度、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及数据统计制度、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不断完善和落实,为就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内内联动,紧贴市场需要,从流程上确保“生产”高质量人才“产品”

所谓内内联动,就是将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增减、招生计划配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就业指导服务、办学效果监控和评估等等,作为“人才生产”的整套必经流程,实行PDCA循环管理,形成各“生产工序”在学院内部各环节有机衔接的内在关联机制,以就业拉动招生、以招生促进培养、以培养保障就业,不断缩小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差距,实现就业与招生、培养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机体系。这个联动机制的运行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就业部门牵头,专业系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共同参与,一是通过多种媒体和会议、文件等途径了解宏观层面人才需求;二是通过校园招聘、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和技能鉴定服务、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研等方式,了解微观层面人才需求。调研内容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用工需求,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用工需求等。在调查基础上,形成《人才需求情况分析报告》,对招生、专业教学和素质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议。

第二阶段:论证与审批。由学院牵头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上述建议进行论证,形成《专家论证报告》,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

第三阶段:结果的运用。各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材的适用性、招生计划配置、学生素质培养等方案进行优化,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

第四阶段:效果评价。评价的核心内容是上述工作对毕业生就业的贡献,评价的形式主要有:学院自评、学生评价、用人单位及社会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等。评价的牵头组织机构为就业实训处。

(三)内外联动:依托校企合作,从终端上为毕业生就业“开源浚流”。

我院原为企业办学,“天生丽质”虽为校企合作打下了人脉基础,但主动了解和适应企业人事改革、产业升级需要,主动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是校企合作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们牢牢抓住企业员工培训、为企业“量身订做”操作人才、为企业提供“查漏补缺型”技术服务三个抓手,深度嵌入原母体企业(长炼)及周边企业需求,与岳阳市范围内30多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同时,我们尝试将这些做法复制到其他四大类目标就业企业,使校企合作的内容与形式、广度与深度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充分利用企业员工培训平台,为学院招生、培养和就业积累知名度、美誉度和教育教学资源。例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企业共同开发基于岗位需要的培训模块,涉及石化生产、装备、管理各个领域。我院负责其中通用知识部分,企业负责专用知识部分。模块形成后,校企专家共同研讨完善,录成视频,供一线员工在岗、在家学习,考试成绩直接与员工待遇挂钩。在这过程中,我们得以准确地把握最新、最实用的职业标准,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又如:在对企业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前,我们主动与企业共同制订培训方案,由此我们了解到,不同企业对于某一类岗位的员工,要求其知识结构、知识点、知识掌握程度等情况。再如:主动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鉴定上门服务,鉴定题库往往由企业提供,使教师们直接接触和运用到最实用、最新鲜的职业要求,为“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让企业尽早融入人才培养环节,确保毕业生素质与目标就业企业的需要“无缝对接”。首先,在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过程中,对于开办的13个专业,都相应聘用了1个来自企业的专业带头人,与我院专业带头人“结对子”,共同制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同时,通过企业劳模进校园、学生进企业生产实训、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等途径,把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渗透到师生的心中。其次,我们探索和总结了三类与企业共育人才的模式。一是用人单位全程参与模式。即用人单位从培养目标的制订、教学计划的编制到课程体系的构建、教学内容的确定、实习实训的安排等都全程参与。例如为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的100多名学生就是运用的这种模式。二是用人单位部分参与模式。用人单位从二年级学生中招聘一部分人重新编班,提供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和实习实训条件,针对其特殊的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专业课程内容的调整,共同 组织生产实习。例如宁波中金石化公司订单培养108人,宁波海越新材料公司订单培养45人,就是这种模式。三是定向顶岗实习模式。即第三学年由用人单位组织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提出实训标准,提供食宿、培训条件和实习津贴,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报告进行答辩和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才能毕业。我院大多数毕业生就是通过这种模式走上了工作岗位。

第三,为企业提供“查缺补漏型”技术或管理服务,成为用人单位长期需要和信任的合作伙伴。近年来,国企强调减人增效,许多岗位因人员紧张或缺少某方面人才而无法完成一些基础性、临时性的重要工作,我院非常了解这种状况,主动与企业生产、科研、设备、安全环保等部门衔接,承揽其没有时间或力不能及的任务。如针对生产装置原采样器易泄露有害物质的问题,我们研制了环保型采样器供装置免费试用,效果良好。又如为企业生产及设备管理部门绘制整个企业生产装置管路图,耗时数月,我们的老师利用暑假,带领学生冒着酷暑,在生产装置之间来回穿行,出色地完成了绘制任务。再如企业外来人员培训和管理。以长炼为例,每年其外来施工人员达4000人次以上,长炼安全管理部门根本无力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我院无条件接受这一任务,几年以来管理的井井有条,培训记录规范有序,深得企业信赖。现在,中石化催化剂公司、建厂公司、甚至地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都把其外来施工人员交给我们培训,我们与这些现实或潜在用人单位的合作则达到更加默契的程度。这些年,我们正是这样以实际行动践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扎实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努力构建“育人用人一体化”的就业模式,为学生就业网络的不断扩大和就业质量的不断优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院曾是一所从企业改制分流的学校,长达八年的时间内,学院投资主体缺位,员工身份不明,职称晋升不畅,但是,我们依靠全体教职员工的艰苦奋斗,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降本压费,使学院与学生利益直接相关的一些基础条件逐年得到改善。我们还争取到3700万元由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支持的国家级仿真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待明年这一项目建好后,我院主体专业的实习实训条件将达到同类院校最高水平。此外,我们在今年10月召开了校企合作暨校友就业创业联盟成立大会,与更多符合我院标准的用人单位达成了长期合作意向,获得了校友对我院新校区建设、校办实习工厂建设的大力支持。更加可喜的是,我院已于2013年10月成功实现整体移交省政府管理,有关编 制、财政拨款等程序正在办理中。回望在过去那么艰难的日子里,我们的就业质量尚且在全省名列前茅,我们的招生人数在全国高考生源下降近50%的情况下不降反升,现在,站在十三五规划的起点上,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有日益先进、务实的国家高职教育理念引领,有来自企业“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精神和强烈的市场意识,有广大教职员工的芳心厚德,我们一定能把学院建设成体制顺畅、条件适宜、规模与效益协调发展,在国内能源化工领域具有显著特色和鲜明优势的高职学院,让学生更幸福,企业更满意。

7.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七

2007-10-13 15:19:4

5济人字〔2007〕10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及相关派出所,市直各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大中型企业:

《济南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实施细则》已报请市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济南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改进和完善毕业生落户办法,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具有报到、派遣手续的济南生源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及外地生源在本市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以及在济南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非师范类和师范类毕业生。

本细则所指本市市区是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

第三条 在济南市区落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济南生源毕业生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是济南市区,毕业后回济南报到、就业的毕业生;

(二)外地生源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同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1、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济南落实了就业单位(含二次派遣和改派就业的)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2、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以上学历,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符合在济南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的应届外地生源毕业生;

3、取得大专(含高职)学历,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与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三年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4、取得中专学历,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与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五年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第四条 办理毕业生接收、落户坚持便捷、高效、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落户地点:

(一)济南生源毕业生

本市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可回原迁出地或具备落户条件的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上学期间父母在本市户籍变动的,可到父母现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二)外地生源毕业生

在本市市区落实单位的,原则上落本单位集体户口。在济有产权住宅或租赁公房具备落户条件的可在住房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在济有直系亲属的可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1、具有学士学位及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济南市“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口可落入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迁入单位集体户。

2、大专及中专学历的毕业生,按济政办发〔2005〕32号文件规定的准入条件要求,在办理了就业接收手续后,回生源地落户,待达到规定年限后,凭毕业生就业手续由生源地迁入济南市落户。

第六条 落户程序

(一)济南生源毕业生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原迁出地《家庭户口簿》或相关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到市或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毕业生落户介绍信》(以下简称落户介绍信)后,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持由省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簿》及接收单位报到证明,直接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其中省外院校毕业的还应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办理。

(二)外地生源毕业生

1、离校前在济南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持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接收单位报到证明直接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中省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持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办理。

离校后在济南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办理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后,持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接收单位报到证明直接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

2、在济南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含二次派遣或改派)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学历毕业生,暂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四项落户条件的,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暂不具备落户条件证明,毕业生持该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迁往地址”后,回原籍或父母处落户。待符合条件后,持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毕业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信、劳动合同、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接收单位证明。及拟落户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到市公安局备案登记后,到相关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其中省外院校和往届毕业生,还应持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办理。

3、在济南市区办理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含二次派遣和改派)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派遣手续后,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及一寸黑白照片两张一并交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凡户口已落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毕业生应分别于每年6月1日至10日,12月1日至10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中进行一次户口核对,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

化、已落实就业单位、具备固定住所的应及时办理户口变更和迁出手续。对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不参加户口核对,或申报情况严重不实者,或多次联系查找不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继续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公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十二条及国家毕业生落户有关政策规定,将其户口迁回原生源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包括2005年以前毕业且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正式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其落户手续仍按鲁人发〔2002〕21号文件的规定“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 职责分工

济南市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生源的毕业生及市内六区和高新开发区的用人单位接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其接收手续和落户工作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市公安部门负责;章丘市和平阴、商河、济阳县(以下简称一市三县)生源的毕业生及其用人单位接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其接收手续和落户工作由一市三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落户的办法,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人事部门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接收派遣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的毕业生接收派遣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毕业生的落户工作。

第九条 人事、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切实加强对毕业生接收落户工作的管理。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办事程序,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落户迁移条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不符合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迁入。经查实确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条 本办法所指落户的固定住所除自有产权住宅外,还包括租赁公房、具备集体户口条件的公寓和单位宿舍,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第十一条 驻济院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不含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由学校负责,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在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将其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凡两年期满仍未迁出的应将户口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中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学校应将毕业生户口一律转至就业单位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不得在校空挂。

8.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八

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政治审查表

省(区、市)县(市、区)考生号: 姓名曾 用 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身份证号家庭出身毕业中学籍贯家庭住址

是否为公安现役军人子女或公安现役部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

考 生 的 基 本 情 况

本人简历

及证明人

家庭主要

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

面貌

主要社会

关系姓

名、工作单

位、职务、政治面貌

在校期间

担任何职

务、及奖惩

情况

贴照片处 —1—

考生在中学学习期间主要表现及学校鉴定意见

考生常住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 审查意见

公安厅(局)政治部现役 工作办公室 政治审查结论

—2 —

班主任签名: 审查人员签名:主办人签名:学校(盖章)年月日派出所(盖章)年月日公安厅(局)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盖章)

9.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篇九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JY2013-22

各学院:

为便于毕业生参加各种双向选择活动,顺利签约就业,现决定组织2014届毕业生统一填写、制作“山东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空白推荐表的领取

各学院根据毕业生人数于10月9日(星期三)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6室)领取“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表。

二、推荐表的填写、制作要求

1.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以组织名义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我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称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根据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由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发。

2.毕业生推荐表的基本内容包括毕业生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所学主要科目及成绩,教务部门、毕业生所在学院和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的审核推荐意见。

3.毕业生推荐表要用蓝黑或碳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要认真仔细,字迹应工整、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

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曾任职务、实习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特长爱好和自我评价及求职意向等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应当如实填写有关情况。

所学主要科目及成绩应由毕业生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和毕业生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填写,要求挑选能映毕业生专业特点的主干课程成绩填写,在修的主干课程也可以适当体现,如有想通过其它方式体现学生成绩需提前与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协调。

4.专家推荐意见一栏,由毕业生联系本专业相关教师,在充分了解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签署推荐意见。毕业生所在学院对毕业生德智体诸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要有针对性,突出毕业生特点,不可千篇一律。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对推荐表整体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必须按照既定先后顺序填写审核,最后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5.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每人只发放一份,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时使用,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先到所在学院出据证明,凭证明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补领。毕业生可以制作复印件若干在求职时向用人单位发放。

6.毕业生在填写就业推荐表时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不能骗领或冒领就业推荐表,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批评教育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推荐表的最终审核和签发

推荐表填写完整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6室)审核并签发推荐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签发推荐表审核时间:10月14日—10月25日。

1.推荐表填写的信息以201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确定的信息为准。若毕业生未通过山东省毕业生生源资格审核,学校将收回其推荐表。

2.硕士、博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签发工作由研究生教育学院根据工作需要与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协调安排。

3.研究生中培养方式为的委培、定向、单考的毕业生生不签发推荐表。

4.煤炭定单生签发推荐表但在推荐表中注明“限省内煤炭行业就业”字样。附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表说明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表说明

1. 学校、专业:填写学校、专业全称,不得以专业方向名称代替专业名称。

2. 毕业时间:填写2014年6月。

3.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填写毕业生本人相应信息。

4. 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5. 联系方式:填写毕业生本人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6.家庭地址:填写毕业生家庭地址(按省、市、县+详细地址填写,不要使用各种简称)。

7.学制: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制信息填写,如本科生可填写四年或五年、专升本填写两年、研究生填写两年或三年。

8.学历: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等。

9.学位:填写毕业时可授予的学位。

10.外语种类及程度:填写英语(俄语或日语等),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填写英语国家四

(六)级及分数。

11.培养方式:本专科填写为非定向(煤炭定单生培养方式同样为非定向);研究生填写统分、自筹等。

12.曾任职务:填写曾担任的班级干部、院或校学生会及自律会干部名称等。

13.实习实践情况:填写个人在校期间参与的实习实践的具体经历情况。

14.获奖情况:填写获得的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15.特长爱好: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16.自我评价及求职意向:概括大学期间的德智体诸方面的基本情况、个人的综合能力及求职期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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