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实施方案(精选8篇)
1.税务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
基层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思考
“>基层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思考2007-02-02 21:53:
54经济决定税收、税源是税收的基础。谢旭人局长提出的“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的工作思路,是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也是深化基层征管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全区各地税务机关正积极采取措施,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所谓税源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细化税源管理目标、规范税源管理内容、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建立起内部岗责设置科学、工作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制约有力、运转协调高效的税源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信息化网络优势,严密监控税源基础,加强税源信息静态与动态的分析、研究和应用,有效防止税源流失,保障税源转化为税收,实现提高征管质量与管理效能的目标。
基层税务机关,作为直接组织税收入库的管理者,掌握着决定税收的税源增减变化情况,为了达到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提高征管质量和管理效能,笔者以为,基层税务部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实现税源管理对象细化
科学合理地细化管理对象是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细化户籍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借鉴公安部门户籍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坚持实行属地责任区管理原则,通过全面排查摸底,将辖区内
所有纳税人基本情况逐一编号,建立税源登记档案。在户籍管理中要注意:一是要加强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经济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与协作,摸清辖区内所有纳税人的底细,做到心中有数,底册有登记;二是要实行统一纳税人编码制度,使编码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规律性,如工作需要,只要通过查阅纳税人编码就知道该纳税人基本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如某纳税人编码***1共16位代码,前6位452627代表市县(区)纳税人,第7、8位01代表所隶属乡镇,第9、10两位02代表经济性质集体,第11、12位两位03代表所属行业,后四位为纳税人编号;三是要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征管巡查,进行地毯式清查,对新开业、变更、注销业户要及时更新档案,杜绝漏征漏管户和假注销、假停业或假经营等情况。通过加强户籍管理,做到税收户籍明了,税源分布清楚,税基完整准确。
(二)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纳
税人的经济性质、所属行业、规模大小(按年纳税额或收入)等指标,将纳税人进行分类排队。在此基础上,实行县局、税务分局(基层所)和税收管理员“三位一体”的三级管理。县局选择大型企业等重点税源大户和各行业特色业户进行管理,必要时实行驻厂管理,主要负责监控重点税源收入进度、分析行业税收规律、提供征管具体指导意见和收入预警通知;税务分局(基层所)和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所辖小型企业和个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工作,对中小企业实行划片或分行业管理,对个体户实行划片、分街道、分乡镇属地管理,对增值税起征点以下业户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达到起征点的及时征税,并及时采集重点税源的有关信息上报县局。同时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并对a、b、c、d四类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
二、开展纳税评估,实现税源管理内容准确完整全面
开展纳税评估是全面开展涉税数
据采集、深入进行涉税数据分析、促进征管与稽查的衔接、强化税源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一)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模型。市、区局通过测算不同行业的平均物耗能耗监控指标,分行业和门类确定参考值,建立投入产出模型,设立分行业预警指标,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评估数据采集指标,确定科学有效的纳税评估分析方法,为基层评估分析具体企业提供参照,从而使基层税务干部在从事纳税评估的过程中都知道应该做什么、如何做、标准是什么,有利于实际操作,防止大而空。
(二)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涉税数据采集办法。在税源基本资料的采集中要做到书面采集和实地调查核实,即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中采集数据,税务干部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地实地调查采集数据两种采集方式;在实地调查采集时一要深入到纳税人的财务科、销售科、材料科、仓库等处,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和相关财务指标;二要深入到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程序和各种煤、电等耗材与投入产出的关系,掌握企业的生产规律;三要要深入到工商、地税、银行、计划、统计、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机制,从第三方采集相关税源信息,从而确保采集到的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采取科学的纳税评估分析方法。通过 “四结合”加强企业纳税评估工作,即评估与分析相结合,按照“宏观找问题、微观找原因”的思路,对全县税负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实行动态监控和分析,从中发现异常情况,针对问题开展纳税评估,查找原因,堵塞漏洞;评估与稽查相结合,根据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偷、逃、骗税线索,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集中力量开展稽查。实施稽查后,加强案例剖析,及时反馈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点与面相结合,对某一户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
时,注重对税源“点”的挖掘,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由点及面,由此及彼,将评估分析的疑点落实到有关地区、行业和企业,组织开展分地区、分行业的纳税评估;人机结合,一方面依托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自动化批量筛选、批量处理的功能,提高评估对象的疑点筛选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组织评估工作小组,对具体的纳税人进行深入的评析。
(四)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分析结果。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申报纳税中的问题,区分其问题的性质,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从而达到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目的。一是对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要建立制定完善新的征管办法和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对个性事件,如属于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通过约谈、辅导等方式,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督促其自查自纠,进行帐务调整;三是根据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偷、逃、骗税线索,及时移交稽查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稽查。
三、实行源泉控管办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措施有效
(一)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和税控装置的推广。通过积极推行即开式有奖发票制度,促进消费者索票、纳税人用票意识与习惯的形成;不断规范普通发票领、用、存管理,在征管信息系统中开发“发票验旧”模块,实施以采集开票数据为核心的发票验旧做法,按不同的发票种类采用不同的验旧售新方式。对未按规定实施验旧的,办税服务厅的发票柜台根据系统提示不予售票。对定额户用票额超过核定营业额的,按开票金额计征税款。积极推行和落实以票控税的有效管理办法,从而促使纳税人诚实申报纳税。同时,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超市及较大型商店、批发部等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店面、铺面)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及相关税控装置,从机制上有效控管税源,切实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真实状况,实行源泉
控制。
(二)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机制。积极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地税主管、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税源综合控管新路子。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由政府牵头制定下达由各职能部门及涉税部门承担的《税收纵横目标书》,将各单位承担的税收义务进行细划明确,落实责任,由政府设立专门的税收纵横目标管理科(室)和督查办定期督查通报,增强相关部门助税的责任感;二是大力争取部门配合。对涉税文件实行会签制管理;派员到工商、地税办证大厅等单位现场办公,对县招商局等经济管理部门则实行派员定期巡查(询问)制管理,及时掌握税源情况;对乡镇屠宰增值税等偏僻乡镇的商业增值税等实行代征制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建立涵盖县、乡(镇)、村三级互动的协税护税网络,明确协税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来加强税源监控管理,形成全社会都关心税收、支持税收的良好局面。
(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办法。一是对重点税源实行以服务为主的驻厂管理办法。根据大企业帐制健全、核算规范、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特点,在加强平时企业有关信息收集、监控、上报的基础上,着重在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帮助做好帐务处理等服务事宜上下功夫,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态势,保证主要税源如期转化为税收,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稳定、健康、协调增长,避免整体税收收入形势大起大落。二是对中小企业实行以动态跟踪管理为主的办法。要在督促建帐建制、规范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划片或分行业管理,掌握各行业中小企业税源的规律,通过纵、横对比,强化管理,实现中小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对个体业户实行以核定为主,动静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注意做好调查过程、民评过程、定税过程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调查过
程中要详细,要根据座落位置、门店大小、从业人员、从事行业、毛利率水平等方面逐一调查建档;民评过程要民主,要发挥协税组长、个体协会等行业管理优势,充分听取其意见,做到定税额与实际税源情况相接近;定税过程要公平,要阳光定税,实行税负公开。
四、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信息化
把所有涉税资源纳入计算机进行采集、分析、统计、处理,是实现税源管理科学化、系统化、便捷化的最有效途径。实行计算机管理税源,关键是开发应用《税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是提高税务干部操作计算机水平。一是要搭建先进信息技术平台,提高信息共享度、集成度。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综合查询和交叉比对,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对现有的《tras重点税源系统》进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tras的功能,系统要与当前在用的中国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
统()、防伪税控系统、会计核算系统(trs系统)等税收征管软件整合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既避免条块分割,又达到资源共享;整合系统要具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今后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要预留足够的接口,避免今后在数据采集与处理中的落后与重复。二是要加强外部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在实现内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依托银税系统实现与银行、国库的信息互通;通过本县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换,批量获得工商登记信息,为进一步强化户籍管理创造条件。
五、实行岗责管理机制,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机构组织化
1、科学合理配置税源管理机构与人员。鉴于税源管理的系统性、重要性、复杂性,县局应成立税源管理股(或把此项职能归入征管股负责),主要负责全县经济税源管理的协调、任务分配、指标采集、数据分析、督办督查等事宜,各单位要把税源管理的事权划分到每一
个税收管理员,实行双重领导管理。
2、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对税源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形成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岗位职责设置必须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与辖区纳税户数的多少、税源分布特点、管辖区域大小相适应,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相衔接。
3、全面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二是要制定和落实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理。三是依托综合征管软件,加强税收管理员与征收、稽查环节以及机关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业务联系。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实行定岗、定责、定量、定
级、定酬办法。五是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交流轮岗、公开办税、重点税源户管理实行双岗制等制度,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工作、无权决定处罚和减免税款。六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大力加强税收管理员业务技能培训。使税收管理员成为现阶段基层税源管理队伍的主要构成力量,专职承担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任务,具体负责户籍管理、信息采集、日常检查、发票管理、个案评估、定额核定调整、疑点问题调查核实、监控结果处理等工作。
4、建立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酬的办法,根据每位税源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分类统计,并参照效率系数、难易系数、责任系数、满意系数进行量化计分后,作出综合评价,充分调动税源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在执法和管理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违法行
为,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增强税源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2.税务管理实施方案 篇二
2011年年底,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下文简称“营改增”) (即财税[2011]110号) 。从2012年1月1日起, 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开展试点。由此, 货物劳务税收制度改革正式展开, 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目前的流转税收管理体制。2012年8月1日起, 国务院又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 延伸至北京、天津、深圳等10省市, 2013年还将继续增加试点地区, 以努力实现在“十二五”末推广至全国。
营改增对试点企业的税负影响究竟如何, 影响多少, 企业又如何做好纳税筹划, 本文从理论测算和试点实践情况等方面做简要介绍。
2 营改增的税负理论测算与分析
在营改增的税负分析前, 首先引入税负平衡点的概念, 其指在各相关条件下企业的税负相等时的条件临界值。税负平衡点分析就是在不同情况下找出企业税负相等的界点, 以此来确定税负边界从而判定各不同情况的税负大小, 从而为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提供理论指导。
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衡点理论测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可抵扣项目额×增值税税率
= (销售额-可抵扣项目额) ×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
以上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率= (1-可抵税进项占销项税额比率) 。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 满足以下等式:
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
从而满足, 平衡点增值率 (A0) =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税率×100%。
当实际增值率A=A0时, 此时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与小规模纳税人相等;
当实际增值率A>A0时, 表明一般纳税人税收大于小规模纳税人, 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更为节税;反之, 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更为节税。
2.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平衡点测算
营业税是价内税, 增值税是价外税, 因此测算税负平衡点时首先注意此区分销售额是否含税。营改增之后, 试点行业企业将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由于税种和税率的变更, 相应的计税方法也将改变, 那么其税负又怎么改变呢?借鉴前面的理论, 仍从税负平衡角度分析:
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营业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 ×营业税税率
税负平衡点满足: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 即有:
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1+增值税税率) ×营业税税率。以交通运输业为例, 原营业税3%, 改为11%增值税, 将税率代入公式, 有:平衡点增值率= (1+11%) ×3%÷11%=30.27%, 即达到税负平衡时, 可抵扣的进项税金占销项税金额比重需达到69.73%。具体的上海营改增试点的各行业税负分析见表1。
从表1看出, 要使营改增不使企业增加税负, 则收取的进项税份额至少要达到税负平衡点对应的进项抵扣占销项税比重;如果进项抵扣不足, 营改增不仅不能减负, 反而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因此需要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
2.3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平衡点选择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试点后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税负分析方法和现行增值税制度下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方法一致。平衡点: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1+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通过测算, 税负平衡点时相关临界值见表2。
从表2看出, 只有在进项增值税比重超过税负平衡点所占比重时, 选取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方能减负, 如交通运输业进项比重需超过69.73%, 研发和技术服务等则需要达到47%, 否则还不如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可抵扣进项税越多, 比重越大, 企业降税作用越明显。但是, 是否增值税纳税人的类别选择, 并非由企业主观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对一般纳税人有明确的界定, 企业本身的性质和规模决定其所属类别。目前,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定为500万元 (含本数) 。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资格。因此, 处于500万元左右销售规模的相关企业, 可根据预计收取的进项增值税比重大小, 合理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类别:收取的进项税金足够多, 则可选择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否则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是纳税筹划中首先需要考虑的重要环节。
3 营改增的税收筹划与管理建议
上述分析看出, 对于试点企业来讲, 营改增能否给企业减税的关键是如何获得足够比重的进项增值税。只有获取超过以上临界平衡点的进项税金, 企业才能真正减税, 否则将增加税负, 这也并不符合国家营改增的初衷。
那么, 作为企业管理层, 尤其是税务管理人员, 如何做好相关的筹划管理, 笔者结合上海地区各相关试点行业的实施情况, 尤其是本企业试点改制过程中的管理经验, 提出以下建议。
3.1 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 加强业务学习与应对宣传
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也非常深远, 经营合规性和综合管理能力要求更高, 在收入确认、成本确认、分包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固定资产、办税环节等一系列环节都相继有新的变化, 绝不能简单将其归咎为税务会计的事情。因此, 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结合本行业的特性, 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 认真组织各部门学习新颁发的各项政策制度;多渠道多途径并针对性地加强对公司各级人员:高层管理者、财税管理人员、采购人员、资产管理员等开展增值税专业知识培训, 增强员工对增值税的理解与认识, 积极配合开展营改增工作, 培养在采购材料、项目分包、日常购销环节索要专用发票的意识, 及时出台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增值税管理办法以及营改增应对措施, 以确保在税制改革过程中顺利对接。
3.2 完善经营合规, 加强发票管理, 甄选分包商, 合理控制公司税务风险
由于增值税是按环节流转征税, 因此上下游环节均须做到合法合规, 管理有序, 本企业才能合理进项抵税, 最大地减少本环节征税, 否则无法获取合法票据来抵扣, 企业就必须为此买单;如果收取的进项发票本身有问题或随意进项抵税, 则容易被认定为偷税漏税, 增值税的严密管理体制将可能导致企业因疏忽大意翻船, 此类情况在原增值税中就曾发生不少。
企业应以营改增为契机来完善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提前做好针对性的准备工作, 如:合理设置核算单位和内部经营结构, 规范细化核算项目和记账科目设置, 完善设备材料采购制度, 建立更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在对外收取发票环节, 需加强供货商的管理, 尤其是大额的工程分包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甄选, 对于不规范、不合格的供应商, 综合考虑后该淘汰就得淘汰。在试点地区, 应选取具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合格供应商, 以保证抵税;在非试点地区, 开具营业税的服务分包商也可按照销售额直接差额缴税, 即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再计算销项税金, 这类政策需要充分利用, 并在会计核算、收入成本确认、纳税计算、税务申报的各相关环节做好对接, 具体的会计核算可参考财政部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具体的纳税申报, 则在纳税申报表《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中相关项填报。
3.3 加强对不合格的进项税金的转出处理, 保证操作规范, 降低税务风险
对于已纳入试点的企业, 其营业范围并非全部属于营改增范畴, 可能还存有部分业务目前仍未纳入营改增, 仍需缴纳营业税, 因此, 对于属于营业税业务收取的进项发票, 则需要剔除, 不能纳入抵税范围。对于混合经营收取的发票, 如日常办公用品类进项发票, 其部分用于增值税项目生产, 部分用于营业税生产, 则需将属于营业税部分的进项税款转出。那么该如何操作呢?可以先全部进项认证, 再按照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分配比重, 对属于营业税部分的进项税金进行转出, 以保证抵税合规, 降低税务风险。
3.4 纳税申报表填报, 对个别特殊项填报需引起关注
营改增后,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一步复杂, 相应增加了营改增相关项及附表, 因此在以往的增值税具体纳税申报的前提下, 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3.4.1 过渡期间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
上海地区在试点前3个月, 由于各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复杂, 选择执行过渡方案, 即既可开具营改增的增值税发票, 也可开具原营业税发票, 但均按照增值税来计算销项税金。这样在税金计算和报表填报就容易存在疑惑, 具体的解决办法是:税金按照增值税税率将营业税发票额反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金, 并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 》的“普通发票”项下“销售额”和“销项 (应纳) 税额”栏内。
3.4.2 营改增以前的进项待抵扣税金
不少企业营改增以前, 期末留有待抵扣进项税金, 但营改增后此部分进项税金只能用于原有的货劳项抵扣, 并不能直接抵扣新增的营改增项目。因此,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检查并注意。
3.4.3 对于收取的非试点地区的、属于营改增范围内的营业税发票
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发票, 按规定可直接抵减销售额, 需登记在申报表《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中, 以扩大本期进项抵税额。
其他具体填报, 可参考营改增后当地税务局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
3.5 对应营改增导致税负增加的, 还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对于现代服务企业, 由于发生的主要成本为人工, 进项发票收取很少, 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 这从税负平衡点分析也可以看出。基于此, 国家下发专门文件予以财政资金扶持。试点企业实际税负确实有所增加的, 可向财税部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但客观上要求试点企业核算规范准确, 证据充分, 申请及时, 才能获取资金补贴。
总之, 营改增已成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发展趋势, 作为试点企业需要高度重视, 并以营改增为抓手加强企业管理, 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合理降低税收风险, 减轻企业税负负担, 做好产业结构升级, 进一步把本企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汪士和.“营改增”利空预警建筑业如何应对[J].建筑, 2012 (18) .
3.税务管理实施方案 篇三
【关键字】内部行政管理;税务部门;税务文化
一、引言
在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中,构建税务文化,应该明确税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的内容与目标任务,促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推进税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以下本文对此做具体介绍。
二、强化税务内控行政管理的作用
对于我国税务部门,应该强化其内部行政管理工作,实现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构建税务文化,不仅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基础,同时也是建设党风廉政的重要载体。强化税务部门内控行政管理,可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有效对税务风险防控。并且还可以规范权力配置,切实保障税务财政收入,真正实现“两权”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同样,强化内部行政管理,也可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税务干部廉政水平,完善反腐工作机制,能够围绕税务部门中人、财、物、权、钱、事等六个环节,全面整合税务管理工作规程,监督每个执法环节与岗位,提高税务部门中干部的廉政水平。同样也可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税务部门可以“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纳税人权利,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取信于民,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当前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弊端
对于税务部门在其内部行政管理中,应该正确认识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才可以有效杜绝其管理弊端,以下对此做具体介绍。
1.思想误区
税务部门行政管理中责任不明晰,管理不全面、工作运行紊乱,重视税收业务,忽视行政管理,导致工作人员在税务行政管理中,不能有效做好管理工作,难以实现齐抓共管,降低税务部门管理力度。
2.工作偏差
税务部门的内部行政管理中,存在凭经验办事的弊端,沿袭传统工作经验习惯,凭主观意志办事,采取“求快”方法处理税务事情,忽视工作质量。而且忽视平衡协调,忽视了系统管理的导向性。如在评先表优、奖惩处罚等方面,往往想尽可能的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从而忽视了行政管理的内在要求和舆论导向。
3.管理不足
人治管理、人情服從仍占一定地位。虽然有利于发挥其决策快、效率高、约束少的优点,但也有因“人治者”素质差异或不稳定,带来了工作随意性和局限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效率。内部行政管理的可操作性不强。虽然制订出台了许多新制度、新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适用、不常用、用不好的现象。内部行政管理中的精细化管理不深,内部行政管理机制缺活力,对于内部行政管理中,其激励评价机制还不全面,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还存在岗位职责不明、操作流程不优、管理措施不细、协调配合不当等问题。
四、浅析强化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的措施
1.强化思想引导
通过加强教育,让税务部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部行政管理的防范风险意识,并且内部行政管理中对源头治理的关注度,可以建设推进税务惩防体系,在税务部门树立“防治风险、抓好管理、促进管理规范、提高人员上进水平”的管理理念,将监管力度加大到工作中的细节中去,使税务监督可以贯穿在税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有效监督制约税务内部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中,降低实际中的行政执法风险与廉政风险这,实现内控建设目标。可以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主题活动,应用辩论赛以及知识竞赛的形式,将廉政理念融入到工作之中,使廉政思想可以入脑入心。
2.完善管理制度
可以在内部行政管理中,完善税务部门的岗责体系,落实税务部门责任制度,科学配置税务部门的权力,能够全面排查风险,界定制约监督的重点,实现税务部门工作的规范化与透明化;同时,明确岗位廉政责任,完善岗责体系明确税务部门的权责、规范税务部门管理流程、风险排查、完善税务部门制度;还需要创新工作方法,以税收信息化为契机,提高税务部门税收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完善税务部门的人事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实现对税务部门每个岗位、环节的实时监控。
3.强化监督
可以完善税务部门制度规范,内部行政管理中,可以发挥干部的积极性,维护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刚性,严格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也应该加强对税务部门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税务部门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
五、构建税务文化的措施
税务部门在内部行政管理中,应该强化构建其税务文化,这样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增强我国税务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提升其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为有效适应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趋势,优化构建税务文化的措施如下。
1.明确税务文化内涵
在税务机关中,税务文化不仅是组织文化,同时税务文化可以引导税务干部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使其可以树立起服务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税务内部行政管理效率。在新形势下,勇于创新税务文化,创建服务型的税务机关,打造我国内部行政部门的和谐税务活动。应该明确税务部门的税务文化原则,坚持把税务文化渗透到税务部门中,形成税务部门管理文化,实现税务部门中各项管理活动中的良性互动。将文化建设应用到税务部门的各项建设中,打造富有创造力、充满人性化的新型税务文化。
2.树立税务文化理念
在税务文化构建中,首先,税务部门应该树立法治理念,必须做好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目的。同时,也要抓好对税务部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工作,防止税务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文明税收执法的机关形象。其次,还应树立其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理念,通过优化办税手段,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形势教育,强化观念更新,立足科学化管理要求,跳出传统行政事务的复杂繁琐,找准规律实施人本管理,还要具备团结互助理念、学习理念以及创新理念,能够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的各项学习制度,以创新的思维意识,增强税务文化建设,提升税务文化建设水平。
3.强化税务文化宣传
税务部门领导应该高度重视,宣传组织到位。在我国税务部门中,建设税务文化,对于税务部门的领导层,既要在思想上对于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又要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应该积极倡导、亲力亲为,引导人们做好税务文化建设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全体税务人员的认识度,为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的其他成员,树立起好的榜样,认真的做好税务行政管理活动,组织好各项活动,做到有备无患。
六、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税务部门中,强化其内部行政管理工作,细分目标任务,构建税务文化,建设节约型高素质人才精英,打造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廉洁高效的行政队伍,全面提升推动税务部门整体行政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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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汪康.优化国税系统人力资源配置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0,21(14):56-57
4.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8〕556号
发布日期:2008-06-0
5实施日期:2008-06-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工作要求,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反映。
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作为国家政府部门,应带头贯彻落实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针,带动全社会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
一、明确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运用现代节能技术,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抓好示范、加大宣传,建立促进节能的长效机制,为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根据国家“十一五”工作规划,完成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安排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下达具体节能减排任务的,到2010年,各级税务机关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
(三)加强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细化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协调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税务
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四)加强建筑设备节能管理。加强对新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环节的节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低能耗绿色建筑。积极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进行围护结构改造,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和绿色照明,加强中央空调、供暖和用电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测试、诊断,有计划地实施节能节水及环保改造,提高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节水型卫生器具(设备),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提高水的使用效率。节能改造过程中,可以委托专业的能源服务机构对机关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等进行科学论证,并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组织实施。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
(五)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或当地政府核定的编制数严格控制公务车辆数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优先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档变速的汽车,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格公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编制内的公务用车不得随意调换或改变用途,不准对外出租创收。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单车核算。定期考核车辆百公里油耗,逐月编制车辆油耗和运行费用支出报表,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布。
(六)加强日常节能节水管理。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加强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加强办公设备节能管理,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尽量共享使用,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在办公区推广使用节能开水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减少开水器的开启数量和时间。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使用再生纸,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开展废旧电脑及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节约用水,加强设备耗水的改造和新技术利用,逐步取消办公区公共浴室,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并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采用漫灌方式。
(七)提高运行节能管理水平。各级税务机关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要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能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能节水巡查制度,每天按巡视路线检查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建立健全专职质检员制度,加强设备设施预防性维修和换季修理,确保大型耗能设备运行效能比处于最佳状态。加强能源消耗监测评估,对办公建筑水、电、油、气等能源的消耗状态进行分项计量,实行即时监测,在对各能耗部位进行精确计量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核算进行科学管理。加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检查力度,定期检查机关工作人员空调、电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使用情况。通过完善运行管理制度、优化系统运行、安设调节装置、规范用能行为等措施,提高运行节能管理水平,切实降低运行能耗。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员节约意识
(八)加强教育和培训。各级税务机关要将节能减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普及节能减排知识,使所有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了解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税务总局将举办中央空调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供电系统节能运行与管理、消防安全及楼宇智能化设备运行与管理、供暖系统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机关办公楼节能型物业管理、建筑节能新技术培训班,各省(区、市)税务机关也要组织相关专题培训,要通过培训,提高后勤部门能源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培养节能减排骨干力量。开展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推进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
(九)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税务干部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历史责任感。要通过定期制作各种宣传板报,在人员流动较大和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宣传节能知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展览和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并带动家庭和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5.税务管理实施方案 篇五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规范税收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围绕国税部门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时将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向纳税人、社会群众或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基本原则: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必须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依法实施原则;全面真实原则;注重实效原则;便于监督原则;高效快捷原则,目标任务: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思路,转变执政理念,创新公开机制,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落实公开项目,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以保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制约,对每个责任人都有监督,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局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
二、公开的内容和项目
需要公开的行政权力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大类项:
(一)税收执法权。分征税权、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行政处罚权、其他权力六类项:
征税权包括:增值税征收、消费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车辆购置税征收、利息税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收项。
行政许可权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增值税防伪税控十万元版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企业衔头普通发票印制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项;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对企业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企业总机构向下属企业所得税前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审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减免税审批、企业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开业税务登记核准、变更税务登记核准、注销税务登记核准、停业登记的核准、复业登记的核准、延期申报的核准、纳税人电子申报方式的核准、代开普通发票审批、外资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投资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对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审批、出口退免税认定、出口退税共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包括: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企业衔头普通发票印制、代开发票工本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普通发票发售项;
行政处罚权包括:税务行政处罚项;
其他权力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收检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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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管理权。分内部管理权和重要事项决策权两类项:
内部管理权包括:公务员调配、公务员考核、公务员离任审计、干部惩处、干部选拔任免、财务审计项;
重要事项决策权包括:基建管理、经费分配与调拨、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项。
三、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一)让领导班子知情的,通过局务会公开;
(二)让机关全体知情的,通过制发文件、政务公开栏、机关全体会等公开;
(三)让全社会知情的,通过公告、手册、电子触摸屏、电视等公开;
四、公开的时限和程序
公开的时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凡具有wmjy.net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权力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
公开的程序:执法部门产生新的公开项目时,要在日内将应当公开的内容选择适当形式公布,并同时制成规定格式交信息中心通过外网向社会公布;行政管理部门应公开的项目要在当日报本单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领导小组后,通过政务公开栏、上内网等形式向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公布。具有公开职能的部门应注意收集、整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在公开完毕后日内,将所有公开资料转交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实行分类归档和备份。每个要将上形成的公开资料,按照《税务系统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由本机关的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月日—0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融洽税企关系,提升干部素质,构建和谐国税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全员大讨论,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税务干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增强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全面清理(月日—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全面清理,逐项登记,编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目录和流程图(参考格式附后),一并报县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第三阶段,公开试运行(月日—7月日)。
⒈月日—日,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明白卡、办事指南、公开承诺书、业务咨询电话、机关工作简报等传统载体;完善办税服务厅建设,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信息公开手段;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载体的作用。
2、月日—1日,迎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组对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检查。
3、月日—日,对照市局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7月中旬,参加市局召开的全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月日—月日)。月份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回顾总结试运行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行政权力执行人、wmjy.net对人、法人及社会各界对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逐项进行绩效评估,包括公开的范围、时间、形式、效果等,该调整的及时调整。根据试运行工作情况和评估意见,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内容、范围、时限、方法等,建立和完善各项规定和制度。
五、保证措施本文出自网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尚振堂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县局机关各科室正职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实行每月例会制度,每月末监察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本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搞好统筹兼顾。各单位要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配合县局抓好落实。同时要将此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wmjy.net结合、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wmjy.net结合,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wmjy.net结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抓共管,整体推进。
6.税务管理实施方案 篇六
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巩固扩大2017年作风整顿成果,坚决打好打赢省局、市局部署的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以优良作风和良好环境促进XX市经济振兴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推动全局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二)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精准发力,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纳税人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持“用铁的纪律建设队伍,铁的措施依法治税”,以实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为牵动,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1—
(三)突出深化改革。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坚决做到“四个确保”,坚持以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不等不靠不停滞,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的税收长效机制。
(四)突出服务发展。以苦练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为重要内容,以推进“五项改革创新”“十项办税便利措施”落实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再造工作流程,提升干部素质,做到制度再完善、承诺再兑现、责任再落实,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五)突出统筹联动。以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系统延伸为主要方式,坚持抓机关带战线、抓班子带队伍、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普通群众,同频共振,整体推进。推动全局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展示新形象新税貌,为服务XX经济建设提供作风保证。
二、整顿重点
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重点聚焦“四风”新表现,突出税务工作特点,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税收执法不规范,税收政策不落实,办税不便利,责任担当不够,不细不实、能力不足,纪律松弛、规矩不严等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重点是: —2— 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税收改革措施“空转”,不解决实际问题;联系基层不够,调查研究不深入,应景造势;文山会海泛滥,对上级文件照搬照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阳奉阴违、知情不报、虚报瞒报,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兵马未动、经验已出”。
(二)着力解决税收执法不规范、失职失责问题。重点是:依法治税观念淡漠,税收执法不依法依规;税收执法随意,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该查的不查、不该查的乱查,不按规定征收税款,办关系税、人情税;税务检查不深不透,案件久拖不结。
(三)着力解决税收政策不落实、以税谋私问题。重点是:不按规定落实税收政策,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打折扣、搞变通,该减免的不减免,不该减免的乱减免;故意刁难、人为设障、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暗示推荐涉税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四)着力解决流程不优、办税不便利问题。重点是:内设机构职责不清,业务交叉,推诿扯皮;服务理念不牢,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便利办税制度落实不到位;“六零”承诺服务不兑现,流程不优、资料不简、网络办税不顺畅、办税事项积压。
(五)着力解决责任担当、干事本领方面的问题。重点是: —3— 工作缺乏激情,“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交拍板,避免自己担责;层层请示上交矛盾,以责任状作为免责单,不解决基层具体问题;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打不开局面;研究政策不深不透,“家底”不清,情况不明。
(六)着力解决不细不实、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是:工作得过且过、线条粗拉、大而化之;“工匠精神”不足,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方案、配套措施、工作落实等方面不够细;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陈旧,工作基础不牢,数据质量不高;执行力不强,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税收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
(七)着力解决纪律松弛、规矩不严的问题。重点是:衙门作风严重,态度生、冷、硬、差;信息采集不下户、管理文书不送达,反复通知纳税人上门;不遵守考勤制度,随意请假,工作期间走屋串门、聚众闲谈、着装不整;会议纪律松弛,旷会、睡会、坐会、玩手机;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推销产品,影响税务机关形象。
三、主要步骤及措施
XX市地方税务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2018年3月下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3月20日至4月4日)
—4— 1.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坚持围绕整顿主题,开门查摆,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对照7个方面整顿重点问题深入查摆,综合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抓住要害,形成问题清单。
2.科学制定方案,从实谋划设计。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从税务部门特点出发,研究制定深化作风整顿方案,设计科学的路线图、时间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
3.做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向干部讲清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要求,引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省局的要求上来,在全局树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18年4月5日至10月26日)
1.深化学习教育,转观念、强本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始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做“联络员”“信息员”“战斗员”“服务员”,提升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一要组织理论学习。按照XX局党建办制发《应知应会知识题库(135题)》,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三会一课”、讨论交流、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 —5— 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引导税务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开展系列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忆初心、明职责、勇担当”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搞好XX市地方税务局“转作风、优服务、争当纳税人满意的税务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总结验收,在全局干部中进行一次思想“大扫除”、“灵魂”大净化开展特色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员进社区、重温入党誓词、党旗下演讲、诗歌朗诵会和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徒步走等活动,发挥全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带群众,积极投身到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来。三要开展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落实《XX市2018年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培训,提升税务干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四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以案为鉴,以案示警,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税收征管执法不规范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组织观看《代价》、《被围猎的权利》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以案为鉴,知错知止,防患于未然。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征管法及其细则、“十个不准”、《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行为处分规定》等,增强税务干部“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6— 2.开展清理整治,抓重点、求突破。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集中突破。一是开展办税便利化专项整治。以实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为牵动,深化拓展“六零”承诺服务创建,重点整治办税推诿扯皮、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六零”承诺服务不兑现、办税流程不优、资料不简、网络办税不顺畅、办税事项积压等问题,落实省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使用好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等网上申报软件,落实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创新便捷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透明的办税服务。二是开展规范税费执法专项整治。紧盯税费征收、税费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行政救济等重点领域,解决税收政策不落实、管理尺度不一致、进户执法不规范、惩治违法不到位、行政救济不公正等问题,对税费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和专项检查,通过深入查、彻底改、建机制,规范税费执法行为,着力营造依法治税、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构建形成保护合法、服务守法、惩治违法的税费执法新格局。三是开展税收数据质量专项整治。聚焦登记信息、税源信息采集不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规范数据采集操作,对纳税人申报信息严格把关,开展存量数据清理,完善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办法,加强税收数据日常监管和考核,构建 —7— 税收数据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税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四是开展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全面贯彻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集中整治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办税多次跑、往返跑,甚至还到大厅以外办理涉税业务,搞“体外循环”;办税流程不优、资料不简、网络不顺畅;暗示推荐涉税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故意刁难纳税人,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税拖拉、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擅自离岗、空岗,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涉税业务不熟悉、掌握政策不准确、解答问题不清楚;衙门作风严重,态度生、冷、硬、差,信息采集不下户、管理文书不送达,反复通知纳税人上门;工作期间聚众闲谈、着装不整;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推销产品,影响税务机关形象等11方面突出问题,为XX市地方经济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税收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更直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3.提供优质服务,增便利、添活力。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建设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力求放到位、管得住、服务好。一要做好简政放权“减法”。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理非行政许可。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压 —8— 缩前置性审核事项,深入推进“两再造、两简并”、办税事项跨区域业务通办、减免税办理“一表制”,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二要做好后续管理“加法”。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职责,优化管理流程,集成运用税收大数据,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推动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转变、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进一步提升征管效能。三要做好优化服务“乘法”。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落实“十项办税便利措施”的基础上,研究推出一批新的服务措施,提高税收政策服务透明度,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便利纳税申报,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拓展智能化服务,实现税前税中税后网络化服务全覆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4.强化督查问责,划红线、强约束。坚持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一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开通“局长热线直通车”快速响应及时处理问题。二要持续明查暗访。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暗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对问题多发频发、影 —9— 响恶劣的部门,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作风整顿,切实把作风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三要加大曝光力度。表彰好的做法、先进典型;通报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纳税人权益的典型案例,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18年10月27日至12月26日)
1.开展公开评议。坚持开门整顿作风,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为标准,围绕“五个好作风”科学设置公开评议要素,精准设定评议样本,充分发挥聘请的20名义务监督员作用,让社会各界评判,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等方式开展公开评议,以评议结果检验机关作风是否持续改进。
2.组织问卷调查。完善评价方式,改进评价办法,请纳税人参与,采取走访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以纳税人满意度检验营商环境是否明显改善。
3.强化结果运用。把公开评议结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作为衡量班子整体合力、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注重在作风整顿中发现一批、使用一批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纳税人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部门列为整 —10— 顿重点,对公开评议排名靠后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约谈,且该部门不能在绩效考核中评为“一档”等次。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XX市地方税务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评议监督、流程再造、宣传报道4个工作组。市局党组也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压实落靠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逐级延伸,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系统同创优。以上率下、压实责任、逐级延伸,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系统同创优。
(三)抓好整改督办。工作方案逐级审核,清单台账严格把关。实施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4月份,专项检查前期“转作风、优服务,争当纳税人满意的税务人”主题实践活动和作风整顿开展落实情况。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用好情况通报等载体,定期通报反馈,坚持“短辣精准”,推送典型经验、公开反面案例,促进交流 —11— 借鉴、带动整体提升。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及时反映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成效,树立良好税务部门形象。
7.新个税法下工薪所得税务筹划方案 篇七
(一) 纳税范围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 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未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 计算方法
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不同标准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每月收入额减除固定费用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减去速算扣除数, 即应纳税额= (收入-固定费用)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并按以下计税办法, 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 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 (或等于)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除以12个月,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时不再扣除固定费用。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 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对每一个纳税人, 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其他各种名目奖金, 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质量奖、节能奖、考勤奖等, 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 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调整对工薪收入群体的影响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所得纳税政策的主要调整之处为:一是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级由九级调整为七级, 税率由“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调整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取消了原百分之十五和百分之四十税率档次;二是每月可扣减固定费用由“两千元”调整为“三千五百元”, 具体标准见表1:
单位:元
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 对不同工资、薪金收入群体纳税影响主要体现在: (1) 免税群体大幅扩大。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两千元上调至三千五百元后, 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 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 400万人锐减至约2 400万人。 (2) 施行新税级和税率后, 月应纳税工薪收入在38 600元 (仅考虑至百位整数位) 以下群体纳税额普遍降低, 其中:月应纳税工薪收入在2 000~7 999元的群体在新个税法下少缴个税0~479.9元不等, 即随着收入增加而税额少缴;月应纳税工薪收入在8 000~12 500元的群体少缴个税均为480元;月应纳税工薪收入在12 501~38 600元的群体少缴个税479.9~0元不等, 即随着收入的增加少缴税额减少, 而月收入在38 600元以上群体纳税增多。不同收入群体纳税额变化如下:
三、个人工薪所得纳税筹划
在以月工资为主和工资总额由月工资与年终奖组成的两种工资形式下, 企业采取何种形式发放职工的工资, 才能达到为员工节省税收支出的目的?可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筹划。
情况一:全年工薪以月工资为主。为能适用低税率, 减少纳税金额, 以月工资为主的工资发放形式应尽可能均衡全年工资收入, 避免工资、薪金收入出现大幅度波动。对于个人一次性取得数额较大的奖金, 如在单月内全额发放, 可能导致其适用较高税率, 如果将其分摊到每月适用较低税率, 则可节省税款。
单位:元
表2根据新的七级累进税率, 列出了处于各级税率边界的年工薪收入数据。年工薪收入在4.2万元以下的, 通过均衡发放工资可完全免除纳税;年薪4.2万~6万元群体如果每月工资不超过5 000元, 则可享受最低3%的税率。例如, 职工年收入72 000元, 若每月均衡发放6000元, 适用税率10%, 全年纳税1 740元;若其中10个月每月发放5 000元, 适用税率3%, 另2个月每月发放11 000元, 适用税率20%, 全年纳税2 340元。可见, 均衡发放能节省税金600元。
有些企业以单月工资加季度奖金结合发放, 这样安排工资, 单月工资较低, 但奖金发放月员工收入增加, 使得适用税率提高, 从而会增加员工纳税金额。
情况二:全年工薪由月工资加年终奖组成。由于年终奖计税方法的特殊性, 通过利用税收临界点, 合理确定月度工资与年终奖的比例, 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表3~表7描述了年收入10万~50万元、年终奖占比分别为年收入25%、50%、75%、95%均衡安排月收入情况下全年纳税金额的大小。
从表3~表7数据可以看出, 不同的工资发放安排, 对纳税金额影响较大。例如, 在年收入30万元情况下, 方案丁比方案甲多纳税22 110元。
单位:元
表3~表7数据显示:10万~50万元五种年收入水平在确定的五种方案下, 年终奖占比分别为4%、25%、25%、25% (各月均衡发放) 时, 4%税负最轻。出现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与新七级累进税制的应税收入边界有密切的关系。由于处于第四级税率的应税收入边界较宽, 年收入15万~46.2万元之间的收入群体月收入均衡时对应同一税率, 因此年收入20万~40万元年终奖占比相同。
对于不同年收入群体, 为实现合理节税确定月收入与年终奖的比例的基本原则为:用年收入除以12, 减去固定费用后看适用哪级税率 (称为本级税率) , 选择介于上一级税率对应临界应税收入下限与本级税率对应临界收入上限之间的数据作为月工资, 剩余部分以年终奖发放, 注意应保证年终奖对应的税率不高于月工资对应税率。
需要说明的是, 由于介于上一级税率对应临界应税收入下限与本级税率对应临界收入上限之间的数据不唯一, 因而本方法不能确定唯一的最优筹划方案,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此区间的数据优于其他区间。
此外, 员工还可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如税法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扶贫工作进行的捐赠, 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根据这一政策, 个人进行慈善和人道救助救援捐款, 既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了力量, 做了好事;又能减少税收支出或完全免除缴税。
摘要:从2011年9月1日起,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本文着重解读新旧个人所得税法对不同工薪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金的影响, 并从合理降低员工个人所得税出发, 对企业纳税筹划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纳税筹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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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3].李洁冉, 王金洲.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的年终奖纳税无效区间.财会月刊, 2011;28
8.税务管理实施方案 篇八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并将于2008年在国有企业中全面施行。随之而来的所得税改革即将破茧而出、增值税改革尝试全面推广,以这两类税种改革的启动为契机,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也将迎来一个全面启动的高潮期。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同时实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及其难度。据不完全统计,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消除的税法与旧会计准则差异有20多项,新增加的差异有40多项。目前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已达到100多项。其中既有一次性的永久性差异,又有若干跨年度的暂时性差异,影响范围涉及到工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几乎所有的行业。因此,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的实施,对于围绕企业税金征纳的核算、监督与管理各方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在我国大中型企业中,在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之外,并行实施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也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税法的实施影响分析
(一)对大中型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影响
按照规定,企业的日常财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核算依据,而在纳税申报时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大多数企业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一般均由企业的财务会计或由管理会计兼任。由于他们担负着多项职能,办理涉税事宜仅仅是一项附带工作,因此缺少时间和精力来全面、透彻地学习、研究税法。而税法是一门政策性强、业务性强的法律法规,再者我国的税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与完善之中,新法规、新政策的出台较为频繁,使得《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不仅存在大量的差异,而且差异经常处于变化之中。在此基础上,要求企业的财会人员在正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正确区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项目规范差异,并在纳税申报时对差异项目进行准确调整具有一定的困难。现实的状况是,除少数企业的财会人员能够做到既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又能准确计税外,大多数企业的财会人员也许能做到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但无法做到准确申报纳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只能机械被动地接受税务部门的处理和指示,常常因为不了解税法而出错,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和损失。
(二)对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与稽查的影响
在现行的会计处理模式和税收征管制度下,任何一个税种的计税依据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都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若企业中涉及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项目大量存在,税收征管与稽查也会产生一定的困难。一般而言,现行的税务工作人员,普遍比较熟悉税法以及以往建立在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一致条件下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和制度。面对大量的差异项目,一时难以适应,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错误,要么导致应征税款未能足额征收入库,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要么导致错征、多征税款,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三)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与税务代理的影响
从审计方面看,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主要依据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审计准则进行。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规范差异项目对企业报表项目产生的可能影响往往重视不够,或者判断不合理,处理不科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质量。从税务代理看,中介机构既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代理,又要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利益。但是,由于目前《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存在差异的项目较多,加上从业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所限,难免顾此失彼,产生难以解决的矛盾与争议。
二、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背景下大中型企业实施税务会计核算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清晰地揭示和反映国家与企业经济利益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从税收的角度而言,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家与企业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利益关系。具体体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应交税金,如各种流转税等。这种经济利益关系自始至终存在于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中,只不过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与变迁,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和分配程度有所差异。第二,国家与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收益分配关系,具体体现为企业所得税。这种分配关系在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收益分配关系也始终存在着,但是具体的表现形式和分配程度在不同的时期有所差异。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收益分配关系则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重大变革。
无论过去或现在,税收对企业的影响都是重大的,并且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我国的税制改革仍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税法的内容更趋于复杂化,税法对企业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也将更加深化。因此,在大中型企业建立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将企业所有的涉税事项纳入税务会计核算系统进行综合反映,有助于全面、综合地反映企业各种税金的形成和结果,有助于清晰地揭示国家与企业间收益分配关系的形成及发展。
(二)有助于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和税收筹划
依法纳税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随着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化,依法治税的力度不断加大,税法对纳税人的要求越来越高,税务机关的执法力度和处罚标准越来越严格,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现行实务中,企业关注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性甚至远胜于纳税筹划。
而在大中型企业建立税务会计的独立核算,有助于从根本上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原因在于:1.对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笔交易或事项,除遵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之外,企业还必须严格遵循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的辨认和判断,并独立地进行税务会计核算以计算各项应税收入及相关税金,从而保证企业各个环节、各项税金计算的正确性。2.在实行税务会计核算与财务会计核算相分离的前提下,一般要求在机构设置上进行相应的配置,即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部门或机构。企业中所有涉税事项的处理均交由该部门或机构进行处理,如税金的计算和税款的申报与缴纳等,从而在人力和物力上保证税款计缴的及时性。
税务会计核算的建立不仅有助于实现企业税务零风险,还有助于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原因在于,税务会计部门或机构不仅执行税务会计核算职能,还兼具税务会计分析和税务筹划职能。税务会计部门应在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利用税务会计核算所提供的独立、完整、全面、综合的税务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充分挖掘企业税务筹划的空间和潜力,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以便于企业在保证足额纳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经济地纳税,以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有助于纳税调整工作量的简化和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改革与变迁的过程表明,就制度规范层面而言,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已逐步实现了从财税合一的会计制度向财税分离的会计制度的转型。但是,从财务会计的核算层面看,由于缺乏独立、完整的税务会计核算制度,使得企业中所有的涉税事项均包含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之内,因而现行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实际上仍然是一种财税合一的会计核算模式。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如果企业在财务会计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既定的会计目标,可能导致企业在纳税申报环节存在大量的纳税调整,并且随着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扩大,这种纳税差异调整将更趋于复杂化从而不断增加企业财务会计纳税调整的工作量和难度。
更现实的问题在于,纳税调整的扩大化和复杂化对我国现有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体现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着普遍的纳税调整困难现象。于是,出于纳税因素的考虑和受传统观念制约,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处理时除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性规定之外,可能会更多地考虑如何在会计政策和方法的选择上尽可能不与税法发生冲突,导致企业财务会计目标的偏离。因此,有必要在企业中建立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将企业中的涉税事项单独纳入税务会计核算,由企业中独立的税务会计部门或机构来解决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并协调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纳关系。财务会计部门则可以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力图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其后果,实现企业的财务会计目标。
(四)有助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
首先,在现行财税合一的会计处理模式下,企业中所有的涉税事项均包含在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中,仅仅在纳税申报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来计算当期各项应交税金。而实务中企业的纳税调整工作实际上长期以来一直由税务机关代为包办,这实际上超越了税收征管机关的职能范畴,也大大增加了税收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量。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中提出了新的征管模式,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放在了重要地位。税收征管机关的职能应该是保证及时、足额征收税金。而税金的正确计算应当是企业税务会计核算的职能范畴。因此,企业应当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以保证企业正确计算各项税金。在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按照税务会计核算资料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自行计算应缴税款,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税收机关可以依据企业所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含税务会计核算资料)进行纳税评估和审核,综合评定企业纳税申报的准确性、真实性,并据以进行征收税款,这将有助于减少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量。
其次,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的重要工作。在缺乏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资料的情况下,税务稽查通常是建立在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税务机关要在大量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中翻阅、查找、审核、计算,这不仅存在工作量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税务检查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提出挑战——即税务检查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还要熟悉财务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而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则将税法和财务会计知识融为一体,提供一整套健全、详尽的税务会计核算资料,并详细揭示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种税金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有助于税务机关税务稽查工作的经济性、正确性和效益性。
(五)有助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和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其一,在企业中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其目的不仅在于正确计算税金,还在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税务会计核算资料进行税务分析和筹划。其二,企业的税务决策是影响到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行为的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出于税收利益因素的考虑,企业可能会倾向于选择符合税收导向的生产经营行为。因此,若一国税法的影响范围广泛,影响程度深远,则整个社会生产领域中的大部分企业可能会倾向于税收导向的行为决策,由此国家的税收政策就得以在整个社会领域贯彻和实施,国家的税收目标也因此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