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额度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的汇报(精选4篇)
1.关于大额度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的汇报 篇一
为了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促进畜牧业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努力实现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我县根据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鼓励乡村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和省市有关畜禽养殖小区会议精神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范管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经营,部门服务”原则,积极组织
引导有志于畜禽养殖业的人士参与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省委、省政府为扶持我县小区建设,下拨了我县35万元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我县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县原计划建设的7个养殖小区有5个初具规模,已经或即将投入生产,发展态势良好。
一、资金的使用情况
1、县畜牧局良种猪繁育小区(拨付专项资金30万元):通过招商引资对原县生猪良种繁育中心进行改造扩建,采用租赁形式经营。原县生猪良种繁育中心占地面积32亩,猪舍5栋,存栏生产母猪65头,种公猪4头,年向社会提供种猪250头,出售肥猪790头。通过改造扩建后,该小区占地面积将达到80亩,各类猪舍38栋,建筑总面积11000平方米,生产母猪550头,种公猪22头,年向社会提供长大二元杂交种母猪2000余头,出栏长大二元杂交育肥猪8000余头。该小区改造扩建工程分三期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130万元,二、三期工程各160万元。第一期工程已于今年5月破土动工,截止7月底,规划扩建的6栋猪舍已建成3栋,另外3栋12月底竣工。扩建的猪舍按照工厂化全进全出模式建造,11月份即可正式投入生产。第二期工程和第三期工程将分别于2005年10月和2006年10月竣工,届时一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花园式良种猪繁育小区将展现在人们眼前,它将成为鄂东地区畜牧养殖业的一颗灿烂明珠。
2、独山镇大源湖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5万元):采取股份制形式建设,承包形式生产。该小区由龙头企业——黄梅县大源湖水产开发公司牵头,公司职工入股共同建设,今年3月破土动工,目前第一期工程已完工投入生产,共投资1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0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共计建筑面积3175平方米,其中猪舍2800平方米,饲料仓库和加工车间240平方米,宿舍和厨房135平方米。沼气池一座200立方米。年生产能力为出售肥猪4000头。第二期工程计划2005年7月份开工,总投资200万元,使生产规模达到存栏种猪700头,其中母猪650头,公猪50头,生产仔猪11000头,其中该公司育肥4000头,另7000头采用由周边农户代养方式生产,即将仔猪交给周边农户饲养,公司负责统一供应饲料,统一防疫,统一回收肥猪,统一收购猪粪,公司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第二期工程竣工后,不仅能实现年出售肥猪1万头的目标,而且通过采取猪一沼一鱼生产模式,可使该公司2万余亩水面鱼产量,由原来亩产40斤提高到160斤,自身经济效益将增加3倍,3、小池镇食品所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5万元):由龙头企业食品所投资建设,采取招标形式生产经营。该小区目前已有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其中猪舍3172平方米,饲料贮存与加工车间542平方米,办公与宿舍495平方米,其它60平方米。现存栏种猪231头,其中母猪214头,公猪17头,年向社会提供良种猪1920头,出售商品肥猪3850头。
4、鲫鱼湖鸭鱼配套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3.3万元):由政府统一规划,养鸭协会牵头,业主自愿投资建设,在生产过程中由协会统一种苗供应、统一采购饲料,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活禽加工、统一产品销售。目前,进入该小区从事鸭鱼配套养殖的有56户,共推挖鱼池60口,面积1200亩,搭建鸭棚228栋,面积2964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150万元,年出笼肉鸭150万只,出售鲜鱼96万斤。
5、停前镇柴下村西柑园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5万元):由养猪大户程建球领办,其它养猪户入股参与生产经营。该小区占地40亩,建筑面积2316平方米,其中猪舍1988平方米,饲料仓库和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其它128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100万元,目前已投入生产,预计年出栏肥猪3600头。
6、杉木文沟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2万元):由养猪大户张少云领办,其它养猪户入股参与生产经营。该小区占地30亩,建筑面积1874平方米,其中猪舍1522平方米,饲料仓库和加工车间150平方米,其它11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112万元,目前已投入生产,预计年出栏肥猪3500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征地困难。我县今年共计划兴建9个畜禽养殖小区,其中有2个在规划过程中因征地困难而放弃,另有2个在具体实施时因征地困难而流产。
二是畜禽养殖小区规模不够。目前我县已建成的5个养殖小区,除鲫鱼湖鸭鱼配套养殖小区生产规模达到要求外,其它4个养殖小区因资金不足,致使生产规模无法达到规定要求。
三是产业链条衔接不够紧密。龙头加工企业与畜产品基地、规模养殖场,养殖户之间缺乏稳定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存在着注重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倾向,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良种繁育、技术服务、畜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营销组织、行业协会等同步配套建设不够,发展滞后。
四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严重滞后。我县畜禽产品生产基本上还处在重产品数量的绝对增长阶段,还没有在畜禽饲养管理、饲料选用、疫病防治等各个环节实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程。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动物防疫工作越来越难于到位,加之各级动物疫病监测及畜产品检测设施不够完善,猪瘟、禽流感等传染性动物疫病仍然时有发生,并严重影响着我县畜产品质量和安全。
三、后段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建设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推行标准化生产,是我们畜牧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管理部门,必须站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局的高度,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把握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热情,更务实的态度,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在资金、技术、人才、物质方面予以倾斜。
2、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推行标准化生产。坚持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发展养殖小区,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在发展养殖小区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过程中,技术上侧重三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专家、顾问或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二是要全方面培训人员,主要对管理人员、农户、技术人员组织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三是要抓好技术的组装集成。标准化生产是多种技术的集成,畜牧技术知识,兽医技术知识等,都需要在标准化生产中运用。抓好了这三个环节,养殖小区和标准化生产才能达到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
3、在加快发展养殖小区和标准化生产的同时,注重抓好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有经常性的质量监管部门,对产品经常进行检验、检测,抓好实验室建设、技术人员的配置。
4、大力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广开融资渠道。养殖小区建设在融资上,一方面要求政府加大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在生产方面这应当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投资重点;另一方面仍然坚持龙头企业投入、农民自筹的基本投入方式。同时要重视吸引、争取民间资本投入畜牧业,不断扩大小区建设规模。
5、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物疫病是养殖小区健康发展的大故,兽医工作面临新的课题,从畜禽的引进到出售,从畜产品的销售到加工,都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6、要继续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改革与建设。通过深化改摹,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起适应畜牧业发展要求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的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按照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分离的基本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继续抓好乡镇兽医站的改革建设,为畜牧业的发展建立精干高效的技术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站在参与、支持,保障养殖小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级畜牧兽医站要积极参与养殖小区建设,要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在养殖小区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过程中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7、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在发展养殖小区过程中,我们应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三个效益一起要。把发展养殖小区和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转移富裕劳动力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养殖小区的经济社会功能。同时要实现养殖小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形成生态生产链。要探索生态牧业的发展模式,尤其是对养殖小区的污染物要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不能因小区建设形成污染源,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养殖小区。
8、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设养殖小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集资金、技术、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当前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化生产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这项工作的快速推进,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各级领导、各级主管部门既要以高度的热情予以扶持,又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研究和解决养殖小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进养殖小区建设,全面提高建设水平。
2.关于大额度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的汇报 篇二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今年我县遭受特大雪灾,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受损严重,主要经济损失达670多万元。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县十分关心,给我县拔付共6万元救灾资金用于景区企业恢复重建。我县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最大的努力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实灾情,掌握情况
灾情发生后,我局成立由XXX任组长的雪灾受损情况调查小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景区、宾馆查灾、核灾,科学指导景区、宾馆进行抗灾自救。在受灾的第一时间掌握了灾情,为景区企业救助和资金安排获得第一手资料。
二、修复的项目
我们根据各景区受灾的情况分配救灾资金。其中:秦岩景区1.5万元,盘王殿1.0万元,九龙井景区1.0万元,宝镜景区2.5万元,并明确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景区根据要求对景区受损公路、林木、房屋、通水设施、通讯设施等进行了修复。
三、救灾资金发放情况
我们为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对旅游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积极督促景区严格按要求使用救灾 专项资金。还规定:各景区的救灾资金必须在修复工程完成后凭发票报帐。目前各景区的修复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救灾专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各景区。
3.关于大额度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的汇报 篇三
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省防办:
根据国汛办电[2012]65号《关于开展抗旱服务组织设备购臵自查自纠和加强抗旱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督导各县(市、区)抗旱服务队,对2011年抗旱服务队设备购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报告,现将汇总情况报告如下。
一、设备购臵资金落实情况
我市共有13支县级抗旱服务队,2011年中央、省下达第一批特大抗旱资金2600万元,专项用于抗旱服务队设备购臵。接文后,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政府采购原则,确保抗旱设备购臵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种设备采购按规进行。据自查,全市共落实抗旱设备购臵资金2600万元,共购臵抗旱应急拉水车18辆,重卡拉运水车14辆,三、四轮拉水车11辆,小型送水车20辆,打井设备10套、洗井设备2套,移动水泵1300台/套,移动高扬程灌溉泵2套,机泵一体车76套,移动喷灌机组155套,输水软管小白龙20.89万公斤。去年年底,市防办组织了专项验收,所有采购设备全部符合有关规定,资金使用合理,管理基本到
位,在去冬今春抗旱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国家防办明
传电报下发之后,我们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水利(水务)
局,各县(市、区)水利局一把手普遍重视,安排部署防办、财务有关人员,立即着手进行自查,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自查
方案,逐项进行对照落实,发现不妥之处,及时予以纠正。
(二)抓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自查
组按照文件要求,着重从核查设备购臵合同、检查购臵台帐、核对财务账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市防办也结合正在开展的防汛检查,对各县(市、区)抗旱服务队自查工作进行了重点
抽查,抽查结果没有不符合六大类设备购臵物资,无虚报冒领、虚列支出现象,符合省防办要求的专款专用规定。
(三)抓质量,严格把关。为确保抗旱物资购臵自查自纠
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们要求各县(市、区)抗旱服务
队队长严格把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工作中做到三个一致,一是资金拨付和采购支付数额一致;二是合同签订
和到货实物一致;三是设备台帐和库存设备一致。我们要求各
服务队严格设备管理,做到所有设备造册建档,专人管理,性
能良好并要求制度上墙,责任人上墙,确保抗旱设备管理不出
现任何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健全抗旱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制定在非紧急抗旱期对抗旱设备进行租赁使用的有关规定,统一制定抗旱设备折旧费提取办法,尝试抗旱设备长期发挥效益、发挥最大效益的良好途径,为提升抗旱服务队的抗旱实力,促进抗旱服务队的发展壮大走出一条新路。
专此报告,请指示。
4.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四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放水养鱼”的现象发生。20xx年,根据县政府第8 次常务会议研究精神,县计生领导组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金人口组[20xx]19号),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征收人员专业化、征收程序系统化、征收工作经常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意见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机关依法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代征代缴(各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社会抚养费的职能;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征收程序。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送达征收决定书、实施征收、结案归档等环节做了规范性要求。在立案环节,由违法生育当事人一方的常住地乡镇代征站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三)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一是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缴办法。乡镇财政所从县财政局统一领取《安徽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乡镇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及时将代征代缴款缴至当地农村信用社,存于县财政非税资金专户,并按月到县人口计生委进行核销。县里统一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征收合同违约金,更不得将应征社会抚养费计算成合同违约金加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执(代)收单位应当在收到社会抚养费、滞纳金3日内将收取的资金全额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县非税局及时将资金划入国库。二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求,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财政按40%的比例集中部分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县乡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服务网络业务建设、技术服务和节育对象补助、宣传教育培训、举报人奖金、办案业务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补助村级计生基础建设和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奖励等支出。集中部分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据乡镇人口规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和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考评成绩等因素,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 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 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第一,人口和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局限。一是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导致现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难以完成每年数百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调查、取证、收缴工作;二是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双方收入难核实,并且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如当事人不配合就更难以调查取证,征收难度很大;三是执法工作成本高。由于社会抚养费绝大多数案件需要上门催缴,有的还需要多次上门,对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大山区来说更增加了执法成本;四是基层干部征收积极性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乡镇对政策外生育放任自流现象的发生,但也由于“失去了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是强化措施,确保效果。一是摸清大龄青年婚育情况及时掌握婚育信息。二是鼓励举报、强化监督。畅通县、乡(镇)、村(居)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违法生育对象、违法征收行为,对举报违法生育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三是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办法规定,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加强使用监管,加大考评权重,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奖扶,真正实现从控制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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