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2024-12-27

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共11篇)(共11篇)

1.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一

**市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

(2011年6月1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全市新经济组织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新经济组织党组织是党在新经济组织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发展起帮助、促进、监督和协调作用。

第三条 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必须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凡是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都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

第五条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应建立党组织。其中,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应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企业,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企业建立基层党委,须经市委批准。

第六条 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企业,可采取挂靠组建、村企联建、企企联建等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由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建联系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为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七条

原国家、集体所有的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应与企业改制同步续建。

第八条 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建制为支部、坐落于村街的由村街党组织管理;建制为党委(党总支)的由所在地的乡镇(区、办)党(工)委管理;原国家、集体所有的企业转制后,逐步转入属地党组织管理。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九条 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应承担的社会义务;

(二)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三)加强党员和职工群众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文化、业务知识水平;

(四)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根据国家政策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正当权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各方面的关系;

(七)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八)为企业排忧解难,协助他们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可同党员统一活动日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支部(党委)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党委)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委会、支部大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为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前,支部书记应事先通知与会的每一个成员,让大家做好准备。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注重整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第十二条 党内选举制度。新经济组织党组织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党委)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支部(党委)换届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选举结果须报上一级党委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已在新经济组织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为每名党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目标,全面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和党员挂牌上岗。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党费收缴以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委。

第十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对有50名以上职工而没有党员的企业,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由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必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质量关。要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职工教育结合起来。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由上一级党委审批。对外地员工要求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以及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要实行“公示制”。发展企业党支部(总支或党委)委员的直系亲属入党,应报上一级党委预审;然后根据预审结果,办理有关手续。预审不合格,不得发展入党。

第十六条 党员联系职工制度。党支部要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使每一位党员都有1—2个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联系的内容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七条 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企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生产经营时间,多利用空隙时间、节假日和企业停工停产时间开展活动;在活动内容上,坚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要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企业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结合起来。

第十八条 报告工作制度。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向同级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情况、全面工作汇报以及就某一项工作的专题报告等。报告工作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要求,每一个党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

第十九条 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每个企业党组织都要有党支部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并实现“六有六上墙”。即有党支部办公室、有党员活动室、有党建活动规划、有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活动制度、有活动记录、有活动经费;党组织机构和党员照片上墙、党支部职责上墙、党员权利和义务上墙、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制度上墙、党建工作规划上墙。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中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二

1 围绕中心,抓住重点,做好纪检工作

围绕主题,紧贴中心,服务发展,是纪检工作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唱响的主旋律。实践证明,纪检工作与经济建设是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哪里纪检工作搞得好,哪里就政通人和、风正气顺,经济就发展得快。纪委书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第一要务,紧紧结合企业中心工作出思路、献良策、添措施,主动深入一线,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自觉做到与党政组织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在党政班子中,党政主要领导是主角,纪委书记是配角。作为配角,要把握自己的角色,坚持积极主动不越权,工作超前不越位;要维护党政主要领导的权威。纪委书记要坚决突出党政主要领导的中心地位,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

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新任务,工作十分繁重。企业的中心工作,改革的重要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都是纪委的工作重点。但要防止面面俱到,更要防止搞“半拉子工程”,要“不为则已,一为必果”。就具体业务来说,纪委首要的工作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项工作抓好了,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认真履职,是做好纪委书记工作的根本,又是党委书记的期望所在。纪委书记既要积极主动,又要稳妥做事,大干不蛮干,到位不缺位。纪委书记要独当一面,抓好纪检工作。作为纪委书记,主要职责是抓好纪检工作,按照“纵向争先进,横向创一流,重大决策不失误,原则性问题无偏差”的原则,创造性地抓好做好纪检工作,用出色的工作绩效对党委负责。要积极“补台”,当好参谋助手。纪委书记对党委的工作思路和意图要认真领会;对党委书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吸纳;对临时交办的工作,要勇挑担子,抓好落实;对领导考虑问题不周时,要敢于直言;工作出现偏差时,要不断对工作加以完善;对自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推诿,不开脱,勇于承担责任。

2 维护团结,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纪委书记应是维护团结的表率。纪委书记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多汇报、多请示、多沟通,全力以赴配合支持党委书记的工作。纪委书记要牢固树立与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在一起共事是工作需要更是缘分的思想,倍加珍惜,在语言上不争高低、不计较,多给予对方体谅和理解;在评先、奖金等功名面前,宁可有所失,不可有所争;在任务面前,不拈轻怕重,困难多留给自己,方便多让给别人,共同进步。纪委书记要出色完成工作,离不开与下属的良好人际关系,应充分激发和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为此,纪委书记要做好“放”字文章,对下属要放心、放手、放言。

纪委书记要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加强同党组织和行政班子领导沟通,从思想上树立为集体、为职工服务的权力观,自觉摆正干群关系,做到宗旨不忘,传统不丢,切实配合党政组织抓好各项工作。在廉洁自律上,要用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落实好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握住做人、处事、为官的基本原则和最起码准则,防微杜渐,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企业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制定更为实用的共性目标和具有本岗特点的个性化目标,并将责任目标和责任内容逐项分解,逐一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实行严考核、硬兑现,形成一级为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廉政意识、政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赢得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利进行,推动企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3 抓好经常性教育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治本的有效途径

人的行为是靠思想支持的。需要什么样的思想,必须教育先行。因此,抓好经常性教育工作,不仅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能,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经常性教育的形式很多,可以集中教育,如举办各类会议、播放广播录像、举办培训班等,也可以分散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层层分解教育任务,如党课教育、车间班组政治学习,可通过板报、专栏、园地等形式来开展,其有助于教育工作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格局,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保障

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肃党纪政纪,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企业目标。在一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感觉办案难,处理干部更难,其原因就是受到调查和处理的干部往往是工作能力较强的技术型骨干,分管领导比较赏识他们,不愿意看到自己提拔的干部被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该查的案件不查,该重处的轻处,腐败现象越容易产生。为此,一个企业的领导干部要想使企业长足发展,不仅要廉洁自律,还要廉洁他律,管好手下的人,不管哪个干部出了问题,干了违纪违法的事情,都必须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起到教育干部的作用,另一方面增强员工对领导干部的信任,为共同维护企业利益而努力工作。

5 结语

总之,现实情况表明,强化企业纪检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只有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纪委重视企业纪检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经常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纪检机构,通过各种渠道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使企业纪检部门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才能使企业正气盛、士气旺、事业兴,开创企业纪检工作的新局面。只有从政治、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滥用,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纪检工作才能真正体现保驾护航,自觉地坚持服从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导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证和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E

摘要:文章探讨新经济组织下企业纪检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式,以推动经济发展观念创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提升。

关键词:新经济组织,纪检工作,促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恩学,杨文波.如何更好地开展纪检工作[J].法制与社会, 2009(14).

[2]姜二爱.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创新[J].先锋队,2009(6):28-29.

[3]李文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供电企业各项纪检监察工作[J].湖北电业,2009(3):53-54.

[4]姜自力.创新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云南支部生活,2009(7).

[5]刘振国.如何搞好新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内蒙古石油化工,2003(1).

3.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三

对“五个必须”的始终坚持,使海淀园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以创新为动力、服务为根本、共同发展为目标,做到与党中央要求相一致,与时代发展相同步,与新经济组织需求相契合,收到了“为企业所需要、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支持、为业主所理解”的实效。

营造积极向上的思想氛围。园区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积极推动海淀园文化建设,发挥主流思想引导作用。在园区新经济组织中,不断强化“科学民主、与时俱进”的文化理念,弘扬“勇于创新创业,不怕失败”的中关村精神,营造“学习明理、诚信守法、团结友爱、敬业奉献、鼓励创新”的氛围,以崇尚创新、容忍失败为主题推进管理机关文化建设,以创新为主题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以诚信为主题推进商业文化建设。通过健康的文化引导企业的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员工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凝聚企业员工共同奋斗。同时,党组织敏锐掌握企业负责人、党员和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及时反映舆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想教育,切实保证了党在新经济组织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

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海淀园企业工委和企业党、工、团组织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发展。工委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组织企业文化建设研讨会,青年企业家交流论坛,推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在企业宣传廉洁文化、预防职务犯罪,组织企业党、工、团组织开展为企业献计献策活动;企业党组织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完成企业急难险重任务等各方面工作,都较好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仅从给企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方面来看,据初步统计,在党组织和工会的组织发动下,2002年-2007年间,企业党员和员工共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近2万条,创造(节约)价值约3亿元;实施技术革新项目1381项,创造价值约3.5亿元;实施技术发明912项,创造价值近4亿元;还组织了约1.8万名企业员工参加劳动竞赛,约3万名参加技术培训,培训了企业的专业人才;另外,还在企业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提高了企业员工素质,引导企业树立了科学的管理理念。

构筑园区和谐稳定局面。园区党、工、团等组织直接联系的党员、工会会员和团员近7万人,园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覆盖近30万名企业员工。园区党建思想政治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直接或间接地引导和教育了园区大部分企业员工,成为维护园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工委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积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处理劳动争议,共接受咨询、调解案件500多件,涉及职工1万多人次;园区企业纪工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耐心接待企业来访,及时处理了企业信访问题,将隐性问题、矛盾就地及时解决;工委协调建立的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企业文化建设协会,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守法、创新突破等健康理念,推动了园区企业的文化建设,同时,也直接引导了企业员工的思想、化解了许多矛盾。企业党组织则通过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劳资关系等来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一些重要时期,如:参与平安奥运建设、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做斗争、针对反日游行、抵制家乐福事件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委和企业党、工、团组织认真宣传、执行上级精神和要求,起到了保持稳定的重要作用,为园区和企业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凝聚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园区思想政治工作从三个服务理念的提出,到园区思想政治工作六项职责的确立,再到园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具体活动,都是从企业和党员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都是以激发园区广大党员群众的活力为己任,都是以满足园区广大党员群众的正当、合理利益诉求为目的。如:搭建平台,组织党员开展合作交流以及互助,既发挥了一些党员的才干,提高了一些党员的素质,实现了一些党员的价值,也帮助了一些党员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的婚姻服务中心,开展的青年联谊交友活动,为大龄青年提供了更多交流和择偶的机会;开展的一系列文体活动,增强了企业和企业党组织的集体荣誉感,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党组织的协调、工会的维权、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等等工作,都帮助党员群众解决了很多关乎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通过多年工作的开展,工委和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树立了形象,扩大了影响,也凝聚了广大党员群众。据最近对企业1000名党员做的随机调查显示,70%的党员认为企业主对党组织工作持鼓励的态度,74%的党员认为党员身份在企业里是一种荣誉和责任,31%的党员还感受到了周围群众入党的意愿。可见,党组织开展的工作一般都能受到企业的欢迎,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明显地增强。

4.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四

团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

为认真落实市委、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关部署,全面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的组织建设,活跃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团市委研究制定了《2011年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现将《2011年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闵行团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2011年闵行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共青团闵行区委员会

2011年3月29日

2011年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

团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关部署,团市委决定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努力使团的建设跟上党建工作步伐,逐渐活跃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的工作,从而更好的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结合上海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制定2011年上海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以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体系为基础,以增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的活力为目标,不断提升共青团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团结带领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员青年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构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努力构建“条块结合,管理顺畅,充满活力”的组织管理体系。

2、加强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紧紧依靠党的执政资源和政策资源,体现团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找准突破口,上下联动,通过资源整合、共享、联动,出台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团建工作环境。3、2011年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重点是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团组织。通过全市团组织的共同努力,力争到2011年底前,在全市非公企业中新增建团7000家,在新社会组织中新增建团600家,农民工集聚地新增建团50家,努力完成团中央下达的建团目标。

4、深入探索共青团组织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与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根本功能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面向新建团组织开展各类品牌活动,不断增强新建团组织的活力和生命力。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在团市委书记班子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上海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整合全团力量,共同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团市委领导担任,成员由团市委各相关部室负责人、各区县团委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地区工作部(郊区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建立和完善面上统筹、条块结合、分层分类、合力推动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机制。市级主要抓好有规模、跨地域、有影响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区县主要抓好属地范围内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四、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

(一)工作职责

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部、统战部、管理信息部、青年社会组织工作部、青工部、学校部重点突破,地区部统筹协调,区县团委面上覆盖,整体推进非

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职责分工表详见附件2):

1、团市委办公室:负责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各项保障工作,包括非公企业团建专项扶持经费等相关经费的筹措;负责对各单位团建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

2、团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驻沪团工委及其相关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建团工作,并对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给予指导;将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及创先争优活动中对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给予政策倾斜;推动制定针对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党建带团建等相关政策。

3、团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类媒体开展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和支持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4、团市委统战部:负责推动市青联委员所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单位的建团工作。

5、团市委管理信息部:负责推动上海市IT青年人才协会会员所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单位的建团工作。

6、团市委地区工作部(郊区部):承担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在团市委书记班子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团市委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全市18个区县各辖区内的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和农民工集聚地的建团工作,建团数基本与党建数持平(具体指标数见附件3)。各区县团委主要负责各区县辖区内的已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其它符合建团

条件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建团工作及农民工集聚地建团工作;与团市委相关部门对接团建信息,整理汇总形成团建工作台帐表(见附件4),及时录入工作台帐网络数据库。

7、团市委青年社会组织工作部:牵头抓好在市社团局登记注册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市级机关的各类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全市层面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青年自组织的团建工作;负责上海市社会建设青年人才协会会员所在社会组织建团;会同市社团局、民政局、司法局等相关委办,推动制定新社会组织的相关政策,为区县推进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优化环境。

8、团市委青工部:指导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市建设和交通青年人才协会会员单位的非公企业的建团工作;指导并推动大型国有企业团委开展其劳务派遣工所在或相关的非公企业建团工作(含农民工集聚地建团工作);负责沟通协调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推进有关行业协会非公企业会员开展建团工作。

9、团市委学校部:负责推动各类民办或外资教育培训机构、民营医院的建团工作;推动上海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开展与其相关企业的建团工作。

(二)操作流程

1、团市委各有关部门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各自工作方案。

2、团市委各有关部门分别与拟建团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团组织挂靠单位及团组织负责人,填写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信息表(见附件5)。团市委各部门联络员在每月25日部门联络员会议上将当月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

团建工作信息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所在地进行分类,将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信息表反馈给各对应区县团委。各区县团委在每月28日区县联络员会议上汇报各自建团情况,并提出需沟通协调的问题。

4、各区县团委根据团建工作信息表,与相关单位对接,并走访,做好建团挂靠工作及今后的团建工作,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信息录入工作台帐网络数据库。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

五、工作内容

1、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团建设共同发展。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团建设共同发展。借助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和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契机,出台党建带团建有关制度规定和加强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制度安排。充分依托党建在政策、资源、队伍、阵地等方面的优势,注重加强工作联动、项目联动、评价联动,形成了党团建设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党组织带思想、带组织、带班子、带队伍、带工作,积极发挥团组织的特点和优势,推动了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团建设共同发展。

2、积极创新,探索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的有效模式。一方面,努力跟上党建发展步伐,积极借鉴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模式,形成独立建团、联合建团、依托建团、行业建团、区域建团、市场建团、商业街建团、社区建团、公寓建团等多种建团方式,同时,借助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联会会以及各类行业协会等,发挥团建枢纽式功能,实现非公企业和新社

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重点突破;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型建团模式,有效体现青年工作特点,采取“活动先行、组织跟进”的策略,先行建立学习型、兴趣型、公益型的青年社团,通过青年社团的活动,吸引和服务青年,扩大影响、营造氛围,同时积极培养青年骨干,为建团创造条件。

3、积极主动,有效激发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的活力。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活动为牵动、活跃在基层,团组织要建一个活一个,切实调动好、活跃好、维护好、服务好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和需求。形成团组织协调争取、有关部门主动帮扶、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自身挖掘潜力的工作运行方式,切实解决开展活动所需场地、设施和资金等实际问题。大力宣传和加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基本要求,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4、争取资源,增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保障。借鉴党建工作经验,通过设立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专项经费,对基层推进该项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各区县团委力争在本级财政经费预算中予以一定的配套支持;开展“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工作重点,聚焦骨干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团建典型,以点促面,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作用,指导并带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主动开拓思路,积极开展活动,推动团建工作的整体发展。

六、配套措施

1、配备团建指导员。建立团建指导员工作机制,为拟建团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配备团建指导员,指导非公企业和新社

会组织建立团组织、选拔团干部、组织开展团的活动,协助解决团建工作中的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实际困难。市级层面,全市性有规模、跨地域、有影响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示范性项目应选配团市委机关干部作为团建指导员,团市委各有关部门所负责的工作领域应充分使用本系统的基层干部作为团建指导员。区县、街镇等各级团组织也应充分整合资源,建立团建指导员队伍,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2、开展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培训。各级团组织要从为党的事业培养人才的高度出发,加大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的培训力度。以“团建、团干、团队”为核心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培训活动,提升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的工作意识和开展团务、团建工作的能力。各区县结合市级培训实际情况开展菜单式培训,实现培训工作对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的全覆盖。

3、配发团务用品。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资源,努力为新建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配发团徽、团员证、团旗、团刊、团建指导手册等各种团务用品,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提供有效服务。

七、推进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3-4月)

1、摸清底数,提出拟建团名单。积极争取社会工作党委、统计、工商、民政、司法等部门支持,摸清本部门、本区县所承担建团任务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数量以及党团组织的建立情况,建立工作底本。

2、制定团建推进工作方案。研究分析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

织青年特点和建团条件,研究建团办法,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做到底数准确、分析合理、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各部门、区县的工作方案于3月31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启动团建工作。借助该阶段团的各种相关活动项目,充分发挥共青团品牌项目的影响力,采取主动介入的方式,全面启动团建工作,在该阶段内完成全年建团任务量的20%以上。

(二)强化推进阶段(5-9月)

1、全面推动团建工作。依托经贸、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面向酒店餐饮、商业服务、保安公司、物业公司、家政公司、科技园区、工业产业园区等青年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推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依托青联、青企协、IT青年人才协会的力量,加快推动团属青年社团的团建工作;注重在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文明号等工作有联系的单位中加大建团力度。力争通过强化推进阶段的工作,集中攻关,基本完成全年建团工作任务。

2、开展全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创先争优活动。各部门、区县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主要内容,及时督导、协调和推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深入开展。

3、组织开展2011年上海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青年红歌赛(红歌赛方案另行通知)。比赛由团市委主办、相关单位承办,旨在强化与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团员青年的联系与互动,营造全社会关心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青年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巩固提高阶段(10-12月)

1、总结经验。全面总结强化推进阶段所探索的工作经验和

典型做法,巩固提升,查缺补漏,全面完成全年建团任务。

2、评比表彰。将全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评比纳入团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并在各类评比表彰工作给予一定的倾斜,表彰一批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组织和个人,推出一批组织建设强、发挥作用大的优秀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

八、保障机制

1、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在面上联合、条上深化、块上拓展上下功夫,建立各项工作联动机制。按照属地原则,结合区域特点,在市、区县层面建立和深化拓展区域团建联建联席会议等,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市属、区属单位组织资源。

2、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各级团组织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团市委整体时间安排,有序推进。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追究,逐级制定和分解建团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做到月末通报进展,季末调度讲评,年末严格考核等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

3、建立调研督导机制。团市委将通过不定期调研和督导,不断加强推动工作的力度和韧劲。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和督查,并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确保建团工作有效性、真实性。

4、完善干部培训机制。团市委将着力规范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程序。编印工作手册,加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培训,逐步提升了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编制下发《上海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指导手册》,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开展工作直接提供操作性依据;计划分期分批分级对全市新上岗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进行集中培

训,帮助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部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

九、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重要政治目标,从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性高度,从共青团组织真心关心、联系帮助重要青年群体的角度,把抓好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尽最大努力把广大团员青年团结凝聚在团的周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科学制定目标任务。根据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数量等实际情况,团市委制定了2011年上海市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目标任务分解表。各有关部门、区县要根据团市委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科学统筹规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有效形成全面推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借助党建带动、行业推动、园区联动、产业互动、社团促动、活动牵动等有效建团路径,深刻把握和充分利用社会机理,不断推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取得新突破。

3、强化工作过程管理。在推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中,要切实加强过程管理,锤炼团干部作风。一方面要认真填写《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信息表》,强化台帐管理,切实做好团建工作台帐,夯实工作基础,及时准确将建团信息录入工作台帐网络数据库,区县团委要定期开展自我检查或实地核查,确保建团信息准确可靠;另一方面强化支持基层,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集中力量支持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配齐配强主责部门工作力量,动员和整合各方资源,在活动经费、工作指导、团干部培训等方面,对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给予政策倾斜和制度保障。

5.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五

抚思研字【2011】1号

关于参加第二十五次全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各县(区)、市直各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接赣研字[2011]6号文件通知,省职工思研会将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第二十五次全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的主要内容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各级思研会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认真搞好调研:一是围绕我党90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开展调研,认真总结企业如何继承优良传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围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意见》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是围绕新形势下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调研,认真总结企业思想政治工

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调研,及时总结企业文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研讨主要课题:

1、我党90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

2、如何继承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做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

4、当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5、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6、新时期企业政工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7、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的实践和探索

8、如何利用新媒体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9、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的创新与思考

10、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和建议

二、论文推荐办法

由各单位申报,各县(区)、行业推荐,市思研会择优推荐。市直单位申报的论文直接报市思研会。论文或调研报告每篇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一式7份,于2011年10月8日前报市思研会秘书处,同时报电子版论文。联系方式: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电话)8259869,(电子邮箱)LZ8707107@126.com。

各县(区)、市直各行业思研会要积极组织本县(区)、本行业各企业有关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研讨的主要内容,组织撰写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电子版抚思研字【2011】1号文件及论文推荐表从“抚州新闻网—本网关注”中下载。

附件:论文推荐表

抚州市新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11年8月24日

主题词: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委、市总工会 抚州市新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2011年8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6.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六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总结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重庆平湖技师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习求实效,调研出实招,对照检查讲真话,即查即改重落实,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真学、真用、真查、真改、真剖析,真心实意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剖析边整改,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现将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夯实活动基础

学院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当作践行立德树人使命,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契机和有力举措、当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实践和内在需要,把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早谋划、迅速启动。在第一个环节中,学院学习活动与问题查找齐头并进:一是安排实施了包含7次全体党员学习讨论、3次支部集中学习、2次中心组学习交流,共12个专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为了认真查摆问题,先后进行了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参与的5次分科室征求意见活动,各班子成员组织的6次分系的教师、学生座谈会,2次中层以上征求意见会;三是开展了2次全校性大型问卷调查。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共征集到群众对学院班子的意见、建议589条,经梳理汇总共41条各意见和建议,其中“四风”问题29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最后一公里”问题12条。同时,还通过民主评议、座谈、校长信箱、网络等方式多种渠道征求到了师生对各班子成员的问题和建议若干。

2、即查即改,破解难题,切实解决群众所盼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回应师生诉求和期盼,及时对一些师生反映意见较为集中、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整改,做到既分步实施又整体推进。通过第一环节的问题梳理,对照具体问题,学院将班子的问题进行了分别认领,确定整改责任人,建立整改时间表,并向全院公示,以达到全院监督的目的。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包含人员、车辆进出学校的规范管理、学生文明礼仪的培养、招生接待工作的规范、教职工指纹考勤管理等18个问题的整改,取得了师生满意的效果。

3、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真诚交心谈心

在第一环节采取多种形式真找问题的基础上,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再一次深入聚焦“四风”,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细找问题。同时,进一步开展了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会诊”的活动,和交心谈心活动。做具体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门会议查找“四风”问题,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对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了一项一项检查、一条一条分析,深入查找了“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查找问题及原因;二是积极向区委第二督导组反馈了问题查找情况;三是为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中心组开展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学习活动;四是扎实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真正做到了党委书记与班子每名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处室、中心、系负责人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

4、深入剖析,认真反省,做实对照检查

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在深刻检查剖析的基础上,认真陈展了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班子及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督导组审核后,报区委活动办审核,再呈报联系我院的有关区领导审定,经过上级有关领导的多次审阅和修订要求,最终形成了对照检查材料的定稿。同时,其他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班子主要领导也进行了仔细而严格的审查,对不合格的材料提出了修改要求,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报督导组审核,现也已全面通过。

目前,学院根据上级要求,已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正报督导组和活动办审核。拟于近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实践活动下一环节打算

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下一环节我院将进一步创新方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通过改进作风、端正态度,凝聚力量,以改进党风来推动校风、学风、教风的建设,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技师学院,推动学院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上的困难

由于学院已开始放暑假,给召集有关人员开展组织活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人事工作。

结合学院职称岗位聘用实际情况,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完成了对学院职称岗位评聘量化方案的修正。

2、对全院职工的职称缺岗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拟定了指标申请报告。

3、完成了4名教师的职称聘任申报工作。

4、办理了陈帮海等同志的退休申报工作。

三、工资绩效等工作。

1、完成了每月学院职工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据计算表的制作,临聘人员工资汇总审核,学院薪资发放井然有序。

2、完成了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正常申报工作。

3、办理14名新进公招人员的入职手续,领取事业编制卡,重新确定新进人员的工龄,重新核定其工资。

4、完成学院相关人员社保,公积金的申报。

5、本学期全院行政后勤人员实行指纹考勤制度,4月完成了经贸校区、红光校区、商校校区相关人员的指纹录入,考勤机的安装,5月正式实施指纹考勤。

6、配套考勤软件的安装使用,制定全院统一的考勤请假条。

四、纪检监察工作

按人社局党组要求,完成了廉政反腐责任书的层层签订,组织学院相关处室查找自身业务工作的风险点,标明风险等级,参与多项学院基建处、采购办组织的设备询价、招投标、设备采购验收工作。

五、党建党务工作

1.在全院布置开展了“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题活动,制定了“倡廉活动月”活动方案,制做了党建工作展板。

2.做好党建信息平台的管理,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3.完成教委指定的征订任务两次,包括当代党员、党员文摘、人民日报等共计200余份;完成主管部门人社局指定的劳动保障、三峡都市报、万州时报等共计200余份的征订工作。

7.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七

城市化虽然总体上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缓解了人地矛盾, 为乡村治理创造了条件。但是因为农业的相对弱势地位, 使农村在生产要素的配置中处于不利地位, 人力、资本、技术等向城市单向流动, 结果是农业长期得不到发展, 农村长期不能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与此同时, 农业又是必须保证的产业, 是第一产业, 更应该是基础产业。首先, 农业解决人类生存需求的基础, 提供人类生存的各种必要的物资;其次, 农业为其他产业提供各种原料;再次, 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为其他产业提供必要的劳动力要素。

一方面, 农业的基础地位必须得到保证, 另一方面, 农业又处于天然的弱势, 因而城乡统筹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事实上表现为一种悖论。要想圆满地解决这一悖论, 就要求把农民组织起来, 建立合作经济组织, 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维权能力, 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 这样城市化才能有可靠的保证和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迅速发展起来, 学术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 讨论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背景、运作模式、面临的困难, 制约其发展的影响因素以及给出了各种的建议、对策, 其中也包括一些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经验和启示。

但是,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仍然面临着资金、人才缺乏的困境, 在这方面我国应积极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 从具体政策和资金投入上加强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为了具体深入的了解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功能和面临的困境, 笔者对重庆市H镇T村进行了实地调查, 采用观察法和无结构访谈法收集资料。重庆市H镇幅员面积52.5km2, 辖6个村1个社区。2009年年末总人口达到24797人, 耕地面积1271hm2, 全镇有五个专业合作社。H镇交通便利, 是距离主城区和县城都非常近, 被纳入重庆“半小时经济圈”和“绕城经济带”范畴, 非常适合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T村, 共有9个生产队、4136人的村子, 该村自2010年上半年起有两个生产队村民大批量的加入了一个蔬菜合作组织。

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分散的小农是弱者, 需要合作才能生存。随着经济市场化, 农村金融、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等等, 单个小农是很难进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 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 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各地建立起的专业合作社就是这类组织。目前来看, 它起到了解决小农和大市场的连接问题, 提高了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 提高了农民收入, 架起了农户和政府的桥梁等作用, 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2.1 农业生产具有地域分散性、规模不均匀等特点,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节约交易成本

随着销售市场需求的多元化, 单户农民所生产的单一农产品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而且不同产品的生产地域有差别, 农产品的分散程度高, 导致了对农产品收购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而且会花费更多的成本, 这样就会使得农产品的销路会有所缩小。再者, 单户农户的生产规模不够大, 很难满足市场上量的需求, 如果对农户的农产品进行上门逐一收购, 则不仅会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而且会造成时间的浪费, 会影响农产品的保鲜性。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农民合作组织的产生可以实现“产销一体化”, 分享交易利益, 节省交易时间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 能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 而且会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在农户与市场之间建立稳定的供销体系。这样市场得到了满足, 农民也渐渐走上致富之路。

2.2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能有效抵御市场风险

当今社会, 是一个风险无处不在的社会, 无论做任何事情, 都要考虑到它的风险性, 一是以便做出良好的决策, 尽可能的降低风险, 二是当风险来临时, 不会惊慌失措, 降低损失。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亦是如此, 单一农户显得孤立无援, 只能成为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 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差, 经济市场的一个小浪花就有可能将他们彻底淹没, 生产资料的来源也单一且不够准确。如果单一农户联合起来, 规模扩大, 有专门的市场分析, 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合作组织的建立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有力支持, 合作组织的成立也可以扩大产品规模, 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制, 聘请专门的销售管理人员, 这一系列的优势, 降低了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种种风险, 使得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提升。

2.3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可以架起农户与市场的桥梁

农户要想以种植致富, 就必须使自己的农产品有一个广阔、稳定的销售市场。但是, 单个农户是很难达到这样一种水平。他们的农场品只能靠一些贩子上门收购, 渠道单一, 导致农产品的交易层次增多、交易成本上升。但是, 专业合作社可以把农户和市场联系起来, 起到一个中间桥梁的作用, 合作社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寻找稳定的买家, 给农户开拓一个广阔、稳定的市场。如A镇H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各大高校食堂建立的“农校对接”关系, 把农产品直接销售给高校食堂, 既取得了市场又为高校提供了高质量的绿色蔬菜。这种模式还可以运用于工地、超市, 饭店等, 通过专业合作社, 农户的农产品就有了一个广阔、稳定的销售市场, 并且节省交易成本, 还可以分享其中节省的交易利益。

2.4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可以建立起当地政府和农户之间的关系

在当前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对农民管理手段弱化的大背景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架起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 政府可以通过农业合作社进行民意调查和收集反馈信息, 这样可有效节约政府直接面对众多农民时所付出的大量成本;同时, 单个农民的意见也可以通过合作社的整合而变得较为系统, 为政府准确决策提供依据。而且, 政府的农业政策通过合作社进行实施, 其效率也能得到提高。再者, 农民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自助组织, 可以利用自身力量, 协助政府实现消除贫困、促进就业等社会发展目标。

2.5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把农户联系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运用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统一管理, 消除了之前地域种植分散、联接松散的各农户之间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你争我夺的矛盾, 消除了尔虞我诈的心理, 而且把一盘散沙的农户统一起来, 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从而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3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

3.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缺少政府有力的扶持

现实生活中一个专业合作社要运作的很好, 少不了政府的支持。政府对合作社的看法和重视程度, 决定了合作社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 如果政府缺乏对合作社的重视, 也就不会给予合作社必要的支持。比如说给一些贷款优惠、税收优惠。

政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缺少应有的重视。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开始进行农业补贴以来, 基层政府存在的普遍认为农业不仅不能给政府带来税收上的好处, 反而还要进行补贴, 认为是“赔钱的买卖” (镇党委书记语) ,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经中只占很小的比重。政府在观念上不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行动上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力支持, 制度供给动力不足。以H镇为例, H镇的年财政收入基本上是靠本地的工业企业 (如:水利, 建材, 摩配等几十家企业) , H镇政府的工作重心以工业为主。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由于看不到直接的税收利益, 政府缺少工作的积极性。由于缺少了政府的支持, 经济组织在资金筹措上还是主要依赖自筹。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是他们面临的最大的困难。

3.2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社员与合作社利益相关度不高, 导致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

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组织载体, 能够将众多分散的农民吸纳到一起从而改变他们在生产生活中单打独斗的状况, 形成一个集体去参与外界活动, 增强自身抵御市场的风险, 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吴琦, 2011) 。但是合作社如果不能给社员带来实惠, 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 在社员心目中建立好的口碑, 也就不可能得到社员真诚的拥护。以H镇S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 社员花费10元的工本费换取一张社员证, 并登记入册便加入了S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其中并没有具体的有效协约规定合作社以及社员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在合作社成立一年多以来, 合作社与社员农户、社员与社员之间并没有组织建立起有效的交流合作通道和热络的合作纽带, 各家各户还是各干各的, 合作社与社员农户结合极为松散, 社员认为将自己的菜卖给合作社与卖给菜贩子是相同的, 甚至有些个别的农户宁愿将蔬菜卖给一直有过合作的菜贩子。合作社收购计划是口头承诺, 往往不能完成, 甚至完全不履行, 社员不再信任合作社。这些问题都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一条龙服务, 这是合作组织的最主要功能, 也是合作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当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切实为其成员提供优质服务, 从而增进成员个人利益、实惠时, 新成员才会选择加入, 老成员也才会继续留下来。S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为社员宣传了一些有吸引力的优惠措施, 如: (1) 合作社答应农户解决卖菜难的问题; (2) 合作社会在农药、肥料、种子等方面给与批发价格; (3) 提供一些种植、市场信息服务; (4) 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 (5) 合作社在社员买到假农药后会帮助社员维权; (6) 收购的菜价会比菜贩子高。

以上这些服务措施在合作社成立之初为合作社赢得了广泛赞誉与关注, 使农民充满希望、鼓足了干劲, 为合作社初期的运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随着这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措施没有实现或者只有部分实现, 继而没有明显的增进社员个人的利益和实惠, 加入或不加入合作社没有明显的区别, 使农民对于合作社增添了不信任感, 也使得合作社在社员心目中的地位有所下降, 降低了农户入社的积极性。由此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切实的发挥服务功能, 给社员带来看得见的实惠, 才能发展壮大。

3.3 合作社管理混乱、规范性差, 制度执行落实差, 形式主义严重, 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

发起人的素质和能力对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至关重要。H镇能正常运行的合作社有五个, 这五个合作社除了S合作社是由大学生创办的以外, 其他的都是由当地农民创办的。还有一些空头合作社, 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骗取一些政府补贴, 然后就不了了之。合作社的发起人要具备较高的素质, 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有敏锐的市场眼光, 这样才能较好的整合内部资源, 使合作社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即使是能勉强维持运行的专业合作社往往面临这样一个问题, 内部管理不规范, 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规定, 合作社和社员之间依赖口头协议, 而口头协议一旦违约, 无法维权, 结果就不了了之。如社员反映, 合作社通过电话通知社员准备一定数量的蔬菜, 社员照办后, 却不见合作社派人来收购, 给社员带来很大损失, 但是因为事先没有签订合同, 维权无望。这样的事情多了, 社员就不再信任合作社, 宁愿把菜卖给菜贩子, 或者自己去寻找市场。经营不善, 无法形成良好的口碑, 难以成长和壮大。

3.4 缺乏资金, 经营规模小, 违约率高, 市场竞争力弱

合作社一般白手起家, 缺乏资金, 贷款融资困难, 想办的事情都办不了。H镇共有5个专业合作组织, 这些合作社基本上既无自我服务的必要工作经费, 更无扩大再生产的经济实力, 经营规模小, 市场竞争力弱。如S蔬菜合作社只有会员29户, 只开展有限的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销售服务。像这样的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经营的量十分有限, 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他们与单个分散的农户适应市场的能力没有什么区别, 因而市场竞争力很弱, 稳定性差, 收购量有限, 因此经常发生违约情况。合作社与社员没有签订单合同, 收购价格和数量主要是通过口头协议, 而且违约率高。约定好的收购数量不能完成, 给社员造成损失, 因为没有合同, 社员维权难。另一方面, 销售商违约导致专业合作组织销售受阻损失巨大。

4 对策和建议

4.1 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国际和国内经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政府掌握着大量的优势资源, 是合作社难以具备的, 同时是合作社发展所必须的。合作社单打独斗, 自己去寻找销售渠道, 可能面临着不信任的风险, 如果政府出面牵线搭桥, 可以解决双方的后顾之忧。如S蔬菜合作社, 在镇政府的帮助下, 与重庆市部分高校建立了农校对接的销售模式, 解除了合作社和高校双方的不信任, 蔬菜直接从田头进入食堂, 减少了中间环节, 节约了物流成本, 合作社和学校实现双赢。政府要转变观念, 建立服务型政府,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 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如加强财政补贴、政策扶持, 加强信贷资金支持, 加强合作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农业发展了, 农民富裕了, 党在农村的根基也就更稳固了。

4.2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 加强合作组织人才培养, 促进内部民主建设

协调理顺好合作组织与农户间关系, 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 并且让这些组织制度落实到实处, 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由社员管理的民主组织, 实行合作组织内部事务公开, 接受社员监督, 增加公开性、透明度。积极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内部成员间以及与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相互间的理解, 增强彼此间的信任, 在团结协作的氛围下, 更好地推进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地发展。部分合作组织管理人员民主观念不强, 习惯一言堂, 内部事务不透明, 久而久之, 内部矛盾重重, 社员对合作社也不再信任, 没有主人翁感, 合作组织陷入瘫痪。民主观念和合作意识, 要灌输, 要培养, 伴随着实践, 才能逐步建立起来。

4.3 通过各种渠道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资金问题

通过我们的实地访谈发现, 制约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的问题, 因此要采取多种措施, 着力解决合作组织的资金问题。

4.3.1 借鉴美国的经验, 给予信贷扶持, 帮助合作组织发展各项互助合作金融。

美国政府制定法律支持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 逐步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农业信贷体系, 而且成立了旨在帮助农民组织合作社并提高其效率的专门机构。

4.3.2 政府提供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

由各级政府财政共同出资, 对组织制度规范、经营业绩好、对“三农”拉动作用明显的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财政贴息, 鼓励其更加朝气蓬勃的发展, 也激励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努力发展, 争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排头兵, 实现更多农民的共同富裕。

4.3.3 扩宽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 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国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均表明, 小型商业金融机构为农民合作组织服务方面具有信息优势、定位优势、组织结构优势和适应性优势等比较优势。 (孙玉吉, 20011) 现在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基本是由各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 所以应尽快扩宽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内开放业务, 服务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

[1]吴琦,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与效益分析—-以山东蒙阴县文友家禽养殖合作社为例》, 甘肃农业, 2011.3.

8.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八

【关键词】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经济新常态;参保群体多元化;全民参保

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更应该讲究如何做好、做细、做实,这样才能扩大企业中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使得企业员工保险得到群体性多元化发展,实现全民参保。

一、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新思路

1.公有制机关单位人员

经济新常态下讲究企业职工的全民参保登记,在这种环境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应该对不同参保群体进行逐一分析,发挥现有的国家养老保险政策优势。尤其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经成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全新力量,所以社保部门、机关单位和企业都要遵循2015年国务院所颁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将“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发展思路贯彻到底,坚决贯彻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现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理可依。

2.非公有制企业人员

一直以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都是执行养老保险参保义务的主力人群,而随着目前经济新常态的不断深入,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也应该更加重视他们,通过合理解决问题和机制创新来确保它们的参保权利。例如时刻加强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性和教育性,帮助企业职工普法,强化他们的维权意识,开设专门的养老保险教育课堂。同时也有义务向企业传播《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资料,确保养老保险参保中坚力量的切实利益。

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相应对策

1.努力完善多元化养老保险机制

我国近年来虽然一直在倡导实施城镇化发展,但是我国目前依然还是一个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的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水平相差悬殊,所以在面对城市、农村和进程务工三类人员时,应该按照它们不同的社会属性建立多元化的完善养老保险机制,以下提出两点建议。

(1)企业职工退休年金制度

基于国家的相应政策及律法规范中,为企业职工建立退休年金制度,即退休基金。在这方面,国家应该配合企业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便于他们可以腾出资金空间来为职工建立年金制度。而在企业内部,也应该建立较为完善的基金监督制度,实行全面封闭管理,确保投资收益。

(2)企业职工个人养老储蓄制度

企业也可以为职工建立个人养老特别储蓄制度,这种制度下所立的账户在保证利息的同时,也不会征收任何利息税。为了防止通货膨胀,该账户还要设立相应的最低最高限额,以求以指数化形式补足利息损失。这部分养老保险只规定人到老年时才能领用,并且拥有存款亲属继承机制。

2.调整缴费指标

对缴费指标的调整包括养老保险金的方式、基数和年限。在基数方面应该进行统一标准管理,一般缴费费率可以确定在25%左右。在领取年限上,即为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已满20年,适当延长缴费年限,而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也要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20%左右。在缴费方式上,可以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缴纳,其缴费时间也可以进行累计折算,转换为标准缴费年限。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可以给予延长五年的缴费期限,如果依然不足,就要降低每月的养老金领取标准,差一年,月养老金水平减少1%。如果超过20年,月养老金的标准则相应提高0.5%。调整后的缴费标准具有一定的优越性,首先,它减轻了现有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负担;第二,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支付水平均等,所以更有利于保持企业间的平等竞争环境。

3.建立养老保险待遇社会统筹支付制度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统筹支付制度已经相当成熟,它将社会与企业自然的衔接起来,形成良好的养老保险机制发展氛围,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谓社会统筹支付制度就是要按照地区的平均收入水平及物价指数进行法律规定上的替代比例规制。就拿我国来说,在社会统筹支付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该从社会平均收入的20%修改为个人在退休前前10年平均收入的20%更为合理。也就是:

养老金=最高10年平均工资收入x20%x工作记录

这样一来,养老金指数化调节机制就能够达到自然调整个人收入增长与物价变化之间的经济发展关系,这为企业养老保险工作降低了成本支出,也更加安全,更重要的是,它抑制和降低了社會通货膨胀为养老金所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

三、总结

总而言之,在经济新常态发展环境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一定要做好法制建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运营收支和社会化管理这三大方面工作。积极利用统筹思想,学习欧美成熟经验,丰富我国养老保险工作实践水平,将养老保险这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来夯实,确保国民经济水平的稳中有升。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52):3-25.

[2] 李啸钧.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缺陷与对策研究[D].郑州大学,2003.19-32.

9.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九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界定

定义:指的是由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和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建立起来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总称二.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实践 

(一)美国 :

美国的合作组织基础从跟本上说是家庭农场制度,通常称为农场主合作社。上世纪80年代初,为了弥补传统合作社内部制度安排的缺陷,一种名为“新一代合作社”的新型合作社在美国诞生并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该种组织实行交易份额制和限制会员制,只接收事先与社员商定好的特定数量和种类的农产品,然后进行加工和销售,并让社员分享增值的收益。早在1995年,就有4006个农业合作社,拥有3700多万社员,总资产达403亿美元,营业额1122亿美元,净收益23.6亿美元。

(二)法国:

法国是欧洲最大的农业生产国家,农业合作社在法国十分普及,分布的范围很广,覆盖了全国100个省。从农业合作社的活动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的物资供应,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农业生产服务这三个方面。法国农协除了在经济上保护农民的利益外,农协还是农民政治利益的代言人。法国每个省的农协形式是不尽相同的,但其目的是一致的。而且,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政府还派驻一些调查员到农协,以便及时将农民的意见反馈给政府。目前,法国农协趋于向企业化,合作形式更加多元化

(三)瑞典:

瑞典的农民合作社在创建初期,是由大农场主发起,说服众多小农场主参加而建立起来的。今天,瑞典合作社发展的一大特点就是合作社之间的大规模的兼并,,合作社的数量急剧减少,而规模迅速扩大。瑞典合作社是一种企业组织,包括

许多全国性的合作组织,如:奶牛合作社、畜牧合作社、肉类加工合作社等等。合作社每年都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解决各成员组织提出的问题,但大会决议对成员组织并没有强制约束作用

(四)德国:

德国现有各类合作组织1万多个,成员2000多万名。属于莱夫艾联合会的合作社7000个,成员560万名。其中农业(含畜牧业等)合作社4100个,信用合作社2200个,商业和手工业合作社810个。其合作社组织体系分为地方、地区、全国三层次,地方一级是合作社,全国和地区两级是合作社联合会。合作社联合会对外代表农民的利益,对内向合作社成员提供咨询服务、重要信息,依法对合作社进行审计。

(五)日本:

日本的农业合作社称为“农协”,成立之初政府就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对其加以规范。最大特点是与政府关系密切,是在政府的控制和农业政策的指导下活动的,为政府经办各种重要的购销、仓储业务,替政府实施农业结构调整计划,是上联国家、下联农民的组织,具有组织上的严密性、参加上的普遍性、服务功能上的全面性的特点。全国农协分为中央农协、县农协和单位农协三级农协组织。可以说,日本农协是个半政府的组织,日本农协的优点在此,缺点也在此。2001年,全国拥有综合农协组织21327个,农业合作商店1200个、加油站4800个,以及宾馆、医疗、文化设施。

三.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启示

(一)以家庭农场为基础

西方特别是美国,农业合作中的农民一般是指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独立经营权的农场主,因此,农业合作社又被称为农场主合作社。农场主加人合作社后,并不改变财产所有关系,同时也保留了完全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决策权,不受合作社的任何干预。合作社往往通过合同形式把家庭农场垂直地组织到自己的系统中来,以解决单个农场难以解

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同题。因此农场主合作社在各国得到了较为普遍发展。

(二)以流通领域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为主要形式

流通领域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经济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比重也最大。美国和法国参加供销杜的农民在农民总数中的比重分别达到了5/6和4/5。这类型的合作社适应农业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为农业生产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及科技、金融等各种服务,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和商品化的步伐,深受农民欢迎。相比之下,合作社在生产领域中的发展是一个缓慢而艰苦的过程,在发达国家中只占极少数,且大多办得并不成功。

(三)以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方法为手段在许多发达国家中合作社一经登记便取得了法人资格,并基本上沿用股份公司的管理方法,也是实行社员大会、理事会(既董事会)和监事会分权制。社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是执行机构,下设有各种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由理事会雇佣经理负责合作杜的业务,社员不直接参与管理,而是通过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实现他们对合作社的控制。

(四)以政府的扶植为坚强后盾

从各国农业合作的经验看.政府的帮助是不可短缺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各国都出台了合作杜法.如美国的卡帕一活尔斯坦德法(1922),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1947)等,都为合作社的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护;

(2)提供优惠的税收、信贷等政策条件。拿日本来说,政府对农协采取了特殊的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40%,事业税税率为12%,而农协仅分别为23%和8% ;(3)政府参与合作社的教育和培训。法国、荷兰和丹麦每年都通过农业合作院系培养大批农业合作经济管理人员,美国有的州还

专门立法规定凡主修农业及社会科学的学生必须修一门有关合作社的课程。

(五)以为农民服务为最高宗旨

农村合作组织与一般企业不同,它不是以获得最大利润为唯一目的,而是以为农民服务为最高宗旨。其服务范围包括了从生产到流通,从生老病死到婚丧嫁娶等凡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相关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只要是农民需的和对农民有利的事,合作社都会去经营。此外,合作组织作为代表农民政治与经济利益的团体.还积极参与农业政策与法律的制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反映农民的要求和意见,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交涉能力和谈判地位。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 发展概况

1.大陆基本情况

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为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大量涌现。80年代以科普协会、农技协会、研究会为主。根据“农业部课题组”的资料,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40多万个,其中运转比较规范的约有15万个,其中各类专业协会约占85%,专业合作社约占10%,股份制合作社约占5%。此外,中国科协部门发展的专业技术协会9.23万个,会员1150万,供销社系统创办的专业合作社约1.85万个,入社农户538.95万户。 台湾基本情况

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台湾兴办较为长久,发展比较成熟。台湾的农民组织包括农(渔)会、农业合作社、产销班、代耕中心等,其中最重要的农会组织在农产品共同运销、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一体化、企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近几年,产销班在福建等地很受欢迎,它是各类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民自愿联合建立的以共同营销为主要目的的小规模合作组织,目前全岛有6300多个,参加农户11万户。

(二)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

1.从地位与作用来看,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1)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改善了农业的经营条件

(2)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3)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2.从存在形态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三种形态:

初级形态(技术交流型)中级形态(技术经济服务型)高级形态(技术经济实体型)

 初级形态逐步向中级形态和高级形态发展

3、从组织形式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民办”、“官办”和“官民合办”三种形式并存,民办公助的形式将占主导地位。

4.从外部环境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宏观环境将逐步得到改善,从法律上、政策上和经济上将得到更多的支持。

(三)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 1.农民自发型

基于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仅仅依靠个人力量难以解决而且又是阻碍发展的重大问题,如技术、资金、人力和市场等难题时,由一人或数人发起,多人或多户自发参与,组成的“农户+农户”模式的业协会或合作社,以此架起了农户通往市场的“桥梁”。案例1

吉林省梨树县夏家农民合作社,社长是一个女同志,名叫张淑香。她创办的是一个养殖专业合作社,有社员110户,其中养猪户72户,养禽(鸡、鸭、鹅)户38户;包括辐射到邻近乡镇,合作社社员达到173户。这个合作社自2000年4月成立至今,通过组织农民发展种养两大支柱产业,为农民减少生产成本83750元,形成消费积累42300元,为农民增收98万元。2002年初,在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的帮助下,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合作社章程和制度。

2、政府推动型

在农村经济改革中,一些集体经济为适应城市化和就业市场等新的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实行的转型与当地农民建立起“政府+农户”模式的“官办”合作经济组织。这些集体经济在转型过程中,得到了来自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是农、林业等涉农部门)给予的政策优惠、资金支持、技术服务和市场保障等一系列支持和呵护。案例2

北京郊区顺义镇石各庄村葡萄产销合作社,2000年初由该镇的林业公司牵头,当地二十几个红提(葡萄)大户共同发起,为解决红提种植、销售等问题,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组建而成的。这个合作社共吸纳农民入资106万元,拥有社员397户,种植面积7100亩,建有葡萄保鲜库30座。2001年销售红提100万公斤,社员亩均效益1000元,户均增收4000元。

3、项目引导型

一些国际援助项目在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于项目可持续性的“敏感性”,通过对前期项目的巩固和完善,探索其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以参与式行动性研究为手段,有效地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健康的发展,建立“专业协会+农户”模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案例3

桃源河乡大岭村在中荷扶贫项目的支持下,2000年底实施毛竹加工扶贫项目,全村有12户竹农报名参加,并成立了竹农协会。中荷扶贫项目以社区股份资金的形式资助该协会65000元用于购置竹加工机械和配套设施;会员每户以10元入股的方式筹集股金10000元用于修建厂房2001年~2003年,3年合计生产产值达到8612万元,利润及发放劳动工资共4118万元。由于竹加工活动的开展,稳定和提高了当地的毛竹销售价格,解决了边远山区的卖竹难问题;同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妇女参与项目创造了机会。4.企业带动型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转轨的进程中,原来由计划统配的工农业原材料再也无法通过市场的途径而轻易获得,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试图与农民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与农民开展有限的合作。企业通过支持农民参与前期的生产或加工环节,以便取得产量稳定、质量达标的成批量原材料或初级产品,形成了“市场企业基地”产业化链条。这类企业带动型“公司+农户”模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最早是出现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或比较发达的地区。案例4

四川女皇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199年成立的四川省首批定向募集股份制试点企业。通过6年的产业化运作,现已拥有14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由5000万元扩大到112亿元累计实现利税4000余万元。该公司除了拥有多家分、子公司、加工企业外,建立有两个蚕业股份合作社,50个蚕业协会,对8个蚕桑专业村实施了蚕业产业化经营的托管。五.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存在的问题

1、缺乏理论上的清晰认识

主要是在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关系上: 一是认为合作社的概念可以包括集体经济,而集体经济的概念却包括不了合作社;  二是认为集体经济包括合作社,而合作社却不能包括集体经济;

 三是认为两者在内涵与外延是完全重合的,说的是同一事物;

 四是认为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 五是认为两者虽然在外延上有重叠,但并不互相包容,集体经济是就所有制性质而言,合作社是就其组成和运行方式而言。

2、缺乏高素质的合作经济主体

 合作经济比个体经济复杂得多,没有文化缺乏经营管理能力,不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合作知识,要搞好合作组织是不可能的。但我国现实却是广大农民的素质普遍偏低。一是文化素质偏低;二是缺乏合作知

识。农民对于什么是合作社?为什么要办及如何办好合作社缺乏真正的了解。甚至还有一定误解,更不用说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了。

3、缺乏群众基础

 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使人们的观念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真正的合作精神还未在广大农民中生根,农民还设有意识到自己是合作组织的真正主人,缺乏主动参与的热情和动力。实际上合作组织“官办”的成份依然很大,太大减弱了对农民的吸引力。

4、缺乏配套的外部环境(1)从政策环境看,虽然有关文件也提到要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但在宏观上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如国家仍然掌握了相当数量的粮棉等大宗农产品的计划收购权,许多主要的农资如化肥、农药、农膜等实行当地生产资料部门垄断经营等,限制了农村合作组织在这类物资的购销领域合法涉足的权力。(2)从法律环境看,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台作经济的法规,从而无法明确合作组织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无法以立法形式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加以保护。

(3)缺乏一支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宣传教育队伍,向全社会和广大农民进行合作制教育和宣传,对已办的合作组织进行指导。

六.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的发展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群众基础

 我国农村合作制经济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合作意识淡薄,对发展合作制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其主要原因是过去搞合作化运动的失误,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要消除这些不利的影响,就必须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的方式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培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群众基础。同时,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的意

愿,决不能搞强制,要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2.健全法律法规,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制度环境

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营,也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既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本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直到目前我国依然没有一部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规,从而也无法以法律形式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功能、组织形式等加以规定,无法规定其法人资格、法律地位,无法以法律形式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以保护。所以,要想推动我国农村合作制经济迅速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国性的合作社法规,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3、成立全国性的合作社管理机构

 目前,在我国工人中有工会,工商企业有工商联合会,唯独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系统。针对这一情况,建议成立全国性的农民组织,把现有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为“中华全国合作总社”,使之成为全国性的半官方的民间组织,能够代表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政府与农民之间沟通的桥梁。这样既能加强其对全国各地合作社的指导,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反映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的利益,又能履行部分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替政府分忧;政府也可以通过合作总社来改变对农业的直接调控方式,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4、规范、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促使其健康发展

外部的扶持终究是外因,合作制要大发展,关键还在于内部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这也是避免合作社内耗的根本出路。 首先要明晰产权。目前我国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往往是由多个单位共同参加而建立的,这些单位之间的财产利益关系如果不清晰,就会在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引起摩擦和矛盾,从而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带来

不利的影响,甚至使其走向衰亡。所以,明晰产权对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是十分关键的。

 其次要健全合作组织内部的民主管理制度,包括代表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内部领导制度等。要把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置于服务对象的监督之下,以充分民主的方式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只有这样,农民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

5.加大政府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财政信贷支持  实践证明,以小农为主体的农民合作组织,仅凭自身力量进入市场进行平等竞争是很困难的,它需要政府的扶持。况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广大农民为提高组织化程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它的发展不仅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而且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职能,因此,它也应当得到政府的帮助。而且从国外的经验看,作为承担一定社会公益事业的合作经济组织,各国政府对其发展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对促进这些国家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6.开展业务培训,培养新型农民,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本

10.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十

随着农村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带动产业发展、发展农村经济方面的枢纽作用越来越显现,已成为当前有效破解“三农”难题的有力抓手和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引擎动力。近年来,我县按照“选准一个能人、培育一个产业、成立一个合作组织、带动一方百姓致富”的思路,鼓励、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实现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互动双赢”。

——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全县共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1个,涉及奶畜、蚕桑、果菜、种植业、工艺品等众多领域,发展会员2411人,佳美工艺品、兴盛乳业、利民蚕桑、绿源瓜果等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全县合作社经营发展的“领头雁”。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额2000多万元以上,其中,百万元以上的达到10个,30万元以上的达到15个,年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联系销售农副产品3000万吨以上,实现收入5000多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效益。兴盛乳业专业合作社集体资金年均增加32万元,社员的股金分红每股达到15.7元,市场竞争实力明显增强。

——示范带动效应显著。农民合作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带动了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全县通过合作社注册特色农产品商标10个,获得国家产品专利3项,“西秦竞秀”苹果、“满寨红”西瓜享誉省

内外,成为馈赠亲朋好友和来宾的佳品。全县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较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20元以上。

通过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深入调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认识不清,支持和参与合作社建设的信心不足,热情不高。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建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制度不够完善,管理运作不够规范。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不大,服务水平不高,市场竞争能力较弱。

在目前农民增收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下,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打造农民增收新引擎,对于壮大特色主导产业规模,发展农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抓宣传,激发参与热情。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宣传各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特别是经济收益等方面的典型,增强群众的合作理念,激发群众参与合作社建设的热情,调动群众入社建社的积极性,提高各级干部依法支持和推动合作社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健全完善股金设置、机构建设、民主决策、财务监管、赢利分配等各项规章制度。全力推进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做到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供应,统一质量安全标准、技术和培训服务,统一产品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四统一”,加快优质高效农产品开发,抓好名优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认证。

3、抓服务,增强带动作用。按照“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造一批、努力提升一批”的办法,对产业优势明显的合作社要加大培育扶持,对与农民利益联系不紧密的进行改造,对基础条件比较好的要从技术、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特色产业兴办各类经济实体,提升自身实力。鼓励龙头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构建“龙头企业+科研单位+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发展水平和经营效益。

11.重庆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析 篇十一

一、重庆黎强案简介

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有成员20余人, 拥有重庆渝强实业 (集团) 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 (集团) 强劲运输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 (集团) 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资产数亿元。自2000年以来, 黎强为扩充实力, 确立其在重庆客运市场的强势地位, 通过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逐步形成以黎强为组织、领导者, 以其家族成员和公司管理人员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公司化的管理模式, 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构架和比较稳定的组织关系, 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 多次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 参与非法经营数额1亿余元, 违法所得数千万元, 逃避缴纳税款6000余万元, 并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 以及拉拢国家机关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逐步向经济、政治领域渗透, 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特殊的经济组织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294条第1款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立法解释中, 明确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因而, 经济特征成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要条件之一, 甚至可以说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最根本的目标。只有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才能维持整个组织的正常运转, 才能扩大势力范围, 才能重金寻求政治保护伞, 才能稳定整个组织结构, 因而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发展成为特殊的经济组织。之所以说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特殊的经济组织是因为其具备一般经济组织的特征, 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通过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 而不同于一般经济组织的合法经营模式;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以暴力为后盾击败竞争对手, 垄断某些行业, 以期获得超额利润, 而不同于一般经济组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自由竞争。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经济特征

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比如低级阶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会大量使用暴力, 甚至完全依靠暴力求得生存和发展, 而进入高级阶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暴力的次数大为减少, 暴力只是一种威慑手段。通过对黎强案的调查分析发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进入相对比较成熟的阶段, 具有以下经济特征:

(一) 组织形式更加隐蔽

单纯通过暴力手段杀人越货、强抢硬要的生存模式风险巨大, 而回报却不一定丰厚, 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步伐。新时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后纷纷开公司、办企业, 管理企业化, 经营企业化, 以合法经济组织的面目示人。在公开的合法的外衣掩盖下, 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犯罪活动更加具有隐蔽性, 被司法机关打击的风险也大大降低。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办的公司企业的机构设置、管理经营方法、运行模式与一般的经济组织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有的甚至有其他人员参股、合伙, 合法非法难以界定。以黎强案为例,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公司化的管理模式, 名下20余家公司拥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场所和从业人员、有明确的公司章程、有公开的职业和经营领域、有正常的经营管理模式等, 从表面上看俨然就是拥有相当经济实力并具有较大地区影响力的经济集团。

(二) 黑商融合日益突出

为了获取超额经济利益, 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甚至达到操控一方经济命脉的程度, 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采取非正常的经济手段, 笼络豢养一批打手, 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打压、驱逐对手, 并最终占领市场。黎强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 通过亲情关系、人事安排、经济利益笼络控制其家族成员和公司管理人员在犯罪活动中担当骨干成员, 并以支付“工资”、“出场费”等名义豢养一批打手为其提供暴力支撑。通过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手段, 排挤、打压竞争对手, 呈现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亦商亦黑、黑商难分的特点。

(三) 行业垄断日益普遍

犯罪分子能够集合起来形成组织的动力来源于巨额的利益诱惑, 而行业垄断无疑会带来高额的回报。黑社会性质组织旨在以组织的力量避免个体犯罪之间的纷乱与斗争, 他们需要扩大势力范围, 控制犯罪秩序, 确立自己的权威地位, 即使进入合法的商业领域也希望自己能够控制价格和市场, 而不希望有人来与之竞争。所以, 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在某些行业寻求垄断。在这些行业中, 他们的暴力垄断往往被其他的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所掩盖, 因而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合法经济领域的非法垄断活动更加具有隐蔽性。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确立其在重庆市客运市场强势地位的惯用手法便是: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 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手段, 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 并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 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 最终达到垄断部分营运线路的目的。

(四) 暴力特征趋于“两极化”

暴力敛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原始资本积累最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主要体现在抢劫、绑架、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传统暴力犯罪活动之中, 对于能够带来巨额利润的赌博、走私、发放高利贷等犯罪活动也需要以暴力为后盾和支撑。因而, 暴力成为体现犯罪能力和分配犯罪收益的重要标准, 也是对抗司法机关、打击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进入高级阶段后, 其暴力特征趋于弱化, 暴力行为不再是以前那样频繁和公开, 不再是事事使用暴力, 处处使用暴力。暴力更多的时候表现为一种威慑手段, 仅仅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谋求经济利益的后盾而不再是重要手段。所以, 暴力的使用趋于“两极化”:使用次数减少, 暴力特征弱化;目标更加明确, 针对特定对象使用。当黑社会性质组织拥有自己的公司企业, 拥有较为固定的收入, 可以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时, 就不再需要频繁地使用暴力, 只是为了铲除、打压妨碍其获取高额利润的特定的竞争对手时才会有针对性地使用暴力。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发展进入相对成熟阶段, 因而并没有发生抢劫、绑架等传统的暴力犯罪, 只有在排挤、打压其他竞争对手时才采取了相对轻微的暴力手段聚众, 如:扰乱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秩序等, 其暴力特征已经趋于弱化。

(五) 贿赂腐蚀日益严重

我国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这样说:“行走江湖, 不外乎人情, 一切都是生意。”公开张扬的暴力行为不但容易引起公愤, 更会招来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 因而进行贿赂腐蚀, 寻求政治保护伞不但有利于自我保护, 而且对组织的发展壮大也十分有益。贿赂手段不但隐蔽和安全, 而且其回报也相当客观。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获取更加丰厚的经济利益, 也是不遗余力地寻求保护伞。在糖衣炮弹的强大攻势下,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管理所所长肖庆隆、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等国家工作人员纷纷缴械投降, 为黎强团伙获取客车营运指标, 抢占重庆客运市场份额大开方便之门。

(六) 政治投资日益明显

仅仅拥有政治保护伞只能提供方便和保护, 并不能掩饰自己“黑”的身份, 因而黑社会性质组织深知黑钱需要洗白, 自己“黑”色的身份也需要漂白。一旦拥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不仅能够保护组织成员不会轻易受到司法机关的打击, 而且大大有利于犯罪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中侦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 其首要分子往往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不但拥有光鲜的头衔, 而且笼罩着美丽的光环, 俨然就是“成功的商人”、“杰出的政治人物”。以黎强案为例, 黎强不但是重庆市人大代表, 而且是政协巴南区的常务委员, 其得力干将何永红也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些耀眼的政治光环不仅成为其逃避司法机关打击的盾牌, 更是成为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利剑。

总而言之, 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由早期的公开的暴力犯罪, 逐步演变为以企业、公司等合法身份掩盖下的隐蔽的犯罪活动。因而, 全面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分析其发展趋势, 从经济角度着手研究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将成为有效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1]宋浩波.犯罪经济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2]武和平.黑社会犯罪新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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