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2024-12-17

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10篇)

1.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篇一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006年)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1.2 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5.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永久)

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30年)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10年)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7.1 重要的(永久)7.2 一般的(30年)

7.3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30年)8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8.1 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8.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8.2.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3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8.3.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8.3.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4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

8.5 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8.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8.5.1.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8.5.1.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8.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30年)8.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10年)8.6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8.6.1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

8.6.2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10年)8.7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1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8.7.2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8.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8.7.3.1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永久)

8.7.3.2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永久)

8.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8.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30年)8.7.4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8.7.5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文件材料 8.7.5.1 重要的(永久)8.7.5.2 一般的(30年)8.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8.1 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8.8.2 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8.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8.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8.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

8.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30年)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9.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9.3 人事任免文件(永久)9.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9.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9.5 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9.5.2 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9.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

9.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

9.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9.9 职工名册(永久)9.10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9.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

9.10.3 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

9.10.4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10年)9.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9.11.1 重要的(永久)9.11.2 一般的(30年)9.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10年)9.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1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9.1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10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0.1 房产、士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永久)10.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0.2.1 重要的(永久)10.2.2 一般的(10年)10.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3.1 重要的(30年)10.3.2 一般的(10年)10.4 机关财务预算(30年)

10.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永久)10.6.2 一般的(10年)

10.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10.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30年)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1.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永久)11.1.2 一般的(10年)

11.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1.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永久)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3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

13.2 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2.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篇二

一、严格遵循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是制定保管期限表的依据

2006年12月18日, 国家档案局发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8号令) , 作为指导文书档案归档工作的基本依据。医院文书档案作为医院行政管理活动的原始记录, 也必须遵循这一法令的规定。贯彻落实8号令, 首要的任务是不照搬照抄, 而是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践, 突出本单位的主体地位和医院管理工作的特点, 并结合医院职能与组织机构的变化, 对本医院日常产生的文件材料进行“盘点”, 厘清反映医院职能、记载医院各项工作、反映医院基本面貌的文件材料种类, 作为确定保管期限表的基础。在明确了文件类型后, 要开展深入的调研, 8号令主要是对一些共性的文件材料作出规定, 如行政管理、党群工作、人事任免等等, 而对各单位业务文件的归档范围的规定比较笼统。医院作为医疗专业服务机构, 其文书档案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因此, 在明确文件材料类型的基础上, 医院内部各部门 (包括专业科室和综合管理部门) 共同研究, 广泛听取内部意见, 以医院各个职能科室的职责为主线,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分门别类, 确定那些文件类型需要归档, 那些不需要归档, 征询业务工作部门对文件类型的保存期限意见, 确保各部门归档文书档案时, 能够准确界定归档范围, 归档的文件材料完整、准确。

二、文件的责任者是划分归档文件材料保管期限表的基础

对于文件责任者的考量主要有以下情况:第一种是文种相同、文件内容相近的情况, 如果是本医院形成的、能够指导整个医疗行业工作开展的、保管期限则应归为永久;如果是外单位形成的, 虽然可以作为指导医院某方面工作开展的凭证, 但保管期限不应为长期, 一般为10年即可。第二种是文件责任者是医院内部的部门, 则应区分责任者的级别, 即本级责任者、上级责任者、下级责任者。本级责任者形成的文件材料, 其保管期限应定为永久或30年;上级责任者形成的文件材料定为30年或10年;下级责任者形成的文件材料定为10年。如, 我院医疗业务类文件分为“医政类”、“药政类”、“防疫保健类”。3种门类分别对应上级相应主管部门, 从而确定其保管期限, 这样分类使文件归档清楚明白。第三种是文件责任者为包括本医院在内的多个单位, 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本单位是否为主办单位, 如果为主办单位则视为本单位单独发文来划分保管期限;如果本单位是协办单位, 则比本单位单独发文的保管期限要短。

三、对文件内容的分析是确定保管期限的关键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关键是看文件的内容, 从文件的内容来判定文件的价值。对于医院来说, 近年来文件内容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首先, 医疗业务指导性的文件数量增加比较快。如, 在流行病集中爆发时期, 指导类文件数量会激增, 本院先后归档的有关“非典”业务指导性文件达110件, 内容涉及诊疗规范、技术指南、实验室安全、医药用品储备、建筑设计等各方面;其次, 医务工作人员职务晋升和聘任的文件增多。一般来说中型的医院每年产生的聘任或晋升文件数量在百余份以上;再次, 由于医患纠纷的增多, 使处理此类问题的相关文件和材料数量增加;最后,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党务类文件开始减少, 医、教、研业务类的文件数量是党务类文件数量的数倍。从总体上来看, 无论文件内容如何改变, 医院产生的3个类型的文件比较重要, 保管期限应当提升。第一种是反映医院主要职能和主要工作具有代表性的文件。如, 医院党务工作年度性的总结计划、职务任免、党员花名册、党委工作会议记录等事关医院全局性工作的, 以及对于医院记录历史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应划为永久。第二种是反映医院工作基本面貌的文件。如, 授奖情况等。第三种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文件。如, 评定职称的办法和计划、任免命令等。第四种是反映本单位的经济关系的文件。如, 产权和债权、设备采购情况等。这些文件都应当定位永久保管。

四、文件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珍贵性是确定保管期限的条件

首先, 通过归档文件的文种来确定权威性, 一般由本单位执行的决定、决议、命令、指示、条例、纪要、报告等相对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重要性, 应当确定为永久保存, 而用来处理日常事务, 不涉及重要内容的通知、简报、来往函件等则可定为10年。其次, 通过分析归档文件的稿本来确定规范性。具有正式效力的正本在保存期限上应当比副本、草稿、草案的保管期限长, 但对于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来说由于体现了文件生成的过程, 也同样具有规范性, 应当与正本具有同样的保管期限, 保存是与正本、发文单装订为一件。最后, 通过文件的内容确定珍贵性, 医院作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往往会有重要领导、著名人士来医院参观检查时题词、签字, 以及典型病患赠送的表扬信等, 具有一定的纪念价值, 可以用来编写医院发展史、制度汇编、举办各种展览等, 应当永久保存。

参考文献

[1] .李沫.关于医院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几点看法和建议[J].中医药管理杂志, 2009.7

3.村级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篇三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一.上级文件

1.上级方针政策性文件 ……………………………………

短期 2.上级直接针对本村发的文件

(1)重要的文件材料(如成立机构、干部任免、处分、重要决定、批复、下达计划、任务)……………………………

永久

(2)一般性的批复、通知…………………………………… 短期 3.上级领导或工作组在本村检查指导工作,办点所形成的调查报告、经验总结、重要指示、领导讲话等材料…………………………长期 4.上级在本村召开的现场会议材料…………………………… 长期 二.本村文件 1.党政类 1.1党群工作

1.10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永久 1.11村党支部(总支)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永久 1.12关于村党支部(总支)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印章的材料

永久 1.13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材料…….………………… 永久 1.14村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的决定、纪要、报告等材料

重要的……….…………………….……………………永久

比较重要的…….…………………………….…….…… 长期

一般的……….…………………….………………………短期

1.15村党组织年报表、党员名册 …….………………………永久

1.16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展党员名册、批复 …….……长期

1.17交纳党费、团费清单、发票 …….………………………短期

1.18本村关于党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材料

重要的……….…………………….……………………永久 比较重要的……….…………………….…………………长期 一般的……….…………………….………………………短期 1.19本村整党、整团材料 ……….…………………….……

永久 1.20本村受党籍处分的材料…………………………………

永久 1.21团支部换届选举材料、团员名册 ……….……………… 长期 1.22本村优秀党、团员、民兵、五好家庭、五好村民、三好学生名

长期

1.23本村出席市人代会代表名册及妇代会材料……………… 长期

1.24文明村、组、企业、学校、家庭的验收材料及证书…… 永久 1.2行政工作

1.20 村主任办公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的材料……………

永久

1.21村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 永久 1.22本村村史、大事记、组织史……………………………… 永久 1.23村干部、村民名册及出席市人代会代表名册…………

永久 1.24村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名册、本村在外工作人员名册…长期 1.25 村干部工资、福利发放名册

…………………………长期

1.26 村和村内机构设置、更名、撤并及行政区划与隶属关系的变化等材料

永久

1.27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举结果、干部任免材料

永久

1.28本村、组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永久 1.29本村干部岗位责任制

…………………………永久

1.30本村设备购置的申请、批复、档案工作管理的材料………长期 1.31本村关于干部违纪、处分的材料……………………………长期 2.文教卫计育类

2.1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表……………………长期 2.2计划生育对象及已节育人员名册

……………………… 长期

2.3创建文明村、爱卫工作形成的材料

……………………… 长期 2.4本村人口统计表和文教卫工作统计表…………………………永久

2.5本村人口普查清册、人口登记册及人口迁移证………………永久 2.6本村关于文化、教育方面的文件………………………………永久 3.治安保卫类

3.1本村安全治安事故、民事纠纷的调查记录及处理材料

重要的……………………………………………………… 永久

比较重要的………………………………………………… 长期

一般的……………………………………………………

短期 3.2本村安全保卫和武装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等材料

长期

3.3本村户口迁出、迁入、出生、死亡人员名册及有关材料…长期 3.4本村违法人员、劳教人员、刑满释放………………………长期 人员治安处罚人员名册 4.经济类

4.1本村土地、山林、水利、道路、房产纠纷的调查记录和处理材

永久

4.2 本村土地所有证及登记清册………………………………永久 4.3本村土地所有划拨、征收、房屋买卖协议、红线图、审批表 永久

4.4本村土壤普查和农、林、水、牧、矿产资源普查资料……永久 4.5本村土地、山林、水塘、企业承包协议、合同、清册及有关资

长期

4.6本村与外地企业联营、技术转让承包方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资料…

长期

4.7本村农业经济、决算分配、企业统计年报表………………永久 4.8本村农税改革材料……………………………………………永久 4.9 本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到户清册…………………永久 4.10村级房产普查表册、图纸和乱占耕地建房…………………永久 的批复、调查记录、处理材料

4.11 本村科学种植、科学饲养的经验总结及原始记录………永久 4.12 本村村办企业报送材料

重要的…………………………………

长期

一般的………………………………

短期 4.13本村关于土地批租、出让、租凭有关材料……………… 永久 4.14本村各组土地承包(延期)承包合同、协议等资料…… 永久 4.15本村农业税征收、社灾减免、结算等清册………………短期 4.16本村行政区域图及规划图……………………………… 永久 5.民政劳动类

4.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篇四

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我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图表等,提高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提供可靠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档案局令第八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梨树县科学技术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如下:

一、县科学技术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反映本局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局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局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局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局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县科学技术局机关文件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3、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三、县科学技术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永久

1、科学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县科学技术局党支部委员全体组成人员的批复。

2、科学县科学技术局工作总结。

3、科学技术局机构沿革表。

4、科学县科学技术局大事记。

5、科学技术局会议记录。

6、科学技术局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重要文件材料。

7、科学技术局及下属单位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8、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9、本机关的重要业务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10、科学技术局职工停薪留职、辞职、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11、科学技术局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12、科学技术局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二)定期

1、本机关的一般业务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2、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一般的文件材料。

4、一般性业务性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5、以下的一般计划、总结、统计调研材料。

6、科学技术局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7、科学技术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8、科学技术局与有关单位签订的一般性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9、科学技术局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

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10、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的文件材料。

11、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5.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篇五

一、党群工作类

1、本社区党员代表大会

1.1会议请示、通知、日程、代表名单、开幕词、领导讲话、工作报告、选举方案、选举结果、成员分工、大会决议及上级党委批复等

1.2大会发言,党员代表建议和意见、答复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

1.3小组会议记录、代表登记表、会议服务机构形成的文件材料

2、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上的议案及答复,提案及办理结果

3、本社区党委(总支)会、民主生活会议记录

4、本社区党委(总支)召开的工作会、总结表彰会 4.1会议通知、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表彰决定名单 4.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验材料

5、本社区出席总结表彰会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先进事迹、经验材料等 5.1区级以上(含区级)5.2区级以下

永 久 10 年

永 久 30 年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30 年 永 久 30 年 30 年

永 久 30 年 年

永 久 17.2需贯彻执行的

18、本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 18.1会议通知、名单、议程、领导人讲话、工作报告、选举结果、大会决议及上级机关的批复等

18.2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和会议服务机构形式的文件材料等

19、本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班子会议记录

20、本社区群团组织工作活动的计划、规划、总结、报告、决定、意见、通知 20.1年度或综合的 20.2非年度或阶段性的

21、本社区群团组织统计年报表、名册

22、本社区群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组织发展材料

23、本社区关于武装、民兵组织预备役人员登记名册、民兵代表会议材料

24、本社区计生协会、老年人协会、妇女协会、残疾人协会等组织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自治工作类

社区综合类

1、本社区居委会、议事会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2、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2.1会议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开幕词、领导讲话、工作报

年 10 年

永 久

永 久 10 年

永 久 10 年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永久 年

12、反映本社区重要活动的出版物、报刊登载反映本社区情况的文字材料

13、本社区组织沿革、大事记、社区概况、居委会徽标、社区平面示意图

14、本社区有关区域变化、地界划分、征用土地的文件材料

15、本社区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协定等文件材料

16、本社区财产、物资等交接凭证

17、本社区各种普查工作形成文件材料 17.1综合成果、专题成果、方案、总结、报告 17.2原始记录

18、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8.1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下发的文件,如请示、批复等 18.2直属上级机关下发的,属本社区主管业务工作并要执行的文件材料

18.3上级机关下发的,属本社区一般业务工作并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社区服务类

19、本社区开展社区服务、社区保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办法、通知等文件材料

20、本社区开展敬老、优抚、扶贫助残、双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本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为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6年 30 年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30 年 年

45、本社区法制教育、法律咨询、普法工作形成文件材料

46、本社区综合治理网络、警务责任等治安防范形成的文件材料

47、本社区民事案件调查、调解处理材料

48、本社区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形成的文件材料

49、本社区居民户籍、人口普查登记和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50、本社区关于治安工作的调查材料

51、本社区关于治安工作的登记名册、统计报表

52、本社区的经济发展、经济管理、安全生产、计量、劳动管理、工商管理、物价、物资方面的计划、总结、规定、批复

53、本社区关于经济管理方面形成的合同、协议

54、本社区关于经济管理方面形成的调查材料

55、本社区关于经济管理方面的统计名册、报表 年 10 年 年 30 年 年 年 30 年 年

6.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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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中学档案归档类目及保管期限表

(试行稿)2008 年

一.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 1.校长室 1.校长室

*1-1 本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记录 永久 1-2 本校编制的年鉴、大事记 永久 1-3 本校编制的校史、组织机构沿革 永久 1-4 本校关于机构设置、撤并、校名更改、启用印信等请示、批复等 永久 *1-5 本校劳动工资年报表、人员编制统计表、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学校基层统计报表)永久 *1-6 本校干部任免的批复、请示;党政班子、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名册及教职工名册 永久 *1-7 本校(学)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和重要工作报告、汇报、市县会议上的发言稿等 永久 +※1-8 本校制定的管理制度 永久 1-9 本校专项工作调查、检查、汇报,市、县、乡镇会议上的发言稿 永久 ※1-10 本校与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合同书、合约、责任书等 永久或 10 年 ※1-11 本校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批复(要求用文号,也可根据内容归类别)永久或 30 年 1-12 本校发生各种重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笔录、处理结果等 永久 1-13 本校重大活动材料(校庆、校艺术节、校友会等)永久 +※*1-14 本校获得的评选各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县以上(含)永久 县以下长期 批复、通知、光荣册等 +※1-15 本校集体获得的奖状、荣誉证书、奖杯、锦旗等(归荣誉档案)县以上永久 县以下长期 ※1-16 各种报刊登载有关本校情况的通讯报道和上级领导对本校重要题词 永久一般的 30 年 +※1-17 本校校刊、简报 永久 +※*1-18 本校教师考核结果、考核表,教师岗位责任制、工作情况登记表、记录册 永久 +※1-19 本校教职工工资调整 本校教职工工资调整和评定工资计划、总结、审批表、统计表及新教师转正、表 定级申请、批复等 永久 +※1-20 本校教职工调动工作介绍信及审批表等 永久 +※1-21 本校教职工申请离职、辞职的申请书 本校教职工申请离职、辞职的申请书等 永久 +※1-22 本校退休教职工名册和改变待遇审批表 永久 ※1-23 本校教工大会等会议记录 30 年 ※1-24 本校校务日志 30 年 ※1-25 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教师聘任合同书、岗位聘任书等 教师聘任合同书、30 年 教师聘任合同书 +※1-26 本校收到的反映学校有关问题的人民来信、来访登记、领导批示、处理结果 永久或 30 年 及本校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征询意见表、统计表等(保险费、活动费等)不需组卷暂存二至三年 +※1-27 本校教职工犯错误处分批复、请示、旁证材料 严重警告(含)以上永久以下 30 年 ※1-28 本校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国外亲属名册、统计表 30 年 ※1-29 本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审批表 30 年 ※1-30 本校外事接待工作形成的材料 30 年 ※1-31 本校领导在升旗仪式、家长会议、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会议上的讲话稿 30 年 ※1-32 本校庆祝教师节等活动形成的全套材料(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安排表 重要的 30 年 1 领导讲话稿、代表发言稿等)一般的 10 年 ※*1-33 市、县教育局等有关人事、职称、工资、福利、安全保卫、献血等工作的规定、办法、通知 10 年 ※1-34 本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总结、计划、名单、10 年 安全保卫协议书等(也可归 1-9)※1-35 本校教职工考勤记录;学校月、周工作小结、安排等 10 年 ※1-36 支教教师情况记录等 10 年 ※1-37 本校聘用临时人员的审批表等 10 年 ※1-38 本校教职工困难补助、家属医疗申请书、名册等 10 年 ※1-39 本校教职工献血名单 10 年 ※1-40 本校死亡人员名册、抚恤记录 10 年 2.党支部

*2-1 本校支委会会议记录 永久 *2-2 本校党员、党组织活动有关统计表, 党员名册 永久 *2-3 本校党支部(或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报 告、汇报、交流发言稿(市县)永久 ※*2-4 本校党支部工作手册(总结、计划、名册、会议记录等)、文明单位考核管理册 永久 2-5 本校党支部改选工作意见及改选结果、上级党委批复 永久 2-6 县教育局党委关于接收本校预备党员通知单、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 永久 +※2-7 本校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存根 永久 ※2-8 本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报告、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材料 重要的永久 一般的 10 年 +※2-9 本校党支部和党员评先创优活动申报材料、批复、通知、光荣册等 县级以上永久 县级以下 30 年 ※2-10 本校党员违纪处分报告等和上级党委的批复 严重警告(含)以上永久以下 30 年 ※2-11 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及政务公开总结、计划、汇报、活动记录等 30 或 10 年 ※2-12 本校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民主评议等活动总结 重要的 30 年 计划、统计、记录等 一般的 10 年 ※2-13 党支部开展的重要活动全套资料 30 或 10 年 ※*2-14 县教育局等党委下发的关于学校开展党的工作的通知、规定、意见等 10 年 ※2-15 本校党费收、缴明细表,教育局党委党费收支情况通知 10 年 3.教务处(教导处)

+※*3-1 本校教务处学工作总结、计划、会议记录等 30 年 ※3-2 本校教研组、年级组或学工作总结、计划 30 年 ※*3-3 市、县教育局等颁发的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等 的规定、计划通知、意见、评估标准等 10 年 ※*3-4 县教育局等关于学校体育、科技、艺术教育、卫生工作的规定、通知、意见等 10 年 4.教育科研室

※*4-1 本校教研室工作总结、计划、汇报、会议记录等 +※4-2 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项目材料(归科研档案)30 年 市以上永久,县以下 30 年 5.政教处

+※*5-1 本校政教处学工作总结、计划、会议记录 2 30 年

※5-2 本校德育、青保、社区工作、总结、计划、汇报等 ※5-3 本校家长学校总结、计划、经验交流稿、信息反馈表等 ※*5-4 县教育局等关于德育、青保、社区工作的规定、通知、意见 ※5-5 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专项材料 30 年 30 年 10 年 10 年 6.总务处 6.总务处

6-1 本校固定资产统计表、登记表 永久 6-2 本校征地、房地产权、界址协议书、批复、契约、土地证等 永久 +※*6-3 本校教职工工资发放清单 永久 +※6-4 本校接受援助项目、协议书及与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等(也可归 1—9)永久或 10 年 +※6-5 本校有关经费的申请、批复等(也可归 1-10)永久或 10 年 +※6-6 校办厂有关协议、合同等(也可归 1—9)永久或 10 年 ※6-7 本校总务处或学工作总结、计划、有关制度 30 年 ※6-8 本校财产清单(仪器设备、图书、体育用具办公用具等)移交清册 30 年 ※*6-9 县教育局等关于财务管理、收费管理等规定、通知、意见 10 年 ※6-10 校园绿化、校舍管理工作有关材料 10 年 7.工会 7.工会

※7-1 本校工会工作统计表(永久、季度 月度短期)永久或 10 年 7-2 本校工会干部任、免职报告、批复 永久 ※7-3 本校召开教代会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议程、章程、决议、发言稿、议案处理稿等永久 +※7-4 市、县教育工会等表彰本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申报材料、县级以上永久 批复、通知、光荣册、奖状、证书等 县级以下 30 年 ※*7-5 本校工会工作会议记录、总结、计划、发言稿、汇报等 30 年 ※7-6 本校工会有关干部名单、会员名册、会员转移介绍信存根、教师获三十年教令名册 30 年 ※7-7 本校女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计划、合约、教职工独生子女名单 30 年 ※7-8 县教育局关于工会、女工、计划生育、退管等工作的通知、规定 10 年 ※7-9 本校退管、关工委工作形成的材料 10 年 ※7-10 本校工会会员福利、困难补助、休养、救急救难等名单、申请书、报表等 10 年 ※7-11 本校工会民主评议干部的材料(表)10 年

8.团队工作(学生会、团支部)8.团队工作(学生会、团支部)团队工作

+※8-1 本校团代会、学代会材料(团委、学生会建立、改选、增补委员的请示和教育局团委批复等永久 ※*8-2 本校团委(团总支)会议记录 30 年 ※*8-3 本校团队、学生会工作(学)总结、计划、汇报、统计表、发言稿等 30 年 ※8-4 本校发展团员工作计划及有关材料 30 年 ※8-5 本校团员名册(含团员转接关系、离团离队记录)30 年 +※*8-6 市、县、校关于命名和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团、队集体的申报材料、批复、通知、光荣册、奖状、证书等 市以上永久 县以下 30 年 ※8-7 本校团员、违纪处分报告、批复 30 年 ※*8-8 本校本届团委、学生会干部名册 30 年 ※8-9 团县委、教育局团委等下发的关于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规定、通知 10 年 ※8-10 本校学生会、共青团、少先队主题活动形成申请表、活动记录 10 年 07.7 07.2 07.7 07.7 例:06 学总结、第二学期计划、总结,第二学期校务日志(归 2007 年文书档案 3 07.9 07.9 08.1 08.1 07 学计划、第一学期计划、总结,第一学期校务日志

至 2008 年 5 月完成 立卷)

二.教学档案 1.教学管理综合类 1.教学管理综合类 教学管

1-1 本校关于督导工作的自评报告和上级对本校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等 永久 ※1-2 本校关于督导工作形成的其它材料 30 年 +※1-3 本校制订的教育常规、制度;重大教育改革的报告、规划、实施计划、总结等(也可归文书 1-7)永久 ※*1-4 本校学期课程总表、教师任课一览表、教职工工作量表 30 年 ※*1-5 本校各教研组、年级组活动计划、总结、记录、手册等 30 年 ※1-6 本校联合办学、办班协议(也可归 1-9)、有关材料 30 年 ※1-7 本校班主任名单,先进班集体、班主任的工作总结、教学经验总结 30 年 ※1-8 本校素质教育总结、汇报、抽测记录、考核材料、考核结果等(也可归文书)30 年 2.教材类 2.教材类

+※2-1 反映本校特色的(素质教学、选修课、活动课、科技课)自编、合编的教材 永久 +※2-2 本校自编或合编的内部习题集、习题解答、典型试题、范例等 永久 3.课堂教学类 3.课堂教学类

3-1 本校为县、乡(镇)级以上组织的课堂教学大型活动(教学月等)的全套资料 永久 3-2 本校教师优秀教案集(公开课教案、说课案、备课笔记、评课记录)永久 +※*3-3 本校学生个人参加各学科竞赛名册、呈报表,获奖名单、名次、通知、市以上永久 批复、奖状、证书等的复印件 市以下 30 年 +※3-4 本校毕业生毕业会考、升学考试统计分析表 永久 ※3-5 本校学生参加市级英语、书法、计算机能力等等级考试成绩登记表 30 年 ※*3-6 本校各种教学方案、提纲、学科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和教 30 年 学经验总结等 ※*3-7 本校各年级期中、终考试试卷质量分析成绩汇总表 30 年 ※*3-8 县以上统一考试及期中、终考试成绩统计表 30 年 ※3-9 艺术、科技教育计划、总结、活动材料 重要的 30 年一般的 10 年 ※*3-10 本校各年级学生期中、期终考试空白试卷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10 年 4.招生工作类 4.招生工作类

+※*4-1 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入学考试成绩 ※4-2 本校招生简章 高中以上永久 以下 30 年 30 年

5.学籍管理类 5.学籍管理类

*5-1 本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学生名册、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学生处分、休学、转学、借读、退学、复学、留级的申请、证明、批复、名册等)永久 *5-2 本校学生学籍卡(簿)永久

6.毕业分配类 6.毕业分配类

*6-1 本校毕业生名册、毕业证书存根等 4 永久

+※6-2 本校毕业生录取上一级学校清单 ※6-3 上级关于学生毕业分配的计划、方案、总结等(一般的也可归教学档案上级来文 1-9)※6-4 本校毕业生质量追综反馈调查材料

永久 重要的 30 年 30 年

7.教师队伍建设类 7.教师队伍建设类

7-1 本校聘请外籍教授、顾问、教师荣誉证书存根 永久 7-2 本校教师优秀论文集(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优秀论文)永久 +※*7-3 本校教师个人获得教学奖、教材奖、著作奖、论文奖等的申报材料 批复、通知、光荣册、奖状、证书等的复印件(可归入业务档案)县以上永久以下 30 年 ※*7-4 本校教师业务考核(学)材料(也可归教师业务档案)30 年 ※7-5 本校教师参加各种业务进修和培训的名单、成绩、论文及有关材料 30 年 ※7-6 本校新老教师带教协议书等 10 年 8.体育保健类

+※8-1 本校参加乡(镇)以上体育比赛得奖项目的名次、通知、光荣册、奖状、证书等(也可归入文书 1-

13、1-14)县以上永久 以下 30 年 ※*8-2 本校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 30 年 ※*8-3 本校体育锻炼达标统计、测试表,军训纪律、安排、简报、总结 及其它 30 年 体育教学有关材 ※8-4 本校学生保健材料(跟上一级学校)10 年 9.实验、9.实验、实习类 实验

※9-1 本校实验、实习规定、总结、计划、记录等 ※9-2 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材料 ※9-3 本校有代表性的实习报告、手册、论文集 30 年 30 年 10 年 每位教师组一个卷,退休人员另外存放)

三.教师业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按学科分类排, 1.教师业务考绩档案目录 2.教师业务考绩档案正、副本 3.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会计档案(学校行政、工会)会计档案(学校行政、工会)

1.报表 1-1 本校财务预决算报表(12 月份会计报表)1-2 本校财务月报、季报表 2.帐簿 2-1 本校现金、银行日记帐 2-2 本校总帐 2-3 本校明细帐 2-4 本校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3.凭证 3-1 本校预算会计的各种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永久 3年 二十五年 十五年 十五年 十五年 十五年 5

五、科技档案

1.科研(重点)1-1 校以上教科研项目的批复、获奖通知、奖状、证书、申报表、教学科研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鉴定材料、论文等 市以上永久,县以下 30 年 2.基建 2-1 本校基建批复、报告、施工合同,基建预、决算、竣工验收记录等 永久 2-2 本校基建图纸(土地施工;设备及管线安装施工;电气、仪表安装施工等 地上、地下、立体、平面等图纸)永久 3.设备(价值 5 千元以上 编件号)3-1 本校设备仪器购置批复、申请书、发票复印件、合格证、备仪器随机文件材料(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装箱单等),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设备维修记录 30 年

六.电子、声像档案 电子、1、光盘、磁盘 1-1 反映和记录本校教育、教学重要工作和活动的光盘、磁盘 2.照片 2-1 本校重大活动照片(校庆、校友会、教代会、上级领导来校视察等)2-2 本校教育、教学活动照片 2-3 本校运动会及参加校外各级体育比赛照片 2-4 本校学校、教师、学生获奖的荣誉照片 2-5 本校领导和全体教工集体照片,毕业班教师、学生集体照片 3.录音 3-1 反映本校教育、教学重要活动的录音带 4.录像 4-1 反映本校教育、教学重要活动的录像带 30 年 永久 永久 30 年 永久 永久 30 年 30 年

七.荣誉档案

7.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篇七

一、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参照有关法律,结合各类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情节轻重、刑期长短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制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保管期限表》)。

二、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记录和重要依据。它反映了人民法院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科学地鉴定和保存好诉讼档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应当从政治、经济、科学研究等方面,从历史和现实使用价值,全面地,慎重地估量每个案件的作用,划定其保管期限。

三、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具体案卷保管期限的划定,参照《保管期限表》办理。

四、刑事案件中的赃、证物,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退还受害人的以外,民事案件中的权益凭证,在结案后,除应当退还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的以外,凡需附卷保存的,其保管时间与案卷划定的保管期限相同。

刑事案件中的证物,不宜于长期保管的(如血衣、凶器等),在没有新的规定以前,仍依最高人民法院(64)法研字第77号《关于刑事案件中证物保管问题的批复》中提出的“至少保存15年”的规定处理。

五、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每个案件终审判决结案后的下一年起算。

一个人民法院审理的同一被告的累犯案件,或者同一被告的特赦、更审、再审、申诉、加减刑案件,其先后形成的案卷的保管期限,应以最后终审结案的下一年作为起算的时间;如属于不同的保管期限,应以其中最长的保管期限为保管期限。

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刑、民案件,在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当事人继续申诉形成的档案,可合并原审案卷保管,保管期限与原案相同。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申诉档案,按《保管期限表》的有关规定划定保管期限。

六、对保管期限届满的诉讼档案,应以办公厅、室主任(未设主任的以主管秘书)为主,和审判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案进行鉴定。

对仍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案卷,可以采取提高一档(如短期改为长期)的办法延长其保管期限。

七、经鉴定确定销毁的诉讼档案,销毁前要把其中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取出一份,按、审级整理立卷,随有关编号,划为永久保管。

八、对决定销毁的档案由档案部门编造销毁清册,经本院院长审查批准,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备案后,由档案人员和指定的监销人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报告的销毁清册立卷存档。

附:《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表》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表(1984年1月4日)

一、刑事诉讼档案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久保管:

1.国际间谍和侵犯领空、领海的案件;

2.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或勾结外国危害祖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反革命案件;

3.领导或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或叛乱的案件;

4.投敌叛变情节严重或聚众叛乱的案件;

5.聚众劫狱或组织越狱的反革命案件;

6.为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情报,供给敌人物资的案件;

7.国民党派遣、潜伏的特务分子和历史特务的案件;

8.反革命集团的案件;

9.组织、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案件;

10.反革命破坏的案件;

11.劫持船舰、飞机、火车、电车、汽车等的反革命案件;

12.反革命杀人的案件;

13.汉奸、战犯、托派的案件;

14.罪行严重的恶霸地主、土匪、流氓头子,反动会道门头子的案件;

15.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在国内外和所辖地区有影响的案件;

16.重大的政治骗子的案件;

17.重大的偷越国(边)境的案件;

18.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案件;

19.伪造、盗窃、抢劫、非法毁灭国家公文(档案)情节严重的案件;

20.放火、爆炸、决水、投毒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1.破坏交通工具、设备、动力设备、通讯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案件;

22.责任事故、技术事故造成严重伤亡和严重后果的案件;

23.非法制造、抢夺、盗窃和私藏枪枝弹药的重大案件;

24.贪污、渎职、行贿、受贿、惯窃、惯骗、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敲诈勒索、高利贷等情节严重的案件;

25.走私、贩私、投机倒把数额巨大以及走私、贩私、投机倒把集团的案件;

26.伪造、贩卖国家货币、支票、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的案件;

27.重大的偷税、抗税的案件;

28.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抗震、优抚、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案件;

29.重大的盗伐、滥伐林木的案件;

30.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

31.报复陷害或捏造罪名、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32.倒卖金银、外币、盗运、盗卖或故意破坏珍贵文物,制造、贩运、贩卖毒品的重大案件;

33.贩卖人口,强迫、教唆、容留妇女卖淫,私设妓院和解放初期查禁妓院时因老鸨严重虐待妓女判刑,能反映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况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

34.强奸、奸淫幼女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案件;

35.严重催残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的案件;

36.抢劫公私财物致人重伤、死亡情节严重的案件;

37.扰乱社会秩序、聚众闹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8.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流氓集团或流氓分子的案件;

39.司法干部渎职的案件;

40.涉外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民族、宗教案件;

41.党、政、军、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职务相当于县、团级以上的干部犯罪的案件;

42.工矿、企业、事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中副总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以及中学校长的犯罪案件;

43.工商界、宗教界、文化艺术界、少数民族、华侨、起义人员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知名人士的犯罪案件;

44.省、市、自治区以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犯罪案件;

45.省、市、自治区以上英雄、模范人物的犯罪案件;

46.经省、市、自治区党委审批的案件;

47.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如土改、镇反、肃反、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反右派、四清等)中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8.“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所在地区属重大的“打砸抢”案件;

49.体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受奖政策的重大案件;

50.特赦案件;

51.敌伪逆产的案件;

52.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判例和批准类推的案件;

53.经过复查甄别平反的冤案、假案、错案;

54.无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凿,处以刑罚的案件;

55.直接证据不足,间接证据充分,经批准下判的疑难案件;

56.反革命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普通刑事犯罪判处十五年以上的案件;

57.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期保管:

1.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五年(包括判处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免予刑事处分以及缓刑或仅有反革命身份不以反革命论处)的案件;

2.一般政治骗子的案件;

3.一般偷越国(边)境的案件;

4.一般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坏案件;

5.一般制造、抢夺、盗窃、私藏枪枝弹药的案件;

6.一般走私、贩私、投机倒把的案件;

7.假冒商标、违犯国家专卖法令的案件;

8.一般倒卖金银、外币、盗运、盗卖文物,制造、贩运、买卖毒品的案件;

9.伪造或倒卖计划供应票证的案件;

10.非法捕捞、狩猎的案件;

11.破坏选举的案件;

12.一般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案件;

13.一般破坏社会秩序的案件;

14.一般流氓集团或流氓分子的案件;

15.聚众赌博情节严重的案件;

16.制造、贩卖假药、淫书、淫画、淫秽声像的案件;

17.神汉、巫婆造谣、诈骗的案件;

18.一般民族、宗教的案件;

19.一般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的案件;

20.一般贪污、渎职、受贿、惯骗、惯窃、偷税、抗税、高利贷的案件;

21.省、市、自治区以下县、(市、区)以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犯罪的案件;

22.一般神职人员犯罪的案件;

23.建国以来政治运动(如土改、镇反、肃反、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反右派、四清等)中的一般案件;

24.被告在逃处理财产的案件;

25.除上述各条外,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26.其他需要长期保管的案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短期保管:

1.一般的偷渡、行贿、盗窃、抢夺、抢劫、诈骗、赌博、斗殴、伤害、侵占、盗伐林木、妨害经济管理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案件;

2.虐待、遗弃、妨碍婚姻家庭的案件;

3.破坏军婚的案件;

4.一般责任事故、技术事故、交通肇事、过失伤害的案件;

5.一般性伪造文书、证件或私刻公章的案件;

6.判处徒刑不满五年或判处免刑、缓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7.免予刑事处分的案件中,涉及民事诉讼,执行需要十五年以上的案件;

8.未决犯死亡终止审理的案件;

9.外单位嘱托执行、发回重新侦查、转出、撤诉终止的案件;

10.其他需要短期保管的案件。

二、民事诉讼档案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久保管:

1.房管、土地、山林、水利(水面)等不动产权益纠纷的案件;

2.重大的继承纠纷的案件;

3.劳资纠纷、破产还债、铺底权、房纤(掮客)等纠纷反映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况有代表性的案件;

4.诉讼标的在五万元以上的案件;

5.经济合同纠纷重大的涉及面广的案件;

6.有关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和私房改造的重大案件;

7.当事人一方在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职务相当于地、师级以上干部的案件;

8.当事人一方为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民事案件;

9.当事人一方为工商界、宗教界、文化艺术界、少数民族、华侨、起义人员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的知名人士的民事案件;

10.当事人一方为全国或省、市、自治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事案件;

11.涉及公私关系的重大案件;

12.在全国或省、市、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3.涉外案件;

14.国内外影响较大的经济案件和公证案件;

15.当事人一方居住国外或港、澳、台缺席判决的案件;

16.贯彻婚姻法中的重大典型案件;

17.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民事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期保管:

1.债务、房屋租赁、典当回赎等需要长期执行的案件;

2.重大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3.一般析产、继承纠纷的案件;

4.诉讼标的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案件;

5.疑难的离婚和离婚涉及子女财产的案件;

6.赡养、扶养案件中需要长期供养生活费的案件;

7.按缺席判决或判决、调解后有反复的案件;

8.处理无主财产、无人继承财产以及银行声请破箱的案件;

9.公证案件中提存保管财产、声请保管证据、公证离婚和结婚、执行许可、委托、契约、合同、继承、收养子女、证明关系的案件;

10.其他需要长期保管的案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短期保管:

1.一般债务、买卖、合同、赔偿、公益物品返还纠纷的案件;

2.一般家庭纠纷(包括简易的析产、继承)的案件;

3.一般离婚案件;

4.赡养、子女抚养、生活费已执行完毕的案件;

5.房屋欠租、迁让、强占公房、修缮纠纷的案件;

6.涉及选民名单的案件;

7.调解、撤诉、终止和移送其他单位处理的案件;

8.其他需要短期保管的案件。

三、刑、民申诉(来信、来访)档案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久保管:

1.当事人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申诉,经上级人民法院直接调查或调卷审查后,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申诉案件;

2.当事人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经直接调查或调卷审查,转交原审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调查处理或重新审理,予以改判或宣告无罪的申诉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期保管:

1.经上级人民法院调查或调卷审查后,提出意见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处理,下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申诉案件;

2.当事人长期不服判决的刑、民申诉案件;

3.事实一时难以查清、处理无结果的申诉案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案件的卷宗短期保管:

1.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来信或判决书直接答复当事人服判的申诉案件;

2.转下级人民法院处理已报处理结果,或未报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再申诉的案件。

8.广州市城建档案密级及保管期限 篇八

暂行规定

穗建档字(1997)第25号

为了科学地保管好档案,更有效地开发利用我市的城建档案,根据建设部建办档(1993)第103号《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的通知》的归档项目,参考建设部(1989)建办第541号文《关于印发(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和(1988)城办字第29号《关于颁发{城乡建设档案划分暂行规定)和(城乡建设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本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1条 保密等级分为“机密”、“秘密”和“内部”三种。

(1)“机密”指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需要保密的,一旦泄密会使党和国家遭受较大危害和较大损失。

(2)“秘密”指一旦泄密会使党和国家遭受一定危害和损失。

(3)“内部”指没有公布于社会的文件,只限于内部人员使用。

第2条 查阅城建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属“机密”、“秘密”级的档案,查阅需经馆长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如因工作需要复制材料,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复制件按原文件密级归 档管理,并限于本单位有关人员使用。

城建档案一般不借给国外人员查阅,如查阅需经主管领导签批。

第3条 定期对城建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时调整密级,扩大利用范围。

第4条 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二十至六十年左右,短期为二十年以下。凡定为短期、长期的档案,到期再鉴定时,视其价值可延长保管期限。

第5条 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能够反映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历史面貌,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城市建设研究中具有长久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档案,均应永久保存。

(2)凡是在较长时间内对我市城市建设及科学、历史研究等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档案,均应长期保管。

(3)凡是在短时期内,对我市城市建设及科学、历史研究等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档案,应作短期保管。

(4)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城建档案,其保密期限一律从长。

第6条 保管期限满后,应由城建档案鉴定小组会同移交档案的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业务人员或档案人员参加,共同对已到期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的鉴定工作。

一.综合类

保管期限 密级

第7条 反映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 长期内部理的政策、法规档案

第8条 有关我市城市规划、建长期 内部设、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的会议档案。

第9条 有关的统计报表、计划档 永久 内部案。

第10条 外事档案。长期 内部

第11条 本馆城建档案工作的档 永久 内部案。

第12条 市建委各项工作的业务 长期 内部文件。

第13条 本馆设备档案。短期 内部

二.城市勘测类

第14条 工程地质档案

(1)勘察区和规划区地质勘察档案。永久 秘密

(2)大型工程地质档案。永久 秘密

(3)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档案。永久 内部

第15条 水文地质档案。永久 内部

第16条 控制测量档案。永久 内部

第17条 地形测量档案

(1)基建工程测量图。长期 内部

(2)地形测量底图。永久 内部

(3)历史地形图。永久 内部

第18条 摄影测量档案。永久 秘密

第19条 地图档案。永久 内部

三.城市规划类

第20条 城市总体规划档案。永久 内部

第21条 城市分区规划档案。永久 内部

第22条 城市详细规划档案

(1)城市管线规划。永久 秘密

(2)城市小区规划、园林绿化规划道路主干线规划。

(3)厂区规划。长期 内部

第23条 县级市(镇)规划档案。永久 内部

第24条 规划基础资料。永久 内部

四.城市建设管理类

第25条 土地管理档案。永久 内部

第26条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档案。永久 内部

第27条 建筑工程管理档案

(1)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永久 内部

(2)规划设计审批管理。永久 内部

(3)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永久 内部

第28条 违章处理档案。长期 内部

五.市政工程类

第29条 城市道路、广场档案

(1)主干道路。永久 内部

(2)街、区道路。永久 内部

(3)广场。永久 内部

第30条 桥梁档案

(1)城市道路桥。永久 内部

(2)人行天桥。长期 内部

(3)立交桥。永久 内部

第31条 涵洞工程档案。长期 内部 永久 内部

第32条 隧道工程档案。永久 内部

第33条 排水工程档案。长期 内部

第34条 环境卫生工程档案。长期 内部

六.公用设施类

第35条 给水工程档案。永久 秘密

第36条 供气工程档案。永久 秘密

第37条 供热工程档案。永久 内部

第38条 公共交通工程档案。长期 内部

第39条 供电工程档案。永久 秘密

第40条 电信工程档案。永久 秘密

七.交通运输工程类

第41条 铁路工程档案

(1)站、场、段工程。长期 内部

(2)信号及线路工程。永久 内部

(3)桥、涵、隧道工程。永久 秘密

第42条 公路工程档案

(1)站、段工程。长期 内部

(2)线路工程。永久 内部

(3)桥、涵、隧道工程。永久 秘密

第43条 水运工程档案。永久 内部

第44条 航运工程档案。永久 秘密

八.工业建筑类

第45条 中外合资工业建筑档案。长期 内部

第46条 大型、重要的工业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47条 动力、矿业的工业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48条 其他冶金、机械、电子、石油、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医药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档案。长期 内部

九.民用建筑类

第49条 我市有纪念、历史意义的民用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50条 我市各个历史时期的代表性民用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51条 风格、结构特殊的民用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52条 高层、大型的民用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53条 其他住宅、办公楼、综合楼、仓库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等的民用建筑档案。长期 内部

十.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类

第54条 城市公园、名胜风景档案。永久 内部

第55条 绿地、苗圃档案。长期 内部

第56条 名木古树档案。永久 内部

第57条 纪念性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58条 名人故居档案。永久 内部

第59条 名胜古迹、古建筑档案。永久 内部

第60条 城市雕塑档案。长期 内部

十一.环境保护类

第61条 环境管理档案。长期 内部

第62条 环境监测档案。永久 内部

第63条 环境治理档案

(1)大中型工程项目档案。永久 内部

(2)小项目档案。长期 内部

第64条 自然保护档案。永久 内部

十二.城市建设科学研究类

第65条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档案

(1)重要的科研成果、专题著作、学术论文原稿。永久 内部

(2)一般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长期 内部

第66条 城市建设研究档案

(1)重要的科研成果、专题著作、学术论文原稿。永久 内部

(2)一般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长期 内部

第67条 城市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档案

(1)重要的科研成果、专题著作、学术论文原稿。永久 内部

(2)一般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长期 内部

第68条 城市现代化管理研究档案。长期 内部

十三,县(村)镇建设类

第69条 县区、村镇建设工程、创建村镇申报、审批等档案。永久 内部

十四.人防、军事工程类

第70条 人防工程档案。永久 机密

第71条 军事工程档案。永久 机密

十五.水利、防灾类

第72条 水利工程档案。永久 内部

第73条 防洪、防汛工程档案。永久 内部

第74条 防灾、防震工程档案。永久 内部

十六,工程设计类

第75条 重要工程、大型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秘密

第76条 其他工业建筑设计档案。长期 内部

第77条 民用建筑设计

(1)一般住宅楼的设计档案。长期 内部

(2)有代表性、典型性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内部

(3)高层建筑、文化、教育、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等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内部

第78条 市政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内部

第79条 军事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机密

第80条 交通运输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内部

第81条 环保环卫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内部

第82条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档案。永久 内部

十七.地下管线类

第83条 地下管线综合档案。永久 内部

第84条 给水管线档案。永久 内部

第85条 排水管线档案。永久 内部

第86条 供气管线档案。永久 内部

第87条 供热管线档案。永久 内部

第88条 供电管线档

第89条 电信管线档案。永久 内部

第90条 军事管线档案。永久 内部

第91条 工业输送管线档案。永久 内部

第92条 管线普查文字材料。永久 内部

第93条 管线普查图纸。永久 秘密

十八.声像类

第94条 国家、省、市领导人关于我市城乡建设的重要讲话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及专家审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声像材料。永久 内部

第95条 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要会议的声像材料。长期 内部

第96条 反映我市城乡旧、新貌,城市建设改造(含小区改造)的声像材料。永久 内部

第97条 重要和大型工程施工过程、开工、竣工典礼的声像材料。永久 内部

第98条 有关我市遭受自然灾害的声像材料。永久 内部

第99条 有关我市城市名胜古迹、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园林绿化的声像材料。永久 内部第100条 有关我市城市市政工程、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程方面的声像材料。永久 内部

9.文书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篇九

汕头大学党群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DQ11 党务综合

序号

保管期限

上级党组织针对本校党建工作的文件材料

永或长 2 本校党代会文件材料

(1)大会计划、通知、工作报告、议程、决议、总结、记录、永

久 序号

保管期限

上级针对本校组织工作的指示、决定、通知

期 2

本校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决定、报告、调查材料、统计

久 年报及组织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本校组织机构设置、变动的报告及决定、批复、通知

久 4

副处级干部任免、调动和离休报告、决定、批复、通知等

序号

保管期限

基层工会干部名册、工会会员名册

期 8

妇女工作材料

长或短

DQ17 团委

上级针对本校共青团工作的文件

期 2

本校团代会、学代会文件(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

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和讨论通过的文件)

团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章制度及统计年报表

永或长 5

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册

科级、副科级干部任免文件及名册

久 7

总支、支部改选报告、审批材料,各总支、支部委员名册

期 发言稿、领导讲话稿、照片、录音、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代表、列席代表名单;候选人登记表和情况介绍;大会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和上级批复等

(2)提案及办理情况;会议简报、会议情况反映、会议记录

(3)参考文件;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列席证及选 票式样 本校党委会、常委、党委扩大会、书记校长碰头会、总支书 记会、党委中心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通过的 文件

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

党委工作计划、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总结(包括经验总结)6

党委发布的决定、办法、指示、批转、通报和通知(综合性 入此,针对性的入相应处)

校党委和上级党委调研、检查、巡视学校工作形成的文件

材料

党委负责同志出席上级和校内会议的发言稿

党委大事记及工作简报

党群系统启用印章的文件和印模及废止印章的文件

党群系统重要统计材料

党委保密、秘书工作的有关文件

党委各部、委、各总支报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

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材料

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统计表 16

其他有关材料

DQ12 纪检

上级针对本校纪检工作的文件

本校纪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重要调查材料及统计报表 3

本校纪委会议记录

纪委工作规章制度

党员处分、复查材料

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意见

DQ13 组织

党员名册、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名册

关于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资格、党员退党的 文件材料

期 10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期 11

党费收支报表

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通知、决定及典型事迹

久 13

党校工作计划、管理规定、教学安排、学员名册等材料

DQ14 宣传

永或长 1

上级针对本校宣传工作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文件

久 2

本校宣传工作计划、决定、报告、总结、通知

理论学习的决定、通知、计划、总结

反映本校重大活动的剪报、图表等材料

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动态及调查材料

本校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通知、条例

永或长 7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久 8

关于学生政治工作队伍的选拔、管理文件

久 9

学生政治工作人员名单

期 DQ15 统战

上级针对本校统战工作的文件

本校统战工作计划、决定、报告、总结、通知

期 3

统战工作情况调查、典型材料、统计报表

本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审批材料

本校各民主党派成员和负责人名册及有关材料

台、港、澳和侨务工作材料

统战工作重要会议记录

期 DQ16 工会

久 1

上级针对本校工会工作的文件

期 2

本校工会工作计划、报告、决定、重要总结、总结、统计

期 3

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通知、名单、报告、决议、选

期 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等文件)

长或短

表彰工会先进集体、个人的材料、名单

处分会员的有关材料

工会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期 4

表彰和奖励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的材料

期 长

处分团员的材料及复查材料

期 6

批准入团、离团材料及名单

期 长

期 7

团干部及团员名册

期 长

期 8

团员转移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期 长

期 9

团委会议记录、决议

期 长

期 10

学生会文件、材料

期 11

本校学生组织参与的各种学会、社团的有关材料

期 12

各分团委的有关材料

期 长

期 13

研究生会的有关材料

期 永

久 14

团委、学生会牵头进行的重大活动(含各种比赛)的有关

期 永

久 材料

永或长 15

社团活动、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有关材料

期 长

期 16

本校参加上级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名单、登记表和发言稿

期 永

久 汕头大学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期 XZ11 行政综合

上级针对本校行政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期 2

全校性的规章制度

久 长

期 3

学校、学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久 永

久 4

校长办公会、校长书记碰头会议记录、纪要、决议

久 永

久 5

校务委员会委员名单、会议记录、纪要

久 永

久 6

全校性的工作会议、座谈会文件

期 长

期 7 校领导在全校性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校外会议发言稿

期 长

期 8

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工作时作的重要指示、题词

永或长

本校教育事业规划、计划及上级批复

久 10

学校评估材料

久 11

教职工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期 长

期 12

本校向上级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永或长 永

久 13

本校各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请示、报告及学校的批复

期 长

有关全校性工作的调查材料和经验总结

久 15

高校学年基层报表及综合统计报表

久 长

期 16

学校行政部门启用印章的文件及印模

久 长

期 17

本校历史沿革、情况介绍

久 长

本校大事记、简报、信息、动态等

序号

保管期限

校董会办公室与香港基金会间的往来文件材料

永或长 20

校董会会议材料

永或长 21

校史工作材料

期 22

校友工作材料

期 23

校庆工作材料及学校重要庆祝活动的文件材料

期 24

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文件材料

期 25

“211工程”建设中形成的行政管理性材料入此(如建设

永或长

计划、规划;学校情况调查分析材料;方案论证报告及方 序号

保管期限

教职工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及上级的批复

期 27

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序号

保管期限

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XZ13 监察、审计

上级针对本校监察、审计工作的文件

期 2

本校监察、审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期 3

本校监察、审计工作计划、总结、调查报告

期 4

本校监察、审计工作统计年报及重要报表

期 汕头大学教学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JX1211、JX1311、JX1411 综合

(针对全校性的、多个学历层次的入本、专科教育这一层次,其他的按学历层次归入,以下各类同)

上级针对本校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

期 案评审材料;有关的规章制度;阶段性检查总结及项目总 验收材料等),其余的按内容归入各类

校本部各院、系、所、部、中心会议记录、纪要、简报

校本部各院、系、所、部、中心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校本部各院、系、所、部、中心开展各种学术活动的文件

校本部各院、系、所、部、中心与国内单位协作的材料

校本部各院、系、所、部、中心统计年报表及重要资料

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XZ12 人事

上级针对本校人事、劳资、师资培养工作的文件

本校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人事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会议记录

关于机构、编制规划、计划报告及上级的批复

关于校内机构设置、变化的文件材料

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先进教职工的材料

处分教职工的材料和复查、撤销处分的材料

教职工获得的校外表彰材料

人事统计报表

教职工名册

教职工校内调动材料

教职工录用、调入、调出的有关材料(包括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商调函、毕业生分配报到证)

关于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工作计划、报告、批复

教职工转正定级材料

教职工工资调整材料、名册

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福利等劳资方面的规定、报表

教职工退职、离职和出国的有关材料

教职工离休、退休及有关荣誉证书授予工作的材料

聘请兼职教师、名誉教授的名册及有关材料

教职工离休、退休后重新工作的材料

师资培养、管理工作计划、规定、总结

教师进修计划、安排、总结

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及执行情况

教师业务考核材料

教研室、研究室正副主任名册

XZ14 武装、保卫

期 1

上级针对本校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文件

期 2

上级针对本校武装、人防、民兵、军训工作的文件

期 3

本校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调查材料、长

期 统计报表

期 4

本校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请示、批复、情况反映、通报

及有关规章制度

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侦察、调查、处理结论材料及上级的批

复、判决书

期 6

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平反、复查处理结论材料及上级的批复

期 7

要害部门的保卫、消防工作

久 8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军烈属名册和登记表(卡)

久 9

学生军训有关材料

期 XZ15 总务

期 1

上级针对本校总务工作的文件

期 2

本校总务后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调查材料、规章制度

久 3

本校综合性征地、换地、让地文件材料

久 4

房屋管理、调配使用、转移等的规定、总结

期 5

本校房改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报告、批复

卫生、医疗、保健工作计划、总结、规定、通知等文件

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材料及统计报表

期 8

本校计划生育工作文件及领取独生子女证名册

期 9

车辆工作的有关材料

期 10

伙食工作的有关材料

期 11

校园绿化工作的有关材料

期 12

防震、防汛、三废治理工作的文件材料

期 XZ16 档案、图书、文博

期 1

上级针对本校档案、图书、情报、文博工作的文件

久 2

档案、图书、文博规章制度

期 3

档案、图书、文博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期 4

档案、图书、文博概况、发展规划、藏品目录、统计年报表

期 5

档案全宗介绍、指南

档案、图书、文博部门与校外交流的有关材料

KY12-3 总结鉴定阶段

研究报告、研制报告

永久

长期

长期 2

论文专著

永久 永、长 长期 3

工艺技术报告

永久 永、长 长期 4

技术诀窍报告

永久

长期

长期 5

专家评审意见

永久

长期

长期 6

鉴定会材料(鉴定代表名单、会议记录、鉴定意见)长期

长期

短期 7

鉴定证书

永久

永久

长期 8

推广应用意见

长期

长期

短期 9

课题工作总结

长期

长期

短期

KY12-4 申报奖励阶段

科研成果登记表

永久 永、长 长期 2

科研成果报告表

永久 永、长 长期 3

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批材料

永久 永、长 长期 4

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奖状、奖章、证书)原件或

永久 永、长 长期

影印件

专利申请书或证书原件或影印件

永久 永、长 长期

KY12-5 推广应用阶段

转让合同、协议书

永久

长期

短期 2

生产定型鉴定材料

永久

长期

短期 3

成果被引用或投产后反馈意见

短期

短期

短期 4

推广应用方案及实施情况

长期

长期

短期 5

扩大试生产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

长期

长期

短期 6

成果宣传报道材料

长期

短期

短期 7

对外学术交流材料

长期

短期

短期

汕头大学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类档案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CP11 综合

上级针对本校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管理的文件

期 2

本单位为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制定的各种规定、条例、办法

期、制度及手册、图表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

序号

保管期限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管理与专业协作单位有关技术性方面

往来的文件材料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序号

保管期限 JJ11 综合

上级针对本校基建工作的文件材料

期 2

本校关于基建工作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

久 3

基建工作规章制度

期 4

基建工作计划、总结、简报

期 5

基建工作总体规划

久 6

基建工作统计报表

久 7

基建财务预、决算

期 序号

保管期限 土地施工

(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期(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措施、施工

期 安全措施、施工工艺

(3)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

期(4)建筑材料实验报告

期(5)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材料仿用核定审批

久(6)土建施工定位测量地质勘察

久 CP12-1 销售管理

产品用户清册

期 2

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重要洽谈会议记录

用户反馈的产品技术文件材料

期 4

产品说明书、宣传品、广告样张

期 5

产品用户交验协议

CP12-2 产品计划准备阶段材料

任务书、调查材料、方案论证材料、技术协议与委托书、长

发展建议书、上级指示批文

CP12-3 产品生产设计(研制)阶段材料

总体方案设计材料

期 2

全套设计定型图纸

期 3 技术设计说明书、计算手稿、实验数据和实验记录及分

期 析报告

通用件、标准件、外购件、外协件明细表、图样目录

期 5

阶段性技术总结、产品设计工作总结,设计定型报告及批复

期 6

产品说明书、技术条件、标准、产品证明书

CP12-4 产品生产试制与鉴定阶段材料

试验大纲、试验记录及试验工作总结

期 2

鉴定大纲、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期 3

试验规程和记录、样机底片、照片等

期 4

得奖材料、专利材料

期 5

论文、专著

CP12-5 产品生产阶段材料

生产任务书及上级有关指示文件、生产方案计划

期 2

全套工艺定型图纸、技术条件说明书

期 3

工艺说明书、工艺规程、工艺路线、工艺实验记录、分析

和鉴定材料等全部工艺文件材料

材料定额和代用单,工时定额

期 5

生产定型报告及批复

期 6

重大质量事故分析,重要联席会议纪要

期 7

各种更改单及技术通知单

期 8

生产工作总结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汕头大学基本建设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全校性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水、电、气、电话、电视、计算机网络分布图及有关材料

本校综合性地质勘探、地形测量材料

JJ12-1 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及上级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评估

环境预测、调查报告

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任务书

JJ12-2 设计基础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

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及安装测量

定位、观测记录

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础材料

JJ12-3 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

设计计算书

关键技术实验

总体规划设计

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

JJ12-4 工程管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及规划红线图等

承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施工执照

环保三同时、消防、卫生等条件水、电、气、暖供应协议书

产权证书

JJ12-5 施工

序号

保管期限

人士的计划、请示与批复、来往函件、情况汇报、总结

正式邀请函(电);到职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中、外文)

专家名册及简历

来校任教、讲学的外籍专家、教师、学者及友好人士的讲

授计划、内容、讲稿、教材、教学评估、邀请报告、接待 安排等材料

来校进修、短期培训研究的外籍人士有关材料

期 5

外国党政官员、各界人士来校访问的有关材料

期 6

本校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国际比赛、竞赛材料

WS14 国际合作与会议

本校与国(境)外高校建立校际关系及进行学术交流的请示

久 与批复、协议书(中、外文本)、合同、备忘录等材料

本校与国(境)外科研机构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的请示与批复、永

协议书(中、外文本)

本校完成的国际、校际合作项目、成果等材料

久 4

合作项目中国外单位完成的项目、成果等材料

期 5

本校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国际会议的有关材料

永或长 6

授予国(境)外专家、学者、著名人士名誉称号、名誉职

称、名誉学位的有关材料

合作双方互赠的礼品、纪念品

WS15 外国留学生工作

本校招收外国(境)留学生简章

期 2

新生录取审批材料

永或长 3

学籍登记表、学籍卡

久 4

教学计划、大纲、安排

期 5

学习情况、成绩及评语

永或长 6

毕业论文、学位论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期 7

学生名册

久 8

学生去向及有关材料

汕头大学财会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CK11 综合

上级针对本校财务会计工作的文件材料

期 2

本校财务管理规定、计划、总结、请示、批复等文件

期 3

学校基金管理工作文件

期 4

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其它文件材料

期 5

会计移交保管清册

期 6

财会档案移交保管清册

久 7

财会档案销毁清册

CK12 会计报表

序号

保管期限

决算报表(含基建综合决算)

久 2

预算会计报表

期 3

以上规划表、分配计划、测算表

期 4

以上各种统计报表(含工资报表)

期 5

季度以下各种计划、统计报表

CK13 会计帐簿

涉及外事会计帐簿

久 2

总帐

期 3

预算内帐簿(含明细帐、分户或登记帐)

期 4

预算外帐簿(含明细帐、分户或登记帐)

期 5

学校专项基金帐簿

期 6

日记帐

其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期 7

固定资产明细帐(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五年)

CK14 会计凭证

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

久 2

预算内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期 3

预算外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期 4

学校基金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期 5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面

期 6

会计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

期 7

银行对外帐单

期 8

涉及债权、债务及未清理完毕的凭证

CK15 工资清册

工资发放名册、卡片

久 2

工资转移、证明、通知存根

期 3

各种奖金、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名册、卡片等

汕头大学声像载体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声像载体材料按类型分为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等,声像载体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见前面十大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汕头大学上级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上级文件中,内容直接针对本校各项工作的,分别与校内相关内容的文件材料归入各类永久或长期保存。普发性、非指导性、非指令性的、具有查考价值的则归入上级文件这一类,短期保存)

SJ11 国家级文件 SJ12 省级文件 SJ13 市级文件

序号

保管期限

汕头大学实物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实物的保管期限据其保存价值来确定)

SW11、SW12、SW13、SW14、SW15 本校在省级以上、国外各项比赛、科学研究等各类活动获

待定

奖的奖状、奖杯、奖牌等 在与国内外友好往来、学术交流、科技合作等活动中接受

待定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校友赠送给学校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待定 4

本校各个时期的反映历史沿革的各种实物

待定

10.街道办事处各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 篇十

1.党群工作类 1.1党工委工作材料

1.1.1党工委会议记录;党工委成员分工材料 永久 1.1.2党内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计划、总结等 永久 1.1.3党工委、综合性的工作意见、总结、报告 永久

1.1.4党工委、各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结果、请示、批复、报告、永久

1.1.5关于成立、改选党委(总支、支部)、启用印章的请示、批复、通知 永久 1.1.6各党(总)支部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1.1.7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一般性工作安排、意见、总结、情况反映

10年

1.1.8街道党工委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总结)、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党务工作情况反映、工作简报,上级或同级制发的需本街道贯彻执行的一般性工作安排、活动、意见、通知 10年 1.1.9区委常委会议纪要(有关本单位的、重要的)永久 1.1.10街道党工委重大问题的请示及上级批复 永久 1.1.11党委关于干部任免、决定、通知 永久 1.2党员管理工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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