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2024-06-18

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精选12篇)

1.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篇一

在实施“四个全面”伟大战略征程中,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及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两部法规。这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显示了深化改革依规治党的必胜信念,在党史上具有划时代、打烙印的重大历史意义。本人通过全面学习两部法规,主要有三点体会。

一、全面学习,让《准则》和《条例》入眼

《准则》和《条例》是在继承中创新,呈现诸多亮点,主要是内容多、提法新、观点明,在过去的基础做出较大篇幅修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一是集中领学。《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迅速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原原本本地学习法规的原文,在头脑中形成大致轮廓,了解大致框架。二是个人深学。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法规内涵、本质和具体条款,做到全面、具体。三是专家讲学。邀请纪委、宣传部、党校专家老师,借助“五城同创”分课堂,进行全面透彻准确宣讲,解决在领学、自学过程中疑问。四是以案促学。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反条例原因、行为和处理结果,用生动的案例,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应该怎么做,不应怎么做,做了受到什么处分,达到以儆效尤警示一片的目的。

二、全面领悟,让《准则》和《条例》入脑

全面学习是《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的前提,全面领悟是守《准则》和学《条例》的关键。两项法规的修订颁布,集中核定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解决了道德高线与纪律底线的问题。《准则》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全文共8条281字,概括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共产党第一部全面倡导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基本法规,给我们共产党员树立起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重在立德。《条例》是把党章对纪律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分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开出一份可操作的“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由此可见,《准则》和《条例》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前后呼应。每个党员守住了道德高线,就不可能够碰纪律底线,守不住道德高线,就用纪律底线去对号入座,亮出纪律“戒尺”.二是解决纪律与法律的问题。原《条例》存在法纪不分问题,让人难以把握和衡量。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条例》体现了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显明特点。三是解决了从严和全面的问题。新修订《条例》和《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制约对象全覆盖、无盲区、无例外,体现“全面”特点。两种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严标准,体现“从严”特点。

三、全面遵循,让《准则》和《条例》入行

 

2.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篇二

一是要抓住学习《条例》的重点

相对于1992年《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而言, 《条例》的内容更丰富、制度更严格、体制更合理、责任更清晰。要全面学好并掌握这部《条例》, 要将学习的精力集中放在两个方面:即《条例》的配套部分和制度创新部分。从前者来看, 《条例》作为《城乡规划法》的配套法规, 在与上位法的基本内容保持衔接的同时, 结合地方规划工作的实际需要, 对一些基本原则进行了配套性细化。从后者而言, 《条例》作为一部在新形势下出台的地方法规, 在立法方面吸取了许多新鲜的经验, 特别是在规划管理制度上展示了相当的创新性。学习《条例》固然是要全面而系统, 但从把握重点来看, 抓住《条例》中的具体配套与制度创新两个方面, 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要创新社会宣传方式

当前在面向社会宣传方面, 除借助媒体的常规方式外, 我以为还应使用一些特别的方式, 例如组织专门宣讲班子到人大、政府、政协去作专场宣讲, 在规划系统举办短期脱产培训班, 利用与土地、建设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展开讨论式的宣讲, 在社区举办学习规划法夜校等。

三是抓紧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

为更好地实施规划法, 多年以来, 荆州市结合地方规划管理实际的需要,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 但《条例》颁布之后, 就必须用新的眼光来重新审视这些配套规范性文件。首先是废:凡是与《条例》规定相悖的, 我们都要无一遗漏地废止, 以防范行政风险;其次是改:凡是符合《条例》要求, 但有不完善之处的, 则妥善进行修订, 以保持制度实施的连续性;再次是立:要根据《条例》提出的新制度, 如修改容积率、规划审批公示等内容, 拟定新的配套规范性文件, 以规范配套管理制度的推行, 将《条例》落在实处。

四是依法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多年以来, 荆州市为探索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 曾多次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变动。现在看来, 有些变动是符合《条例》要求的, 有些则与《条例》精神不相一致。为此, 应依据《条例》的规定要求, 认真研究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以理顺市直规划部门与区政府在乡村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 市直规划部门与市城管部门在行政执法管理方面职能为重点, 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 以构建起一个规划审批权高度集中, 市、区规划管理职能配置合理,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五是要高度重视开发区的管理

对开发区实行什么样的规划管理体制, 应当认真反思, 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 不仅要从形式上确保在开发区不设城乡规划管理机构, 确需设立的可由市直或县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派出机构, 而且在实质上要确保派出机构在市直或县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 充分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 而不是被开发区行政管理力量所左右。这次《条例》颁布施行后, 应对既往的相关政策重新进行审视, 在搞好为荆州开发区规划服务的前提下, 维护好市级规划权的集中统一。

六是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新规定

3.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篇三

摘 要 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08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处理存在一些差异,尤其是固定资产折旧这一方面。而这些差异影响了纳税、企业会计做账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如何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整,正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阐述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固定资产 折旧 新税法 新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而新的准则和新税法由于制定的出发点不同,造成了会计工作中产生了一些处理差异。下面笔者将对其中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以求会计工作能顺利进行。

一、新企业所得税条例和新会计准则及其差别

1.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定义

纳税人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建筑物、房屋、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和与、经营、生产相关的工具、器具、设备等。对于不属于经营、生产的主要设备物品,如果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使用的期限在2年以上,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2.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出租、提供劳务、生产商品或者经营管理而特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除此,固定资产还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计量,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

3.两者的区别

两者的法力效力不同。税法是我国法律,有强制效力;而会计准则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是职业规范和行政法规。其次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税法服务的是国家;新会计准则服务的是企业。最后两者的体系不同。新会计准则只是职业的规范;税法则是多部法律的总称,新企业所得税条例只是其中之一。我们还可以在1.2中看出,两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固定资产进行定义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只是规定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而税法在其基础上还规定了其价值。

二、新企业所得税条例和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入账值得差异

(一)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

1.新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物换物不管涉及的货币性补价占多少的比例,都视为出售旧资产、购买新的资产。所以交易的双方都应该按照出售资产的公允值来确定与资产有关的计税成本,除非是属于符合条件整体资产置换。按照应支付的和公允价值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收到补价,换入资产成本收到与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和补价的,应支付有关的税费之和的差额,然后记到当期损益。

2.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只有采取公允价值计价的情况时(一定要符合两个条件)才可以确认损益,不管涉没涉及补价,企业都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交易损益。采用新准则账面的价值法时(不符合公允价值计价),企业绝不能确认交易损益。

(二)固定资产的取得

1.新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 号)规定:企业所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其他补贴收入,除了国务院、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所规定的不计入损益者以外的,都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所得额。

2.新会计准则

外购的资产成本包括:相关税费、购买价款、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归属于该资产的装卸费、运输费、专业人员服务费以及安装费等。实际支付价款和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除了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还应该在信用期间内记入当期损益。

三、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

(一)计提折旧范围

新企业所得税和新会计准则两者对计提折旧范围的差异主要在于是否同意企业对除建筑物、房屋以外未进行投入使用的固定赞成计提折旧的扣除。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范围的规定,即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无形消损,又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消损,即使固定资产没有进行使用,也要进行计提折旧;而新企业所得税规定建筑物、房屋以外的没有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折旧费与经营收入没有关系,所以不在税前扣除。可以看出两者在计提折旧范围上的目标差异。

(二)折旧年限

新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火车、飞机、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没备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房屋、建筑物为20年;电子设备为3年。而新会计准则规定是:企业要根据固定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使用情况和实现方式,来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新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的是具体的时间,而新企业会计准则是原则性的规定。

(三)折旧提取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应该根据和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折旧方法,比如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平均年限法、年数总和法等。而税收则规定在折旧费的计算原则上采用直线折旧法,加速折旧的不能用年限总和法或者余额递减法。

四、总结:

新企业所得税条例和新会计准则制定的角度不同,造成了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要求的不同。但从某些程度来讲,两者部分存在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会计人员和税收人员之间能相互联系、相互协调,那么就可以减少税收人员的工作量,实现共同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志明.《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比较——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比较.会计之友.2005(05).

[2]赵红英.新会计准则体系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差异比较与分析.产业与科技论坛.2007(07).

4.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篇四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我们也感到从严治党的效果体现在了身边各个方面。近期,中共中央同时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进一步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新的体现。其中《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现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新修订的281个字的《准则》,重申党的基本原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全党树立了道德高线;而1.7万字的《条例》则逐条列出负面清单,划清从严治党的纪律底线。两部法规,特别是《条例》自始至终贯穿一个“严”字,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新《条例》新加入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实现党纪与国法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是党纪严于国法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我深深感受到,这两部党内法规绝对不是“橡皮泥”“稻草人”,作为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二、新《准则》覆盖对象为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新《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新《条例》划出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条例》共1.7万字,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具体化,充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在“分则”部分,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样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作为党员干部,我要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四、全体党员要将党章党规党纪刻在心上。

5.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一、修身

习总书记在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严以修身的重要概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准则》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严以修身的要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联系公司实际,我们应将党内政治生活的高标准高要求应用到工作中去,准则的各项内容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同样具有指导作用。恰逢公司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之际,阿米巴的各级经营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发展方针、坚决维护公司的荣誉,严明公司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

各级经营者必须抓好学习,认真学习卓越绩效理念、阿米巴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增强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自我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才能坚定工作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真正为自我而工作,将敬业精神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在九鼎的成功与社会的进步中实现自我。

二、为民

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阿米巴的经营者,应具备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综合素质。我们在选取经营者时,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取的人员一定要具备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道德素质,对于业务上或知识上有欠缺的,可以专业培训。但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上,一定不能放松要求,选取的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拼搏,也敢于担责。

员工是企业效益的根本创造者,员工的支持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经营者应密切联系员工,从员工角度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畅通员工交流渠道,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三、律己

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作为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持有公正之心,自我约束,经营者如果不能公正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员工的信心和支持,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只有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关心员工,时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时刻反思自己,才能具备一个的能力,才能带领员团队创造更高的效益。

6.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篇六

四个全面中提高要全面从严治党,要从严治党就需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体党员要遵守党规党纪,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党员的素养。

作为党员,要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教,远离违反纪律的底线,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干事,崇尚优良作风。

7.个人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篇七

一是要认真主动学习。积极参加本单位的学习活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学习两项法规,重点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定”、“六大纪律”等新要求、新亮点,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以致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自警自省,自律自励,从各类违法乱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始终做到自身硬、自身净、自身正。

二是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始终牢记并自觉践行“两个责任”,坚持对供销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牢守住纪律底线。抓好落实《准则》和《条例》,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8.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篇八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新修订的《准则》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力争做到学思践悟。

“学”就是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认真仔细学习《准则》、《条例》的内容及条文规定,明确其指导思想,领会其深刻含意,力求学懂弄通、学深学透、熟记条文、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切实做到早学一步,深学一点,警醒一点。

“思”就是在原原本本学习条文基础上,深钻细研、学有所思,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情况,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深度思考今后自己不但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纠“四风”问题,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严格依纪依规办事,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践”就是在思考下一步工作同时将《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和《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负面清单综合运用到实践中,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对新修订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和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有更深刻认识。通过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

在学思践悟的基础上,如何做呢?笔者认为:

一是知行。党员干部要在学习、思考的同时,自觉践行《准则》、《条例》,牢固树立“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道德“高线”,时刻坚守六个方面“负面清单”纪律“底线”,坚持以“高线”立德,以“底线”立规,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一丝不苟践行《准则》、《条例》,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位。

9.学校教师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篇九

最近通过学习,使我们的党员干部更加强深刻的认识自己,时刻以《条例》和《准则》为镜,在镜中认识自己,提升自己,树立先锋榜样示范作用,踏实踏实的教书育人。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每一名教师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学校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发展、富校强校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还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职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祖国输送栋梁之材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受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的种种强烈诱惑,不要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要为孩子们的一生着想,甘于清贫,一心为公,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学识,勤于钻研业务,在教学中彰显自己的教学特色,真正与孩子们一同快乐、幸福地成长,才能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身兼班主任的工作,我一定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努力学习,把学到的知识不折不扣地运用到工作中去。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

四、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要坚持从学校大局出发,坚持学校和学生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在强化这一观念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想一想自己如何为学校的事业,为加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

五、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只有这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为座右铭,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立足岗位、服务学生、为人师表,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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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10.新《条例》、《准则》学习体会 篇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准则》),这是继颁布实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后,推进从严治党新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新《条例》、《准则》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党能否治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新《条例》、《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通过对新《条例》、《准则》的学习,体会到新《条例》、《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 20 = 400

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新《条例》、《准则》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1.新《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篇十一

准则条例学习心得:守住底线 恪守“廉洁”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现结合基层财政工作实际谈谈心得体会:

一是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总书记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工作中要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严于律己,遵守党的纪律。要自警自醒、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真正把纪律当作碰不得的红线。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党的纪律。生活上,努力做到洁身自好,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工作上,凡涉及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事项,一切按照程序、规定、制度办理,坚决不做只讲亲情、友情、人情而忘了原则、法纪的事。

12.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篇十二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既树立了高标准,又标定了最底线,为全体党员干部提供了根本遵循。攸县将积极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要让干部心有所畏。从县委开始,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带头学习法纪内涵、遵守法纪规定、维护法纪权威、落实法纪要求。迅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深入宣传,加强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激之情,对权力和纪律的敬畏之心。

要让干部肩有所负。严纪是为实干。要重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化、任务化、指标化,并纳入县级领导联乡镇、联企业、联项目、联重点工作“4联”和乡镇“4+4”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特别针对当前谋发展促转型保稳定、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等重点任务,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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